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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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討論已存檔至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1年11月

分段

今天又有人胡乱投反对票了:[1][2]。他比User:うちはイタチ还好一点,User:うちはイタチ连反对理由都不说,就一句“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而User:Dragoon16c的这两票说了“內容不足,不夠豐富”。但他还是没有说缺少哪些内容、哪些地方不够丰富。请大家讨论一下,Dragoon16c的这两票是否应该算作无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0:59 (UTC)[回复]

請不要介意我把你的留言納入分段內。另外補充一句:
      (:)回應 問user:Hoising--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06:06 (UTC) 
分明就是有人不合理對待他的條目,他就開始破壞其它投票。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1月1日 (二) 11:18 (UTC)[回复]
“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內容不足,不夠豐富”。Symplectopedia皇上英名,可否開示小民,此二語句的反對理由是如何不同的具體?-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4:24 (UTC)[回复]
我真的很惊讶啊。一个堂堂正正的Cobrachen,一个在优良和特色条目候选投过无数张反对票的Cobrachen,现在居然卑躬屈膝地问我“此二語句的反對理由是如何不同的具體”。那好,我就具体地给你解释一下:
根据[3],“具体”有三个意思:
  1. 不抽象,不笼统,细节很明确。例如:说得很具体/具体计划;
  2. 特定的。例如:具体的人/你担任什么具体工作?
  3. 把理论或原则结合到特定的人或事物上(后面带“到”)。
你说的“此二語句的反對理由是如何不同的具體”里面的“具体”应该是第一个意思,就是细节明确。细节越是明确,就越具体。这样你明白了吗?“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很笼统,只是说达不到等级,没有说哪些方面没有达到;而“內容不足,不夠豐富”比“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具体一点,“內容不足,不夠豐富”说了在内容方面还没达到优良条目的等级,但还是没有说内容有哪些不足。
如果你还是不明白,我就再举几个例子吧:
  1. “我反对它成为特色条目”。这个还不如“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具体,因为只是说反对成为特色条目,没有说为什么反对。“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虽然很笼统,但“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也算是反对的一个原因。
  2. “内容不足,缺少关于历史和文化方面的内容”。这个就比“內容不足,不夠豐富”更具体,因为说了有哪些地方不足。
  3. Wikipedia:特色条目标准中有两个标准还没达到”。这个比“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具体,因为说了有“两个”标准还没达到;但不如“內容不足,不夠豐富”具体,因为没有具体说出是哪两个标准。这就好比“我家养了三只兔子”比“我家养了一些兔子”要具体,而“我家养了一只白兔和两只灰兔”又比“我家养了三只兔子”具体一样。
这样你满意了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9:12 (UTC)[回复]
微臣WG有奏。臣跪请Symplectopedia圣上收回此圣旨。圣上英明,所学博广,万民为之敬仰,四海与之归心。然您引用百度百科所言,此实乃外邦妖孽之言,不得为我朝所用,更令太皇与太皇太后在天英灵难以久安。圣上承维基之威言,泽披四方,威严肃静不容玷毁。圣上宽容,则万民遵循礼仪,诸臣亦悉心辅佐圣上治理维基大业;圣上动怒,则诸臣不敢进谏,恐留奸臣小人可乘之机。Cobrachen非进士出身,所言粗鄙难堪重用;然其为御史、给事中之职,亦可谓殚精竭虑、为我朝忠良之辈。况兔虫之言非帝王之语,还望圣上收回成命。另,微臣斗胆进谏,请圣上恢复先祖翰林院学士经筵讲官职之制,皇帝多于学习政事礼仪,先皇在天有灵,亦可为之含笑矣。臣,礼部行人司行人WG。--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1月2日 (三) 00:34 (UTC)[回复]
你写的文言文我看不太懂,但我看到“Cobrachen非进士出身,所言粗鄙难堪重用”这一句。这么说,你承认Cobrachen所言粗鄙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10:56 (UTC)[回复]
启禀圣上,断章取义并非圣贤之道,此举有失圣上威严。--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1月6日 (日) 23:00 (UTC)[回复]
(!)意見:我真同情Symplectopedia,感覺他好可憐呀!長期被你們這樣圍攻、揶揄、欺負,卻沒人敢替他說話,今天真的看不下去了……,對於圍攻者們就不點名了,閣下們討論心態非善意推定,自己心裡有數,請先自行多多反省……Bigjose82103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4:00 (UTC)[回复]

维基百科:每周笑话--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4:42 (UTC)[回复]

我是一名維基百科的新丁,不知道是否有權在這裡對這件事表達我的看法。我只是粗略看一下事件的經過。如有錯誤,請輕拍磚。
首先,我先總結一下有以下事實。如有錯誤,請告之。

  • 事實1:有人投下大量反對票,並且沒有附以理由或附以“對此反對票持異議者認為之不具體”的理由
  • 事實2:有人認為應該對施行事實1者進行懲處,甚至永久封禁。因為他們認為 施行事實1者 是蓄意地進行破壞行為或者是偏私的行為。

然後,在陳述我的觀點之前。我的觀點所依據的原則。

  • 原則1:在民主議事的原則下,不允許質議、指責 對方觀點/行為 之後的 動機。只能夠 對 對方觀點/行為 本身 進行反駁。即通俗地 對事不對人的原則,禁止 誅心之論和上綱上線。
  • 原則2:無明文不違法的原則。即 沒有明文禁止的行為 不是違法的行為,不應當受到懲罰。否則 不告而懲謂之虐。

我的觀點主要是

  • 觀點1:施行事實1者 既然能夠 投票。就意味 他有權 選擇 贊成、反對和棄權。所為 有權,是意味著 他可以憑借自己的意願選擇他自己的選擇。
  • 觀點2:事實2的指責 根據原則1以及原則2,是不成立的。質疑者應該只對 反對票的有效性和理由的充分性進行反駁。而不是對投票者進行指責。否則可想而知的後果是,當你投票的時候,投反對票的壓力遠遠大於投贊成票。因為你可能要承受比投贊成票更大的輿論壓力。
  • 觀點3:事實2所要求的懲罰要求也是不合法的。因為我查找維基百科的投票手冊沒有任何關於 對這種作為 進行處罰的規定。不能隨意施行處罰。
  • 觀點4:我希望大家理解這一點。在中華文化中,偏私中的私意總被理解成 骯髒的 卑鄙的。但在現代的民主社會,公意是由無數個私意匯總起來。每個平等的人都有權合法地追求自己的私利,所以偏私並非是一種無恥的行為。只要它是合法,全規 就應當予以承認。
  • 觀點5:當一個合法的行為 實際上 真實地 損害到其他人利益(公益 亦是 大多數人利益的總和)的時候,我們應當是意識到 不是 行為人的錯誤,而是法律、規則 有漏洞,有錯誤。我們需要做的是 如何 完善 規則,來避免這種事情再次發生。而不是 毫無休止 的 口水仗 和 攻擊。

我認為的解決辦法是

  • 解決辦法1:應當對特色條目的選舉規則進行重訂。尤其對 票 的規格必須進一步制訂。比如 要求 提供 支持自己觀點的 依據。即要求 提供 條目 具體的 文字 和 其對應的 特色條目的條件的條款 等等。不符合 規格的票 一律 作廢。不應對 投廢票者 追究處罰。個人認為 投廢票 可以稱作 投棄權票 的權利。盡快達成共識。
  • 解決辦法2:在制定規則時,要注意贊成和反對的平等。避免 在客觀上或主觀上 增加投某一種票的難度。否則,投票結果難以真實。

以上。 Noahs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7:56 (UTC)[回复]

(!)意見+(&)建議因为存档这个讨论的收录又要延期了吧...那我还是说几句吧.就现在的标准来说,特色条目能成为特色条目,应该是每段都符合要求的标准,那这就没有专门提出来讲的必要(总不能全文贴一遍,然后把标准贴一遍,说整篇文章都符合这个标准吧?),而认为不符合标准,就应该具体提出不合标准的地方加以附注说明(像这次提到的莫名其妙的家伙,明显就是捣乱的),当然还是有人会担心特色条目评选流于形式,因而我认为,
最现实的做法恰是取消特色条目投票,而是代以特色条目申请评审(类似同行评审)形式,评审者有问题及时提出让条目作者修正,并通知验收.
总之是两方面考虑吧:
  1. 避免像某个捣乱的家伙乱投票,也避免大家担心的"水票";
  2. 避免提出意见条目内容及时修改合格后却因无验收没改票导致落选的情况.
以上,个人之见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回复]

台灣專題,日本專題和ACG專題之評級模板

怕「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數落我怎麼在社群討論這,我先聲明因為此模板運用甚廣,為了擴大討論基礎才在此尋求各位意見。

百樂兔根據上面三個專題評級現況,不顧至少三位社群朋友的反對,堅持於「Template:WikiProject ACG」等加註:「這些評級可能只是少數甚至個別用戶的意見,可能沒有經過任何討論,也不代表維基百科的共識。」備註。個人認為此加註除了有貶抑語意之外,也否定了此模板,個人以為相當不妥。為了妥協兩造爭議,我將附註更正為「此評級可能僅依據专题质量标准所標示,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惟百樂兔仍不贊同,修改為:「這些評級可能只是少數甚至個別用戶依據或未依據专题质量标准所標示,可能沒有經過任何討論,也不代表維基百科的共識。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或自行重評。」因為深怕引起不必要或潛在編輯戰,想聽聽社群意見,我的附註是否較百樂兔合宜?如果有多數人認為百樂兔加註比我適合,我願意放棄此修改;也希望百樂兔能有雅量接受其他社群朋友的意見。個人認為:倘若模板有百樂兔兩加註之一,還不如實行「有共識才可評級」的制度。--Winertai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3:40 (UTC)[回复]

