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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法轮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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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从来绝本真,多因分别强疏亲。直须看破娘生面,方是尘中特达人……--[[User:Qinfbwww|凤白]]([[User talk:Qinfbwww|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15:11 (UTC)
……大道从来绝本真,多因分别强疏亲。直须看破娘生面,方是尘中特达人……--[[User:Qinfbwww|凤白]]([[User talk:Qinfbwww|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15:11 (UTC)

==反對法輪大法的人一定收了中共特務的錢==
這是不容質疑無法反駁的事實!--[[User:Qinfbwww|凤白]]([[User talk:Qinfbwww|留言]]) 2015年7月9日 (一) 2:28 (UTC)

2015年7月9日 (四) 02:28的版本


持有政治立场的条目

此条目的中立性需引起注意,违背维基百科的宗旨。

--酒虎詩龍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14:47 (UTC)[回复]

最新留言请列于页面末尾,谢谢。--DukeAnt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16:26 (UTC)[回复]
看来是新手,所以留言貌似借用原则,实际不懂。标题更是不通。--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18 (UTC)[回复]
全文一边倒地赞同法轮功。--Liugesen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2:13 (UTC)[回复]

客观性评分只有1.9

你们怎么看? 2601:D:8080:75:5AB0:35FF:FE7D:57CA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19:53 (UTC)[回复]

我是来看评论的。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3月11日 (一) 20:22 (UTC)[回复]
英文也半斤八两。--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3月18日 (一) 04:06 (UTC)[回复]

昨天条目解封了

现在目测IP用户也可编辑,哈哈,各位条目爱好者们快来吧!--Gqqnb留言2013年4月8日 (一) 14:41 (UTC)[回复]

为什么我发现其中内容有误,去改正却被删除了?这明显违背wiki的公平公正、真实客观的原则

为什么我发现其中内容有误,去改正却被删除了?这明显违背wiki的公平公正、真实客观的原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lackChen對話貢獻)於2013年4月20日 (六) 18:40‎加入。

词语中立性问题

大量地方使用“所谓的”之类非中立性词语(比如中国官方发布所谓的法轮功学员自焚照,已被修改成中国官方发布法轮功学员自焚照),现已修改部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enev2004對話貢獻)於2013年4月21日 (日) 17:29加入。

最好添加中立模板。无论事实如何,整篇文章带有明显的主观口气。

27.16.64.120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15:03 (UTC)[回复]

不要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作为添加维基中立模板的判断。所指“整篇文章的主观口气”显然不合适,这不是文章!是很多编辑者根据事实理据的共识编辑结果。不符合尊驾口味,就加以中立性模板,这有破坏的嫌疑,提醒注意。多参看之前的共识以及讨论,学会善意推断与维基文明。--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4:47 (UTC)[回复]

这个条目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用来研究wiki模式在什么情况下条目会严重背离客观事实。

关于【青岛警方破获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

http://news.sina.com.cn/c/2013-06-04/003827302013.shtml --CHEM.is.TRY 2013年6月4日 (二) 04:25 (UTC)[回复]

此新聞是出自新華網,是否有中國政府官方媒體之外的第三方來源證實?--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6月4日 (二) 05:28 (UTC)[回复]
这个新闻细看看,你就看出来门道来了。不过很难说,你没经历过可能想不到。等有时间我在这里提示几个点。--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6月7日 (五) 03:32 (UTC)[回复]

不用我提示了,省力气。看到一篇文章,借花献佛。[[1]]"警方在这个破获的案例里,精心掩盖了一些见不得人的真相。""用道具拍照了就是造假?那么南京大屠杀中国民众的镜头,也是伪造日本侵略 罪行了?"--維基準天使-诗琳童女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6:53 (UTC)[回复]

「迫害」,哼,像法轮功這種垃圾邪教不法辦,留著搞恐怖主義啊!114.38.150.197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3:44 (UTC)[回复]

目前此條目被加了中立性模板

此條目已維持現狀多時,突然在沒有經過討論之下,被人無理由地加了中立性模板,個人對此行為表示質疑。--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7月12日 (五) 14:36 (UTC)[回复]

中立性

通篇没有一点对法轮功的质疑,反而第一段先是长篇的法轮功教程,然后是发展历史,再然后的内容基本可以概括为“法轮功被血腥镇压血泪史”。诸公难道不觉得本文少了一段吗?英文文章尚且有“controversy"这一段,里面列举了法轮功所收到的第三方批评,中文文章却是通篇为法轮功鸣不平.比如:“美國國會研究報告則指出,中國共產黨在「宣告法輪功為非法時」進行了多方面的宣傳戰。”,而本文却毫不提及法轮功的宣传手段:“出土两亿年前巨石,断层上书‘中国共产党亡’",“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超过一亿人退党”,“共产党是反宇宙力量”。对不起,我实在无法“从善推断”此版本文章的作者的意图。202.171.163.7留言2013年8月3日 (六) 15:45 (UTC)[回复]

这个中立性的确有待考量。--啊啊啊啊啊啊啊节操呢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03:16 (UTC)[回复]

条目多处采用法轮功媒体报道作来源,恐有不当

大纪元等明显为法轮功旗下媒体,居然也用作来源,这不适合吧!还有,条目中写的都是法轮功正面,而且残害百姓的负面却只字未提,是不是有失中立?--Great HE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9:16 (UTC)[回复]

没错,法轮功条目都被一群疑似利益相关者把持,审查。而不赞同这些内容的人往往只是路过或偶尔跳到这些条目,时间和空间上都很零散,没有这些人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维护、编辑、修订相关的条目,所以造成如此现状。我认为你可以在互助客栈提出这个问题。—Snorri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9:26 (UTC)[回复]
此條目除了大紀元之外,明顯還有許多其他第三方媒體,不知樓樓上為何只挑這部分來講?且大紀元時報的報導也受到其他媒體引用,例如香港蘋果日報[2],已證明大紀元時報的可信度。--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1月3日 (五) 10:43 (UTC)[回复]
名人的Twitter也经常被各大西方媒体引用,这并不能证明Twitter的可信度。另外,不能因为在大纪元发表就认为作者可以代表整个法轮功运动或者是大纪元官方的意见,文章可能仅仅只是读者来信照登。大纪元文章应作为作者的观点,要在一个争议中提到的话需要有比较多方观点的第二手来源支持观点的显著性。目前版本对大纪元的引用多属于对事实的断言,例如一部影片是否获得奖项、一个人发表了什么主张,即使报道主题是偏向性的,用来断言事实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更大的是为什么有需要引用这些大纪元的来源的事实存在,而这些内容的相关性是没有得到第二手来源的支持的。比如为什么要在本文提到一部影片获得了电影节的荣誉奖?电影属于衍生作品,不能默认在同一个主题下有重要性,更别说是在范围更大的主题下提到。比如我们不会在介绍中途岛的时候去介绍某个中途岛战役影片得了什么奖,更别提在介绍二战的时候提到这个影片。至于为何要把西班牙诉江列在法轮功的活动下面,这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难道西班牙的司法不是独立的,起诉是法轮功组织的运作?)。没有二手可靠来源在主题是法轮功的时候写得这么深入,这些细节看起来是典型的不合理的比重,违反中立方针中提到的不合理的深度。--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1日 (二) 09:24 (UTC)[回复]
推特和新聞媒體是完全不同的傳播媒介,請問您會到某名人的推特去看馬航失事的最新消息嗎?請勿偷換觀念。新聞媒體要引用其他同業的報導需要可信度,否則也會影響到自家媒體的聲譽,因此媒體與社交網路的可信度是完全不同。至於參考文獻裡頭的內容如果還需要其他第二手來源來證明其為第二手,那為何特別針對大紀元時報?是否對條目中所有文獻皆一併檢視?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3月15日 (六) 04:46 (UTC)[回复]
大纪元在介绍法轮功和中国相关的信息的时候,经常附带自己的社论,在发表社论的新闻主题上不能视为有严格审查机制的中立新闻媒体,而是应该作为大纪元一方的观点对待。同样新华社有宣传任务,也应该作为中国政府的官方喉舌对待。这些来源的观点是否应该在一个主题下提到,则是应该由可靠来源的选材决定。举例来说,台北政府是否是国家这个争议,在台湾的政治地位这个主题下是不可或缺,但是在国家这个主题下是不值一提的。台北政府是否是国家,对于国家这个概念没有可见的影响,假设可靠来源介绍国家这个概念的时候都不介绍这个争议,那么国家条目不应该讨论这个争议——虽然这样的争议很明显是对国家这个概念的深入讨论,而且有无数官方的来源证明这样的争议对争议的双方很重要。


维基百科条目应该全面介绍主题的重要性质,但是可靠来源在全面介绍主题的时候都没有提到过的不重要的性质,则不应该介绍,即使有可靠来源证明性质存在也是一样。比如在一些国家无论从伊斯兰教改信什么都是死罪,法轮功也不例外。即使有可靠来源直接介绍法轮功有从伊斯兰教改信在这些国家是死罪这个性质(排除推理造成原创研究的场合),如果没有可靠来源认为从伊斯兰教改信是死罪这个性质在法轮功这个综合性主题下应该被提到,那么在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即使对从伊斯兰教改信法轮功是否应该判死罪的争议来自大纪元、某国政府这样的权威网站,也不应该提到这些国家的宗教迫害。如果写上来,则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因为这给予了这些细节在可靠来源中不具有的和主题的相关度。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6日 (日) 06:23 (UTC)[回复]

添加”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言论是原创研究

首先这个公司的名字是Inc不是org,不能翻译成组织(你有看见过谁把Apple Inc翻译成苹果组织的)?其次,这公司的意见被联合国认为是鬼八卦和滥用言论自由(UN Human Rights Council 12th Session, 2009),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只有8个人的公司的意见有任何显著性,按照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的要求,包括只由极少数人持有的观点构成原创研究。另外,这个公司的言论,仅仅有认为事件是导演的部分和本文主题有关,而要质疑的话,还真用不着引用这个小公司,文内就有更加有声誉的西方媒体的文章。引用这个公司的主张的目的,看来仅仅是为了加上后面的一大段极端主义文字,这是典型的维基百科:挂羊头卖狗肉行为。这个公司的言论在英文维基也是被删除了的。--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18:09 (UTC)[回复]

以上用户所言如同目前已经被拘押在案的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一样,所言纯属虚假。国际教育组织是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当然是可叫作组织的。所谓被联合国认为是鬼八卦和滥用言论自由一说是李东生一般的纯粹捏造。联合国网站文献一直刊登着该组织表达的意见:镇压法轮功属于国家恐怖主义行为。联合国从来没有说这是少数人的观点。是李东生一般者经常在乱编故事的。把联合国正式刊登的论点,编造成所谓少数人观点,即是一例。小莲庄处士 2014年3月15日 (六) 00:22 (UTC)[回复]
维基来源链接:[3],斯里兰卡政府网站的记录[4]。我编造总不能编造到外国政府网站为我修改会议记录吧?联合国不是非政府组织,是政府组织。‘’‘没有联合国非政府组织’‘’这回事。非政府组织就叫组织?美国红十字会会同意你把名字改成美国红十字组织吗?人权观察会同意你把名字改成人权组织吗?名字就是名字,类型就是类型,把别人的名字改掉是原创研究。联合国刊登了又怎么了?有任何来源支持在全面介绍法轮功的上下文讨论中国政府是否恐怖组织吗?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证只是一项内容标准。中立的观点才是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它是强制性的、不可协商的且必须为所有条目遵循的标准。对于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实甄选和行文表达乃至个人观点,都不能以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作为为之辩护的理由,哪怕一点点也不行。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6日 (日) 04:35 (UTC)[回复]
联合国会议上是有NGO参与的。以上用户自己所给的斯里兰卡来源中也提到了NGO。另,你所给来源根本没有谈及自焚伪案一事。斯里兰卡如对该非政府组织的一个观点有不同意见,也并非对其所有观点有不同意见。更非联合国对该NGO有什么意见(此说纯属以上用户的伪造)。再说,相关内容,存在已经很久了,是根据联合国网站的来源如实叙述的,这遵守维基中立原则的体现。相反,以上用户按导演自焚伪案的罪犯李东生的口径胡乱删除和诡辩一气,这是违反了维基的中立性。小莲庄处士 2014年3月16日 (日) 13:12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强制性的、不可协商的且必须为所有条目遵循的标准。对于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实甄选和行文表达乃至个人观点,‘’‘都不能以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作为为之辩护的理由,哪怕一点点也不行’‘’。请问您看的中立方针是哪里写的?维基的方针明明说了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不等于满足中立方针。挂羊头卖狗肉谁不会?被认为是发言毫不负责,滥用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传播鬼八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2009)的在美国注册雇员数为8人的国际教育发展公司发言如下:重复西方媒体的观点10字——(挂羊头卖狗肉开始)宣传自己的极端主义言论200字。国际教育发展公司没有发布此发言中提到的调查报告,也没有将这个发言放到自己的网站,更别说找到一批支持这个观点的著名人士了。在主流意见的讨论中,不应加入非主流意见,这是维基中立方针明确规定的。把这个公司的只有一句话和主题有关,剩下的内容都是非主流意见的发言,放在更加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的更加切题的意见前面,还能更加不中立一点吗?

