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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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noinclude>{{/header}}</noinclude>
== 再擬設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
{{formerly|再擬議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save to|WT: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
有鑒於[[WT: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將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升格為本站格式指引|前次討論]]中提及的所有合理異議已獲解決,這裏再一次重新提議將[[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立為方針。[[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0日 (六) 02:20 (UTC)
:這裏對於(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未獲解決,但個人認為不甚合理的異議進行回應:
:*捍粵者在被永久封鎖前多度發表中華極端主義言行,在前次討論中[[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3年2月#捍粵者|已有一次且因而被警告]],前次討論中的其他用戶亦普遍不認可其見解,因此基於社羣的主流意向不接納其意見。
:*有關頁面分類排序的部分,由於提案只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進行歸納,因此“排序毫無章法”一説並非實情。再者,將既有的排列習慣成文化並不會干擾現有的條目命名習慣,這算不上甚麽「向前衝」,而這也與[[WT:共识#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的提議會干擾社羣成員參與討論的習慣有本質上的不同。
:*“一堆難以下咽的文字”之説需要額外的客觀舉證,否則無異於單純的謾駡。“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有機會違背[[WP:命名常规#易於識別|易於識別]]的要求,比如該意見舉出的“愛愛關係”例子雖然語義上確實僅可能指愛沙尼亞與愛爾蘭兩國之間的關係,但一般讀者不太可能在第一時間判斷到“愛愛關係”一詞中提到的兩個國家名稱的縮寫分別指愛沙尼亞與愛爾蘭。
:以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
::{{支持}}。--[[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14:46 (UTC)
::{{支持}}:我一向反對國際關係條目名用「單字簡稱式」。--[[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20:41 (UTC)
::不知何時能進到「深水區」,例如[[中英关系]]、[[中美关系]],目前部分已更改,例如中日關係→[[中国—日本关系]]、中俄關係→[[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关系]]。另外在[[Wikipedia:命名常规#易於識別]]中提到:「條目標題應該易於識別,尤其是對於條目主題有一定認識者應該能夠識別條目主題為何。」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都'''應該'''能夠識別了,更何況對於沒有一定認識者,所以才更不能用「單字簡稱式」。--[[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22:29 (UTC)
:::但是传统的这几个国家(英、美、德、日、俄…)确实单字常用,如果检索Google Scholar的话,[[scholar:中英关系]]有相当数量的结果,还有日语维基百科也用的[[:ja:日英関係]],如此限制单字使用可能违反[[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可能也[[: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原创研究]],真的会有人写书命名《[[中国—日本关系|中国—日本关系史]]》吗,可能除了中文维基百科之外很少有人用。--[[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23:48 (UTC)
::::所以有個[[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 #特殊情況]]。但對於已經更名的條目而言,又存在著不一致了。或許雙邊關係史的命名可以例外。--[[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4年4月21日 (日) 02:42 (UTC)
:::::双边关系同样,不只是历史。个人反对已经有可靠来源、且常用的情况下去原创。即使对于[[美日关系]]美国国务院都直接用[https://share.america.gov/zh-hans/timeline-of-u-s-japan-diplomatic-history/ 美日外交关系大事记](日维用[[:ja:日米関係]])。本来单字也是中文(汉字文化圈)的习惯。类似的[[甲午中日战争]]中文会有人说[[甲午中国—日本战争]]吗?--[[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21日 (日) 11:51 (UTC)
::::::實體與實體之間的關係是全面的、廣泛的,與純粹的歷史還是有所不同,所以我說「或許雙邊關係史的命名可以例外」,例如甲午戰爭、國共內戰……,當然不會傻到改為甲午中國—日本戰爭、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內戰,而且這些也不是目前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中所明確定義的實體(地方、國家、多國集團、國際組織)。日美關係於日前已改為[[日本—美国关系]]。--[[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4年4月21日 (日) 13:01 (UTC)
::::{{noping|Kethyga}}我們可以規定僅在此類條目之標題命名上使用此種格式,但內文大可照用簡稱,其餘衍生條目亦不必更易,我認為這並不妨礙全局。——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4月21日 (日) 14:33 (UTC)
:::::{{ping|Ericliu1912}}還是想提一下我這裏提議定為方針的是命名常規,命名常規本即不管束內文用詞。[[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1 (UTC)
:::::那得取決於您維當「條目標題」是啥玩意,想帶出啥作用。《中國大百科全書》要求「XX,又稱YY」的時候,不要用「YY」作主語的。我想是百科全書出於詞典,有不宜更改描述主題的習慣;或者規範性的問題。不過我想這種情況不包括簡稱。另外,如Kethyga上邊所說的,「中國—日本關係」既不見使用,那您維「中國—日本關係,簡稱中日關係」這種表達方式就是錯的,根本不存在這樣的全稱。--[[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二點">🕛</abbr>]] 2024年4月27日 (六) 16:00 (UTC)
::::這樣會背離[[WP:命名常规#命名一致性|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子命名常規本來就是為(在專題下)達致命名一致性而設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5 (UTC)
:::::一致性弱于[[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个人反对在已有常用词的情况下原创和使用不常用的规定。真有中文读者看不懂[[中日关系]]指的是什么,“可识别性及避免产生歧义”哪里有问题,台湾学者[[蔣永敬]]《[https://www.drnh.gov.tw/p/404-1003-14735.php?Lang=zh-tw 近百年中日關係論文集]》,個人檢索台灣的華藝學術“[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Query?queryString=%7B%22%E6%9F%A5%E8%A9%A2%E6%99%82%E9%96%93%22%3A%222024%2F04%2F22%2016%3A27%3A50%22%2C%22%E6%9F%A5%E8%A9%A2%E6%AD%B7%E5%8F%B2%E9%A1%9E%E5%9E%8B%E4%BB%A3%E7%A2%BC%22%3A%22ADLang%22%2C%22%E6%98%AF%E5%90%A6%E9%97%9C%E9%8D%B5%E5%AD%97%E7%B5%B1%E8%A8%88%22%3Atrue%2C%22DSF%22%3A%7B%22SearchFileds%22%3A%5B%7B%22FieldName%22%3A49%2C%22SearchKeyWord%22%3A%22%E4%B8%AD%E6%97%A5%E9%97%9C%E4%BF%82%22%2C%22FieldQuery%22%3Atrue%7D%5D%2C%22IsFuzzySearch%22%3Afalse%7D%2C%22BSF%22%3A%7B%22SearchFiledList%22%3A%5B%7B%22FieldName%22%3A0%2C%22SearchKeyWord%22%3A%22%E4%B8%AD%E6%97%A5%E9%97%9C%E4%BF%82%22%2C%22FieldQuery%22%3Atrue%2C%22FieldLogic%22%3A0%7D%5D%7D%7D 中日關係]”1700多條,“中國日本關係”4條,可以說“中日關係”绝对常用,“中國日本關係”几乎沒人用。
:::::此外,个人想提醒下之前订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册/朝鲜半岛用语]](必然会涉及到条目命名问题),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不用或少用“朝-{}-鲜”、-“南-{}-韩”, Sanmosa基于港台常用"南-{}-韩"将韩-{}-国改为南-{}-韩,不知道是否违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本来“南-{}-韩”就已经是基于地域中心的用词,虽然可能是地区常用词。
:::::不要制定一个没人用的规则,回来还得修复。--[[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22日 (一) 09:12 (UTC)
::::::{{ping|Kethyga}}(1)然而子命名常規在執行上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而且「子命名常規本來就是為(在專題下)達致命名一致性而設的」這點依然成立。(2)上一個指控(注意我的用詞是「指控」而非「提出憂慮」)地區詞地域中心的人是釘釘,社羣當時已經駁斥過不只一次了,我想我應該用不著在這裏重新抄送當時的駁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2日 (一) 23:54 (UTC)
:::::::子命名优先的前提是该规定合理,维基百科还有[[:Wikipedia:非原创研究]]要求,使用实际不用或很少使用的名称显然不合理,个人简单看了中英几个方针还没有哪些方针命名明显去违反常用名称原则的。本来使用常用名称,如果读者(不管什么程度的)去搜索能找到很多结果,现在很少的结果,是说中文世界对于该项议题没有研究吗?
:::::::朝-{}-韩的命名问题即使是现实世界的地域中心,依然是基于地域中心的,可能和编辑无关,另外还没解决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问题。--[[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5:56 (UTC)
:::::::依我看,釘釘所提出來的問題和Kethyga提出來的問題完全是兩回事。可能您需要重新看一看他的留言。--[[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4年4月23日 (二) 06:10 (UTC)
::::::::就算如此,這個問題也與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無關,這頂多只能算是轉換組設置的問題,[[Module talk:CGroup/Korea#rfc_b38f075155f0c2b00a46634d18acbcea|這問題已經在走RFC流程了]],如果繼續在這裏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就屬於FORUMSHOPPING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3日 (二) 15:01 (UTC)
:::::::::问一下[[朝鮮半島南北關係]]这一标题根据草案要求应该怎么修改?--[[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5 (UTC)
::::::::::當成一般的兩國關係條目來命名,畢竟兩國都相互承認對方的存在了。假如不考慮“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的條件的話,一個是“Korea, North”,一個是“Korea, South”,我預期的寫法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關係”。如果把“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也納入考量,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關係”或“大韓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都是可能的選項。不過,我也不是沒考慮把[[朝鮮半島南北關係]]也納入例外,這點我認為並非不能討論。[[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6日 (五) 08:22 (UTC)
::::::::::: 不同意如此改。朝鮮半島情勢有其歷史及政治因素。若有德國、越南類似條目同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4月28日 (日) 08:38 (UTC)
::::::::::::那我也把它納入例外就是了,這點我倒是持開放意見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4月30日 (二) 03:07 (UTC)
:: 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4月25日 (四) 04:20 (UTC)
:::{{ping|魔琴}}考慮到現時的排序習慣就是以英文字母為準,個人認為英文字母已經足夠好,而且國際關係命名常規影響的條目眾多,如果其規定與現時的排序習慣不相同,將對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維護造成重大負擔。再者,既然你聲稱「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那請你提出具體的排序方法。[[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5日 (四) 07:03 (UTC)
:::: 个人更倾向于按ISO 3166或者衍生方案排,毕竟3166就能解决绝大部分政区的排序问题。不过如果推行不了的话建议在手册用“暂遵从英文……”留以后再议{{黑幕|(等到双边关系全部建立完了就不需要议了)}}。反正规定直接写按其他语言排序总是感觉怪怪的,{{kidding|偷偷摸摸的好}}。本来想问土耳其是按Turkey还是Türkiye,不过好像没差,就没必要费心思担心这个了。开脑洞的话,各地中文名不一样其实也可以排的,有差异的按照最前面就好了:譬如象牙-{}-海岸和科特-{}-迪瓦,按拼音/注音排都是科特-{}-迪瓦靠前,就按科特迪-{}-瓦排,我觉得是没问题的。当然,如果拼音/注音不行还可以用Unicode、康熙甚至说文(逐渐离谱),但是都太麻烦了,不实用&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4月25日 (四) 19:49 (UTC)
:::::反對從ISO,會構成對臺灣的歧視,這我上次已經提過了。不傾向於寫成「暫遵從英文……」,中文維基百科的永久暫行辦法已經夠多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span lang="hu" xml:lang="hu">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span></sub> 2024年4月26日 (五) 05:44 (UTC)
:::::: [[ISO_3166-2:TW|台湾有自己的代码啊]],倒不如说歧视其他的科索沃、索马里兰之属(不过至少科索沃可以用[[ISO_3166-2:RS#自治省|RS-KM]])。再说了这类情况特殊处理也不是维基百科的问题啊。&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4月30日 (二) 07:05 (UTC)
:::::::{{ping|魔琴}}這本來確實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但要真跟了ISO的話,那就真成維基百科的問題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1日 (三) 13:59 (UTC)
:::::::用ISO排序,台灣一樣是排到「T」的地方啊。表面上照搬根本不會有什麼問題。--[[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三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07:52 (UTC)
::::::::我擔心的是一旦在這裏引入了ISO,那其他地方勢必也會要求同樣引入ISO,這裏ISO沒構成對臺灣的歧視不代表在其他地方ISO同樣不會構成對臺灣的歧視,因此我不能開這個頭。ISO就是個Pandora's box。[[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9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公元纪年]]就有ISO 8601,[[WikiProject:紋章及旗幟/旗幟模板]]用[[ISO 3166-1#正式代碼列表|ISO 3166-1 alpha-3]],ISO本来就是不可回避的。另外,难道目前国际组织、体育赛事的“台澎金马”“中华台北”也因为歧视而不能用了吗?&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5月21日 (二) 07:46 (UTC)
::::::::::不是理想的狀況,而且之前好像也不是沒有人提過要去動這件事情,但我現在不打算動。[[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1日 (二) 09:17 (UTC)
::{{傾向支持}}。◯澳關係、中◯關係之流名稱根本不符合通用的命名常規的防止歧義、易於識別兩大原則,早應更正,僅僅在常用一個原則上勝出並不符合命名常規文意。本案算是在國際關係上加以明確。至於「無特定中文常用語序」情形的排序,英文字母最爲簡便;若爲免所謂「英文」中心,可考慮頁面ID為奇數則順序、偶數則倒序,或者相反;事件條目國際反應章節亦可採用此法。--—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6日 (五) 03:50 (UTC)
::可能还需考虑中文六地用字差别,不过出于减少链入成本的因素,我还是倾向支持对一些绝对不会产生歧义的简称,允许使用简称,或者靠创建重定向的方式减少链入成本。--[[User:重庆轨交18|重庆轨交18]]([[User talk: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23:33 (UTC)
:::提案並不禁止,甚至某程度上鼓勵建立重新導向。[[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17日 (五) 06:24 (UTC)
:我也反對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如上所說大國關係一般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4月26日 (五) 09:45 (UTC)
::[[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特殊情況|我的草案也好像沒有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4月26日 (五) 10:19 (UTC)
:::「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以提高可識別性及避免產生歧義。」還有下面不也說現行的只是臨時措施,在未來也應該逐步廢除?還是我理解錯了?--[[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4月26日 (五) 22:28 (UTC)
::::“特殊情況”的規定可以override“基本原則”的規定。“特殊情況”的規定雖然屬於臨時措施,但未來具體應該如何逐步廢除還需要另外的社羣共識,至少我看不到短期內廢除“特殊情況”的規定的可能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4月30日 (二) 03:10 (UTC)
:::::既然已经有人将[[中日关系]]移动到了[[中国—日本关系]],就说明这条限制性“临时”规则会误用。使用一字线(“—”)属于外语中心主义的译名。类似的话,是否可以将[[彭定康]]改为克里斯·帕滕({{lang|en|Chris Patten}})--[[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3:30 (UTC)
::::::{{ping|Kethyga}}這不屬於誤用,草案本質上就是discourage單字標題的,「特殊情況」只是不要求使用單字簡稱的條目名必須全部改用非單字簡稱。不贊同“外語中心主義”的論調,我已經提過了“提案只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進行歸納”,連接詞或符號到底該用甚麽在現階段討論並不適合,這樣只會妨礙共識形成的進程。[[彭定康]]的情況不同,外交關係與人物不是同一回事,而且“彭定康”屬於當時香港的官方譯名,有名從主人規則背書,然而外交關係[[WP:命名常规#名从主人|作為“稱不上有‘擁有者’的情事”,被名從主人規則所認為不能適用名從主人規則]]。[[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1日 (三) 13:58 (UTC)
:::::::按您的标准,类似的条目[[日俄战争]]会变成[[日本—俄国战争]],[[:英日同盟]]会变成[[英国—日本同盟]],然而Anglo-Japanese Alliance在香港教育局推荐的英汉词汇和中国大陆百科全书都是也是[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curriculum-development/kla/pshe/references-and-resources/history/History_glossary_August_2018.pdf 英日同盟]、[https://www.zgbk.com/ecph/words?SiteID=1&ID=226036英日同盟]。既然你认为名从主人,那首尔政权也不应该按照地区词改用“南-{}-韩”,也不清楚为什么一个坚持使用常用名称,而另外一个却要限制使用常用名称。此外您限制使用常用名称,还有[[: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原创研究]]之嫌。--[[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5:02 (UTC)
::::::::外交關係與戰爭、外交同盟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我認為不能稱之為“類似的條目”,而且就算這真能算“類似的條目”,我的草案目前規範的只有外交關係條目,你這裏如此外延曲解了我的草案,故而是不適當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1日 (三) 16:04 (UTC)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发表原创或初级研究''' ,例如提出新理论及解法、原创意念、自创定义或词语等。”--[[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00:40 (UTC)
::::::::::我倒是認為你這種不適當的外延才是真正的原創研究。[[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2日 (四) 09:21 (UTC)
:::::::::::涉及到维基方针就不正面回答。
:::::::::::您自己说的「使用『国际关系』一名是考虑到日后社群有可能会打算为其他国际关系专题下的条目的命名作规范」,当然是类似条目和合理的扩展。--[[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1:49 (UTC)
::::::::::::我下方有提過我調整了草案用詞了,就現時的草案用詞而言,你説的並不成立。[[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3日 (五) 13:40 (UTC)
:目前讨论中存在的分歧还比较多,比如部分单字关系实际上更为常用、南北(东西)朝鲜/德国/越南此类命名问题、排序问题,还有我自己认为的草案内容举例问题,如草案中的[[中国—俄罗斯关系]]实际上为重定向,不宜作为前边论述给出的条目例子,还有后续提到的多个红链应该以本地现有的条目为例,如果没有,可能的理由是这种标题事实上在本站非常不适用。还有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就是文中提到的“国家与地方关系”以及“两地方关系”是否适用于标题“国际”一词,如果仅取狭义的“国”与“国”之意,草案标题可能需要改成“双边”之类。因此,在讨论达成比较圆满的共识之前,暂不支持轻易公示及通过。--[[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7:10 (UTC)
::{{ping|Easterlies}}
::#國際關係命名常規主要是想要確立命名一致性,並確保條目名稱符合防止歧義與易於識別的要求,而且現存大部分的外交關係條目都使用「XX—YY關係」的格式,我這裏也只是把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歸納起來而已。
::#你説的“舉例問題”我不認為是問題,紅色連結的出現也有可能意味著到現在還沒有人建立該條目,或是該等類型的條目本身不宜建立,然而我沒看到社羣有達成過任何類似後者的共識(就國際關係專題層面而言)。至於[[中国—俄罗斯关系]]的情形,我認為現狀是不適合的。
::#使用“國際關係”一名是考慮到日後社羣有可能會打算為其他國際關係專題下的條目的命名作規範,這時候新規範可以直接寫入[[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而無須另立頁面。
::[[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2日 (四) 09:35 (UTC)
::: 方針指引命名可以寫「國際關係」(取國際關係專題之意),但實務上涉及條目多是雙邊關係條目(也包含非國家之地區或國際組織間關係),所以內文用「雙邊關係」較為清晰,也可省去計較國家地區地位的多餘麻煩。——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日 (四) 12:31 (UTC)
::::內文用字調整了,然而“省去計較國家地區地位的多餘麻煩”卻不見得。比如“任何情況下均不當使用‘<國名/國號乙>—<地方(特定時期)甲>關係’的格式命名條目”這條條文就限制了國家與地方關係條目的命名中,地方必須置前。[[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2日 (四) 13:27 (UTC)
:::目前的草案有对[[中國大陸—香港關係]]作规定吗。--[[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02:58 (UTC)
::::{{ping|Easterlies}}由「兩地方關係條目命名」章節規範,而且現時的命名是符合該擬議規範的,倒也不用更動條目名稱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7日 (二) 00:38 (UTC)
:依[[WP:7DAYS]],互助客棧的提案在已討論達30日後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故現公示此提案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0日 (一) 05:10 (UTC)
::{{反對}},原因如上: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現行方案完全禁止在方針通過後建立單字標題 (「在(方針通過當日)起建立的兩國關係條目亦不適用此特殊情況。」)--[[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5月21日 (二) 02:58 (UTC)
:::{{ping2|Tp0910}}。[[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1日 (二) 03:16 (UTC)
::::目前的條文已列「其他情況根據編輯者建立的情況「先到先得」或經包括創建者在內的編輯者討論達成共識後移動。」、「在(方針通過當日)前建立的兩國關係條目如已採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在同時具備相當可識別性及不產生歧義的前提下可暫時續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如任何用戶……可發起移動請求,或交付互助客棧討論。」說明了若要更名須經討論,一定程度保障了原條目名稱的權益。且「大國」雙邊關係條目大多已建立,若擔心,可以在這些條文成為正式方針前,趕快建立單字簡稱式條目,「先到先得」佔據有利位置。如果後來有人發起移動請求或交付客棧討論,經充分討論或投票後只要多數人同意那也是民意的展現。--[[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16:06 (UTC)
:::::目前條文只保障方針通過前的單字標題可以'''暫時'''繼續存在。先不說這個「暫時」我已經非常反對,現在更是在通過後完全禁止單字標題。所以你要我現在在七天內建立所有兩國關係條目?我上面已經說得非常清楚我強烈反對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5月21日 (二) 20:31 (UTC)
::::::我是被召喚來的。'''暫時'''可短可長,如果無人提及,甚至可無限下去,這本身就是留有餘地的一種彈性。我沒有要你建立所有雙邊關係條目,而是看見此留言的所有人,語意不精準遺憾造成誤解,就算要建立,也是「大國」雙邊關係,因為才符合你說的「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我隨便看了一下,大國雙邊關係大多已建立條目,其他尚未建立的就看如何界定「大國」一詞。--[[User:Tp0910|Tp0910]]([[User talk:Tp0910|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21:24 (UTC)
:::::::有一點需要提及的是如何界定「大國」一詞有機會引申原創研究問題,因此如果要求必須為「大國」開特例,除了有很大的機會會違反[[WP:五大支柱|五大支柱]]外,也有相當大的機會會構成地域歧視。[[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8 (UTC)
::::::::那就不要用大國作為標準,常用名稱就擺在這裏。現在的提案反而違反常用名稱--[[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5月23日 (四) 07:14 (UTC)
:::::::::[[WP:命名常规#命名原则和惯例]]中“使用常用名稱”、“易於識別”與“防止歧義”是並列的,此外也有特別説明“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因為“使用常用名稱”的緣故而捨棄“易於識別”與“防止歧義”並不符合命名常規的觀點。[[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3日 (四) 09:10 (UTC)
::::::::::非也。「防止歧義」的目的是「條目名稱應該避免存在不同的義項,當多個不同的義項都寫有條目時,應按照消歧義的要求調整條目名稱。」那些「大國」(這樣用自然不好,但暫時沒更好的說法,歸根還是回到「常用名稱」上)如何達到出現「歧義」?而且「中俄關係」已達「易於識別」標準,這只是很簡單的片語,中學生刊物都會有吧[https://life.mingpao.com/search?keyword=%E4%B8%AD%E4%BF%84%E9%97%9C%E4%BF%82&searchtype=a&searchrange=all&categoryname=&submit=]。中學生的層次我想應該遠低於「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並不必然能夠識別」以及「對於國際關係沒有太多認識者能夠識別的可能性較低」的人吧。不清楚您們拿出說事有什麼作用。--[[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四點">🕓</abbr>]] 2024年5月24日 (五) 20:43 (UTC)
:::::::::::比如“中”字的用法因為違背了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緣故而不符合“防止歧義”的要求,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大量“中X關係”的條目都是如此情形(雖説“中國-XX關係”也有同樣問題,但“中”甚至不一定指“中國”,因此問題更為嚴重)。[[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4日 (五) 22:31 (UTC)
::::::::::::您這個問題已經在[[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国际关系)#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討論過了,當時沒有共識。而且,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如果您有意重啟相關討論,不如總結一些您認為還沒得到妥善回應的合理爭議點出來,讓我和社群回應才是。尤其是「中X關係」雖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三種可行的解讀方式([[MOS:中]]提到的另外兩種在此似不可行,未見問題更嚴重之說,過去也似未曾論及,不知此論何出,只見您說「{{tq|i=0|「中國-XX關係」(未指明特定政權)和「中X關係」是完全的同義詞}}」[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国际关系)#c-Sanmosa-2021-03-14T05:01:00.000Z-YFdyh000-2021-03-14T04:39:00.000Z]] ]),而「中X關係」應該寫「中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條目框架的問題,實際上歧義項只有兩種。而且考慮使用情況,似以主從為佳,當然更好是考慮實際使用情況([[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国际关系)#c-YFdyh000-2021-03-21T11:11:00.000Z-Sanmosa-2021-03-21T10:48:00.000Z]])。另外,關於「易於識別」的討論還沒有回應。--[[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點">🕙</abbr>]] 2024年5月28日 (二) 02:35 (UTC)
:::::::::::::“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不是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理由,[[WP:共识#共识的级别|社羣不能在不打算修改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情況下得出一個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共識]],在此前提下,我應該把所有無視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意見全部視為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所以“當時沒有共識”這個結論在我看來也是無效的),我現在自己選擇延長公示期7日,而非直接宣告提案通過,已經算是給一直拒絕遵守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意見面子了。「易於識別」的事情我在下方提過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8日 (二) 04:09 (UTC)
::::::::::::::社群已經給出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案了。而且「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這一句根本不是在要「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而是要您加速共識推進過程。很明顯您在曲解我的意思。--[[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4年5月28日 (二) 06:10 (UTC)
:::::::::::::::「社群已經給出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案了」,但並非真正能避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則的方案。我說的「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是我對這裏的討論情況的理解,你這裏把這樣兩句關係不大的說話強行聯繫在一起才是在曲解他人的意思。[[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8日 (二) 06:44 (UTC)
:::我也來個補充意見吧:我在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的留言(也就是提案時的留言)裏已經提到過「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有機會違背易於識別的要求,另一方面當時的留言沒提及但之前的討論有提及的是依照“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的方式來命名條目在部分情況下會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與防止歧義的要求,然而這裏主張繼續容許建立含單字簡稱的雙邊關係條目名稱的意見一律把這兩個問題給無視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5 (UTC)
::::常用名稱和防止歧義兩者同等,且如果是壓倒性常用我不認為有違反防止歧義。一些詞如「英」「美」根本甚至根本沒有第二個「義」可以歧,除非你把[[英國_(諸侯國)|這個英國]]也扯進來。你倒是跟我說那個正常人會看到「中美關係」會想到第二個意思?一開始說的「愛愛關係」根本是偽命題。你有沒有找到那怕一個來源使用這個簡稱?--[[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5月23日 (四) 07:13 (UTC)
:::::你這裏説的話要是真反映在條目裏的話就是地域中心了,而且你還是沒有正面回應「易於識別」的問題,“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都<u>應該</u>能夠識別”反映了“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並不必然能夠識別”以及“對於國際關係沒有太多認識者能夠識別的可能性較低”,如果你主張這兩種情形不是你口中的“正常人”的表現的話,那你恐怕會誤中大量的副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3日 (四) 09:14 (UTC)
::{{反对}}公式,个人不认为仅仅回应就算达成了共识。除非社群认为以上不同意见均是纯粹扰乱。--[[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04:08 (UTC)
:::「個人不認為」不能override方針規定,我也只是依規辦事而已。[[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1日 (二) 04:51 (UTC)
::::“除非发表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者同意在计算公示期的开始时间时可排除其影响”,“公示期间若有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公示期应中止,而相关意见应经协商处理”,对于不同意见未进行“协商处理”。限制单字的做法明显违反使用中文常用名称的基本原则。--[[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9:59 (UTC)
:::::你説的這點我在上面已經回應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3日 (四) 10:09 (UTC)
: 所以往後還能不能用單字標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5日 (六) 10:30 (UTC)
::新建立的條目不能,既有條目如果未曾用過非單字標題的,只要不違反“防止歧義”的要求就可以繼續沿用。[[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5日 (六) 12:50 (UTC)
:既然没办法一步到位,急着变成一个“半吊子”方针也不是好事,后面还会因为这个特殊情况的存废继续撕扯,况且目前主要存在的争议就在这点,不如妥善解决一劳永逸。--[[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4年5月25日 (六) 15:04 (UTC)
::你説的辦法無法實現,因為總有人認為使用單字標題這種有問題的做法是沒問題的(比如上面那兩位,假如100年後他們還在世的話,他們在100年後的意見恐怕還是跟現在一樣),他們完全不把避免地域中心規定與上面提到的單字標題的弊端當成一回事。做得了一些事情總比連一些事情也做不了來得好,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真正地一勞永逸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
:延長公示期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7日 (一) 23:12 (UTC)
:: 我是覺得比起抽象辯論,不如正反雙方舉一些現實中的具體使用案例(至於「愛愛關係」、「中中關係」這種根本不會有幾個人用的就別拿出來扯了)。本人認為,只要不違反「防止歧義」原則要求,仍可以用單字標題,實際上這種命名通常也更符合「常用名稱」原則。只有遇到多國首字同名,才需要消歧義。——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02:44 (UTC)
:::這條文主要是想處理「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的潛在歧義的,這類命名的危害在此前的幾次討論中已經有提到過了,然而單獨把「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抽出來特事特辦並不合適(這樣的話需要特事特辦的條目會反而成為大多數),因此最適合的處理只能夠是統一規定。[[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8 (UTC)
:::: 希望可以重新說明。另外兩岸雙邊關係條目命名一向特殊,多數條目實際上處於「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的奇怪情況。雖說總是用了包含國史上中外關係來解釋,但其實很牽強的。——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2 (UTC)
:::::「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的潛在歧義體現於[[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另一方面,你所提到的「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的情況在我看來相當於暗示或明示「中華民國」不是合法政權,我也認同你所説的維持現狀的理由牽強。[[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23:36 (UTC)
:要不各退一步:規範禁止「如沒有在'''可靠學術來源'''中使用單字簡稱者,不得建立單字標題;反之則不在此限。」此外現在單字標題不設日落條款:若他日有共識廢除則到時再議,現在明顯無共識。-[[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6月2日 (日) 10:30 (UTC)
::你這「讓步」空間不太夠啊,怎麼總體上看和你之前所主張的東西幾近一樣?再者,這仍然並非真正能避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則的方案,避免地域中心規則不是社羣能隨意拿來讓步的東西。雖說共識有時牽涉到妥協,但這不代表社羣能為了妥協而隨意違反方針指引。老實說,我當初弄這「特殊情況」已經是我能夠作出的最大的讓步了,不然我本來是打算直接廢除所有的單字標題。[[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6月2日 (日) 22:38 (UTC)
:提议本意是好的,但奈何影响面太广了。我建议<s>“AAA-BBB关系”只强制用于两国边界</s>“AAA-BBB如何如何”先推用于两国边界(比如[[:Category:德荷邊界]]应改为[[:Category:德国-荷兰边界]]),其他情况看常用度。--[[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6月2日 (日) 17:18 (UTC)
::你這提議的東西怎麼和這提案本來提議的內容毫無關係?[[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6月2日 (日) 22:39 (UTC)
:::我的意思是改动“AAA-BBB关系”影响太大,慎动,不妨先从“AAA-BBB边界”这种易处入手试水。--[[User:BigBullfrog|BigBullfrog]]([[User talk:BigBullfrog|𓆏]]) 2024年6月3日 (一) 04:00 (UTC)
::::我說的話仍然成立,這提案本來就不是打算處理你說的那些「易處理」的條目的。再者,如我在2024年5月29日 (三) 04:38 (UTC)的留言所言,「中X關係」佔「XY關係」型標題的大多數,我不認為這影響真的如你所聲稱的「太大」。[[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6月3日 (一) 08:09 (UTC)
:再行延長公示期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3日 (一) 10:03 (UTC)
::建议暂停公示回归讨论,目前看一次一次延长并不会确立共识。--[[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4年6月4日 (二) 16:42 (UTC)
:::你至少也得先讓我看看我是否能得到其他人的回應才說這話。而且,我個人並不認為個別用戶對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無視可以合理地作為干擾共識形成的因素。[[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2:46 (UTC)


==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
== 提議新建交通車輛條目內容方針2 ==
{{存檔至|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
目前,英維[[:en: MOS:TVINTL]]有限制維基百科應收集怎樣的播放資訊,但中維沒有相關限制,導致各電視節目(包括劇集及日本動漫)均記錄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本人認為條目內記錄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是非常冗長而沒經篩選,更甚有條目的播放資訊比例佔整個條目一半或更多,有機會違反[[WP:SOAP]]及[[WP:NOTTVGUIDE]]。對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許可解決問題。
<br>
en: MOS:TVINTL:
Broadcast<br>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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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相關串流平台官網、其他可靠來源均沒有記錄相關節目的準確播放地區且相關播放平台設置了IP限制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Viu OTT]])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


由於此條文適用於所有曾於電視廣播的節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盡快通過。--[[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
'''鐵路車輛'''
*[[WP:導言|導言]]:簡述車輛所屬的鐵路公司、製造商、服務路線、投入服務日期等,並精要概括正文。
*資訊框:一般用用{{tlx|鐵路車輛}},亦可使用{{tlx|鐵路車輛2}}。模版應照文檔填寫。
*概要:介紹車輛引進緣由、役緣由(如已除役之車輛)、基本概述等。
*規格與構造:介紹車輛基本構造、機電設備、外觀塗裝、設備規格、編組方式等。
*重大事故:若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鐵路事故可初步簡述事故經過,並使用{{tlx|main}}作主條目導向。
*相關條目:與條目相關的車型或車種可於此列出。
*參考文獻:請列明來源!報章雜誌、鐵路公司官網的車輛簡介、車輛製造商的車輛簡介與政府出國報告書都是好的來源。切記,不可使用部落格與營運單位的內部文件作為來源。
*外部連結:可連接其他維基計畫或是[[WP:ELMAYBE|未達可靠來源門檻的百科性資源]]。

'''客運/公車車輛'''{{註|此指大客車、巴士,不含小客車、計程車,小型車請參見汽車一節。}}
*導言:簡述車輛製造商、車輛類型等,並精要概括正文。
*資訊框:一般用用{{tlx|Infobox Automobile}}。模版應照文檔填寫。
*概要:介紹車輛引進緣由、退役緣由(如已除役之車輛)、基本概述等。
*規格與構造:介紹車輛基本構造、設備規格等。
*各代車輛:若車輛型號生產不只一代,依照各代不同之處進行介紹。
*重大事故:若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可初步簡述事故經過,並使用{{tlx|main}}作主條目導向。
*相關條目:與條目相關的車型或車種可於此列出。
*參考文獻:請列明來源!
*外部連結:可連接其他維基計畫或是[[WP:ELMAYBE|未達可靠來源門檻的百科性資源]]。

==條目內容==
===不合適的內容===
#'''愛好者內容''':
#*愛好者內容建議建議寫在[[維基學院]]內。
#**鐵路車輛:請不要將車輛車次運用、車號機務段分配、改造期程、交車期程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
#**客運/公車車輛:請勿將領牌車號、行駛路線、停靠站牌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
#:: <small>依據:[[WP:NOTIINFO|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說明書]]</small>
#'''大量的短條目''':通常一個較大的條目能提供對主題更有條理的介紹與背景聯繫。當大條目能做到時,請不要創建大量小條目。理想的條目是既不過大,也不過小。
#: <small>依據:[[WP:LENGTH|維基百科的條目大小指引]]</small>
#'''過多的圖片''':請勿於條目內放置各車號的照片,於資訊框模板一張代表即可,其他照片則放入共享資源並於底下納入共享資源連結導引。

==備註==
<references group="註" />
}}
因討論被機器人存檔,且尚未完成討論故接續提案,部分內容已依照上次討論提議更新--<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0日 (日) 05:24 (UTC)
*這邊邀請上次有參與的維基人接續討論{{re|心平星辰|owennson|BIT0865|Bus Follower|一片楓葉|Ghrenghren|SickManWP|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p=}}--<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0日 (日) 05:32 (UTC)
:似乎沒有通知成功,重新標註一次{{re|owennson|心平星辰|一片楓葉|BIT0865|Bus Follower|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Ghrenghren|SickManWP|p=}}--<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1日 (一) 12:56 (UTC)
::{{support}},另外建議增加關注度方針。--[[User:Nrya|<font color=#1E90FF>'''Nrya ✰'''</font>]]<sub>沿路看風雨漫漫</sub> 2022年2月21日 (一) 13:02 (UTC)
:::{{re|Nrya}}閣下的意思是再額外建立關注度方針、於此方針中加入還是於[[NT:T]]中加入?--<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1日 (一) 13:26 (UTC)
::“行文结构”的“参考文献”一条,部落格的消息确实不敢保证真实性,但是营运单位的内部文件……抱歉,中国大陆有不少地铁列车都没法不用它,参见[[武汉地铁DKZ8型电动车组]]的参考文献。--[[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1日 (一) 13:32 (UTC)
:::{{re|BIT0865}}噢....若將「檔案」更換成「公文」呢?呢因為臺灣的車輛條目經常出現使用短期且快速更新的內部資料編輯愛好者內容,當初使用檔案一詞是為了阻止此狀況,而這些引用屬公文電報,更改引述應該可行吧0.0--<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1日 (一) 14:08 (UTC)
::::內部文件關鍵應該是非公開的文件。公開文件是沒問題的,這種文件應該是可以網站找到,或者圖書館可以找到的,而不是那種要愛好者拍一次,再上傳才可以找到的的文獻。「武汉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這種文件雖然是官方的,但是理論上不外傳的吧,這樣的話其實不應該用。--[[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2年2月22日 (二) 06:11 (UTC)
:::::協助標註{{re|BIT0865|p=}}--<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3日 (三) 10:30 (UTC)
:::::但是如果没有那本说明书的话,那个条目我可以直接提删了——因为没加说明书的内容之前条目里面确实没什么东西——很多地铁列车的小条目都有这样的遗留问题。--[[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2 (UTC)
:::::还有就是,“而不是那种'''要爱好者拍一次,再上传'''才可以找到的的文献”……那我甚至可以退出维基了,请看[[User:BIT0865/兴趣话题:公共交通|这里]]的“各种 VVVF 铭牌”。--[[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4 (UTC)
::::::{{re|BIT0865}}若逆向搜索能搜索到可靠來源則直接使用新的可靠來源,應該很多東西都是逆向搜索找到正確的參考資料,不一定要以照片為唯一來源--<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3日 (三) 14:57 (UTC)
:::::::有文献可查的话,能不拍铭牌就尽量不拍,铭牌充其量用作保底,典型的例子是[[廣州地鐵一號線列車|广州地铁A1型]]和[[廣州地鐵一二八號線增購列車|广州地铁A5型]]。但是像DKZ16的情况,① [[太平湖车辆段]]有介绍各种铭牌的小册子,② 车辆段的小站台边上也可以经常拍铭牌;但是不用这两种方法,(在将铭牌照片传到维基共享资源之前)根本搜不到 MAP-184-75VD177,就比较为难了。--[[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5:29 (UTC)
:::::::甚至于,有时查到的某个型号也不能确定属于哪种车型。比如 MAP-184-75V208 可能属于四种车的一种,MAP-164-15V230 可能属于两种车的一种,这两个型号都是[[WikiProject:Rail Transit VVVF inverter|单一来源]],不去问员工的话,没有其他来源协助确定,但是问员工却不巧又出现了困难。所以说白了,新车到段之前就把车底下查完真的很重要。--[[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5:35 (UTC)
:大致{{支持}}相關方針改動。很抱歉由於健康問題(右眼失明)本人不太有時間參與相關方針的建設。--'''[[U:SickManWP|<span style="color:navy;">SickManWP</span>]]'''<sub>邀請您加入[[WP:MPC|❤️<span style="color:#89CFF0;">邊緣人小組</span>]]·[[U:SickManWP/好友簽到|🖊️<span style="color:#000080;">簽到</span>]]</sub> 2022年2月21日 (一) 15:18 (UTC)
:支持。-[[User:Mys 721tx|Mys_721tx]]([[User talk:Mys_721tx|留言]]) 2022年2月21日 (一) 17:36 (UTC)
::{{support}}:支持另建方針。呈上,如果中國大陸境內有此情況,那可能就採取共用大架構,另立小特別款?畢竟台灣這端出現在拿未確定是否可公開外流的台鐵內部行車電報來放此舉應不妥;圖片部分車號是指大的編組,舉例以言之,TEMU1000型全編8輛,放這8輛圖片可,但每一編組(TEMU1001+1002~1015+1016)均放或可議,畢竟適量的放圖片有助於閱讀跟版面配置,其他放共享資源;車輛車次運用、車號機務段分配、改造期程、交車期程等這些就放入學院吧,維基是阻止不了的,那就面對現實導入比較可行的維基學院吧,以上相關資源則在條目內設連結引導。[[User:心平星辰|消波塊]]([[User talk:心平星辰|留言]]) 2022年2月22日 (二) 01:47 (UTC)
:::这里展开说下“中國大陸境內有此情況”:<br/>① 不少爱好者遇见新车(尤其新车)只顾着看外观,没有查证设备的意识,等到新车上线了再去查往往非常困难。<br/>② 中国大陆没有专门介绍地铁或者铁路车辆的报刊杂志,因此情况 ① 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得不求助于员工。<br/>③ 即便是求助于员工也不能保证马上得到反馈,尤其是铁路车辆,一些动车组的裙板非常重,不是所有员工都愿意动不动打开裙板去看里面有什么。<br/>--[[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2:21 (UTC)
::::{{re|BIT0865}}關於第二點據在下所知有《鐵道知識》期刊,國際標準書號為{{ISSN|1000-0372}},如[[北京地铁DKZ13型电动车组]]剛剛在下已協助增加來源。--<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3日 (三) 13:16 (UTC)
:::::感谢添加文献,但是《铁道知识》似乎不如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铁路机车概要》详细,里面应该没有记VFI-HR2420E和SVI-H116A(铭牌上有写,但是'''铭牌太小并且靠近车厢底板,所以站台上看不见,只能问员工''')。--[[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3:30 (UTC)
::::::{{re|BIT0865}}若是反向搜索來源應該可以吧...知道型號和廠牌之後去製造商官網找相關資料。--<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3日 (三) 14:07 (UTC)
:::::::你想得太天真了:DKZ13的牵引系统,《日立评论》倒是详细介绍了工作原理,但是对型号只字不提,不知何故;《东洋电机技报》里有关 SFM04/04A 和 DKZ32/33/34 的情况亦如是,它们的VVVF型号全是靠格式规律插值推出来的,然后再靠铭牌确认。--[[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3日 (三) 15:18 (UTC)
::::::::{{re|BIT0865}}若查無可靠來源算原創研究,可能要改寫到維基學院了。--<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6日 (六) 07:39 (UTC)
:::::::::補充:回復上面,問員工也算原創研究--<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2 (UTC)
:::::::::情况很严峻啊,我和 @[[User:LuisRichmond|LuisRichmond]] 很早就燕房线[[北京地铁DKZ70型电动车组|DKZ70型]]的条目讨论过原创研究的事,结果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也没辙。[[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6日 (六) 11:06 (UTC)
:::::::::还有就是:[[北京地铁DKZ4型电动车组|DKZ4]]的[http://file.finance.sina.com.cn/211.154.219.97:9494/MRGG/CNSESH_STOCK/2020/2020-9/2020-09-10/6599883.PDF RG6023-A-M]和[[上海地铁06C02型、06C03型电动列车|06C02]]的[http://prize.v0523.com/RoundCheckDataDetails/RDC_1429_43.jpg VFI-HD1420B]我觉得不算原创研究。--[[User:BIT0865|<span style="color:blue;">'''BIT'''</span><span style="color:red;">'''08'''</span><span style="color:green;">'''65'''</span>]] · [[User talk:BIT0865|Discussion]] · <span style="color:#D86018;">'''[[燕房线]]永远的神!'''</span> 2022年2月26日 (六) 16:00 (UTC)
::::::::::{{re|BIT0865}}若真的沒辦法符合維基方針的內容就移至維基學院吧…,臺灣近期也是有很多內容移到學院。這種找不到來源的資訊,臺灣條目也有遇過,現在大部分都移到學院了。--<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6日 (六) 16:53 (UTC)
:::::::::::現在主要討論的是條目的整體架構,若整個條目或是部分內容都沒有適合的來源,就如上的方法解決吧…0.0
:::::::::::這邊邀請上面同樣有回覆此問題的{{re|Ghrenghren|p=}}一起討論。--<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2月26日 (六) 17:05 (UTC)
:{{支持}},方针内容全面。--[[U:一片枫叶|<span style="color:red;">一片</span>]][[U:一片枫叶/签到区|🍁]][[UT:一片枫叶|<span style="color:red;">枫叶</span>]]<sup>展望未来</sup> 2022年2月22日 (二) 09:37 (UTC)
:{{支持}},但應為[[WP:指引列表#内容|內容指引]]級別而非方針級別,關注度同。--'''[[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2月22日 (二) 10:45 (UTC)
:{{意见}} 可以引导爱好者将相关内容发布至[[维基学院]]。另认为应当为[[Wikipedia:指引列表#%E5%86%85%E5%AE%B9|内容指引]]而不是方针。--[[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30日 (三) 17:19 (UTC)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應如何extend則交由社群決定。
::*「頻繁的重播」當然是瑣碎,難道要準確收錄何時重播?
::*「播放時間」見下方解答
::* 「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不是電視節目條目編輯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後那點,請參閱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rfc e24e23de50e0627906dd5f55d66e1ab8|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 § '''提議將WP:MOSACG跨媒體部分提升為指引''']]的討論。--[[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
::第一點:想法是只記錄該集數最先出現的播放平台,例如「A節目在B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時間是1200…」,這樣寫實在太冗長及無謂。想法是「A節目於B、C、D平台上架。」
::第二點括號內的是我個人想法,當然是不會加入條文之中。--[[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
:::總之曾在電視廣播的節目條目也適用。--[[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
:依[[MOS:CHINA]],修改為「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u>大陸</u>、台灣、」。--[[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
::下一版本會更正。--[[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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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2===
<s>[[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3月13日 (日) 07:52 (UTC) 結束''':贊成者多數,且7日無新留言,進入公示期。<!--Template:Make public-->--<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6日 (日) 07:52 (UTC)</s>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
:通知{{re|owennson|心平星辰|一片楓葉|BIT0865|Bus Follower|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Ghrenghren|SickManWP|p=}}{{re|Qazwsaedx|p=}}--<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6日 (日) 08:54 (UTC)
:<br>
:有些部落格的內容其實不錯且有公信力(例如[https://emu300ct.web.fc2.com/]),不能當成來源有點可惜。--[[User:Poem|Poem]]([[User talk:Poem|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5:15 (UTC)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WP:7days|🕗]]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新提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Template:Make public-->--<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6日 (日) 16:33 (UTC)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暫時來說比較半吊子,觀望下。--[[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2年3月7日 (一) 05:32 (UTC)
:* 電視重播資訊
:::{{re|Ghrenghren}}雖然目前尚未很完全,因鐵路條目近期較混亂,在下的想法是將最大宗的共同問題先行初步整頓,預計後面還會再提出其他車輛或細項,希望在台鐵的新車交車前先有個指引約束內容,避免與[[EMU900]]、[[EMU3000]]條目一樣混亂。--<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7日 (一) 14:47 (UTC)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部落格本身就是用戶生成內容,出了引述觀點外幾乎完全不能用。--'''[[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8日 (二) 02:46 (UTC)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br>
: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
:* 誇地區網路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準確上架地區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及相關代理公告了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特攝作品等)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
::另ping @[[User:PexEric|PexEric]]、@[[User:BlackShadowG|BlackShadowG]]、@[[User:Cdip150|Cdip150]]、@[[U:Skiate]]--[[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之後的內容,不是英維既有的內容,不少看起來過於一刀切,個人認為相關條文有些不合實際操作:
:::第一條,日本動畫作品的時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記錄「播放時間」,只記錄日期很容易出錯
:::第二條的實際操作預計會刪除很多內容,需要更多人參與討論,以減少潛在的編輯衝突,以[[還珠格格#電視節目的變遷]]舉例,要刪掉「复播」的內容。一些記錄特定電台的播放節目模板,如{{tl|中視八點檔}}《還珠格格》幾輪重播都有記錄,這些又如何處理。
:::第三條個人認為有記錄必要,一來是平台發佈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發佈的,二來中國大陸節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劇四星」,之後是「一劇兩星」([http://media.people.com.cn/BIG5/n/2014/0416/c40606-24900782.html])
:::可靠來源才加入內容,這應該是一般的內容要求。「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贅,完全可以合併成一句話概括:「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P:CS|列明來源]]」。
:::PS:錯字「<u>誇</u>地區」。--[[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
::::1. 編輯者有責任將日本30小時制轉換至中文地區的24小時制,這樣可提高條目可讀性。(註:近期日本動畫條目已停止記錄30小時制播放時間表,僅列出24小時制首播及完結日期。)
::::2. 不記錄重播資訊,只記錄首播資訊是英維要求。節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刪除,反正第二條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會更正,並放在首段。
::::整個句子可能是「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ikipedia:CS|列明來源]],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
::{{支持}}。--[[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
:::整頓完TV後就該整頓TV anime,[[電視聯播網]]也不知道是什麼…英維已有部分條目採用電視聯播網歸納全日本電視台,與中維日劇條目差不多處理方法。
:::況且播放時間能證明什麼?
:::時段可以,但準確時間萬萬不可。試想想,如果上一節目時段因為緊急直播10分鐘而導致此節目延遲10分鐘結束節目,編輯者通常在條目解釋為何延遲播放此節目,唯解釋普遍沒有來源且與節目條目無關,備註長度碪比節目介紹,香港電視條目正深受其害。--[[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
:::::* 這裏該處理'''整體'''電視條目,而非單指日本電視動畫…
:::::*「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在日本條目實屬少見,唯香港條目是普遍。
:::::*「23:00」時段即可,免得又說因為xxx事而延誤xx分鐘播放。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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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3===
:'''且慢。'''抱歉有點久沒有登入維基百科。重點,本人想針對'''客運/公車車輛'''做些修正: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ikipedia:CS|列明來源]]及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證|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br>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電視節目即日延誤播放資訊(包括為何延誤播放及延誤時間)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
#關於草案上文中的使用「資訊框」部分,若草案真的實行,代表舊有的''翻掀式資訊''需全部打掉重練。則請問是由'''何君'''來實施全臺近百家客運業者的條目整理呢?或是維持現狀?
::準確播間是類似香港TVB晚上八點檔愛回家,電視節目時間表寫20:00播放至20:30結束,但實際播放時間是20:03-20:27。
#再者,本人找到了關於公車客運使用車種的可靠參考來源(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freeway/query ),行政院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公路客運公司列表",應該可行吧?以[[屏東客運]]為例,則該客運的使用車種依據為此(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freeway/query?method=queryCarDetailByDisplaytag#anchor ),若此方案可行,本人可協助補充於各客運上。
::故寫播放時間時只需提及「此節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正首播。」--[[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
#移動到維基學院的問題:本人發現@[[User:鐵路1|鐵路君]]最近移動了一些客運的使用車種,但本人看見的是許多紅連,覺得跟維基百科的相互連結有大落差。
:與原有時段嚴重不符的特殊偶發延誤資訊應可記錄,例如延誤半小時以上。亦即經常延誤的節目不宜記錄,例如習近平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其後的電視劇等節目;據稱胡錦濤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延誤極少,由此導致的節目延誤應容許記錄。--—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
::如何符合[[Wikipedia:CS|列明來源]]及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證|可供查證]]原則?
::請提供相關記錄的例子,謝謝!--[[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
:::與本問題無關(即不應因部分内容無來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牽連有來源的内容)。但有[https://news.mynavi.jp/article/20210214-1730434/ 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時……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難しい』を放送……報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時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開された。その後、2時間15分押しで深夜1時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員会』……--—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https://girls-band-cry.com/onair/]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愛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
::建議第2點改爲: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再者,一個節目若在[https://www.ofca.gov.hk/tc/news_info/data_statistics/key_stat/index.html 滲透率]二成的衛星電視或收費有綫電視頻道首播,而後在滲透率九成的地面電視頻道重播,後者應容許記載。故建議第3點改爲:
::*重播資訊,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此外,「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文法不通,難以理解,應予修改;「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中,「系列」顯然是機械翻譯,亦應修改。
::另外,建議條文可能致使編者以爲跨國播出只能在「播出國家/地區」欄目列出原產國或中維六地(例如以爲[[最後的刑警|GEM TV ASIA的此列法]]違規)而令所示播出範圍小於實際,需要澄清;「廣播」一詞有歧義,在部分地方僅意味大氣電波播出,亦需更改。--—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
:::*第一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第二點有點麻煩,畢竟以「滲透率」作標準有爭議。
:::*第三點是英維要求,應如何改善?
:::*第四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GEM TV ASIA]]是採用內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餘東南亞地區是嵌入英文,故列出東南亞地區其實是不符合最後一點原則。
:::* 英維是採用「廣播」,中維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統一至「播放」。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
::::「等主要中文地區」--[[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
::::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何必作出區隔?省去幾個字國名?如此致使讀者以爲GEM TV ASIA在此時段香港才播出此節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張在任一地方滿足條件即可;同樣,在任一地方屬於首播即可,而不應刻意遺漏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同一節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
:::::這是英維「English licensee」所主張的。在英維,同一頻道列A地區不列B地區是常見。--[[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
::::::查無相似主張。英維的Release章節並不規定: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應視爲單一行爲,不宜片面陳述,正如可標識跨國流媒體「全球」播出。--—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
:::::::當然是查無主張啦,因為這僅是實際操作。
:::::::個人是反對「全球」一詞,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結表示該名編輯者沒有進行資料搜集、原創研究、發放錯誤訊息。--[[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
::::::::若在該串流媒體的任何任務區可看,「全球」無可厚非;或許只需一個自訂或變態的「{{全球}}」模板作解釋或tooltip。--—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
:::::::::服務地區(Service Area)--[[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
:::::::::::外維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單(不論英維還是其他維),但我的條文中卻只要求該播放清單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閱覧及能清楚辨認屬地即可。
:::::::::::bilibili應該是不受影響,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愛奇藝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響較大。--[[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建立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更名为更常用的[[無綫財經體育資訊台]])--[[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
::::::::雖然二位都未明指「{{tq|主張}}」是什麽,但是在下意會有關主張後隨機搜尋思緒中首先浮現的電視節目,竟就足以駁倒「{{tq|確實是有這麽做的}}」:[[:en:Ruyi%27s_Royal_Love_in_the_Palace#International_broadcast|英維「如懿传」條目國際播出章節]]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個越南電視臺播出三次越南語配音的版本,無論如何設想都不符合「{{tq|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或「{{tq|不應記錄}}」「{{tq|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英){{tq|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認同有關英維J2的評論,離題不贅。--—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en:Rick_and_Morty#Release|瑞克与莫蒂]]、[[:en:PAW_Patrol#Release|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
::::::::::日後希望您在提出有關方針或指引的説法,請明示依據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無有關「原生英文的節目」的條文,否則請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無「原生中文的節目」一説,您提出「原生英文」所爲何故?不免懷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屬的一串討論中的近兩次留言已離題,也難以猜測「{{tq|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麽做?--—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
::::::你要說「東盟」或「東南亞」的話,請證明此動畫可在泰國以Animax觀看。--[[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
::::如無滲透率作標準,而全面禁止重播資訊,則會導致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違背情理。--—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强制授权|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
::::::滲透率相當,顯然不符合我所提議的條文中的豁免條件:「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
:::::::若要用滲透率作標準,則大大提高編輯難道或引起編輯爭議。
:::::::「我認為A媒體滲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認為B媒體滲透高些,A沒有人看。」--[[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
::::::::相較收視率或其他數字,滲透率穩定、透明、標準一致,最爲可取。若無更佳標準、不取滲透率,可以改爲禁止「同一收視方式或受衆更狹窄的收視方式的頻道重播之資訊」;若仍有爭議,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頻道重播資訊」;以免「{{tq|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此外,或許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稱可標注相應電視臺或頻道)」。--—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
:::::::::這個世界有基於廣告的「電視覆蓋率(TV Overlay Rate)」。--[[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
::::::::::依據目前資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區域內,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比率、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爲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分母一致,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分母亦一致;A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一致、B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滲透率、覆蓋率孰優孰劣,在我的提議條文(「滲透率倍增」)中沒有差異。--—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
:::::::::他願不願意願意到相關地區收看是他個人決定,總之這個台在該版權地區是有提供服務。
:::::::::以日本為例,TVer的覆蓋範圍與ABEMA一致,可觀看人數達124,090,000人。
:::::::::TVU福島覆蓋全福島縣,可觀看人數達 1,817,228人
:::::::::TBS電視台覆蓋整個關東廣域圈,可觀看人數達43,191,414人--[[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
::::::::::「滲透/覆蓋不到」即循此種方式無法觀看,外乎意願。--—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
:我想探討一下「範圍」,以上面的全球和東協為例,難道要為了幾個沒有營業國家/地區而特地列出實際有播出的國家/地區嗎?這對串流節目、大型賽事可是一大麻煩(例如歐洲歌唱大賽特地把俄羅斯以外的歐洲國家寫出來)。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跟[[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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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4===
:最後:可否請{{re|鐵路1|p=}}延後公示時間? -- [[User:Bus Follower|Bus Follower]]([[User talk:Bus Follower|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5:42 (UTC)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ikipedia:CS|列明來源]]及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證|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WP:COPYRIGHTED|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User:Bus Follower|Bus Follower]]君留言連結是公開資料,且來源為政府機關,是可靠來源。[[User:Poem|Poem]]([[User talk:Poem|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6:09 (UTC)
:<br>
::{{re|Bus Follower}}1.翻頁式排版不易閱讀,且不符合維基基礎格式應盡量改善,可參見第三點的存廢討論紀錄。2.雖然閣下提供的參考來源為政府機關之可靠來源,但是車牌號碼實屬瑣碎資訊與愛好者內容,非愛好者並不會想要知道車號,另外在下建立主要是針對[[:Category:巴士型號]]分類中的條目。3.使用車種在下查了編輯紀錄,在下僅移動豐原客運的內容,豐原客運的鏈結剛才以修整,而使用車種應該要使用表格式而非折疊式列表,且內容過於瑣碎,請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9/05#國光客運使用車種]]之討討論紀錄。--<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7日 (一) 14:37 (UTC)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


你的文本內容越來越累贅,有些內容不妨說得再直白一點,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汉语国家和地区列表|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還有原生中文節目在還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者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ikipedia:CS|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來源是否可靠請通過討論協商。」


英維原文可沒有「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這段,而是建議討論來源是否可靠,因為條目使用可靠來源本身就是「內容指引」,需要的是討論來源是否可靠([[WP:RSP]])。--[[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
:::了解,本人一看討論就知道大部分用戶對這塊是不怎麽友善的...不過君的意思應該是不要把使用/歷史車種寫在維基百科上,而是改寫至維基學院,對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本人可以接受。也辛苦君對豐客的整理。但是關於什麼改成表格的部分,本人覺得還是先照舊吧...雖然舊的"畸形"式折疊式列表已不建議寫在維基百科上,但還是回到原點,若由君自己更新全台客運業的條目應該有困難吧
:::順帶一提,有看見君想要整理[[:Category:巴士型號]]的分類,不過可笑的是,台灣最常見的'''[[DAEWOO BS120CN]]低底盤公車'''條目竟然被刪除了。本人發現只要有關於「公車」的條目幾乎都被提刪,'''不知道這種風氣在流行什麼''',且刪除的原因都是什麼關注度不足的鬼,但事實上這些公車都滿街跑,怎麼會「關注度不足」?真是感到失望。當然這不是鐵路君的錯,關於其他編者的舊有固執思念,嗯。應該永遠也不會改吧,哈哈... --[[User:Bus Follower|Bus Follower]]([[User talk:Bus Follower|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13:55 (UTC)
::::{{re|Bus Follower}}在下雖未找到提刪的討論紀錄或日誌,但從鏡像網頁的相關條目所看到的排版除了排版不符合編輯手冊,另外車輛介紹完全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文獻,若被關注度刪除據在下所知另外可能就是查無相關文獻或未提供相關文獻。在下主編的是鐵路相關的條目,公車的條目很不熟悉,也很難幫忙改善0ω0--<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10日 (四) 16:18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7/23#大宇BS120CN]]。--[[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二點">🕛</abbr>]] 2022年3月10日 (四) 16:28 (UTC)


