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保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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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

英文维基百科分类丰富并更加齐全,所以我们应该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详情请见[1]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Protection_policy

建议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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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维基百科分类丰富并更加齐全,所以我们应该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 详情请见[2]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Protection_policy --荣智浩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09:37 (UTC)[回复]

中文版全保护图标。
  • (-)反对 “英维分类丰富并更加齐全”并不代表英维的图标应该直接用于中维。鄙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制作并使用中维专属的图标。例如:中维全保护图标不应该是一把锁中间一个“F”,而应该把“F”改成“全”。虽然这里很可能绝大部分人都懂英文,但这里毕竟是中文维基百科,能用中文理当尽量用中文。【粤语文学大使残阳孤侠#不考虑原文发音的还能叫译名吗?# 2020年1月22日 (三) 22:06 (UTC)[回复]
  • 好吧,我放弃图标同步,但英文维基百科分类更齐全。全面保护,受模板保护,半保护,创建受保护的,移动保护,上传受保护,待更改保护,扩展确认保护,受办公室保护,级联保护等等。荣智浩留言2020年1月23日 (四) 01:03 (UTC)[回复]
    • 全面保护=全保护,受模板保护=模板全保护,半保护=半保护,创建受保护=白纸保护,移动保护=移动保护,上传受保护应该是文件保护,受办公室保护=基金会保护,级联保护应该是连锁保护。其他几个中维暂时没有需要。—Rowingbohe 台州专题 2020年1月23日 (四) 01:34 (UTC)[回复]
    • 建议加入英文维基百科的待更改保护,未决更改保护是一种工具,用于抑制故意破坏和某些其他持久性问题,同时允许所有用户继续提交编辑。待更改保护可以用作半保护的替代方法,以允许未注册的用户和新用户编辑页面,同时在大多数读者看不到编辑之前,直到那些更改被审
      待更改保护图标
      阅者接受为止。当未注册更改保护下的页面由未注册(IP地址)编辑器或新用户编辑时,大多数Wikipedia读者都无法直接看到该编辑,直到该编辑被具有未决更改审阅者权限的编辑器审核并接受。当自动确认的用户编辑处于待定更改保护之下的页面时,该编辑将立即对Wikipedia读者可见。待处理的更改在页面历史记录中可见,其中将其标记为待审核。未登录的读者(绝大多数读者)会看到该页面的最新接受版本;登录的用户将看到页面的最新版本,并应用了所有更改(已查看或未查看)。如果不是审阅者的编辑者通过未审阅的未决更改对文章进行更改,则其编辑也将被标记为未决,并且大多数读者看不到它们。此时,无论用户是否登录,单击“编辑此页面”的用户始终会显示该页面的最新版本。待更改保护好处多多,建议采用。荣智浩留言2020年1月23日 (四) 03:53 (UTC)[回复]
待更改保护,好像是来源于扩展保护机制?好像相关讨论一直未有定论。主要是担心精英化?——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月23日 (四) 05:27 (UTC)[回复]
并非。Pending changes protected的问题是因为技术问题无法引入。-- 娜娜奇🐰鲜果茶(宇帆·☎️·☘️2020年1月23日 (四) 05: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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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用户页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及相联页面的合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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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用户页方针对机器人账号等合规附属账号的用户页没有明确的规范。此外,部分机器人的用户子页设有技术开关,如User:Liangent-bot/message,一旦遭到错误的更改,可能影响到众多用户。现拟对此作出明文规定:

Wikipedia:用户页

于目前“从我的用户页上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下,新增一章:

现行条文

无。

提议条文

机器人及其他合规多重账号的用户页 一般来说,机器人及其他合规多重账号用户页的所有权归这些账户的操作者所有;如果机器人由多人一起操作,则一般而言,所有操作者都具有所有权。操作者对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时,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Wikipedia:机器人方针

于“机器人的使用”下添加三级标题,为:

现行条文

无。

提议条文

机器人的用户页 机器人可按实际需求设立用户页及用户子页面。这些页面的管理权属于机器人操作者。由于此类页面有一定系统管理功能,管理员可对它们实施预防性保护。

Wikipedia:保护方针

修改Wikipedia:保护方针#不同的保护期限,增加:

现行条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提议条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有“系统管理”性质的机器人子页面。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Wikipedia:傀儡

修改公开备用账号一节:

现行条文

== 公開備用帳號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是在备用帐号用户页上使用模板{{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

提议条文

== {{新增條文|公開多重帳號間的關係}}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在子帐号的用户页上使用诸如{{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Bot|主帐号名}}等模板。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经标记后,主账户对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时,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个人有两只账号,目前这只比较活耀比较新,另一只贡献次数比较多。到时你们讨论完成后请题醒或指导我如何标记Heartingvia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3:55 (UTC)[回复]
不同意必须要用模板作出合理使用多重账号声明,我认为只要用户页具有适切的说明文字即可。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13 (UTC)[回复]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是旧有的方针条文。我不太清楚当初为什么会译做"应"。--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3:54 (UTC)[回复]
条文是“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没错,其实没了“应”这个字更好,不过这要另外提案。我说的是我认为只要用户页具有适切的说明文字说明帐号间的关系(例如A用户和B用户是同一个人操作的)就行,不一定要用模板显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4:26 (UTC)[回复]
"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就行了吧。--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5:38 (UTC)[回复]
接受,其实只要不是唯一就可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02:16 (UTC)[回复]
好,已改。--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11:41 (UTC)[回复]
初步不反对。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11: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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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一下保护方针

说服不了读者,然后管理员也以“误解”方式来说,也有人说没必要改,随便吧。看腻互助客栈没坏就不要修的风气,大家都“懒得修”了,莫名其妙。互助客栈真的可以考虑关闭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04: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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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保护条文部分:
现行条文

全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编辑。全保护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此时对于一般用户,页面上方的“编辑”和“编辑源代码”按钮将替换为“查看源代码”。此时的页面源代码只能查看和复制,而在页面上方也会出现一个淡灰色方框,里面提供了相关的保护日志。

若干特殊情形外,如果想修改内容,则需在相关的讨论页陈述修改内容,也可以在其他合适的讨论页面进行讨论。如果修改意见不存在争议或者社群确立了共识,管理员可以对全保护页面进行必要的编辑。可以在需要保护的页面的对话页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这样更容易引起管理员的关注。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四类:

  1. 内容争议
  2. 破坏
  3. “历史只读”
  4. 讨论页保护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否则全保护政策只应用于回应那些已经证实的严重破坏,而不是用来预防可能会发生的破坏。

提议条文

全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编辑。全保护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此时对于一般用户,页面上方的“编辑”和“编辑源代码”按钮将替换为“查看源代码”。此时的页面源代码只能查看和复制,而在页面上方也会出现一个淡灰色方框,里面提供了相关的保护日志。

若干特殊情形外,如果想修改内容,则需在相关的讨论页陈述修改内容,也可以在其他合适的讨论页面进行讨论。如果修改意见不存在争议或者社群确立了共识,管理员可以对全保护页面进行必要的编辑。可以在需要保护的页面的对话页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这样更容易引起管理员的关注。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四类:

  1. 内容争议
  2. 破坏
  3. “历史只读”
  4. 讨论页保护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否则全保护政策只应用于回应那些已经证实的严重破坏,而不是用来预防可能会发生的破坏。

  • 半保护条文部分:
现行条文

半保护会阻止未注册用户(IP用户)等非自动确认用户确认用户的编辑。

半保护政策用于保护受到严重破坏的页面和讨论页面的存档,这个政策不是用来保护具有争议的页面的,因为这会限制了部分使用者编辑页面的自由。但是,允许用户出于预见性原因要求半保护自己的用户页面。管理员在执行这政策时应持与执行完全保护政策时同一样的要求,不论是由他们自行决定还是由其他页面要求的,如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保护页面或其他相类的页面。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讨论存档保护或出于用户请求,否则半保护政策只应用于回应那些已经证实的严重破坏,而不是用来预防可能会发生的破坏,如有些页面最近受到关注,令编辑量突然大增,又或某些页面因被某些热门网页链接而编辑量大增。只有确实证据证明的严重破坏才可启用半保护政策。

提议条文

半保护会阻止未注册用户(IP用户)等非自动确认用户确认用户的编辑。

半保护政策用于保护受到严重破坏的页面和讨论页面的存档,这个政策不是用来保护具有争议的页面的,因为这会限制了部分使用者编辑页面的自由。但是,允许用户出于预见性原因要求半保护自己的用户页面。管理员在执行这政策时应持与执行完全保护政策时同一样的要求,不论是由他们自行决定还是由其他页面要求的,如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保护页面或其他相类的页面。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讨论存档保护或出于用户请求,否则半保护政策只应用于回应那些已经证实的严重破坏,而不是用来预防可能会发生的破坏,如有些页面最近受到关注,令编辑量突然大增,又或某些页面因被某些热门网页链接而编辑量大增。只有确实证据证明的严重破坏才可启用半保护政策。

