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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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对ITN获选标准及ITNR的小修订

提議新建交通車輛條目內容方針2

本指引為交通車輛條目內容指引,統一格式將有助於閱讀及編輯維護上的便利性,以及減少特定章節的編輯戰,目的是幫助編者建立具有一致性的條目作品。

行文結構

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鐵路車輛

  • 導言:簡述車輛所屬的鐵路公司、製造商、服務路線、投入服務日期等,並精要概括正文。
  • 資訊框:一般用用{{鐵路車輛}},亦可使用{{鐵路車輛2}}。模版應照文檔填寫。
  • 概要:介紹車輛引進緣由、役緣由(如已除役之車輛)、基本概述等。
  • 規格與構造:介紹車輛基本構造、機電設備、外觀塗裝、設備規格、編組方式等。
  • 重大事故:若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鐵路事故可初步簡述事故經過,並使用{{main}}作主條目導向。
  • 相關條目:與條目相關的車型或車種可於此列出。
  • 參考文獻:請列明來源!報章雜誌、鐵路公司官網的車輛簡介、車輛製造商的車輛簡介與政府出國報告書都是好的來源。切記,不可使用部落格與營運單位的內部文件作為來源。
  • 外部連結:可連接其他維基計畫或是未達可靠來源門檻的百科性資源

客運/公車車輛[註 1]

  • 導言:簡述車輛製造商、車輛類型等,並精要概括正文。
  • 資訊框:一般用用{{Infobox Automobile}}。模版應照文檔填寫。
  • 概要:介紹車輛引進緣由、退役緣由(如已除役之車輛)、基本概述等。
  • 規格與構造:介紹車輛基本構造、設備規格等。
  • 各代車輛:若車輛型號生產不只一代,依照各代不同之處進行介紹。
  • 重大事故:若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可初步簡述事故經過,並使用{{main}}作主條目導向。
  • 相關條目:與條目相關的車型或車種可於此列出。
  • 參考文獻:請列明來源!
  • 外部連結:可連接其他維基計畫或是未達可靠來源門檻的百科性資源

條目內容

不合適的內容

  1. 愛好者內容
    • 愛好者內容建議建議寫在維基學院內。
      • 鐵路車輛:請不要將車輛車次運用、車號機務段分配、改造期程、交車期程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
      • 客運/公車車輛:請勿將領牌車號、行駛路線、停靠站牌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
    依據: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說明書
  2. 大量的短條目:通常一個較大的條目能提供對主題更有條理的介紹與背景聯繫。當大條目能做到時,請不要創建大量小條目。理想的條目是既不過大,也不過小。
    依據:維基百科的條目大小指引
  3. 過多的圖片:請勿於條目內放置各車號的照片,於資訊框模板一張代表即可,其他照片則放入共享資源並於底下納入共享資源連結導引。

備註

  1. ^ 此指大客車、巴士,不含小客車、計程車,小型車請參見汽車一節。

因討論被機器人存檔,且尚未完成討論故接續提案,部分內容已依照上次討論提議更新--🚊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0日 (日) 05:24 (UTC)[回复]

似乎沒有通知成功,重新標註一次@owennson心平星辰一片楓葉BIT0865Bus Follower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GhrenghrenSickManWP--🚊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1日 (一) 12:56 (UTC)[回复]
(+)支持,另外建議增加關注度方針。--Nrya ✰沿路看風雨漫漫 2022年2月21日 (一) 13:02 (UTC)[回复]
@Nrya閣下的意思是再額外建立關注度方針、於此方針中加入還是於NT:T中加入?--🚊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1日 (一) 13:26 (UTC)[回复]
“行文结构”的“参考文献”一条,部落格的消息确实不敢保证真实性,但是营运单位的内部文件……抱歉,中国大陆有不少地铁列车都没法不用它,参见武汉地铁DKZ8型电动车组的参考文献。--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1日 (一) 13:32 (UTC)[回复]
@BIT0865噢....若將「檔案」更換成「公文」呢?呢因為臺灣的車輛條目經常出現使用短期且快速更新的內部資料編輯愛好者內容,當初使用檔案一詞是為了阻止此狀況,而這些引用屬公文電報,更改引述應該可行吧0.0--🚊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1日 (一) 14:08 (UTC)[回复]
內部文件關鍵應該是非公開的文件。公開文件是沒問題的,這種文件應該是可以網站找到,或者圖書館可以找到的,而不是那種要愛好者拍一次,再上傳才可以找到的的文獻。「武汉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這種文件雖然是官方的,但是理論上不外傳的吧,這樣的話其實不應該用。--Ghren🐦🕑 2022年2月22日 (二) 06:11 (UTC)[回复]
協助標註@BIT0865--🚊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0:30 (UTC)[回复]
但是如果没有那本说明书的话,那个条目我可以直接提删了——因为没加说明书的内容之前条目里面确实没什么东西——很多地铁列车的小条目都有这样的遗留问题。--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2 (UTC)[回复]
还有就是,“而不是那种要爱好者拍一次,再上传才可以找到的的文献”……那我甚至可以退出维基了,请看这里的“各种 VVVF 铭牌”。--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4 (UTC)[回复]
@BIT0865若逆向搜索能搜索到可靠來源則直接使用新的可靠來源,應該很多東西都是逆向搜索找到正確的參考資料,不一定要以照片為唯一來源--🚊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4:57 (UTC)[回复]
有文献可查的话,能不拍铭牌就尽量不拍,铭牌充其量用作保底,典型的例子是广州地铁A1型广州地铁A5型。但是像DKZ16的情况,① 太平湖车辆段有介绍各种铭牌的小册子,② 车辆段的小站台边上也可以经常拍铭牌;但是不用这两种方法,(在将铭牌照片传到维基共享资源之前)根本搜不到 MAP-184-75VD177,就比较为难了。--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5:29 (UTC)[回复]
甚至于,有时查到的某个型号也不能确定属于哪种车型。比如 MAP-184-75V208 可能属于四种车的一种,MAP-164-15V230 可能属于两种车的一种,这两个型号都是单一来源,不去问员工的话,没有其他来源协助确定,但是问员工却不巧又出现了困难。所以说白了,新车到段之前就把车底下查完真的很重要。--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5:35 (UTC)[回复]
大致(+)支持相關方針改動。很抱歉由於健康問題(右眼失明)本人不太有時間參與相關方針的建設。--SickManWP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2年2月21日 (一) 15:18 (UTC)[回复]
支持。-Mys_721tx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7:36 (UTC)[回复]
(+)支持:支持另建方針。呈上,如果中國大陸境內有此情況,那可能就採取共用大架構,另立小特別款?畢竟台灣這端出現在拿未確定是否可公開外流的台鐵內部行車電報來放此舉應不妥;圖片部分車號是指大的編組,舉例以言之,TEMU1000型全編8輛,放這8輛圖片可,但每一編組(TEMU1001+1002~1015+1016)均放或可議,畢竟適量的放圖片有助於閱讀跟版面配置,其他放共享資源;車輛車次運用、車號機務段分配、改造期程、交車期程等這些就放入學院吧,維基是阻止不了的,那就面對現實導入比較可行的維基學院吧,以上相關資源則在條目內設連結引導。消波塊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1:47 (UTC)[回复]
这里展开说下“中國大陸境內有此情況”:
① 不少爱好者遇见新车(尤其新车)只顾着看外观,没有查证设备的意识,等到新车上线了再去查往往非常困难。
② 中国大陆没有专门介绍地铁或者铁路车辆的报刊杂志,因此情况 ① 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得不求助于员工。
③ 即便是求助于员工也不能保证马上得到反馈,尤其是铁路车辆,一些动车组的裙板非常重,不是所有员工都愿意动不动打开裙板去看里面有什么。
--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2:21 (UTC)[回复]
@BIT0865關於第二點據在下所知有《鐵道知識》期刊,國際標準書號為ISSN 1000-0372,如北京地铁DKZ13型电动车组剛剛在下已協助增加來源。--🚊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3:16 (UTC)[回复]
感谢添加文献,但是《铁道知识》似乎不如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铁路机车概要》详细,里面应该没有记VFI-HR2420E和SVI-H116A(铭牌上有写,但是铭牌太小并且靠近车厢底板,所以站台上看不见,只能问员工)。--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3:30 (UTC)[回复]
@BIT0865若是反向搜索來源應該可以吧...知道型號和廠牌之後去製造商官網找相關資料。--🚊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4:07 (UTC)[回复]
你想得太天真了:DKZ13的牵引系统,《日立评论》倒是详细介绍了工作原理,但是对型号只字不提,不知何故;《东洋电机技报》里有关 SFM04/04A 和 DKZ32/33/34 的情况亦如是,它们的VVVF型号全是靠格式规律插值推出来的,然后再靠铭牌确认。--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5:18 (UTC)[回复]
@BIT0865若查無可靠來源算原創研究,可能要改寫到維基學院了。--🚊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07:39 (UTC)[回复]
補充:回復上面,問員工也算原創研究--🚊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2 (UTC)[回复]
情况很严峻啊,我和 @LuisRichmond 很早就燕房线DKZ70型的条目讨论过原创研究的事,结果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也没辙。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6日 (六) 11:06 (UTC)[回复]
还有就是:DKZ4RG6023-A-M06C02VFI-HD1420B我觉得不算原创研究。--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6日 (六) 16:00 (UTC)[回复]
@BIT0865若真的沒辦法符合維基方針的內容就移至維基學院吧…,臺灣近期也是有很多內容移到學院。這種找不到來源的資訊,臺灣條目也有遇過,現在大部分都移到學院了。--🚊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16:53 (UTC)[回复]
現在主要討論的是條目的整體架構,若整個條目或是部分內容都沒有適合的來源,就如上的方法解決吧…0.0
這邊邀請上面同樣有回覆此問題的@Ghrenghren一起討論。--🚊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17:05 (UTC)[回复]
(+)支持,方针内容全面。--一片🍁枫叶展望未来 2022年2月22日 (二) 09:37 (UTC)[回复]
(+)支持,但應為內容指引級別而非方針級別,關注度同。--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2日 (二) 10:45 (UTC)[回复]
(!)意見 可以引导爱好者将相关内容发布至维基学院。另认为应当为内容指引而不是方针。--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7:19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3月13日 (日) 07:52 (UTC) 結束:贊成者多數,且7日無新留言,進入公示期。--🚊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6日 (日) 07:52 (UTC)[回复]

