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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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培平(1962年2月),云南施甸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中国共产党党员。云南省保山地区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今保山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毕业,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历任云南省腾冲县委书记,保山市委常委;省政府副秘书长;思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3年1月当选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2014年3月,云南省副省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纪委调查[2]。同年8月被双开[3]

处理孟连事件

沈培平在2008年任云南省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时,在调集警力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然从普洱调集警力到孟连,最后处理不当,酿成孟连事件,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但事后只是被要求写检讨。此后仍然在2013年出任云南省副省长[4][5]

学位腐败

公开资料显示,沈培平的学历存在造假行为,从博士到教授仅花5个月。

2007年7月,沈培平从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同年12月,他被聘为“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科建设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资源学院兼职教授。从博士毕业到成为教授,仅花了5个月时间。[6]

受审

2015年8月4日上午,沈培平因涉嫌受贿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2年,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思茅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计1615万元。[7]12月3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沈培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8]。因沈培平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法院已对其从轻处罚,且有重大立功表现[9]

参考文献

政党职务
前任:
高旭升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书记
2009年12月—2013年2月
繼任:
卫 星
政府职务
前任:
卯稳国
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7年4月前称思茅市)

2004年11月—2009年12月
繼任: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