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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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CaryCheng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8日 (四) 02:02 (將Jimmy-bot誤存至Wikipedia_talk:關注度_(人物)的討論轉移至此。)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人物收錄準則不知所云

上文才說:

而下文就說:

黑人問號.jpg。那麼這指引是用來幹啥的?-某人 2018年4月22日 (日) 15:05 (UTC)[回复]

这个指引给了一些例外条件,让这些例外条件不需要符合WP:GNG也可以符合关注度。(我是认为这个指引问题很大,但暂时没有精力提案修订;基本的想法是这个指引中的某些例外条件很可能不符合WP:VWP:NOT的方针要求。)--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4月22日 (日) 17:10 (UTC)[回复]
我也认同这个问题。好像是因为人物关注度的本质本来是传记指引,而且比GNG还要早制定,所以有类似的兜底漏洞。建议修改的话,可GNG对接,就是不属于生者符合条件的,应该参照GNG。——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4月23日 (一) 01:06 (UTC)[回复]

建議更正

現行條文

在世的人 歡迎您在維基百科編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

提議條文

在世的人 歡迎您在維基百科編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惟須提供可靠來源以證明該些人物符合通用關注度

某人 2018年4月24日 (二) 11:02 (UTC)[回复]

  • (-)反对:人物傳記中的原則很多並非沒有根據,例如播音員的觀眾達到某個人數,即廣為人所熟悉。而且,很多人物關注度很高,但由於時隔多年,很多來源不易尋找,以此斷定為不符合收錄標準,未免太主觀。此外,並非人物傳記如此,有關地理的收錄指引也不規定一定要符合「關注度指引」。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2:48 (UTC)[回复]
  • (!)意見,原说法意味着满足特殊收录条件的则可被认为可收录,但即使不符合也可以收录。不就成了兜底条件,说了白说?对于一些新近的人物,如果满足收录的话,应该存在相关的参考资料来源,真没有来源的话则真是如此,而对于死者而言,同样如果其被关注,必然也有其相关成就的介绍和参考来源来满足。所以没必要保留这种兜底条件,应该与通用关注度弥合。而对于地理关注度,特殊条件部分也解释其所符合方针的推断,没意见但应该不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4月29日 (日) 16:10 (UTC)[回复]
支持,符合常理。--【和平至上】💬📝 2018年5月2日 (三) 12:11 (UTC)[回复]
  • (&)建議:修訂版更比原文更容易令人感到混淆,建議修改為:「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如巴士司機、補習老師等,雖不合本收錄指引,但只要提供可靠來源以證明該些人物符合通用關注度,同樣可被收錄。」屈原蟲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12:42 (UTC)[回复]

:*(:)回應 為什麼要「如巴士司機、補習老師等」?--Nivekin請留言 2018年5月2日 (三) 18:18 (UTC)[回复]

:*(:)回應:《人物收錄準則》是指某類人物符合了一定條件,就可以收錄;但指引未提及的人物則須符合通用關注度的指引的要求,修訂版的用語容易令人誤解。這種情況有點像《地理特徵關注度指引》,指引明確規定只要一個地方有人住,就無須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而其他一般的地理特徵如小溪、河流等則要依一般關注度要求。屈原蟲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3:40 (UTC)[回复]

建議修改人物收錄準則

已通過及修訂:
經公示,修改條文,言明不符合人物收錄準則所列準則者須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J.Wong 2018年7月5日 (四) 02:0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承接上回有關人物收錄準則方針自相矛盾的討論,此修訂基本上已大約達成共識,但最後不了了之,現再次提交以得民意授權修改

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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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 2018年6月23日 (六) 15:04 (UTC)[回复]

@屈原蟲現在討論的正是人物收錄指引,「不合者亦可收錄」怎麼會是客觀而科學的準則?-某人 2018年6月24日 (日) 08:42 (UTC)[回复]

而且「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這不是更讓方針形同虛設嗎?某人 2018年6月24日 (日) 08:51 (UTC)[回复]

不認為此修訂有任何問題。既為「不合者」,又何以可以是「指引所列人物」?恕未明所以。--J.Wong 2018年6月24日 (日) 09:45 (UTC)[回复]
  • 「不合者」所有用戶都可以理解為「參考通用關注度指引」,修訂版其實是畫蛇添足,而且會多了爭議和誤解。
  • 修訂版出現誤解的有三種情況:1.容易令人以為人生收錄標準要同時看關注度,令《人物收錄指引》形同虛設。2.有些人物如導演、音樂人,指引的數字不容易引證,會多了爭議;而我建議加上的例子如巴士司機等例,可以令指引更清晰地指出人物收錄指的特指某類人物。3.其實現在還有很多用戶只看關注度指引,不看《人物收錄指引》,修訂版加上的例子可以令更多人更準確理解《人物收錄標準》。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4日 (日) 09:59 (UTC)[回复]

  • 明明該句前面兩度提及「以下條件」,前面還要是分號。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會令人誤以為是「不合《通用關注度指引》者」,而非「不合以下條件者」。既然有如此擔憂,將「不合者」改為「不合以下條件者」即可。--J.Wong 2018年6月24日 (日) 10:07 (UTC)[回复]
  • (※)注意:原文「毋須特意刪除」其實如果從指引背後的精神,是可以理解,因為指引規定的收錄標準,很難找到證據,而指引規定的人物如導演、演員、音樂人等其實是屬於公眾人物,怎麼也有一定的關注渡,而這些人物由於時隔多年,很多來源已不容易找到,因此才有「毋須特意刪除」這句。如果刪去這句,維基可能會掀起刪除潮,刪除派會根據修訂版的定義,大量刪去現有的條目;問題是這些時隔多年的人物的來源已不容易找到,根據修訂版指引,是否都要刪去?--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4日 (日) 10:41 (UTC)[回复]
  • 你可以打開台灣文學看看裏面的作家,不要看新一代的,看舊一代的作家,你會發現那些舊一輩的作家由於時隔多年,已不容易找到來源,要明白互聯網的興起不是很多年,多年前的來源有多少會上載到網上?因此「毋須特意刪除」是有特別用意。「毋須特意刪除」不等於「不可以刪除」,請注意。--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4日 (日) 11:02 (UTC)[回复]
@屈原蟲“无需特意删除”,是不是指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即使没来源彰显其关注度,无论古今,都不要碰他?为什么不能按照关注度的要求,提删讨论决定是否删除?任何人物,无论任何时代,只要有来源支撑关注度的彰显,都不容易被提删中支持删除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0:50 (UTC)[回复]
  • (!)意見:人物收录准则所述条款实在过于模糊,作为关注度系列标准有些名不副实。建议不如照enwp新译一版人物关注度标准,然后直接讨论新准则,而不用再修旧标准。--Yangfl留言2018年6月24日 (日) 12:53 (UTC)[回复]
  • 其實指引背後的精神是不錯的。作為百科全書,有些人物屬於公眾人物,很值得收錄,雖然有來源,但又不容找到,因為時隔多年。如果要改,可以直接改一些容易找到的證據,如音樂人要「賣出5000唱片」可改為「賣出5000唱片或曾於電台、電視台播出樂曲」,作家要「書籍印數5000」改為「書籍印數5000或書籍於20間以上圖書館上架」等,直接證據不容易找到,因此可以補上側面證據,這樣標準較容易依從。--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4日 (日) 13:07 (UTC)[回复]
  • 「毋須特意刪除」是針對一些年代久遠的人物,由於時隔多年,不容易找到證據去證明指引標準,但又是為人所熟知,或者從側面證據能看出符合標準,否則很多人物條目都會被刪去,這是指引較審慎的地方。(找不到,不等於沒有;在刪除派看來,找不到就是沒有)--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4日 (日) 13:33 (UTC)[回复]
    • 該句只是將條目分為兩組,一組為「符合下列條件」,一組為「不符合下列條件」,「符合下列條件」則歡迎收錄;「不符合下列條件」則建議「需要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方可以收錄」。閣下上列解釋是偏離句意。閣下所解釋或者貼合到「符合下列條件」條目,但就絕非「不符合下列條件」條目。建議閣下搞清楚句意再留言。--J.Wong 2018年6月24日 (日) 13:54 (UTC)[回复]
没必要像U:屈原蟲 那样,列明具体的不符合条件者的例子。人物收录指引的生者项目,应该说明是:如果每个人物条目满足关注度要求,其可能会符合下列条件;但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该要参照通用关注度的要求,而不是“无需删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0:37 (UTC)[回复]
对于U:屈原蟲 老旧人物可能存在的来源不足问题,我认为如果人物足够出名,则自然有文献记录,只是不容易找到而已,但不代表没有。如果编者或协助者认为自己已经找寻但没发现相关来源的话,则有可能该人物并不符合关注度,按照关注度的步骤就应该提删讨论再决定是否保留,这本身就是不默守陈规的。关注度并不要求来源是现代的,任何符合可靠来源的任何时代来源都是可以作为关注度判断的候选来源。人物收录指引除了生者条件外,还有死者条件,死者条件只是要求有可靠来源支撑的成就记录,如果有成就,则应该有来源记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0:45 (UTC)[回复]
  • @屈原蟲你的提議是讓中文維基走回頭路,如果真的要改,應該將收錄準則非量化。請參考以往的討論。為什麼要觀眾不少於5000才合格,而4999的就缺乏關注呢?這一個人真是這麼重要嗎?為什麼是5000,而不是4000或6000呢?5000這個標準(甚至以任何一個數字作標準)在邏輯上似乎都站不住腳。--109.200.25.34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01:12 (UTC)[回复]

吉太小唯版

  • 我的看法:
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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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在世的人 歡迎您在維基百科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然而不符合以下條件之人物亦可能收錄,惟須提供可靠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通用關注度

题外话一下,我觉得如果一个人物在多个编目数据库中为规范控制主题词,那么该人物就应该很可能需要收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5日 (一) 01:39 (UTC)[回复]
WP:BIO作为指引,恐怕是中文版里最糟糕的指引之一,存在非常多的问题。比如“在世的人”一节应该提到生者传记却没有提到;各种5000的数字标准非常缺乏说服力(中国大陆出版业以前有个行规是印量至少5000才会出版发行);製片未必有任何名气,可以是挂名(因为资方或政策要求),片场跑后勤的有时候也算制片;编剧可以是团队创作,可能某个编剧只写过一集剧本或者只写过剧本中的一句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5日 (一) 01:48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在內容作出合適修改前,也許WP:BIO要從指引降級成草案嗎?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25日 (一) 03:37 (UTC)[回复]
我认为只是shizhao认为这个指引里面的太多具体数,而这些具体数有没有一个可以确定为什么用这个数的标准,所以这个标准制定得很烂而已。但不代表需要降级。(至少我没见过这类的降级事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5:05 (UTC)[回复]
總之,該修訂對吧。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25日 (一) 06:44 (UTC)[回复]
建議先完成此次修訂,再提案逐項審議。建議事情逐項逐項處理。--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06:50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在世的人 歡迎您維基百科編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

提議條文

在世的人 歡迎您維基百科撰写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下列条件并非建立人物条目的绝对条件,不合者亦可能收录,惟须提供可靠來源以證明人物符合通用關注度

条文有些宽松,也可补充限定“足够可靠来源”、“并/以得到社群认可。”。第一句的修改:改为“为”更有参与感和贡献意涵;“编写”可能有“编造”的负面含义。--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4:32 (UTC)[回复]

我覺得吉太小唯的版本較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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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的人 歡迎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然而不符合以下條件者亦可收錄,惟須提供可靠來源以證明該些人物符合通用關注度

“亦可能收錄”为好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6日 (二) 03:30 (UTC)[回复]
“该些”说法不够通用。--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26日 (二) 11:15 (UTC)[回复]

人物收錄準則中的「新聞主播」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人物收錄準則》新聞主播的條文修訂已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8日 (六) 00:2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通過嗎?見维基百科讨论:人物收錄準則/存檔2#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之新聞主播。好像討論未有定案就被加入了[1]?只有提案者一個人讚成???--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3:09 (UTC)[回复]

Sanmosa新動議

这些人可能有一定关注度,但怀疑是否全部有可靠来源,有些可能只有第一手来源乃至没有来源。举个例子,我查不到内蒙古电视台新闻主持人郑斯颖张浩的非第一手来源,而他们的履历相当足够。--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3日 (五) 06:13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發現自己搞錯了,已由Sæn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2018年7月13日 (五) 14:2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討論區

仍未有共識如何處理該條文,如果各位認同此處理方向,請按此繼續討論應該如何處理該條文,而毋須急於公示。--J.Wong 2018年7月15日 (日) 01:27 (UTC)[回复]
  • 處理的方法暫時只有兩種:一是刪去,二是Sanmosa新動議,即「再受共識洗禮」,保留條文。本人、達師、Sanmosa基本上都同意新動議,已過幾天,未見有異議,或新建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1:35 (UTC)[回复]
  • 「具關注度的新聞節目或新聞頻道」應解釋為「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新聞節目或新聞頻道」;「黃金時段」應視地方而定(因地制宜):
    1. 中國大陸、香港和日本:18:00~22:00;
    2. 臺灣:19:00~20:00;
    3. 馬來西亞:20:00~21:00;
    4. 美國:
      1. 星期一至星期六:20:00~23:00;
      2. 星期日:19:00~23:00;
    5. 新加坡:18:00~23:00;
  • 以上,則主播默默無聞的機率比較小,其他主播必須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或符合人物收錄準則其他條件方能收錄。Sæn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6日 (一) 02:27 (UTC)[回复]
“於新聞節目或24小時新聞頻道擔任固定職位”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於新聞節目或24小時新聞頻道擔任固定職位就必然有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6日 (一) 02:28 (UTC)[回复]
  • ( ✓ )同意:各位思考得很仔細﹗非常同意各位修改建議,綜合上述的意見,條文修訂為:「新聞主播,於新聞節目或可能具有關注度的新聞頻道擔任固定職位。」--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07:22 (UTC)[回复]
  • (!)意見 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不是問如何界定新聞主播才有關注度,而是為甚麼新聞主播就具關注度?仍然對主播是否具有足夠的重要性成為人物關注度之標準有保留:主擂本身只是在螢幕前讀出新聞的一個崗位,對新聞之製作、編綵責任都沒有必然關係,甚至也不屬於演員演出的類別。比如收音電台廣播中每小時新聞報導中的廣播員,又是否有一樣的關注度?新聞主播條目中已很清楚指出新聞主播有「較有個人風格」的主播或播報員之層次上的分別,實不宜一概而論。--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09:55 (UTC)[回复]
  • 新聞主播的人數不是很多,其實市民還是很關注這些人,只要這些人物稍有特別行徑,很快就會就上報紙,他們的一舉一動與一般公眾人物無異,很容易被關注。--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1:59 (UTC)[回复]
  • 如果只是一個路人甲,在街上被電視訪問了,當然沒有人認得你,也不會有人在乎。有時你以為沒有人認得你,其實每個人都認得你。基本上在電視上經常出現的公眾人物,他們都是沒有私生活的。--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3:07 (UTC)[回复]
  • 是的,我是路人甲,但是会有很多短讯说我上电视了。说回正题,我认为如果主播常上电视,一定有些报道,甚至有些时候母校还会报道,并且给予优良校友奖。这些可能可以当作关注度。我国每年都有个“红星大奖”,主播也有奖项类别,所以得过奖的可以有些关注度。--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6日 (一) 13:22 (UTC)[回复]
  • 這是新加坡特有的情況吧?作為中文維基的指引,最好能套用於大多數地方。不建議太多限制詞,越多不必要的限制詞,越容易有爭議,而且每個限制詞都要重新定義,這樣提案會沒完沒了,很難有共識。綜合上述的意見,條文修訂為:「新聞主播,於新聞節目或可能具有關注度的新聞頻道擔任固定職位。」--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4:09 (UTC)[回复]
  • @屈原蟲“于新闻节目或可能具有关注度的新闻频道”显然不行,前者未限定标准(如网络上的时事评论节目),后者也非常模糊。县/镇/区级的固定新闻频道/节目的关注度如何(如果有一两例来源报道过),主持人真的一定有关注度吗。我认为您高估了媒体带来的关注度,它不是必然的,没人关心和报道就无从查证,很多仅存报道的可靠性也不好,利益相关。此外,要考虑广播节目。--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02:20 (UTC)[回复]
  • (:)回應:「网络上的时事评论」不是新聞,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县/镇/区级的固定新闻频道/节目」的關注度是同等,這正如你引一個县級的報紙,與镇級的報紙作為條目來源,於關注度是同等,唯一值得質疑的是這個報紙是否可靠及可信;「新闻频道」也是一樣,考慮的是這個频道是否可靠,可信,而不是考慮地區的大小。--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3:03 (UTC)[回复]
    • (:)回應 關注度說的不是多少人認得,否則任何一個電視台的跑龍套都會符合關注度;人物關注度準則,是讓某頖具有重要性的人仕在沒有合格關注度來源的情況下自動符合關注度,必須謹慎使用。至今未有人能提出任何一個新聞主播都有合理的重要性的論點。--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3:33 (UTC)[回复]
  • (※)注意:關注度指引與《人物收錄標準》是同等,不要混淆概念。這正如地理收錄指引,也與關注度指引同等,不要混淆概念。不能憑主觀去推斷新聞主播沒有重要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4:27 (UTC)[回复]
  • (?)疑問:如果有人根據地理收錄指引,為一個只住了幾個人的小島建立了一個條目,你覺得那個小島不重要,這是主觀還是客觀?有人建立了一個關於導演的條目,你覺得電影最重要是演員,導演不重要,這是主觀,還是客觀?有人不看新聞,或者看了新聞,覺得每天都在黃金時間報道新聞的主播不重要,這是客觀論述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4:45 (UTC)[回复]
    • (:)回應 建立「地理收錄指引」並接納「只住了幾個人的小島」成為客觀收錄標準,本身就是大家共識的「重要性」的依據;要建立這種客觀標準,就必須共識討論,在主觀與容觀之間找尋共識。「覺得每天都在黃金時間報道新聞的主播很重要」,本身又何嘗不是主觀標準?--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5:01 (UTC)[回复]
  • (?)疑問:一個地區的新聞主播也沒有多少個。新聞是極重的的節目,關注度無可置疑。閣下為何非要刪去它不可?在下好奇一問。--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5:12 (UTC)[回复]
  • (:)回應 單以香港來說,幾個中英文電視台收費電視台電台的新聞主播可以上百個[來源請求];「新聞是極重的的節目」不代表「新聞節目內讀出文稿的主播」一定是重要的人;我不是「非要刪去它不可」,而是在討論那一種的主播才有收錄的價值。--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5:22 (UTC)[回复]
  • 很想知閣下如果理解地理收錄指引、人物收錄指引與關注度指引的關係?閣下的問題有如問:一個幾個人住的小島,如何可以符合關注度指引。一個電視台的新聞部固然有很多人,但是否每個人都是主播?為何一個在電視上經常主持新聞節目的主播有關注度?其實是否應搞清楚人物收錄指引、地理收錄指引與關注度指引的關係?--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0:16 (UTC)[回复]
  • @Sanmosa「較有個人風格」這個詞不同人有不同理解,可能容易有爭議及分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3:08 (UTC)[回复]
    • 新聞主播#較有個人風格:「主播有時會參與撰寫新聞稿,遇上突發新聞例如要現場直播災難、示威遊行、慶典時,要自己即席旁述畫面,及與身在現場採訪的記者通話,並即時總結重要人士於現場直播期間的發言。主播猶如節目的主持人,事前要做不少準備功夫。當遇到重大新聞時,甚至會親自外出採訪。主播亦會訪問嘉賓,包括政府官員、議員甚至總統等重要人士,討論觀眾感興趣的時事話題。」--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3:25 (UTC)[回复]
  • 謝謝你詳細解釋﹗你的意見很好,但作為指引條文,我覺得可以用上較少爭議的限制詞;如果有人覺得某主播很有「個人風格」,然後根據指引撰寫了條目,然後有人提刪,誰是誰非,可能會爭議不斷。--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3:39 (UTC)[回复]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新聞主播,於具關注度的新聞節目或具關注度的24小時新聞頻道的黃金時段中擔任固定職位