“这些评级可能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用户的意见,可能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也不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按这样说所有维基专题岂不是都可以这么加了?兔子在自制共识了么...比对他反复强调共识突然觉得有点 囧rz……也罢,有点跑题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53 (UTC)[回复]
既然亂七八糟,那麼那句有錯呢?--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回复]
台灣和日本專題的評級是不是少數或個別用戶的意見我不知道, 但他在ACG評級模板這樣加註個人覺得不全是沒道理...看我在今年年初在Wikipedia_talk:ACG专题提出動漫專題評級相關問題到現在都沒人回覆就知道了=x=--紀綱 | (*✆◕‿◕)ノ゙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56 (UTC)[回复]
其實我已經搞不清楚百樂兔要怎麼樣的評級人數才能代表「社群共識」了。根據wp:共識,「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假如其他編者後來修改了舊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質疑,我們可以就認為新的共識已經形成。」所以就算沒有經過討論,在沒有異議產生之前,都是代表維基百科的共識。另外「下列是編者在嘗試構建共識時易犯下的錯誤」下明確列著「人多嘴雜。人多不一定好辦事。富有成果的討論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躍參與者間進行的;在網上討論區,超過這個數量後人們將較難進行有效的溝通。當需要更大範圍共識時才去尋求更多人參與,否則一個或兩個獨立編者的意見將能得到更好的結果。」因此並不能因為評級為少數用戶之意見而否決其共識地位。--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7:01 (UTC)[回复]
那个评级什么的本来就很随意,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管它共识不共识。此外,这件事与我无关,请勿拖我落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1:55 (UTC)[回复]
照Reke的理論,若我現在開始反對所有不知如何而來的評級,那麼那些評級在討論結果出來前全該撤下了。--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回复]
英文维基的评级远比中文活跃,所以只需仿照英文维基即可。--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2日 (六) 02:32 (UTC)[回复]
(!)意見 - 用普通字體標示「上述評級可能僅屬非正式的初步評估(如適用),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就可以了,Πrate用的文句可能使他人產生「上述評級是少數或個別用戶自把自為」的印象。--Mewaqua 2011年10月23日 (日) 14:32 (UTC)[回复]
「否定」是你自己產生的感覺,我只是寫出事實而已。若一個事實讓你覺得不舒服,那麼就意謂那個事實有問題。從一開始我就沒有要否定什麼,我只是要解決現時造成讀者誤會的問題而已。--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回复]
我從未也沒說過要否定那些模板,若引用你的話(2011年9月9日)就是「請不要逕自加入別人沒說過的事情,試圖偷渡別的議題進來。」--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49 (UTC)[回复]
hello,我是提醒提刪者不要因為你的舉動而去否定模板存在的價值,並不是指你,如果這句話有錯怪了Winertai的意思,那也只有輪到他出來抗議才對。想要玩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前,提升一下閱讀能力的水平是必要的喲。(笑)--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5:08 (UTC)[回复]
既然你的話是在回應上面的人的話,那你應該用冒號縮進,而非星號。--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12 (UTC)[回复]
注意了一下这几天的动向,看起来他对别人的质疑视而不见.也罢.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6日 (三) 00:41 (UTC)[回复]
  • 我只是寫出事實,若你們認為有負面感覺、是否定,那麼就意謂著那個事實讓你們感覺不良,你們該檢討的是讓你們感覺不良的事實為什麼存在,而非想消音弭聲。在討論頁的個人意見應該要簽名,現時這種無簽名又置於頁首的形式己造成讀者誤解,如果不是有人反映我也不會去動手。
    不過看樣子你們也不全是反對加註,那就請反對我的加註的你們討論出一個能清楚描述那些評級如何產生、具有什麼樣的性質的註語吧。--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24 (UTC)[回复]
個人以為問題最大癥結;在於百樂兔討論跟解決方式的態度與其他社群朋友不同的是:百樂兔總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的大問題就是——參與者普遍素質低下」(全文轉自百樂兔討論頁頁首第二行)。所以基本上,百樂兔對所有討論議題的出發點,根本沒有妥協與轉圜空間(大家可以從百樂兔編輯貢獻輕易核算出,短短幾天內,百樂兔這回對此模板編輯過程中,有多少人不贊同百樂兔的編輯?而百樂兔是否有動搖過根本立場?)。加上百樂兔總是巧妙轉換概念(例如:也不全是反對加註被百樂兔轉換成:也不全是反對百樂兔的加註對百樂兔書寫的文字感覺不良被百樂兔轉換成對那個事實感覺不良為避免編輯戰,妥協並修改百樂兔的加註被百樂兔轉換成看樣子你們也不全是反對加註),基於以上總總,加上百樂兔每每習慣擺出「請反對者,提出我可以贊同的方案」的高傲心態;個人認為跟百樂兔討論徒浪費時間。
雖說如此,為了避免編輯戰及解決問題,這回我試著用廣義的「共識」去闡釋解決這問題:假如這段對於此議題的論述,有超過三分之一討論者完全贊同百樂兔的加註方式,百樂兔就盡管堅持自己的看法,如果沒有,百樂兔就不要再對此模板興起編輯戰;並依照現有妥協加註方式;這樣簡單解決方法不知大家與百樂兔同意否?而大家可以試著統計看看,到現在為止,這討論串加上百樂兔改模版後的各項互動,有幾個人完全贊同百樂兔的修改,而有幾個人並非如此呢?
在百樂兔根本的「參與者素質低落」前提下;除了以上這簡單共識凝結外,個人認為與百樂兔之所有討論均無益社群協作。--Winertai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9:36 (UTC)[回复]
請注意善意推定。你把無針對性的主張擴大到我任何活動的動機,你這種行為才叫偷換概念。看看在那個模板的編輯,你排除了我的編輯,而我則是整合你和我的編輯。--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12 (UTC)[回复]
一句话总结:纵使你说的是真理,但你伤害了全世界。--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4:28 (UTC)[回复]
兔子恕我直言,平时你都在说别人不遵守共识,而为何说到你自己的时候却不止一次地顾左右而言他,以主观的臆断行事?从最泛的定义来讲,共识至少是社群所默许的行为,但你也看到了,在这儿又有多少人支持你的行为呢?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6日 (三) 23:06 (UTC)[回复]
我哪裡顾左右而言他?我基於先前的討論而撰寫註語,又不是我主观的臆断。上面那些不善意推定的人才是主观臆断定調我的註語,並排除我的編輯。請反對我的加註的你們討論出一個能清楚描述那些評級如何產生、具有什麼樣的性質的註語吧。--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12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最重要的一点是自由编辑,而不是评选编辑。如果你需要十分严格的评选制度,要么你去建构这个制度,要么你去做插件然后要求管理员挂上去(如英文版那个评分插件,虽然说那个分数本身还是有争议的)。如果你觉得这个评分模板需要用文字加注,请以同样的理由对维基百科的全部条目在底部予以加注吧。(虽然说底部本来就一堆声明云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0:25 (UTC)[回复]
你上述的議題和我的訴求根本風馬牛不相及。我已說過,我是要解決當前那些模板內文讓讀者誤解的問題。那些模板內文中聲稱根據了兩個在Wikipedia空間的規則評級,然而實際的情況並非完全如此,你自己去看看那兩個被引述的Wikipedia頁面內容吧。現時的模板內文可以說是不符合事實,我對那些模板的加註有使其更清楚的改進作用。我在這則討論裡已說過兩次了,我不倦於再強調一次,請反對我的加註的你們討論出一個能清楚描述那些評級如何產生、具有什麼樣的性質的註語。如果你們反對的是改進,請提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你們的理由是認為那些模板內文合於事實,並非我說的不合事實,請說一聲。--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05:51 (UTC)[回复]
1.請百樂兔提供有多少人認為那個模板會讓人誤解的數據。2.請百樂兔提供有多少人認為模板內文不符合事實。3.請百樂兔提供有多少人認為百樂兔的加註對此模板有清楚改進作用。如果百樂兔能湊出10個活躍用戶贊同上面三點說法,我等就遵行百樂兔的命令,埋頭深研清楚描述那些評級如何產生、具有什麼樣的性質的註語。--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07:07 (UTC)[回复]
是不是符合事實可以辯證,如果你們認為當前內文所述符合事實,請說一聲。--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03:20 (UTC)[回复]
第一:套您的話:(既然你的話是在回應上面的人的話,那你應該用冒號縮進)...第二:我認為您再三堅持的「你們認為當前內文所述符合事實,請說一聲。」,我們沒有必要回應。因為我們說什麼,您都會兜老半天;在擅自定義「內文不符合事實」後,再以「如果你們認為當前內文所述符合事實,請說一聲」詰問我們。我認為這樣的辨證對討論或改進模板完全沒有任何幫助。第三:為了回饋您好意的「請說一聲」提醒,我也比照您:等您找到有足夠人附議「您所添加註解符合事實」,「您所添加註解對此模板有清楚改進」,請說一聲。--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13:45 (UTC)[回复]
謝謝你的提醒,我是回應你的話。冒號太多時有時會少算一個,但至少我確實是用冒號的。既然你不願回應,那我應該推測你的立場和我相反,是認為該內文是符合事實的,否則你以上的行為不能有合理的解釋。那麼,請參照那個兩個宣稱「根據」的連結,足以證明當前內文是不符合事實的。我進行改善不需要依據你的規則去尋求10個活躍用戶的支持,等你也用同樣的標準要求你自己任何試圖改善的編輯時再來要求我。最後,你一直不願善意推定,我不厭其煩再次提醒你,請注意善意推定。--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25 (UTC)[回复]
那我比Winertai好心一點,我直接跟百樂兔再說一次:「根據wp:共識,『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假如其他編者後來修改了舊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質疑,我們可以就認為新的共識已經形成。』」由此可知,即使是「少數甚至個別用戶的意見,可能沒有經過任何討論」也並不能得出「不代表維基百科的共識」的結論,甚至是可以代表維基百科共識的。您這樣的註記違背了維基百科對「共識」的根本解釋,故這樣的句子不合乎事實,我反對這樣的加註。Winertai的註解則比較近乎實際的情況,若一定要加註,以他的版本為佳。--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11:31 (UTC)[回复]
我看不懂你這句「您這樣的註記違背了維基百科對「共識」的根本解釋,故這樣的句子不合乎事實」話有邏輯性。是不是符合事實可以辯證,如果你們認為當前內文所述符合事實,請說一聲。--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03:20 (UTC)[回复]
「一聲」,我說完了。--Reke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14:17 (UTC)[回复]
所以說你是認為當前內文是符合事實的。那麼,請參照先前一個的討論,及那個兩個宣稱「根據」的連結,足以證明你的說法自相矛盾及當前內文是不符合事實。--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25 (UTC)[回复]
那個所謂的「不符事實」只是不符您百樂兔心中的事實而已。看看這一串討論就知道,除了你之外根本沒有人認為你那樣的敘述合於事實,只是一種對「共識」的無理解釋而已。--Reke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33 (UTC)[回复]
看了這個討論串,我沒看到除了你之外,有人明說那不是事實。如果顯而易見地不是事實,而且是我一個人所認為的事實,為什麼這些人都不明說呢?顧慮什麼呢?而且是不是事實可以用舉證的方法證明,就算千萬個人不承認是事實,事實還是事實,誰都無法改變。如果你認為是我一個人所認為的事實,那麼就請提出你的理據。反過來說,若我舉證證明那是事實的話,你反對的立場是什麼呢?--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6:38 (UTC)[回复]
百樂兔,很快會有維基人將稻草人的紅繩解開。請留心這不是百樂兔百科。--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11月8日 (二) 09:50 (UTC)[回复]
你如果不是有心討論這個問題請不要參與。同時請注意你在中文維基百科不斷恐嚇威脅其他維基人行為。--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25 (UTC)[回复]
行,那我也出来明说一句,你的"事实"更多是你自己的臆想.你自己认为ACG专题的评级不代表共识,可以,那么在这里投一次票,看看大家是否将其认同为共识,而不是你自己一个人代表整个维基社群,你觉得如何?大家之所以不参与或许是像我一样懒得参加这种无营养的讨论,别人否定你就是非善意推断想把你消音,而你的任何话语则无条件地成为事实,公理与正义(说到这里我还不明白说维基人普遍素质偏低是不是善意推定呢,哦不对,你口中说出的肯定是100%的事实和真理),真的是看烦了.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4日 (一) 08:18 (UTC)[回复]
我沒說過我自己一个人代表整个维基社群,一直以來你總是能幻想出一些沒有根據的批評套在我身上,嚴正請你注意你再三無憑無據的指控。對於你的提議,行啊,你辦吧,有個共識形成的過程比沒有卻又聲稱是共識強太多了。事實與否可以用舉證來證明,你有證據證明是我的臆想就請舉證,而不是憑空又飛來一句。希望你有證據就拿出來,不要像你所說的「顾左右而言他」。我同意你說這個討論沒有營養,因為充斥著大量的就人論事,而非維基百科崇尚的就事論事,而且遺憾的是你正是那些就人論事的人之一。--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6:08 (UTC)[回复]
幻想?那我真得问了,你不认同这个评级标准,是不是就否认了这个评级标准是共识的事实呢?那只能推出一个结果:你可以代表维基社群,只要你不认同就肯定不是共识,再推下去共识的标准完全由你自己的喜好来衡量.我说的投票你能曲解成这样(如果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话)我也服了,我要求你做的是,让大家投票看看,是否认同你的做法,又是否认同这一标准为默认的共识,至于确定统一的评级标准那是后话,也别乱跑题.要说就人论事的话,我也可以很现实地说,通篇下来几乎不认同你意见的都是恶意推定,让谁看都觉得对你自己来说善意推定的标准似乎就是不反对你的意见,仅此而已;至于我自己,现实地说如果不是兔子的话我开始一样是这个态度,唯一差的不过是最开始的评论把"又在制造共识"的"又"字去掉罢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回复]
我何時不认同这个评级标准了?再次譴責你不憑證據而無中生有的行為。--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13 (UTC)[回复]
"不凭证据无中生有"?哦,原来写这么一句否定评级的意义的话不是不认同评级标准的表现,是么?那我只能说,你的确是维基百科上最有善意推定精神的人,你的善意推定已经是读者达不到编者也达不到的程度了-只可惜是只对你自己的行为进行绝对的"善意推定".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45 (UTC)[回复]

