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平: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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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四) 14:48的最新版本
褚平(1952年7月—),男,汉族,辽宁辽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天津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1]。
生平[编辑]
1980年8月,从天津大学毕业后,历任天津大学建筑系助教、天津大学团委副书记。
1986年9月,调至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历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工作系党总支书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常委、青年工作系党总支书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常委、总务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兼纪委书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第一副院长。
2004年9月,调任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11月兼任办公厅主任。2006年5月,任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2007年11月,任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秘书长。2009年8月,任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浙江地区代表,并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2]。
2013年3月,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2016年2月,被撤销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职务、全国政协委员资格[3]。
參考文獻[编辑]
-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褚平.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4).
- ^ 褚平被撤销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职务、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澎湃新闻.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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