:第一段不反對,第二段僅重申[[: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只是外部連結,並非來源。更什有編輯者直接扔了Netflix連結出來,當開啟連結時發現是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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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證]]及[[WP:外部連結]]方針。--[[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
:{{user|鐵路1}} :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經不給使用了。--[[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
:你好,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才看到這個討論。作為一個大規模刪減香港巴士路線條目的編輯員(詳見九龍巴士1-30號所有路線),看到這篇討論後,發現有超過50%內容可以刪減,包括行車路線、車站、用車限制(因涉及ABc綜合)、車牌,對嗎?
::[[WP:RSP]]描述是,官方內容作為一手資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證的自身說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適用,不過結合「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的描述。更建議使用官方在官網、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預告節目播放的日期動態/公告。--[[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
:這樣刪減的話還有什麼可以表述?--[[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01:04 (UTC)
::{{user|鐵路1}}:
::順帶一提,早前可靠來源佈告版已將一個經常被引用的香港巴士愛好者網站列入防濫用保護器內,限制編輯者引用,不知你會不會提出更多網站供限制?--[[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01:17 (UTC)
::在維基百科內找不到公共交通總方針,只找到交通車輛方針,請問這里會不會跟進公共交通總方針(如車站、路線、車型)?--[[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01:36 (UTC)
:::個人認為香港巴士的情況與海外有非常大的差別,車型是非常多元化(特別是1990年代至2010年代初),也可以證明路線歷史的變遷。如果要強硬刪除的話,個人認為有關條目失去了應有的意義。感覺中維對“瑣碎資訊與愛好者內容”的定義無限放大,並不是好事。--[[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01:45 (UTC)
::::{{re|Wpcpey}}路線、車站可參見[[NT:T]]指引,用車若車型不多可參見[[環狀線 (台北捷運)#電聯車]]的方式,若車型較多可參見[[橫須賀線#使用車輛]],在路線條目中列出車型與簡介,詳細介紹則再另外的主條目進行介紹。另外,此指引主要是針對車輛,路線已有[[NT:T]],在路線的條目中羅列停靠站還算正常,但是再車輛的條目再次出現行駛路線的車站就顯得過於重複,用車可稍微提及行駛路線與路線簡介,但不篇幅不要太長,不然就變成不是介紹車輛而是介紹路線,車牌號碼的部分,除愛好者外,一般民眾不太會去注意,且車牌號碼只要轉讓/轉手可能就又會更換一組號碼,屬不穩定的資訊,原創研究的內容應寫到維基學院,不是百科。--<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9日 (三) 05:44 (UTC)
::::對於我來說,其實不是有特別多的可靠來源記載一個路線的用車變遷。香港來說其實來來去去都是那幾本巴士書而己,實際使用可以記載車型使用的巴士路線實際上就不多,沒必要加上這條規定。列出簡介應該沒有問題的,只要不將車型過於陳述和原創研究就沒問題了。--[[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2年3月10日 (四) 15:04 (UTC)
:::::{{re|Ghrenghren}}:但最大的問題是,用戶HK5201314仍然認為“用車變遷”是愛好者內容而刪除。加上目前的環境,會有人花時間查看巴士書再記載車型使用嗎?而那幾本巴士書是在2000年代初出版,之後又有一段空白期。而路線使用的車輛也可以反映人口,地理環境和需求情況。香港的巴士路線用車情況不能夠與其他地方比較的。--[[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3月26日 (六) 14: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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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7days|🕗]] '''延長公示7日,2022年3月21日 (一) 04:12 (UTC) 結束''':經討論後新提議有其他方式可替代,故延長公示。<!--Template:Make public-->--<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14日 (一) 04:12 (UTC)
*{{ping|鐵路1}}「客運/公車車輛:請勿將領牌車號、行駛路線、停靠站牌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單是一個汽車車型的條目不會無故有「停靠站牌」這資訊吧。[[U:Fran1001hk|Fran]]·[[UT:Fran1001hk|1001]]·[[Special:用户贡献/Fran1001hk|hk]] 2022年3月16日 (三) 08:31 (UTC)
*:{{re|‪Fran1001hk‬}}幾個月以前在下是曾經看過有車型條目內還羅列停靠站牌0.0--<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16日 (三) 09:02 (UTC)


{{比較條文|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ikipedia:CS|列明來源]]及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證|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WP:COPYRIGHTED|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汉语国家和地区列表|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Wikipedia:CS|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關於個別播放平台節目連結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請在本指引討論頁討論協商或評選,唯討論重點應放在[[WP:COPYRIGHTED|著作權法]]及[[Wikipedia:可供查證|可供查證]]原則。}}
*'''且慢。'''抱歉有點久沒有登入維基百科。重點,[[的士]]也是一種公共客運,但是使用車種如[[豐田Hiace]]、[[馬自達6]]等根本不可能依照這個架構去寫,這個指引未有考慮到私人和公共客運兩棲車種的情況。--[[User:Maccomcre|Maccomcre]]([[User talk:Maccomcre|留言]]) 2022年3月20日 (日) 23:34 (UTC)
曾經有編輯者把盜版連結放入播放平台區域,故希望藉此指引提醒編輯者著作權法的重要性。--[[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
*:{{re|Maccomcre}}由於計程車與一般私家汽車使用車型相同,關於汽車稍後會有另一波的提議,目前正在準備中。--<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21日 (一) 12:12 (UTC)
*::不同意這樣區分,巴士和的士都可能用上私家車型,而且像是[[豐田Coaster]]巴士車型都不應該是這種架構。--[[User:Maccomcre|Maccomcre]]([[User talk:Maccomcre|留言]]) 2022年3月28日 (一) 07:53 (UTC)
*:::{{re|Maccomcre}}若以載客量區分,大客車適用巴士,小客車、計程車以汽車為主呢?--<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31日 (四) 03:07 (UTC)
*::::補充:在下主編鐵路相關條目,客運、計程車不是很熟悉,若閣下有跟更適合的指引條文,還請直接提出,感謝。(•‿•)--<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31日 (四) 03:31 (UTC)
*:::::不同意以載客量區分,像是[[VDL DB300]]的大巴其實跟[[豐田Coaster]]的小巴的模式相似。而且[[VDL DB300]]這種大巴士車型都不應該是這種架構。--[[User:Maccomcre|Maccomcre]]([[User talk:Maccomcre|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23:41 (UTC)
*::::::{{re|Maccomcre}}還請閣下提出條文,在下已想不到如何修改條文,公車條目在下不在行。--<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4月7日 (四) 03:16 (UTC)
*::::::就以臺灣的法律來看,是以載客量區分車輛類型,不分客運用還是計程車用。--<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4月7日 (四) 03:19 (UTC)
:[[User:鐵路1]],有個小問題,類似[[香港小巴]]這種型式的交通會否納入?又,渡輪船隻飛機直升機之類交通可否納入?--[[用戶:owennson|<span style="color: green">owennson</span>]]([[用戶討論:Owennson|<span style="color: red">聊天室</span>]]、[[特殊:用戶貢獻/Owennson|<span style="color: blue">獎座櫃</span>]]) 2022年3月22日 (二) 06:16 (UTC)
::{{re|Owennson}}小巴也算是大客車,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media=print&pcode=K0040013&flno=3],只要座位10人以上都算,目前指引名稱是交通車輛,若加入可能要改成交通載具的了--<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22日 (二) 06:32 (UTC)
:::[[User:鐵路1]],個人對地鐵使用車輛內容直接放入路線條目有異議,畢竟有可能出現幾條地鐵線共用同一個車型。而且搞模板、分類時也十分不便。還是建議一個車型一個條目較好。--[[用戶:owennson|<span style="color: green">owennson</span>]]([[用戶討論:Owennson|<span style="color: red">聊天室</span>]]、[[特殊:用戶貢獻/Owennson|<span style="color: blue">獎座櫃</span>]]) 2022年3月24日 (四) 00:42 (UTC)
::::{{re|owennson}}{{Facepalm}}這根本已經不是維基的格式準則了…。直接修正就好了,另請教有哪些條目?0W0--<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24日 (四) 04:02 (UTC)
:::::那就好,不是範圍內。因為我想幫上海地鐵03A02、04A02型建立條目,這種橫跨兩線的車型是不可能也不應重定向到路線條目的。--[[用戶:owennson|<span style="color: green">owennson</span>]]([[用戶討論:Owennson|<span style="color: red">聊天室</span>]]、[[特殊:用戶貢獻/Owennson|<span style="color: blue">獎座櫃</span>]]) 2022年3月24日 (四) 05:08 (UTC)
::::::{{意見}}{{re|owennson}}若命名空間是模板,直接移動不留重定向後將內容更正即可,若是拆分在2個頁面的則直接除內容貼到新條目內吧。--<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3月24日 (四) 05: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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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鐵路1}} :
:救命!原來我已有半年沒有參與香港巴士愛好者內容回退事宜,發現有大量ip用戶重新加入愛好者內容,單憑我一人之力無法處理這些內容,請問可否代為申請大規模限制ip或沒有自動確認用戶編輯交通模版及號召編輯員進行刪減?否則只好放棄數以千計的愛好者內容回退。--[[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6日 (六) 08:53 (UTC)
*#{{mute|HK5201314}}這裏是指「車輛條目」,不是「路線條目」。
*#如何限制?{{誤|除非把所有維基百科條目半保護}}。[[U:Fran1001hk|Fran]]·[[UT:Fran1001hk|1001]]·[[Special:用户贡献/Fran1001hk|hk]] 2022年3月26日 (六) 09:35 (UTC)
*#:@[[User:Fran1001hk|Fran1001hk]]:
*#:Yes,將巴士路線條目半保護,或號召編輯員都可以。
*#:畢竟需要刪減愛好者內容的數量太大--[[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6日 (六) 11:15 (UTC)
**{{mute|HK5201314}}我想如果按閣下所說,其實不止香港,世界其他地方的巴士路線條目應該如你般「刪減愛好者內容」,可是條目數量會是很多很多(我也无法統計)。如果閣下只針對香港,只會引發更多爭議。[[U:Fran1001hk|Fran]]·[[UT:Fran1001hk|1001]]·[[Special:用户贡献/Fran1001hk|hk]] 2022年3月27日 (日) 06:04 (UTC)
**:@[[User:Fran1001hk|Fran1001hk]]:
**:你大可以問問@[[User:DarkWizard21|DarkWizard21]],他在香港交通模板的刪減動作完全獲得管理員的支持及認可。沒有任何管理員可以對他作出懲罰,所以如果單針對香港,不會引發爭議。--[[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06:57 (UTC)
***:{{mute|HK5201314}}編輯模板本身會影響極大量的條目,除非是小修小補,否則未有共識而刪減裏面的內容會有挑起編輯戰風險。舉個例子,如閣下把[[模板:Infobox bus route]]中的Data14和16(即所屬車廠和路線用車)兩欄逕自刪去,便會有挑起編輯戰的風險。[[U:Fran1001hk|Fran]]·[[UT:Fran1001hk|1001]]·[[Special:用户贡献/Fran1001hk|hk]] 2022年3月27日 (日) 11:31 (UTC)
***::@[[User:Fran1001hk|Fran1001hk]]:
***::請問你可否提供來源證明留下Data14&16的意義?--[[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12:58 (UTC)
***:::{{mute|HK5201314}}DarkWizard21的刪減只限於'''香港交通模板''',影響的條目僅局限於香港。可是,使用[[模板:Infobox bus route]]的條目不止於香港,还有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区,你進行任何刪減動作便會影響海量條目。[[U:Fran1001hk|Fran]]·[[UT:Fran1001hk|1001]]·[[Special:用户贡献/Fran1001hk|hk]] 2022年4月19日 (二) 02:09 (UTC)
::個人認為“用車變遷”並不是愛好者內容,明顯是巴士路線條目基本的內容吧,根本不應該刪除。--[[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3月26日 (六) 14:09 (UTC)
:::@[[User:Wpcpey|Wpcpey]]:
:::當然以為用車變遷不是愛好者內容
:::只不過現時用車型號、車牌及車廠屬於愛好者內容。
:::如果單刪減上述三項內容,爭議性應該不大。--[[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06:59 (UTC)
::::個人認為用車型號是不可缺少的內容,特別是在香港的巴士路線,80年代至2010年代中有非常多類型的巴士在同一路線服務。其他地區和國家也沒有香港這樣的情況。--[[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13:27 (UTC)
:::::@[[User:Wpcpey|Wpcpey]]:
:::::來源?這些內容很容易判為愛好者內容,更何況每一款巴士原則上沒有指定行駛哪條路線
:::::舉個例,上年秋季某日西貢鄉郊發生水浸,ITtalk 報導原本派出的雙層巴士全部改為單層巴士,車款五花八門,請問這些每日不同的資料寫入合適嗎?
:::::{{建議}}
:::::我在上面講過,不改動用車變遷,畢竟涉及歷史問題
:::::而家IG咁多巴士記錄者,問佢哋攞幾幅相證明曾經使用相關車型咪ok囉(後以gallery形式顯示),當用車變遷就算啦(曾經),用不著寫入data16,因為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使用這款車,而寫得入data16的是該路線'''指定'''使用該車款。--[[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14:20 (UTC)
::::::你說不改動用車變遷,但是閣下在去年在多條巴士條目已經刪除有關內容了。更甚的是那些巴士記錄者會願意拿出照片到維基證明嗎?特別是80年代至2010年代中那段時期。本人建議用不同年代描述主要車型(差不多5-10年為一個週期)。不需要再將資料細分到每日/每月,這樣就真是愛好者內容。--[[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14:29 (UTC)
:::::::@[[User:Wpcpey|Wpcpey]]:
:::::::如果有相片會比較合適,使用文字會有紙上談兵的感覺,有作故事的可能,畢竟無法確認真偽。
:::::::況且不是有一本書講述80-00年代的用車變遷,引用isbn 應該不是問題。
:::::::如果有人在HKItalk以CC By Sa 3.0徵集照片,應該很多人支持,畢竟有推廣的可能,況且最後還要標示相片是來自相關人士的page,變相可協助他們增加page的關注度。--[[User:HK5201314|HK5201314]]([[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2年3月27日 (日) 14:42 (UTC)
:鐵路條目有規格與構造和重大事故,但是公車條目就沒有?這是按什麼邏輯定的?十分不解。--[[User:Opky9407|Opky9407]]([[User talk:Opky9407|留言]]) 2022年4月13日 (三) 11:53 (UTC)
::{{re|Opky9407}}在下是參照目前現有條目格式訂的,參照條目也不多,可能疏漏了,公車條目在下不是很熟悉(• ▽ •;)--~~--<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4月14日 (四) 01:38 (UTC)
::已增加。--<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2日 (一) 05:11 (UTC)
: 建議「行文結構」一章參考[[Wikipedia:电子游戏条目指引#行文结构|电子游戏条目指引]],在開頭加上類似的一段話:“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條目不必强制統一格式,畢竟有些條目會有其特殊的地方。--[[User:Jhstriver|Jhstriver]]([[User talk:Jhstriver|留言]]) 2022年4月24日 (日) 09:07 (UTC)
::{{re|Jhstriver}}感謝建議,已增加。--<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2日 (一) 05:11 (UTC)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
::@[[User:YFdyh000|YFdyh000]]:
::歡迎任何具建設性的修飾句子。--[[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
:::改為「原產地的首播資訊」就行,上面《還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資訊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況,我想起了近期一個例子《[[食草老龍被冠以惡龍之名]]》,日本輕小說,由中國大陸瀾映畫製作的動畫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電視台播出([https://news.qoo-app.com/post/282282/soushokudragon])([https://news.qoo-app.com/post/282282/soushokudragon])。這種涉及跨國版權的節目,「原產地」算中國大陸,還是日本。
:::早年[[:Category:中港合拍劇|中港]]、[[:Category:台港合拍劇|港台]]合拍劇也不少,不過都屬於「中文使用地區的」,所以反而沒有這些記錄爭議。--[[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
===版本5===
希望這是最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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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播放資訊
[[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5月9日 (一) 05:15 (UTC) 結束''':7日無新意見,且主文變動不大,進入最後公示。<!--Template:Make public-->--<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2日 (一) 05:15 (UTC)
:{{反對}}:到底你是怎樣參照條目的?上面有人給出的公車條目,其實有寫規格和構造,反而沒有重大事故,但是你卻在公車車輛那裡加了重大事故,規格和構造卻沒有,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反過來的操作?感覺改得很隨便,所以只能反對繼續公示,需要再改。--[[User:Opky9407|Opky9407]]([[User talk:Opky9407|留言]]) 2022年5月8日 (日) 15:26 (UTC)
::{{re|Opky9407}}感謝指教,已更新。--<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9日 (一) 04:10 (UTC)
:其實,鐵路那部分都有問題,像是[[英國鐵路373型電力動車組]]都跟提出的架構有很大不同。條文太過以台灣為重心去制定,用在其它國家的車型應該會很容易出問題吧。要是問我怎樣修改,我寧可完全不要直接把行文結構定出來,因為各地和各類車型根本不可能完全共用同一個結構。只規定哪些內容是不能寫應該還要實際。--[[User:Maccomcre|Maccomcre]]([[User talk:Maccomcre|留言]]) 2022年5月9日 (一) 05:13 (UTC)
::{{re|Maccomcre}}在下大部分是參照日本、香港、臺灣、韓國、中國大陸以及少數美國、印尼、越南鐵路車輛條目進行規劃,應該是少數車輛不適合吧...,若就少數車輛不適用可利用「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這條應對修改ㄚ。--<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9日 (一) 12:52 (UTC)
:::{{回應}}:[[港鐵中期翻新列車]]、[[新幹線E2系電力動車組]]、[[日本國鐵D51型蒸汽機車]]等香港、日本鐵路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JR東日本車輛形式]]裡面就有大部分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所以是很多車型都不適合,而不是少數。如果很多車型都要當成有“特殊之處”去調整,那麼定出來的架構完全沒有意義,所以還是{{反對}}。--[[User:Maccomcre|Maccomcre]]([[User talk:Maccomcre|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5:52 (UTC)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汉语国家和地区列表|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OTT平台|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Wikipedia:CS|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平台|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WP:COPYRIGHTED|著作權法]]和[[Wikipedia:非原創研究|非原創研究]]原則。
:{{反對}}:擔心會有其他用戶會用此標準而進行大規模刪除,近年的環境已經趕走了很多人不願更新了。--[[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5月9日 (一) 12:59 (UTC)
::在下建立初衷是許多新編輯加入不適合維基百科的內容或是格式不統一才提議的。--<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9日 (一) 13:56 (UTC)
:::問題是“不適合的內容”範圍越來越大,很多過去10多年來可以收錄的東西,由2020年起也不能再收錄。看看電視和鐵路條目就知道了。--[[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5月9日 (一) 14:16 (UTC)
::::有些是沒人清理就一直加下去,例如臺鐵的列車運用車輛配屬本來就不適合維基百科,是近期才清理到維基學院的。--<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10日 (二) 03:42 (UTC)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5月24日 (二) 17:47 (UTC) 結束''':7日無新發言,公示。<!--Template:Make public-->--<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17日 (二) 17:47 (UTC)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u>视频</u>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tl|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支持}}建立相關規範--[[User:新科技|一個喜歡新興科技的維基人]]([[User talk:新科技|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7:38 (UTC)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强烈支持}}。不过可能存在一些因铁路交通工具的本地特殊性而需微调行文架构的问题,大概也应属于可接受范围?--&nbsp;[[U:A Chinese user|<chem>_29^64Cu</chem>]][[UT:A Chinese user|<chem>-></chem><chem>_{29}^{?}Cu</chem>]][[U:A Chinese user/Sign|&nbsp;<math>+</math>&nbsp;]][[Special:用户贡献/A Chinese user|<math>e^\pm</math>]] 2022年5月21日 (六) 11:03 (UTC)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
::*對不起,不能使用「視頻」字眼,因實際應用場合不同,放在繁體字地區,意思截然不同。
::*網路電視是IPTV,網路播放平台是OTT。
::*「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這個可以。
::*沒有重複。
::*意指不應收錄恆常延誤播放資訊。如果每一集也記錄為什麼延遲播放,那麼與電視指南有什麼分別?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
:::@[[User:YFdyh000|YFdyh000]]、@[[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Milkypine|Milkypine]]、@[[User:Cwek|Cwek]]、@[[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甜甜圈真好吃|甜甜圈真好吃]]、@[[User:神秘悟饭|神秘悟饭]]:
:::如沒有特別大的問題,3日後將按照版本5進行公示。--[[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
::::我發現有些概念有待釐清,[[網絡電視]]目前英維對應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譯做「網絡電視」。搞清楚條目內容和概念,可以更準確描述內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況。--[[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
:::::沿用中文解釋及例子,因為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認為OTT是類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灣有OTT協會,大部分台灣網絡播放平台也加入了。--[[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
:::::換句話說,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該兩個條目至英維內容,否則再改也沒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維對OTT的理解是錯誤的。--[[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
::::{{支持}}。--[[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
::::——
::::3日內無反對聲音,現就版本5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
:{{支持}}版本5。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
===方針研究===
:無奈衹能{{反對}},僅僅「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就不能作為來源的話,未免過嚴。舉例說:[[西遊記 (無綫1996年電視劇)]],那個年代TVB還沒有網站,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廣告(廣告裏有說明首播日期)作為來源?(那個廣告衹在香港播出,理論上衹有香港地區才能看到)[當然有人在FB上傳了[https://www.facebook.com/314894811905196/videos/1790908567637139 那個廣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區限制,故也因此將來可能隨時會被移除]--[[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
::*我有合理懷疑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清楚條文,僅意氣用事。
::*請望淸楚「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是針對那些媒介。
::**針對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請問閣下可否拿出連結?
::*既然閣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證,不看得出對閣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響,因條文建議編輯者依靠可供查證為個別媒體進行協商。
::* **'''條文並無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
::*FB已被可靠來源方針定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
::@[[User:Cdip150|Cdip150]]--[[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
:::問題不是出在針對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的問題。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區限制的連結本來就是可供查證允許的東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為由去說「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在現有可供查證方針下,這些連結本應就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使用,但您這樣一改變成把它預設為不適當、而需要額外的協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證方針之虞。另外,由於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
::::@[[User:Cdip150|Cdip150]]:
::::首先,我希望閣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麼需要什麼的來源。 該句的首句是「可觀看地區」需要來源,如果堅持是反對,看看閣下有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換句話說,你要用一個網路電視播放清單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
::::然而,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 「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
::::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結當天反對?其實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無視閣下的反對。
::::———
::::節目的[[OTT平台|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Wikipedia:CS|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平台|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WP:COPYRIGHTED|著作權法]]和[[Wikipedia:非原創研究|非原創研究]]原則。--[[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
:::::應該是描述有歧義,需要更準確的描述,現在的條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區訪問的連結不能作為來源''',這個思路會出現Youtube中國大陸不能訪問,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來源不能用於說明可觀看地區'''。如,Ani-One Asiag的Youtube頻道,過去的視頻簡介是沒有寫明可觀看地域([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aNLvyRi7Gg]),近年有了「播放地區:孟加拉、不丹、汶萊、柬埔寨、斐濟、香港、印度、印尼、寮國、澳門、馬來西亞……」([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ARLigYLtyY&list=PLxSscENEp7JhJY1zEwijh3wClH5Gw1ylJ])--[[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
::::::對,沒有錯!這是呼應其他維(不限於英維)的實際做法,但稍微放寬。其他維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單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即可。
::::::.
::::::以下是個人見解,與新提案可能有關。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單是肯定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單可能違反是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 ,因播放清單中沒有說明可觀看地區,只在平台使用條款說明。--[[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
::::::::是的--[[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
::由於@[[User:Cdip150|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詞後3天沒有進一步回覆。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視播放清單不能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
::————
::現就版本5 V2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注明是在哪個地區下瀏覽(事實上cite模板還有location參數可以註明是哪個區的),自然也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還有搞清楚「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前提——是將'''多個'''內容作出綜合才會觸法,也即是說如果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及香港區的播放時間,是不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因為根本不是在多個內容中綜合出來的資料,而衹是取自一個內容。閣下上面的理由足見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見解並不正確,故此上述問題並未合理解決。而且,閣下在恢復公示後,Ghren君拋一個問題出來才又修改(公示後才將「不合適」改為「不建議」,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關條文還是基於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的可能不正確之見解,故此恕敝人還是要把公示中止,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還有請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我早在公示結束前3天已經提出反對,而非您說的在公示完結當天才反對)--[[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
::::::@[[User:Cdip150|Cdip150]]:
::::::首先,如何證明你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按Netflix,除了網絡限制區不能瀏覽外,全世界也可瀏覽,你要如何證明特定播放清單內的特定集數可在特定區域成功觀看?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而非在此發表。
::::::其次,請看清楚「 「綜合已發表材料」」是針對哪些例子?
::::::第三,請看清楚該段首句「 以下是個人見解」,如閣下認為Netflix可以基於版權及非原創可被引用,閣下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
::::::回應@[[User:Ghren|Ghren]]在上方述「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既然該播放清單有提供所需資訊,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繼續,因提案提及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而非個人見解。以上!--[[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說的:「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意味讀者衹需親身前往指定圖書館便可查證得到;換成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的話,就是讀者親身前往香港並瀏覽Netflix便可證實得到「香港區可以觀看」;注意Ghren君也說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維基制度內允許的東西,本應就是不用事先商討就能用的東西,「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根本無從談起,不然您這樣有僭越方針之虞。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針對的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明顯就不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這是看到來源說了A,條目裏照寫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並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是故閣下所說「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法,況且讀者可以親身前往A,B,C地區瀏覽有關資訊來進行驗證)
:::::::那麼既然一開始就不可以認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是違反非原創研究,何解還要「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當本身就沒有違反非原創研究時,從何談起「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也就是說,「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平台|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這種規則本來就不該訂出來,這是變相預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進行原創研究。
:::::::另外我是說「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會理解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沒有這個意思,衹是想說您公示後才改為意義不同的內容,根本不宜繼續公示。不過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並非「不建議作為來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讀者可親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區瀏覽該網絡電視平台進行驗證。
:::::::基於上述指出的問題仍然有討論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前不應恢復公示,還望閣下留意。--[[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
::::::::首先,針對[[Netflix]],實際是違反「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段落,而非綜合已發表段落。
::::::::Netflix有這樣的播放清單,但隻字不提哪裏可以看。如編輯者單憑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就可判定哪些地區可以看,此僅是「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
::::::::另求管理員@[[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希望我是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理解是沒有錯。--[[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
:::::::::「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u>『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u>」這句明明就是閣下說的,所以您現在是反口嗎?不過也不緊要,請注意方針開頭的序言實際上是下面段落細節的濃縮版,條目內容實際有否違反方針,當然要依方針後面段落的明細來判斷,而非僅拿方針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說條目內容有沒有犯「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當然還是要看回相關段落(這裏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詳細解釋。您現在僅僅引用方針開頭的序言就片面去說違反,怎麼可能恰當?
:::::::::假設某人在香港,從播放清單觀看得到某節目,然後該人在該節目的條目中寫香港區可以看,這是一個非常直觀的描述,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
::::::::::這個是其中一個笑話:[[PUI PUI 天竺鼠車車]]
::::::::::「木棉花授權地區以外地區: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俄羅斯]]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
::::::::::還有的是「亞洲: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
::::::::::我需要行政員@[[User:AT|AT]]看看街燈的這個表述有沒有錯,畢竟之前有管理員以此進行封鎖。--[[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
:::::::::::您這樣相當於是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北韓可看會是原創研究,繼而去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美國可看也是原創研究,您這樣無疑是在以偏概全。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u>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u>」。--[[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
::::::::::::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配上播放地區,請問如何寫才不算原創研究?
::::::::::::文章沒有表述的而強行配上個人見解不是原創研究,這個「管理員」說法我一定會大規模推廣的。--[[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
::::::::::::另外,格式手冊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嗎?
::::::::::::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這句在不少編輯者視為「如有任何爭議,依管理員決定為最終依歸」,而不是「如有任何爭議,依白紙黑字為最終依歸」
::::::::::::.
::::::::::::另外,此提案只有閣下一人反對,其他人也支持,顯然閣下希望擾亂共識。此外,本提案參與者普遍即日互相討論交換意見,顯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閣下也在我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顯然有「拉布」企圖。
::::::::::::.
::::::::::::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員(不點名批評曾被我ping過而默不出聲的管理員),更改了公告欄的標題,原標題已無法反映當前討論的內容,故本人更改了。
::::::::::::.
::::::::::::最後,煩請希望@[[User:Cdip150|Cdip150]]表達意見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參與者,讓他們知道閣下的看法。--[[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
:::::::::::::「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這句我想已經說得很白;
:::::::::::::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
:::::::::::::「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從來就不是由管理員一個來決定,這是您個人猜想出來的見解,無從稽考。事實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現有的規則去認定,談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識不是點票,況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時敝人仍未指出問題,坦白說如果您不是另外又發起[[#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我也未必察覺到上述提案與現有的方針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並不是要希望擾亂共識。還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兩天半回覆外,基本上自閣下最後回應後不足兩天就回覆閣下,何來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另外本人因現實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來回覆,隔幾天才上來這種事在參與本討論前已經出現,並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閣下在說話前查明事實,勿輕率作出指控。{{ping2|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


== 关于国籍的原创研究==
*竟然連支持的人都出現了疑問。其實再看開頭的那兩段說話已經很有問題,先是「統一格式將有助於閱讀及編輯維護上的便利性」,然後又說「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明顯前後矛盾的語句,讓人放手調整那麼就不可能是統一了。另外,本來提案人也承認了參考的條目不多,之後提案人對於結構的修改就好像見到什麼就加什麼的,其實每個條目都有很多不同之處,事實上很難舉出所有都用到的章節,與其這樣的大混雜,還不如上面有人說索性不要把結構釘起來,只告訴大家哪些內容是屬於愛好者等不適合百科全書,更來得實際。--[[User:Opky9407|Opky9407]]([[User talk:Opky9407|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4:17 (UTC)
::在下是主編鐵路車輛相關條目,對鐵路車輛較了解,大部分鐵路車輛應該都是可適用,公車相關的確是參考比較少--<span style="background:#fff;padding:0.2em 0.75em;border:1px solid #000;border-radius:0.5em;">'''[[User:鐵路1|🚊<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style="color:#000">鐵路Railway</span>]]''' </span><sup>[[User talk:鐵路1|論]]</sup>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2 (UTC)


近日发现[[WP:CS4D]]内对于国籍的标记有所规范,然而发现当中有不合法律,原创研究的地方。中国很长时期对于国籍的法律编定都不上心,据站内[[中国国籍]]条目:
== 規範人事任免投票的提問環節 ==
* 1909年,清政府颁布《大清国籍条例》
{{原標題|限制RFA提问数量}}
* 1912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国籍法》
{{存檔至|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限制提問數量提案 ===
----
为应对[[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就安全投票問題訂立管理員選舉暫行規定|暂行安全投票的日程安排问题]],拆分自[[Wikipedia: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本地社群政策相關討論#方針修訂草案|管理人员选举制度改革]]。原提案者[[User:Ericliu1912]]。
*[[MOS:NATIONALITY]]稱{{tq|1912年(不含)前(未內渡的臺灣(含澎湖)人則為住民去就決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為大清臣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清朝」}}。然而,「住民去就決定日」,即1895年時,清朝根本沒有國籍法,怎何能標示其所謂「國籍」?
*1949年後,1980年前,中國缺乏正式的國籍法規(請參考 {{cite journal |last=Shao |first=Dan |title=Chinese by Definition: Nationality Law, Jus Sanguinis, and State Succession, 1909–1980 |journal=Twentieth-Century China |year=2009 |volume=35 |issue=1 |pages=4–28 |doi=10.1353/tcc.0.0019 |s2cid=201771890 }},第五頁)。[[MOS:NATIONALITY]]稱{{tq|1949年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如其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國籍法規之下,將國籍硬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合適?設有戶籍則推定他有國籍這種做法又不知道是否合適?
*此外,如[[金毓黻]]。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滿洲國,資訊框寫1932年-{退出}-中華民國國籍,1936年重新加入中華民國國籍的說法,到底有沒有資料支持?
--[[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3:04 (UTC)
:没有国籍法=没有国籍 吗,值得探究“国籍”的含义、该填什么。按资料,用宪法规定国籍最早见于法国1791年宪法,用单行法规定国籍最早见于1842年普鲁士(德国)国籍法。[[瑞士國籍法]]始于1952年,[[丹尼尔·伯努利]]的国籍(Nationality)瑞士为错误信息?“1901年取得瑞士国籍”于 物理学小词典[M]. 1987。“1923年,[[赫尔曼·黑塞|黑塞]]加入瑞士籍。”,英文条目“In 1923, Hesse was granted Swiss citizenship.”,而有些文章会写成瑞士国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13:54 (UTC)
::同問,無國籍法即無國籍之説顯然不合常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方貧工之聯合]]</sub>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1 (UTC)
::{{支持}}U:YFdyh000的論點。國籍是現代概念,而在介紹國籍法出現前的古代人物時,依[[WP:常識]]即可認定其國籍。--[[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16:14 (UTC)
::英文''nationality''有兩層含義,一層是''the official right to belong to a particular country''、一層是''a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religion, traditions, etc.''。當我們說伯努利是瑞士數學家、古騰堡是德國印刷學者,用的是''nationality''後者的含義。在中文中「國籍」是這樣定義的:「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辭海》),沒有法律定義自然沒有所謂的「國籍」,沒有''nationality''的第二種含義。您可以說李善蘭是清朝數學家,但不能說他是大清帝國籍的數學家。不能這樣硬套上去的。--[[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二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6:59 (UTC)
:::没有为国籍这一概念立法时,就不存在“official right”概念了吗。依旧有法律和现实意义上的国籍身份和权利义务,只是未成文或者以其他形式体现。[http://paper.people.com.cn/rmlt/html/2022-04/01/content_25917780.htm]。当然,谨慎运用减少问题是应当的。另外,金毓黻条目那种,我会怀疑原创研究。--[[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17:17 (UTC)
::::我會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於雖沒有為國籍這一概念立法,但有「official right」的說法,算作有國籍或者合適。但再拉前到清朝立國籍法前的年代,實在有欠謹慎。--[[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7 (UTC)
:另,[[馬丁·路德]]現時標注的國籍是「薩克森選侯國」。國籍形成在民族國家之後的事,為其標注國籍是否不正當?--[[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4:50 (UTC)
::民族国家产生之后一个人也不一定拥有国籍吧?
::要没有来源不如不标国籍,而且国籍是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国民的法律资格,国籍法出现之前何来国籍之说呢?--[[User:Newerdrawn|newerdrawn]]([[User talk:Newerdrawn|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15:46 (UTC)
:::可以参考[[UNHCR]]对1954年《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阐述[https://emergency.unhcr.org/zh-hans/protection/legal-framework/%E6%97%A0%E5%9B%BD%E7%B1%8D%E4%BA%BA%E5%A3%AB%E7%9A%84%E5%AE%9A%E4%B9%89],【该定义中提及的“法律”应当宽泛理解为不仅包括立法,还包括部级法令、条例、命令、判例法(在有先例的国家),并在适当时包括习惯做法】,“包括习惯做法”。所以,正式设立国籍法前,在世俗意义上,仍可能认为和称之为国籍?比如获得了当地户籍、居住权之类的?--[[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16:08 (UTC)
::::所以您認為「薩克森選侯國」是合適的國籍?還是應該是「德國」?--[[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1 (UTC)
: 應該明確規定禁止擅自為近代以前歷史人物添加國籍,這是對資訊框nationality參數的濫用。至於「中共」國籍的例子,我就覺得有點吹毛求疵,無論如何要說彼時中國大陸居民處於無國籍狀態是不合情理的。但其實多數人物沒有添加nationality參數的必要吧?——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2 (UTC)
::我承認有點吹毛求疪,但這是有實際問題的。像是韓戰間來台的大陸的「反共義士」的國籍、[[國軍與解放軍間的駕機叛逃事件]]等等的國籍問題等等。中華民國當時不承認大陸國籍,自然不存在「反共義士」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取消的問題。實務上,我認為搞不清楚就不要填為妙,就用「效忠」欄位繞過他就好嘛。--[[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3 (UTC)
::: 真要較真的話,那些人應該一直都是中國人(華籍),只是政府承認轉換問題,與國籍本來無涉。但這其實是政治問題,我認為本站編者不應該為自己憑空製造麻煩。——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
::或者没有可靠来源提出该人的国籍,就不应当在条目中或信息框中注明国籍?--[[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3 (UTC)
::: 應該慎重考慮引進,尤其近年來原創研究現象一直很嚴重。試想某人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那推想其國籍為美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資訊框這樣記載有什麼意義?——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
::::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还真的未必就是美国国籍....--[[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5月13日 (一) 09:01 (UTC)
::::: 對呀!所以原創研究是不對的。——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13日 (一) 17:04 (UTC)
:又順帶一提,像[[錢鍾書]]這種標示國籍,在國籍裏硬塞朝代變遷有什麼意義呢?--[[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4年5月12日 (日) 17:49 (UTC)
::还有问题很严重的,像政治人物,每个职位都加上国旗,出生、逝世地点也要硬塞上国旗,生怕别人不认得。--[[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9:52 (UTC)
:::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信息框中国旗最多只能出现一次?--[[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5月30日 (四) 03:30 (UTC)
::: 職位根本就不應該添加旗幟。——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31日 (五) 05:54 (UTC)
: {{ping|Ghren}}我在想是不是可以修訂格式手冊,明定一般來說沒可靠來源編者就別在資訊框中自己推測了?不過因為已經成習,也不適合突然推翻。——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6 (UTC)
::我覺得「國籍」的概念還是有必要搞清楚的。孔子是魯國人的來源一找一大把,如果不將概念搞清楚,很難單靠可靠來源將這些篩掉。當然,直接修訂對您維來說也是一大好事。--[[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4年5月30日 (四) 05:42 (UTC)


== 必須防止濫用「防濫用過濾器」 ==
修訂[[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內容如下:
{{比较条文|
=== 參與方式 ===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WP: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Module:Rfx/correction|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
=== 參與方式 ===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WP: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新增條文|就提問而言,'''每人最多可提問二題''',並允許就提問開展相關討論;超過額度者,其問題將被直接刪除。'''禁止以多重問題或「小題」形式繞過限制''',這樣將被視為[[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遊戲維基規則]]。}}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Module:Rfx/correction|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
鉴于原提案讨论中没有对提问数量限制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故<s>[[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3月6日 (日) 02:02 (UTC) 結束'''</s><!--Template:Make public-->。--[[User:Steven Sun|Steven Sun]]([[User talk:Steven Sun|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02 (UTC)
:我想說中維的RFA問題和英維的問題根本是完全不同。中維的問題一向就是以快問快答的形式,問題短,答案也短。至現今的RFA,只有極少的參與者是真的可以做到只問兩條問題。然後,即使是不作制止,候選人依然去回答問題與否。以兩題的方式根本很難讓一個投票者去了解候選人本身,畢竟問一下會否活躍,選不選介管己經是兩條問題。我是想說,就算設這些限制,只是想問問題的人只會轉到Talk Page、電郵、TG其他地方問,然後這些情況就更難掌握。對於我而言只是削足適履的方案。此外,像[[User:Carrotkit/猴子孵育場]]這些應該怎樣算。這是六個分題,還是只是一個大問題?--[[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2年2月27日 (日) 05:33 (UTC)
::# 候选人一般为社群较为活跃用户,在提名前社群一般就对候选人有大体的了解。不需要通过大量提问去从头了解候选人。况且问太多的低质问题,尤其是那些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问题,同样也干扰投票者对候选人的认识。
::# 本指引应只限制投票页的提问数量。在其它地方提问只要不违反其它相关指引及方针即可(以前社群也没有在其它地方提问的习惯,而且不少人的讨论页也不经常回复别人)。但不能在投票页为其他页面的提问引流,否则视为绕过限制。--[[User:Steven Sun|Steven Sun]]([[User talk:Steven Sun|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8:13 (UTC)
::#:實際上當然是較為活躍的才可以被社群支持,但是提名本身是深入了解主張的行為。很多候選人沒有很具體的用戶論述,引致候選人雖然在某一方(比如專心在條目的用戶)很出色,但是對站務的主張卻可能不太具體的,只靠兩條發問實在難而得知具體立場。引流視作繞過規定基本上就只能{{反對}}到底了。我想說低質問題就不應該回答。--[[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四點">🕓</abbr>]] 2022年2月27日 (日) 08:23 (UTC)
:: 那得問多少題?[[使用者:Ericliu1912/統計/選舉/管理員/問題/2020年|幾百題]]是太過分了,你「問清楚」候選人的時候他也差不多要退選。引流這種「解壓縮」手段也是不怎麼可取,表面上一兩題,事實上得造成候選人數倍的負擔。——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2月27日 (日) 15:52 (UTC)
:{{吐槽}}你至少也丟個幾天再公示吧{{orz}}--'''[[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2年2月28日 (一) 10:03 (UTC)
:{{反對}},就之前管理員選舉的情況來看很多人提的問題數量都遠超兩題,此提案顯然不當。--[[User:Newbamboo|🎋]][[User talk:Newbamboo#top|🎍]] 2022年3月1日 (二) 03:08 (UTC)
::你这什么逻辑啊?因为之前很多人提的问题数量远超两题(我承认我也超过),所以现在提出限制每个人只能问最多两个问题。你的反对理据恰恰是这个提案要针对的问题;你自己说说,你这个反驳有效吗?--[[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099C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E600AC">Defer</span>''']] 2022年3月1日 (二) 14:26 (UTC)
:以人為單位其實換湯不換藥,你用盡「配額」,還可以找人替你追問啊,只要[[WP:MEAT|不被識穿]]就行了。我懶得翻查原來的討論紀錄了,但去年我想過一個方案:限制問題的總數(當時設想是14條左右),設立小組/專員審查問題,然後從獲批的問題抽籤;也許還可以考慮禁止必答和選答的選項(三條必答題出外)。這樣做對候選人負擔說不定會比公示方案小,但問題是誰來審查。--[[User:春卷柯南|<span style="color:orange;">春-{卷}-柯南</span>]]-發前人所未知 ( [[UT:春卷柯南|論]][[Special:Contribs/春卷柯南|功]]行[[Special:Diff/50396233|賞]] ) 2022年3月1日 (二) 09:56 (UTC)
::供参考:{{tq|Stewards organise the elections themselves... Therefore, stewards create an election committee for every election consisting of volunteers for the following tasks...}},其中包括了划去不合要求的问题。[[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2年3月1日 (二) 13:47 (UTC)
:[[WP:7days|🕗]] '''暫停公示'''<!--Template:Make public-->。--[[User:Steven Sun|Steven Sun]]([[User talk:Steven Sun|留言]]) 2022年3月1日 (二) 11:27 (UTC)
:我覺得比較可行的做法是讓社群意識到候選人拒絕回答不重要或有偏謬的問題的權利是絕對的(我不説候選人拒絕回答所有問題的權利是絕對的的原因是如果相關問題屬於合理憂慮的話,我認為任何人都會想問,而且候選人的回答有助釋疑)。[[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A-DWY<sup>3</sup></sub> 2022年3月3日 (四) 05:51 (UTC) {{+1|Jonathan5566|ghrenghren}}
*被選人本來就有不回答問題的權利。問題是,怎樣避免投票者因而投下反對票。--[[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3月17日 (四) 12:25 (UTC)
*: 根本不可能避免,尤其是假如改採安全投票形式的話,就更難以用投票理由判斷投票有效程度。(加上籌備投票程序之複雜,我已經不怎麼支持管理人員選舉採用安全投票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3月17日 (四) 12:52 (UTC)
*::倒不是不可能避免,但避免的方式可能會很極端:如果規定候選人只需要作答三個基本問題,並禁止任何人進行任何其他的非程序性提問,那投票人不可能因為候選人拒絕回答三個基本問題以外的問題而投反對票,因為他一開始的非程序性提問已經違反規則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Avec cœur</sub> 2022年3月17日 (四) 13:52 (UTC)


我現在按捺住怒氣好好的請問各位有權在防濫用過濾器加東西的各位。請問有什麼方針可以防止濫用這個過濾器?要加東西前有商議過嗎?有測試過嗎?有累積被誤判的文字作為測試資料嗎?有定時巡察修正嗎?加錯了東西有人給予提醒嗎?封鎖範圍太大有檢討過嗎?修正之後有公佈被修掉的敏感詞以防後來又被不明事理的XXX加回去嗎?啊?
=== 規範問答環節提案 ===
既然都+2了,我就提個反建議好了:
{{比較條文
|1=
=== 參與方式 ===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WP: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刪除條文|(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Module:Rfx/correction|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誰可以投票''':為了確保使用者對於維基社群的運作有一定了解,僅限於符合[[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才能參與投票。投票者請先閱讀[[维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
*'''誰不可以投票''':未-{A|zh-hans:登录; zh-hant:登入;}-或未註冊使用者,以及不符合[[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註冊使用者不可以投票,非常新的使用者如果被懷疑是欺詐,如[[Wikipedia:傀儡|傀儡]],則有可能會被視為無效票。
*'''加入你的投票''':-{A|zh-hans:点击; zh-hant: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还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可以投中立票''':中立票將不計算在有效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通過標準的臨界時(如支持25票,反对6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
*'''為你的投票做出解釋''':最好給出一個簡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對票時。這樣候選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並給予答覆。
*'''注意尊重所有人''':有時對話雙方可能愈來愈激動,甚至爭吵起來。請記住,所有人都是有感覺、情緒和自尊的。
*'''討論''':詳細的討論請在意見區進行。任何人都可以討論或發表意見,包括匿名使用者。
|2=
=== 參與方式 ===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WP: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Module:Rfx/correction|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誰可以投票''':為了確保使用者對於維基社群的運作有一定了解,僅限於符合[[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才能參與投票。投票者請先閱讀[[维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
*'''誰不可以投票''':未-{A|zh-hans:登录; zh-hant:登入;}-或未註冊使用者,以及不符合[[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註冊使用者不可以投票,非常新的使用者如果被懷疑是欺詐,如[[Wikipedia:傀儡|傀儡]],則有可能會被視為無效票。
*'''加入你的投票''':-{A|zh-hans:点击; zh-hant: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还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可以投中立票''':中立票將不計算在有效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通過標準的臨界時(如支持25票,反对6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
*'''為你的投票做出解釋''':最好給出一個簡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對票時。這樣候選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並給予答覆。
*'''注意尊重所有人''':有時對話雙方可能愈來愈激動,甚至爭吵起來。請記住,所有人都是有感覺、情緒和自尊的。
*'''討論''':詳細的討論請在意見區進行。任何人都可以討論或發表意見,包括匿名使用者。
*{{新增條文|'''提問''':任何人都可以向候選人提問,包括匿名使用者。請確保相關問題於維基百科或候選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而言屬重要,而且並不存在任何[[不當預設的謬誤]],否則相關問題會造成候選人的困擾。候選人有權拒絕作答三個基本問題以外的一切問題,偏執要求候選人作答與維基百科或候選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無關或存在不當預設的謬誤的問題可被視為[[WP:DE|扰乱]]。}}
}}
以上。{{ping2|Ericliu1912|Jonathan5566|ghrenghren|Steven Sun}}。[[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Veritas Vincit</sub> 2022年3月9日 (三) 14:15 (UTC)
:支持概念。提出以下較細化的提問規則:
<div align="center">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6px; top: 6px;margin-right: 3px; margin-bottom: 3px; width: 100%; text-align: left; ">
<div style="background: #F1F0F1; ">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1px; top: -1px; background: #DBDADB; ">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2px; top: -2px; background: #B8B6B8; ">
<table style="position: relative; left: -3px; top: -3px; padding: 5px; width: 100%; background: #F9F9F9; border-color: #2F6FAB; 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dotted; table-layout: fixed; "><tr><td>
; <big>提議條文</big>
{{fakeh3|參與方式}}
...
{{fakeh4|向候選人提問}}
在管理員選舉中,候選人回答提問有助投票人作出是否支持此候選人成為管理員的決定。候選人自薦或接受提名時,需要回答三條基本問題(請見[[#流程]]一節)。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向候選人提出問題。{{新增條文|為確保問題素質,防止程序被擾亂,問題應先在討論頁提出,若十二小時內未獲合理反對並獲得{{abbr|另一名具有投票權的用戶|非提問者本人}}支持提出問題後,則可轉發至投票頁面的提問區。每一名具有投票權的用戶僅能支持或反對提出一條問題。}}提出的問題應當保持語調中立,不應明示或暗示投票立場,並應與維基百科或候選人於維基百科的活動相關,且不存在[[不當預設的謬誤]],以確保問答環節能作為一個具建設性的對話環境。候選人有權拒絕作答三個基本問題以外的一切提問,但建議(不強制要求)說明拒絕作答及原因。在候選人回應後追加延伸問題是可接受的行為,但追加的問題必須與原先問題及候選人的回答有關;候選人同樣有權拒絕回應追加的問題。{{新增條文|就要求候選人回應問題進行施壓,包括但不限於以選票威脅回應{{efn|「不回應我就投反對」等類似發言屬於明確地以選票作出威脅要求候選人回應,此等行為是不被容許的。另,仍不建議作出「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等雖禮貌但對問題無作用且稍有施壓意味的發言,這些發言對於問答沒有任何作用,是不需要明示的。}}和在候選人明確表明拒絕作答時仍反覆要求作答{{efn|您可以作出一次簡單、禮貌地回應請求(例:希望候選人能回答有關問題)。然而,尤其在候選人已經表明不想回應的時候,無論您的發言多麼禮貌,不斷、重複地作出有關要求也可能會有施壓的意味,請避免反覆要求回應問題。}}等行為均可被視作[[WP:擾亂|擾亂程序]]的行為。}}
{{reftalk|group=lower-alpha|title=補充說明}}
</td></tr></table></div></div></div></div></div>
:{{re|Sanmosa}}看看這樣會不會對各方都更加友善?--'''[[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0日 (四) 03:46 (UTC)
::{{ping|LuciferianThomas}}我還是如之前説的一樣:我不説候選人拒絕回答'''所有'''問題的權利是絕對的的原因是如果相關問題屬於合理憂慮的話,我認為任何人都會想問,而且候選人的回答有助釋疑。如果社群合理地認為某問題於維基百科或候選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而言非常重要,而且將會影響維基百科日後的運作情況,我認為任何一個或多個社群成員要求他回答是合理的,這種情況應當排除於“偏執要求作答”的情形外。我不反對禁止“威脅作出回答”,但我還是想就“威脅作出回答”的定義請求澄清:假如我提問時表示“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對,這就是原話)的話,這算是“威脅作出回答”嗎(我自己覺得這個措辭應該算是委婉)?[[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Veritas Vincit</sub> 2022年3月10日 (四) 07:57 (UTC)
:::「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不算威脅,確實符合中立語調也起碼算是禮貌,不過仍稍有施壓意味(我本來好像不是想寫威脅而是施壓,不過我當時想不起這個詞{{囧}})。'''個人'''不建議說出來,因為這一句是沒有意義的,也不是給候選人的提問。
:::讓RFA不要成為一個toxic的環境是為此修訂的重點。關於社群要求作答的部分,如果候選人拒絕回答就沒有不斷要求作答的必要了,反正也不見得會改變到候選人的主意。其實我的寫法反而是想強調RFA提問的禮儀,而不是限制這個限制那個。禮貌地在討論中提到「希望能回答有關問題」的問題不大,但就算是多禮貌的說法,重複就會造成施壓,這才是我這個提議條文重心要避免的情況。候選人拒絕回答某些問題或在拒絕回答時是否提出合理理由應足以影響投票人的意見,施壓是完全不必要的行為。--'''[[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0日 (四) 09:53 (UTC)
::::這樣說好像也是。而且,就算沒有施壓的意味,「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這句話其實也形同廢話,因為就算提問人不説,候選人的回答本來就是大家的投票決定的合理影響因素之一(除非投票人鐵了心要支持或反對),因此我同意你修改後的版本。--[[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pan style="display:inline-block;width:2em;height:.5em;background:#0083D6;position:relative;top:.5em;">&emsp;</span> 2022年3月10日 (四) 14:07 (UTC)
:::微調了字眼。--'''[[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0日 (四) 13:27 (UTC)
::::{{ping|LuciferianThomas|Sanmosa}}
::::#不建议给 支持/反对 限额。不可行。建议删去此条,转发门槛的1支持改为2支持,其余不变。
::::#追加延伸<small>(有这样说的吗?)</small>问题是否需要再经过遴选?
::::#提问的截止时间应提早一天。
::::#个人认为新开独立页面作为提问(遴选)区可能更好。
::::#不建议用tooltip。
::::#为确保问题素质{{删除条文|和}}{{新增条文|,}}防止程序被扰乱。【翻译腔】
::::#{{删除条文|所有}}问题{{删除条文|均}}应先在讨论页提出。【无用且重复】
::::#但建议{{删除条文|可以}}({{删除条文|但}}不强制要求)说明拒绝作答及原因【累赘】
::::&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7px;font-family:Kaiti;">魔琴</span>]] <small>[ [[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small> 2022年3月10日 (四) 16:27 (UTC)
:::::感謝魔琴君的意見。
:::::# 對支持、反對限額的作用是防止某些維基人因為不喜歡候選人而大量同意對候選人提出質疑的問題,幾個支持都沒分別,有一件事情叫組團。有限制之後組團來提出質疑性問題拉低投票人的很容易發現,因為得玩互相支持問題的套路。
:::::# 我有想過這個問題,但跟上面一樣,防止灌問題。某程度上是跟限制問題數量相似,不過確實可以提出無限問題,只不過大家看到你這樣水問題有多少人會都給你全灌下去而已。
:::::# 這個嘛……看上面投票時間討論成怎樣先吧。
:::::# 不評論,不是不行,但好像又不太必要。
:::::# 純粹是提案給你們參考字眼用,寫進指引不會包含。
:::::後面三個您可以直接修訂,小問題(--'''[[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0日 (四) 16:38 (UTC)
::::::#但是,这个提问是流动的。也就是说,第一天,我不知道我第13天会不会看到一个我需要去支持或反对的问题。而且如果大量灌问题,似乎也无法有效反对(当然也没人支持就是)。针对组团的事情,反对票可以解决……吧?
<ol start="3">
::::::<li>因为提问提出后不能直接被回答,提前一天截止可以防止提问废掉(而且上面讨论的好像只是临时)</li>
</ol><ol start="6">
::::::<li>已修改。</li>
</ol>
::::::&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7px;font-family:Kaiti;">魔琴</span>]] <small>[ [[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small> 2022年3月10日 (四) 23:05 (UTC)
:::::::<small>(回覆見下,忘了ping)--'''[[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1日 (五) 12:03 (UTC)</small>
::不知所云。假如每個有權者只能支持一條問題的話,事實上是將上邊的兩條問題收至一條,然後還再加上「十二小時」的規定約束之,四捨五入就是不要問問題。制度複雜,為候選人和投票者增加不必要的負擔。--[[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2年3月11日 (五) 03:56 (UTC)
:::您的理解似乎誤會了這裡的意思。每個人仍然可以提出'''無限條'''問題,不過需要有其他用戶也覺得這題值得回答才送去問答區,不提問的當然也可以支持問題,我相信算下來會協助篩選題目的用戶數量應該比提問者數量多。A用戶可以提出五條問題,全部都是非常具有建設性的問題,態度也非常良好,那麼有另外五個個別的用戶來支持提出這些問題絕對不是難事。相反,如果B用戶提出五條沒建設性或者重複的問題,自然一條都不值得被轉過去。總而言之,這不是像上面的提案那樣按量去限制'''個別'''用戶的提問數量,而是按質去篩選題目(支持和反對題目可以看到題目是否真的值得提出)。以和平奮鬥救地球君的上次RFA有32個題目分段,且大部分發問者均提出多條問題,問題數多達百題,即使假設所有題目都是具有建設性的,不論在7天也好14天也好的提問期都明顯讓候選人不太可能招架。在這個新框架下,提問數量應比較可能控制在20至30題左右(7天提問期的話就應該15到20題左右),同一人當然仍然可以提出數道題目,但是不是每一題都具備對RFA的同等重要性,其他用戶就可以選擇說覺得哪些題目更具有重要性並支持提出有關問題,那麼就能讓最重要的議題能獲優先提問,次重要的就未必需要提出。關於魔琴的問題,我甚至覺得可以改成五天收集問題,兩天給所有延伸確認用戶篩選問題。我不覺得所有參與投票的都會跑去支持題目,這樣算下來應該能平衡流動性的問題。--'''[[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1日 (五) 11:06 (UTC)
:::另一個可行方案是如上面所說,有五天收集問題(同樣容許一人多題),兩天進行問題篩選,然後僅轉發有限量的題目。甚至說,收集題目也可以匿名化,那樣就不會被「這個那個用戶提出的哦,支持/反對好了」影響。包括提問者和沒有提問的人均可兩票支持兩票反對,然後按照提問的支持率去篩選題目。這樣也可以確保題目數量對候選人而言比較可控的情況下回答具有重要性的題目。--'''[[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1日 (五) 11:13 (UTC)
::::我沒有誤會這裏的意思。首先,本來每個用戶在方案一本來是可以是提出兩條問題的。但是,在新方案之下,實際上每個用戶被規定在一個問題上,只是用戶可以自由分配給誰問問題,實效來說就是一題。也就是說,實際上的問題數只會大概和投票人數之下,因為確實是有些用戶是不參與答辯的,不愛關注提問區,只是看一回就投了,然後假如是收集問題制,希望問問題的人又要以多餘的時間關注在提問之上,不然又會錯過了提問期;又或者要花時間在支持問題上,兩天支持一條問題,你實在是看得起整個社群的活動能力,中維的社群活躍度其實高度集中在百餘個用戶上,留意到與否也是一個問題。問題就是在於,在縮小題目數至一個極端的時候,實際上影響和候選人之間的交流。而且,你首先要將問題放在討論頁,然後要人支持,還需要人去確認支持的用戶是否有權,然後確定只是有一次,再放至主頁面,只是為了讓候選人回答。對於我來說就是為了換一個燈炮,然後出動了整村人,增加整倍的時間,只是為了候選人不敢果斷拒絕問題而擔心。整個方案充滿對社群的不信任。ADMIN的工作是自願的,候選人本來就沒有責任去回答所有的問題,自由權本來就應該在候選人上,而不是在社群之上。
::::我覺得可以探討的是沒投票權用戶提問的優次,可以像萌娘一樣明確要他們的提問是較為次要的,又或者禁止IP提問之類的。差不多IP提問都是各種傀儡,問題價值差不多就是零。--[[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八點">🕗</abbr>]] 2022年3月11日 (五) 12:38 (UTC)
::::: 萌娘百科那樣行得通是因為只有少數人有投票資格。在本站符合人事任免資格者眾。——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3月18日 (五) 19:11 (UTC)
::::::即使如此,每一屆都有IP和無投權者問問題,而這些人的問題質量明顯低下。--[[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2年3月24日 (四) 13:07 (UTC)
::::::: 確實。——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4月2日 (六) 09:02 (UTC)
::::匿名化太難了,難不成每次都要用安全投票之類的問?--'''[[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2年3月13日 (日) 09:46 (UTC)
:::::(沒有說必要)--'''[[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24日 (四) 12:50 (UTC)
: 「所有問題均應先在討論頁提出」何也?——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3月10日 (四) 17:59 (UTC)
::我猜可能是指RFA页面对应的讨论页?--[[User:Steven Sun|Steven Sun]]([[User talk:Steven Sun|留言]]) 2022年3月11日 (五) 02:42 (UTC)
:::是。--'''[[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11日 (五) 10:24 (UTC)
::: 我的意思是,為什麼要這樣進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3月11日 (五) 16:59 (UTC)
::::如同Temp3600下面所言,如果維基人能夠自律,當然不用……需要的原因還是因為防止灌題而已。--'''[[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西法人</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red;display:inline-block>𖤐</span>]]''' 2022年3月24日 (四) 12:48 (UTC)
::::: 確實有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4月14日 (四) 19:45 (UTC)
*支持上述的軟性規範。說到底,維基人如果能自律,就能減少這類難以設立有效規範的情況。另外,再次建議設立問題庫。--[[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3月17日 (四) 14:42 (UTC)
*:我的意見同Temp3600君。--~~[[使用者:sidishandsome|'''S''']][[使用者討論:Sidishandsome|'''i''']][[Special:用户贡献/Sidishandsome|'''d''']]~~ 2022年5月23日 (一) 02:42 (UTC)
*支持概念版。细化版或可作为指引,作方针需要评估试行再说,并且“明确要求”难以避免很多问题。“仅能支持或反对提出一条问题。”需要改掉,非常像仅有一笔投票权。--[[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16:57 (UTC)
*能否由行政员和管理员作为提问主持人根据提问参与度选出10个以内相关度高的问题,同时根据提问数量也可再加选出5个以内呼声高的问题作为补充提问。不限制提问数量,不限制每个人的问题的入选数量。-- [[user:WPTO|<span style="background:#CACFD2;border-radius:5px;">★'''WPTO'''★</span>]] 2022年4月7日 (四) 01:19 (UTC)
*或许提问者可以尝试用邮件功能向候选人提问,这样提问和回答都是私密的。即使候选人不回答提问者的问题,也只会影响相应提问者的投票决定,不会影响更多人。可能可以减轻候选人的负担。--'''<span style="font-family: 'Linux Libertine','Georgia','Times',serif;" >[[User:50829!|<span style="color:#202122">50829!</span>]] <sup>[[UT:50829!|Talk]] · <span style="color:#72777d">494,976,576</span></sup></span>''' 2022年5月14日 (六) 05:44 (UTC)
*根据到目前的实践来看,尚无任何一名管理员候选人在不回答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当选。是否可以规定候选人必须回答的问题数量,如必须回答所有问题中任意的30%,其余问题则可以忽略?--[[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U:Yining_Chen/sign|签名页]]) 2022年5月19日 (四) 15:04 (UTC)
*: 我想就是因為如此,才不會有候選人敢不回答任何問題的。個人以為並無必要設置答題數量低標。——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20日 (五) 01:25 (UTC)
*拋磚: 每個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問一條問題;如希望問更多問題,則需按某種方式進行預篩選。--[[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7:13 (UTC)