通知@owennson心平星辰一片楓葉BIT0865Bus Follower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GhrenghrenSickManWP@Qazwsaedx--🚊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6日 (日) 08:54 (UTC)[回复]
有些部落格的內容其實不錯且有公信力(例如[1]),不能當成來源有點可惜。--Poem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5:15 (UTC)[回复]
🕗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新提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6日 (日) 16:33 (UTC)[回复]
暫時來說比較半吊子,觀望下。--Ghren🐦🕐 2022年3月7日 (一) 05:32 (UTC)[回复]
@Ghrenghren雖然目前尚未很完全,因鐵路條目近期較混亂,在下的想法是將最大宗的共同問題先行初步整頓,預計後面還會再提出其他車輛或細項,希望在台鐵的新車交車前先有個指引約束內容,避免與EMU900EMU3000條目一樣混亂。--🚊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7日 (一) 14:47 (UTC)[回复]
部落格本身就是用戶生成內容,出了引述觀點外幾乎完全不能用。--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8日 (二) 02:46 (UTC)[回复]

且慢。抱歉有點久沒有登入維基百科。重點,本人想針對客運/公車車輛做些修正:
  1. 關於草案上文中的使用「資訊框」部分,若草案真的實行,代表舊有的翻掀式資訊需全部打掉重練。則請問是由何君來實施全臺近百家客運業者的條目整理呢?或是維持現狀?
  2. 再者,本人找到了關於公車客運使用車種的可靠參考來源(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freeway/query ),行政院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公路客運公司列表",應該可行吧?以屏東客運為例,則該客運的使用車種依據為此(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freeway/query?method=queryCarDetailByDisplaytag#anchor ),若此方案可行,本人可協助補充於各客運上。
  3. 移動到維基學院的問題:本人發現@鐵路君最近移動了一些客運的使用車種,但本人看見的是許多紅連,覺得跟維基百科的相互連結有大落差。


最後:可否請@鐵路1延後公示時間? -- Bus Follower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5:42 (UTC)[回复]
Bus Follower君留言連結是公開資料,且來源為政府機關,是可靠來源。Poem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6:09 (UTC)[回复]
@Bus Follower1.翻頁式排版不易閱讀,且不符合維基基礎格式應盡量改善,可參見第三點的存廢討論紀錄。2.雖然閣下提供的參考來源為政府機關之可靠來源,但是車牌號碼實屬瑣碎資訊與愛好者內容,非愛好者並不會想要知道車號,另外在下建立主要是針對Category:巴士型號分類中的條目。3.使用車種在下查了編輯紀錄,在下僅移動豐原客運的內容,豐原客運的鏈結剛才以修整,而使用車種應該要使用表格式而非折疊式列表,且內容過於瑣碎,請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9/05#國光客運使用車種之討討論紀錄。--🚊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7日 (一) 14:37 (UTC)[回复]


了解,本人一看討論就知道大部分用戶對這塊是不怎麽友善的...不過君的意思應該是不要把使用/歷史車種寫在維基百科上,而是改寫至維基學院,對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本人可以接受。也辛苦君對豐客的整理。但是關於什麼改成表格的部分,本人覺得還是先照舊吧...雖然舊的"畸形"式折疊式列表已不建議寫在維基百科上,但還是回到原點,若由君自己更新全台客運業的條目應該有困難吧
順帶一提,有看見君想要整理Category:巴士型號的分類,不過可笑的是,台灣最常見的DAEWOO BS120CN低底盤公車條目竟然被刪除了。本人發現只要有關於「公車」的條目幾乎都被提刪,不知道這種風氣在流行什麼,且刪除的原因都是什麼關注度不足的鬼,但事實上這些公車都滿街跑,怎麼會「關注度不足」?真是感到失望。當然這不是鐵路君的錯,關於其他編者的舊有固執思念,嗯。應該永遠也不會改吧,哈哈... --Bus Follower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13:55 (UTC)[回复]
@Bus Follower在下雖未找到提刪的討論紀錄或日誌,但從鏡像網頁的相關條目所看到的排版除了排版不符合編輯手冊,另外車輛介紹完全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文獻,若被關注度刪除據在下所知另外可能就是查無相關文獻或未提供相關文獻。在下主編的是鐵路相關的條目,公車的條目很不熟悉,也很難幫忙改善0ω0--🚊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10日 (四) 16:18 (UTC)[回复]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7/23#大宇BS120CN。--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6:28 (UTC)[回复]

鐵路1讨论 | 貢獻) :
你好,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才看到這個討論。作為一個大規模刪減香港巴士路線條目的編輯員(詳見九龍巴士1-30號所有路線),看到這篇討論後,發現有超過50%內容可以刪減,包括行車路線、車站、用車限制(因涉及ABc綜合)、車牌,對嗎?
這樣刪減的話還有什麼可以表述?--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04 (UTC)[回复]
鐵路1讨论 | 貢獻):
順帶一提,早前可靠來源佈告版已將一個經常被引用的香港巴士愛好者網站列入防濫用保護器內,限制編輯者引用,不知你會不會提出更多網站供限制?--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17 (UTC)[回复]
在維基百科內找不到公共交通總方針,只找到交通車輛方針,請問這里會不會跟進公共交通總方針(如車站、路線、車型)?--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3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香港巴士的情況與海外有非常大的差別,車型是非常多元化(特別是1990年代至2010年代初),也可以證明路線歷史的變遷。如果要強硬刪除的話,個人認為有關條目失去了應有的意義。感覺中維對“瑣碎資訊與愛好者內容”的定義無限放大,並不是好事。--Wpcpey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45 (UTC)[回复]
@Wpcpey路線、車站可參見NT:T指引,用車若車型不多可參見環狀線 (台北捷運)#電聯車的方式,若車型較多可參見橫須賀線#使用車輛,在路線條目中列出車型與簡介,詳細介紹則再另外的主條目進行介紹。另外,此指引主要是針對車輛,路線已有NT:T,在路線的條目中羅列停靠站還算正常,但是再車輛的條目再次出現行駛路線的車站就顯得過於重複,用車可稍微提及行駛路線與路線簡介,但不篇幅不要太長,不然就變成不是介紹車輛而是介紹路線,車牌號碼的部分,除愛好者外,一般民眾不太會去注意,且車牌號碼只要轉讓/轉手可能就又會更換一組號碼,屬不穩定的資訊,原創研究的內容應寫到維基學院,不是百科。--🚊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9日 (三) 05:44 (UTC)[回复]
對於我來說,其實不是有特別多的可靠來源記載一個路線的用車變遷。香港來說其實來來去去都是那幾本巴士書而己,實際使用可以記載車型使用的巴士路線實際上就不多,沒必要加上這條規定。列出簡介應該沒有問題的,只要不將車型過於陳述和原創研究就沒問題了。--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5:04 (UTC)[回复]
@Ghrenghren:但最大的問題是,用戶HK5201314仍然認為“用車變遷”是愛好者內容而刪除。加上目前的環境,會有人花時間查看巴士書再記載車型使用嗎?而那幾本巴士書是在2000年代初出版,之後又有一段空白期。而路線使用的車輛也可以反映人口,地理環境和需求情況。香港的巴士路線用車情況不能夠與其他地方比較的。--Wpcpey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4:09 (UTC)[回复]

🕗 延長公示7日,2022年3月21日 (一) 04:12 (UTC) 結束:經討論後新提議有其他方式可替代,故延長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14日 (一) 04:12 (UTC)[回复]

User:鐵路1,有個小問題,類似香港小巴這種型式的交通會否納入?又,渡輪船隻飛機直升機之類交通可否納入?--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2年3月22日 (二) 06:16 (UTC)[回复]
@Owennson小巴也算是大客車,見[2],只要座位10人以上都算,目前指引名稱是交通車輛,若加入可能要改成交通載具的了--🚊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22日 (二) 06:32 (UTC)[回复]
User:鐵路1,個人對地鐵使用車輛內容直接放入路線條目有異議,畢竟有可能出現幾條地鐵線共用同一個車型。而且搞模板、分類時也十分不便。還是建議一個車型一個條目較好。--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2年3月24日 (四) 00:42 (UTC)[回复]
@owennson 捂脸這根本已經不是維基的格式準則了…。直接修正就好了,另請教有哪些條目?0W0--🚊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24日 (四) 04:02 (UTC)[回复]
那就好,不是範圍內。因為我想幫上海地鐵03A02、04A02型建立條目,這種橫跨兩線的車型是不可能也不應重定向到路線條目的。--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2年3月24日 (四) 05:08 (UTC)[回复]
(!)意見@owennson若命名空間是模板,直接移動不留重定向後將內容更正即可,若是拆分在2個頁面的則直接除內容貼到新條目內吧。--🚊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24日 (四) 05:50 (UTC)[回复]