提議條文

新聞主播,於具有關注度的新聞頻道擔任正職,負責報道新聞、訪問嘉賓、或討論觀眾感興趣的時事話題等,而非單純讀出稿件的新聞播報

主播的定義就是坐在大本營讀出新聞最後跟觀眾說再會或晚安那位,他們不會外出採訪,而稿件是否本人撰寫根本無法得知。--14.0.155.134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02:58 (UTC)[回复]
但一定好過新聞主播,於具關注度的新聞節目或具關注度的24小時新聞頻道的黃金時段中擔任固定職位吧。--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20日 (五) 10:41 (UTC)[回复]
有道理,出去採訪的似乎叫做記者。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7月20日 (五) 03:39 (UTC)[回复]
(?)疑問 為什麼是「可能具有關注度」,而不是「具有關注度」?客席或代任的主播如何處理?主播都會放假,他們放假期間會有人代任,為期可能只是三數天,亦有可能一兩個月。代任主播的關注度可能比正職的那位為低,新訂的準則應否排除代任主播?訪問嘉賓及討論時事是節目主持的工作。當然,主播也可以當主持,但新聞或時事節目的主持不一定是主播。個人認為主播只限於新聞報導內讀出新聞的從業人員。另外,提議條文似乎未能分別出哪些主播合格,哪些不合格,其實用性及可執行性都存疑。--58.176.70.172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如果您們看看[3],再看看[4],最後看看[5],您們就知道樓上的IP是誰了。--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26日 (四) 09:36 (UTC)[回复]
(:)回應:有管理員提議加「可能具有關注度」,這是較保守的用語,閣下想改成「具有關注度」,我覺得問題不大。替工是不能符合新聞主播的定義,因此可以依閣下意見加上「正職」,以避免爭議。新聞主播間中也會訪問嘉賓,這正如報紙也會引述一些訪問者的意見,因為報道新聞或撰寫新聞是不能表達主觀看法,只能通過引述他人的意見。至於閣下認為只讀稿就是新聞主播,其實修訂條文也不違反閣下的定義,閣下若有意見,歡迎提出。--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08:28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人物收錄準則中的作家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人物收錄準則》作家的條文修訂已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16日 (四) 00:1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作家是否包括:

  1. 漫畫家/插畫師 (如出版畫集) 浮世绘梦——松尾裕美和风复古插画集
  2. 食譜作者 女性养生药膳食谱263例
  3. 非文學類工具書/教材作者土地管理学
  4. 科學/普、歷史類著作?希腊的遗产

請加入其他例子。 --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3:20 (UTC)[回复]

歷史類著作的作者當然能算作家,應該沒人會說希羅多德不是作家吧。--M940504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0:51 (UTC)[回复]
  • 个人理解,这里的立意是有自己的独立出版物。漫画家是(需要该漫画本身是出版物,漫画出版于漫画集、报刊等不能用来证明关注度);插画师一般不是(除非出版作品是其专属“插画集”),因为可能“流水线”生产和使用,并无特点和大众关注度。2、3均是工具书,不应视为作家,作者、主编可能只是编撰整理,而非创作(内容有独创性除外,需来源证明。有来源则无需此指引)。4视为作家。
    • 其他例子:词曲作者是作家吗,印数怎么算。诗集作者,如果是独立出版的“诗集”应该也算吧。“作品印数不少于5,000”如果自费印了没卖出去呢,“音乐人,作品集卖出不少于5,000张”是要求卖出(但如果是自己/关系户买了呢)。

--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1:22 (UTC)[回复]

  • 本人认为上提到的漫画家、插画师、食谱作者、教材作者、科普作者等均可以列入作家范畴。但设定出版物门槛不符合现状。本人认为还是应当统一以通用关注度为标准。->>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3:04 (UTC)[回复]

新動議

現行條文

作家、編輯或攝影師曾經出版書籍、影集,作品印數不少於5,000

提議條文

作家、主編曾經出版書籍或編輯刊物,書籍或刊物為多間官方圖書館所收錄上架

我一直认为数量不是一个合适的理由,为何是5000,而不是4000或6000?很难有说服力(中国出版界以前有个可能不成文的规定,5000起印)另外,我觉得如果一个人物在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中有收录,可以认为可能具有关注度(比在多个国家级图书馆中有藏书稍弱一些,但是因为维基百科对规范控制有较好的支持,所以相对而言更容易查证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7日 (二) 11:49 (UTC)[回复]
作为指引,5000用来参考没问题,实践中还要看消息来源、出版类型等质量、可信度吧。规范控制可以作为参考,但没有工具不太好查到、以什么作为规范控制的门槛、相关规范控制内容可能已提供了更好的来源。--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1:58 (UTC)[回复]
  • (&)建議:印數較難查證,這是商業秘密,只有部分書籍才會在書的版權頁印上印數。較容易引證的是書籍於多少間圖書館上架,事實上圖書館不是任何書籍都可以上架,必須有重要意義的才可以。我覺得如果一位作家有二十間圖書館上架,關注度已經相當高。其實可以把指標修訂為「印數5000以上或於20間以上圖書館上架。」--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2:06 (UTC)[回复]
  • 每年書展都有數以萬計的圖書賣不完,要被送去堆填區,圖書館也每年要註銷數以萬計的書籍,因此一本由路人甲出版的書是不會被上架的。另一個指標是不同出版社的關注度都有不同,如牛津出版社,幾乎全世界都能看到,但這又是另一學問,不好做為指引,個人建議以圖書館上架作為一個標準。有些地區如中國大陸圖書館上架的要求更高,具體數量可以商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4:55 (UTC)[回复]
  • 個人覺得一位作家有十本八本書籍能於圖書館上架,關注度已很不錯;事實上那麼多自資出版的書,有多少能通過審核而上架?我覺得圖書館是一個比較可信的審核構制,也是一個較易引證的來源。--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4:59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参考维基百科:關注度 (書籍)中的要求(但不能作为唯一的要求):作者出版的书籍应为多个“國家官方或「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所收錄”,而一个变通的方式就是被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收录(或者两种方式并存)。因为能建立规范控制的机构(几乎都是图书馆或相关机构)都是比较有权威或影响力的。但是被多少家收录,无需定出一个具体数字,除非有非常具有说服力的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8日 (三) 02:06 (UTC)[回复]
参考英文版en:WP:BKTS,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本书至少要有ISBN,并被出版地的国家图书馆编目才达到了可以讨论关注度的门槛。另外也可参考en:WP:AUTHOR--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8日 (三) 02:16 (UTC)[回复]
如上面有人提到的诗人问题,如果没出过诗集,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几首诗,但是又很有名气/影响力的诗人怎么算?类似情况的可能还有散文家、杂文家、报纸的特约撰稿人、时评人等等,恐怕会无法满足“作品為多間官方圖書館所收錄上架”的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0日 (五) 02:24 (UTC)[回复]
  • 如果只是投稿,而沒有出過書,作家的定義就有爭議,因為有些小學生、中學生也會投稿,而且發表成績也很理想;至於專欄作家,如果沒有出書,香港作家聯會等團體都不會接受他們入會,入會資格也必須正式出過書。--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0日 (五) 02:43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条文最多只能适用于作家。编辑可能只是负责文稿的编纂,未必会出书,但可能会发表论文或其他文章,提出一些有影响力的理论或概念。摄影师也未必都会出书,但很可能有在著名展览上进行过重要的展出,或者作品被博物馆、艺术画廊等收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3日 (一) 02:30 (UTC)[回复]
@Shizhao現在,攝影師確實很少出影集,我也同意刪去;編輯如果改成主編,標準也是所編刊物為多間官方圖書館收錄,閣下覺得怎樣?因為幾乎所有刊物,最為人所關注的是主編;此外,有些很大型的叢書,也只能稱為主編,而非作者。--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3日 (一) 03:00 (UTC)[回复]

英文版

大致翻译en:WP:AUTHOR(作家算在创意人士之中)如下:

作家、编辑、记者、电影制作人、摄影师、艺术家、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

  1.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2.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3. 该人在集体作品或重要的著名作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的主要主题(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连续剧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4.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


— en:WP:AUTHOR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8日 (三) 02:42 (UTC)[回复]

英文版这个应该是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8日 (三) 03:09 (UTC)[回复]
特殊关注度和通用关注度本质上其实都一样,就是要找到一些独立可靠的第三方的认可或评价。通用关注度通过鉴别来源来达到这一步目的,而一些特别的类型可能仅仅依靠来源做不到或者有其他一些方式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所以才需要建立特殊关注度来针对特别类型加以说明,但所依据的标准本质上仍然是通过一些独立可靠的第三方的认可或评价来保证关注度。所以出版数量之类并非独立可靠的第三方的认可或评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8日 (三) 03:17 (UTC)[回复]
  • @Shizhao謝謝你詳細解釋﹗英文版的指引太多概念,每個概念可能還須定義,或再討論,否則很容易有爭議;我覺得可以先簡,再繁,逐步完善。我依閣下上面的建議做了個較簡單的條文修改,請看看有甚麼地方可以再修改。--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3:33 (UTC)[回复]
  • (!)意見1。重要,广泛,这如何定义。(d)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我们需要有一个共识取得的列表记入这些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以免造成不确定性。--Cohaf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3:41 (UTC)[回复]
    • 恰恰相反,一定的不确定性是非常合适的。何为重要,广泛常常需要个案讨论,可能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0日 (五) 02:20 (UTC)[回复]
      • @Shizhao我是担心等一下存废讨论会有相当大的争议。还是在这里讨论争议好过一点。广泛,重要都是见仁见智的,我认为重要不代表他人就认为。这增加了方针的不确定性。还有如果分个案处理,难免会有为什的那个人可以,我写的不可以这种想法,不满。还有,存废讨论参与者不一定相同,因此很有可能有双水准存在的可能性。--Cohaf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02:28 (UTC)[回复]
        • 明确、精准定义的共识可能很难形成,并带来查证和确认的无谓争端(如某某某到底算不算、怎样的查证方式等),临时个案共识好一些,也不会带来多大风险。--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3日 (一) 06:23 (UTC)[回复]

另一个方案

我觉得主编或编辑更适合#英文版中的条款:
  1.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2. 该人在集体作品或重要的著名作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的主要主题(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连续剧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编辑刊物要比出版书籍在知名度和影响力上还是会弱一些。所以我觉得要么条文只含纳作家,要么就仿效英文版,包括所有创意人士。而考诸英文版,其实要比中文版要严格,并没有只是多家图书馆收录就可以。

因此我提出一个新的方案:

作家、编辑、记者、电影制作人、摄影师、艺术家、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其作品应為多个官方(或「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或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所收錄(這是排除性條件而非包括性條件:符合上述条件並不意味著该人就是知名的;相反,该人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很可能就是一位籍籍無名之辈。),此外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2.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3. 该人在集体作品或知名作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的主要主题(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连续剧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4.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02:19 (UTC)[回复]

  • @Shizhao新提案包含太多限制及概念,而且每個概念都需要更深入的討論,以避免分歧及爭議。我主張先繁,再簡,逐步優化。閣下反對條文包含主編,我覺得可以刪去,現在就有共識的內容作出以下修訂。--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3:17 (UTC)[回复]
  • @Shizhao我覺得如果要仿效英文維基,可以作出以下修訂,就可以減少爭議:
作家、编辑、记者、电影制作人、摄影师、艺术家、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其作品应為多个官方圖書館或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所收錄;相反,该人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就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2.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3. 该人在集体作品或知名作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的主要主题(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连续剧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4.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

上面這個修訂版的好處是能滿足繁簡兩個要求,即可以只看條件一,或者條件二,請大家看看這個修訂版怎樣?如果不行,就用以下較簡的修訂版。--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3:42 (UTC)[回复]

新修訂如下:

現行條文

作家、編輯或攝影師曾經出版書籍、影集,作品印數不少於5,000

提議條文

作家曾經出版書籍,作品为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所收錄或其出版的書籍為多个官方圖書館所收錄上架

--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3:19 (UTC)[回复]

这样的话,倒也可以。但是我建议条文改为:
作家应为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所收錄或其出版的書籍為多个官方(或「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所收錄。但是符合该条件並不意味著该人必然符合关注度,相反,该人如果不符合前述条件,则很可能就是一位籍籍無名之辈。

以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03:36 (UTC)[回复]

(:)回應:「但是符合該條件並不意味著該人必然符合關注度」這句加了後,令人物收錄指引形同虛設,即只看《通用關注度指引》就可以了。--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3:52 (UTC)[回复]
@Shizhao我參考了閣下的意見,修訂了條文,刪去了「國家」,因為據我所知,中國大陸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台灣也有一間「國家圖書館」, 香港的官方圖書館不算國家圖書館,是否不承認?指引條文應該儘量精簡,不符合條件,就不能收錄,其他評語,我覺得可以刪去。請閣下看看﹗--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4:06 (UTC)[回复]

合併方案

  • 在下與書生討論後,綜合以上討論,修飾了某些語句,整理了以下較全面的標準:
作家、编辑、记者、电影制作人、摄影师、艺术家、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该人被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所收錄,或其作品為多个官方圖書館所收錄上架;相反,该人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就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2.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3. 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该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系列节目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4.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
小修两点:官方圖書館改为“國家官方或「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参照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ISBN,也可以在加上一个注释);删掉“上架”,图书馆收藏的书不是所有都上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11:36 (UTC)[回复]
另外,如果修成这样的话,维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中的其他地方也需要作相应修改,大概包括以下部分:
  • 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 畫家、雕塑家、書法家、工程師等,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见加粗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11:44 (UTC)[回复]

  • 謝謝你提供了很有用的修改建議﹗我同意刪去「上架」,依閣下建議刪去。至於「國家圖書館」或「國家官方的圖書館」中的「國家」我怕有爭議,尤其是於香港、台灣兩地的圖書館,這些公立圖書館能否能稱為「國家」?有爭議的字詞不建議用在指引。至於書法家、畫家等在另一部分重複了的,可以刪去。--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2:45 (UTC)[回复]
  • @屈原蟲前面不反对。“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有风险,何为重要、闻名,如果只有名(经常、必定被重要文献提及)而无史(生平、籍贯等均不明)作何,此种不应有独立条目。“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角色、重要,两者不明。人物原型是重要角色吗,音效师不重要吗(当然,也可按常识理解为有报道或奖项才为重要。但如果有奖项,获集体奖项之个人重要吗)等等。与通用关注度也许稍有重复。“官方图书馆”有点含糊,能否是“大型图书馆”(但也许有商业纠葛,以及收录繁杂)。“主要图书馆”如何,比“重要”可能好一点点。“上架”无需,收录即可。对“其作品为多个官方图书馆所收录上架”有担心,作品有关注度但人物不一定有,以及有些是作品一时关注度。--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46 (UTC)[回复]
@YFdyh000*謝謝你提供了很有用的修改建議﹗閣下怕「該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論或新技術而聞名。」有爭議,我同意,可以刪去。閣下不明「該人在共同創作一部重要或者眾所周知的作品或集體作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這句指某些作品創作人不只一個,如《紅樓夢》作者其實有兩位,但曹雪芹寫了八成的內容,因此他是主要創作角色,或者改成「起了重要作用」或「貢獻最大」等,你有其他修改建議嗎?「官方圖書館」是指政府興建的圖書館,有別於私人書室,「主要圖書館」似乎未能表達這個意思。至於作者與作品的關係,我覺得不能用通用關注度的思維去想,例如我們讀了李白的詩,就會關注李白;看了畢加索的畫,就會關注畢加索本人,以上指引是譯自英文維基,只要細看,你會發現那些條文都是通過作品作為側面證據去論證人物的關注度。我先根據閣下意見修改,有爭議的地方,可以改的就改,不能改的,就刪去。--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3:05 (UTC)[回复]
  1.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差不多就是(经常、必定被重要文献提及),参考学者关注度,很多研究人员、科学家等很少会有专门的报道或传记,他们的关注度就体现在文章的被引量上,创意人士中有些领域可能也是有类似情况
  2. “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指的是该人在作品创作中发挥的作用(编创、编纂人员),角色不算是创意人士,音效师也不算,他算在音乐关注度里(这一条的前提是创意人员)
  3. 图书馆问题是沿用了部分书籍关注度的论述,“國家官方或「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更为明确一些,被多个國家圖書館收录,意味着作品已经传播到了多个国家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12:02 (UTC)[回复]

合併方案2

  • 綜合以上意見,把條文修訂如下:
作家、编辑、记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摄影师、艺术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只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条件:
  1. 该人於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有不少於100個搜尋結果。
  2. 该人作品為不少於2间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 (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或具關注度的大學圖書館、或具關注度的公共圖書館所收錄。
  3.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4.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5. 該人的作品被廣泛演繹。如小說被改編成電影;詩、文章等被用作具關注度的朗誦比賽誦材,或用作具關注度的歌詞等。
  6. 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该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系列节目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7.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a-d四項,只須符合其中一項條件)
  • 其他部分也作出相應的修改,把重複的人物刪去,移到上面:
  • 導演、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 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官方圖書館有些模糊,國家圖書館有明确的含义,而且“國家官方或「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在书籍关注度使用了多年并未有任何意见,我认为应当沿用这种说法(“實際上的”这个修饰语就是用来说明香港等地方的官方图书馆)。“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相当重要,这应当是沿袭学者关注度地方法,学者可以依靠文章引用量说明关注度,而一些创意人士不同于学者,他们的作品没有引用量的说法,最接近的只能是“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删去这一条可能会造成一些领域内的知名人物无法满足关注度要求。“詩、文章等被用作公開朗誦比賽誦材”是否太过宽泛?任何公開朗誦比賽都可以吗?至少也得是具有关注度的公開朗誦比賽才可以吧?而且朗诵比赛都是朗诵知名的诗篇文章么?也可能是有朗诵自创文章或者各种名不见经传的文章的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13:30 (UTC)[回复]
  • 「圖家圖書館」在很多地方都沒爭議,但港台,甚至澳門,這些地方的圖書館稱「國家圖書館」都有爭議。因此我用中性詞「官方圖書館」,或者改為「公立圖書館」,大家有其他建議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3:50 (UTC)[回复]
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ISBN注7:“舉例來說,美國圖書皆由美国国会图书馆所收錄;英國圖書由大英圖書館收錄;澳洲由澳洲國家圖書館收錄;加拿大由加拿大圖書和檔案系統收錄;法國由法國國家圖書館收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由中國國家圖書館收錄;中華民國由國家圖書館 (中華民國)收錄;澳門由澳門中央圖書館收錄;巴西由巴西國家圖書館收錄;阿根廷由阿根廷國家圖書館收錄;印度由印度國家圖書館收錄。其他請見完整列表國家圖書館列表。”注意“實際上的”这个修饰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4日 (二) 13:47 (UTC)[回复]
  • @Shizhao從這個定義,中國大陸就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台灣也只有一間,香港也只有一間,每個國家都只有一間,這就令指引很難符合實際應用,因為多間「國家圖書館」意味着有多國,「多國」指多少國家才算?--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3:55 (UTC)[回复]
(~)補充:如果只限於每個國家才一間的「國家圖書館」,那些大學圖書館為甚麼不被承認?--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3:57 (UTC)[回复]
  • (※)注意:一位作家的作品在越多圖書館上架,意味越多市民能接觸;如果作家的作品在圖書館不能借,在書局又買不到,你說他很有關注度,這是不可信。「公立圖書館」可以包含政府開辦的「公共圖書館」和政府資助的「大學圖書館」。--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4:08 (UTC)[回复]
  • 大學藏書要求更高吧﹗不是你捐,大學就會要。你看每年的書展賣不出的書籍,數以萬計,那些書都被當垃圾丟進堆填區棄掉,再者「公立圖書館」不只包含大學圖書館,也包括市民常用的公共圖書館。如果沒有更好建議,就用「公立圖書館」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4:25 (UTC)[回复]
  • 現行的條文規定作家要符合「作品印數5000」的要求才能收錄,但這是不可能驗證的,以致條文不能實行,令這十多年的指引形同虛設。以上提出的修訂條文是根據英文維基相關條文為基礎,修訂而成。英文維基早已發現這個「印數5000」是不可能驗證的,因此早已修訂,並經過了實踐,相信問題不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1:22 (UTC)[回复]
  1. 略微修改了一下。
  2. 大学图书馆与国家图书馆非常不同。国家图书馆是用来收藏和保存国内外重要作品,大多还负责本国出版品的法定送存(没有馆藏数量的限制);而大学图书馆或公共图书馆的藏书是会更换淘汰的,并不会永久保存所收集的所有书籍(有馆藏数量的限制),国家图书馆大多不会有此问题。
  3. 作品(广义)知名而人物欠缺资料或影响力,如果资料太少,无法扩充,可以合并到相关条目中(如作品条目中)。这一点其实所有类别的人物类条目都可能会出现这个问题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2:19 (UTC)[回复]