建议大家多讨论怎样能够提高ACG条目的质量,吸收更多爱好者加入编辑,提高文章的来源和参考资料素质,而不是讨论维基人以及他们的动机,谢谢。--Wing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16:33 (UTC)[回复]

Wing,這個討論跟ACG条目的質量完全沒關係。--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6:08 (UTC)[回复]
  • 因為百樂兔以「極少數用戶」等字眼質疑評級制度,我認為現行補註文字已與評級功能及合法合理性相違背,為了避免編輯戰及毫無可能結果的冗長討論來浪費維基資源,所以已刪除該評級功能。--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9:13 (UTC)[回复]
  • 從此討論頁面及過去幾次討論可知,一般維基用戶遇到影響層面寬廣的「重大編輯」時,都會先尋求社群共識再動手,惟諸如百樂兔少數用戶卻並不遵從此慣例;都是先動手且幾乎完全不考量其他用戶意見,個人認為這不利於維基百科運作。--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0:04 (UTC)[回复]
還跟合法性有關啊,究竟是什麼法,我很想知道。
根據你對我的批評,那麼,顯然你也不屬於你所說的「一般維基用戶」,而是屬於你所說的「諸如百樂兔少數用戶」。因為你完全刪除那個評級段落也沒有「先尋求社群共識再動手」。不過由上面你的發言來看,你似乎有習慣地提出只適用我但不適用你的標準。--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5:47 (UTC)[回复]
我認為當一個機制在運作上有不完備時,應該是在模板上以正面的敘述鼓勵大家的參與、用正面的口氣讓人知道此評級機制還不夠完善,需要大家的力量去投入,而不是直接在上面寫上負面的評價貶低它、要大家去小心它或不要相信它。這就好像有一張59分的考卷,比及格分數少了一分,我們可以說『這張考卷如果能再進步一分就及格了』,也能說『請注意這張考卷比及格分數少了一分,所以不及格!』,這兩句敘述看到的人一樣都瞭解就是張不及格的考卷,但敘述方式一個是積極,另一個則是消極,給人的感受卻不同。雖然我也認為目前中文維基的評級模板因為關心者參與者太少,整體的價值不是很明確,但既然一件事可以正面的去處理,為何偏要選負面的打壓方式呢?--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1月21日 (一) 10:09 (UTC)[回复]
麻煩一下,我已強調多次,別再定調了。我只是寫事實,沒有否定或打壓的意圖。請大象先去看先前一個討論,我已問過現行評級制度的運作情況與是否恰當,他們都覺得沒問題啊。既然沒問題,我把現況事實寫出來,怎麼就變成消極或打壓了?再說一次,如果你們覺得我寫的事實有負面感覺,那不是我的文字給你們的感覺,而是事實給你們的感覺。像Winertai那樣先入為主企圖消弭淡化他所認定帶有負面感覺文字的人,寫出來的敘述才正是含有不良意圖的粉飾事實。再強調一次,我寫註語的企圖只是要「清楚描述那些評級如何產生、具有什麼樣的性質」,請你們不要繼續扭曲成否定、打壓,不勝感激!--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5:47 (UTC)[回复]
好吧,看樣子百樂兔也不贊同這種「刪除評級作業」的作法,那我堅持我以及至少三人認同的編輯版本。也就是百樂兔描述所謂的「現況事實」中「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字句,我以及至少三人認為是「負面字眼」;這些字句除消極、打壓該評級制度外,並讓用戶認為該註解乃是質疑評級制度合法合理性。。
在此討論中,我以及至少三人並不認同百樂兔的編輯。惟這些論述,均被百樂兔以「你自己產生的感覺,我只是寫出事實而已。」「請你們不要繼續扭曲成否定、打壓」等辯詞加以否定。同時;為了與百樂兔妥協,我也試著取消該制度,而百樂兔似乎也不贊同刪除該制度(「因為你完全刪除那個評級段落也沒有「先尋求社群共識再動手」)為了讓模板呈現一致性,我將採納百樂兔看法並酌予修改成「比較多人」認同的註解(「此評級可能僅依據专题质量标准所標示」)。因為避免編輯戰及冗長討論帶來的浪費維基資源作為,我也同時請求將此三專題模板以較多人認同的版本為最終版本,予以永久全保護,直到百樂兔能以諸如投票等方式來贊同他所謂「事實描述」版本為止。也希望這頁面的討論能到此為止。
最後,我認為百樂兔在此討論頁面上:諸如:「先入為主」、「總是能幻想出一些沒有根據的批評」、「根本風馬牛不相及」等字眼,與百樂兔自己先前解封伊始的「討論和睦」承諾有違背。對此,央請解封之管理員wing提出看法。我的看法是,解封後的百樂兔種種不和睦討論行為,並不值得wing的破例解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6:29 (UTC)[回复]
你的版本是你「粉飾後」的東西,並非事實,並沒有清楚描述那些評級如何產生、具有什麼樣的性質,也不是我描述的「現況事實」。我很想問你你為什麼那麼怕被人知道那些評級可能只是極少數人甚至是機器人評的,你在怕什麼?但看來你正打算脫離理據辯論的層次而跳入民粹的層次,維基百科支持這種行為嗎?縱然你似乎正打算丟棄身為知識份子的堅持,同樣身為知識份子的我也感到悲傷與遺憾,但我還是希望你不要放棄,透過舉證來支持你的論點。當用戶抛棄知識份子的自覺時,他應該想想他是否還有資格參與這個以知識為核心的維基百科。
最後我提醒你,我對Wing的承諾並不是單方面的,Wing的要求也適用於其他用戶,包括一再拒絕善意推定的你。順便提醒你看看上面他寫的「建議」。一再拒絕善意推定的你和睦嗎?不用我說你自己心知肚明。--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7:19 (UTC)[回复]
別拿善意推定來搪塞,因為你的所作所為完全脫離此範疇。在怎善意推定,很明顯的:「你的版本是你「粉飾後」的東西,並非事實」是你認為;「你描述是「現況事實」」是你認定,若要說民粹,你更像佔據議事臺;自以為可以改革制度的民粹型代議士。你可知,你的那幾句「自以為現況事實」的注解,「否定」了多少維基用戶依據評審標準,耗費多少時間來標註的評級。退一萬步言:您若是覺得這評級標準「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那要做的應該是去提請廢除维基百科:臺灣專題/評級,而不是「引起爭議」,不顧其他人反對地加了這些字眼。最後我要說的是,如果不顧大部分同僚辛苦、不顧其他人意見、不求源頭甚解、僅為了虛幻公平正義及闡釋自己觀點你自承知識份子,那我能寧願不要當這種知識份子。--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7:34 (UTC)[回复]
我沒有要搪塞什麼,我真的是提醒你,Winertai,在你幾次「好心」指責我違背承諾的同時,注意你自己的言行。楚門喜歡看戲,同時也有人喜歡看楚門。
你的版本的出發點原本就是因為覺得我寫的事實有否定意味,所以跳過一些不想提及的部份,把事實輕描淡寫,這就叫粉飾,沒錯,真的就叫粉飾。
你要不要當講道理、就事論事的知識份子我不能勉強,不過我不想抛棄身為知識份子的良知,所以我還是要繼續留在論理的層次。對於Winertai寫說我所謂的「現況事實」是「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這不是事實,而是斷章取義,我嚴辭譴責Winertai此種斷章取義的行為。雖然他一再不善意推定,我還是再次善意推定他,不追究他這個斷章取義行為的意圖。但若有不良企圖,那就不只是斷章取義,而是可怕的造假。我寫的是「此評級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若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我並沒要否定什麼,相反地,我提醒了有意見的用戶可以大膽地、放心地參與。
Winertai一再定調我「否定」了多少維基用戶依據評審標準,耗費多少時間來標註的評級……聽起好像好多用戶都花了大量的寶貴時間進行了嚴格的評審……但,喔,真的嗎?我們不要在這邊空口說白話,來檢驗一下Winertai描述得似乎嚴謹不可置疑的那些評級是不是真的如此厲害吧。對了,我不確定Winertai見過機器人評級沒有,但我肯定我沒聽過機器人喊累。--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30 (UTC)[回复]
請百樂兔冷靜、冷靜,別恐嚇、揶揄一起來。最後,對於百樂兔「嚴詞譴責」我斷章取義,並轉好幾個彎指責我造假的言詞表達十分遺憾,我認為這已經嚴重人身攻擊,對此議題,我將不予以對談,並希望管理員能加以制止甚至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47 (UTC)[回复]
我越來越覺得你很容易產生負面的感覺。恐嚇你?揶揄你?在上述回應裡我一項也沒做過。裡面最嚴厲的只有我譴責你「斷章取義」。--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20 (UTC)[回复]
  • 如果我上述言辭有讓百樂兔產生「斷章取義」感覺,我深覺得遺憾,也向全體社群致歉。儘管如此,我至今強烈認為百樂兔註解內的「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這幾個字,毋須存在。至於如果有人認為我的觀感仍涉及斷章取義、造假,歡迎以任何方式提交我列於封禁之列。--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34 (UTC)[回复]