鐵路1讨论 | 貢獻) :
救命!原來我已有半年沒有參與香港巴士愛好者內容回退事宜,發現有大量ip用戶重新加入愛好者內容,單憑我一人之力無法處理這些內容,請問可否代為申請大規模限制ip或沒有自動確認用戶編輯交通模版及號召編輯員進行刪減?否則只好放棄數以千計的愛好者內容回退。--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08:53 (UTC)[回复]
個人認為“用車變遷”並不是愛好者內容,明顯是巴士路線條目基本的內容吧,根本不應該刪除。--Wpcpey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4:09 (UTC)[回复]
@Wpcpey
當然以為用車變遷不是愛好者內容
只不過現時用車型號、車牌及車廠屬於愛好者內容。
如果單刪減上述三項內容,爭議性應該不大。--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06:59 (UTC)[回复]
個人認為用車型號是不可缺少的內容,特別是在香港的巴士路線,80年代至2010年代中有非常多類型的巴士在同一路線服務。其他地區和國家也沒有香港這樣的情況。--Wpcpey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3:27 (UTC)[回复]
@Wpcpey
來源?這些內容很容易判為愛好者內容,更何況每一款巴士原則上沒有指定行駛哪條路線
舉個例,上年秋季某日西貢鄉郊發生水浸,ITtalk 報導原本派出的雙層巴士全部改為單層巴士,車款五花八門,請問這些每日不同的資料寫入合適嗎?
(&)建議
我在上面講過,不改動用車變遷,畢竟涉及歷史問題
而家IG咁多巴士記錄者,問佢哋攞幾幅相證明曾經使用相關車型咪ok囉(後以gallery形式顯示),當用車變遷就算啦(曾經),用不著寫入data16,因為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使用這款車,而寫得入data16的是該路線指定使用該車款。--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4:20 (UTC)[回复]
你說不改動用車變遷,但是閣下在去年在多條巴士條目已經刪除有關內容了。更甚的是那些巴士記錄者會願意拿出照片到維基證明嗎?特別是80年代至2010年代中那段時期。本人建議用不同年代描述主要車型(差不多5-10年為一個週期)。不需要再將資料細分到每日/每月,這樣就真是愛好者內容。--Wpcpey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4:29 (UTC)[回复]
@Wpcpey
如果有相片會比較合適,使用文字會有紙上談兵的感覺,有作故事的可能,畢竟無法確認真偽。
況且不是有一本書講述80-00年代的用車變遷,引用isbn 應該不是問題。
如果有人在HKItalk以CC By Sa 3.0徵集照片,應該很多人支持,畢竟有推廣的可能,況且最後還要標示相片是來自相關人士的page,變相可協助他們增加page的關注度。--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4:42 (UTC)[回复]
鐵路條目有規格與構造和重大事故,但是公車條目就沒有?這是按什麼邏輯定的?十分不解。--Opky9407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11:53 (UTC)[回复]
@Opky9407在下是參照目前現有條目格式訂的,參照條目也不多,可能疏漏了,公車條目在下不是很熟悉(• ▽ •;)--~~--🚊鐵路Railway 2022年4月14日 (四) 01:38 (UTC)[回复]
已增加。--🚊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日 (一) 05:11 (UTC)[回复]
建議「行文結構」一章參考电子游戏条目指引,在開頭加上類似的一段話:“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條目不必强制統一格式,畢竟有些條目會有其特殊的地方。--Jhstriver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9:07 (UTC)[回复]
@Jhstriver感謝建議,已增加。--🚊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日 (一) 05:11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5月9日 (一) 05:15 (UTC) 結束:7日無新意見,且主文變動不大,進入最後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日 (一) 05:15 (UTC)[回复]

(-)反对:到底你是怎樣參照條目的?上面有人給出的公車條目,其實有寫規格和構造,反而沒有重大事故,但是你卻在公車車輛那裡加了重大事故,規格和構造卻沒有,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反過來的操作?感覺改得很隨便,所以只能反對繼續公示,需要再改。--Opky9407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5:26 (UTC)[回复]
@Opky9407感謝指教,已更新。--🚊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9日 (一) 04:10 (UTC)[回复]
其實,鐵路那部分都有問題,像是英國鐵路373型電力動車組都跟提出的架構有很大不同。條文太過以台灣為重心去制定,用在其它國家的車型應該會很容易出問題吧。要是問我怎樣修改,我寧可完全不要直接把行文結構定出來,因為各地和各類車型根本不可能完全共用同一個結構。只規定哪些內容是不能寫應該還要實際。--Maccomcre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05:13 (UTC)[回复]
@Maccomcre在下大部分是參照日本、香港、臺灣、韓國、中國大陸以及少數美國、印尼、越南鐵路車輛條目進行規劃,應該是少數車輛不適合吧...,若就少數車輛不適用可利用「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這條應對修改ㄚ。--🚊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9日 (一) 12:52 (UTC)[回复]
(:)回應港鐵中期翻新列車新幹線E2系電力動車組日本國鐵D51型蒸汽機車等香港、日本鐵路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JR東日本車輛形式裡面就有大部分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所以是很多車型都不適合,而不是少數。如果很多車型都要當成有“特殊之處”去調整,那麼定出來的架構完全沒有意義,所以還是(-)反对。--Maccomcre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5:52 (UTC)[回复]
(-)反对:擔心會有其他用戶會用此標準而進行大規模刪除,近年的環境已經趕走了很多人不願更新了。--Wpcpey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12:59 (UTC)[回复]
在下建立初衷是許多新編輯加入不適合維基百科的內容或是格式不統一才提議的。--🚊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9日 (一) 13:56 (UTC)[回复]
問題是“不適合的內容”範圍越來越大,很多過去10多年來可以收錄的東西,由2020年起也不能再收錄。看看電視和鐵路條目就知道了。--Wpcpey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14:16 (UTC)[回复]
有些是沒人清理就一直加下去,例如臺鐵的列車運用車輛配屬本來就不適合維基百科,是近期才清理到維基學院的。--🚊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10日 (二) 03:42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5月24日 (二) 17:47 (UTC) 結束:7日無新發言,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17日 (二) 17:47 (UTC)[回复]

(+)支持建立相關規範--一個喜歡新興科技的維基人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7:38 (UTC)[回复]
(+)强烈支持。不过可能存在一些因铁路交通工具的本地特殊性而需微调行文架构的问题,大概也应属于可接受范围?--    2022年5月21日 (六) 11:03 (UTC)[回复]
  • 竟然連支持的人都出現了疑問。其實再看開頭的那兩段說話已經很有問題,先是「統一格式將有助於閱讀及編輯維護上的便利性」,然後又說「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明顯前後矛盾的語句,讓人放手調整那麼就不可能是統一了。另外,本來提案人也承認了參考的條目不多,之後提案人對於結構的修改就好像見到什麼就加什麼的,其實每個條目都有很多不同之處,事實上很難舉出所有都用到的章節,與其這樣的大混雜,還不如上面有人說索性不要把結構釘起來,只告訴大家哪些內容是屬於愛好者等不適合百科全書,更來得實際。--Opky9407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4:17 (UTC)
在下是主編鐵路車輛相關條目,對鐵路車輛較了解,大部分鐵路車輛應該都是可適用,公車相關的確是參考比較少--🚊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2 (UTC)[回复]

規範人事任免投票的提問環節

原标题为:限制RFA提问数量

限制提問數量提案

为应对暂行安全投票的日程安排问题,拆分自管理人员选举制度改革。原提案者User:Ericliu1912

修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內容如下: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就提問而言,每人最多可提問二題,並允許就提問開展相關討論;超過額度者,其問題將被直接刪除。禁止以多重問題或「小題」形式繞過限制,這樣將被視為遊戲維基規則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鉴于原提案讨论中没有对提问数量限制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故🕗 公示7日,2022年3月6日 (日) 02:02 (UTC) 結束。--Steven Sun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02:02 (UTC)[回复]

我想說中維的RFA問題和英維的問題根本是完全不同。中維的問題一向就是以快問快答的形式,問題短,答案也短。至現今的RFA,只有極少的參與者是真的可以做到只問兩條問題。然後,即使是不作制止,候選人依然去回答問題與否。以兩題的方式根本很難讓一個投票者去了解候選人本身,畢竟問一下會否活躍,選不選介管己經是兩條問題。我是想說,就算設這些限制,只是想問問題的人只會轉到Talk Page、電郵、TG其他地方問,然後這些情況就更難掌握。對於我而言只是削足適履的方案。此外,像User:Carrotkit/猴子孵育場這些應該怎樣算。這是六個分題,還是只是一個大問題?--Ghren🐦🕐 2022年2月27日 (日) 05:33 (UTC)[回复]
  1. 候选人一般为社群较为活跃用户,在提名前社群一般就对候选人有大体的了解。不需要通过大量提问去从头了解候选人。况且问太多的低质问题,尤其是那些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问题,同样也干扰投票者对候选人的认识。
  2. 本指引应只限制投票页的提问数量。在其它地方提问只要不违反其它相关指引及方针即可(以前社群也没有在其它地方提问的习惯,而且不少人的讨论页也不经常回复别人)。但不能在投票页为其他页面的提问引流,否则视为绕过限制。--Steven Sun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08:13 (UTC)[回复]
    實際上當然是較為活躍的才可以被社群支持,但是提名本身是深入了解主張的行為。很多候選人沒有很具體的用戶論述,引致候選人雖然在某一方(比如專心在條目的用戶)很出色,但是對站務的主張卻可能不太具體的,只靠兩條發問實在難而得知具體立場。引流視作繞過規定基本上就只能(-)反对到底了。我想說低質問題就不應該回答。--Ghren🐦🕓 2022年2月27日 (日) 08:23 (UTC)[回复]
那得問多少題?幾百題是太過分了,你「問清楚」候選人的時候他也差不多要退選。引流這種「解壓縮」手段也是不怎麼可取,表面上一兩題,事實上得造成候選人數倍的負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7日 (日) 15:52 (UTC)[回复]
(...) 吐槽你至少也丟個幾天再公示吧 囧rz……--SunAfterRain 2022年2月28日 (一) 10:03 (UTC)[回复]
(-)反对,就之前管理員選舉的情況來看很多人提的問題數量都遠超兩題,此提案顯然不當。--🎋🎍 2022年3月1日 (二) 03:08 (UTC)[回复]
你这什么逻辑啊?因为之前很多人提的问题数量远超两题(我承认我也超过),所以现在提出限制每个人只能问最多两个问题。你的反对理据恰恰是这个提案要针对的问题;你自己说说,你这个反驳有效吗?--MilkyDefer 2022年3月1日 (二) 14:26 (UTC)[回复]
以人為單位其實換湯不換藥,你用盡「配額」,還可以找人替你追問啊,只要不被識穿就行了。我懶得翻查原來的討論紀錄了,但去年我想過一個方案:限制問題的總數(當時設想是14條左右),設立小組/專員審查問題,然後從獲批的問題抽籤;也許還可以考慮禁止必答和選答的選項(三條必答題出外)。這樣做對候選人負擔說不定會比公示方案小,但問題是誰來審查。--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2年3月1日 (二) 09:56 (UTC)[回复]
供参考:Stewards organise the elections themselves... Therefore, stewards create an election committee for every election consisting of volunteers for the following tasks...,其中包括了划去不合要求的问题。 Stang 2022年3月1日 (二) 13:47 (UTC)[回复]
🕗 暫停公示。--Steven Sun留言2022年3月1日 (二) 11:27 (UTC)[回复]
我覺得比較可行的做法是讓社群意識到候選人拒絕回答不重要或有偏謬的問題的權利是絕對的(我不説候選人拒絕回答所有問題的權利是絕對的的原因是如果相關問題屬於合理憂慮的話,我認為任何人都會想問,而且候選人的回答有助釋疑)。Sanmosa A-DWY3 2022年3月3日 (四) 05:51 (UTC) +2 [回复]
  • 被選人本來就有不回答問題的權利。問題是,怎樣避免投票者因而投下反對票。--Temp3600留言2022年3月17日 (四) 12:25 (UTC)[回复]
    根本不可能避免,尤其是假如改採安全投票形式的話,就更難以用投票理由判斷投票有效程度。(加上籌備投票程序之複雜,我已經不怎麼支持管理人員選舉採用安全投票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3月17日 (四) 12:52 (UTC)[回复]
    倒不是不可能避免,但避免的方式可能會很極端:如果規定候選人只需要作答三個基本問題,並禁止任何人進行任何其他的非程序性提問,那投票人不可能因為候選人拒絕回答三個基本問題以外的問題而投反對票,因為他一開始的非程序性提問已經違反規則了。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17日 (四) 13:52 (UTC)[回复]

