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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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更新WP:RDR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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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5/29的紀錄,KirkLU根據規範提刪大量外文重定向的條目,唯在檢視及考量實際搜尋體驗時,認為該規範並不能包含所有合理的範疇,且提刪弊大於利,因此提出現行規範的疑慮。過去討論12皆已超過10年,在下認為有重新討論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 現行規範對於外文人名及地名的規範缺乏:早年維基百科也許創建的條目皆以名人為主,能夠輕易地搜尋到相對應的中文名。但隨維基百科的規模擴張,中文維基充滿大量原創譯名,大幅提升搜尋上的困難度。因此在下認為有改善搜尋效率的必要,以避免條目重複創建,為了沒有意義的堅持(浪費網絡資源?)增加搜尋文章的成本。

因此提議放寬外文重定向的限制,將外文人名(含台灣原住民人名羅馬拼音)、外文地名納入方針的容許範圍之中。---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2:12 (UTC)[回覆]

提案討論

提案1:修訂「國際性」之規範

鑑於WP:RDRNC目前表述較為模糊

且該等模糊已經引起爭議

在下提議以更明確的條文代替WP:RDRNC第2、第5條。

現行條文

2. 國際性:國際知名的企業、建築等:像Yahoo!→雅虎、McDonald's→麥當勞、Coca-Cola→可口可樂等等。
5. 作品:原文名稱知名度遠大於中文譯名者,如Harry Potter→哈利·波特、Final Fantasy→最終幻想系列、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等。

提議條文

2. 具國際關注度的專有名詞(含企業、建築、作品、人名等),並符合下列條件:

    1. 前10大維基百科語種至少5種包含相應條目
    2. 中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內註明外文名且與重定向相同或十分相似

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2:27 (UTC)[回覆]

  • (~)補充 我認為其實第一個條件都可以去除。只要定向正確,不引起歧義,且目標滿足WP:N,我看不到任何理由為何要限制非中文重定向。--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2:37 (UTC)[回覆]
  • 針對Vakrieger提出的新版2,我認為該兩項附加要求都是不必要的(前者而言,前10大維基百科語種是可變動的;後者而言,這似乎更應該成為不具有強制性的建議)。另外,我在上面提出的RDRNC速刪提案現在並不包含第2、4、5、6項,這些都應該轉交AFD作深入討論。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2 (UTC)[回覆]
  • (+)支持 這是我一直以來的主張,也是諸多學術著作的慣例。注意這只是主張用重定向,以便給行文多提供一類選擇、一道方便,主條目標題還是要用中文,所以並不違反中文維基的基本原則。
  • 語言,就是一個約定俗成的事,什麼好用用什麼。很多外文人名,由於書寫、讀音規則都五花八門,並不適合音譯為漢字名,用原文更加方便。至於說要維護中文之類,我想說,要相信漢語的同化能力,而不必從一開始就定一個人為的標準。未來的人們自會發明更高效更通行的叫法。漢語中有大量的外來詞,現在都以高頻使用,可當初消化它們卻經歷了長時期的演變。
  • 除了相信漢語的同化能力,還要相信維基的自我糾錯能力。我注意到,最近主張針對非漢語條目建立更苛刻方針的兩位皆為巡查員。這似乎可以解釋為:一個人手裏如果拿着把榔頭,那麼在他眼裏便到處都是釘子。權力的運用要奉行謙遜原則,儘量謹慎使用。巡查也只是一個人,不可能了解所有領域中的術語使用習慣,其知識水平也不會因被賦予巡查權限而獲得明顯提升。引發此議題的大量提刪事件,事主的知識水平明顯不足以評判他所提刪的那一百幾十條條目的存廢(事實上,我懷疑有此能力的人的存在性),其錯誤正在於沒有奉行謙遜原則。那位巡查員的一個論點是「非中文的錯誤重定向甚至是惡意重定向很難得到糾正」,對此我的看法是,如果一個錯誤的甚或是惡意的重定向因大部分用戶英文不佳而沒有獲得糾正,那麼也就意味着那些重定向詞條沒有什麼取閱數,惡劣影響同樣也就不大。Cswquz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7:23 (UTC)[回覆]
Vakrieger的提議的限制還是有點定得太死了吧,建議放寬成這樣:
現行條文

2. 國際性:國際知名的企業、建築等:像Yahoo!→雅虎、McDonald's→麥當勞、Coca-Cola→可口可樂等等。
5. 作品:原文名稱知名度遠大於中文譯名者,如Harry Potter→哈利·波特、Final Fantasy→最終幻想系列、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等。
11. 書籍、學術期刊的外文名稱重新導向至中文名稱。

提議條文

2. 外文名稱:如果該名稱有合理期望會被中文使用者在中文語境中使用,或者該外文名稱的中文翻譯未被所有地區和階層的中文使用者廣泛接受,或者該外文名稱對應主題的所在領域習慣以該外文語言稱呼相關主題,則可建立該外文名稱的重定向。

註:外文並不限定為原文。——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9:46 (UTC)[回覆]

(~)補充 我的第一條附加限制是對現有條文「國際知名」和「知名度遠大於」等說法的具體化,以免日後再發生爭議。第二條則是回應@KirkLU:關於外文重定向太多難以巡查和驗證的顧慮。

如果社群有共識,在下相當(+)支持取消這兩則附加限制。--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1:20 (UTC)[回覆]

提案2:在條目名稱譯為譯名的情況下,容許相對應的外文重定向建立

  • 我提議只要是「譯名」或「非漢語轉寫」(包含原住民、少數民族)就應該容許外文重定向,且為了符合現狀,若原文為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應該容許拉丁字母的拼寫重定向。---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2:41 (UTC)[回覆]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12. 凡條目名稱譯自漢語外之譯名,在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的前提之下,可容許對應外文重定向建立。若原文為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亦容許拉丁字母的拼寫之重定向。

  • (-)強烈反對12,理由參考4個月前的失敗先例以及當中我的反對理由,這很明顯是失敗先例的翻版。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02 (UTC)[回覆]
    • 我其實沒有看到任何說服我的理由,我的提議並沒有放寬建立重定向的謹慎程度,任何譯名本來就應該有原文支持。---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3:08 (UTC)[回覆]
      • 巡查員應該質疑外文名的真確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2 (UTC)[回覆]
        • @Sanmosa:由於閣下似乎沒有認知到譯名建立外文重定向的重要性和意義,我仔細說明一下。任何音譯的結果都具有高度不穩定性,我們同一個原文材料有可能音譯為無限種音譯組合,特別是中文維基百科容許原創譯名的性質,更加深了這個不穩定的因素。因此強烈建議任何譯名都應該擁有對應的原文重定向,以維持譯名穩定性的基礎。另外「巡查員應該質疑外文名的真確性」這點與本次提案完全不衝突---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3:16 (UTC)[回覆]
          • User:Koala0090要我支持12也不是不可以,但我要求只限於沒有可靠來源提供中文譯名的情況下才能建立外文重定向,而且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的拉丁化外文重定向也必須有可靠來源提供如此的拉丁化方可建立。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21 (UTC)[回覆]
            • @Sanmosa: 那麼前面加上「在有來源支持下」,然後要求將來源放在討論頁中這樣可以嗎?---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3:28 (UTC)[回覆]
            • 舉例:假設塔納通·宗龍倫吉的現行譯名是原創出來的,那他的泰文原名「ธนาธร จึงรุ่งเรืองกิจ」的重定向就可以在我的前設下建立,因此「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作為泰文原名的拉丁化名稱,並有此來源的情況下,也可以在我的前設下建立。然而,由於塔納通·宗龍倫吉的現行譯名是由此來源提供的,那他的泰文原名及其拉丁化的重定向在我的前設下就不可以建立。又如果塔納通·宗龍倫吉的現行譯名是原創出來的,但並無可靠來源提供任何泰文原名的拉丁化名稱,則「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的重定向不可建立。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32 (UTC)[回覆]
              • @Sanmosa:即使是某一來源支持,也不能完全消除譯名的不穩定性,同一個外文人名可能有無限種的來源去支持不同的譯名。與其為無限種中文譯名加上重定向,不如直接加上拉丁文重定向和原文重定向,可以同時兼顧譯名穩定性和搜尋的便利性---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3:41 (UTC)[回覆]
                • User:Koala0090但為無限種中文譯名加上重定向本就是社群正常做法,我認為無必要制止。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4:09 (UTC)[回覆]
                  • @Sanmosa:首先,關於這樣的慣例是為了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其實中文維基百科一直都沒有一個合理的論述。回去看討論紀錄,所有反對外文重定向的理由階相當空泛,要不就是「浪費系統資源」,不然就是「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但是前者已經為英文維基百科所駁斥,而後這並沒有包含任何有意義的論述。所以,接下來我不會贊同所有關於「慣例」和「正常作法」的論述,因為這並不是一個有效的理由和論述。我的每一個論點都有提出我希望解決的問題,如果你認為這些問題沒必要解決,或這些問題沒有眾要到應該解決,那麼應該提出關於這些論點的論述,而不是用一句空泛的慣例來回覆。---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8:04 (UTC)[回覆]
                    • 如果重定向的目標是為了要讓等價或相當的項目做一個對應,而這些對應的優點是能夠減少搜尋成本,甚至避免條目的重複創建,那麼外文重定向的價值就會因此彰顯,且並無刪除的理由。---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8:04 (UTC)[回覆]
                      • 怎樣說好呢?一個外國人的名字可能有多種譯法,但他的外文名稱在中文圈內沒太多人用(例如我們根本不會以「Thanathorn」這個字理解「塔納通」,因為華文媒體都是直接用「塔納通」指代本人,那就沒有建立外文重定向的必要性)。外國人的名字的多種譯法,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為地區因素,而這樣標題就會有{{noteTA}}轉換,這時為了避免紅連,就無可避免地需要重定向(可幸的是,「塔納通」暫時只有一種譯法)。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46 (UTC)[回覆]
                        • @Sanmosa:,好,你這樣說我就理解了,理由是你跟我的搜尋體驗不同。但包含我在內很多譯者是會讀外文文獻的,且有很多人名在中文文獻中會維持原文,而如果此時中文維基已經有譯者已經選定一個難以搜尋的譯名作為目標,那麼是不是大幅增加搜尋的困難度?例如格拉迪斯·朗茲伯瑞·霍比,這個譯名其實是有來源支持的,但是在網絡上面根本搜不到啊,我們書上寫的全部都直接以他的原名Gladys Lounsbury Hobby來書寫,但按現行規定,這個名字就是留不下來。確實,如果不計心力的搜尋,我們仍然有機會搜尋到對應的中文條目,但為什麼需要這樣呢?今天因為你我都是維基人,對於這個介面很熟悉,那麼其它讀者呢?---Koala0090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1:59 (UTC)[回覆]
  • 現在我基於此提案提出一個建議:允許建立原文外文重定向,而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的拉丁化外文重定向則必須有可靠來源提供如此的拉丁化方可建立。例子:塔納通·宗龍倫吉的原名是泰文,故而其原名「ธนาธร จึงรุ่งเรืองกิจ」可以建立;「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作為其泰文原名的拉丁化名稱,並有此來源的情況下,也可建立。然而,假設並無可靠來源提供任何塔納通·宗龍倫吉的泰文原名的拉丁化名稱,則「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的重定向不可建立。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日 (六) 06:52 (UTC)[回覆]
  • 我覺得可以。——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1日 (六) 11:02 (UTC)[回覆]
  • (+)支持 但若提案1通過且不帶我的額外限制,應該也會包含這個提案的全部內容情況。-- Vakrieger♀️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4:00 (UTC)[回覆]
  • 根據@Sanmosa:的意見做出修訂---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5:45 (UTC)[回覆]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12. 凡條目名稱為譯自漢語外之譯名,在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的前提之下,可容許對應外文重定向建立。若原文為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在有來源支持下,容許拉丁字母的拼寫之重定向。

