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roject talk:ACG: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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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變成ACG專題底下好像只剩輕小說。
#*分析:變成ACG專題底下好像只剩輕小說。
#維持ACG專題、新增動漫專題(ACG作狹義解):即ACG專題變成僅限日本動漫、輕小說、電子遊戲,ACG專題同時是動漫專題和電子遊戲專題的子專題。
#維持ACG專題、新增動漫專題(ACG作狹義解):即ACG專題變成僅限日本動漫、輕小說、電子遊戲,ACG專題同時是動漫專題和電子遊戲專題的子專題。
#*分析:這應該是最大的轉變。BUG是中文輕小說無處可歸。
#*分析:這應該是最大的轉變。BUG是中文輕小說無處可歸(不過中文輕小說本來就難以界定,除了台灣角川),還有中文裡的偏日系風作品算不算ACG(不過這也難以界定)
#ACG專題轉成動漫專題、有母專題(動漫遊戲專題)
#ACG專題轉成動漫專題、有母專題(動漫遊戲專題)
#*分析:輕小說無所適從,動漫遊戲專題虛級化(底下只管ACG專題創作獎,不過到時也得改名)。
#*分析:輕小說無所適從,動漫遊戲專題虛級化(底下只管ACG專題創作獎,不過到時也得改名)。

2010年7月27日 (二) 18:49的版本

台灣出版社輕小說分類

前面也有討論過#台灣出版社漫畫,同理台灣角川輕小說尖端輕小說東立出版輕小說青文出版社輕小說是否也應該撤掉這些分類?—yans1230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14:29 (UTC)[回复]

已將全數清空,若無異議明日掛上速刪。另開台灣輕小說,不太確定台灣在輕小說這方面的定義,是輕小說#台灣出版的輕小說裡所寫的這樣嗎?如果是的話將相關作品歸至此分類。—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18:33 (UTC)[回复]

劇情透露模板

中文維基百科的劇情透露模板最近已經廢除(英語和日語是早就已經廢除),是否專題頁關於劇情的指引也要跟著更新?參見Wikipedia_talk:扫兴警示#廢除SpoilerH、SpoilerF--Fauzty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08:30 (UTC)[回复]

先將那部份刪掉了。—yans1230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1:43 (UTC)[回复]
這樣的話, 是不是要盡可能把不影響介紹完整性的劇透給拿掉,減少對於查詢者的心裡衝突? 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20:36 (UTC)[回复]
適量的劇透還是可以接受的,但不鼓勵嚴重的劇透(比如連最新的漫畫單行本都未收錄的内容)。日文版對性急編輯的處理方式是發現了就刪。—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20:50 (UTC)[回复]
但是在中文維基上劇透超嚴重的,連情報也要寫,真的很無奈,除非有訂出明確規則,不然就只能由各條目的關注者自由心證了。—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4:55 (UTC)[回复]
我的看法是 日文的性急编辑也实在过头了 曾多次看到 某已经发售的东西(CD/DVD) 发售多日仍然挂着 即将发售的模板 另 新的一年了 谁先去存档下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2:40 (UTC)[回复]
舉個簡單的例子好了, 神槍少女中 佩特莉琪 一段,前三個句都OK,第四第五句就有點不影響介紹完整性,但是可以幫助看過的讀者回憶,第六句就捏到台灣單行本的最新進度了。這樣的話,正確的收尾點應該在哪裡才對?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9:21 (UTC)[回复]
依據劇透嚴重程度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 跟著中文單行本的進度。此類劇透問題不大且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我的意見是傾向於保留。
  2. 添加日文單行本已出但中文單行本未出的最新内容(無中文單行本的日本漫畫除外)。此類劇透不必要,我的意見是可保留可刪除。
  3. 添加日文漫畫雜誌最新章節的劇情(日文單行本未出)。此類劇透屬於嚴重的劇透,我的意見是傾向於刪除。
  4. 添加漫畫家手稿的内容(日文漫畫雜誌未刊登、内部消息)。此類劇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接受,必須立即刪除,有必要的話還應該對加入該内容的維基人給予警告。
    Cp111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21:32 (UTC)[回复]
我反对,为什么超过日单就不恰当?因为连载刊的话 问题不大 大家都会有可能买的 周刊而已 最多500日元左右一本,而第四种,类似最近的刀语资料内泄事件,的确应该删除—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1:47 (UTC)[回复]
因為這裡不是日文維基。懂日文,有能力或有跟日單進度的自己會去日本維基查。不懂日文或不跟日本進度的才會去查中文維基,自然對於中文維基而言,捏日本進度同等於捏未出刊內容。從另一方面而言,最快的人跟日文雜誌,最慢的到中文單行,我認為作為一個百科,應該考慮到防止劇透太多人,而不是無節制的衝到最前面。我自己是覺得第一種可保留可刪不必要的,二三四都砍。—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4:21 (UTC)[回复]
個人認為以日單(原文單行本)發行為基準會比較恰當,若是以中文單行本為基準,那沒代理的地區該怎麼辦呢?這樣豈不是沒完沒了。—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5:49 (UTC)[回复]
意见同yans1230,对于无代理的地区而言,跟随中文版的进度不太现实。—Chief.Wei 2010年1月8日 (五) 08:49 (UTC)[回复]
漫畫的話我覺得超過日單進度就不恰當,已完結的漫畫、遊戲、電視動畫等應避免結局,此外避免過於詳細(例如第X話……)。—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5:34 (UTC)[回复]
補充一下過於詳細的例子:小孩子的遊戲ONE PIECEBLEACH。—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6:32 (UTC)[回复]
另一種辦法是效仿英文維基建立漫畫章節列表條目和動畫劇集列表條目(部分條目已有),這樣一來就可以把嚴重劇透的内容分離出主條目。問題是此類條目在中文維基不普及,不排除會被人提刪的可能。—Cp111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7:52 (UTC)[回复]
這種作法我可以接受,Category:动画集数列表裡幾個的寫法還算恰當。題外話,稱作「集數列表」感覺很怪。—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4日 (一) 09:46 (UTC)[回复]
感覺很怪的原因是因為條目的名稱不正確。「集數列表」這個名稱最初來自於地獄少女動畫集數列表條目,後來ALS yulin將其他條目也移動到集數列表[1]。「集數」在中文裡面是「多少集」、「第幾集」的意思。這個詞如果轉換要成英文的話不是譯成「episode」,而是應該譯成「number of episodes」或 「episode number」。所以集數這個詞和列表搭配的話就不符邏輯性了。如果將「集數列表」換成英文,就變成「List of episode numbers」,整個意思都變了。「episode」代表單一的劇集,和集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List of episodes」應翻譯成「劇集列表」。我覺得重命名是很有必要的。我發現在英文維基裡,很多漫畫章節列表和動畫劇集列表已詳細到令人佩服的程度了,有相當的一部分已達到「特色」級别了。—Cp111 (留言) 2010年1月4日 (一) 22:02 (UTC)[回复]
「劇集列表」似乎也不是非常理想,因為只能適用於動畫;ACG領域裡常見一個作品有各種「媒體展開」,漫畫就無法使用「劇集列表」了,少部分遊戲也以章節篇的方式發售。另外就是在香港似乎劇集是專指電視劇而言。我想的一些替代詞語:「各集列表」、「章節列表」、「各篇列表」。--Fauzty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04:21 (UTC)[回复]
真要找一個名詞總括各種不同的分段方法基本上很有困難,最好的方法還是模糊化或是統統都寫,像是「篇章集列表」這樣。還有這個子討論跟劇透扯遠了要不要另開討論串啊—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07:54 (UTC)[回复]
抱歉扯開話題了,同樣反對使用「劇集」,劇集是指電視劇吧(日本劇集列表 (2009年))。—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09:54 (UTC)[回复]
叫「各集列表」也行,總之「集數列表」需要改一下。另,回Fauzty:我上面是說「List of episodes」翻譯成「劇集列表」,我並沒說把劇集列表用在漫畫和遊戲上。在英文維基裡面,「List of XXX episodes」一般用於動畫或電視劇的分集介紹。對於漫畫章節的介紹不是「List of XXX episodes」, 而是「List of XXX chapters」,也就是中文的「章節列表」。—Cp111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6:12 (UTC)[回复]
是不是考慮對於劇情透漏程度建立一個公式標準?例如對於有中文版的限制於單行本發行後一段時間,對於沒有中文版的限制....?結局要不要乾脆直接禁止?Wikipedia:剧情透露内容裡面講得很籠統,感覺刪劇透會被告發一樣。至於分離劇透的議題,如果建立標準應該不至於被提刪吧?或是說乾脆建立到KomicaWiki的連結,把劇透都往那邊丟?不過這樣反彈可能更大吧。—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8:06 (UTC)[回复]
可以考慮建立。另外需要更多的維基人參與討論,否則難以達成共識。—Cp111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9:34 (UTC)[回复]
看來可能需要在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建議裡再補充劇透的規範:故事簡介就是故事展開的簡介,長篇可分篇章寫;角色介紹或是和故事發展有關的設定看最後討論的結果;動畫劇集一樣是寫該集簡介,避免過於詳細。—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4日 (一) 09:46 (UTC)[回复]
我認為內容應該要以日文版為主,不應侷限在中文版進度,畢竟兩者是相同的東西,應該要以最新、最正確的為主。而且既然要廢除劇透模版,就應該接受一定程度的劇透內容,不然就應該再考慮重新運用劇透模版,而不是把劇透都拿掉。—早川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23:35 (UTC)[回复]
目前对于透的比较厉害的剧透,因为没有模板所以不能隐藏,因为没有依据所以也不好删除,除了希望加入剧透的编辑者自重似乎没有什么办法--A02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00:47 (UTC)[回复]
To Cp111: 台港雜誌出了的話算什麼?--SchwarzKatze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02:42 (UTC)[回复]
台港雜誌的進度如何我不清楚。總之和日單的進度作對比,我覺得比日單進度快的劇透就不合適。和日單進度同步或慢於日單進度的劇透沒問題。—Cp111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9:34 (UTC)[回复]
問題就是速度差太多了啊,以絕望先生當例子,目前的狀況是這樣(括弧中是各個的"最新"話在日本連載時的日期)
日本雜誌(1/6)→台灣雜誌(11/18)→日單(7/29)→台單(5/13)
看台雜和台單的差了六個月、跟日單也差了三個半月,不能把買雜誌不買單行本的編輯者排除吧
絕望第三期新房動畫化挑的原作話數都還沒出單行本,那麼如果維基有該回動畫的簡介是否要刪除?(進度超過日單)
--SchwarzKatze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1:25 (UTC)[回复]
照上面的例子,日單7月29日出,台灣雜誌到同年的11月18日才跟上相關的内容,那也就是說台灣雜誌的進度比日單慢了將近四個月。這樣沒什麽問題吧。另外如果是動畫原創情節的話則不需要受日單進度的限制。—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22:09 (UTC)[回复]

是我沒說清楚,抱歉,()中的日期是該傳播媒介中最新的話數當初連載的日期,當台雜追到11/18日的日雜進度時日單才到7/29號的進度。我另一個問題是指日本雜誌剛出的連載內容在日單出之前就動畫化的部份‎--SchwarzKatze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0:34 (UTC)[回复]

如果台灣雜誌比日單快的話,只好請買雜誌的朋友暫時忍耐了,最近四個月的劇透盡量少寫一些,因為可能有讀者連最慢的英文單行本(我看過,甚至比中文單行本進度都慢多了)都沒看過。另外如果是日文單行本未出但動畫已出的劇情我想可以寫一些(一筆帶過即可),這樣可以照顧到只看動畫不看漫畫的朋友。—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22:28 (UTC)[回复]

关于唱片封面文件的命名

几天前,user:red16我的讨论页留言说应该规范唱片封面的命名,他的意见是采用neowing上的商品番号来命名,一个例子是[2],我的意见是还是给上传者一些命名的自由好,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上传;另外因为文件名是不能改的,所以就算有规范,也难于落实。在此想听听大家的意见--A02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2:00 (UTC)[回复]

不要規範比較好,只要文件名恰當就可以。—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5:00 (UTC)[回复]
不建议如此规范,统一为商品编号反而会让更多人不知所谓。—Chief.Wei 2010年1月9日 (六) 15:38 (UTC)[回复]
感谢两位的意见,相信有这么多人反对,user:red16也会知难而退。—A02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6:34 (UTC)[回复]
如果自己上載的檔案,統一命名會比較方便管理,但推廣至整個百科的話,這個限制不太適合。—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4:57 (UTC)[回复]

關於18禁遊戲配音員在作品中所使用的化名

據小弟對某些十八禁遊戲配音員的了解,事實上有不少聲優因為某種特殊原因,在參與十八禁作品時得另外使用各種化名以保障身分(詳情請參見日本成人遊戲#遊戲製作)。

各位朋友不妨可以參考以下兩個頁面:

而我從上述兩個頁面中了解到某些動畫與全年齡遊戲的聲優在參與成人像作品時所使用之部分化名,其中某些聲優不論在參與十八禁遊戲還是全年齡向遊戲都是同一人但不同的名義;我再舉一些有角色配音的十八禁遊戲為例,順便想請教各位朋友以下的聲優表示法是否可行呢?