  • @Shizhao國家圖書館確實有其特殊意義,在下依閣下意見修改為「作品為一間國家圖家書館或多間公立圖書館所收錄」因為全國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能收錄進去,關注度相信會很不錯。至於條目的長短,其實現在已有針對條目內容太少的指引,即條目字數不足50字,30天後仍無改善,條目會被刪去。再者,圖書館採編書籍時,也有一定的標準,一位作家藉藉無名,他們會擔心書藉會否無人借閱,而圖書館也會定期註銷少人借閱或閱讀價值低的書,因此關注度低的作家的書籍會很快被淘汰,這是一個較客觀的標準去評估一位作家的關注度,相信比現行條文要求作家「印數5000」更切實可行。--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2:48 (UTC)[回复]
很多国家的國家圖書館常常负责法定送存,也就是所有的本国正式出版物在出版时必须送一份到国家图书馆保存。所以“全國才有一間國家圖書館,能收錄進去,關注度相信會很不錯”的说法并不恰当。但是国家图书馆也会大量收藏国外的作品,而能被一个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国外作品大多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所以多个国家图书馆之间互保的话,也有一个类似同行评审的作用在里面。而且不满足这一条不是还有其他几条么?图书馆淘汰可以参考馆藏淘汰,而且有时淘汰书,未必和书或作者是否知名有关。例如馆藏满了,即使忍痛也要清理掉一大批书籍来腾出库房空间;例如书磨损太厉害,无法使用只好淘汰;例如图书馆的服务目标产生变化,导致藏书类型与以往不同,与此不符的图书需要清理。这种不确定性太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3:08 (UTC)[回复]
  • @Shizhao閣下認為「一間國家圖書館」太少,數量可以商議,本人依閣下意見修改為「幾間國家圖書館」。其實不是很多間國家圖書館能收錄中文書籍,中國大陸一間,台灣一間,香港一間,澳門一間,新加坡一間.....你還能數哪些?一個國家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有多少作家能被多國的圖家圖書館收錄?這是很難符合的要求。--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3:18 (UTC)[回复]
另外,关于馆藏淘汰,可以参考一下这篇文章:館藏淘汰—東吳大學圖書館經驗談。其中与我们讨论相关的淘汰标准有:该馆读者群不感兴趣的书、破损的书、印刷质量差的书、廉价重印本、资料过时、撰写拙劣、资料有错、书龄太长(30年以上)、不在标准目录且10年以上书龄、10年以上书龄的畅销小说,旅游书,教材,百科全书、5-10年以上书龄的医学,电脑,商业书籍、当初就不该买的书、有问题的历史书、过时的年鉴,年历,商业指南,馆藏目录、未被索引收录的期刊、索引和书目等已有光盘版、休闲和非学术类期刊、违反著作权法的图书、读者遗失的图书、超过7年没人使用的图书。我列出的这些淘汰标准,全都和书籍或作者的关注度没有一点关系,所以“關注度低的作家的書籍會很快被淘汰”并不客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3:25 (UTC)[回复]
  • 謝謝提醒﹗這個標準可以包括非中文書籍。正因為書籍不只中文,如印度作家的作品於其本國的多間公立圖書收錄,證明在該國有足夠關注度;或者於幾個國家的國家圖書館收錄,即影響力已及於不同的國家。--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3:35 (UTC)[回复]
  • 说明:新加坡情况特殊,我们拥有一座国家图书馆大楼,但是那个不是唯一的国家图书馆。我国国家图书馆管理局有约26间图书馆,分布全岛,都有一个不能外借的书籍部门,这些部门的书籍大多保持一定,加上李光前参考图书馆,以及需要付费预约的publication.sg。这是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的定义,也是法定送存。因为国家图书馆大楼内还有私人学府,大学,以及一般大众图书馆,所以需要小心。说到这里,还不写完全部图书馆条目?--Cohaf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03:34 (UTC)[回复]
  • 這是新加坡的情況,其他國家情況不同,大部分只有一間。或者上文提及的國家圖書館的概念是「中央圖書館」新加坡的情況可能是「國立」圖書館的概念,從這個概念,香港也有七十間「國立」圖書館。--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3:41 (UTC)[回复]
    • 是的,国家图书馆和规范控制的条件其实是一个很弱的条件。另外见我前面说的淘汰问题,可能一些书只有国家图书馆才会保存。而法定送存从某个角度而言更是不管多烂都要保存。所以Wikipedia:關注度 (書籍)#ISBN中才说,“然而,這是指排除性條件而非包括性條件:符合上述条件並不意味著該本書就是知名的;相反,某本書如果不符合這些要求,很可能就是籍籍無名的一本書。”(或者把多个改为一个(或至少一个),并注解上这句话)。另,香港的中央图书馆就是相当于国家图书馆的职能,是实际上的国家图书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3:46 (UTC)[回复]
  • 修文字眼可以修改,但不應加入含糊性限性詞「符合上述條件並不意味著該本書就是知名的」等於說「這雖然是指引,但不一定客觀,你可以不依從」,或者法律條你寫成「殺人是違法,但不一定被警察拘捕」這樣的法律條文一定問題多多,你看英文維基也不會加這個註腳,令指引有更大的爭議和分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4:04 (UTC)[回复]
  • 條文是指「多間公立圖書館」不是「幾間」。此外,修文字眼可以修改,但不應加入含糊性限性字詞「符合上述條件並不意味著該本書就是知名的」等於說「這雖然是指引,但不一定客觀,你可以不依從」,或者法律條你寫成「殺人是違法,但不一定被警察拘捕」這樣的法律條文一定問題多多,你看英文維基也沒有這樣的註腳,令指引有更大的爭議和分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4:20 (UTC)[回复]
(!)意見:綜合上文的意見,由於國家圖書館有其特殊的意義及作用,但不同地方又可能有爭議或分歧,因此指引條文平衡各方的意見,修訂為「作品為至少一間國家圖書館或多間公立圖書館所收錄」。「公立圖書館」的概念含蓋面較閣,如香港、澳門等圖書館也可歸類為「公立圖書館」這樣相信可減少分歧及爭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4:12 (UTC)[回复]
    • 问题在于这一条虽然易于查证,但是效用上太弱了。另这一条大概可以类比为“不殺人是守法,但不一定你就不会违法”。此外,多間公立圖書館只会增加纷争,而不是减少纷争,应该改为“作品為至少一間官方或实际上的國家圖書館所收錄”。但是无论如何,如果至少一间的话,等于所有出书的作者都能被收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4:16 (UTC)[回复]
  • 此外閣下提到的「大多还负责本国出版品的法定送存」據我所知,香港中央圖書館和台灣的國家圖書館都沒有這個規定,例如香港是送到書刊註冊組,不會上架,不能借閱。台灣的國家圖書館也不負責書籍法定送存,他們也有一個特定的地方處理書籍註冊。--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4:54 (UTC)[回复]
  • @Shizhao同意閣下這個建議,並依建議修改了條文;就以香港和台灣為例,香港的中央圖書館和台灣的國家圖書館能收錄進去的都是重要的書籍,有一定的採編標準。作為全國唯一的國家圖書館,收錄標準不會那麼兒戲吧?你看每年書展賣不出去的書籍,全都被丟進垃圾箱,數以萬計,你認為國家圖書館或中央圖書館會豪無條件地收錄嗎?現行條文「印數5000」確實不能驗證,令指引形同虛設,無法依從。標準如何定義,大家可以商議,只要大家有共識,又沒有分歧及爭議,就可成為指引。--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4:28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Stark, Raymond. WorldCat.org: The World's Largest Library Catalog. WorldCat.org. [2018-07-25]. 
我没想到这也需要参考文献,孙中山是男的--Cohaf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05:04 (UTC)[回复]

参考資料

--Cohaf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05:12 (UTC)[回复]
是的,不是所有国家图书馆都负责法定送存,但是大部分是有这个职能的,见en:Category:Deposit libraries以及en:Legal_deposit。所以大部分国家图书馆“是會豪無條件地收錄”的,因为这是法律要求必须做的。法定送存一般都是不上架不外借的。国家图书馆可借的书是图书馆另外采购的,这就才有选购标准。(所以至少一间可能会造成所有出过书的作者或某国的所有出过书的作者都收录)而只要有外借,就必然存在淘汰问题。这一条的问题就在于,不满足虽然可以有其他条件来判断,但满足的话,未必就真的有关注度(特别是从全球范围考虑的话)。或者改成这样:
作家、编辑、记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摄影师、艺术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该人被多个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所收錄。
  2. 该人作品為多间官方或实际上的國家圖書館所收錄。
  3.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4.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5. 該人的作品被廣泛演繹。如小說被改編成電影;詩、文章等被用作具關注度的朗誦比賽誦材,或用作具關注度的歌詞等。
  6. 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该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系列节目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7.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

全部并列,任选其一,这样是否能清楚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6:38 (UTC)[回复]

@Shizhao(?)疑問:這個建議很好,能把不同的標準清楚地展示,我依閣下建議修改。我不反對以國家圖書館作為標準,但一個國家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如何能符合多間呢?一國只有一間,十國有十間,二十間算多嗎?再者,指引也要顧及現有的條目,請看台灣文學香港文學裏面的作家條目,哪一個條目能符合多間國家圖書館的收錄標準呢?我敢說超過一半以上的作家條目未能符合這個標準,是否於指引通過後一律刪去?因此,我加上多間「公立圖書館」這個標準,這樣就能解決現有條目的問題,否則指引通過後,會有提刪潮。此外,中英文書籍可能不同國家都會收錄,但其他國家的書籍呢?例如印度、巴基斯坦等其本國內具關注度的作家,他們可能只能收錄於其本國的國家圖書館,又如何能符合多國的圖家圖書館的要求。儘管閣下於上文已界定香港和澳門的中央圖書館就是國家圖書館的概念,但從上文ip的論述,明顯對一些讀者而言是有爭議的,作為指引,爭議多,就不容易實行。因此,我提出建議「作品為多間國家圖書館或多間公立圖書館所收錄」,這句條文相信可以平衡各方不同的意見分歧,因為「公立圖書館」包含面很闊,其中包括了世界各地的公共圖書館及大學圖書館。--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7:52 (UTC)[回复]
@Shizhao原來閣下也修改了這句「藝術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我覺得非常好,謝謝你﹗--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8:12 (UTC)[回复]
就是因为「公立圖書館」的包括范围太广,加上这条,那么基本上标准就是形同虚设了(关于数量,我认为大于等于2就可以是多了)。我查了你说的台灣文學香港文學裏面的几个作家(挑了几个自己没听说过的),都能在多个规范控制系统里找到。基本不会有任何问题,也不会有提刪潮。实际上的国家图书馆没有什么争议(很明显他是没仔细看),说明白就好了,如书籍关注度中那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9:47 (UTC)[回复]
  • 不知道他是否指我,但如果是,抱歉没看清楚,大致同意观点。但是我们可以不可以建立一条列表,说明国家图书馆到底有那些,我知道有条目,但是指引方面清楚点比较好?--Cohaf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0:12 (UTC)[回复]
  • @Shizhao(:)回應同意閣下的建議,把「國家圖書館」定為兩間,即一位作家除了本國外,影響力及於外國。但這個標準於印度等國不容易符合,如印度有些詩人是非常著名,可能書籍只在當地圖書館收錄,於中國大陸、台灣等地的國家圖書館就沒有收錄;而且為了解決現有作家條目的問題,我建議加上「2間具關注度的大學圖書館或具關注度的公共圖書館」作為標準。至於规范控制一條,你提醒了我,其實有關作家的這個系統不是很多,很難符合「多個规范控制」這個標準,因此我建議修改為「该人於规范控制目录系统有不少於100個搜尋結果。」。如果閣下不同意100這個標準,具體數字大家可以商議,閣下覺得怎樣?--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4:24 (UTC)[回复]
  • (※)注意:以上的標準必須考慮到對現有的作家條目的影響,如果標準訂得太高,指引通過後,出現對作家條目的提刪潮,這肯定有問題;而且條目指引應切實可行,不能像現行條文要求「印數5000」這個不能驗證的標準,只能憑空估計,令指引形同虛設。為了解決這問題,我綜合了大家的意見,把提案條文作出了適當的修訂。--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4:38 (UTC)[回复]

@屈原蟲

  1. 为何把专业图书馆删掉了?
  2. 不建议给出具体数字,还是多间为好
  3. 理论上,每个作者在规范控制里有且只有唯一的一条记录,如果有多条记录的话,那么只有两种情况:1. 同名;2. 系统不完善,数据清洗不够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07:35 (UTC)[回复]

  • @Shizhao其實甚麼叫「專業圖書館」?香港、台灣等地好似沒有這東西。此外,如果寫「多間具關注度圖書館」,香港文學台灣文學的作家條目能符合這個要求嗎?如果無法符合,就會出現提刪潮,這問題如何解決?规范控制如「香港文學資料庫」一輸入作姓名,就有很多不同的結果,關注度高的都會超過一百,但「一百」這個數可以商議。大前提我們要解決現有作家條目的問題,如果標準得得太高,就會出現提刪潮。這問題你覺得可以怎樣解決?--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07:56 (UTC)[回复]
  1. 專業圖書館(这是图书馆分类中的一种类别,和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等是同一个分类体系,例如中央研究院圖書館、捷運工程局技術發展處圖資室、財團法人農業科學資料服務中心、國防部圖書館,專業圖書館这个条目基本就是台湾人写的)
  2. 我不明白为何多间就会提删,我昨天已经测试了几个人物,根本没有这个问题
  3. 「香港文學資料庫」不是规范控制,只是在作者搜寻的结果里,采用了一些规范控制的手段。规范控制目录是这种:香港中文名稱規範數據庫(HKCAN),例如鲁迅的规范控制数据[7]--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08:11 (UTC)[回复]
Template:Authority control以及d:Wikidata:WikiProject Authority control,部分规范控制目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09:16 (UTC)[回复]
  • 綜合以上意見,把條文修訂如下:
作家、编辑、记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摄影师、艺术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只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条件:
  1. 該人被多個規範控制目錄系統所收錄。
  2. 该人作品為至少在兩间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 (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收录;或在多間具關注度的專業圖書館、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大學圖書館、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公共圖書館所收錄。
  3.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4.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5. 該人的作品被廣泛演繹。如小說被改編成電影;詩、文章等被用作具關注度的朗誦比賽誦材,或用作具關注度的歌詞等。
  6. 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该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系列节目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7.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a-d四項,只須符合其中一項條件)
  • 其他部分也作出相應的修改,把重複的人物刪去,移到上面:
  • 導演、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 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最后投票

以上讨论过于冗长,也实在不宜再拖下去了,现在我们就以上合拼方案3投票,支持/反对而以,时限7天,支持多于反对方案通过,否则不通过,没反对就从此刻开始公式7天。请不要再给予意见了。谢谢!--Cohaf (请多多关注界面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06:51 (UTC)[回复]

合併方案3

  • @Cohaf同意加上「至少」,依閣下意見修改了。從那個目錄來看,中央和國家是同一個概念,但很多用戶未必會用心去看那個表,此外香港、澳門的中央圖書館當地人也不會叫國家圖書館,因此要清楚寫明,否容易有分歧。--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1:45 (UTC)[回复]
  • 香港的中央图书馆是铜锣弯那所吧?我有到访过。同意说的明白一些。--Cohaf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1:53 (UTC)[回复]
    • 你提供的那个只是个书目系统,而不是规范控制系统,圖書館的目錄和规范控制系统完全是两码事,为圖書館的目錄做编目的人员会经常使用规范控制系统来帮助进行编目工作。另外,都是统一一下,都是多间好了。这么多“或”,标准已经很松了。还有,规范控制系统在大部分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都至少会有一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2:10 (UTC)[回复]
    • (?)疑問@Shizhao我提出的都不是规范控制系统,你又只能舉出一兩個,換句話說很正式的规范控制不是存在很多,你如何斷定現有的作家條目能符合這個要求?此外,一國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如何能令現有的作家條目都符合這個標準?這不就是指引通過後,就是為了提刪作家等人物的條目嗎?此外,其他國家非華語作家,如印度、巴基斯坦等國的作家,如何能於多國的圖家圖書館上架呢?--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2:25 (UTC)[回复]
  • (※)注意@Shizhao如果一國只有一間的圖家圖書館和為數不多的规范控制,都一律改為「多個」作為標準,就應想想如果處理現有大量作家條目無法符合這個要求,而引致的提刪潮問題。此外,如印度等地的非華語,非英語國家,如何能夠符合多個國家圖書館的收錄標準?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就不能用「多個」這個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2:46 (UTC)[回复]
    • 规范控制有多少我也不知道,但至少几十种不成问题。规范控制和书目系统不一样,书目系统只是为一家或几家(联合书目)图书馆服务,而一个规范控制系统常常是为很多家图书馆服务的。例如香港中文名稱規範數據庫(HKCAN)是为香港几乎所有图书馆和OCLC会员的图书馆提供名称规范服务,而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则包括了中港台三家的名称规范内容,并为中港台三地图书馆提供服务,涵盖了4家中文名称规范项目的数据。所以不要担心规范控制没图书馆那么多,一个规范控制系统涵盖的范围要比一家甚至很多家图书馆加起来涵盖的范围还要大。而像VIAF这种规范控制系统,则是被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图书馆拿来用于编目的(如果你对规范控制有所了解,我觉得你不会产生这种疑虑的,反而会疑虑是不是太宽泛了)。关于多家,2是多,3也是多,但肯定越多越好,越多越能证明关注度。多个国家图书馆收录,是为了表明这个人的影响力已经穿越了国界,可能是依靠翻译而传播到了其他国家,也可能是因为研究或其他原因。他的非翻译作品被其他国家图书馆收藏,这不正是证明了该人的关注度?而且,每个国家都有外语教育,仅此一点,就要收藏大量的外语作品供学习之用;而国防外交等原因,也需要收藏各国外语作品供研究之用。还可以列出许多其他需要收藏外语作品的原因。而且国家图书馆收藏只是该条件中的其中一个选项,不符合多个国家图书馆收藏,也可能符合多个其他图书馆收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3:01 (UTC)[回复]

(&)建議@Shizhao閣下試過用多個規範控制系統去驗證香港文學台灣文學的作家條目,不如閣下把使用過的規範控制系統列出來,我以註腳形式加到指引中去。這樣就能解決現有作家條目的問題。甚麼標準不要緊,最重要是現有的條目是否能符合這個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3:11 (UTC)[回复]