  • 支持本方案。重定向是廉價的,在方便讀者檢索的前提下,原文重定向多建無妨。--無聊龍·留言·貢獻香港圖片願望單徵集中 2019年6月4日 (二) 00:43 (UTC)[回覆]
  • 大家考不考慮把這方案公示?(通過了就會成為新的快速保留理由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6日 (四) 13:56 (UTC)[回覆]
  • (-)反對,並闡述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 提案內容解讀:在下注意到提案相當於使得所有以非漢語為源語言的條目名稱都將被允許建立重定向,此外非拉丁字母的重定向又再有一個拉丁字母轉寫重定向。
    • 提案內容執行條件:方針草案中雖寫「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但是達成這三個要求是需要有付出的,即重定向的準確性是以巡查維護為基礎的,此類巡查維護工作又以編輯(或者進一步說是巡退管)對該語言的了解為基礎的,重定向容許範圍越大,就越需要相應的人力、相應的能力作為支撐。
    • 目前現狀:具備對英語重定向進行基礎查證的能力的編輯倒是不少(Babel-2以上基本就可以),但是一旦涉及一些比較學術的等日常相對罕用的英語,甚至於涉及其他在中文維基百科使用群體甚小的語種(即使是法語、日語,使用群體數量也是明顯少於英語),社群目前不具備對應所需的語言能力。
    • 解讀(I)、執行條件(II)與現狀(III)綜述及結論導出:
      1. 根據(I)我們將允許涉及數量眾多的外文語源條目建立重定向,並按需配以拉丁字母轉寫重定向,上述重定向無論語種均無例外;
      2. 根據(I)我們要求重定向是「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根據(II)達成「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要求是需要對應的編輯人力的;
      3. 根據(I)所允許重定向無論語種均無例外的情況和(II)中所提人力要求,我們在各語種都要有相對比較充分的編輯人力,且這些編輯的能力不能僅限於能夠判斷常識性的重定向(如可口可樂→Coca-Cola,雖然說句實話我一開始打成了Coco-Cola,檢索一下才更正);
      4. 根據(III)的描述,(II)中所需的人力,在(I)中如此廣泛允許重定向的條件下,現狀顯然無法滿足要求
    • 提案2與當前方針比較研究:當前方針並非最佳,但比提案2更佳。其原因是,當前的方針對重定向準確度、有無歧義的查證要求較低,適配於當前的編輯人力現狀。在目前人力的現狀下,當前方針雖未最優,但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利用有限的人力資源,防止不準確、有歧義甚至於有破壞傾向的重定向的產生,這不是一種因噎廢食而是對現狀的綜合考慮。同時,由於以外語為語源的條目一般均標註了原文,讀者在尋找相關條目時,雖無法通過檢索框經重定向頁直接到達相關條目,但仍然可以檢索到該條目,而不至於完全無法找到。綜上,提案2並沒有對當前的方針構成充分的優化。
    • 結論:提案2對重定向的允許範圍過於廣泛,雖從提案字面上來看確實是良善的,但是現狀卻無法妥善執行。如通過此方針,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部分重定向無力得到妥善巡查,部分發生錯誤或有歧義的重定向(尤指小語種或非常用術語中出現如此情況)未能及時察覺,可能的漏洞對反破壞工作構成一定壓力。上文比較分析也證明了提案2並沒有對當前的方針構成充分的優化。遂對此提案表達不贊成。--Kirk.Lu 0討論│圖書館0 2019年6月8日 (六) 04:19 (UTC)[回覆]
      • @KirkLU:雖然花了長篇的段落論述,還特別強調「這不是一種因噎廢食的作法」,但整體來說就是一個因噎廢食的作法。我自己擔任這麼久的巡查員,同意巡查需要耗費很大的精神,但我從來不會以我作為巡查員的角度去限制編輯。現行巡查最吃重的部分其實是無時無刻的即時編輯,如果真的要讓巡查方便,以後我們把所有條目半保護起來,全部由巡查員和管理員代為修改,這樣我們不用一一去翻歷史,也絕對不會有破壞的問題,大家說吼不吼阿。[開玩笑的]
        發覺問題了嗎,你整個論述回應的只有回應「大量重定向會導致巡查吃重」,但是這樣的論述會吃上的代價卻是「譯名不穩定」、「搜尋不便利」、「條目重覆創建」。尤其是最後一個,只要出現一個就夠巡查員受的了,仔細巡查20個重定向所耗費的精神,還不如合併兩條條目累。
        所以你說這不叫因噎廢食,不然叫什麼。---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4:32 (UTC)[回覆]
        • 提案理由若為「近期由於條目譯名出現大量條目重複建立→討論允許外文重定向以舒緩該狀況」,則可考慮。故重複建立的問題對本提案支持不夠充分,理由有下:
          1. 本系列提案背景是,重定向被提刪而創建者主張被提刪重定向是知名或準確或在ref中有用的等而無需被提刪。提案採用相對全面放開的方式,而如有編輯認為必要,針對性擴大範圍或針對性明晰標準似乎更妥。
          2. 重複建立的風險在現有方針執行中是受控的而可接受的(不然之前就可以重複條目積弊為由提案修改),而修正案執行後所導致的是不可預知的、有擴大化的可能性(翻日誌比較每日的重複建立條目和外文重定向的總體數量差異也可有感知)。--Kirk.Lu 0討論│圖書館0 2019年6月8日 (六) 05:32 (UTC)[回覆]
          • 另,巡查20個重定向認真與否倒是其次,因為這只是涉及巡查質量高低、巡查員是否受累;而關鍵是中文維基以具備中文能力和基本英文能力的編輯為主,對於超過能力範圍的巡查,不是認真所能解決的。具體的分析,上文亦有詳陳。--Kirk.Lu 0討論│圖書館0 2019年6月8日 (六) 05:38 (UTC)[回覆]
            • 我覺得如果實在擔心外文重定向難以驗證和巡查,那就限制重定向「必須於條目內文有所標注」吧。
              1. 這樣就不會出現建立大量小語種外文名稱重定向(只限於條目中標注的原文語言,通常也就一兩種),而且
              2. 會受到可查證方針的限制,很容易發現是否有錯誤
            • 我的方案一已經有這條限制,但有人認為限制得「太死」。 --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8日 (六) 05:58 (UTC)[回覆]
            • @KirkLU:,一一回覆:
                1. 第一點,你所謂的「全放開」其實誤解,這條規範並不是為了保留這些條目而提的,而是本來就該這麼做,我提案補正原本條文缺失的部分。所以跟提案背景為全無關,至於原因我上面跟Sanmosa的討論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2. 第二點,我不知道哪裏受控和可以接受欸,每次wikidata一查下去,就發現一堆重覆建立的調目,還要一一手動合併或提報合併,我不知道這到底那裏受控?另外條目寫出來就是要讓人閱讀,你把條目弄到一個無法搜尋的死胡同中是要做什麼呢?
                3. 「修正案執行後所導致的是不可預知的、有擴大化的可能性」:擴大化通常是正面影響,我們藉由志工的力量完善了這部百科的搜尋網絡,也藉由歸併相同名詞來穩定一個「項目」(item)的指稱,我相信他所帶來的價值遠比他所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值得,況且這個負面影響相對非常好處理,且對讀者來說幾乎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反倒是為了巡查因素去破壞重定向網絡才會對讀者造成嚴重影響
                4. 「而關鍵是中文維基以具備中文能力和基本英文能力的編輯為主,對於超過能力範圍的巡查,不是認真所能解決的。」如果這個對某巡查員來說真的辛苦到不惜破壞重定向網絡的話,那麼我認為這個人可能就不太適合承擔巡查工作,因為新頁面巡查和反破壞巡查同時也需要這樣的能力。
              • 以上,一點淺見---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6:28 (UTC)[回覆]
  • User:Koala0090其實我最擔憂的是中文維基百科會在外文重定向規定放寬以後會把不擅長外文的編者排除在外,不再是所有中文編者的自由的百科全書,我認為排除大量外文重定向是為了方便不擅長外文的編者,畢竟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8日 (六) 11:44 (UTC)[回覆]
  • Wikipedia_talk:重定向有記錄今年年初的一個類似提議,而且允許範圍比本草案更窄,U:Temp3600U:CohafU:Ericliu1912U:RowingboheUser:Sunny00217等君的意見我大致是贊成的,不知這次就本案是否有什麼新的思考思路。--Kirk.Lu 0討論│圖書館0 2019年6月12日 (三) 15:27 (UTC)[回覆]
    • 我目前的立場是堅持譯名必須容許外文重定向,至於原因我上面都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如果想要改變我的立場,我希望你能告訴我為什麼不容許外文重定向「潛在的缺點不重要」,或是容許外文重定向「上述的必要性不重要」,至少我從你們上次的討論沒有辦法看出來這點。只要論據有理,我個人是會完全改變立場的,所以希望你能提出一個合理的理據說服我。---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6:58 (UTC)[回覆]
      • 附議。外文人名重定向對於學術條目來說非常有用,以「外文重定向難於查證」為由試圖禁止之非常荒謬,以「不在WP:RDRNC允許範圍內」為由大量提刪更是胡來。Cswquz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8:10 (UTC)[回覆]
  • (+)傾向支持。另:以下為個人(!)意見
    1. 在可預見的將來不禁止非拉丁字母外文名重定向,但建議限制為單數主格形式。例如:允許主格形式「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作為重定向,但不允許與格形式「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у」或屬格形式「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а」等。
    2. 允許用戶通過ISO標準自行建立拉丁化重定向。
    3. 不允許不管三七是二十一還是二十四,看見標音符號就刪掉再說的重定向。例如:允許「Mario Mandžukić」作為重定向,但不允許砍掉手腳的「Mario Mandzukic」,至於已經建立的重定向是否刪除則可進一步討論。【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6月12日 (三) 20:18 (UTC)[回覆]
    • 這第3點不妥,因為重定向的一個功能就是容錯。帶標音符號的字符要難打得多,而且即便砍掉標音符號,與原名的接近度也會比各種漢字譯名更好,何以漢字譯名重定向可以保留,而更接近原文且使用更方便的西文重定向僅僅因為不是100%原文就不允許呢?更不要說從西里爾字母、阿拉伯字母、天城體字母轉寫而來的拉丁字母譯名了,難道也都不許建立?Cswquz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03:17 (UTC)[回覆]
    • 我個人不希望加上第一項跟第三項,因為很多名詞的出現本來就是以複數態出現。第三項則會增加搜尋的困難度,至於增加搜尋困難度的問題前面已經說明了。---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6:14 (UTC)[回覆]
      • 第二點我原則上支持,可以再成立一個提案四,但是刪除派有可能會反對---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6:32 (UTC)[回覆]
        • @CswquzKoala0090: 那好,我讓一步,把第三條的「不允許」改為「允許創建,但不允許出現在正文當中」。例如:條目正文中允許[[mandzukic|曼祖基奇]],但不允許[[mandzukic]]。如何?我一開始提議「不允許」是因為怕被砍掉手腳的重定向出現在條目正文(「閱讀」一欄)當中出現,但如果有機制保障他們不會在正文當中出現的話,有限度開放創建應該無大礙。
        • 另:@Koala0090:可否舉例說明「很多名詞的出現本來就是以複數態出現」?【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6月23日 (日) 05:58 (UTC)[回覆]
  • 程序性(-)反對公示,爭論還沒有結束。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3日 (四) 06:56 (UTC)[回覆]