(?)疑问:维基首页不是高风险页面吗?怎么要改方针呢?方针如果没出现重大问题,不宜频繁地修改,朝令夕改,社群难于依从。提案未见想解决什么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5:38 (UTC)[回复]
如果硬是要强调首页是个高风险页面的例外,那条文不是直接替换“首页”(即首页)就得了吗?不然根本说服不了读者。--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3月17日 (二) 05:49 (UTC)[回复]
  • 我只是举例而已,很多政治人物的条目都是长期保护,也算高风险页面。如果对这个问题有不清晰的地方,可以大家一起讨论如何诠释,这样可令大家更了解方针。方针要保持稳定版本,不应为改而改,社群也只有在熟悉和谨记方针的情况下才能自觉遵守方针,而且频繁改方针的情况很令人担忧。--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6:00 (UTC)[回复]
  • 我可以说高风险页面的概念在管理员间没太多的歧义,管理员都是根据页面受破坏的时间及破坏者的类别来决定如何保护,未见有什么问题。即使您删去这句也未见解决了什么问题,而且也没改变什么,相反会促使用户跟风改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6:14 (UTC)[回复]
“高风险页面”一词于Special:Diff/37925916被加入到保护方针,翻查该修改的讨论过程,及Wikipedia:高风险模板设立的讨论,我认为“高风险页面”一词指的就是“高风险模板”。将方针的“高风险页面”一词替换成“高风险模板”是否能解决您的问题?--Xiplus#Talk 2020年3月17日 (二) 08:55 (UTC)[回复]
另外您之前高风险页面的提案,其实很明显违反WP:NO-PREEMPT,禁止做出预见性的保护规定。上方User:虫虫飞提出“很多政治人物的条目都是长期保护,也算高风险页面”我认为是错误的,政治人物的条目被长期保护都是因为这些条目被长期破坏,保护理由通通都是被破坏,但A人物条目被破坏,不代表B也会被破坏,不能得出所有政治人物条目都会被破坏,都是高风险页面,都应该被保护的结论,这违反禁止预见保护规定。--Xiplus#Talk 2020年3月17日 (二) 08:55 (UTC)[回复]
  • 我不是指所有政治人物都是高风险,只举例而已。此外,“高风险页面”不只限于“模板”,例如“首页”就不是模板,如果这样改反而把意思收窄了;而且有关“高风险模板”的具体内容及保护方式在高风险模板指引中已有相关说明。。--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9:18 (UTC)[回复]
  • 刚重看了上次那个“高风险页面”的讨论,我的理解是社群不是对这个词有分歧,而是觉得没必要订一个“高风险页面指引”,因为条目被保护,同时等于剥夺了某用户组的编辑权,因此没必要像模板那样订个指引进行一些“没经破坏”的页面保护。--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9:27 (UTC)[回复]
就算“不是指所有政治人物都是高风险”,我也认为任何条目都不应该是高风险的,“高风险”应该是指如果有人对这个页面做出不良编辑,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当严重,不是我们承受得起的,例如高风险模板、机器人设定页、首页、著作权和许可证页面等等(符合Wikipedia:保护方针#永久或半永久保护所订条件),所以才允许预见性保护,至于本提案所列的两段文字,旨意都是“不能预见有破坏”,那么前面的但书若要修改应该改为“除非被保护页面可根据保护方针的其他理由进行保护,否则不能仅因预见会遭破坏而保护”(仅举例意思,非提议条文)。--Xiplus#Talk 2020年3月17日 (二) 14:01 (UTC)[回复]
  • 您说得对,政治人物的条目在没受破坏前,不能算是高风险,但有些政治事件或人物确实长年受到破坏,因此也可视为高风险(当然也可以把条目排除在外)。而一些系统页面即时未受破坏,也可以属于“高风险”,因此“高风险页面”这个词含意比较阔,我觉得用得不错,不难理解。--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5:15 (UTC)[回复]
  • (&)建议:现行方针条文读起来也很通顺,未见有什么歧义,或令人误解之处,我觉得未必要刻意再改方针,反而如果想要一个较统一的解读方式,我觉得可以通过诠释方针的方式去形成共识,方针如果没大问题,真的没必要动辄修改,这种频繁地修改方针的风气已经令一些新手未读方针,也要出来改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5:01 (UTC)[回复]
我提议把WP:高风险页面直接指向WP:高风险模板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3月18日 (三) 00:47 (UTC)[回复]
  • 同意Sanmosa的建议,如果对这个词有疑虑,可以在不对方针修改的情况下,以内联方式修正。事实上,我从未见过有管理员因为这个词曲解了这段方针,所有管理员都了解不能作出“预见性”的保护,而且这两段的下文已经有详细说明。--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02:40 (UTC)[回复]
  • 不认为本案有任何提出必要。倾向认为讨论涉及到重新导向的编辑可能时,应当再讨论修正WP:高风险模板的部分条文说明,以避免造成新的理解问题。——约克客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09:29 (UTC)[回复]
  • 就看看社群要如何改吧(反正早已经知道为何没什么自愿的人要做出无私贡献了,说服不了读者真的没差,也没有回应、理会的必要性)。(※)声明嫌太长可以不看,而且现在互助客栈的风气都已经习惯把“没坏就不要修”先拿上来讨论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互助客栈真的可以关闭,以后都不要再用了。因为大家都“懒得修”,共识也难敲定
  1. 首先,看到这个可以更直接证明未来进来维基百科想提互助客栈的,个人认为将会越来越辛苦,因为N年前的讨论存档这些未来的人要查可能都“东翻西找”。
  2. 如果不提议这种提案,那真的可以直接说了,原来管理员或者en版说的就直接钉死了其他人提议条文的权利了。“高风险页面”原来可以直接重定向至“高风险模板”。要重定向就重定向吧,反正维基百科重定向风格不就是大概意思就能了吗?不过(-)反对直接将“高风险页面”文字部分直接替代成“高风险模板”。只删这几个这种“干话”的字也不能的话,要不要整段条文都删比较快阿
  3. “大家都觉得很想改一下条文”,本来就是,只是没有人特别提而已啦,神经。也许这样骂会认为没有文明(甚至是批判管理员做事风格或维基百科制度),不过当一个愿意进来维基百科的人恐怕真的除了编辑条目要背诸如编辑方针这种的以外,只会要求别人去将更多可能存在bug的方针读过甚至要尽量了解定义才行(特别是老手可能会因为借由自己老手而这样要求别人),管理员拥有的权限至多就是增加部分技术上的而已。不然就如同所说的可以关闭互助客栈了阿。
  4. 一个自愿进来维基百科做出贡献的,他会何时知道维基百科有“方针”这东西呢?为什么要真的认真背完可能存在bug的方针呢?如果要熟悉所有(或绝大多数)方针,请问要多久的时间才有可能熟悉这些可能存在bug的方针呢?
  5. 简单来说,只要模板在互助客栈提议无异议并公示过的就能算是高风险模板了,因为是否要保护也是管理员说的才“真的算数”。

个人总结就这样回应了吧。--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15:52 (UTC)[回复]

  • 客栈是用来通过讨论解决问题,如果没问题,还要提案吗?方针不是条目,条目您可以频繁地修改,没问题也可以随意改一下。维基的方针指引有问题当然要改,但没问题就不能为改而改,或者觉得修改方针也是贡献,于是觉得用户频繁地提案修改方针是一种贡献。方针须要社群熟悉及谨记,然后多加实践才能令社群自觉地遵守方针。您看最近几个月修订的方针有多少是社群所熟悉和了解,并能自觉的实践?您提案所修订的条文,读起来也很通顺,我也未见过管理员会曲解了这段方针,既然未见有明显问题还要改什么呢?您提到的不符合高风险模板指引的模板要施行永久保护,但却要客栈通过,这是因为保护本身是剥夺了某些用户群的编辑权,而模板又并非符合高风险的条件,因此是须要客栈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23:59 (UTC)[回复]
别人认为“没坏就不要修”,那就是别人认为没坏,如果您认为坏了,就应该提出哪里坏了,而不是抨击别人使用没坏就不要修。例如本案,如同User:虫虫飞说的,没管理员会曲解了这段方针,就只有User:Z7504您误解了,然后管理员向您解释,你又说都是管理员说的算。
第1点,自己不理解或曲解方针,懒得去翻当初设立方针的讨论或问别人来厘清,却直接来提案修改,当然会被人说没坏不要修、滥于修正方针。
第2点,您的意思是管理员不能在互助客栈参与讨论吗?管理员以处理管理事务的经验来发表经验究竟有何问题?只要管理员留言就像这样这样直接关闭讨论,那您是想讨论还是不想讨论?
第3、4点,至少在提案修改方针之前,应该先对该方针好好理解,提议修改方针不是让您问您对方针的疑问。
第5点,至今您在互助客栈提案通过的,有管理员不保护吗?
--Xiplus#Talk 2020年3月19日 (四) 02: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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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品 音乐: 2010年《好日子》 2011年《You & I》 2013年《Friday》 2017年《Palette》 2019年《Blueming》 2020年《Eight》—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ish11947对话贡献)于2020年6月3日 (三) 05:06 (UTC)加入。[回复]

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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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模板编辑员的提案已经通过,所以Wikipedia:保护方针#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中关于模板的的内容需要修改成管理员和模版编辑员

现行条文

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 针对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可立即进行 不对模板的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做任何修改的有意义的编辑可由管理员确认请求后立即操作。如:

提议条文

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 针对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可立即进行 不对模板的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做任何修改的有意义的编辑可由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确认请求后立即操作。如:

这是模板编辑员提案的遗漏修改,如果没有意见,我可能会根据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直接进行小修改。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10:28 (UTC)[回复]

(※)注意:
  1. 这个可以当事实性修订。
  2. WP:IAR不能乱用,WP:IAR重点是有规则“妨碍”您“维护”维基百科,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规则“妨碍”您“维护”维基百科。适用的例子很少,如管理员g8“删除以便移动”,这“删除”是没有提删的;管理员“大量删除”破坏者的g3页面,也是没有提删的;管理员g8删去解封后的全保护用户页,也是没有提删的等,这些是属于特殊情况,并非用户可以滥用IAR去违规。
也是,如果可以快速事实性修订的话就没必要用WP:IAR了。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15:05 (UTC)[回复]
感谢阁下指正笔误。不过这个笔误挺适合作为重定向的(不知道为什么Apple的简体中文输入法只会联想模版...)。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15: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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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Wikipedia:保护方针#模板保护中关于重定向的限制

完成,显然也不用公示,因为无异议,可以直接删除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8月13日 (四) 14: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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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模板保护 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模板编辑员编辑。但只能用于模板名字空间模块名字空间。模板保护只适用于高风险模板,也由于风险因素,模板保护相当于全保护。

这是一个保护级别,它取代了由于是高风险模板而非内容争议而受到全保护。低风险模板不适用模板保护,顶多是半保护。

重定向不接受模板保护,只能使用其他保护。

提议条文

模板保护 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模板编辑员编辑。但只能用于模板名字空间模块名字空间。模板保护只适用于高风险模板,也由于风险因素,模板保护相当于全保护。

这是一个保护级别,它取代了由于是高风险模板而非内容争议而受到全保护。低风险模板不适用模板保护,顶多是半保护。

Wikipedia:保护方针#模板保护中关于重定向的限制翻译自英语维基百科,但是英语维基百科已经删除这段限制。该限制也会导致如果模版有别名重定向的话,别名的保护层级无法使用模版保护。这可能导致有人可以直接修改别名模版的内容进行破坏。因此,提议删除该段内容。--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2日 (三) 04: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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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方针修正建议

建议进行更新内容为。 变更模板保护,全保护和基金会行动图标 新增二种保护类型: 一种是蓝色锁+E 另一种是永久保护的图标更新为棕色锁+I CMPD19831==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0:11 (UTC)[回复]

Mediawiki空间的全保护是否有必要

如题,在MediaWiki软件调整之后,此空间下的页面均被系统自动加以MediaWiki保护,在没有editinterface权限(授权给sysop和int-admin)的情况下是无法改动的。但现在除级联保护的特殊情况外,此空间下的有些页面依然被加以全保护,我想这或许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应该批量解除此空间下页面的全保护?TechyanEricliu1912--安忆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10:29 (UTC)[回复]