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7日 (一) 02:16 (UTC)[回复]

該組織是獲得聯合國認可的非營利人權組織,在聯合國有常駐代表,該代表Karen Parker為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定期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作證,也曾參與調查斯里蘭卡內戰,至於您所說的中立,您的發言即暴露了你的立場偏頗,您從文獻中的哪一點可證明其發言為所謂「西方的掛羊頭賣狗肉」,從維基方針中又如何證明?又何從哪一點來證明其發言為「濫用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利傳播鬼八卦」?這些發言皆出自於聯合國調查報告[5],對您來說該報告即等於您上述的不當形容嗎?若連聯合國調查報告對您來說都是如此不中立的文獻,那真不知道什麼文獻才能稱為中立,中共喉舌媒體嗎?--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回复]
注意你引用的这个来源明明白白写着是通稿(Press Release)而不是联合国的调查报告(report),发言的时候不要编造,这只会降低你的可信度。通稿没有同行评审过程,只负责原样记录,完全没有中立性,更不能作为中立来源。像中国政府是国家恐怖主义这样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这个是可供查证方针明确指出的。经常在联合国作证正说明这个只有八个人的公司没有派人去世界各地查核自己的每一个证词,在联合国会议上受到的批评也证明这个公司没有查验事实的声誉。至于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看看文内提到法轮功的篇幅有多少就知道了。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21:51 (UTC)[回复]
用户Skyfiler认为联合国的Press Release没有中立性,这一说属于Skyfiler的原创编造,维基中立性方针中并没有这样的内容;象北韩、斯里兰卡等国侵犯人权,广受国际舆论批评,才是没有声誉可言的,且Skyfiler谈到斯里兰卡如何说,与这个自焚主题是毫无关联(但我并不反对Skyfiler引用斯里兰卡的信息评论国际教育发展组织);Skyfiler称八个人的公司如何如何,也均属与所讨论的主题也是毫无关系,维基方针从无规定不能刊登只有八个人的非政府机构发言内容记录下来的联合国通稿。秦桧迫害忠良时称莫须有,对比而言,比起今天曾庆红周永康的反人类党卫军的各种狡辩而言,奸贼秦桧是诚实得多。希望这儿的网客不会是比秦桧还过份。小莲庄处士 2014年3月30日 (日) 13:13 (UTC)[回复]
连Press Release是什么都不知道就上来喷了。联合国的声誉在这里只能用来证明这个公司的发言没有被联合国的会议记录员篡改,这个公司自己是观点的原创和发表者,对于这个观点来说没有中立性可言。请引用来源证明这个公司的观点在法轮功主题的文献中有流行性,不是原创研究方针中指出的极有限(在法轮功主题下讨论中国政府是否恐怖主义)或者极少数(支持这个公司的国家恐怖主义标准的来源数量至少得占所有法轮功主题的讨论的百万分之一吧?假设可靠来源介绍法轮功一百万次也不会提到这个观点,我们为什么要在维基上给予它在现实中并没有的在法轮功主题下的知名度?),谢谢。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28日 (一) 04:59 (UTC)[回复]
用戶Skyfiler在毫無證據支持的前提下斷言聯合國的Press Release没有中立性,斷言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會議上的聲明沒有中立性,此兩說屬於該用戶的個人之見。試想,15年來專門實施反人類罪以鎮壓法輪功的周永康李東生(目前已經被中共拘捕歸案)當然會認為反對鎮壓法輪功的國際正義聲音沒有中立性,希特勒也認為批評其鎮壓猶太人的國際聲音沒有中立性。但周永康希特勒的這種觀點是反人類的極權觀點。周永康的政法委操控劉漢這樣的黑社會組織多年來施行恐怖殺人活動,日前審判劉漢的中國法庭也間接提到了這一點;由此,用戶Skyfiler可推斷,國際教育組織十多年前在聯合國會議上所聲明的鎮壓法輪功的行動屬於恐怖主義一說,是完全屬實和中立的。而照搬反人類的鎮壓方思維把中立正義的聯合國文獻百般毀謗,這才是維基編輯應規避的非中立的原創編造。小莲庄处士 2014年4月28日 (一) 11:36 (UTC)[回复]
连Press Release是什么都不查字典,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英文维基也有删除这个press release,请自行前往查看。不就是想用联合国和法轮的名气宣传这组织的极端观点嘛,有眼睛的都可以看出来,既然你偷换概念这么多次,认为来源中立就不会发生原创研究和合理比重问题,那不用再跟我扯什么方针了,维基支柱方针被你砍得都只剩一个了。再看到这个公司的言论,我见一次删一次,我决定在和你的讨论上忽略所有方针了,只要没有可靠来源证明观点流行性的就删除,请不要再在讨论原创研究和合理比重问题的时候胡扯什么来源可靠中立,谢谢。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21:16 (UTC)[回复]
连联合国非政府组织也假装没听说过的用户,有讨论的诚意?尊重过哪一条方针?周永康李东生刘汉这些极端恐怖分子为掩饰罪行往往把良民打成恐怖分子。小莲庄处士 2014年41月30日 (三) 04:03 (UTC)[回复]
歪楼歪无数次就不讨论一次在法轮功主题下歪楼歪到国家恐怖主义这观点是否有一批知名的支持者这样的基本要求(联合国那次会议不算,人家的会议主题是恐怖主义不是法轮功哦,Parker博士没有支持你这样的跑题),是有讨论的诚意?你没有任何一个可靠来源支持就这么歪楼还歪合理了?维基百科上错误很多,但是这种把Press Release归属于出版者的观点或者非政府组织的发言当联合国的主张这种常识性错误还是不要带到文章里来了。中文维基的新闻稿条目写得很差,英文版的Press Release条目总会看吧?联合国非政府组织的常见问题解答在这里[6],不要告诉我你看不懂英文哦。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06:17 (UTC)[回复]
以上用户长期来胡乱找一个借口,乱删有效来源,这是违背维基方针的。关于什么是联合国非政府组织,什么是Press Release,你自己弄不清,就去弄弄清楚,而且维基方针从未限制过联合国来源的Press Release及NGO发言。在编辑摘要中以恐怖主义、极端言论这种原创的名词给人贴标签,也是违规的。前边已经告诉了你,中国法庭日前审理了周永康马子刘汉参与黑社会的案件,自己搞恐怖,反而栽赃于他人极端恐怖的做法,在中国渐渐行不通了。 小莲庄处士 2014年4月30日 (三) 11:27 (UTC)[回复]
恐怖主义是你引用的Press Release里面的会议主题,我说的就是人家没认可你这样的歪楼行为所以你歪楼是原创研究,因为人家歪楼歪的主题是恐怖主义不是法轮功。连这么浅显的汉语都有理解困难,建议去上语文课复习。中国法律状况怎么样关维基百科屁事,英文维基百科也把这段文字删了,照你的标准,英美的维基人都在搞恐怖主义?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23:46 (UTC)[回复]
象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刘汉这些实施镇压法轮功的恐怖极端分子目前已经被中共政府拘捕归案,这足证IED十多年所言完全确切。以上用户凭个人好恶攻击他人叫什么歪楼歪,这是纯粹在编造加人身攻击。这段文字来源联合国网站,而且经其他多家媒体引用过,是可靠来源,根本没有你胡乱编造的任何问题。英文维基如有薄熙来周永康的恐怖极端走卒闹事,一时弄错过,这并非就能成为中文维基的标准的。小莲庄处士 2014年5月1日 (四) 01:43 (UTC)[回复]

将西班牙诉江列入法轮功的活动和影响是原创研究

引用的来源并未说明为何西班牙法庭的起诉行为算是法轮功的活动(西班牙的法庭什么时候成为了法轮功的分支?)或是影响(引用的来源明明说连西班牙政府都不能对法庭施加影响)。这很明显是WP:原创总结里提到的结论并未由任何来源明确提及的错误。--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18:15 (UTC)[回复]

不知以上用户是什么逻辑?在法庭起诉江泽民不是一种活动?如只是认为在这个章节不合适,移至别的章节也无不可,希望有人不要存心找碴破坏维基编辑方针。小莲庄处士 2014年3月15日 (六) 00:27 (UTC)[回复]
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认为这是破坏方针(哪一条方针?说出来呀?),看不懂文章的逻辑要求改进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是问有什么逻辑把这个列入法轮功的活动或者影响。我是看不出有什么逻辑。你的意思是法轮功在西班牙有一定活动或者有一定影响西班牙才会立案调查对中国政府的酷刑指控?如果被迫害的是上访者、维权律师等其他人群,没有法轮功这个影响,西班牙法院就不会立案了?或者你想说,法轮功在当地发展不到一定程度,就不会有人去报案?按理来说,派出几个传教士应该就可以去起诉啊?如果把“有人在某地起诉”作为在一个地方的发展或者影响来描写的话,标准也未免太低了一点,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出得起买机票的钱和起诉的时间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并不能代表这个运动在整个国家的发展进度或者影响。这些事件报道都是个人在一时一地的行为,将其用来代表整个运动或者整个国家的发展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举个例子。我们说足球在某国的发展,如果只把几场足球赛列出来,那么给人的感觉是足球运动在这个国家差到一定程度了,连单独的球赛都得列出来。正确的介绍方式应该是全国注册足球运动员多少,在国际足联排名多少等等这种全国性的资料,因为你是在讨论全国性的情况。
写文章的时候,应该采用最有代表性的材料,以及介绍共性而不是个性。想像一下如果条目这么写,你看了会有什么感想:
  • 水的条目
    • 沸点
      • 海拔529处的沸点
      • 海拔322处的沸点
      • 海平面上的沸点