評級提刪

因為百樂兔加註意見否定評級制度,為避免更多編輯戰,該三專題評級已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1/21提交刪除,請各位移駕表達意見。--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16 (UTC)[回复]

我才沒有否定評級制度,我根本沒要涉及評級制度。
我對Winertai感覺否定啊、負面啊的標準感到困惑,像「維權」這個詞彙Winertai也覺得有負面意味。維護權利為什麼有負面意味呢?至今不解。--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30 (UTC)[回复]

有些條目的討論頁中有「根據質量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被評為…」、「根據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被評為…」的標示,請問這些評級的記錄在哪裡?由哪些人評級?如果沒有這種記錄,或甚至只由一、二人評定,這種評級不應以貌似獲得公認的形式呈現。--百楽兎 2011年9月9日 (五) 05:05 (UTC)

上面是百樂兔的發言,為了怕又被人說我斷章取義,全文摘錄。最後請百樂兔冷靜、冷靜,別恐嚇、揶揄、翻舊帳一起來。最後,對於百樂兔「嚴詞譴責」我斷章取義,並轉好幾個彎指責我造假的言詞表達十分遺憾,我認為這已經嚴重人身攻擊,對此議題,我將不予以對談,並希望管理員能加以制止甚至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47 (UTC)[回复]
恕我再次不理解你在此引用我另一句話是要表達什麼。而且我沒有要對你恐嚇、揶揄、翻舊帳,真不知為什麼你會產生這些負面感覺。如果你「真心」認為你截的「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這句等於我原話的「此評級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若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這句,那麼法律上確實不會認定你是斷章取義,而且我也會向你道歉。為了解決爭端,希望你能答覆。--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56 (UTC)[回复]
最後請百樂兔冷靜、冷靜,別恐嚇、揶揄、翻舊帳、法律威嚇一起來。最後,對於百樂兔「嚴詞譴責」我斷章取義,並轉好幾個彎指責我造假的言詞表達十分遺憾,我認為這已經嚴重人身攻擊,對此議題,我將不予以對談,並希望管理員能加以制止甚至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47 (UTC)[回复]
我沒有要對你恐嚇、揶揄、翻舊帳,真不知為什麼你常常會產生這些負面感覺,而且現在你又不知怎麼地生出了一條感受到法律威嚇了,沒搞懂。不管怎麼樣,你說的行為我都沒對你做,請你安心、放心,冷靜、深呼吸一下,不要繼續產生負面感覺,雖然你對我不友善,但我對你並非不友善的。不過從你的話裡我好像可以得知,你似乎不認為你犯了斷章取義吧?為了解決爭端,希望你能答覆。--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20 (UTC)[回复]
  • 如果我上述言辭有給百樂兔斷章取義感覺,我深覺得遺憾,也向社群致歉。反正我認為百樂兔註解內的「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這幾個字,毋須存在。若百樂兔認為「如果沒有這種記錄,或甚至只由一、二人評定,這種評級不應以貌似獲得公認的形式呈現。」應該是刪除或修改該評級標準,更不應該為了闡釋個人觀點,在註解上出現「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字眼。在我認知上,「極少數」與「一小撮」一樣,是一種對否定性社會勢力進行消極描寫乃至妖魔化的修辭手段、意識形態魔術。也就是說「極少數」字眼在某些場合牽涉到對與錯的判別[4];依此理據,模板上出現這種對錯判別字眼,壓根兒沒有必要。遺憾的是,這根本的字義問題,在此討論卻被模糊焦點了。對這種發展,我實在深感痛心。我深自檢討,這個發展,最大因素可能是於歷次討論編輯中,肇於我文字能力差,無法表達這個意思。--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34 (UTC)[回复]
若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這行字我可以接受,「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這行字已經否決了有些條目已經有共識討論過的評級,我完全無法接受--Honmingjun--銘均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00 (UTC)[回复]

再說「此評級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若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等於否定該評級,那所有專題評級制度都要比照辦理--Honmingjun--銘均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07 (UTC)[回复]

非常感謝銘鈞的參與討論;其實現在討論中,就是百樂兔認為他編輯的註解「不」等於否定該評級。對此困擾,我在一下午的深切檢討後,發現與其翹腳泡茶浪費時間練習網路談判技巧,還不如換個角度看問題。那就是因應百樂兔質疑,我想以台灣專題模版為例,將評級劃分兩個,一個是「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跟「絕對不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的。例如:由维基百科:臺灣專題/評級#評級區產生的評級條目,就單獨分出來。另外,「由條目審核(如特色條目、優良條目、DYK條目)自動「取得資格」的條目評級,個人也覺得不應被劃分為「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其實,如果有人能有個好方法,讓「不可能由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的條目被劃分在「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項下,為了避免編輯戰,我可接受百樂兔為了鼓勵大家參與評比動機所堅持加入的注解。--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23 (UTC)[回复]
另外,等下我也會嘗試將「重要度」評級量化,這樣有憑有據的加以認定重要性比較客觀。若有人有不同意見,可討論與逕自修改。--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47 (UTC)[回复]
Winertai 君的構想很好,應該可以化解僵局。在下不知其他專題如何,但在接觸較多的台灣專題上,的確觀察到百樂兔君點出的問題。以最近專注的台灣鄉鎮市區條目為例,連續五個條目:林內鄉大埔鄉東山區甲仙區車城鄉,都是2010年7月由機器人加入台灣專題評級模板,同年11-12月由一位維基人更新過一次,從此就再也沒動過評級模板了。這五個條目現在都已經擴充到20K以上,其中4個條目還獲選過DYK,可是質量評級卻始終維持在當初的4個「小作品」、1個「初級」……。
評級制度要做好,規則固然重要,「監視條目,經常更新」也是必要的,否則就會出現上述現象。可是有些專題範圍很大,條目很多,評級參與者又很少(台灣專題感覺上好像只有一位),有可能做得到嗎?建議冷靜思考一下吧!-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3:19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01 (UTC)[回复]
百樂兔固然觀察到問題,但他的註語是一體適用,也就是說只警告了讀者有你列舉的這些情況,卻把其他過往(或以後)可能經多人討論、更改的評級一併拖下水,這是問題之所在。
至於專題死亡或動不了的事情,再分眾下去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會造就更多的死專題。人性並不喜歡在無人回應的地方討論,所以根本之道是去擴大願參與交流的編輯群,而不是先行拆分專題。專題若活化之後,人數過多而發生討論的困難時,才有水到渠成去操作分眾的時機。--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6:25 (UTC)[回复]
如果作評級的專題範圍夠小,參與者就有足夠的精力照顧到每一個條目,自然不會產生「拖下水」的問題。我的主張重點是「若要作評級則專題範圍不宜設定太大」,而非將現有玩不下去的專題再拆分成很多專題繼續玩。中文維基活躍用戶這麼少,依我看現階段若能將一、兩個專題評級做好就不錯了,怎麼可能玩更多?-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54 (UTC)[回复]
若是這樣則會有難招募參與者的問題,因為越小的專題能吸引到的人會更少,結果某些人還是可以籍口要加註「評級可能只是一兩個人的意見」。如果照您的規劃方式,那不如像Winertai說的全面廢除評級制,因為現在中文維基幾乎沒有一個微型專題玩得起。--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59 (UTC)[回复]
您覺得現在真正從事台灣專題評級的維基人有幾位?有充分照顧到已列管的14,715個條目(2011-11-23)嗎?如果答案都不理想,那麼小專題只有可能更好,不會再更壞了。至於百樂兔君的意見,在下接受度較高。事實上維基百科:專題委員會/評級問答有云:「評級主要用於專題內部參考,一般不代表維基百科整體上的任何官方定位。」敬請參考。-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4:33 (UTC)[回复]

Winertai 君想法很好,但是「不可能由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或(「經過極少數用戶共識所評」),怎麼加入模板中,或是分開加入

Reke 君想法很好,活化專題這樣的事情,要不要考慮半年發動一次專題質量提升計劃--Honmingjun--銘均 2011年11月23日 (三) 05:02 (UTC)[回复]

專題範圍應可監控,不宜太大

維基百科:專題委員會/評級問答有揭示條目評級的目的:「評級辦法可以讓專題『監控』本領域的條目質量,……」參與者若未「監視」領域內所有條目,焉能達成?依此看來,現有的「台灣專題」範圍實在大得不切實際,難怪出問題。應該往下切割,下一層(例如「台灣地理專題」、「台灣政治專題」、……)範圍也都還太大,必須切割到領域內條目數量讓評級參與者(可能只有一、兩位)有能力全面監視並作常態性維護才行。因此,像「台灣河川專題」、「台灣選舉專題」、……等,也許是比較可行的。我相信「日本專題」也會有類似問題,而且可能更嚴重;至於「ACG專題」,在下不了解,不便發言。-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04 (UTC)[回复]