規範問答環節提案

既然都+2了,我就提個反建議好了: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 誰可以投票:為了確保使用者對於維基社群的運作有一定了解,僅限於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才能參與投票。投票者請先閱讀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
  • 誰不可以投票:未登录或未註冊使用者,以及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註冊使用者不可以投票,非常新的使用者如果被懷疑是欺詐,如傀儡,則有可能會被視為無效票。
  • 加入你的投票:点击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还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 可以投中立票:中立票將不計算在有效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通過標準的臨界時(如支持25票,反对6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
  • 為你的投票做出解釋:最好給出一個簡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對票時。這樣候選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並給予答覆。
  • 注意尊重所有人:有時對話雙方可能愈來愈激動,甚至爭吵起來。請記住,所有人都是有感覺、情緒和自尊的。
  • 討論:詳細的討論請在意見區進行。任何人都可以討論或發表意見,包括匿名使用者。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投票后票數會自動更新,如果發現錯誤可至此處手動更正票數。

  • 誰可以投票:為了確保使用者對於維基社群的運作有一定了解,僅限於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才能參與投票。投票者請先閱讀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
  • 誰不可以投票:未登录或未註冊使用者,以及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註冊使用者不可以投票,非常新的使用者如果被懷疑是欺詐,如傀儡,則有可能會被視為無效票。
  • 加入你的投票:点击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还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 可以投中立票:中立票將不計算在有效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通過標準的臨界時(如支持25票,反对6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
  • 為你的投票做出解釋:最好給出一個簡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對票時。這樣候選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並給予答覆。
  • 注意尊重所有人:有時對話雙方可能愈來愈激動,甚至爭吵起來。請記住,所有人都是有感覺、情緒和自尊的。
  • 討論:詳細的討論請在意見區進行。任何人都可以討論或發表意見,包括匿名使用者。
  • 提問:任何人都可以向候選人提問,包括匿名使用者。請確保相關問題於維基百科或候選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而言屬重要,而且並不存在任何不當預設的謬誤,否則相關問題會造成候選人的困擾。候選人有權拒絕作答三個基本問題以外的一切問題,偏執要求候選人作答與維基百科或候選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無關或存在不當預設的謬誤的問題可被視為扰乱

以上。@Ericliu1912Jonathan5566ghrenghrenSteven Sun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4:15 (UTC)[回复]

支持概念。提出以下較細化的提問規則: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 向候選人提問 在管理員選舉中,候選人回答提問有助投票人作出是否支持此候選人成為管理員的決定。候選人自薦或接受提名時,需要回答三條基本問題(請見#流程一節)。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向候選人提出問題。為確保問題素質,防止程序被擾亂,問題應先在討論頁提出,若十二小時內未獲合理反對並獲得另一名具有投票權的用戶支持提出問題後,則可轉發至投票頁面的提問區。每一名具有投票權的用戶僅能支持或反對提出一條問題。提出的問題應當保持語調中立,不應明示或暗示投票立場,並應與維基百科或候選人於維基百科的活動相關,且不存在不當預設的謬誤,以確保問答環節能作為一個具建設性的對話環境。候選人有權拒絕作答三個基本問題以外的一切提問,但建議(不強制要求)說明拒絕作答及原因。在候選人回應後追加延伸問題是可接受的行為,但追加的問題必須與原先問題及候選人的回答有關;候選人同樣有權拒絕回應追加的問題。就要求候選人回應問題進行施壓,包括但不限於以選票威脅回應[a]和在候選人明確表明拒絕作答時仍反覆要求作答[b]等行為均可被視作擾亂程序的行為。

