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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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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是用語言塑造形象以反應社會現象、作者思想感情的藝術。因此文學又可被稱為“語言藝術”。文學是一種藝術,通過作家本身的思想、情感將某一生活經驗通過語言的形式表達出來,以表達某種體驗或發現。它即是對作家本身心理歷程的刻畫,同時也是其對社會、人群與人生的詮釋。

然而實際上要區分文學與其他流行作品是十分困難的,往往由讀者的主觀意志來決定。普通情況下,文學應當是語言優美,情節合理,人物刻畫傳神以及表達了作者的某種情感的作品。一些時候流行作品(例如愛情小說、偵探小說、驚險小說等)并不屬于文學范疇。

文學類別

是有韻律的文學作品。它通過詩的想像與抒情來表達某種強烈的情感。詩是歷史最悠久的文學形式之一,例如荷馬史詩。

戲劇是另一種古老的文學形式。它主要通過不同角色之間的對話來表達作者的思想。戲劇往往用于舞臺的表演而不是閱讀。

小品文是從作者的觀點來討論某一議題。回憶錄是作者對自己生活的追憶,而書信則是另一種散文形式。

短文是不超過20,000字的散文創作。

小說是較長的文學創作,也是最新的一種藝術形式。

文學類型

小說:

文學人物

不同語言或國家的文學

參見

外部資源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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