  • @Shizhao我依閣下建議把「多間」加在其他圖書館,但保留2間國家圖書館:「該人作品為至少在兩間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 (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收錄;或在多間具關注度的專業圖書館、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大學圖書館、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公共圖書館所收錄。」閣下覺得怎樣?其他圖書館都加了「具有關注度」,我其實還擔心現有大量的作家條目能否符合這個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3:19 (UTC)[回复]
找几个带规范控制模板的条目不就好了?比如西西張曉風,没有的去wikidata上看看有没有规范控制的数据,有的话,加到条目里就行了。另外,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可担心的?7个条件任选一个满足就可以了,甚至图书馆这一条,满足1/4就行(4类图书馆满足其中一种就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3:26 (UTC)[回复]
  • @Shizhao西西還好,如果有人提刪其他作家條目,而且是大量地提刪,你不能只列舉幾個规范控制系統作為保留條目的辯解,因為指引已清楚說明要「多個」,你是資深管理員,不會未見過類似的爭辯?你作為管理員,最後看到留方只舉出幾個规范控制系統,再看指引要求「多個」,你也會依指引刪去。多間國家圖書館,連西西這個經典級的香港作家也不能符合這個要求,而公共圖書館也要「具關注度」,可能這樣圖書館也沒幾間,刪方也會爭辯,你所列舉的圖書館是否真的具關注度,到最後還是不符合要求。其他標準你認為西西能符合要求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3:45 (UTC)[回复]
  • @Shizhao不如规范控制系統定為幾個,把你用過系統以註腳加入指引下,這樣較好依從及驗證。此外,一國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你要想想如何解決印度等國的作家。你認中國國家圖書館,或別國的圖書館會收錄印度文的書籍嗎?因此兩國的國家圖書館已經很足夠。--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3:53 (UTC)[回复]
  • @Shizhao另一建議是依閣下建議全部用「多間」,但保留「印數5000」這個標準,因為舊一輩作家條目都是在條目中邏列大量著作,以避作家條目被大量刪去。你覺得怎樣?--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4:03 (UTC)[回复]
西西被德国、法国、美国的规范控制目录都收录了,随机在worldcat上搜了她的一本香港出版的中文版小说[9],全世界就有至少74家图书馆收藏(这只是与OCLC有关联的图书馆。这74家图书馆毫无疑问全都是具有足够关注度的),包括了中国、台湾、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德国、瑞士、法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这些国家的图书馆,大概浏览了一下,其中3-5家可能是国家图书馆。另外,没有印度文。所以我随便找了一本书就满足了这个作家的关注度要求,还要有什么疑虑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4:14 (UTC)[回复]
在页面中,书目下方,有个“在图书馆查找”,如果不显示的话,在“输入地点”中输入一个地点名字,点击“查找图书馆”,就会显示这本书收藏在哪些图书馆。随便找了一个菲律宾作家卡洛斯·加西亞的书[10],被至少4个图书馆收藏(而他的所有作品[11]至少被55家图书馆收藏),印度作家普列姆昌德随便一本书[12],被至少428个图书馆收藏,他的所有作品至少被[13] 18,256家图书馆收藏。再随便找了一个巴基斯坦作家法蒂瑪·布托,她的所有作品至少被2059家图书馆收藏[14]。不知道怎么会有提删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4:42 (UTC)[回复]
我又找了几个香港新派诗人,这相对而言比较小众一些了吧:陳德錦,所有作品被至少154家图书馆收藏[15], 柳木下的一本诗集被至少5个图书馆收录[16]--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5:11 (UTC)[回复]
我想說這兩人都是香港非常著名的作家。--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5:22 (UTC)[回复]
卡洛斯·加西亞还是總統,创作作品并不多。图书馆书目会显示在作家页面姓名下方的“Overview”中,表格第一行“Works”,右侧一行文字有写共有多少部作品在多少种出版物中,共有多少种语言的版本,共被多少图书馆收录(library holdings )。这还只是与OCLC有关联的图书馆统计。香港就至少有67家图书馆与OCLC有关联,期中40家学术型图书馆,4家政府图书馆。你随便去翻翻这些图书馆的名字,就知道这些图书馆有没有关注度了。OCLC中的图书馆大部分都有足够的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5:24 (UTC)[回复]
  • @Shizhao我同意其實香港的圖書館大部分都具關注度,但國家圖書館的具體數字為何還要多間,與普通圖書館等同,理據在哪裏?一國只有一間國家圖書館,幾間,就已經幾個國家,不是已經反映了足夠關注度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5:29 (UTC)[回复]
柳木下5个图书馆,那只是他一部作品的数量,而且是最少5家,因为还有大量图书馆没有登记在OCLC的目录里。即使他的所有作品只有5家图书馆收藏而且没有一家国家图书馆,也一样符合关注度,因为不被国家图书馆收藏,但是被5家具关注度的图书馆收藏(5家都是具关注度的大学图书馆:南洋理工大学图书馆e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Libraries, en:Knight Librarye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ibrariesen: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Libraries),一样满足多间具关注度的大学图书馆的条件了啊。即使找不到任何一间图书馆收藏,还有其他6个条件可以去满足关注度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5:35 (UTC)[回复]
  • @Shizhao5間也符合你定義的「多間」?這個可能有分歧,因為我理解的「多間」是指超過50間。「多間」這個詞可能不同人都有分歧,不如定個具體數,閣下覺得具體數最好是多少?不如就以「五間」作為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2 (UTC)[回复]
我觉得你现在似乎把图书馆作为了必要的前提条件来看了?所有人都得满足图书馆的条件之后,才去考虑其他6个条件么?这7个条件不是满足其中一条就行了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5 (UTC)[回复]
我认为用关注度来证明关注度是有问题的。尤其是当它的关注度取决于收录者的关注度的时候(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比赛还是什么其他的),这件事实际上不一定成立。关注度是一个很宽松的标准。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8 (UTC)[回复]
我已经解释过为何多间了。只要超过1间就可以是多间。但是规定任意一个确定的数字都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2间少不少?5间少不少?6间多不多?我们需要留下一个讨论的余地。少数情况下可能需要结合其他条件来看,而不是单单看图书馆数量。另外,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作家條目大部分只能符合圖書館,或規範控制目錄?以陳德錦為例,一堆文学奖项,还有专访,还有一堆书籍介绍[17],通用关注度就足够满足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1 (UTC)[回复]

@Shizhao*綜合以上意見,把條文修訂如下:

作家、编辑、记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摄影师、艺术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筑师和其他创意人士只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条件:
  1. 該人被多個規範控制目錄系統所收錄。
  2. 该人作品為多間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 (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收录;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專業圖書館、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大學圖書館、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公共圖書館所收錄。
  3. 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
  4. 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
  5. 該人的作品被廣泛演繹。如小說被改編成電影;詩、文章等被用作具關注度的朗誦比賽誦材,或用作具關注度的歌詞等。
  6. 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该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系列节目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
  7. 该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a-d四項,只須符合其中一項條件)
  • 其他部分也作出相應的修改,把重複的人物刪去,移到上面:
  • 導演、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 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 @Cohaf綠色部分的修改是由於人物收錄標準中的其他類別人物中有些與創意人士重複了,所以Shizhao提議移到創意人士那裏。因為灰色那些人物都是創意人士,因此放在一起。導演、演員等人物又不是創意人士,怎麼可以放上去呢?如果你想修改其他人物的標準,應該另外再提案,否則很亂,很難有共識。--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00:23 (UTC)[回复]
  • 维基百科上的作家说:“‘作家’一词比较广义,包括网上写手、自由撰稿人、任何种类出书的作者都可以被称为或自称为作家”。如果有人作为一个作家满足方针,但是作为其他类别人物不满足,维基百科是否应该收录?--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1:49 (UTC)[回复]
  • 現行條文是要求作家作品「印數5000」才能符合收錄要求。但這是商業秘密,是無法驗證的標準,因此才建議一個更客觀,而可以驗證的標準。不能驗證的標準會令指引形同虛設。--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02:04 (UTC)[回复]
  • 修订和公示太多次了,讨论也过于冗长,很难阅读了解出现、消亡和最终形成的共识。就合并方案3,我认为太过复杂,并很有凌驾于通用关注度的担忧,若干创作人士“只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对如下条款仍有担心:“该人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可能缺乏(中立第三方)资料、可能只是某一集体的代表。“该人因提出了重要的新概念、新理论或新技术而闻名。”,何种程度、方向、范围的闻名。“创意人士”的定义比较模糊,机械、电子元器件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发明人(如果该器件被广泛使用;但不一定有广泛报道)似乎也符合,但与前面列举的文化创意为主的职业相悖。建筑师是指因文化创意(设计)还因工程学技术而闻名。--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15:20 (UTC)[回复]
  • (:)回應:只要你有心,修訂多少次,公示多少次都不是問題。你覺得哪裏有問題,你也可以提出修改建議,大家一起討論,以取得共識。你也要搞清楚人物收錄標準、地理收錄標準等與通用關注度的關係。現行條文是根據英文維基修訂而成,你覺得有不同意的地方可以提修改建議及理據。由於現行的條文要求作家「印數5000」的標準無法驗證,形同虛設;如果新修訂無法通過,意味沿用作家「印數5000」的標準,這是大家都認為須要修訂的共識。或者你也提出一些修訂建議,讓大家一起討論。--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23:43 (UTC)[回复]
  • @屈原蟲抱歉,因为实在复杂多变,容我太长不看。对最后一版合并方案3的意见和担忧已在上方,暂未见回应。支持解除“印數5000”,但对于新标准大幅修订的条文现时无法解除担忧。可以视我(=)中立(-)傾向反對,但新条文可以投票、试行等以观成效,共识不要求“一致同意”。--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1:21 (UTC)[回复]

合併方案4

  • 綜合以上意見,把條文修訂如下:
作家、编辑、记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摄影师、艺术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築師(只限文化創意)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此人被多個規範控制目錄系統所收錄。
  2. 此人作品為多間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 (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收录;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專業圖書館、大學圖書館、或公共圖書館所收錄。
  3. 此人的概念、理論被多份獨立文獻廣泛引用。
  4. 此人的作品被廣泛演繹。如小說被改編成電影;或詩、文章等被用作具關注度的朗誦比賽誦材,或用作具關注度的歌詞等。(不包括非公開的朗誦比賽及參賽者自創詩歌或自選詩歌)
  5. 此人在共同創作一部作品或集體作品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而該作品具有獨立關注度。
  6. 此人的作品(a)已成为一个经典,(b)是重要展览的重要组成部分,(c)赢得了重要的关注,或(d)永久收藏于多个著名的画廊或博物馆。
  • 其他部分也作出相應的修改,把重複的人物刪去,移到上面:
  • 導演、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 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 @YFdyh000閣下提出的意見,我很多都同意,並作出相應的修改,無法修改的,而又具爭議性的則刪去。其中如「該人被同行或後繼者視為重要人物而廣泛引用。」,可能字面意思不夠準確,原意是指一位創作人的作品、概念、理論等被越多文獻所引用,表示影響力越大,現在美國的SSCI系統正是運用統計學的原理去統計一個人物在多少個文獻被引用,藉此統計一個人的影響力。因此,條文依閣下意見修訂為「該人或其概念、理論被多份獨立文獻廣泛引用。」這是把其中兩句合併及修改字詞,令文意更準備及簡潔。我也同意「創意人士」的定義比較籠統,因此刪去;建築師在西方確實是屬於創意人士,但現代的建築師的函意也出現較籠統,因此也依閣下意見,刪去。現行條文也是一種人物只須符合一項條件就可以收錄,修訂條文合併了幾種人物,因此多了幾項條件,但其實也只是一類人物可能只能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另一問題我須顧及的是現在已存在的大量有關作家的條目,尤其是舊一輩的作家,收錄標準定得太高,可能出現提刪潮,這也是一個問題。此外,為了令條文更簡潔,因此依閣下意見刪去「集體作品」那一條,因為我覺得這條可能已在其他條件包含了。其實閣下的意見很好,但由於我這幾天都去了旅行,今天回到家才能詳細回覆你。--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2日 (四) 16:50 (UTC)[回复]
“詩、文章等被用作具關注度的朗誦比賽誦材,或用作具關注度的歌詞等”是否太宽泛?随便一篇诗作就可?或者朗诵比赛如果是自创诗歌或自选诗歌又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8月2日 (四) 01:32 (UTC)[回复]
  • 未聽過公開的朗誦比賽可以自選篇章,只聽過自選篇那是另一形式的演繹比賽,可以化裝等表演,叫才藝表演,一般只由私人機構主辦,如某學校校內活動,他們不叫朗誦比賽;因此我加了具「具關注度」作為限制詞,如香港朗誦節那全港性的朗誦比賽,一年一次,篇章一定是由政府部門選定,參賽者不能選。選用篇章都是名家的。詩歌能改編成流行曲歌詞,除了非常經典的如徐志摩的詩外,一位名氣不高的作家作品我未聽過可以被歌星作歌詞唱。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2日 (四) 04:11 (UTC)[回复]
@Shizhao已依閣下意見在相關條文加了這句(不包括非公開的朗誦比賽及自創詩歌或自選詩歌),請看看有沒有問題。--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2日 (四) 16:57 (UTC)[回复]
  • (=)中立差异(以备查证)。其实新开一节比较好,原有公示和讨论内容也不宜变动。我的观念是WP:N或共识能覆盖的部分就不必新设细节了,不过立明也没什么,只是稍微担心所反映共识的准确性和效力。--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7:09 (UTC)[回复]
我比较有疑问的其实是,詩、文章和朗誦比賽的关系?为什么被选入朗誦比賽就能体现詩、文章的关注度?能否详细解释一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8月3日 (五) 09:06 (UTC)[回复]
  • @Shizhao公開朗誦比賽的對象是普羅大眾(全香港),因此選材必須廣為大眾所熟悉,而公開朗誦比賽如香港朗誦節,誦材是由香港學校音樂及朗誦協會(政府機構)負責編定,因此這是屬於中立的第三方資料,而受眾是全香港,這就符合關注度。或者你也解釋下你的疑慮在哪裏?看看我能否再修訂一下條文限制詞。--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11:12 (UTC)[回复]
  •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4日 (六) 01:34 (UTC)[回复]


才发现删去了2条。我觉得这很危险。因为创意人士的作品,形式多样,有时可能像学者的情形,缺乏对本人的传记,而只是“被同行或后继者视为重要人物而广泛引用。”而对于合作的作品,“该人在共同创作一部重要或者众所周知的作品或集体作品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该作品必须是独立且具有关注度的作品(例如书籍、电影或电视剧,但通常电视系列节目的某一集不算),或者是多篇独立的期刊文章或评论的主要主题。”这一条很重要,现在的许多创意作品,多人合作越来越常见,例如大型雕塑、剧本创作,书籍编辑、新闻采访等。失去了这一条,对于一大部分创意人士就很难有保障了(我觉得后期的讨论太多关注在作家上面了,忽略了其他的创意人士)。另外,为何删除了建筑师?建筑师有很明确的定义,请不要和土木工程师和建筑架构师混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8月6日 (一) 02:38 (UTC)[回复]
  • @Shizhao閣下提到的共同創作的那一條,我同意補上,因為如《紅樓夢》等經典作品也不只一人;建築師(只限於文化創意)在西方確實是屬於藝術家,因此依閣下意見補上;「被同行或後繼者視為重要人物而廣泛引用。」這一條的字眼有爭議,因為「同行或後繼者」可以理解為與作者有聯繫,維基的內容及來源都應獨立於主題,因此條文修改為「該人或其概念、理論被多份獨立文獻廣泛引用。」「創意人士」的範圍太大,而且與藝術家的概念有點重複,為了避免爭議,因此沒有補上。請閣下看看有沒有地方還須修改?--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5:53 (UTC)[回复]
“該人或其概念、理論被多份獨立文獻廣泛引用。”,人是没法引用的,语义不通。还是不能理解诗词与朗诵的关系,诗词的评价体系是什么?是朗诵比赛么?那以前没有朗诵比赛的时候,如何评价诗词及其作者的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8月6日 (一) 06:41 (UTC)[回复]
  • 依閣下意見修改為「該人的概念、理論被多份獨立文獻廣泛引用。」現在美國的SSCI系統正是運用統計學的原理去統計一個人物在多少個文獻被引用,藉此統計一個人的影響力。作品被用作朗誦比賽誦材只是一個例證,用於證明「該人的作品被廣泛演繹。」,作品變成歌詞,你能理解為「演繹」,為何不能理解作品被朗誦也是「演繹」呢?朗誦是一種以「以聲傳情」的藝術演繹,這與唱歌同樣是把無聲的作品變成有聲的藝術。--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6:57 (UTC)[回复]
  •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11:57 (UTC)[回复]
不客氣﹗--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03:50 (UTC)[回复]
@吉太小唯依閣下意見修改了,請審閱﹗--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05:32 (UTC)[回复]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07:2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人物收錄準則》註釋之輕微修訂

由於使用該註釋的句子乃在說明母指引,惟母指引從未規定「須有至少兩個來源以彰顯關注度」,《人物收錄準則》的註釋中原有的「簡言之,傳記條目的主題必須擁有大於或等於二的參考文獻數量」乃錯誤闡述母指引,因此本人忽略該句錯誤闡述,並已將之由《人物收錄準則》中刪去。諸位大鑑。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13日 (六) 23:18 (UTC)[回复]

現行條文

跟任何百科全书一样,維基百科收錄包括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卷进时事的人的條目。尽管維基不是紙本出版物,這裡还是有一些收錄的标准。 参见Wikipedia:關注度[註 1],那里有一个普遍的收錄标准。

提議條文

跟任何百科全书一样,維基百科收錄包括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卷进时事的人的條目。尽管維基不是紙本出版物,這裡还是有一些收錄的标准。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4:03 (UTC)[回复]

把以上《人物收錄標準》的註釋移到《通用關注度》,如下:

現行條文
  • “来源”[1]需满足关注度要求,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因为它们能为主题是否受关注提供最为客观的证据。可靠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依赖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一般而言,多方来源会更受欢迎[2]
提議條文
  • “来源”[3]需满足关注度要求,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因为它们能为主题是否受关注提供最为客观的证据。可靠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依赖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一般而言,多方来源会更受欢迎,條目的主題必須擁有大於或等於二的參考文獻數量[4]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6:07 (UTC)[回复]

  1. ^ 包括但不限于报纸、书籍和电子书籍、杂志、电视和电台的文献性节目、政府机构的报告、科学刊物等。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必须能够验证这一点:单一来源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
  2. ^ 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单一来源或新闻社消息的再版并不一定能构成多方作品,特别是当其作者采用了相同的事实来源,或者仅仅在重复相同的信息时。特别的,不同刊物在同一地区通过一家新闻通讯社获取并发表的相同文章不视为多方作品。
  3. ^ 包括但不限于报纸、书籍和电子书籍、杂志、电视和电台的文献性节目、政府机构的报告、科学刊物等。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必须能够验证这一点:单一来源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
  4. ^ 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单一来源或新闻社消息的再版并不一定能构成多方作品,特别是当其作者采用了相同的事实来源,或者仅仅在重复相同的信息时。特别的,不同刊物在同一地区通过一家新闻通讯社获取并发表的相同文章不视为多方作品。