補充說明

  1. ^ 「不回應我就投反對」等類似發言屬於明確地以選票作出威脅要求候選人回應,此等行為是不被容許的。另,仍不建議作出「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等雖禮貌但對問題無作用且稍有施壓意味的發言,這些發言對於問答沒有任何作用,是不需要明示的。
  2. ^ 您可以作出一次簡單、禮貌地回應請求(例:希望候選人能回答有關問題)。然而,尤其在候選人已經表明不想回應的時候,無論您的發言多麼禮貌,不斷、重複地作出有關要求也可能會有施壓的意味,請避免反覆要求回應問題。
@Sanmosa看看這樣會不會對各方都更加友善?--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0日 (四) 03:46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我還是如之前説的一樣:我不説候選人拒絕回答所有問題的權利是絕對的的原因是如果相關問題屬於合理憂慮的話,我認為任何人都會想問,而且候選人的回答有助釋疑。如果社群合理地認為某問題於維基百科或候選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而言非常重要,而且將會影響維基百科日後的運作情況,我認為任何一個或多個社群成員要求他回答是合理的,這種情況應當排除於“偏執要求作答”的情形外。我不反對禁止“威脅作出回答”,但我還是想就“威脅作出回答”的定義請求澄清:假如我提問時表示“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對,這就是原話)的話,這算是“威脅作出回答”嗎(我自己覺得這個措辭應該算是委婉)?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10日 (四) 07:57 (UTC)[回复]
「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不算威脅,確實符合中立語調也起碼算是禮貌,不過仍稍有施壓意味(我本來好像不是想寫威脅而是施壓,不過我當時想不起這個詞 囧rz……)。個人不建議說出來,因為這一句是沒有意義的,也不是給候選人的提問。
讓RFA不要成為一個toxic的環境是為此修訂的重點。關於社群要求作答的部分,如果候選人拒絕回答就沒有不斷要求作答的必要了,反正也不見得會改變到候選人的主意。其實我的寫法反而是想強調RFA提問的禮儀,而不是限制這個限制那個。禮貌地在討論中提到「希望能回答有關問題」的問題不大,但就算是多禮貌的說法,重複就會造成施壓,這才是我這個提議條文重心要避免的情況。候選人拒絕回答某些問題或在拒絕回答時是否提出合理理由應足以影響投票人的意見,施壓是完全不必要的行為。--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0日 (四) 09:53 (UTC)[回复]
這樣說好像也是。而且,就算沒有施壓的意味,「候選人的回答會影響我的投票決定」這句話其實也形同廢話,因為就算提問人不説,候選人的回答本來就是大家的投票決定的合理影響因素之一(除非投票人鐵了心要支持或反對),因此我同意你修改後的版本。--Sanmosa 2022年3月10日 (四) 14:07 (UTC)[回复]
微調了字眼。--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0日 (四) 13:27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Sanmosa
  1. 不建议给 支持/反对 限额。不可行。建议删去此条,转发门槛的1支持改为2支持,其余不变。
  2. 追加延伸(有这样说的吗?)问题是否需要再经过遴选?
  3. 提问的截止时间应提早一天。
  4. 个人认为新开独立页面作为提问(遴选)区可能更好。
  5. 不建议用tooltip。
  6. 为确保问题素质防止程序被扰乱。【翻译腔】
  7. 所有问题应先在讨论页提出。【无用且重复】
  8. 但建议可以不强制要求)说明拒绝作答及原因【累赘】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3月10日 (四) 16:27 (UTC)[回复]
感謝魔琴君的意見。
  1. 對支持、反對限額的作用是防止某些維基人因為不喜歡候選人而大量同意對候選人提出質疑的問題,幾個支持都沒分別,有一件事情叫組團。有限制之後組團來提出質疑性問題拉低投票人的很容易發現,因為得玩互相支持問題的套路。
  2. 我有想過這個問題,但跟上面一樣,防止灌問題。某程度上是跟限制問題數量相似,不過確實可以提出無限問題,只不過大家看到你這樣水問題有多少人會都給你全灌下去而已。
  3. 這個嘛……看上面投票時間討論成怎樣先吧。
  4. 不評論,不是不行,但好像又不太必要。
  5. 純粹是提案給你們參考字眼用,寫進指引不會包含。
後面三個您可以直接修訂,小問題(--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0日 (四) 16:38 (UTC)[回复]
  1. 但是,这个提问是流动的。也就是说,第一天,我不知道我第13天会不会看到一个我需要去支持或反对的问题。而且如果大量灌问题,似乎也无法有效反对(当然也没人支持就是)。针对组团的事情,反对票可以解决……吧?
  1. 因为提问提出后不能直接被回答,提前一天截止可以防止提问废掉(而且上面讨论的好像只是临时)
  1. 已修改。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3月10日 (四) 23:05 (UTC)[回复]
(回覆見下,忘了ping)--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1日 (五) 12:03 (UTC)[回复]
不知所云。假如每個有權者只能支持一條問題的話,事實上是將上邊的兩條問題收至一條,然後還再加上「十二小時」的規定約束之,四捨五入就是不要問問題。制度複雜,為候選人和投票者增加不必要的負擔。--Ghren🐦🕚 2022年3月11日 (五) 03:56 (UTC)[回复]
您的理解似乎誤會了這裡的意思。每個人仍然可以提出無限條問題,不過需要有其他用戶也覺得這題值得回答才送去問答區,不提問的當然也可以支持問題,我相信算下來會協助篩選題目的用戶數量應該比提問者數量多。A用戶可以提出五條問題,全部都是非常具有建設性的問題,態度也非常良好,那麼有另外五個個別的用戶來支持提出這些問題絕對不是難事。相反,如果B用戶提出五條沒建設性或者重複的問題,自然一條都不值得被轉過去。總而言之,這不是像上面的提案那樣按量去限制個別用戶的提問數量,而是按質去篩選題目(支持和反對題目可以看到題目是否真的值得提出)。以和平奮鬥救地球君的上次RFA有32個題目分段,且大部分發問者均提出多條問題,問題數多達百題,即使假設所有題目都是具有建設性的,不論在7天也好14天也好的提問期都明顯讓候選人不太可能招架。在這個新框架下,提問數量應比較可能控制在20至30題左右(7天提問期的話就應該15到20題左右),同一人當然仍然可以提出數道題目,但是不是每一題都具備對RFA的同等重要性,其他用戶就可以選擇說覺得哪些題目更具有重要性並支持提出有關問題,那麼就能讓最重要的議題能獲優先提問,次重要的就未必需要提出。關於魔琴的問題,我甚至覺得可以改成五天收集問題,兩天給所有延伸確認用戶篩選問題。我不覺得所有參與投票的都會跑去支持題目,這樣算下來應該能平衡流動性的問題。--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1日 (五) 11:06 (UTC)[回复]
另一個可行方案是如上面所說,有五天收集問題(同樣容許一人多題),兩天進行問題篩選,然後僅轉發有限量的題目。甚至說,收集題目也可以匿名化,那樣就不會被「這個那個用戶提出的哦,支持/反對好了」影響。包括提問者和沒有提問的人均可兩票支持兩票反對,然後按照提問的支持率去篩選題目。這樣也可以確保題目數量對候選人而言比較可控的情況下回答具有重要性的題目。--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1日 (五) 11:13 (UTC)[回复]
我沒有誤會這裏的意思。首先,本來每個用戶在方案一本來是可以是提出兩條問題的。但是,在新方案之下,實際上每個用戶被規定在一個問題上,只是用戶可以自由分配給誰問問題,實效來說就是一題。也就是說,實際上的問題數只會大概和投票人數之下,因為確實是有些用戶是不參與答辯的,不愛關注提問區,只是看一回就投了,然後假如是收集問題制,希望問問題的人又要以多餘的時間關注在提問之上,不然又會錯過了提問期;又或者要花時間在支持問題上,兩天支持一條問題,你實在是看得起整個社群的活動能力,中維的社群活躍度其實高度集中在百餘個用戶上,留意到與否也是一個問題。問題就是在於,在縮小題目數至一個極端的時候,實際上影響和候選人之間的交流。而且,你首先要將問題放在討論頁,然後要人支持,還需要人去確認支持的用戶是否有權,然後確定只是有一次,再放至主頁面,只是為了讓候選人回答。對於我來說就是為了換一個燈炮,然後出動了整村人,增加整倍的時間,只是為了候選人不敢果斷拒絕問題而擔心。整個方案充滿對社群的不信任。ADMIN的工作是自願的,候選人本來就沒有責任去回答所有的問題,自由權本來就應該在候選人上,而不是在社群之上。
我覺得可以探討的是沒投票權用戶提問的優次,可以像萌娘一樣明確要他們的提問是較為次要的,又或者禁止IP提問之類的。差不多IP提問都是各種傀儡,問題價值差不多就是零。--Ghren🐦🕗 2022年3月11日 (五) 12:38 (UTC)[回复]
萌娘百科那樣行得通是因為只有少數人有投票資格。在本站符合人事任免資格者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3月18日 (五) 19:11 (UTC)[回复]
即使如此,每一屆都有IP和無投權者問問題,而這些人的問題質量明顯低下。--Ghren🐦🕘 2022年3月24日 (四) 13:07 (UTC)[回复]
確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2日 (六) 09:02 (UTC)[回复]
匿名化太難了,難不成每次都要用安全投票之類的問?--SunAfterRain 2022年3月13日 (日) 09:46 (UTC)[回复]
(沒有說必要)--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4日 (四) 12:50 (UTC)[回复]
「所有問題均應先在討論頁提出」何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3月10日 (四) 17:59 (UTC)[回复]
我猜可能是指RFA页面对应的讨论页?--Steven Sun留言2022年3月11日 (五) 02:42 (UTC)[回复]
是。--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1日 (五) 10:24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為什麼要這樣進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3月11日 (五) 16:59 (UTC)[回复]
如同Temp3600下面所言,如果維基人能夠自律,當然不用……需要的原因還是因為防止灌題而已。--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4日 (四) 12:48 (UTC)[回复]
確實有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14日 (四) 19:45 (UTC)[回复]
  • (!)意見(+)支持概念版主要內容。敝人路經此地,斗膽對此議題表達個人想法,先說結論:
  • 每位用戶可發問兩回(含追加提問一回)。
  • 若提問人一次提出超過三個問題,以前三題作為該提問人優先關注命題(亦即一回共 X 題,X不設限,候選人仍可視情況自由作答)。
  • 提問人不得於選舉問答過程中表達個人投票意向,或另行突顯特定題目與投票意向之「因果、要約或對價關係」,違者視為放棄該次選舉提問機會且企圖擾亂選舉。
  • 僅具投票資格用戶可有效發問。
竊以為,不同用戶皆有各自使用或參與之需求和偏好,「選舉提問」亦然。候選人須面對的是所有站友的各種需求,參選門檻之實務呈現亦已為社群關注命題。在綜合考量「需求媒合」、「意見表達」、「成本節制」、「公評觀感」、「聲量平衡」等因素下,個人嘗試提出具體建議和考量如下:
1.僅「具投票資格用戶」可於參選問答頁面對候選人有效發問。竊以為,為維持提問過程之公正性、有效性,理想上每位站友的提問內容應於「檢視候選人素養和熱忱」、「增進對候選人的理解」,以及「表達用戶個人意見與觀感」之間獲取平衡,且在理應嚴謹之選舉過程中,對自身參與其中之公開、有效發問負責。因此,個人認為既然要公開提問,以分身、傀儡及單一用途帳號甚至各式IP發言,並非負責之舉,且徒增社群成員間互不信任。講白了,真的想行使參政權利、發問考核甚至反對候選人,為何我們不應為自己的發言某種程度「具名」呢?而為鼓勵尚不具投票資格用戶獲取參近之相關權利(如果能算鼓勵的話),不開放於選舉問答頁面公開提問。
2.「需求媒合」:個人在此嘗試提出此觀念,讓「提問人真正最關注的首要需求或優先事項」和「參選人可能最擅長或能夠提供的服務」直接進行媒合,亦即期許提問用戶對自身使用、參與或關注之「需求」和候選人的理念、技能、服務之「供給」,促進有效媒合。畢竟,即便在站務實務中,管理人員亦時間與心力有限,未必能滿足所有用戶的不同需求;既然如此,個人認為參選問答過程亦然。
如果單一站友已願意付出時間、心力提出多項問題,應可不吝明確列出自己的優先關注事項,讓參選人可優先應答,其他題目視情況自行揀選作答;如果參選人對前三題以外的題目行有餘力,又或者對於前三題的回答自覺不足,自可多多作答以滿足提問人需求,只是此時為顧及不同提問型式之公平性,不宜無限制追加發問、不斷延伸(比如:現行制度下,敝人或可以IP或傀儡認真提出15個問題,對其中11個問題延伸提問,再對其中8個問題追加發問,最後針對2題嘗試深入探討;問答完以後,再以問A嫌B、挑C揀D之思路加以點評,最後公開表態「依候選人的表現,我真的投不下去」(其實可以直接投反對票就好了(笑))。雖然候選人面對這種情況,可以不理會,直接放棄爭取這一票(或更多票),然若任何用戶或帳號、IP皆可依此模式「自由發問」(而且能夠問完就跑,來無影、去無蹤,完全免責(笑)),試問這種模式或過程對於社群考評參選人、公共事務風氣甚至將來的平台發展有何增益呢?也就是說,竊以為提問人需自行在「對較少事項展開可能的深入探討」和「更多甚至海量發問可合理期待獲取的回覆」間有所選擇。對此,個人建議用戶單回發問超過三題時,明訂以前三題代表提問人優先選題
3.「意見表達」:就個人觀察,我認為有心的站友們顯然可透過對候選人提問的型式、數量、難易、內容等面向,試圖表達自己對候選人的觀感或立場,這一點即便將來持續採行匿名投票機制,仍可維持下去(雖無法公開確認個別用戶提問情形和投票意向間的因果關係)。既然如此,對於提問型式適當約定,似乎不妨礙用戶透過發問表達個人意見之自由。況且,提問人可直接對問答內容在「不透露個人投票意向」的前提下,提供意見或作出點評,應已具相當的個人適當表達空間了。
4.「成本節制」:承上,故對於管理人員選舉和社群參與者各方投入之時間、心力等成本,甚而各種有形或無形(如社群爭議、地域衝突、團體爭鬥等引發之信任問題)之耗損,竊以為或須有所節制。
5.「公評觀感」:承上,即便候選人能自行選擇是否或如何答題,以及投入多少心力應答,惟若對於用戶提問毫不設限,提問人仍可試圖「技巧性」在參選頁面對任何觀者營造出候選人「心力不足、能力欠佳、缺乏人望、居於弱勢甚至誠意不夠」之觀感;而一般候選人往往為了避免此事,自依循往例盡可能對於所有提問兵來將擋、完整作答。雖某種程度上,參選提問本屬社群論政攻防之一環,但這種現象(或手法)已明顯無謂築高參選門檻,且對於考核候選人站務能力甚而來日表現之有效性實有待商榷,說穿了其實就是造成整個社群不時進行負面選舉的結果罷了。
6.「聲量平衡」:個人在此嘗試提出此想法。此指「提問用戶於選舉過程中,透過發問所呈現出的個人表達力道或強度聲量」。不可諱言,在選舉期間,大量發問之用戶於社群的公眾領域具備顯著之存在感或關注度,即便使用IP提問亦然(個人認為甚至更引人注意);又或者有些站友由於平日投入耕耘、積極貢獻,於社群中具備某種程度之意見代表性,或可謂意見領袖。這裡敝人斗膽挑戰一事:如果在選舉問答過程中,每位用戶的提問在「選舉制度」上皆具相同有效性和代表性,為何在「實質結果」上卻可嘗試於選舉頁面表現出相較他人顯然更高甚至極高之數量、篇幅(如:比其他用戶高出好幾倍的提問數量),甚而不須為自己的發言承擔任何責任呢(如:使用傀儡帳號甚至IP)?會否這也可能成為競選攻防中對社群無甚增益之「有為者亦若是」?
以此而言,我認為,若真要在選舉過程中呈現或反映社群成員於意見份量或代表性之「現實狀況或需求」,又或者有站友希望能熱切提出相較他人明顯更多的關注論題,那麼是否乾脆在制度上明確承認並非所有人於選舉過程中的意見聲量相同,採行某種用戶彼此間授權、委託發問甚或「選舉人或提問人制度」?若否,在參選問答的個人表達聲量之體現上,是否應適當約定或克制呢?
以上為個人意見,文長言冗請見諒,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0:29 (UTC)[回复]