不太明白,可以举个例子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8日 (四) 11:56 (UTC)[回复]
是全保护的例子吗?比如这个就是全保护。尽管此页面的全保护是为了使它所使用的五个模板形成级联保护,但也应该去对那些模板进行全保护而不是对此页面,此空间下的页面有MediaWiki保护就足够了。--安忆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12:18 (UTC)[回复]
您不能编辑全保护的界面页吗?-- 2021年1月28日 (四) 12:36 (UTC)[回复]
不能,其实主要也是因为这个才有此一问。因为除了举例的这个页面,之前也碰到过其他的,等了几天才由其他admin处理掉。因为这个,我当时还去phab问了一下,他们说不再给IA加权限了,理由是怕有人为了得到某权限去申请IA(???)虽然我感觉他这理由不是什么理由…但我也没再穷追猛打问他为什么jawiki有这个权限了。[开玩笑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28日 (四) 12:55 (UTC)[回复]
我认为MediaWiki保护加上连锁保护无所谓,但是没有连锁保护只留MediaWiki保护即可。-- 2021年1月28日 (四) 18:19 (UTC)[回复]
既然MediaWIki空间的页面多与界面有关,我认为就不必要全保护了,不然界面管理员也没办法更改。其实我原本认为保护只会生效其中一个,那么如果要采用MediaWiki的连锁保护,有可能实现吗?-- 2021年1月28日 (四) 18:19 (UTC)[回复]
“采用MediaWiki的连锁保护”是什么意思呢?现在Mediawiki空间下某页面有全保护都是为了使嵌入那个页面的模板或模块形成级联(比如Template:Namespace_pagename表面上是半保护,但因为它被嵌入到了全保护页面而形同全保护)。我认为即便真的需要全保护,这个全保护也是应该去对那些模板和模块做的,而不是对Mediawiki空间下的页面。--安忆Talk 2021年1月29日 (五) 05:12 (UTC)[回复]
@AnYiLin:有没有可能使用MediaWiki级的连锁保护,而不是全保护级的,那句话的意思是这样。此外,我认为连锁保护较简单,单独保护则较复杂,如果采取单独保护,可能需要借助机器人的力量。-- 2021年1月29日 (五) 13:58 (UTC)[回复]
MediaWiki保护是自动的,但不能在Mediawiki空间之外;单独保护其实之前实行模板保护的时候有做过,是由机器人进行的。类比一下,对高风险模板进行全保护应该大同小异。--安忆Talk 2021年1月29日 (五) 15:12 (UTC)[回复]
@AnYiLin:IA是什么?-- Sunny00217  2021年1月29日 (五) 05:00 (UTC)[回复]
Interface Admin的缩写。--安忆Talk 2021年1月29日 (五) 05:04 (UTC)[回复]
居然没注意到是捷径 囧rz……-- Sunny00217  2021年1月30日 (六) 12:52 (UTC)[回复]
啊,意思是说MediaWiki空间本身已经只有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能编辑,但某些页面却又加了一个全保护在上面?这样的话,我觉得不是特殊情况,没有必要再加一层保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9日 (五) 07:19 (UTC)[回复]
大体上是这个意思。特殊情况就是上面提到的,但我认为在那种情况下去针对那些模板和模块加全保护或者模板保护才是对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29日 (五) 07:27 (UTC)[回复]
MediaWiki空间下的连锁保护全部都是我做出的,所以我前来说明理由。MediaWiki空间下的页面由系统直接施加全保护,只有管理员能编辑,而为了防止透过修改嵌入模板而导致实质上非管理员更动界面,根据保护方针所有嵌入的模板都应该全保护,而为了方便自动保护嵌入的模板,可以使用系统的“连锁保护”功能,连锁保护在以前与分别保护所有嵌入模板无异;然而新增界面管理员(IA)之后,IA也可以编辑MW空间的讯息,若使用连锁保护将导致IA无法编辑该等MW页面,故AnYiLin才建议应采取分别保护的方式。--Xiplus#Talk 2021年1月30日 (六) 07:31 (UTC)[回复]
是的,您所说的(指sysop与IA独立后中维的IA没有编辑全保护页面的权限)就是我提出分别进行保护的原因。为了形成级联保护而对父页面进行全保护是方便之举,但也会影响一些操作(比如说在这个编辑请求中需要再去提出另一个编辑请求。是故,不知您是否可以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安忆Talk 2021年1月30日 (六) 08:03 (UTC)[回复]
连锁保护 分别保护
IA能否编辑MediaWiki:Foo
IA能否编辑Template:Bar 否(除非为模板保护且IA同时为模板编辑员)
优点 修改界面时,不用检查哪些嵌入需保护/解除保护 IA可以编辑MW页面
缺点 IA不能编辑MW页面 需检查哪些模板要保护
提供上表比较两种方法的差异,以上假设MediaWiki:Foo中嵌入了Template:Bar,且个别模板的保护是全保护。因此我认为连锁保护对于嵌入模板的保护/解除保护相当方便的优点,与界面管理员无法编辑单一个MW页面的缺点权衡,所以我之前采取了连锁保护的方案。--Xiplus#Talk 2021年1月30日 (六) 07:48 (UTC)[回复]
@Xiplus:我认为IA可以编辑Mediawiki空间下的页面是一个合理的预期;但如果“需检查哪些模板要保护”工作量很大的话,保持现状也可。其实我最开始是想能否在技术上给予IA在Mediawiki空间下无视任何保护编辑页面的权限,但后在元维基上看到一表,上面列有多次提出但无效的提案,其中有一项就是给IA以XX权限,所以我只好转到这里看看能否从保护页面本身着手,并提出对模板模块分别保护的建议。--安忆Talk 2021年1月30日 (六) 08:21 (UTC)[回复]
我是觉得有此情况的界面讯息其实不多,不过我已经在准备自动保护的机器人了。--Xiplus#Talk 2021年1月30日 (六) 08:46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或许可以采用c:Commons:Auto-protected files的这种方式进行保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30日 (六) 12:16 (UTC)[回复]
好主意,已经编写机器人并产生列表Wikipedia:被连锁保护的项目/嵌入在MediaWiki命名空间。--Xiplus#Talk 2021年1月31日 (日) 10:54 (UTC)[回复]
所以技术上不可能搞个模板连锁保护吗www???-- Sunny00217  2021年1月30日 (六) 12:54 (UTC)[回复]
技术上可以,但是注意编辑被连锁保护的页面本身(不含引用的模板)要protect权限。--GZWDer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19:02 (UTC)[回复]
给IA编辑模板保护的页面就好,他们会选上也算是精通这类东西。不过短期不可能搞-- Sunny00217  2021年2月11日 (四) 14:34 (UTC)[回复]
@Sunny00217:就算长期估计也不行,m:Limits_to_configuration_changesGrant Interface admins other permissions: ...Granting other rights to this group may encourage wikis to grant this right when their intention is different,此讨论最开始也有提到。--安忆Talk 2021年2月15日 (一) 18:04 (UTC)[回复]

公示对保护方针做出的修订

各位好,根据内容推测,已对上述方针做出可能存在的事实性修订,特此公示。--Hamish with w. 2021年6月1日 (二) 02:00 (UTC)[回复]

设置新的保护类型

无共识: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维基百科部分条目被IP破坏者亦有,如直接半保护,可能影响到非自动确认用户进行正常编辑(如果它们不会提起编辑请求),遂提议设置此保护类别。

图标 命名 简介
注册用户保护 受到此保护的页面只有注册用户(不论是非新用户,确认用户或自动确认用户)可以编辑。

--CreeperDigital1903 2021年6月7日 (一) 12:07 (UTC)[回复]

(-)倾向反对蛤,才50就自确了啦。--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2:34 (UTC)[回复]
我觉得不一定,我从新用户变成自动确认花了快一个月。50说少也不算少了,又不是英维只要10次。问题是这在技术上能否实现,以及是否真的有“IP用户进行破坏但新用户不会”的情况。--Milky·Defer 2021年6月7日 (一) 13:19 (UTC)[回复]
如果要这样做的话,那必须将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可以把要求提升到与对Tor用户的要求一样,都是注册达90天并编辑达100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03:11 (UTC)[回复]
这个级别绝不应用于取代目前的半保护。七日确认机制是阻止即兴破坏者的利器。--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8日 (二) 08:00 (UTC)[回复]
@Temp3600:或许把注册用户保护、原一般半保护(注册满一周用户保护)和原Tor半保护(新半保护)当成3个并行的层级也可。我只是感觉现时zhwiki的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真的有点低而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14:09 (UTC)[回复]
如果真得需要那么多保护级别,或许用AF即可。--银河市长☎️2021年6月9日 (三) 08:15 (UTC)[回复]
话说我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wp:right申请“确认使用者”需要有“自动确认使用者”--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5:33 (UTC)[回复]
用来给老用户开合规的分身账户,例如进行涉及确定用户权限的技术测试。——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8日 (二) 12:05 (UTC)[回复]
不是自确亦可申请。--Hamish with w. 2021年6月8日 (二) 14:15 (UTC)[回复]
又被半保护了--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03:38 (UTC)[回复]
@Jonathan5566:其他版请-- Sunny00217  2021年6月12日 (六) 04:35 (UTC)[回复]
(-)倾向反对功效不大-- Sunny00217  2021年6月9日 (三) 09:08 (UTC)[回复]
(-)反对。—MintCandy♫ 欢迎参加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1年6月10日 (四) 05:04 (UTC)[回复]
(-)反对,没有太大作用。--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9 (UTC)[回复]
(-)反对,破坏者随便注册账号就能乱改。天蓬大元帅-会客 阅读机器翻译放松一下 2021年7月17日 (六) 07: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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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延伸确认保护

已通过:
已公示七天,有关人事任免条件的条文修订,公示期间没有反对意见,这个修订已通过;但延伸确认保护有少数反对意见,暂时未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10: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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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确认保护还比较值得讨论。——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6月10日 (四) 09:47 (UTC)[回复]
上面说的有道理。--安忆Talk 2021年6月10日 (四) 13:33 (UTC)[回复]
(▲)同上,XC权更值得讨论。--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14:13 (UTC)[回复]
(▲)同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18日 (五) 13:40 (UTC)[回复]
(+)支持 2021年6月19日 (六) 23:31 (UTC)[回复]

初步提案如下: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延伸确认权限条件
  1. 账号已注册3个月。
  2. 已经编辑条目空间500次。(不含用户页及用户讨论页)
  3. 符合条件后,系统自动授权。
延伸确认权保护
  1. 只能由延伸确认用户编辑。
现行条文
  1. 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个月前,编辑100次或以上;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页面及使用者对话页);
  2. 编辑3000次或以上,或编辑1500次条目或以上。
提议条文
  1. 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个月前,拥有延伸确认权限;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
  2. 编辑3000次或以上,或编辑1500次条目或以上。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4:14 (UTC)[回复]