提案3:方針未涵蓋之非中文重定向的處理方案

對於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卻不在WP:RDRNC範圍內之外文重定向,我認為有必要明確如何處理。

在下可以想到三種方案:

  1. 明確不禁止相關重定向,只是不鼓勵創建
  2. 原則上禁止該等重定向,但承認若重定向有用,仍然可根據「忽略一切規則」創建。方針不能被用於提刪的唯一理由。
  3. 禁止創建任何其他重定向。若有便提刪乃至速刪。

本人傾向2。 --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1:28 (UTC)[回覆]

既然有「忽略一切規則」之最高原則,那麼第3條跟第2條就沒有區別。Cswquz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5:39 (UTC)[回覆]
(:)回應: 區別就是第二條規定「方針不能用於提刪的唯一理由」,提刪者必須舉證為何這個重定向沒有好處甚至有壞處。第三條則無此限制,舉證責任在創建者 --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5:57 (UTC)[回覆]

提議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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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提議:(還是暫行辦法式方案)暫時不允許RDRNC所容許的10類外文重定向以外的外文重定向建立,期間相關重定向轉交AFD,直至WP:重定向整體成為方針,並於其中明確重定向的刪、留理由為止。這刻我認為聚焦於討論WP:重定向整體的條文更實際。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08:35 (UTC)[回覆]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4日 (二) 01:29 (UTC)[回覆]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4日 (二) 05:1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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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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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只是暫行辦法,正式方針確定後就取消。我建議期間建立的外文重定向可以暫停標記為已巡查,或者添加特殊類別在正式方針確定後再做處理。@KirkLU:的觀點值得探討,但我感覺更適合於對於正式方針的討論上考慮。希望大家能夠儘快返回討論上面的幾大方案。 --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7日 (五) 14:48 (UTC)[回覆]

(*)提醒@Vakrieger修訂巡查現無法啟用-- Sunny00217 - 2019年6月8日 (六) 10:23 (UTC)[回覆]
  • 一、個人維持原來判斷,不認為此事有多趕急。《重定向》要確立為方針,亦非一蹴而就。建議維持原來慣常做法,公示七日。而就算認為緊急,個人覺得亦至少應該公示五日。
  • 二、其實這不是解釋而是補充之前方針所不足,所以理應直接添加到方針。解釋是對現有文字加以註釋,而非加插新意。既然原文根本從來未曾提及其他非中文重定向該如何處理,又何來有東西需要給予「解釋」呢?請直接將新意通過公示後補充到方針。亦沒有什麼正式不正式,反正字裏行間也見到有約束力存在,那又何來不正式呢?
  • 以上。--J.Wong 2019年6月7日 (五) 16:17 (UTC)[回覆]
    • RNCP是RDRNC的解釋(或者應該叫定義),而不是補充;現在社群的爭論點就在於「未曾提及其他非中文重定向」的RDRNC究竟對於「其他非中文重定向」有沒有作出規範(明顯上面有人還是認為RDRNC有這樣的效力),這樣對RDRNC的定義就是必要的,否則這必定會造成嚴重的社群衝突,這就是提案的緊急性所在。如果閣下不認為「造成嚴重的社群衝突」是需要避免的後果的話,我沒辦法。還有,有關WP:R的討論不在這,是在下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8日 (六) 03:47 (UTC)[回覆]
    • 閣下自己都認同原先《重定向‧非中文重新導向問題》並未有對「其他非中文重定向」作出規範啦,「這樣對RDRNC的定義就是必要的」。請問如何「解釋」一樣不曾存在的東西呢?我又不明究竟直接把這個寫在《重定向‧非中文重新導向問題》有什麼問題呢?事分緩急輕重,此事重要,但目前不急。個人不認為多公示幾日,社群就會分崩離析。社群如果這段期間有什麼爭議再起,就告訴他們此段已經在公示,個人不相信到時還有什麼好吵。我就直接點說,請直直接接、堂堂正正公示七日,修改方針,這樣建基才穩陣,才有堅實基礎走下一步,才可以化解閣下口中「嚴重的社群衝突」。就是這種填塞漏洞,看上去很急的,更加要認真走完全程,不要給人口實,有機會挑戰此共識。--J.Wong 2019年6月8日 (六) 04:08 (UTC)[回覆]
    • KirkLU君,BTW,就算再緊急,個人認為公示時間不應該縮減。如果真的需要緊急填塞漏洞,就請直接「先修訂後審議」,這種先例會更多。閣下可以找一找。--J.Wong 2019年6月8日 (六) 04:29 (UTC)[回覆]
      • 關於J.Wong君對「緊急」的描述,總之我是總體上贊成的,提出的解決方案其實一定程度上也依託了WP:忽略所有規則,即特別緊急情況下先適用再審議。同時,「緊急情況」應該從嚴定義,本提案(就像我上面論述的那樣)確實夠不上緊急。--Kirk.Lu 0討論│圖書館0 2019年6月8日 (六) 05:15 (UTC)[回覆]
      • 敝人贊成此事不算緊急,但不認同暫行方法相當於另立方針。參見提刪頁面和上面的討論,社群對現有的RDRNC方針有多重解釋,暫行方法只是折衷處理,並不能算是改變了方針。鑑於此事重要,我還是支持繼續公示至少七日,但沒有必要撤回暫行方法重新開始。--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8日 (六) 05:41 (UTC)[回覆]
  • 暫停標記為已巡查會使得巡查頁面積壓持續增加吧?——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8日 (六) 01:24 (UTC)[回覆]
  • 重要公告:我先暫時廢止WP:RNCP撤下公示,因為我認為我們未必需要暫行方法臨時規管WP:RDRNC。或許這樣:按沒RNCP的情況,現在是允許以「非RDRNC所列各類外文重定向」為由提刪,但管理員不一定需要因此而刪除重定向頁面,可以按個別情況作出結案,但外文重定向屬「RDRNC所列各類外文重定向」也繼續可作為快速保留理由。對於造成的混亂,我深感抱歉。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8日 (六) 05: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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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行辦法

非中文重新導向問題
非中文重新導向問題

直至此頁(《重定向》全文)通過並確立為方針或指引為止︰

  • 如重定向屬本段所列之外語重定向,則可予以快速保留。
  • 不應該單純因為重定向未符上列各項分類則予以提刪。
  • 除上列各項外,不應該特意大量創建非中文重定向。
  • 至於(通過日)以前單純因不符上列各項而已經刪除者,則不予恢復,並繼續適用快速刪除標準G5。

正如在下上面所言,此項補充必須加入方針。過往社群或者有過多項補充,但一、該等補充未必有共識作為基礎,二、未曾經此處審議,故而正式提案修改方針。--J.Wong 2019年6月8日 (六) 06:39 (UTC)[回覆]