提议设立官方维基百科镜像供国内直连访问和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首先提醒一下,这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只有社群确定“这样做合适”之后才应该讨论技术细节。

这是我在近期乌克兰战争的背景下产生的想法。如果设立官方镜像,以下问题可以解决:

  1. 国内用户无法直连访问(不考虑少部分技术能力强的用户)
  2. 国内用户编辑必须要通过代理及申请IPBE,步骤繁琐(这是本站长期以来的痛点)

然后关于能不能实现,我问了几个技术人员,回答是“有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行”。

补充:下方我的两个发言澄清了常见的误解,请各位发言之前先看一遍,已有的问题请不要重复提出,谢谢。

以上。好久没来客栈了,总之欢迎各位留言,谢谢。--Tranve () 2022年4月1日 (五) 01:43 (UTC)[回复]

如果好不容易建起來然後就被封了怎麼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1日 (五) 01:47 (UTC)[回复]
当然是打一枪换一个阵地。域名封一个换一个。IP的话可以考虑用CDN,GFW一般不会封CDN的IP。--Tranve () 2022年4月1日 (五) 01:49 (UTC)[回复]
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里面中国政府的态度还不够明确?这种跟土共打游击的玩法没啥意义,就算是CDN,CDN的IP一样有办法扬掉(github等有几个CDN服务商的IP被长期盯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日 (五) 02:37 (UTC)[回复]
设立官方维基百科镜像,就需要走合规途径。“当然是打一枪换一个阵地。域名封一个换一个。IP的话可以考虑用CDN,GFW一般不会封CDN的IP”。这是完全不合规的做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4月1日 (五) 03:14 (UTC)[回复]
嗯……我想你误解我的意思了。如果你的“规定”指的是中国法律的话,那上维基百科本来就犯法了,还管它干什么?如果是基金会的相关规定,我的本意就是想现在这里沟通然后再去和基金会提意见。--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02:11 (UTC)[回复]
这种不合CDN服务商的规定,最终结果就是CDN被GFW封掉,GFW为了封掉Twitter可是把Fastly封了,于是没有CDN会愿意为维基百科提供服务。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4月3日 (日) 14:33 (UTC)[回复]
为什么不合规?Fire Ice 2022年4月1日 (五) 14:23 (UTC)[回复]
多让一个人上维基百科就是意义。你维到底为十四亿人接触自由知识做了什么!?--Fire Ice 2022年4月1日 (五) 16:02 (UTC)[回复]
這些話你找習近平說更好,為什麼不讓中國人瀏覽維基百科,為什麼要把翻墻瀏覽維基百科的中國人拘留。如果要找基金會,就像我下面所說的,勸他們允許使用代理服務器的用戶直接免IPBE就能編輯。--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6:45 (UTC)[回复]
现在是客观条件无法改变,只能指望基金会主观努力了。--Fire Ice 2022年4月2日 (六) 12:35 (UTC)[回复]
基金会没有主观努力的必要,只要不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内容审查,主观努力反而会得罪中国政府,彻底被认证为境外颠覆势力,造成基金会人士或社群知名人士进入中国境内的人身安全风险。你见Facebook、Twitter、Google有主观努力和GFW打游击战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4月3日 (日) 14:26 (UTC)[回复]
「允許使用代理服務器的用戶直接免IPBE就能編輯」的話會有更多人來破壞。--0906(回復請Ping我) 2022年5月23日 (一) 16:42 (UTC)[回复]
@Cwek:首先那些服务商都没有被完全扬掉,只是间歇性抽风。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维真的被这样针对,也比现在的情况好太多了。现在可是完全不能访问啊!--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02:13 (UTC)[回复]
是CDN服务商的部分IP。推断是路由黑洞。——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2日 (六) 02:26 (UTC)[回复]
是的,阁下提出了一个可能有机会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其解决镜像站的准入标准,不如使用官方镜像站。--Pavlov2仁爱亲诚 2022年4月1日 (五) 12:55 (UTC)[回复]
與其提供中國直連不如允許中文站無需IPBE直接代理編輯更好。因為中國直連這一方式政治上走不通。代理編輯由與基金會政策違背,除非基金會願意特殊對待中文站。如果說說服中共和基金會的話,好像說服基金會相對更容易一些?--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6:41 (UTC)[回复]
又是閆那個消極對待開放代理的方法嗎?--Ghren🐦🕛 2022年4月1日 (五) 16:53 (UTC)[回复]
消極對待開放代理是指?--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7:04 (UTC)[回复]
之前Techyan等提出开放代理不应该自动封禁,而是有破坏再去封,方便大陆用户注册使用,然后Jimmy-abot就停止自动封禁开放代理。(節刪)[2021年9月]被推翻。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4月3日 (日) 03:22 (UTC)[回复]
因為techyan被封禁所以那個措施就要被推翻?誰提出的?--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03:27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9月#重启“机器人自动封禁机房IP段的任务”的提议,和913没啥关系。--Lt2818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03:50 (UTC)[回复]
忘记具体时间了,已经节删。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4月3日 (日) 06:39 (UTC)[回复]
我只能说techyan这么做,为LTA逃脱CU大开方便之门--Pavlov2仁爱亲诚 2022年4月3日 (日) 07:57 (UTC)[回复]
我猜测肯定之前有人讨论过这个方案,但是事实上中维并没有放开IPBE,估计这么做肯定是遇到问题了。--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14:07 (UTC)[回复]
(~)補充:澄清一下上方的误会。我的想法是我们可以像某些VPN服务商、NSFW网站和樱花动漫一样,搞一系列的官方镜像站,通过多种渠道散播其地址。如果一个被封了,就换另一个顶替。--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02:10 (UTC)[回复]
因为是官方镜像站,所以技术上我们是可以知道访问者的真实IP的,这样就从根本上规避了IPBE的问题。
我知道这个做法比较难看,但它却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案——对新手友好,学习成本低。想想看Help:如何访问维基百科里头有多少技术范的方案,但是又有几个新手会用呢?--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02:22 (UTC)[回复]
维基百科条目常被引注,其链接需要长期保持可用。如果搞一系列的官方镜像站,那么每个域名都不能随意抛弃,要考虑长期维护域名的成本。--Lt2818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4:56 (UTC)[回复]
确实有这个情况。但我觉得在镜像站里写好“引注使用原网址”,像安忆的镜像站一样,就好。总之感谢各位的意见。--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14:06 (UTC)[回复]
官方镜像站八成不会有,“封一个换一个”不是说的那么简单的,无论是域名还是IP,很显然要考虑成本问题。树大容易招风,镜像站本就应该小众,才能降低被封的几率,官方提供镜像站做不到维持小众,而且维基百科本就受到墙的重视,要不然不至于五个IP有三个被封。--🔨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08:56 (UTC)[回复]
成本问题我觉得WMF自己最清楚吧。到时候可以问问他们。--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14:04 (UTC)[回复]
域名也是要钱的,同时维护镜像站也需要一定的人力。假如说每换一个域名都是没过几天就被墙,还不如干脆不搞。--🔨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4:59 (UTC)[回复]
咱不知道基金会能不能做,咱只知道安忆的镜像站没钱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4月2日 (六) 15:42 (UTC)[回复]
还有爱发电的捐助链接(——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4月12日 (二) 13:53 (UTC)[回复]
2020年Techyan就提过几乎相同的提案:m:Wikimedians of Mainland China/Draft proposal on establishing an official mirror site of Wikimedia projects for mainland Chinese users。--GZWDer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20:25 (UTC)[回复]
这个似乎只是草稿,还没有正式讨论。--Tranve () 2022年4月2日 (六) 23:22 (UTC)[回复]
真要合规运营,我估计必须在镜像站删掉一些(甚至大量)“敏感内容”,这就是彻底把WP:NOTCENSOR当摆设了。--BlackShadowG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07:23 (UTC)[回复]
用镜像站和GFW打游击战这种方式,WMF肯定是不会做的,倒是可以中维社群设立一个社群官方镜像站。WMF服务器通过捐款运营,那么社群官方镜像站也可以通过捐款运营,可以成立一个维基百科组织负责运营官方镜像站,并且可以和WMF一样在中文维基百科打募集捐款的广告,这个组织可以写入方针指引,就像WP:機械人審核小組一样。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4月3日 (日) 14:44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啊!--Fire Ice 2022年4月3日 (日) 14:50 (UTC)[回复]
如此镜像站运营者面临极高法律风险,相当于外国基金会注资的代理人;用户数据安全也成问题;捐款同样有法律问题。官方性质或背书的镜像站运营我认为不可行,推广亦同样需慎重低调,希望各位先想清楚。如果是通过工具或网站代理访问,面临渠道被封和IPBE、反破坏问题。--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5:19 (UTC)[回复]
我们都不是WMF,谁也不能代替他们发言吧?--Tranve () 2022年4月3日 (日) 15:59 (UTC)[回复]
这个想法不错,不过还是那句话,树大招风,而且还要考虑“内鬼”的问题,如果能够确保维持小众低调,镜像站自然活得久一些,同时也能够尽最大可能节省成本。--🔨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6:58 (UTC)[回复]
  • 要是這樣可行,google等早就做了,何必等我們提出。--Temp36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2:18 (UTC)[回复]
    WMF出面也不是没有可行性。一种可能合规的偷鸡办法是WMF在GFW自由港租用服务器设立缓存代理,中国大陆IP访问维基百科直接路由到这里的服务器。因为GFW自由港位于GFW之内又不受GFW管控,所以中国大陆用户应该可以自由访问维基百科。这个办法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在GFW自由港租用到服务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4月6日 (三) 02:41 (UTC)[回复]
    “GFW自由港”是什么东西啊。@Shizhao Stang 2022年4月6日 (三) 13:48 (UTC)[回复]
    HK?--BlackShadowG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0:07 (UTC)[回复]
    Shizhao,你对大陆的理解有点脱节了吧,港澳都算是中国大陆境外的,一样要过墙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1:00 (UTC)[回复]
    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有专为外资服务的数据中心,这些数据中心不受GFW管控,不用过墙,同时又位于墙内。我一时不知道怎么说这个事,可以类比于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由贸易区,故以“GFW自由港”称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4月7日 (四) 02:01 (UTC)[回复]
    我不认为这些自由贸易区的网络和中国互联网骨干网之间不过墙(好处就是国外企业可以直接在中国大陆落地,减少过海的通信延迟,不用像中国电信主力出口都在美国西海岸或者德国,自动增加100ms加抖得要命的抖动,对于国外CDN来说会体验改善不少),而且按照一如既往的中国政府态度,内容审核是逃不过。结果就是,如果直接放在国内网络,肯定要做内容审核;放在贸易区,除了延时和丢包抖动会大幅减少,该过墙的还是过墙,和放在香港某些非专线的服务器一样没啥区别(例如移动的出口主要在香港,算上过墙延迟也在60ms左右,基本就是国内骨干网的常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2:20 (UTC)[回复]
    说的是墙内节点走专线做CDN?我不认为这可能通过审批/备案和稳定运行,同时高成本。安全性也很难兼顾,似乎比较安全的CloudFlare Keyless SSL非标准化。--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7:55 (UTC)[回复]
    不一定要用IPLC之类的专线。只要国内能访问,不容易被GFW墙掉就可以。这点取决于基金会。--Tranve () 2022年4月8日 (五) 11:41 (UTC)[回复]
    不大可能,最常用的访问入口——域名可以被投毒或者审计控制(例如托管在中国大陆的VPS如果绑上没备案的域名提供HTTP(S)服务,VPS服务商是知道的,然后直接将机器下线)。IP可以被黑洞掉或者要求ISP接入商拔线。甚至还有TCP RST等其他技术手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0日 (日) 09:50 (UTC)[回复]
    取得任何物理位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内的服务器之掌控权对于官老爷来说可谓轻而易举,所谓的“GFW自由港”也不会例外。--🔨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2:59 (UTC)[回复]