還是正如我所想,愛加就加,加了不管。有人反應就來來回回你一言我一語表示自己沒錯,單純你唔註冊你唔好彩?把人的熱情磨掉再來慨嘆人手不夠嗎?把人磨出怒氣講話不客氣再來封殺嗎?有權力加東西的人就這樣把成本轉嫁給別人嗎?啊?
*{{意見}}:{{支持}}概念版主要內容。敝人路經此地,斗膽對此議題表達個人想法,先說結論:
:*每位用戶可發問兩回(含追加提問一回)。
:*若提問人一次提出超過三個問題,以前三題作為該提問人優先關注命題(亦即一回共 X 題,X不設限,候選人仍可視情況自由作答)。
:*提問人不得於選舉問答過程中表達個人投票意向,或另行突顯特定題目與投票意向之「因果、要約或[[對價]]關係」,違者視為放棄該次選舉提問機會且企圖擾亂選舉。
:*僅具投票資格用戶可有效發問。


上次在反應的過程中,道理講不過就偷加CAPTCHA玩人。這次就看又要講出什麼道理,又要中途加什麼東西玩人。--[[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User talk: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01:52 (UTC)
:竊以為,不同用戶皆有各自使用或參與之需求和偏好,「選舉提問」亦然。候選人須面對的是所有站友的各種需求,參選門檻之實務呈現亦已為社群關注命題。在綜合考量「需求媒合」、「意見表達」、「成本節制」、「公評觀感」、「聲量平衡」等因素下,個人嘗試提出具體建議和考量如下:
:從日誌來看,你觸發的是[[Special:滥用过滤器/229]],應該是你加入「頂尖」這兩個字觸發了。--[[User:世界解放者|世界解放者]]([[User talk: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02:12 (UTC)
:如有任何對防濫用過濾器的任何問題,請至[[維基百科: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反應。--[[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02:13 (UTC)
::他已經去反映了。--[[User:世界解放者|世界解放者]]([[User talk: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02:17 (UTC)
:::這個過濾器229真是令人好氣又好笑,果然是被濫用了。說濫加的人是不明事理的XXX果然沒說錯。不但不明事理,而且是頂尖的不明事理。硬要限制?那我說你是一流的無敵的沒人比得上的不明事理,是不明事理中的首選、頭號、頭牌、王牌、天王、教主。是天字第一號的不明事理,是天下無雙地上獨有的不明事理。我就是要告訴濫加的人,這種限制除了逼人發脾氣外,有多麼無意義。
:::所以之前的問題仍然成立:
:::*加敏感詞之前有沒有經過商議?有沒有經過測試?還是愛加就加?行使這種濫殺無辜的權力後再來扮可憐說其實沒什麼權力?
:::*加了之後是否定期審議?還是就長長久久的放在那裡等人一頭撞上去?
:::*終於良心發現拿掉不合理的限制後,是否保留被誤殺的篇章作為以後的測試資料?還是就算了,反正下次再濫加?
:::究竟標準在哪裡?你要嘛把我上面的形容詞,以及我漏掉的,全加進去。要嘛拿掉這莫明其妙不明事理的濫用。因為現在很明白了,是「防濫用過濾器」被濫用了。而且看來打算要用到濫。
:::不過,比較可能的是,要嘛,講出個歪理來看看;要嘛,裝死。反正愛加就加,其奈我何。生氣你自生氣,好官我自為之。--[[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User talk: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05:40 (UTC)
*[[Special:滥用过滤器/229]]是因為[[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香港藝人破壞者]]-[[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5月16日 (四) 05:47 (UTC)


:然後CAPTCHA並不是什麼偷加的,本來就是自動確認使用者才不會出現。--[[User:S8321414|冥王歐西里斯]]([[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08:14 (UTC)
:1.僅'''「具投票資格用戶」'''可於參選問答頁面對候選人有效發問。竊以為,為維持提問過程之公正性、有效性,理想上每位站友的提問內容應於「檢視候選人素養和熱忱」、「增進對候選人的理解」,以及「表達用戶個人意見與觀感」之間獲取平衡,且在理應嚴謹之選舉過程中,對自身參與其中之公開、有效發問負責。因此,個人認為既然要公開提問,以分身、傀儡及單一用途帳號甚至各式IP發言,並非負責之舉,且徒增社群成員間互不信任。講白了,真的想行使參政權利、發問考核甚至反對候選人,為何我們不應為自己的發言某種程度「具名」呢?而為鼓勵尚不具投票資格用戶獲取參近之相關權利(如果能算鼓勵的話),不開放於選舉問答頁面公開提問。
: 过滤器229并非阻止原因,该过滤器只有标记的动作。阻止2603编辑的是一个私有过滤器。&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5月16日 (四) 12:12 (UTC)
:: 见[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BB%A5%E7%94%A8%E6%97%A5%E5%BF%97&wpSearchTitle=%E6%9C%88%E9%BB%91%E9%A2%A8%E9%AB%98%E6%AE%BA%E4%BA%BA%E5%A4%9C]&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5月16日 (四) 12:13 (UTC)
:::在條目中加入的詞被有權的人不喜歡,叫濫用。那在「防濫用過濾器」中濫權濫加,是不是濫用?是不是也要防濫用?
:::要說不是濫用,那在「防濫用過濾器」中增減敏感詞,有沒有方針?有的話,合不合理?有沒有遵守?沒有的話,要不要立方針或指引?憑個人喜好濫加,是不是濫權?過濾器居然還有私有的。說偷加,就本來沒有。還硬要說本來怎樣怎樣,當別人今天才來受氣的嗎?
:::有這種愛加就加的大權,就再也不要裝可憐說沒有什麼權力,太令人反感了。人被機械式過濾玩弄的耐性是有限的。做人差不多一點,好好檢討一下現有的敏感詞,不要沒事把平常人逼成破壞者再來抱怨。--[[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DC0B:D5AF:D934:304B|2603:8000:500:FB00:DC0B:D5AF:D934:304B]]([[User talk:2603:8000:500:FB00:DC0B:D5AF:D934:304B|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23:21 (UTC)
::::不是229,是隐藏过滤器201导致的编辑不成功。这个过滤器的增添删简确实没有任何公开正式讨论的过程,因为本质上是隐藏的。而且确实是一个规则内容很长很长的过滤器,至少有几百到一千条规则,一眼看不出来具体触犯了哪个部分。总的而言他过滤的是加入“畜生、吊你老母”这样的词汇,其近期的记录表明这个过滤器还是相当有价值并且误报率并不高(我翻查了15个最近过滤结果,基本全都是简单的纯破坏行为,比如将张某人改为吊某人)。ps 我看到最近有一名管理员Xiplus去除了一条规则,这个规则写的太不严谨导致误判了“黑人警察”这个词,我确定就是这个规则导致的编辑失败。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获得改正了。我将您之前未能加入的文字暂存在[[User:Bluedeck/etc/sandbox/box1715935542013|这里]],以利您继续编辑,我通过测试功能确认这些文字现在可以直接加入。[[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font:83% Times;line-height:1.1em;border-radius:9em;padding:0 4em;box-shadow:0 2px 9px #ace;background:linear-gradient(40deg,#396cdb,#2c58cc 60%,#39f 60%,#4dbeff 75%,#3df 75%,#3cf);color:#fff" lang="en">Bluedeck</span>]] 2024年5月17日 (五) 08:32 (UTC)
:::::这种隐藏过滤器之所以隐藏,其理论是,如果公开,那么在大家都知道具体规则了,就可以更有效的绕过去。感觉有点黑箱政治的意思,但是同时也有实用上的理由。[[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font:83% Times;line-height:1.1em;border-radius:9em;padding:0 4em;box-shadow:0 2px 9px #ace;background:linear-gradient(40deg,#396cdb,#2c58cc 60%,#39f 60%,#4dbeff 75%,#3df 75%,#3cf);color:#fff" lang="en">Bluedeck</span>]] 2024年5月17日 (五) 08:52 (UTC)
::::::黑箱政治是問題,但黑箱到連內部的人都沒弄清楚是黑箱中的哪一條出問題,那這問題可真大了。你看前面有多少人指出了錯的過濾器?意思是任由少數知情人藏下去的話,大部分人都會搞不清楚情況,然後這個問題會一直持續下去(因為修錯地方了嘛),你覺得這可以繼續下去?都不用有個方針?
::::::加東西前要求測試這不過份吧?加這條不嚴謹導致誤判的規則時有沒有測試?用什麼測試?自己滾出來講!
::::::測試材料也是現成的,就典範條目。摘幾條典範條目濾一濾,如果撞上了,要麼典範條目有問題,要麼這勞什子過濾器新加進去的東西有問題,看要怎麼修。如果說得出測試了幾十條典範條目都沒出問題,那我服氣。不去計較是否有人刻意鑽漏洞,「黑人警察」這種詞不拿劇情或時事相關條目測試,專拿不可能碰撞的條目測試之類的。但現在拿得出來嗎?還是那句話,濫權濫加濫殺無辜!
::::::所以說,要測試!不但要有現成的測試資料庫(典範條目),像這樣新撞上的文字也要留著當測試資料,防止以後又來一次!
::::::而這勞什子過濾器的真正目的也要討論一下,是拿來擋人,還是拿來擋文字?拿來擋人顯然用錯工具,雖然我瞭解是為什麼會這樣用,但我很不高興在回應的訊息中暗示我可能是破壞者。每多暗示一次,就多增我一分成為真正破壞者的意圖。如果是用來擋字詞,那不是該列出來讓大家別去碰嗎?上面示範過怎麼繞過去了。把擋文字的工具拿來擋人,然後為了不讓想擋的人繞過去所以要神秘兮兮,荒謬嘛這是。因為現有的鐵鎚不好用,你拿螺絲起子的柄當榔頭敲釘子,為了好敲而禁止在柄上纏膠帶防止手滑,這說得過去嗎這?
::::::我建議在下次有人撞上這種詭雷前,拿這勞什子過濾器把典範條目濾一濾,看看上面說的設測試資料庫是否合理,也測測看過濾器的勞什子規則中藏了多少污納了多少垢!有人喜歡自設詭雷炸掉別人編寫條目的熱情,讓被炸到發脾氣的人在此和一堆人內耗,我可一點都不喜歡。更好笑的是,這麼多人誠心誠意的想解決問題,卻都不得其法,就只因設詭雷的人的自以為是!
::::::方針!測試!--[[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User talk: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22:31 (UTC)
:::::暫存的東西可以拿掉了。本人天縱英明文采斐然,重頭再來有何難,又何需那種東西。重點不是幫人暫存東西,是要掃除障礙。有功夫測這個,不如拿去測典範條目,看看過濾器裡所設的限制合不合理。--[[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A0C9:E784:E1E2:73B8|2603:8000:500:FB00:A0C9:E784:E1E2:73B8]]([[User talk:2603:8000:500:FB00:A0C9:E784:E1E2:73B8|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05:54 (UTC)
:::: Calm down, we are fixing these filters by writing better regex. If you wanna help, why don't you register an account to give us some advice?<br>GT:冷静下来,我们正在通过编写更好的正则表达式来修复这些过滤器。 如果您想提供帮助,为什么不注册一个帐户来给我们一些建议呢? -[[user:Lemonaka|<span style="color:blue; text-shadow:jet 0 0.2em 0.2em; font-family:Segoe Print; font-size: 13px">'''Lemonaka'''</span>]] 2024年5月17日 (五) 11:59 (UTC)
:::::You want to encourage people to register? make the Wikipedia so attractive to editors that outsider doesn't want to miss it, not to make it so inconvenience to force others join in, OK?
:::::想鼓勵大家註冊?那就讓維基百科對編輯者具吸引力,令人不想錯過。不是刻意造成不便來逼人加入,好嗎?--[[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User talk: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21:51 (UTC)
:如果討論發起者的目的是想要中文維基百科完全廢除過濾器的話,那中文維基百科是不可能做到這樣的要求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19日 (日) 01:38 (UTC)
::不是廢除過濾器,是在過濾器中增減敏感詞時要有方針。方針中最重要的是制定測試方式,以期完善。否則任由有權者愛加就加,不是辦法。--[[Special:用户贡献/2603:8000:500:FB00:384E:8A02:8171:3A9|2603:8000:500:FB00:384E:8A02:8171:3A9]]([[User talk:2603:8000:500:FB00:384E:8A02:8171:3A9|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02:53 (UTC)
:::主要是你维总有那么几个[[WP:LTA|长期破坏者]]一直搞鬼祟破坏,必须要用过滤器来防止这帮家伙胡闹(不然总不可能对着新IP的所有编辑一笔笔看过去来查是不是这几个货搞的鬼吧?)。过滤器虽然确实恶心人,但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事实上注册账号并提到自动确认以上就不用理会验证码和绝大多数过滤器了。——[[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FFBF00">dipper</span>]] 2024年5月20日 (一) 21:42 (UTC)
::::你这说的虽然对,但是没有抓住重点。我都想好怎么反驳了:“破坏者也能注册账号提升到自动确认绕过Captcha和大多数过滤器,让这些东西形同虚设,只剩下恶心IP使用者的用途。”--[[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4年5月21日 (二) 04:11 (UTC)
:::::提升到自动确认还是有成本的,并且自动确认之后搞破坏会被查封,那么这个自动确认就白费了。绝大多数人破坏维基百科并不是当作事业,要是难度门槛稍微高一点,就会罢手,所以目前的这个设计是经过一定程度博弈的结果。这次的事情确实我感觉说明了隐藏式AF一旦出问题会造成巨大的困惑,添删前需要小心。[[User_talk:Bluedeck|<span style="font:83% Times;line-height:1.1em;border-radius:9em;padding:0 4em;box-shadow:0 2px 9px #ace;background:linear-gradient(40deg,#396cdb,#2c58cc 60%,#39f 60%,#4dbeff 75%,#3df 75%,#3cf);color:#fff" lang="en">Bluedeck</span>]] 2024年6月1日 (六) 10:07 (UTC)
:::::: {{noping|Bluedeck}}或是考慮給管理員寫一個「過濾器撰寫指導」之類的手冊?——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6月1日 (六) 17:04 (UTC)


== 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 ==
:2.「需求媒合」:個人在此嘗試提出此觀念,'''讓「提問人真正最關注的首要需求或優先事項」和「參選人可能最擅長或能夠提供的服務」直接進行媒合''',亦即期許提問用戶對自身使用、參與或關注之「需求」和候選人的理念、技能、服務之「供給」,促進有效媒合。畢竟,即便在站務實務中,管理人員亦時間與心力有限,未必能滿足所有用戶的不同需求;既然如此,個人認為參選問答過程亦然。
{{存檔至|Wikipedia talk:可供查證|Wikipedia talk:外部链接}}
[[WP:ELNO]]


除非是關於條目主題的官方網站,否則應該要避免:
:如果單一站友已願意付出時間、心力提出多項問題,應可不吝明確列出自己的優先關注事項,讓參選人可優先應答,其他題目視情況自行揀選作答;如果參選人對前三題以外的題目行有餘力,又或者對於前三題的回答自覺不足,自可多多作答以滿足提問人需求,只是此時為顧及不同提問型式之公平性,不宜無限制追加發問、不斷延伸(比如:現行制度下,敝人或可以IP或傀儡認真提出15個問題,對其中11個問題延伸提問,再對其中8個問題追加發問,最後針對2題嘗試深入探討;問答完以後,再以問A嫌B、挑C揀D之思路加以點評,最後公開表態「依候選人的表現,我真的投不下去」(其實可以直接投反對票就好了(笑))。雖然候選人面對這種情況,可以不理會,直接放棄爭取這一票(或更多票),然若任何用戶或帳號、IP皆可依此模式「自由發問」(而且能夠問完就跑,來無影、去無蹤,完全免責(笑)),試問這種模式或過程對於社群考評參選人、公共事務風氣甚至將來的平台發展有何增益呢?也就是說,竊以為'''提問人需自行在「對較少事項展開可能的深入探討」和「更多甚至海量發問可合理期待獲取的回覆」間有所選擇'''。對此,個人建議'''用戶單回發問超過三題時,明訂以前三題代表提問人優先選題'''。


1.透過不實訊息或無根據之研究誤導讀者的網站,除非(在有限的情況下)該條目是關於該網站所表達的觀點。
:3.「意見表達」:就個人觀察,我認為有心的站友們顯然可透過對候選人提問的型式、數量、難易、內容等面向,試圖表達自己對候選人的觀感或立場,這一點即便將來持續採行匿名投票機制,仍可維持下去(雖無法公開確認個別用戶提問情形和投票意向間的因果關係)。既然如此,對於提問型式適當約定,似乎不妨礙用戶透過發問表達個人意見之自由。況且,提問人可直接對問答內容在「不透露個人投票意向」的前提下,提供意見或作出點評,應已具相當的個人適當表達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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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為推廣或宣傳某網站的連結,包括網上請願。
:4.「成本節制」:承上,故對於管理人員選舉和社群參與者各方投入之時間、心力等成本,甚而各種有形或無形(如社群爭議、地域衝突、團體爭鬥等引發之信任問題)之耗損,竊以為或須有所節制。
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註 1],或是有大量廣告的網頁。例如,手機條目裏就不該有外部連結是連到販賣、推銷手機產品或服務的網頁。


3.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內容的網站連結,除非是相關的官方網站。注意此規則並不適用於為條目參考來源的網站。參看這裏。
:5.「公評觀感」:承上,即便候選人能自行選擇是否或如何答題,以及投入多少心力應答,惟若對於用戶提問毫不設限,提問人仍可試圖「技巧性」在參選頁面'''對任何觀者營造出候選人「心力不足、能力欠佳、缺乏人望、居於弱勢甚至誠意不夠」之觀感''';而一般候選人往往為了避免此事,自依循往例盡可能對於所有提問兵來將擋、完整作答。雖某種程度上,參選提問本屬社群論政攻防之一環,但這種現象(或手法)已明顯無謂築高參選門檻,且對於考核候選人站務能力甚而來日表現之有效性實有待商榷,說穿了其實就是造成整個社群不時進行負面選舉的結果罷了。


4.大部分讀者不易進入之網站連結,例如需要特定瀏覽器、或者在特定區域才能瀏覽的網站。
:6.「聲量平衡」:個人在此嘗試提出此想法。此指「提問用戶於選舉過程中,透過發問所呈現出的個人表達力道或強度聲量」。不可諱言,在選舉期間,大量發問之用戶於社群的公眾領域具備顯著之存在感或關注度,即便使用IP提問亦然(個人認為甚至更引人注意);又或者有些站友由於平日投入耕耘、積極貢獻,於社群中具備某種程度之意見代表性,或可謂意見領袖。這裡敝人斗膽挑戰一事:如果在選舉問答過程中,每位用戶的提問在「選舉制度」上皆具相同有效性和代表性,為何在「實質結果」上卻可嘗試於選舉頁面表現出相較他人顯然更高甚至極高之數量、篇幅(如:比其他用戶高出好幾倍的提問數量),甚而不須為自己的發言承擔任何責任呢(如:使用傀儡帳號甚至IP)?會否這也可能成為競選攻防中對社群無甚增益之「有為者亦若是」?


5.連結到某個檔案,而該檔案須要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如Flash或Java)才能瀏覽;除非該條目與此檔案格式有關。
:以此而言,我認為,若真要在選舉過程中呈現或反映社群成員於意見份量或代表性之「現實狀況或需求」,又或者有站友希望能熱切提出相較他人明顯更多的關注論題,那麼是否乾脆在制度上明確承認並非所有人於選舉過程中的意見聲量相同,採行某種用戶彼此間授權、委託發問甚或「選舉人或提問人制度」?若否,在參選問答的個人表達聲量之體現上,是否應適當約定或克制呢?
6.連結到諸搜尋引擎或RSS訊息來源等服務的搜尋結果。


7.社群網絡服務的網址(如MySpace、Facebook)、聊天室、論壇/討論區、微博(如Twitter、Plurk)、Usenet新聞組或郵件列表。
:以上為個人意見,文長言冗請見諒,供參。--[[User:Kriz Ju|Kriz Ju]]([[User talk:Kriz Ju|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0:29 (UTC)


8.網誌、個人網站及絕大部份的支持者(歌迷、影迷等)網站,除非是由公證的有關方面所維護。要注意的是,公認的有關方面的條件是很嚴謹的。最起碼要達到維基百科對人物的關注度要求的標準。
== 提议设立官方维基百科镜像供国内直连访问和编辑 ==
{{存檔至|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拷贝网站|Help talk:如何访问维基百科}}
{{Archive top|result=已总结,存在合规性和技术性问题——[[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0日 (一) 01:30 (UTC)}}
首先提醒一下,这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只有社群确定“这样做合适”之后才应该讨论技术细节。


9.開放式的Wiki網站;除非是已經長期穩定地運作,且有可觀數量編者的網站。拷貝維基百科的網站也不該被連結。
这是我在近期乌克兰战争的背景下产生的想法。如果设立官方镜像,以下问题可以解决:
#国内用户无法直连访问(不考虑少部分技术能力强的用户)
#国内用户编辑必须要通过代理及申请IPBE,步骤繁琐(这是本站长期以来的痛点)


10.僅間接與條目主題相關的連結。涉及各樣主題的網站連結通常不該放在一個只講述特定主題的條目之中。同樣地,一個只涉及某特定主題的網站連結通常也不該放入一個涉及大範圍主題的條目之中。如果,某網站的某一章節、某一部份、或某一檔案是專注於該條目的主題時,在符合本指引其他要求下,可直接放置該章節或檔案的連結。
然后关于能不能实现,我问了几个技术人员,回答是“有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行”。


11.製造商、供應商或客戶的連結清單。
'''补充:'''下方我的两个发言澄清了常见的误解,请各位发言之前先看一遍,已有的问题请不要重复提出,谢谢。


12.已經用維基工具連結的網站。例如,使用ISBN 1234567890的方式來代替連結到網絡書店上的某一本書。
以上。好久没来客栈了,总之欢迎各位留言,谢谢。--[[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1日 (五) 01:43 (UTC)
: 如果好不容易建起來然後就被封了怎麼辦?——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4月1日 (五) 01:47 (UTC)
::当然是打一枪换一个阵地。域名封一个换一个。IP的话可以考虑用CDN,GFW一般不会封CDN的IP。--[[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1日 (五) 01:49 (UTC)
: [[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里面中国政府的态度还不够明确?这种跟土共打游击的玩法没啥意义,就算是CDN,CDN的IP一样有办法扬掉(github等有几个CDN服务商的IP被长期盯死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日 (五) 02:37 (UTC)
::设立官方维基百科镜像,就需要走合规途径。“当然是打一枪换一个阵地。域名封一个换一个。IP的话可以考虑用CDN,GFW一般不会封CDN的IP”。这是完全不合规的做法--[[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2年4月1日 (五) 03:14 (UTC)
:::嗯……我想你误解我的意思了。如果你的“规定”指的是中国法律的话,那上维基百科本来就犯法了,还管它干什么?如果是基金会的相关规定,我的本意就是想现在这里沟通然后再去和基金会提意见。--[[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02:11 (UTC)
::::这种不合CDN服务商的规定,最终结果就是CDN被GFW封掉,GFW为了封掉Twitter可是把[[Fastly]]封了,于是没有CDN会愿意为维基百科提供服务。[[User: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5E86C1;">'''桐生ここ'''</span>]]<span style="color:#5F9EA0;">★</span>[[User talk: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4798B3;">'''&#91;讨论&#93;'''</span>]] 2022年4月3日 (日) 14:33 (UTC)
::为什么不合规?[[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2年4月1日 (五) 14:23 (UTC)
::多让一个人上维基百科就是意义。你维到底为十四亿人接触自由知识做了什么!?--[[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2年4月1日 (五) 16:02 (UTC)
:::這些話你找習近平說更好,為什麼不讓中國人瀏覽維基百科,為什麼要把翻墻瀏覽維基百科的中國人拘留。如果要找基金會,就像我下面所說的,勸他們允許使用代理服務器的用戶直接免IPBE就能編輯。--[[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6:45 (UTC)
::::现在是客观条件无法改变,只能指望基金会主观努力了。--[[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2年4月2日 (六) 12:35 (UTC)
:::::基金会没有主观努力的必要,只要不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内容审查,主观努力反而会得罪中国政府,彻底被认证为境外颠覆势力,造成基金会人士或社群知名人士进入中国境内的人身安全风险。你见Facebook、Twitter、Google有主观努力和GFW打游击战吗?[[User: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5E86C1;">'''桐生ここ'''</span>]]<span style="color:#5F9EA0;">★</span>[[User talk: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4798B3;">'''&#91;讨论&#93;'''</span>]] 2022年4月3日 (日) 14:26 (UTC)
::::「允許使用代理服務器的用戶直接免IPBE就能編輯」的話會有更多人來破壞。--[[U:ChhTJ096|0906]]<sub>(回復請[[T:Ping|Ping]]我)</sub> 2022年5月23日 (一) 16:42 (UTC)
::@[[User:Cwek|Cwek]]:首先那些服务商都没有被完全扬掉,只是间歇性抽风。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维真的被这样针对,也比现在的情况好太多了。现在可是完全不能访问啊!--[[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02:13 (UTC)
:::是CDN服务商的'''部分IP'''。推断是路由黑洞。——[[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2日 (六) 02:26 (UTC)
:是的,阁下提出了一个可能有机会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其解决镜像站的准入标准,不如使用官方镜像站。--[[User:Pavlov2|Pavlov2]][[WP:两岸四地促进会|<span style="color:green">仁爱亲诚</span>]] 2022年4月1日 (五) 12:55 (UTC)
:與其提供中國直連不如允許中文站無需IPBE直接代理編輯更好。因為中國直連這一方式政治上走不通。代理編輯由與基金會政策違背,除非基金會願意特殊對待中文站。如果說說服中共和基金會的話,好像說服基金會相對更容易一些?--[[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6:41 (UTC)
::又是閆那個消極對待開放代理的方法嗎?--[[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二點">🕛</abbr>]] 2022年4月1日 (五) 16:53 (UTC)
:::消極對待開放代理是指?--[[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1日 (五) 17:04 (UTC)
::::之前Techyan等提出开放代理不应该自动封禁,而是有破坏再去封,方便大陆用户注册使用,然后Jimmy-abot就停止自动封禁开放代理。{{redacted}}[2021年9月]被推翻。&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7px;font-family:Kaiti;">魔琴</span>]] <small>[ [[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small> 2022年4月3日 (日) 03:22 (UTC)
:::::因為techyan被封禁所以那個措施就要被推翻?誰提出的?--[[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3:2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9月#重启“机器人自动封禁机房IP段的任务”的提议]],和913没啥关系。--[[User:Lt2818|Lt2818]]([[User talk:Lt2818|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3:50 (UTC)
:::::::忘记具体时间了,已经节删。&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7px;font-family:Kaiti;">魔琴</span>]] <small>[ [[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small> 2022年4月3日 (日) 06:39 (UTC)
:::::我只能说techyan这么做,为LTA逃脱CU大开方便之门--[[User:Pavlov2|Pavlov2]][[WP:两岸四地促进会|<span style="color:green">仁爱亲诚</span>]] 2022年4月3日 (日) 07:57 (UTC)
::我猜测肯定之前有人讨论过这个方案,但是事实上中维并没有放开IPBE,估计这么做肯定是遇到问题了。--[[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14:07 (UTC)
:{{补充}}:澄清一下上方的误会。我的想法是我们可以像某些VPN服务商、NSFW网站和樱花动漫一样,搞一系列的官方镜像站,通过多种渠道散播其地址。如果一个被封了,就换另一个顶替。--[[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02:10 (UTC)
::因为是官方镜像站,所以技术上我们是可以知道访问者的真实IP的,这样就从根本上规避了IPBE的问题。
::我知道这个做法比较难看,但它却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案——对新手友好,学习成本低。想想看[[Help:如何访问维基百科]]里头有多少技术范的方案,但是又有几个新手会用呢?--[[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02:22 (UTC)
:维基百科条目常被引注,其链接需要长期保持可用。如果搞一系列的官方镜像站,那么每个域名都不能随意抛弃,要考虑长期维护域名的成本。--[[User:Lt2818|Lt2818]]([[User talk:Lt2818|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4:56 (UTC)
::确实有这个情况。但我觉得在镜像站里写好“引注使用原网址”,像安忆的镜像站一样,就好。总之感谢各位的意见。--[[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14:06 (UTC)
:官方镜像站八成不会有,“封一个换一个”不是说的那么简单的,无论是域名还是IP,很显然要考虑成本问题。树大容易招风,镜像站本就应该小众,才能降低被封的几率,官方提供镜像站做不到维持小众,而且维基百科本就受到墙的重视,要不然不至于五个IP有三个被封。--[[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8:56 (UTC)
::成本问题我觉得WMF自己最清楚吧。到时候可以问问他们。--[[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14:04 (UTC)
:::域名也是要钱的,同时维护镜像站也需要一定的人力。假如说每换一个域名都是没过几天就被墙,还不如干脆不搞。--[[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14:59 (UTC)
:咱不知道基金会能不能做,咱只知道安忆的镜像站没钱了(&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7px;font-family:Kaiti;">魔琴</span>]] <small>[ [[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small> 2022年4月2日 (六) 15:42 (UTC)
::还有爱发电的捐助链接(——[[User:ZhaoFJx|诚挚的 ZhaoFJx]]<sup>[[User talk:ZhaoFJx|论]]•[[Special:用户贡献/ZhaoFJx|编]]</sup> 2022年4月12日 (二) 13:53 (UTC)
:2020年Techyan就提过几乎相同的提案:[[m:Wikimedians of Mainland China/Draft proposal on establishing an official mirror site of Wikimedia projects for mainland Chinese users]]。--[[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20:25 (UTC)
::这个似乎只是草稿,还没有正式讨论。--[[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2日 (六) 23:22 (UTC)
:真要合规运营,我估计必须在镜像站删掉一些(甚至大量)“敏感内容”,这就是彻底把[[WP:NOTCENSOR]]当摆设了。--[[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UT:BlackShadowG|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07:23 (UTC)
:用镜像站和GFW打游击战这种方式,WMF肯定是不会做的,倒是可以中维社群设立一个社群官方镜像站。WMF服务器通过捐款运营,那么社群官方镜像站也可以通过捐款运营,可以成立一个[[:Category:維基百科組織|维基百科组织]]负责运营官方镜像站,并且可以和WMF一样在中文维基百科打募集捐款的广告,这个组织可以写入方针指引,就像[[WP:機械人審核小組]]一样。[[User: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5E86C1;">'''桐生ここ'''</span>]]<span style="color:#5F9EA0;">★</span>[[User talk: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4798B3;">'''&#91;讨论&#93;'''</span>]] 2022年4月3日 (日) 14:44 (UTC)
::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啊!--[[U: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T: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blue" >'''Ice'''</span>]] 2022年4月3日 (日) 14:50 (UTC)
::如此镜像站运营者面临极高法律风险,相当于外国基金会注资的代理人;用户数据安全也成问题;捐款同样有法律问题。官方性质或背书的镜像站运营我认为不可行,推广亦同样需慎重低调,希望各位先想清楚。如果是通过工具或网站代理访问,面临渠道被封和IPBE、反破坏问题。--[[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15:19 (UTC)
::我们都不是WMF,谁也不能代替他们发言吧?--[[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3日 (日) 15:59 (UTC)
::这个想法不错,不过还是那句话,树大招风,而且还要考虑“内鬼”的问题,如果能够确保维持小众低调,镜像站自然活得久一些,同时也能够尽最大可能节省成本。--[[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4月3日 (日) 16:58 (UTC)
*要是這樣可行,google等早就做了,何必等我們提出。--[[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2:18 (UTC)
*:WMF出面也不是没有可行性。一种可能合规的偷鸡办法是WMF在GFW自由港租用服务器设立缓存代理,中国大陆IP访问维基百科直接路由到这里的服务器。因为GFW自由港位于GFW之内又不受GFW管控,所以中国大陆用户应该可以自由访问维基百科。这个办法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在GFW自由港租用到服务器?--[[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2年4月6日 (三) 02:41 (UTC)
*::“GFW自由港”是什么东西啊。{{ping|Shizhao}}[[UT:Stang|'''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67" lang="en">Stang</span>''']]<sup>[[Special:Contribs/Stang|<span style="color:#3F6">★</span>]]</sup> 2022年4月6日 (三) 13:48 (UTC)
*:::HK?--[[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UT:BlackShadowG|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0:07 (UTC)
*::::Shizhao,你对大陆的理解有点脱节了吧,港澳都算是中国大陆境外的,一样要过墙的。——[[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1:00 (UTC)
*:::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有专为外资服务的数据中心,这些数据中心不受GFW管控,不用过墙,同时又位于墙内。我一时不知道怎么说这个事,可以类比于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由贸易区,故以“GFW自由港”称之--[[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2年4月7日 (四) 02:01 (UTC)
*::::我不认为这些自由贸易区的网络和中国互联网骨干网之间不过墙(好处就是国外企业可以直接在中国大陆落地,减少过海的通信延迟,不用像中国电信主力出口都在美国西海岸或者德国,自动增加100ms加抖得要命的抖动,对于国外CDN来说会体验改善不少),而且按照一如既往的中国政府态度,内容审核是逃不过。结果就是,如果直接放在国内网络,肯定要做内容审核;放在贸易区,除了延时和丢包抖动会大幅减少,该过墙的还是过墙,和放在香港某些非专线的服务器一样没啥区别(例如移动的出口主要在香港,算上过墙延迟也在60ms左右,基本就是国内骨干网的常态)。——[[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2:20 (UTC)
*::::说的是墙内节点走专线做CDN?我不认为这可能通过审批/备案和稳定运行,同时高成本。安全性也很难兼顾,似乎比较安全的CloudFlare Keyless SSL非标准化。--[[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7:55 (UTC)
*::::不一定要用IPLC之类的专线。只要国内能访问,不容易被GFW墙掉就可以。这点取决于基金会。--[[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8日 (五) 11:41 (UTC)
*:::::不大可能,最常用的访问入口——域名可以被投毒或者审计控制(例如托管在中国大陆的VPS如果绑上没备案的域名提供HTTP(S)服务,VPS服务商是知道的,然后直接将机器下线)。IP可以被黑洞掉或者要求ISP接入商拔线。甚至还有TCP RST等其他技术手段。——[[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0日 (日) 09:50 (UTC)
*::取得任何物理位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内的服务器之掌控权对于官老爷来说可谓轻而易举,所谓的“GFW自由港”也不会例外。--[[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2:59 (UTC)
*:就算当地政府允许,wmf本身都不会同意吧。目前wmf甚至不允许居住地在中国大陆且该信息为他人所知的用户持CU权限,以免权限遭破解;直接把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就不怕用物理手段破解权限了么?--[[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14:26 (UTC)
*::@[[User:Antigng|Antigng]]:没说要让当地政府允许啊……是基金会设立官方镜像和不允许访问维基百科的政府玩躲猫猫。--[[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8日 (五) 11:40 (UTC)
*:这个讨论总是想技术上有没问题,就没有考虑过内容有没问题。从内容而言,一堆不符合中国政府意见的内容,这足以断掉满足“合规”的想法,如果把接入服务器(无论是类似现在基金会使用的准静态缓存机制,还是现在常见的动态反向代理)放在中国大陆境内互联网的,就肯定无法通过域名或者服务器接入审批,就算打游击,被端掉是迟早的事;如果放在离中国大陆近但属于“境外”的网络,例如自由贸易区和香港等,该过墙的还是和现在的一样,除了延迟减少了,没啥区别;如果搞配合内容审查的,那就和百度百科那些不就一丘之貉?简而言之,在内容问题没解决之前,技术不是主要问题。——[[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9:06 (UTC)
*::果然还是绕不开内容问题。这样我能想到的最多也就是在大陆建立一个会过滤内容,只可浏览,不可编辑的镜像站(有点类似于[[蜻蜓计划]])。这样能让更多的大陆用户看到维基百科的一些比较优质的条目,有利于吸引更多大陆用户来主站编辑,且应该也不会让维基百科沦落成百度百科那样,毕竟真的想来编辑的还是得绕开GFW的。--[[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UT:BlackShadowG|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12:22 (UTC)
*:::要不然怎么会催生出类似万维百科这样的的玩意?(或者求闻百科之类的)——[[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0:45 (UTC)
:{{补充}}:再次澄清上方的误会:
:#镜像站是否需要得到政府允许?是否需要自我审查?答案都是“否”。显然,WMF和中文维基百科社群都不会向审查妥协。设立官方镜像站本身的目的也在于规避政府的网络审查,还请各位不要搞错了。
:#为什么别人没有做?有人做过。我举几个例子,NordVPN、赛风和自由门等都存在大量这样的官方镜像站。
:#WMF愿不愿意做?我们都不是WMF,我们怎么知道?这得去问他们。我已经在想办法问了,各位稍等。
:#最后在啰嗦一句,我在客栈发起讨论的目的仅仅是征求大家的意见,及“假定所有技术问题都可以解决,社群愿不愿意假设这样的镜像站”。具体的技术问题只有讨论得出共识和结论之后,才能由WMF解决。
:以上。--[[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8日 (五) 08:03 (UTC)
::cc @[[User:Antigng|Antigng]]、@[[User:Cwek|Cwek]]、@[[User:BlackShadowG|BlackShadow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Fire-and-Ice|Fire-and-Ice]]、@[[User:GZWDer|GZWDer]]、@[[User:Ghrenghren|Ghrenghren]]、@[[User:Liu116|Liu116]]。--[[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4月8日 (五) 08:04 (UTC)
:::WMF支持的話我也沒理由反對。問題是WMF不可能支持,{{joke|要是WMF支持的話,我和劉醬一樣女裝{{Orz}}}}。--[[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四點">🕓</abbr>]] 2022年4月8日 (五) 08:11 (UTC)
::技术可行不代表实际可行,因为政策或法律上不太可行。如果不是政策或法律上的问题,为什么像“万维百科”那样搞出手工审查来筛选显示的条目和内容,不少私下的动态镜像要么想法子设限制或者躲避探测,要么就是嗝屁了(无论是无法维持运营,还是因为被发现而端了)。正如上面所说的,如果搞游击是可行的话,Google等早就可以这样玩了,如果搞内容审查可行的话,Google为什么想搞蜻蜓计划,最后还被搞黄了?技术谁不知道可行?——[[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14 (UTC)
::既然提到我们不是WMF,那我们讨论这些就是废话。有问题请到元维基[[:meta:Requests for comment]]他们反馈,最好at上WMF的法律相关工作人员。——[[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17 (UTC)
::这些站点(NordVPN、赛风和自由门等)打游击而不是光明正大地设一个不会跑的庙,不就是因为无法解决法律合规性嘛。如果是固定的庙,被端只不过是迟早的事。——[[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20 (UTC)
::PS.从技术而言,城墙的三板斧有的是搞你的路数。被发现和被端只是时间问题。(可以查阅一下[[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措施的演进,甚至我怀疑部分措施升级,如IP黑洞,中国大陆默认分配旧金山接入点,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来调整,但部分没分配给中国大陆的接入点IP一样黑洞掉;或者wikipedia.org的二级域,早期只是特定语区的域名投毒,后来直接整个二级域SNI RST,是不是和一些规避手段滥用有关。)——[[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33 (UTC)
:{{意见}}感觉没有必要。想想[[谷歌退出中国大陆事件#尝试重返中国|谷歌的Dragonfly计划]],再想想一旦官方镜像被传播之后大陆官方会有什么反应,所以不如没有。或者不如说传播必然导致北京实施对WMF不利的举措。--<span style="color:#0066cc;text-shadow:0.8px 1.4px 0.75px #ffcc00">'''<nowiki>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nowiki>'''</span>([[U:A Chinese user|U]]·[[UT:A Chinese user|K]]·[[Template:Reply to|R]]) 2022年4月10日 (日) 03:18 (UTC)
::{{补充}}:<s>关于中国大陆对维基当前的态度,在下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也许有参考意义。在下因为在维基编辑活跃(与政治类条目无关)而在17天前被一部分自诩为“爱国”的学生举报,8天前被大学建议进行“休学”。足可见镜像站公布后大陆会是什么反应。</s>--<span style="color:#0066cc;text-shadow:0.8px 1.4px 0.75px #ffcc00">'''<nowiki>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nowiki>'''</span>([[U:A Chinese user|U]]·[[UT:A Chinese user|K]]·[[Template:Reply to|R]]) 2022年4月10日 (日) 03:48 (UTC)
:::{{ping|A Chinese user}}請問是聊天的時候透露出去自己在寫維基還是在寫維基的時候被寢室室友看到了?--[[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10日 (日) 04:04 (UTC)
::::在下是被人“开盒”了。寝室室友没有过激的反应。--<span style="color:#0066cc;text-shadow:0.8px 1.4px 0.75px #ffcc00">'''<nowiki>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nowiki>'''</span>([[U:A Chinese user|U]]·[[UT:A Chinese user|K]]·[[Template:Reply to|R]]) 2022年4月10日 (日) 04:12 (UTC)
:::::太张扬了?不过现在某些人的主观过于激进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0日 (日) 08:01 (UTC)
::::::这应该在这里是题外话,有兴趣不妨移步在下讨论页。--<span style="color:#0066cc;text-shadow:0.8px 1.4px 0.75px #ffcc00">'''<nowiki>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nowiki>'''</span>([[U:A Chinese user|U]]·[[UT:A Chinese user|K]]·[[Template:Reply to|R]]) 2022年4月10日 (日) 08:43 (UTC)
:::::::可怕,建议[[WP:ANON]]。[[User: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5E86C1;">'''桐生ここ'''</span>]]<span style="color:#5F9EA0;">★</span>[[User talk: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4798B3;">'''&#91;讨论&#93;'''</span>]] 2022年4月11日 (一) 03:42 (UTC)
::::::::{{同意}}。--<span style="color:#0066cc;text-shadow:0.8px 1.4px 0.75px #ffcc00">'''<nowiki>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nowiki>'''</span>([[U:A Chinese user|U]]·[[UT:A Chinese user|K]]·[[Template:Reply to|R]]) 2022年4月11日 (一) 03:45 (UTC)
:{{问题}} 与其大张旗鼓公开官方镜像站并冒着被封的风险,大陆人难道就不能用自建/他建的小众镜像站?小众镜像站使用的人群更少且更隐秘,使用体验与官站相差无几。私站与官方镜像站的区别就是一个承认与否的事情。具体可参考安忆的Wikimirror——[[User:ZhaoFJx|诚挚的 ZhaoFJx]]<sup>[[User talk:ZhaoFJx|论]]•[[Special:用户贡献/ZhaoFJx|编]]</sup> 2022年4月13日 (三) 04:59 (UTC)
::只要能按照基金会的要求,正确设置[[X-Forwarded-For]],基金会就能正确处理反向代理后的正确IP。如果由基金会设立大陆内代理甚至是正规的边缘缓存接入(就像旧金山、新加坡、阿姆斯特丹)那样,可信性更好;如果是靠私下设立的动态代理或者镜像,谁保证会遵守设好这些设置?就像安忆的好几次被投诉过能不能针对他的代理的出口开IP豁免,可能就是没有设置正确的xff。——[[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3日 (三) 05:50 (UTC)
:::不……部分大陆编者可能出于安全性的考量而不想使自己的IP地址被任何人查阅。如果使用XFF透过反向代理解析原IP地址反而可能引发大陆编者的不信任。{{囧}}总不能到时候用[[Tor]]访问镜像站吧。——[[User:ZhaoFJx|诚挚的 ZhaoFJx]]<sup>[[User talk:ZhaoFJx|论]]•[[Special:用户贡献/ZhaoFJx|编]]</sup> 2022年4月14日 (四) 14:14 (UTC)
::::你搞错了问题吧,初始提议就是希望避免大量使用LIPE方便中国大陆编辑,那就两套机制:在中国大陆内的边缘缓存(就像基金会的旧金山、新加坡、阿姆斯特丹节点),或者在地的代理配置好xff(代理转达其背后的真正的源地址);前者存在不可能的合规性,后者同样有合规性和技术可信性问题(xff可以伪造或不提供)。如果单纯为了隐藏身份,要么搞到国外的家用宽带地址使用而不需要LIPE,要么买VPS做跳板,做好xff的话就和正常情况一样,没做好的话就等于隐藏了真实IP,但按照NoProxy的态势,请按需 申请LIPE解决。——[[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5日 (五) 00:59 (UTC)
:你们打开IP查询不怕zf查阅吗,毕竟[[GFW]]都在不断升级,zf总有办法。还不如直接在中文把vpn封禁单方面取消,否则那么多大陆用户注册都那么艰难。或者搞一个Wikipedia China也行。--[[User:Neonlight185|Neonlight185]]([[User talk:Neonlight185|留言]]) 2022年4月21日 (四) 08:57 (UTC)
::开放代理封禁取消不担心有人用傀儡破坏?以及,中国中文维基百科是直接秘密在中国建服务器(本质上还是镜像站)还是与政府合作跨维基导入审查?————[[User:ZhaoFJx|诚挚的 ZhaoFJx]]<sup>[[User talk:ZhaoFJx|论]]•[[Special:用户贡献/ZhaoFJx|编]]</sup> 2022年4月21日 (四) 10:13 (UTC)
:::关于开放代理封禁的问题无疑荒谬,原因同上。「直接秘密在中国建服务器」(严格意义上说这已经很难说得上是镜像站了)传播后必然招致审查,毋庸置疑。--&nbsp;[[Special:用户贡献/A Chinese user|<chem>_29^64</chem>]][[U:A Chinese user|<chem>Cu</chem>]]<chem>-></chem>[[UT:A Chinese user|<chem>_{29}^{?}</chem>]][[U:A Chinese user/Sign|<chem>Cu</chem>]] 2022年4月24日 (日) 05:20 (UTC)
:::我就支持能够处理反向代理正确IP的镜像站,毕竟有时即便是有本地IPBE和全域IPBE,但若是代理IP被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追加本地封锁,还是不方便编辑该语言版本的。担心IP泄露的话,完全可以为镜像站加个必须登录才能编辑的设定。--[[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4月24日 (日) 06:53 (UTC)
::::有没有一种可能,中国大陆的(官方)镜像站自动设置虚拟IP(但做出恶意编辑时可以找回真实IP)作为「掩体」?--&nbsp;[[Special:用户贡献/A Chinese user|<chem>_29^64</chem>]][[U:A Chinese user|<chem>Cu</chem>]]<chem>-></chem>[[UT:A Chinese user|<chem>_{29}^{?}</chem>]][[U:A Chinese user/Sign|<chem>Cu</chem>]] 2022年4月24日 (日) 07:27 (UTC)
:::::(純技術問題)讓鏡像站永遠回傳[[X-Forwarded-For]],並且向基金會申請讓鏡像站IP成為(對基金會來說)已知的代理伺服器,只要登入時紀錄在CU系統的就是它的原始IP?--'''[[User:SunAfterRain|<span style="color: #cc0;">Sun</span><span style="color: #0c0;">After</span><span style="color: #00c;">Rain</span>]]''' 2022年5月10日 (二) 01:46 (UTC)
:::::基金会IP mask方案准备给IP用户临时用户名了,似乎可选,基于Cookie。所以镜像站或可能基于IP和Cookie强制给用户启用临时用户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0:39 (UTC)
:目前来看在每个非官方镜像站当中已经有wikimirror这个站点,感觉很稳定。--[[User talk:Wwpmoe~|我是软路过偶尔会编各种条目的(^O^)]] 2022年5月1日 (日) 12:57 (UTC)
::安忆的镜像站确实可以——[[User:ZhaoFJx|诚挚的 ZhaoFJx]]<sup>[[User talk:ZhaoFJx|论]]•[[Special:用户贡献/ZhaoFJx|编]]</sup> 2022年5月2日 (一) 01:12 (UTC)
:::然而没钱……--[[User:Lucien09|Lucien09]]([[User talk:Lucien09|留言]]) [[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战争]],[[十月革命|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7 (UTC)
:可能也要考慮到穩定性問題以及其他因素(譬如GFW)。--[[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9日 (一) 17:55 (UTC)
:{{反对}},没有必要。中国国内的人不翻墙,不仅上不了中文维基,也不上不了英文维基,上不了Google查资料,上不了new york times、BBC新闻网。就算用户不翻墙能上维基百科了,他找不到合格的参考资料,也写不了条目。--[[User:Gqqnb|Gqqnb]]([[User talk:Gqqnb|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6:20 (UTC)
::您难道是指只要是中国大陆人都用不着维基百科、写不好条目吗?--[[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5月17日 (二) 11:43 (UTC)
:::我觉得从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的评论风气来看,应该对开放编辑持谨慎态度。我并不确定他们会不会关注维基,会不会有肖战粉丝类似的行为?(编辑战?)(可能是我反应过激了)(认识不深还请多多谅解)
:::另起:vpn也多半是有vpn的才能扩散,未翻墙的人是很难翻墙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1:58 (UTC)
::::大陆地区现在上个国外没被墙并且配备[[Google AdSense]]的网站基本上谷歌都会推VPN广告……——[[User:ZhaoFJx|诚挚的 ZhaoFJx]]<sup>[[User talk:ZhaoFJx|论]]•[[Special:用户贡献/ZhaoFJx|编]]</sup> 2022年5月21日 (六) 14:02 (UTC)
::提醒两点,编辑只是镜像的作用之一,以及不是只有墙外才有可靠来源。--[[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22:31 (UTC)
::上维基百科又不只是为了写条目,搞维护性编辑也是在为维基百科做贡献。--[[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1:30 (UTC)
*有一个基于[[星际文件系统|IPFS]]的静态'''中文维基百科'''版本,内容滞后3个月。[https://zh.wikipedia-on-ipfs.org/wiki/ 网址]--[[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2:53 (UTC)
:{{中立}},认同 [[User:Gqqnb]] 的观点。就个人经验而言,编写条目主要就两种方式:一是将英维的相关内容进行翻译和改写,二是自行上谷歌搜集可靠来源以扩充条目。然而,某些主题的相关资料大都集中在外网,国内网站的资料十分有限,大陆用户在不翻墙的情况下,纵使可通过官方镜像站访问中维,也无法访问英维、谷歌等外网,很难找到充足的参考资料来改善条目。因此,要想让大陆用户参与维基百科,设立镜像站其实是一个挺鸡肋的选项,只能为大陆用户提供有限的帮助。恐怕只有让更多的大陆用户学会翻墙,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地解决问题。--[[User:蕭漫|蕭漫]]([[User talk:蕭漫|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5:32 (UTC)
:{{deltalk|sign=[[User:Xiplus|<span style="color: #c566ff;">'''Xiplus'''</span>]]#[[User talk:Xiplus|Talk]]|time=2022年5月27日 (五) 04:30 (UTC)|reason=LTA}}
::[[http]]時代是這樣的,但自從引入了[[https]],維基全站就逐步被全部封鎖。--[[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4:12 (UTC)
:::其实中文站是在强制https全面实施之前的时候封的……还有,我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探讨这个话题了,结论已经很明显,基金会愿意搞官方镜像站的可能性很小。要搞镜像站的话,现阶段还是大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好。--[[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6:01 (UTC)
----
{{Comment}}开了快一个多月了,我认为基本上没啥能继续讨论下去,大致总结就是:首先是法律合规性问题,中国政府已经多次就本站点内容不符合其政策而进行过不少行动,例如针对基金会不能成为WIPO观察员([[WP:OA2021|OA2021]]更多是针对存在特定社群劫持,线下骚扰的问题,而没有明确与中国政府有直接关系,至少在公开说明上,似乎);其次即使不考虑法律合规性问题,中国政府可以通过足够的[[防火长城|技术手段]]或者行政手段([[ICP备案]]等)来阻止建设在中国大陆的边缘接入点(无论是边缘缓存还是动态代理)或者令“游击战”事倍功半,而私人的边缘接入点还存在信任性问题(代理识别背后的IP的基础是基于[[X-Forwarded-For]],而这个机制是靠代理手工设定的);再者,设立在中国大陆的物理设备边缘接入点可能增加被中国政府强行控制的风险;最后,比较新的观点,中国大陆的互联网现状和风气难以契合本站点的编辑方针和氛围,没必要特开此案(无法直接访问一些西方“中立客观”的资源)(对此我有所保留,说得中国大陆的来源都是有问题的,而没留意中立方针其中的要求是呈现不同观点,中国大陆的来源都是一种普遍性的观点来源,虽然的确存在个例是无法被交叉考证的问题)。——[[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6:31 (UTC)
{{Archive bottom}}


13.一個穩定性或可用性不高,或者有此可能的網站。譬如說,連結到一個臨時的網站或網址、快取內容等等。
== 修訂刪除方針 ==
{{存檔至|Wikipedia talk:删除方针|Wikipedia talk:關閉存廢討論指引}}
<font size = 5>'''刪除方針'''</font>
{{比較條文|
==流程==
(...)
;存廢討論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新導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
==流程==
(...)
;存廢討論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新導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並執行共識。{{新增條文|請注意結案者的職責是'''執行共識'''。如果共識很明顯的一面倒但結案的管理員不同意其他人給出的理由,那麼他並不應該直接以管理員身分執行與共識相關相反的結果,而是應該以一個普通編者的身份參與討論,並陳述為什麼他認為其他人不符相關的方針指引,留待其他管理員結案。}}如果有編者對{{新增條文|非管理員的}}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
----
<font size = 5>'''關閉存廢討論指引'''</font>
{{比較條文|
==頁面存廢討論關閉的規則==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關閉存廢討論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
==頁面存廢討論關閉的規則==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關閉存廢討論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新增條文|請注意結案者的職責是'''執行共識'''。如果共識很明顯的一面倒但結案的管理員不同意其他人給出的理由,那麼他並不應該直接以管理員身分執行與共識相關相反的結果,而是應該以一個普通編者的身份參與討論,並陳述為什麼他認為其他人不符相關的方針指引,留待其他管理員結案。}}如果有編者對{{新增條文|非管理員的}}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
發生過太多次管理員以個人意見罔顧共識關閉存廢討論,這種歪風自蟲蟲飛甚至更早就已經一直存在,應予制止。況且以現在情況「結案人必須未參與提刪或討論」這項規定就淪為無牙老虎:因為如果管理員不同意共識,那麼只要他不參與討論就可以以自己的一己之見結案-[[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4月29日 (五) 18:39 (UTC)
*{{oppose}}。在本站,[[WP:CON|共识]]不是数票数,而是要比较争议双方/多方意见的合理性。如果某一方“給出的理由並不符相關的方針指引”,而另一方则符合,那无论票数如何分布,按定义共识都是“一边倒”——只不过是倒向有合法理由的一方,而不是票多的一方,也不存在执行“與共識相關相反的結果”的问题。--[[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4月30日 (六) 01:07 (UTC)
:*我沒有說要數票數,但至少執行在討論中'''完全沒有人'''提出過的所謂「共識」明顯不妥-[[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4月30日 (六) 03:56 (UTC)
::*请问有具体案例么?如果有的话请列一下。--[[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4月30日 (六) 04:57 (UTC)
:::*最近兩次[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22/03/16#%E5%9B%A02019%E5%86%A0%E7%8A%B6%E7%97%85%E6%AF%92%E7%97%85%E7%96%AB%E6%83%85%E5%85%B3%E9%97%AD%E7%9A%84%E4%B8%AD%E5%9B%BD%E5%A4%A7%E9%99%86%E5%9F%8E%E5%B8%82%E8%BD%A8%E9%81%93%E4%BA%A4%E9%80%9A%E8%BD%A6%E7%AB%99%E5%88%97%E8%A1%A8][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22/04/07#%E6%89%B9%E9%87%8F%E6%8F%90%E5%88%AA]-[[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4月30日 (六) 07:00 (UTC)
:::*:{{ping|AINH}}我這裏參照Antigng“共識不是數票數,而是要比較爭議雙方/多方意見的合理性”的説法,想問一個問題:假設在某頁面的存廢討論中,除了提刪者本人外所有參與者都表達應保留頁面意見,但他們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意見符合相關方針指引,這種頁面能不能以刪除結案?[[User talk:Sanmosa|<span class="deleted" style="color:#565656">(</span>]][[User:Sanmosa|<span class="deleted" style="color:#565656">節刪</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anmosa|<span class="deleted" style="color:#565656">)</span>]] 2022年5月9日 (一) 10:52 (UTC)
:::*::有具體案例嗎?假設有十幾個人都表達應保留,然後理由全部都是「我喜歡這個主題」那當然應該刪除。但除了傀儡投票之外我還真好像從來沒看過有活躍於AFD的正常用戶這樣投票過--[[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5月9日 (一) 20:11 (UTC)
:::*::如果“均不符合方针指引”不显著,我建议管理员自行投票,必要时存废复核或转交行政员,而非按自己设想执行,以免自身判断有误;并且有违反[[WP:避嫌|避嫌]]的嫌疑,自身是共识的50%兼执行者。[[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4/13#顏聖紘|某些条目]]有潜力出现均同意删除,但删除不符合方针指引。--[[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0:58 (UTC)
:我的看法是管理員不能在社群有共識的情況下拿出新理據結案。否則的話,新理據是否成立根本沒有得到社群認可是否成立,是與不是沒有得到充分的討論下,結果就是重新走DRV,廢時失事。即是是資深用戶也好,有時候都未必了解指引,於是就出現將[[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2年1月#徐哲_(南朝陳)]]的這樣的問題。但是這樣的問題我認為是否要直接修,以這樣的方式修是有所相榷的。--[[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2年4月30日 (六) 05:47 (UTC)
*我先把「非管理員的」改了,事實性文句修訂-[[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5月6日 (五) 13:55 (UTC)


14.含有聯盟行銷、推薦行銷、或上網者行為追蹤的連結。如果來源本身是有用的,請使用無追蹤功能的連結。
:首先支持做修订,问题是存在的。但当前草案不理想,“结案管理员的职责”应该是“结案者”的职责。“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并执行共识”本身已经概述了,重复强调感觉意义有限。方针和关闭规则相同内容也感觉怪怪的。“一面倒”的用词和限定也很怪,争执不休时管理员也不一定有权决定,有时应当“无共识”。简而言之“结案应符合讨论所体现的共识。”,且这个“讨论”共识有时是在客栈等地方的后续、统一讨论。--[[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8日 (日) 22:31 (UTC)
::方針抄指引是現在行文已經有的問題,並不在我現在想處理的範圍以內。我現在也沒有雅興把整段方針剷掉重寫--[[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5月11日 (三) 01:02 (UTC)
::{{ping|YFdyh000}}所以你覺得當前草案字眼應該怎樣改?-[[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5月18日 (三) 23:08 (UTC)
:::暂时没有兴趣写,因为这虽然应当是共识,但实践中可能不乏违反。--[[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5:40 (UTC)
----
唯一明確反對意見安亭久候未覆,視為無異議,且三星期討論未見其他反對意見,開始七日公示-[[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08:02 (UTC)
:{{O}},此提案等于架空维基百科的所有方针,今后不论条目有什么问题只要凑出几个同道去AFD投票,就可强行宣称“握有共识”而妨害站务。对结案不满,有DRV程序可走,或者可以去弹劾管理员,此修只是单纯发泄不满,无助社群。-&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2年5月23日 (一) 11:14 (UTC)
::妨害「刪除」。不過確實嚴格執行提議條文的話,除了沒人投票/全部投刪除票的,其他情況下的條目刪除難度會增加。--[[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11:38 (UTC)
::emmm.......我覺得相比起這個半吊子提案,彈劾管理員更加是不妥呢{{orz}}--[[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2年5月23日 (一) 13:01 (UTC)
:{{反對}},在已有存廢覆核的情況下,此提案完全是多此一舉,[[User:AT/存廢討論並非單純的多數決]]。--[[User:AT|<span style="color:purple; font-size:120%; ">'''A'''</span>]][[User talk:AT|<span style="color:skyblue; font-size:120%; ">'''T'''</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2:57 (UTC)
:我能否認為,問題是出自由「方針指引」形成的「大共識」和「存廢討論」形成的「小共識」兩者不對應的情況?--[[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2年5月23日 (一) 13:11 (UTC)
:{{中立}}在下支持管理員刪除時不能依自己的想法而不顧共識,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管理員還是可以有一定空間的做出不符共識中的決定。不過在管理員執行不符共識的決定前提下,我認為管理員同一時間應加強對於存廢覆核的處理,不然有刪除爭議的條目將會面臨被刪後具充分合理理由提出覆核,卻因無人處理,而無法復原的處境[[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工作小組|🎠🎈]] 2022年5月23日 (一) 13:23 (UTC)
::问题之一是这种情况下,管理员可能不做解释或特别说明。应该有类似“(非管理员关闭)”那种说明来引导复议。--[[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9:32 (UTC)
:::同意您的想法,我認為管理員未執行共識時應給出理由[[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工作小組|🎠🎈]] 2022年5月24日 (二) 09:48 (UTC)