  • 關於「不應單純因為重定向未符上列各項分類則予以提刪」,基於上面有一定的反對聲音存在,我現在認為此規定不宜通過為方針。我現在認為允許以「非RDRNC所列各類外文重定向」為由提刪是沒問題的,但管理員不一定需要因此而刪除重定向頁面,可以按個別情況作出結案。我現在也同時認為「漏洞」看似存在,但實際上不存在(或是不要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8日 (六) 06:43 (UTC)[回覆]
    • 上面似乎是對「不允許」有意見,目前是「不應」。如果仍有意見,可考慮改為「不建議」。--J.Wong 2019年6月8日 (六) 06:52 (UTC)[回覆]
      • User:Wong128hk感謝解釋;那我不反對提案(但看上去「不建議」的強直性語氣沒那麽強烈),但我個人也比較建議強調管理員對於以「非RDRNC所列各類外文重新導向」為由的提刪應該視個別情況而做出決定(而不是只能做出保留決定)。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8日 (六) 11:38 (UTC)[回覆]
      • 決加上「除上列各項外,不應該特意創建非中文重定向。」以令本方案整體做到凍結現狀。未建者,請勿建立。一旦有人不知情而建立該等重定向,請予以提醒。至於該等重定向,亦毋須特意提刪,除非有其他問題。如果該用戶持續違反,堅持建立,請管理員按實際情況判斷是否需要施行管理措施。至於一旦有用戶予以提刪,按照此方案,管理員應該要求用戶提供其他理由。如未有其他理由,則應予以保留。個人認為應該訂下方向,將狀況凍結下來,直至社群將《重定向》確立為方針或指引。--J.Wong 2019年6月9日 (日) 00:34 (UTC)[回覆]
  • 個人認為這個和上面的「新暫行辦法」基本相同(並不禁止因此提刪,允許管理員的酌情權),所以(+)支持。何不雪球適用上面的支持意見,進入公示7天的程序?--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8日 (六) 11:56 (UTC)[回覆]
  • Vakrieger君,在下是見閣下上面意見,始再提案。如閣下認為沒問題,在下亦覺得可以即日起公示七日。--J.Wong 2019年6月8日 (六) 13:00 (UTC)[回覆]
  • 我同意現時的處理方法。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9日 (日) 03:35 (UTC)[回覆]
  • 不懂。第2點「不應單純因為重定向未符上列各項分類則予以提刪。」與第3點「除上列各項外,不應該特意創建非中文重定向。」不是矛盾的嗎?我從捲入此次討論的個案出發,也就是從我感興趣的領域的需要出發,還是建議允許外文人名的重定向頁,這對於學術條目尤為重要。Cswquz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03:17 (UTC)[回覆]
    • 這個「不應」我覺得應該按「不鼓勵」理解。即暫行方法既不鼓勵創建,也不鼓勵提刪/刪除;真的出現爭議,由管理員按個案情況處理。 --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10日 (一) 06:16 (UTC)[回覆]
      • 那就直接寫「不鼓勵」,寫「不應」還是帶有強制性的意味,而使得兩款規定自相矛盾。
      • 我覺得引發此次大辯論的兩位巡查員對規章的基本原則的理解就有問題。原方針實為一個快速保留方針,他們能給理解成(或者說試圖將之加強為)快速刪除方針。維基的方針當然不是法律,但是類比於法律的話,法律的基本原則是:對於個人,是「法無禁止即可行」;對於政府,則是「法無授權即不可為」。這倆巡查員對於方針的理解卻與此原則剛好相反。從他們個人的貢獻來看,其外語能力不強,卻以此為理由,想要推動更嚴厲限制外文標題的方針,只圖自己行使權力的方便,全然不考慮各個領域的實際需求。
      • 上段的道理,前面由包括我在內的多人以不同的方式闡述過;暫行辦法也提了一個又一個,有些是我比較贊成的,卻一個一個陷入僵局。是不是等到沒人有精神再參與討論了,某些人就得勝了?似乎任何一個網站都有其生命周期,維基自建立至今也有18年了吧,莫非逆向淘汰現在開始佔上風了?Cswquz留言2019年6月11日 (二) 07:04 (UTC)[回覆]
  • 我給改成了「不建議」。三天後沒反對的話我就拿去公示。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2日 (三) 11:52 (UTC)[回覆]
  • 看來十多年過後,這仍然是一個分裂社群的話題。建議我們幾位先休戰,過幾天看有沒有更多人出來發表意見。如果沒有,說明社群大多對非中文重定向既不支持也不反對(或者根本不在乎),就全面維持現狀吧,要提刪就提刪,讓管理員定奪。--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13日 (四) 23:50 (UTC)[回覆]
    • 這裏引用一點他山之石。英文維基對於外文重定向的相關規定見WP:R#DELETE第8點及Wikipedia:Redirects from foreign languages英語Wikipedia:Redirect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前者只有一小段,還不全是講外文重定向,其全文為:「如果指向條目名稱的重定向是個新創或含糊不清的同義詞,那麼它不太可能有用。特別來說,某種外語的重定向頁面英語Wikipedia:Redirects from foreign languages,如果其指向的目標與該種語言(或操那種語言的文化)無關,那麼一般來說不應建立之。於近期創建的毫無來由的錯誤拼寫或錯誤命名可作為快速刪除理由第3條英語Wikipedia:Criteria_for_speedy_deletion#R3的候選對象。」
    • 後者作為一篇獨立文章,篇幅也不長,舉例說明了何為恰當的外文重定向及不恰當的外文重定向。從中可以看到,在英文維基,如果一個專有名詞的原文非英文,那麼以其原文建立的重定向被認為是恰當的重定向例子。
    • 英文維基的規定可供參考。而中文維基與英文維基的需求還有所不同,我主張,在中文維基,對於專有名詞,如果其原文非拉丁字母,那麼除了允許以其原語言建立重定向頁,還應當允許建立其拉丁字母轉寫的重定向頁。Cswquz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2:06 (UTC)[回覆]
  • 就看Wong128hk怎樣決定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4日 (五) 03:33 (UTC)[回覆]
  • Cswquz君、街燈君︰首先在下想知道兩位對以下立案原意有否異議︰「以令本方案整體做到凍結現狀。未建者,請勿建立。一旦有人不知情而建立該等重定向,請予以提醒。至於該等重定向,亦毋須特意提刪,除非有其他問題。如果該用戶持續違反,堅持建立,請管理員按實際情況判斷是否需要施行管理措施。至於一旦有用戶予以提刪,按照此方案,管理員應該要求用戶提供其他理由。如未有其他理由,則應予以保留。個人認為應該訂下方向,將狀況凍結下來,直至社群將《重定向》確立為方針或指引。」
  • 如無異議,很好,那上面四句字眼,可以再斟酌,
  • 如有異議,在下希望閣下能說一下願境如何,看會不會也是可行之途。
  • 以上。--J.Wong 2019年6月15日 (六) 01:00 (UTC)[回覆]
    • 這也是我搞不懂的地方。所謂「暫行」者,暫行多久呢?還是說如果《重定向》的修訂一直久拖不決,不能通過為方針,「暫行」就成為永久方針了?為什麼不直接就《重定向》的修訂來辯論呢?(我這裏就不翻看前面那末多發言了,但我記得你好像也表達過同樣的困惑吧?)另外,5月29日那次大批量提刪,一百多條目的存廢模板,究竟是保留還是刪除條目呢?而這又是此次辯論的起因,我因為有一個條目被提刪而被動參與討論。也就是說,積極推動修改方針的並不是我這一方,而是幾個想要獲得更多授權的巡查。那麼可以想見,他們勢必要竭力阻撓方針朝着與他們初衷相反的方向去修訂。上面的暫行辦法,如果把「不建議」和「不應該」調換一下,固然好些,但恐怕他們又不同意。另外,更前面還有開放的提案章節,放在那裏算怎麼回事呢?可能是我一直以來沒仔細了解過維基的工作流程,是故有此種種不解。Cswquz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2:26 (UTC)[回覆]
  • 現在人這麼多為什麼不討論到底?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9年6月15日 (六) 02:45 (UTC)[回覆]
  • 如果《重定向》的修訂一直久拖不決,不能通過為方針,「暫行」就確實變相是永久。不這樣做的話,怎樣使社羣盡快妥協和達成共識?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4:37 (UTC)[回覆]
    • 總算還不錯,把你的意圖表達出來了。我一直納悶,本章節本來就是要重新修訂《重定向》,結果上面的提案還沒有結果,下面卻接連拋出「暫定」的來。Cswquz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5:08 (UTC)[回覆]
      • 我不反對你使用「意圖」這個詞,不過我的意圖是希望更多人參與下面的討論,沒人會希望暫行成為永久。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5:24 (UTC)[回覆]
        • 我其實也覺得討論暫行方針很奇怪,如果今天是管理員或行政員為了終止爭論暫時宣佈的方針,那我覺得說他是「暫定」當然可以,今天都已經這麼多人在這裏了,也同樣需要共識通過,絲毫沒有比通過正式方針容易,為什麼還要特地弄一個暫行方針,不乾脆直接修方針呢?---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6:06 (UTC)[回覆]
        • 回應一下︰之所以要「暫行方案」是沒人知道確立《重定向》為方針需時多久。的確,趁人多盡快將《重定向》確立為方針會更快,但本頁面相關討論又未見諸位身影。當然個人無意將暫行變成永久,尚希望社群就此頁上下多個《重定向》相關討論盡快達成共識。再稍作修改,以貼合前述立案原意。--J.Wong 2019年6月16日 (日) 03:36 (UTC)[回覆]
          • 改成目前這樣,而且聲明是「暫行」,那麼我一時也就看不出會有什麼毛病,故而轉為(+)支持. 另外,《重定向第8節就是本章節所討論的外文重定向,而且早已確立為方針,現在只是要進一步修訂。並且我在下面討論《重定向》的章節里也已經發表過個人意見。Cswquz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11:36 (UTC)[回覆]
          • 那我暫且也不反對,不過此暫時辦法具有多少可操作性?我倒是有些懷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6月16日 (日) 21:57 (UTC)[回覆]
            • 「不應」這個字是非強制性的,我認為可行性無從談起。用戶可以照樣提出刪除,管理員可以照樣刪,反之而行也可。第四項有快速刪除標準G5可以跟隨。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02:56 (UTC)[回覆]
              • 目前的方案大概就是最好的方法,畢竟雙方都有理,而且還打不倒,除非有人暗殺另一方...,不如從細項討論,誰可以外文重定向,例如Real Emotion/千言萬語是不是該改為真實情感/千言萬語然後重定向real Emotion/1000の言葉。餘生 (遊戲)這種沒官方中文、民間也很少用中文稱呼,能不能重定Left Alive 。元素表、知名畫作等等,乾脆列出一個菜單,讓大家選誰可以誰不行。 --船到*橋頭*往日不再 2019年6月17日 (一) 08:02 (UTC)[回覆]
                • Left Alive 顯然是一個恰當的重定向例子,是我主張的方針修訂方向。另,我剛剛弄明白「G5」在這裏的含義:以前可能有很多外文重定向因不在 WP:RDRNC 明文建議保留的範圍內而被刪。那麼這裏要分兩種情況,根據G5,如果以前經過了存廢討論而被刪,那麼目前若重建則有可能被速刪;若最早即為速刪,那麼現在便不能以 WP:RDRNC 為由提刪。另外,因為這只是一個「暫行」辦法,接下來應當開始就修訂《重定向》特別是 WP:RDRNC 展開辯論。若共識是允許專有名詞建立外文重定向(至少包括其原文及拉丁化轉寫),那麼即便是以前經過存廢討論而刪除的專有名詞外文重定向條目也將不再適用G5.--Cswquz留言2019年6月17日 (一) 09:56 (UTC)[回覆]
                  • @Cswquz:你上面的解釋沒錯,請問我是不是能當成你同意這個暫行辦法?另外,「若最早即為速刪,那麼現在便不能以WP:RDRNC為由提刪」雖然是正確的,但實際上我可以直接以對應快速刪除理由提請快速刪除(例如G3;除非該理由被廢除,例如R4)。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3日 (日) 05:14 (UTC)[回覆]
  • 我覺得不妨刪除G5適用條款,但也不規定不適用,讓管理員就個案決定。反正是暫行方案,我覺得真正產生爭議的概率也不大。-- Vakrieger♀︎ (TALK💢❤️🗯️) 2019年6月19日 (三) 11:30 (UTC)[回覆]
  • 現在各位對這個暫行方案的疑慮都是比較模糊(「久拖不決」、「不具可行性」之類),不如乾脆儘快通過開始執行(視爲一種試行吧),設一個限期,看看到底會怎樣。不然的話,真是連暫行方法都要久拖不決陷入僵局,那還不如直接關閉討論算了。-- -- Vakrieger♀︎ (TALK💢❤️🗯️) 2019年6月20日 (四) 05:14 (UTC)[回覆]