    就算当地政府允许,wmf本身都不会同意吧。目前wmf甚至不允许居住地在中国大陆且该信息为他人所知的用户持CU权限,以免权限遭破解;直接把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就不怕用物理手段破解权限了么?--Antign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4:26 (UTC)[回复]
    @Antigng:没说要让当地政府允许啊……是基金会设立官方镜像和不允许访问维基百科的政府玩躲猫猫。--Tranve () 2022年4月8日 (五) 11:40 (UTC)[回复]
    这个讨论总是想技术上有没问题,就没有考虑过内容有没问题。从内容而言,一堆不符合中国政府意见的内容,这足以断掉满足“合规”的想法,如果把接入服务器(无论是类似现在基金会使用的准静态缓存机制,还是现在常见的动态反向代理)放在中国大陆境内互联网的,就肯定无法通过域名或者服务器接入审批,就算打游击,被端掉是迟早的事;如果放在离中国大陆近但属于“境外”的网络,例如自由贸易区和香港等,该过墙的还是和现在的一样,除了延迟减少了,没啥区别;如果搞配合内容审查的,那就和百度百科那些不就一丘之貉?简而言之,在内容问题没解决之前,技术不是主要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9:06 (UTC)[回复]
    果然还是绕不开内容问题。这样我能想到的最多也就是在大陆建立一个会过滤内容,只可浏览,不可编辑的镜像站(有点类似于蜻蜓计划)。这样能让更多的大陆用户看到维基百科的一些比较优质的条目,有利于吸引更多大陆用户来主站编辑,且应该也不会让维基百科沦落成百度百科那样,毕竟真的想来编辑的还是得绕开GFW的。--BlackShadowG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12:22 (UTC)[回复]
    要不然怎么会催生出类似万维百科这样的的玩意?(或者求闻百科之类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0:45 (UTC)[回复]
(~)補充:再次澄清上方的误会:
  1. 镜像站是否需要得到政府允许?是否需要自我审查?答案都是“否”。显然,WMF和中文维基百科社群都不会向审查妥协。设立官方镜像站本身的目的也在于规避政府的网络审查,还请各位不要搞错了。
  2. 为什么别人没有做?有人做过。我举几个例子,NordVPN、赛风和自由门等都存在大量这样的官方镜像站。
  3. WMF愿不愿意做?我们都不是WMF,我们怎么知道?这得去问他们。我已经在想办法问了,各位稍等。
  4. 最后在啰嗦一句,我在客栈发起讨论的目的仅仅是征求大家的意见,及“假定所有技术问题都可以解决,社群愿不愿意假设这样的镜像站”。具体的技术问题只有讨论得出共识和结论之后,才能由WMF解决。
以上。--Tranve () 2022年4月8日 (五) 08:03 (UTC)[回复]
cc @Antigng、@Cwek、@BlackShadowG、@Ericliu1912、@Fire-and-Ice、@GZWDer、@Ghrenghren、@Liu116。--Tranve () 2022年4月8日 (五) 08:04 (UTC)[回复]
WMF支持的話我也沒理由反對。問題是WMF不可能支持,要是WMF支持的話,我和劉醬一樣女裝 囧rz……[開玩笑的]。--Ghren🐦🕓 2022年4月8日 (五) 08:11 (UTC)[回复]
技术可行不代表实际可行,因为政策或法律上不太可行。如果不是政策或法律上的问题,为什么像“万维百科”那样搞出手工审查来筛选显示的条目和内容,不少私下的动态镜像要么想法子设限制或者躲避探测,要么就是嗝屁了(无论是无法维持运营,还是因为被发现而端了)。正如上面所说的,如果搞游击是可行的话,Google等早就可以这样玩了,如果搞内容审查可行的话,Google为什么想搞蜻蜓计划,最后还被搞黄了?技术谁不知道可行?——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14 (UTC)[回复]
既然提到我们不是WMF,那我们讨论这些就是废话。有问题请到元维基meta:Requests for comment他们反馈,最好at上WMF的法律相关工作人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17 (UTC)[回复]
这些站点(NordVPN、赛风和自由门等)打游击而不是光明正大地设一个不会跑的庙,不就是因为无法解决法律合规性嘛。如果是固定的庙,被端只不过是迟早的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20 (UTC)[回复]
PS.从技术而言,城墙的三板斧有的是搞你的路数。被发现和被端只是时间问题。(可以查阅一下中国大陆对维基媒体的封锁措施的演进,甚至我怀疑部分措施升级,如IP黑洞,中国大陆默认分配旧金山接入点,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来调整,但部分没分配给中国大陆的接入点IP一样黑洞掉;或者wikipedia.org的二级域,早期只是特定语区的域名投毒,后来直接整个二级域SNI RST,是不是和一些规避手段滥用有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8日 (五) 09:33 (UTC)[回复]
(!)意見感觉没有必要。想想谷歌的Dragonfly计划,再想想一旦官方镜像被传播之后大陆官方会有什么反应,所以不如没有。或者不如说传播必然导致北京实施对WMF不利的举措。--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U·K·R2022年4月10日 (日) 03:18 (UTC)[回复]
(~)補充关于中国大陆对维基当前的态度,在下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也许有参考意义。在下因为在维基编辑活跃(与政治类条目无关)而在17天前被一部分自诩为“爱国”的学生举报,8天前被大学建议进行“休学”。足可见镜像站公布后大陆会是什么反应。--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U·K·R2022年4月10日 (日) 03:48 (UTC)[回复]
@A Chinese user請問是聊天的時候透露出去自己在寫維基還是在寫維基的時候被寢室室友看到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04:04 (UTC)[回复]
在下是被人“开盒”了。寝室室友没有过激的反应。--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U·K·R2022年4月10日 (日) 04:12 (UTC)[回复]
太张扬了?不过现在某些人的主观过于激进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0日 (日) 08:01 (UTC)[回复]
这应该在这里是题外话,有兴趣不妨移步在下讨论页。--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U·K·R2022年4月10日 (日) 08:43 (UTC)[回复]
可怕,建议WP:ANON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4月11日 (一) 03:42 (UTC)[回复]
( ✓ )同意。--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U·K·R2022年4月11日 (一) 03:45 (UTC)[回复]
(?)疑問 与其大张旗鼓公开官方镜像站并冒着被封的风险,大陆人难道就不能用自建/他建的小众镜像站?小众镜像站使用的人群更少且更隐秘,使用体验与官站相差无几。私站与官方镜像站的区别就是一个承认与否的事情。具体可参考安忆的Wikimirror——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4月13日 (三) 04:59 (UTC)[回复]
只要能按照基金会的要求,正确设置X-Forwarded-For,基金会就能正确处理反向代理后的正确IP。如果由基金会设立大陆内代理甚至是正规的边缘缓存接入(就像旧金山、新加坡、阿姆斯特丹)那样,可信性更好;如果是靠私下设立的动态代理或者镜像,谁保证会遵守设好这些设置?就像安忆的好几次被投诉过能不能针对他的代理的出口开IP豁免,可能就是没有设置正确的xff。——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3日 (三) 05:50 (UTC)[回复]
不……部分大陆编者可能出于安全性的考量而不想使自己的IP地址被任何人查阅。如果使用XFF透过反向代理解析原IP地址反而可能引发大陆编者的不信任。 囧rz……总不能到时候用Tor访问镜像站吧。——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4月14日 (四) 14:14 (UTC)[回复]
你搞错了问题吧,初始提议就是希望避免大量使用LIPE方便中国大陆编辑,那就两套机制:在中国大陆内的边缘缓存(就像基金会的旧金山、新加坡、阿姆斯特丹节点),或者在地的代理配置好xff(代理转达其背后的真正的源地址);前者存在不可能的合规性,后者同样有合规性和技术可信性问题(xff可以伪造或不提供)。如果单纯为了隐藏身份,要么搞到国外的家用宽带地址使用而不需要LIPE,要么买VPS做跳板,做好xff的话就和正常情况一样,没做好的话就等于隐藏了真实IP,但按照NoProxy的态势,请按需 申请LIPE解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5日 (五) 00:59 (UTC)[回复]
你们打开IP查询不怕zf查阅吗,毕竟GFW都在不断升级,zf总有办法。还不如直接在中文把vpn封禁单方面取消,否则那么多大陆用户注册都那么艰难。或者搞一个Wikipedia China也行。--Neonlight185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08:57 (UTC)[回复]
开放代理封禁取消不担心有人用傀儡破坏?以及,中国中文维基百科是直接秘密在中国建服务器(本质上还是镜像站)还是与政府合作跨维基导入审查?————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4月21日 (四) 10:13 (UTC)[回复]
关于开放代理封禁的问题无疑荒谬,原因同上。「直接秘密在中国建服务器」(严格意义上说这已经很难说得上是镜像站了)传播后必然招致审查,毋庸置疑。--  2022年4月24日 (日) 05:20 (UTC)[回复]
我就支持能够处理反向代理正确IP的镜像站,毕竟有时即便是有本地IPBE和全域IPBE,但若是代理IP被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追加本地封锁,还是不方便编辑该语言版本的。担心IP泄露的话,完全可以为镜像站加个必须登录才能编辑的设定。--🔨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6:53 (UTC)[回复]
有没有一种可能,中国大陆的(官方)镜像站自动设置虚拟IP(但做出恶意编辑时可以找回真实IP)作为「掩体」?--  2022年4月24日 (日) 07:27 (UTC)[回复]
(純技術問題)讓鏡像站永遠回傳X-Forwarded-For,並且向基金會申請讓鏡像站IP成為(對基金會來說)已知的代理伺服器,只要登入時紀錄在CU系統的就是它的原始IP?--SunAfterRain 2022年5月10日 (二) 01:46 (UTC)[回复]
基金会IP mask方案准备给IP用户临时用户名了,似乎可选,基于Cookie。所以镜像站或可能基于IP和Cookie强制给用户启用临时用户名。--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39 (UTC)[回复]
目前来看在每个非官方镜像站当中已经有wikimirror这个站点,感觉很稳定。--我是软路过偶尔会编各种条目的(^O^) 2022年5月1日 (日) 12:57 (UTC)[回复]
安忆的镜像站确实可以——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5月2日 (一) 01:12 (UTC)[回复]
然而没钱……--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7 (UTC)[回复]
可能也要考慮到穩定性問題以及其他因素(譬如GFW)。--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9日 (一) 17:55 (UTC)[回复]
(-)反对,没有必要。中国国内的人不翻墙,不仅上不了中文维基,也不上不了英文维基,上不了Google查资料,上不了new york times、BBC新闻网。就算用户不翻墙能上维基百科了,他找不到合格的参考资料,也写不了条目。--Gqqnb留言2022年5月16日 (一) 16:20 (UTC)[回复]
您难道是指只要是中国大陆人都用不着维基百科、写不好条目吗?--Tranve () 2022年5月17日 (二) 11:43 (UTC)[回复]
我觉得从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的评论风气来看,应该对开放编辑持谨慎态度。我并不确定他们会不会关注维基,会不会有肖战粉丝类似的行为?(编辑战?)(可能是我反应过激了)(认识不深还请多多谅解)
另起:vpn也多半是有vpn的才能扩散,未翻墙的人是很难翻墙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Heihaheihaha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1:58 (UTC)[回复]
大陆地区现在上个国外没被墙并且配备Google AdSense的网站基本上谷歌都会推VPN广告……——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5月21日 (六) 14:02 (UTC)[回复]
提醒两点,编辑只是镜像的作用之一,以及不是只有墙外才有可靠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22:31 (UTC)[回复]
上维基百科又不只是为了写条目,搞维护性编辑也是在为维基百科做贡献。--🔨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1:30 (UTC)[回复]
(=)中立,认同 User:Gqqnb 的观点。就个人经验而言,编写条目主要就两种方式:一是将英维的相关内容进行翻译和改写,二是自行上谷歌搜集可靠来源以扩充条目。然而,某些主题的相关资料大都集中在外网,国内网站的资料十分有限,大陆用户在不翻墙的情况下,纵使可通过官方镜像站访问中维,也无法访问英维、谷歌等外网,很难找到充足的参考资料来改善条目。因此,要想让大陆用户参与维基百科,设立镜像站其实是一个挺鸡肋的选项,只能为大陆用户提供有限的帮助。恐怕只有让更多的大陆用户学会翻墙,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地解决问题。--蕭漫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05:32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LTA,已由Xiplus#Talk2022年5月27日 (五) 04:3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http時代是這樣的,但自從引入了https,維基全站就逐步被全部封鎖。--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4:12 (UTC)[回复]
其实中文站是在强制https全面实施之前的时候封的……还有,我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探讨这个话题了,结论已经很明显,基金会愿意搞官方镜像站的可能性很小。要搞镜像站的话,现阶段还是大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好。--🔨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6:01 (UTC)[回复]