下表聲優表示方式:前者為十八禁電玩版聲優,後者為全年齡電玩版or動畫版聲優。
伊藤誠(聲:平井達矢平川大輔
西園寺世界(聲:柚木かなめ河原木志穗
久遠寺森羅(聲:三咲里奈伊藤靜
久遠寺未有(聲:九條信乃後藤邑子
關羽(聲:本山美奈黑河奈美
亞羅溫(聲:小次郎大川透
莉安儂(聲:籐野らん後藤邑子

各位朋友看過我舉的這些例子之後,不知道是否妥當呢?—Iqeqicq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2:21 (UTC)[回复]

不要比較好,之前就有討論過/存檔/2007年#關於聲優的別名處理。問題在於如果沒有公開承認的話,就不符可供查證。舉兩個例子:
我纠正一点 平井是平井 平川是平川 绝对是两个人 说nice boat 另 有很多新MJ投入使用了 这里只是公开的MJ 后藤应该是九条信乃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3:41 (UTC)[回复]
上面說了同意Yans1230的看法,如聲優本人沒承認,且沒可靠來源證明(上面的不算可靠來源)的話,就是原創研究。—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4:54 (UTC)[回复]
我没打算要加上—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5:13 (UTC)[回复]
Oops...我不是回應您的發言的說,造成誤會抱歉了,已修正。—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5:19 (UTC)[回复]
個人不支持以上的聲優表示方法。原因有二:其一,十八禁遊戲的配音員和遊戲改編動畫同名角色的配音員可能是兩個人。比如:在《√after and another》中為八雲雪路配音的成瀨未亞(PC)和加藤英美里(TV)就不是同一人。將十八禁遊戲配音員人名的内部連結指向動畫配音員條目的作法可能會誤導讀者。其二,尊重聲優的隱私。既然聲優本人自願使用化名,那就順其自然,不要公開其真名。—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23:08 (UTC)[回复]
感謝各位朋友的批評指教,雖然小弟提供的第一個網站有提到聲優與化名的關係,但還是為了尊重他們,我還是要從善如流。
不過日文維基百科也是分別以「全年齡向作品的聲優名義」和「成人向作品的聲優名義」兩種獨立條目介紹同一位聲優(例:冰青海原艾利娜一美北都南後藤邑子籐野らん九條信乃豬口有佳木村あやか淺井清己ほくとゆりあ大花どん若本規夫比留間京之介等等)。
之前有提到某些聲優在參與全年齡向作品與成人向作品時,都是相同的名義,女性方面的話我還記得栗林美奈實榊原由依,男性的話還有一條和矢。—Iqeqicq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2:23 (UTC)[回复]
内链指向本名早禁止了吧 日文。根据上面的说法 怎么?最近日文版规定有更动么?一条等少数人 那就是所谓的不用MJ的,光明正大用本名—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39 (UTC)[回复]
上面的聲優表示法不是把内連指向本名嗎?—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23:55 (UTC)[回复]
不是,只是以((配一般向作品時的藝名/本名)↔(配18禁作品時的藝名))的方式排列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5:45 (UTC)[回复]
確實是這樣啊。在上面的例子中,點擊「柚木かなめ」的連結,進入的卻是「河原木志穗」條目。—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5:56 (UTC)[回复]
噢……我誤會了您的意思了。最上面的那個「柚木かなめ」的連結,背後其實是連往「河原木志穗」的。所以如果我沒有錯誤理解的話,Red16、您跟我的意思都是反對這種連結方式吧。至於「柚木かなめ」,應該要另外寫條目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4:45 (UTC)[回复]
其實上面除了「柚木かなめ」之外,别的連結也有相同的情況,比如「平井達矢」被指向「平川大輔」,「三咲里奈」被指向「伊藤靜」等。「柚木かなめ」和「河原木志穗」應該是同一人,其他的則不確定。順帶說一下,「平井達矢」已有獨立的條目,所以把「平井達矢」指向「平川大輔」是不必要的(原因很直接:平井達矢的十八禁遊戲配音作品肯定不會出現在平川大輔的條目;平川大輔的動畫配音作品也肯定不會出現在平井達矢的條目;將兩個條目内容合併在一起是維基百科的方針不允許的),另外我對平井和平川是否是同一人也抱有疑問。同理,其他的聲優連結也存在上述問題。—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18:08 (UTC)[回复]
看來我還是沒有清楚解釋呢,抱歉了。Iqeqicq使用的是[[平川大輔|平井達矢]]這種格式,如果我沒理解錯誤,我們都是反對這種的。—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4:38 (UTC)[回复]
您解釋得很清楚,我明白您的意思。另外我贊同建立「柚木かなめ」條目這一提議。—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9:18 (UTC)[回复]
所以我奇怪 因为之前一直是明令禁止 不准的啊—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9:43 (UTC)[回复]

电子游戏模板

刚查看模板 怎么有个代理商 说明中却是写(发售元)建议更改用词为发行商,代理商出现的情形是 某日文游戏被汉化出了中文版 那样才会出现代理商 比如北京的娱乐通公司就是著名的单机游戏代理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36 (UTC)[回复]

譯名問題

關於譯名命名規則的問題

跟人討論才發現到,在使用優先次序最高的譯名部分,第二順位: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不是官方譯名最優先嗎?怎麼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常用譯名,就變成要優先用正式譯名=常用譯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4:09 (UTC)[回复]

建議這樣理解比較好
  1. 使用優先順序:通用譯名(其實就是字幕組的譯名...)>>>>官方譯名(其實很少見)>正式譯名(代理商定的名字)
  2. 基於使用通用譯名這個大原則,若是剛好跟官方譯名或是正式譯名重疊,那就再好不過了。最好三個都一樣更好!
  3. 若不幸的官方譯名跟通用譯名不同,那至少如果有同樣的正式譯名也可以
  4. 任一官方譯名必為正式譯名集合的元素,所以也就沒有官方譯名與通用譯名相同卻不屬於正式譯名的子集這樣的情況存在
  5. 若通用譯名完全跟官方譯名或正式譯名沒有重疊,通用譯名最大(ex.摩登大法師)-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4:51 (UTC)[回复]
(:)回應
呃…這好像跟我看到的不一樣(抓頭),不過「摩登大法師」、「聖槍修女」都是正式譯名,而非「通(常)用譯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5:47 (UTC)[回复]
我来提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比如[3]这个修改,是不是属于从通用译名移动到了常用正式译名?如果是的话,现在的命名规则是否支持这样的移动?—A02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7:12 (UTC)[回复]
(:)回應
通用譯名就是常用譯名啊~「泛用人型少女·百式」是東立使用的正式譯名…咦?原本不是我來這問問題的嗎?(汗)-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7:39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打错了,已修正--A02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0:11 (UTC)[回复]
(:)回應
我看的是這個。基本上,對於多數ACG同好而言,只要是「百式」其餘的敘述都不影響理解。其實最討厭還是有時正式/官方譯名太過詭譎搞得除了官方自己以外沒人用導致資料會查不到-蜜蜂貓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2:35 (UTC)[回复]
作為去年修訂的參與者,應該要出來回應一下。沒錯,奇怪的官方譯名在去年修訂中也花了些時間討論,得出結果是如果官方譯名較晚定出而導致通用譯名較常用的時候(按:須參考條目名稱使用的字體,繁體以港台地區為準,簡體以內地地區為準),應按第三個選項處理。而判斷最常用譯名則可用搜尋結果決定。以上如有任何不符去年的共識,請指正。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4:41 (UTC)[回复]
(:)回應
去年我才剛到這來還不熟,所以沒參與到討論。個人看法是能不能精準些?以有無官方推行為條件之ㄧ:
  1. 官方譯名在使用上徒具形式,例如Kanon的「華音」只曾出現在遊戲初回特典,官方也沒推行,普社當初還是徵求中文名稱送審。類似這種情形以第三選項處理還好。
  2. 官方譯名在官方要求下使用,例如哆啦A夢王家的紋章,但如依討論結果以第三個選項處理,條目不就變成小叮噹尼羅河女兒
基本上應確立次序: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常用譯名,但非絕對、例外情形另補充之。-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6:26 (UTC)[回复]
回复蜜蜂猫:的确名字有“百式”的话,一般不影响理解。我所不明白的地方是,第一,搜索“人形少女百式”的结果要比“泛用人形少女百式”的结果多很多,这能否说明“人形少女百式”是通用的名字,而“泛用人形少女百式”不是通用的名字?第二,如果第一成立的话,按照现在的规则(通用的和正式的不一样的时候通用的大),是不是可以说应该使用“人形少女百式”的名字?--A02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8:47 (UTC)[回复]
(:)回應 A02
有學過英文文法的人應該都知道總是有一大堆例外應用;同理,對於這種原則性的問題去逐一審視每個條目其實並不是很有必要
但,在你的命題中,搜索泛用人形少女百式最少,人形少女百式次多, 泛用人型少女百式則有壓倒性的多數,所以泛用人型少女·百式此一條目的命名符合第一原則。
(:)'回應'Justice305:考慮到現實問題(字幕組遠快於代理、代理商專業性不足、中國區域代理少),如果讓官樣譯名優先,可能例外會非常多,而且會導致經常需要更換條目名稱。另外,哆啦A夢王家的紋章有其正名的歷史意義不應等同視之。
哦,是我行和型不分了,呵呵--A02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15:18 (UTC)[回复]
(:)回應 蜜蜂貓
我講的第2項就是官方譯名的正名啊~第1項連官方都沒要求代理商使用的官方譯名,不過是「漢字表記」罷了!況且出現官方譯名的情形並不多,而實際上創建或移動條目也以正式譯名(包含官方正名)居多,所以並沒那麼嚴重啦~-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15:40 (UTC)[回复]
我覺得可能是WP:ACG#NAME文氏圖下面的文字說明讓人誤解了,如果只看圖的話會比較清楚,把譯名放進圖裡對照就很明顯了。比方說「通靈王」是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屬2,「通靈童子」是正式譯名,屬5,所以這兩個比較就是「通靈王」優先。我想會比較有爭議的就是通用譯名(3)≠正式譯名(5)的情形(官方譯名因較少見所以先不討論),照文氏圖來看的話就是以通用譯名優先(在這邊先懺悔一下,自己之前做了不少正式譯名的移動,我會去一個一個找出來的)。—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17:24 (UTC)[回复]
照這樣講的話,用泛用人型少女·百式的譯名下去搜尋:由莉亞100式>人形少女百式>泛用人型少女·百式,那優先度應該是由莉亞100式(3)>泛用人型少女·百式(5)>人形少女百式(6)?另外還有一問,通用譯名要怎麼判定?是選搜尋結果最多的那"一"個?還是只要常見就好?如果是後者的話,「泛用人型少女·百式」就變成最優先的了……—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18:04 (UTC)[回复]
(:)回應 yans1230
原來如此,謝謝。-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05:04 (UTC)[回复]
說到譯名的問題,小弟我覺得優先順序的排列應為「官方譯名(以日本原製作單位/播出單位/出版單位的官方漢字表示法為主)→正式譯名(常見於港台等地,以港台等地出版社/放送局的表示法為主)→常用譯名(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之外最廣泛流傳的譯名)」
對於條目的命名,若有「官方譯名」的話,建議先以「官方譯名」為第一優先的條目命名方式;而「正式譯名」(以港台居多)的條目命名方式得以將港台等地所使用的不同「正式譯名」各自套用於港澳台等地各自的標題轉換標籤(「noteTA字詞轉換模板」中的 「|T=zh-cn:(中國大陸正式譯名);zh-hk:(香港正式譯名);zh-tw:(台灣正式譯名);zh-sg:(新加坡正式譯名)」);另外「常用譯名」的條目命名方式則是在上述兩者不成立時才建議使用。
此外還有「一地多個正式譯名」的部分,不妨請各位大大稍微看看《守護甜心》、《偶像宣言》、《真珠美人魚》與《Tsubasa翼》等類似的用法,畢竟台港地區光是一個地方就對同一部作品就有兩個以上不同的「正式譯名」,因為台港TV版與漫畫版的正式譯名有所不同。—Iqeqicq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04:56 (UTC)[回复]

綜合一下上面,基本上這裡應該需要解決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要讓三種譯名的定義更清晰;第二個是檢討現時條目命名使用譯名的順序;第三個就是對一地多譯名的處理方式。