暫行方案2

非中文重新導向問題
非中文重新導向問題

直至此頁通過並確立為方針或指引為止,不應該特意大量創建非中文重定向,其餘的依照常識進行提交。

--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2日 (六) 06:31 (UTC)[回覆]
那個投票頁面是2005年的,當時沒有通過,現在你啥意思,不通過就接着投,直到通過為止?那個方案早就過時了,本討論正是因此而起。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7:02 (UTC)[回覆]
@Cswquz:吵不完,沒共識,有甚麼辦法?現在大家都僵在這裏,WP:R永遠都不可能成為方針/指引(都在吵這個 囧rz...)--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3日 (日) 09:38 (UTC)[回覆]
  • 如果各位都無異議,那就將在下暫行辦法交付公示囉。--J.Wong 2019年6月23日 (日) 13:04 (UTC)[回覆]
    • @Wong128hk:我有一個問題。所謂「直至此頁通過並確立為方針或指引為止」中的「此頁」,莫非指2005年那個投票頁?但投票頁並不是一個方案。如果是指其中的A方案,那麼當年就不曾通過,14年之後的現在更不可能通過。我上面表態支持是說若「暫行辦法」指當前方針WP:RDRNC附加上接下來那4點,那麼我不反對。但接下來應當繼續就修訂WP:RDRNC或以其為一部分的WP:R展開討論, c'est-à-dire, 本章所包含的數個提案應繼續開放討論。Cswquz留言2019年6月23日 (日) 17:43 (UTC)[回覆]
      • @Cswquz: 我覺得「此頁」應該是指整篇《重定向》,請@Wong128hk:確認 -- Vakrieger♀︎   (TALK💢❤️🗯️) 2019年6月24日 (一) 07:01 (UTC)[回覆]
        • @Vakrieger直至此頁通過並確立為方針或指引是指Wikipedia_talk:重定向#將WP:重定向提升為指引或方針,但因為這個吵不完而被存檔了 囧rz...,是說Template:Talk_quote_inline怎又被改了?-- Sunny00217 - 2019年6月24日 (一) 09:11 (UTC)[回覆]
其實到《維基百科討論:重定向》看一看過往的討論存檔便可知,外文人名重定向吵了十幾年了。各種支持和反對的理由也都反覆講過多少遍了。在我看來,那些反對的理由當然都十分荒謬。我納悶這些反對者究竟看過多少文獻,做過多少翻譯實務,自己沒水平,還總以為有資格來告訴他人該如何編寫。我看維基也不必搞那麼民粹,借鑑一下英文維基的規章,把本章開頭考拉同學的提議直接寫入方針即可,否則就總是被這伙義和團捆着手腳,劣幣驅逐良幣。Cswquz留言2019年6月28日 (五) 04:41 (UTC)[回覆]
很多WP,經常掛着個說明模板,說「此文在英文維基是一項方針,但在中文維基尚未達成共識」云云。包括這個WP:R也是如此,反倒是英文方針中並未包含的WP:RDRNC一節在中文維基早就成為方針。這純粹就是重複發明輪子的愚蠢行為。普通條目可以直接翻譯英文的,方針當然也可以根據英文維基的規定而直接來立,覺得水土不服了再修改嘛。中文維基本來人就少,一切都等待所謂共識的話,要發展到可以跟英文維基平起平坐,怕是太陽變白矮星還要更早些。Cswquz留言2019年6月28日 (五) 06:27 (UTC)[回覆]
說真的這個方針的界線太模糊了,可能還是砍掉重練比較好-- Sunny00217 - 2019年6月30日 (日) 20:29 (UTC)[回覆]
意見區

此區方便分類意見, 這不是投票。-- Vakrieger♀︎ (💢❤️🗯️) 2019年7月7日 (日) 09:42 (UTC)[回覆]

支持
反對
其他

我先前是覺得如果是WP:RDRNC附加上那幾點,那麼我不反對;如果是整個WP:R,那麼在《Wikipedia_talk:重定向/存檔4#將WP:重定向提升為指引或方針》中是有一些修改意見的。--Cswquz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06:02 (UTC)[回覆]

@Vakrieger:但是上面不是說,就是指整個WP:R嗎?
(!)意見現有的WP:R是一個草案,是從英文版翻譯的,再加上一個中文維基獨有的WP:RDRNC. 但是看來翻譯的年代較早,現在英文那邊的指引與當初相比已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中文草案似應重新翻譯。即便不重新翻譯,現在的版本也有翻譯得模糊粗糙之處。
另外,底下新開的章節「#新提案:完全重做RDRNC」是根據什麼規定快速封閉的?--Cswquz留言2019年7月13日 (六) 08:02 (UTC)[回覆]
英文的指引比中文的長多了。英文的大約有36K字節,中文的只有16K,雖說中文信息密度略大,也只相當於英文的一半吧。--Cswquz留言2019年7月13日 (六) 22: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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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頁面是否應介紹分類重定向?

完成,感謝增加分類重定向(CR)之介紹--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8日 (四) 08:4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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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了一下,發現該頁面似乎沒有介紹模板CR(分類重定向)的問題,詢問看看是否應介紹CR模板;如要的話應怎麼寫?--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4:30 (UTC)[回覆]

@Z7504:《重定向》近期被重新翻譯,草案中加上了「分類重定向」一節,目前在客棧方針頁面正在討論此話題: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差別討論--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7:13 (UTC)[回覆]
@Cswquz:感謝增加,那是否可以關閉這討論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7日 (三) 16:40 (UTC)[回覆]
那一節不是我譯的。譯者見頁面Wikipedia:重定向/20190720的編輯歷史。--Cswquz留言2019年8月7日 (三) 17:49 (UTC)[回覆]
問一下@Sanmosa和重新翻譯者@Vakrieger兩位看可否關閉討論了,目前重定向頁面應為重新翻譯過的內容(含有分類重定向之介紹)--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8日 (四) 05:51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WP:重定向的「何時刪除重定向」章節一直就是用嵌入頁面

根據多數意見,已將子頁面代碼直接寫入主頁面。--Cswquz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00:59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今年7月14日之前一直是如此,比如[1]。現在之所以沒有用嵌入頁面,源自最近的重新翻譯,而7月31日的那次修改是把翻譯稿整個貼上來,沒有注意先前的使用嵌入頁面的處理。我正準備恢復之前的處理,這裏跟閣下做一下解釋。個人理解,使用嵌入子頁面的用處在於,整篇指引中的核心部分就是這節「何時刪除重定向」,因此圍繞它的討論及修改可以在該子頁面集中進行而不涉及《重定向》的其它部分。--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3:54 (UTC)[回覆]

Cswquz君,本站跟英維根本就不同,首先,正如在下在摘要所述,英維有重定向存廢討論,為免重複,所以英維選用嵌入處理。其次,英文維基於討論頁討論方針指引是常有之事,於本站則完全集中於互助客棧方針區,討論頁僅用於存檔。即兩種情況都完全不適用於本站。--J.Wong 2019年8月3日 (六) 14:13 (UTC)[回覆]
我不確定我是否充分理解了閣下的意思,也不確定閣下是否充分理解了本人的意思。閣下的邏輯似乎是:英文維基有專門的重定向存廢討論,英文維基使用嵌入處理,所以嵌入處理是為重定向存廢而設,所以中文維基不使用,因為沒有專門的重定向存廢討論服務;我的理由是:《重定向》一直就對「何時刪除重定向」一節使用嵌入頁面處理,最近混排進來只是因為編輯者在貼上重譯的譯文時沒注意,我現在只不過是恢復原來的格式。這有助於集中討論該節及便於修訂該節,無論是在討論頁還是在客棧。--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4:22 (UTC)[回覆]
Cswquz君︰個人並不認為此舉有助所謂「集中討論」,亦不見得整合後,對編輯會引起什麼不便。建議閣下多提出一點論據,印證閣下所言。現時已經有兩位用戶對此安排提出異議,於此溫馨提醒閣下,閣下再回退,就已經可能構成編輯戰。當然,在下作為當事人,不會對此動用任何管理員權限。但閣下對此最好保持警惕。在有共識前,勿再不斷來回回退。--J.Wong 2019年8月3日 (六) 23:58 (UTC)[回覆]
@Cswquz我不認同「這有助於集中討論該節及便於修訂該節」說。首先,你把它分拆了出來和不分拆在討論上是沒分別的,大家也是看同一頁面。其次,你把它分拆了出來,人家以後點進去改(如果沒按對章節),才發現裏頭嵌入了一個頁面,那豈不是很麻煩?這是「非常不便於修訂該節」遠多於「便於修訂該節」。我認為應該趁這次更新把那贅物去掉。 DC17GAC FLC 2019年8月4日 (日) 01:57 (UTC)[回覆]
是醬,我覺得雖然維基鼓勵用戶勇於修改,但是指內容而言,對於基本架構來說,應當采保守主義,在未有共識之前,勿輕易推翻舊有安排。眼前的問題是,你們如果一定要廢棄那個子頁面,那麼如何善後呢?把它作成重定向頁,對嗎?但是那個頁面自此就會被徹底遺忘,其之前的諸多編輯者的貢獻也就再無人注意到了。--Cswquz留言2019年8月4日 (日) 07:14 (UTC)[回覆]
再補充幾句。如果自今廢棄該子頁面,那麼以後圍繞它的各種修改便都會顯示於主頁面的歷史記錄中,那麼,如果以後出於某種考慮,再次分離子頁面時,其編輯歷史就會形成一段空白,其間的修改過程散見於主頁面編輯歷史,難以查閱。總之,茲事體大,現在雖然是有一點麻煩,但是歷來的(十幾年以來的)編輯者也都這麼過來的,勿因一時想當然,而給後來者造成更多的麻煩。--Cswquz留言2019年8月4日 (日) 07:31 (UTC)[回覆]
@Cswquz我不認同閣下的説法,祖父條款不一定見得合理,依閣下的説法,那倒不如不要修改方針?另外,管理員可以把子頁面的編輯歷史給移動至母頁面(所以你找對了User talk來談,Wong128hk不就是管理員嗎),所以編輯歷史空白按道理是不會存在的。 DC17GAC FLC 2019年8月4日 (日) 08:02 (UTC)[回覆]
順道麻煩Wong128hk處理一下編輯歷史移動。 DC17GAC FLC 2019年8月4日 (日) 08:05 (UTC)[回覆]
是醬紫,行政員一開始便提到中文維基的現狀與英文維基有很大差異,所以不能事事照搬。這在原則上是不錯的,不過可以歸納得更簡單些:沒人。但操中文者畢竟有1.4G,我們還是應當放眼長遠。再來是技術問題,你讓管理員移動編輯歷史,我覺得未必比維持現狀麻煩小。--Cswquz留言2019年8月4日 (日) 08:16 (UTC)[回覆]
兩位,這個世界有一樣東西叫「編輯摘要」,在「編輯摘要」表明曾經有此一頁,最好將子頁最後一版oldid也加上,那就不會有人遺忘該頁。--J.Wong 2019年8月4日 (日) 08:18 (UTC)[回覆]
那這樣更好,還省了事。感謝。 DC17GAC FLC 2019年8月4日 (日) 09:38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新提案:完全重做RDRNC

將RDRNC章節替換為:

中文維基百科允許創建符合重定向方針的非中文重定向。創建者須在重定向頁面放置外文重定向通告模板

創建者亦須在頁面底部提供證明此重定向外文名的中文可靠來源

就此條文而言,除一般可靠來源外,以下事實亦可視為可靠來源:

  1. 重定向標題與維基數據記錄的目標條目外文標題相同或非常相似,或者
  2. 外文維基百科存在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重定向,指向維基數據跨語言連結的外文對應條目(例如「zh:蘋果」存在跨語言連結"en:Apple",已有"en:Malus domestica"重定向至"en:Apple",則「zh:Malus domestica」重定向至「zh:蘋果」符合規定)

重定向目標主題應與重定向的語言有關,或以重定向的語言廣為使用,否則(不允許/不應/不建議)創建。

「外文重定向通告模板」準備是翻譯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模板

這個方案主要是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作法,那邊已經實行多年,似乎沒有明顯弊端。中文這邊其實也早就有一些AppleOrange之類的(當然主要是消歧義但性質也差不多),也未見惡劣影響。在下認為此方案方便讀者搜尋之餘,也關注到社群的一些擔憂,不妨一試。-- Vakrieger♀︎ (💢❤️🗯️) 2019年7月10日 (三) 09:59 (UTC)[回覆]