正确的介绍方式是介绍沸点和大气压强的关系(共性),而不具体列出某时某地沸点多少(个性)。

介绍观点的时候,也应该采用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没有代表性的人物,即使观点正确,放上来也会被读者质疑。
  • 宇宙观条目:
    • 亚里斯多德的地心说
    • 哥白尼的日心说
    • 路人甲的宇宙观(注:爱因斯坦著作1)(读者:为什么不直接说这是爱因斯坦的观点??路人甲给了维基编者多少广告费?)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6日 (日) 05:10 (UTC)[回复]
(:)回應:上面表述顺序似乎不对,导致我留言的时候调整几次。现在是回答:共性与个性,貌似有理,其实似是而非。一大群平民跟一个大律师都去论说一个案件,哪一个是共性,哪一个是代表性?--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3月16日 (日) 12:58 (UTC)[回复]
上面的Skyfiler说“派出几个传教士应该就可以去起诉啊?如果把“有人在某地起诉”作为在一个地方的发展或者影响来描写的话,标准也未免太低了一点,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出得起买机票的钱和起诉的时间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并不能代表这个运动在整个国家的发展进度或者影响。”,我请教一下,如果一个人在那个国家没有合法的身份,不属于那个国家的人,可以起诉吗?当然,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其他国家工作或者合法滞留期间,遭遇一般刑事案件,当然法律会接受起诉和调查。如果说中国的江某等迫害法轮功或者其他人人士,在西班牙起诉的人也非西班牙居民,是“买机票”临时过去的,也就是受害人与害人的人,以及发生的伤害事情,完全跟西班牙无关,法律上能允许起诉吗?哪一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起诉?请Skyfiler给出实例,以证明你的猜测推断有一定的合理性,否则,是不是太主观凭空想象干扰编辑呢?作为维基老编辑人员,最起码的素质,是自己不理解的事情,不是按照自己的主管理解去随意改变不太理解的内容,而是先让自己的学识饱满或者提升判断之后,在给出贡献。这样是正面的也会避免争议的发生,避免编辑战的消耗。以上浅见,仅供参考。--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3月16日 (日) 13:14 (UTC)[回复]



外国人起诉外国的事情也是可以的,这个是西班牙的普遍管辖权原则。但是这个原则在国内外并不是很受欢迎,巴尔塔萨·加尔松对这个原则的积极运用(最著名的是皮诺切特案)导致他在2010年被停止法官职务。对普遍管辖权原则进行属地限制的议案今年2月28号刚刚通过,对于这类案件西班牙不再接受民间组织或者外国人起诉。但是即使这个法令立刻生效也是对于新案子的事情了,所以不能假定旧案是西班牙人提出的。
共性和代表性不是你说我说大家说,这只会导致编辑战,如果你要说服别人诉江案是共性,请列出可靠来源。就算政治比较廉洁的美国和香港,如果仅列出官员腐败案例,仍旧会给人以腐败的印象。这里我的问题是,有何理由将诉江案作为法轮功在西班牙的活动或者影响的主要内容来介绍?这个逻辑对于你可能十分明显,但是维基条目并不能假设读者是条目主题方面的专家。文章引用的来源并没有建立这个结论,这些来源仅仅能够证明诉江案存在而已,而案件的存在,看起来更多依赖于西班牙采用的普遍管辖权原则和中国的宗教政策,例如藏传佛教人士也在那里起诉,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藏传佛教的影响。法轮功在一个国家的活动和影响,为什么只用几个人在短期内的行为就可以概括?理论上一个传教士花数年时间就可以发展成百上千教徒,在我看来这比花几天时间准备资料和起诉更加能够代表长期的发展和影响,不知为何信仰人数、传播方式等更加让人信服的有代表性的数据为什么却没有提到。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7日 (一) 03:39 (UTC)[回复]
(:)回應:Skyfiler说【这里我的问题是,有何理由将诉江案作为法轮功在西班牙的活动或者影响的主要内容来介绍?】诉江案在澳洲等地也出现过,由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提起起诉。您认为跟西班牙的有什么本质不同吗?起诉都是根据当地大法律,但是起诉的结果未必一样,一个原因,也是看当地对某一法律的适用度如何。西班牙与众不同的是在过程环节中诉江案胜诉。从结果看,不能说明法轮功的影响大小,那基本是法律的运用。但是法律的运用过程不是真空,西班牙法庭如何处置诉江案,自然也是必然受到中共的法外施压。一位法官被停止职务,是运用法律错误,还是政治原因,这里不针对。也就是说,你所说的纯法律起诉问题跟『活动和影响』无关。而我对语言的理解却无法苟同。在西班牙或在其他国的某一类受害者起诉,他首先应该具备起诉的合法身份,法院才能接受案件。你所说藏人、法轮功学员等,原来的身份跟他们到达所在国以后恐怕已经不同,至少他们在法律意义上是那个国家的人(因为这类起诉跟一般案件不同)。更主要的是,“起诉”本身是不是一个活动,对当地的政治与法律层面是否有影响。从西班牙的情况看,起诉案件起起伏伏,其法官职务以及法律的使用状况都因为案件而发生变化,这是不是“影响”?这个活动和影响,是法轮功学员个人案例的影响,还是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的代表性影响呢?藏人的起诉也是一样,案件是个案,却也是共性代表。既然如此,西班牙法庭在受理过程中裁定的结果,虽然是针对个案,却对江氏的迫害共性产生很大的威胁和影响,而江氏又是中共迫害的最大代表者,中共是中国的当权者,中共在国内的镇压政策丝毫没变,那么在外交上,他可能听任西班牙法庭判处江泽民的罪行吗?如果江氏不是具有中共的共性,只是个人对个人的法律案件,结果自然不会如此。 你人为 的把“活动和影响”的解释外延限制在法轮功的传播上,法律上起诉的确不能说明法轮功在西班牙传播的情况,但是的确也与“活动与影响”有关。简言之,中文语言具有概念上的广义和狭义性,你自我用狭义的观念去解读,难免会犯偷换概念的错误,貌似很有理,自己都越想越想越是那样的,按照你的这种狭义性,维基上很多条目内容恐怕都有问题。正如你说,维基的编辑不是专家。你也不是,错误难免。就争议分歧看,坚持有“活动与影响”的也能说通,因此,你也不能以自己的限定就去任意删除不符合你的思维概念的事实。就你的狭义影响和活动概念看,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也无法进入条目,因为多少人炼功,在国外更不是政府统计颁布的事情,而他们自己说的显然还不能作为证据。至于有时候节日游行等,可能你又会说,谁知道有多少外国的人赶过去参与呢?游行的盛大能代表影响吗?总之,如果按照你的观念,是不是会说法轮功在世界没什么活动和影响?而事实上活动与影响又大有存在。从这一点看,你的那种理解思维也是有偏差的。--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20:40 (UTC)[回复]
如果你有可靠来源支持“既然如此,西班牙法庭在受理过程中裁定的结果,虽然是针对个案,却对江氏的迫害共性产生很大的威胁和影响”这样的断言,那么我很欢迎你把西班牙案加入对法轮功的镇压一段。但是具体活动和影响的选材判定,例如是否提到某个国家的活动/影响,提到某个国家的时候应该介绍什么,是不是让可靠来源决定列什么,如何列好一点?比如新加坡有足球运动,不代表介绍足球运动的时候就要提到新加坡的一场比赛,像这样故意提到只让人觉得是不合理的篇幅。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22:38 (UTC)[回复]
(:)回應:在前一处阁下的回答中,显见阁下不能证明提起诉讼案的人是外国人或者“派去的”外来者,那么红口白牙却拿出来当反对编辑的充足理由。似这样主观而任性质疑删除别人的编辑,合理吗?在上面,阁下对我的共性与个性分析断章取义,单独拿出“江氏的迫害共性”来说事,你真不知道上下文的连贯性吗?从逻辑里割裂出一句话,只能说明你无法反驳我针对你的共性个性逻辑的回应。江氏的迫害共性是什么?是中共的迫害,中共现在有没有停止迫害?有没有垮台?没有!那么,任何直接针对中共现政权反人类罪的起诉,哪怕有一点进展,对“迫害的共性”的威胁和影响不大吗?作为维基的编辑,你应该能看到中国发生的真实事情,谭作人不过是收集地震死亡名单,却被送进监狱;赵连海是为了疫苗中毒的孩子寻求公道,却被视为敌对。刘进图作为香港媒体人不过是做了一些真实的报道,却被下杀手?类似种种不足以反应中共对自己形象和脸面的维护到了丧心病狂的无理地步了吗?任何风吹草动都招致强力针对,那么西班牙法庭对起诉江泽民案件的进展,影响会比谭作人那些人小吗?在所有所谓威胁中,它是大还是小?我想除非完全不懂中国政治常识的或者别有用心搅局的人,才会在这里要证据。阁下喜欢拿足球运动作比,我想问一下,即使比较也要相似度贴近才可比,足球或者其他自然科学之类,能与社会学、人文学、政治学,甚或哲学问题表面相比吗?当然,你这样比较,只说明你的认识有偏,你对事物的观念理解很不成熟。这似乎也能说明为什么你对维基证据原则的理解和把握也有偏。有偏没关系,大家都在交流中成长,问题是你把自己当标准,任意删除你认为的不到位的国际主流媒体来源。这样做,恐怕只能显示自己的不中立,不过是利用中立的名义,想方设法改造条目不顺几意之处。我还是提醒阁下,至少你目前的质疑种种常是在自己的理念圈中似是而非的联系,不是可信的证据,却怎样好意思去要说别人证据不对?--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2:45 (UTC)[回复]
(:)回應:在前一处阁下的回答中,显见阁下也不能证明提起诉讼案的人是西班牙公民。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能举出反例,不代表你的理论就得到证明,举证责任在于提出命题的一方,不然我们早就可以宣布哥德巴赫猜想已经证实了。就算诉江案是西班牙人提出的,也不能证明把诉江案作为西班牙的法轮功发展的主要内容是合适的。在一般人看来,这就和把外国运动员在西班牙起诉外国政府当作西班牙足球运动的主要发展一样让人觉得不中立。你不能假定读者对法轮功有任何了解,大部分读者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像这样和公众印象不符的断言,按照方针需要高质量的可靠来源,而不是像这样完全没有可供查证的来源支持就把诉江案放在西班牙的发展下面。公众印象如此,我才不信西班牙法轮功组织回答记者关于发展状况的问题的时候,回答的不是“啊,我们来去自由,没有准确的参与者统计,但是我们估计有……人/我们每周在……举办……“而是“啊,我们在这里起诉了江泽民”。如果可靠来源中没有对像这样主题是西班牙法轮功发展情况的内容,你无论在这里写什么都是原创研究。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29日 (六) 18:32 (UTC)[回复]
(:)回應:阁下所言“举证责任在于提出命题的一方”,这不正是你自己应该举证吗?我所说也是此意,因为首先是你觉得提起诉讼的人可能坐飞机等去的外来户而删改原来的内容,你的证据不确切怎么能去删改呢?我所论述是基于国籍与法律的常识化规律,如果你认为西班牙的起诉资格跟国际通用不同,那么你就需要举证。--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04:44 (UTC)[回复]
SKYFILER用户根据镇压方的好恶,任意删除国际主流媒体可靠来源的内容,这是违反了维基中立性方针。并且把华盛顿邮报等国际主流媒体、联合国来源可靠内容,编造成原创研究,是一种欺骗行为。小莲庄处士 2014年3月16日 (日) 13:16 (UTC)[回复]
中立方针明确说这样的中立性辩护是不可接受的。中立方针里的合理的比重,比较的对象是条目的其他内容,而不是被评估比重的对象自己的来源。相反,非原创研究方针中明确指出,即使是采用可靠来源发表过的内容,如果是用来支持来源没有明确说明的结论,或者是在描述主流观点时提到支持者极少的非主流理论,也构成原创研究。如果你看了引文,可以发现全文主要是对中国政府的恐怖主义指控,这个不是自焚案件里的主流观点,不应在自焚案件的介绍中提到,更加谈不上要在法轮功这样的综合性条目作为自焚案件的概要了。关于这个组织的观点的显著性可以参考英文维基的相关条目讨论页,我懒得翻译了。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18:54 (UTC)[回复]
(-)反对 - SKYFILER所谓“中立方针明确说这样的中立性辩护”属个人偏见吧,所谓不是主流观点一说,也一样属于SKYFILER的个人偏见。以个人偏见把主流国际机构网站和主流媒体的报导来源删除,这是不中立的。小莲庄处士 2014年3月19日 (三) 21:10 (UTC)[回复]
(+)支持Skyfiler的觀點。西班牙法庭起訴江澤民之行為與法輪功並無直接關聯,不應當放在這個條目中。—Mandylau1988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19:27 (UTC)[回复]
(!)意見 Mandylau1988Snorri的傀儡。Wetrace留言2014年6月17日 (二) 13:15 (UTC)[回复]
(+)支持Skyfiler的觀點。我也不認為兩者有關聯,都是兩回事。--No1lovesu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20:13 (UTC)[回复]
看来Skyfiler思维也小有代表性,那么我上面跟他的交流也请你们看一下,有不周之处欢迎指正。--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21:09 (UTC)[回复]
(-)反对--西班牙法庭之所以起訴江澤民,緣起於2003年10月15日,7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提出對江的控告,而西班牙法庭當然並非法輪功分支,為何能管?是因為該國法庭具有獨特的法律系統。作為《防止和懲罰群體滅絕罪行公約》和《反酷刑公約》的簽署國,西班牙不僅承認和遵守這兩個國際性公約,而且把這些刑律加入了該國刑法,得以引用「普遍管轄原則」對其起訴,因此整起事件的起源即是因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提告,怎能說與法輪功無關?或許文獻不足,但補上即可,詳情可看西班牙當地媒體對於該案律師的專訪"El Gobierno está enterrando la justicia universal mientras estrecha manos manchadas de sangre"。Skyfiler在提出其論點後,未經討論即直接刪除,這點令人無法認同,而管理員保護此條目,並非還原到編輯前的狀態,而是選擇保護未經討論修改的版本,同樣令人遺憾。--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3月19日 (三) 02:25 (UTC)[回复]
(-)反对— Skyfiler 不经过讨论就删除编辑内容。 原因有三:

1. 当时我在编辑这段内容时,内容确实不够充实。谢谢Skyfiler阁下提醒。 我会改进这个条目的编辑。比如:补充西班牙境内的各大市镇遍布法轮功炼功点的内容。根据法轮功在西班牙当地的炼功信息,至少在西班牙的以下城市有法轮功炼功点:马德里、萨拉戈萨、巴塞罗那、塞尔维亚、瓜达拉哈拉、马贝拉、拉斯∙帕尔马斯等。这些信息在法轮功的网站上都可以查到。

在前面讨论中Skyfiler阁下提到“不知为何信仰人数、传播方式等数据却没有提到”。我想可能是阁下对法轮功的了解也需要充实。因为据我所知,法轮功没有记名册,来去自由,从一开始就是口耳相传,也没有什么你理解的传播方式和数据。这方面我希望阁下在编辑法轮功条目的内容前多了解一下法轮功,这样或许可以减少争议和内耗,让维基编辑们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因为关于法轮功的内容在中国全面封锁,读者看到的信息都来之不易。也谢谢在这个栏目中作出贡献的各位编辑!

2. 对一个事件的论证有很多方式。Skyfiler阁下提到的方式仅仅是您的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每个人的方式都不可能是全面的,但都可以善意地互相补充,而不应该不经过讨论就任意删除。这不仅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编辑原则,也对其他编辑的劳动不够尊重。

3. 还想跟Skyfiler阁下探讨的是,不知您本人是否察觉,您对这段内容偷换了概念。这段的原话是:“法轮功学员2003年在西班牙起诉江泽民等中国政府高官反人类罪行的案件受到西班牙主流媒体关注。[145]法新社、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等多国媒体都对西班牙诉江案做出报道。”这段话的主体是法轮功学员,而不是西班牙法庭。按照我的理解,不管哪一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如果他们在西班牙法庭起诉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并引起了世界的关注,那么此内容都可以作为法轮功在西班牙的活动和影响。

基于以上原因,我请求管理员重新审核这段被Skyfiler删除的内容,解除保护状态,以便尽快充实和编辑这个条目的内容。谢谢!沧海一粟 2014年3月19日 (三) 10:32 (UTC)[回复]

呃,这个“可以作为”只能说明从属关系,不能说明介绍整体的时候应该介绍这个个体。江泽民在本文的确应该提到,其政策对于主题有长期的可见影响,但是放在各国活动/影响这个章节是有问题的,因为西班牙对于各国活动/影响的重要性,以及诉江案对于在西班牙的活动/影响的重要性都是没有来源的。东帝汶有足球运动不代表足球运动条目应该写东帝汶,江泽民可以作为人类,也不代表我们写人类条目应该提到江泽民。在列举个体的时候,我们应该采用可靠来源对候选个体的选择标准。各国活动/影响应该包括西班牙,和西班牙的活动/影响应该主要描述诉江案这两个问题,目前还是处于原创研究状态,引用的来源没有直接提出这样的结论,将来源用于超出来源的表述是原创研究,无论你是否能够证明你的结论。维基百科不能假定读者个个都是专家,不符合常识或者看起来选择武断的内容需要有可靠来源加以解释,让文章看起来通顺。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22:38 (UTC)[回复]
(:)回應:“法轮功在西班牙的影响”需要充实内容,而不是删除。我在上面谈到的第一点就是要充实这个条目的内容。

这段内容的原始文字是:“西班牙境内的各大市镇遍布法轮功炼功点。法轮功学员2003年在西班牙起诉江泽民等中国政府高官反人类罪行的案件受到西班牙主流媒体关注。[145]法新社、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等多国媒体都对西班牙诉江案做出报道。”

其中,“法轮功学员2003年在西班牙起诉江泽民等中国政府高官反人类罪行的案件受到西班牙主流媒体关注。[145]法新社、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等多国媒体都对西班牙诉江案做出报道。” 已列明可靠来源,不是原创。而且这段内容只是法轮功在西班牙影响的部分内容,并不是全部。

希望管理员解除保护“法轮功”条目,以便尽快充实更多的内容,也希望Skyfile君不要随意删除符合维基编辑原则的内容。谢谢!沧海一粟 2014年4月2日 (三) 21:15 (UTC)[回复]

如果你有志于改进条目质量,请参考维基百科:特色條目標準,尤其是聚焦於主題而無深入不必要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这一句。如果你认为这段细节有必要充实到条目内容,请查找内容聚焦於主題而無深入不必要細節的同主题文献来证明你对细节的选择有可靠来源支持(维基编者的对于何为必要何为不必要的判断是原创研究,需要可靠来源的判断)。本文已经超出维基百科:条目长度中规定的肯定需要拆分的长度(目前175K,而必须拆分的标准是100K),如果你觉得你要加入的内容十分重要,并且有一个客观的细节是否必要的标准,请参考维基百科:内容相关性,把更多的不必要的细节拆分到其他条目去,避免文章长度进一步增加,当然最好是把文章按照标准砍到100K以下。


维基内容需要符合每一条支柱方针,违反任何一条方针都是可以被删除的。把符合其他方针或者同一个方针的其他条款拿来当论据,是不是找不到证据证明符合我提出的条款的意思?请回答我开头提出的“将西班牙诉江案列入法轮功的活动和影响”是否被文中引用的来源明确提及这个问题,谢谢。我对你对来源的解读没有兴趣,你的任何解读都是原创研究。如果你认为来源有明确提及,请指明原文具体语句。
我没有问论诉江案是否是法轮功在西班牙的影响,我问的是可靠来源在介绍法轮功在西班牙影响的时候列的是什么。如果你仍旧在这里偷换问题,把可靠来源对A的介绍是否列出B的问题改成B是否是A的问题,我只能说我没有兴趣讨论下去。我前面已经举出了江泽民在人类条目这个反例,请思考一下再继续讨论,谢谢。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28日 (一) 05:32 (UTC)[回复]

挂着轮子门看轮子

完全不客观 就像轮子给自己洗地的文章一样 客观少年,来我家坐坐|PS3体发源地 2014年6月22日 (日) 11:29 (UTC)[回复]

应添加中立性模板

请求已拒绝

整篇均为支持法轮功之言,应增加中立性模板--☭解放的高加索Talk 2014年7月15日 (二) 17:14 (UTC)[回复]

今年多家国内媒体已经报导过焦点访谈反法轮功内容均属于当时CCTV副台长李东生为讨好周永康所编造出来的,故还是依据西方学者的研究文献比较可靠一些。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1日 (一) 00:04 (UTC)[回复]
  • 一旦有人作出不利于法轮功的修改,就会有人删除。所以剩下的就是「整篇」了。--Liugesen留言
须知江系反法仇恨宣传内容并不可靠,目前条目大量依据的西方主流媒体才是比较中立一些。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1日 (一) 00:04 (UTC)[回复]
须知西方反华媒体宣传内容并不可靠,维基百科是中立的话,应该双方观点都存在才是。178.18.19.122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09:36 (UTC)[回复]
“西方反华媒体”这样的名词,是江氏喉舌宣传洗脑用词,朝鲜的独裁者统治从金日成金正日到金正恩也是如此把自由媒体诬蔑成反朝媒体。2015年6月16日 (二) 11:51 (UTC)

个人认为中立性存在问题

一直在引用各种观点来体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但是完全没有关于法轮功的负面消息……不知道能不能算WP:UNDUE --牛的尾巴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8:10 (UTC)[回复]

条目中所引的多来自世界主流媒体和学者研究文献,他们并不需要看江系的脸色的,比较中立可靠。目前国内媒体已经开始承认,CCTV反法仇恨宣传内容属已经被捕的李东生为讨好江系有意编造出来的,这儿举一个例子:http://www.edux.cn/News/yule/20140701/172924.html 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1日 (一) 00:12 (UTC)[回复]

Ru==谁在进行仇恨宣传== 《大公报》报导被称为“无来源”? 十三亿人看的党媒宣传就必须被删除,就是“仇恨宣传内容”,《大纪元》“解体中共”的宣传就不是仇恨宣传内容? [[[User:Liugesen|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3:14 (UTC)][回复]

请查阅维基编辑方针,是要求给出来源的,不可原创。当时你只是自己说是大公报的,但未按规则要求提供大公报的来源。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中共党媒来源,在FLG主题上是有意妖魔化的仇恨宣传,这一点并非我所说的,而是严肃学者的共识。请见西方学术著作 http://books.google.ca/books?id=0NPOPRUdE34C&pg=PA156&redir_esc=y 第156页。法轮功英文条目上许多西方学者也谈到这个共识。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长年对法轮功煽动仇恨者目前已经入狱,其实其真实的罪行是反人类罪,极严重的。大纪元上发表过有关解体中共的文字,说明因为“天佑中华”才会“天灭中共”,受中共仇恨宣传洗脑的马列子孙可能对此有误会,爱国不爱共的中华儿女以及中立媒体对此自是能在理性上认同。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日 (二) 03:35 (UTC)[回复]

信马列也是信仰。“受中共仇恨宣传洗脑”与“受法轮功仇恨宣传洗脑”都是一种信仰。中共和信马列有交集,但不能划等号。历史上的中共与现时的中共也不能划等号。并不是所有的信仰都是正信,如果受教主精神控制,迷失自我,这种信仰是邪而不是正。即使是推崇多党制的民主制度,也不能用“灭”字这种仇恨方式来将自己反对的政党加以清洗。邪教的特征之一就是对教徒及非教徒进行恐吓,比如:如果不三退,就不能保平安。这就是再明显不过的恐吓式宣传。大纪元完全不是中立媒体,不应该在此条目中引用。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1:36 (UTC)[回复]

请不要曲解。大纪元发表的九评,并非说灭中共,而是陈述中共几十年杀害上亿人的事实,如镇压地主、消灭资本家、坦克辗压学生、大跃进浮夸风致使饿死数千万等,中共因恶贯满盈而面临天灭,是在苦劝曾发毒誓为中共奋斗终生的中共成员退出来,不要跟中共一起走向毁灭。使用消灭资本家等口号煽动所谓阶级仇恨的是中共,符合你所说的邪教特征。中共江系以金盾工程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动不动把说几句真话的中国人抓到监狱中,久之,是形成了一种对人民的精神控制,也符合邪教特征。简言之,小结GCD杀人害命,告诫天灭共产邪教,劝曾加入共产邪教的人退出来。另,刚才查了一下,这个条目很少有引用大纪元,目前只有郝凤军一则采访是以大纪元为来源,你可有意见,可改成其他媒体对郝先生的采访。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19日 (五) 02:31 (UTC)[回复]