参考資料

  1. ^ 關注度等於對主題進行深入介紹的獨立可靠文獻的數量﹔簡言之,傳記條目的主題必須擁有大於或等於二的參考文獻數量。
我參與維基百科應該有五六年時間,早年關注度的要求確實是要求有多方(即至少兩方)來源的,如果只能找到單方面的來源而找不到第二個,當時一般仍會被視為關注度不足,原來不知何時開始這個門檻被降低了,畢竟我甚少留意維基站務,所以才不清楚這個改變,看來現時主留派的勢力較幾年前強大,才促使了這樣的改變。--Fevawo留言2018年10月14日 (日) 01:54 (UTC)[回复]
@Fevawo不是主不主留的問題,而是條目未附上來源不代表沒有來源(尤其是Google也能搜到一堆的時候,又或是外文條目有大量來源的時候)。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14日 (日) 04:51 (UTC)[回复]
@Sanmosa:註釋部分,你漏刪了「的數量」三字,能否幫忙改一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05:45 (UTC)[回复]
@屈原蟲不刪,因為來源數是衡量關注度的標準之一,但由於來源的「質」更重要,故已改為「質量」。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14日 (日) 09:21 (UTC)[回复]
(+)支持:這個註釋確實不夠準確,因為註釋指根據《關注度要求》有此要求,但查證相關指引,又找不到相關的敍述,因此同意把不夠準確的註釋刪去。--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02:08 (UTC)[回复]
(~)補充:前些時候,互助客棧有相似的討論,社羣的共識也傾向於一個有效來源已足夠,見[18]。--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02:11 (UTC)[回复]
@Sanmosa:我覺得首段這句也是多餘:「參見Wikipedia:關注度[註 1],那裡有一個普遍的收錄標準。」,因為維基收錄標準有: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通用關注度,這八把尺子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標準就可以收錄,加了這句反而令人多了錯覺,令指引形同虛設。--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02:46 (UTC)[回复]
@Fevawo請問對刪去段首這句的小修訂,有沒有甚麼看法?--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02:57 (UTC)[回复]
就以上刪去首段多餘文句及錯誤註釋的小修訂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5:21 (UTC)[回复]
不能赞同删除“至少两个来源”的要求。关注度标准这几年已经被陆续修改的有点脱离初衷,
  • 首先人物关注度是最早独立的关注度之一,当初分离的原因是,人物传记的条目是具备特定属性,而无法单独使用通用关注度标准,所以这两个并不是一个上下级关系(而是通用关注度具有兜底属性)。当条目属于特定属性,需要首先满足特定关注度标准要求,因此特定关注度要求会高于通用标准。
  • 其次,人物关注度之所以保持两个以上的来源,是因为我们在很多年前发现有大量的不合格人物沉淀到维基百科,而在修改的时候并无提高的空间。当然,这也和当时我们大多数编辑的检索能力不足有关(即查不到相关的支持内容),也和当时百度谷歌的检索能力不足有关,很多条目也会因此被删除。
  • 第三,由于逐年上升的维基百科影响力,更多的商业性创建人物条目情况出现,双来源甚至更高的来源要求,将会有利于维基百科自我保护,并避免商业公司的冲击(即增加对来源的要求会提高写手难度)。
  • 第四,Onesource模板和关注度要求并无任何关系。Onesource模板是否挂,是关于现有条目的呈现情况而定(即某时某刻的某条目字节呈现出的内容表述情况);关注度模板是基于条目内容所描述的对象(不管条目怎么写,哪怕正文只有5个字,传主或者条目对象本身是否具备关注度)。
  • 最后,我是保留派。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6:02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現在問題在於註釋指在《通用關注度指引》有此要求,但查證相關指引,又找不到「兩個來源」的要求,因此註釋是明顯錯誤的。《人物收錄標準》與《通用關注度》是兩個獨立的指引,如果大家都覺得「兩個來源」才能滿足關注度,那麼就要另行提案動議修改《通用關注度指引》。因為如果《通用關注度》沒有此要求,但又在《人物收錄標準》卻指《通用關注度》有此要求,這會造成誤解及分歧;否則應該刪去這個錯誤的註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6:26 (UTC)[回复]
对于人物条目而言,两个独立来源是这么多年来大家镇守的底线(今年我曾经也有过只有一个来源而无法支撑关注度的历史人物被提删,show respect,因为我就是查不到其他来源),这点上面我不认为其他编辑能让步,否则的话我开个机器人直接就把中文维基刷到前五(而且我机器人具有这个权限)。如果其他编辑认为其他类型条目也必须符合两个以上,我不反对提高其他关注度标准。但至今为止,没有编辑因为人物关注度分歧产生矛盾。我们针对一个方针修改,是基于已经存在(或者大量存在)有争议的编辑和冲突,而不是预设这种可能性然后乱堵水,更何况现在你们在做的是放水。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6:40 (UTC)[回复]
或者可以不保留源于GNG的描述,独立作为人物关注度的特有要求。或者说GNG的来源数量无明确要求,而人物反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15日 (一) 06:49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兩個來源」之說我也一直這樣理解,也曾聽N君巡查員這樣解說。我所關注的是《人物關注度》與《通用關注度》是同等的,是兩個獨立的收錄標準,但在段首加了這個註腳,就令人多了很多誤解,誤以為只看通用關注度就可以了,令指引形同虛設。現在維基收錄標準有: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通用關注度,這八把尺子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標準就可以收錄,加了這句反而令人多了錯覺,令指引形同虛設。到現在為止,還是有不少用戶只看《通用關注度》的,刪去這句,是希望令《人物收錄標準》更清晰,更準確。--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6:56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如果先刪去段首的多餘字句及註釋,令指引避免出現《人物收錄標準》附屬於《通用關注度指引》的錯覺,大家如果覺得有需要,再在提案動議在《通用關注度》增加「兩個來源」要求,你覺得怎麼樣?--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7:02 (UTC)[回复]
在执行层面上面,没有人会有这种错觉的,传记需要符合人物收录标准并不会让人感到困惑。关注度指引是给出巡查员的权限,你既可以引用通用关注度,也可以引用人物关注度,也可以同时使用两个,而一旦所谓引用都是指向条目删除或者修改需求。你可以早上吃包子、也可以吃面条、甚至两者都吃都是okay的,你来决定你要吃什么,而不是说要把包子和面条统一。我们很多年前既然要分立出人物关注度,就是考虑到特定性。而随着特定类型越多,我们分立出更多的关注度。现在你们这样做是往回开车,尽管本意是好的,但逻辑和方向是错的。合并关注度对我这种保留派是没意见,但是会成倍加重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工作。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7:29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可能我上面說得不清楚,我的意思不是合併關注度,也不是合併指引,而是刪去容易令人有誤解的文句及註釋,令《人物收錄標準》更獨立,更清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7:46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人物双来源是行之有效的方案,不能因为任何其他原因去被动修改。双来源要求也已经践行了数年,至少我个人是反对删掉。如果两位认为应该独立,那么应该把该句注释改成正文内容。至于其他类型的条目是否要求双来源,实践上面并无这要求,但一旦出现争议,我均尽量以大于等于两个来源补救。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8:07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如果一位導演符合《人物收錄標準》,但不符合《通用關注度》,你認為條目可以收錄在維基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8:57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把《通用關注度》的要求放進《人物收錄標準》,而且定為必須符合的標準,即缺少兩個來源的條目就不能收錄,那麼人物收錄標準是否還有存在價值?--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0:05 (UTC)[回复]
@Sanmosa請問對以上討論,有沒有意見可以補充?此外,你對《人物收錄標準》的修訂被人回退了,或者就藉此機會在此討論及公示吧。--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1:41 (UTC)[回复]
  • @Walter Grassroot如果我找了一個於證明關注度而言極為充足的來源,總勝過找到兩個(以至100個)證明關注度而言屬於臨界的來源;佐證關注度的來源斷不可以「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的方式處理;所以在來源的質比量更重要的前提下,「至少須兩個來源」的設限沒有必要,即只有一個來源,但如果其於證明關注度而言極為充足,頂多掛{{onesource}},而非視為關注度不足。當然,存在兩個(或以上)的優質來源則更為好;於打撈條目而言,WG在這方面的工夫確實做得很好;來源不嫌多(多≠濫),只嫌少。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15日 (一) 11:53 (UTC)[回复]
當然,如果共識是要求兩個或以上的優質來源,我也不反對,大不了刪掉母指引的連結,然後把註釋變為正文。這樣追認合理化的工作,此子指引先前也發生過(SiuMai的新聞主播收錄準則最終在稍收緊後由社羣合理化)。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15日 (一) 11:56 (UTC)[回复]
如果真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个导演真的有名,我必然能找到超过一个以上的来源。最初设立不同类型的关注度,是在通用关注度上增加不同类型条目的收录难度,也帮助用户更有针对性修改完善条目。但我现在还没有遇到符合特定标准、但同时不符合通用标准的人物传记例子(如果出现也是极端个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不至于要对两个关注度指引进行修改的程度)。但我依然坚信,如果符合特定关注度,我必然有办法找到来源的方法。从维基百科长远方向,未来对条目的来源收录标准只会上升,三个甚至五个在未来20-30年都有可能,从长远角度我也反对倒车。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2:53 (UTC)[回复]
我「遇到」大量「符合特定标准、但同时不符合通用标准的人物传记例子」,例如Category:香港配音員Category:台灣配音員。我也見過即使條目主角官拜陸軍中將也因為「notability」被成功刪除條目(孟述美)。--Mewaqua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4:25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現在正是因為很多人只看《通用關注度》,而不看其他七個收錄標準,因此大量條目由於未能符合通用關注度,即使符合了其他收錄標準而被刪去,你看看存廢覆核,就會明白。J.Wong對收錄標準有透徹瞭解,他根據不同的收錄標準,於存廢覆核挽救了大量條目。《通用關注度》不是唯一的收錄標準,維基收錄標準有: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通用關注度,這八把尺子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標準就可以收錄。例如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WP:NGEO,一個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無須符合《通用關注度》;《通用關注度》以外的七個收錄標準並非要對相關的主題增加額外的要求,才能收錄。--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3:04 (UTC)[回复]
他如果真像您说的那么勤勉,就省点力气不要总忙着党同伐异、在TG上忙着给别人设局了。U:Jasonnn~zhwiki数十个条目出问题需要解决,说着要去帮忙解决,却背后看准派系不同,继续延长对方封禁。到头来这些条目全是我重建的,现在挂在存废覆核快200天没人处理。他挽救大量条目,呵呵,随便了,你们把关注度都删了无所谓了,我匿了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3:36 (UTC)[回复]
  • 我個人的想法是:現在問題在於註釋指在《通用關注度指引》有此要求,但查證相關指引,又找不到「兩個來源」的要求,因此註釋是明顯錯誤的。《人物收錄標準》與《通用關注度》是兩個獨立的指引,如果大家都覺得「兩個來源」才能滿足關注度,那麼就要另行提案動議修改《通用關注度指引》。因為如果《通用關注度》沒有此要求,但又在《人物收錄標準》卻指《通用關注度》有此要求,這會造成誤解及分歧;否則應該刪去這個錯誤的註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3:57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請問還有意見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13 (UTC)[回复]
(-)反对,AGAIN AND AGAIN.你的个人观点已经强加在社群之上了,再做就是强退了。我已经明示你不下四次了,反对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删除两个及以上来源的人物关注度要求。我的意见够明白了么?你认为会产生的错误和误解,再过去几年从来都没有出现。相反你接二连三地用误解我的意思,我一直觉得和你沟通真的很累。求求你放过我吧。否则你以后申请一次管理员,我还是会投你的反对票。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6日 (二) 14:25 (UTC)[回复]
@Wong128hkSanmosaMewaquacwekFevawo大家的意見怎麼樣?同意以上的修改提案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5:34 (UTC)[回复]
  • 我的意見是:如果社羣覺得「兩條來源」是必須的,那麼就直接加到《通用關注度》,而不是加一個註釋在《人物收錄標準》;否則就刪去註釋,因為註釋指要求源於《通用關注度》,但《通用關注度》又沒有此要求,這是指引不一致的問題。--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5:45 (UTC)[回复]
    • 那模样为何当初修改BIO没有发现,就是太快了,但是如果社群意见是两条,就应该改GNG不是BIO。其实这个BIO是抄英语维基来的,英语维基BIO与英语维基GNG没有冲突,原因是如果符合GNG无需BIO,不符GNG可以符合BIO就可以用COMMONOUTCOMES来保留,就是说没有来源但是可以AGF有来源。2个来源在英语维基也有CORPDEPTH要求。所有要抄BIO也需要抄更改后的英语GNG。当时翻译时候我就认为有点不妥。下次请我们自己设立方针指引,抄的通常问题多多。所以有没有修订我没有任何意见,只是既然是辅助指引,GNG不符才用的,那模样为何加入GNG来混淆。注解只是解释GNG不是BIO不是吗?如果混淆不就改注解说明只是GNG不是BIO即可?--Cohaf留言2018年10月16日 (二) 15:54 (UTC)[回复]
@Wong128hkSanmosaMewaquacwekFevawo我修改了提案,把《人物收錄標準》的註釋移到《通用關注度》,請大家審閱﹗--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6:10 (UTC)[回复]
@Mewaqua閣下希望怎樣改?--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6:24 (UTC)[回复]
  • (先說我是極端保留派)多個來源自然比一個好,如果是我主編的條目,或是拯救他人的條目,一定都會有兩個以上來源,但關注度指引只是條目保留的最低門檻,我認為有一個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充分介紹就足夠了,這樣的條目日後當然有擴充、加入更多來源的必要,但應有保留價值而不用刪除,可留待日後提升。--Wikimycota~receptor 🍄 2018年10月16日 (二) 17:55 (UTC)[回复]

大家明顯亂了套子

GNG和BIO是两个独立的指引,虽说一个是母指引、一个是子指引,毕竟臍帶也剪断了。我要在此声明一次:我不欲修改GNG,只希望就BIO的条文作出讨论。在GNG未有「至少須兩個來源」的规定下:我不认为BIO不可有此规定;但也不反对刪除「至少須兩個來源」的註释,使传记可只有一个来源以证关注度(而我倾向后者,但还是看社羣)。希望大家不要离题互煮。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17日 (三) 01:10 (UTC)[回复]

請問這種撤退編輯的理由是什麼?

应该是加太多内容了——Thyj (通知我) 2018年11月20日 (二) 04:51 (UTC)[回复]
瑣碎資訊/不經篩選資訊/WP:NOT--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1月20日 (二) 04:55 (UTC)[回复]
@Thyja2569875:可人物收錄的標準中也沒有提到這種編輯是不恰當的阿,所以認為這種撤退編輯且不說明的理由是不太佳的作法--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0日 (二) 04:59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在没有确定收录标准的情况下,添加这些内容是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合理的。发生的分歧就是一位编者觉得内容可以加入,另一位觉得内容太多想清理。这里应该把他们看做两位普通的编者的普通修改,而非一位管理员想回退IP用户的操作。--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1月21日 (三) 01:28 (UTC)[回复]
  • @Daveduv:以上的討論是不是應當給人物收錄的標準中做個定義? 是不是應該丟至方針討論? 如果沒有編輯錯誤,基本上不應撤退該編輯--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1日 (三) 13:01 (UTC)[回复]
  • 作为常清理此类条目的人,我的标准是有合格的独立条目,黑字、红链、绿链、蓝#一律清理。关于Shizhao的操作切的是有点过,但是反过来说平日往里添加内容的,几乎都是各类风扇。有兴趣可以看看棒国团体、日本声优/漫画家/偶像、台湾艺人/棒球、香港DJ/足球/配音员、大陆演员们在其中占比多少。对于清理这些人,你问我支不支持,我当然是支持的。->>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06:14 (UTC)[回复]
  • 如果說這種「人物收錄準則」沒有一定的標準,有的能收,有的不能,那倒不如只寫歷史上的今天12月4日)發生什麼事情就好,人物總有出生和死亡日期。一年才365天或366天,如果將全球的人口平均一年的天數來看,請問一天要寫幾個人出生、幾個人死亡?--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01:37 (UTC)[回复]
@Ohtashinichiro:君不是已經說他的標準是該人物有合格的独立条目嗎?我覺得這個標準非常值得參考。人都會出生、死亡,但只有極少數人可以寫成條目,所以根本不必考慮全球有多少人口。-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11月23日 (五) 08:32 (UTC)[回复]
@克勞棣:要嘛就保留IP用戶的寫法,要嘛就刪除全部日期的人物出生和死亡人數,不然有爭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3:06 (UTC)[回复]
①請問IP用戶的寫法是怎樣的?我查不到。 ②我不贊成全部刪除這類資訊,因為讀者可能會想知道「我的生日和哪些名人相同?」、「拉普拉斯的生日和哪些其他名人相同?」、「那些名人的生日正好是另外一些名人的忌日?」......等問題的答案。 ③為什麼只能二擇一?-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50 (UTC)[回复]
@克勞棣真是傻了,難道真的要查都查不到嗎? 另外,比較支持寫「歷史上的今天」這種寫法。比起寫誰在12月4日出生或者死亡,不如寫「歷史上的12月4日」一覽表不是更好,讀者更喜歡嗎? 比如二二八事件天安門事件這種的寫進去才有意義。寫一堆人誰在幾月幾日出生或者死亡,請問一下這些人出生和死亡有任何讓國家紀念的價值、或者有吸引人去閱讀的感覺嗎,怎麼感覺就單一「日期」而言,只會被問說「請問今天是幾月幾日星期幾」?--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22:57 (UTC)[回复]
  • 再說吧,像上面已經提過的人物收錄準則裡面,請問:裡面哪一點有證明到這種編輯是錯誤的? 也只是從頭到尾都在說「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那能不能也說「維基百科不是給人記載出生和死亡日期的地方」,講難聽一點,維基百科和其他種線上百科全書都不是什麼里程碑還是坟墓,為何不能二擇一,一定要三擇一(收錄/不收錄/皆可),形成所謂的「多重標準」? 以上,不講了。維基百科講白了就是因為都有「多重標準」,所以才會很常有編輯戰,如果為了這種收錄準則而莫名其妙的封禁誰能接受?--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23:06 (UTC)[回复]

对人物关注度方针的一些异议

無共識。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10: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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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物关注度方针没有将粉丝数量纳入关注度标准,是非常悲哀的,是历史的倒退; 2.选秀艺人的准则中,不能任何情况下都只收录前五名。因为选秀节目的一个类别——偶像团体选秀节目,最终出道的可能不仅仅5个。那些最终出道的理应符合选秀艺人收录准则; 3.有的组合,成员的关注度会依赖于团体,而无独立关注度;而有的组合,成员却有独立关注度,他们时而随着组合,时而个人活动(其中可能还有某些成员不仅仅是这个组合的成员)。 --風雲北洋Talk 2019年3月10日 (日) 15:01 (UTC)[回复]

粉絲數量雖然很夠,但是條目寫成這樣...,沒錯,就是那些電視劇還有專輯條目,一個只有曲目和演員的條目真的不OK= =。
雖然不知道你怎麼突然寫這篇,不過哪個选秀艺人只收录前五名?PRODUCE 48了解一下(雖然都被整合到出道團體),而就算是13名韓初媛,他本身第一次出演,要有關注度也很少,事實上參賽成員會有關注度一定都是先前有作品,不然一開始得選秀節目大家怎麼只會關注大公司甚至名人孩子的成員,例如創造101陳芳語,那怕沒有出道好歹也是出過專輯,偶像練習生畢雯珺雖然不是出道成員但後來也有出道。
更何況粉絲數量當作關注度,這個比youtube觀看次數還要模糊,我可以用演唱會動員也可以看他專輯銷量,但是粉絲成員?看官咖嗎?AOA日本官咖關掉是不是就沒有關注啦[20]。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0日 (日) 15:21 (UTC)[回复]
  • (!)意見 问题就在于,有些艺人知名度那么高,但就是有些删除主义的用户没有去查找来源、媒体报道,而是一言不合就提删。本人在这里表个态,虽然提及不能直接反映关注度,但可以辅助证明关注度(看看它是怎么提及的,有没有类似“著名”、“知名”、“奥斯卡奖得主”等字眼)。证明人物关注度的参考来源,应有效介绍为主,顺带提及为辅。--風雲北洋Talk 2019年3月15日 (五) 09:09 (UTC)[回复]
如果换作我,我是不会轻易提删某个条目(或在条目存废讨论中投删除票),而是去Google、百度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可以证明关注度的来源,看看TA知名度够不够。--風雲北洋Talk 2019年3月15日 (五) 09:16 (UTC)[回复]
    • 提及並不能輔助證明關注度,頂多只能阻止雪球關注度提刪。只有提及的來源使條目含原創研究內容的機會更大;如果沒原創研究的話,條目的內容肯定非常空洞,又或流於堆砌資料。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15日 (五) 11:37 (UTC)[回复]
  • 所以粉丝数量纳入关注度标准,粉絲數量要怎麼量化?
    1. 选秀艺人不要只收录前五名。但問題是這個節目的關注度是屬於節目而不是藝人,就拿我前面舉的例子,有關注度一定是因為還有其他內容,你只是在一個節目上面被國民製作人選擇,有甚麼關注度?
    2. 组合成员的关注度。當然啦,少女時代太妍出了這麼多歌,自然會提升自己的關注度,還是覺得真的要把一個組合甚至是選秀節目拆分成101?
    3. 媒體報導有效證明關注度。那麼我要因為媒體報導就認為PRODUCE 48全部參加人員有關注度嗎?
  • 這樣的話跟選區關注度問題有異曲同工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5日 (五) 11: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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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運動員

不通過:

社羣不傾向為「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運動員」整體自動給予關注度。至於奧運得獎運動員和個別體育項目下的運動員的關注度,則應另議。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1日 (三) 10: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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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獲得針對曾參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的社群意見,問題如下:

  1. 曾參加夏季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2. 曾參加冬季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3. 曾參加夏季聽障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4. 曾參加冬季聽障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5. 曾參加夏季殘障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6. 曾參加冬季殘障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7. 曾參加夏季青年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8. 曾參加冬季青年奧運的運動員是否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

以上。對於1、2、5、6、7、8,我的答案為「是」,對於3、4則為「否」(因為不屬於奧林匹克家族)。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4日 (三) 00:20 (UTC)[回复]