(-)倾向反对Wikipedia:常年提案#扩展确认用户:没有充分理由证明延伸确认使用者比自动确认使用者更适合进阶编辑--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07 (UTC)[回复]
鉴于刚才有人抗议其实是覆盖编辑表示不满,我就画掉反对了((([开玩笑的]--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24 (UTC)[回复]
(+)支持,不过可以参考目前的自动确认使用者设立权限申请及除权,还有保护方针可以同时跟进条文“当出现自动确认使用者编辑战或半保护时仍无法有效的保护条目管理员即可提高至延伸确认保护”。~~Sid~~ 2021年6月20日 (日) 07:16 (UTC)[回复]
(▲)同上,但固然前提是参与编辑战的用户并非延确用户 --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46 (UTC)[回复]
Wikipedia:常年提案#扩充确认用户的“未通过原因”的回应:不应将设立延确用户视为进行“进阶编辑”或“解决争议”的手段。设立延确应是减少高风险页面的破坏,而非如该页所述“编辑全保护页面”等操作(这个不是延确的工作)。延确应配合设置蓝锁作为破坏行为的防范手段而非争议编辑的处理手段。编辑争议/编辑战的行为依然应该以金锁处理(尤其为政治议题)。现行确实有银锁的编辑战保护,以蓝锁作为防止争议的保护手段的考量应与银锁编辑战保护相似。--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38 (UTC)[回复]
为什么要用一堆xx锁的非正式用语! -- Sunny00217  2021年6月21日 (一) 00:00 (UTC)[回复]
随便啦wwwwww--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2:27 (UTC)[回复]
感觉只不过是将自动确认用户的难度延后到ex确认用户的难度吧,并不能根本破坏防范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1日 (一) 03:21 (UTC)[回复]
刷500比刷50难啊,还要90天。--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5:51 (UTC)[回复]
(-)反对,延伸确认保护主要针对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在解决编辑战方面没有太大作用。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足够条件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3 (UTC)[回复]
阁下哪里来“延确保护必定需要协助解决编辑战”的说法?延确用来保护高风险页面或模板正合适,高编辑战风险也不会拿延确来保护而是全保护了啊。--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21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有半保护和模板保护就足够了,我看了一下外文版方针,延伸确认保护仅用来保护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16:42 (UTC)[回复]
这样的话确实和模板保护有点重复。我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回复]
(?)疑问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是要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或3000次编辑吗?—-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1:56 (UTC)[回复]
可以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第一条的“编辑100次或以上”改为“延伸确认资格”,其他维持不变。--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2:19 (UTC)[回复]
(+)支持User:虫虫飞案。 --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2:26 (UTC)[回复]
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甚至如果技术允许的话,可以让系统自动判别用户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然后为符合资格者自动授权延伸确认用户,授权后不符合资格者自动除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34 (UTC)[回复]
太高了,这最终会过度妨碍想编辑的人。有些职业维基人[开玩笑的]一周不到就可以三千,但非职业维基人[开玩笑的]想要达到千次以上都会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可能半年,可能一年,总之太长了。--安忆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3:41 (UTC)[回复]
不然一样维持500次,然后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第ー条的“编辑100次或以上”改为“延伸确认资格”,其他维持不变,则是变成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第ㄧ条改成500次。--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3:48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完全可以计票时审核(就是目前的方式),不需要依赖任何技术上的使用者群组啊(不用为了这个资格建立使用者群组的意思)?--Xiplus#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4:35 (UTC)[回复]
这样做可以直接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因为不符合资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回复]
现在计票审核也没多难,都有工具帮助了;前面提的延伸确认资格根本无法完全涵盖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技术上根本无法计算“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无法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没有资格者应该还是能发表意见,不可能用保护功能。--Xiplus#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02:04 (UTC)[回复]
@Sanmosa延伸确认保护也不能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只能处理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16:02 (UTC)[回复]
@Lanwi1:抱歉,我完全不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的中文版,如果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共识决议对延伸确认保护有另类的用法的话,那这种另类的用法仍然是可行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回复]
@Sanmosa:除了英文版,法文版和日文版也实施延伸确认保护,都是防破坏,若有另类的用法会脱离本来的目的。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如问题编辑频繁发生之类的足够背景支持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9:22 (UTC)[回复]
@Lanwi1:我有一个疑问:您认为共产主义现在能否永久半保护(近半年约被破坏了10次以上)?如果说这个是意识形态,那么性交(现在被半保护了约10年)和同性恋呢?从目前中维鼓励一切用户进行编辑的角度来说这些条目确实都不应该半保护,但是过去几个月的经验/历史记录很明显显示出如果不半保护还会继续有破坏,但如果引入了扩展保护,很明显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了。当然,对应的原本很有争议的条目自然可以上升至扩展保护,但是如果只有半保护和全保护的话,至少我认为情况是比较尴尬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9日 (二) 11:28 (UTC)[回复]
条目共产主义现在不需要永久半保护的原因是未受到频繁破坏。扩展保护仅用于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我还认为需要永久扩展保护的基本上都是被LTA破坏的半保护页面,若以针对LTA突破半保护为由引入扩展保护,我表示支持。另外日文版引入扩展保护的背景就是有些LTA喜欢突破半保护,本地只有影武者喜欢突破半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20:45 (UTC)[回复]
@Lanwi1:您能否大致给出您心目中频繁的标准?在我看来在一个大部分科学类条目两三年没人写的地方,某个条目半年被破坏了接近10次绝对达到频繁的标准了。另,看了一下英维,的确您说的有道理,不过英维同样对波兰种族主义阿以冲突这类高争议但应该没有LTA的条目进行了扩展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回复]
基本上是短期内密集破坏,因此长期又零星的破坏就处于临界情况,我无法直接说一律保护或不保护,要按个案判断,但若是冷清的条目导致看起来编辑全是破坏,那或许会被保护。--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8:01 (UTC)[回复]
不同意引入扩展保护会让“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引入比半保护层级还高的扩展保护不应该变相让半保护的标准放松,如果您认为半保护的标准应该放松,您应该提议社群变更半保护标准,而不是透过引入扩展保护来解决。--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1:23 (UTC)[回复]
@Xiplus:我知道,但这更多不是标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欢迎指出错误),排除掉全保护外只有半保护和不保护,管理员在遇到已被轻至中度破坏的争议条目由于只有这两个选项,自然会更倾向于不保护,让其他编者去自行回退掉破坏的编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可是中维的标语),而非进行半保护(但是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这并非好事,这样反而浪费了人力去维护本可以不存在的破坏,如果进行了半保护,原本要贡献的编者可以在讨论页请求编辑保护条目,而原本的破坏者的破坏也就自然留在了讨论页,而非条目页)。但如果有了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回复]
全面全保护就再也不会有破坏了,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保护跟开放只能取得一个合适的平衡。“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我不会,所以我才无法理解引入扩展保护的目的,要达成你的目的只能引入一个比半保护层级还低的保护。--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7:52 (UTC)[回复]
@Xiplus:我懂all or nothing的问题,但说实话单从结果来看确实是很多英维半保护且中维(我认为)也应该半保护的条目没有半保护,比如上面那几个例子,如果您认为这不是扩展自确的原因,欢迎您说说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中维更不倾向于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8:25 (UTC)[回复]
英维破坏量更多,自动确认门槛较低。这是一般性原因,不是针对前面您提的条目。--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13:05 (UTC)[回复]
英维破坏量多没问题,但其实中维破坏比例可能高一些,我没实际做过数据统计,但是单从个人经验来看感觉如此。我知道,我强调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突出现在的问题。不过现在我想问一句:设立一个(全保护之下的)更低门槛和设一个更高门槛真的本质上不等价吗?最后,我希望我是错的,但是每次点开这些常用条目一翻历史就能看到一批扰乱性编辑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我才大力支持,哪怕能稍稍激励一部分管理员更勤的上半保护我个人目前认为也是值得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17:22 (UTC)[回复]
查阅您提出的几个条目,都没有近期请求保护被拒绝的案例,所以您说这些条目管理员不会保护这点实在有待商榷。--Xiplus#Talk 2021年7月1日 (四) 02:02 (UTC)[回复]
好吧,我可妥协,但我还是对上文所述的现状不满。--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1日 (四) 17:31 (UTC)[回复]
(+)支持设立甚至拔高门槛,wikiscan上的数据显示每月活跃自确至少约占每月活跃用户数的6%~7%,今年上半年至少应有超过2700名自确用户进行过编辑,最近更改的筛选栏中也有对初学者和有经验的编者的区分。是,某些条目生来就是有争议的,这些条目的编辑战可能确实没法避免,但至少设立更高门槛的自确可以让想要参与这些条目的人进一步学习中维的规则和过去的案例,而且引入扩展自确之后也可以对一些有相对较少争议(但总体上仍有较大争议)的条目上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7日 (日) 16:27 (UTC)[回复]
编辑数与学习规则毫无关联。->>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4:59 (UTC)[回复]
@Ohtashinichiro:Yes, but actually NO. 是,这两者是没有直接关系。但大多数编者的条目编辑水平和辨别来源的水平最终还是在编辑的过程中提升的,您不能指望一个不懂维基语法的新手在中维这种左侧栏里没有“学习如何编辑”的地方一开始就懂如何将他主观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并引出来源,更别提去辨别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是主流观点了。这么说可能有点太泛泛而谈了,您不妨回想一下您刚开始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写的条目是什么水平而现在又是什么水平(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您找找您早期的编辑)。--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回复]
我和你讲规则,你和我讲技术。对于想闯红灯的人,需要过问他的车技?。->>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7月3日 (六) 01:27 (UTC)[回复]
我是觉得高引用数转换组(CGroup)如果要保护的话,Extended confirmed users这种水准正好比较合适。一般高风险模板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技术考量,模板编辑员也是技术优秀的用户。但转换组基本就是纯内容向模板,熟悉相关领域、掌握简单语法的编辑都可以胜任修改。50次编辑可能经验不足,500次编辑大概就比较合适了。--洛普利宁 2021年7月3日 (六) 09:54 (UTC)[回复]
根据WP:7DAYS,现就延伸确认保护及人事任免的修订提案公示七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0日 (六) 10:02 (UTC)[回复]
对于这一没有经过仔细思考和周全考虑的提案,我是不会支持的。况且提案的疏漏没有得到解决。--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18:33 (UTC)[回复]
@Bookwith:请说说有什么疏漏。--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0:13 (UTC)[回复]
应该能看出,连实施细节都没想好就来提案了。--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5:43 (UTC)[回复]
放心吧,这个很简单,而且之前本站有过模板保护及模板编辑员的引入的经验。--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5:51 (UTC)[回复]
为什么是条目空间500次?这类要求向来没有指定名字空间的。即使有充足经验,依然应该列出各项实施细节。--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6:46 (UTC)[回复]
英维日维都是500次条目空间,而且避免用户在用户页刷够500次。至于具体细节,就像英维那边,系统会自动授权;还是您希望像日维那边一样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即管理员可以授予可信用户权限,也可移除用户的权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6:52 (UTC)[回复]
英维日维的要求都不是500次条目空间,请别撒谎。--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8:49 (UTC)[回复]
英维方针没有写明,但我就亲身试过了,而且取得了英维的延伸确认用户权(500次条目空间后才获得),500次非条目空间,英维是不会授予延伸确认权,您可以去试一下。--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9:07 (UTC)[回复]
根本不是,那里500次是不限命名空间的,不要再误导他人了。--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1:45 (UTC)[回复]
我不太了解原因,总之我在英维600次编辑数时,确实没有获得“延伸确认”,要在“条目空间500”才能获得权限。--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6 (UTC)[回复]
既然您担心门槛太高,我把门槛降低至不只限于条目空间。--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0:00 (UTC)[回复]
到底排除用户/用户讨论页,意义何在。--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1:49 (UTC)[回复]
意义在于避免用户GAME,刷编辑数。您看VIP存档,经常有人举报有用户刷编辑数以求“自动确认”。--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0 (UTC)[回复]
我反对这一要求,因为实在太没意义了。一些编者们愿意刷到自动确认,不代表他们愿意刷到延伸确认,尤其是500次编辑对于他们来说是个难以达到的目标;甚或有一些只求移动权限、只求上传图片的编者,难道他们会对这一延伸确认权有兴趣?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看看各大站点的权限摘要。看,古今中外,有哪个站点的权限要求会像这样排除某些命名空间?无论是需要申请的权限,还是自动授予的权限,没有一个站点会设下这样的限制。为什么?因为稍有智慧的人都不难看出,这样设限对于恶意刷权限的编者来说,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提案前请三思。--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7:51 (UTC)[回复]
刷???编辑数是用刷的?= =这我有理解错误吗?如果没有那这反对简直胡闹。~~Sid~~ 2021年7月14日 (三) 18:15 (UTC)[回复]
就是有这种人啊,-- Sunny00217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9 (UTC)[回复]
那把门槛降低至不只限于条目空间不就解决了?是在乱吵什么鬼?--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7月15日 (四) 04:17 (UTC)[回复]
要故意排除用户/用户讨论空间,难道不会显得很可笑吗?--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04:56 (UTC)[回复]
(-)强烈反对该提案, 如果不加限制地滥用保护, 把所有争议条目都加以保护, 不是彻底违背了WP:SOPWP:BB的原则? 那样的话,当时允许IP用户编辑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最后让维基百科变得与百度百科没有任何区别.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7月17日 (六) 07:42 (UTC)[回复]
@Yining Chen:延伸确认保护不能乱用的,只有半保护无法保护的情况下,才能用,而且可以减少用“全保护”,所以不违反WP:SOPWP:BB,此外也与ip编辑无关,因为半保护下,ip也不能编辑,但您不因此反对半保护,防止破坏也很重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08: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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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延伸确认保护(第二稿)