上述條目評級目的的後半段也很值得玩味:「評級辦法可以讓專題監控『本領域』的條目質量,『並對這些條目安排主次』。專題範圍太大,就得將不同領域的條目擺在一起評比,執行起來勢必相當困難;而且成千上萬個條目,如何安排主次?就算安排了又怎麼閱讀?依此看來,「台灣專題」、「日本專題」真的是範圍太大了。-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25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50 (UTC)[回复]

「全面監視」理論上是切細也很難處理的,而且切細的結果會導致跨專題的問題更形複雜,多個專題評級不同的荒謬情況可能會上演。--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6:29 (UTC)[回复]
若專題領域內條目數僅有數百個或更少,全面監視並不困難。另外,同一條目在不同專題獲致不同評價,並無不妥,不必視之為荒謬。-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38 (UTC) [回复]
監視數百個我認為依舊困難,而在不同專題獲得不同評價會混淆讀者。對了,還有這樣細切法專題會比有在出聲的編者還要更多。屆時空城太多連監視專題本身都會變成一種負擔。--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55 (UTC)[回复]
本人曾長期監視台灣縣/市及鄉/鎮/市/區行政區條目(三百多個)、台灣河川條目(三、四百個),感覺還好。其實這兩個都很適合作為評級專題題目,也許可以考慮選一個來試試。另外,我的主張重點是「慎選欲作評級的專題大小」,而不在於刻意切成很多專題,所以不會產生您所指的情況。--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4:19 (UTC)[回复]
不同專題代表不同專業領域,跨領域條目在不同專業領域裡獲致不同評價,是很正常的事。況且,維基百科:專題委員會/評級問答有云:「評級主要用於專題內部參考」,若因過度顧慮讀者觀點而綁手綁腳,那就失去本意了。倘若果真有心要兼而顧及讀者觀點,再加個註解說明跨領域(專題)條目評級的特殊性也就可以了。--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4:25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13:24 (UTC)[回复]

應公開評級作業(連結評級討論頁面或註記評級員)

有評級過程的需註記評級過程頁面連結備查,一個人或機器人評級的應該要簽名。現在這種形式就像Reke指出的「一體適用」,既沒有評級過程記錄也不知是誰評級的,卻置頂而且聲稱根據某某規則評級(進一步細查的話還能發現許多不符規則的評級),造成了誤解。我加註的目的就只為了解決誤解的問題。--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7:24 (UTC)[回复]

你都已經把那個註解給寫在源頭寫死了,別人有什麼空間去註記評級過程頁面連結備查?如果真如你說的「有評級過程的需註記評級過程頁面連結備查,一個人或機器人評級的應該要簽名」,那麼不應該去改動原始模版,而是應該清查沒有評級過程頁面的模板,一一增添註記。另外,一個人/機器人評級的情況若是評為「優良/特色」,由於這兩個層級有極明確的定義,只要看條目本身是否為優良/特色即可決定,沒有共識討論的空間及必要性,不需要另行註記。--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10:55 (UTC)[回复]
我才沒有寫死,請你發言時多憑些證據,而非你的感覺。最近的版本中我明明寫了「此評級可能僅是極少數用戶甚至是機器人所評,若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及重評。」,在先前的版本中我還特別註記了「如果查有評級記錄者則不可任意修改」之意旨云云。
你要去清查我不反對,你進行吧,我樂見你的努力成果。由於絕大多數的評級都沒有相應的評級過程,我自忖不能勝任,所以選擇了加註法解決問題。
既然有優良/特色的評級,就必有評審記錄,附上連結既清楚也不礙事,為什麼不需要另行註記?當然,如果本來同一頁面裡就已有評審記錄或連結,註記是可省略的。--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01:55 (UTC)[回复]
我沒有憑據嗎?你在那個模板的源頭加上那一句,而不是用可填入的變數替代之,不就代表只要掛這個模板,就一定會出現你加註的句子。那麼同一個專題中有些條目有確實的依據,有些是機器人所加時,為什麼每一個用到這個模板的地方都要被加上那會誤導一般讀者的句子呢?--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7日 (日) 13:36 (UTC)[回复]
本来评级就是为条目编辑提供一个参考,有必要这么麻烦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25日 (五) 02:07 (UTC)[回复]
請問評級時附上連結或簽個名有多麻煩?--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04:55 (UTC)[回复]

兔子你觉得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打算让读者解读成"这些评级都是某些家伙是故意不写到用户页而扔到模板上的夹带私货的自High产物"么?想要这么做的话,行啊,请一视同仁,把所有专题的模板评级全部做成这样子,要出笑话就出个彻底,要不就把所有专题模板的评级彻底删除,把你觉得不顺眼的东西消除得无影无踪,怎么样?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我真的是无数次地服了你了.看吧,等会又要出现恶意推定的指控了,我真得拭目以待.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5日 (五) 04:56 (UTC)[回复]

你不斷地對人不對事,請你自制及自我檢討。--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04:55 (UTC)[回复]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自我检讨的必要,理由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也得告诉你:反复地用深色注记是不可能让你的言辞更有说服力的!也说对人不对事,我上面已经很清楚地说了,如果不是你我照样会是这个态度,因为这种行为(我好心再复制一遍,来善意推定吧: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太过荒谬!理由就如我上面所述,我不想再整段复制了.说到善意推定,我也想问了,你认为我的言辞是对人不对事是不是也是一种恶意推定?顺便重复一遍上面提出的问题:你既然给ACG专题评级加了这种有趣至极的批注,那同理,你是不是应该给其他专题加上一模一样的批注-因为产生方式是相同的,以示你的一视同仁?来,对这一问题,请你干脆利落直截了当地给我个答案吧,不要再逃避问题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45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最大的问题是“人治”

很多人批评中国政府“人治”,但维基百科大部分参与者均为中华文化圈的人,我觉得很多地方依然避免不了人治问题。即使是管理员自己,跳出规则贪图方便去实现自己的操作者仍然比比皆是。我觉得,我私下觉得维基百科是应该加强监督,以法去监督每个维基人的操作行为,尤其是对方针操作和投票管理的问题上,不应该任由有管理权限的用户跳过表决程序,贪图方便修改内容。这样做除了会让维基百科的运作陷入“我就博你蒙”的轨道,更为日后更多的管理员罢免埋下隐患,最要命的是会虚耗大量无辜维基人的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10:58 (UTC)[回复]

看到这个我突然想吐槽,最近巡查员总是滥用CSD G1/G2/A1之类的理由……--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6日 (日) 12:51 (UTC)[回复]
怎么讲。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6日 (日) 13:37 (UTC)[回复]
把各种英文版A7的条目拿过来套在这几个理由上。--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6日 (日) 15:58 (UTC)[回复]
我看也差不多⋯⋯那些某某出生于xx年,现在xxx中学上学。我看也算不上定义。--Ben.MQ 2011年11月7日 (一) 14:43 (UTC)[回复]

请不要岔开话题,管理员“人治”的事例在之前的Sxxx管理员,jXXXXX管理员,Gxxxx管理员均有出现过。如果这种歪风不及时刹住,我认为日后必然会导致大量的罢免案出现,大量浪费维基人的时间。我建议在罢免和无罪之间,设立一种惩罚性的机制以对应这种行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5:00 (UTC)[回复]

以上-Mys 721tx(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5:08 (UTC)[回复]

举个例子:[5]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9:56 (UTC)[回复]

这里不是批斗会,列席就无谓了,大家都在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13:33 (UTC)[回复]

我建议建立一个“社会服务令”机制,迫使违规管理员去完成这种服务令,比如说修复未有维基化条目,提高条目质量等的工作。--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13:33 (UTC)[回复]

如果能有效改善管理員的管理問題,我樂見其成。--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31 (UTC)[回复]
用法治的方法去處理人治上的問題是不妥當。管理員集體按章工作或辭職,那Edouardlicn認爲如何應對。
上面我已经说了,社会服务令。--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4:31 (UTC)[回复]
如果通过我就辞职。--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11日 (五) 11:23 (UTC)[回复]
不可能有通過的機會。一但管理員集體辭職,社會服務令會有執行的機會嗎?現實中,如果罪犯不參與就會投進監獄,維基呢?總不可能因失職就封禁掉吧?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1月11日 (五) 15:03 (UTC)[回复]
Edouardlicn可以參考一個過去的討論:Wikipedia_talk:管理員的離任#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內的長期沒有活動。想要請管理員遵守管理員方針多多活動提高活躍度尚不可得,要求他們服社会服务令似乎又更難了。就算在管理員方針中明文寫了,幾個管理員對於管理員需不需要活躍的看法也還能一再與方針不同調。--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7:36 (UTC)[回复]

大家可以放心,一旦通过,达师肯定不会辞职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10:38 (UTC)[回复]

达师以个人选择作为不认同社会服务令的理据、Justincheng12345以现实和維基的不同作为不认同社会服务令的理据、百楽兎以讨论历史作为不认同社会服务令的理据。请问Edouardlicn又拿出什么的理据呢?
理据在于:1、天天喊离开并以此为理由迫使某项行动失败的,通常此人到最后都不会离开,范例如菲菇辞职行政员、龙骑士喊离开维基、WG大喊离开中文维基;2、此计划对行政员管理员不是一个利空而是利好,好处就在于把罚分化为多个等级而不是只有离任一途,一方面可以缓冲日后维基人对管理员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管理员本身行为的监督;3、此法并非洪水猛兽,与外间的法律规则不同,最终也不需要强制执行,而可以将执行效果作为管理员的信用体系的一部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23:30 (UTC)[回复]
以上-Mys 721tx(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23:34 (UTC)[回复]
我沒有「不认同社会服务令」好吧。我明明說「如果能有效改善管理員的管理問題,我樂見其成。」及指出推動這個案子將可能會遭遇不下以往的阻力。--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06:40 (UTC)[回复]
虽然预计不会有实现的机会,但是我说到做到。--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15日 (二) 11:31 (UTC)[回复]
不要紧,你们现在不能接受不要紧。这个缓冲的方法即使现在你们不能接受,但总有一天会以某种形式重现于维基百科之中。今日我在这里提出,不过是种下一棵种子罢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8:20 (UTC)[回复]
有一點你說的不夠正確——他們不只是現在不能接受,而是一直以來都不能接受。未來只要沒有輿情的壓力,這種情況想來也不會有什麼改變。我觀察了7年了,正常的嬰兒都上小學了。認同管理員方針的管理員都在評估自己不能稱職時自行請辭了,典型在夙昔,欲見者自見之。--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6:28 (UTC)[回复]
指桑駡槐不要以為別人都看不見,百樂兔。這叫什麽話?照你這邏輯就是在位的管理員都是不認同管理員方針的人是吧?別說你觀察7年什麼了,真有毛病你早幹什麼去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08:49 (UTC)[回复]
我才沒有指桑駡槐,那是你誤解我的話而自行衍生出錯誤的推論,不同意的話歡迎你到我的討論頁來做邏輯辯證。管理員裡有沒有問題也不是我一個人在說,歷來各類檢討乃至這個討論串,你都可以知道不只我在質疑管理員裡有問題。--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7:33 (UTC)[回复]
其他的也不说什么,我只打算说,魔力君你还是不要总急着代表别人-也不要把某些事情给无故截断了,其他的不说,你应该知道WG是为什么离开zhwiki,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回复]

刘志军被半保护是否恰当?