  • 就第一點,我認為Iqeqicq所給出的定義可以作為討論的基礎,所以先擷取出來:
    • 官方譯名:以日本原製作單位/播出單位/出版單位的官方漢字表示法為主
    • 正式譯名:常見於港台等地,以港台等地出版社/放送局的表示法為主
    • 常用譯名: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之外最廣泛流傳的譯名
    • 但須留意暫時的定義都偏向日本方面,可能須顧及其他地區的情況。
  • 如果清晰了第一點的話,第二點應該比較簡單(…吧?)因為一般來說,存在官方譯名的情況是不多的(至少在我的認知上,只有哆啦A夢一位日本女藝人曾給出官方譯名,其他事物則不知道。),但須重新確定官方譯名、正式譯名的地位。
  • 而第三點則可能需要較多時間討論,除了上面的例子外,我也曾聽過Pokemon等例子

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09:17 (UTC)[回复]

回复Iqeqicq:我先说两句废话,第一,这种讨论页的方式在人多的时候不是很方便,第二,目前的命名规则对于首次接触它的人不是很好理解。实际上,从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图,到现在已经有几年时间了,我只敢说我对这图的理解好于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并不敢说自己搞明白了它想说什么。这个图本身就很复杂,加上它下边的解释,就更加复杂。事实上,我之所以没有提出把这个图扔掉,唯一的原因只是它所提供的优先顺序是我所喜欢的。如果像Iqeqicq所说的那样,大陆的ACG爱好者就会非常的被动,在台湾香港有代理的作品上没有任何的发言权,而这是我非常害怕看到的。
所以,尽管我对现在的规则很不满,我还是原意维持现状。最后,如果这个规则要做出任何改变,第一个要做的改变就是删掉那个图。它实在是没有说明一件事情的功能。(我对说明的理解是,一个原来不明白的人,看了以后能明白)。而这个图,如果一个人看了它之后能不犯迷糊,那已经很了不起了。我想命名规则经过了痛苦的、冗长的、反复的讨论而难以得到共识或结论,都是这个图太难懂害的。--A02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12:36 (UTC)[回复]
關於第一段說到正式譯名先於常用譯名所造成的後果,不一定只限於大陸地區(之前說到的神譯名),只是大陸地區會比較常發生。其中最大的問題是,需要怎樣的查證,才能證明常用譯名較官方譯名常用呢?還有,以簡體中文字體作為標題的條目,是不是該區(無代理商)的常用譯名就可以被視為等同於繁體地區代理商的正式譯名?這兩個相關問題一直無人正視及進行討論,才是命名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的最主要原因。
至於規則的內容,則應是全面開放討論。我認為以一個更好的圖取代,或以更好的說明取代那幅圖都可以。基本上那圖如無數學中有關集合的概念的話,會比較難理解的說。
至於討論方面,此事其實可遷移到單獨頁面繼續討論。最後,我真的不想近日在某處發生的譯名爭論他日會在ACG條目重演。因此,解決這個問題應是重要的問題。—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13:19 (UTC)[回复]
对于你加粗的两个问题,第一个的确是难以回答,有人会说用Google,但是我碰到过Google同一个词几次,结果不唯一的情况。第二个问题,因为目前的规则写的是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所以我想可以理解成它们(大陆的常用译名和港台的正式译名)的地位是一样高的。
如果Iqeqicq只是想改港台地区的规则,而对于“港台最优先的译名和大陆最优先的译名地位同等,先到先得”这一点没有改动的意愿的话,那是我紧张过度了。--A02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14:05 (UTC)[回复]
(:)回應A02
抱歉,小弟可能不太了解大陸方面的情況,畢竟小弟比較常接觸台港地區的動漫資訊,故常有台港代理商各自定義的「正式譯名」存在,敬請見諒;而「正式譯名」的條目命名模式則是在港台等地有釋出「正式譯名」的情況下,得以就港台等地各自的正式譯名對應自各自的繁簡標體轉換標籤(「Template:noteTA」字詞轉換模板裡的「|T=zh-cn:(中國大陸譯名);zh-hk:(香港譯名);zh-tw:(台灣譯名);zh-sg:(新加坡譯名);」;而條目的命名原則上蠻支持原始的「先到先得」原則,若有簡體字用戶開創新條目(可能使用「常用譯名」),而台港用戶後來以「正式譯名」進行手動標題轉換,這也OK。—Iqeqicq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14:37 (UTC)[回复]
不不,应该是我道歉,是我理解得不够仔细。我们的意见没啥分歧--A02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15:14 (UTC)[回复]
那我也要道歉了,看來我也有誤解,如果共識沒有改變的話,可以視為沿用現有規則,只是說明方面要改進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4:54 (UTC)[回复]

我發現WP:ACG#NAME目前的規則裡面其實並不太需要去管官方譯名,因為原1.三者相同和原2.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官方譯名不同,採用的都是正式譯名。原1.當中雖然看似官方譯名優先,但既然三者相同,**實質上**等於正式譯名優先,因為不管用哪種優先規則選出的譯名都一樣。同理,原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和原5.只有正式譯名,這兩種情況在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相同時,雖然規則是官方譯名優先,但實質上若說正式譯名優先也是可以的。唯一需要管官方譯名的情況只有原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而且兩者又不相同時(姑且稱之為4a.)才會必須強調官方譯名優先。由以上的發現,我們可以把6條規則化簡為4條,也就是原1,2合併,原4,5合併。圖可能也會比較容易看懂了。--Fauzty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1:15 (UTC)[回复]

化簡成4條之後又發現1和2其實也可以合併……不過這樣的話規則的外觀和原本出入太大,還是讓大家看過確定和原本相同,沒有漏掉哪種情況才修改。合併後如下:

  1. 通用譯名存在時,使用通用譯名。無論其他譯名存在與否、無論通用譯名與其他譯名相同與否。
  2. 通用譯名不存在,官方譯名存在時,使用官方譯名。
  3. 只有正式譯名,其他譯名均不存在時,使用正式譯名。
  4. (均不存在,這條和原本相同)

--Fauzty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1:43 (UTC)[回复]

(:)回應 Fauzty
編寫條目譯名命名優先選項,簡化來說是這樣: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常用譯名(最好)
  2. 正式譯名=常用譯名(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徒具形式)。
  3. 只有常用譯名、常用譯名≠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常用譯名≠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但因流行一段時間,故採用常用譯名(官方、正式譯名徒具形式)。
  4.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無常用譯名)。
  5. 正式譯名(無官方譯名、常用譯名)。
  6. 都沒有,等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常用譯名其中一種出現。
另外,最近譯名模板爭論,在此也一併解決好了。個人看法是在不更動模板下,就像常用譯名(通用譯名)一樣,將正式譯名另稱「授權譯名」,如正式譯名(授權譯名),並利用原有模板保留欄:
{{Infobox animanga/name
|name_lng=(譯名定位,如通用、授權譯名)
|name_trans=(譯名)
}}
要使用哪一種由條目維護者決定,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附帶說明一下,「授權譯名」是Πrate所提出的,其實有話好好說,實無必要話中帶刺或衝撞體制來突顯自己的意見,那只會不利於凝聚共識解決問題。-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3:48 (UTC)[回复]
我也希望所有關心的人能前來參與討論。不喜歡說明的可以提自己想要的說法,不喜歡順位的也可以提案新的規則。只玩文字遊戲和編輯遊戲不利達成共識,不參與討論也不利達成共識的。—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4:54 (UTC)[回复]
目前的译名规则的确太过复杂,在下看来,因为真正拥有所谓“官方译名”的作品实在是少之又少,不如与“正式译名”合并处理,共称为“官方译名”。毕竟代理商在本人看来也可算作是官方了,原厂有规定译名的可以另作标注。
另外,下方的“译名模板”讨论应该也可以合并上来吧。—Chief.Wei 2010年3月14日 (日) 02:01 (UTC)[回复]

請各位維基人前往互助客棧討論此話題。—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3月14日 (日) 02:05 (UTC)[回复]

譯名模板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

互助客棧有人認為「正式譯名」應當改名,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也屢屢遭到修改。

自己的說法是官方譯名其實不常見,自己去查在此模板中填了「官方譯名」的條目只有34個,其中不乏使用錯誤的,而且對該作品不了解的人根本不確定是否真的有官方譯名,比較好的方式是像爆漫王。一樣列出來源,或是在內文中說明。

正式譯名的部份我覺得如果都改成TSUBASA翼的這種方式說不定會比較好,一來格式整齊,二來意思清楚。—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5:24 (UTC)[回复]

(:)回應
還是掛牌宣告週知一下。我的看法是譯名模板其實有保留彈性空間,可在不更動模板下填入自己的定義,如鋼之鍊金術師 (動畫),該模板定義:
{{Infobox animanga/name
|name_lng=(譯名定位)
|name_trans=(譯名)
}}
個人認為只要講清楚就好了。至於要格式整齊的話,也可參考個人在該條目的作法。-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5:57 (UTC)[回复]
針對此作法的回應,各自放在其下比較不會混亂吧!(把回應移上來,希望能分段討論)—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6:18 (UTC)[回复]
不過後來覺得用TSUBASA翼的這種方式會改變欄寬,我是覺得這種方式還不錯,而且有越來越多條目採用此方法。—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6:18 (UTC)[回复]
(:)回應
對,就是改變欄寬這點讓我很火大,所以去研究模板原始碼,利用附註標記「*」的特性、整理出來的格式,如此一來就能儘量容納作品較長的名字,如藥師寺涼子怪奇事件簿。-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6:29 (UTC)[回复]
常用譯名&其他譯名

模板中並沒有「其他譯名」這一項,在「常用譯名」的說明中寫的是「上述以外來源的譯名」,這樣「常用譯名」似乎就不符合其字義,這又要牽扯到之前我問的:要什麼程度才可以被當作「常用譯名」?是搜尋結果最多的那個?還是只要常用就算?建議模板中這項應該改成「其他譯名」。—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5:24 (UTC)[回复]

日本官方给出中文译名的几率确实很小 至于常用 比如惊爆危机(台湾角川)和全金属狂潮 搜索结果么 可以作假 水分也很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2月2日 (二) 09:21 (UTC)[回复]

所以一直說要為「常用」這個詞定標準,但是還是定不到……—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6:42 (UTC)[回复]

合併討論

好像拖太久了,就此按意見合併討論並總結上面的意見:

  • 譯名模版:「官方譯名」跟「正式譯名」合併為「官方譯名」,「常用譯名」改稱「其他譯名」
  • 譯名規則:沿用現時處理規則,但名稱應該要跟進譯名模版的修改。「其他譯名」也有可能需要更清晰的定義,避免字幕組灌水。

請各位繼續討論。不論最終結果是否修改譯名模版,我認為最重要的是達成一個共識解決方案。如兩個星期內沒共識,我建議以此為實行方案。有勞各位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8:02 (UTC)[回复]

同意將「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統一成「官方譯名」。一般來說,譯名可分為兩種:正式譯名及非正式譯名。官方譯名也是正式譯名,不論是版權一方指定的中文譯名(名從主人),或是被版權方正式授權的中文版譯名都算是正式譯名(Official Title = 官方譯名)。至於其他的譯名,我認為應满足「被兩條或以上相互獨立的可靠來源引用的名稱」這一前提。—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20:09 (UTC)[回复]
(!)意見
鋼之鍊金術師 BROTHERHOOD
Fullmetal Alchemist: Brotherhood
譯名鋼之鍊金術師BROTHERHOOD

鋼之鍊金術師FA

一般譯名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
動漫主題電子遊戲主題ACG專題模板說明
對此個人有不同意見:
  1. 中文圈特有的情形,就是代理播放機構常常不同調,縱使日方規定官方譯名,當地正式譯名也未必相同(ex.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韋駄天翔‎)。
  2. 一般來說,只有代理商在當地自稱官方(ex.木棉花國際),然播放電視台即使架站也不敢自稱官方,因僅取得有限制次數的播映權、而非代理權
  3. 所以用官方譯名來統合代理和播放機構譯名是有疑義的,因為電視台取的譯名不能代表代理商的譯名,代理商也不會削足適履去用電視台的。
  4. 模板是用來讓人快速瞭解的,在個人整理條目過程中,逐漸體會當初設定「官方譯名」、「正式譯名」的必要性。在邁入全球化的今天,日方規定官方譯名,已不同昔日作者正名要求,取而代之的是產品名稱在全球的一致性。鋼鍊FA跟韋駄天翔‎的情形是在譯名規則出現後發生的,不得不說邏輯上有先見之明。
因此如要簡化,就應更具概括性。個人提議如下:
中文習慣是例外強調,例如以「飛機」表示有人操控的飛機,無人操控的則稱「無人飛機」。所以在譯名上,直接以「譯名」概括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常用(通用)譯名則改為「一般譯名」,「其他」語義具相對性,沒有相關機構的譯名、哪會有「其他譯名」?具體修改方案如右。--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1:43 (UTC)[回复]
(:)回應:不管是正式或一般譯名都是譯名,總不能說一般譯名不是譯名吧。因此「譯名」不能作為官方與正式譯名的代名詞。現在的情況很複雜,大家是要把正式譯名和官方譯名統一叫法,正式譯名一說已有人反對,官方譯名又不適用於電視台。倘若正式和官方都不能用,不如叫「正規譯名」吧。如果統一叫法無法達成共識,那就將正式譯名分成三類:
  1. 「官方譯名」(僅限版權方給出的中文名)。
  2. 「代理商譯名」(凡有經授權的中文版漫畫譯名都適用)
  3. 「媒體譯名」(包括電視台、電影院以及其他媒體)。—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5:21 (UTC)[回复]
(:)回應 Cp111
基本上個人是傾向維持現狀的,但如果要改才提出簡化的建議。
好比有一家老字號北京烤鴨店,為與一窩蜂跟著開的北京烤鴨店有別,標榜賣的是「正宗北京烤鴨」,所謂「正宗北京烤鴨」和其他家賣的「北京烤鴨」其實一樣都是北京烤鴨;「飛機」與「無人飛機」一樣都是飛機,只有區別性質,本質不會因此改變。同理「譯名」與「一般譯名」一樣都是譯名,只多了「一般」區別。--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意見:不知您舉的例子是否適合。因為我看完了以後反而覺得「一般譯名」應稱作「譯名」,而那些「非一般」得譯名才要有一個特別的稱呼(例如「正式譯名」)。還有,Cp111兄的建議也可以參考,分開三個參數輸入的確可以幫忙標明譯名(基本上這是模板語法的事情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05 (UTC)[回复]
摩登大法師
代理商譯名摩登大法師