15.維基百科的導航模板或諸如消歧義、重定向、分類等導航頁的外部連結。
== 关于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 ==
{{存檔至|Wikipedia talk:COVID-19條目共識}}
{{archive top|status=已通過|result=公示已達7日,未有新的修訂意見,'''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通過。--[[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本身为信息页,但页面中却说自身“具有和指引等同的效力”,那这样为什么不直接把它列为指引,比如纳入格式手册?以前方针是方针,指引是指引,信息页是信息页,清清楚楚。结果现在信息页说有指引的效力,是不是以后要出现什么指引也说有方针的效力?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我觉得注重细节很重要,因此我不觉得这样搞成一团乱有什么好处。--[[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5月3日 (二) 03:38 (UTC)
: 應該是可以考慮列為指引。不過此頁面之原初性質應該是記錄共識,說是資訊頁亦不爲過吧。——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3日 (二) 07:59 (UTC)
::方针和指引也是记录共识的啊……--[[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5月3日 (二) 08:27 (UTC)
:::{{ping|Tranve}}我覺得可以參考[[WP:BLUE]]的情況,那個頁面雖為資訊頁但具備規則的效力。[[User talk:Sanmosa|<span class="deleted" style="color:#565656">(</span>]][[User:Sanmosa|<span class="deleted" style="color:#565656">節刪</span>]][[Special:Contributions/Sanmosa|<span class="deleted" style="color:#565656">)</span>]] 2022年5月3日 (二) 15:45 (UTC)
::::个人认为信息页形式的规则与方针和指引还是有区别的,而且COVID-19这个页面按照其内容似乎很适合放入格式手册。--[[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5月3日 (二) 15:51 (UTC)
:“规则的力量并不源于一个页面被标记上了“指引”或“方针”,而是反映共同的观点和众多编者的看法与做法”。([[Wikipedia:何谓忽略所有规则]]),而且考虑到以后疫情结束后这些信息就会成为存档,似乎标识并不重要?——[[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日 (二) 09:17 (UTC)
::难道疫情结束了就不需要写疫情的条目了?这不太对吧。--[[User:Tranve|<span style="font-family:Georgia,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2E7D32;font-variant:small-caps">Tranve</span>]] ([[User talk:Tranve|✉]]) 2022年5月3日 (二) 11:50 (UTC)
:指引也有方针的效力:[[MOS:CS4D]],[[MOS:COR]]。&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7px;font-family:Kaiti;">魔琴</span>]] <small>[ [[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small> 2022年5月4日 (三) 15:57 (UTC)
:參考[[WP:資料頁]],使用{{tl|Guideline section top}}及{{tl|Guideline section}}標記即可。--[[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2年5月10日 (二) 17:33 (UTC)
::{{ping|Tranve|Ericliu1912|Sanmosa|cwek|魔琴}}請問各位是否同意{{quote|在[[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頁面頂端加上{{tl|Guideline section top}},<br>在[[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避免全保护]]章節加上{{tl|Guideline section}}。}}
::若7日後沒有反對意見,我就進行修改。--[[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4:05 (UTC)
:::{{ping|CaryCheng}}我有反建議:直接移除[[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中“此共識有相等於指引的約束力”的字眼,畢竟包括管理員在内的大家都知道那個是社群共識,我覺得不加那句話也沒關係。[[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Νεκρα</sub> 2022年5月16日 (一) 13:33 (UTC)
::不知所云。[[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2年5月16日 (一) 13:43 (UTC)
----
依[[U:Sanmosa]]的建議,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如下:
{{比較條文
|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關條目發生[[WP:EW|編輯戰]],可行情況下[[WP:SYSOP|管理員]]應以[[WP:BLOCK|-{zh-hans:封禁;zh-tw:封鎖;}-]]或[[WP:AF|過濾器]]處理,避免[[WP:FULL|全保護]]處理。{{刪除條文|此共識有相等於指引的約束力。}}<ref group="註">此共識的相關討論[[Special:PermanentLink/59361572#請求禁止在COVID-19相關條目更改稱呼及編輯戰|見此]]。</ref>
|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關條目發生[[WP:EW|編輯戰]],可行情況下[[WP:SYSOP|管理員]]應以[[WP:BLOCK|-{zh-hans:封禁;zh-tw:封鎖;}-]]或[[WP:AF|過濾器]]處理,避免[[WP:FULL|全保護]]處理。<ref group="註">此共識的相關討論[[Special:PermanentLink/59361572#請求禁止在COVID-19相關條目更改稱呼及編輯戰|見此]]。</ref>
}}
{{reflist-talk|title=註釋|group=註}}
;過去討論
* [[Special:PermanentLink/59361572#請求禁止在COVID-19相關條目更改稱呼及編輯戰]]
並通知{{ping|SCP-2000}}。--[[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02:14 (UTC)
* 不反對。--[[User:SCP-2000|<span style="color: #383838;">'''SCP-'''</span>]][[Special:用户贡献/SCP-2000|<span style="color: #080808;">'''0000'''</span>]]([[User_talk:SCP-2000|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02:19 (UTC)
:不反對,共識與方針指引本身不牴觸的話本身就具有相等效力。--'''[[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2年5月17日 (二) 02:26 (UTC)
: 由於我認為相關註釋仍然可以保留,故對草案做出了一點微調。——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17日 (二) 02:35 (UTC)
----
[[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5月28日 (六) 07:13 (UTC) 結束''':已數日無新留言,目前無反對意見,進入公示期。<!--Template:Make public-->--[[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07:13 (UTC)
----{{pass}}:公示已達7日,未有新的修訂意見,'''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通過,謝謝所有參與討論的使用者。--[[User:CaryCheng|CaryCheng]]([[User talk:CaryCheng|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
{{archive bottom}}


16.只是在條目裏提及的組織的網站連結,除非符合〈應該要連結的網址〉或〈可考慮連結的網址〉。
== 虚构格式手册的改善 ==
{{save to|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虚构}}
接[[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虚构|上一次]]讨论,部分人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修改,故此提议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比較條文
|1=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刪除條文|按照惯例,这些梗概应该用现在时态(在这里被称为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体验故事的方式。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2=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新增條文|这些梗概应该以现实中的“现在”来编写,而不是以作品中的“现在”、“过去”、“未来”进行编写}},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体验故事的方式。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
{{比較條文
|1=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整个情节摘要仍应以{{刪除條文|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2=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整个情节摘要仍应以{{新增條文|现实中的“现在”}}来写。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
--[[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2:45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2:48 (UTC)
::直接删掉即可,“应该用现在时态”是专指英文中应该用的时态,例如写剧情应该用“plays”,而不是“playing”或“played”;中文写剧情时不会遇到这种问题,删去即可。--[[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 color:#0057b7;font-size:50%;">'''Pray for Ukraine'''</span> 2022年5月5日 (四) 14:57 (UTC)
:::已经下方提出新版,可以看看还有什么问题。--[[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5:07 (UTC)

=== 第二版 ===
{{比較條文
|1=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刪除條文|按照惯例,这些梗概应该用现在时态(在这里被称为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体验故事的方式。}}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2=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
{{比較條文
|1=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刪除條文|;整个情节摘要仍应以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2=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
感谢{{ping2|Nostalgiacn|BlackShadowG}}的建议
--[[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5:04 (UTC)
:要不您自行提案撤销指引状态让我们好好改改,否则现在是指引状态稍微改善点语句都要在这里大动干戈,很没效率。--[[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5日 (四) 15:15 (UTC)
::趁这次提案统一进行修改,我想这会是更好的方式。--[[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5:19 (UTC)
::: 即使非要如此,顯然至少也應該在修正期間暫停施行。——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5:24 (UTC)
::::暂时施行我认为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改善比暂停施行先通过,那我认为就没必要暂停施行。--[[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5:26 (UTC)

=== 直接修改 ===
鉴于目前已暂时被撤销指引状态,建议各位编辑直接修改指引有问题的地方。如果对指引的行文有疑问,建议在此进行讨论。待修缮完成后,将会进行公示恢复指引状态。--[[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1:52 (UTC)
:既然不是正式指引,就直接改了。冒昧一問,雖然大部分內容都不是你翻譯的,底稿是Where was I last night?翻譯的,但是你讀一次就能發現很多翻譯有問題吧,提呈為指引也太心急了。你母語是不是中文?--[[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3:42 (UTC)
::母语确实是中文,但是由于平时写代码的原因,经常接触到欧化的语法,所以一些内容读起来没有感觉到障碍。--[[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3:57 (UTC)
::另外 BlackShadowG 有在重新翻译了,[[User:BlackShadowG/格式手册虚构]],之前的原文有问题建议在这里讨论。--[[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3:59 (UTC)
::当然 Where was I last night? 也只是其中一部分。英维有很多中维的没有的内容,已有内容确实参照了前人的翻译做了略微调整或者没调整。--[[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4:04 (UTC)
::现行版本的“单个作品的剧情简介”、“分析和解释”的内容几乎全部进行了二次翻译并校对,其它小部分内容也进行了二次翻译,但我记不清了。除了内容外,“语境介绍”及其子标题也进行了二次翻译。以上的“二次翻译”是指本人在第一次翻译后进行的第二次翻译。--[[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4:10 (UTC)
:::大部分内容经过社群的校对,但由于篇幅比较长,难免会有遗漏的地方。--[[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4:13 (UTC)
::之前确实是心急了,很抱歉给大家带来这么多麻烦。--[[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4:11 (UTC)


17.外部連結列表為條目唯一的內容。也避免在條目中除了末尾〈外部連結〉以外的章節,陳列外部連結。
==== BlackShadowG重译版本 ====
我将英文版的指引重新翻译并进行了一定的本地化处理,鉴于英文版指引本身就很晦涩难懂,所以我在翻译时没有完全参照英文版的内容,并结合本地的情况删去了一些本地不存在的问题。由于重译版本与现存版本有一定的差别,我将其放在了用户页[[User:BlackShadowG/格式手册虚构]],供各位参考。——[[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 color:#0057b7;font-size:50%;">'''Pray for Ukraine'''</span> 2022年5月6日 (五) 08:31 (UTC)
:辛苦了!--[[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6日 (五) 08:37 (UTC)
:重译版本已完成数日,且已在电子游戏专题进一步讨论和完善<small>([[WikiProject_talk:电子游戏#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升格为指引了|专题讨论]])</small>,如无新意见,准备开始公示?{{ping|Ericliu1912|Cwek|MilkyDefer|Nostalgiacn|Taeas|Lopullinen}}--[[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 color:#0057b7;font-size:50%;">'''Pray for Ukraine'''</span> 2022年5月12日 (四) 07:17 (UTC)
::老实说,我在想一个涉及了双线叙事的例子,等我想到了加进去之后,我没有进一步的意见。--[[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12日 (四) 07:20 (UTC)
::{{支持}}但如果MilkyDefer进度还算快的情况下,可以等MilkyDefer先完成。--[[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7:30 (UTC)
:::我实在想不到好例子,放弃了,你们继续吧。--[[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13日 (五) 05:10 (UTC)
:待阅。——[[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2日 (四) 07:31 (UTC)
:章節「单个作品的剧情简介」提到的「对其剧情的大致描述可以不提供参考来源」和[[WP:VG#参考来源]]的要求「剧情章节也应引用来源」有一些衝突。DYKN經常有這類爭議(如[[Talk:女性向遊戲世界對路人角色很不友好#新条目推荐讨论_2|1]]、[[Talk:女高中生小春在異世界成為娼妓|2]]),就是劇情部分要不要給出來源。希望在DYKN上有討論過劇情是否要有參考資料的相關人士可以發表一下看法:{{Ping|Hijk910|Djhuty|Newbamboo|AT}}--[[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7:17 (UTC)
::如果是dykc和gac,我会让过;如果是fac,我不会让过,至少要将一手来源也好标出来。条文也写清楚了,不强求,但为严防原创研究,多多益善。本身以有来源为最高目标,适当许可implicit来源的情况发生。我觉得是最适合的了。--[[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13日 (五) 08:49 (UTC)
:: 来源是必须要有。把参考资料全部堆到条目底部也是有来源的。参考作品本身时,在条目底部把作品名字再写一遍也没意思,所以就什么也不写了。
:: 关键还是这个“引用”(约等于脚注)。[[WP:WIAGA]]的要求是必要时加脚注,比如涉及直接引语、统计数字、争议内容时。而[[WP:WIAFA]]的要求是适用时加脚注。VG方针我的理解是,故事部分和其他内容一样,也是适用内文引用的。
:: 当然实际惯例是另一回事。比如现在条目真按WIAGA要求,只在必要的地方引用,那评选肯定是过不了。维基的剧情概要又不用像粉丝一样考据,写出来的断言相对没有争议。端看条目评选怎么执行了。—[[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13日 (五) 10:41 (UTC)
::我认为剧情没有必要强求来源,毕竟一般剧情的来源就是作品本身。如果一定要引用来源,参考作品本身时,只用{{tl|cite video game}}一类的模板把游戏信息抄一遍也算是引用,然而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除非是剧情十分复杂,或者有易被忽略的重要情节等情况,才可能有必要详细指出这个剧情是来自小说第几卷第几页、动画第几集第几分钟、游戏哪个场景哪个对话之类的,有必要时还可以用“|quote=”提供具体的引文。但所有一般的剧情都需要详细引用显然意义不大,编者也吃不消。--[[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 color:#0057b7;font-size:50%;">'''Pray for Ukraine'''</span> 2022年5月13日 (五) 11:14 (UTC)
:::首先虛構條目,包括作品條目(小說、電視劇、電影、漫畫、遊戲等),虛構事物(角色、組織、武器、世界觀等),前者在引用自身可能認為「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後者未必。特別是「系列作品」篇幅極長,設定繁雜,如[[中土大陸]],對虛構事物的描述資料可能來好自好幾個篇章、衍生作品、跨媒體等。關於作品劇情「争议内容」,其實會對劇情描述提出爭議的,也就是看過作品的讀者或者作品粉絲。粉絲之間的交流要來源,不認識作品的路人與粉絲之間反而不需要來源,個人認為不太合適。
:::此外,沒有要求詳細到哪一個頁,那句話的程度,畢竟劇情編寫要求簡要,因應部分敘事方式要重構劇情,一句話可能就是代表故事裡面很長的內容,甚至要通篇去看。通常下應該是哪一冊、哪一集、哪一篇章、哪一關卡的程度。--[[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13:21 (UTC)
::::標示輕小說的對應卷數挺好的。這樣也間接地標明了每一卷的實際內容,對讀者有幫助。--[[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5: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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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指引的第一句清楚說明此指引不適用於參考連結,唯本人認為部分句子也與[[WP:可供查證]]精神相等,看看如何融入[[WP:可供查證]]方針內。--[[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03:02 (UTC)
我说,可以开始公示了吧?普遍共识是认为剧情内容通常implicitly有一手资料来源,特别的断言要特别的来源。这吊在这里我根本不好处理隔壁[[極速快感:全民公敵]]的那堆垃圾。 --[[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19日 (四) 12:59 (UTC)
:「唯本人認為部分句子也與[[WP:可供查證]]精神相等」←需要解釋。另注意ELNO不代表就一定不適合作為參考來源,一個連結是否符合[[WP:可供查證]]應以[[WP:可靠來源]]來評估,並非以是否屬於ELNO來評估。--[[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17日 (五) 12:39 (UTC)
:你不能只提出很含糊的「精神相等」,然後不提出具體問題、方案。--[[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4年5月17日 (五) 13:45 (UTC)
::冷靜點,剛才我也未有時間說明…個人認為當中三條可以引人,包括:
::———
::3.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內容的網站連結,除非是相關的官方網站。
::4.大部分讀者不易進入之網站連結,例如需要特定瀏覽器、或者在特定區域才能瀏覽的網站。
::5.連結到某個檔案,而該檔案須要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如Flash或Java)才能瀏覽;除非該條目與此檔案格式有關。
::———
::@[[User:Cdip150|Cdip150]]、@[[User:Ghren|Ghren]]:
::1.請問現時有沒有任何方針或指引可以攔截上述網站?可靠來源及可供查證方針會不會限制「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或特定區域」才能閱讀網站?
::2. 其實此條文倡議是呼應上方[[MOS:TVINTL]]提案。有編輯者認為「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或特定區域」不利存檔機構人對網站存檔,而且僅限一少部分人才可查證,列出這些連結與可供查證原則相違背,故提案。
::所以建議條文是: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16:10 (UTC)
{{比較條文|'''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责任 (哲学)|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Wikipedia:IC|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ref>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ref>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ref>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ref>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ref>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ref>|'''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责任 (哲学)|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Wikipedia:IC|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ref>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ref><ref> 由於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不利讀者查證條目中出現的信息,故編輯者不應引用這些網站。</ref>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ref>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ref>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ref>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ref>}}
:::———
:::就此,建議新增下列句子:由於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不利讀者查證條目中出現的信息,故編輯者不應引用這些網站。--[[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16:24 (UTC)
::::请参考[[Wikipedia:可靠来源#在线与非在线的材料]]的部份,然後您可以類比一下線下出版物和您所列的「不利讀者查證條目」的來源。出版物是需要錢購買的(付費來源);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也是需要注冊圖書證的(注冊)。知識本來就不應該是免費的。對於付費牆或者注冊,您維的{{tl|Cite}}模版甚至已經有「url-access」參數來說明來源的性質了,既是您維制度內充許的東西,「攔截上述網站」自然無從說起。您所加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我不清楚什麼情況需要特定瀏覽器)根本不利於實際編輯,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而且請您在條文沒有大變動的時候,不要大量抄錄方針內容,謝謝。--[[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一點">🕐</abbr>]] 2024年5月17日 (五) 17:00 (UTC)
:::::*你所說的是第二、三手來源,而我想說的是初級來源。
:::::* 「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針對第一手來源,又算不算「公開發佈」?
:::::*一個設立重重關卡的初級來源(直指一般網站而非學術網站),又如何達至可供查證?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06:12 (UTC)
::::::* 您这里的注脚针对的明显是所有来源。参考[[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只要是「已發表且可靠」的初级来源,都可以使用。
::::::* 算。比如[[.caj]]的[[知网]]论文需要专门阅读器阅读,然而格式不影响来源可靠性。
::::::* 当然是注册,付费。
::::::--[[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4年5月18日 (六) 06:38 (UTC)
::::承上意見,很多線上的學術論文與標準化文件也是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的(例如[https://www.ieee.org 電機工程師學會]的線上文獻),您這麼一搞很多可靠的線上文獻都會遭殃。請注意少部份人才可查證並不意味完全不可查證,是故無從談起與可供查證原則相違背。如果在上面TVINTL定了這種規則的話,那邊我衹能反對了。--[[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4年5月17日 (五) 17:12 (UTC)
::::部分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的來源能透過網路存檔查閱。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5月18日 (六) 04:41 (UTC)
:::::這個是知道的,而以[[CDN]]進行地區限制訪問的網站正正窒礙了資訊傳遞。同一個網站,在A地區傳播A資訊,在B地區傳播B資訊,當我認為B資訊是有用的,想在維基引用,但由於A地區人因看不到B資訊,A地區人會因無法證實「同一個網站」有提供B資訊,甚至乎B地區人不知道其他地區的「同一個網站」是否也存在B資訊,故回退。
:::::*按照上方各位大大認為,這個例子不應回退,對嗎?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06:23 (UTC)
::::::那-{注}-明这个网页的资讯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结果,然后-{注}-明你是在哪个地区下浏览就好了啊。--[[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4年5月18日 (六) 06:41 (UTC)
:::::::1.哪個cite 模版有這個設計?
:::::::2. 甚至乎B地區人不知道其他地區的「同一個網站」是否也存在B資訊—>意指B地區人認為全世界均有B資訊。「 這個網頁的資訊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結果」為無從判斷。--[[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07:35 (UTC)
:::::::參照Netflix小影片想列出播放準確播放地區,按照閣下的見解,實際上是中了原創研究的陷阱。--[[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07:47 (UTC)
::::::::*您可以用html注釋,注在相鄰的cite模板,提醒後來編者。由於不涉及正文,自然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
::::::::*Netflix不是所有電視劇、紀錄片都在全球上演的[https://help.netflix.com/zh-tw/node/125344]。本來對於Netflix這些網站就不應該假定所有地區都有「某資訊」才是。
::::::::--[[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4年5月21日 (二) 15:42 (UTC)
:::::::::所以說,根據閣下見解,Netflix播放清單「不應該假定所有地區」都能閱讀,因為「Netflix不是所有電視劇、紀錄片都在全球上演的」(至少絕大多數平台單憑播放清單無法確認可觀看的準確地區),敢問閣下可否再上方提醒一下閣下的好朋友不要錯誤理解閣下的見解。謝謝!--[[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4 (UTC)
::::::::::我並不認為街燈的說法和我有什麼矛盾之處。謝謝。--[[U: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UT: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七點">🕖</abbr>]] 2024年5月22日 (三) 11:15 (UTC)
:::: 记得有人说过,即使是免费开放的网络资料也需要付费,购买手机、电脑需要付钱,买流量需要付钱;还别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审查|有些地区还会审查网络]]。&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small>[[[U:魔琴|<span style="color:#e55">身份声明</span>]] [[UT:魔琴|留言]] [[特殊:贡献/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small> 2024年5月30日 (四) 00:55 (UTC)
{{talkref}}


== 把会让人产生不适感的图片做一层遮掩与提示怎么样? ==
:让我们开始吧--[[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3:13 (UTC)
把会让人产生不适感的图片做一层遮掩与提示怎么样?--[[User:Wjjksjzs|Wjjksjzs]]([[User talk:Wjjksjzs|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2:06 (UTC)
:比方什麼圖片?可提供實例嗎?-[[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4年5月18日 (六) 12:13 (UTC)
::比如血腥的东西(人体、医学条目相关的伤口)。--[[User:Wjjksjzs|Wjjksjzs]]([[User talk:Wjjksjzs|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25 (UTC)
:::请举例。--<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black">'''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26 (UTC)
:::先遮住提醒下会产生不适感,让人自己决定看不看。--[[User:Wjjksjzs|Wjjksjzs]]([[User talk:Wjjksjzs|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27 (UTC)
::::请举具体的例子。--<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black">'''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28 (UTC)
::::乾脆我幫您舉例好了:[[:File:Hawk eating prey cropped.jpg|老鷹把老鼠吃到只剩一顆頭]](愼入)、[[:File:Beheaded revolutionists in Wuchang.jpg|剛斬首的人頭]](極強烈提醒愼入,雖然我早已免疫)。這夠不夠不適?-[[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24年5月18日 (六) 16:29 (UTC)
: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5月18日 (六) 12:20 (UTC)
:“不适”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词,而且范围因人而异。您觉得血腥是理由,还可以有人认为尸体令人不适,穆斯林可以觉得穆罕默德的画像不应添加,密集恐惧症、PTSD、癫痫……这种事情是没完没了的。这也是为什么要有[[Wikipedia:内容声明]]和[[WP:NOTCENSOR]]。<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5月18日 (六) 14:33 (UTC)
:早期維基百科曾經會遮蓋色情與恐怖圖片,但後來取消了。--[[User:世界解放者|世界解放者]]([[User talk: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00:33 (UTC)
:如果只是自己不想看到,請見[[Help:隱藏圖片的方法]]。--[[User:世界解放者|世界解放者]]([[User talk: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00:45 (UTC)


{{ping|Dnaimfz}}看到您在编辑摘要中的留言,帮您找了找一些相关内容:[[Wikipedia:免责声明]]、[[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性质相似的[[Wikipedia:剧透内容]]。相应的讨论存档也有参考价值。我想应该没有必要让大家再次详细陈述各种意见。<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5月22日 (三) 12:51 (UTC)
===== 相关公示 =====
[[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5月26日 (四) 13:24 (UTC) 結束''':進入公示期<!--Template:Make public-->----[[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3:24 (UTC)


其實還有一個相關的頁面[[维基百科:冒犯性内容]],說是「不審查」,實際上只是用更彬彬有禮的方式去限制某些內容。--[[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4:51 (UTC)
:[[WP:7days|🕗]] '''延長公示3日,2022年5月28日 (六) 13:54 (UTC) 結束''':如问题未解决,则继续延长。<!--Template:Make public-->--[[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3:54 (UTC)
:[[WP:7days|🕗]]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爭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Template:Make public-->--[[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01 (UTC)


== 修改RFA流程相關規定 ==
===== 相关公示的讨论 =====
{{save to|WT: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archive top|status=通過|result=通過。[[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4日 (二) 06:57 (UTC)}}
由於最近的RFA流程因各種緣故而不能順利執行,現建議調整RFA流程相關規定如下:
{{比較條文
{{比較條文
|1=
|1=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应在{{刪除條文|4月28日及10月28日前准备完成,并于}}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开始。
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剧情简介的主要来源。因此,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不强求[[WP:CITE|引用来源]](脚注)。但为防范[[WP:OR|原创研究]],内文引用多多益善。但倘使涉及作品的直接引文,就必须依[[WP:可供查证]]之规定加入内文引用。编者可以引用总结作品的第二手来源。如果未找到合适的二手来源,也可以简短引用作品内容,方便查证关键或复杂的情节点。
|2=
|2=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应在{{新增條文|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完成準備,並在不早於}}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新增條文|的時間}}开始。
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剧情简介的主要来源。因此,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不强求[[WP:CITE|引用来源]](脚注)。但为防范[[WP:OR|原创研究]],内文引用多多益善。但倘使涉及作品的直接引文,就必须依[[WP:可供查证]]之规定加入内文引用。{{新增条文|虚构事物类条目的虚构设-{}-定资料可能来自作品的多个部分,亦有可能来自于读者很少注意的部分,应尽可能引用来源便于查证;系列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若整合自系列中的多个作品,也应引用来源}}。编者可以引用总结作品的第二手来源。如果未找到合适的二手来源,也可以简短引用作品内容,方便查证关键或复杂的情节点。
}}
}}
以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19日 (日) 01:52 (UTC)
赞同Nostalgiacn的观点,因此我建议在公示前对剧情来源相关规定进行一些修改,加入虚构事物和系列作品类条目应尽可能引用来源。——[[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 color:#0057b7;font-size:50%;">'''Pray for Ukraine'''</span> 2022年5月19日 (四) 13:47 (UTC)
: 我建議待此次管理人員申請程序結束,再同其他問題一併檢討。——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19日 (日) 13:45 (UTC)
::不是不行,但我認為這個提議不太可能會遇到爭議,所以容我繼續推進。[[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0日 (一) 05:06 (UTC)
:::这一提议符合实际,是没什么可争议之处。--[[U:CopperSulfate|<font color="blue">'''CuSO<sub>4</sub>'''</font>]] · <font color="red">龙年大吉</font> 2024年5月20日 (一) 06:50 (UTC)
:::我覺得還是應該在前面留一句「應儘快准备完成(,並在不早於⋯⋯)」,避免望文生義,拖到這之後才開始準備。——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0日 (一) 11:46 (UTC)
::::{{done}}。[[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1日 (二) 03:31 (UTC)
:依[[WP: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故現公示提案7日。[[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8日 (二) 04:30 (UTC)
{{archive bottom}}


== 關於[[WP:CTOP/BLP]]方針 ==
:{{支持}}可以包含在公示范围内--[[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4:17 (UTC)
{{移動至|Wikipedia talk:高風險主題/在世人物傳記|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08:14 (UTC)}}
::@[[User:BlackShadowG|BlackShadowG]]、[[User:Taeas|Taeas]]﹔這段目前沒人喊異議あり,直接加草稿裡吧。反正草稿這幾天改動不小,後面還要重新公示一遍。--[[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5:24 (UTC)
==單純羅列名稱的列表要不要刪除==
:::OK,已加入草稿。--[[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5:31 (UTC)
{{存檔至|维基百科讨论:格式手册/列表}}
为了不让等待成为遗憾,我最后一次提醒
看到[[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沈阳市医院列表、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華納兄弟電影列表、派拉蒙電影列表等所有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的列表]]裡面[[user:20204622hkus]]列出了一大堆有價值但僅僅是單純羅列名稱的列表,但根據[[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似乎這些列表都應該刪除,但單純列出名稱的列表真的值得刪除嗎?英文維基似乎已經沒有這個規定,不知道當初這個規定是否是來自英維?--[[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2:00 (UTC)
<code>((曾经参与讨论 || 编辑过重翻译草稿) || 我印象中的ACG+VG专题活跃编者 ) && 没有在公示阶段露面</code>
:前一句还包括存在同源条目,或者可以作为不被删除的反面理由?——[[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4日 (五) 05:58 (UTC)
的编者:[[User:Nostalgiacn]]、[[User:Cwek]]、[[User:Lopullinen]]、[[User:So47009]]、[[User:Ericliu1912]]、[[User:SilverReaper]]、[[User:Ghrenghren]]、[[User:LuciferianThomas]]、[[User:Temp3600]]、[[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Kerolf666]]、[[User:Mewaqua]]、[[User:A2569875]]、[[User:Hijk910]] --[[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3:37 (UTC)
:列出名称的列表如果几乎每个项目都有内链,就不应该删除。--[[User:Gongxiang01|GX01]]([[User talk:Gongxiang01|留言]]) 2024年5月24日 (五) 06:56 (UTC)
:{{题外话}}:我觉得[[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需要重新修订过。当中的一个章节[[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条目内嵌入人物列表的收录标准|条目内嵌入人物列表的收录标准]]说道“{{tq|姓氏条目禁止嵌入“著名人物”等人物列表,此类信息应由“分类:×姓”或独立列表体现。}}”但是外国人的姓氏条目基本只包含了“著名人物”,然而至今完全没有“Category:X姓”(这里的X是非汉姓)这种分类。我觉得该格式手册有问题处颇多,就不一一说了,希望可以彻底修订该格式手册以杜绝各种与列表有关的争议。--[[User:微肿头龙|微肿头龙]]([[User talk: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25日 (六) 16:53 (UTC)
:顯然,對於提删理由如此惟一而違規事實毋庸置疑的列表,只有1)全部刪除,或2)全部保留、恢復,或3)全部移動至某空間,才算比較公平。要論此前絕大多數討論未涉及的「價值」,只可4)全部恢復並發還重審,才能逐一檢視此理由是否成立,但是此做法最爲費時費力。比較折衷而便捷的做法是,3*)全部(恢復並)移動至草稿空間,不設時限,待到改善至不違規再逐一移回主命名空間。(此外,存在同源條目的列表應可視爲此條目篇幅過長的拆分部分,可予保留,但此等被刪除者,仍需逐一分辨恢復或發還重審)--— [[UT:神秘悟饭|<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egoe Script;">'''Gohan'''</span>]] 2024年5月30日 (四) 04:44 (UTC)
::{{支持}}。--<b><span style="font:9px Candara;text-shadow:0 0px 9px blue">[[u:20204622hkus|☥⚕2020<span style="text-shadow:0 0px 9px purple">4622⚚⚘</span>]]⸻[[ut:20204622hkus|𒀯космос♾]]</span></b> 2024年6月3日 (一) 01:31 (UTC)
:一眼看去以為在說[[维基百科:独立列表]],本地只有[[WP:LISTD]]完全是不夠的。目前就是處於特色列表評選用到[[维基百科:独立列表]]的標準,而一般列表條目則使用[[WP:LISTD]]這個標準。
:個人認為最近關於列表的提刪和保留爭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一直都瘸著腿走路,只有特色列表評選姑且有參考英維先進經驗,有人用著英維標準直觀感覺要保留,但是又缺乏成文的理據(格式指引),最後只是人人都[[WP:闖紅燈|闖紅燈]],[[以退为进法|拆屋以求開窗]]。--[[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6月4日 (二) 16:59 (UTC)


== 提議統一整合[[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及[[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 ==
:{{补充}}:所公示的内容包括BlackShadowG的重新翻译版本,以及上方通过分栏方式列出差异的关于虚构事物条目的来源的修订。因此,如果公示得到通过,则
:# 上述列出的来源修订会被加入BlackShadowG的重新翻译版本;然后
:# 重新翻译版本将会替代先行暂时被撤销指引地位的条文,并恢复其指引地位。
:特此告知。--[[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3:56 (UTC)
:*「作品相關的出版物(如[[愛好者雜誌]])大多不是合適的關於作品的第二手來源。但是,在關於愛好者出版物本身的條目,這類出版物可能是合適的第一手或第二手來源。」,東亞地區很少聽過有愛好者雜誌這個玩意,而且問題是愛好者雜誌可靠不可靠而不是一手二手的問題?以「作品相關的出版物」一詞判斷一手二手又以此判斷可用不可用的話似乎過於武斷。
:*「通常由有關原始作品的第二手來源,或有關該作品信息的第一手和第二手來源提供的有用信息有......」,「原始作品」和「原始信息」分別在何處?
:*「頁面不應只有劇情摘要。」,一兩個月前不是煮得很誇張嗎......這樣修合適嗎?
:*「但劇透內容只應在提供完整的劇情以達到百科全書式的目的時才被列入。」,此句的表述方式不妥。任何的劇情都應該「達到百科全書式的目的時才被列入」。
:*「比重得當」一節,既然中立的觀點在上文已經有多次提及,有沒有必要在開一節?--[[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2年5月23日 (一) 15:55 (UTC)
:*:此外為什麼「一条经验法则是,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多地使用[[#虚构视角问题|必要]]且[[#现实世界视角|有用]]的第二手来源,」中「必要」和「有用」會被連向「虚构视角问题」和「现实世界视角」一節?不解。--[[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2年5月23日 (一) 15:59 (UTC)
:*::所以说煮的是“页面只有剧情摘要也是很好的写法”,还是“页面只有剧情摘要是不好的,但不代表就必须被删除”……毕竟每篇条目都应该列明来源,但很多条目不列来源也只是被挂板而已。--[[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6:32 (UTC)
:*:::我認為是後者,畢竟後邊還有「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這一句。要是字數不太過份,內容是足夠但是只是因為沒有人去擴充事物對於現實世界的影響的話,我會認為刪除理由不足,因為提刪不應該是要編者強行去擴充的行為,要刪就刪,要留就留。--[[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2年5月24日 (二) 03:06 (UTC)
:*::“必要”应该是指介绍虚构故事主轴所必需;“有用”应该是指对理解现实部分(制作、评价等)有帮助。不过“第一手来源”“第二手来源”“第一手信息”“第二手信息”放一起我都晕,想说有没有其他说法区分一下<tt class="nowrap" style="font-size: smaller;">╮(╯▽╰)╭</tt>--[[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6:57 (UTC)
:*:谁跟你说东亚没有爱好者杂志的,每年在CM上面卖的,没有官方背景的,不管色不色的,同人本,那不算爱好者杂志算啥呢?--[[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6:48 (UTC)
:*:{{回应}}
:*:*上方MilkyDefer君已经回应
:*:*{{tq|通常由有关原始作品的第二手来源,或有关该作品信息的第一手和第二手来源提供的有用信息有......}}“有关原始作品的第二手来源”,指的是例如对作品剧情的解释、对作品的分析、评价等等;“有关该作品信息的第一手和第二手来源”指的是对该作品作者的访谈(第二手)、作者介绍的该作品的创作背景(第一手)等等,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第二手信息”)
:*:*{{tq|页面不应只有剧情摘要。}},[[WP:NOTPLOT]](方针)
:*:*{{tq|但剧透内容只应在提供完整的剧情以达到百科全书式的目的时才被列入。}},这是在提醒在不是为了提供完整的剧情时不要特地加入剧透内容,例如,在悬疑小说的条目中可以在“剧情”章节完整地写出最后凶手是如何被发现的,但在导言第一句就写“《XXXXX》讲述了AAA被BBB杀害……”是不合理的。
:*:* 比重得当和中立的观点上文只提到两次左右,我觉得单开一个章节还是比较可取的,也是提醒读者剧情摘要不可过长是有方针作为依据的。--[[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4日 (二) 00:48 (UTC)
:*::*我問過身邊看動漫的,都說沒有聽過「愛好者雜誌」這個詞語,可能加上[[同人誌]]作例比較好?
:*::*而且這些「愛好者雜誌」我想是因為是不可靠,沒有經過足夠的內容審核才不可以用?而不是單純因為是第一手或者第二手來源才不可以用?後文的,「但是,在關於愛好者出版物本身的條目,這類出版物可能是合適的第一手或第二手來源。」應該是[Wikipedia:可供查證#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作为其釋出者或本身内容来源]]的問題?
:*::*我記得上次已經煮過一次,也不是沒有人質疑這條方針的執行性;
:*::*這句可能倒過來說比較清楚:「但不要為了單純為了劇透而加入非百科全書目的內容」。也就是提醒[[Wikipedia_talk:剧透内容|用戶不要像一兩個月前一樣]],單純為了劇透而劇透這個意思吧;
:*::*我會覺得比重得當在字數前後提一提以作理由就可以了,不過也不是大問題。--[[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一點">🕚</abbr>]] 2022年5月24日 (二) 03:31 (UTC)
:*::*:如果是[[東方Project|東方廚]]的話,就會知道《[https://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Home/touhou_culture_studies 東方文化學刊]》,這個是台灣人搞的考據遊戲內容的愛好者雜誌,更多見:thwiki的[https://thwiki.cc/%E5%88%86%E7%B1%BB:%E8%AF%84%E8%AE%BA%E5%BF%97%E5%90%8C%E4%BA%BA%E5%BF%97 评论志同人志]--[[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6:00 (UTC)
:*::*:*[[爱好者杂志]]是有这个条目的,应该是一个术语。同人志在定义上应该也是一种爱好者杂志,但是同人志似乎多指日本作品,爱好者杂志多指西方作品。已加上[[同人志]]作为例子。
:*::*:*“爱好者杂志”是因为不是第二手来源,所以不能用于提供“第二手信息”。即使经过了严格的民间的内容审核也是如此,仍然只能作为第一手来源,用于提供上文提到的“第一手信息”。
:*::*:*上次讨论的争议点是“能参考其它语言版本改善的纯剧情条目是否需要删除”,没法改善的纯剧情条目仍然是合并或删除(参考存废讨论结果)。此外,“纯剧情条目不一定会被删”不代表“写纯剧情条目是可取的”,就像缺少来源的条目不会被删,但[[WP:V|方针]]要求引用来源。
:*::*:*是这个意思,我在考虑如何修改语句更通顺一些。--[[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4日 (二) 06:02 (UTC)
:*::*:*:「愛好者雜誌」不可靠的原因,其實顯而易見,大概就是愛好者的原創研究。例如你怎麼研究《[[ONE PIECE]]》的[[蒙其·D·魯夫|路飛]]超人系·橡膠果實,也抵不過尾田突然改設定變成人人系·尼卡果實。一切以官方為準。--[[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6:14 (UTC)
:*::*:*::我想也是。无论「爱好者雜誌」是不是第一手或者第二手也好,我覺得關鍵也是不可靠的問題。--[[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2年5月25日 (三) 13:11 (UTC)
:*::*:*:::话说作品相關出版物包括[[电子游戏攻略#模式|口碑较好的出版社]]出版的游戏攻略吗?我看到“作品相關出版物”第一时间是往这方面想的{{笑哭}}--[[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5日 (三) 14:17 (UTC)
:*::*:*::::我已經修改了相關描述了。--[[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2:06 (UTC)
::我是看了一半,有些想到的我是直接在草稿里改了。楼上举出的其中几点我也有同样的疑惑,有些我没想到更合适的处理方式,也就放着没改。--[[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6: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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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太亂,重開一段。fanzine的翻譯成愛好者雜誌,其實並不夠好,個人認為稱為「愛好者刊物」更為貼切。雖然是fan(愛好者)和magazine(雜誌)的合成詞,直譯真的不太好理解。有找到一篇[https://www.tfam.museum/File/Journal/Content/47/20211224110807358749.pdf 教授論文]提到「Fanzine 在台灣多譯自日本用語『同人誌』(doujinshi),但易與迷二次創作的漫畫同人誌有混淆,因此也有人譯為『愛好者雜誌』」,教授Fanzine 的翻譯是「小誌」,對定義是「業餘愛好者自製刊物;特色是DIY 精神、不為營利、只有小規模流通,常來自特定的次文化社群。」


為避免混淆討論重點,於是設置了'''懶人包''' !
中維很多內容都是直接翻譯英維,缺乏深入的研究,造成的歧義挺多的,所以內容本地化的角度來說,指引改用「同人誌」「評論誌」,可能更容易理解。


是次討論重點如下:
一手信息和二手信息的歸類方式也是翻譯自英維,和原來的一手資料、二手資料意思上重複性很高,誤導性也很高,也許「信息来源」整段根據[[WP:NOR]]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分類方式重新歸類重寫更好。--[[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6:41 (UTC)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手冊」廢除規管日本遊戲類別,新增規管所有電視及電影類別條目。
*日本遊戲納入「電子遊戲手冊」規管。日本遊戲命名方式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
*建議新增誇媒介條目優先命名辦法。如小說、漫畫、動畫、電子遊戲、電視節目、電影、簡體中文、繁體中文、官方名稱、正式名稱、通用名稱等。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5: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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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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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主張:'''(命名先後次序)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User:BlackShadowG|BlackShadowG]]@[[User:Cwek|Cwek]]@[[User:Ghrenghren|Ghrenghren]]@[[User:Lopullinen|Lopullinen]]@[[User:MilkyDefer|MilkyDefer]]@[[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 打扰各位一下,今晚是公示期的最后一个晚上,以上问题如果不能在今晚解决,在问题不大的情况下,或许可以先通过,然后再考虑如果修缮。--[[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2:49 (UTC)
::可以延期再公示,個人認為沒有迫切性,因為頁面是指引。根據現有方針執行,並不影響相關條目的內容編寫。此外有必要說明的是,這個格式指引對虛構內容條目參與[[WP:GACR|GA評選]]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可以預見會有相當的影響,必須準確和清晰。--[[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2:58 (UTC)
::這事不急。--[[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九點">🕘</abbr>]] 2022年5月25日 (三) 13:12 (UTC)
::这公示期内有合理质疑,公示早该停了。不过我个人喜欢弹性处理,什么时候解决什么时候继续,就不重新从7天倒数计时了。--[[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25日 (三) 13:14 (UTC)
::谢谢各位的参与,那就先延期三天吧。--[[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3:51 (UTC)
:::押後覆核時數似乎太短,是否關聯有關專題評審之指標要求等規程?如果僅為加急處理以滿足相關選案工程,建議應再分拆品質化指南作為專門依據,可以以此為契機分散一定之編輯壓力、衡平維基自由參與社區氛圍——另'''本專題與第一手來源之關聯度'''較其他科學類型案有所不同,認為除高標準化之要務外、適宜再細定適合本地ACG課題之來源尤一手來源之特殊檢視尺度,不認為適合劃一沿襲學科來源評定方法,應有更靈活之框架覆核有關來源事務。--[[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9:49 (UTC)
::::请问下是回复错了吗,我没看出你说的和提案之间的关系……--[[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1:44 (UTC)
:::::對方質疑的是[[WP:最後留言七天公示|公示時間太短]]。就算按照「非方針指引相關提案簡易規定」,也應該是「在取得共識後或首條提出應免去公示程序之留言的3日後」,掛公示牌三天的做法沒有理據。--[[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2:22 (UTC)
::::::应该是达成共识后再开始公示,现在还没达成共识,应该是公示中止的状态。--[[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2:33 (UTC)
:::::那就暂停公示吧--[[User:Taeas|Taeas]]([[User talk:Taeas|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00 (UTC)
--------
:我把“第一手信息”改成了“虚构世界信息”,“第二手信息”改成了“现实世界信息”,这样理解上应该不存在问题了。因为根据条文中的例子,作品的“第一手信息”就是有关虚构世界的信息,“第二手信息”是“出自虚构世界外的信息”,也就是跟作品的制作的反响相关的信息,即“现实世界信息”。此外制作了一张[[思维导图]]便于理解: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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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 chart| |,|-|^|-|.| | | |,|-|^|-|.| }}
{{tree chart| SE1 | | CR1 | | SE2 | | CR2 |SE1=关于作品本身<br/>(e.g:同一作品的另一章节)|CR1=关于作品创作<br/>(e.g:作者公布的制作过程)|SE2=关于作品本身<br/>(e.g:可靠来源对作品内容的介绍)|CR2=关于作品创作<br/>(e.g:可靠来源公布的制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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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 chart| F1 | | R1 | | FR1 | | R1 |F1=佐证虚构信息|R1=佐证现实信息|FR1=佐证现实/虚构信息}}
{{Tree chart/end}}
--[[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06:09 (UTC)
:建议你把这张图写进去,有的人看文字看不懂的。另外建议这张图加入关注度的部分。--[[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08:36 (UTC)
::已经加入草案了,不过关注度部分还没想好怎么画。--[[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2:43 (UTC)
:樹圖分列虛實兩大模塊相信有助研究來源審視之問題,依據(四) 06:09 (UTC)上述呈現,姑論可靠與否,認為基於ACG有關事物特性,並不能僅依據一手或二手而即時指明其優先度,如論及與ACG形成可有互補關係之三手等結合影響度,包括商業偏好和創作宣傳等等之既有屬性,對可靠度之判讀必須是綜合個案之情況研判決定,不能依據靜止指標去理解整個過程。--[[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0:00 (UTC)
::上图说第一手来源和第二手来源都可以佐证现实和虚构信息。您是从哪里看出上图要求據一手或二手而即時指明其優先度的……--[[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0:49 (UTC)
::現在的重譯版本已經有不少與英維格式手冊不同的內容,例如重譯的「關注度」欄目是Lopullinen寫的。
::其實虛擬內容大多數是一種文化商品,作為商品,同樣會存在「通稿」([[WP:8S#可靠、非独立、非第一手来源]]),自吹自擂([[WP:8S#可靠、非独立、第一手来源]])的報道。具體來源可靠性的辨別應該在[[WP:RSN|布告板]],或者專題的[[WikiProject_talk:电子游戏#完善專題的來源列表(2022年度)|相關討論]]中進行。個人認為格式指引不需要就來源可靠性進行太多的說明,因為這不是格式指引的主要內容。--[[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12 (UTC)
: 感觉都要把第二手来源说成“[[Wikipedia:世界上的八种来源|非第一手来源]]”了{{笑哭}}--[[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1:03 (UTC)
::不是還有[[维基百科:一級半來源|1.5手來源]]{{狗頭}}--[[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2:46 (UTC)
::謝謝Nostalgiacn補充簡述涉及ACG資訊整體來源的特殊情形,這也是本編認為繼續審視本案時關於「信源」方面、需要與一般學科做出區別對待之著眼點,因為關鍵一點是無論如何按照既定之維基編輯標準化方式去為ACG專案制訂系列的採編審查模板,也'''並不能洗脫ACG專案本身並不當然與其他專業學科般有非常可靠之內容系統''',
::即為一個處於商業化與商業宣傳系統化之影響環境內,其'''所謂編入維基內而可靠之虛構內容如不計算任何可能存有(偏好)人為影響之因素,相較而言當且僅當為創作者第一手之創成內容(或原稿等)''',是以照搬學科性三級參考方式硬性指引編輯者應非本案適切之草擬模式,同時應當於本案內更好展示ACG方面與其他專業差別之,如多方(競爭)博弈之狀況和虛構與事實間跨度之迥異等情形,
::本案預訂供予外部編輯涉獵之視野,必要是令社區和社羣更加深意識採編有關課題時,信源、大綱和角色等多樣元素,是一個'''徹底受主觀印象左右之範疇''',採編者由受商業審查和受眾('''含無論業主或主要消費羣等''')等'''高度左右之ACG虛擬'''如欲遵循法度抽取'''客觀可靠度等之成型''',重點認為需於本案內體系化專案個案之'''主流和非主流觀點性來源內容作為關鍵基準之一,突出顯現專案之特殊審視尺度'''。
::有關草案修訂之建議暫且如是。--[[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5月28日 (六) 11:56 (UTC)
:::首先,該指引涉及的範圍很廣,不要把內容局限於「ACG」,上文也提到「首先虛構條目,包括作品條目(小說、電視劇、電影、漫畫、遊戲等),虛構事物(角色、組織、武器、世界觀等)」。
:::其次,該指引的重點是「條目編寫格式」,是[[WP:STYLE|格式手册]]的延展內容。來源可靠性判別真的不是重點,如果想深入討論,建議另開討論。
:::就你提出的數個疑問,以下作出一些簡單的回應。相關觀點,個人在遊戲專題[[WikiProject_talk:电子游戏#評級標準|評級標準]]有提出過,也許偏向遊戲內容,只能具有參考作用。
:::#「三級參考方式」並不是學科專屬,是一種普適性的資料分類方法。遊戲專題的[[WP:VG|指引]]和[[PJ:VG/S|來源考慮]]都有對這種分類方法的說明,不同情況也有舉例,這裡不深入展開。
:::#商業宣傳在既有的[[WP:V/G|來源評級]]中已經是考量因素,在半可靠有提到「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在評級遊戲媒體時這個標準也適用。[[PJ:VG/S]]上整理的來源,也有指出利益相關方的媒體報道「[[WP:斷言|特別的論斷需要使用其他可靠來源]]」,如騰訊代理的遊戲,騰訊對該遊戲一般資訊報道可用,但是對該遊戲的評價要避免使用。
:::#主觀及主流和非主流觀點性來源內容的問題,如何處理,在遊戲條目指引的部分有[[WP:VG/USERREVIEW|提到]]
:::最後,ACG之外的虛擬內容,如電影、電視劇,也有不少是工商宣傳,各大評分網站控評也是常見新聞([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5729183.html]),甚至是業界常態。還是那句話:「具體來源可靠性的辨別應該在布告板,或者專題的相關討論中進行。」--[[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2:42 (UTC)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话说“條目脈絡”第一段([[Special:Redirect/revision/71495093#剧情简介|一个早期版本]]、[[User:BlackShadowG/格式手册虚构#條目脈絡|当前版本]]),说明虚构条目不能缺少剧情简介时,前面逻辑很清楚,最后专门把使用“直接引文”提出来是想强调哪方面?--[[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3:28 (UTC)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我先移除这句话了,感觉有些多余。剧情如果能完全概括的话,也没必要插入直接引文。而且引文过多可能会引发版权问题。--[[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color:#0057b7;font-size:50%;">'''Slava Ukraini!'''</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8 (UTC)
:會引文的,特別是描述虛擬角色的形象和性格時,會直接引用作品中對角色的描述,如[[黄蓉]]裡面的一段「書中描述『黃蓉長髮披肩,全身白衣,頭束金帶,白雪一映更是燦然生光,猶如仙女一般,肌膚勝雪,容貌嬌美無匹,容色絕麗,豔如春花,麗若朝霞。』」--[[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4:01 (UTC)
::在想直接引文相关内容放哪。现在在说剧情介绍不可缺少,所以主要强调条目要有角色描述这个方向。引文应该确定方向后具体的写作方式。一方面引文确实介绍效果更好。但另一方面如BlackShadowG所言,引文用太多也不行。(巡查时有见游戏条目故事概要大段贴官方文字)感觉是不是哪能插一段相关说明。--[[User_talk:Lopullinen|<span lang="fi-Hani" style="font-family: cursive;">洛普利寧</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14:34 (UTC)
*看了BLACK群的版本,暫時沒有想到需要修改的地方。有新討論點我會繼續參與。--[[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5:47 (UTC)
* {{同上}}。--[[U:SilverReaper|<font color="#868A08" face="標楷體"><b>銀の死神</b></font>]]♠[[UT:SilverReaper|<font color="#848484" face="標楷體">走馬燈劇場</font>]]<sup><font color="#FF0000" face="標楷體">祝你在亂流下平安</font></sup> 2022年5月31日 (二) 06:39 (UTC)


5.只有正式譯名。
== 關於[[WP:RFR/P]]、[[WP:RFR/R]]的排版問題 ==
{{存档至|Wikipedia talk:權限申請}}
最近我觀察到這兩個RFR的排版有些'''混亂''',導致申請人例子、管理員與非管理員的意見混雜在一起,界限'''非常模糊''',所以我想效仿SPI分爲疑似傀儡區、其他用戶的意見區、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區,將RFR分爲申請人區、其他用戶意見區、管理員意見區,以改善RFR的排版問題: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解决方案
----
{{比较条文|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主張:'''
==== [[User:Example]] ====
: {{status|新申請}}<!-- 請勿修改本行,留予授權者填寫 -->
: {{rfp/core|Example}}
: XXX--簽名時間
|
==== [[User:Example]] ====
: {{status|新申請}}<!-- 請勿修改本行,留予授權者填寫 -->
: {{rfp/core|Example}}
: {{新增條文|理由+巡退例子}}--簽名時間
==== 其他用戶的意見 ====
{{新增條文|其他用戶對於申請人的意見。}}
==== 管理員的意見 ====
{{新增條文|管理員對於申請人的意見。}}
}}
--[[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9日 (一) 16:05 (UTC)
: 別,沒有必要搞得像傀儡調查那麼複雜orz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9日 (一) 16:2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我只是爲了調整排版,加以區分而已。--[[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9日 (一) 16:41 (UTC)
: 副知{{ping2|AT}}。——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9日 (一) 16:26 (UTC)
:沒有必要。申請權限的理應能過就是能過,不能過就是不能過,沒有什麼討論可言。--[[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二點">🕛</abbr>]] 2022年5月10日 (二) 04:46 (UTC)
:管理員跟申請者的問答,本來就在放在一起,不可能分開。--[[User:Xiplus|<span style="color: #c566ff;">'''Xiplus'''</span>]]#[[User talk:Xiplus|Talk]] 2022年5月10日 (二) 13:16 (UTC)


1.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外文遊戲通常即是由發行商或代理商確定的官方譯名,但如果代理商影響力較弱,導致其官方譯名通行程度遠低於通用譯名(多見於中國大陸),應選用通用譯名命名(例如中國大陸譯名馬里奧系列)。
:{{傾向支持}}個人感覺原先版面實在太亂[[User:閃亮飛月|飛馬🎠🎈]]([[User talk:閃亮飛月|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44 (UTC)


2.中文譯名的選用標準僅包括是否官方、通用程度等客觀條件,譯名翻譯是否正確、是否信達雅等主觀因素不在此列。
== 提议引入[[:en:WP:CSD#G5]]以快速删除被封禁用户滥用傀儡创建的低质条目 ==
{{存档至|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Quote|
G5. Creations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3.鑑於華語各地區遊戲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This applies to pages created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in violation of their ban or block, and that have no substantial edits by others. G5 should not be applied to transcluded templates or to categories that may be useful or suitable for merging.