(!)意見有機會只是順帶提及。這是《通用關注度》的限制。如果只靠《通用關注度》作為收錄標準,維基作為一個百科全書,會失去了很多很寶貴的條目。例如,根據「地理特徵關注度」,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很多有關縣、市等條目才得以保留,如果要嚴格依從《通用關注度》,這些條目全都會被刪去。英文維基的收錄標準或關注度指引等比中文維基多很多。蟲蟲飛♡♡→♡℃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13:33 (UTC)[回复]
  • (-)傾向反對,如果来源只有参加名单,是否因此满足关注度而能写成条目,仅列姓名、参加过xxxx年奥运会。可能不少运动员的履历和报道缺乏。--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26日 (五) 14:54 (UTC)[回复]
  • 如果到了勞動節當天沒有任何其他支持曾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運動員應該自動獲得關注度的意見的話,我將會以“不通過”關閉討論。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8日 (日) 10:20 (UTC)[回复]
  • (-)傾向反對(▲▲)同上上,無意義-- Sunny00217 - 2019年4月28日 (日) 12:15 (UTC)[回复]
  • 大多数情况确实参照通用的人物传记收录准则足够,然而鉴于以前出现过给奥运奖牌得主甚至金牌得主贴关注度模板的先例,我觉得未来还是存在一定可能有要对运动员关注度进行细化的需求。我觉得现在更值得讨论的应该是羽毛球运动员关注度的细化。--№.N留言2019年4月29日 (一) 00:28 (UTC)[回复]
    • 這個應該是研究怎樣讓用戶避免濫掛模板,一直新增內容規定也不是辦法。--Reke留言2019年4月29日 (一) 01:39 (UTC)[回复]
      • 我说的先例都是发生在一些最近的赛事中夺牌的选手,这里确实是属于滥挂模板的范畴。但如果说是老赛事的一些冷门项目选手或者团体赛的个别选手的话就不好说了(老赛事的能够证明关注度的来源相对难找一些),我就见过英文版里面部分团体赛奖牌得主成员条目基本一两句话带过,而且来源只有sport-reference的。--№.N留言2019年4月29日 (一) 04:2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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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的关注度

無共識收緊或放寛,歷史人物之關注度仍按現行指引處理[1]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2日 (四) 10: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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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RfD下看到很多明朝宦官因关注度过期而提报。想知道社群对历史人物的关注度是否有现行规范?原则上历史人物不可能在现在有一样的关注度。但如果其资料有流传,则应该属于当时较重要的官员或人物,希望诸位给予指点。~ viztor 2019年4月21日 (日) 08:13 (UTC)[回复]

  • 我覺得這個問題相當複雜,需要大量討論。無疑古代對人物的紀錄要求遠比現在高,在古書出現並不容易。然而,目前的宦官條目遠比一般人物條目短,這並非人人都可以接受。事實上,如果他們是現代的事物,他們應該一早就被合併了。

@viztor:有關古代的人物能流傳到今天的很多都有文獻記載,只要找到詳細記述的,基本上都符合《通用關注度》。u: Walter Grassroot 這方面的知識比較豐富,您可以請他幫忙找一下來源。u:Reke好像也是中文系畢業的,您也可以問他。或者您自己用《四庫全庫電子版》找一下,也很容易找到相關的來源,但《四庫全庫》只收三千多種古籍,不一定能找到來源。香港大學圖書館有一個《中國基本古籍庫》 的網上版資料庫,裏面收錄了一萬多種古藉,基上所有古籍都能找到;但教職員和學生才能用,畢業生也要付費。蟲蟲飛♡♡→♡℃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4:34 (UTC)[回复]

既然此事提到我,我也多少参与到此事,我就补充几句话。
  1. 一个条目是否符合人物关注度(收录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现行规定并没有修改的必要。同理,历史的定义并不需要明确,只要符合关注度的资料出现即可以证明关注度。
  2. 古人物的记录并非仅仅出现于古籍,在现代的地方志和专门志中存在即可。无论是宦官、娼妓、僧侣、道士之类的特殊职业和类型,并无存在特殊对待必要。现代事物中并没有宦官这样的政治特点,所谓“事实上”仅仅是你的推测(类似的话比如“事实上,如果元谋人活在现在,是会被关到动物园里的。”)。
  3. 四库全书的范围是很有限的,而且受到纪晓岚等人的意识形态影响,太监(内官)这类人物的存在往往受到篇幅和题材的限制。但明清两朝,宦官负责采买、丧葬、礼仪、织造、监军等重要任务,这些人物的关注度在当时以及史料中均有重要地位。
  4. 而如果更长期地看待四库全书之前、以及成书之后的历史,考虑到地理上元明清三朝内官主要的地理,宦官中有一半来自于河北(直隶),这类史料往往在地方文物馆、档案馆中,需要时间去激活出版以及数字化。
  5. 大多数宦官由于死在京城(无论是顺天府北京、还是应天府南京),还是成都等地,其丧葬规制通常高于普通官员。在考古学中,也经常通过地券去鉴别墓主是否是宦官人群。像最近一批被提删的宦官条目中,某些墓穴是刚被考古挖掘出来的。
  6. 编辑的主编有两个错误,首先他对条目命名理解有所问题,在没有消歧义必要前提下做宦官的消歧义,多余、容易招致提删派的关注;其次资料上面过度仰赖于拓本,而拓本的检索对目前维基编辑而言是极难的做法。并不是无法调查,但是如果真要去找寻来源,可能动用的资源和时间成本是巨大的。基于此种考虑,我已经私下建议此前的主编割弃明清宦官内容的编写,而去关注一些更有价值的内容(比如当代中国的经济学内部思想矛盾冲突等等)。换句话说,这些条目的最终被提删,在当下是可以被接受的。🌜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4月22日 (一) 00:13 (UTC)[回复]
  • 历史人物的关注度也只能是该人物在当代的关注度。如果一个历史人物传记见于古书,但却没有现代当代著作提及,则不应该有相关独立条目。说得更明白一点:古籍不能佐证关注度。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22日 (一) 05:31 (UTC)[回复]
    • 請留意,關注度是「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此可靠來源是否為當代書籍並不重要。古籍當然可以佐證關注度。--Reke留言2019年4月22日 (一) 12:03 (UTC)[回复]
      • 除非我們為歷史人物的關注度定下更嚴格限制,並且規定歷史人物的關注度不能運用通用關注度指引處理,否則事實就如Reke所言。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9:01 (UTC)[回复]
      • 我反对这个看法。古籍不能佐证关注度。换一个说法是这样:如果一个人物,竟然在古籍中有专门描述(而且竟然是可靠的二手来源),却没有任何现当代著作提及,本身就很奇怪了。你们能举出这种例子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5日 (四) 07:52 (UTC)[回复]
        • 古籍本身是否為現代普世大眾所知是沒有被現代書籍記載的歷史人物的關注度的一大關鍵。關注度指引有「關注度非一時」的規定,基本上除非古籍偏門得有如Kuon.Haku在括號中所列的例子一樣,否則我們仍然應該假定他具有關注度;他有機會在特定時代曇花一現,卻意外地被世人遺忘了,但他還是有關注度的。陳綱 (清朝外交官)基本上就是差一點就成為被遺忘的人物,我之所以找到來源,是因為近期突然間又冒出了報道,然後美國夏威夷大學又突然間出版了一本書籍,否則那條目在這一刻很可能仍然只是小作品狀態。當然,我不反對你提出提案要求收緊歷史人物的關注度要求。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5日 (四) 09:20 (UTC)[回复]
          • 是很難到當代著作完全沒提及,但當代著作只是順道提及的有。比方說某朝某年的進士,當代的史書跟方志或許會記載,現在的文獻可能真的都沒提及,畢竟如果只是做個小官,可能過了當代也就沒人有興趣,但收之也無妨。--Reke留言2019年4月25日 (四) 21:08 (UTC)[回复]
            • 我想说的是,rule of thumb应当是清晰简洁并且副作用小的。这也就是我主张不要使用古籍佐证关注度的原因,禁止使用古籍佐证关注度并没有什么我们现在看得到的害处;而允许使用古籍佐证关注度会助长基于古籍原创研究的风气。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基於古籍寫作,其內容也不能寫出原古籍沒有的東西,這並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同時禁止使用古籍佐證關注度,會阻礙維基百科收錄過去已經存在的知識,萬一古籍保存不當而損壞,就再也追不回來,這個壞處已經夠了。最 Rule of thumb 的方式就是依照現有的通用關注度指引,該指引中並沒有禁用古籍。事實上禁用古籍會惹出更多的麻煩,比方說多久以前的古籍算古籍?如果當代我們都認為可以收錄的人,在50年後是否因為後代文獻再也不提及而變成需要刪除?(資訊爆炸年代中只有一時關注度的人事物其實只會更多,略有歌迷的流行歌手可能10年後就無人討論。需要額外增加太多的判別標準,甚至也要防止條目存在的不穩定性,這樣的規範要如何「清晰簡潔並且副作用小」?--Reke留言2019年4月26日 (五) 10:14 (UTC)[回复]
  • 历史人物我认为只要在流传至今的古代史籍中有记载(但如果仅仅是未经二次报导或介绍的石碑、墓志铭等,比如根据博客中照片或自行前往某一野外的坟地/石碑考证抄下文字,我认为不能作为证明关注度的来源),或者近现代书籍/线上文章中有较大篇幅介绍就可以保留。--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4月24日 (三) 03: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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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資料

  1. ^ 依我所見,「未經二次報導或介紹的石碑、墓志銘等,比如根據博客中照片或自行前往某一野外的墳地/石碑考證抄下文字」已非可靠來源。

足球員的關注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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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WP:BIO對運動員的收錄準則為「廣為人知、獲得廣泛高度讚譽、具有特別出色表現的運動員。」本人認為這項準則過於簡單,而且依賴編者的主觀判斷。「廣為人知、獲得廣泛高度讚譽」也沒有說明是指世界層面、國家層面還是城市層面。目前中文維基百科足球員的條目數量極多,顯然有大量球員未符合以上收錄標準。我提議為足球員訂立更客觀的標準,例如:

  1. 是否曾入選國家隊?(是否包括U16/17/18/19/20/21?)
  2. 對不同地區的處理是否一視同仁?(例如每位巴西國家足球隊的球員都有一定的關注度,但老撾國家足球隊則不一定。)
  3. 是否曾參與頂級/二級/三級聯賽?
  4. 對不同地區的聯賽的處理是否一視同仁?(例如英格蘭足球冠軍聯賽香港甲組聯賽同為第二級別聯賽,但前者的重要性明顯較高。)
  5. 是否曾獲得重要的個人獎項?

另外亦可參見英維: Wikipedia:Notability_(sports)#Association_football英语Wikipedia:Notability_(sports)#Association_football

我認為同一套準則不能適用於所有運動,因此先以足球員來開始討論。日後再討論其他運動。 --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0月15日 (二) 10:10 (UTC)[回复]

@英秀一心Itcfangye:法維的對應規則《fr:Wikipédia:Notoriété_dans_le_football》比英維更詳細,也更面面俱到,從球會到國家隊、從球員到教練幾乎無不涉及。如果要參考的話,我會強烈建議參考法維的規則。
以下是法維《WP:足球知名度指引》對閣下以上問題的回答:
  1. 大國家隊上過陣的球員可以收錄,僅僅為國青隊上過陣的球員則必須為第一/二/三類國家球員。
  2. 並非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國家/地區分為四類,想要更改某個國家的分類,就必須到足球工作組的咖啡廳發起討論。
  3. 國家/地區分類不同,所屬聯賽旗下球員/俱樂部的准入標準也不同。例如:
  • 第一類國家/地區:在這些國家的任何甲級聯賽出戰最少十場比賽,或在這些國家的任何乙級聯賽出戰最少30場比賽的球員,都可以收錄。累計三個賽季參加這些國家的丙/丁級聯賽而未能升級的球會,或者累計五個賽季參加第五/第六級聯賽而未能升級的球會,都可以收錄。第六級聯賽以下的球會不能收錄。
  • 第四類國家/地區:必須為這些國家的任意一支大國家隊上過陣(包括國際友誼賽)的球員才能收錄,僅僅為國青隊上過陣的球員不能收錄。球會必須參加這些國家的甲級聯賽最少一個賽季之後才能收錄,乙級和以下級別聯賽的球會不能收錄。
  1. 同理,並不對所有國家/地區的聯賽一視同仁,一切按照國家分類決定。
  2. 除第一類國家/地區的甲/乙級聯賽的賽季神射手以外,其他個人獎項不納入考慮。
若有其他疑問,我會盡力回答。【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0月16日 (三) 04:14 (UTC)[回复]
請留意bio是WP:N的下級標準。也就是說,就算不符合bio規定,只要符合通用關注度的話,就可以收錄。因此,如果要修訂bio的話,應該將重點放於收錄哪一些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但是屬於有需要的內容。換個角度來說,通過修訂反過來意圖刪除符合通用關注度,但是不符合bio的條目是不可能的,這一點要先說明清楚。—AT 2019年10月16日 (三) 17:36 (UTC)[回复]

提議一些臨時規則

有兩位用戶都認為「為大國家隊上陣最少一場比賽」依然太寬鬆。因此本人準備了以下臨時規則,供各位討論。

以下規則基於法維對應規則起草,並且吸收了樓上用戶的意見。

《足球員關注度指引》草案

國家分類

分類 國家/地區
第一類 歐洲:德國、英格蘭、西班牙、法國、意大利

南美 :巴西

第二類 非洲:南非、阿爾及利亞、喀麥隆、科特迪瓦、埃及、摩洛哥、尼日利亞、塞內加爾、突尼斯。

北美:美國、墨西哥。

南美: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烏拉圭。

亞洲:沙特阿拉伯、澳大利亞、南韓、日本。

歐洲: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丹麥、蘇格蘭、希臘、匈牙利、以色列、挪威、尼德蘭、波蘭、俄羅斯、塞爾維亞、瑞典、瑞士、土耳其、烏克蘭。

第三類 非洲:安哥拉、貝寧、博茨瓦納、布基納法索、布隆迪、佛得角、中非、剛果(布)、剛果(金)、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加蓬、甘比亞、幾內亞比紹、赤道幾內亞、肯尼亞、利比里亞、利比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里、毛里塔尼亞、莫桑比克、納米比亞、尼日爾、烏干達、盧旺達、塞拉利昂、索馬里、蘇丹、坦桑尼亞、乍得、多哥、贊比亞、津巴布韋。

北美:加拿大、哥斯大黎加、古巴、危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牙買加、尼加拉瓜、巴拿馬、薩爾瓦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南美:玻利維亞、厄瓜多爾、巴拉圭、秘魯、委內瑞拉。

亞洲:阿富汗、巴林、孟加拉國、柬埔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朝鮮、阿聯酋、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伊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馬來西亞、阿曼、烏茲別克斯坦、巴基斯坦、菲律賓、卡塔爾、新加坡、敘利亞、中華臺北、塔吉克斯坦、泰國、土庫曼斯坦、越南、也門。

歐洲: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阿塞拜疆、白俄羅斯、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塞浦路斯、愛沙尼亞、芬蘭、格魯吉亞、愛爾蘭、北愛爾蘭、冰島、哈薩克斯坦、立陶宛、盧森堡、北馬其頓、摩爾多瓦、黑山、威爾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

大洋洲:新西蘭。

第四類 非洲:科摩羅、吉布提、留尼旺、萊索托、毛里求斯、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塞舌爾、斯瓦士蘭、桑給巴爾、南蘇丹

北美: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達、庫拉索(原荷屬安的列斯)、阿魯巴、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百慕大、多米尼克、格林納達、瓜德羅普、圭亞那、法屬圭亞那、開曼群島、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美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馬提尼克、蒙特塞拉特、波多黎各、多明尼加、聖基茨和尼維斯、法屬聖馬丁、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荷屬聖馬丁、蘇里南、博奈爾

歐洲:安道爾、法羅群島、直布羅陀、科索沃、列支敦士登、馬爾他、聖馬力諾。

亞洲:不丹、緬甸、汶萊、關島、吉爾吉斯斯坦、老撾、澳門、馬爾代夫、蒙古、尼泊爾、巴勒斯坦、斯里蘭卡、東帝汶、北馬里亞納群島

大洋洲:斐濟、庫克群島、所羅門群島、新喀里多尼亞、巴布亞新幾內亞、薩摩亞、美屬薩摩亞、塔希提、湯加、瓦努阿圖、基里巴斯、紐埃、圖瓦盧

以下狀況援引WP:GNG

  • 既不是國際足聯成員,也不是任何大洲足聯成員的足球協會。
  • 已經解散且沒有法定繼承者的足球協會。

球員

球員准入規則如下表:

準則 國家/地區分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大國家隊 為大國家隊出賽最少10場(包括首發和替補),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可以收錄
為國家預備隊/青年隊(U17及以上)
出賽最少10場(包括首發和替補),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必須符合WP:BIOWP:GNG,否則不能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或兩次稱為賽季最佳射手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出賽2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出賽1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二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或兩次稱為賽季最佳射手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二級職業聯賽已出賽2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國內盃賽 曾奪得最少兩次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曾奪得最少兩次亞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國際賽事 曾參加大洲足聯冠軍聯賽(例如歐冠亞冠
(入選大名單但未上陣者不算)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 球員不分男女,一視同仁。
  • 以上「職業聯賽」及「國內盃賽」以管轄聯賽/盃賽的足協所屬的分類為準,而非以球員國籍所屬的分類為準。
  • 不能收錄(獨立成文)的球員可以加入《曾入選某國家隊/地區代表隊的球員列表》

足球變體(如室內足球、沙灘足球等)運動員的准入規則如下表:

變體 准入規則
沙灘足球 為大國家隊出賽最少10場。
室內足球
電動輪椅足球 限世界冠軍(包括世錦賽法语FIPFA冠軍和殘奧冠軍)。

俱樂部

俱樂部准入規則如下表:

國家/地區所屬分類 准入規則
第一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低級別(第六級或以上)聯賽冠軍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三/第四級聯賽存在四個賽季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五級/第六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二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低級別(第四級或以上)聯賽冠軍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三級聯賽存在四個賽季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四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三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第二級聯賽冠軍,但因故無法升級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二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四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 若甲國足協俱樂部參加乙國足協管轄的聯賽,則以乙國所屬分類為準,而不以甲國所屬分類為準。例如:假設未來再有加拿大球隊參加美國USL冠軍聯賽,則以美國足協所屬的第二類作為基準,而不以加拿大足協所屬的第三類作為基準。因此這支新球隊只需要在USL冠軍聯賽累計存在兩個賽季即可收錄,而不需要等到累計兩次奪得USL冠軍聯賽冠軍。(不過老實說,自從去年渥太華暴怒差點喪失參賽資格之後,估計可預計的將來都不會再有加拿大球隊申請加入USL冠軍聯賽了。)

聯賽賽季

國家/地區所屬分類 准入規則
所有分類 只收錄已經累計存在超過兩個賽季的第一級聯賽的賽季

主教練

暫時只收錄主教練,不收錄從來沒當過主教練的助理教練,除非符合其他知名度規則。

主教練准入規則如下:

準則 國家/地區分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國家隊 執教大國家隊最少10場比賽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可以收錄
執教國家預備隊/青年隊
(U17及以上)最少30場比賽
可以收錄
第一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
(常規賽冠軍或季後賽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兩個賽季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一個賽季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二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
(常規賽冠軍或季後賽冠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第二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兩個賽季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國內盃賽 曾奪得最少兩次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曾奪得最少兩次亞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國際賽事 執教期間球隊曾入圍大洲足聯冠軍聯賽
(例如歐冠亞冠)累計最少兩次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
不能收錄

裁判員

以上。【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0月30日 (三) 08:06 (UTC)[回复]

討論區



  • @Erquanmen:至今沒有其他人就此發言。不如就暫時援引WP:GNG,容後再議,如何?具體如下:
現行條文

有些足協既不是國際足聯成員、也不是任何大洲足聯的成員(如摩納哥)。這些狀況另行商議。

提議條文

以下狀況暫時援引WP:GNG

  • 既不是國際足聯成員,也不是任何大洲足聯成員的足球協會。
  • 已經解散且沒有法定繼承者的足球協會。



  • 甲/乙/丙/丁级联赛应写作第一/二/三/四级联赛,以避免跟英超/英甲、中超/中甲这种名称混淆。另外,中文地区都属于第三、第四类,按此标准可能很多既有条目都不够格了,一律用“符合通用关注度”来判断是否收录,还是干脆中文地区单拎出来搞个分类?(此处没有要助长系统性偏见的意思)--Kezpe留言 2019年10月31日 (四) 07:21 (UTC)[回复]
  • 這個我也很為難,但目前最好的做法似乎就是通用關注度來判斷是否收錄了。那些已經有相當歷史的球隊,怎麼也不會缺可靠的二手來源吧?
    另一種做法是專門為中國大陸制定一個「第2.5類」,收錄累計最少在中甲聯賽存在四個賽季或者累計最少在中乙聯賽存在六個賽季的球隊,但不收錄任何從來沒進入過中超、中甲和中乙的業餘球隊。不過這樣港澳臺的用戶可能會不滿。【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2日 (六) 22:54 (UTC)[回复]
  • 不贊成針對中文地區另搞分類。過去的存廢討論好像在中文地區的足球員上好像也沒甚麼爭議,通用關注度已經足夠判斷是否收錄。--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1月4日 (一) 04:39 (UTC)[回复]