煽动仇恨并不是邪教的特征。中世纪的基督教通过煽动仇恨来发动宗教战争,但人们并不认为基督教是邪教。反法轮功,目的也是苦劝被邪教教主控制的信徒认清邪教的真面目,回归正常的生活。正如劝戒毒品,并不是仇恨吸毒之人,完全是为了挽救深陷毒品的可怜之人。说GCD杀人害命,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政府,都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专政的工具。什么是专政?专政就是利用统治阶级掌握的国家机器压制被统治阶级。资产阶级专政的政府同样会对无产阶级血腥镇压,用你的说法就是“杀人害命”。如果想创造没有“杀人害命”的大同世界,通俗的说法就是共产主义,那前提条件就是要消灭阶级。如何消灭阶级?不同的共产理论会有不同的实践,有的主张暴力革命,有的主张和平道路,并不是所有的共产主义政党,也并不是中共的所有阶段都是走暴力革命道路的。法轮功对人类的未来有何预测?对全人类的发展道路有何指导?这些倒是可以加入词条中的内容。 参考链接中“反共主义”难道也是中立网站?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11:38 (UTC)[回复]

楼上不记得当初中共镇压地主时编造了恶霸刘文彩周扒皮等故事煽动阶级仇恨?所谓资产阶级血腥镇压无产阶级一说也说明是中了中共洗脑宣传的诡计。江为了镇压,而诬蔑成邪教,以煽动百姓仇视是中共整人的惯招。江通过CCTV整天编造谎言对全国百姓精神控制,才是真正的邪教行为。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4日 (三) 03:30 (UTC)[回复]

阶级斗争不等于阶级仇恨。有地主阶级和佃农阶级的存在,就会有阶级斗争。斗争的形式并不总是以仇恨方式出现的。你可以举例说黄世仁其实没有霸占白毛女,是她自愿的,黄世仁对她好得不得了。但这并不能抹杀阶级存在和阶级斗争的存在。刘文彩周扒皮只是一种宣传方式,直观地教育人民大众为什么取得阶级斗争的胜利对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中国人民是极为重要的。正如法轮功宣传的“藏字石”一样,明明是假的,但去追究真假又有什么意义呢?它只是用一种夸张的方式,一种平头百姓容易理解的方式来宣传法轮功的政治主张而已。资产阶级镇压无产阶级的血泪史罄竹难书。我随手翻一页书就有:“1859年10月16日,美国争取黑人解放的战士约翰·布朗试图在各蓄奴州掀起奴隶起义。他带领一小队伙伴占领了弗吉尼亚州哈帕尔斯渡口的国家军械库。但是布朗没有能够掀起更广泛的起义。这次发动的参加者(共二十二人,其中有五个黑人)在向政府军队作了殊死反抗后,差不多都牺牲了。约·布朗和他的五个伙伴被绞死。”《马恩全集第三十卷 - 马克思致恩格斯(1860年1月11日左右) 附注6》 “煽动百姓”,民主社会称之为争取民意,是任何执政党、统治阶级、社会团体,甚至邪教都必须要做的事。法轮功煽动百姓可是有目共睹的。任何一个领事馆门口以及国外著名景点都派出了讲“真相”的煽动队伍,宣扬天灭中共的仇恨思想。CCTV确曾有不实所道,但不能就此以偏概全地称之为“整天编造谎言”。必须客观地看待为十三亿人服务的电视台,她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尤其不会让反动派满意,中央电视台本身就是专政工具之一。正如资产阶级的电视台,法轮功的报纸,不可能让无产阶级和唯物主义者满意一样。法轮功是不是邪教,不是江说了算,是无数亲身参与而后又有幸退出这一邪教组织的人证实了的。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24日 (三) 13:51 (UTC)[回复]

目前国内媒体已经承认,CCTV反法仇恨宣传内容属已经被捕的李东生为讨好江系有意编造出来的,举一个例子:http://www.edux.cn/News/yule/20140701/172924.html 国内媒体也早就承认刘文彩水牢等地主故事也均属虚构,实质上中共此种煽动百姓仇视地主行为是为屠杀地主制造舆论声势。中共以消灭地主,镇压反革命、反右等政治运动,屠杀了上亿中国百姓,说明是一个邪教组织。世界上除了江泽民中共诬蔑法轮功之外,其他150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在各地拥有信仰自由权利,普遍受尊重。即世界上只有江泽民中共邪教因其自身的邪教本质,而诬蔑法轮功。注意到九评提到中共是邪教,背后的中共邪灵并非是人,劝误入中共组织的百姓退出中共邪教组织,是希望人们避免中共邪灵因作恶多端被天灭之时跟着一起毁灭。希望积极跟着周永康李东生诽谤法轮功的认真思考,退出中共。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4日 (三) 16:13 (UTC)[回复]

你这个例子如果是可信的,那也说明法轮功加在中共头上“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帽子并不确实。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25日 (四) 13:55 (UTC)[回复]

受中共江系毒害至深往往没有基本理解能力。江泽民曾庆红周永康罗干十多年来以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包括耗费巨大的金盾工程,包括江曾特务网站上的各种诽谤手段(一些江曾特务低劣谎言请不要搬运过来耳目,维基并非中共特务的宣传工具)。目前江系在全面崩溃之中,周永康李东生已经被抓捕,不少国内网站开始刊登法轮功真相。希望误信江系谎言者给自己一个了解事实真相的机会。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5日 (四) 16:35 (UTC)[回复]

如果你认为法轮功是宣传言论自由的,为什么胆怯到删除我讨论页面上有关天仙谍报的内容?法轮功号称“真善忍”,却不准别人批评它?不准别人发言,只准自说自话自欺欺人,请小莲庄处士解释删除我讨论页面内容的理由。注意,是评论页面,不是百科页面! 另外一个问题是法轮功一面号称“天灭中共”,一面集中火力只攻击江系,但对现任中共班子不予批评,也可以说是一种煽动,一种挑拨。幸好这个世界上除了被法轮功分子霸占了的维基百科之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有识之士建立的讲真象讲科学的维基网站,比如Rational Wiki就比较客观。http://rationalwiki.org/wiki/Falun_Gong。 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25日 (四) 23:32 (UTC)[回复]

江曾特务唐奇初露面时是冒充成法轮功学员的,就象日前江曾指派青关会特务在香港冒充成法轮功学员冲击驻港部队军营;江系特务编造的低下谎言不仅是煽动仇视,违反维基不是宣传工具的方针,而且污人耳目,与纳粹的种族灭绝言论一样是违背普世价值和人类文明原则的,不在文明社会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中共政权内部向来不乏正义之士,目前习政权抓捕了江泽民马仔周永康李生东,开始调查江曾镇压法轮功中犯下的反人类罪行。江曾特务们是应考虑自己是否继续盲目跟着江泽民犯罪作恶,光责怪法轮功为何不反习近平,这是可笑的。维基用户中法轮功学员是很少很少的,请不要把维基用户误会成什么法轮功分子。另,楼上把人称为什么分子的做法,说明这位用户是受中共文革毒害未醒。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6日 (五) 02:36 (UTC)[回复]

既然维基不是宣传工具,那么宣传法轮功的内容岂不是应该如数删除?“污人耳目”不能成为随意删除别人讨论内容的理由。对于反法轮功人士而言,法轮功的谣言都是污人耳目,但本着言论自由的原则,也没有人去禁止支持法轮功的一方发言。从这一点上来看,删除别人在讨论页面内容的作法是法轮功内部没有言论自由的明证。它不但不准内部分子自由发言,而且无耻到禁止全世界的人批评法轮功,这完全违背普世价值和人类文明原则,与纳粹的独裁行径无异。分子一词是标准汉语,自古有之,孙中山就说过“钢铁与士敏土为现代建筑之基,且为今兹物质文明之最重要分子。” 而且分子也可以是褒义,比如“批判法轮功的积极分子”。法轮功一面号称从来不对学员登记,一面又四处否认自焚的人是法轮功,否认冲击驻港部队的是法轮功,既然没有进行人员登记,又如何能否认别人法轮功练习者的身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唐奇就算是特务也不能抹杀其法轮功成员的身份。就象三退的人也仍然曾经是中共的一分子。法轮功对唐奇身份的否认,正说明唐奇说的是真话。习政权的作法正好说明了中共是先进的政党,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此处的错误与法轮功无关),不断在学习中完善自己,“天灭中共”的谣言不攻自破。所谓的“文革毒害”,是掌握话语权的伪公知们一厢情愿的说法,最广大的工农群众并不认同。对任何事物都要辨证地看待,文革有负面,也有正面,有毒害,也有光芒。思想不受邪教控制的正常人都可以清醒地科学地认识历史,认识现实,认识未来,而邪教教徒则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教主不准看的就连忙删除,生怕“污了耳目”。Liugesen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12:53 (UTC)[回复]

共产主义是一种思想瘟疫,近期加拿大总理哈伯有如此论述,从以上ID的完全颠倒黑白言辞也可看出。中共政法委迫害有良知的知识分子还倒打一把,称公共知识分子掌握话语权,这是指鹿为马。中共封锁言论自由,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但反法人员指鹿为马,否认中共限制言论,反而反咬法轮功封锁言论。这个条目援引大量西方中立学术的研究,反法人员信口诬蔑称是宣传,这又是在指鹿为马。其实中共镇压诽谤法轮功的行为是是一种反人类罪,罪恶不低于纳粹种族灭绝的反人类罪。世界上多国法庭已经判罪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比如目前习近平抓捕判无期徒刑的薄熙来早在2007年已经在澳洲法庭被判反人类罪。法轮功学员没有名册,并非意味江泽民派刘云方和唐奇等特务任意造假冒充法轮功,人们就看不出江泽民在造假。因为法轮功学员是有心性标准要求,详情是在翻译成约四十种语言的四十本大法书籍中,江泽民编造的一切谣言,看过大法书籍的人对照江泽民特务的行为,一看便知跟法轮功毫无关系,知道只不过是江泽民煽动百姓仇视的需要,就象当年镇压地主时中共有意编造恶霸地主的故事一样。希特勒动手杀人前也制造过国会焚火案栽赃于,就象江泽民罗干在天安门放火烧人一样。目前国内所捕贪官,几乎每一个都曾参与迫害法轮功,被列入恶人榜,有的还在外国法庭受过审,如中共政协副主席苏荣,即是2004年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而从非洲法庭潜逃回国的受通缉的反人类罪犯,现在苏荣在国内落网了。一切参与江泽民反法轮功的反人类罪犯均会一一落入正义法网。劝如有参与江泽民的反法阴谋者,早日金盆洗手,给自己改过自新的生机。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8日 (日) 01:13 (UTC)[回复]
过去一百年来,共产邪恶主义,在全球屠杀上亿人口,作为民主国家首脑,奥巴马和哈伯,公开谴责共产邪恶主义是起码的道义。接受江泽民曾庆红指令参与反法轮功的特务们在台湾在德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法庭审判,认罪伏法,条目中对此有中立媒体的报道。法轮功根本没有政治诉求和主张,只是修炼。十五年法轮功学员在江泽民曾庆红残酷迫害中,坚持和平理性的澄清真相。江曾邪教徒伪造谎言煽动仇视,只能蒙骗自己,目前用活摘器官等手段残害法轮功学员的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曾经不可一世的江泽民曾庆红的高级走卒们已经被捕下狱,余下跟江曾反法的小喽啰们继续无知为江曾中共当铁杆邪教徒,也即将会受到天理和法律的惩罚。关于政治和尚星云投靠中共,台湾媒体多有报导,这则条目曾经存在过星云相关消息。最近有专门反法的ID单方面引用星云协助江泽民反法轮功的诽谤言论,是不合适的。而且所其所给文献看,其中同时谈到认作附佛外道此说“卻也未必是真理”,并且文中也提到有人认为。「中共極權」的專橫霸道,法轮功“代表了「正義、良心和真理」”。反法人员为个人反法需要片面引用来源是不合适的。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30日 (二) 11:50 (UTC)[回复]