4.地區名稱選取標準(包括是否使用中文譯名、使用何種中文譯名)僅以該地區情況為參考根據,各地名稱均獨立平等對待,互不影響,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某地區名稱條目移動至另一地區譯名。
To qualify, the edit or page must have been made while the user was actually banned or blocked. A page created before the ban or block was imposed or after it was lifted will not qualify under this criterion.
For topic-banned editors, the page must be a violation of the user's specific ban, and does not include contributions legitimately about some other topic.
When a blocked or banned person uses an alternate account (sockpuppet) to avoid a restriction, any pages created via the sock account after the earliest block or ban of any of that person's accounts qualify for G5 (if not substantially edited by others); this is the most common case for applying G5.
}}
{{Quote|
G5. 由受编辑禁制或封禁的用户创建


5.原生中文遊戲因各地代理而名稱不同(多見於網絡遊戲)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開發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
由受限于编辑禁制或封禁的用户绕过禁制或封禁创建的页面,且该页面的主要贡献者仅此用户一人。{{校对翻译句|但不适用于可能有价值或适合被合并的嵌入模板或分类。}}


6.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此标准仅适用于创建者在被禁制或封禁期间创建的条目,在其生效之前或移除之后创建的页面则不适用。
对于受限于[[WP:ABAN|主题禁制]]的用户,此标准仅适用于该特定主题的页面,不适用于其它主题的正常贡献。
当受禁制或封禁的用户使用替代账号(傀儡)绕过限制,所有创建于此人任意账号最早封禁生效之后的页面都适用于G5标准(除非期间有其它用户密切参与此页面的编辑)。
}}
这将有助于快速清理有偿编辑者或者出于特定不当意图的被封禁者滥用傀儡大量创建低质量条目。例如,有偿编辑者[[LTA:123A]]创建的条目,大都内容质量不佳(只适合重写)、来源低劣、关注度极低(往往不是“百科全书网络的一部分”,根本不会有内链,但也未必满足[[WP:雪球]])。按照标准大多都最终会被删除。但如果按照现有流程,有时需进行关注度提报再等候一月或无价值的提删流程。关注度流程的首要目的是让条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其它编者有足够时间改进条目,但是此种情况下实无必要。社群没有必要为这种条目投入任何多余精力。--[[User:虹易|虹易]]([[User talk:虹易|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2:36 (UTC)
:可以套用G3来处理吧?——[[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2:59 (UTC)
:<s>{{支持}},</s>没有这条则封禁/禁制缺少震慑力,被封后不申诉只是换个帐号重来的大有人在;[[:en:WP:BMB]]可供参考。“滥用傀儡大量创建低质量条目”的例子还有[[LTA:Adam Asrul]],直接全部删除最好。第一段末句可以翻译成:G5不适用于已被[[Wikipedia:嵌入包含|嵌入]]的模板,以及可能有价值或适合被合并的[[Wikipedia:頁面分類|分类]]。--[[User:Lt2818|Lt2818]]([[User talk:Lt2818|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3:17 (UTC)
::回顾近几年本地在封禁事务上的种种不合适处置,如在傀儡方面[[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蟲蟲飛案]]、[[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5月#嘉傑的問題|嘉傑案]]、[[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5月#关于User:Comezgirl的永久封禁|Comezgirl案]]的颠倒黑白,以及时有冒出的对轻罪重判的投诉,此时引入英维G5可能尚不合适。G5能在傀儡被发现后,将其建立的页面格杀勿论,或将加剧冤假错案造成的伤害。--[[User:Lt2818|Lt2818]]([[User talk:Lt2818|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32 (UTC)
:::可以强调“低质量”,或是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如14天或30天)。本身被有效编辑过就不适用G5。以及可以存废复核(视同重建)。--[[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44 (UTC)
::::“低质量”较为主观,标准难以划定。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挺不错。--[[User:Lt2818|Lt2818]]([[User talk:Lt2818|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2:02 (UTC)
:{{傾向支持}},但注意本地已經佔用G5代號。{{re|Cwek}}確實很多情況下G3可以用來套用,但很多時候G3有頗大的灰色地帶,例如LTA建立的非破壞性又非錯誤資訊([[WP:G3|G3]]: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資訊、人身攻擊等),但又無保留可能的條目使用G3又好像有點擦邊。例子如[[LTA:RF]]創建的新聞性條目(非破壞且真實資訊)、[[LTA:AA]]和[[LTA:123A]]的劣質條目,這些都不是純粹破壞,但又無任何保留價值,用en:G5刪除我覺得還算合理。--'''[[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2年5月11日 (三) 03:48 (UTC)
::直接搬材料这种完全属于G3。甚至封完之后开Nuke就完事了。如果能被修葺的就不适宜SD。——[[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5 (UTC)
::G3的主语是“纯属破坏”,“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问题是管理员的speed快还是无聊人的干活速度快。(甚至更遥远时期直接使用标题黑名单限制全部非自动确认用户来临时阻止创建条目。)——[[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7 (UTC)
:::@[[User:Cwek|Cwek]]:您的意思是指“'''包括但不限於'''”這一則嗎?--[[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1 (UTC)
::::還有啊,直接搬材料的直接構成G3了?--[[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3 (UTC)
:::::如果要对应的话,侵权、没来源的原创研究(本来应该考虑提删的),加上多次出现(只要有管理员之前处理过类似的,作为案例),都可以直接处理吧。——[[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2日 (四) 00:14 (UTC)
:::{{re|Cwek}}其實這一條也不完全是針對LTA吧。如果是說繞過[[WP:PAID]]等禁制而建立頁面,頁面未達G11標準(明顯的廣告),也明顯不是破壞或錯誤資訊(不適合套用G3),但又很可能被提刪(不符合關注度或包含軟廣告),則適用這一條。「沒來源的原創研究」也未至於G3。--'''[[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2年5月12日 (四) 03:01 (UTC)
:期望明确:1.提报或删除时是否要提供清晰理由(G5/LTA创建/某某LTA创建)。2.“substantially edited”(“密切参与”)的程度认知,比如:30%内容被改写/重写(可能是:3句中的一句,3个章节中的1个章节,或者按新增字数等),增加关注度来源,至少其他2人做出内容上的编辑,是否算而不应该G5。substantially可能是大篇幅,也可能是“本质上有”?--[[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6:59 (UTC)
::1.应该要指明是哪个用户(英维提交格式为<nowiki>{{Db-g5|name of banned user}}</nowiki>)。2.[[:en:WP:G7]]亦有substantial字眼,在本站跟[[WP:G10]]同一标准即可。--[[User:Lt2818|Lt2818]]([[User talk:Lt2818|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7:27 (UTC)
:包括用户子页面/草稿页吗?--[[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23:50 (UTC)
::G而非A,自然是包含的。如果不含,创建很多草稿也挺麻烦,走存废还得举证向外界解释、提升LTA曝光度。--[[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3:14 (UTC)
:::标题为“低质条目”,英文原文为“Creations”,我才这么一问。--[[User:Easterlies|东风]]([[User talk:Easterlies|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4:15 (UTC)
::::{{deltalk|reason=LTA擾亂惡意曲解方針|sign=[[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十點">🕙</abbr>]] 2022年5月17日 (二) 02:23 (UTC)}}
{{deltalk|reason=LTA擾亂惡意曲解方針|sign='''[[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time=2022年5月13日 (五) 13:55 (UTC)}}
{{比较条文||{{新增条文|
;G6. 在被[[WP:BLOCK|封禁]]或[[WP:BAN|禁制]]期间,只由被封禁用户或其[[WP:SOCK|傀儡]]创建和编辑的页面。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符合删除方针规定之任意一条[[WP:DP#REASON|删除原因]]的页面;
#明显没有[[WP:N|关注度]],或关注度极低的条目;
#低质量条目(包括但不限于没有[[WP:WFY|维基化]]、[[WP:OR|原创研究]]、大量引用[[WP:RS|不可靠来源]])。
}}}}--[[User:12З4567|12З4567]]([[User talk:12З4567|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14:50 (UTC)
:行文怪怪的。建议:“仅由被封禁的用户或其傀儡绕过封禁而创建的低质量页面。”、“违反编辑禁制视作绕过封禁”。以及建议“善意用户对页面内容进行过实质性补充时不适用<ref>含可推定善意的IP用户、一般用户,不含调整分类或格式、语句润色,含补充可靠来源、新增原本未有可靠信息。</ref>”。--[[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15:27 (UTC)
{{reflist-talk}}
:@[[User:12З4567|12З4567]]:這些感覺都沒有必要,走存廢不好嗎?--[[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12日 (四) 21:54 (UTC)
::{{補充}}:第一則,我認爲快速刪除方針(CSD)旨在加快刪除'''明顯'''不合規頁面或文件,若不明顯合規應當走存廢流程就好了,存廢討論本來就是要求上述頁面在有限的時間内積纍一定討論,讓諸位用戶發表意見以達成共識。第二則和第三則同理。--[[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1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12日 (四) 23:12 (UTC)
:{{反對}},這與早前才被廢除的[[WP:CSD#G6]]實務上有何分別?逐點再看——第一則:刪除方針的理由除第1點外本身都不是可速刪的理由,若僅以一個用戶是否被封禁就能被延伸至CSD,有訴諸人身之嫌,速刪應衹針對內容而不應針對身份。第二和三則:這恐怕會重蹈已被廢除的[[WP:CSD#A4]]的覆轍,[[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方针#引入A7速刪|不久前才說過]],明顯沒有關注度等這類速刪理由在以往的經驗裏經常容易引發爭議,才導致有關速刪標準被廢止;而且應該會與[[WP:NOTCSD]]所指的「原創研究」和「不合關注度的頁面」不可作為速刪理由發生矛盾。--[[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2年5月16日 (一) 04:03 (UTC)
:我建議限定僅Cross-wiki破壞者適用,畢竟管理員(例如上面那位,但顯然不止上面那位)分辨相關內容是否Cross-wiki spam的能力低下,我真不明白為何普通用戶能極快以極為簡單的方式分辨出Cross-wiki spam,而管理員不能。[[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Νεκρα</sub>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9 (UTC)
:{{支持}},有鑑於[[LTA:R1t5]]今年建立的臺灣籃球運動員條目跟去年相比,越來越多不具備關注度(R1t5建立當下不具備,或許未來可能具備),且條目質量也是低到不像話,當然如果有人特別有時間、耐心還沒被R1t5磨光,而一直幫R1t5打撈條目的話,我沒什麼意見。附上R1t5近期的帳號供參考條目的質量有多低,[[Special:日志/4251jygt79dm]]。--[[User: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寒'''</span>]][[User talk:寒吉|<span style="color:orange;">'''吉'''</span>]] 2022年5月25日 (三) 05:39 (UTC)


7.請為同一遊戲各地不同的譯名(例如「超級馬里奧兄弟」和「超級瑪利歐兄弟」)以及其他代稱(例如「超級瑪麗」)加入重新導向以引導至正確的頁面。對於名稱相似的不同遊戲,應在條目內加入頂註。
== 可靠来源评级指引措辞调整 ==
{{存档至|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Archive top|result=公示期間無異議,故通過並[[Special:diff/71871975|已經修訂]]{{完成}}。--[[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33 (UTC)}}
{{比较条文|以下評級以'''通常可靠'''(原第四級)為最高級{{删除条文|,即評為'''通常可靠'''的來源為最可靠}};'''列入黑名单'''為最低級,評為'''應停用'''、'''列入黑名单'''的來源|以下評級以'''通常可靠'''(原第四級)為最高級;'''列入黑名单'''為最低級,評為'''應停用'''、'''列入黑名单'''的來源
}}
个人认为不应断言“通常可靠”的来源是“最可靠”的。[[WP:CONTEXTMATTERS]]也指出指出:“来源的可靠性取决于特定情境”。因此提议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中移除这部分内容。--[[User:Steven Sun|Steven Sun]]([[User talk:Steven Sun|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3 (UTC)
:同意。[[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Νεκρα</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05:48 (UTC)
:同意。--[[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7:29 (UTC)
:這也算維基百科的一種Bug啊,[[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1#是不是不可能會有五級(非常可靠)的來源?|以前就問過這問題了]],那措辭顯然...(不講了)。--[[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3:36 (UTC)
:鉴于无反对意见及本修改不影响评级标准,[[WP:7days|🕗]] '''公示7日,2022年5月27日 (五) 14:17 (UTC) 結束'''<!--Template:Make public-->。--[[User:Steven Sun|Steven Sun]]([[User talk:Steven Sun|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4:17 (UTC)
::確定通常可靠的等級最高只能算是四級而非五級的話,那麼以後'''<font color="blue">封頂的可靠來源等級</font>'''就該考慮'''<font color="blue">設定四級</font>'''了而非五級。另,那個[[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的來源評定標準,說真的也不知道何時有改過了,所以'''<font color="blue">(原第四級)也該改成(第四級)</font>'''。--[[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6:04 (UTC)
:::详见并请各位使用{{tl|RSNG}},第x级真的很难懂。第五级似乎已经被撤销了。--[[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6:11 (UTC)
::::這即便有用戶反對也毫無意義嘛,因為本身就是種Bug了。所以「通常可靠」到底要算四級還是五級?根本還是老問題。--[[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6:19 (UTC)
:::::通常可靠是第四级,也是目前最高级。非常可靠(第五级)[[Wikipedia_talk: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1#修訂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已经取消]]了。--[[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6:56 (UTC)
::::::五級的標準如果廢除了也好,四級的標準或許就夠用了,現在維基百科所定義的「[[MediaWiki:Spam-blacklist|黑名單來源]]」也都越來越多了,一旦不注意,有時候提交(發布變更)都還會被[[Wikipedia:防滥用过滤器|過濾器]]擋呢。--[[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7:32 (UTC)
::::::这个最高级,算学术期刊或者出版物吗?还是说只算新闻媒体?--[[User:Kethyga|Kethyga]]([[User talk:Kethyga|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12:51 (UTC)
:::::::未见限制媒介。--[[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9:34 (UTC)
{{Archive bottom}}


----
== 提议废除[[Wikipedia:小小作品]]的50字删除规定 ==
問題就來了:
{{save to|WT:小小作品}}
个人认为,在目前快速删除中的A1标准调整为内容空泛之后,实际上内容空洞的条目已可以通过A1删除。相比之下,小小作品50字标准设立的初衷是使条目能具有基本的内容。在快速删除A1标准为“内容空泛”的当下,尤其是考虑到部分条目内容可能不满50字,但依然具有基本内容,个人认为小小作品的50字标准已很大程度上弊大于利,可以废除,或者改为柔性规定。希望知道大家的看法。--[[User:Kuon.Haku|<span style="color:#003155">'''クオン'''</span>]]·[[Special:Contribs/Kuon.Haku|千の海を越えて]]·[[User Talk:Kuon.Haku|<span style="color:green">-{残夢}-</span>]] 2022年5月18日 (三) 16:00 (UTC)
:同意廢除,畢竟就算超過50個字也不一定能做到充分介紹,那以50個字作為紅綫就是不合理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Νεκρα</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05:48 (UTC)
:這已經是本年第三次提出了,這能有共識嗎?--[[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兩點">🕑</abbr>]] 2022年5月19日 (四) 06:35 (UTC)
:{{strong oppose}}50字門檻已奇低,就一句的頁面不可能稱之為完整「條目」-[[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2年5月19日 (四) 06:39 (UTC)
::{{ping2|Kuon.Haku}}。[[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Νεκρα</sub> 2022年5月20日 (五) 02:16 (UTC)
::找到一例,[[文多波纳星]]。这些倒不是不能扩充,只是50字以下确实可能满足基本定义,传统百科全书(非工具书)出于篇幅成本会略写,不过维基百科不是词典、不是传统百科全书。50字门槛至少导致以前机器人批量创建条目时,会将干巴巴的数据写成正文来凑字数,实在无趣。但到底如何平衡利弊,没有更好想法。--[[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20:22 (UTC)
:::基本同意YFdyh000观点,很多50字以下的条目也未必没有基本内容。有的时候为了凑齐字数写到50字也不一定会增加太多内容。--[[User:Kuon.Haku|<span style="color:#003155">'''クオン'''</span>]]·[[Special:Contribs/Kuon.Haku|千の海を越えて]]·[[User Talk:Kuon.Haku|<span style="color:green">-{残夢}-</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05:55 (UTC)
:虽然明文数字不一定合理,但“柔性”会带来太多问题,目前不看好废除。--[[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7:29 (UTC)
:至少我巡查的时候,遇到过一些刚好超过50个字(可能也就是多十来个的,或者还有infobox等加分项)的条目,但条目整体长度和质量实在很难认为不是小小(也有可能是我的屏幕太大了,以至于看上去太小小了)。我认为如果单纯不加分的情况,能单纯有100~150字的才算基本具有一定规模的小作品条目。——[[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9日 (四) 08:34 (UTC)
::字数从来不是关键,不是51个字就不是小小作品了,也不是49个字就一定是小小作品。一句话就是一个条目在传统百科里也很常见--[[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2年5月19日 (四) 08:44 (UTC)
::條目在於能否提供一定的信息量,而字數相對來說比較次要。--[[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2:20 (UTC)
:::主要是,在巡查过程中,见过一些略微超过50字,但还不到100字,也就是一句话构成的新建条目,按照规则就不属于小小条目。但如果和一些超过100字的条目,或者一些已成型的长条目截取导语50字和100字作对比,很难不认为勉强超过50字一句话的新条目不是小小条目,也就是100字左右的一句话,才勉强具有更好的百科性信息量。——[[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4日 (二) 10:15 (UTC)
::::100字太多了,沒必要,就維持現狀吧。沒什麼人關心的地名、人物條目50-60字已經可以大致介紹主要內容了。--[[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0:24 (UTC)
:{{傾向反對}}小小作品中的內容通常都不適合編入維基百科。若某一小小條目具有關注度也有可靠來源,且符合方針指引,建議可以將其合併到某一大條目中的章節中,因為小小作品的字數實在太少,無法做出有效的介紹--[[User:閃亮飛月|飛馬🎠🎈]]([[User talk:閃亮飛月|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2:10 (UTC)
::我有點懷疑你是否真的瞭解相關的東西,畢竟你是在幾天前才加入維基百科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Νεκρα</sub> 2022年5月20日 (五) 02:17 (UTC)
:::我之前是用匿名ip編輯條目,條目編久膩了想參與站務,故建立了帳號,所以我對方針有一定程度的認識[[User:閃亮飛月|飛馬🎠🎈]]([[User talk:閃亮飛月|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2:13 (UTC)
::::{{ping|閃亮飛月}}好的,那我在那方面沒意見了,抱歉。[[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6日 (四) 04:13 (UTC)
: 話說最近小小作品相關刪除或保留之案例有什麼趨勢嗎?——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3:31 (UTC)
:越摆越烂。-&gt;&gt;[[U:Ohtashinichiro|<span style="color: #DC143C;">'''Vocal&amp;Guitar'''</span>]]-&gt;&gt;<sub>[[UT:Ohtashinichiro|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23:58 (UTC)


1.兩者命名準則不一,而且也共同管理日本遊戲條目,如果編輯者想建立日本遊戲條目,應優先使用哪一個常規?
*手上的這兩個條目:[[PitchCom]]和[[桌上賓]],或許最多都可能用到[[Wikipedia:小作品|小作品]]等級而沒有辦法再擴充,但卻都能活得好好的。對了,維基百科真的有為「<font color="blue">'''小作品'''</font>」和「<font color="#1E90FF">'''小小作品'''</font>」做個區分嗎?如果「<font color="#1E90FF">'''小小作品'''</font>」就是定義<font color="#1E90FF">'''50字以下'''</font>,那{{疑問}}:「<font color="blue">'''小作品'''</font>」範圍又在哪呢?而且這也很好玩了:原來[[Wikipedia talk:小小作品/存档2#關於小小作品|2012年小小作品所定義的標準是在200字以下]],如今小小作品已經是以前的<math>\frac{1}{4}</math>門檻(50÷200=<math>\frac{1}{4}</math>)了。--[[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6:20 (UTC)
*:您引用的讨论,实则是2006年的讨论,而且是200[[字节]]而非字。[[:Category:字数已超过3000字节的小作品|超过3000字节的条目]]可能被机器人自动取消小作品,哪怕主要是引用、信息框等非正文内容。[[维基百科:投票/小作品判定条件修正案|2014年投票]]结果为正文超过200字时不是小作品。--[[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7:03 (UTC)
*::2014的「投票」也都沒有共識了(這也可以投票了{{冏}}),那2022的討論真會生出個[[Wikipedia:共识|共識]]?與其爭執這個還不如考慮看看有無辦法盡量生出「以<font color="#1E90FF">50字起跳</font>」的「小作品」吧。考慮這點同時,應該考慮所有真的想編輯維基百科的用戶,因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關注這兩種的差別。估計未來還是會有用戶會再次搬出來討論,沒有用的。假設維基百科沒有用戶編輯任何資料、建立任何新的條目,現在哪來的條目和資料呢?這些不可能無中生有的。--[[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7:25 (UTC)
*反對廢除50字的下限。進一步放寬可以討論。--[[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5:53 (UTC)
*:放寬是指放寬到50字以下?--[[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5:56 (UTC)
*50字删除规定的适用范围可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常来说不足50字的条目无法满足对条目完成度下限的追求,这是30天后删除的内在逻辑所在。但也确实有一些条目属于那种“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条目本身”的情况,比如一些很偏僻的时区([[UTC+03:30]]),当时就是为了满足50字要求而强行扩充东西上去。所以我在想与其直接废除小小作品,不如讨论一下是否就“哪些类型的条目可以不适用小小作品”来设计一个例外豁免的补充条件给50字删除规定。--[[U:南冥大鹏|南冥大鹏]]👈[[UT:南冥大鹏|<span><ruby>把我批判一番<rp></rp><rt>出偏差要负责</rt><rp></rp></ruby></span>]]👊[[Special:用户贡献/南冥大鹏|<span><ruby>微小的工作<rp></rp><rt>历史的进程</rt><rp></rp></ruby></span>]]✌ 2022年5月27日 (五) 00:28 (UTC)


2.在電視類別方面,目前只有日本動漫設有條目命名常規,劇集、綜藝方面卻沒有特定命名常規,期望各位編輯者探討是否有空間更改兩個命名常規管理範圍。
===一个综合提案===
通过之前讨论,大致知道了大家的不同观点。如果不是直接废除50字规定或者改为一个柔性规定,而是在字数减免上作出如下修正呢?
{{比較條文|1=
……<br/>
若条目符合以下条件,可减免部分所需字数:<br/>
#有图片即可视同正文10个汉字(但为了避免条目成为图片收集处,图片共只限减10个汉字,亦即有图片只需40个汉字)。
#{{刪除條文|资讯框可以视为正文10个汉字。但除非必要,不得有未翻译外文及程式错误警示,否则不予计入正文。}}<br/>
{{刪除條文|符合上述两点,单一条目最多可得减免正文10个汉字。}}<br/>
……
|2=
……
若条目符合以下条件,可减免部分所需字数:<br/>
#有图片即可视同正文10个汉字(但为了避免条目成为图片收集处,图片共只限减10个汉字,亦即有图片只需40个汉字)。
#{{新增條文|如果条目具有资讯框,则在条目具有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条目不算作小小作品。}}
……
}}
因为很多条目其实内容可以在信息框中体现,有时再度陈述信息框内容也不一定是对品质有很大帮助。--[[User:Kuon.Haku|<span style="color:#003155">'''クオン'''</span>]]·[[Special:Contribs/Kuon.Haku|千の海を越えて]]·[[User Talk:Kuon.Haku|<span style="color:green">-{残夢}-</span>]] 2022年5月24日 (二) 04:11 (UTC)


以下是提案,如果各位編輯者支持此概念,才提出重寫方案。
:{{Ping|Kuon.Haku}}您是否考虑过信息框的内容“无用”的情况,如“xxx是一首诗”,信息框“作者:xx”。这样写还不如将信息框非“数据”内容计入正文。目前来说,修改条文不紧迫。--[[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09:18 (UTC)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延伸至管理所有電視電影節目,並刪除與遊戲相關規條,可改名至「電視電影條目」;
::{{ping|YFdyh000}}你説的這點我也不是沒有提議過啊,而且還實行過,結果又反過來被人廢除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6日 (四) 04:15 (UTC)
*「電子遊戲」名稱及大部分內容維持不變,並與日本遊戲規條整合一起。
*覺得將框中資訊抄出來也是好的。維基的本體始終是文章。--[[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22:33 (UTC)
*當兩者有衝突時,以該項目首個發表媒介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為優先。
*:如果是正常写、上下文合理、能丰富内容,可以,如[[小行星1605]]。纯粹抄结构化数据就没意义了,如[[小行星100519]],不能体现所抄数据的重要性、为何复述,除了凑字数。--[[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22:52 (UTC)
**如小說漫畫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是最先出現,則以小說漫畫為首。
*::獨裁社群啊,[[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5/29#𡘙師傅|您們對小作品的標準就是這麼嚴苛啊]]?只能感到遺憾啊。[[Wikipedia:小作品|小作品]]爭議本來就多,沒辦法,反正未來還是會有用戶提出來的。照這標準,還有小作品的必要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5/29#書亦燒仙草|書亦燒仙草]]也是啊,同樣是2個來源的,不是也有人用𡘙師傅的「高標準」表示刪除嗎?請問獨裁社群,這樣爭論字數有什麼用呢?意思就是說不提存廢討論,沒人知道嘛,一提出嚇死了,沒人敢寫新條目了。<font color="red">'''還有計較那幾十個文字標準的必要性嗎'''</font>?現在條目要生出一個新的已經很難了,如果社群這樣子做,根本沒人敢寫新條目了。請問一下,一個新手得花多少時間認識來源的定義?[[Wikipedia:不要伤害新手|不要傷害新手]]的說法完全都是假的嘛,是不是啊?--[[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2:19 (UTC)
**如電視電影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最先出現,則以電視電影為首。
*:::[[user:虹易]]這個人對公司條目比較嚴苛,但是他卻對純粹羅列台灣病例這種條目主張保留(這種純資料堆砌的條目過往一律刪除),您也不要太當一回事。我看看還能不能有什麼更好的理由。--[[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2:30 (UTC)
**如電子遊戲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是最先出現,則以電子遊戲為首。
*::::百科是提供信息的,有价值的信息自然可以考虑保留。但既然方针明确,我也不是非得要保留不可。会造成误导的甚至宣传性的当然该删除。商业类条目的收录标准在事实执行时也已经很低,虽然不及娱艺类那般。但不该指望连三两个完全正常而无虞的来源都无法找到的公司适合收录。--[[User:虹易|虹易]]([[User talk:虹易|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2:44 (UTC)
**如繁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繁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簡體中文名稱。
*:::::我不認為[[書亦燒仙草]]是「连三两个完全正常而无虞的来源都无法找到」,也不應該隨隨便便就說別人媒體「沒有影響力」。--[[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2:51 (UTC)
**如簡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簡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繁體中文名稱。
*:::{{ping|Z7504}}这里是在讨论'''小小作品'''而非小作品。它的问题是篇幅、内容长度问题。而之前的说的条目是关注度(来源)问题。两者应该无关。--[[User:虹易|虹易]]([[User talk:虹易|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2:47 (UTC)
**如官方名稱不是中文,正式名稱是中文,優先使用正式名稱。(中文優先)
*::::也不見得完全無關,其實話不能說太早。[[Wikipedia talk:小作品/存档1#专题委员会评级标准与Wikipedia:小作品中的小作品(级)标准不统一或有歧义|隨便再回頭去看看小作品那邊的存檔]],就知道兩者其實還是有點相關的。社群現在別跟大眾講說「<font color="blue">'''小作品'''</font>」和「<font color="#1E90FF">'''小小作品'''</font>」意思一樣沒有區分啊?而且,這兩種不是各自都還有{{tl|Stub}}和{{tl|Substub}}兩種模板區分嗎?難道掛上這類模板還要被扼殺的面臨刪除風險囉?從頭到尾,根本連其它因素(比如常見的[[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快速刪除方針]]G11和G13兩種情況)都沒有考慮進去喔。所以,您也不能因此就認定說只有<font color="#1E90FF">'''小小作品'''</font>有這種問題,<font color="blue">'''小作品'''</font>肯定也會有些篇幅、內容長度問題,更別說還有其它因素還沒被考慮。當然,這兩種硬要來比較的話,<font color="#1E90FF">'''小小作品'''</font>的爭議會比較多。--[[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4:25 (UTC)
**如該項目沒有中文名稱,則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一般規則處理。


以上。--[[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0:46 (UTC)
==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方针(PL507)》条件1的修订 ==
:註:此提案是基於[[Kizuna no Allele]]發現的bug,有中文名稱卻使用全英文字,有「妹大過主人婆」之嫌;而且Google TV首頁節目推介嚴重依賴維基百科譯名,電視語言設置為中文而電視IP在非中文地區的話,首頁的當地節目播放清單會改為顯示中文維基百科名字,非當地語言。故產生整合命名常規想法。--[[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1:18 (UTC)
{{移動至|Wikipedia talk:人事任免投票資格|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22年5月31日 (二) 16:14 (UTC)}}
:那对于有一些周边产品的作品(例如特摄作品及部分推销周边玩具的动画作品。)那周边产品先出名称的话那应该是周边产品为准还是以作品本身为准?(两岸三地通常是周边产品先于作品本身推出)--[[LTA:LC99]]反对[[安华内阁|昌明政府]]的居心何在?。--[[U:甜甜圈真好吃|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26日 (日) 11:37 (UTC)
== 建議設立存廢覆核員 ==
::「最先出現」原則。(依從[[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先到先得)--[[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1:55 (UTC)
{{存檔至|Wikipedia talk:存廢覆核請求|Wikipedia talk:存廢覆核方針}}
:: 当然是针对主题本身来命名啊,周边展品只能算条目中的一个小节(制作/宣传章节)……--[[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2:56 (UTC)
由於近幾個月來存廢覆核的站務積壓非常嚴重,這會使得部分明顯已經符合關注度的條目,一直無法重新建立,故本人希望能設立存廢覆核專員來減輕維基百科站務積壓的問題,讓被刪除但有意義的條目能夠復原重建,希望知道大家的看法。--[[User:閃亮飛月|飛馬🎠🎈]]([[User talk:閃亮飛月|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02:09 (UTC)
:::但是很多周边产品的名称会影响作品本身的名称。--[[东姑阿都拉曼]]与[[马华公会|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林吉祥]] [[U:甜甜圈真好吃|。]] 2024年5月27日 (一) 07:45 (UTC)
:但除了管理员以外的用户均无法查看已被删除的页面,所以如要设立存废复核员,可能需要建立一个有deletedtext等相关权限的用户组。--[[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d700; color:#0057b7;font-size:50%;">'''Pray for Ukraine'''</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03:05 (UTC)
:::: 所以说,条目命名以'''主题本身'''为准啊。就算周边产品影响了,那条目还是依照作品本身来命名。只不过官方命名的缘由可能是「保持IP命名一致性」之类,这点如果需要介绍,可以在制作等章节说明。<small>([[火焰之纹章_Engage#开发|其他条目]]也有谈到官方命名的理由;只不过你说的这种情况太平凡,很少有来源介绍,所以没什么好写的)</small>无论如何,命名的根本原则还是针对主题自身。--[[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4:19 (UTC)
::技术上恐难以实现。如果需要审核存废复核就需要有删除、复原这两项管理员权限,而这两项权限又可以适用于很大范围,甚至可以说有了这两项权限职权基本等同于删除员。--[[User:Kuon.Haku|<span style="color:#003155">'''クオン'''</span>]]·[[Special:Contribs/Kuon.Haku|千の海を越えて]]·[[User Talk:Kuon.Haku|<span style="color:green">-{残夢}-</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05:52 (UTC)
:::所以说我们需要[[WP:删除员]]。[[User: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5E86C1;">'''桐生ここ'''</span>]]<span style="color:#5F9EA0;">★</span>[[User talk: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4798B3;">'''&#91;讨论&#93;'''</span>]] 2022年5月27日 (五) 03:00 (UTC)
:不如允許暫時建立已納入存廢覆核的頁面,同時在頁面上掛上<nowiki>{{Delrev}}</nowiki>,同時將[[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裡面的G5做出相應的修改,比如正在存廢覆核的頁面可以暫時建立。--[[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06:07 (UTC)
::贊同,但是納入存廢覆核的條目也不能全數重建,例如原先因侵犯版權或純粹惡作劇而遭到刪除的條目,不能因提報至存廢覆核就自行恢復。[[User:閃亮飛月|飛馬🎠🎈]]([[User talk:閃亮飛月|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02 (UTC)
:::私以为不妥——
:::# 实操上其实是变相不执行先前的判断/共识:不妨进行这样的思考,如果进行这样的允许,整个程序实际上是:1快速删除/存废讨论->2删除执行->3提请复核->4暂时重建->5等待存废复核决定最终结果。观察不难得出2、3、4三步其实是删而复建的重复劳动,本质上其实就变成:1快速删除/存废讨论->5等待存废复核。这在相当程度上等同于将“快速删除/存废讨论(如决定删除)”的直接结论搁置,而等待采用存废复核的结论。
:::# 逻辑上矛盾:如果进行这样的允许,既然对于先前的删除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复核程序主张暂时创建,那么对应来说对于先前的保留持有异议者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复核程序主张暂时删除?于是其实回到了前面一点,即先前的判断/共识应得到落实。--[[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1:41 (UTC)
::::存廢討論可以不用暫時恢復,但快速刪除可以,快速刪除本來就沒有經過討論,管理員一時失誤刪除也是有可能的。--[[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0 (UTC)
:::::个人感觉问题还是出在这里——
:::::# 实际上变相鼓励了提请复核,因为只要一经提请即可自行暂时恢复;
:::::# 更进一步说实际上是架空了快速删除,一删除、一提请复核、一恢复,仅从逻辑上讲相当于每个快速删除都要得到复核的确认方可执行。--[[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0 (UTC)
::::::快速刪除本身就不見得有多正確,架空了也未必不好。--[[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4 (UTC)
:::::::逐案公开仔细复核逻辑上当然是有益于正确率(如果有那么个严格正确的标杆的话),但本案和快速删除的精神都追求的是效率,架空的提案反而是降低了效率。--[[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6 (UTC)
::::::::故可以增加人手,仔細看,這樣既有效率,又有益於正確性[[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6 (UTC)
:::::::::效率问题后已举巡查的例子进行了回应。如果该逻辑成立,那么理论上应当全盘废除快速删除并大量增加删除员。我觉得这肯定是不成立的。--[[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5 (UTC)
::::::::如果是講究效率的話何種條目需要盡快刪除?我覺得A1、G11、G13這種容易有爭議的條目就完全不用急著刪,有人願意直接走覆核並暫且保留的話也未必不可。當然最好的情況下還是應該重新寫。--[[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2 (UTC)
::::有些條目是原先沒有關注度或可靠來源,但後來有了,故需走存廢覆核流程,採取以新共識做出的決定。此外,若管理員久未處理,那已有關注度的條目就一直無法復原了[[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3 (UTC)
:::::如果相同版本暫掛<nowiki>{{Delrev}}</nowiki>不可行的話可以用新來源寫條目並且盡量讓條目與之前的版本不相同。--[[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下可以用新來源寫條目並且盡量讓條目與之前的版本不相同。--[[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
::::::我認為若要改寫的不一樣的話,其實沒有必要,因為有時原先內容本來就是應該進行恢復的,但若要改寫到不一樣有可能會使得條目品質被降低[[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1 (UTC)
::::::如果是关注度问题,基本上不可行,具体原因可参考{{U:CWLA/code2link|PL402.G5}}第7条第2项。--[[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7 (UTC)
:::::::所以我想在此討論並修改G5[[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4 (UTC)
::::::::从我个人的经验上来说,推荐另开一个章节。因为长篇讨论到后来,如果两个内容放在同一处,设立存废复核员和修改G5的观点容易混杂。--[[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1 (UTC)
:::::::第7条第2项感覺是不是有些問題,G5本身強調的是內容相似。說實話一個10年前的條目假如因為關注度被刪,10年後又有人建立了同樣的條目,假如條目內有了更多的能證明關注度的來源,其實根本就沒人管的。--[[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6 (UTC)
::::::::那确实实操上是这样,要是已经充分了其实没有人提报删除,甚至也用不到这个规则。“根本没人管”的情况其实也是构成一种默示共识了。--[[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35 (UTC)
:::::::這有點治標不治本,若有人提刪了不就被刪了,若你仍想多次重建,還會被以擾亂封禁[[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45 (UTC)
:私以为我们要对“积压”建立更清晰的认识,未结案较多不必然等于积压。请从以下角度思考:
:# 人手不足还是个案本身周期较长?——DRV其实始终是活跃度较高的板块,未结案较多私以为不是因为参与处理的管理员严重不足,而是相当数量的复核案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 单纯增加人数是否能缩短个案的结案周期?缩短结案周期是否必要?——不少长周期案其实是疑难复核案(目前最典型的即,围绕来源判断展开的赛马系列存废,单案工作量就较大且涉及复杂判断)或需要征求意见的复核案(目前最典型的即,几个需要等待客栈讨论的个案)。只是增加复核人的人数并不能缩短周期,且在很多复核案中追求快速结案实际上无益于问题解决。
:: 个人的理解,存废复核可以优化的点不在于增加复核人的人数,而在于
::# 现有的复核案有一部分是重复劳动,或者说已有一定先例可参考而忘记的,如果要进行优化,有意参与者应把时间花在,诸如:
::#* 为诸如赛马系列、气旋系列等反复出现的长周期复核案整理可供参考的类案(类似于[[User:CWLA/Case/Report|《中文维基百科站务案例集》]]);
::#* 为诸如“翻译拙劣”、“非一眼能看出的拼写错误”等规则整理更细化的参考标准(类似于《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实施导则集》[[User:CWLA/PL402.R3]]、[[User:CWLA/PL402.R3/SI03001]])
::# 现有存废复核偶有存在,由于一个易处理的案件夹在一系列疑难案中而被忽视的情况。这一点也是可以思考如何优化。
:: 即使抛开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纯粹论存废复核本身,“存废复核员”的提案也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够匹配。以上。--[[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1:28 (UTC)
:::首先,我希望能將有意義的條目覆核,當然有些條目是否能覆核的確很難判斷,但我們可以先處理較為簡單的。再者,某些案件至今以經過數月仍未處理,若管理員們認為無法太複雜處理,存廢覆核助理的職責就是處理存廢覆核,且他們也是志願想來處理存廢覆核的,所以就算複雜難處理,他們也會盡全力處理,不像管理員要處理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可能因此不想處理這種難處理的案件[[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3 (UTC)
::::我能一定程度理解你的关切。但我认为上述论述本身的基点就不牢固:
::::# 你假设存废复核助理(“尽全力处理”)由于是专责处理这一事务比管理员(“可能因此不想处理”)有更高的处理意愿。实际上,巡查员也是专责处理巡查,但巡查倒是真的非常积压。“专责=高意愿”的假设不是当然成立的。
::::# 且就算成立,一、该花时间等待意见的复核案照样应该寻求充分的意见;二、类似于上述的所提的几个系统性问题(重复劳动等)照样需要解决。
::::归根结底即,专责不是核心问题、人数不是核心问题。--[[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8 (UTC)
:::::所以之後若能通過設立助理,我就會再進一步的提出助理若多久未處理會被除權。另外,傀儡調查其實也很複雜,有時更是很難判斷,但還是一直有人處理,也設有傀儡調查助理,故我也想讓存廢覆核的模式部分改成相似於傀儡調查[[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5 (UTC)
:::::我想巡查有積壓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雖然有巡查看過,但是各條目總是有些少問題所以不能按下巡查按鈕。很多時候積壓的頁面都有增加分類,掛板的動作。--[[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八點">🕗</abbr>]] 2022年5月21日 (六) 12:50 (UTC)
以下是我對於減輕存廢覆核站務積壓所提出的兩個方案,希望能知道大家的看法。
#設立存廢覆核助理協助判斷條目是否應該恢復重建,若條目的確符合恢復重建條件的話,則由存廢覆核助理呼叫管理員來復原條目,但如果條目原為關注度不足重新導向則不需呼叫管理員,可由存廢覆核助理自行恢復。此外,由於被刪除的條目,一般使用者無法查看到內容,故若採取此方案,則因賦予存廢覆核助理能查詢已被删除页面的內容及歷史。
#修改快速刪除中的G5條文,開放原因關注度不足而遭到重新導向或刪除的頁面能在掛上<nowiki>{{Delrev}}</nowiki>模板後暫時建立
#成立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
--[[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1:44 (UTC)
::坦白說,目前的存廢覆核的管理員立場都是幾乎只有一種聲音下,最後大部分的結果也是不能還原。有了存废复核助理,個人也不太樂觀很多東西可以還原。--[[User:Wpcpey|Wpcpey]]([[User talk:Wpcpey|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4 (UTC)
:::傀儡調查時常也缺乏共識,CU後的結果有時也模擬兩可,但管理員或傀儡調查助理仍會做出最終決定[[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9 (UTC)
此前多次讨论中,对delete权限的下放争议都很大(可见[[WP:删除员]]及[[WP:MTE]]处此前相关讨论),且目前这些争议仍然存在。因此{{反对}}设立新用户权限。--[[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U:Yining_Chen/sign|签名页]]) 2022年5月21日 (六) 13:47 (UTC)


意见:
各位,目前我的想法是存廢覆核的問題是勢必要解決的,所以這7天內我想和諸位維基人討論這個議題,若最終仍無法產生共識,我打算發起投票,以投票出來的結果為準[[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4:05 (UTC)
# 提案时请在对应的页面留言,指出该页面正在被讨论,并告知相关专题。真正关注该领域命名的编者,未必有闲心天天盯着互煮客栈。
: 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方法。——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21日 (六) 15:15 (UTC)
# 命名以最细的方针为准。游戏条目(或以游戏为原作的系列条目),当然优先依照游戏命名常规<small>([[Wikipedia:命名常规_(电子游戏)#游戏|游戏#6]])</small>;如果是动漫条目(或以动漫为原作的系列条目),则不套用游戏命名常规。我想这个应该都能理解,我也确实没在这方面见过有什么冲突。
::我也覺得,這是最壞打算。在7天內,若支持與反對者幾乎一樣多,且雙方皆無法產生共識,我才會發起投票[[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5:32 (UTC)
# 「如X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X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Y體中文名稱」可以说是完全推翻了现行的命名常规精神:
:同上。对于新增权限组或改变存废复核流程,可能缺乏基础和共识。如果您认为社群有相关资源,只是复核讨论缺乏关注与组织,建议参考[[WP:BAG]]、[[WP:RSN]]等流程,建立专项小组和流程指引。提升参与度和流程化是个好事,有利于确证共识和降低管理员工作量。关于查看已删除内容,不少页面可通过外部工具或其他方式取得副本供参考,无法取得的或可进行标注以等待处理。--[[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5:38 (UTC)
#: 游戏领域各地区用字平权。如果条目以A地区用字创建,则实体标题只在A地区的名称(包括官方名称和常用非官方名称)中考虑;亦即不得以B地区的官方名称为由,将A地的常用非官方名称移动到B地官方名称<small>([[Wikipedia:命名常规_(电子游戏)#中文命名规范|中文命名规范#4]])</small>。这是游戏命名常规基石之一,当初也将许多地区词移动战消灭在了萌芽之中,要改这点就等于彻底重建游戏条目命名体系了。实体标题是内部维护作用(<code>zh</code>对外是隐藏的),给读者看的还是最终的各地转换标题。包括先到先得也好,命名常规的作用就是解决争议(特别是地区词争议);现在的方针实行有十年,我认为也确实解决了地区词编辑战的问题。
::了解,十分感謝您,過段時間我有空且更加熟悉維基方針後,我打算成立一個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 2022年5月21日 (六) 15:48 (UTC)
#: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有说「由於中國大陸地區代理作品機會較小,因此通常只需要確認譯名為最常用譯名(即第三項),而此譯名正常來說也是中國大陸地區順位最高的譯名(除非有更適合的譯名)。如條目適用的名稱符合上述譯名優先順序的使用規範(即該地區最適合的譯名),其他地區的譯名差異應以手動字詞轉換技術解決(即「先到先得」原則)」。不过仔细来说游戏命名常规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表述有点不同:如果编者以A地用字来命名,结果选了个既不官方也不常用的「错误」标题,按「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要求,似乎不反对其他编者移动到B地的正确标题;但游戏命名常规就明确规定,只能在A地的命名中重选一个{{笑哭}}
::所謂個別使用之外部工具是否全面滿足提案之需要?予社區提升參與,更應進一步簡化輪迴消耗和其他編輯負擔,現有所見有關仍是極度匱乏,函待專門機制支撐系統化地促使這方面有更多協作和改善。--[[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0:21 (UTC)
# ACG命名常规创立的一个前提是处理繁杂的命名冲突——此类作品在各地译名往往不同,且即使在一个地区内,也会因为代理商的不同,有多个正式或民间的命名。游戏条目主要是继承了各地用词互不干涉这块,而且依照游戏领域实际情况,也没有搞「官方名称」「正式名称」那么细。电视节目可能没有太多可比性?
:{{同上}},[[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U:Yining_Chen/sign|签名页]]) 2022年5月22日 (日) 11:32 (UTC)
--[[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2:11 (UTC)
經過幾天下來的討論,在下發現諸位閣下大多沒有設立助理或修改快速刪除中G5條文,開放原因關注度不足而遭到重新導向或刪除的頁面能在掛上<nowiki>{{Delrev}}</nowiki>模板後暫時建立的意願,故我不會發起投票。此外,我已了解民意所向,故打算撤回設立存廢覆核員的建議[[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0 (UTC)
:1. 目前沒有電視電影命名常規,如要通知的話應該是放在電視電影命名常規,而非日本動漫命名常規,因為日本動漫原則是不受影響。
:2.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不受影響,真正受影響僅限日本遊戲及電視電影條目。
:3. 近年,日本動漫已有真人化趨勢(如高木同學、殭屍100等),如不與時更新手冊的話,遲早出事。
:4. 既然ACG有手冊規管,而當中「A」的父系「電視節目」卻沒有規管,這未免怪怪的。--[[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3:07 (UTC)
::簡單來說,電子遊戲範圍以內可管理的繼續沿用電子遊戲規條,不過只是新增日本遊戲類別,此類別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3:13 (UTC)
::: 电子游戏的方针指引本来就规范所有的电子游戏条目,包括日本的和非日本的。而现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其实更像「日本动漫游戏作品的地区词与译名处理原则」,本身没有太具体的规则(例如[[原創動畫錄影帶|OVA]]作品条目该用「OVA」还是「动画」消歧义)?您的提案如果只是要扩大到其他领域那倒也无妨,但是您的提案相当与写了一个和原方针几乎完全抵触的内容:原来的提案是「如果条目以一地的常用名称创建,则其他编者不得移动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称」,而您的提案是「原标题已然合适的情况下,其他编者依然可以移动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称」。电子游戏条目是继承了现行原则的,您把原则内容都改掉了,那游戏领域命名的命名常规又是依赖着什么呢?
::: 您是赞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希望将这个原则扩大到其他作品领域;还是反对[[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希望重写一个来取代;再还是您只是想让影视领域也有一个命名方针,而没理解[[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和背景?您主张扩大适用范围,但重写方案又是一个完全相反的内容。我没有理解您想表达什么。---[[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3:39 (UTC)
::::1.「只是要擴大到其他領域」:這個是理解正確的, 提案首句寫道「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延伸至管理所有電視電影節目,並刪除與遊戲相關規條。
::::2. 現時兩本手冊沒有註明哪個媒介優先命名,有條目以遊戲命名,有條目以小說命名,也有條目以動畫命名,於是提議新增優先次序,方便之後處理命名爭議。--[[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3:59 (UTC)
::::: 那麻烦您先在相关方针的讨论页留下通知,并告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专题吧。(包括您认为受到规制和取消规制的)--[[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4:08 (UTC)
::::::通知了ACG Project, 和兩個受影響手冊。--[[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4:51 (UTC)
::::3. 「原標題已然合適的情況下,其他編者依然可以移動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稱」,這個想法是一半正確一半不正確的,這是依從「名從主人」方針,「如果一個條目所述的主體——人、物或可謂有「擁有者」之事,其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
::::*但為避免產生大量落差及分別,遊戲條目/遊戲分段內繼續沿用遊戲手冊。
::::*新提案僅要求如該項目同時有電視及遊戲/電影及遊戲才適用於建議命名方法。這個命名方法目前是在中維是「不成文共識」,不過僅是「小說及動畫」類別。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4:16 (UTC)
::::: 我们俩都是完全正确的{{狗头}} 您强调的是命名总则针对一般条目的要求,而我表述的是ACG领域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细节。有细节规则时,就按细节的规则来走(所以游戏命名常规和ACG命名常规也不冲突)。
::::: 至于跨媒体的问题,我认为首先应该明确条目主题是什么,也就是把定义句写好。如果您是在介绍小说条目,那样条目第一句就会是「《XXX》是20XX年发行的小说」,我们自然也就根据小说来命名(可能有先行热身的动画,但那不是条目的主题,只能[[熱情傳奇#发行|放在宣发章节]]里)。--[[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4:35 (UTC)
::::::目前有不少日本小說沒有中文化,但有中文地區動畫代理商引入其小說改編的動畫,在這個情況下,現行中維做法是該條目標題以動畫為準。新提案是同時將這個做法成文化。--[[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5:04 (UTC)
::::::: 条目主题是小说,那条目当然应该把小说当成独立的主题,走一遍命名常规。如果来源普遍接受动画的名称来称呼小说,那小说自然会以该动画的名称来命名;如果小说的「常用名称」与动画的官方名称不同,那当然应该以小说的常用名称命名。[[:File:Rule_for_naming_ACG-related_article_(New).png|官方名称就不是最高顺位]],更何况条目的主题是小说而不是动画,所以这个「官方名称」和条目主题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这个做法从逻辑上讲就没法「成文」。游戏命名常规在这方面有明确表述:「其他媒体作品译名仅当游戏无中文译名时作为'''参考'''」<small>([[Wikipedia:命名常规_(电子游戏)#游戏|游戏#5]],粗体为本人所加)</small>。这种方式在肯定了现在做法的同时,逻辑上也很自洽。--[[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3:53 (UTC)
::::::::範圍以內可繼續沿用子手冊,唯誇範圍時應優先考慮使用父手冊([[NC:名從主人]])。
::::::::很明顯20年前的編輯者在達成共識時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笑}}--[[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4:15 (UTC)
::::::::本身我沒有興趣大改這三個命名常規,在看到閣下的言論後,才發覺這三個命名常規有這麼多的問題。
::::::::1. 名從主人論:父常規提出的「名從主人」指引原來是不適用於子常規(動漫及遊戲命名常規)
::::::::2. 主賓關係:編輯者要在創建條目之先就要決定哪個媒介是主,哪個媒介是賓。訂立條目名稱時,如該條目主體是小說,就必須使用小說的譯名,即使小說沒有官方/正式譯名也應原創一個出來,如改編漫畫有官方/正式譯名,也應繼續使用小說的原創譯名,因條目主體是小說。—>除非定立完整的ACG/文學創作格式手冊,媒介主賓關係不是命名常規能處理的,既然閣下有這麼多的想法,靠您由0開始撰寫,畢竟子系列的電視電影格式手冊還未完成。
::::::::3. 不成文共識:實際上目前99%新建條目也採用我提及的方法定名,包括上方提及的[[絆之Allele]],如需將這個「不成文共識」砍掉,恐怕需要花極大量時間重新審視近20年以內的建立的ACG條目有否滿足要求。
::::::::近期,中國短影音興起,中國人會在短影音分享ACG劇情,但往往也原創一個新譯名而不採用當地代理商的譯名,每集觀看次數以十萬起跳。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1,由於通用譯名不一,故不適用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2,由於常用譯名與正式譯名不一,故不適用。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3,條目最後會採用非常具「熱度」的原創譯名,到最後公眾就會質問這個條目是形容什麼的作品,為什麼我在正版平台找不到與條目相同名稱的作品?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4:55 (UTC)
::::::::: 方针指引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主手册是,子手册也是。主手册能解决问题就主手册就够,但主手册覆盖面太宽,未必能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有更好的解决方法,自然[[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可以单独提出子手册]]。
::::::::: 即使是主手册,「名从主人」作为「[[Wikipedia:命名常规#主要命名惯例|命名惯例]]」,比[[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命名常规]]的「常用名称」也低一档。子常规也是常用优于官方。我只看到子常规是遵循主常规原则的。
::::::::: 「條目主體是小說」意味着我们要以小说为主体,套用命名常规原则来命名。小说没有中文译名的情况下:如果命名常规规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规规定可以参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参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规允许生造一个,那就生造一个。但这不意味着,应该让一个主题的名称[[指標 (電腦科學)|直接指向]]另一个主题的名称上。
::::::::: 不成文共识又没有写到纸面上,请问怎么砍,砍哪句话?另外我的表述是「其他媒体作品译名仅当该作品无中文译名时作为'''参考'''」和您表述的「最先出現」原则在很多情况下结果是一样的,我没明白这只是表述上的差异,还是逻辑上有根本不同。
::::::::: 我不熟悉其他领域作品的译名情况。比如同为电视节目,我不熟悉「意大利电视新闻」和「日本电视动画」的各地译名情况是否一样;同为文字作品,我不知道日本轻小说和《[[舞会之后]]》是否有区域间的,区域内官方和非官方的译名分歧。我已经解释了ACG领域的命名原则(和主手册处理上所区别)。我赞同下方Ericliu1912的说法,您先分析一下「電視電影」领域的命名问题,看ACG命名常规是否适用于其他影视节目。如果比照ACG命名常规来操作,是否能解决当前的争议?是否会劳心又劳力(比如涉及地区词方面的移动,结果引来很多争议)。
::::::::: PS:ACG命名常规有两个原则。一是常用优于官方;以前主手册在字面上,常用和官方平起平坐,所以这个原则很有特色;但现在主手册已经明确了两者顺位,所以这项就没什么特别的了。二是ACG命名手册肯定了各地最优名称平等,例如A地的常用名称(没有官方)和B地的常用兼官方名称是平级的,不得以B地官方为由进行地区词移动。从这个角度看,游戏命名常规是继承ACG命名常规的,依从游戏命名常规就是依从ACG命名常规,没有什么冲突。--[[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5:35 (UTC)
::::::::::在完成「電影電視」前,優先解決ACG問題先。除非新常規完全不採用ACG方案及新常規成文化後即刪除ACG常規。
::::::::::台灣及香港正式動畫名稱:[[她來自煩星 (2022年動畫)]]
::::::::::中文顯示:[[福星小子_(2022年動畫)]]
::::::::::香港區顯示:[[山T女福星 (2022年動畫)]]
::::::::::按照目前常規,試評論一下這個標題有什麼問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6:09 (UTC)
::::::::::「「條目主體是小說」意味著我們要以小說為主體,套用命名常規原則來命名。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但這不意味著,應該讓一個主題的名稱[[指標 (電腦科學)|直接指向]]另一個主題的名稱上。」
::::::::::這個論點目前命名常規沒有要求,可在此一併解決。--[[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6:17 (UTC)
::::::::::: 这个作品我不熟,我不知道信息框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但如果信息框的内容无误,且官方译名「她來自煩星」不常用,那香港和台湾显示标题符合命名常规,没什么问题。--[[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6:38 (UTC)
:::::::::::: 只是稍微修正下(以免其他人误会),所谓「她來自煩星」严格来说只不过是代理商[[羚邦集團]]的正式译名,而非真正的官方译名。所谓正式译名其实是指代理商译名,不能完全代表作品官方之命名,并如前所说即使在一个地区内,也会因为代理商的不同,有多个正式或民间的命名。而真正的官方译名是像类似“哆啦A夢”(多啦A夢)这种由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6:53 (UTC)
:::::::::::::問題是,如要嚴格按照ACG命名規則,官方譯名的序號是「4」,通用譯名的序號是「3」,這個已是一個結構性問題問題,危及近10年來條目的命名習慣,必要時可能要每一個條目重新審視。--[[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7:02 (UTC)
::::::::::::::我觉得,有一定流通度的官方譯名(原作者译名)应高于其它通用译名。就以[[哆啦A夢]]为例,“哆啦A夢”(多啦A夢)是官方译名,但在中国大陆、台湾等地亦常使用类似“机器猫”、“小叮当”这样的非官方译名(出现于官方译名之前),但条目仍遵循“名从主人”原则以官方译名命名。即使不是ACG直接相关内容,其它条目如[[华特迪士尼公司]]也是以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以官方译名“迪士尼”来命名,而不是用诸如“迪斯尼”之类非官方的其它常用译名命名。--[[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7:18 (UTC)
::::::::::::::: 您说的对。常用+官方(正式)译名当然优于单纯的常用译名或单纯的官方(正式)译名。但这个「一定」实操上该怎么判断,我觉得社区条文和判例都不足够。例如[[Talk:八方旅人#关于命名|这个讨论]],「官方译名」大概是「常用译名」的一半,两者搜索结果都是十万数量级以上,这算不算有足够流通度?最近我也[[Talk:柳凪#建議改名_恢復_やなぎなぎ|提出过这个问题]],「官方」这个标签到底能加多少分?这还是得社群这个层面有个说法,具体领域才好执行。--[[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7:37 (UTC)
::::::::::::::::以2006年標準,當年網路不發達,不是每一個人也可以使用互聯網,更何況是一般個人在網上寫文章?
::::::::::::::::今年是2024年,互聯網已普及化,網路撰稿員職業隨之誕生,在網絡上開帖發文已經很簡單,什至可以叫ChatGPT寫文。對此,有必要重新調整命名準則。
::::::::::::::::——-
::::::::::::::::優先考慮:棄用ACG命名規則,因為已經不合時宜。--[[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7:54 (UTC)
::::::::::::::::討論方向:
::::::::::::::::1.定義條目主體賓體先(究竟條目標題應以小說/漫畫/電視電影為首)
::::::::::::::::2. 命名先後次序原則:
::::::::::::::::2.1 需要一個可量度的通用譯名準則(以搜尋器結果計算,還是討論區討論熱度)
::::::::::::::::2.2 時限性問題(參考山T)
::::::::::::::::2.3 名從主人常規是否更合宜或不合宜?
::::::::::::::::2.4 官方/正式/通用譯名使用先後次序
::::::::::::::::3. 是否同時處理角色命名問題?
::::::::::::::::4. 所有譯名是否需要附上來源,有沒有來源要求?
::::::::::::::::5. 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
::::::::::::::::6. 中文優先常規是否更合宜或不合宜?--[[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8:07 (UTC)
::::::::::::::::: 命名总则指出[[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原则|原则]](常用名称)高于[[Wikipedia:命名常规#主要命名惯例|惯例]](名从主人)。这两条规则原来是一个等级,正是[[Special:Redirect/revision/51544243|2018年修正案]]提出划分层次的,这等于说社群正是最近肯定了ACGNAME的思路……
::::::::::::::::: ACGNAME和NCVG使用官方名称的背书条款是[[NC:名從主人]],但社群这个名从主人规则的也是个口袋规定:「……官方中文资料出现此主體的中文名称,可优先考虑使用该中文名称」。那到底什么情况可以优先,什么情况下优先也没用?社群对此是否有初步概念?可否举出一些临界案例判定情况?<s style="color: grey;" title="开玩笑的">至此,我成功地把锅甩给社群,并且把想法传达给po主了;再说下去就是[[WP:TLDR|车轱轳话]]了,我先撤了,各位继续{{doge}}</s>--[[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8:10 (UTC)
::::::::::::::::同意以上说法,一个重点就在于「官方」这个标签到底能加多少分。当然,要拿出很具体的量化标准也未必那么容易,不太可能绝对化。但暂且在这里抛砖引玉吧,比方说如果是“正式译名”(代理商译名),那么搜索结果或许可以乘以1.5倍(左右)进行比较,而如果是“官方译名”(原作者译名),那么搜索结果可以乘以2至3倍进行比较。类似这样的算法和优先原则(当然可能还会有其它考量)。--[[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8:46 (UTC)
:::::::::::::::::我們好像忽視了「可靠來源譯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01:23 (UTC)
::::::::::::::::::或许可以这样:如果某译名是官方译名或正式译名,应该有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证实。如果是非官方非正式的常用译名,至少要有一个可靠來源支持(证实)该译名的存在。然后再按之前所说的进行量化比较。而如果某作品没有任何可通过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证实的官方译名/正式译名/常用译名,那么只能尽量采用已被使用的译名(即使只有非可靠来源使用该译名)。--[[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02:02 (UTC)
:::::::::::::::::::{{支持}}:現就此方向寫「虛構」常規。--[[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4:41 (UTC)
:::::::::::::::::::次序: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量化準則待定)
:::::::::::::::::::4. 官方譯名(中文)
:::::::::::::::::::5. 正式譯名 (中文)
:::::::::::::::::::6. 官方譯名(其他語言)
:::::::::::::::::::7. 正式譯名 (其他語言)
:::::::::::::::::::8. 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非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4:51 (UTC)
::::::::::::::::::::如果該片商/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去到3就可以停了。所有日本動漫於台灣地區到3便完了,因為台灣動漫平台[[巴哈姆特]]獲社群評為可靠來源。--[[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5:06 (UTC)
::::::::::::::::::::一般而言可以落到4或之後只有以下場境
::::::::::::::::::::1. 於中文地區沒有關注度可言
::::::::::::::::::::2. 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哪個譯名的分歧很大--[[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5:11 (UTC)
:::::::::::::::::::::上面所说的“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这个显然也需要量化标准,特别是有官方譯名但与其他譯名不相同的情况下。官方译名显然有一定的优先度,至于具体量化标准,可参考之前所说的其搜索结果可以乘以某个因数(比如2至3倍)进行比较。--[[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5:33 (UTC)
::::::::::::::::::::::用「比例」是否更合適?回應「 2. 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哪個譯名的分歧很大」,如果是一半可靠來源用A譯名,一半可靠來源用B譯名,只會造成移動爭議,與其有這樣爭議,為何不跳到下一項?又例如,如果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至少佔7成或更多,是否算有夠流足夠流通性?--[[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5:46 (UTC)
:::::::::::::::::::::::用「比例」或「比重」来形容当然也不错,像官方译名与正式译名之间的比重差不多可以是二比一。举例说明,假设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同时存在,但一半可靠來源用官方譯名,一半可靠來源用正式譯名,那么肯定是使用官方译名。但假如说75%可靠來源用正式譯名,25%可靠來源用官方譯名,那么应使用正式译名。--[[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5:58 (UTC)
:::::::::::::::::::主體:
:::::::::::::::::::A:如 條目主要論述 <小說>, 條目標題就以<小說>走上述程序。
:::::::::::::::::::B:如條目主要論述 B年份的作品, 條目標題就以B年份為中心走上述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A及B的條目名稱可以不一致。--[[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4:58 (UTC)
::::::::::::背景:
::::::::::::上一個使用「山T女福星」已是英屬香港時期,目前此條目的「主」是2022年改編動畫,而非20世紀的原作。
::::::::::::你試一下搜尋「山T女福星」,應該是沒有結果或結果不是指向2022年動畫。--[[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6:57 (UTC)
如果小说的常用名称是另一个与动画不同的名称,那自然以这个常用(但不官方)的名称为准。相关媒体命名仅供参考,但不能作为直接命名依据。我认为这种表述逻辑上更自洽。--[[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3:53 (UTC)
另外有中文名称却使用英文字的问题,我在[[Talk:柳凪#建議改名_恢復_やなぎなぎ|这里]]谈过,本质上还是社群[[WP:NAME|命名常规总则]]对「常用名称」和「使用中文」的优先度解释不清。比如ACG方针指出「维基條目通常應以中文命名」,游戏命名方针也规定「外文名称比中文更为通用时方可使用外文命名条目」;这两个原则都是依赖命名常规总则的,但现在社群在命名常规执行上就是一锅粥,说实话这不是两个领域方针应该解决的问题。--[[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2:29 (UTC)
: 我不認為有關電視及電影專題之變更應該動到此命名常規,請更新在別的地方。大可立一個新的「命名常規 (電視電影)」,順便整合其他既有慣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6日 (日) 21:08 (UTC)
::*既然ACG的「命名先後次序」行之有效,為何不延伸至電視及電影?
::*提案同時是建議改名,脫離ACG專題,改為依從父系「電視電影」類別。
::*有需要時可啟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計劃,將當中的「C」納入,但命名準則參考「A」還是「G」待社群商議。
::.
::*「A」:簡單來說,可以理解成提案是建議廢除「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命名常規」,本身「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命名常規」99.9%內容可以移植至提議的「電視電影命名常規」
::*「C」:[[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計劃可以啟動,但依從「A」還是「G」仍可商議。
::*「G」:原先「日本遊戲」只是更改了依從辦法,減低編輯者對選擇依從哪個常規的疑問。
::*至於「整合其他既有慣例。」,即誇媒介命名,可能要重寫[[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動漫和電子遊戲作品]]段落。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05:54 (UTC)
::: 关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議統一整合維基百科:命名常規_(電子遊戲)及維基百科:命名常規_(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您最上方的总结]],我就说一点吧。您列出[[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6项看着长,但一言以蔽之就是「常用优于官方」。而这正是[[Wikipedia:命名常规_(电子游戏)#中文命名规范]]的第1项的两句话。遵守WP:ACGNAME就是遵守WP:NCVG第一条,反之亦然。在<q>日本遊戲命名方式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q>中,您这个「改」字用得很不恰当{{doge}}--[[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6:46 (UTC)
----
關於影視條目,已有[[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影視)|命名常規草案]],請另外提案修改。——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8日 (二) 05:50 (UTC)


