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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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WP:傀儡調查項目啟動修改WP:傀儡方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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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將於2022年2月14日啟用的WP:傀儡調查項目,現根據WP:傀儡調查/管理員指引的內容修改WP:傀儡方針「處理傀儡」的條文:

現行條文

主賬號 二、封禁主賬號-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頁面對應的處理申請點擊主賬號的「封」鏈接以設置封禁。封禁時間按第一段的規則決定。

三、標記主賬號的用戶頁-除非有特別指示,主賬號如未被標示,需要按以下規則在用戶頁加上標示。

  • 如主賬號被有限期封禁,請不要替換主賬號用戶頁的內容。
  • 經用戶查核確定操作傀儡的主賬號:將主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eer|blocked|checked=yes}}
  • 未經用戶查核而確定操作傀儡的主賬號:將主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eer|blocked}}

傀儡賬號 一、永久封禁賬號-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頁面對應的處理申請點擊傀儡賬號的「封」鏈接以設置封禁。

二、適當地標記傀儡用戶頁-除非有特別指示,傀儡賬號如未被標示,需要按以下規則在用戶頁加上標示。

  • 如主賬號被有限期封禁,請不要替換主賬號用戶頁的內容。
  • 經用戶查核確定為傀儡賬號:將傀儡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blocked sockpuppet|主帳號|evidence=[[Wikipedia:元維基用戶查核協助請求|用戶查核]]}}
  • 未經用戶查核而認定為傀儡賬號:將傀儡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blocked sockpuppet|主帳號}}

傀儡IP地址 二、封禁IP地址(如需)-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頁面對應的處理申請點擊IP地址的「封」鏈接以設置封禁。管理員可自行決定封禁時間,但不應為永久封禁,以容許日後其他人能使用此IP地址進行編輯。

提議條文

主賬號 二、封禁主賬號-在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頁面點擊主賬號的「封」鏈接以設置封禁。封禁時間按第一段的規則決定。

三、標記主賬號的用戶頁-除非有特別指示,主賬號如未被標示,需要按以下規則在用戶頁加上標示。

  • 如主賬號被有限期封禁,請不要替換主賬號用戶頁的內容。
  • 經用戶查核確定操作傀儡的主賬號:將主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eer|blocked|checked=yes|spipage=案件名}}
  • 未經用戶查核而確定操作傀儡的主賬號:將無限期封禁的主賬號的用戶頁全部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eer|blocked|spipage=案件名}}

傀儡賬號 一、永久封禁賬號-在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頁面點擊傀儡賬號的「封」鏈接設置永久封禁。

二、適當地標記傀儡用戶頁-除非有特別指示,傀儡賬號如未被標示,需要按以下規則在用戶頁加上標示。

  • 如主賬號被有限期封禁,請不要替換主賬號用戶頁的內容。
  • 經用戶查核確定為傀儡賬號:將傀儡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主帳號名稱|confirmed}}
  • 經傀儡調查用戶編輯特徵而認定為傀儡賬號但未經用戶查核:將傀儡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主帳號名稱|proven}}
  • 未經傀儡調查而認定為傀儡賬號:將傀儡賬號用戶頁的所有內容替換為{{sockpuppet|主帳號名稱|blocked}}

傀儡IP地址 二、封禁IP地址(如需)-在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頁面點擊IP地址的「封」鏈接以設置封禁。管理員可自行決定封禁時間,但不應為永久封禁,以容許日後其他人能使用此IP地址進行編輯。

--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15:57 (UTC)[回覆]

使用者查核方針是不是也要一併修訂來著?雖然本地目前沒有查核員,不過相關規定仍然應該與時俱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8日 (二) 16:34 (UTC)[回覆]
(+)支持,忘了需要更新整個傀儡方針。--路西法人 2022年2月9日 (三) 05:11 (UTC)[回覆]
筆誤,已改。--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13:21 (UTC)[回覆]

🕗 公示7日。--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9:11 (UTC)[回覆]
通過。--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2月19日 (六) 11: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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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傀儡方針涉法律威脅之字樣

已通過:
已完成公示,將依條文進行修訂。--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20: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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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警告:濫用多重賬號嚴重違反了社群對您的信任,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賬號和IP地址被封禁。(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賬號會被永久封禁,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此外,其他維基人可能提議將此事轉交您所在地的相關執法部門處理。這將會嚴重影響您的雇主、朋友、家人及傳媒對您在網上活動方面的看法。故此,請勿濫用多重賬號。

提議條文

警告:濫用多重賬號嚴重違反了社群對您的信任,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賬號和IP地址被封禁。(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賬號會被永久封禁,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如題。--WMLO留言2022年8月8日 (一) 02:10 (UTC)[回覆]
(+)支持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8月8日 (一) 02:12 (UTC)[回覆]
(+)支持。--Wikij1089留言2022年8月8日 (一) 12:38 (UTC)[回覆]
(+)支持。--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9日 (二) 05:51 (UTC)[回覆]
(!)意見:法律追責的描述,能說一下原來為何會有一段嗎?也許以前發生過一些事情,所以才有這一段,也許有必要性。--Nostalgiacn留言2022年8月10日 (三) 11:53 (UTC)[回覆]
2010年4月9日加入,參考Wikipedia_talk:傀儡/檔案1,是該頁面在中文維基百科確立為方針的第一版。同時期的英文維基頁面有同等內容,是翻譯而來。2010年10月19日,英文維基一名用戶刪掉了該內容。--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0日 (三) 12:23 (UTC)[回覆]
我還以為是出現過法律訴訟的案件,特意加上一段類似免責提醒的內容。畢竟美國是訴訟大國。原來只是翻譯自英維,沒事了。--Nostalgiacn留言2022年8月11日 (四) 06:13 (UTC)[回覆]
(+)支持。--CuSO4 2022年8月11日 (四) 07:13 (UTC)[回覆]
(+)支持。--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21:15 (UTC)[回覆]
(+)支持。--飛馬閃亮飛月 2022年8月22日 (一) 13: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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