刘志军被管理员User:Ellery 加入重复模板和恶意的模板(加入的模板有争议,并且在讨论页没有提出),并进行半保护,请问是否合理?管理员是否滥权? --113.64.124.39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7:34 (UTC)[回复]

    • (~)補充:根据维基百科:半保护政策,半保护政策只可用来保护受到严重维基百科:破坏的页面,这个政策不是用来保护具有争议的页面的,因为这会限制了部份使用者编辑页面的自由。管理员在执行这政策时应持与执行完全保护政策时同一样的要求,不论是由他们自行决定还是由其他页面要求的,如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保护页面或其他相类的页面。

此讨论的重点在于,IP用户的移除模板行为是不礼貌的。而且我粗略翻查了一下条目历史,似乎并未有IP用户所说的“恶意模板”,npov、copyedit、tone、newsrelease这四点没有一点有说错。还请IP用户分清什么是“恶意”。此外,这种不对内容进行根本性改进而移除模板的行为,才是真正的恶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23:37 (UTC)[回复]

這年頭就是這樣,認真做事的管理員反而會被罵「濫權」和「獨裁」,頗可笑。-TW-mmm333k (Talk) 2011年11月13日 (日) 17:27 (UTC)[回复]
就像我用户页上所说的,“管理员并不是太少,但是干事情的管理员远远不够。也是,管理员一干活他们就说‘滥权’、‘独裁’,这样下去有个屁管理员敢出头啊”。--CHEM.is.TRY 2011年11月14日 (一) 01:14 (UTC)[回复]
看来现在做管理员要面皮城墙般厚,敢于按规则做事才行--Cwek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01:47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已由MakecatTalk2011年11月18日 (五) 11:1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不知道楼上是在说谁。--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15日 (二) 11:27 (UTC)[回复]
说它自己吧。--CHEM.is.TRY 2011年11月15日 (二) 19:16 (UTC)[回复]
楼上真有自知之明,亏心事做多了吧。--113.111.152.188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9:42 (UTC)[回复]
"人类已经无法阻止了",这句话真是太对了!那看来在场的诸君的确是没办法阻止,只有113这位IP用户才有办法阻止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6日 (三) 05:22 (UTC)[回复]
唉,某些人自己违反方针说不过别人就来骂人了,哈。见多了。--CHEM.is.TRY 2011年11月16日 (三) 05:39 (UTC)[回复]

专题的问题

问下各位如何能将右侧模板的图片换成苏里南国旗。--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11:39 (UTC)[回复]

      • 那个是这么回事儿,

http://zh.wikipedia.org/wiki/Template:Portal/Images/中国

创建一个Template:Portal/Images/中国(名字),然后再在这页加上.svg的图片名字。 --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22 (UTC)[回复]

英文Wiki:中华民国/台湾

在英文维基百科上正在有讨论关于把中华民国(en: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台湾(en:Taiwan),然后把台湾挪到台湾岛(en:Taiwan (island))。现在这个讨论需要有中国大陆,台湾和其他华人用户的观点。如果有人愿意把观点说出来,你可以参加这个讨论在en:Talk:Republic of China#Requested mov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请记住这是一个讨论,不是一个投票;现在只是讨论英文Wiki是否需要挪动这些文章。 101.116.55.24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6:39 (UTC)[回复]

well,前次PRC移動到China也說是討論,非投票。--Zhxy 519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4:09 (UTC)[回复]
这是把PRC移到China之后的必然结果。--Gilgalad 2011年11月15日 (二) 20:32 (UTC)[回复]
相信这是对英文版中立性的一个打击。--玖巧仔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0:23 (UTC)[回复]

上次说PRC移到China只是讨论吧,结果真移过去了,WTF.于是这次密切关注,如果有问题肯定也会去投票的,不过看来提案被否决了...看来正常一些了.现在又出了新提案:Taiwan放现代的台湾概况及其历史;ROC放政府与军队(现代以及早先的大陆统治时期的),Taiwan(Island)放地理概况.其实我倒是想提案把PRC移动回去的,China的含义太广了,怎么是一个PRC就能概括的?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回复]

讨论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11月16日,我跟User:Genhuan正在激烈地争辩这三个条目是否侵权。我辩论能力不强,处于劣势,眼看就要被Genhuan驳倒了,请大家帮我一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6:45 (UTC)[回复]

我觉得你这句话说得好囧。。。我也认同是侵权的,不过不知道如何说明。--CHEM.is.TRY 2011年11月17日 (四) 09:04 (UTC)[回复]
除非能证明到你的文字不是抄别人的或者你是那些文字的原作者,否则很难说,最好有自己的语言叙述一次,就算再差,也是你原创的--Cwek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10:08 (UTC)[回复]
看来大家对授权许可证这样的玩意都不熟悉吗...我说几句吧.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这根本不是什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问题,其实跟软件授权许可证一样的道理:Wikipedia下面写得很清楚了,所有内容以CC3.0-BY-SA发布,所以说,如果想转载过来发布在Wikipedia的话,必须保证原内容所适用的授权许可与CC3.0-BY-SA相兼容(简单说,就是限制与其相同甚至更宽松),而看看现行的大部分媒体吧,下面都是赫然的"版权所有"(Copyright)的,怎么可能转过来之后用CC3.0-BY-SA发布?举个例子,别人一篇版权所有的文章,你怎么能整篇转过来之后再标上"允许自由传播和演绎"?这明显是侵犯别人的版权的.就是这样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7日 (四) 10:24 (UTC)[回复]

刚才User:Fxqf《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我竟然不知道这一点。这么说,所有时事新闻类条目都不侵权了?那以前也有很多时事新闻类条目因侵权而被删除,是否也要全部恢复?--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13:00 (UTC)[回复]

To Symplectopedia, 不侵权,不仅仅是时事新闻是否适用著作法的范畴。而是本来就是编者用自己语言重新叙述的文字,阁下非要将其认定为侵权。我不知道阁下的目的为何。“请大家帮你一把”不如请大家帮“正确的”一把。--新之助 2011年11月17日 (四) 13:27 (UTC)[回复]

版权是根据本国法律,而不是服务器所在国。在中国发生的新闻,由中国记者撰写,中国媒体发布,你说是不是用中国法律。--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4:59 (UTC)[回复]

PD-MacauGov 所指的應該是說澳門政府自己提交作品至公有領域,符合各方法律罷?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06 (UTC)[回复]
就算是政府自己提交的,我想问受不受美国法律约束?--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30 (UTC)[回复]
PD-MacauGov 指的是澳门政府官方的作品不受版权保护。与是否通过特定程序提交至公有领域无关,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中国大陆亦是如此,即便是一些政府邀请商业机构撰写的文本,一经政府采用,将强制该文本进入公有领域。比如法定的城市规划,这个我很熟悉。--新之助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34 (UTC)[回复]
也許要澄清一下,澳門的著作權法令仍有限定只能在官方職責範圍內使用受保護作品,所以即使是官方作品,裏面包含的受保護部份公眾仍不能擅自使用,因為公眾使用已超出官方職責範圍,故「一经政府采用,将强制该文本进入公有领域」在澳門並不成立,除非是合理使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11月17日 (四) 19:24 (UTC)[回复]

(!)意見,在我而言,單單從學術的角度來說,這幾個已經是很明顯的剽竊(條目與來源截取的各句文字與其文法結構的差異並不大,學術上仍會被視為「基本未經修改」)。當然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夠以「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來進行例外,不過就算能夠也都只可說是「合法的抄襲」,說不上是自己語言重新敘述的文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11月17日 (四) 19:24 (UTC)[回复]

全国人大网站上的《著作权法》释义:区别时事新闻与时事新闻作品

我在全国人大网站查到《著作权法》释义,有关这次争议的内容如下:

以上供大家参考。我的理解是,媒体的时事新闻报道属于“时事新闻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并未进入公有领域。对时事新闻作品的“合理使用”仅限于“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维基百科并不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因此对时事新闻报道是不可以合理使用的。--Gilgalad 2011年11月17日 (四) 22:35 (UTC)[回复]

我很是好奇人大网的“法律释义与问答”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当它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冲突时候。我印象中,人大是保留解释宪法的权利的,但其他的法律好像是由最高法院来解释的。持续多年的新京报浙江在线案(虽然欧陆法系不承认判例),2010年,新京报败诉。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上发表文章称,浙江在线虽然照抄了近万篇《新京报》上的新闻,但那差不多一千万字的内容属于事实新闻,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不用考虑是否合理使用)。另外,我觉得维基百科的条目仍然算让读者了解时事新闻为目的。所谓的“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新闻作品集”,应该是这本书那样的吧,目的或为“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新闻队伍建设”。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4:24 (UTC)[回复]
这个释义也许并不是全国人大发布的,不过人大网站上既然提供了这些解释,我觉得就没必要怀疑它的地位。说不定这个释义就是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条文释义》的一部分。另外,“传播时事新闻”并不是百科全书的目的,如果说维基新闻“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倒是能说通的。--Gilgalad 2011年11月18日 (五) 06:07 (UTC)[回复]
(遇编辑冲突,重写)怀疑它的地位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有时这些机构是会打架的。就像国民大会代表自肥案中,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就把国民大会通过的修宪案给解释失效了。回归正题,全国人大网站的这个“法律释义与问答”,没有署名为拥有法律解释权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体倒像某个参与了立法的的个别人员写的回忆录。如果这个“法律释义与问答”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条文释义》的一部分的话,恐怕没有任何法律地位,因为这本书署名只有一个人。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7:15 (UTC)[回复]
你说的其实正证明了一点,那就是这个授权许可与CCBYSA是不相容的,“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新闻作品集”主要写明出处一样可以使用维基发布的内容,因为"允许商业使用"和"相同方式共享".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8日 (五) 06:24 (UTC)[回复]
庆幸的是,那3个或更多那样的维基条目难以汇编成“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新闻作品集”。您说的,也是我为什么要怀疑人大网站上的这个“法律释义与问答”的法律地位。根据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那时现行宪法都好像还没出台)若这个例子属于“具体应用法律”,人大就算进行了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可是“检察解释”还未出炉,无从与“审判解释”发生冲突,就算那个网上的“法律释义与问答”是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或许也来得太早。当然,对中国法律这样来研究本身就“多情应笑我”,《立法法》就被劳动教养制度藐视到现在。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7:15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这个释义的在法律上无效,那我们在这里的讨论就失去了基础,没有必要了。如果您认为可以以它为基础进行讨论,那么请注意,“新闻作品集”只是“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的一个例子而已:“出版新闻作品集,出版新闻摄影集……”。--Gilgalad 2011年11月18日 (五) 07:49 (UTC)[回复]
感谢考据所以基于这一点来说,新闻的授权许可是不能和CC3.0-BY-SA相容的,因为"允许商业使用"和"相同方式共享".我的建议是把内容看一遍,然后在不参照原文的基础上自己写,然后对照细节,有阙漏再作补充.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8日 (五) 00:09 (UTC)[回复]