已通过:
已公示七天,有关延伸确认用户权及延伸保护的条文修订已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4日 (六) 10: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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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第一稿的少数反对意见修订如下,重新公示七天: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延伸确认权限条件
  1. 账号已注册3个月。
  2. 已经编辑500次。
  3. 符合条件后,系统自动授权。
延伸确认权保护
  1. 只能由延伸确认用户编辑。
  2. 在半保护无法阻止破坏时才能用。
  3. 在半保护无法阻止的编辑战时才能用。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10: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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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确认权限后续讨论 part1

反正你们都同意我也不管了,结-- Sunny00217  2021年7月28日 (三) 01: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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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讨论已超过一个月,最后一个修订版公示七天期间,完全没有人反对,共识很明显。--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4:27 (UTC)[回复]
    虫虫飞:我不同意这是个合符程序的公示──通过方式是有严重瑕疵。有个简单的问题──一个存在反对意见的提案,在经过修订后能立即视为已取得共识吗?显然不能。提出修订案后立即进行公示,是不当的。还有关键的一点──对原提案进行改良后,应当邀请原提案的反对者参与讨论,让他们知悉有关改动。而这点,虫虫飞是做不到的,以致于有反对者未知悉本提案。--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9:03 (UTC)[回复]

公示公告的后续讨论

  • 大家都在关注,只是您一个人没关注公告内容和客栈的讨论,而且提案已经按照方针规定完成公示14天,但是您在公示期间放弃讨论,这是您自己的问题;这就像假设RFA期间您忘记投票,然后投票期结束了,您才出来闹,这也是您自已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25 (UTC)[回复]
    虫虫飞声称大家都在关注,却出现7天公示期内无人讨论的局面,请问这合理吗?难道没人提出意见还能视作通过?--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7:26 (UTC)[回复]
@Sunny00217:公告栏同类通知应当合并。--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27日 (二) 16: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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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确认权限后续讨论 part2

已解决:
优化案已公示七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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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退相关方针编辑:

  • 就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部分,有关公告并未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这类重大事件有任何提及。
  • 就扩展用户级别部分,个人认为上述讨论并未达成非常显著共识。--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01:56 (UTC)[回复]

@XiplusLanwi1:这情况需要处理一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2:50 (UTC)[回复]

(!)意见:程序上没问题,公示期没有反对意见,已经通过了;而且提案由始至终都有大量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3:27 (UTC)[回复]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翻案! 完全不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任何问题,无疑是在恶意找碴。--(!)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翻案! 完全不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任何问题,无疑是在恶意找碴。--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7月29日 (四) 03:53 (UTC)[回复]
本人主要是注意到,就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部分,有关公告并未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调整”这类重大事件有任何提及,这意味着整个公示存在一个瑕疵。本人的想法也是(+)支持该案,希望能让该案重新公示通过。--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03:56 (UTC)[回复]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阻止翻案! 完全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严重问题,无疑是在恶意隐瞒问题。 --(!)强烈抗议有心人士企图阻止翻案! 完全认为目前的通过有严重问题,无疑是在恶意隐瞒问题。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5日 (四) 11:37 (UTC)[回复]
@蟲蟲飛A2569875:不好意思,但我希望两位能留意上方确实有多个对提案本身的强烈反对意见,我不认为相关反对意见小到可以被忽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8 (UTC)[回复]
另外,容许我在这里表达我对整个提案(包括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调整)的反对意见,我认为上方的反对意见的理由合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3:58 (UTC)[回复]
你根本就不明白我被LTA:X43LTA:114.27联手打到快要死掉的痛苦。长期各种乱搞,我都快精神崩溃了,现在连这个曙光都要封掉,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烂死了!--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7月29日 (四) 04:00 (UTC)[回复]
我认为提升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比较实际可行。我不相信他们能熬30日或90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45 (UTC)[回复]
不要小看X43,他用账号会刻意观察反破坏动向微调编辑行为,导致社群无法辨认出他是X43(已有多次这样的例子,每次都让我焦虑到死掉);而若只用50次(就算提高到100次也没用)的自动确认用户门槛,他很容易就能继续破坏,且只有50-100次编辑若用X43式的奸诈狡猾心机之“刻意观察反破坏动向微调编辑行为”阻碍社群判断他是傀儡(见Ahri6279这只傀儡就是这类行为)根本不会露出马脚,而若用500次延伸确认保护,一来,在他逐渐接近500次编辑纪录的过程中会比只有50-100次的编辑纪录有更多样本能分析是否露马脚,进而在达到500次编辑前成功封禁他的傀儡,而达到相关条目(500次进阶确认保护)保护的效果。—-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7月29日 (四) 06:23 (UTC)[回复]
@A2569875:容许我recall用户权限的取得门槛: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是注册满7日并同时编辑满50次,延伸确认用户的门槛是注册满90日并同时编辑满500次,也就是说就算一个用户满足了编辑次数的要求,他还是需要等到注册后的一段固定的时间才能取得相关门槛。我这里说的“提升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不只是提升编辑次数的要求,也包括提升注册满N日的日数要求。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2 (UTC)[回复]
你太小看X43了;你根本不了解X43,你也根本不了解我被X43搞到快要死掉的心情,被他搞到精神科都不知道去挂号多少次了;他躲/假装正常编辑半年以上的号多的是;建议你回避。—-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7月29日 (四) 06:45 (UTC)[回复]
那我只能说用延伸确认保护应付X43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他终有一天也会适应新的编辑模式。当然,如果你说注册满90日并同时编辑满500次的用户不会被自动授予权限,而是还是需要先去权限申请页面申请权限的话,那用延伸确认保护应付X43则是合理的。你需要考虑这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53 (UTC)[回复]
@A2569875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2 (UTC)[回复]
本人认为Tokisaki Kurumi的支持意见有说服力,另外希望各位能注意Lopullinen的意见。--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04:02 (UTC)[回复]
@DreamerBlue:那原本的提议修改也是不恰当的,因为如果条文只在Lopullinen的情境实施,相关条文需要限制延伸确认保护的适用对象为模板空间和模组空间的页面。如果能限制延伸确认保护的适用对象为模板空间和模组空间的页面,并将CGroup与其他适合实施延伸确认保护的受模板保护页面改用延伸确认保护,那我会支持如此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2 (UTC)[回复]
能否说下您为何坚持仅让扩展保护适用于模板和模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6:32 (UTC)[回复]
因为这是Lopullinen的提案,如果连带其他东西也适用的话,那个就不是他的提案,而需要当成另一个提案分开考虑。我现在之所以反对整个提案是因为虫虫飞声称现在的提案(什么也能用的提案)是我的提案,但我一开始的提案就只打算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42 (UTC)[回复]
好的,知道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7:42 (UTC)[回复]
编辑冲突 × 4)(...) 吐槽@Sanmosa:我在三天就已经问过了,见上方(另外删除已经存档的讨论内容)。--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02 (UTC)[回复]
(※)注意:两次的提案后续讨论都是提到有用户没注意到提案,但并非反对提案,因此提案的共识是明显,可以以“后续讨论”的形式让社群注意一下通过的提案内容也好。--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15 (UTC)[回复]
@蟲蟲飛:你有认真阅读吗?Sanmosa很明显是反对的。--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18 (UTC)[回复]
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提出的,您为什么会认为Sanmosa会反对自己提出的提案呢?DreamerBlue上面也说他支持提案,您之前那个后续讨论也说您“不反对”--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2 (UTC)[回复]
我说Sanmosa很明显是反对的,为什么会有您之前那个后续讨论也说您“不反对”?!--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5 (UTC)[回复]

想吐槽的是这种公示方法,贴出来就要公示且没贴在布告板,结果没半个人留言,并非反对提案,谢谢-- Sunny00217 2021年7月26日 (一) 11:33 (UTC)

那句话如果是在说我的话,我完全没说过我“不反对”提案,甚至我在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以后就没有在那个讨论串留过言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5:45 (UTC)[回复]
  • (※)注意: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提出的,然后其他人支持,而且在公示期没有反对意见下通过的。--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5:57 (UTC)[回复]

    这样的话确实和模板保护有点重复。我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

    我认为当时其他人反对我那个提议,或至少并无对我那个提议表示支持。整个讨论除了我自己和明确不赞同我的提议的人以外,所有人都只在讨论编辑战或LTA的问题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01 (UTC)[回复]
    • 当时很多人支持您的提议,如我和宇帆都大力支持,然后在公示14天期间完全没有反对下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05 (UTC)[回复]
      看漏了,我能确定你和他当时是支持我的提议的,但要注意的一点是我的提议是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且还是要把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的获取资格设定为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且,就算是仅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提议,除了你们两个外,就只有Lanwi1和Xiplus就此表达过意见,而他们两个都是反对我的提议的,而且反对理由充分,因此也看不到有将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用于判别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共识。把你们四个和我自己排除后,就真的没人对我那个提议表示任何意见(包括支持意见)了,我认为应该理解成他们对我的提议不屑一顾。A2569875现在所希望做到的东西(处理LTA)并不是我一开始提议的东西。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13 (UTC)[回复]
    • Lanwi1和Xiplus是觉得单纯以您的建议作为理据去引入这个权限是不好,然后大家都围绕这个话题去讨论,包括防lta等理据,然后公示期,Lanwi1和Xiplus都没再反对,而且在sunny 上面的“后续讨论”中,Lanwi1还明确表示(+)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19 (UTC)[回复]
      Xiplus的情况应该理解为他对原提案本身并没有任何的意见,那自然也不包含支持意见。Lanwi1方面我同意你的解读。但就算如此,原讨论串里确实存在明显的反对意见,我确实看不出来你有进行妥善处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6:30 (UTC)[回复]
      “原讨论串里确实存在明显的反对意见”[来源请求],除了提案通过几天后出来闹的,哪个用户是反对的?只有Yining Chen是提出反对,但在第二稿已经根据他的意见优化提案,而且他在第二稿公示期没再反对。此外,我看到您已经过去phab那边反对,我建议在下面优化提案,以形成更明确的共识,而且不建议过去那边争论,否则洋人觉得中维很乱,影响将来其他提案的申请。--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7:05 (UTC)[回复]
虫虫飞修改此讨论的名称,由“延伸确认权限争议 part2”改为“延伸确认权限后续讨论 part2”[3],我不太赞成这样的修改,标题是反映原来开始此一讨论者的看法,不太确定目前的修改是反映了谁的看法?若只是修改者的看法,我是否也可以修改此一标题,再改为我的看法?--Wolfch (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4 (UTC)[回复]
其实讨论最早的标题是“设置新的保护类型”(原始标题),并复制已存档的部分,在下删掉了存档部分并改成“延伸确认权限争议 part2”--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7 (UTC)[回复]
DreamerBlue本来的标题是“后续讨论”,是sunny改为“争议”的,我觉得提案人原先的标题较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29 (UTC)[回复]
那我没有意见--Wolfch (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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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案