:不用「影視」,用「虛構」,因為上方編輯者提出主賓問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4:39 (UTC)
感謝所有參與討論的人[[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1 (UTC)
:如果针对[[Kizuna no Allele]]的话,这个原作是电视动画,属于ACG组,优先使用ACG的命名常规;ACG命名常规对于使用非中文名作为命名有一个例外:“容许非中文命名的例外情况:如正式译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条目名称可根据命名常规的原文常用规则沿用原名。”并且举例了,请自行参照。ACG命名常规的制定似乎被电子游戏更早,可能早期是有包括电子游戏的适用,但既然有针对电子游戏专类的适配,如果条目主体概念是纯电子游戏类的,可以优先适用电子游戏的命名规则;如果主体概念是跨媒体模式(同时介绍原作及改编媒体),可以按照原作媒体优先来处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0:54 (UTC)
:针对两个问题:1.对于日本电子游戏的话,电子游戏的范围小于ACG(ACG专题也是统管电子游戏专题),所以优先按电子游戏专题;2.类似的日本电视动画剧集的范围小于通常性电视剧集(通常性电视剧集可以包括不同地区的不同类型电视剧集,包括真人类等),所以优先按ACG专题(更何况剧集类命名规则没成事)。——[[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0:59 (UTC)
:对于对于现有的ACG的命名规则,G组有电子游戏更小的对应命名规则;C(N)对应的书籍命名常规还没成事,而且按照范围的话,通用的书籍范围比CN的范围更大,不通用(另外,参考[[Wikipedia:關注度 (書籍)|書籍關注度]],有定向排除过(“暂不提供”)“漫画、杂志”等类似书籍,可能也存在这样的问题);A组现在规则也没有明显冲突地方。似乎这样修改有点多此一举。——[[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06 (UTC)
:连[[Wikipedia:命名常规 (书籍)|书籍]]、[[Wikipedia:命名常規 (影視)|影視]]的命名常规都没搞好,就肆意破坏现有已行的规则,这看上去不像是一个良好的提案。——[[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10 (UTC)
::現在是提議用ACG常規(框架)管「 書籍、影視」,上方已開始有想法。--[[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1:16 (UTC)
:::如果觉得ACG的命名方式(更准确来说,是其理念)对于“書籍、影視”也合适的话,意见是应该推动后者定向规则的指定,移植理念,而不需要改动现有的规则(已定规则扩界可能会有更多意想不到的与已有条目例子不符的问题,并且会破坏现有规则)。——[[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24 (UTC)
::::No No No, 現在不是移植理念這麼簡單,單純「移植理念」已經不能滿足「主賓關係」問題,ACG常規沒有表明「主賓關係」,所以現正寫「虛構常規」,將包括管理條目名稱、分部標題、角色名稱、分集標題。--[[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1:31 (UTC)
:::::鬼叫現在中維「 條目名稱、分部標題、角色名稱、分集標題」也有各自的條目。--[[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1:32 (UTC)
::::::不建议在现有已使用的规则的概念上无限上拓。另外对于主体牵引的列表类条目的作品名部分应该考虑用一致性来与对应的作品主体条目关联。——[[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2:14 (UTC)
:如果针对的[[福星小子_(2022年動畫)]]和[[福星小子]],前者是改编动画,后者是原作漫画,基于这点,再套用规则来判断命名次序,'''不过''',可能要靠这个特定改编媒体创建或者拆离自原作条目时的'''命名一致性''',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和原作的命名方式一致。这点或者可以考虑补充到ACG命名常规中。——[[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20 (UTC)
=== 初步方向 (「A」部分/有足夠共識的話將同時掛在影視常規) ===
{{比較條文|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br>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br>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br>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br>
5.只有正式譯名。<br>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均一致<br>
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量化準則:按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出現比例)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br>
3.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量化準則:按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出現比例)<br>
--<br>
除非沒有可靠來源證實或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某譯名的分歧很大,否則很難落到第四次序<br>
--<br>
4. 官方譯名(含中文字元)<br>
5. 正式譯名 (含中文字元)<br>
6. 官方譯名(不含中文字元)<br>
7. 正式譯名 (不含中文字元)<br>
8. 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非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
簡單說明:現行版本是2006年版本,當時沒有Netflix等串流平台播放,嚴重依賴極少量的電視台播放。
目前是2024年,網上串流服務市場已成熟,觀眾可透過OTT平台收看正版節目,仍然將字幕組譯名先於合規譯名已不合時宜,對正版節目是一種侮辱。至於「通用譯名」,何謂通用應優先交由可靠來源決定,而非單單一句「另有翻譯:」。
如果官方及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可靠來源譯名相等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而且如果某譯名是官方譯名或正式譯名,應該有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證實。另外這還是優質的二手來源,減低使用一手來源或不列來源的機率。--[[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2:49 (UTC)
:然而并不符合中国大陆地区的情况。由于中国大陆存在先审后播的情况很多媒体基本上都会使用字幕组提供的翻译名称(尤其是代理商不宣传以及未引进的低龄向作品)--[[东姑阿都拉曼]]与[[马华公会|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U:甜甜圈真好吃|。]]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4 (UTC)
::我們這不是有字詞轉換嗎?[[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9 (UTC)
:::然而我指的是来源问题,而不是语言问题。--[[东姑阿都拉曼]]与[[马华公会|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U:甜甜圈真好吃|。]] 2024年5月29日 (三) 06:17 (UTC)
::所以「可靠來源的譯名」先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5:08 (UTC)
: 所以有什麼必要改日本動漫命名常規?——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04:57 (UTC)
::標準化「通用譯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8:49 (UTC)
:“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不就是一种「可靠來源的譯名」?而且还是考虑部分跨地区跨语种的平台的不普及性(可能某些极端案例下,华语使用范围的平台没有播放某部作品,而只有华文字幕组有译制),依然应该以常用判断优先。看不出这样提高“可靠來源的譯名”的意义何在。——[[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32 (UTC)
:“译名决定办法”其实也确定不同地区的取名模式的优先序:先到先得,即可能台地区有一个正式译名,大陆地区有一个通用译名,如果两者相同的话,适用序列2(台的正式译名),如果两者不同,原则应该适用序列3(大陆的通用译名),(后一点不能确定)但可以遵从先到先得来抢坑。整体而言,通用的命名常规和细则ACG命名规范,一直都是通用(常用)优先,只是通用有可能和官方的一样。类似的论述:[[Wikipedia:官方名称]]——[[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0 (UTC)
: ''“如果官方及代理商宣传到位的话,可靠来源译名相等于官方译名及正式译名”,如果官方等宣传到位,这个名字不就成了通用名称(常用)?那字幕组等另开名字就还是抢不到常用啊?你官方不给力不就是官方的问题吗?''——[[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4 (UTC)
:可能参考[[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_(日本動漫遊戲條目)]]、[[WikiProject:ACG/译名与命名/决议投票]]、[[WikiProject:ACG/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WikiProject_talk:ACG/译名与命名]],[[Special:重定向/revision/13760352]](ACG命名规范建立前比较近的一版命名常规)、[[Special:重定向/revision/4002166]](对应[[Wikipedia: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2006年的命名规范)时的讨论意见。对于常用命名判断的话,我认为可以''参考''搜索引擎的量来推断,如果某个特定名字相对其他名字在数量上足够拉开数量级差距,并且有相关的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引述过(可能是传统媒体或专门资讯报道、或者研究文章等),则可以作为可选的通用(常用)名称选择;退而次至是非符合可靠来源(也就是类似字幕组的译制名来源等);再次至就是只看搜索量。——[[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7:07 (UTC)
::可不可以簡單點列閣下的次序?--[[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9:00 (UTC)
:::?——[[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0 (UTC)
:::是指通用名称筛选策略:通过[[Wikipedia:搜索引擎测试|搜索引擎]]等可以测定名称使用量的机制,对特定(作品)命名的用词的数量进行统计。如果某个特定名字相对其他名字在数量上足够拉开[[数量级 (数)|数量级]]差距,并且1.有相关的符合[[WP:可靠来源|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引述过(可能是传统媒体或专门资讯报道、或者研究文章等);2.非符合可靠来源的来源(类似字幕组的译制名来源等)引述过;3.无法确定,只能评价统计的数量级。优先选择序列为1>2>3。——[[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0 (UTC)
::::換句話說,即「可靠來源譯名」優先?--[[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10:02 (UTC)
:::::官方譯名(原作者译名)及正式譯名(代理商译名)只要能被证实同样是一种「可靠來源的譯名」。如前面的讨论,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的话同时按一定比例加分,与普通译名进行比较。--[[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18:50 (UTC)
:::::准确来说,是通过统计分析(方法不限,可以包括搜索引擎测试)下,占常用优势的,依次序优先下降是“有可靠来源引述的”、“‘不太’可靠来源引述的”、“无可靠来源引述”,单纯“可靠来源引述的译名”并不够,可能只是没人用的“官方”或“代理”译名。——[[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0:13 (UTC)
<dl><dd><dl><dd>{{比較條文|*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WP:搜尋引擎測試|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断,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Wikipedia:可靠來源|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1:29 (UTC)</dd></dl></dd></dl>
::如改定義,則條文如下:
<dl><dd><dl><dd>{{比較條文|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br>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br>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br>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br>
5.只有正式譯名。<br>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譯名均一致<br>
2. 正式譯名和曾被可靠來源證實的通用譯名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br>
3. 曾被可靠來源證實的通用譯名<br>
--<br>
除非完全沒有可靠來源證實或各譯名之間未能有足夠數量級差距,否則很難落到第四次序<br>
--<br>
4. 官方譯名(含中文字元)<br>
5. 正式譯名 (含中文字元)<br>
6. 官方譯名(不含中文字元)<br>
7. 正式譯名 (不含中文字元)<br>
8. 其他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未被任何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1:42 (UTC)</dd></dl></dd></dl>
:::正如維基百科需要列明來源,在這的次序可是二手(曾被可靠來源使用),一手(官方/正式),原創/來源不佳(字幕組)--[[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1:49 (UTC)
::::我觉得举几个例子进行说明或许不错,可让大家看看其具体如何执行以及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至于二手、一手的顺序,大体应该是如果二手能拉开足夠數量級差距时用二手,否则优先考虑一手。--[[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2:32 (UTC)
::::完善“通常译名(常用译名)”的定义即可,但没必要改动下面的判断顺序,因为应该一直以来“常用优先于官方”,严格来说,字幕组的发布内容也算是(译名的)一手来源信息。当时这个不考虑来源的可靠性也可能基于来源本身难满足可靠来源的要求。——[[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2:36 (UTC)
:::::貌似所谓“常用优先于官方”的原则只不过是“有时”,并仅限于维基百科中的部分内容。上面就说过“以前主手册在字面上,常用和官方平起平坐”,可见并非“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再以[[华特迪士尼公司]]条目为例,其对话页中显然有部分使用者多次要求将其中的“迪士尼”改为“迪斯尼”(被认为在中国大陆更常用),但每次都被其他维基人以名从主人的原则拒绝。可见名从主人的原则对于这些条目命名之重要性。--[[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2:44 (UTC)
::::::但现时命名常规,常用是第一级的“命名原则”,名从是第二级的“主要命名惯例”,就好像[[美国]]的名从为“美利坚合众国”、[[苏联]]的名从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而且过往命名常规版本下,常用也似乎一直压着名从。根据应该一位老人Chiefwei所说([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915003/answer/38735723]),名从实际上2008年引入的(oldid=8766872),而且不是来自en的,ACG的命名规范是2006年确定的。——[[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3:04 (UTC)
:::::::说明一下,上面说的“官方”译名不是指所谓没人用的“官方”译名,而是指存在一定使用度的官方译名,虽然也许在所有中文译名中仅排名第二。比如说非官方的某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为60%,而官方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为40%。两者其实均为常用译名,而前者为最常用译名,后者则为官方+第二常用译名。但两者显然并不能拉开足夠數量級差距。上面主要说的就是类似这种情况(即使是2005年的ACG命名规范的文氏图显然亦认为官方+通用译名高于单纯官方或通用译名)。而不是说类似非官方的某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为90%,而官方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仅为10%之类的存在數量級差距的情况。阁下提到的老人Chiefwei所说的话,他自己承认“个人对这一条并不以为然”(表明为个人意见),同时承认“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确实是冲突的”。不同维基人显然可能对命名常规存在不同理解,像[[华特迪士尼公司]]等条目就是典型的例子。--[[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3:27 (UTC)
::::::::“一定使用度的官方译名”,就是同时具有“通用译名”和“官方译名”/“正式译名”两个性质的名字,实际上这样就属于序列1、序列2的情况。现在来看,这部分除了完善“通用译名”的定义外,没需要调整选择排序。——[[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6:04 (UTC)
:::::::::更改定義後,整體多了2個選項。故有必要重新調整選擇排序。--[[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2:05 (UTC)
:::::::::而且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寫到一舊舊咁(不清不楚),導致現行編輯者使用更簡單昜明的名從主人原則,GA上的條目標題也是以「名從主人」為依歸,而非「通用譯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2:11 (UTC)
::::::::::“ (不)含中文字符”这个说法好像有冲突或者不必要,因为原规则也声明了“如正式译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条目名称可根据命名常规的原文常用规则沿用原名。”,下面也有举类似例子,也就是翻译后的名称(举例为官方性译名,但不确定有没涉及常用译名的例子)包含外文“不译”则保留“原文”。至于第三条的说法,后大部分是对于前面规定的一些补充解释,核心是前面“只有通用譯名 | 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也就是存在一个译名判断为“通用译名”,而没有官方性译名;或者存在官方性译名,但其无法判断为“通用译名”的,选具有“通用译名”性质的那个。其实看规则上面的文氏图,就是看某个译名具有三个属性中的哪种,按照规则的指定归属和顺序就是优选顺序。——[[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1日 (五) 03:34 (UTC)
:::::::::::又以「官方譯名」[[Kizuna no Allele]]作例,你認為 Kizuna no Allele 的排名是否應比 絆之Allele 高?--[[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5:32 (UTC)
::::::::::::使用Google搜索测试来看:“-{"Kizuna no Allele" -"絆之Allele" -"絆的Allele" -wiki -"维基" -"維基" -site:wikipedia.org}-”的索引量为203000,“-{"絆之Allele" -"Kizuna no Allele" -"絆的Allele" <排除词,略>}-”为303000,“-{"絆的Allele" -"絆之Allele" -"Kizuna no Allele" <略>}-”为6330,从数量级的话“Kizuna no Allele”,“絆之Allele”相近(虽然前者基本上都是英文的搜索内容),都近似常用,前者具有“官方”性质(也能使没完全翻译?),我认为根据规则来看,选“Kizuna no Allele”似乎也可以。——[[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日 (日) 07:30 (UTC)
:::::::::::::問題是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而非其他文維基百科。論搜尋量來說,一定是外文比例佔優,但新定義如何確保中文地位為優先?--[[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14:22 (UTC)
::::::::::::::字幕组等中文译名(只要有一定使用量,不管能不能找到可靠来源)应高于纯粹的非中文名称。--[[User:Wengier|Wengier]]([[User Talk:Wengier|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15:41 (UTC)
::::::::::::::例如规则举例[[Fate/stay night]]的说明(或者说Fate系列)。如果非要中文的话,那只能套用通用常规的“使用中文”命名原则(与“常用”同等)。(好吧,还有[[IBM]]、[[Google]]{{狗头}})——[[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5:55 (UTC)
:::::::::::::::那麼,用第二個計算又如何?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Wikipedia:搜寻引擎测试|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並使用「所有中文結果」功能篩選)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Wikipedia:可靠來源|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11:08 (UTC)
::::::::::::::::seems good,但是否保留“使用译名的书籍册数、出版量”这个判断方式(虽然感觉是判断官方的出版物,但是否也适用于其他纸质出版物的判断,例如以前的资讯杂志)。其实“Kizuna no Allele”对于例外规则也对不上:“如''正式译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这个应该是官方译名?{{狗头}}——[[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4日 (二) 03:29 (UTC)
:::::::::::::::::按現行標準來說,使用「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已不合時宜。因書籍冊數及出版量只是傳統書才適用。對於近期興起的連載書及遊戲改編,完全不適用。
:::::::::::::::::如以「書籍冊數、出版量」為標準,即提升正式譯名的地位。--[[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4日 (二) 13:10 (UTC)
::::::::::::::::::“虽然感觉是判断官方的出版物,''但是否也适用于其他纸质出版物的判断,例如以前的资讯杂志''”,当然如果认为现在基本上没有纸质非官方出版物,避免和官方的定义重合的,也行。——[[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1:21 (UTC)
::::::::::另外看了GA的评选上,好像也没有提及明显的命名要求,如果需要满足规范,命名规范的话就是跟随通用的命名常规和针对性的ACG命名常规。——[[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1日 (五) 03:40 (UTC)
:::::::::::就是有ACG條目當選了GA而沒有以通用翻譯為依歸…--[[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5:27 (UTC)
::::::::::::没看懂?——[[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日 (日) 07:30 (UTC)
::::::::::::好像GA并有相关的限制?——[[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5:55 (UTC)
雖說我個人覺得外文衍伸作品(小說、劇集、電影、音樂和遊戲)其名稱應該和原作相同,但它們都該分別看待,
#剛好相同如小說《[[群_(小說)]]》VS劇集《[[群_(電視劇)]]》
#剛好不同如小說《[[猎魔人]]》VS遊戲《[[巫师_(游戏)]]》
:能一樣最好,但不一樣也不會怎麼樣。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6月5日 (三) 05:42 (UTC)
::《群》的举例既不是ACG也不是电子游戏;《巫师》或者适配电子游戏组,但仅限于电子游戏,另一个是普通小说,不属于ACG(N)的轻小说范围。当然,考虑这些本作条目及其改编媒体条目的命名一致性或者要考虑到。——[[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6:06 (UTC)
:::都談擴權了,就不特地找ACG正相關,但要找也是有啦,小說《[[All You Need Is Kill]]》VS電影《[[明日边缘]]》。此外ACG(N)裡面的N比起輕小說更屬於小說吧,畢竟《[[十二國記]]》那年代誰會這麼分。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6月5日 (三) 06:37 (UTC)
::::谁跟你谈扩界啊¿ 还是前面说的,如果觉得ACG组的命名规范好的,可以将这套方案搬迁到其他主题,而不是扩界。其次[[ACG]](N)也锚定以日式[[輕小說]]为主题,非日式小说体系的不归ACG组管,自己找[[WikiProject:小說]]……哦,这个专题已经死了。{{狗头}}[[WikiProject:文學]]、[[WikiProject:电影]]、[[WikiProject:電視]]……哦,半死不活的那种,大概。{{狗头}}——[[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06 (UTC)
::::关于小说部分,最初锚定的是日式轻小说,但是也有一批日式传统小说由于改编动画、漫画等,只能算是意外归入(或者仅限于日式轻小说和改编动画、漫画过的日式传统小说?)。——[[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18 (UTC)
:::::也就是像这些改编过动画、漫画的《十二國記》、《[[古籍研究社系列]]》、《[[小市民系列]]》、《[[UN-GO]]》的原作小说,算是传统小说还是轻小说。——[[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22 (UTC)
::::::畢竟輕小說標準過於靈活,有種寶可夢日常被開除JRPG的美。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6月5日 (三) 09:10 (UTC)
:::::::不一定是这个问题,轻小说到将自己定性为“轻小说”的连载杂志出现后,这之后的媒体题材就基本能确定,而且也有一些明确的判断来源。至于之前的没有这样定性自己的作品的,是看本项目能不能接纳。如果我对这个定义的话,倾向就是1.日式轻小说、2.被改编为日式动画(包括动画电影)、漫画、电子游戏、真人演绎媒体的日式或者日语原作传统小说,可以归入ACG专题协作管理。(真人演绎主要就是[[All You Need Is Kill]]和[[明日边缘]],[[山田君與7人魔女]]和[[山田君与7人魔女 (电视剧)]]……)——[[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9:51 (UTC)
::::至于[[All You Need Is Kill]]和[[明日边缘]](Edge of Tomorrow),后者姑且能归入ACG?或者对于ACG组来说,最近十年内的确多了一批西方资本购买日式ACG原作题材进行接近原作的改编或者彻底的新编,是ACG组过往少见的。(对于前面一对例子,姑且两者的作品名字毫无关联,题材上似乎大改不少,不提及估计不会认为后者是前者的改编)。——[[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18 (UTC)
:::::反方向也不是沒有,例如電影《[[哈尔的移动城堡]]》VS小說《[[魔幻城堡]]》。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窝法乙烷</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儿法梦碎</span>]] 2024年6月5日 (三) 09:13 (UTC)
::::::ACG污染:要么本身就是ACG范围内,要么其被改编媒体变成ACG范围内。类似GPL。{{狗头}}''但感觉为了一致性扯远了,未完全解决归属方式下这种衍生改编容易带出更多问题。''——[[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9:40 (UTC)
===「A」、「C」、「N」部分第二版===
只更改定義並新增:
{{比較條文|*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Wikipedia:搜寻引擎测试|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並使用「所有中文結果」功能篩選)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Wikipedia:可靠來源|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概念:
*此部分不適用於日本遊戲。關於日本遊戲,另請參閱電子遊戲手冊的命名次序。
*條目/段落命名次序須以條目/段落的中心媒介為首。如該條目/段落主要描述小說,條目/段落標題則須以小說走命名程序。
--[[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12:03 (UTC)
: [[WP:COMMONNAME|常用名称]]本身就指的是'''可靠来源'''(而不是论坛或粉丝圈)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因此「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完全多余——如果没有可靠来源使用,这就不该叫作「常用名称」。十来年前中维对来源可靠性的评估要求很低,所以那时候可能是来源都行;但现在逐渐[[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注重来源可靠性]],那之前关于「常用」的界说就极其粗糙了。而且关注度指主题独立开设条目的资格,[[Wikipedia:关注度#关注度指引并不直接限制条目内容|和条目起什么名字无关]]。我想要改方针的话,那就直接按当今的标准改好。
: 不过借用其他讨论中的一个论点,中维的基础建设[{{fullurl:WikiProject:ACG/参考书源}} 跟]不[{{fullurl:WikiProject:ACG/线上可靠来源}} 上],大概执行时还是只能按以前的套路{{笑哭}} 而且当然中文圈在作品译名方面,宁愿生造硬编也不会像英文那样用抄罗马字兜底,这就的确很棘手。--[[Us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User talk: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14:31 (UTC)
::「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僅用作參考來源及歸納網路通用性。若沒有「一個可靠來源」證實,我說網上流行這個譯名就行了?--[[User: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User talk:HK5201314|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15:07 (UTC)
::那就变成回到我之前说过的:“通过搜索引擎等可以测定名称使用量的机制,对特定(作品)命名的用词的数量进行统计。如果某个特定名字相对其他名字在数量上足够拉开数量级差距,并且1.有相关的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引述过(可能是传统媒体或专门资讯报道、或者研究文章等);2.非符合可靠来源的来源(类似字幕组的译制名来源等)引述过;3.无法确定,只能评价统计的数量级。优先选择序列为1>2>3。”或者说,我们现在还要不要接受以前那套不完全根据可靠来源来判断这个事项。PS,''一个作品的“常用名字”在爱好者间口口相传,但就没有中文的主流或者传统媒体引用这个名字(或者无论哪个名字)关注或者详细介绍,它在那,也不在那。''——[[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6日 (四) 00:38 (UTC)


==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適用快速刪除準則 ==
另外,歡迎各位維基人參與[[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4 (UTC)


看到[[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8#医学影像分析|此討論]],好奇這種明顯由人工智慧生成之內容,是否得適用快速刪除準則?現有準則好像不能涵蓋。——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05:08 (UTC)
:@[[User:閃亮飛月|閃亮飛月]]:我個人認爲在提案設立諸如刪除員、存廢復核員等權限時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u>在管理員不活躍而導致站務'''積壓嚴重'''之時提出</u>,由此一來我們又可以衍生許多權限,包括但不限於刪除員、本次討論的存廢復核員、修訂版本刪除員、封禁員等等,這種做法反而進一步'''架空'''了管理員的權限,'''本末倒置'''了。既然有了這麽多的權限,管理員的存在又有什麽意義呢?申請管理員權限的要求就如同之前Tiger所説{{tq|具备对方针的完善理解、足够的自我控制和反省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技能}},而[[WP:DRP|存廢復核]]因爲旨在复核存废讨论、快速删除或修订版本删除,以決定是否'''推翻'''原決,相當於存廢討論的更上一級。所以所做的工作比存廢討論更爲'''苛刻'''和'''複雜''','''更是'''需要理解、自控和溝通能力。所以需要改變中維站務積壓嚴重這一現狀,得先從管理員開始説起。--[[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ecial:用户贡献/Nishino Asuka|<span>12000+</span>]] · <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22日 (日) 20:40 (UTC)
:這要看AI生成内容是否會有版權問題。在不考慮使用AI生成内容的版權問題的前提下,我覺得這道理大抵跟G13是一樣的,有問題的不是由AI生成的内容,而是不符合百科要求的内容,但如何以文字界定這種情況就是另一個問題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人人皆王 (歌曲)|人人皆王]]</sub> 2024年5月29日 (三) 05:23 (UTC)
::好的,十分感謝您--[[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 2022年5月22日 (日) 23:24 (UTC)
::目前C區的判定是AI生成畫作屬公有領域,但由於可能生成得跟訓練用數據差不多,所以一出現後一種情況就不行。而香港和英國會為AI生成的畫作提供版權保護。在此求人翻譯一下有關AI生成的獲獎畫作條目[[:en: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User:So47009|S叔]] 2024年5月30日 (四) 10:11 (UTC)
:發起人有這樣的雄心壯志和行動力的話,與其未學行先學跑,不如先參與DRV討論?--[[User:AT|<span style="color:purple; font-size:120%; ">'''A'''</span>]][[User talk:AT|<span style="color:skyblue; font-size:120%; ">'''T'''</span>]] 2022年5月23日 (一) 12:44 (UTC)
::好的--[[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工作小組|🎠🎈]] 2022年5月23日 () 13:25 (UTC)
:不应仅以AI为由。<span style="color:#6495ED">——[[:User: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 lang="ja">暁月凛奈</span>]] ([[:User_talk:暁月凛奈|<span style="color:#6495ED">留言</span>]])</span> 2024年5月29日 () 05:27 (UTC)
:我是覺得人工智慧生成內容除非有工具(像turnitin那種檢測AI生成內容的),不然這個刪除理由其實滿主觀的,按這個理由提刪的話會需要更多討論。--[[User:ATannedBurger|<font size="0.001%"><math>\int</math></font>]]([[User_talk:ATannedBurger|☎]])dt <small>[[WP:RFA|管理員競選中]]</small> 2024年5月31日 (五) 00:03 (UTC)
:::存廢覆核积压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缺乏讨论造成的,而不是乏人处理。增设这个东西,并无法解决缺乏充分讨论的问题--[[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2年5月23日 (一) 14:33 (UTC)
::::好的,謝謝您--[[User:閃亮飛月|<span style="color:#1E90FF;">'''飛馬'''</span>]][[維基百科: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工作小組|🎠🎈]] 2022523日 (一) 15:09 (UTC)
::同意此观点。--<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0x[[User:0xDeadbeef|<span style="text-transform:uppercase;color:black">'''Deadbeef'''</span>]]</span> ([[User talk:0xDeadbeef#top|留言]]) 202463日 (一) 04:59 (UTC)
:如果人工智能能够生成一篇非常优秀的内容也要删除吗?我觉得应该以质量为标准,而不是人工智能与否,因为人写的也可以很烂。--[[User:微肿头龙|微肿头龙]]([[User talk: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08:03 (UTC)
::等到真的能够生成非常优秀的内容再说吧。 --<big>[[U:UjuiUjuMandan|ᡠᠵᡠᡳ]]</big><sup>Ujui</sup> <big>[[UT:UjuiUjuMandan|ᡠᠵᡠ]]</big><sup>Uju</sup> <big>[[U:UjuiUjuMandan/论述|ᠮᠠᠨᡩ᠋ᠠᠨ]]</big><sup>Mandan</sup> 2024年6月3日 (一) 04:15 (UTC)
:我提议把{{tl|AI-generated}}列入Twinkle清单,增加模板的使用率。--[[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4年6月3日 (一) 12:14 (UTC)
::支持這個提議。[[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3日 (一) 13:38 (UTC)
:: 這還行吧。——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6:33 (UTC)


== 就重修破壞方針徵求意見(討論通知) ==
== 提议明确小小作品的判定是否包含括号内内容和标点符号 ==


{{red|{{small|請勿回覆此訊息,如有意見請至該討論頁發表。此討論通知'''不需存檔'''至對應討論頁,留在客棧存檔供記錄。}}}}
{{save to|Wikipedia talk:小小作品}}
如题,目前[[Wikipedia:小小作品#小小作品的定義|小小作品的定义]]里面,并没有直接提到括号内内容和标点符号是否包含进去。意味着实际操作当中,容易因不同用户判定标准的差异而引发一些争议。至少是我的话,我会认定括号内内容仅作为辅助阅读,而标点用来表示停顿、语气及词性,这些都并非有效正文内容所以不算进去,但其他人未必这么想。因此我希望能够明确是否包含括号内内容和标点符号。当然具体是要包含进去还是不要包含进去,视乎讨论的情况,欢迎各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于我来说,无论最终结论是包含还是不包含,只要能够在条文当中明确都行。--[[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03:36 (UTC)


我方才發起了'''[[Wikipedia_talk:破坏#重修破壞方針|重修破壞方針]]'''提案,現正[[WP:RFC|徵求社群廣泛意見]],邀請社群用戶踴躍參與討論。--'''[[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4年6月1日 (六) 17:50 (UTC)
:标点不算,括号内算,是字就行。单位符号可能引发争议。但,可能没必要严苛地计算,只会逼其他人添一两句赘述。“最好使用常识判断此指引是否合适”--[[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3:28 (UTC)
::对于你最后一句关于常识的表述我有一定保留。记得以前有一年亚洲月的时候我问过其中一个主持人关于字数判定是否把标点算进去的问题,结果对方回答标点是算进去的,但滥用标点充数就不行,以前写作文也是允许算入标点的,虽然不记得滥用会不会扣分,不过这里的场合如果允许算入标点,视情况而言可能需要明确怎样才算滥用,不然会出问题。--[[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4:56 (UTC)
:::我是参照当前“小小作品”指引定义的“汉字”概念来算,现实中和编辑松等可能另有规则,不能一概而论。最后一句话是说,不建议硬算“指引”制定的字数来判断是否达标,迫使别人把49字的条目写成51字这本身缺乏价值,不过实践中这种事不少。--[[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5:04 (UTC)
::::好吧,原来是说硬算的事情啊,这一部分确实有一定道理,诚然本站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会这样……--[[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5:09 (UTC)
::我一直以來都不清楚標點到底算不算,我以嚴謹起見一概不算標點。我是上年亞洲月的主持人之一,這裏給個參考大家。[[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6日 (四) 06:12 (UTC)
:::標點是便於理解文字內容(看看中國古代文字,都連在一起,就知道現代標點符號的用處了),但它本身不是內容,所以不應該算。括号内内容肯定算,假如說括號內不算,那很簡單,把括號刪了就行。--[[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5:58 (UTC)
::::敝人覺得括號不算,因為它不屬於正文,若是正文那括號要幹嘛(輔助用)。我巡查的時候一律不算標點符號、括號和括號內的文字。確實有必要明文規定其定義,不過當然不要拘泥於條文那麼嚴苛,40多個字照掛還不如多填幾個字,最好的方法就是幫忙擴充,這樣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然而實際執行不大有可能⋯⋯--[[User:飯飯國王|<span style="color:#50C878;">'''Rice King '''</span>]]'''[[User talk:飯飯國王|信箱]]''' · '''[[user:飯飯國王/簽名簿|留名]]'''.'''[[wikipedia:邊緣人小組|邊緣人]]'''<sub>🇹🇼</sub> 2022年5月30日 (一) 05:21 (UTC)
:{{deltalk|sign=[[User:Xiplus|<span style="color: #c566ff;">'''Xiplus'''</span>]]#[[User talk:Xiplus|Talk]]|time=2022年5月27日 (五) 04:30 (UTC)|reason=LTA}}
::按你这么说,我大可以直接创建条目后正文啥也不写,直接只放个infobox在上面就完成任务(只要infobox字节数多)。还有,你这提案恐怕会影响到本站现存的大量字节数低于2000,但是正文字数足以对主题进行有效介绍的条目吧……还有,其实本站已经有可以方便数条目内CJK字数的[[Wikipedia:用戶工具|工具]]了……--[[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3:56 (UTC)
{{HideH|与本次讨论关联度偏小,故折叠。--[[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0:12 (UTC)}}
::獨裁社群啊,[[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5/29#𡘙師傅|您們對小作品的標準就是這麼嚴苛啊]]?只能感到遺憾啊。[[Wikipedia:小作品|小作品]]爭議本來就多,沒辦法,反正未來還是會有用戶提出來的。照這標準,還有小作品的必要嗎?還在那計較幾十個文字?--[[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5:47 (UTC)
:::{{ping|Z7504}},這完全是[[user:Benwned]]個人問題,看他的編輯紀錄他好像也是台灣人?--[[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5:54 (UTC)
::::這種的提刪只會踐踏了真正想寫條目的用戶,包含以後進來的也是。--[[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5:56 (UTC)
:::::{{ping|Z7504}}您把提刪的撤回吧,[[user:Benwned]]提刪的條目已經有人給出保留證據了。--[[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5:59 (UTC)
::::::[[Wikipedia:防滥用过滤器|過濾器]]會擋,沒辦法自行撤除。其它的話,看要不要幫忙判斷是否真的能夠被收錄在維基百科上吧。還是表示非常非常的遺憾,維基百科仍然還是這麼獨裁。--[[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6:07 (UTC)
:::::::@[[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Z7504|Z7504]]:其實我不是特別在意這些規定,平常也很少來互助客棧。但我不會(也不認為應該)因為一個條目字太少就提刪,例如:[[Special:Diff/71784133]]。比較希望可以用常理來判斷,少用一些規則約束。--[[User:Benwned|Benwned]]([[User talk:Benwned|Talk]]) 2022年5月29日 (日) 17:12 (UTC)
::::::::{{ping|Benwned}}這種的提刪標準真要是實施,真的會扼殺一些想寫維基百科的用戶,不騙您。您這次對對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5/29#𡘙師傅|𡘙師傅]]的標準會不會太高了啊?另外一篇討論的小作品字數問題,真的還有需要繼續討論必要性嗎?小作品爭議本來就是多,沒辦法。未來肯定還會有用戶再次提出,根本沒有辦法實際解決問題的Bug嘛。--[[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7:53 (UTC)
:::::::::有個問題,這裡討論的是小小條目,並不是小條目。雖然我也不支持Benwned說不出理由就跑來提刪。--[[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 talk: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8:05 (UTC)
::::::::::Z7504君所提及的case里面所涉及的条目,即便不算入标点和括号内内容都明显已经超了50字,这完全是提删人的问题,和本讨论串提案关联度偏小,应该折叠。--[[User:Liu116|🔨]]([[User talk:Liu116|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08:31 (UTC)


== 关于列表条目中,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是否符合中立观点 ==
*還是奉勸各位,順便去看看「提議廢除Wikipedia:小小作品的50字刪除規定」那串討論吧,[[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5/29|對此真的除了感到扼殺以外]],沒有別種想法了。--[[User:Z7504|<span style="color:#00BFFF;">Z7504</span>]]<span style="color: #6640FF;">非常建議必要時多</span>[[Wikipedia:条目评选|<span style="color: #6640FF;">關注評選</span>]]([[User talk:Z7504|留言]]) 2022年5月30日 (一) 12:23 (UTC)
{{存档至|WT:中立的观点|WT:文件使用方针}}
{{HideF}}
如题。之前讨论可见《[[Talk: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特色列表评选]]》。我的意见是违反[[WP:比重]],不过其他用户有些不同意见,现提交至互助讨论,尚祈各位编者判断。希望以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个共识可以参考。———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来说,除了几个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没有这样做的。--———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
::那要看你是採用狹義認定還是廣義認定,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明朝年號列表]]放[[明宣宗]]敕諭、[[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放[[宣統帝退位詔書]]也符合你所説的情形。[[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
::而且,就算你採用的是狹義認定,你看的過程確實還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橋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橋置頂,[[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把平成大叔與令和大叔置頂,中國大陸各省區的国际友好城市列表在章節部分也有類近處理,“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之說完全不符現實。[[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著[[明朝年號列表]]與[[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
:::::::我前面这句话没有在说特色列表。不过既然说到特色列表,我个人觉得类似于《[[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奥林匹克运动会乒乓球奖牌得主列表]]》这种,在'''侧边'''列出部分图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
: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我个人倾向认为“自行选出部分项目”是不符合中立观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政府名单中每一批次的第一个单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级即全国级单位的图片,等等)选出置于顶端的图片才比较合理。--[[User:自由雨日|自由雨日]]([[User talk: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


* 刚刚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则]]:{{tq|在条目所使用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及影片;下同),应与条目有密切关连,且在条目内文有所提及。在条目内使用的档案内容,亦须符合中立的观点,客观叙述档案所展现之各方事实或观点。违反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或使用之字词违反社群共识的文字、音讯等资讯不应出现。与文字相同,档案所体现的观点比重需合理,以免损害中立性及客观性。条目应仅保留具代表性之档案,而档案数量应保持适中,使档案不影响文章排版和读者阅读观感,亦不违反维基百科不是档案集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等方针。}}———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
== 提议修改[[维基百科:防滥用过滤器]] ==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
{{存檔至|Wikipedia talk:防滥用过滤器}}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
{|class="wikitable"
*:::就說[[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況吧:
!问题概述
*:::#列表裏的圖片顯然“與條目有密切關連”、“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目前,防滥用过滤器是反破坏的重要工具之一,隐藏过滤器日志和详情管理员和回退员都可见。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因此“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與“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的規定與相關圖片無關;
|+
*:::#“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的規定意在防止用戶大規模羅列檔案,FradonStar的處理是在節選部分圖片放置,恰好符合該規定不大規模羅列檔案的意旨。
!問題背景
*:::因此我才會認為這條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當時增加這條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參與,我能不清楚它在説甚麽嗎?[[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sub>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
|此前曾出现过某些LTA可有效针对性地绕过防滥用过滤器的情况,尽管进行了快速的调整,但仍能多次被某些LTA破坏群在短时间内迅速绕过。<br>中文维基的回退员众多,既往任免门槛较低,因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破坏者通过GHBH策略或直接与回退员合作获取隐藏过滤器详情的情况。
*::::{{tq|相关图片本身并不牵涉“各方事实或观点”}}←不认同,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无异于暗示读者该项目的重要性。但作为维基百科,应{{tq|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语)--———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
|+
!我的解決方案
|提议收紧可查看私有防滥用过滤器详情的人员,将其限制为管理员,隐藏过滤器日志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
{{比較條文|
用戶可以查看所有公开过滤器的詳情及觸發紀錄,{{刪除條文|而隐藏过滤器則只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
|
用戶可以查看所有公开过滤器的詳情及觸發紀錄,{{新增條文|隐藏过滤器日志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而隐藏过滤器详情只对於管理員开放}}。
}}
|+
!此前的類似討論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引入過濾器助理(EFH)權限]]<br>[[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进一步讨论“滥用过滤器编辑者”事宜]]<br>[[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有關防濫用過濾器]]
|}
--[[User:PAVLOV|PAVLOV]] 2022年5月25日 (三) 13:27 (UTC)

:{{強烈反對}},隱藏過濾器詳情只對於管理員開放會大幅度降低高程度的反破壞,反破壞行動佔多數的非管理員用戶'''完全不知道過濾器在幹嘛'''的會很大程度降低透過過濾器監察破壞或找出錯判情況,也使用戶促使管理員更新過濾器以及監察管理員使用過濾器的情況變得'''完全不可能'''。至今仍然不少LTA傀儡被過濾器攔截而封禁,硬撞幾次撞出漏洞並不出為奇,不再開放隱藏過濾器詳情予'''反破壞'''的回退員而言弊遠遠大於利。--'''[[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2年5月26日 (四) 02:39 (UTC)
:我不太感覺這種可能性存在。又不是剛執行OA過後,這種情況的出現機會非常小。你如果是7個月前來提案的話,我可能會支持。[[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6日 (四) 06:14 (UTC)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现在进行有效的重整也不迟。况乎OA有针对回退员的封锁或除权吗?
::{{题外话}}与主题无关,阁下能否解释一下曾经在删除讨论中,要对我请求基金会行动是基于什么?我只是步骤性提删,我的确不知道我是做了什么需要基金会来介入一下?--[[User:PAVLOV|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0:48 (UTC)
*{{SUPPORT}}, 至少不能讓所有回退都接觸到。目前已有回退內鬼,公開af結構只會讓破壞者得利。--[[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5:52 (UTC)
*:对答如下,兼答路西法人。
*:既往某攻击性账号破坏群,很显然不是通过撞几次找出过滤器漏洞的,尤见QCHM的早期傀儡,(近期傀儡破坏方式改变,故略去)高度特征性绕过过滤器,且在多次小修补后仍能绕过,通过硬撞的可能性不高于(1-{{possible}})。
*:近期,哈密瓜油的用户查核案件,查核到傀儡[[user:ST680]]让我们看到lta傀儡甚至可以通过GHBH策略轻松混到巡查员,随后沉睡。如果某lta用相同策略,亦可快速得到回退员权限,随后沉睡,至于有没有,心证即可。
*:这类的沉睡傀儡甚至是用户查核亦难以发现的,见早期对QCHM的用户查核,该用户特异性地修改技术信息导致用户查核失效,下面的推论以及可能的做法说出来就有[[WP:BEAN|教导破坏]]的嫌疑了。--[[User:PAVLOV|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1:03 (UTC)
*:{{ping|Temp3600}}此說是否屬實?如是,我感覺直接解任全體回退員能較快處理,反正安裝了Twinkle後實際回退功能不會喪失。[[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7日 (五) 00:11 (UTC)
*::提醒,系统级rollback和盖版本的编辑“回退”是两码事,详见[[WP:回退功能]]。——[[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1:04 (UTC)
*:::{{提醒}}:回退员除了rollback权限外至少还有方便的unwatchedpages和supressredirect这两大方便权限。--[[U: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09C">Milky</span>]][[UT:MilkyDefer|'''<span style="color:#F09">Defer</span>''']] 2022年5月27日 (五) 03:18 (UTC)
*::::巡查員也有unwatchedpages與supressredirect這2個權限,而且申請門檻更低,也有一定數量的回退員同為巡查員,因此我感覺影響不大。真的需要unwatchedpages與supressredirect權限的非巡查員回退員可以申請巡查員權限。[[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7日 (五) 04:34 (UTC)
*:::這點我是清楚的,但Twinkle機制與回退功能機制的效果其實差不太遠,所以我才說「實際回退功能」。[[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27日 (五) 04:37 (UTC)
*::::“差不多”,指core-rollback可以绕过黑名单、过滤器,而盖版本编辑不能。——[[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6:03 (UTC)
:其實我認爲解決這一問題,應當對回退員的申請門檻進行改革,過去中維申請回退權限只是申請人提供一些(至少五個)回退實例用於佐證對回退權方針、破壞方針等的熟悉程度。但是回退員也有{{int:Right-abusefilter-log-private}}、{{int:Right-abusefilter-view-private}}兩項權限,在申請時恰恰卻'''忽略'''了私密過濾器方面的職業操守。倘若這一提案得到通過,就會出現像路西法人所説之{{tq|大幅度降低高程度的反破壞}}等情況,同樣'''治標不治本'''。--[[U:Nishino Asuka|<span style="font:16px STFangsong;color:#FFC0CB">紹💓煦</span>]]<sup><span>[[UT:Nishino Asuka|<span>意見箱</span>]]</span></sup> 2022年5月26日 (四) 20:00 (UTC)
::反对,舍本逐末。如果只是担心规则暴露且技术上可行,回退员取消查看规则的权限吧,私下请求并由管理员告知(比如经过邮件列表)。--[[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20:04 (UTC)
:::技术非常可行。且这是目前最快的解决涉隐私的滥用过滤器暴露的方法。至于权限改革,或可日后再谈,因涉及权限改革之事往往在中维寸步难行。--[[User:PAVLOV|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0:44 (UTC)
::回退员的本职工作是批量运用回退功能,该功能的危害性相对不大(如上方用户的意见,TW也有回退,只是慢一些/不能绕过黑名单过滤器的限制等),也正是因为如此申请门槛才低,不涉及隐私问题。对于回退员来说,过滤器的日志记录了被阻挡的编辑的细节(试图添加/删除的内容,时间,用户名,摘要)等,对反破坏确实有益;但过滤器的代码本身对反破坏的贡献不见得非常大。上方有用户提到回退员查阅过滤器代码可协助管理员发现错判漏判的情况,但是:不见得回退员都熟悉正则表达式,以至于需要默认地给回退员这种权限;过滤器的错判漏判理应从结果(某笔适当/不适当的编辑->有/没有挡住)就能看出来。发现错误后除错和改错的任务可以让管理员一并完成,而无需回退员先除错,再交给管理员改错。最后,就算提高回退员门槛也无助于解决既有回退员中可能存在“内鬼”的问题。因此上,我认为“为过滤器查看权限的不当下放去提高回退员的门槛”,才是一种“舍本逐末”而且“治标不治本”的方法。--[[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5:50 (UTC)
:技术上说,abusefilter-log-private和abusefilter-view-private是两个[[Special:群组权限|独立、可单独配置的权限]]。另外事实上,[[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有關防濫用過濾器|依过往讨论的存档]],当时社群“幾乎所有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回退員)查閱隱密過濾器的日誌,不過只有約一半的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查閱隱密過濾器的詳情,其餘一半則認為只應由管理員查閱”。将非公开过滤器代码的查看权限和日志的查看权限一并给回退员,可能本来就是wmf那边执行社群意见时出错所致。--[[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5:27 (UTC)
::或者重提“过滤器助理”方案?——[[user_talk:cwe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6:05 (UTC)
:::本身我想提出这个,但考虑到引入一新权限的提议往往很容易在中文社群流产,而这类的权限调整则相对容易,故此先提出本提议。但阁下的提议非常有用,如阁下有空或可尽快起草。--[[User:PAVLOV|PAVLOV]] 2022年5月27日 (五) 06:25 (UTC)
:要是真的搞這個玩意,回退員的核心就只有回退一個功能,而實話和TW回退不是差特別多了。過濾器編輯的積壓已經放了一整年了,也好先搞好過濾器再說?--[[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三點">🕒</abbr>]] 2022年5月27日 (五) 07:10 (UTC)
::本来巡查员/回退员/IPBE/巡查豁免/模板编辑/MMS之类的权限都分别只有一个核心功能。另外过滤器编辑请求积压与否与该提案的关系不大。目前即使回退员能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代码,他们也没有修改权限。无论修改前还是修改后,[[决速步]]都在管理员这一边。--[[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7:21 (UTC)
:::我會認為是反破壞的問題並不是在於什麼人能看到過濾器,而是過濾器的更新是否可以貼近破壞者的行為。你上面不是談到「而無需回退員先除錯,再交給管理員改錯」這事嗎?要是回退員能處理了簡單的前期問題,例如問題成立不成立之類的,我相信幫助還是會有的。如果你們真的打算要修的話,我想隱藏過濾器還是要解除掉一部份,例如[[Special:滥用过滤器/39]]之類的玩意,畢竟黑名單是公開的。--[[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三點">🕒</abbr>]] 2022年5月27日 (五) 07:44 (UTC)
::::我认为去检查过滤器规则的回退员不太多,拆分权限到单独的组或者渠道(如私密邮件列表)、工具(如编写于toolforge)会比较好。--[[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18:54 (UTC)
:{{反对}}:查看过滤器有助于反破坏,意见同路西法人。[[User: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5E86C1;">'''桐生ここ'''</span>]]<span style="color:#5F9EA0;">★</span>[[User talk:桐生ここ|<span style="color:#4798B3;">'''&#91;讨论&#93;'''</span>]] 2022年5月27日 (五) 08:53 (UTC)
::查看过滤器“代码”何以有助于反破坏?--[[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7日 (五) 08:55 (UTC)
:::{{mute|Antigng}}如某名用户的某笔编辑被96号过滤器或134号过滤器所拦截,此时若不知道过滤器实施细节,对于一般用户来说很难从日志中得到有意义的结论。--[[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U:Yining_Chen/sign|签名页]]) 2022年5月29日 (日) 07:58 (UTC)
:{{反对}}:如此前有新手用户创建条目时被某私有过滤器拦截,经其求助后对照过滤器源码,最终找到被拦截的词汇为“垃圾”相关词语,经修改后得以发布。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得知过滤器实施细节,那么想要从一篇文章中找到未知的“敏感词”会变得十分艰难。--[[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U:Yining_Chen/sign|签名页]]) 2022年5月29日 (日) 07:58 (UTC)
::{{reply}}第一,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条目质量没问题,帮助新手的普通用户完全可以在确认的前提下直接代新用户发布,同时及时报告给管理员修复错误;如果条目质量有问题,那么应向其指出条目质量的问题和改善方式,“不带金丝雀”并不是解决矿井下有瓦斯问题的方法。无论哪种情况都不需要教导新用户绕过过滤器;“教导新用户绕过过滤器”这一行为本身也存在风险。第二,退一步说,即使存在个别场景“非查看过滤器源码不可”——这里恐怕也没有人否认“查看过滤器源码”的价值。但问题回退员的本职工作是回退、反破坏,其低申请门槛也是围绕这一工作的特性而设计的。下放重要权限给低申请门槛的用户组不是没有利,而是很可能弊大于利,被有心人士利用(本人不止一次从站外渠道获悉有LTA获取过滤器规则的状况)。就好比即使不考虑WMF的限制,我们也不会将“用户查核日志”的查看权限下放给管理员或回退员,供社群监督查核权限的使用状况一样。--[[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1:10 (UTC)
:::首先,AF应该是反破坏过程中十分有用的工具。而与CU不同的是,一般用户接触AF的概率应该要远远高于CU(除某些热衷于傀儡调查的用户及傀儡调查助理外),而且CU可能包含用户隐私信息,因此本人认为将AF与CU混为一谈可能并不妥当。第二点,目前是否有证据表明泄露过滤器信息的人是回退员而不是管理员?根据我的了解,在2020年-2021年期间有不只一名管理员被质疑为LTA提供相关信息(站内似乎曾有过相关讨论)。回退员数量约为管理员人数的3倍。换句话说,把这些回退员的abusefilter-view-private权限剥夺,未必能避免过滤器源码泄露。如果仅仅是因为某几名回退员的一些行为,便要剥夺所有回退员的相关权限,那么这对反破坏工作造成的困扰与过滤器源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相比,很难判断孰优孰劣。以目前的情况,提升回退员门槛或设立AFH/AFM貌似是更佳的选择。{{color|grey|{{题外话}}:据我所知,代替他人发布文章可能会存在一些版权方面的隐患与问题。}}--[[U:Yining Chen|Yining Chen]]([[UT:Yining Chen|留言]]&#124;[[U:Yining_Chen/sign|签名页]]) 2022年5月29日 (日) 12:11 (UTC)
::::1. 提案人与本人都不否认“AF应该是反破坏过程中十分有用的工具”,但认为这种有用应该且仅应该体现在“通过过滤器日志查阅疑似滥用者的编辑细节”上。而本提案也无意于剥夺回退员查阅过滤器日志的权限,而是旨在剥夺回退员查阅过滤器代码的权限。然而您以及上方提出反对意见的用户却始终未阐明“剥夺回退员查看过滤器代码”的权限会对“反破坏工作”带来何种“困扰”。也如上方列出的旧讨论存档所示,社群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共识将过滤器“代码”的查看权限下放给回退员。2. 本人过去从未看到有用户发起讨论来质疑管理员向LTA提供过滤器代码(LTA在站外途径提供的信息除外),如您有请列于此处供评估。此外,单纯比较管理员和回退员“人数”的意义并不大,两者的“遴选标准和门槛”均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3. 最后,“设立AFH/AFM”与本提案不是二选一的关系。正如提案人所述,后续提案中可以考虑设立此类职位。--[[User:Antigng|Antigng]]([[User talk: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2:50 (UTC)
:{{回答}}对这一提议下的诸多疑问做一个总体的回复。过滤器代码和过滤器日志本身是不同的,看过滤器代码则可导致可看到所有的过滤词汇,看过滤器日志相当于你能看到diff,看到他的编辑是如何的。
:如果你能看到他的编辑是如何的,仅仅剥夺了看过滤器代码的权限,这难道也会降低反破坏的效率吗?
:本提议与提升回退员门槛、引入AFH等并不矛盾,只是提升门槛、引入AFH等或许可事后再论。--[[WP:两岸四地促进会|<span style="color:green">仁爱亲诚</span>]]的[[User:PAVLOV|PAVLOV]] 2022年5月29日 (日) 16:24 (UTC)
::提门槛和引入AFH此类提案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很难达成共识。--[[U:Yichen Ding|Yichen Ding]]([[UT:Yichen Ding|留言]]&#124;[[U:Yining Chen|主账户]]) 2022年5月30日 (一) 14:56 (UTC)----[[U:Yichen Ding|Yichen Ding]]([[UT:Yichen Ding|留言]]&#124;[[U:Yining Chen|主账户]]) 2022年5月30日 (一) 14:56 (UTC)
:提供{{U:CWLA/code2link|ADM2}}的[[U:CWLA/ADM2#16|第16条]](设置过滤器私有的事由)、[[U:CWLA/ADM2#18|第18条]](私有过滤器的泄密报告)作参考。--[[U:KirkLU|<span style="color:#039;">'''Kirk'''</span>]] <span style="color:transparent;background:#039;border-radius:9px; padding: 0 8px;">[[UT:KirkLU|<span style="color:#FFF;">#</span>]]</span> 2022年5月31日 (二) 11:17 (UTC)
: 在配套措施完善之情形下,我認為可以考慮將權限交還予管理員。——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5:08 (UTC)
: 首先'''更正'''本案的“问题背景”。在过往的一些案例中,我(和其他几位管理员)观察到的是,破坏者<u>未被新增的私有过滤器规则拦截</u>而直接绕过了新增的那条规则。这是明确的<u>监视过滤器更改并泄露过滤器规则</u>,而非泄露日志详情的证据。其次,回退员的门槛过低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现在来提高门槛一不能解决现任回退员中有不可信任之人的问题,二涉及回退员这个权限本身的定位,又需要更多讨论。从回退权限本身反破坏的工作范围来说,协助新手编辑也不是回退权限的目的。查看过滤器拦截日志已足以排查有问题的编者并追踪回退。因此{{支持}}。--[[U:Tigerzeng|<span style="color:#E92;font-family:Times;">'''Tiger'''</span>]]([[UT:Tigerzeng#top|留言]]) 2022年5月31日 (二) 21:55 (UTC)

==再度重提部分有關優特內容評選的提案==
{{save to|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Wikipedia talk:優良條目評選}}
這裏再度重提[[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有關優特內容評選規則計票方式及格式的統一化處理]]的提案,原因是使評選過程更為謹慎;另外也重新提議明確[[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關於評選中「30天期限」和「不合要求而撤銷提名」的問題]]的決議,因為之前其他人不斷意圖推翻或使之無效化,但從來沒有這樣的共識。[[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04:59 (UTC)
: 請閣下總結一下上述提案之內容,公布於此,謝謝。——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07:42 (UTC)
::前者在我給的連結已經顯示具體差異了,不另外給了。後者就是在“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後加上一句“惟上一次評選由提名人於提名後48小時內自行撤回者不受此限”。[[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09:18 (UTC)
:::調整於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
*"自行撤銷"條款是否只針對"自行提名"?--[[User:Temp3600|Temp3600]]([[User talk:Temp3600|留言]]) 2022年5月31日 (二) 09:55 (UTC)
**{{ping|Temp3600}}我原本確實是這樣想的(已明確此點),還是你覺得其他人提名但主編撤回也能適用?我是沒意見的。[[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
*關於引入2/3比例,我沒有異議。而至於30天的間隔,我認為應該要嚴格一點:提名開始n小時後自行提出撤銷者下次仍須等30天才可再次提名(n值建議是24至72小時之間的範圍),以免有提名人在投票最後階段看到明顯不可能通過的情況下,以自行撤銷提名的方法來規避30天的限制。--[[User:Cdip150|-{街燈電箱150號}-]] <small>[[User talk:Cdip150|開箱維修]] [[Special:Contributions/Cdip150|抄錶]] [[WP:AH/ARC/2011/1-3|檢驗證明]]</small> 2022年5月31日 (二) 10:08 (UTC)
**{{ping|Cdip150}}那我取個折衷值吧,48小時如何?[[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

== 修改音樂命名常規 ==
{{save to|WT:命名常规 (音乐)}}
{{比較條文
|1=
=== 同名條目 ===
{{刪除條文|當作品名稱和-{}-音樂家同名時,應該直接命名並根據其格式加上消歧義。}}
::例:[[劉鳳瑤首張同名創作專輯]]應改為[[劉鳳瑤 (專輯)]],[[伊凡塞斯同名專輯]]應改為[[伊凡塞斯 (專輯)]]

當作品擁有多於一個同名作品時,依據狀況加註消歧義。

* 不同音樂人發行的同名作品:
** [[愛自己 (梁詠琪專輯)]]和[[愛自己 (譚詠麟專輯)]]
** [[Life Goes On (菲姬歌曲)]]和[[Life Goes On (防彈少年團歌曲)]]

* 相同音樂人發行的同名作品:
** [[Don't Stop]]和[[Don't Stop (歌曲)]]
** [[Lana Del Ray (专辑)]]和[[Lana Del Rey (迷你專輯)]]
** [[怦然心動 (AOA迷你專輯)]]和[[怦然心動 (AOA歌曲)]]
** {{le|Heaven (1997年邦妮·泰勒歌曲)|Heaven (1977 Bonnie Tyler song)}}和{{le|Heaven (1998年邦妮·泰勒歌曲)|Heaven (1998 Bonnie Tyler song)}}

* 音樂人於同年發行的同名作品,在格式相同時,根據其語言做消歧義:
** [[難得有情人 (關淑怡粵語專輯)]]、[[難得有情人 (關淑怡國語專輯)]]
** [[Ddu-Du Ddu-Du]]和[[Ddu-Du Ddu-Du (日語單曲)]]

* 即便作品名稱的大小寫不同,也需要加註消歧義。
** [[mirror (堂本光一專輯)]]和[[MIRRORS (王嘉爾專輯)]]
** [[GIFT (Mr.Children單曲)]]和[[Gift (坂本真綾單曲)]]
|2=
=== 同名條目 ===
{{新增條文|當作品名稱和-{}-音樂人(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唱片業協會]]、唱片公司、發行商與媒體平台等音樂人署名)同名時,其作品命名需根據其格式加上消歧義。當格式不足消歧義,則加上語言、年份等條件。}}
::例:[[劉鳳瑤首張同名創作專輯]]應改為[[劉鳳瑤 (專輯)]],[[伊凡塞斯同名專輯]]應改為[[伊凡塞斯 (專輯)]]

當作品擁有多於一個同名作品時,依據狀況加註消歧義。

* 不同音樂人發行的同名作品:
** [[愛自己 (梁詠琪專輯)]]和[[愛自己 (譚詠麟專輯)]]
** [[Life Goes On (菲姬歌曲)]]和[[Life Goes On (防彈少年團歌曲)]]

* 相同音樂人發行的同名作品:
** [[Don't Stop]]和[[Don't Stop (歌曲)]]
** [[Lana Del Ray (专辑)]]和[[Lana Del Rey (迷你專輯)]]
** [[怦然心動 (AOA迷你專輯)]]和[[怦然心動 (AOA歌曲)]]
** {{le|Heaven (1997年邦妮·泰勒歌曲)|Heaven (1977 Bonnie Tyler song)}}和{{le|Heaven (1998年邦妮·泰勒歌曲)|Heaven (1998 Bonnie Tyler song)}}

* 音樂人於同年發行的同名作品,在格式相同時,根據其語言做消歧義:
** [[難得有情人 (關淑怡粵語專輯)]]、[[難得有情人 (關淑怡國語專輯)]]
** [[Ddu-Du Ddu-Du]]和[[Ddu-Du Ddu-Du (日語單曲)]]

* 即便作品名稱的大小寫不同,也需要加註消歧義。
** [[mirror (堂本光一專輯)]]和[[MIRRORS (王嘉爾專輯)]]
** [[GIFT (Mr.Children單曲)]]和[[Gift (坂本真綾單曲)]]
}}
以上。[[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07:19 (UTC)
:這算是在某人封禁中的時候偷渡議案嗎?--[[U:ghrenghren|Ghren]][[Special:用户贡献/ghrenghren|🐦]][[UT:Ghrenghren|<abbr title="我這邊是五點">🕓</abbr>]] 2022年5月31日 (二) 09:48 (UTC)
::{{ping|Ghrenghren}}說得好像[[WP:CS4D]]不是“[[Wikipedia:集中討論/修改避免地域中心中政治用語的討論|在某人封鎖中的時候偷渡(的)議案]]”一樣(沒錯,我就是在自黑),但這也確實是我對付[[WP:傾向性編輯|傾向性編輯]]的惟一有效辦法了。[[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3:01 (UTC)
: 對於標題消歧義放置之處,社群向來容許多種詮釋;例如說「德弗札克第七號交響曲」與「第七號交響曲 (德弗札克)」,或者「泰國國歌」與「國歌 (泰國)」,我覺得都可以。因此,不建議只在提案中寫出一種消歧義格式。至於提案之範圍,是把三種沒有什麼關係的音樂作品湊在一起,涉及「古典音樂、歌劇和國歌」等類型而已,單看內容本身不能說有什麼邏輯,這顯然亦是針對之前的編輯衝突而來。總而言之,我認為此提案不僅難具正當性,內容本身也有些改善空間,故在前述問題得到解決之前,{{反對}}修訂命名常規。——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4:40 (UTC)
::{{ping|Ericliu1912}}那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如何?[[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4:55 (UTC)
:我之所以沒再提是因為最近才討論過([[Talk:贝多芬第31号钢琴奏鸣曲#再談音樂條目命名問題]])。不過當時我提議「當需消歧義的條目名稱(即作品名稱時)包含音樂類型(例如交響曲、奏鳴曲),此時作品格式可省略」,但這段是否實用又是另一回事 --[[U: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E22E17;">Loving You</span>]] [[UT:Milkypine|<span style="color: #49359B;">Is A Losing Game</span>]] 2022年5月31日 (二) 15:00 (UTC)
::{{ping|Milkypine}}但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應該沒問題嗎?[[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自由颂|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sub> 2022年5月31日 (二) 15: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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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擬設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编辑]

原标题为:再擬議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有鑒於前次討論中提及的所有合理異議已獲解決,這裏再一次重新提議將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立為方針。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20 (UTC)[回复]