  • 我覺得所謂「不能收錄」在字義上有問題。在足球員規定下,那些主題可能的確是「不能收錄」,但是如果滿足其他條件,例如符合通用關注度,那就沒有所謂「不能收錄」的情況出現。下級關注度主要是用於收錄一些通用關注度難以涵蓋但是在該主題內具備重要性的條目,而不是用來篩選出一些不應收錄的條目,甚至借此反過來作出提刪。—AT 2019年10月31日 (四) 08:06 (UTC)[回复]
同S君。「必須符合WP:BIO,否則不能收錄」等同架空GNG,不合常理。—AT 2019年11月6日 (三) 16:56 (UTC)[回复]
@ATSanmosa蟲蟲飛:已更新。【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6日 (三) 18:15 (UTC)[回复]
暫時沒其他問題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6日 (三) 22:52 (UTC)[回复]

@ItcfangyeSanmosaATErquanmen英秀一心、@Kezpe蟲蟲飛:各位還有其他問題嗎?沒有的話我就公示了。【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9日 (六) 16:53 (UTC)[回复]

(!)意見:中文維基要獨立於法文維基,請刪去「暫時援引法維對應規則的國家分類(嚴格來說是足協分類)。」--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0日 (日) 02:11 (UTC)[回复]
(+)支持:謝謝修正﹗--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2日 (二) 01:29 (UTC)[回复]
@Cedric_tsan_cantonais:《通用關注度》以外的收錄標準只要提供證據就可以了,可以刪去這句:「不符合以上條件,但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者,在第二/第三手來源充足的前提下,仍可收錄。」--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3日 (三) 13:36 (UTC)[回复]
@蟲蟲飛:已更新,但我覺得這句可刪可不刪。【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14日 (四) 23:18 (UTC)[回复]
@Cedric_tsan_cantonais:或者改為「不符合以上條件,但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者,仍可收錄。」因為要與《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的指引保持一致性。--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5日 (五) 02:54 (UTC)[回复]
@蟲蟲飛:我覺得提及「在第二/第三手來源充足的前提下」與《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也並不衝突,因為「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出自《WP:SECONDARY》,而《WP:SECONDARY》和《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並不衝突(不然的話就得對《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進行重大修改了)。閣下怎麼看?【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15日 (五) 22:23 (UTC)[回复]
@Cedric_tsan_cantonais:第二、三手來源,而且要可靠,其實就是《通用關注度》的收錄標準。現在由於政見分歧,通用關注度的爭議越來越大,很多主流大報紙也因為政見問題而被批評為「不可靠來源」,令關注度變成很大的爭議。通用關注度度以外的收錄標準就是為了收錄一些重要而且維基是需要的條目,如WP:NGEO,中英文維基都有大量根據WP:NGEO而收錄的城市條目,上面的來源都是一手來源,如果都改為二手來源,這些城市條目都要刪去。因此我非常不想通用關注度以外的收錄標準都捲入通用關注度的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6日 (六) 00:25 (UTC)[回复]
@蟲蟲飛:原來如此,那還是不加回去吧,以免畫蛇添足,過猶不及。如果沒有人提出其他問題的話,過幾天我就公示。【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16日 (六) 04:08 (UTC)[回复]
@Cedric_tsan_cantonais:現在可以了,謝謝幫忙修訂指引﹗我覺得已經放了很多天,這兩天可以公示了。--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6日 (六) 04:40 (UTC)[回复]

公示

經過多日討論及修改,現將《足球員關注度指引》發佈公示,歡迎投票。

《足球員關注度指引》草案(公示版)

國家/地區分類

分類 國家/地區
第一類 歐洲:德國、英格蘭、西班牙、法國、意大利

南美 :巴西

第二類 非洲:南非、阿爾及利亞、喀麥隆、科特迪瓦、埃及、摩洛哥、尼日利亞、塞內加爾、突尼斯。

北美:美國、墨西哥。

南美: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烏拉圭。

亞洲:沙特阿拉伯、澳大利亞、南韓、日本。

歐洲: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丹麥、蘇格蘭、希臘、匈牙利、以色列、挪威、尼德蘭、波蘭、俄羅斯、塞爾維亞、瑞典、瑞士、土耳其、烏克蘭。

第三類 非洲:安哥拉、貝寧、博茨瓦納、布基納法索、布隆迪、佛得角、中非、剛果(布)、剛果(金)、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加蓬、甘比亞、幾內亞比紹、赤道幾內亞、肯尼亞、利比里亞、利比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里、毛里塔尼亞、莫桑比克、納米比亞、尼日爾、烏干達、盧旺達、塞拉利昂、索馬里、蘇丹、坦桑尼亞、乍得、多哥、贊比亞、津巴布韋。

北美:加拿大、哥斯大黎加、古巴、危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牙買加、尼加拉瓜、巴拿馬、薩爾瓦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南美:玻利維亞、厄瓜多爾、巴拉圭、秘魯、委內瑞拉。

亞洲:阿富汗、巴林、孟加拉國、柬埔寨、中國大陸、北朝鮮、阿聯酋、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伊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馬來西亞、阿曼、烏茲別克斯坦、巴基斯坦、菲律賓、卡塔爾、新加坡、敘利亞、中華臺北、塔吉克斯坦、泰國、土庫曼斯坦、越南、也門。

歐洲: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阿塞拜疆、白俄羅斯、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塞浦路斯、愛沙尼亞、芬蘭、格魯吉亞、愛爾蘭、北愛爾蘭、冰島、哈薩克斯坦、立陶宛、盧森堡、北馬其頓、摩爾多瓦、黑山、威爾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

大洋洲:新西蘭。

第四類 非洲:科摩羅、吉布提、留尼旺、萊索托、毛里求斯、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塞舌爾、斯瓦士蘭、桑給巴爾、南蘇丹。

北美: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達、庫拉索(原荷屬安的列斯)、阿魯巴、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百慕大、多米尼克、格林納達、瓜德羅普、圭亞那、法屬圭亞那、開曼群島、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美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馬提尼克、蒙特塞拉特、波多黎各、多明尼加、聖基茨和尼維斯、法屬聖馬丁、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荷屬聖馬丁、蘇里南、博奈爾。

歐洲:安道爾、法羅群島、直布羅陀、科索沃、列支敦士登、馬爾他、聖馬力諾。

亞洲:不丹、緬甸、汶萊、關島、吉爾吉斯斯坦、老撾、澳門、馬爾代夫、蒙古、尼泊爾、巴勒斯坦、斯里蘭卡、東帝汶、北馬里亞納群島。

大洋洲:斐濟、庫克群島、所羅門群島、新喀里多尼亞、巴布亞新幾內亞、薩摩亞、美屬薩摩亞、塔希提、湯加、瓦努阿圖、基里巴斯、紐埃、圖瓦盧。

以下狀況援引《通用關注度指引》:

  • 既不是國際足聯成員,也不是任何大洲足聯成員的足球協會。
  • 已經解散且沒有法定繼承者的足球協會。

球員

球員准入規則如下表:

準則 國家/地區分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大國家隊 為大國家隊出賽最少10場(包括首發和替補),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可以收錄
為國家預備隊/青年隊(U17及以上)
出賽最少10場(包括首發和替補),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必須符合WP:BIOWP:GNG,否則不能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或兩次稱為賽季最佳射手,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在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出賽2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在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出賽1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第二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或兩次成為賽季最佳射手。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在第二級職業聯賽已出賽2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國內盃賽 曾奪得最少兩次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曾奪得最少兩次亞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國際賽事 曾參加大洲足聯冠軍聯賽(例如歐冠亞冠)。
(入選大名單但未上陣者不算。)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 球員不分男女,一視同仁。
  • 以上「職業聯賽」及「國內盃賽」以管轄聯賽/盃賽的足協所屬的分類為準,而非以球員國籍所屬的分類為準。
  • 不能收錄(獨立成文)的球員可以加入《曾入選某國家隊/地區代表隊的球員列表》

足球變體運動員

足球變體(如室內足球、沙灘足球等)運動員的准入規則如下表:

變體 准入規則
沙灘足球 為大國家隊出賽最少10場。
室內足球
電動輪椅足球 限世界冠軍(包括世錦賽英语FIPFA冠軍和殘奧冠軍)。

俱樂部

俱樂部准入規則如下表:

國家/地區所屬分類 准入規則
第一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低級別(第六級或以上)聯賽冠軍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三/第四級聯賽存在四個賽季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五級/第六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二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低級別(第四級或以上)聯賽冠軍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三級聯賽存在四個賽季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四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三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第二級聯賽冠軍,但因故無法升級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二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四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 若甲國足協俱樂部參加乙國足協管轄的聯賽,則以乙國所屬分類為準,而不以甲國所屬分類為準。

聯賽賽季

國家/地區所屬分類 准入規則
所有分類 只收錄已經累計存在超過兩個賽季的第一級聯賽的賽季

主教練

暫時只收錄主教練,不收錄從來沒當過主教練的助理教練,除非符合其他知名度規則。

主教練准入規則如下:

準則 國家/地區分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國家隊 執教大國家隊最少10場比賽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可以收錄
執教國家預備隊/青年隊
(U17及以上)最少30場比賽
可以收錄
第一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
(常規賽冠軍或季後賽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在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兩個賽季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在第一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一個賽季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第二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
(常規賽冠軍或季後賽冠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在第二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兩個賽季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國內盃賽 曾奪得最少兩次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曾奪得最少兩次亞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國際賽事 執教期間球隊曾入圍大洲足聯冠軍聯賽
(例如歐冠亞冠)累計最少兩次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WP:GNG
否則不能收錄

裁判員

以上。【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18日 (一) 23:2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統一各關注度專題指引的名稱

通過:

Sunny00217你計漏了一天,然後還誤導了管理員,不過算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07:2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統一各關注度專題指引的名稱如下:

  1. 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Wikipedia:關注度 (人物)
  2. Wikipedia:足球員關注度指引=>Wikipedia:關注度 (足球員)
  3. Wikipedia:公共交通條目收錄準則=>Wikipedia:關注度 (交通)
  4. Wikipedia:氣旋收錄準則=>Wikipedia:關注度 (氣旋)
  5. Wikipedia:天體收錄準則=>Wikipedia:關注度 (天體)

原因:大部分關注度專題指引的名稱都采用“Wikipedia:關注度 (xxx)”的格式,而其餘的關注度專題指引的名稱都不符合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頁面的命名規則的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2月1日 (六) 03:30 (UTC)[回复]

(+)支持:這樣修訂,標題更清晰和準確。--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1日 (六) 05:52 (UTC)[回复]
(+)支持。--🖊📕 2020年2月1日 (六) 06:01 (UTC)[回复]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日 (六) 06:19 (UTC)[回复]
(+)支持:這樣比較清楚。Poem留言2020年2月1日 (六) 06:21 (UTC)[回复]
建议直接付诸公示。--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1日 (六) 07:13 (UTC)[回复]
原本還想等三天的,既然有人提議了,那就公示吧。改名字公示三天夠不夠?還是七天好些?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2月1日 (六) 07:21 (UTC)[回复]
不算是对方针指引的实质性修订,感觉3日足矣。--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1日 (六) 09:33 (UTC)[回复]
当然也是得益于意见比较一致,就确实可以从简。--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1日 (六) 09:34 (UTC)[回复]
那暫定3日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1日 (六) 09:43 (UTC)[回复]
(+)支持Itcfangye留言2020年2月1日 (六) 07:29 (UTC)[回复]
(+)支持--Wolfch (留言) 2020年2月1日 (六) 11:32 (UTC)[回复]
可以啊-- Sunny00217 2020年2月1日 (六) 12:43 (UTC)[回复]
打岔一下,需要管理員先G8速刪掉Wikipedia:關注度 (人物)Wikipedia:關注度 (交通)--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1:35 (UTC)[回复]
Sunny00217不用G8,我有移動頁面不留重定向權限。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4:57 (UTC)[回复]
另外,我看過WP:關注度 (交通)的歷史,我可以直接覆蓋原有重新導向移動。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6:01 (UTC)[回复]

@Sanmosa:公示期已過-- Sunny00217 2020年2月3日 (一) 05:29 (UTC)[回复]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3日 (一)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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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视频UP主可以开条目吗?如果可以应该更改关注度指引。

之前有up主的条目提交了存废,之后保留了,但是按照现行关注度指引视频up主是不足够开条目的。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0/01/20#朝阳冬泳怪鸽如果这些主播都可以开个条目了,关注度指引应该添加“粉丝数量达到_____的网络主播”。-- 留言 只玩正版游戏盗版滚开 2020年6月10日 (三) 01:34 (UTC) 先@一下楼上,我的讨论总是没人看 @蟲蟲飛 @Sanmosa @Ericliu1912 @Poem @KirkLU @Itcfangye @Wolfch @Sunny00217 抱歉打扰[回复]

关于人物传记的方针问题

已通過:

已公示十二天,有關人物傳記的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1:5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对已逝世者应否建立传记争议较少,一般可从历史角度知道其人是否有一定成就。基本测试为:

  • 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当的贡献,足以名留青史?

这是方针的原话,但是在实际运行时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史书”这个词已经成为过去。现在的历史载体仍不得而知,相信在未来也是一个问题。因此本人建议不要再使用如此宽泛的定义,而把其他标准引入,例如:百年测试、Google测试等。同时还希望社群能进一步讨论完善该方针。-- DMSO is 2020年5月28日 (四) 16:06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已故的人
對已逝世者應否建立傳記爭議較少,一般可從歷史角度知道其人是否有一定成就。基本測試為:
  • 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當的貢獻,足以名留青史?
在世的人
歡迎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然而不符合以下條件之人物亦可能收錄,惟須提供可靠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通用關注度。
提議條文
人物收錄條件
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就具有關注度:
  • 對古人應否建立傳記條目爭議較少,一般可從歷史角度知道其人的行為是否足以留名史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30日 (六) 06:20 (UTC)[回复]
(!)意見:這句其實是適用於古代人物的關注度,我建議可刪去前面的修飾語「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当的贡献」,因為很多古人由於種種情況而受到關注,而入於青史,因此不一定要「貢獻」。此外,多加一個條件「有多於一個可靠來源提及」;百年測試、Google測試等有大量搜尋結果,我覺得也可以證明關注度,而且是一個很客觀的指標。--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4:15 (UTC)[回复]
各領域人物的指標差異太大,我傾向各自訂立標準,至於通則還是維持寬泛。-KRF留言2020年5月30日 (六) 05:16 (UTC)[回复]
@Kerolf666ZhuofanWu:我根據您的意見,初步定了一個草稿,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30日 (六) 06:20 (UTC)[回复]
@蟲蟲飛(+)支持,麻烦阁下帮忙公示,谢谢您! DMSO is 2020年5月31日 (日) 06:44 (UTC)[回复]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31日 (日) 07:22 (UTC)[回复]
(!)意見
  • 先說新舊版本的共同問題:名留青史,這是一個正面評價的成語,但是很多超級有關注度的古人,就說張角秦檜李自成洪秀全吧,一般不會說他們名留青史。所以既然要改條文了,我建議改成「名留史冊」即可。
  • 其次,新版本條文創造了幾個新問題:
  1. 古人現代人的區分標準是什麼?大清國以前的人物都算古人的話,那孫中山(1866年-1925年)、蔣介石(1887年-1975年)、毛澤東(1893年-1976年)甚至溥儀(1906年-1967年)都是大清國時代出生的人,他們算古人還是現代人?如果他們算現代人的話,光緒帝(1871-1908年)、康有為(1858年-1927年)、左宗棠(1812年-1885年)呢?也就是說要用哪一年一刀切,在之前的算古人在之後的算現代人?然後,用這一年當標準的依據是什麼?這個標準在所有方針與指引都能通用具有一致性嗎?
  2. 已逝世的現代人需要大量可靠來源,請問大量是多大量?5個?10個?50個?500個?新條文中的「大量可靠來源」的要求,與WP:GNG或是Wikipedia:关注度_(人物)#在世的人都不相同。舉演員珍妮佛·傑森·李為例,依照WP:GNGWikipedia:关注度_(人物)#在世的人,有數個可靠來源對她做有效介紹,其作為第一女配角的作品曾經以商業發布,觀眾不少於5000人,已經可以建立條目;但是假若她逝世了,變成依照新條文,反而因為「來源不夠大量」進行提刪嗎?
  3. 重大獎項的定義是什麼?同樣舉演員珍妮佛·傑森·李為例,依照WP:GNGWikipedia:关注度_(人物)#在世的人,已經可以建立條目;但是假若她逝世了,就變成依照新條文,反而因為「未獲得某個領域的重大獎項」進行提刪嗎?
  • 修改方針的邏輯是這樣,使用者發現一個問題,接著修改方針解決問題,再來評估新條文是否造成其他問題。在這次的討論中,我不清楚 DMSO 閣下遇到的問題是什麼,因此無法判斷新條文是否解決了他遇到的問題。但是很明顯地,新條文製造了新問題
  • 因為我不清楚 DMSO 閣下遇到的問題是什麼,很抱歉我無法對新條文提出修改建議,希望各位先釐清具體要解決的問題,以利討論。
  • 不管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將已逝者區分成古人跟現代人然後建立不同關注度標準肯定是非常拿石頭砸自己腳的麻煩,建議不要採用這套想法。--CaryCheng留言2020年5月31日 (日) 17:48 (UTC)[回复]
@CaryCheng:您的意見很好,已根據意見修改了,請審閱﹗孫中山等人雖在清代出生,但肯定清史稿不收錄,基本上民國初期那些人物很難被古代史籍收錄的,這個您可以放心。--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日 (一) 02:18 (UTC)[回复]
(+)支持:好的,支持目前的修訂版本。--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03:34 (UTC)[回复]
名留史冊範圍太大了,不是所有歷史人物都值得創建條目。—AT 2020年6月1日 (一) 04:48 (UTC)[回复]
死者總數都比生者要多,範圍大到不行。我不知道您對「史冊」的定義是什麼,官方修史是有的,但是個人記載、不明來歷的歷史資料、地方紀錄等等也是非常多,因此實際上不用廣為人知也可以在「史冊」上出現,甚至連一些百姓也有可能,要登上「史冊」要比您想像中容易得多。小小作品的50字限制也非常容易滿足,引個歷史資料基本上都能過。因此,只在史冊上出現過便可創建條目顯然是過於粗疏。—AT 2020年6月1日 (一) 05:30 (UTC)[回复]
所以,您對史冊的定義就是只有正史才算吧?那您要列明清楚。不過,就算是正史,也不代表其中記載的歷史人物都值得有條目,中史我不是專家不好說,日本史的話確實有這種情況。—AT 2020年6月1日 (一) 06:38 (UTC)[回复]
正史又太窄,我加了一個註釋,就是只限於「經、史、子、集」中的「史」的概念。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日 (一) 06:58 (UTC)[回复]
我再根據AT意見,修改了,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日 (一) 07:53 (UTC)[回复]
(:)回應:現在的版本我反而看不懂如何使用。
假設我在寫條目或提刪條目時,來到關注度指引,看到這一句:
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就具有關注度
然後看到下一句:
對於古人,要判斷他生前的行為是否足以名留史冊?
所以是「我判斷足以名留史冊的古人」具有關注度,還是「我判斷不足以名留史冊的古人」具有關注度?
畢竟下方的條文都是正面表列的描述句,這一條也應該是正面表列用句號結尾的描述句。--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4:52 (UTC)[回复]
@AT:請回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日 (三) 05:02 (UTC)[回复]
@CaryCheng:我根據AT意見修改了,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日 (三) 06:04 (UTC)[回复]
(:)回應:綜合前面的討論結果,我建議改成「對古人應否建立傳記條目爭議較少,一般可從歷史角度知道其人的行為是否足以留名史冊。」。--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6:20 (UTC)[回复]
@CaryCheng:已根據您意見修改,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日 (三) 06:41 (UTC)[回复]
(:)回應:好的,我沒有問題了,感謝閣下的貢獻。--CaryCheng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6:48 (UTC)[回复]
  • 這條主要限於古人,古人要先在古代史冊有記述,後世也是根據古代史冊去再研究,不會杜撰歷史。很少古冊沒有記述古人,但又經過考古發現,再補寫在現代出版的書籍;而且重點是「行為」足以留名史冊,不是隨便一個古人也符合條件。--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48 (UTC)[回复]
(-)反对,不贊成大幅限縮古代人物的收錄標準:
  1. 維基百科身為電子平台,不用擔心空間不夠和性能問題,現行某些條目就算篇幅太長也只是拆分而不是直接刪掉。刪除條目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條目品質,不是為了降低條目數量。
  2. 有些古代重要人物就目前所知的古代正史是找不到的,例如「開漳聖王」陳元光在新舊唐書正史失載,沒有修列傳,可是卻是閩漳歷史的關鍵人物,對後世影響深遠。
  3. 再舉個例子,聞名於現代的曾侯乙在古代史料完全失載,必須仰賴考古科研對曾侯乙墓出土文物的研究。這位喜愛音樂的曾國君主讓我們現代人得以一窺春秋戰國發展的音樂工藝。
  4. 歷任的倗伯在古代史料也全部失載,相關資料同樣是靠考古出土文物研究獲得來的。倗伯身為一國君主,管理百姓、掌理國家之人當然是重要人物,而且學界認為倗伯的來源可能與鬼方懷姓九宗有關,具有研究價值;分子人類學在中國大陸火如荼的持續研究中,有可能找得到倗伯的現代後裔。
我們是維基人,不是史學家,我們並不是要在維基百科做原創研究,判斷一個人是否足以名留青史不是我們的任務。除了歷代以來頻傳的戰火造成古代文獻佚失,失載也可能是古代政權刻意下令記錄抹煞導致的結果。鑑於古代承載資訊的保存材料受限、史料經戰火燒毀以及人為因素毀棄而傳承不易,再加上網路平台的誕生大幅降低了資訊承載的成本,我們不用再像古代那樣為了節約極為有限的書寫載體而篩選古人,古代人物的收錄標準在我們當代應該要儘量的寬裕。--章安德魯留言2020年6月8日 (一) 18:08 (UTC)[回复]
@Ch.Andrew:您可能誤會了。您提到的例子都是根據GNG而收錄,不是根據BIO,而且BIO和GNG是兩個獨立而平等的關注度指引,古人只須符合其中一個收錄標準就可以收錄,而BIO並不能限制GNG,也不是為GNG增加額外的條件,這就像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只要一個地方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不須符合GNG,類似的專題關注度指引中維有十多個,英維有更多。專題關注度指引是解決GNG的限制,因為證明關注度是有很多不同的證據,不只是GNG。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8日 (一) 23:13 (UTC)[回复]
既然現有方針指引便足以涵蓋,是否意味著本指引草稿其實是在疊床架屋?--章安德魯留言2020年6月9日 (二) 07:10 (UTC)[回复]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但因为太多人搞错,不得不继续说:GNG从来都不是关注度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6月9日 (二) 07:33 (UTC)[回复]
@Ch.Andrew:UjuiUjuMandan說得很對,感謝UjuiUjuMandan幫忙說明﹗此外,這個不是指引草稿,是修正原先BIO的一些問題:原文是「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當的貢獻,足以名留青史?」這個條件是限制於「有貢獻」的古人,但卻忽略了「臭名遠播」的惡人」,因此才有此修改。此外,有用戶認為BIO分生人死人是有問題,因此也修正了此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9日 (二) 08: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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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演員的關注度指引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色情演員關注度的提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2:00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維基百科內有不少AV女優的條目,Category:日本AV女優中就有657個頁面。由於題材性質關係,在主流媒體或圖書館都難以找到她們的有效介紹。過去都曾經有一些知名AV女優的條目因關注度不足被刪,例如原田明繪。 現時WP:BIO對在世人物的要求是「主要演員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其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一些當紅的AV女優毫無疑問符合這項要求。但是對於二線或以下的AV女優,我們該如何判定觀眾人數是否多於5000人?大家認為現時WP:BIO已經足夠處理AV女優,還是有需要為她們制訂關注度指引?--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9:2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色情演員符合其中一項,就符合關注度:
    • 入選重要的銷量榜單十名內
    • 得到重要的奬項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10:53 (UTC)[回复]