刚才看了几篇文献和案例,看来之前对时事新闻的理解有误差。根据这些文献,时事新闻是具有时效性的单纯的事实消息,“单纯的事实消息”指“对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客观事实的单纯叙述,不包括作者的主观感受、思想情感或修辞、评论。”“此种消息构成要素简单,表达形式单一,且为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尽快传播,因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Gilgalad 2011年11月18日 (五) 08:20 (UTC)[回复]

本来新闻就应该这样写。《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为了表达主观感受,作者还是只能通过对其他人物的客观事实的单纯叙述来体现。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8:33 (UTC)[回复]
嗯,这几个条目虽然与新闻有大量句子相似,但引用的这些陈述都属于时事新闻,不侵权。--Gilgalad 2011年11月19日 (六) 00:14 (UTC)[回复]
  • 首先,时事新闻,前面有“时事”两字,总会过时吧?过时还是“时事新闻”吗?过时还“为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尽快传播”吗?就侵权吧?侵权就删除了吧?
    • 那什么时候过时?没有解释。那么根据维基媒体的著作权问题从严的惯例,应该现在就按照侵权删除。
  • 其次,如果您们打算“时事新闻”,是不是都应该转维基新闻?

处理责任人是属于抚州市委的决定。 --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9日 (六) 13:32 (UTC)[回复]

  • 回复达师:那中国自2001年通过的《著作权法》后的数以亿计的转载新闻岂不是都侵权了?因为它们都过期?都是旧闻了?

您或许该看看这个(武汉一影楼在自己网站上刊登一篇范冰冰代言婚纱照的文章,其中包括6张婚纱照,被该组照片著作权人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至法院。记者昨悉,武汉中院一审认定武汉影楼只是转载时事新闻,不构成侵权。)(……去年9月拍照,……今年4月发现并起诉……但是法院还是认为是时事新闻)

这个(从2004年1月7日起生效的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也就是我们在编辑维基百科,一定要注意注释正确,不能牛头对马嘴,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侵权。)(我还认为,时事新闻应该是事实,而不是以时间认定。按照陆定一1943年提出的,“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我认为新闻并不能以我们看到的时间为准,而应以发表时间为准。比如今天(2011年11月20日)发生了一件事,记者在今天报道出来,我认为是新闻。如果是发生在明朝的事儿,今天的人把写出来,那就不算新闻,那算历史。)

还说一句,编辑维基百科还是维基新闻,是我们的自由,用不了你干涉。(言语可能过激,请谅解)再说,维基新闻被GFW屏蔽着,根本打不开,还有那丑陋的中文维基新闻我看见就想吐,还是先把维基百科编辑好再说。--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9日 (六) 16:47 (UTC)[回复]

我上面刚说完,你引用而且加粗的内容已经在2006年被取消了。
维基新闻没有被功夫网屏蔽,屏蔽的是维基文库。
关于转载新闻,我们无法知道哪些网站付了钱,但是如果不用付钱不会有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而现在大陆著作权意识低下,网民转载抄袭从未被追究过。还有,中国大陆不是判例法,何况这个判决个人认为实在是不靠谱。
再引s: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维基百科的目的恐怕不是报道时事新闻吧?这几个条目里又有多少“不可避免”的内容呢?还有,即使作者写完立刻死去,在版权过期之前,还有至少50年时间,这50年是否仍能保证还是时事新闻?
PS 上面那个条例第六条第六款很有意思。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写成新闻报道那么就不是百科了。--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0日 (日) 12:00 (UTC)[回复]
遇到编辑冲突,写的全部不见了,明日再回复。--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0日 (日) 14:00 (UTC)[回复]
even if chinese law allow wikipedia use these news report, can others use these materials again under cc-by-sa 3.0?--C933103(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14:52 (UTC)[回复]
再引南方周末关于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的文章官司打到你手软:“浙江在线办公室主任吴小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转载新京报的稿件,‘因为它是属光明日报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党报集团之间,包括转载子报的稿件,都一直是默认互换原则’。”--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0日 (日) 16:32 (UTC)[回复]
所谓时事新闻,上面给出的法律解释说就是单纯的事实消息,也就是之前说的““对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客观事实的单纯叙述”。这就像著作权法不保护历法、数学用表等是一个道理,因为它只有一种表达方式,换一种表达方式就不是历法、数学用表了,时事新闻也一样,单纯的事实消息如果换一种表达方式就成了另外一个新闻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21日 (一) 02:25 (UTC)[回复]
其实维基百科还是允许撰写重要的新闻事件条目,“除非这些事情是各界重点讨论的话题”,中国大陆新闻编写指南有一条“欢迎您对特定新闻事件撰写专门条目”。
第六条第六款应该为了帮助盲人朋友获取信息,不过维基百科应该不适用。
我注意到了时事新闻的“单纯事实消息”,我以后在编写独立的事件条目时会使用自己的语言,在编写类似中国2011年11月一句话新闻会直接复制粘贴。--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1日 (一) 12:02 (UTC)[回复]
WP:NOT#NEWS這段應該是指細節上吧,大概就是可以在百科寫時事,但不應該寫得像報紙般的那樣語氣和瑣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11月21日 (一) 15:05 (UTC)[回复]

我是觉得,除非获得了版权所有者的允许,我们是不能在较宽泛的授权许可下重发布这些新闻的.如果你写的是如同法院判决一样的完全不可更改的事实陈述,那重复的确是正常的,但事实不是这样吧.我上面说过了,如果有谁因为商业目的要做新闻作品集,然后取了维基上的东西来用并署明出处(重点:1.为盈利2.维基的东西只是取材的一部分(这个其实不算重点,只是针对上面的错误理解= =)),按照CCBYSA是不违法的-但实际上仍然是违法的行为.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回复]

实际上条目中有很多内容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比如政府的处理决定,这个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6日 (六) 09:17 (UTC)[回复]
嗯,这点我承认,所以我说的是照抄的一般是"完全不可更改的事实陈述",也就是稍有改动就会影响其准确性的情况,另外还有版权考虑,所以政府文件还有法院判决这一类的玩意照抄上去也不要紧,但是新闻稿就得慎重了,毕竟CCBYSA重发布是允许商业使用的,所以新闻稿一类的东西最好做"防尘室版本",也即看几遍后再自做归结比较好; )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10 (UTC)[回复]

請問wiki.skylook.org和維基百科有關係​嗎?

該站名為天文維基百科--C933103(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13:50 (UTC)[回复]

有辦法查出 XXX wiki 的搜尋排序嗎?

這以前提過一次,不過當時好像沒有社群朋友聽懂我意思,所以我再提一回。

前幾天,我在Google查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代表候選第四名的楊玉欣資料時,發現楊玉欣關鍵字搜尋排名是:1.楊玉欣,2.楊玉欣 wiki,3.楊玉欣 美人晚點名,4.楊玉欣的故事...。這排行表示臺灣網路用戶查楊玉欣資料時,使用的關鍵字第一名是楊玉欣,第二名是「楊玉欣 wiki」。我解讀此現象是,大家查楊玉欣資料,第二多是想「經由」中文維基來獲取。不過,「當時」並沒有楊玉欣條目,所以我就馬上創建了楊玉欣條目來滿足Google用戶的需求。

在這我是想問的是:有辦法查出所有Google熱門關鍵字是XXX wiki的嗎?(包含人事物,例如:楊玉欣 wiki(第一名);蔣經國 wiki(「蔣經國+空格」第一名),夜市 wiki是第七名(夜市,夜市台北,夜市 英文,夜市 地圖...))而這些「XXXX wiki」熱門關鍵字相關的條目有多少沒有被創建的嗎?。我剛才查了查幾個例子,巴鈺搜尋中,巴鈺 wiki是第三名(巴鈺,巴鈺 巴戈,巴鈺 wiki),雷學明搜尋中,雷學明wiki是第二名(雷學明,雷學明 wiki)。

會想要這些資料,是想提供一份「熱門」名單,把台灣該建置而未建置的條目完備。--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1:46 (UTC)[回复]

想起幾個月前香港藝人石天欣被刪一事在互助客棧的爭論中,其中一個支持保留的理由,就是在搜尋建議中的「石天欣 wiki」證實大量網民希望在維基百科找尋她的資料(現在即時測試一下,在Google繁體中文版打進「石」字,「石天欣」已在搜尋建議的第十位,打進「石天」兩字,首兩個搜尋建議分別是「石天欣」及「石天欣 wiki」;在Google香港版打進「石」字,「石天欣」更在搜尋建議的第一位),可惜這個理由未有被接納,條目始終都沒有恢復。由此可見,社群似乎不太認同Google搜尋建議能證明有關人物具足夠關注度建立條目。--Hargau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5:04 (UTC)[回复]
Google搜尋可以用site:關鍵字限制來自某網域的結果,例如: 楊玉欣 site:wikipedia.org 但好像沒有顯示排名的方法。--Ellery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6:10 (UTC)[回复]
恐怕得是在Google做事、瞭解其搜尋機制的人,才能回答這問題了吧?不知道如果寫信到該公司去詢問,他們會願意回答嗎?用搜尋結果來證明某個事物的關注度是否適宜,這還有討論之處,但是如果只是用它來發掘有撰寫潛力的主題,並不會對維基百科有任何負面影響才是。--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57 (UTC)[回复]
香港台灣的最熱門「XXXX wiki」,但只有首十個,參考價值很低。--202.40.137.202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05:10 (UTC)[回复]
Google AdWords:关键字工具,未登录能看到100项搜索量,数据有一定参考价值。--yfdyh000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05:44 (UTC)[回复]
使用以上工具,本人擷取了全球每月搜尋量多於100次的「XXXX wiki」,總數共有二百多個,有關關鍵字已放在此頁以供參考,可按需要建立條目或重定向。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1月25日 (五) 06:41 (UTC)[回复]
驟眼看來好像不少紅字都和日本文化有關。--Hargau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5:50 (UTC)[回复]
用重定向消除了幾個紅字,但很驚訝原來中文維基百科還未有的條目。--Hargau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6:00 (UTC)[回复]