這裏對於(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未獲解決,但個人認為不甚合理的異議進行回應:
  • 捍粵者在被永久封鎖前多度發表中華極端主義言行,在前次討論中已有一次且因而被警告,前次討論中的其他用戶亦普遍不認可其見解,因此基於社羣的主流意向不接納其意見。
  • 有關頁面分類排序的部分,由於提案只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進行歸納,因此“排序毫無章法”一説並非實情。再者,將既有的排列習慣成文化並不會干擾現有的條目命名習慣,這算不上甚麽「向前衝」,而這也與WT:共识#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的提議會干擾社羣成員參與討論的習慣有本質上的不同。
  • “一堆難以下咽的文字”之説需要額外的客觀舉證,否則無異於單純的謾駡。“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有機會違背易於識別的要求,比如該意見舉出的“愛愛關係”例子雖然語義上確實僅可能指愛沙尼亞與愛爾蘭兩國之間的關係,但一般讀者不太可能在第一時間判斷到“愛愛關係”一詞中提到的兩個國家名稱的縮寫分別指愛沙尼亞與愛爾蘭。
以上。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14:46 (UTC)[回复]
(+)支持:我一向反對國際關係條目名用「單字簡稱式」。--Tp091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0:41 (UTC)[回复]
不知何時能進到「深水區」,例如中英关系中美关系,目前部分已更改,例如中日關係→中国—日本关系、中俄關係→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关系。另外在Wikipedia:命名常规#易於識別中提到:「條目標題應該易於識別,尤其是對於條目主題有一定認識者應該能夠識別條目主題為何。」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都應該能夠識別了,更何況對於沒有一定認識者,所以才更不能用「單字簡稱式」。--Tp091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2:29 (UTC)[回复]
但是传统的这几个国家(英、美、德、日、俄…)确实单字常用,如果检索Google Scholar的话,scholar:中英关系有相当数量的结果,还有日语维基百科也用的ja:日英関係,如此限制单字使用可能违反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可能也原创研究,真的会有人写书命名《中国—日本关系史》吗,可能除了中文维基百科之外很少有人用。--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3:48 (UTC)[回复]
所以有個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 #特殊情況。但對於已經更名的條目而言,又存在著不一致了。或許雙邊關係史的命名可以例外。--Tp091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2:42 (UTC)[回复]
双边关系同样,不只是历史。个人反对已经有可靠来源、且常用的情况下去原创。即使对于美日关系美国国务院都直接用美日外交关系大事记(日维用ja:日米関係)。本来单字也是中文(汉字文化圈)的习惯。类似的甲午中日战争中文会有人说甲午中国—日本战争吗?--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1:51 (UTC)[回复]
實體與實體之間的關係是全面的、廣泛的,與純粹的歷史還是有所不同,所以我說「或許雙邊關係史的命名可以例外」,例如甲午戰爭、國共內戰……,當然不會傻到改為甲午中國—日本戰爭、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內戰,而且這些也不是目前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中所明確定義的實體(地方、國家、多國集團、國際組織)。日美關係於日前已改為日本—美国关系。--Tp091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3:01 (UTC)[回复]
@Kethyga我們可以規定僅在此類條目之標題命名上使用此種格式,但內文大可照用簡稱,其餘衍生條目亦不必更易,我認為這並不妨礙全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1日 (日) 14:33 (UTC)[回复]
@Ericliu1912還是想提一下我這裏提議定為方針的是命名常規,命名常規本即不管束內文用詞。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1 (UTC)[回复]
那得取決於您維當「條目標題」是啥玩意,想帶出啥作用。《中國大百科全書》要求「XX,又稱YY」的時候,不要用「YY」作主語的。我想是百科全書出於詞典,有不宜更改描述主題的習慣;或者規範性的問題。不過我想這種情況不包括簡稱。另外,如Kethyga上邊所說的,「中國—日本關係」既不見使用,那您維「中國—日本關係,簡稱中日關係」這種表達方式就是錯的,根本不存在這樣的全稱。--Ghren🐦🕛 2024年4月27日 (六) 16:00 (UTC)[回复]
這樣會背離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子命名常規本來就是為(在專題下)達致命名一致性而設的。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5 (UTC)[回复]
一致性弱于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个人反对在已有常用词的情况下原创和使用不常用的规定。真有中文读者看不懂中日关系指的是什么,“可识别性及避免产生歧义”哪里有问题,台湾学者蔣永敬近百年中日關係論文集》,個人檢索台灣的華藝學術“中日關係”1700多條,“中國日本關係”4條,可以說“中日關係”绝对常用,“中國日本關係”几乎沒人用。
此外,个人想提醒下之前订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册/朝鲜半岛用语(必然会涉及到条目命名问题),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不用或少用“朝鲜”、-“南韩”, Sanmosa基于港台常用"南韩"将韩国改为南韩,不知道是否违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本来“南韩”就已经是基于地域中心的用词,虽然可能是地区常用词。
不要制定一个没人用的规则,回来还得修复。--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12 (UTC)[回复]
@Kethyga(1)然而子命名常規在執行上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而且「子命名常規本來就是為(在專題下)達致命名一致性而設的」這點依然成立。(2)上一個指控(注意我的用詞是「指控」而非「提出憂慮」)地區詞地域中心的人是釘釘,社羣當時已經駁斥過不只一次了,我想我應該用不著在這裏重新抄送當時的駁斥。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23:54 (UTC)[回复]
子命名优先的前提是该规定合理,维基百科还有Wikipedia:非原创研究要求,使用实际不用或很少使用的名称显然不合理,个人简单看了中英几个方针还没有哪些方针命名明显去违反常用名称原则的。本来使用常用名称,如果读者(不管什么程度的)去搜索能找到很多结果,现在很少的结果,是说中文世界对于该项议题没有研究吗?
朝韩的命名问题即使是现实世界的地域中心,依然是基于地域中心的,可能和编辑无关,另外还没解决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问题。--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5:56 (UTC)[回复]
依我看,釘釘所提出來的問題和Kethyga提出來的問題完全是兩回事。可能您需要重新看一看他的留言。--Ghren🐦🕑 2024年4月23日 (二) 06:10 (UTC)[回复]
就算如此,這個問題也與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無關,這頂多只能算是轉換組設置的問題,這問題已經在走RFC流程了,如果繼續在這裏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就屬於FORUMSHOPPING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5:01 (UTC)[回复]
问一下朝鮮半島南北關係这一标题根据草案要求应该怎么修改?--东风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05 (UTC)[回复]
當成一般的兩國關係條目來命名,畢竟兩國都相互承認對方的存在了。假如不考慮“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的條件的話,一個是“Korea, North”,一個是“Korea, South”,我預期的寫法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關係”。如果把“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也納入考量,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關係”或“大韓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都是可能的選項。不過,我也不是沒考慮把朝鮮半島南北關係也納入例外,這點我認為並非不能討論。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8:22 (UTC)[回复]
不同意如此改。朝鮮半島情勢有其歷史及政治因素。若有德國、越南類似條目同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38 (UTC)[回复]
那我也把它納入例外就是了,這點我倒是持開放意見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03:07 (UTC)[回复]
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4月25日 (四) 04:20 (UTC)[回复]
@魔琴考慮到現時的排序習慣就是以英文字母為準,個人認為英文字母已經足夠好,而且國際關係命名常規影響的條目眾多,如果其規定與現時的排序習慣不相同,將對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維護造成重大負擔。再者,既然你聲稱「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那請你提出具體的排序方法。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03 (UTC)[回复]
个人更倾向于按ISO 3166或者衍生方案排,毕竟3166就能解决绝大部分政区的排序问题。不过如果推行不了的话建议在手册用“暂遵从英文……”留以后再议(等到双边关系全部建立完了就不需要议了)。反正规定直接写按其他语言排序总是感觉怪怪的,偷偷摸摸的好[開玩笑的]。本来想问土耳其是按Turkey还是Türkiye,不过好像没差,就没必要费心思担心这个了。开脑洞的话,各地中文名不一样其实也可以排的,有差异的按照最前面就好了:譬如象牙海岸和科特迪瓦,按拼音/注音排都是科特迪瓦靠前,就按科特迪瓦排,我觉得是没问题的。当然,如果拼音/注音不行还可以用Unicode、康熙甚至说文(逐渐离谱),但是都太麻烦了,不实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4月25日 (四) 19:49 (UTC)[回复]
反對從ISO,會構成對臺灣的歧視,這我上次已經提過了。不傾向於寫成「暫遵從英文……」,中文維基百科的永久暫行辦法已經夠多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5:44 (UTC)[回复]
台湾有自己的代码啊,倒不如说歧视其他的科索沃、索马里兰之属(不过至少科索沃可以用RS-KM)。再说了这类情况特殊处理也不是维基百科的问题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4月30日 (二) 07:05 (UTC)[回复]
@魔琴這本來確實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但要真跟了ISO的話,那就真成維基百科的問題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3:59 (UTC)[回复]
用ISO排序,台灣一樣是排到「T」的地方啊。表面上照搬根本不會有什麼問題。--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07:52 (UTC)[回复]
我擔心的是一旦在這裏引入了ISO,那其他地方勢必也會要求同樣引入ISO,這裏ISO沒構成對臺灣的歧視不代表在其他地方ISO同樣不會構成對臺灣的歧視,因此我不能開這個頭。ISO就是個Pandora's box。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9 (UTC)[回复]
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公元纪年就有ISO 8601,WikiProject:紋章及旗幟/旗幟模板ISO 3166-1 alpha-3,ISO本来就是不可回避的。另外,难道目前国际组织、体育赛事的“台澎金马”“中华台北”也因为歧视而不能用了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5月21日 (二) 07:46 (UTC)[回复]
不是理想的狀況,而且之前好像也不是沒有人提過要去動這件事情,但我現在不打算動。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9:17 (UTC)[回复]
(+)傾向支持。◯澳關係、中◯關係之流名稱根本不符合通用的命名常規的防止歧義、易於識別兩大原則,早應更正,僅僅在常用一個原則上勝出並不符合命名常規文意。本案算是在國際關係上加以明確。至於「無特定中文常用語序」情形的排序,英文字母最爲簡便;若爲免所謂「英文」中心,可考慮頁面ID為奇數則順序、偶數則倒序,或者相反;事件條目國際反應章節亦可採用此法。--— Gohan 2024年4月26日 (五) 03:50 (UTC)[回复]
可能还需考虑中文六地用字差别,不过出于减少链入成本的因素,我还是倾向支持对一些绝对不会产生歧义的简称,允许使用简称,或者靠创建重定向的方式减少链入成本。--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23:33 (UTC)[回复]
提案並不禁止,甚至某程度上鼓勵建立重新導向。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17日 (五) 06:24 (UTC)[回复]
我也反對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如上所說大國關係一般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某人 2024年4月26日 (五) 09:45 (UTC)[回复]
我的草案也好像沒有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吧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26日 (五) 10:19 (UTC)[回复]
「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以提高可識別性及避免產生歧義。」還有下面不也說現行的只是臨時措施,在未來也應該逐步廢除?還是我理解錯了?--某人 2024年4月26日 (五) 22:28 (UTC)[回复]
“特殊情況”的規定可以override“基本原則”的規定。“特殊情況”的規定雖然屬於臨時措施,但未來具體應該如何逐步廢除還需要另外的社羣共識,至少我看不到短期內廢除“特殊情況”的規定的可能性。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03:10 (UTC)[回复]
既然已经有人将中日关系移动到了中国—日本关系,就说明这条限制性“临时”规则会误用。使用一字线(“—”)属于外语中心主义的译名。类似的话,是否可以将彭定康改为克里斯·帕滕(Chris Patten)--Kethyga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03:30 (UTC)[回复]
@Kethyga這不屬於誤用,草案本質上就是discourage單字標題的,「特殊情況」只是不要求使用單字簡稱的條目名必須全部改用非單字簡稱。不贊同“外語中心主義”的論調,我已經提過了“提案只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進行歸納”,連接詞或符號到底該用甚麽在現階段討論並不適合,這樣只會妨礙共識形成的進程。彭定康的情況不同,外交關係與人物不是同一回事,而且“彭定康”屬於當時香港的官方譯名,有名從主人規則背書,然而外交關係作為“稱不上有‘擁有者’的情事”,被名從主人規則所認為不能適用名從主人規則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3:58 (UTC)[回复]
按您的标准,类似的条目日俄战争会变成日本—俄国战争英日同盟会变成英国—日本同盟,然而Anglo-Japanese Alliance在香港教育局推荐的英汉词汇和中国大陆百科全书都是也是英日同盟[1]。既然你认为名从主人,那首尔政权也不应该按照地区词改用“南韩”,也不清楚为什么一个坚持使用常用名称,而另外一个却要限制使用常用名称。此外您限制使用常用名称,还有原创研究之嫌。--Kethyga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02 (UTC)[回复]
外交關係與戰爭、外交同盟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我認為不能稱之為“類似的條目”,而且就算這真能算“類似的條目”,我的草案目前規範的只有外交關係條目,你這裏如此外延曲解了我的草案,故而是不適當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6:04 (UTC)[回复]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发表原创或初级研究 ,例如提出新理论及解法、原创意念、自创定义或词语等。”--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0:40 (UTC)[回复]
我倒是認為你這種不適當的外延才是真正的原創研究。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21 (UTC)[回复]
涉及到维基方针就不正面回答。
您自己说的「使用『国际关系』一名是考虑到日后社群有可能会打算为其他国际关系专题下的条目的命名作规范」,当然是类似条目和合理的扩展。--Kethyga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1:49 (UTC)[回复]
我下方有提過我調整了草案用詞了,就現時的草案用詞而言,你説的並不成立。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3:40 (UTC)[回复]
目前讨论中存在的分歧还比较多,比如部分单字关系实际上更为常用、南北(东西)朝鲜/德国/越南此类命名问题、排序问题,还有我自己认为的草案内容举例问题,如草案中的中国—俄罗斯关系实际上为重定向,不宜作为前边论述给出的条目例子,还有后续提到的多个红链应该以本地现有的条目为例,如果没有,可能的理由是这种标题事实上在本站非常不适用。还有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就是文中提到的“国家与地方关系”以及“两地方关系”是否适用于标题“国际”一词,如果仅取狭义的“国”与“国”之意,草案标题可能需要改成“双边”之类。因此,在讨论达成比较圆满的共识之前,暂不支持轻易公示及通过。--东风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7:10 (UTC)[回复]
@Easterlies
  1. 國際關係命名常規主要是想要確立命名一致性,並確保條目名稱符合防止歧義與易於識別的要求,而且現存大部分的外交關係條目都使用「XX—YY關係」的格式,我這裏也只是把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歸納起來而已。
  2. 你説的“舉例問題”我不認為是問題,紅色連結的出現也有可能意味著到現在還沒有人建立該條目,或是該等類型的條目本身不宜建立,然而我沒看到社羣有達成過任何類似後者的共識(就國際關係專題層面而言)。至於中国—俄罗斯关系的情形,我認為現狀是不適合的。
  3. 使用“國際關係”一名是考慮到日後社羣有可能會打算為其他國際關係專題下的條目的命名作規範,這時候新規範可以直接寫入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而無須另立頁面。
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35 (UTC)[回复]
方針指引命名可以寫「國際關係」(取國際關係專題之意),但實務上涉及條目多是雙邊關係條目(也包含非國家之地區或國際組織間關係),所以內文用「雙邊關係」較為清晰,也可省去計較國家地區地位的多餘麻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日 (四) 12:31 (UTC)[回复]
內文用字調整了,然而“省去計較國家地區地位的多餘麻煩”卻不見得。比如“任何情況下均不當使用‘<國名/國號乙>—<地方(特定時期)甲>關係’的格式命名條目”這條條文就限制了國家與地方關係條目的命名中,地方必須置前。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13:27 (UTC)[回复]
目前的草案有对中國大陸—香港關係作规定吗。--东风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2:58 (UTC)[回复]
@Easterlies由「兩地方關係條目命名」章節規範,而且現時的命名是符合該擬議規範的,倒也不用更動條目名稱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0:38 (UTC)[回复]
WP:7DAYS,互助客棧的提案在已討論達30日後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故現公示此提案7日。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0日 (一) 05:10 (UTC)[回复]
(-)反对,原因如上: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現行方案完全禁止在方針通過後建立單字標題 (「在(方針通過當日)起建立的兩國關係條目亦不適用此特殊情況。」)--某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02:58 (UTC)[回复]
@Tp0910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3:16 (UTC)[回复]
目前的條文已列「其他情況根據編輯者建立的情況「先到先得」或經包括創建者在內的編輯者討論達成共識後移動。」、「在(方針通過當日)前建立的兩國關係條目如已採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在同時具備相當可識別性及不產生歧義的前提下可暫時續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如任何用戶……可發起移動請求,或交付互助客棧討論。」說明了若要更名須經討論,一定程度保障了原條目名稱的權益。且「大國」雙邊關係條目大多已建立,若擔心,可以在這些條文成為正式方針前,趕快建立單字簡稱式條目,「先到先得」佔據有利位置。如果後來有人發起移動請求或交付客棧討論,經充分討論或投票後只要多數人同意那也是民意的展現。--Tp0910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6:06 (UTC)[回复]
目前條文只保障方針通過前的單字標題可以暫時繼續存在。先不說這個「暫時」我已經非常反對,現在更是在通過後完全禁止單字標題。所以你要我現在在七天內建立所有兩國關係條目?我上面已經說得非常清楚我強烈反對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某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20:31 (UTC)[回复]
我是被召喚來的。暫時可短可長,如果無人提及,甚至可無限下去,這本身就是留有餘地的一種彈性。我沒有要你建立所有雙邊關係條目,而是看見此留言的所有人,語意不精準遺憾造成誤解,就算要建立,也是「大國」雙邊關係,因為才符合你說的「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我隨便看了一下,大國雙邊關係大多已建立條目,其他尚未建立的就看如何界定「大國」一詞。--Tp0910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21:24 (UTC)[回复]
有一點需要提及的是如何界定「大國」一詞有機會引申原創研究問題,因此如果要求必須為「大國」開特例,除了有很大的機會會違反五大支柱外,也有相當大的機會會構成地域歧視。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8 (UTC)[回复]
那就不要用大國作為標準,常用名稱就擺在這裏。現在的提案反而違反常用名稱--某人 2024年5月23日 (四) 07:14 (UTC)[回复]
WP:命名常规#命名原则和惯例中“使用常用名稱”、“易於識別”與“防止歧義”是並列的,此外也有特別説明“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因為“使用常用名稱”的緣故而捨棄“易於識別”與“防止歧義”並不符合命名常規的觀點。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09:10 (UTC)[回复]
非也。「防止歧義」的目的是「條目名稱應該避免存在不同的義項,當多個不同的義項都寫有條目時,應按照消歧義的要求調整條目名稱。」那些「大國」(這樣用自然不好,但暫時沒更好的說法,歸根還是回到「常用名稱」上)如何達到出現「歧義」?而且「中俄關係」已達「易於識別」標準,這只是很簡單的片語,中學生刊物都會有吧[2]。中學生的層次我想應該遠低於「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並不必然能夠識別」以及「對於國際關係沒有太多認識者能夠識別的可能性較低」的人吧。不清楚您們拿出說事有什麼作用。--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20:43 (UTC)[回复]
比如“中”字的用法因為違背了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緣故而不符合“防止歧義”的要求,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大量“中X關係”的條目都是如此情形(雖説“中國-XX關係”也有同樣問題,但“中”甚至不一定指“中國”,因此問題更為嚴重)。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4日 (五) 22:31 (UTC)[回复]
您這個問題已經在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国际关系)#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討論過了,當時沒有共識。而且,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如果您有意重啟相關討論,不如總結一些您認為還沒得到妥善回應的合理爭議點出來,讓我和社群回應才是。尤其是「中X關係」雖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三種可行的解讀方式(MOS:中提到的另外兩種在此似不可行,未見問題更嚴重之說,過去也似未曾論及,不知此論何出,只見您說「「中國-XX關係」(未指明特定政權)和「中X關係」是完全的同義詞」[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国际关系)#c-Sanmosa-2021-03-14T05:01:00.000Z-YFdyh000-2021-03-14T04:39:00.000Z ]),而「中X關係」應該寫「中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條目框架的問題,實際上歧義項只有兩種。而且考慮使用情況,似以主從為佳,當然更好是考慮實際使用情況(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国际关系)#c-YFdyh000-2021-03-21T11:11:00.000Z-Sanmosa-2021-03-21T10:48:00.000Z)。另外,關於「易於識別」的討論還沒有回應。--Ghren🐦🕙 2024年5月28日 (二) 02:35 (UTC)[回复]
“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不是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理由,社羣不能在不打算修改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情況下得出一個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共識,在此前提下,我應該把所有無視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意見全部視為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所以“當時沒有共識”這個結論在我看來也是無效的),我現在自己選擇延長公示期7日,而非直接宣告提案通過,已經算是給一直拒絕遵守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意見面子了。「易於識別」的事情我在下方提過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8日 (二) 04:09 (UTC)[回复]
社群已經給出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案了。而且「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這一句根本不是在要「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而是要您加速共識推進過程。很明顯您在曲解我的意思。--Ghren🐦🕑 2024年5月28日 (二) 06:10 (UTC)[回复]
「社群已經給出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案了」,但並非真正能避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則的方案。我說的「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是我對這裏的討論情況的理解,你這裏把這樣兩句關係不大的說話強行聯繫在一起才是在曲解他人的意思。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8日 (二) 06:44 (UTC)[回复]
我也來個補充意見吧:我在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的留言(也就是提案時的留言)裏已經提到過「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有機會違背易於識別的要求,另一方面當時的留言沒提及但之前的討論有提及的是依照“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的方式來命名條目在部分情況下會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與防止歧義的要求,然而這裏主張繼續容許建立含單字簡稱的雙邊關係條目名稱的意見一律把這兩個問題給無視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5 (UTC)[回复]
常用名稱和防止歧義兩者同等,且如果是壓倒性常用我不認為有違反防止歧義。一些詞如「英」「美」根本甚至根本沒有第二個「義」可以歧,除非你把這個英國也扯進來。你倒是跟我說那個正常人會看到「中美關係」會想到第二個意思?一開始說的「愛愛關係」根本是偽命題。你有沒有找到那怕一個來源使用這個簡稱?--某人 2024年5月23日 (四) 07:13 (UTC)[回复]
你這裏説的話要是真反映在條目裏的話就是地域中心了,而且你還是沒有正面回應「易於識別」的問題,“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都應該能夠識別”反映了“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並不必然能夠識別”以及“對於國際關係沒有太多認識者能夠識別的可能性較低”,如果你主張這兩種情形不是你口中的“正常人”的表現的話,那你恐怕會誤中大量的副車。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09:14 (UTC)[回复]
(-)反对公式,个人不认为仅仅回应就算达成了共识。除非社群认为以上不同意见均是纯粹扰乱。--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4:08 (UTC)[回复]
「個人不認為」不能override方針規定,我也只是依規辦事而已。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4:51 (UTC)[回复]
“除非发表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者同意在计算公示期的开始时间时可排除其影响”,“公示期间若有正当合理的新意见,公示期应中止,而相关意见应经协商处理”,对于不同意见未进行“协商处理”。限制单字的做法明显违反使用中文常用名称的基本原则。--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9:59 (UTC)[回复]
你説的這點我在上面已經回應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10:09 (UTC)[回复]
所以往後還能不能用單字標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5日 (六) 10:30 (UTC)[回复]
新建立的條目不能,既有條目如果未曾用過非單字標題的,只要不違反“防止歧義”的要求就可以繼續沿用。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5日 (六) 12:50 (UTC)[回复]
既然没办法一步到位,急着变成一个“半吊子”方针也不是好事,后面还会因为这个特殊情况的存废继续撕扯,况且目前主要存在的争议就在这点,不如妥善解决一劳永逸。--东风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5:04 (UTC)[回复]
你説的辦法無法實現,因為總有人認為使用單字標題這種有問題的做法是沒問題的(比如上面那兩位,假如100年後他們還在世的話,他們在100年後的意見恐怕還是跟現在一樣),他們完全不把避免地域中心規定與上面提到的單字標題的弊端當成一回事。做得了一些事情總比連一些事情也做不了來得好,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真正地一勞永逸的。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回复]
延長公示期7日。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7日 (一) 23:12 (UTC)[回复]
我是覺得比起抽象辯論,不如正反雙方舉一些現實中的具體使用案例(至於「愛愛關係」、「中中關係」這種根本不會有幾個人用的就別拿出來扯了)。本人認為,只要不違反「防止歧義」原則要求,仍可以用單字標題,實際上這種命名通常也更符合「常用名稱」原則。只有遇到多國首字同名,才需要消歧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02:44 (UTC)[回复]
這條文主要是想處理「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的潛在歧義的,這類命名的危害在此前的幾次討論中已經有提到過了,然而單獨把「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抽出來特事特辦並不合適(這樣的話需要特事特辦的條目會反而成為大多數),因此最適合的處理只能夠是統一規定。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8 (UTC)[回复]
希望可以重新說明。另外兩岸雙邊關係條目命名一向特殊,多數條目實際上處於「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的奇怪情況。雖說總是用了包含國史上中外關係來解釋,但其實很牽強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2 (UTC)[回复]
「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的潛在歧義體現於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另一方面,你所提到的「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的情況在我看來相當於暗示或明示「中華民國」不是合法政權,我也認同你所説的維持現狀的理由牽強。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23:36 (UTC)[回复]
要不各退一步:規範禁止「如沒有在可靠學術來源中使用單字簡稱者,不得建立單字標題;反之則不在此限。」此外現在單字標題不設日落條款:若他日有共識廢除則到時再議,現在明顯無共識。-某人 2024年6月2日 (日) 10:30 (UTC)[回复]
你這「讓步」空間不太夠啊,怎麼總體上看和你之前所主張的東西幾近一樣?再者,這仍然並非真正能避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則的方案,避免地域中心規則不是社羣能隨意拿來讓步的東西。雖說共識有時牽涉到妥協,但這不代表社羣能為了妥協而隨意違反方針指引。老實說,我當初弄這「特殊情況」已經是我能夠作出的最大的讓步了,不然我本來是打算直接廢除所有的單字標題。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2日 (日) 22:38 (UTC)[回复]
提议本意是好的,但奈何影响面太广了。我建议“AAA-BBB关系”只强制用于两国边界“AAA-BBB如何如何”先推用于两国边界(比如Category:德荷邊界应改为Category:德国-荷兰边界),其他情况看常用度。--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2日 (日) 17:18 (UTC)[回复]
你這提議的東西怎麼和這提案本來提議的內容毫無關係?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2日 (日) 22:39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改动“AAA-BBB关系”影响太大,慎动,不妨先从“AAA-BBB边界”这种易处入手试水。--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3日 (一) 04:00 (UTC)[回复]
我說的話仍然成立,這提案本來就不是打算處理你說的那些「易處理」的條目的。再者,如我在2024年5月29日 (三) 04:38 (UTC)的留言所言,「中X關係」佔「XY關係」型標題的大多數,我不認為這影響真的如你所聲稱的「太大」。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3日 (一) 08:09 (UTC)[回复]
再行延長公示期7日。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3日 (一) 10:03 (UTC)[回复]
建议暂停公示回归讨论,目前看一次一次延长并不会确立共识。--东风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6:42 (UTC)[回复]
你至少也得先讓我看看我是否能得到其他人的回應才說這話。而且,我個人並不認為個別用戶對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無視可以合理地作為干擾共識形成的因素。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6 (UTC)[回复]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编辑]

目前,英維en: MOS:TVINTL有限制維基百科應收集怎樣的播放資訊,但中維沒有相關限制,導致各電視節目(包括劇集及日本動漫)均記錄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本人認為條目內記錄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是非常冗長而沒經篩選,更甚有條目的播放資訊比例佔整個條目一半或更多,有機會違反WP:SOAPWP:NOTTVGUIDE。對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許可解決問題。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這樣本地化: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 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其餘地區除了特殊情況外,包括如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否則不應被記錄。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電視延後播放資訊(只記錄該地區最先出現的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關串流平台官網、其他可靠來源均沒有記錄相關節目的準確播放地區且相關播放平台設置了IP限制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由於此條文適用於所有曾於電視廣播的節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盡快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复]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應如何extend則交由社群決定。
  • 「頻繁的重播」當然是瑣碎,難道要準確收錄何時重播?
  • 「播放時間」見下方解答
  • 「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不是電視節目條目編輯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後那點,請參閱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 § 提議將WP:MOSACG跨媒體部分提升為指引的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复]
第一點:想法是只記錄該集數最先出現的播放平台,例如「A節目在B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時間是1200…」,這樣寫實在太冗長及無謂。想法是「A節目於B、C、D平台上架。」
第二點括號內的是我個人想法,當然是不會加入條文之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复]
總之曾在電視廣播的節目條目也適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复]
MOS:CHINA,修改為「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复]
下一版本會更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复]

版本2[编辑]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
  • 誇地區網路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準確上架地區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及相關代理公告了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特攝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复]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之後的內容,不是英維既有的內容,不少看起來過於一刀切,個人認為相關條文有些不合實際操作:
第一條,日本動畫作品的時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記錄「播放時間」,只記錄日期很容易出錯
第二條的實際操作預計會刪除很多內容,需要更多人參與討論,以減少潛在的編輯衝突,以還珠格格#電視節目的變遷舉例,要刪掉「复播」的內容。一些記錄特定電台的播放節目模板,如{{中視八點檔}}《還珠格格》幾輪重播都有記錄,這些又如何處理。
第三條個人認為有記錄必要,一來是平台發佈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發佈的,二來中國大陸節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劇四星」,之後是「一劇兩星」([3]
可靠來源才加入內容,這應該是一般的內容要求。「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贅,完全可以合併成一句話概括:「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
PS:錯字「地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复]
1. 編輯者有責任將日本30小時制轉換至中文地區的24小時制,這樣可提高條目可讀性。(註:近期日本動畫條目已停止記錄30小時制播放時間表,僅列出24小時制首播及完結日期。)
2. 不記錄重播資訊,只記錄首播資訊是英維要求。節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刪除,反正第二條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會更正,並放在首段。
整個句子可能是「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复]
整頓完TV後就該整頓TV anime,電視聯播網也不知道是什麼…英維已有部分條目採用電視聯播網歸納全日本電視台,與中維日劇條目差不多處理方法。
況且播放時間能證明什麼?
時段可以,但準確時間萬萬不可。試想想,如果上一節目時段因為緊急直播10分鐘而導致此節目延遲10分鐘結束節目,編輯者通常在條目解釋為何延遲播放此節目,唯解釋普遍沒有來源且與節目條目無關,備註長度碪比節目介紹,香港電視條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复]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這裏該處理整體電視條目,而非單指日本電視動畫…
  • 「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在日本條目實屬少見,唯香港條目是普遍。
  • 「23:00」時段即可,免得又說因為xxx事而延誤xx分鐘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复]

版本3[编辑]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電視節目即日延誤播放資訊(包括為何延誤播放及延誤時間)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复]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复]
準確播間是類似香港TVB晚上八點檔愛回家,電視節目時間表寫20:00播放至20:30結束,但實際播放時間是20:03-20:27。
故寫播放時間時只需提及「此節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正首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复]
與原有時段嚴重不符的特殊偶發延誤資訊應可記錄,例如延誤半小時以上。亦即經常延誤的節目不宜記錄,例如習近平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其後的電視劇等節目;據稱胡錦濤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延誤極少,由此導致的節目延誤應容許記錄。--—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复]
如何符合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
請提供相關記錄的例子,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复]
與本問題無關(即不應因部分内容無來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牽連有來源的内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時……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難しい』を放送……報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時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開された。その後、2時間15分押しで深夜1時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員会』……--—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复]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4]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愛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复]
建議第2點改爲: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再者,一個節目若在滲透率二成的衛星電視或收費有綫電視頻道首播,而後在滲透率九成的地面電視頻道重播,後者應容許記載。故建議第3點改爲:
  • 重播資訊,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此外,「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文法不通,難以理解,應予修改;「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中,「系列」顯然是機械翻譯,亦應修改。
另外,建議條文可能致使編者以爲跨國播出只能在「播出國家/地區」欄目列出原產國或中維六地(例如以爲GEM TV ASIA的此列法違規)而令所示播出範圍小於實際,需要澄清;「廣播」一詞有歧義,在部分地方僅意味大氣電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复]
  • 第一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第二點有點麻煩,畢竟以「滲透率」作標準有爭議。
  • 第三點是英維要求,應如何改善?
  • 第四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GEM TV ASIA是採用內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餘東南亞地區是嵌入英文,故列出東南亞地區其實是不符合最後一點原則。
  • 英維是採用「廣播」,中維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統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复]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复]
「等主要中文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何必作出區隔?省去幾個字國名?如此致使讀者以爲GEM TV ASIA在此時段香港才播出此節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張在任一地方滿足條件即可;同樣,在任一地方屬於首播即可,而不應刻意遺漏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同一節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這是英維「English licensee」所主張的。在英維,同一頻道列A地區不列B地區是常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查無相似主張。英維的Release章節並不規定: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應視爲單一行爲,不宜片面陳述,正如可標識跨國流媒體「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
當然是查無主張啦,因為這僅是實際操作。
個人是反對「全球」一詞,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結表示該名編輯者沒有進行資料搜集、原創研究、發放錯誤訊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若在該串流媒體的任何任務區可看,「全球」無可厚非;或許只需一個自訂或變態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釋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复]
服務地區(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复]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复]
外維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單(不論英維還是其他維),但我的條文中卻只要求該播放清單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閱覧及能清楚辨認屬地即可。
bilibili應該是不受影響,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愛奇藝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響較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复]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建立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更名为更常用的無綫財經體育資訊台)--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复]
雖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張」是什麽,但是在下意會有關主張後隨機搜尋思緒中首先浮現的電視節目,竟就足以駁倒「確實是有這麽做的」:英維「如懿传」條目國際播出章節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個越南電視臺播出三次越南語配音的版本,無論如何設想都不符合「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或「不應記錄」「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認同有關英維J2的評論,離題不贅。--—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复]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瑞克与莫蒂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复]
日後希望您在提出有關方針或指引的説法,請明示依據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無有關「原生英文的節目」的條文,否則請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無「原生中文的節目」一説,您提出「原生英文」所爲何故?不免懷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屬的一串討論中的近兩次留言已離題,也難以猜測「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麽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你要說「東盟」或「東南亞」的話,請證明此動畫可在泰國以Animax觀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复]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如無滲透率作標準,而全面禁止重播資訊,則會導致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違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复]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复]
滲透率相當,顯然不符合我所提議的條文中的豁免條件:「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复]
若要用滲透率作標準,則大大提高編輯難道或引起編輯爭議。
「我認為A媒體滲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認為B媒體滲透高些,A沒有人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复]
相較收視率或其他數字,滲透率穩定、透明、標準一致,最爲可取。若無更佳標準、不取滲透率,可以改爲禁止「同一收視方式或受衆更狹窄的收視方式的頻道重播之資訊」;若仍有爭議,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頻道重播資訊」;以免「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此外,或許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稱可標注相應電視臺或頻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這個世界有基於廣告的「電視覆蓋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复]
依據目前資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區域內,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比率、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爲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分母一致,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分母亦一致;A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一致、B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滲透率、覆蓋率孰優孰劣,在我的提議條文(「滲透率倍增」)中沒有差異。--—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他願不願意願意到相關地區收看是他個人決定,總之這個台在該版權地區是有提供服務。
以日本為例,TVer的覆蓋範圍與ABEMA一致,可觀看人數達124,090,000人。
TVU福島覆蓋全福島縣,可觀看人數達 1,817,228人
TBS電視台覆蓋整個關東廣域圈,可觀看人數達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滲透/覆蓋不到」即循此種方式無法觀看,外乎意願。--—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想探討一下「範圍」,以上面的全球和東協為例,難道要為了幾個沒有營業國家/地區而特地列出實際有播出的國家/地區嗎?這對串流節目、大型賽事可是一大麻煩(例如歐洲歌唱大賽特地把俄羅斯以外的歐洲國家寫出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复]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

版本4[编辑]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复]

你的文本內容越來越累贅,有些內容不妨說得再直白一點,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還有原生中文節目在還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者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來源是否可靠請通過討論協商。」

英維原文可沒有「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這段,而是建議討論來源是否可靠,因為條目使用可靠來源本身就是「內容指引」,需要的是討論來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第一段不反對,第二段僅重申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只是外部連結,並非來源。更什有編輯者直接扔了Netflix連結出來,當開啟連結時發現是Error。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證WP:外部連結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經不給使用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复]
WP:RSP描述是,官方內容作為一手資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證的自身說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適用,不過結合「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的描述。更建議使用官方在官網、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預告節目播放的日期動態/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關於個別播放平台節目連結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請在本指引討論頁討論協商或評選,唯討論重點應放在著作權法可供查證原則。

曾經有編輯者把盜版連結放入播放平台區域,故希望藉此指引提醒編輯者著作權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复]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YFdyh000:
歡迎任何具建設性的修飾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改為「原產地的首播資訊」就行,上面《還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資訊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況,我想起了近期一個例子《食草老龍被冠以惡龍之名》,日本輕小說,由中國大陸瀾映畫製作的動畫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電視台播出([5])([6])。這種涉及跨國版權的節目,「原產地」算中國大陸,還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劇也不少,不過都屬於「中文使用地區的」,所以反而沒有這些記錄爭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复]

版本5[编辑]

希望這是最終版


標題:播放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视频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复]
  • 對不起,不能使用「視頻」字眼,因實際應用場合不同,放在繁體字地區,意思截然不同。
  • 網路電視是IPTV,網路播放平台是OTT。
  • 「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這個可以。
  • 沒有重複。
  • 意指不應收錄恆常延誤播放資訊。如果每一集也記錄為什麼延遲播放,那麼與電視指南有什麼分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复]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
如沒有特別大的問題,3日後將按照版本5進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复]
我發現有些概念有待釐清,網絡電視目前英維對應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譯做「網絡電視」。搞清楚條目內容和概念,可以更準確描述內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沿用中文解釋及例子,因為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認為OTT是類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灣有OTT協會,大部分台灣網絡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复]
換句話說,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該兩個條目至英維內容,否則再改也沒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維對OTT的理解是錯誤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复]
——
3日內無反對聲音,現就版本5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复]
(+)支持版本5。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复]

方針研究[编辑]

無奈衹能(-)反对,僅僅「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就不能作為來源的話,未免過嚴。舉例說:西遊記 (無綫1996年電視劇),那個年代TVB還沒有網站,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廣告(廣告裏有說明首播日期)作為來源?(那個廣告衹在香港播出,理論上衹有香港地區才能看到)[當然有人在FB上傳了那個廣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區限制,故也因此將來可能隨時會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复]
  • 我有合理懷疑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清楚條文,僅意氣用事。
  • 請望淸楚「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是針對那些媒介。
    • 針對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請問閣下可否拿出連結?
  • 既然閣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證,不看得出對閣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響,因條文建議編輯者依靠可供查證為個別媒體進行協商。
  • **條文並無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
  • FB已被可靠來源方針定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复]
@Cdip15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复]
問題不是出在針對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的問題。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區限制的連結本來就是可供查證允許的東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為由去說「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在現有可供查證方針下,這些連結本應就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使用,但您這樣一改變成把它預設為不適當、而需要額外的協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證方針之虞。另外,由於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閣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麼需要什麼的來源。 該句的首句是「可觀看地區」需要來源,如果堅持是反對,看看閣下有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換句話說,你要用一個網路電視播放清單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
然而,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 「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复]
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結當天反對?其實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無視閣下的反對。
———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复]
應該是描述有歧義,需要更準確的描述,現在的條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區訪問的連結不能作為來源,這個思路會出現Youtube中國大陸不能訪問,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來源不能用於說明可觀看地區。如,Ani-One Asiag的Youtube頻道,過去的視頻簡介是沒有寫明可觀看地域([7]),近年有了「播放地區:孟加拉、不丹、汶萊、柬埔寨、斐濟、香港、印度、印尼、寮國、澳門、馬來西亞……」([8])--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复]
對,沒有錯!這是呼應其他維(不限於英維)的實際做法,但稍微放寬。其他維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單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即可。
.
以下是個人見解,與新提案可能有關。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單是肯定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單可能違反是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 ,因播放清單中沒有說明可觀看地區,只在平台使用條款說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复]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复]
由於@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詞後3天沒有進一步回覆。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視播放清單不能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
————
現就版本5 V2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复]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注明是在哪個地區下瀏覽(事實上cite模板還有location參數可以註明是哪個區的),自然也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還有搞清楚「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前提——是將多個內容作出綜合才會觸法,也即是說如果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及香港區的播放時間,是不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因為根本不是在多個內容中綜合出來的資料,而衹是取自一個內容。閣下上面的理由足見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見解並不正確,故此上述問題並未合理解決。而且,閣下在恢復公示後,Ghren君拋一個問題出來才又修改(公示後才將「不合適」改為「不建議」,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關條文還是基於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的可能不正確之見解,故此恕敝人還是要把公示中止,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還有請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我早在公示結束前3天已經提出反對,而非您說的在公示完結當天才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如何證明你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按Netflix,除了網絡限制區不能瀏覽外,全世界也可瀏覽,你要如何證明特定播放清單內的特定集數可在特定區域成功觀看?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而非在此發表。
其次,請看清楚「 「綜合已發表材料」」是針對哪些例子?
第三,請看清楚該段首句「 以下是個人見解」,如閣下認為Netflix可以基於版權及非原創可被引用,閣下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
回應@Ghren在上方述「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既然該播放清單有提供所需資訊,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繼續,因提案提及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而非個人見解。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复]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說的:「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意味讀者衹需親身前往指定圖書館便可查證得到;換成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的話,就是讀者親身前往香港並瀏覽Netflix便可證實得到「香港區可以觀看」;注意Ghren君也說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維基制度內允許的東西,本應就是不用事先商討就能用的東西,「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根本無從談起,不然您這樣有僭越方針之虞。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針對的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明顯就不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這是看到來源說了A,條目裏照寫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並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是故閣下所說「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法,況且讀者可以親身前往A,B,C地區瀏覽有關資訊來進行驗證)
那麼既然一開始就不可以認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是違反非原創研究,何解還要「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當本身就沒有違反非原創研究時,從何談起「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也就是說,「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這種規則本來就不該訂出來,這是變相預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進行原創研究。
另外我是說「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會理解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沒有這個意思,衹是想說您公示後才改為意義不同的內容,根本不宜繼續公示。不過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並非「不建議作為來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讀者可親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區瀏覽該網絡電視平台進行驗證。
基於上述指出的問題仍然有討論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前不應恢復公示,還望閣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复]
首先,針對Netflix,實際是違反「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段落,而非綜合已發表段落。
Netflix有這樣的播放清單,但隻字不提哪裏可以看。如編輯者單憑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就可判定哪些地區可以看,此僅是「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复]
另求管理員@Ericliu1912,希望我是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理解是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复]
「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這句明明就是閣下說的,所以您現在是反口嗎?不過也不緊要,請注意方針開頭的序言實際上是下面段落細節的濃縮版,條目內容實際有否違反方針,當然要依方針後面段落的明細來判斷,而非僅拿方針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說條目內容有沒有犯「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當然還是要看回相關段落(這裏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詳細解釋。您現在僅僅引用方針開頭的序言就片面去說違反,怎麼可能恰當?
假設某人在香港,從播放清單觀看得到某節目,然後該人在該節目的條目中寫香港區可以看,這是一個非常直觀的描述,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复]
這個是其中一個笑話:PUI PUI 天竺鼠車車
「木棉花授權地區以外地區: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俄羅斯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
還有的是「亞洲: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复]
我需要行政員@AT看看街燈的這個表述有沒有錯,畢竟之前有管理員以此進行封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复]
您這樣相當於是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北韓可看會是原創研究,繼而去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美國可看也是原創研究,您這樣無疑是在以偏概全。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配上播放地區,請問如何寫才不算原創研究?
文章沒有表述的而強行配上個人見解不是原創研究,這個「管理員」說法我一定會大規模推廣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复]
另外,格式手冊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嗎?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這句在不少編輯者視為「如有任何爭議,依管理員決定為最終依歸」,而不是「如有任何爭議,依白紙黑字為最終依歸」
.
另外,此提案只有閣下一人反對,其他人也支持,顯然閣下希望擾亂共識。此外,本提案參與者普遍即日互相討論交換意見,顯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閣下也在我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顯然有「拉布」企圖。
.
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員(不點名批評曾被我ping過而默不出聲的管理員),更改了公告欄的標題,原標題已無法反映當前討論的內容,故本人更改了。
.
最後,煩請希望@Cdip150表達意見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參與者,讓他們知道閣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复]
「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這句我想已經說得很白;
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
「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從來就不是由管理員一個來決定,這是您個人猜想出來的見解,無從稽考。事實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現有的規則去認定,談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識不是點票,況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時敝人仍未指出問題,坦白說如果您不是另外又發起#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我也未必察覺到上述提案與現有的方針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並不是要希望擾亂共識。還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兩天半回覆外,基本上自閣下最後回應後不足兩天就回覆閣下,何來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另外本人因現實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來回覆,隔幾天才上來這種事在參與本討論前已經出現,並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閣下在說話前查明事實,勿輕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

关于国籍的原创研究[编辑]

近日发现WP:CS4D内对于国籍的标记有所规范,然而发现当中有不合法律,原创研究的地方。中国很长时期对于国籍的法律编定都不上心,据站内中国国籍条目:

  • 1909年,清政府颁布《大清国籍条例》
  • 1912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国籍法》
  •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MOS:NATIONALITY1912年(不含)前(未內渡的臺灣(含澎湖)人則為住民去就決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為大清臣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清朝」。然而,「住民去就決定日」,即1895年時,清朝根本沒有國籍法,怎何能標示其所謂「國籍」?
  • 1949年後,1980年前,中國缺乏正式的國籍法規(請參考 Shao, Dan. Chinese by Definition: Nationality Law, Jus Sanguinis, and State Succession, 1909–1980. Twentieth-Century China. 2009, 35 (1): 4–28. S2CID 201771890. doi:10.1353/tcc.0.0019. ,第五頁)。MOS:NATIONALITY1949年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如其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國籍法規之下,將國籍硬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合適?設有戶籍則推定他有國籍這種做法又不知道是否合適?
  • 此外,如金毓黻。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滿洲國,資訊框寫1932年退出中華民國國籍,1936年重新加入中華民國國籍的說法,到底有沒有資料支持?

--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3:04 (UTC)[回复]

没有国籍法=没有国籍 吗,值得探究“国籍”的含义、该填什么。按资料,用宪法规定国籍最早见于法国1791年宪法,用单行法规定国籍最早见于1842年普鲁士(德国)国籍法。瑞士國籍法始于1952年,丹尼尔·伯努利的国籍(Nationality)瑞士为错误信息?“1901年取得瑞士国籍”于 物理学小词典[M]. 1987。“1923年,黑塞加入瑞士籍。”,英文条目“In 1923, Hesse was granted Swiss citizenship.”,而有些文章会写成瑞士国籍。--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3:54 (UTC)[回复]
同問,無國籍法即無國籍之説顯然不合常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1 (UTC)[回复]
(+)支持U:YFdyh000的論點。國籍是現代概念,而在介紹國籍法出現前的古代人物時,依WP:常識即可認定其國籍。--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14 (UTC)[回复]
英文nationality有兩層含義,一層是the official right to belong to a particular country、一層是a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religion, traditions, etc.。當我們說伯努利是瑞士數學家、古騰堡是德國印刷學者,用的是nationality後者的含義。在中文中「國籍」是這樣定義的:「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辭海》),沒有法律定義自然沒有所謂的「國籍」,沒有nationality的第二種含義。您可以說李善蘭是清朝數學家,但不能說他是大清帝國籍的數學家。不能這樣硬套上去的。--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6:59 (UTC)[回复]
没有为国籍这一概念立法时,就不存在“official right”概念了吗。依旧有法律和现实意义上的国籍身份和权利义务,只是未成文或者以其他形式体现。[9]。当然,谨慎运用减少问题是应当的。另外,金毓黻条目那种,我会怀疑原创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7:17 (UTC)[回复]
我會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於雖沒有為國籍這一概念立法,但有「official right」的說法,算作有國籍或者合適。但再拉前到清朝立國籍法前的年代,實在有欠謹慎。--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7 (UTC)[回复]
另,馬丁·路德現時標注的國籍是「薩克森選侯國」。國籍形成在民族國家之後的事,為其標注國籍是否不正當?--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4:50 (UTC)[回复]
民族国家产生之后一个人也不一定拥有国籍吧?
要没有来源不如不标国籍,而且国籍是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国民的法律资格,国籍法出现之前何来国籍之说呢?--newerdrawn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5:46 (UTC)[回复]
可以参考UNHCR对1954年《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阐述[10],【该定义中提及的“法律”应当宽泛理解为不仅包括立法,还包括部级法令、条例、命令、判例法(在有先例的国家),并在适当时包括习惯做法】,“包括习惯做法”。所以,正式设立国籍法前,在世俗意义上,仍可能认为和称之为国籍?比如获得了当地户籍、居住权之类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08 (UTC)[回复]
所以您認為「薩克森選侯國」是合適的國籍?還是應該是「德國」?--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1 (UTC)[回复]
應該明確規定禁止擅自為近代以前歷史人物添加國籍,這是對資訊框nationality參數的濫用。至於「中共」國籍的例子,我就覺得有點吹毛求疵,無論如何要說彼時中國大陸居民處於無國籍狀態是不合情理的。但其實多數人物沒有添加nationality參數的必要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2 (UTC)[回复]
我承認有點吹毛求疪,但這是有實際問題的。像是韓戰間來台的大陸的「反共義士」的國籍、國軍與解放軍間的駕機叛逃事件等等的國籍問題等等。中華民國當時不承認大陸國籍,自然不存在「反共義士」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取消的問題。實務上,我認為搞不清楚就不要填為妙,就用「效忠」欄位繞過他就好嘛。--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3 (UTC)[回复]
真要較真的話,那些人應該一直都是中國人(華籍),只是政府承認轉換問題,與國籍本來無涉。但這其實是政治問題,我認為本站編者不應該為自己憑空製造麻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复]
或者没有可靠来源提出该人的国籍,就不应当在条目中或信息框中注明国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3 (UTC)[回复]
應該慎重考慮引進,尤其近年來原創研究現象一直很嚴重。試想某人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那推想其國籍為美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資訊框這樣記載有什麼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复]
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还真的未必就是美国国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9:01 (UTC)[回复]
對呀!所以原創研究是不對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17:04 (UTC)[回复]
又順帶一提,像錢鍾書這種標示國籍,在國籍裏硬塞朝代變遷有什麼意義呢?--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49 (UTC)[回复]
还有问题很严重的,像政治人物,每个职位都加上国旗,出生、逝世地点也要硬塞上国旗,生怕别人不认得。--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09:52 (UTC)[回复]
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信息框中国旗最多只能出现一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30日 (四) 03:30 (UTC)[回复]
職位根本就不應該添加旗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31日 (五) 05:54 (UTC)[回复]
@Ghren我在想是不是可以修訂格式手冊,明定一般來說沒可靠來源編者就別在資訊框中自己推測了?不過因為已經成習,也不適合突然推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6 (UTC)[回复]
我覺得「國籍」的概念還是有必要搞清楚的。孔子是魯國人的來源一找一大把,如果不將概念搞清楚,很難單靠可靠來源將這些篩掉。當然,直接修訂對您維來說也是一大好事。--Ghren🐦🕐 2024年5月30日 (四) 05:42 (UTC)[回复]

必須防止濫用「防濫用過濾器」[编辑]

我現在按捺住怒氣好好的請問各位有權在防濫用過濾器加東西的各位。請問有什麼方針可以防止濫用這個過濾器?要加東西前有商議過嗎?有測試過嗎?有累積被誤判的文字作為測試資料嗎?有定時巡察修正嗎?加錯了東西有人給予提醒嗎?封鎖範圍太大有檢討過嗎?修正之後有公佈被修掉的敏感詞以防後來又被不明事理的XXX加回去嗎?啊?

還是正如我所想,愛加就加,加了不管。有人反應就來來回回你一言我一語表示自己沒錯,單純你唔註冊你唔好彩?把人的熱情磨掉再來慨嘆人手不夠嗎?把人磨出怒氣講話不客氣再來封殺嗎?有權力加東西的人就這樣把成本轉嫁給別人嗎?啊?

上次在反應的過程中,道理講不過就偷加CAPTCHA玩人。這次就看又要講出什麼道理,又要中途加什麼東西玩人。--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1:52 (UTC)[回复]

從日誌來看,你觸發的是Special:滥用过滤器/229,應該是你加入「頂尖」這兩個字觸發了。--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2:12 (UTC)[回复]
如有任何對防濫用過濾器的任何問題,請至維基百科: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反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2:13 (UTC)[回复]
他已經去反映了。--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2:17 (UTC)[回复]
這個過濾器229真是令人好氣又好笑,果然是被濫用了。說濫加的人是不明事理的XXX果然沒說錯。不但不明事理,而且是頂尖的不明事理。硬要限制?那我說你是一流的無敵的沒人比得上的不明事理,是不明事理中的首選、頭號、頭牌、王牌、天王、教主。是天字第一號的不明事理,是天下無雙地上獨有的不明事理。我就是要告訴濫加的人,這種限制除了逼人發脾氣外,有多麼無意義。
所以之前的問題仍然成立:
*加敏感詞之前有沒有經過商議?有沒有經過測試?還是愛加就加?行使這種濫殺無辜的權力後再來扮可憐說其實沒什麼權力?
*加了之後是否定期審議?還是就長長久久的放在那裡等人一頭撞上去?
*終於良心發現拿掉不合理的限制後,是否保留被誤殺的篇章作為以後的測試資料?還是就算了,反正下次再濫加?
究竟標準在哪裡?你要嘛把我上面的形容詞,以及我漏掉的,全加進去。要嘛拿掉這莫明其妙不明事理的濫用。因為現在很明白了,是「防濫用過濾器」被濫用了。而且看來打算要用到濫。
不過,比較可能的是,要嘛,講出個歪理來看看;要嘛,裝死。反正愛加就加,其奈我何。生氣你自生氣,好官我自為之。--2603:8000:500:FB00:19E0:922D:68FA:F58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5:40 (UTC)[回复]
然後CAPTCHA並不是什麼偷加的,本來就是自動確認使用者才不會出現。--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8:14 (UTC)[回复]
过滤器229并非阻止原因,该过滤器只有标记的动作。阻止2603编辑的是一个私有过滤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5月16日 (四) 12:12 (UTC)[回复]
[11]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5月16日 (四) 12:13 (UTC)[回复]
在條目中加入的詞被有權的人不喜歡,叫濫用。那在「防濫用過濾器」中濫權濫加,是不是濫用?是不是也要防濫用?
要說不是濫用,那在「防濫用過濾器」中增減敏感詞,有沒有方針?有的話,合不合理?有沒有遵守?沒有的話,要不要立方針或指引?憑個人喜好濫加,是不是濫權?過濾器居然還有私有的。說偷加,就本來沒有。還硬要說本來怎樣怎樣,當別人今天才來受氣的嗎?
有這種愛加就加的大權,就再也不要裝可憐說沒有什麼權力,太令人反感了。人被機械式過濾玩弄的耐性是有限的。做人差不多一點,好好檢討一下現有的敏感詞,不要沒事把平常人逼成破壞者再來抱怨。--2603:8000:500:FB00:DC0B:D5AF:D934:304B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23:21 (UTC)[回复]
不是229,是隐藏过滤器201导致的编辑不成功。这个过滤器的增添删简确实没有任何公开正式讨论的过程,因为本质上是隐藏的。而且确实是一个规则内容很长很长的过滤器,至少有几百到一千条规则,一眼看不出来具体触犯了哪个部分。总的而言他过滤的是加入“畜生、吊你老母”这样的词汇,其近期的记录表明这个过滤器还是相当有价值并且误报率并不高(我翻查了15个最近过滤结果,基本全都是简单的纯破坏行为,比如将张某人改为吊某人)。ps 我看到最近有一名管理员Xiplus去除了一条规则,这个规则写的太不严谨导致误判了“黑人警察”这个词,我确定就是这个规则导致的编辑失败。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获得改正了。我将您之前未能加入的文字暂存在这里,以利您继续编辑,我通过测试功能确认这些文字现在可以直接加入。Bluedeck 2024年5月17日 (五) 08:32 (UTC)[回复]
这种隐藏过滤器之所以隐藏,其理论是,如果公开,那么在大家都知道具体规则了,就可以更有效的绕过去。感觉有点黑箱政治的意思,但是同时也有实用上的理由。Bluedeck 2024年5月17日 (五) 08:52 (UTC)[回复]
黑箱政治是問題,但黑箱到連內部的人都沒弄清楚是黑箱中的哪一條出問題,那這問題可真大了。你看前面有多少人指出了錯的過濾器?意思是任由少數知情人藏下去的話,大部分人都會搞不清楚情況,然後這個問題會一直持續下去(因為修錯地方了嘛),你覺得這可以繼續下去?都不用有個方針?
加東西前要求測試這不過份吧?加這條不嚴謹導致誤判的規則時有沒有測試?用什麼測試?自己滾出來講!
測試材料也是現成的,就典範條目。摘幾條典範條目濾一濾,如果撞上了,要麼典範條目有問題,要麼這勞什子過濾器新加進去的東西有問題,看要怎麼修。如果說得出測試了幾十條典範條目都沒出問題,那我服氣。不去計較是否有人刻意鑽漏洞,「黑人警察」這種詞不拿劇情或時事相關條目測試,專拿不可能碰撞的條目測試之類的。但現在拿得出來嗎?還是那句話,濫權濫加濫殺無辜!
所以說,要測試!不但要有現成的測試資料庫(典範條目),像這樣新撞上的文字也要留著當測試資料,防止以後又來一次!
而這勞什子過濾器的真正目的也要討論一下,是拿來擋人,還是拿來擋文字?拿來擋人顯然用錯工具,雖然我瞭解是為什麼會這樣用,但我很不高興在回應的訊息中暗示我可能是破壞者。每多暗示一次,就多增我一分成為真正破壞者的意圖。如果是用來擋字詞,那不是該列出來讓大家別去碰嗎?上面示範過怎麼繞過去了。把擋文字的工具拿來擋人,然後為了不讓想擋的人繞過去所以要神秘兮兮,荒謬嘛這是。因為現有的鐵鎚不好用,你拿螺絲起子的柄當榔頭敲釘子,為了好敲而禁止在柄上纏膠帶防止手滑,這說得過去嗎這?
我建議在下次有人撞上這種詭雷前,拿這勞什子過濾器把典範條目濾一濾,看看上面說的設測試資料庫是否合理,也測測看過濾器的勞什子規則中藏了多少污納了多少垢!有人喜歡自設詭雷炸掉別人編寫條目的熱情,讓被炸到發脾氣的人在此和一堆人內耗,我可一點都不喜歡。更好笑的是,這麼多人誠心誠意的想解決問題,卻都不得其法,就只因設詭雷的人的自以為是!
方針!測試!--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22:31 (UTC)[回复]
暫存的東西可以拿掉了。本人天縱英明文采斐然,重頭再來有何難,又何需那種東西。重點不是幫人暫存東西,是要掃除障礙。有功夫測這個,不如拿去測典範條目,看看過濾器裡所設的限制合不合理。--2603:8000:500:FB00:A0C9:E784:E1E2:73B8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54 (UTC)[回复]
Calm down, we are fixing these filters by writing better regex. If you wanna help, why don't you register an account to give us some advice?
GT:冷静下来,我们正在通过编写更好的正则表达式来修复这些过滤器。 如果您想提供帮助,为什么不注册一个帐户来给我们一些建议呢? -Lemonaka 2024年5月17日 (五) 11:59 (UTC)[回复]
You want to encourage people to register? make the Wikipedia so attractive to editors that outsider doesn't want to miss it, not to make it so inconvenience to force others join in, OK?
想鼓勵大家註冊?那就讓維基百科對編輯者具吸引力,令人不想錯過。不是刻意造成不便來逼人加入,好嗎?--2603:8000:500:FB00:44A6:A5DD:7D90:E64F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21:51 (UTC)[回复]
如果討論發起者的目的是想要中文維基百科完全廢除過濾器的話,那中文維基百科是不可能做到這樣的要求的。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19日 (日) 01:38 (UTC)[回复]
不是廢除過濾器,是在過濾器中增減敏感詞時要有方針。方針中最重要的是制定測試方式,以期完善。否則任由有權者愛加就加,不是辦法。--2603:8000:500:FB00:384E:8A02:8171:3A9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2:53 (UTC)[回复]
主要是你维总有那么几个长期破坏者一直搞鬼祟破坏,必须要用过滤器来防止这帮家伙胡闹(不然总不可能对着新IP的所有编辑一笔笔看过去来查是不是这几个货搞的鬼吧?)。过滤器虽然确实恶心人,但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事实上注册账号并提到自动确认以上就不用理会验证码和绝大多数过滤器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5月20日 (一) 21:42 (UTC)[回复]
你这说的虽然对,但是没有抓住重点。我都想好怎么反驳了:“破坏者也能注册账号提升到自动确认绕过Captcha和大多数过滤器,让这些东西形同虚设,只剩下恶心IP使用者的用途。”--MilkyDefer 2024年5月21日 (二) 04:11 (UTC)[回复]
提升到自动确认还是有成本的,并且自动确认之后搞破坏会被查封,那么这个自动确认就白费了。绝大多数人破坏维基百科并不是当作事业,要是难度门槛稍微高一点,就会罢手,所以目前的这个设计是经过一定程度博弈的结果。这次的事情确实我感觉说明了隐藏式AF一旦出问题会造成巨大的困惑,添删前需要小心。Bluedeck 2024年6月1日 (六) 10:07 (UTC)[回复]
@Bluedeck或是考慮給管理員寫一個「過濾器撰寫指導」之類的手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日 (六) 17:04 (UTC)[回复]

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编辑]

WP:ELNO

除非是關於條目主題的官方網站,否則應該要避免:

1.透過不實訊息或無根據之研究誤導讀者的網站,除非(在有限的情況下)該條目是關於該網站所表達的觀點。 含有惡意軟件、惡意腳本、木馬,或任何違反佛羅里達州(維基百科的伺服器位置)的法律的內容。

2.主要為推廣或宣傳某網站的連結,包括網上請願。 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註 1],或是有大量廣告的網頁。例如,手機條目裏就不該有外部連結是連到販賣、推銷手機產品或服務的網頁。

3.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內容的網站連結,除非是相關的官方網站。注意此規則並不適用於為條目參考來源的網站。參看這裏。

4.大部分讀者不易進入之網站連結,例如需要特定瀏覽器、或者在特定區域才能瀏覽的網站。

5.連結到某個檔案,而該檔案須要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如Flash或Java)才能瀏覽;除非該條目與此檔案格式有關。

6.連結到諸搜尋引擎或RSS訊息來源等服務的搜尋結果。

7.社群網絡服務的網址(如MySpace、Facebook)、聊天室、論壇/討論區、微博(如Twitter、Plurk)、Usenet新聞組或郵件列表。

8.網誌、個人網站及絕大部份的支持者(歌迷、影迷等)網站,除非是由公證的有關方面所維護。要注意的是,公認的有關方面的條件是很嚴謹的。最起碼要達到維基百科對人物的關注度要求的標準。