反共人员自然认为美加为“民主国家”,亲共人员则认为他们是资产阶级的总代表,只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完全不代表最广大的劳动者。公开谴责资本邪恶主义和法轮功邪教是起码的道义。现在的法轮功根本没有修炼,只谈政治诉求和主张。我不是专门反对法轮功,只是认为本条目毫无中立性可言,读者很容易被误导。Liugesen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23:48 (UTC)[回复]

薄熙来2007年被澳洲法庭宣判有罪等均是主流媒体报导的,反法人员为掩盖什么攻击主流媒体的真实报导是造谣,其实反法人员误信的江泽民中宣部才时时在造谣。请停止在此煽动信仰仇恨,这儿并非江泽民周永康610控制的地盘。小莲庄处士 2014年10月2日 (四) 02:37 (UTC)[回复]

争议

新近加入的一段描述宗教争议,不同信仰间有不同看法是常见的。但此段一开始就以反FLG的观点称是FLG杜撰的,是引用信仰的云云,均是反FLG的原创观点,并无可靠来源支持,不符合维基方针。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18日 (四) 11:26 (UTC)[回复]

法轮功号称“真”,那为什么不正视外界的批评意见?星云大师有没有说过法轮功是“附魔外道”?如果说过,那就不要删除,至于他说得对不对,可以让读者自己判断。可能普世价值中的真,与法轮功的真,完全不是一码事。Liugesen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23:37 (UTC)[回复]
以前版本的條目非常紛雜,宗教/信仰或不同門派間/研究者可能有不同看法,內容非常龐雜。過去類似的內容存在,而且比例上應是正面居多,但 當時的 負向編輯用戶(對法輪功等敏感議題持負向)將這些內容「全部刪掉」,另立「第三方對法輪功的看法」條目。若要加回來,是否全加回來?此外,其他宗教/信仰類型條目,是否也這樣處理?�Wetrace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0:20 (UTC)[回复]

并不是说以前的负向编辑用户的所作所为(全部删除)就是正向编辑用户效法的榜样。如果是这样,那只能说目前的正向编辑用户并未秉持中立性原则。正如我现在所作的也主要是作添加工作,而不是删除,这样可以使条目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事实。事实当然包括正面和反面,只谈正面,不谈反面,不应是维基百科的宗旨。你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条目,那里专有一节罗列反面意见。Liugesen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1:01 (UTC)[回复]

re:並無依賴第一手來源問題。請依模版規範在討論頁指出

不小心踩到User:Wetrace的地盤了,抱歉抱歉,待到幾時說大紀元時報、各類黨報等可以被作為可靠來源時,在做討論吧。 --JuneAugustRe: 2014年10月2日 (四) 00:32 (UTC)[回复]

您好,言重了,確無依賴第一手來源之問題。能否請具體指出?當時有不少用戶共同編輯此條目,正向/負向/毫無立場之用戶 都有,整體而言,條目的來源是多元的。在下想,您指的關於大紀元報導,也許是關於活摘器官一節,有些大紀元的報導,大紀元立場傾向同情法輪功,但器官內幕是從大紀元最先報導,而後國際媒體跟進,也獲得聯合國機構納入報告;不過,在下會試著替換或補充其他來源強化。Wetrace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2:00 (UTC)[回复]

年份与“新用户加入明显宣传性内容?”

本人将本条目中的明显不完整年份,如“98年”改为“1998年”、“01年”改为“2001年”等,维基百科的自动过滤器居然说是“新用户加入明显宣传性内容”?这个所谓的“自动过滤器”是不是太鸡肋了点?再说年份本身,维基条目中亦应使用完整年份,如“2004年”,请不要再出现像本条目中那么多类似“04年”这样的内容,极其不正规。--216.254.166.81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22:04 (UTC)[回复]

在这种条目上去纠结中立性是不会有结果的,反对法轮功的一方就不要浪费时间了,你们改了也白改,还不如建个“揭批法轮功”的页面呢

这个条目就留给法轮功的支持者们自娱自乐去吧XD

这条目简直不能看了

全篇几乎都是介绍对法轮功的迫害,应该把那些内容移动至对法轮功的迫害。除此之外,文章及其不中立,本是气功条目,可多数内容却是严重涉及政治的。挂个模板还被撤除-- 坟前的丁香花  请给我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15:43 (UTC)[回复]

(!)意見--歡迎您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編輯。Wetrace留言2014年12月11日 (四) 12:39 (UTC)[回复]
(+)支持 的确本词条应该主要讲述法轮功本身,而不是法轮功被迫害的内容,应在一个限定的标题中少量介绍法轮功被迫害,并用个主词条链接到对法轮功的迫害Gaosong2101留言2015年4月13日 (一) 12:18 (UTC)[回复]

参考资料注脚应该放在标点前面,这点相信大家没有异议。

添加{{copyedit}}这个模板,各位没有异议吧?-- 坟前的丁香花  请给我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15:46 (UTC)[回复]

小年轻的看法

这虽然跟维基百科不太有关系,但是我希望能减少两方整天争文章的中立性。而且三个话题上面的那个人你们也没说什么。

亲爱的法轮功支持者们,我是一个快二十岁的年轻人,在欧洲生和长大的。家长从没跟我谈过什么政治。(我想家长通常也不跟小孩讲这种东西。)受到了西方教育,我的观点不一样。我是很年轻,是不是什么都理解。可我不需要什么都懂就可以告诉你们,你们的宣传最终害的是你们自己,也包括我们。因为我们毕竟都是华人,不管是大陆的,台湾同胞还是海外华人。中国是有改进的地方,但是你们所做的难以想象能够帮助人。你们的宣传反而让外国小朋友更恨中国。从小和白人交往我因该知道。小时候笑话你的模样(黄皮肤像尿,中国人生下来根本没眼睛,是后来用刀挖出来的,每个人都长得一样分不清,个子矮,生殖器小)和你难听要死的语言。到了中学跟你讲藏独,人权和其他媒体提供的灿烂消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小朋友也很精,什么都找得到)。想想看,不管共产党做的事坏不坏,一个跟这些一点都没关系的中国小朋友好象一下子有了更多理由被欺负似的。

你们自称是支持中华民族,但是恨中国政府。你们以为这些小朋友能分得出来?恨中国政府和恨中国人对他们来说是一回事。这样的人长大了一定会更坏。在高中有一个专门了解中国文化的班。有一个很喜欢骂中国的学生参加了。为什么?要想消灭敌人必须首先了解对方。我看过Youtube上China Uncensored和其他类似的视频。不知道你们读不读评论,随便哪个反共视频,评论里比如有all Chinese must die或者更没品质的fucking chinks。这些还是比较好听的呢。这他妈的跟中国政治有什么关系?简直是种族主义,有的时候还包括其他东亚人!你们以为他们管我们是中国、日本还是韩国的?在他们眼里都是一群低等人。当然这些是从来没接触过东亚文化的人,但是这样的人就是存在,而且还并不少呢。再让他们看你们的视频,他们会想帮着推倒共产党,因为中国人多么可怜吗?你们相信,那就太天真了。

我知道China Uncensored是法轮功的。维基文章都写着采用了视频资源。叫一个老外给你们宣传。真是笑话!Chris Chappell是个傻屄!没出息,没普通工作。要不是法轮功养活他、给他钱,他会给你们当好人吗?知道你们不承认美国给你们钱,但是谁闲着没事整天做这个?肯定是他的职业呗。我看了这些视频也充满了仇恨,不是因为你们骂共产党,而是你们宣传的内容会让人恨所有华人。最后挖的还是自己的坑。自己在家里找敌人,有本事到老外那儿去捣乱呀。所以法轮功是无用功,只给几个人填饱肚子罢了,请叛徒不要说自己是中国人,以免接着给所有华人,在扩大一点,所有亚洲人丢脸。早日反省一下,做一点别的。人不必须要做好事,但做一点有用的,因为有用就有好处(西方效益主义)。--2.245.183.119留言2014年12月29日 (一) 07:00 (UTC)[回复]

(:)回應--謝謝交換意見。不同看法的編輯朋友,都可以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進行編輯。至於這位IP用戶的個人意見,在下認為很多人的看法並不相同,這裡並非「論壇」而應聚焦在編輯的討論;此外IP用戶所提到的個別人恐怕已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並不適合在維基百科討論頁。Wetrace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14:06 (UTC)[回复]
(:)回應--上面“小年轻的看法”似乎跟维基编辑正题不匹配。宣泄个人主观感受,且令人质疑。不用表白自己欧洲出生如何,下面的认识水平跟国内拿钱的五毛有一比。美国人喜欢给政府挑毛病,骂奥巴马、讽刺谴责一切违背人性的罪恶更是正常。China Uncensored是谁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任何一个媒体,他所说的是不是真实的。中共搞出来的丑事以及恶行,难道还不允许别人说两句吗?小年轻不骂州官放火,却谴责替百姓发声的人,不知道欧洲人怎么会是这个党文化思维。我现在在美国上班挣钱,按照小兄弟逻辑,是美国给我钱了?真是好笑。--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12月31日 (三) 02:31 (UTC)[回复]
每个政府都做过说不出来的事,但是China Uncensored说的不只是两句话。这是一个很大的组织。有这样的大型组织骂别的国家吗?而且什么小事都敢好意思说。China Uncensored是有真话,可是不告诉你背景情况。这样就可以想把事实说成什么样就说成什么样。大多数人都是偶尔碰到你们视频的。老外不懂,看了以后也不等于变成你们的支持着,但是他们对中国人的印象就坏了。有的中国人看了以后,不知道是法轮功宣传,毕竟是一个白人在那里说废话。但这并不重要,他们无论如何会感到很不开心的。评论里就可以看到,看这些网民的名字就知道是中国人。难道这些普通中国人也是你们的敌人?再说一遍,很多人不分人和政府,尤其是小朋友。你们有没有孩子?你们让他们在外国长大吗?这些孩子一样会受到类似欺负的。我没说在美国挣钱是不好的。因该有两种法轮功支持者。一种就是像Chris Chappell靠这个吃饭的,这也就不说了。不知您的职业跟反共有没有关系,但另一种就是普通人。如果是大富翁,闲着没事,想支持也就罢了。可是普通人自己有自己的事,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力量和时间来操心这个,所以支持得不够多。那就没意义了。这样怎么能成功呢?我的看法不完全跟我在欧洲长大有关系。欧洲媒体大多数是支持美国的,但是最近好多美国做的坏事被泄露了。普通人也开始有疑问了。欧洲也是支持自由的,但是少数人比如我的社会课老师早已经看透了媒体。民主不适合所有国家,北非例子明摆着。还有民主的印度跟中国一样人多,但他们活得好吗?世上没有黑和白,一切都是灰蒙蒙的。连我的教课书都写着媒体不可能是中立的,就和这篇维基文章一样。伦理课里学过John Leslie Mackie和中立性本身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大熔炉,看见世界各地的人不稀奇。可是欧洲就不一样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受到的侵略是不一样的。而你们宣传就给别人理由恨普通人,你们是有一定的责任。--2.245.149.218留言2015年1月1日 (四) 15:37 (UTC)[回复]

請求刪除項目1.4

項目 1.4 真、善、忍 裏的內容直接取自經書,但內容片斷,憂其斷章取義易誤導讀者對「真、善、忍」洪大內涵的認識,故請求刪除該項目。

子條目:對法輪功的迫害

目前主條目法輪功仍有100,921位元組,部分內容已移動(為條目減肥)至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續有賴各位編輯進行條目間的內容移動與平衡,若新條目的名稱不滿意,或有更好意見,麻煩再請自行移動至理想位置。謝謝——小南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2:33 (UTC)[回复]