@Sunny00217(!)強烈抗議快速關閉。上面寫好的只是在全文通過前不建立新的重定向,沒說條文在通過前不能討論新的方針(畢竟是暫行方案)。況且,通過全篇《重定向》的討論已在進行,我是想這個議題在下面討論通過後再總結和公示,現在發出只是想拋磚引玉。請第三方定奪此話題是否應該快速關閉。-- Vakrieger♀︎ (💢❤️🗯️) 2019年7月13日 (六) 12:03 (UTC)[回覆]

以前不怎麼來客棧,請問這快速關閉是隨便誰都可以關的嗎?如果關掉,可以再開嗎?這算編輯戰嗎?
上面的章節,本來是在正常討論,忽然兩個「暫定」方案拋出來,然後又被提案人自己關掉,然後之前的討論就變成「不活躍」了。這回則是關掉別人開的topic,而且還是「快速關閉」。有沒有一定之規啊?
就這章的這個提案本身,我看着好像還不錯。--Cswquz留言2019年7月13日 (六) 22:48 (UTC)[回覆]
這也算是一種提案,沒有必要關。~ viztor 2019年7月14日 (日) 00:04 (UTC)[回覆]

以上。時區、CAS號、Emoji和ICAO代碼並不合原提案的兩個特殊情況或通用要求,但也理應保留。 DC17 2019年7月15日 (一) 09:25 (UTC)[回覆]

建立的外文重定向語言必須為重定向目標標題的原文語言,非原文語言僅在中文社群中被廣泛使用時才被允許。

  1. 重定向標題與維基數據記錄的目標條目外文標題相同或非常相似;
  2. 外文維基百科存在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重定向,指向維基數據跨語言連結的外文對應條目(例如「zh:蘋果」存在跨語言連結"en:Apple",已有"en:Malus domestica"重定向至"en:Apple",則「zh:Malus domestica」重定向至「zh:蘋果」符合規定);或為
  3. 特殊非中文重定向:
    1. 時區:世界各地的時間UTC+8GMT+8等等。
    2. 化學品CAS號:文獻中所記載的每種化合物的唯一編碼,如106-98-91-丁烯
    3. Emoji符號可以根據Unicode定義的名稱(即Full Emoji List中的CLDR Short Name)可以建立指向該定義的重定向。
    4. 機場的ICAO代碼,如ZSSS(→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同時刪除了註釋性說明emoji和ICAO的兩句,任何時候可能的外文重定向有歧義都應該按照WP:消歧義的標準建立消歧義頁面,無需特別說明。很可能因為兩條獨立加入所以額外有說明,但整體來看是多餘的。WP:KISS。作為最終條文,不知道有什麼意見?~ viztor 2019年7月17日 (三) 07:13 (UTC)[回覆]

還是應當給予英語特別待遇,因其為目前 de facto 世界語;以及給予羅馬化特別待遇,因為中國人普遍熟悉拉丁字母。特別是人名或地名,若原文為西里爾字母阿拉伯字母天城體字母等,總之,非拉丁字母或漢字,則應允許建立其拉丁化轉寫的重定向。另外,混合重定向也需考慮。例如,應允許建立如「Toledo 翻譯院」及「Riemann 曲面」這樣的重定向。注意其中西文與漢字之間應有空格(或者,有空格和沒有空格的都允許,因為重定向的一大功能就是糾正拼寫錯誤)。--Cswquz留言2019年7月17日 (三) 14:27 (UTC)[回覆]
對「給予英語特別待遇」的說法不贊成。但不反對對中文來源中廣泛使用的原文寫法的情況下使用原文~ viztor 2019年7月17日 (三) 18:37 (UTC)[回覆]
百科全書以實用為優先考慮。《中國大百科全書》的絕大多數條目都標註了英文名稱,連比如說「斯大林」旁邊都是標註英文而不是俄文或格魯吉亞文。用英文的其餘理由此處省略7萬字。--Cswquz留言2019年7月17日 (三) 20:12 (UTC)[回覆]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一版「斯大林」條目的括注還是用俄文,第二版才是英文。第一版除了俄蘇人名和地名用俄文,其餘括注亦全用拉丁字母。--Cswquz留言2019年7月18日 (四) 00:23 (UTC)[回覆]
我的意見沒有改變,維基百科的跨語言連結可以很方便的找到各種語言版本的條目,與紙質版本不同,我看不到優先使用英文的必要性。請注意,拉丁字母不一定是英文。~ viztor 2019年7月18日 (四) 07:32 (UTC)[回覆]
那麼至少你同意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則可建立其拉丁轉寫的重定向,這樣理解對嗎?--Cswquz留言2019年7月18日 (四) 07:43 (UTC)[回覆]

@CswquzViztor:綜合兩位的意見,將條文改成這樣好不好?

-- Vakrieger♀︎ (💢❤️🗯️) 2019年7月18日 (四) 13:11 (UTC)[回覆]

「常見」的固然應該允許,不「常見」的似乎更應當允許,因為目前中文維基的一個大問題就是譯名混亂,允許專有名詞(乃至部分非專有然而屬於專業術語)的原文及其拉丁化轉寫的重定向正是出於解決此問題的需求。這在上面已經關閉的章節一開頭就提到過。--Cswquz留言2019年7月18日 (四) 13:45 (UTC)[回覆]
再接着前邊說說網絡百科與紙質百科的異同。網絡百科是可以用藍鏈,然而並不是什麼場合都能夠點擊藍鏈,如打印出來或以幻燈、圖片展示條目的時候。而且我覺得這種「有了X就用不着Y」的做法等於減少了一種冗餘糾錯,從而降低了系統的魯棒性(robustness)。--Cswquz留言2019年7月18日 (四) 13:55 (UTC)[回覆]

重整後提案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下:

中文維基百科原則上允許創建符合重定向方針的非中文重定向。創建者須在重定向頁面放置非中文重定向通告模板。創建者亦須在頁面底部提供證明此重定向外文名的可靠來源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辭典,建立的外文重定向語言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1. 此語言(或操此語言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關聯(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2. 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例如部分專業文獻常見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否則一般而言並不應建立該外文重定向。

就此條文而言,以下情況亦可視為具有可靠來源,故而毋須依上述規定在頁面底部提供證明此重定向外文名的可靠來源:

  1. 重定向標題與維基數據記錄的目標條目外文標題相同或非常相似;
  2. 外文維基百科存在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重定向,指向維基數據跨語言連結的外文對應條目(例如「zh:蘋果」存在跨語言連結"en:Apple",已有"en:Malus domestica"重定向至"en:Apple",則「zh:Malus domestica」重定向至「zh:蘋果」符合規定);或為
  3. 特殊非中文重定向:
    1. 時區:世界各地的時間UTC+8GMT+8等等。
    2. 化學品CAS號:文獻中所記載的每種化合物的唯一編碼,如106-98-91-丁烯
    3. Emoji符號可以根據Unicode定義的名稱(即Full Emoji List中的CLDR Short Name)可以建立指向該定義的重定向。
    4. 機場的ICAO代碼,如ZSSS(→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以上。我計劃三日後公示。 DC17FLC 2019年7月31日 (三) 01:33 (UTC)[回覆]

我還是堅持強烈建議給予英語特別地位。我總懷疑那些將英語視作普通外文、認為漢語在中文維基的地位可以完全等同於英文在英文維基的地位的人,是否有足夠的編輯特別是翻譯經驗,本身又讀過幾篇文獻。重定向是便宜的,不要為了一些形而上的理念而給百科編輯者設置不知所謂的限制。--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2:44 (UTC)[回覆]
我不會容許「給予英語特別地位」這個情況發生,不要盲目英文至上(而且英文已經是很多語言的原文了,已經夠了)。我個人也非常反對「重定向是便宜的」這個説法;老實説,查證成本一點也不「便宜」。 DC17GAC FLC 2019年8月4日 (日) 09:54 (UTC)[回覆]
即日起公示。 DC17GAC FLC 2019年8月5日 (一) 01:28 (UTC)[回覆]
「我不會容許」,問題是,who do you think you are? 「英文至上」是一個事實陳述而已,你喜歡或者不喜歡,現實就是如此(我其實就不滿意這種現狀)。百科全書是為了給讀者提供方便,不是推行某部分人的某種理念的所在。--Cswquz留言2019年8月5日 (一) 23:25 (UTC)[回覆]
舉一個以前提到過的例子,「朗布爾縣」條目,又譯「蘭格普區」,原文是「রংপুর「,你覺得把這樣的原文作成重定向更有用,還是將其英譯「Rangpur District」作成重定向更有用?--Cswquz留言2019年8月5日 (一) 23:31 (UTC)[回覆]
還有古希臘學者,阿拉伯學者,甚至是比較常見的俄蘇人名或地名,對中國人來說,其原文都遠不如英文名用起來方便。--Cswquz留言2019年8月5日 (一) 23:36 (UTC)[回覆]
烏孜別克語傳統上使用阿拉伯字母,1940年改用西里爾字母,1993年又改用拉丁字母;土耳其語傳統上使用阿拉伯字母,1928年改用拉丁字母。--Cswquz留言2019年8月6日 (二) 07:58 (UTC)[回覆]
    • @Cswquz:我同意您的現實考慮,但現實也是如果把「英文優先」直接寫進方針難免會讓不少人感到不適。不妨將方針維持原狀,另起一篇 RDRNC 的解釋性指引,列明「原文非拉丁字母時使用拉丁化字母作為重定向符合『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的標準」?-- Vakrieger♀ 💢❤️🗯️ 2019年8月6日 (二) 12:10 (UTC)[回覆]
那先這樣吧,我這裏是提出一些保留意見,供今後繼續修訂時參考。整體來講不反對。至於細則解釋,唔,這次風波已經延續兩個多月了,先偷個懶吧。等以後若再有哪位責任心高過學識水平的巡查引發了爭議,到時候再說。--Cswquz留言2019年8月6日 (二) 14:15 (UTC)[回覆]
  • 我在這裏解釋一下為何我那時說「我不會容許」:我當時看到的社群意見很明顯反對這樣的做法,所以我的想法是除非他的主張能夠突然獲得社群主流支持,否則他不能強行提案加入那條,或因為提案沒有那條而反對提案。既然他已經表明對此提案不反對的話,那我也不會說些甚麼。 DC17GAC FLC 2019年8月7日 (三) 02:33 (UTC)[回覆]
    • 另外,我個人認為「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例如部分專業文獻常見之拉丁化外文人名)」條已經給予了英文重定向很大的寬容度,如果再加入相關條文,有機會會導致效用重複。 DC17GAC FLC 2019年8月7日 (三) 02:35 (UTC)[回覆]
  • 感謝諸位發表高見。我希望這次提案終於能根治 RDRNC 界定模糊的問題,了結此次風波。-- Vakrieger♀ 💢❤️🗯️ 2019年8月7日 (三) 14:10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來的也沒說不允許,是某位巡查理解錯誤才引發此次修訂。不要總以為別人不懷好意。像上面這個皇帝這種極端例子,相信也沒有什麼人會去建立,就算建了,重定向是便宜的,不理他便是。--Cswquz留言2019年8月13日 (二) 09:41 (UTC)[回覆]
其實嚴格理解的話,原方針應該是不允許此類的重定向;我找個嚴格理解方針的管理員解釋條文,就能達到這樣的效果。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14日 (三) 00:03 (UTC)[回覆]
你總想訴諸威權,這樣的思維方式在維基就不對頭。應該是這樣:如果有人大量的利用規則惡作劇,那麼可以WP:GAME論處。--Cswquz留言2019年8月14日 (三) 00:23 (UTC)[回覆]