9.開放式的Wiki網站;除非是已經長期穩定地運作,且有可觀數量編者的網站。拷貝維基百科的網站也不該被連結。

10.僅間接與條目主題相關的連結。涉及各樣主題的網站連結通常不該放在一個只講述特定主題的條目之中。同樣地,一個只涉及某特定主題的網站連結通常也不該放入一個涉及大範圍主題的條目之中。如果,某網站的某一章節、某一部份、或某一檔案是專注於該條目的主題時,在符合本指引其他要求下,可直接放置該章節或檔案的連結。

11.製造商、供應商或客戶的連結清單。

12.已經用維基工具連結的網站。例如,使用ISBN 1234567890的方式來代替連結到網絡書店上的某一本書。

13.一個穩定性或可用性不高,或者有此可能的網站。譬如說,連結到一個臨時的網站或網址、快取內容等等。

14.含有聯盟行銷、推薦行銷、或上網者行為追蹤的連結。如果來源本身是有用的,請使用無追蹤功能的連結。

15.維基百科的導航模板或諸如消歧義、重定向、分類等導航頁的外部連結。

16.只是在條目裏提及的組織的網站連結,除非符合〈應該要連結的網址〉或〈可考慮連結的網址〉。

17.外部連結列表為條目唯一的內容。也避免在條目中除了末尾〈外部連結〉以外的章節,陳列外部連結。


在此指引的第一句清楚說明此指引不適用於參考連結,唯本人認為部分句子也與WP:可供查證精神相等,看看如何融入WP:可供查證方針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03:02 (UTC)[回复]

「唯本人認為部分句子也與WP:可供查證精神相等」←需要解釋。另注意ELNO不代表就一定不適合作為參考來源,一個連結是否符合WP:可供查證應以WP:可靠來源來評估,並非以是否屬於ELNO來評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2:39 (UTC)[回复]
你不能只提出很含糊的「精神相等」,然後不提出具體問題、方案。--Ghren🐦🕘 2024年5月17日 (五) 13:45 (UTC)[回复]
冷靜點,剛才我也未有時間說明…個人認為當中三條可以引人,包括:
———
3.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內容的網站連結,除非是相關的官方網站。
4.大部分讀者不易進入之網站連結,例如需要特定瀏覽器、或者在特定區域才能瀏覽的網站。
5.連結到某個檔案,而該檔案須要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如Flash或Java)才能瀏覽;除非該條目與此檔案格式有關。
———
@Cdip150、@Ghren:
1.請問現時有沒有任何方針或指引可以攔截上述網站?可靠來源及可供查證方針會不會限制「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或特定區域」才能閱讀網站?
2. 其實此條文倡議是呼應上方MOS:TVINTL提案。有編輯者認為「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或特定區域」不利存檔機構人對網站存檔,而且僅限一少部分人才可查證,列出這些連結與可供查證原則相違背,故提案。
所以建議條文是: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6:10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1]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2]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3]

提議條文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4][5]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6]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7]

———
就此,建議新增下列句子:由於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不利讀者查證條目中出現的信息,故編輯者不應引用這些網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6:24 (UTC)[回复]
请参考Wikipedia:可靠来源#在线与非在线的材料的部份,然後您可以類比一下線下出版物和您所列的「不利讀者查證條目」的來源。出版物是需要錢購買的(付費來源);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也是需要注冊圖書證的(注冊)。知識本來就不應該是免費的。對於付費牆或者注冊,您維的{{Cite}}模版甚至已經有「url-access」參數來說明來源的性質了,既是您維制度內充許的東西,「攔截上述網站」自然無從說起。您所加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我不清楚什麼情況需要特定瀏覽器)根本不利於實際編輯,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而且請您在條文沒有大變動的時候,不要大量抄錄方針內容,謝謝。--Ghren🐦🕐 2024年5月17日 (五) 17:00 (UTC)[回复]
  • 你所說的是第二、三手來源,而我想說的是初級來源。
  • 「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針對第一手來源,又算不算「公開發佈」?
  • 一個設立重重關卡的初級來源(直指一般網站而非學術網站),又如何達至可供查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6:12 (UTC)[回复]
--Ghren🐦🕑 2024年5月18日 (六) 06:38 (UTC)[回复]
承上意見,很多線上的學術論文與標準化文件也是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的(例如電機工程師學會的線上文獻),您這麼一搞很多可靠的線上文獻都會遭殃。請注意少部份人才可查證並不意味完全不可查證,是故無從談起與可供查證原則相違背。如果在上面TVINTL定了這種規則的話,那邊我衹能反對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7:12 (UTC)[回复]
部分需要註冊或付費才能觀賞的來源能透過網路存檔查閱。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8日 (六) 04:41 (UTC)[回复]
這個是知道的,而以CDN進行地區限制訪問的網站正正窒礙了資訊傳遞。同一個網站,在A地區傳播A資訊,在B地區傳播B資訊,當我認為B資訊是有用的,想在維基引用,但由於A地區人因看不到B資訊,A地區人會因無法證實「同一個網站」有提供B資訊,甚至乎B地區人不知道其他地區的「同一個網站」是否也存在B資訊,故回退。
  • 按照上方各位大大認為,這個例子不應回退,對嗎?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6:23 (UTC)[回复]
那注明这个网页的资讯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结果,然后注明你是在哪个地区下浏览就好了啊。--Ghren🐦🕑 2024年5月18日 (六) 06:41 (UTC)[回复]
1.哪個cite 模版有這個設計?
2. 甚至乎B地區人不知道其他地區的「同一個網站」是否也存在B資訊—>意指B地區人認為全世界均有B資訊。「 這個網頁的資訊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結果」為無從判斷。--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7:35 (UTC)[回复]
參照Netflix小影片想列出播放準確播放地區,按照閣下的見解,實際上是中了原創研究的陷阱。--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7:47 (UTC)[回复]
  • 您可以用html注釋,注在相鄰的cite模板,提醒後來編者。由於不涉及正文,自然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
  • Netflix不是所有電視劇、紀錄片都在全球上演的[12]。本來對於Netflix這些網站就不應該假定所有地區都有「某資訊」才是。
--Ghren🐦🕚 2024年5月21日 (二) 15:42 (UTC)[回复]
所以說,根據閣下見解,Netflix播放清單「不應該假定所有地區」都能閱讀,因為「Netflix不是所有電視劇、紀錄片都在全球上演的」(至少絕大多數平台單憑播放清單無法確認可觀看的準確地區),敢問閣下可否再上方提醒一下閣下的好朋友不要錯誤理解閣下的見解。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00:14 (UTC)[回复]
我並不認為街燈的說法和我有什麼矛盾之處。謝謝。--Ghren🐦🕖 2024年5月22日 (三) 11:15 (UTC)[回复]
记得有人说过,即使是免费开放的网络资料也需要付费,购买手机、电脑需要付钱,买流量需要付钱;还别提有些地区还会审查网络。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5月30日 (四) 00:55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2.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3.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4.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5. ^ 由於需要註冊、付費、特定瀏覽器、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不利讀者查證條目中出現的信息,故編輯者不應引用這些網站。
  6.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7.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把会让人产生不适感的图片做一层遮掩与提示怎么样?[编辑]

把会让人产生不适感的图片做一层遮掩与提示怎么样?--Wjjksjzs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12:06 (UTC)[回复]

比方什麼圖片?可提供實例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5月18日 (六) 12:13 (UTC)[回复]
比如血腥的东西(人体、医学条目相关的伤口)。--Wjjksjzs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14:25 (UTC)[回复]
请举例。--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26 (UTC)[回复]
先遮住提醒下会产生不适感,让人自己决定看不看。--Wjjksjzs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14:27 (UTC)[回复]
请举具体的例子。--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28 (UTC)[回复]
乾脆我幫您舉例好了:老鷹把老鼠吃到只剩一顆頭(愼入)、剛斬首的人頭(極強烈提醒愼入,雖然我早已免疫)。這夠不夠不適?-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5月18日 (六) 16:29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2:20 (UTC)[回复]
“不适”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词,而且范围因人而异。您觉得血腥是理由,还可以有人认为尸体令人不适,穆斯林可以觉得穆罕默德的画像不应添加,密集恐惧症、PTSD、癫痫……这种事情是没完没了的。这也是为什么要有Wikipedia:内容声明WP:NOTCENSOR——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4:33 (UTC)[回复]
早期維基百科曾經會遮蓋色情與恐怖圖片,但後來取消了。--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0:33 (UTC)[回复]
如果只是自己不想看到,請見Help:隱藏圖片的方法。--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0:45 (UTC)[回复]

@Dnaimfz看到您在编辑摘要中的留言,帮您找了找一些相关内容:Wikipedia:免责声明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性质相似的Wikipedia:剧透内容。相应的讨论存档也有参考价值。我想应该没有必要让大家再次详细陈述各种意见。——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2:51 (UTC)[回复]

其實還有一個相關的頁面维基百科:冒犯性内容,說是「不審查」,實際上只是用更彬彬有禮的方式去限制某些內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51 (UTC)[回复]

修改RFA流程相關規定[编辑]

通過:
通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4日 (二) 06:5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最近的RFA流程因各種緣故而不能順利執行,現建議調整RFA流程相關規定如下:

現行條文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应在4月28日及10月28日前准备完成,并于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开始。

提議條文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应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完成準備,並在不早於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的時間开始。

以上。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19日 (日) 01:52 (UTC)[回复]

我建議待此次管理人員申請程序結束,再同其他問題一併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9日 (日) 13:45 (UTC)[回复]
不是不行,但我認為這個提議不太可能會遇到爭議,所以容我繼續推進。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0日 (一) 05:06 (UTC)[回复]
这一提议符合实际,是没什么可争议之处。--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5月20日 (一) 06:50 (UTC)[回复]
我覺得還是應該在前面留一句「應儘快准备完成(,並在不早於⋯⋯)」,避免望文生義,拖到這之後才開始準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0日 (一) 11:46 (UTC)[回复]
完成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3:31 (UTC)[回复]
WP: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故現公示提案7日。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8日 (二) 04:3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WP:CTOP/BLP方針[编辑]

單純羅列名稱的列表要不要刪除[编辑]

看到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沈阳市医院列表、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華納兄弟電影列表、派拉蒙電影列表等所有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的列表裡面user:20204622hkus列出了一大堆有價值但僅僅是單純羅列名稱的列表,但根據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似乎這些列表都應該刪除,但單純列出名稱的列表真的值得刪除嗎?英文維基似乎已經沒有這個規定,不知道當初這個規定是否是來自英維?--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2:00 (UTC)[回复]

前一句还包括存在同源条目,或者可以作为不被删除的反面理由?——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4日 (五) 05:58 (UTC)[回复]
列出名称的列表如果几乎每个项目都有内链,就不应该删除。--GX0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5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我觉得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需要重新修订过。当中的一个章节条目内嵌入人物列表的收录标准说道“姓氏条目禁止嵌入“著名人物”等人物列表,此类信息应由“分类:×姓”或独立列表体现。”但是外国人的姓氏条目基本只包含了“著名人物”,然而至今完全没有“Category:X姓”(这里的X是非汉姓)这种分类。我觉得该格式手册有问题处颇多,就不一一说了,希望可以彻底修订该格式手册以杜绝各种与列表有关的争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6:53 (UTC)[回复]
顯然,對於提删理由如此惟一而違規事實毋庸置疑的列表,只有1)全部刪除,或2)全部保留、恢復,或3)全部移動至某空間,才算比較公平。要論此前絕大多數討論未涉及的「價值」,只可4)全部恢復並發還重審,才能逐一檢視此理由是否成立,但是此做法最爲費時費力。比較折衷而便捷的做法是,3*)全部(恢復並)移動至草稿空間,不設時限,待到改善至不違規再逐一移回主命名空間。(此外,存在同源條目的列表應可視爲此條目篇幅過長的拆分部分,可予保留,但此等被刪除者,仍需逐一分辨恢復或發還重審)--— Gohan 2024年5月30日 (四) 04:44 (UTC)[回复]
(+)支持。--☥⚕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3日 (一) 01:31 (UTC)[回复]
一眼看去以為在說维基百科:独立列表,本地只有WP:LISTD完全是不夠的。目前就是處於特色列表評選用到维基百科:独立列表的標準,而一般列表條目則使用WP:LISTD這個標準。
個人認為最近關於列表的提刪和保留爭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一直都瘸著腿走路,只有特色列表評選姑且有參考英維先進經驗,有人用著英維標準直觀感覺要保留,但是又缺乏成文的理據(格式指引),最後只是人人都闖紅燈拆屋以求開窗。--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6:59 (UTC)[回复]

為避免混淆討論重點,於是設置了懶人包

是次討論重點如下:

  •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手冊」廢除規管日本遊戲類別,新增規管所有電視及電影類別條目。
  • 日本遊戲納入「電子遊戲手冊」規管。日本遊戲命名方式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
  • 建議新增誇媒介條目優先命名辦法。如小說、漫畫、動畫、電子遊戲、電視節目、電影、簡體中文、繁體中文、官方名稱、正式名稱、通用名稱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5:10 (UTC)[回复]


討論內容如下: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主張:(命名先後次序)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主張:

1.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外文遊戲通常即是由發行商或代理商確定的官方譯名,但如果代理商影響力較弱,導致其官方譯名通行程度遠低於通用譯名(多見於中國大陸),應選用通用譯名命名(例如中國大陸譯名馬里奧系列)。

2.中文譯名的選用標準僅包括是否官方、通用程度等客觀條件,譯名翻譯是否正確、是否信達雅等主觀因素不在此列。

3.鑑於華語各地區遊戲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4.地區名稱選取標準(包括是否使用中文譯名、使用何種中文譯名)僅以該地區情況為參考根據,各地名稱均獨立平等對待,互不影響,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某地區名稱條目移動至另一地區譯名。

5.原生中文遊戲因各地代理而名稱不同(多見於網絡遊戲)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開發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

6.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7.請為同一遊戲各地不同的譯名(例如「超級馬里奧兄弟」和「超級瑪利歐兄弟」)以及其他代稱(例如「超級瑪麗」)加入重新導向以引導至正確的頁面。對於名稱相似的不同遊戲,應在條目內加入頂註。


問題就來了:

1.兩者命名準則不一,而且也共同管理日本遊戲條目,如果編輯者想建立日本遊戲條目,應優先使用哪一個常規?

2.在電視類別方面,目前只有日本動漫設有條目命名常規,劇集、綜藝方面卻沒有特定命名常規,期望各位編輯者探討是否有空間更改兩個命名常規管理範圍。

以下是提案,如果各位編輯者支持此概念,才提出重寫方案。

  •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延伸至管理所有電視電影節目,並刪除與遊戲相關規條,可改名至「電視電影條目」;
  • 「電子遊戲」名稱及大部分內容維持不變,並與日本遊戲規條整合一起。
  • 當兩者有衝突時,以該項目首個發表媒介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為優先。
    • 如小說漫畫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是最先出現,則以小說漫畫為首。
    • 如電視電影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最先出現,則以電視電影為首。
    • 如電子遊戲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是最先出現,則以電子遊戲為首。
    • 如繁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繁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簡體中文名稱。
    • 如簡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簡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繁體中文名稱。
    • 如官方名稱不是中文,正式名稱是中文,優先使用正式名稱。(中文優先)
    • 如該項目沒有中文名稱,則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一般規則處理。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0:46 (UTC)[回复]

註:此提案是基於Kizuna no Allele發現的bug,有中文名稱卻使用全英文字,有「妹大過主人婆」之嫌;而且Google TV首頁節目推介嚴重依賴維基百科譯名,電視語言設置為中文而電視IP在非中文地區的話,首頁的當地節目播放清單會改為顯示中文維基百科名字,非當地語言。故產生整合命名常規想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1:18 (UTC)[回复]
那对于有一些周边产品的作品(例如特摄作品及部分推销周边玩具的动画作品。)那周边产品先出名称的话那应该是周边产品为准还是以作品本身为准?(两岸三地通常是周边产品先于作品本身推出)--LTA:LC99反对昌明政府的居心何在?。--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26日 (日) 11:37 (UTC)[回复]
「最先出現」原則。(依從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先到先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1:55 (UTC)[回复]
当然是针对主题本身来命名啊,周边展品只能算条目中的一个小节(制作/宣传章节)……--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56 (UTC)[回复]
但是很多周边产品的名称会影响作品本身的名称。--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林吉祥 2024年5月27日 (一) 07:45 (UTC)[回复]
所以说,条目命名以主题本身为准啊。就算周边产品影响了,那条目还是依照作品本身来命名。只不过官方命名的缘由可能是「保持IP命名一致性」之类,这点如果需要介绍,可以在制作等章节说明。其他条目也有谈到官方命名的理由;只不过你说的这种情况太平凡,很少有来源介绍,所以没什么好写的)无论如何,命名的根本原则还是针对主题自身。--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4:19 (UTC)[回复]

意见:

  1. 提案时请在对应的页面留言,指出该页面正在被讨论,并告知相关专题。真正关注该领域命名的编者,未必有闲心天天盯着互煮客栈。
  2. 命名以最细的方针为准。游戏条目(或以游戏为原作的系列条目),当然优先依照游戏命名常规游戏#6;如果是动漫条目(或以动漫为原作的系列条目),则不套用游戏命名常规。我想这个应该都能理解,我也确实没在这方面见过有什么冲突。
  3. 「如X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X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Y體中文名稱」可以说是完全推翻了现行的命名常规精神:
    游戏领域各地区用字平权。如果条目以A地区用字创建,则实体标题只在A地区的名称(包括官方名称和常用非官方名称)中考虑;亦即不得以B地区的官方名称为由,将A地的常用非官方名称移动到B地官方名称中文命名规范#4。这是游戏命名常规基石之一,当初也将许多地区词移动战消灭在了萌芽之中,要改这点就等于彻底重建游戏条目命名体系了。实体标题是内部维护作用(zh对外是隐藏的),给读者看的还是最终的各地转换标题。包括先到先得也好,命名常规的作用就是解决争议(特别是地区词争议);现在的方针实行有十年,我认为也确实解决了地区词编辑战的问题。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有说「由於中國大陸地區代理作品機會較小,因此通常只需要確認譯名為最常用譯名(即第三項),而此譯名正常來說也是中國大陸地區順位最高的譯名(除非有更適合的譯名)。如條目適用的名稱符合上述譯名優先順序的使用規範(即該地區最適合的譯名),其他地區的譯名差異應以手動字詞轉換技術解決(即「先到先得」原則)」。不过仔细来说游戏命名常规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表述有点不同:如果编者以A地用字来命名,结果选了个既不官方也不常用的「错误」标题,按「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要求,似乎不反对其他编者移动到B地的正确标题;但游戏命名常规就明确规定,只能在A地的命名中重选一个😂
  4. ACG命名常规创立的一个前提是处理繁杂的命名冲突——此类作品在各地译名往往不同,且即使在一个地区内,也会因为代理商的不同,有多个正式或民间的命名。游戏条目主要是继承了各地用词互不干涉这块,而且依照游戏领域实际情况,也没有搞「官方名称」「正式名称」那么细。电视节目可能没有太多可比性?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11 (UTC)[回复]

1. 目前沒有電視電影命名常規,如要通知的話應該是放在電視電影命名常規,而非日本動漫命名常規,因為日本動漫原則是不受影響。
2.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不受影響,真正受影響僅限日本遊戲及電視電影條目。
3. 近年,日本動漫已有真人化趨勢(如高木同學、殭屍100等),如不與時更新手冊的話,遲早出事。
4. 既然ACG有手冊規管,而當中「A」的父系「電視節目」卻沒有規管,這未免怪怪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07 (UTC)[回复]
簡單來說,電子遊戲範圍以內可管理的繼續沿用電子遊戲規條,不過只是新增日本遊戲類別,此類別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13 (UTC)[回复]
电子游戏的方针指引本来就规范所有的电子游戏条目,包括日本的和非日本的。而现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其实更像「日本动漫游戏作品的地区词与译名处理原则」,本身没有太具体的规则(例如OVA作品条目该用「OVA」还是「动画」消歧义)?您的提案如果只是要扩大到其他领域那倒也无妨,但是您的提案相当与写了一个和原方针几乎完全抵触的内容:原来的提案是「如果条目以一地的常用名称创建,则其他编者不得移动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称」,而您的提案是「原标题已然合适的情况下,其他编者依然可以移动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称」。电子游戏条目是继承了现行原则的,您把原则内容都改掉了,那游戏领域命名的命名常规又是依赖着什么呢?
您是赞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希望将这个原则扩大到其他作品领域;还是反对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希望重写一个来取代;再还是您只是想让影视领域也有一个命名方针,而没理解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和背景?您主张扩大适用范围,但重写方案又是一个完全相反的内容。我没有理解您想表达什么。---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39 (UTC)[回复]
1.「只是要擴大到其他領域」:這個是理解正確的, 提案首句寫道「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延伸至管理所有電視電影節目,並刪除與遊戲相關規條。
2. 現時兩本手冊沒有註明哪個媒介優先命名,有條目以遊戲命名,有條目以小說命名,也有條目以動畫命名,於是提議新增優先次序,方便之後處理命名爭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59 (UTC)[回复]
那麻烦您先在相关方针的讨论页留下通知,并告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专题吧。(包括您认为受到规制和取消规制的)--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08 (UTC)[回复]
通知了ACG Project, 和兩個受影響手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51 (UTC)[回复]
3. 「原標題已然合適的情況下,其他編者依然可以移動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稱」,這個想法是一半正確一半不正確的,這是依從「名從主人」方針,「如果一個條目所述的主體——人、物或可謂有「擁有者」之事,其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
  • 但為避免產生大量落差及分別,遊戲條目/遊戲分段內繼續沿用遊戲手冊。
  • 新提案僅要求如該項目同時有電視及遊戲/電影及遊戲才適用於建議命名方法。這個命名方法目前是在中維是「不成文共識」,不過僅是「小說及動畫」類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16 (UTC)[回复]
我们俩都是完全正确的 您强调的是命名总则针对一般条目的要求,而我表述的是ACG领域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细节。有细节规则时,就按细节的规则来走(所以游戏命名常规和ACG命名常规也不冲突)。
至于跨媒体的问题,我认为首先应该明确条目主题是什么,也就是把定义句写好。如果您是在介绍小说条目,那样条目第一句就会是「《XXX》是20XX年发行的小说」,我们自然也就根据小说来命名(可能有先行热身的动画,但那不是条目的主题,只能放在宣发章节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35 (UTC)[回复]
目前有不少日本小說沒有中文化,但有中文地區動畫代理商引入其小說改編的動畫,在這個情況下,現行中維做法是該條目標題以動畫為準。新提案是同時將這個做法成文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5:04 (UTC)[回复]
条目主题是小说,那条目当然应该把小说当成独立的主题,走一遍命名常规。如果来源普遍接受动画的名称来称呼小说,那小说自然会以该动画的名称来命名;如果小说的「常用名称」与动画的官方名称不同,那当然应该以小说的常用名称命名。官方名称就不是最高顺位,更何况条目的主题是小说而不是动画,所以这个「官方名称」和条目主题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这个做法从逻辑上讲就没法「成文」。游戏命名常规在这方面有明确表述:「其他媒体作品译名仅当游戏无中文译名时作为参考游戏#5,粗体为本人所加)。这种方式在肯定了现在做法的同时,逻辑上也很自洽。--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3:53 (UTC)[回复]
範圍以內可繼續沿用子手冊,唯誇範圍時應優先考慮使用父手冊(NC:名從主人)。
很明顯20年前的編輯者在達成共識時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4:15 (UTC)[回复]
本身我沒有興趣大改這三個命名常規,在看到閣下的言論後,才發覺這三個命名常規有這麼多的問題。
1. 名從主人論:父常規提出的「名從主人」指引原來是不適用於子常規(動漫及遊戲命名常規)
2. 主賓關係:編輯者要在創建條目之先就要決定哪個媒介是主,哪個媒介是賓。訂立條目名稱時,如該條目主體是小說,就必須使用小說的譯名,即使小說沒有官方/正式譯名也應原創一個出來,如改編漫畫有官方/正式譯名,也應繼續使用小說的原創譯名,因條目主體是小說。—>除非定立完整的ACG/文學創作格式手冊,媒介主賓關係不是命名常規能處理的,既然閣下有這麼多的想法,靠您由0開始撰寫,畢竟子系列的電視電影格式手冊還未完成。
3. 不成文共識:實際上目前99%新建條目也採用我提及的方法定名,包括上方提及的絆之Allele,如需將這個「不成文共識」砍掉,恐怕需要花極大量時間重新審視近20年以內的建立的ACG條目有否滿足要求。
近期,中國短影音興起,中國人會在短影音分享ACG劇情,但往往也原創一個新譯名而不採用當地代理商的譯名,每集觀看次數以十萬起跳。
  •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1,由於通用譯名不一,故不適用
  •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2,由於常用譯名與正式譯名不一,故不適用。
  •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3,條目最後會採用非常具「熱度」的原創譯名,到最後公眾就會質問這個條目是形容什麼的作品,為什麼我在正版平台找不到與條目相同名稱的作品?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4:55 (UTC)[回复]
方针指引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主手册是,子手册也是。主手册能解决问题就主手册就够,但主手册覆盖面太宽,未必能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有更好的解决方法,自然可以单独提出子手册
即使是主手册,「名从主人」作为「命名惯例」,比命名常规的「常用名称」也低一档。子常规也是常用优于官方。我只看到子常规是遵循主常规原则的。
「條目主體是小說」意味着我们要以小说为主体,套用命名常规原则来命名。小说没有中文译名的情况下:如果命名常规规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规规定可以参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参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规允许生造一个,那就生造一个。但这不意味着,应该让一个主题的名称直接指向另一个主题的名称上。
不成文共识又没有写到纸面上,请问怎么砍,砍哪句话?另外我的表述是「其他媒体作品译名仅当该作品无中文译名时作为参考」和您表述的「最先出現」原则在很多情况下结果是一样的,我没明白这只是表述上的差异,还是逻辑上有根本不同。
我不熟悉其他领域作品的译名情况。比如同为电视节目,我不熟悉「意大利电视新闻」和「日本电视动画」的各地译名情况是否一样;同为文字作品,我不知道日本轻小说和《舞会之后》是否有区域间的,区域内官方和非官方的译名分歧。我已经解释了ACG领域的命名原则(和主手册处理上所区别)。我赞同下方Ericliu1912的说法,您先分析一下「電視電影」领域的命名问题,看ACG命名常规是否适用于其他影视节目。如果比照ACG命名常规来操作,是否能解决当前的争议?是否会劳心又劳力(比如涉及地区词方面的移动,结果引来很多争议)。
PS:ACG命名常规有两个原则。一是常用优于官方;以前主手册在字面上,常用和官方平起平坐,所以这个原则很有特色;但现在主手册已经明确了两者顺位,所以这项就没什么特别的了。二是ACG命名手册肯定了各地最优名称平等,例如A地的常用名称(没有官方)和B地的常用兼官方名称是平级的,不得以B地官方为由进行地区词移动。从这个角度看,游戏命名常规是继承ACG命名常规的,依从游戏命名常规就是依从ACG命名常规,没有什么冲突。--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5:35 (UTC)[回复]
在完成「電影電視」前,優先解決ACG問題先。除非新常規完全不採用ACG方案及新常規成文化後即刪除ACG常規。
台灣及香港正式動畫名稱:她來自煩星 (2022年動畫)
中文顯示:福星小子_(2022年動畫)
香港區顯示:山T女福星 (2022年動畫)
按照目前常規,試評論一下這個標題有什麼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09 (UTC)[回复]
「「條目主體是小說」意味著我們要以小說為主體,套用命名常規原則來命名。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但這不意味著,應該讓一個主題的名稱直接指向另一個主題的名稱上。」
這個論點目前命名常規沒有要求,可在此一併解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17 (UTC)[回复]
这个作品我不熟,我不知道信息框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但如果信息框的内容无误,且官方译名「她來自煩星」不常用,那香港和台湾显示标题符合命名常规,没什么问题。--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38 (UTC)[回复]
只是稍微修正下(以免其他人误会),所谓「她來自煩星」严格来说只不过是代理商羚邦集團的正式译名,而非真正的官方译名。所谓正式译名其实是指代理商译名,不能完全代表作品官方之命名,并如前所说即使在一个地区内,也会因为代理商的不同,有多个正式或民间的命名。而真正的官方译名是像类似“哆啦A夢”(多啦A夢)这种由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53 (UTC)[回复]
問題是,如要嚴格按照ACG命名規則,官方譯名的序號是「4」,通用譯名的序號是「3」,這個已是一個結構性問題問題,危及近10年來條目的命名習慣,必要時可能要每一個條目重新審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02 (UTC)[回复]
我觉得,有一定流通度的官方譯名(原作者译名)应高于其它通用译名。就以哆啦A夢为例,“哆啦A夢”(多啦A夢)是官方译名,但在中国大陆、台湾等地亦常使用类似“机器猫”、“小叮当”这样的非官方译名(出现于官方译名之前),但条目仍遵循“名从主人”原则以官方译名命名。即使不是ACG直接相关内容,其它条目如华特迪士尼公司也是以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以官方译名“迪士尼”来命名,而不是用诸如“迪斯尼”之类非官方的其它常用译名命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18 (UTC)[回复]
您说的对。常用+官方(正式)译名当然优于单纯的常用译名或单纯的官方(正式)译名。但这个「一定」实操上该怎么判断,我觉得社区条文和判例都不足够。例如这个讨论,「官方译名」大概是「常用译名」的一半,两者搜索结果都是十万数量级以上,这算不算有足够流通度?最近我也提出过这个问题,「官方」这个标签到底能加多少分?这还是得社群这个层面有个说法,具体领域才好执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37 (UTC)[回复]
以2006年標準,當年網路不發達,不是每一個人也可以使用互聯網,更何況是一般個人在網上寫文章?
今年是2024年,互聯網已普及化,網路撰稿員職業隨之誕生,在網絡上開帖發文已經很簡單,什至可以叫ChatGPT寫文。對此,有必要重新調整命名準則。
——-
優先考慮:棄用ACG命名規則,因為已經不合時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54 (UTC)[回复]
討論方向:
1.定義條目主體賓體先(究竟條目標題應以小說/漫畫/電視電影為首)
2. 命名先後次序原則:
2.1 需要一個可量度的通用譯名準則(以搜尋器結果計算,還是討論區討論熱度)
2.2 時限性問題(參考山T)
2.3 名從主人常規是否更合宜或不合宜?
2.4 官方/正式/通用譯名使用先後次序
3. 是否同時處理角色命名問題?
4. 所有譯名是否需要附上來源,有沒有來源要求?
5. 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
6. 中文優先常規是否更合宜或不合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07 (UTC)[回复]
命名总则指出原则(常用名称)高于惯例(名从主人)。这两条规则原来是一个等级,正是2018年修正案提出划分层次的,这等于说社群正是最近肯定了ACGNAME的思路……
ACGNAME和NCVG使用官方名称的背书条款是NC:名從主人,但社群这个名从主人规则的也是个口袋规定:「……官方中文资料出现此主體的中文名称,可优先考虑使用该中文名称」。那到底什么情况可以优先,什么情况下优先也没用?社群对此是否有初步概念?可否举出一些临界案例判定情况?至此,我成功地把锅甩给社群,并且把想法传达给po主了;再说下去就是车轱轳话了,我先撤了,各位继续--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10 (UTC)[回复]
同意以上说法,一个重点就在于「官方」这个标签到底能加多少分。当然,要拿出很具体的量化标准也未必那么容易,不太可能绝对化。但暂且在这里抛砖引玉吧,比方说如果是“正式译名”(代理商译名),那么搜索结果或许可以乘以1.5倍(左右)进行比较,而如果是“官方译名”(原作者译名),那么搜索结果可以乘以2至3倍进行比较。类似这样的算法和优先原则(当然可能还会有其它考量)。--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46 (UTC)[回复]
我們好像忽視了「可靠來源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1:23 (UTC)[回复]
或许可以这样:如果某译名是官方译名或正式译名,应该有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证实。如果是非官方非正式的常用译名,至少要有一个可靠來源支持(证实)该译名的存在。然后再按之前所说的进行量化比较。而如果某作品没有任何可通过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证实的官方译名/正式译名/常用译名,那么只能尽量采用已被使用的译名(即使只有非可靠来源使用该译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2:02 (UTC)[回复]
(+)支持:現就此方向寫「虛構」常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41 (UTC)[回复]
次序: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量化準則待定)
4. 官方譯名(中文)
5. 正式譯名 (中文)
6. 官方譯名(其他語言)
7. 正式譯名 (其他語言)
8. 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非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51 (UTC)[回复]
如果該片商/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去到3就可以停了。所有日本動漫於台灣地區到3便完了,因為台灣動漫平台巴哈姆特獲社群評為可靠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06 (UTC)[回复]
一般而言可以落到4或之後只有以下場境
1. 於中文地區沒有關注度可言
2. 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哪個譯名的分歧很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11 (UTC)[回复]
上面所说的“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这个显然也需要量化标准,特别是有官方譯名但与其他譯名不相同的情况下。官方译名显然有一定的优先度,至于具体量化标准,可参考之前所说的其搜索结果可以乘以某个因数(比如2至3倍)进行比较。--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33 (UTC)[回复]
用「比例」是否更合適?回應「 2. 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哪個譯名的分歧很大」,如果是一半可靠來源用A譯名,一半可靠來源用B譯名,只會造成移動爭議,與其有這樣爭議,為何不跳到下一項?又例如,如果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至少佔7成或更多,是否算有夠流足夠流通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46 (UTC)[回复]
用「比例」或「比重」来形容当然也不错,像官方译名与正式译名之间的比重差不多可以是二比一。举例说明,假设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同时存在,但一半可靠來源用官方譯名,一半可靠來源用正式譯名,那么肯定是使用官方译名。但假如说75%可靠來源用正式譯名,25%可靠來源用官方譯名,那么应使用正式译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58 (UTC)[回复]
主體:
A:如 條目主要論述 <小說>, 條目標題就以<小說>走上述程序。
B:如條目主要論述 B年份的作品, 條目標題就以B年份為中心走上述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A及B的條目名稱可以不一致。--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58 (UTC)[回复]
背景:
上一個使用「山T女福星」已是英屬香港時期,目前此條目的「主」是2022年改編動畫,而非20世紀的原作。
你試一下搜尋「山T女福星」,應該是沒有結果或結果不是指向2022年動畫。--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57 (UTC)[回复]

如果小说的常用名称是另一个与动画不同的名称,那自然以这个常用(但不官方)的名称为准。相关媒体命名仅供参考,但不能作为直接命名依据。我认为这种表述逻辑上更自洽。--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3:53 (UTC) 另外有中文名称却使用英文字的问题,我在这里谈过,本质上还是社群命名常规总则对「常用名称」和「使用中文」的优先度解释不清。比如ACG方针指出「维基條目通常應以中文命名」,游戏命名方针也规定「外文名称比中文更为通用时方可使用外文命名条目」;这两个原则都是依赖命名常规总则的,但现在社群在命名常规执行上就是一锅粥,说实话这不是两个领域方针应该解决的问题。--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29 (UTC)[回复]

我不認為有關電視及電影專題之變更應該動到此命名常規,請更新在別的地方。大可立一個新的「命名常規 (電視電影)」,順便整合其他既有慣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6日 (日) 21:08 (UTC)[回复]
  • 既然ACG的「命名先後次序」行之有效,為何不延伸至電視及電影?
  • 提案同時是建議改名,脫離ACG專題,改為依從父系「電視電影」類別。
  • 有需要時可啟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計劃,將當中的「C」納入,但命名準則參考「A」還是「G」待社群商議。
.
  • 「A」:簡單來說,可以理解成提案是建議廢除「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命名常規」,本身「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命名常規」99.9%內容可以移植至提議的「電視電影命名常規」
  • 「C」: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計劃可以啟動,但依從「A」還是「G」仍可商議。
  • 「G」:原先「日本遊戲」只是更改了依從辦法,減低編輯者對選擇依從哪個常規的疑問。
  • 至於「整合其他既有慣例。」,即誇媒介命名,可能要重寫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動漫和電子遊戲作品段落。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54 (UTC)[回复]
关于您最上方的总结,我就说一点吧。您列出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6项看着长,但一言以蔽之就是「常用优于官方」。而这正是Wikipedia:命名常规_(电子游戏)#中文命名规范的第1项的两句话。遵守WP:ACGNAME就是遵守WP:NCVG第一条,反之亦然。在日本遊戲命名方式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中,您这个「改」字用得很不恰当--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46 (UTC)[回复]

關於影視條目,已有命名常規草案,請另外提案修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5:50 (UTC)[回复]

不用「影視」,用「虛構」,因為上方編輯者提出主賓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9 (UTC)[回复]
如果针对Kizuna no Allele的话,这个原作是电视动画,属于ACG组,优先使用ACG的命名常规;ACG命名常规对于使用非中文名作为命名有一个例外:“容许非中文命名的例外情况:如正式译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条目名称可根据命名常规的原文常用规则沿用原名。”并且举例了,请自行参照。ACG命名常规的制定似乎被电子游戏更早,可能早期是有包括电子游戏的适用,但既然有针对电子游戏专类的适配,如果条目主体概念是纯电子游戏类的,可以优先适用电子游戏的命名规则;如果主体概念是跨媒体模式(同时介绍原作及改编媒体),可以按照原作媒体优先来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0:54 (UTC)[回复]
针对两个问题:1.对于日本电子游戏的话,电子游戏的范围小于ACG(ACG专题也是统管电子游戏专题),所以优先按电子游戏专题;2.类似的日本电视动画剧集的范围小于通常性电视剧集(通常性电视剧集可以包括不同地区的不同类型电视剧集,包括真人类等),所以优先按ACG专题(更何况剧集类命名规则没成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0:59 (UTC)[回复]
对于对于现有的ACG的命名规则,G组有电子游戏更小的对应命名规则;C(N)对应的书籍命名常规还没成事,而且按照范围的话,通用的书籍范围比CN的范围更大,不通用(另外,参考書籍關注度,有定向排除过(“暂不提供”)“漫画、杂志”等类似书籍,可能也存在这样的问题);A组现在规则也没有明显冲突地方。似乎这样修改有点多此一举。——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06 (UTC)[回复]
书籍影視的命名常规都没搞好,就肆意破坏现有已行的规则,这看上去不像是一个良好的提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10 (UTC)[回复]
現在是提議用ACG常規(框架)管「 書籍、影視」,上方已開始有想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16 (UTC)[回复]
如果觉得ACG的命名方式(更准确来说,是其理念)对于“書籍、影視”也合适的话,意见是应该推动后者定向规则的指定,移植理念,而不需要改动现有的规则(已定规则扩界可能会有更多意想不到的与已有条目例子不符的问题,并且会破坏现有规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24 (UTC)[回复]
No No No, 現在不是移植理念這麼簡單,單純「移植理念」已經不能滿足「主賓關係」問題,ACG常規沒有表明「主賓關係」,所以現正寫「虛構常規」,將包括管理條目名稱、分部標題、角色名稱、分集標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31 (UTC)[回复]
鬼叫現在中維「 條目名稱、分部標題、角色名稱、分集標題」也有各自的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32 (UTC)[回复]
不建议在现有已使用的规则的概念上无限上拓。另外对于主体牵引的列表类条目的作品名部分应该考虑用一致性来与对应的作品主体条目关联。——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2:14 (UTC)[回复]
如果针对的福星小子_(2022年動畫)福星小子,前者是改编动画,后者是原作漫画,基于这点,再套用规则来判断命名次序,不过,可能要靠这个特定改编媒体创建或者拆离自原作条目时的命名一致性,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和原作的命名方式一致。这点或者可以考虑补充到ACG命名常规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20 (UTC)[回复]

初步方向 (「A」部分/有足夠共識的話將同時掛在影視常規)[编辑]

現行條文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提議條文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量化準則:按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出現比例)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量化準則:按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出現比例)
--
除非沒有可靠來源證實或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某譯名的分歧很大,否則很難落到第四次序
--
4. 官方譯名(含中文字元)
5. 正式譯名 (含中文字元)
6. 官方譯名(不含中文字元)
7. 正式譯名 (不含中文字元)
8. 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非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

簡單說明:現行版本是2006年版本,當時沒有Netflix等串流平台播放,嚴重依賴極少量的電視台播放。 目前是2024年,網上串流服務市場已成熟,觀眾可透過OTT平台收看正版節目,仍然將字幕組譯名先於合規譯名已不合時宜,對正版節目是一種侮辱。至於「通用譯名」,何謂通用應優先交由可靠來源決定,而非單單一句「另有翻譯:」。 如果官方及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可靠來源譯名相等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而且如果某譯名是官方譯名或正式譯名,應該有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證實。另外這還是優質的二手來源,減低使用一手來源或不列來源的機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2:49 (UTC)[回复]

然而并不符合中国大陆地区的情况。由于中国大陆存在先审后播的情况很多媒体基本上都会使用字幕组提供的翻译名称(尤其是代理商不宣传以及未引进的低龄向作品)--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4 (UTC)[回复]
我們這不是有字詞轉換嗎?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9 (UTC)[回复]
然而我指的是来源问题,而不是语言问题。--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5月29日 (三) 06:17 (UTC)[回复]
所以「可靠來源的譯名」先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5:08 (UTC)[回复]
所以有什麼必要改日本動漫命名常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04:57 (UTC)[回复]
標準化「通用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8:49 (UTC)[回复]
“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不就是一种「可靠來源的譯名」?而且还是考虑部分跨地区跨语种的平台的不普及性(可能某些极端案例下,华语使用范围的平台没有播放某部作品,而只有华文字幕组有译制),依然应该以常用判断优先。看不出这样提高“可靠來源的譯名”的意义何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32 (UTC)[回复]
“译名决定办法”其实也确定不同地区的取名模式的优先序:先到先得,即可能台地区有一个正式译名,大陆地区有一个通用译名,如果两者相同的话,适用序列2(台的正式译名),如果两者不同,原则应该适用序列3(大陆的通用译名),(后一点不能确定)但可以遵从先到先得来抢坑。整体而言,通用的命名常规和细则ACG命名规范,一直都是通用(常用)优先,只是通用有可能和官方的一样。类似的论述:Wikipedia:官方名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0 (UTC)[回复]
“如果官方及代理商宣传到位的话,可靠来源译名相等于官方译名及正式译名”,如果官方等宣传到位,这个名字不就成了通用名称(常用)?那字幕组等另开名字就还是抢不到常用啊?你官方不给力不就是官方的问题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4 (UTC)[回复]
可能参考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_(日本動漫遊戲條目)WikiProject:ACG/译名与命名/决议投票WikiProject:ACG/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WikiProject_talk:ACG/译名与命名Special:重定向/revision/13760352(ACG命名规范建立前比较近的一版命名常规)、Special:重定向/revision/4002166(对应Wikipedia: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2006年的命名规范)时的讨论意见。对于常用命名判断的话,我认为可以参考搜索引擎的量来推断,如果某个特定名字相对其他名字在数量上足够拉开数量级差距,并且有相关的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引述过(可能是传统媒体或专门资讯报道、或者研究文章等),则可以作为可选的通用(常用)名称选择;退而次至是非符合可靠来源(也就是类似字幕组的译制名来源等);再次至就是只看搜索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7:07 (UTC)[回复]
可不可以簡單點列閣下的次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9:00 (UTC)[回复]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0 (UTC)[回复]
是指通用名称筛选策略:通过搜索引擎等可以测定名称使用量的机制,对特定(作品)命名的用词的数量进行统计。如果某个特定名字相对其他名字在数量上足够拉开数量级差距,并且1.有相关的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引述过(可能是传统媒体或专门资讯报道、或者研究文章等);2.非符合可靠来源的来源(类似字幕组的译制名来源等)引述过;3.无法确定,只能评价统计的数量级。优先选择序列为1>2>3。——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0 (UTC)[回复]
換句話說,即「可靠來源譯名」優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10:02 (UTC)[回复]
官方譯名(原作者译名)及正式譯名(代理商译名)只要能被证实同样是一种「可靠來源的譯名」。如前面的讨论,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的话同时按一定比例加分,与普通译名进行比较。--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18:50 (UTC)[回复]
准确来说,是通过统计分析(方法不限,可以包括搜索引擎测试)下,占常用优势的,依次序优先下降是“有可靠来源引述的”、“‘不太’可靠来源引述的”、“无可靠来源引述”,单纯“可靠来源引述的译名”并不够,可能只是没人用的“官方”或“代理”译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0:13 (UTC)[回复]
現行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提議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断,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1:29 (UTC)[回复]
如改定義,則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提議條文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曾被可靠來源證實的通用譯名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 曾被可靠來源證實的通用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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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完全沒有可靠來源證實或各譯名之間未能有足夠數量級差距,否則很難落到第四次序
--
4. 官方譯名(含中文字元)
5. 正式譯名 (含中文字元)
6. 官方譯名(不含中文字元)
7. 正式譯名 (不含中文字元)
8. 其他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未被任何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1:42 (UTC)[回复]
正如維基百科需要列明來源,在這的次序可是二手(曾被可靠來源使用),一手(官方/正式),原創/來源不佳(字幕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1:49 (UTC)[回复]
我觉得举几个例子进行说明或许不错,可让大家看看其具体如何执行以及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至于二手、一手的顺序,大体应该是如果二手能拉开足夠數量級差距时用二手,否则优先考虑一手。--Wengier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2:32 (UTC)[回复]
完善“通常译名(常用译名)”的定义即可,但没必要改动下面的判断顺序,因为应该一直以来“常用优先于官方”,严格来说,字幕组的发布内容也算是(译名的)一手来源信息。当时这个不考虑来源的可靠性也可能基于来源本身难满足可靠来源的要求。——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2:36 (UTC)[回复]
貌似所谓“常用优先于官方”的原则只不过是“有时”,并仅限于维基百科中的部分内容。上面就说过“以前主手册在字面上,常用和官方平起平坐”,可见并非“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再以华特迪士尼公司条目为例,其对话页中显然有部分使用者多次要求将其中的“迪士尼”改为“迪斯尼”(被认为在中国大陆更常用),但每次都被其他维基人以名从主人的原则拒绝。可见名从主人的原则对于这些条目命名之重要性。--Wengier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2:44 (UTC)[回复]
但现时命名常规,常用是第一级的“命名原则”,名从是第二级的“主要命名惯例”,就好像美国的名从为“美利坚合众国”、苏联的名从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而且过往命名常规版本下,常用也似乎一直压着名从。根据应该一位老人Chiefwei所说([13]),名从实际上2008年引入的(oldid=8766872),而且不是来自en的,ACG的命名规范是2006年确定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3:04 (UTC)[回复]
说明一下,上面说的“官方”译名不是指所谓没人用的“官方”译名,而是指存在一定使用度的官方译名,虽然也许在所有中文译名中仅排名第二。比如说非官方的某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为60%,而官方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为40%。两者其实均为常用译名,而前者为最常用译名,后者则为官方+第二常用译名。但两者显然并不能拉开足夠數量級差距。上面主要说的就是类似这种情况(即使是2005年的ACG命名规范的文氏图显然亦认为官方+通用译名高于单纯官方或通用译名)。而不是说类似非官方的某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为90%,而官方中文译名的使用度仅为10%之类的存在數量級差距的情况。阁下提到的老人Chiefwei所说的话,他自己承认“个人对这一条并不以为然”(表明为个人意见),同时承认“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确实是冲突的”。不同维基人显然可能对命名常规存在不同理解,像华特迪士尼公司等条目就是典型的例子。--Wengier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3:27 (UTC)[回复]
“一定使用度的官方译名”,就是同时具有“通用译名”和“官方译名”/“正式译名”两个性质的名字,实际上这样就属于序列1、序列2的情况。现在来看,这部分除了完善“通用译名”的定义外,没需要调整选择排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6:04 (UTC)[回复]
更改定義後,整體多了2個選項。故有必要重新調整選擇排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5 (UTC)[回复]
而且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寫到一舊舊咁(不清不楚),導致現行編輯者使用更簡單昜明的名從主人原則,GA上的條目標題也是以「名從主人」為依歸,而非「通用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11 (UTC)[回复]
“ (不)含中文字符”这个说法好像有冲突或者不必要,因为原规则也声明了“如正式译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条目名称可根据命名常规的原文常用规则沿用原名。”,下面也有举类似例子,也就是翻译后的名称(举例为官方性译名,但不确定有没涉及常用译名的例子)包含外文“不译”则保留“原文”。至于第三条的说法,后大部分是对于前面规定的一些补充解释,核心是前面“只有通用譯名 | 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也就是存在一个译名判断为“通用译名”,而没有官方性译名;或者存在官方性译名,但其无法判断为“通用译名”的,选具有“通用译名”性质的那个。其实看规则上面的文氏图,就是看某个译名具有三个属性中的哪种,按照规则的指定归属和顺序就是优选顺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1日 (五) 03:34 (UTC)[回复]
又以「官方譯名」Kizuna no Allele作例,你認為 Kizuna no Allele 的排名是否應比 絆之Allele 高?--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5:32 (UTC)[回复]
使用Google搜索测试来看:“"Kizuna no Allele" -"絆之Allele" -"絆的Allele" -wiki -"维基" -"維基" -site:wikipedia.org”的索引量为203000,“"絆之Allele" -"Kizuna no Allele" -"絆的Allele" <排除词,略>”为303000,“"絆的Allele" -"絆之Allele" -"Kizuna no Allele" <略>”为6330,从数量级的话“Kizuna no Allele”,“絆之Allele”相近(虽然前者基本上都是英文的搜索内容),都近似常用,前者具有“官方”性质(也能使没完全翻译?),我认为根据规则来看,选“Kizuna no Allele”似乎也可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日 (日) 07:30 (UTC)[回复]
問題是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而非其他文維基百科。論搜尋量來說,一定是外文比例佔優,但新定義如何確保中文地位為優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4:22 (UTC)[回复]
字幕组等中文译名(只要有一定使用量,不管能不能找到可靠来源)应高于纯粹的非中文名称。--Wengier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5:41 (UTC)[回复]
例如规则举例Fate/stay night的说明(或者说Fate系列)。如果非要中文的话,那只能套用通用常规的“使用中文”命名原则(与“常用”同等)。(好吧,还有IBMGoogl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5:55 (UTC)[回复]
那麼,用第二個計算又如何?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並使用「所有中文結果」功能篩選)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08 (UTC)[回复]
seems good,但是否保留“使用译名的书籍册数、出版量”这个判断方式(虽然感觉是判断官方的出版物,但是否也适用于其他纸质出版物的判断,例如以前的资讯杂志)。其实“Kizuna no Allele”对于例外规则也对不上:“如正式译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这个应该是官方译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4日 (二) 03:29 (UTC)[回复]
按現行標準來說,使用「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已不合時宜。因書籍冊數及出版量只是傳統書才適用。對於近期興起的連載書及遊戲改編,完全不適用。
如以「書籍冊數、出版量」為標準,即提升正式譯名的地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3:10 (UTC)[回复]
“虽然感觉是判断官方的出版物,但是否也适用于其他纸质出版物的判断,例如以前的资讯杂志”,当然如果认为现在基本上没有纸质非官方出版物,避免和官方的定义重合的,也行。——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1:21 (UTC)[回复]
另外看了GA的评选上,好像也没有提及明显的命名要求,如果需要满足规范,命名规范的话就是跟随通用的命名常规和针对性的ACG命名常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1日 (五) 03:40 (UTC)[回复]
就是有ACG條目當選了GA而沒有以通用翻譯為依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5:27 (UTC)[回复]
没看懂?——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日 (日) 07:30 (UTC)[回复]
好像GA并有相关的限制?——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5:55 (UTC)[回复]

雖說我個人覺得外文衍伸作品(小說、劇集、電影、音樂和遊戲)其名稱應該和原作相同,但它們都該分別看待,

  1. 剛好相同如小說《群_(小說)》VS劇集《群_(電視劇)
  2. 剛好不同如小說《猎魔人》VS遊戲《巫师_(游戏)
能一樣最好,但不一樣也不會怎麼樣。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5:42 (UTC)[回复]
《群》的举例既不是ACG也不是电子游戏;《巫师》或者适配电子游戏组,但仅限于电子游戏,另一个是普通小说,不属于ACG(N)的轻小说范围。当然,考虑这些本作条目及其改编媒体条目的命名一致性或者要考虑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6:06 (UTC)[回复]
都談擴權了,就不特地找ACG正相關,但要找也是有啦,小說《All You Need Is Kill》VS電影《明日边缘》。此外ACG(N)裡面的N比起輕小說更屬於小說吧,畢竟《十二國記》那年代誰會這麼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6:37 (UTC)[回复]
谁跟你谈扩界啊¿ 还是前面说的,如果觉得ACG组的命名规范好的,可以将这套方案搬迁到其他主题,而不是扩界。其次ACG(N)也锚定以日式輕小說为主题,非日式小说体系的不归ACG组管,自己找WikiProject:小說……哦,这个专题已经死了。WikiProject:文學WikiProject:电影WikiProject:電視……哦,半死不活的那种,大概。——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06 (UTC)[回复]
关于小说部分,最初锚定的是日式轻小说,但是也有一批日式传统小说由于改编动画、漫画等,只能算是意外归入(或者仅限于日式轻小说和改编动画、漫画过的日式传统小说?)。——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18 (UTC)[回复]
也就是像这些改编过动画、漫画的《十二國記》、《古籍研究社系列》、《小市民系列》、《UN-GO》的原作小说,算是传统小说还是轻小说。——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22 (UTC)[回复]
畢竟輕小說標準過於靈活,有種寶可夢日常被開除JRPG的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9:10 (UTC)[回复]
不一定是这个问题,轻小说到将自己定性为“轻小说”的连载杂志出现后,这之后的媒体题材就基本能确定,而且也有一些明确的判断来源。至于之前的没有这样定性自己的作品的,是看本项目能不能接纳。如果我对这个定义的话,倾向就是1.日式轻小说、2.被改编为日式动画(包括动画电影)、漫画、电子游戏、真人演绎媒体的日式或者日语原作传统小说,可以归入ACG专题协作管理。(真人演绎主要就是All You Need Is Kill明日边缘山田君與7人魔女山田君与7人魔女 (电视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9:51 (UTC)[回复]
至于All You Need Is Kill明日边缘(Edge of Tomorrow),后者姑且能归入ACG?或者对于ACG组来说,最近十年内的确多了一批西方资本购买日式ACG原作题材进行接近原作的改编或者彻底的新编,是ACG组过往少见的。(对于前面一对例子,姑且两者的作品名字毫无关联,题材上似乎大改不少,不提及估计不会认为后者是前者的改编)。——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18 (UTC)[回复]
反方向也不是沒有,例如電影《哈尔的移动城堡》VS小說《魔幻城堡》。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9:13 (UTC)[回复]
ACG污染:要么本身就是ACG范围内,要么其被改编媒体变成ACG范围内。类似GPL。但感觉为了一致性扯远了,未完全解决归属方式下这种衍生改编容易带出更多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9:40 (UTC)[回复]

「A」、「C」、「N」部分第二版[编辑]

只更改定義並新增:

現行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提議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並使用「所有中文結果」功能篩選)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概念:

  • 此部分不適用於日本遊戲。關於日本遊戲,另請參閱電子遊戲手冊的命名次序。
  • 條目/段落命名次序須以條目/段落的中心媒介為首。如該條目/段落主要描述小說,條目/段落標題則須以小說走命名程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2:03 (UTC)[回复]

常用名称本身就指的是可靠来源(而不是论坛或粉丝圈)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因此「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完全多余——如果没有可靠来源使用,这就不该叫作「常用名称」。十来年前中维对来源可靠性的评估要求很低,所以那时候可能是来源都行;但现在逐渐注重来源可靠性,那之前关于「常用」的界说就极其粗糙了。而且关注度指主题独立开设条目的资格,和条目起什么名字无关。我想要改方针的话,那就直接按当今的标准改好。
不过借用其他讨论中的一个论点,中维的基础建设,大概执行时还是只能按以前的套路😂 而且当然中文圈在作品译名方面,宁愿生造硬编也不会像英文那样用抄罗马字兜底,这就的确很棘手。--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4:31 (UTC)[回复]
「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僅用作參考來源及歸納網路通用性。若沒有「一個可靠來源」證實,我說網上流行這個譯名就行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5:07 (UTC)[回复]
那就变成回到我之前说过的:“通过搜索引擎等可以测定名称使用量的机制,对特定(作品)命名的用词的数量进行统计。如果某个特定名字相对其他名字在数量上足够拉开数量级差距,并且1.有相关的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引述过(可能是传统媒体或专门资讯报道、或者研究文章等);2.非符合可靠来源的来源(类似字幕组的译制名来源等)引述过;3.无法确定,只能评价统计的数量级。优先选择序列为1>2>3。”或者说,我们现在还要不要接受以前那套不完全根据可靠来源来判断这个事项。PS,一个作品的“常用名字”在爱好者间口口相传,但就没有中文的主流或者传统媒体引用这个名字(或者无论哪个名字)关注或者详细介绍,它在那,也不在那。——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6日 (四) 00:38 (UTC)[回复]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適用快速刪除準則[编辑]

看到此討論,好奇這種明顯由人工智慧生成之內容,是否得適用快速刪除準則?現有準則好像不能涵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05:08 (UTC)[回复]

這要看AI生成内容是否會有版權問題。在不考慮使用AI生成内容的版權問題的前提下,我覺得這道理大抵跟G13是一樣的,有問題的不是由AI生成的内容,而是不符合百科要求的内容,但如何以文字界定這種情況就是另一個問題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05:23 (UTC)[回复]
目前C區的判定是AI生成畫作屬公有領域,但由於可能生成得跟訓練用數據差不多,所以一出現後一種情況就不行。而香港和英國會為AI生成的畫作提供版權保護。在此求人翻譯一下有關AI生成的獲獎畫作條目en: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S叔 2024年5月30日 (四) 10:11 (UTC)[回复]
不应仅以AI为由。——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5:27 (UTC)[回复]
我是覺得人工智慧生成內容除非有工具(像turnitin那種檢測AI生成內容的),不然這個刪除理由其實滿主觀的,按這個理由提刪的話會需要更多討論。--)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31日 (五) 00:03 (UTC)[回复]
同意此观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04:59 (UTC)[回复]
如果人工智能能够生成一篇非常优秀的内容也要删除吗?我觉得应该以质量为标准,而不是人工智能与否,因为人写的也可以很烂。--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8:03 (UTC)[回复]
等到真的能够生成非常优秀的内容再说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6月3日 (一) 04:15 (UTC)[回复]
我提议把{{AI-generated}}列入Twinkle清单,增加模板的使用率。--MilkyDefer 2024年6月3日 (一) 12:14 (UTC)[回复]
支持這個提議。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3日 (一) 13:38 (UTC)[回复]
這還行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5日 (三) 06:33 (UTC)[回复]

就重修破壞方針徵求意見(討論通知)[编辑]

請勿回覆此訊息,如有意見請至該討論頁發表。此討論通知不需存檔至對應討論頁,留在客棧存檔供記錄。

我方才發起了重修破壞方針提案,現正徵求社群廣泛意見,邀請社群用戶踴躍參與討論。--西 2024年6月1日 (六) 17:50 (UTC)[回复]

关于列表条目中,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是否符合中立观点[编辑]

如题。之前讨论可见《Talk: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特色列表评选》。我的意见是违反WP:比重,不过其他用户有些不同意见,现提交至互助讨论,尚祈各位编者判断。希望以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个共识可以参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回复]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来说,除了几个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没有这样做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回复]
那要看你是採用狹義認定還是廣義認定,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明朝年號列表明宣宗敕諭、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宣統帝退位詔書也符合你所説的情形。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回复]
而且,就算你採用的是狹義認定,你看的過程確實還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橋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橋置頂,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把平成大叔與令和大叔置頂,中國大陸各省區的国际友好城市列表在章節部分也有類近處理,“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之說完全不符現實。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回复]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回复]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著明朝年號列表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回复]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回复]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回复]
我前面这句话没有在说特色列表。不过既然说到特色列表,我个人觉得类似于《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奥林匹克运动会乒乓球奖牌得主列表》这种,在侧边列出部分图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回复]
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我个人倾向认为“自行选出部分项目”是不符合中立观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政府名单中每一批次的第一个单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级即全国级单位的图片,等等)选出置于顶端的图片才比较合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回复]
  • 刚刚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则在条目所使用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及影片;下同),应与条目有密切关连,且在条目内文有所提及。在条目内使用的档案内容,亦须符合中立的观点,客观叙述档案所展现之各方事实或观点。违反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或使用之字词违反社群共识的文字、音讯等资讯不应出现。与文字相同,档案所体现的观点比重需合理,以免损害中立性及客观性。条目应仅保留具代表性之档案,而档案数量应保持适中,使档案不影响文章排版和读者阅读观感,亦不违反维基百科不是档案集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等方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回复]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回复]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回复]
    就說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況吧:
    1. 列表裏的圖片顯然“與條目有密切關連”、“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2.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因此“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與“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的規定與相關圖片無關;
    3. “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的規定意在防止用戶大規模羅列檔案,FradonStar的處理是在節選部分圖片放置,恰好符合該規定不大規模羅列檔案的意旨。
    因此我才會認為這條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當時增加這條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參與,我能不清楚它在説甚麽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回复]
    相关图片本身并不牵涉“各方事实或观点”←不认同,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无异于暗示读者该项目的重要性。但作为维基百科,应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