(!)意見:早就有人提過這個問題,討論:法輪功/檔案6:【文章太長了】『早就超過了32K的限制,列印出來也超過13頁,與維基百科:摘要格式南轅北轍,看起來是典型的「不要跑題」的教材。文章中很多細節沒有用來說明條目主題的任何方面,僅僅是因為提到條目而被加入。這些細節對於文章主題的重要性沒有同一主題的參考資料證明,而是由作者假定重要性足夠而加入,在維基百科上這是編輯戰的溫床。這些細節,就算在文章中使用,也應該有第二手來源的評估證明它們比其他細節重要,在主條目的上下文中值得一提,參考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Skyfiler(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1:11 (UTC)』,個人移動依據在此。特此告知!——小南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17 (UTC)[回复]

(:)回應--
  1. 當時有人提意見,不代表當時形成共識,您能告訴我是否有共識嗎?關於條目限制,六四事件等許多條目超過的更多、也還有一大堆條目是超過32K。
  2. 其次,該用戶提意見是總體上的字數建議。但您這次編輯的問題之一,首先未經討論,其次是移除的兩塊,如何選擇的;當然不同的人不同觀點有不同想法。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38 (UTC)[回复]

(?)疑問:可是閣下,Wetrace先生好像也沒有取得本人和Skyfiler君的共識喔!請問您和我們兩人達成共識嗎?(有或沒有)就這麼簡單的二選一問題。——小南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43 (UTC)[回复]

(:)回應--您做大幅度的變動,而不是在下做。不知道:何以您一直將您的溝通解釋責任,放到在下身上。...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50 (UTC)[回复]

(?)疑問:我早就解釋過了,條件如上,故進行移動。到底還要解釋什麼呢?還有閣下什麼時候取得本人、Skyfiler君的共識了,麻煩請閣下舉證一下。——小南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54 (UTC)[回复]

(:)回應--在下實在聽不懂了...。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55 (UTC)[回复]

子條目:法輪功的教導

目前主條目法輪功仍有159,451位元組,部分內容將移動(為條目減肥)至法輪功的教導。後續有賴各位編輯進行條目間的內容移動與平衡,若新條目的名稱不滿意,或有更好意見,麻煩再請自行移動至理想位置。謝謝——小南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3:41 (UTC)[回复]

又是没经讨论即大量删徐,而且你所建新条目已经被提议快速删除。小莲庄处士 2015年2月24日 (二) 04:34 (UTC)[回复]
(:)回應樓上:又還沒被刪除……,而且我早說過這是「移動」至法輪功的教導,到底是哪來的刪除呢?而第三方帳號也該「第三方地」公正一點啊!——小南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4:29 (UTC)[回复]
有一定道理,已删。小莲庄处士 2015年2月24日 (二) 04:54 (UTC)[回复]
(!)意見--小南您好,增設法輪功的教導子條目,在下亦尊重,條目名稱可研究怎麼翻譯。在下提供意見如下:
  1. 在下去看了英文維基百科en:Teachings_of_Falun_Gong及主條目en:FalunGong的內容分布,其實,您從主條目移到子條目的內容,在英文仍是放在主條目,因為那是法輪功的基本介紹內容。因此,若要建立子條目,可參考翻譯英文版,但不必然必須「把主條目的基本內容移除」。因此,主條目內容仍應保留。而
  2. 為條目減肥,是看怎麼寫的更精緻。而這類條目,又諸如六四事件等等,較多資料的濃縮是一大挑戰。不宜移除基本內容。
  3. 此外,法輪功議題的發展是很長期的,而且不斷在變化的時事,條目的長度不能「為短而短」。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4:26 (UTC)[回复]
(:)回應二:我這個要是算「刪除」的話,也不會留個第一段和了。換句話說Wetrace來做翻譯也可以,我還以為幫三去車侖示申工力辯護的第三方似法學專家應該會聰明點的說,這還是讓本人有挺大的疑問啊?——小南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4:35 (UTC)[回复]
(!)意見--
  1. 您好,您的部分回應可能指錯人了。
  2. 關於翻譯,在下心力有限,因為還有許多要改進的內容有待處理或精緻化,例如您之前架構的子條目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下也只翻譯了英文的前面一段而已。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4:43 (UTC)[回复]

(:)回應Wetrace:閣下之前常指稱我什麼的,包括這個被你捅掉的分身User_talk:娜娜小妹妹全有紀錄。當初,對一個初入維基不久的,就懂得直接來針對我,更何況在那之前,與閣下應該未交流過。所以本人依舊可以提出合理的懷疑。你家的官方話就可以免了,反正是不會有正面結果的共識。——小南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4:54 (UTC)[回复]

(:)回應-小南您好,
  1. 公允些說,當時在下剛加入維基,因為對人權領域有興趣、又關注到這方面條目許多問題,因此在下很快的就遭遇一些中國大陸用戶(其中不少,在後面都已經證實是「傀儡濫用」)圍著,當然您的傀儡User_talk:娜娜小妹妹當時也常對在下做出各種指控云云、加標籤,都是可以找到紀錄的。
  2. 如果說您覺得「在下(當時)初入就懂得直接針對您」,從在下觀點看來,
    1. 在下要感謝圍著的那些用戶們,在下被迫去看許多方針、必須不斷回應說明/澄清,所以學習得算快;也感謝一些用戶對新手指導
    2. 在下無意針對您,而是當初在眾多圍著討論中的說明釐清,就「(在下)被針對」提出回應。在下也善意想與您交心,可參看去年您的討論頁。
    3. 人非聖賢,在下有很多缺點、也常做錯事。之前在那樣的情況下,彼此論辯,也許積累誤會(畢竟維基百科不是面對面),請您見諒,盼彼此包容。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5:04 (UTC)[回复]

(?)疑問:這到底是哪一國的活佛邏輯呢!我可不記得中華民國法律「沒」寫到無罪推定原則。那就更奇怪了,所以在下就活該,應該被Wetrace君質疑了?您說是唄——小南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5:10 (UTC)[回复]

您與您的傀儡帳號,當時怎麼做、在下怎麼做,都留有紀錄,留待公評吧。新年快樂!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5:12 (UTC)[回复]

(:)回應Wetrace:留待公評喔,真的有「公平」過嗎?我想,曾經和在下我交流過的User:Wildcursive,好像比你還公正吧!包括本人寫Talk:林毅夫當中的處理方式,人家也沒有像你這樣稍微碰一下,就反應過激,還舉一反三。不然就問看看大家公(評)公不公平,反正我是沒差(哈欠)。中文維基上的各位大哥大姊新年好!小南我要出去覓食了——小南留言2015年2月24日 (二) 05:39 (UTC)[回复]

请在大幅移动和修改内容前先进行讨论

我不是反对进行修改,因为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然而这个条目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已经定型,很多维基人也接受了之前的格式与段落内容。现在进行修改特别是大幅篇章的增删、移动,请先在讨论页取得共识,再进行相关操作。--孤独的罗莱特华米兹之家 2015年2月25日 (三) 05:48 (UTC)[回复]

中立性(POV) 与 引用资料(Citecheck)

POV:大量主观表述,对其功的夸赞和吹捧,对政府的行动大量主观有感情色彩的描述;

Citecheck:自己引用自己媒体的报道,只能让人更加怀疑真实性。——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6日 (五) 16:07 (UTC)[回复]

条目本身是法轮功,可是连其是什么都没有描述清楚,是气功?是宗教?是民间团体?是政党政治势力?条目首段的内容就极为混乱,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光明日报说这是“封建迷信”,条目目录里就说这是“镇压”,而且全文“镇压”一词都能刷屏了,这没有中立性问题?是不是预设立场的主观描述?“镇压与反镇压之战”是什么用语?是战争状态还是比喻?符合维基百科风格吗?而且内容和条目主体已经有所偏离,并占用非常大的篇幅,这完全可以放到其它更细分的条目中。争议问题也和条目主体无关,政治斗争和政治博弈的意味更浓厚。另外条目引用大量法轮功旗下的媒体,中立性没有问题?难道不需要清理?--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4:03 (UTC)[回复]

(!)意見--回應Lisan123
  1. Lisan123問「法輪功是什麼?」說條目沒寫.............請參「起源與簡介」寫「是現代中國最常見的一種氣功運動」
  2. 關於Lisan123對「鎮壓」一詞有意見.....全世界只有中共在「鎮壓」,但中共自己又不承認「鎮壓」...聯合國、各國政府報告常以鎮壓/迫害詞彙用之,只要中共一家不認「鎮壓」,維基百科就不能用「鎮壓」?不知道中共控制下的百度百科怎麼做?
  3. Lisan123所謂「内容和条目主体已经有所偏离」、「争议问题也和条目主体无关,政治斗争和政治博弈的意味更浓厚」.............但事實上,中共控制的媒體,對法輪功的報導,「批判/攻擊/妖魔化/政治鬥爭」,形成了中國大陸民眾對法輪功的相當比例的負面認識(想想文化大革命吧,中共鎮壓法輪功,就是鬥爭);相對的,法輪功及第三方的澄清/揭露鎮壓情況,也常受國際媒體報導。因此,在一般資訊的比例上,對比國際第三方可靠來源的報導關注層面,這些內容對此條目,是有必要性且比例非顯失宜。
  4. Lisan123關於「條目細分」的意見.............在下以為,這些資訊及其比例非顯失合宜,而內容可以精緻化,這需要「真的投入心力」。若「條目細分」只是把「對中共鎮壓的內容、法輪功澄清的內容」全搬到其他條目,恐怕不合適吧~六四事件條目,您認為內容是否偏離、條目怎麼細分?
    1. -----在下提供一個觀察,維基百科,中共不喜歡的內容,常見有用戶把「爭議--另立條目移出主條目,而主條目是以中共官媒/黨媒 為主要構成」...但幾乎沒看到有大陸用戶提出「中立性/移除黨媒-遵守第三方可靠來源」。
  5. 關於「条目引用大量法轮功旗下的媒体」.............從使用來源比例上而言,法輪功這條目的第三方可靠來源質量及比例,應該遠遠高過於中共官方條目吧?
    1. 在此條目264條引用來源中,立場同情法輪功的媒體/法輪功的明慧網來源,我從嚴目測,似乎不到20條...佔比估計7.5%;
    2. 有些是轉載外國政府態度等等/也可以以其他第三方來源佐證加強,或替換為第三方來源,
    3. 有些是為了介紹「法輪功是什麼」...除了第三方說法,總要有法輪功怎麼自我介紹
    4. 有些是對迫害的指控,受害者一方的說法應當有,但更好的作法--是依照維基百科方針「盡可能替換為第三方來源」...樓上一些有心參與的用戶們例如Marvin2009,歡迎撥時間協助。
  6. 最後,本條目題外話,在下有個觀察---要改善中文維基百科整體質量,投資報酬率很高的一作法,是比照一些用戶對「中共眼中爭議性條目」的掛模版/要求的作法,來檢視中國共產黨條目,移除「黨/官媒」來源,要求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中立性/缺乏第三方可靠來源/地方觀點/可靠性...等等。不過,在下沒時間及興趣。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3月13日 (五) 22:54 (UTC)[回复]

再探讨:

  1. 条目首段描述不清,我将适度整理;
  2. “镇压”一词是条目内容问题,“报纸评论”=“镇压”,这措辞没中立问题?
  3. 条目本身是气功条目还是政治斗争条目?条目篇幅的比例不存在问题?政治斗争的内容没有中立问题?
  4. 可以采用“细分条目精细化内容 + 主条目摘要性描述”来让内容更具层次感;
  5. “大量法轮功旗下的媒体”内容的确存在,20条左右在绝对数量上也不少吧?逐步清理是必要的;

以上皆为条目本身的问题。--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05:26 (UTC)[回复]

(:)回應--@Lisan1233您好,您可以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改善。此一氣功條目,被中共鬥爭,發生的相關事情,難道不是事情?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3月14日 (六) 05:29 (UTC)[回复]

感谢Wetrace的回应以及对条目的修改,然而上述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对法轮功媒体的自身引用问题,涉及POV以及citecheck;条目的叙述和目录上缺少维基百科的中立叙述语气,动辄“镇压”而忽视事态逐渐发展的事实;对中国官方的行为叙述中夹杂着猜测和主观评论内容;等等问题不一而足。--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17日 (二) 13:12 (UTC)[回复]