聖槍修女

媒體譯名摩登大法師
動漫主題電子遊戲主題ACG專題模板說明
(:)回應 Altt311
這是設定前提的問題。在注重智產權的現在,本應採合法認可的譯名,但考量大陸代理作品風氣(漫畫小說部分已有進步,唯動畫仍待努力)不盛,所以允許例外、納入如字幕、漢化組等譯名,「一般譯名」跟「正宗北京烤鴨」、「無人飛機」同樣都是強調例外情形。--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26 (UTC)[回复]
另外,發現Cp111的提案有個小問題,如果當地漫畫代理商譯名跟動畫代理商譯名不一致,就得在「媒體譯名」欄再寫一次區別,如右。現行方式是以譯名為歸納整理,不用拆成兩次。--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14:01 (UTC)[回复]
总觉得“媒体译名”这个提法也不大合适,那无版权或播映权的媒体给出的译名算“媒体译名”么?—Chief.Wei 2010年3月31日 (三) 04:53 (UTC)[回复]
基本同意Altt311的方案。Justice305使用的「譯名」和「一般譯名」两个称谓,如果不加解释一般人很难理解二者的定义。不过,「其他譯名」这个范围似乎太广了,的确容易引起“字幕組灌水”,不如沿用「常用譯名」。—Chief.Wei 2010年3月28日 (日) 02:34 (UTC)[回复]
(:)回應
播放電視台不能代表所謂的官方;就是「常用譯名」才容易灌水啊~依個人方案如要解釋也只有「一般譯名」,別忘了還有WP:ACG#NAME。--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2:53 (UTC)[回复]
不過規則是不是需要過於複雜呢?—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3月28日 (日) 02:38 (UTC)[回复]
我也來解釋一下吧。簡單來說,我對分辨日本官方譯名與正式譯名的想法是在欄位中加說明。所以不論是「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正式譯名」與「非正式譯名」、「譯名」與「一般譯名」等標題,我認為只是字眼上的問題。還有,為方便達成共識,我們暫時只討論有代理商的處理吧,無代理商的處理方式就待完成這一階段討論後繼續。那時拿著共識的規則修正,應該會比較方便。—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3:28 (UTC)[回复]
我想问下前面提到的“字幕组灌水”指的是什么?--A02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7:03 (UTC)[回复]
我指的意思是一些不知名的字幕組把自己的原創譯名都貼在這裡,通用的譯名應該沒問題。至於通用的定義,晚點可能要討論一下。—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8:08 (UTC)[回复]

(!)意見:较同意Justice305 使用正式译名/通用译名处理即可 一般人理解没问题吧 应该不会有歧义。字幕组灌水么?很简单 和几个大组达成某种意向性的共识就好了(其实也就4-5个 而且又凑一起) 毕竟大组成为通译的几率是99.9 再说人家很多都是用这一套维基程序 自己架设了一个组内官方维基 没搞错的话 也是GFDL才对。

字幕组内 维基人众多(可惜人家基本都不在中文的 环境环境) 只是要想如何把潜水用户给激发起来(同样是环境 自架维基的话 自己是管理员 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有破坏也好即时处理 在这边是不可能的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9:06 (UTC)[回复]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在英文維基中採取動畫、漫畫及遊戲譯名分開處理的情形(比如一部跨媒體作品有其獨立的漫畫和動畫條目而動漫畫譯名各不相同時,漫畫條目採用代理商譯名而動畫條目則採用電視台譯名),也就是說在漫畫條目中代理商譯名具有優先權而在動畫條目中則以電視台、DVD等譯名為準。大家怎麽看呢?—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9:29 (UTC)[回复]

(:)回應
這在中文圈沒那麼簡單,問題還是出在電視台,不是自己搞一套,就是涉及漫畫代理商和動畫代理商之間的角力,誰贏誰說了算
  1. 自己搞一套(ex.楚楚可憐超能少女組→超能少女組)
  2. 播出採漫畫代理商譯名,動畫代理商淚目(ex.摩登大法師
  3. 同一家公司一台播出用漫畫代理商譯名、另一台則是動畫代理商譯名(ex.緯來綜合台魔法水果籃緯來日本台幻影天使
在整理一些條目譯名時,超想拿RPG轟了電視台--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囧,這麽複雜呀,看來英文維基的做法不適用於這裡了(英語世界的譯名基本差别不大)。—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21:56 (UTC)[回复]

常用譯名並不會比較容易灌水,維基百科的命名指引有規範何謂常用,所以沒必要擔心。而且事實上常用譯名沿用至今並不見得有特別多的灌水。--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0年3月29日 (一) 08:31 (UTC)[回复]

第二段

抱歉,又放下了一個星期。按上面的意見整理了修正案:

  • 譯名模版:「官方譯名」跟「正式譯名」合併為「正式譯名」,沿用「常用譯名」,名稱可再商量
  • 譯名規則:沿用現時處理規則,但名稱應該要跟進譯名模版的修改。假如因簡化輸入而增加/修改的規則:
    1. 加入正式譯名需輸入譯名的地位(如原作/官方譯名、漫畫/動畫代理商譯名等,輸入格式/顯示方式須再討論
    2. 加入「所有譯名均須按命名指引處理」這基本規則
    3. 重新繪畫「那個文氏圖」?

上面有些話想回,但不想跑題了,還是繼續討論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4月6日 (二) 16:31 (UTC)[回复]

你好,我在2005年参加了WP:ACG#NAME规则的讨论,那副图也是我绘制的。我认为当时的共识现在仍然有效。我想澄清:该规则的前半部分仅仅说明了如何确定一个唯一条目命名,不是作品译名。该规则中,为了确定唯一命名,对事实存在的三种译名类型进行了精确定义,并考虑命名常规和先到先得原则,依据各自的重要性在它们之中进行权衡,得到一个唯一的条目命名。其重要性的先后次序已经在2005年的讨论中得到共识,可查阅之,如有异议再提出。
由于事实上的确存在这三种独立的译名类型,在该规则的定义部分将其合并必然给条目命名带来不必要的混淆。至于在条目中要对作品译名定义作怎样的说明,模板要采用怎样的名词,都不是该规则重点说明的。实际上现在我也认为在条目作品模板中使用简化的说明较好。绘制该文氏图也是为了让人对规则有一个直观感受,由于三种译名定义以及其他格式指引的相互重叠干涉,当时若非有此图几乎无法以文字说明一个清晰易懂的规则。我当然希望出现更有说明力的表现方式,由于个人能力所限当时只有以图表方式表现。当然,这个规则也是共识,没有强制性,只不过是在遇到分歧争议之时能有所借鉴,而这样的场合还是很少的,因此这个规则的复杂性应该对编辑工作影响不大。 iconv --talk 2010年4月24日 (六) 19:31 (UTC)[回复]
补充:命名规则文氏图下方有与之等效的文字说明。鉴于该规则造成的如此多混淆,我建议对该规则做进一步澄清。可以在文字说明中逐条加入例子形象说明区别,并在适当位置叙述该规则的详细导出理由,供后人对规则有异议时查阅。 iconv --talk 2010年4月24日 (六) 19:47 (UTC)[回复]
我才看到,Fauzty已经对WP:ACG#NAME进行了更改。因此我再在这里重新整理说明一下2005年的共识:

关于条目命名规则的2005年共识

  • 在所有候选译名中,根据经验和一些数值指标,将最通用的那些译名称为“通用”,将最不通用的那些译名称为“不通用”(通用性的二值化判定法);
    • 可以根据经验判定所有候选译名都通用或都不通用;
    • 如果数值指标相近判定结果也应该一致;
  • 某个译名可能是官方,可能是正式,可能是通用,也可能同时是前面所列之中几个(对象与属性的分离);
  • 如果两个译名一个通用,一个不通用,则通用的那个更优(通用性优先);
  • 如果两个译名都通用或都不通用,且一个官方,一个非官方,则官方的那个更优(官方性优先);
  • 如果两个译名都通用或都不通用,且都官方或者都不官方,则正式的那个更优(正式性优先);
  • 在官方、正式、通用译名都没有时,根据命名常规和先到先得原则选取(缺省)。

这是2005年共识的修订和重新表述,现在这样是否符合共识? iconv --talk 2010年4月24日 (六) 22:03 (UTC)[回复]

现在一个可能的忧虑是,通用性在优先判定上起的作用很大,但是其判定又可能过于主观随意。我认为这正是NPOV应该体现的地方,编辑者应该根据数值指标和自己的经验中立地作出判断,而不是放弃判断。在技术上,上面的步骤是合理的。举例说:译名一不官方不正式,译名二官方正式,如果二者Google结果数量相近,那么由于它们同为通用或不通用,译名二胜出;如果译名一远比译名二通用,则译名一胜出。 iconv --talk 2010年4月24日 (六) 22:16 (UTC)[回复]

我回头看了一下Fauzty的意见,没有区分对象(译名)和属性(官方译名),在优先级上还是容易混淆。iconv --talk 2010年4月24日 (六) 22:28 (UTC)[回复]
整件事的起因是有人不滿意「官方譯名」等稱呼,一下子跑去改掉模板。要討論模板及規則,是因為如果要合併前述兩種命名,要修改規則之故。而官方譯名因為一半比較少用,我才建議合併到正式譯名去。—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11:40 (UTC)[回复]
我前面也说了,模板里面怎么说,跟命名的时候有几种译名是不一样的。对读者来说“官方译名”或者“正式译名”都差不多,但是在给条目命名的时候就必须进行区分了。iconv --talk 2010年5月2日 (日) 14:55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只是如果在不改動規則的情況下,你認為可以把顯示譯名模版的顯示欄位從三個改稱兩個嗎?又或者說,是否應該這樣做?(打個比方,「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合併為一個欄位,但從規則說明兩種譯名是不同的)也歡迎各位發表意見。—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04 (UTC)[回复]
对,我赞成把顯示譯名模版的顯示欄位從三個改稱兩個。但是条目命名规则不宜改动(已经有人去改了)。iconv --talk 2010年5月5日 (三) 14:18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只是有人不滿才提出修改,那倒不如別改。應是出現問題無法解決,才有改的必要吧?否則今天我不滿、明天他也不滿,任憑個人主觀意見會沒完沒了,況且人家是針對正式譯名而非官方譯名。
  2. 常聽到「計劃趕不上變化」,但這模板好像是例外,從爆漫王韋馱天翔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天降之物守護貓娘緋鞠鋼殼都市雷吉歐斯等一路看下來,出現官方譯名的情形開始多樣化,主要是全球化的走向,為擴展市場在未代理地區也會使用官方譯名。所以官方譯名欄還是保留為宜,反正以後會用得到。不是我守舊,而是發現越來越好用。
  3. 另外,香港TVB爆笑管家第25話也是對該作品的中文譯名稱為正式譯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2:42 (UTC)[回复]
    • 的確,如果對事情沒有幫助的話,不修改可能是更好的辦法。(沒留意呀……原來那個活動引發出指定「官方譯名」的事……)看來要按新情況重新討論這件事了。我個人的想法是,最低限度也應該檢討應不應該修訂/設立填寫規則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4:39 (UTC)[回复]

對需要的部分修改描述就好了。規定的三個譯名稱呼改掉的影響上面都很多例子了,不多贅述。另外回退之前未討論出共識的命名規則之修訂。—RalfX2010年5月27日 (四) 10:04 (UTC)[回复]

看現時情況,日本為進入中國市場,有定立官方譯名的趨勢。至於修改描述,可能增加例子會比較適合,尤其是怎樣證明是官方譯名。—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5:05 (UTC)[回复]

正式投票将开始

有关模板中的“正式译名”争议的投票将于数日内于Wikipedia: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内正式进行,目前仍为意见收集期,不久后将正式开始投票,请大家积极参与。特此告知。--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20:44 (UTC)[回复]