已通过:
提案已讨论两个月,优化提案已再次公示七天,获得绝大多数使用者支持,包括:A2569875、DreamerBlue、Lanwi1、Tokisaki Kurumi、Jonathan5566 、Sidishandsome、MCC214、LuciferianThomas、Eric liu、Newbamboo、30000lightyears、Sammypan、A1Cafel、CreeperDigital1903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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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虽然已经通过,但有用户有疑虑,我建议可以把已经过的提案再优化,以形成更明确的共识,欢迎大家提出优化建议,已经通过的提案如下:
Wikipedia:用户权限级别#延伸确认使用者(非方针指引)[分案A]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一个已注册的用户会在注册达90天编辑达500次后自动获得此权限。该用户权限允许用户编辑受到进阶确认保护的页面。机器人以及管理员都自动拥有此权限。

Wikipedia:保护方针#延伸确认保护[分案B]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延伸确认保护
延伸确认保护

延伸确认保护仅允许延伸确认使用者编辑,该使用者群组会在注册达90天并编辑达500次时自动授予给注册使用者。

管理员仅能在页面已被半保护,且证实半保护仍无法阻止破坏或编辑战的页面上使用延伸确认保护。与半保护相同,不得对尚未发生的破坏或编辑战进行预见性保护。亦不得将延伸确认保护使用于破坏或编辑战以外的页面上,应直接使用全保护(对于模板或模组可用模板保护)。

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分案C]
现行条文
  1. 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个月前,编辑100次或以上;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1次编辑(不包括任何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2. 编辑3000次或以上,或编辑1500次条目或以上。
提议条文
  1. 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9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不包括任何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2. 编辑至少3000次,或编辑条目至少1500次。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6:58 (UTC)[回复]

需要添加延伸确认用户组吗?(指确认使用者这种)--Papayatrash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07:26 (UTC)[回复]
@Jonathan5566:日维那边是可以由管理员授权,也可以移除,您希望像日维那边的做法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7:31 (UTC)[回复]
可以提出几点意见:
  1. 反对系统自动特许的设置,应该要求用户自行请求授权(这应该是你理解的“像日维那边的做法”);
  2. “账号已注册1个月”过短,真的要实施的话应该维持原提案的90日;
  3. 延伸确认权保护应容许用于高风险页面保护(描述可以参考enwiki和Lopullinen的意见,不过我不会当成是Lopullinen的提案);
  4. 基于1,反对连锁修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09 (UTC)[回复]
(:)回应
  1. 日维那边的做法是系统自动授权,但可以按实际需要申请,但这个是有问题,因为延伸确认应是经过长时间贡献而获得的,而不是申请的,而且会加重管理员负担。
  2. 这个可以再讨论。
  3. 原提案没反对用在模板。
  4. 已经通过的提案不宜推翻,但可以讨论优化,而且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不是您自己提出的吗?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8:42 (UTC)[回复]
(1)如果打算要用延伸确认权限防治LTA,那系统自动授权就会使延伸确认权的保护力受严重削弱,因为LTA可以掌握新的权限的取得模式(这点我是就A2569875描述的LTA特征而提出的),而且并不是所有用户都热衷于高级权限。如果真的会加重管理员的负担,那就只能让更多适任的人担任管理员。(4)zhwiki有(局部)推翻已通过提案的先例,而且我也可以选择收回提案(这也不是我第一次收回自己的提案),反正相关条文已经被回退掉了,我觉得没分别。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9 (UTC)[回复]
您提出那个案例是一个非常坏的先例,不建议动辄推翻已通过的提案;此外延伸确认权通过后,能获得权限的人一定很多,不应搞得太复杂。--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50 (UTC)[回复]
一般的申请权限的程序应该不复杂。能获得权限的人(有权者)多不代表申请并使用权限的人(行权者)也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3:38 (UTC)[回复]
这个权限有别于其他权限,简单来说就是编辑权,就如“自动确认权”,如果管理员也可以取消,就很可怕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3:59 (UTC)[回复]
在我的理解中,模板编辑员的权限也是一种编辑权,但管理员依现行方针也是可以取消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4:21 (UTC)[回复]
模板编辑员是一种管理员全保护权限下放给有限使用者的替代方案,必须非常可信,所以自从模板编辑员引入后,大量高危页面就由全保护改为模板保护。但延伸确认是一个资历性质的权限,有点像自动确认的延伸。英维也不会由管理员授权,也不会由管理员除权,也没必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4:35 (UTC)[回复]
了解。但我的想法与你的想法的不同之处在于:我认为延伸确认权限也是一种权限下放,一来既然要把这权限用于防治LTA,就应该要排除任何授权予LTA的机会,因此应该只有可信用户才能获得权限(但不需要如模板编辑员的权限般非常可信),不然就会有让LTA取得权限并在脆弱的“保护”中持续破坏的机会;二来部分现在施行模板保护的高危页面会因启用延伸确认权限而再改为延伸确认保护,我认为情况某程度上与模板编辑员类近。如果真的担忧取消编辑权的问题,可以规定延伸确认权限只有在用户为破坏者的情况下方可移除,其他情况(包括可导致封锁的情况)都不能,并规定违反该规定移除用户的延伸确认权限的管理员可以被任何用户提出紧急除权,而不需要经过除权投票(但如果这样的方针通过了,需要知会meta一声,因为他们也要看zhwiki本地的规则处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14:54 (UTC)[回复]
延伸确认权不是一个由管理员主观判断,然后授权的权限,而是经过积累经验,系统自动授权的。而LTA如果真要三个月去获取这个权限,一旦被发现就是永封。此外,用户滥用此权限是封锁,而不是除权,正如现在假如一个用户破坏,是封锁,而不是移除自动确认权。维基的编辑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当此权限的相应保护引入后,意味可能有为数不少的条目被延伸保护,因此应该让没破坏该条目的权限拥有者,仍然有编辑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5:15 (UTC)[回复]
你之所以说“延伸确认权不是一个由管理员主观判断,然后特许的权限,而是经过积累经验,系统自动特许的”是因为你自己的提案如此设定而已,可见权限是自动授权还是人手授权完全是看实际规范的方针的规定。既然现在大家就在讨制定有关新权限的方针,那新权限是自动授权还是人手授权自然是可以讨论的。因此,我不会说你的主张完全不能提出来,但我不会把你的主张直接当成“事实”来看待。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31 (UTC)[回复]
此外,要注意的是这个权限是要配合“延伸保护”,而“延伸保护”只有在半保护无法阻止的破坏或编辑战时才能施行,那么用户可以有什么充份理据去申请此权限去绕过“延伸保护”?如果“延伸保护”可以被轻易绕过,这个保护的作用就大大减低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8:42 (UTC)[回复]
正是因为希望保证“延伸保护”不被LTA轻易绕过,所以我才主张应该人手授权。基本上在权限申请页面,很多人在那边很容易表露自己申请权限的真正目的,我们可以从中判别哪些是LTA为了进行(秘密的)破坏而申请权限的。而且,也有鉴于管理员在处理授权时有一定的灵活性,我们也很容易从中判别哪些是用户为了维持自己所主张的页面版本而申请权限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47 (UTC)[回复]
根据Sanmosa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至于完全由管理员授权的建议,由于管理员人手不足,要等到中维管理员数达到像英维那样超过1000,才有足够人手处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9:56 (UTC)[回复]
临时权限有用吗?设立目的为何?--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11 (UTC)[回复]
原则上管理员不应授权,考虑到用户如果有非常充分的理据下,才可以临时授予,而且延伸保护通常不会永久。--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24 (UTC)[回复]
所谓的“非常充分的理据”到底是什么?我想不到有任何合理的情形需要人手授权。--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7:45 (UTC)[回复]
例如您已经有相关权限,但您想用小号编辑受保护的条目,或者客栈被保护了,您是新手,想到求助区求助等都是合理理由。--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8:25 (UTC)[回复]
虫虫飞:我不相信互助客栈会应用到延伸保护。至于前面的情况,根本就不该申请。--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2日 (一) 19:08 (UTC)[回复]
第一个情况较少,但确实有LTA突破自动确认门槛继续破坏,见第一次讨论内容。第二个情况与现时用户为小号申请确认用户的情况相似,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用户的选择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0:19 (UTC)[回复]