所謂「分享與收藏」是什麼一回事?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1年11月22日 (二)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提案:废止优特条目投票评选,代之以优特条目评审

其实在上面的讨论中有提到,但觉得还是另辟出来谈为好,

于是复制修改排版如下:

就现在的标准来说,优特条目能成为优特条目,应该是几乎每段都符合要求的标准,那这就没有专门提出来讲的必要(总不能全文贴一遍,然后把标准贴一遍,说整篇文章都符合这个标准吧?),
而认为不符合标准,就应该具体提出不合标准的地方加以附注说明(极端的像这次提到的莫名其妙的うちはイタチ,明显就是捣乱的),
当然还是有人会担心特色条目评选流于形式,因而我认为,
最现实的做法恰是取消优特条目投票,而是代以优特条目申请评审(类似同行评审)形式,评审者有问题及时提出让条目作者修正,并通知验收.
总之是几方面考虑吧:
  1. 避免像某个捣乱的家伙乱投票;
  2. 避免大家担心的"水票";
  3. 避免提出意见条目内容及时修改合格后却因无验收没改票导致落选的情况.
以上,这样能比较好的避免无谓的冲突,也保证条目的质量吧.
但我也得提一句:也要多关注评审(其实我觉得同行评审时间有些久了,1个月啊...但人也不多,尴尬),不要把意见都放在投票的时候提了,虽然现行制度下投票的确是成为优特条目的最后一道关卡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5日 (五) 05:11 (UTC)[回复]
  • 把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的具体标准确定下来。评定时,按同行评议的形式进行,最后按照问题解决的不同程度评定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这样应该是最好的了。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08:25 (UTC)[回复]
这个事情也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了,提来提去没人跟进,实际上正是显示出中文维基协助方面的薄弱。你看我上几个月提出来,得到的回应是“好吧,我支持你”,实质贡献?0。--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1:20 (UTC)[回复]
做个方案出来投票一下不就可以了嘛。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11:55 (UTC)[回复]
現在優特評選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夠票和濫投。如果制度改不了的話,倒不如廢除優特。以目前優特條目良莠不齊的水平,實在無謂丟人現眼。—AT 2011年11月25日 (五) 12:00 (UTC)[回复]
回上上面:Wikipedia:条目评选/评分制草案Wikipedia:条目评选/草案,留意下方的舊討論存檔。另:Wikipedia:投票/優特條目改制倡議。上回討論時就只有來來去去幾個人,AT強推投票時就再多幾個發表,還是不夠。這議題沒有人事任免的火藥味,就沒人管了。經過上次經驗,我只好假設大家其實根本就不想變,算吧。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3:09 (UTC)[回复]
那我们只好恶心一点,没人理就等于没人反对。讨论的诸位起草并完善方案后挂在客栈里,没人反对就通过。--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5日 (五) 13:59 (UTC)[回复]

直接寫細部執行方案並且討論執行方法吧,這種討論三不五時就由不同人提出來,足可見共識之強大。--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7:06 (UTC)[回复]

我先整合一下,立个新标准先吧。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17:45 (UTC)[回复]
  • (:)回應如果是翻譯條目,基本人每人都有投票資格,因為能查到原文對比準確度,如果其它語言版本有錯就另計。如果是自行編寫的專業條目,基本上對這方面有一定認知的人才能知兗其內容是否正確,其它投票者對該學科不熟而又投支持票,只會降低維基水平。目標當選準則是越長越好,規定至少6000位元組已不再生效,寫得越長,票數越多,不論內容是否正確,這是現今的遊戲玩法。--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8:01 (UTC)[回复]

我在Wikipedia talk:特色条目候选#建议对优良/特色条目的评选方法进行彻底改革,完全废除投票制已经提出了一个方案:

  • 将每一个优良/特色条目评选设立一个“改进区”和一个“意见区”;
  • 在“改进区”中,用户可指出该条目仍需改进的地方,但必须具体:如果条目缺少某些内容,必须具体说出缺少了哪些内容;如果条目中有错别字,必须具体说出是哪个(哪些)字错了。如果说得不明确、不具体,可视为无效;
  • 在“意见区”中,用户可提出其他意见,包括支持、赞扬、中立。在“意见区”中发表的留言不会影响条目是否当选;
  • 当用户在“改进区”中指出条目需要改进的地方后,条目的编者(以及其他用户)可以:
    1. 根据该用户的意见,对条目作出改善;
    2. 反驳该用户的意见(比如有用户说条目名称不是中文时,可反驳说根本找不到中文译名,只能用外文)。
  • 如果在“改进区”提出的某个问题已经改善,或已经被成功反驳,则标示为是已解决;否则,标示为否未解决
  • 如果评选结束时,“改进区”内没有尚需改进的地方,所有问题都已获解决,则条目入选。如果仍有未解决的问题,则条目不入选。

--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9:43 (UTC)[回复]

烦请Symplectopedia将具体的评定方式以WP:XXX的形式做出模板来,以便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04:40 (UTC)[回复]
  • 上面这方案和现在要求支持票什么都不说,反对票必须写出很多很多理由的无理要求有什么区别?似乎只去想如何避免“不负责任”的反对票,而完全没有想要解决“不负责任”的支持票。--KuailongTM 2011年11月26日 (六) 10:01 (UTC)[回复]
上述方案完全不是投票,所以不存在支持票和反对票的问题。同行评议是要大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而不是简单的说支持或是反对。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10:19 (UTC)[回复]
快龙君你说错啦,区别还是有的:在原有的投票制度里,反对票再有理有据,只要支持票够多即使是水票也一样能当选;而评审制度则是反对的只要能提出理据(而且申请方不做修整或修整不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完全可以一票否决的.换句话说,评审制度里限权和提权是同在的啊,而且也更合理一些.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10 (UTC)[回复]
楼上正解,同行评议制可做到因反对意见未改善而一票否决,从而防止出现之前的不合理支持的情况。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41 (UTC)[回复]
本人只是很现实地看这个问题罢了,这样对于反对方的要求过高,必须要具体到细节,概括了不行;指出其中几点错误不行,必须挑出所有错误,这样质素很差的条目都可以来闯关,反正只要对着改就行了,等到反对方累了就闯关成功了。--KuailongTM 2011年11月26日 (六) 16:15 (UTC)[回复]
并非要求某个用户必须挑出所有错误。反对的用户只需提出他发现的不足,若该不足得以改善,则说明该条目在这一方面是符合要求的,若其改善没有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则一票否决。对于质量很差的条目,挑错某些不足其实非常简单;若该条目已很难挑出不足,则说明其质量达到了一定层次。当然,所谓的“不足”还包括需“扩展”的内容,这对于质量较好的短小条目也是一个限制。综上,以挑不足的方式比简单的支持反对在防止不负责意见上更优越,其所指明确,让编者了解他人“反对”的理由,便于其改善;同时,也使特优条目的质量得以保持,防止漏网之鱼以次充好。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16:28 (UTC)[回复]
那如果發生如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評選時出現的情況要怎麼處理,在下在該條目評選時提到可以加入芬蘭文以及西班牙文維基的內容,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翻譯之;另外如果是一個條目的內容在下認為有點貧乏,因此提到或許可以加入其他維基百科的類似條目內容,例如在朝鮮人民軍中加入更詳細有關朝鮮人民軍陸軍朝鮮人民軍海軍以及朝鮮人民軍空軍軍的內容,但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樣內容太多而反對。像這些可能發生的情況該怎麼處理,一個一個慢慢討論?--KOKUYO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22:57 (UTC)[回复]

评定标准

请各位将认为特优条目应达到的标准列入条目评选同行评议制评价标准草案中。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40 (UTC)[回复]

维基百科:条目评分工具

能不能全部翻译成中文,每个星级的解释还是英文的。(附:WP:AFT)--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52 (UTC)[回复]

rev:103763 rev:104041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14:43 (UTC)[回复]

可用於Meetup的趣事分享

為了讓聚會笑聲多一點,正在收集有趣幽默的事,幫忙提供一些維基或站外發生的趣事吧,這邊提供一則[11] ,單純就幽默別多做聯想喔。 --♪安可♫(與我對話 ☺) 2011年11月27日 (日) 01:17 (UTC)[回复]

優良條目候選

優良條目候選中,出現了一位新用戶。他並非自動確認用戶,因而並不符合投票資格。他提名了兩條目,我卻由此發現幾個問題:

  1. 此類不合資格提名應否計算?即應馬上刪除還是只刪該提名票?
  2. 刪除或投票後需否存檔至條目里程碑?
  3. 如落選或刪除,需否計算一個月等待期?

另外,前往提名頁面,發現以下一句:「請確認閣下具有投票資格,即為自動確認用戶,其標準為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滿7天,並有至少50次修改行為;」,但上方亦有一句「注意:下方的主題請務必留空。填寫完成後請直接按保存本頁按鈕來完成提交。請忽略下面四條提示。」,這是錯字,還是每週笑話?還是...真的無需理會?

因此,請討論以上問題,並作適當更改。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1月27日 (日) 12:41 (UTC)[回复]

虚拟行星的建构计划

我最近发起的一个虚拟行星的建构计划,该计划和维基百科一样,秉持开放和分享的理念,是一个致力于知识和教育的实验平台,也欢迎大家前去参与。我也实做了三个概念验证的程序:

三个概念验证程序说明这件事情虽然有很大的难度,但或许时代已经发展到我们可以来做这样一件事情的时候了。整个故事的背景是:有两个恒星的双星系统的宜居行星上会是什么状况?我们的目标就是把这个世界虚拟出来。--Mountain (留言) 2011年11月27日 (日) 15: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