(:)回應--謝謝Lisan1233的意見,不過
  1. 中立性敘述問題,您認為怎麼改呢?您所謂「“镇压”而忽视事态逐渐发展的事实」,在下不知道您指的具體是什麼。中共對法輪功不是「鎮壓」,您認為那是什麼?請您提供看法。
  2. 您所謂的「自我引用」,實際上引用相關來源的情況,在下已經在前面說明了。在方針上也不是完全不能用;而能夠替換的,在下也已盡量替換。不妨您就「一一討論」,也請您就希望提出的內容,都以您設定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觀點。
  3. 關於所謂「夾雜猜測」、「主觀評論」,在下也不懂您的意思;哪個條目沒有評論?如果是「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評論或觀點,您也可以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觀點來說明。
  4. 您的意見實在蠻抽象。如果能落到實處討論,會比較容易釐清彼此的歧異點在哪。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3月17日 (二) 16:42 (UTC)[回复]
一点回应:
  1. 事件是逐步发展的,全篇“镇压”只能给人预设立场的感觉;
  2. 引用,所以挂模板;
  3. 评论的内容夹杂在事件叙述之中,非中立;
  4. 全文的语气问题难以具体落实;--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5:26 (UTC)[回复]
(:)回應--您好
  1. 不明白何以用「citeCheck」...哪裡「引用扭曲」?前面已經具體詳細回覆了。若您仍這麼抽象,在下也不知從何改起。是不是您可以考慮放下您的預設立場?
  2. 此外,鎮壓「不是預設立場」,現實就是「鎮壓」。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3月18日 (三) 06:00 (UTC)[回复]

对条目问题的再度讨论:

  1. 关于引用来源的问题很清楚,条目中法轮功媒体自己的“新闻”和引述,绝对数量上依然很多,而且很多没有其他媒体能够证实,是不是第一手信息?这些内容是否应该加入条目作为可靠来源?如果引用进来,是不是对条目的中立性造成影响?应不应该挂上相关模板?
  2. 关于条目的用词和描述语气的中立性问题,中国官方的说法是“取缔法轮功”,法轮功方面的说法是“镇压”,然而条目通篇大量“镇压”有没有中立性的问题?维基百科编辑者可以依据自身好恶来增加百科条目的感情色彩否?
  3. 条目的事实描述和评论性语句混杂的问题,描述某些事情的段落里夹杂很多评论性的语句,是不是造成中立性问题?

由此,条目本身的中立性问题是很明显的。--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09:18 (UTC)[回复]

条目中采用大量第三方来源,镇压一说也是基于第三方来源,因为未使用中共言语而添加模板是有亲江的偏向性,非中立。条目中引用明慧网来源给出镇压前中共媒体对法轮功的正面报导,如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经济时报等,经过转载,不可作为第一方来源来计算,而且这些报导均真实可信,以上用户如有怀疑,如去图书馆等地查阅国内媒体的原始出处。小莲庄处士 2015年3月22日 (日) 14:34 (UTC)[回复]
法轮功方面媒体的第一手信息依然很多,包括但不限于苏家屯事件等段落中的来源引用,问题依然存在;条目内容和语气明显有反共的偏向性,所以非中立模板是必要的,不应移除。--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03:09 (UTC)[回复]
法轮功学员对于苏家屯的相关报导是真实可信的,多份联合国报告如此说,这儿举一个例子,你可从联合国官方网站http://ap.ohchr.org/documents/alldocs.aspx?doc_id=13004 找到 20/03/2007 A/HRC/4/33/Add.1

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Manfred Nowak - Summary of information, including individual cases, transmitted to Governments and replies received 点右边E(英文连接报告),第四页的导言中提到这份报告所给的事例是真实且可信的。“This addendum to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contains, on a country-by-country basis, summaries of reliable and credible allegations of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that were brought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and were transmitted to the Governments concerned. ”该报告的第60页和61页给出以下内容:“Organ harvesting. Organ harvesting has been inflicted on a large number of unwilling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t a wide variety of locations, for the purpose making available organs for transplant operations. Vital organs including hearts, kidneys, livers and corneas were systematically harvested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t Sujiatan Hospital, Shenyang, Liaoning Province, beginning in 2001. The practitioners were given injections to induce heart failure, and therefore were killed in the course of the organ harvesting operations or immediately thereafter. It is reported that employees of the following transplant centres have indicated that they have used organs from live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for transplants: Zhongshan Hospital Organ Transplant Clinic in Shanghai, Qianfoshan City Liver Transplant Hospital in Shangdong, Nanning City Minzu Hospital in Guangxi Autonomous Region, Jiaotong University Liver Transplant Centre in Shanghai, Zhengzhou Medical University Organ Transplant Centre in Henan, Oriental Organ Transplant Centre in Tianjin City, Tongji Hospital in Wuhan City in Hunan and General Hospital of Guangzhou Military Regional in Guangdong. It is reported that employees from the following detention facilities have indicated that organs from Falun Gong detainees have been used for transplants: Mijiang Detention Centre in Heilongjiang, First Detention Centre of Qinhuangdao City in Shangdong Province and Second Detention Centre of Qinhuangdao City in Shangdong Province. After the organs were removed, the bodies were cremated, and no corpse is left to examine for identification as the source of an organ transplant. Once the organs were removed they were shipped to transplant centres to be used for transplants for both domestic and foreign patients. Officials from the following detention facilities have indicated that courts have been involved in administering the use of organs from Falun Gong detainees, namely: Qinhua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in Shangdong Province, First Criminal Bureau of the Jinzhou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and Kunming Higher People’s Court. It is reported that there are many more organ transplants than identifiable sources of organs, even taking into account figures for identifiable sources, namely: estimates of executed prisoners annually, of which a high percentage of organs are donated, according to ...”这是联合国特派专员的报告,在联合国网站可找到多个报告详尽提及中共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另外,联合国反酷刑组织报告中,也提到中共提到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at/docs/CAT.C.CHN.CO.4.pdf 还有,最近许多国内党媒报导了中共前卫生部长黄洁夫接受凤凰采访的报导,其中间接承认了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黄洁夫在采访中称““这(器官)怎么来的你也不知道,(器官移植)做了多少也是秘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是一笔糊涂账,是多少你不清晰”。死囚器官移植“变得肮脏,变得说不清道不明,变成了一个为什么特别敏感特别复杂的区域,就是这个禁区”。记者请黄洁夫把话说得更清楚些,黄洁夫回答说:这个问题太敏感,“所以我不能跟你讲得太清楚,你一想就清楚了”。对此,在前几年,中共党媒凤凰周刊报导早已经承认过法轮功学员是活体摘除器官的受害者之一。你如有兴趣,可一一引用我所给出这些线索来替换目前苏家屯段落中相关媒体来源。从以上事实,你所宣称反共媒体偏向,而要加模板,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无论联合国,多个中共党媒,在这个问题上渐渐与你所称的反共媒体报导内容是差不多的。因此,这个模板是不恰当的。小莲庄处士 2015年3月26日 (四) 11:40 (UTC)[回复]

谢谢你提供的资料,我会仔细搜索浏览;不过我对某些内容的中立性依然质疑,见前述观点。--Lisan1233~~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1:39 (UTC)[回复]
你对什么内容还有疑问,可指出来大家讨论,而不宜在未获共识情况下改这条目现状加上模板。另,对于部分内容有疑问,而给全文加一个模板也是不妥。小莲庄处士 2015年3月29日 (日) 03:48 (UTC)[回复]


为什么本条目不可以编辑?

在民运人士中也存在对法轮功的批评,为什么你们不愿意去面对这样的批评呢?比如这篇文章的作者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7/zengjm/11_1.shtml—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小皇大大對話貢獻)於2015年4月30日 (四) 12:16 (UTC)加入。[回复]

@小皇大大请多加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待成为自动确认用户后即可编辑(当然请加入可靠来源而不是博客链接)。另外,维基百科是中立的,无所谓“面对这样的批评”。最后,请别忘了在讨论页上应当用~~~~签名。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5年4月30日 (四) 12:23 (UTC)[回复]

理性讨论,不必漫天议论

@Marvin_2009:

  • “共产主义是一种思想瘟疫……”——你完全可以在适当的地方理性反驳共产主义,但不必拾人牙慧地漫天议论共产主义。连萨特临死也才醒悟:超越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还没有到来!你有什么资本恶言漫议共产主义?
  • “过去一百年来,共产邪恶主义……”——人类总是通过文明与非文明的迂回曲折的交替或并存向前发展。现代西方所谓的文明国家,哪个没有存在过肮脏或邪恶的历史?即使当代,西方民主输入到一些亚非国家,不也时时产生恐怖邪恶甚至邪恶国家?
  • 维基百科是网络化、多元化的自由百科全书,你有编辑讨论维基百科条目的自由,但你这种自由不应当伤害到别人的信仰自由!维基百科是理性编辑与中立讨论的平台,不是政治与意识形态较量的平台,更不是随意恶语非议任何一个政治集团或政治理念的平台!
  • 当代中国大陆,通过自己的实质性快速发展与实力水平已经促使世界天平向自己一方倾斜!大陆目前航天、高铁、军事等领域的世界先进或一流水平,假使蒋介石甚至美国总统来领导,也未必能取得之甚至肯定不能取得之。作为任何一个中国人,应当为之感到欣慰!而不应当总是兄弟阋于墙内甚至墙外!--凤白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5:31 (UTC)[回复]

(:)回應谢谢凤白用户的回复。

  • 在用户互动中,我理解维基方针是鼓励依据可靠来源讨论问题的
  • 十三亿中国人绝大多数有作为共产邪恶主义受害者的家庭历史。比如,前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父亲即在中共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目前的习近平主席本人青少年时期也受中共政治运动迫害而被非法劳教,其父亲习仲勋因在体制内比较敢于坚持良知正义,也因此长期受中共政治运动残酷迫害。
  • 苏联的共产邪恶体制解体后,前苏联百姓才了解到他们以前所知的的苏联共产制度没有一件是真的。卡廷惨案条目显示苏共屠杀数万波兰人后,栽赃于纳粹法西斯,欺骗世界数十年。从中,苏联共产邪恶主义的洗脑手段可见一斑,其邪恶程度是不次于纳粹的邪恶。
  • 今人从洗脑中醒来后,也会意识到当代江泽民主导的中国共产邪恶主义之洗脑手段是远远超越了苏共。
  • 中国在5000年历史上,在外国共产邪恶制度被苏共在20年代推广到中国之前,中华民族早就有过辉煌的文明。共产邪恶制度带给中国的主要是屠杀和谎言。近十多年来朱镕基温家宝李克强三代总理均是经济专家,对中国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这三位的贡献与其是否共产党员并无关系。换言之,中国社会如有进步之处,根本不是因为是共产体制所致,而是因为中华儿女的勤劳与智慧;相反,共产体制阻碍本应有的更大发展,故中国政府才经常要求体制改革。因此,请注意不要把共产邪恶主义等同于中国或中国政府。
  • 人是有信仰自由,但对于危害人类的邪教要保持警惕,比如纳粹信徒至今还在受全球抓捕。杀害全球人口超过一亿的远远超越纳粹邪恶程度的共产邪恶主义,在全球自由国家已经受普遍谴责,目前正在受到渐渐从洗脑中醒来的中国百姓的唾弃,建议阅读九评共产党一书。自九评发表至今已经有超过两亿中国人三退,不做马列子孙,做中华儿女。小莲庄处士 2015年5月10日 (日) 17:29 (UTC)[回复]

……大道从来绝本真,多因分别强疏亲。直须看破娘生面,方是尘中特达人……--凤白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15:11 (UTC)[回复]

反對法輪大法的人一定收了中共特務的錢

這是不容質疑無法反駁的事實!--凤白留言) 2015年7月9日 (一) 2: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