(+)支持90日注册条件,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修改表示(=)中立。--Lightyears GBAW 2021年7月29日 (四) 09:23 (UTC)[回复]
如果是要管理员可以自由移除的话可以写一只机器人自动授权(但host的人的服务器压力会非常大)?-- Sunny00217  2021年7月29日 (四) 11:50 (UTC)[回复]
虫虫飞认为已通过的提案不适宜推翻,我倒是反对。这个提案即使优化,也不会带来显著的改变──我依然对提案没有好感。--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4:49 (UTC)[回复]
如果您有什么意见,也可提出,让提案更加优化。--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5:19 (UTC)[回复]
根据30000lightyears和Sanmosa意见改为“3个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38 (UTC)[回复]
“3个月”的长度是不固定的,建议写成“90日”,但对此条的大意无意见。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9:40 (UTC)[回复]
根据Sanmosa意见修改为“90日”。--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09:44 (UTC)[回复]
(✓)同意:英维那边也是系统自动授权。--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3:07 (UTC)[回复]
  • 您的理据是什么?没记错,英维的投票权就是延伸确认用户,中维没cu,RFA等傀儡投票过去也是有的,现时刷傀儡投票账号太容易了,而且某个lta整天在教人改ua,刷投票傀儡,已经让全站的人都懂得改ua规避cu去刷傀儡投票了,这个问题您觉得可以怎样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4:14 (UTC)[回复]
    假设由管理员授权,道德太有弹性了。且管理员可以控制投票者,这事本身就有问题。“人事任免由于管理员审批受主观因素影响,建议还是通过硬性的编辑数注册时间来确定。”但反破坏的角度来说,应该由管理员授权,这样可以某种程度防范LTA。所以这两件事情不应缠在一起。--Papayatrash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15 (UTC)[回复]
整体上(+)支持此提案,但如果将“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个月前,已被系统自动赋予延伸确认权限”改成“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30天前,已被系统自动赋予延伸确认权限”;“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改成“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0天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就更好了,因为一个月可以有28/29/30/31天的,清楚说明天数可以减少争拗,另“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好像不能有效提升维基人的积极性(三个月就才来一次,之后又不上来)。--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30日 (五) 15:57 (UTC)[回复]
现在还来谈收紧资格限制。--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05 (UTC)[回复]
我也认为可以暂时不再进一步收紧,延伸确认权限已经是合理要求。--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24 (UTC)[回复]
根据mcc214意见,把“一个月”改为“30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00:30 (UTC)[回复]
干脆顺便把其他方针指引的半年、六个月也一起以同样理由改成180天算了-- Sunny00217  2021年7月31日 (六) 04:52 (UTC)[回复]
您自己可以另行提出嘛。--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31日 (六) 13:43 (UTC)[回复]
虽然先前有人同意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可以采用延伸确认,但没有人说明为何要(实质)提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门槛?--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3:45 (UTC)[回复]
那是因为过去RFA都有傀儡,而且现在的门槛确实太低,容易刷投票权。最近某个LTA也在整天教人如何改ua和刷投票权傀儡,这个问题也得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3:51 (UTC)[回复]
似乎确实没有人说明为何要提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个人调查了过去5次RFA,考虑到近期的某些RFA支持票数显然不属于正常范围(基本属于可以列入维基百科之最的范畴),且也受到了傀儡的干扰(例如CRHK128、South Africa No.1曾干扰管理员投票),我不反对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31日 (六) 13:52 (UTC)[回复]
你们想要提高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应分案提出,而不是绑定延伸确认权限一案,虽然某项资格要求某一权限这件事没有问题,但前提是那个权限的资格已被确实设立,因此像7月17日通过人事投票资格参考一尚未正式确定门槛的权限这一严重的程序瑕疵,通过提案之人未能察觉,也未有人指出问题。我感到相当惊讶。--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27 (UTC)[回复]
给你们两个选择, 1. 先确立延伸确认后,再开始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2. 现在另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其资格不援引延伸确认。--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29 (UTC)[回复]
首次讨论我就已经提出过,反对以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为理由设立该权限,现在的投票资格就没有援引任何权限,你们改成另一个没有援引权限的门槛没有问题。至于延伸确认用于反破坏我没意见,我没有同意设立,但以这点设立没有问题,另外请把正式提议条文拿出来,而不是现在上方那个口语化的东西。--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4:34 (UTC)[回复]
提案之前虽然已经通过,但您看我还没改方针,因为我本来想等到延伸确认权限通过才改方针;之前模板编辑员的申请也是一样,先通过权限申请,然后相关通过的方针才生效,但两者都是同步进行。此外,提案显示的就是正式条文,英文这个权限也是几行字。--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4:49 (UTC)[回复]
英文的哪个页面交出来,我看看是不是只有这几个字。--Xiplus#Talk 2021年7月31日 (六) 15:05 (UTC)[回复]
这一小段就是英维的延伸确认权限的描述,如果有其他意见想补上去,也可以提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5:12 (UTC)[回复]
那么延伸确认保护的部分呢?--Xiplus#Talk 2021年8月1日 (日) 02:15 (UTC)[回复]
延伸确认保护也是头一小段有关,重点也已经写在提案上了,如果有其他意见想补上去,也可以提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2:22 (UTC)[回复]
算了你听不懂的话,我直接改了,多说无益。--Xiplus#Talk 2021年8月1日 (日) 02:57 (UTC)[回复]
同样地,“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也要改成“并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90天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另联署的门槛也要考虑作出相应调整。--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7月31日 (六) 14:01 (UTC)[回复]
这个雪球就好了吧(-- Sunny00217  2021年8月1日 (日) 01:53 (UTC)[回复]
根据MCC214意见,修改了提案;联署门槛可以适当时机再讨论,暂时先优化了这个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31日 (六) 14:06 (UTC)[回复]
我把上方三部分分成分案A、B、C,大家可以就个别分案分别表达意见。我先说明:反对分案C,支持分案B,观望分案A。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3:07 (UTC)[回复]
(?)疑问:C方案的“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前,编辑500次或以上”的……不是90天么?何时变成4个月(120天)了?--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5日 (四) 13:07 (UTC)[回复]
延伸确认权(3个月取得权限)+1个月=4个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19 (UTC)[回复]
建议可把所有人事任免投票页(分开讨论和投票)进行延伸确认保护,减低误投的机会。--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8月5日 (四) 23:43 (UTC)[回复]
不同意保护。假如真的保护的话,实在是太荒谬了。--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7日 (六) 17:45 (UTC)[回复]
(✓)同意:英维的投票页是延伸确认保护的。--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15 (UTC)[回复]
那四个月也应该改为120天。--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6日 (五) 10:46 (UTC)[回复]
完成--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11:07 (UTC)[回复]

Sanmosa之前的建议

这样的话确实和模板保护有点重复。我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

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甚至如果技术允许的话,可以让系统自动判别用户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然后为符合资格者自动授权延伸确认用户,授权后不符合资格者自动除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34 (UTC)

这样做可以直接省去计票审核的程序,因为不符合资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Sanmosa
(※)注意:分案C“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sanmosa自己提出的,然后虫虫飞和宇帆等人支持,现在他在通过后才说反对自己原先的提案提议,请sanmosa说明理据﹗请注意在共识形成过程中应提出有效理据,而非单纯表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3:31 (UTC)[回复]
请你搞清楚,我的用意是把延伸确认用户权限的取得资格设定为原本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而不是把后者提升到前者。我恳请虫虫飞立即停止其歪曲事实的表述。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3:48 (UTC)[回复]
重看留言,似乎是您自己忘了自己的话。您原意是要“1500次或3000次编辑”才获得权限,然后我建议改第一条,然后宇帆等人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06 (UTC)[回复]
完全没有这回事。你从一开始提案就曲解了我的意思。宇帆等人支持的是你的提案,但你的提案和我的想法并不相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4:34 (UTC)[回复]
应该是说您是最先提出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但大家觉得您提出的门槛太高(1500次或3000次编辑才获得权限),然后我根据您的方案作出修订,然后大家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46 (UTC)[回复]
我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如果大家以为我有,那就是大家集体误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1日 (日) 04:57 (UTC)[回复]
无论如何,留言存档大家都能看到。最重要的是,您是最先提出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如果您觉得具体的条件太高或太低,大家可以再讨论,以形成共识,而且维基的共识过程不应只作单纯的表态,最重要是说出理据;而且此提案其实已经通过了,考虑到有人说没看公告,或公示公告不清晰,才再讨论再优化方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5:03 (UTC)[回复]
Sanmosa没有提出分案C。那不是Sanmosa的提案,请虫虫飞停止曲解。分案C是对门槛的实质提升,我保留反对意见。--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7:40 (UTC)[回复]
您误解了上面留言,请重看。而且请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请说明您理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7:49 (UTC)[回复]
现时的门槛一直没出大问题,也对投票者的经验作出了相当的肯定。没有需要修改。--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7:57 (UTC)[回复]
@蟲蟲飛:我的建议是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提升的讨论与这里的讨论分开处理,其实我有一个更大胆的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06:54 (UTC)[回复]
提案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个别用户说没看公告,或者公告不清晰,就要把已经通过的提案推翻;现在延伸确认用户附带投票权的提议也是Sanmosa提出的,通过后走去phab闹的也是samosa您,搞到洋人以为中维很乱。我不认为要这样浪费社群时间和资源。通过的提案其实就不应任意推翻,或者您有什么改善建议,您可以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把提案优化,而不是动辄推翻已通过的提案。或者您有什么优化建议,先提出来,大家讨论一下。--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7:05 (UTC)[回复]
我和Xiplus的态度一样:“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而且这好像也不是我第一次表明我这个态度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07:26 (UTC)[回复]
@Sanmosa:您的方案和我的方案是有些不同,但延伸确认权限附带投票权是您最先提出的,您可能连自己说过的话也忘记,我把您说过话的重点贴出来给您看看,您最先的方案是:“有个反建议:延伸确认保护可以拿来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但您现在不同意“500编辑”,那您希望怎样优化?还有不同意“500次编辑”的理据是什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07:48 (UTC)[回复]
“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是可行的”的前提是社群真的同时有将进阶确认用户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和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共识,那时候由于延伸确认资格=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因此“把延伸确认资格从500次编辑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编辑”可以做到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效果。然而我看不到这样的共识,因此我反对绑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13:59 (UTC)[回复]
@Sanmosa:简单来说您自己就是没有反对理据,而且一再反悔自己原先的提议(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其实我不明白您在反对什么,而且现在就是除了您和Bookwith在反对,没有人反对,而bookwith没有提出反对理由,而且一直拒绝回应;提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如果您没有提出有效反对理据,而是单纯表态,而且如果您也不打算提出改善建议,根据WP: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那提案就可以视为已经形成共识,稍后公示;但如果您有改善建议,欢迎您提出来,大家再讨论,我也会尽量妥协。--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4:20 (UTC)[回复]
我重申一次:我和Xiplus的态度一样:“我不承认那是我的方案”,而且我质疑“提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的声称的真实性。我现在的底线是不将进阶确认用户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以及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调整分开处理,其他我都可以不反对。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2日 (一) 15:08 (UTC)[回复]
请您重读上面留言,我上面那句哪里说了“方案”二字,如果您喜欢咬文嚼字,那么“方案≠提议”,至于明确支持提案的人有:A2569875、DreamerBlue、Lanwi1、Tokisaki Kurumi、Jonathan5566 、Sidishandsome、MCC214等,之前支持的有:LuciferianThomas、Eric liu等,这不叫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叫什么?此外,“将进阶确认使用者资格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绑定”是您最先提出的,您现在反对,理据是什么?上面大家已经讨论过之所以这个权限与投票权绑定,是为了解决RFA的傀儡票问题,这也是您自己在第一次讨论首先提出的,如果反对这个方案,您有什么解决傀儡投票的问题?另一方案是不绑定权限,就是条件和权限的条件是一样的,您看这样有没有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5:34 (UTC)[回复]
我同意分开处理。--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2日 (一) 19:29 (UTC)[回复]
@Sanmosa:我根据您意见改了,请审阅﹗--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5:54 (UTC)[回复]
@Sanmosa:请回应﹗--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4:16 (UTC)[回复]
@Lanwi1Tokisaki KurumiA2569875SidishandsomeMCC214:邀请上面参与了讨论的人也发表一下意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3:44 (UTC)[回复]
这是只邀请一个立场的用户来参与讨论吗?这恰当吗?--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7:33 (UTC)[回复]
好吧,提案大家都给了意见,说是谁的不重要,这是xiplus修订差异:

Special:Diff/66876450--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0:55 (UTC)[回复]