能否引入日文的性急编辑机制及模板

Template:Indiscussion

如题 刚看条目 发现有些人做的 实在太早了吧 电磁炮OP2条目立起来了(还有一个月 日文也没有 我没查到资料 虽然我承认 因为前一段IDC清查 很多网站都报销了 到现在还没回复 于是资料源少了一半以上 大受影响)—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3:16 (UTC)[回复]

能否概述一下日本的性急編輯機制及模板?—yans1230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3:25 (UTC)[回复]
直至有一定的第三方報導前,將條目全保護(還是半保護?),避免大量加入不實(傳言或推測)資料。—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4:36 (UTC)[回复]
这个条目我看不出什么性急的问题,虽然距离发售还有一个月,但是在动画里已近启用了,日文条目有没有也不能作为中文条目能否存在的理由,至于你没查到资料,我不知道你想通过这句话表达什么,在官网就有这张CD的相关信息,这让我很难相信你真的查了资料。--A02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4:52 (UTC)[回复]
大家可以參考日文維基『性急な編集をしない』(含模板)中的具體内容。—Cp111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9:26 (UTC)[回复]

我的意思 引入机制 但不必如日文那么严 引入主要是为了防止那种过分早的情况出现 还有一个月 官网是公布了 但本周第15话才是第一次正式换了OPED的 发售信息也还没那么多 如果后面有变动 还得再改。怎么看 一个月也太早了 早一周还差不多。

顺便一说 昨天才发现 phantom minds是提早2个月立的(这个...我失策 之前一直没注意 KR官网都是12月才公布各项消息) 还是一样 实在太早 过分超前了(12月底才会正式公布1月的发售表 2月的要1月底 现在还不断跳票事件 已经变家常便饭了)

另 to:A02兄 本来资料嘛 是不用我自己去查 因为朋友圈中每天有人公布这个 因近期IDC行动 几个平台连续崩溃(至今我联系人名单上超半数联系不上 拜IDC行动所赐) 断了消息半个月了吧 我自己去么 除非发售日临近 一点消息也没有 那样我会上日官网去看看 相对来说 我去看动画官网 出版社官网 声优blog的机率远远高于我去歌手官网—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1月18日 (一) 08:35 (UTC)[回复]

这是条目目前的版本,能否请你指出一两个以后可能需要改的地方呢?
另外从我对你说的最后一段的理解,你就是没有查资料么,没有查而说没查到不大好吧 --A02 (留言) 2010年1月18日 (一) 13:58 (UTC)[回复]

Wikipedia:不要倉促編輯(暫)—RalfX2010年5月21日 (五) 21:34 (UTC)[回复]

这里边提到的加重服务器的负担感觉不是一个好的理由。一个编辑者既然频繁地编辑一个条目,说明她/他必有此方面的需要。如果因为顾虑服务器的负担,造成编辑者的需要不能满足,那是得不偿失的。--A02 (留言) 2010年5月21日 (五) 22:39 (UTC)[回复]
我想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內容的質素吧。其中日語版最關注的,應該是原創內容(無有效來源)、瑣碎內容及容易出現編輯戰。另外,鐵路車輛等(甚至重大事故,如5/12)也是有同樣的問題,所以先自行加進去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2日 (六) 03:33 (UTC)[回复]
概念實則不等於理由。另外還需要案例及本地化為適合中文維基百科的方案,像是在世人物、偷跑消息、及鐵道專題遇到的狀況等。—RalfX2010年5月22日 (六) 18:03 (UTC)[回复]
剛看到一個例子:由於鳩山總理宣布辭職,有人就對日本條目進行這個編輯。這個編輯屬速報類編輯,但總理一職理論上不會懸空。故在找到接任人前,實在不需要在條目中標明鳩山已辭職。
看看這個算不算一個可以使用的例子,也請看看我的解說是否適合。—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7:17 (UTC)[回复]
雖然是報馬仔,相對上還算可愛就是。嚴格上(日語版)每週電視動畫的新標題也要盡量避免,不過在中文維基本來就人手較少,應該不用這麼苛。大致上以編輯密度和正確性、資料等來考量吧。
另外就是「#範圍及對象」「#對象行為」的集合與收斂,在這之外的領域可能不容易規範,尤其是{{current}}等的新聞動態。—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13日 (日) 08:27 (UTC)[回复]

麻烦台湾维基人帮忙 钉宫

如题 希望能帮忙补充资料 1月30日的事(虽然很糗) 中央社还是中时什么的 我们这边上去8方便啊—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2月2日 (二) 09:21 (UTC)[回复]

關於輕小說

雖然本專題是ACG專題,但早己有不少和輕小說相關的內容,而且不少ACG也和輕小說相關,所以是否應把本專題改為ACGN專題呢?用戶頁;用户貢獻;對話頁(留言);C933103;q u now 888;zom leli 2010年2月11日 (四) 18:01 (UTC)[回复]

我反对,虽然资深ACGer(或者说 资深宅)都会通算ACGN 并且一般都是按media-mix方式制作 但是此概念还没完全普及到一般观众 更多人会把轻小说算入一种文学类型。—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3:00 (UTC)[回复]

大家帮忙去善后一下

最近的新条目有的小的质量问题 主要是翻译生硬 语言表达不佳,欠缺各种小模板或分类等小问题,多发于最近新建的单曲/专辑类条目,部分新声优类条目也有点此类问题。以Joly1258新建的一堆条目最为典型(虽然我又再三去劝喻了 要是继续的话 我们还只能跟着善后)。麻烦大家各自去帮忙善后 进行下后期润色吧 每人分几个条目 估计也就干完了。Elisa的也要全部过一次(还剩下个电磁炮ED1那个没过一遍) 我一个人应付不了 数目太多—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3:00 (UTC)[回复]

Final Fantasy译名问题

在下发现,最近经常有人将条目里的台湾译名“太空战士”直接换成原名“Final Fantasy”。在下知道近来台湾已较少使用“太空战士”这一译名,但不知因此弃用中文译名而使用原名是否妥当,希望听到台湾朋友们的意见。—Chief.Wei 2010年2月16日 (二) 02:49 (UTC)[回复]

台灣人好像都還滿不屑太空戰士這個譯名,而且現在新聞稿也有在用FINAL FANTASY,但是據我所知,只看過ANIMAX播的動畫的人只知道叫太空戰士,但不知道太空戰士就是FF,所以這要怎麼說呢……至少知道FF的人都知道有太空戰士這個譯名。—yans1230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08:02 (UTC)[回复]
  • 在台灣,「Final Fantasy」、「太空戰士」、「最終幻想」,3個名稱都有人用過。「太空戰士」記得最初在遊戲時,沒有官方譯名的樣子,忘了是誰家雜誌社惡槁出「太空戰士」這個至今通用的名稱了?需有人去查出當初的遊戲類的雜誌或討論區的歷史記錄,才能知道真相。-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21:49 (UTC)[回复]
台灣尖端出版社的電視遊樂器雜誌的編輯部一位筆名為「貓仔哥」或「貓仔弟」取的。那位「貓仔X」當時還盜用一款SFC的貓為主角的棒球遊戲的角色的圖作為他的icon。之後他在FF7推出時還寫過一小篇自認幽默的話:「哈,這名字就是我取的,這太空戰士在第面上待了六代,終於給我飛上太空了。」(差不多是這樣講的,若要一個字一個字都記得,有些困難)。要找出當年的雜誌是滿困難的。可以確定的是,當事人當年是「隨便取」的心態將該作品冠上「太空戰士」的。而非如今日的遊戲新聞報導的專業人般經過一些研究才決定一款遊戲的譯名。此外,當年沒有Internet,那是連個人電腦都還不普遍的年代。想從「討論區」找到當年的記錄應該是不可能的。--Rantooya (留言) 2010年4月6日 (二) 16:16 (UTC)[回复]

今天看到一篇2007年的文章,裡面寫到其實日方並不認可「太空戰士」,後來(大約FF9時)決議直接使用英文「Final Fantasy」,所以後來法米通也都直接用「Final Fantasy」或簡稱「FF」。—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8:22 (UTC)[回复]

太空戰士系列在数日前被移动至了最終幻想系列,这么做是否妥当呢?还是应该移动至Final Fantasy系列?—Chief.Wei 2010年3月21日 (日) 02:02 (UTC)[回复]
各位,關於這件事,當時余就是非常堅持原名「Final Fantasy」但未得附議。討論結果退而求次而贊成了「最終幻想」。至少不那麼荒謬。中文維基被某些人定下了條目名以中文為優先的原則,因此使用原英文名是很難得到管理層共識。即使近來台灣方面的遊戲報導多有直用「Final Fantasy」,中文維基的管理層會以該遊戲有常用譯名為由而拒。Rantooya (留言) 2010年4月6日 (二) 12:24 (UTC)[回复]
个人建议先观望一段时间,《最终幻想XIII》官方中文版5月就会上市,到时若官方也使用英文,使用「Final Fantasy」也就名正言顺了。但请注意,无论台湾官方使用什么名称,都不会影响大陆“最终幻想”这一转换。—Chief.Wei 2010年4月6日 (二) 12:42 (UTC)[回复]

關於分類

  • 以日本漫畫家的CLAMP為例
    • 分類以漫畫家的國籍或地區進行區分 [[Category:日本漫畫家]]
    • 如果是多人共用筆名的話,再加上 [[Category:共用筆名]]
    • 如果曾是同人誌的作者的話,再加上 [[Category:同人創作者]]
  • 至於其作品條目
    • 作品條目的分類以漫畫家的國籍或地區進行區分 [[Category:日本漫畫]]
    • 作品條目如果能找出在日本的連載時的雜誌名稱的話,例如 TSUBASA翼 → [[Category:週刊少年Magazine連載作品]]
    • 作品條目如果能以題材的類型分類的話,例如: TSUBASA翼 → [[Category:奇幻漫畫]]
    • 作品條目如果是跨界作品的話,例如 TSUBASA翼: → [[Category:漫畫跨界作品]]
    • 如果作品的條目夠多的話,再開作者名稱的分類,例如 [[Category:CLAMP]] 再從新開的分類頁面裡加上,下面的內容:(如果在ja:Category:漫画家のカテゴリ之中,有找到對應的日文分類的話,請記得加上跨語言連結)
{{Catnav|頁面分類|總類|各種主題的頁面分類|依人名分類|依漫畫家姓名分類}}
{{Catmore}}

[[Category:依漫畫家姓名分類]]
-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18日 (四) 15:36 (UTC)[回复]
沒理解錯的話,你是想找人一起修正為這種的分類方式?(如果達成共識的話)—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6:40 (UTC)[回复]

白色相簿WHITE ALBUM

[[4]] 各話標題內的日文標題20-23空白 另外缺少兩張專輯

【單曲介紹】 TVアニメ「WHITE ALBUM」キャラクターソング 森川由綺 (CV: 平野綾) 發售日:2010/1/1 【Artist/Cast】 森川由綺(平野綾) (アーティスト)Bee' (作詞者)藤間仁 (作曲者)森雪之丞 (作詞者)玉置浩二 (作曲者) 【收錄曲目】 1 恋色空 2 悲しみよこんにちは 3 恋色空 Off Vocals 4 悲しみよこんにちは Off Vocals

【單曲介紹】 TVアニメ「WHITE ALBUM」キャラクターソング 緒方理奈 (CV: 水樹奈奈) 發售日:2010/1/1 【Artist/Cast】 緒方理奈(水樹奈奈) (アーティスト)須谷尚子 (作詞者)下川直哉 (作曲者)藤田淳平 (編曲者)秋元康 (作詞者)筒美京平 (作曲者) 【收錄曲目】 1 POWDER SNOW 2 1986年のマリリン 3 POWDER SNOW Off Vocals 4 1986年のマリリン Off Vocals --寒潭 (留言) 2010年2月20日 (六) 08:53 (UTC)[回复]

kalafina

有人去看上海演唱会么?去看顺便设法搞定照片问题吧(朋友圈中不一定能有 也不是完全没希望 回头问问 不过 最近几次不是都失败了么 比如钉宫的照片 还在托人尽量帮忙找 去台北开了签名会又如何)—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2月25日 (四) 16:53 (UTC)[回复]

測試ACG條目範本用

測試1(系統預設的編輯提示)

測試2(自訂的編輯提示)

-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05:05 (UTC)[回复]