方針翻譯及整合建議

英文維基有一篇《WP:外文重定向英語Wikipedia:Redirects from foreign languages,建議翻譯,並在之後將現在正在討論修改的這個方針合併進去。但是注意這裏就涉及我一再提到的,英文和中文的最大不同是前者為事實上的世界語,後者不是,所以除了允許原文,還應允許英文的重定向,特別是專有名詞。--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3:02 (UTC)[回覆]

撤回翻譯此篇的建議。--Cswquz留言2019年8月5日 (一) 23:16 (UTC)[回覆]

題外話:關於捷徑

大家好。考慮到現有捷徑 RDRNC, RNOTC, REDIRNC 不符合通常英文語法,不方便記憶,我建立了幾個新的:

我更新了方針頁面中的捷徑,但原來的那幾個也不要刪除。如果諸位不同意,直接回退即可。-- Vakrieger♀ 💢❤️🗯️ 2019年8月14日 (三) 01:47 (UTC)[回覆]

現在就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5/29#不合WP:RDRNC的重定向 積壓的75個提刪能不能 lift 了。--Cswquz留言2019年8月14日 (三) 03:06 (UTC)[回覆]

關於新版《非中文重定向》的施行,徵集社群意見

大家好。新版非中文重定向方針通過後,在下注意到幾個已有的外語重定向,可能仍然不當:

過去一段時間關於非中文重定向的討論,主要聚焦在被大批提刪的那些重定向。這些大多數都是原名或通用名是外語的專有名詞。上面列的這幾個不是專有名詞,也不是英語文化的特有事物(但是,有意思的是,目標文章內都標有其英文名),應不應該提刪?希望聽聽大家的想法。-- NSWVAK·RKS 2019年8月24日 (六) 10:53 (UTC)[回覆]

User:Vakrieger這方面我認為可以參照我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8/16#Foehn的結案。在其中,我的表述是只要有一定數量的有關英文字「Foehn」的(學術或書籍)文獻存在,就符合「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戶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之規定。如果有一定數量的有關以上外文的(學術或書籍)文獻存在,我覺得可以比照保留。Ping一下Cswquz,當時結案我也ping了他。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2:44 (UTC)[回覆]
在這三個外文中,Streaming media應該是最obvious符合我的定義的重定向。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2:46 (UTC)[回覆]
其實05/29還有一條:Audit trail. 關於這些非專有名詞,我揣測,其建立者或許是不確定譯名,即,其指向目標為暫譯名。如果是這樣,那麼應該保留。焚風則是確定的譯名,所以不好說。但總的來說我是傾向於寬鬆的。保留就保留了。--Cswquz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13:01 (UTC)[回覆]
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可以以我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8/16#Foehn的結案作為對「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戶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之規定的解釋之一(即是表達時用「包括但不限於xx的情況」的字眼)?這樣還算是有例可依,而且還真的是非常寬鬆。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3:07 (UTC)[回覆]
我覺得除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8/16#Foehn的情況外,譯名不確定或不一致也可以當成「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戶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可以明文寫進去,但還是這句:「包括但不限於xx的情況」。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3:09 (UTC)[回覆]
  • 或者這麼說。如果條目中可以列出這個外文名而不顯得突兀,便視為滿足新方針第二條。-- NSWVAK·RKS 2019年8月24日 (六) 14:28 (UTC)[回覆]
    • 在下的個人觀點是,中文維基百科對這種重定向應該比英文版更寬鬆,因為我們面臨譯名不確定的問題(中文譯名經常是各地不同,甚至根本沒有官方譯名,大家只好自行發揮;在這種情況下,外文原名便成為讀者搜尋條目唯一靠得住的公分母。英文則無此問題。)-- NSWVAK·RKS 2019年8月24日 (六) 14:35 (UTC)[回覆]

以上我都沒異議。具體到本節所舉5個例子,FoehnAtheism 譯名較固定;"Audit trail", "Streaming media" 和 "Scorched earth" 必要性更高一些。--Cswquz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15:25 (UTC)[回覆]

如果大家無異議的話,我會盡快寫修正案。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5日 (日) 10:03 (UTC)[回覆]

Wikipedia:重定向升為指引

通過:

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31日 (六) 07:02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承接Wikipedia_talk:重定向/存檔4#將WP:重定向提升為指引或方針 2019年7月4日 (四) 11:29 (UTC)[回覆]

原標題為:Wikipedia:重定向升為方針

在下閱讀全篇內容未見不妥之處,提議立即將整個WP:R確立為指引或方針,促進關於WP:RDRNC的建設性討論。

歡迎大家發表意見,但請不要提到WP:RDRNC話說有人注意到其實是抄自Wikipedia_talk:重定向#將WP:重定向提升為指引或方針嗎?-- Sunny00217 - 2019年7月1日 (一) 11:26 (UTC)[回覆]

這是要延續之前被存檔的那個討論嗎?上一次是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的,見《Wikipedia_talk:重定向#將WP:重定向提升為指引或方針》。Cswquz留言2019年7月1日 (一) 18:16 (UTC)[回覆]
能不能把那些修改意見都copy過來?我同意延續。Σανμοσα 2019年7月4日 (四) 07:02 (UTC)[回覆]
Wikipedia_talk:重定向/存檔4#將WP:重定向提升為指引或方針.--Cswquz留言2019年7月4日 (四) 09:08 (UTC)[回覆]
那個討論較長,我索性加個頂註說是延續既有討論就好。 2019年7月4日 (四) 11:29 (UTC)[回覆]
  • 把不刪除的原因「應該避免刪除」改為「建議保留」,表明並非強制,常識仍然適用,避免有人繼續扯皮。-- Vakrieger♀︎ (💢❤️🗯️) 2019年7月7日 (日) 09:55 (UTC)[回覆]
  • 我認為條文中刪除理由第三項、不刪除理由第五項、WP:NOTBROKEN,以及WP:RDRNC明顯還需要討論,解決了這幾個問題就可以提案升格:
    1. 刪除理由第三項:「冒犯性」的定義需要詳細闡明;
    2. 不刪除理由第五項:「有用的重定向」的去留需要深入討論,我肯定有人對於這個條文有反對;
    3. WP:NOTBROKEN:應該加入條文說明「不應該修改,但修改不是不可以;不用回退修改」;
    4. WP:RDRNC:如果全數保留「有用的重定向」,那樣由於WP:RDRNC的重定向全部都是「有用的重定向」,條文可以廢掉/融入至其他部分;如果並非,則外文重定向的去留範圍需要詳細討論,因為根據之前的討論,不同人對於這個範圍有非常不同的意見;
  • 以上;@VakriegerCswquz DC17 2019年7月10日 (三) 09:41 (UTC)[回覆]
    • 關於「冒犯性」那個,我覺得重定向方針可以不提這個,直接用速刪解決。(重定向都那麼短小,如果有冒犯性肯定是「明顯」啦)
    • 至於「有用」,我覺得可以保留,反正這個只是指導意見,並非強制
    • 以上兩點可能存在爭議或者衝突(比如那個「思歪」),在下認為是否刪除,應以「是否原創」劃界(也就是如果這個重定向的別名是已經廣泛使用,且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就保留;如果是維基人自創的,就刪除)-- Vakrieger♀︎ (💢❤️🗯️) 2019年7月10日 (三) 13:42 (UTC)[回覆]
  • User:Sanmosa 關於not broken,我覺得條文本意是提醒編者替換連結是沒有必要的,並沒有說禁止這麼做,所以沒必要加上那一句。我擔心如果加上那一句,反而讓條文失焦。-- Vakrieger♀︎ (💢❤️🗯️) 2019年7月12日 (五) 02:26 (UTC)[回覆]
  • 基本上除了RDRNC以外,整個方針就沒甚麼大問題了。我建議上方動議修改RDRNC的討論有定案後,再一併通過整個方針。 DC17 2019年7月15日 (一) 09:17 (UTC)[回覆]

重譯提議

(&)建議 這篇指引草案WP:R基本上是從英文早期版本翻譯過來的,再加上中文維基獨有的WP:RDRNC. 演變到目前,英文版en:WP:R原始碼已達36K,中文版只有16K. 所以建議整篇重譯,再去掉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的以及整合上現有的條文。--Cswquz留言2019年7月14日 (日) 11:11 (UTC)[回覆]

我才看到還有嵌入的代碼段,包括《刪除的理由》一節。那一節的英文代碼有11K,而中文的目前是5.2K,所以如果加上這一節,則英文47K,中文21K. 而且我前些天所試譯的幾句已經被加進中文草案:[2],但這裏有問題:我當時重譯的這一條只適用於英語維基,如果是中文維基,則除了原文以外,還應允許建立英文譯名或拉丁轉寫的重定向(如果原文非英文乃至非拉丁字母)。--Cswquz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2:14 (UTC)[回覆]
  • 認同,翻譯特別糟糕。第一句就看不下去。

一個重定向,是指一個頁面沒有自己的內容,但是將讀者送到另外的頁面,通常是一個條目或者一個條目的章節。

重定向是一類本身沒有內容的頁面,它們把讀者送達到其他的目標(可以是條目或者條目的章節)。

對比。~ viztor 2019年7月17日 (三) 07:27 (UTC)[回覆]

整篇重譯已經完成;請各位發表高見,並幫助編修、校對和維基化。-- Vakrieger♀︎ -- 💢❤️🗯️ 2019年7月30日 (二) 09:37 (UTC)[回覆]