@Bookwith:如果把非编辑战的授权条件放宽,您能否接受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09:10 (UTC)[回复]
对于人事任免投票门槛的调整,我认为仍有讨论空间,或者需要评估各种门槛的优劣后再作决定。--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2日 (一) 19:24 (UTC)[回复]
支持上述三个提案,但现在有一个可能性存在的问题:如果遇上有未符提案一要求的人申请权限,且申请获批之后,及后才被发现进行鬼崇破坏(User:太鲁阁号),那如何应对?--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1日 (日) 09:51 (UTC)[回复]
@Bookwith:我上面的回应是“第一个情况较少,但确实有LTA突破自动确认门槛继续破坏,见第一次讨论内容。第二个情况与现时使用者为小号申请确认使用者的情况相似,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使用者的选择权。”如果取消授权,您是否接受方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0:37 (UTC)[回复]
如果客栈最终会应用到延伸保护,那么我会反对。至于第二点的部分,我会把它视为“没有真正需要的申请”,不该批准及授权。--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07:09 (UTC)[回复]
所以这边会有选择的空间。可以选择全数由系统自动授权,或者是需要权限的全数提交申请。--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07:11 (UTC)[回复]
@Bookwith: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改了提案,请审阅﹗--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8:06 (UTC)[回复]
如果客栈不会应用到延伸保护,那么暂时没有大问题。--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08:14 (UTC)[回复]
@BookwithSanmosa:请两位回应我上面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2日 (一) 13:02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将分案C完全自本案剥离,并另开新讨论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3日 (二) 03:58 (UTC)[回复]
  • 您的理据是什么?延伸确认权附带投票权是您最先提出,但您一再咬文嚼字,反对您自己提出来的建议,不停纠缠于“方案”的定义,昨天也已经根据您的建议改了提案,但您还是不满意。上面早就回应了您这个意见,提案已经讨论了两个月,已经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不应该为了个别用户,而浪费社群的时间及资源,而且提案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优化,如果sanmosa 没有实质理据,请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而且这是WP:ONEHANDGIVES:“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4:10 (UTC)[回复]
    我同意将分案C完全剥离。分案C与分案A、B属性质完全不同的提案,没有必要捆绑式一并通过。因上方讨论较少涵盖到有关分案C的内容,假如另外一节讨论修订人事任免投票门槛,应可激发更为深入的讨论。--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08:20 (UTC)[回复]
  • 不认为没关,延伸确认在英维就是投票权,而且分案C早就通过了,没有合理理据不应贸然推翻已通过的提案,而且这是浪费社群时间和资源。如果要推翻,您应另行根据规定规则去提案推翻,而不是自己不喜欢就直接“否定”。中维没有cu,rfa傀儡票和lta整天教人改ua避cu的问题也极为严重,使用者举报傀儡刷编辑数的vip举报也越来越多,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09:16 (UTC)[回复]
    既然提案性质不同,我希望分开通过。--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12:05 (UTC)[回复]
  • 请您按既定规则去另行重新提案!此案已经过两个月讨论,早已经通过,现在是讨论怎样优化,而不是个人喜好,而任意否定已经通过的提案,浪费社群资源和时间。如果对提案有什么优化建议,请您提出来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12:21 (UTC)[回复]
  • 反对将C方案剥离重新讨论,已经通过的方案可以优化,但没有必要重新开启新的讨论,少数服从多数是最基本的社区规则。Sammypan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04:38 (UTC)[回复]
三个提案本身就有相辅相承的作用,少了一个都会使到本身所期望的作用大打折扣。--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4日 (三) 11:45 (UTC)[回复]
(+)支持目前的提案。--Newbamboo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4:56 (UTC)[回复]
(+)强烈支持本提案。--爬行数码1903 2021年8月8日 (日) 07:39 (UTC)[回复]
(+)支持上述提案。--A1Cafel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08:32 (UTC)[回复]
+1。--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10日 (二) 10:39 (UTC)[回复]
分案C以中文易读性的角度来看,不觉得有点冗吗?--小过儿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17:26 (UTC)[回复]
@Subscriptshoe9:关于“中文易读性”,有没有改善建议?--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03:38 (UTC)[回复]
xiplus已经改善语句。--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03:58 (UTC)[回复]
@蟲蟲飛:赞,没意见了。--小过儿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4:25 (UTC)[回复]

重新公示延确三案

此副标题由路西法人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3:01 (UTC)补上,以与上方段落分别。[回复]

  • 提案已讨论两个月,获得绝大多数用户支持,包括:A2569875、DreamerBlue、Lanwi1、Tokisaki Kurumi、Jonathan5566 、Sidishandsome、MCC214、LuciferianThomas、Eric liu、Newbamboo、30000lightyears、Sammypan 等,考虑到有个别用户有疑虑,因此为提案进行了优化讨论,已经处理了极少数的反对意见,而且已根据反对者的建议,进行了适度“妥协”及修订,现在公示七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5日 (四) 07:07 (UTC)[回复]
  • (-)反对虽然以目前这种情况,无法阻挡历史的车轮前进[开玩笑的],但仍希望在此阐明本人观点。首先:目前所有有关"延伸保护"的内容都可以使用过滤器实现。可以使用更简单的方法实现,为什么要大费周折,再设立一个用户级别和保护等级?第二,如同本人此前所表明的,新设立用户权限和保护等级无法对现有情况做出任何改善,一些LTA甚至能够绕过CU,一个新用户等级恐怕无法起到任何效果,只能使编辑维基百科的门槛变高,阻挡那些真正想要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的新用户。最后对于该提案本身,首先,若最终确定设立“延展保护”用户等级,希望能够为该权限的持有设置限制,即必须保持一定的活跃度才能够持续保持该权限。其次,如果按照现行方针,很有可能会出现巡查员甚至回退员无法编辑那些被延伸保护的页面,本末倒置,使其很难进行维基百科的维护工作。以上,感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5日 (四) 10:23 (UTC)[回复]
不要以为过滤器是万能工具,LTA有一些关键字很常用(部分可以用于模版、模组等),我们不可能全部挡死(除非用一句/一段当一个关键字去挡,但LTA改一两个字就避过了),否则,新手的编辑就会受到很大的阻碍,而LTA将中文改成拼音、英文、注音、同音字、近似字、同义字、近义字、反义字、异体字就避过了,再者,LTA的新花样太多,所以YC,您认为过滤器有用么?--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5日 (四) 12:56 (UTC)[回复]
本人看法同MCC214。过滤器绕开太容易,封锁太死的话假阳性太多。--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2:59 (UTC)[回复]
我指的是过滤器可以实现和页面保护类似的效果,您可能理解错了。--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5日 (四) 13:06 (UTC)[回复]
关注度提报又说可以用过滤器取代半保护,当年我也以为可以,但结果呢?--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5日 (四) 13:10 (UTC)[回复]

当前异议已排除(并改为强烈支持),继续公示至2021年8月12日 (四) 07:07 (UTC)(虫虫飞宣布公示起计七天)。--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3:01 (UTC)[回复]

Special:Diff/66955743。--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6 (UTC)[回复]
延伸确认权(3个月取得权限)+1个月=4个月。--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11 (UTC)[回复]
@蟲蟲飛:原来是“1个月前,已获得权限”,就是说“1个月前,已经达到延伸确认的标准(注册3个月且500笔)”。现在的方案是“4个月前500笔”,相当于“4个月前,已经达到延伸确认的编辑数标准(500笔)”。这两个不一样,在下认为不能把1月和3月相加。(当然如果社群有意将任免资格提高到这个标准,也是没问题的。)副知@MCC214Xiplus.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6日 (五) 23:40 (UTC)[回复]
投票权没要求注册时间,延确才有注册时间要求,所以两种情况的投票权获得的时间是一样的。是有些分别,但改为90天,和原先提案的差异就更大。参考英维的做法,他们投票权也是这样写,但他们要求更高,要500条目空间。--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7日 (六) 11:49 (UTC)[回复]
抱歉,我不同意120天的要求。这变相是提升了所需要的门槛。另一方面,“500次条目空间”的说法早在7月讨论时已被否定,请停止再度提出。--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7日 (六) 17:41 (UTC)[回复]
@Bookwith:那么改为90天,即比原先提案“延确1个月前”的要求降低了,您同意吗?请注意:投票权的意义在于用户在一段时间对候选人和社群的观察,而且有足够的活跃度和编辑经验,才能作出客观的评鉴。--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0:16 (UTC)[回复]
@MCC214羊羊32521:两位怎样看?--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2:13 (UTC)[回复]
不支持不反对,但希望Bookwith君能提出合理理由。--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8日 (日) 13:57 (UTC)[回复]
虫虫飞知道“1个月前拥有延伸确认权限”和“120天前编辑500次”之间的分别吗?目前这样已经将门槛大幅度提升了,至少在日数方面可以有所调整。--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4:22 (UTC)[回复]
@Bookwith:其实120天已经很低要求,因为才注册几个月,对候选人和维基社群都不认识,无法评鉴候选人是否适任。如果降低到90天呢?您同意吗?--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4:39 (UTC)[回复]
到底会不会排版。--Xiplus#Talk 2021年8月9日 (一) 15:12 (UTC)[回复]
现在要求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不是120天前注册。这个应该要考虑清楚。--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8:26 (UTC)[回复]
已根据bookwith意见降低门槛为90天。--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23:43 (UTC)[回复]
建议Bookwith君提出合理理由。120天已经提出这么久了没有反对意见,降低至90天是不是应该重新通知社群?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10日 (二) 00:08 (UTC)[回复]
(✓)同意洋洋意见,请bookwith回应他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0:58 (UTC)[回复]
我还是希望虫虫飞解释当初把“30天前拥有延伸确认”提升为“4个月前编辑500次”背后的原因,或者是谁提议这个修改的。如果我能够得悉这个更改背后的原因,或许能够消除疑虑。--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07:59 (UTC)[回复]
那是Sanmosa提出的,原因是我为了形成更明确的共识,对极少数的重要反对意见的一种“妥协”。--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8:09 (UTC)[回复]
我没有看见,能引用原话吗?还有请处理好排版。--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11:49 (UTC)[回复]
上面一大段“sanmosa原先提议”那章节,您可以看一下,我为了避免重贴太多留言在提案,我把您要的留言贴在您讨论页。此外,请您回应洋洋的问题,不要岔开话题。--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12:06 (UTC)[回复]
到底会不会排版,要讲几次。--Xiplus#Talk 2021年8月11日 (三) 01:17 (UTC)[回复]
那么我觉得他的发言被曲解了。他没有要求提升投票资格,只是希望将新增新权限的提案与调整投票资格的提案分开处理。我到现在还是不理解设置在120天有什么理由,你设到120天也要有个原因啊。--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1日 (三) 17:20 (UTC)[回复]
上面早就解释了,这是延确3个月+1的计法。而且请您看看洋洋和其他人的意见。--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0:12 (UTC)[回复]
能这样相加的吗?就上方羊羊也有质疑过。--Bookwith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4:33 (UTC)[回复]
他最后澄清了他是支持,而且我之前曾提出根据您的意见修订,但没有人支持您的意见,而且您现在还没有回应羊羊的问题(他已经提出多天了),而且请您看看其他人的意见,请注意您现在的行为是WP:ONEHANDGIVES:“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2日 (四) 04:44 (UTC)[回复]
我认为提高门槛势在必行,120天是合理的(另外我主张将延伸确认门槛扩展至移动重要命名空间)--Newbamboo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07:13 (UTC)[回复]
+1。--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8月10日 (二) 10:38 (UTC)[回复]
移动权是自动确认权的,这个要另外提案讨论。--虫虫飞♡♡→♡℃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07: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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