歷代動畫歌曲前十位只有兩首有條目 反而銷量只有幾千的單曲卻一大堆……

剛剛我在動畫歌曲條目中添加了列表「歷代日本最高銷量動畫歌曲排行」,將前十首銷量最高的動畫歌曲列了出來。數據應該沒問題吧,有問題的話請更正。

就是這個列表

排行 演唱者 歌曲 使用動畫 總銷量 發行年份
1 篠原涼子 愛戀、心痛與堅強 街頭霸王II 電影版 202.1萬 1994年
2 B.B.QUEENS 大家來跳舞 櫻桃小丸子 164.4萬 1990年
3 大黑摩季 我只凝望你 灌籃高手 123.6萬 1993年
4 B'z 看不見的力量 ~INVISIBLE ONE~ 靈異教師神眉 123.6萬 1996年
5 WANDS 直到世界的盡頭 灌籃高手 122.1萬 1994年
6 射亂Q 單人床 DNA² 120.2萬 1994年
7 松本梨香 目標是神奇寶貝大師 神奇寶貝 112.8萬 1997年
8 田村直美 無法割捨的祈願 魔法騎士 109.2萬 1994年
9 JUDY AND MARY 雀斑 浪客劍心 105.8萬 1996年
10 ZARD MY FRIEND 灌籃高手 100.1萬 1996年

十首歌發現原來只有兩首在中文維基有條目,而且都極其簡陋。

但是大家平時都建立了很多動畫歌曲的條目,只是大多數都是寂寂無聞地發行,銷量一般只有幾千張……

而上面十首金曲首首銷量上百萬,首首耳熟能詳,大多是當時的一流甚至超一流歌手唱的,起碼在維基最重視的知名度上面重要好多倍,但似乎都沒人打算建立。

希望這個表盡快全藍。—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10年4月26日 (一) 20:12 (UTC)[回复]

个人的感觉,歌曲条目被建立的比较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是,编辑者创建条目的动机常常是表达“这首歌很好”或者“我很喜欢”或者“大家都去听啊”这样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又不能直接写进条目里,只能通过条目的存在来间接地表达。另一个原因是,歌曲条目一旦被创建以后,后续的修改通常很少,这也不利于增加编辑者的与人合作和交流的感觉。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编者创建歌曲条目的动机不是特别高。
像上边这些销量高的曲子,说明受到日本的许多人的欢迎,而日本人是不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所以没有人建立也正常。--A02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01:49 (UTC)[回复]

很多都是算入J-POP的 今年开始重新算的话 列表已经大不同了吧?这几年这么几个曲子居然全部被54掉了?ACG系常常占据Oricon的日榜前10 几千 你当都是L社么?(当然我基本以KR举例就是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1:10 (UTC)[回复]

動畫列表、日本動畫列表

  1. 製作動畫列表總表,如同参考目录列表
  2. 將目前日本動畫列表移動至日本動畫列表 (漢語拼音順)日本動畫列表 (五十音順)移動至日本動畫列表

以下說明:

  1. 參考ja:アニメ作品一覧建立動畫列表母條目,串連台灣動畫列表中國動畫列表日本動畫列表 (年份順)無綫電視外購動畫列表亞洲電視外購動畫列表麗的電視外購卡通列表J2動畫列表等項目。
  2. 目前的日本動畫列表以漢語拼音排序,對知道日本作品和中文名稱的維基人而言是額外的負擔,且不易維護(參見編輯歷史及下方討論)。

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12日 (六) 22:55 (UTC)[回复]

終於要來了嗎。動工的時候請通知我,我儘量抽時間幫忙。—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6:58 (UTC)[回复]

這UAL55真是壞事一流……—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5日 (六) 12:43 (UTC)[回复]

徵求人力協助對照日語版補上日本動畫電影列表日本OVA動畫列表日本網路動畫列表的作品項目。—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5日 (一) 13:50 (UTC)[回复]

祝賀日本動畫列表被日文「河蟹」了。--180.188.132.196 (留言) 2010年7月5日 (一) 14:50 (UTC)[回复]

未動漫化的輕小說條目是否應收錄在Portal:动漫/新进条目

最近有用戶認為未動漫化的輕小說條目不應被加入Portal:动漫/新进条目[5],輕小說和動漫之間的確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卻又不能完全劃上等號。07年在日語維基也曾有相應的討論(新着項目にライトノベルを含めること)。作為該主題頁的更新人之一,在下對此感到左右為難,這一點大家怎麽看呢?—Cp11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9:54 (UTC)[回复]

最好的辦法是有個Portal:文學en:Portal:Literatureja:Portal:文学),上面還有個WP:文學專題en:Wikipedia:WikiProject Literature)管轄。
現階段後者難度太高(沒實際運作的專題夠多了),而開Portal:文學本身事小,維護新進條目則吃人力。因此這裡不贊成也不反對(維護不成都是問題,能夠維護都不是問題)。—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1日 (一) 13:46 (UTC)[回复]
目前社群尚未達成共識,我看就照常加入輕小說條目吧。 一方面Portal:文學不知何時才建立,另一方面就是您說的維護的問題,Portal:文學/新進條目需人手進行定時維護,難度不小。反正這几年來一直都將未動漫化的輕小說條目列入主題, 而且輕小說條目也是動漫專題的一部分。不少輕小說作品其實在條目創建之初沒有對應的動漫作品,可是以後就有了。如果排斥所有未動漫化的輕小說條目恐會導致相當一部分潛在的動漫作品被遺漏。—Cp111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7:31 (UTC)[回复]
个人也赞同加入轻小说,就目前中文维基的情况而已,过多的分化并不现实。—Chief.Wei 2010年6月23日 (三) 13:01 (UTC)[回复]
Portal:ACG是重定向到Portal:动漫的,而ACG条目中则说“現在ACG所指內容也涵蓋輕小說”,可见ACG专题中加入轻小说内容并无不可。--Wengier留言2010年6月23日 (三) 18:35 (UTC)[回复]

藝人名字的問題

請問已經確認了AZUKI七的本名是菅谷りえ,為甚麼沒有寫上去,我寫上去了,但是又回退了,這是慣例嗎? 還有一些聲優出演的作品中會使用不同的名字,例如,遠藤沙哉=岡嶋妙=茅野ましろ=汐見凛=遠野そよぎ,來自[6] 為甚麼都沒有介紹?我很不理解。另外就上面的例子來說,日文維基分別為岡嶋妙遠野そよぎ建立條目,英文維基向日文維基看齊,但是指出了兩人實為一人。類似的還有柚木かなめ和河原木志穂,韓語維基也同樣建立了兩個條目,我不懂韓語只知道不同而已。(好吧,我承認我喜歡School Days)為這種情況的一人建立兩個條目是維基百科全域方針嗎?

--Cosmia (留言) 2010年6月17日 (四) 16:12 (UTC)[回复]

這個題目已經談過很多次了。請弄清楚哪些是官方、正式的公佈,哪些是網路上未經證實的傳言。哪怕是那位金耳朵發表的偉論,只要是官方沒有承認兩個名稱都是指同一個人,兩人均當作不同的人處理。在官方未承認的情況下發表指兩人相同的敘述,如無可靠的第三方來源支持,均會被當作原創研究處理(即被移除)。—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7日 (四) 16:41 (UTC)[回复]
關於早前進行的類似討論,請看Wikipedia talk:ACG专题#關於18禁遊戲配音員在作品中所使用的化名。—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7日 (四) 17:18 (UTC)[回复]
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記載違反WP:生者傳記WP:非原创研究必須被刪除。維基嚴謹看待生者傳記,基於臆測、不可靠的小道消息都不能記載上去。—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17日 (四) 17:05 (UTC)[回复]
要舉例的話,插畫家いとうのいぢ伊東雜音,原本也是以非公開證實因此依然沒用這個漢字為條目名稱,直到後來老師去香港時以伊東雜音自稱,才正式加上這個中文字的條目名稱,至於伊東雜音 (2007年出道)則是另一個故事了...—金☧肅§§

請關注ACG專題譯名投票,並前往投票及討論

如題。--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4:34 (UTC)[回复]

投票已于7月2日正式开始,请大家参与投票。投票页面为:Wikipedia: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02:37 (UTC)[回复]

投票现已结束,并已公布投票结果,将维持“正式译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1:46 (UTC)[回复]

关于薩爾達傳説 不可思議的帽子的译名

求游戏名称及其中主角、各种族名称、以及游戏中的“碎片”(大陆作“幸福碎片”)、传送系统的大陆以外地区译名。总而言之,越多越好。--达师147228 2010年7月1日 (四) 09:00 (UTC)[回复]

如果是在台灣沒代理的作品……

如果是在台灣沒代理的已完結作品可以劇透嗎?--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121.208.194.15討論)於2010年7月6日 (二) 12:13 (UTC)加入。[回复]

ACG專題的任務?

花了幾天瀏覽ACG的條目,發現除了「精密模板」的運作荒謬外,所有專題「管理」的條目(引用模板上的註釋字眼)幾乎百分之八十的內容不符合中立观点、可供查证及非原创研究的三大支柱(以火影忍者為例,條目成立五年,我剛才才加了幾行「比較符合三方針的文字」)。我再提醒喜歡ACG的小朋友們,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ACG百科,專題任務首重不是推廣ACG而是推廣維基百科。在很多層次上,我們與日本維基的體質不同,編輯內容前請先想想是否有其來源?投入心血於模板改造或內容添加,請先花時間想想這條目是否可以達成優良條目?是否可以達成特色條目?--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00:46 (UTC)[回复]

我认为火影Winertai删除的部分,完全可以以补充来源来完善,而不必删除。不管怎样,我们总不能歧视ACG吧,毕竟人家创建的是条目,我们创建的也是条目,是条目就有错的时候。我建议将此条目上升一级,因为问题并不单单针对那个正式译名几个字。—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08:27 (UTC)[回复]
Edouardlicn,我剛剛去看過了火影條目,Winertai是將有主條目的部分刪除,並非無故刪除。-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4:47 (UTC)[回复]
哦,我忽略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03:01 (UTC)[回复]
理想的方式是將原有內容改寫成概述短文。現在那個「登場人物及忍術解析」段落底下沒有內文,只剩下五個內部連結,刪過頭了。--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03:26 (UTC)[回复]
我想Winertai的意思就是,除了本身夠本成為GA或FA的ACG條目外,其他ACG條目根本就不值得寫在維基百科上。ACG條目在這三大支柱上本來就有劣勢,首先中立觀點本來就很難達到,ACG條目能當作來源的大概只有新聞稿、官方新聞稿,這會中立才怪(除了數據資料外)。另外Winertai火影忍者新加的比較符合三方針的文字:「因為情節緊湊,頗受日本、甚至華人地區歡迎,該系列漫畫成為暢銷漫畫。」受歡迎、暢銷是事實(從數據上),但是前因的「情節緊湊」就是造成暢銷的原因嗎?那麼多部作品都情節緊湊,每一部都暢銷嗎?不曉得Winertai對研究方面有沒有一點概念,「相關」和「因果」是不一樣的。—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5:29 (UTC) 修正,應該也不是「相關」。—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5:35 (UTC) 再修正,敢情Winertai這句因果句就不是原創研究?—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5:56 (UTC)[回复]
我並沒有說ACG專題條目不值得收存,甚至印象中,我還曾因為好幾次寫了被刪的ACG條目。(例如我曾寫過一個被刪的台灣漫畫列表)。關於我的修訂,這是可以修改的。至於ACG條目如何在三大支柱上取得平衡,個人建議ACG專題的人去修改方針格式或在內文中盡量引用百科撰寫規格;這都比悶著幹好。--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3:48 (UTC)[回复]
不要每次都打「維基百科人人可以編輯」這點,既然我都已經指出你寫的那句話有問題,你自己為什麼不改?你期待誰來幫你改嗎?那再套用「自由的維基百科」的概念,你覺得要怎麼修改就去提出來,具體講你覺得哪裡不符合維基百科,又該如何修改才適合,又您曾經寫過比較符合維基百科的ACG條目也可以拿出來參考一下,我也覺得ACG專題是該重整一下了,很歡迎提供意見。—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6:33 (UTC)[回复]
如果有得罪閣下的地方,尚見諒;我盡量照正確方向改就是,但是如果由力量龐大的AIG專題的人來關注,不是更事半功倍嗎?況且,你指責我「為什麼不自己改」「原創研究」同時,不是在否定原本關注AIG專題的人的努力嗎?畢竟,一個點閱率這麼高的火影忍者條目,創建了幾年,沒有一條來源出處;就連FA條目哆啦A夢來源注釋不分,這些都是大家共同努力去改進的阿。--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0:00 (UTC)[回复]
否定?我否定了什麼?難道說ACG專題的人就有責任要將每個ACG條目放在眼皮底下關注?當然當我發現有不適當的編輯時,適時改正是該做的,但是你說創建數年沒有一條來源,所以你就找出一則2010/6/2的新聞,編出一句話讓這條目好歹有來源,然後我說這句話有問題你再找兩則新聞輔佐,太棒了,又多了兩條來源。但我不知道你要的來源究竟是要什麼?是像你列的新聞?還是像哆啦A夢一樣從作品中詳列?這事我以前就做過了(家庭教師HITMAN REBORN!角色列表),但僅限對作品熟的人才能這樣做,ACG專題的人最好都看過每一部作品然後親力親為的一一加上,還是說要要求每一個創建者編寫人都做到如此?如果這是你說的來源,OK那就加入編寫指引,但是又不能做到像幸運星這麼誇張。還是說你要ACG專題的人每看到一條新聞就要很開心的寫進條目?「火影忍者太受歡迎,電影官網一天就被塞爆」這種新聞對條目有何實質價值?只會被人當作是FANS自嗨,但是用在你編寫的那一段就不會有問題,若一段敘述需要用到二至三個新聞來源來支援的話,那萬一沒有新聞來源豈不是很吃虧(新世纪福音战士#评价是原創研究?整段都加上{{fact}}好了),平平都是評價,有新聞加持就鍍金了,在我看來EVA的評價遠重要於火影忍者的評價,但是EVA的沒有來源,解決方法是找到來源證明非原創,找不到就砍掉囉?—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2:11 (UTC)[回复]
為了怕Yan1230兄再度誤會我指使他人修改。我將我這幾天關注這兩條條目的三條歷史歷程詳加列出並說明。不敢如你說的是給誰「方向」,只是提供專注AIG專題的維基朋友一些建議。
1.[7]:添加火影忍者第一個條目來源。
2.[8]:添加火影忍者劇情介紹的條目來源--來自官方網頁
3.[9]:解決哆啦A夢參考來源與腳註不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0:28 (UTC)[回复]
1.好來源,謝謝新增。
2.放的位置乍看之下以為是在給「因為漫畫連續時間長達十年以上,劇情及角色皆呈現旁支複雜情況」作來源,不過好像不是如此。既然如此我想放漫畫(原作本身)當來源應該也可以,還是說你覺得網路世界就應該使用網路的來源?
3.來源與腳註不分,這應該與ACG專題無關了吧,每個條目都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形,不過我覺得你的意思應該是ACG專題的人應該要身在第一線管理。當然還是很感謝您做的整理。—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2:11 (UTC)[回复]