参考資料

作為寫個幾篇AV女優條目的用戶,我認為一線女優相對地來源是非常充足,所以無須過份擔憂。不過說道二線以下的話,的確非常貧乏,您提到的原田明繪,恕我孤陋寡聞,還真沒聽過。稍作調查後找到這篇單一事件報道日文的話我找到這一篇,可能反映到關注度,不然可能就要去到線下雜誌,這方面就比較困難。如果要放寬關注度要求的話,極其量也是什麼AV獎項得獎者之類而已。—AT 2020年5月27日 (三) 09:44 (UTC)[回复]
我覺得關注度不足的二線演員可以收在列表,但這方面的來源實在難找。-KRF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11:59 (UTC)[回复]

(!)意見,av女优可以视作小说角色. 关注度主要来源于作品,而媒体出版物来源就非常单一。你就像张无忌,是倚天屠龙记小说、电视剧、游戏使其广为人知。av女优也是通过其体力劳动作品广为人知。毕竟小电影也是出版物嘛...如果能提供一定数量可靠出版物名称的话...——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08:50 (UTC)[回复]

這個更難。您看看有多少AV作品有條目就知道。—AT 2020年5月28日 (四) 12:00 (UTC)[回复]
足球員的關注度指引處理了一些沒有足夠來源的情況,一位足球員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但符合足球員關注度指引便可收錄。AV女優是否也可以按銷售排行榜(例如DMM的每月銷量排行榜或Pornhub的排名)建立關注度指引?--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5月29日 (五) 02:32 (UTC)[回复]
(&)建議:同意銷售榜是客觀證據,另建議「有可靠來源提及」,再加上AT的建議,即「獲得重要獎項」,這樣就已經有三個收錄條件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2:43 (UTC)[回复]
請參見。月間銷售榜的問題是每個月沒有固定連結,只能通過wayback去找,但是wayback又不一定每個月都有存檔。年榜的話,最早可以追溯至2005年,但是似乎如果完全引退的話,紀錄也會刪除,像2005年1-20位只剩下兩人仍有紀錄,wayback也找不回原本排名。雖然可以從一些非正式的渠道找到證明,例如[21],但是礙於無法驗證,難以確認真實性。—AT 2020年5月29日 (五) 03:01 (UTC)[回复]
當然我也同意引入銷售榜和獎項作為指標之一,我只是道出這些項目的局限性而已。—AT 2020年5月29日 (五) 08:25 (UTC)[回复]
原來現在AV界也在追求銷量和獎項啦,說實在的Pornhub排名具備甚麼指標性?現在是swag與onlyfan當道的是世代,沒簽約也是可以上榜。而且商業榜單(非國家認證)的可靠性,我覺得需要打上問號
AV演員要和足球員一樣有個量化標準真的難。上元牙醫、蒼老師、一哭二鬧三上悠亞,甚至是美國總統的愛用角色這絕對沒有問題。但是其他的人呢,我要依據甚麼來寫Jaclyn Taylor和Damon Dice的條目?就算用Hikaruangeel說的可靠出版物當標準,這些二流建立起來也只會變成條目列表而是不是該人物的條目(例如吉岡ひより,他在沒有任何新聞報導等情況,條目除了寫他的作品還能寫甚麼?)
話說回來只有討論AV女優沒有男優算不算性別歧視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5月29日 (五) 08:56 (UTC)[回复]
我感覺提案人只是希望針對日本AV女優調整關注度,其他地方的色情演員應該不在提案的範圍裡。—AT 2020年5月29日 (五) 09:26 (UTC)[回复]
因為維基百科有不少日本AV女優的條目,但好像沒有見過西方色情演員的條目,所以在提案時只考慮到日本的情況,只是提到DMM銷量排行榜時順便想到Pornhub。剛剛在英維哪邊搜索了一下,也沒有找到一些Eva Elfie、Lana Rhoades等知名色情演員的條目。回應Milkypine的留言,我也認為Pornhub的排名不像DMM銷量榜一樣有代表性,假如真的要訂立指引,採用具有客觀的準則的榜單會較佳。二流人物條目包括的內容除了作品列表外,也可以包括簡歷、轉換專屬廠商的情報等等(有點像足球員轉換球會)。 --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5月29日 (五) 10:23 (UTC)[回复]
歐美色情演員的條目也是有的,只不過在中維的比例上就少很多,除了日維、中維外,幾乎都是以歐美為主。而且,整體來說歐美找到來源的可能性要比日本要高,收錄上比較沒有問題,日本AV女優來源相對地比較有限。—AT 2020年5月29日 (五) 10:42 (UTC)[回复]
  • 目前的版本有幾個問題
  1. 「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對於盜版興盛的AV要如何界定?發布於FC2的影片突破5000觀看還是在各種平台被賣出5000份,前者沒有不是可靠的來源(跟下載次數一樣)後者如果沒有數字顯示也是白搭。
  2. 「入選重要的銷量榜單十名內」:AV可不像音樂產業有明確的重要榜單,用DMM的榜單還不如使用DMM Adult Award。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5月29日 (五) 12:12 (UTC)[回复]
  • 現行的方針先不要在這個提案去改,因為戲院上那些上演的肯定符合條件;我們先集中討論新加的收錄條件。我們可以討論一下要怎樣的榜單,我的意見是榜單如果沒有作假,有團隊去處理,就已經可以接受。--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12:19 (UTC)[回复]
@Milkypine英秀一心HikaruangeelAT:重看了提案,我把草稿修改為只針對AV女優,而且不限於國藉,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30日 (六) 06:31 (UTC)[回复]
我没啥问题啦。像米利班德进食培根三明治这事情都能有个条目。我觉着很多av女优,网红,网络小说什么的,都很具备关注度。看编写质量吧,有可靠来源就行。——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01:17 (UTC)[回复]
除非日後有其他規定加上,否則以現在的篇幅併入BIO即可。—AT 2020年6月2日 (二) 14:32 (UTC)[回复]
目前篇幅確實是沒必要另立專章。-KRF留言2020年6月2日 (二) 14:39 (UTC)[回复]
同意不必另立專章,另外關於蟲蟲飛的提案,把「AV女優」改為「色情影片演員」會否更準確?--英秀一心留言2020年6月3日 (三) 03:00 (UTC)[回复]
@英秀一心ATKerolf666:我同意不應另立專章,如果就把色情影片演員的收錄條件放在BIO演員下面,這樣大家覺得怎樣?--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日 (三) 03:21 (UTC)[回复]
目前條目使用「色情演員」作為標題。—AT 2020年6月3日 (三) 04:23 (UTC)[回复]
根據AT意見修改了,這項放進BIO。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日 (三) 04:37 (UTC)[回复]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0:52 (UTC)[回复]
找不到關注度的不是只有二線的色情片演員,二線的網紅、網路小說、up主也一樣,甚至你可以說二線的電子產品、流行配件、餐廳等等也都一樣。「二線」本來就是比較沒有關注度的意思。色情演員的新聞少可能表示社會對色情演員的關注度確實就沒有那麼高。今天這裡會想要特別放寬色情片演員的標準其實是因為維基百科的編輯以年輕男性居多,對日本AV女優特別有興趣。我想請大家思考一下改變色情演員的收錄標準會對維基百科的性別偏誤造成什麼影響:
  1. (負面)AV女演員在所有女性人物的條目中佔比特別高,這傳達出的訊息是女性如果能夠服務男性、爭取到男性的青睞,就比較值得收進維基百科。
  2. (正面)這些女性付出勞力而為人知,與其他演藝人員無異,可能只是因為主流社會對性產業的汙名,造成主流媒體不報導,關注度被低估,另立標準可以緩解這個壓迫。
  3. (負面)包括日本在內的很多地方,從事性產業的往往是被剝削的一群人,但維基百科介紹色情片演員時往往只說他演了什麼、得了什麼獎、有多少粉絲等正面消息,或是身高體重三圍等物化的描述,找不到來源介紹這些人從事這個行業可能受到的傷害,於是間接幫這個產業宣傳、讓這個剝削正常化。
  4. (正面)讓性工作者被更多人看見有助於洗刷汙名,賦予他們爭取權利的力量。
有好有壞,但我個人認為負面影響較大。 --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0:55 (UTC)[回复]
@Yel D'ohan
我代提案人回應一下:
  1. 這個提案不是要降低AV女優的的收錄標準,而是尋找更多證明關注度的證據。
  2. 專題關注度指引的目的是尋求更多證明關注度的證據,而且《通用關注度》不是唯一的收錄標準,也不應以《通用關注度》的觀念及概念去理解不同主題的關注度指引。維基收錄標準有:通用關注度、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交通、組識與公司,這十多把尺子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標準就可以收錄。例如,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WP:NGEO,一個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無須符合《通用關注度》,這也是以另一證據去證明關注度的,英維不同的專題關注度比中維多很多。
  3. 提案原先是針對AV女優,但後來大家經過討論,已根據共識改為「色情演員」即不限於女性,男性也包括在內。可能提案標題會引起誤會,已根據意見修改了提案標題。
  4. 維基已有速刪A1、小小條目等規限條目的內容,如果內容太少,太空泛,會被A1速刪,因此這方面您可以放心。
  5. AV演員嚴格來說不是「性工作者」,他們是演員,算是公眾人物,因此和「妓女」和「男妓」是不同的。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6日 (六) 03:42 (UTC)[回复]
關注度只是我們定義出來的假想概念,目標是為了讓維基百科收錄的知識能合理反映人類社會覺得重要的事,這不是十把同等的尺,而是有的用尺、有的用秤、有的用溫度計。演員只要他演的電影有5000名觀眾,這已經是很低的標準了,學術界隨便一位教授的論文、路邊隨便一間餐廳、書店隨手拿一本書、二三線網紅的任意一個短片都能影響超過5000人卻不夠當作關注度,為什麼色情演員還需要更多可以定義為有關注度的指標?雖然調整的是所有色情演員的收錄標準,但是因為色情產業的結構以及維基編者的興趣,我很確定修改的結果是會收錄更多女性色情演員。另,性工作者廣義上包括色情片演員、脫衣舞者、色情電話客服。--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5:04 (UTC)[回复]
其實如果對AV業界有點認知,可以知到打入銷量榜十大或取得重要獎項的都是一線或有望成為一線的AV女優,真的是二線(名不經傳)女優的話要滿足這些要求是非常困難的。因此,說實在沒有放寬了多少。設定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更容易快速篩選具備關注度的條目,正如Y君所言,主流媒體對AV業界的報道的確不多,不過並非完全沒有,只不過在查找過程上需要時間和技巧,因此添加這些條文其實與其他子關注度沒什麼大分別。那是因為維基從來都是要求所有條目都需要具備關注度,設立這些子關注度只不過是為了讓有些具備關注度,但來源難找的主題,能夠有一個共通的標準可以快速篩選,以免因小失大。那並不是說要讓一些不具備關注度的主題能夠在維基建立條目,與性別偏誤也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AT 2020年6月6日 (六) 09:18 (UTC)[回复]
當然跟性別偏誤有關。日本AV本女優有六百多個條目,相比之下日本女性作家、日本女性政治人物、日本女性科學家、日本女性企業家的條目全部加起來大概都沒有六百個。難不成日本女性在色情片產業取得的成就大過文學、政治、科學和企業界加起來?為什麼維基百科上色情女演員、年輕女藝人、ACG、科幻和奇幻作品、槍枝和軍武、交通載具、恐龍等主題的條目特別多、特別詳細,而服飾、食物、美妝、舞蹈、美術、甚至基本日常事物的條目就遠遠不足?--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5:04 (UTC)[回复]
這個提案已經改為「色情演員」,因此與性別無關。至於其他關注度主題指引,也歡迎您幫忙從英維那邊翻譯過來。--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6日 (六) 15:13 (UTC)[回复]
大眾文化之所以比一般學術領域的條目要詳細是因為大眾文化與群眾的生活較為接近,對其關注也相對地多,這跟重要度沒有關係,而是興趣問題。而且,學術領域往往門檻較高,要編寫並不容易,大眾文化則正好相反,門檻低而且受眾多,那選擇簡單的東西來寫也是人之常情。不過,這並非性別偏誤的問題,性別偏誤是指:「認為在內容的質與量上都是有偏誤的,原因是來自於大多數的維基百科編輯者都是男性。 」也是就說,一般男性較感興趣的領域,往往發展得比女性較感興趣的領域要來得好,這是因為維基上男性用戶較多,那顯然地AV女優作為男性較感興趣的領域,條目數量多也是正常不過。然而,性別偏誤表達的並非這樣的問題,而是由於較少女性參與維基,導致女性較感興趣的領域在維基上相對地顯得貧乏,這跟女性職業的落差沒有直接關係,男性職業之間也有同樣的問題。因此,您可以形容性別偏誤導致有大量AV女優條目的出現,不過性別偏誤並不會導致「日本女性作家、日本女性政治人物、日本女性科學家、日本女性企業家」等等出現缺乏條目的情況,因為這些領域並不一定就受到女性關注(您說的服飾、食物、美妝、舞蹈、美術可能有這樣問題,應該通過鼓勵更多人編寫這些領域來讓維基條目在各方面能夠變得更加平衡,但是這並非阻止設立子關注度的合適理據。),這是興趣的問題,而不是性別偏誤的問題。再者,您提到的5000人問題,在AV女優的認證層面上有一定的困難,一來沒有正式的數據,再來如果以播放次數來判斷的話,我幾乎可以斷定所有AV女優都滿足這個條件,但是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優質的標準(反之,我可以說新規定比BIO還要嚴格、準確)。最後,我認為您所表達的問題是重要度,而非關注度,無疑維基有很多重要條目(基礎條目)也有重大的缺失,正如我前面提到這是學術領域的門檻和興趣問題,作為一個全民參與的網站,避重就輕是一個必然的結果,叫我們這群「不學無術」的「平民」去寫一些專門的學術條目,要花費的時間和需要的知識遠超大眾文化條目所要求的比重,這是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不過限制新關注度的設立並不會解決這樣的問題。—AT 2020年6月6日 (六) 16:01 (UTC)[回复]
(!)意見現留意到本案之主體中,已存在幾個可供本地作判定的演藝人類別。以現提案再鑑別特定演藝人類型,應可整合進如既有的「音樂人」列,以便後續解讀可平等公正判定。——約克客留言2020年6月7日 (日) 02:26 (UTC)[回复]
当前提案有些太一刀切。当然了我没意愿提出任何提案,只是希望各位不要忘记对提案做测试,用具体的例子来看看指引是否反常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6月8日 (一) 06:56 (UTC)[回复]
關注度指引需要一個客觀和容易實踐的標準,而且英文維基很多專題關注度指引都是以類似的標準去找出關注度的證據,因為GNG不是唯一的關注度標準。--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8日 (一) 09:01 (UTC)[回复]
犬風船既然提到例子,那我就舉一下例子。這裡是FANZA的年榜等20位的連結,前十位而目前在中維上沒有條目的只有君島みお(現名京本かえで)和星奈あい,兩人本身是否具備關注度,只要Google一下便可以知道,不但有大量可靠來源,甚至是橫跨中日兩地。獎項的話,確實需要再細化一下,比如成人廣播獎中只接納個人獎,AVOPEN則是綜合部門的個人得主,FANZA成人獎只接納最優秀女優賞、優秀女優賞、最優秀新人女優賞、優秀新人女優賞和最優秀作品賞等等,盡可能排除一些贊助獎(豬肉獎)。以上述舉出的獎項來說,只有AVOPEN2018綜合部門的得主優月心菜目前在中維尚沒有條目,但是仍然可以在Google找到大量來源,因此在測試上我認為這兩項規定是合理的標準。—AT 2020年6月8日 (一) 12: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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