@SanmosaVakriegerWikipedia:重定向#何時應當刪除重定向?一直包括了一個嵌入子頁面WP:重定向/刪除的原因,但7月31日的那次修訂可能是沒注意到這一點。剛剛我已恢復原來的處理,詳情見《重定向》及《重定向/刪除的原因》的修訂記錄。另,我也獨立將子頁面《WP:重定向/刪除的原因》從英文版重譯了一遍,譯稿見《WP:重定向/刪除的原因/譯稿20190803》,建議將原來的版本、最近的兩種新譯本作校訂、整合。還有一篇維基百科:外文重定向英語Wikipedia:Redirects from foreign languages,也建議譯出並將現在正在討論修訂的方針《Wikipedia: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問題》與之整合。--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5:01 (UTC)[回覆]
@Cswquz:我反而認為應該放棄原來子頁面分立的做法。另外,我認為不需要再整合,閣下現在反而變成過度翻譯了。維基百科:外文重定向英語Wikipedia:Redirects from foreign languages不建議翻譯,我建議改為用上面重做RDRNC的提案代替。 DC17GAC FLC 2019年8月3日 (六) 15:25 (UTC)[回覆]
我頭回聽到「過度翻譯」這說法。有相關論述嗎?--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6:24 (UTC)[回覆]
@Sanmosa:我注意到足下將上述子頁面又恢復混排了,我回退了該次編輯。關於設立這個子頁面的可能的好處,我有一些個人理解,見User_talk:Wong128hk#WP:重定向的「何時刪除重定向」章節一直就是用嵌入頁面--Cswquz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16:43 (UTC)[回覆]
    • (:)回應:取消子頁面分立是我翻譯時故意的做法,因為我覺得沒有必要,反而使編輯更為麻煩(英文版這麼做是因為這些在其他地方(比如重定向專門的提刪頁面)也有引用,我們沒有)。-- Vakrieger♀ 💢❤️🗯️ 2019年8月4日 (日) 06:48 (UTC)[回覆]
    • 另外,在下不反對翻譯《外文重定向》,但是應該針對中文版的情況做一些改變(畢竟人家英文已經是廣泛使用的世界語言,地區譯名區別基本不存在,也很少有非官方譯名和原創譯名問題)。與之相比,我們對外文重定向會有更高的需求。在下覺得這裏的整篇翻譯版和上面的新 RDRNC 已經能較好地傳達英文《外文重定向》的精神。-- Vakrieger♀ 💢❤️🗯️ 2019年8月4日 (日) 06:52 (UTC)[回覆]
@Vakrieger:我先前沒仔細看,不久前才注意到英文版《外文重定向》只是一篇論述,在英文維基也尚未通過成為方針或指引。其中包含了諸多個人觀點,未見得適當,且與中文維基的現實需求也頗有差異。只能說其中某些論述可供借鑑,整篇不譯也罷。
再來是分立子頁面的事情。我已在上述行政員討論頁又留言若干,大致意思就是在這個問題上我傾向於採取保守態度。事實上,我自己翻譯時也是把子頁面的代碼整個拷貝進主頁面進行的,但我一直壓根就沒想要把這作為今後的長期安排。--Cswquz留言2019年8月4日 (日) 08:07 (UTC)[回覆]
@Vakrieger:我已將子頁面WP:重定向/刪除的原因作了整合修訂,並將代碼拷貝到主頁面。--Cswquz留言2019年8月5日 (一) 23:12 (UTC)[回覆]

差別討論

全篇翻譯後的《重定向》與中文版現行的一套有一些出入,在下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 Vakrieger♀︎ -- 💢❤️🗯️ 2019年7月31日 (三) 06:44 (UTC)[回覆]

重定向保護

重定向保護方針原本是在翻譯件內的,但因為不符中文維基百科現狀被編輯移除了。內容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的重定向可能會受到長期保護:

  1. 沒有理由對重定向進行編輯,和/或
  2. 它經常被擴展為整篇文章,和/或
  3. 是一個明顯的破壞目標,和/或
  4. 重定向和/或其目標容易挑起爭議

值得保護的重定向包括「奧巴馬」、「希特拉」、「傻逼」等。另外,十分常用之模板重定向也可能被視為高風險模板而被保護。

在下認為我們可以考慮採用。-- Vakrieger♀︎ -- 💢❤️🗯️ 2019年7月31日 (三) 06:44 (UTC)[回覆]

Xiplus, 目前有對重定向保護的實踐嗎?~ viz 2019年8月1日 (四) 22:09 (UTC)[回覆]
「沒有理由對重定向進行編輯」,這通常是因為剪貼移動等視為破壞的行為以破壞為原因保護,不會因為沒有理由編輯就保護。
「經常被擴展為整篇文章」,同前,或存廢討論為改為關注度重定向遭到撤銷等情事。
「明顯的破壞目標」,就是破壞保護。
「容易挑起爭議」,通常因編輯戰保護。
以上4項敘述在某部分正確,但明顯需要重寫。--Xiplus#Talk 2019年8月4日 (日) 01:20 (UTC)[回覆]
我對這一部分是這麼理解的:因為《重定向》在英文維基是一篇指引,所以就把需要保護的情形中涉及到重定向的部分挑出來寫成這一節。如上面某位所述,中文維基有時也會保護重定向頁,只不過沒有設立專門的頁面來受理重定向頁的保護請求而已。所以我的(&)建議是:加上這一節,這不會對目前的實務造成多大改變。--Cswquz留言2019年8月6日 (二) 07:22 (UTC)[回覆]
貌似英文維基也並無專門頁面來受理重定向頁的保護。--Cswquz留言2019年8月6日 (二) 08:04 (UTC)[回覆]
@VakriegerSunny00217Xiplus我把這章加回去了。另,本討論串總標題是「將WP:重定向升為方針」,似應作「升為指引」。--Cswquz留言2019年8月14日 (三) 16:49 (UTC)[回覆]
@Cswquz:為甚麼不能直接成方針?難不成還要先成指引再成方針嗎?無法理解-- Sunny00217 2019年8月15日 (四) 08:19 (UTC)[回覆]
老實說,我是剛剛知道「方針」高於「指引」。那麼,《重定向》在英文維基是一篇指引;而且,上面已有圍繞《重定向保護》的爭論,如果是「方針」,強制意味更多,「指引」的話就可以作更寬鬆的理解,也就是不會要求目前的管理方式發生實質性的變更。--Cswquz留言2019年8月15日 (四) 08:31 (UTC)[回覆]
建議升為指引,成為方針似乎太過嚴厲。--Opky9407留言2019年8月20日 (二) 10:07 (UTC)[回覆]
我看過了一下,技術性的細節比較多,確實適宜設為指引,但「何時應當刪除重新導向?」的部分要升為方針,以防止部分濫(提)刪重定向。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20日 (二) 23:59 (UTC)[回覆]

重定向分類

英文版原則上強制對重定向進行維護分類。當前中文版有全套重定向分類模板(rcat),但實際使用較少。在下覺得可以在方針中要求所有重定向均放入這些分類模板,讓讀者和其他編輯明白重定向的用途(反正也不麻煩)。可以只要求新的重定向適用此規定(若創建者沒有加入,可以請巡查員幫忙),已有的則慢慢補上。-- Vakrieger♀︎ -- 💢❤️🗯️ 2019年7月31日 (三) 06:44 (UTC)[回覆]

正式公示

現在公示WP:R不屬於方針指引的部分七日,無合理異議即通過;除「何時應當刪除重新導向?」部分為方針外,皆為指引。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10:44 (UTC)[回覆]

先備案:我可能在此段期間再提出對WP:R的修訂,但這並不會影響這裏公示的內容,也不會在未通過的情況下加入相關新提議修訂。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2:51 (UTC)[回覆]
(+)支持一下好像說不過去,但是(&)建議Help:重定向加進首段和參見。--Cswquz留言2019年8月25日 (日) 03:44 (UTC)[回覆]
User:Cswquz這不影響條文,閣下大可直接加。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5日 (日) 09:46 (UTC)[回覆]
完成--Cswquz留言2019年8月25日 (日) 17:34 (UTC)[回覆]
@SanmosaVakriegerCswquz:等等,臨時提議改一下:

-- Sunny00217 2019年8月25日 (日) 09:31 (UTC)[回覆]

不反對,可延長公示兩日,也可不延長;字眼可以考慮改為「理當刪除的理由」、「不當刪除的理由」,畢竟那是方針部分。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5日 (日) 09:43 (UTC)[回覆]
@Sunny00217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5日 (日) 09:49 (UTC)[回覆]
@Sanmosa:那「應當刪除的理由」、「不應刪除的理由」呢?-- Sunny00217 2019年8月27日 (二) 01:23 (UTC)[回覆]
User:Sunny00217「應當刪除的理由」可以,但「不應刪除的理由」少了方針的口吻。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1:25 (UTC)[回覆]
@Sanmosa:不當刪除的理由(不當的刪除理由)感覺像機翻呢-- Sunny00217 2019年8月27日 (二) 02:19 (UTC)[回覆]
User:Sunny00217我覺得繼續用原有標題就好。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2:30 (UTC)[回覆]
@Sanmosa:對第二個標題的更改撤回-- Sunny00217 2019年8月27日 (二) 03:33 (UTC)[回覆]
內容的修改之處不反對。標題我覺得還是左邊的好些。--Cswquz留言2019年8月25日 (日) 11:27 (UTC)[回覆]
基於改動不大,公示期就不改了。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3:50 (UTC)[回覆]
(?)疑問@Sanmosa:何不考慮將所謂「不應刪除的理由」增加個在GA「中國國花」中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花」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27日 (二) 07:32 (UTC)[回覆]
這是不刪除理由7的案例吧?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7:42 (UTC)[回覆]
如果是明顯事實性修訂的話可以逕行寫上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27日 (二) 07:55 (UTC)[回覆]
不需要寫案例吧,這條文太obvious了,只有不清楚的條文才需要案例吧。Sanmosa DC17 GAN 2019年8月27日 (二) 10:01 (UTC)[回覆]

(?)疑問: 不好意思,上次發言時沒發現,新增「應當刪除的理由」第11條似乎與已有的第3條、第5條大部重複。另,我剛剛對排版略作了一點修改:[3]--Cswquz留言2019年8月27日 (二) 14:56 (UTC)[回覆]

@Sunny00217:建議將第11條的內容整合入第3條及第5條,你以為如何?--Cswquz留言2019年8月29日 (四) 00:51 (UTC)[回覆]
@Cswquz:那麻煩閣下了-- Sunny00217 2019年8月29日 (四) 02:55 (UTC)[回覆]
完成: [4]--Cswquz留言2019年8月29日 (四) 03:25 (UTC)[回覆]

@Sanmosa:?-- Sunny00217 2019年8月31日 (六) 06:55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立即刪除《重定向》保留方針第7條

事實性修訂完成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0日 (二) 14:35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該重新導向頁面看上去有可能擴充為一篇條目,而刪除之則會使非註冊用戶及非確認用戶不能擴充該重新導向頁面,遂令本百科更難以編輯,以及削減了能出力的編輯者群體。(非註冊用戶及非確認用戶無法在主空間建立新頁面;他們只可編輯現存的頁面,這其中就包括重新導向頁面,而他們可以擴充之。)此標準對於受到無限期半保護或更高等級保護的重新導向頁面不適用。

我覺得很明顯這個不適用中文版,甚至可以雪球刪除。-- Vakrieger♀ 💢❤️🗯️ 2019年9月10日 (二) 00:18 (UTC)[回覆]

User:VakriegerSNOW刪除吧,這是事實性修訂。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0日 (二) 08:27 (UTC)[回覆]

已刪除。這個話題留在這裏直到存檔吧,就當是某種形式的公示。-- Vakrieger♀ 💢❤️🗯️ 2019年9月10日 (二) 12: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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