懇請ACG專題的維基朋友,請以關注三大方針為重要任務之一

恩,用不著繞那麼大圈子;看來我倆已經無法再溝通了。我再重複我的論點,我認為ACG專題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將關注條目盡量合乎三大支柱。至於專題關注者接不接受,我無法置喙。如果可以;在下個問題中,我想請關注ACG條目的所有維基朋友能夠自問:您認為ACG條目該不該合乎:「內容亦務必符合中立观点、可供查证及非原创研究三大方针」。我的回答是:「是」,並且盡力去達成。那您對此的十字以內簡明回答是什麼呢?--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3:42 (UTC) [回复]

十字內簡答:「當然,這裡是維基百科。」我上面所述只是想要表達,在這三大支柱的規範下,我認為該寫的某些東西無法寫進去。而新聞媒體的素質並不會比一般人好到哪裡去,比方說用一句話描述火影忍者的受歡迎程度及影響力:「在國小運動會的操場上比比可見學童用火影忍者的獨特姿勢跑步。」如果這句話寫在維基百科上一定會被笑死,但是如果有一個新聞報導「小學生間流行的獨特跑步方式,源自日本動漫火影忍者」,情況就不同了是吧。—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4:56 (UTC)[回复]

...我上面所述只是想要表達,在這三大支柱的規範下,我認為該寫的某些東西無法寫進去。...—yans1230

那在這三大支柱上本來就有劣勢ACG條目(引自您前段的論述)碰到這情形怎麼辦?很殘酷得,我的個人看法是盡量不寫進去,而您的看法呢?--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5:06 (UTC)[回复]
那就不寫啊,反正夠了解(該作品)的人都會知道,維基百科既然不是專ACG百科,自然不必提供他人我認為該了解的東西(雖然很多東西我也是透過其他編寫者才知道的)。就算哪天維基百科要因此砍掉整個ACG專題的東西我也不意外。另外我重看了上面你寫的,既然處在維基百科,就要遵守方針,和是不是ACG專題關注者「沒有」任何關係,不要隨便臆測我的態度。還有什麼叫作「該不該」?ACG條目什麼時候有特權了我都不知道。你是覺得編輯指引對三大方針沒有特別詳述而感到不滿意?還是你對ACG條目的編寫者沒有特別遵守三大支柱感到不滿意?(還是有很優秀的編寫者)還是兩者皆有?還有不用加粗別人也會注意到,加粗很容易讓人忽略其他字句。—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5:30 (UTC)[回复]

不好意思打個叉,我對於Winertai兄講的話有個疑問。請問您指的三大支柱是哪三大?請明列。-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4:09 (UTC)[回复]

在編輯確認前,都會出現:■请在提交编辑前确认以下事项■...「內容亦務必符合中立观点、可供查证及非原创研究三大方针。敬請注意並感謝參與。」
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內文:中立的观点(英语:Neutral point of view,缩写NPOV)是维基媒体的基本规则,亦是维基百科的支柱之一
维基百科:可供查證內文:维基百科: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三項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另外兩者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与维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內文: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并产生了新的立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列明来源同避免原创研究是紧密相连的。要证明你没有发表原创研究,你必须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信息的可靠来源。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是維基百科三項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另外两项是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和维基百科:可供查证。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条目收錄内容的種類和品質。因此,編輯者不应把个别方针孤立地诠释,而應盡量熟悉它們全部。--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4:31 (UTC)[回复]

近來工作忙碌,所以今天才看到這個討論。除了上述提到的觀點以外,還有一個重點需要留意:編ACG條目的用戶(含IP用戶)人數可能不少,但人均編輯次數應該比較少。雖然不應以編輯次數來評論同好,但如果有不少人註冊後都只編輯數次,那就有問題了。Winertai兄提到要按規定整理條目是好的方向,這是第一步;只是同時需要踏出勸導/教育用戶,也是一個重要的議題。看來這個兩個問題也需要一群有魄力的用戶一同討論、一同執行規定,才能得到根本的解決。—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2:13 (UTC)[回复]

中文维基ACG条目的问题一抓一大把,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日文维基的东西直接搬过来,于是很多坏毛病也跟着传染过来了,比如缺乏来源,资料杂陈等等。再加上原本就是爱好者在编写,于是很多较为流行的条目变成爱好者站点也并不奇怪。于是很多时候不免奇怪,为什么英文维基的ACG条目能做得那么好?—Chief.Wei 2010年7月22日 (四) 03:58 (UTC)[回复]
我该什么反应?英文做的很好?...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干脆list个staff/册数/标题就完了好吧?你随便找个cv条目看看就明白了
对于欧美地区的东西,大书特书,显然被54了。
日本的东西,你不从日文翻从英文翻?就像斯大林格勒战役,你难道会考虑从日文to中文,而不是原始的德文、俄文、英文to中文?事情发生地的本地维基,必然是翻译的第一选择,经常也是唯一选择
还不就是因为那样,东西方文化差异等等,蛋疼的XX保护组织从来看日本的某些文化不爽,就像minori说的(虽然我肯定反对minori的封网行动),东亚地区都有P2P网络罩着,虽然谈版权的话 没什么可光彩的,日本BD/DVD的价钱,连本国阿宅都吃不消了...某些神器,欧美有多少用户,要我给数据么?
资料杂陈的话,日文版模板就会先挂出来,就像那性急编辑,现在大部分条目都没挂出来,你凭什么认为是资料杂陈?臆断?—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4日 (六) 17:38 (UTC)[回复]
英文做得不好吗?随便拿一个稍微有些影响力的ACG类条目比较一下就好了。英文条目的重点往往不仅是角色介绍或是世界观介绍,而是从制作到评价影响等都有介绍,并且尽量避免把这些内容罗列成列表。而日文条目呢?往往是一个剧情概要,一个角色列表,一个用语列表,一个制作人员列表,一个剧集列表,一个相关出版媒体列表,没了。高下立判。事实上,中文唯一一个优良动画条目異域天使就是因为按照英文维基这样的体系写的,所以才拿到了优良条目,其他从日文维基照搬来到条目行么?
至于资料杂陈,也是显而易见的。日文维基里常见的制作人员名单和放送局列表这些内容,个人看来完全没有必要收录进来,维基百科不是数据库。
当然您说得很对,日本的东西自然要优先从日本翻,在下的意思也绝不是“日文维基做得不好,所以我们从英文维基翻吧”。但是英文很多条目质量优于日文却也是事实,中文维基里还有很多中国相关的条目不如英文或日文呢。中文维基目前ACG条目的质量与日文尚相距甚远,想与英文比肩则更是遥不可盼,在下也并无良策。但我们最起码应该是承认英文维基里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而不是对日文维基唯马首是瞻吧。您说对吗?—Chief.Wei 2010年7月25日 (日) 01:43 (UTC)[回复]
这些表要是不是和其他条目直接挂钩,那整理出来干嘛?再说,很多东西,都得纯人工手工统计,统计出来之后,也就只有海纳百川包罗万有的维基能收容了。因为官方经常很懒,官方出版的官方资料集上都没这些(不是不重要 而是量太大 难以统计,或者说 维基编辑者很多人都蛋疼 闲得慌?)。
这些数据有什么用嘛,见过很多人了,独立博主,不少人本身是资深维基人,写文章出来,都是用这些数据作为文章的支撑。
说个和ACG无关的,这次保卫粤语行动,请对照中文版及英文版,高下立见。
侧重本地文化是对的,我们也不能强求太多。
日文最近在写赛马的条目,一匹匹写,不少上了优良,这个就不会有人跟着他们一起玩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48 (UTC)[回复]
不少人是懶得翻譯,結果就把日語的直接倒過來,以為這樣就OK了。但他們大都不知道日語漢字不全等於中文漢字(這是最最最常見的問題),結果內容就變一塌糊塗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25日 (日) 09:33 (UTC)[回复]
当然有很多资料是有用的,但不是说有用的资料就适合放在维基,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当然具体的情况要具体讨论,有些资料可以保留,但是有些则应删除。在下还是举之前提到的两个例子,制作人员名单和放送局列表,信息框才是收容这类琐碎资料的地方,除此之外正文中不必再提。—Chief.Wei 2010年7月27日 (二) 01:53 (UTC)[回复]

ACG专题译名投票结果纳入方针

经刚刚完成的ACG专题译名投票,ACG专题模板项目内的“formal= ”将维持「正式译名」。根据投票规则的最后一项可讨论将投票结果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同时由于该命名规则需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命名定义,而目前譯名項目、模板中的項目“official= ”和“common= ”分别命名为「官方译名」和「常用译名」争议较小。如无异议,可将以上命名一并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模板項目命名,并将对使用规则进行说明。关于以上命名的使用范围问题,由于以上译名的命名早已长期使用于ACG條目内文、模板及相關內容,而且这些内容应与模板项目中的命名统一,否则相当零乱,若无意见上述命名将适用于以上内容。--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4:52 (UTC)[回复]

我搞不懂,為何兩位管理員,會不贊同將「一個有投票結果共識的「模板項目命名規定」」納入「命名常規」?這兩位管理員持的理由竟是那只是個「單純投票」?是不是所有人同意將投票結果納入命名常規,才可以?命名常規中,至少有五條項目是由「非命名常規開頭的投票」結果所導入,難道比照這些項目也不行?--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6:11 (UTC)[回复]
先冷静一下。投票的最后一项规则的原话是“投票結果經確認後,針對譯名共識是否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以載明適用於條目名稱、內文、模板及其他相關內容進行討論”,换句话说投票结束后就将进行这方面的讨论。两位大概是在等待讨论的进行,而不是立即加入命名常规吧。--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6:19 (UTC)[回复]
個人認為:在善意推定下,所有維基格式的指導,都是以變成不易變動的方針為前提。如果有人寫了指導,卻不希望它變成方針,那就已經失去指導頁面的意義。
我再度提醒R管理員,我本來想引入方針的ACG指導,是您關注的。您已經矛盾得阻擋將其指導納入命名常規,我也已經妥協到只把「投票後的模板項目命名」納入命名常規,而這編輯行為,至少有多次前例。如今您曲解WP:共識的作為,再阻撓投票後結果納入常規,其作為不但令人納悶,也令人十分遺憾。--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6:23 (UTC)[回复]
我再度強調。我關注這次投票及後續行為,並非想找ACG專題朋友麻煩,而是想提醒ACG專題朋友,所有「顯然無法由討論獲得共識」的爭議是可以用其他方式(如:投票)來解決的。--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6:29 (UTC)[回复]
首先要先釐清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规是關於「如何命名一個頁面」的指導方針,就算Winertai你已經妥協到只把「投票後的模板項目命名」納入命名常規,也不符合命名常規的基本定義。再者Winertai你用連接號來舉例不太恰當,當初Wikipedia:投票/格式手册中关于连字号的规定中已明文寫著投票後結果納入Wikipedia:格式手册,只因為有些條目在命名上會使用到連接號,方加入Wikipedia:命名常规中,但是在Wikipedia: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投票規則已明文寫著,納入命名常規待投票結果後討論,而且要討論的是全面性的WP:ACG#NAME是否納入(這樣才符合命名常規的基本定義),我了解Winertai你的想法,但是在基本定義都站不住腳的情況下,現下的Wikipedia:命名常规#模板項目命名是不該出現在Wikipedia:命名常规中的。--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8:47 (UTC)[回复]

本頁面雖然是方針、是所有维基百科用户應遵從的標準,但畢竟只是整理了過去編者约定俗成的常規,并非絕對。随着维基百科的逐渐发展变化,有些一度有意义的常规可能已经过时,某些特定常規可能明显不再合适

你們的反駁都有道理,但是很可惜無法解決紛爭,且前後邏輯矛盾。一個再怎共識度高的議題,沒有納入方針,在維基是很薄弱的。還遑論邏輯千穿百孔,共識度不高,勉強以60%以下票數獲得通過的模板項目命名結論。我只是不想看到太多維基資源浪費在此,才會找出一個妥協方案。只是很納悶,非ACG專題朋友反對我還可理解,這些可以當你們錯誤邏輯保護傘的措施,你們反對的理由何在?照你們說法,模板項目命名既不符合命名常規或任何格式或方針,你們當初限制的意義何在?投票的意思難道只是單純將「不該限制的東西」加以限制?--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6:24 (UTC)[回复]
其實我覺得我們講述的重點好像不一樣,不過不管怎樣,「模板項目命名」不該置於命名常規下這點你應該認同吧?待下面的WP:ACG#NAME討論完後,若可以納入再統整放上,現在我就先把命名常規中該段落拿掉囉。--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6:52 (UTC)[回复]
不認同,不過我不喜歡編輯戰,那就隨你們。請注意,倘使有人再發起個官方譯名取代正式譯名投票,或者再用逕自使用授權商譯名取代官方譯名,你們這些「模板項目命名」不屬「命名常規」言論,將被拿來當箭靶。--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02:04 (UTC)[回复]

动漫游戏专题(ACG)的譯名項目、以及譯名模板.....是否命名为「正式译名」,或是其它如「授權版譯名」?

我再說白一點,不管2006年,還是今年1月,你們(百樂兔暱稱的ACG黨)當初用指導內的「譯名命名規則」共識來充當「模板項目命名」共識,已經一再犯了邏輯上錯誤。從頭到尾,我不點破,試著拉回來,來避免更多紛爭,你們卻不領情。唉...。你們自己想想,有多少維基資源浪費在此爭議上,有必要嗎?重投票結果(請注意上面投票主旨黑體部分,顯然包含了譯名項目,而用「以及」來涵蓋譯名模板,而非單指譯名模板部分)出爐後,爾後新條目命名必須符合「條目命名=正式譯名=模板項目之「正式譯名」欄位」這共通性,納入命名常規,不是很簡單解決這問題嗎?非專題成員幫你們解決問題,或許不夠專業,但是若能解決問題,何必排斥呢?如果你們有「專題事必須由專題人來解決」的心態,我是認為不足取。--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02:16 (UTC)[回复]
其它的问题我暂不发表意见(包括之前的争议),不过“新條目命名必須符合「條目命名=正式譯名=模板項目之「正式譯名」欄位」”这点恐怕是有问题的,而且与WP:ACG#NAME中的相关内容抵触。根据WP:ACG#NAME上提到的條目命名规则,正式译名只是译名优先次序中需要考虑的一部分,还需考虑官方译名和常用译名加以决定条目命名,并有具体的ACG标题命名规则图。条目命名使用的是使用優先次序最高的譯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9日 (一) 20:57 (UTC)[回复]

WP:ACG#NAME納入命名常規

根據yans1230提議,特列此版面項目。如果一周內無反對意見者,將其指導頁面納入命名常規。--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6:31 (UTC)[回复]

我的想法是,若要納入,該段落應該是「ACG作品」而不是「ACG專題」;另外也可以用{{main}},命名常規中想辦法用較短的敘述即可。--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6:52 (UTC)[回复]

提案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放置一周后无反对意见,已由提案人将其纳入命名常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02:58 (UTC)[回复]

机战OG系列

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帮忙补完一下条目,缺失内容太多,跟不上了。(10月准备第二季TV用),另外 我会抽空看一下出包王女,同样准备第二季用—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24日 (六) 17:29 (UTC)[回复]

揪人

如題,還有在關心ACG專題的發個聲吧!近來ACG專題有重大的轉變,若不敢快應對,會比原本的狀況還要糟糕!以下列出我認為應該做的改變:

其他還有什麼我還沒想到,若當中我有觀念錯誤的麻煩講一下。先前大亂時,ACG專題參與者通常都自我迴避,現在是ACG專題內部要做改變,擅長寫美漫條目的,請提供美漫條目的寫法,擅長日本動漫的,想想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可以再怎麼改進。雖然現在動員令還在進行,不過這也算是ACG專題內部的動員令,不要再讓別人說ACG條目都是一些小孩子在自嗨,雖然我們不能避免那些編輯(自由的維基百科),但ACG專題勢必要再規劃更好!我應該會先從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著手,大家若想做的話就一起來吧,也希望大家提供我意見。--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25日 (日) 08:56 (UTC)[回复]

先規劃好作品條目格式吧。作品條目內容的規則,除了上面說要包容其他地區的ACG作品外,可能也要包含集數/話數/劇情列表的設立原則,我認為這是最基本的一環。然後往外擴張的,可以包含相關業者(如上面說的漫畫家、聲優)的內容規劃。人物、公司條目規則較後設立的原因是現時可暫時使用人物傳記等方針,且我們設立規則時亦應以這些基礎規則為依歸。且作品條目也是較多人參與編輯的,應該優先處理。在初期參與人數有限及聚焦於主要問題協助討論進行的方向,這也是比較適合的選擇。
時間來說,我認為應該先組一個小組,並透過討論在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寫一個初稿,然後再放出來討論一個月完善,最後才進行落實為正式規則的程序。—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25日 (日) 09:48 (UTC)[回复]
ACG专题确实还有很多地方值得完善,在下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编辑电子游戏类条目,很少参与动漫条目的编辑,但对其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为ACG专题的这些工作做出一些帮助。
成立小组慢慢讨论这个想法不错,只是ACG专题一直是编辑条目的人多,维护和组织专题的人少,不知有没有足够的人参与进来,参与的人有没有足够的热情慢慢讨论?—Chief.Wei 2010年7月26日 (一) 10:05 (UTC)[回复]

Wikipedia:ACG专题電子遊戲專題的歸屬劃分

关于Wikipedia:ACG专题電子遊戲專題的歸屬劃分,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两者并不完全互相隶属,但皆从属于尚不存在的Wikipedia:动漫游戏专题;毕竟ACG一般特指日系,而不包括美系等,故美系游戏不属于ACG专题。如有兴趣的话,可建立范围更广的Wikipedia:动漫游戏专题,并加入相关条目指导。加入了美系等作品的条目指导后就不能叫作Wikipedia:格式手冊 (ACG)了,但可叫作Wikipedia:格式手冊 (动漫游戏)之类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6:38 (UTC)[回复]
命名這個倒是小問題,方向是一致的就好。—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7:00 (UTC)[回复]
要不就乾脆一點,改成動漫專題好了(雖然之前討論過了),用ACG這個詞不三不四,廣義狹義分不清,改成動漫專題就比較沒有爭議,唯一有爭議的大概就只有輕小說的部分。--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7:30 (UTC)[回复]
我发现现在Portal:电子游戏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两者皆有,但却只有Portal:动漫而没有Wikipedia:动漫专题,故Wikipedia:动漫专题确应存在。至于ACG专题嘛,情况比较特殊,毕竟它是同时跨越这两个范围的,而不限于动漫,甚至包括轻小说,而且又主要限于日系,可视作一个有着较大基础的特殊领域。情况基本上如此,具体操作可继续讨论。--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7:52 (UTC)[回复]
刚发现居然还有一个Wikipedia:漫画专题,而且状态为不活跃。建议将其改为Wikipedia:动漫专题,并使其有效发展。--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10 (UTC)[回复]
改名未嘗不可。依據目前的定義,電子遊戲專題是ACG專題的子專題,兩者互為從屬關係。如果改叫動漫專題就意味著後者不再包括遊戲部分(ACG>動漫)。至於輕小說我覺得可以歸入動漫專題。其實坦白地說,中文維基的ACG專題範圍實在太廣,不分地區,只要是動畫,漫畫,電子遊戲都納入其中。而且ACG這個概念過於籠統,很容易造成分歧。打個比方吧,Comics和Manga;Animation和Anime之間到底是包容關係還是排斥關係?我自己都搞糊了。--Cp111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29 (UTC)[回复]
不如这样好了,ACG专题改为动漫游戏专题,漫画专题改为动漫专题,而动漫专题和电子游戏专题等皆作为动漫游戏专题的子专题,并且明确说明轻小说的归属问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41 (UTC)[回复]
如此一來動漫遊戲專題可以算是虛設,沒有意義,而且還是沒有跳出日系的框框,說到底ACG會扯在一起,就是日本跨媒體製作搞出來的。--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47 (UTC)[回复]
不过正如阁下及下面的留言中所说,由于跨媒體製作等,造成很多条目同时横跨动漫、游戏及小说等,不可能分隔开来。这样的一个母专题可以帮助协调其中的子专题(但不需管子专题中的具体事务),并可提供讨论这些议题的中心场所,应该是不错的。比如说上面提到的可组建的小组和下面提到的ACG创作奖之类的就都可以放在母专题中。不能说没有意义。--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2:40 (UTC)[回复]
我来说一句啊,经过参看Portal:动漫的跨语言链接可知大部分其他语言命名的意思是指“Anime and Manga”(en:Portal:Anime and Manga),即特指日式漫画和动画,故将该主题名移动为“Portal:日式动漫”会比较合适。而参看en:Portal:Comics及跨语言链接可知该主题的主要是涉及到欧美漫画一类,当然也有一些语言是有日式,但如果按照“Comics”的词义建立Portal:漫画的话,会比较不太合适,因为在中国提到“漫画”会比较容易想到日式漫画,故建议建立一个Portal:欧美漫画会比较合适。——Shakiestone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0:39 (UTC)[回复]
个人比较赞同把ACG专题改为動漫專題,这一点在下之前也提过。目前只有中文维基的专题是把动画漫画游戏糅合在一起的,改名之后其定义和界限会明朗许多,但这么一来ACG专题下的ACG创作奖就必须独立出来了。另一方面,无论专题改不改名,想把本专题和游戏专题的分野完全隔开都是不可能的,正如yans1230所言,由于跨媒體製作,必定有很多条目同时横跨两大专题。
至于再将Comic和Manga分开,则大可不必。首先,日式漫画和美式漫画不都是漫画么,游戏还分日式美式呢,难道也要分开?其次,分开后华语漫画放哪里?最后,维基也没这么多人手维护两个专题/主题。—Chief.Wei 2010年7月27日 (二) 02:07 (UTC)[回复]
以暫時的規模,的確是合起來辦比較適合,待發展成一定規模了才分家也不遲。—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14:16 (UTC)[回复]

依ACG專題的現況,改變或定義清楚是必要的。

  • ACG專題現況:專題頁看起來只有日本作品(狹義),但實際上卻是無所不包(廣義)。

未來可能的走向:

  1. 維持ACG專題:ACG作廣義解(所以電子遊戲為子專題),專題頁必須定義清楚,包含與電子遊戲專題的歸屬劃分(例如沒有跨媒體到動漫、輕小說的作品不歸ACG專題)
    • 分析:不用再開新專題是優點,要做的就是非日系的部分要加入專題頁(我一開始寫的)。
  2. 維持ACG專題、新增動漫專題(ACG作廣義解):動漫專題、電子遊戲專題為ACG專題的子專題,輕小說屬ACG專題。
    • 分析:變成ACG專題底下好像只剩輕小說。
  3. 維持ACG專題、新增動漫專題(ACG作狹義解):即ACG專題變成僅限日本動漫、輕小說、電子遊戲,ACG專題同時是動漫專題和電子遊戲專題的子專題。
    • 分析:這應該是最大的轉變。BUG是中文輕小說無處可歸(不過中文輕小說本來就難以界定,除了台灣角川),還有中文裡的偏日系風作品算不算ACG(不過這也難以界定)。
  4. ACG專題轉成動漫專題、有母專題(動漫遊戲專題)
    • 分析:輕小說無所適從,動漫遊戲專題虛級化(底下只管ACG專題創作獎,不過到時也得改名)。
  5. ACG專題轉成動漫專題、沒有母專題
    • 分析:動漫和電子遊戲分野清楚(ACG專題創作獎可改名為「動漫及電子遊戲專題創作獎」),但輕小說無所適從。

還有其他的嗎?不然可就這幾個方向討論。--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18:20 (UTC)[回复]

補充,有人認為輕小說可歸在動漫專題裡,但之前也有人疑惑為什麼沒有動漫化的輕小說列入Portal:动漫/新进条目,且就本質上輕小說應屬文學,和動漫還是不一樣(雖然動畫和漫畫也不一樣),所以我這邊的考量都是輕小說屬於ACG但不屬於動漫。--yans1230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18:3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