(!)意見开了快一个多月了,我认为基本上没啥能继续讨论下去,大致总结就是:首先是法律合规性问题,中国政府已经多次就本站点内容不符合其政策而进行过不少行动,例如针对基金会不能成为WIPO观察员(OA2021更多是针对存在特定社群劫持,线下骚扰的问题,而没有明确与中国政府有直接关系,至少在公开说明上,似乎);其次即使不考虑法律合规性问题,中国政府可以通过足够的技术手段或者行政手段(ICP备案等)来阻止建设在中国大陆的边缘接入点(无论是边缘缓存还是动态代理)或者令“游击战”事倍功半,而私人的边缘接入点还存在信任性问题(代理识别背后的IP的基础是基于X-Forwarded-For,而这个机制是靠代理手工设定的);再者,设立在中国大陆的物理设备边缘接入点可能增加被中国政府强行控制的风险;最后,比较新的观点,中国大陆的互联网现状和风气难以契合本站点的编辑方针和氛围,没必要特开此案(无法直接访问一些西方“中立客观”的资源)(对此我有所保留,说得中国大陆的来源都是有问题的,而没留意中立方针其中的要求是呈现不同观点,中国大陆的来源都是一种普遍性的观点来源,虽然的确存在个例是无法被交叉考证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6: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訂刪除方針

刪除方針

現行條文

流程 (...)

存廢討論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新導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提議條文

流程 (...)

存廢討論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新導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並執行共識。請注意結案者的職責是執行共識。如果共識很明顯的一面倒但結案的管理員不同意其他人給出的理由,那麼他並不應該直接以管理員身分執行與共識相關相反的結果,而是應該以一個普通編者的身份參與討論,並陳述為什麼他認為其他人不符相關的方針指引,留待其他管理員結案。如果有編者對非管理員的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關閉存廢討論指引

現行條文

頁面存廢討論關閉的規則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關閉存廢討論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提議條文

頁面存廢討論關閉的規則 (...)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關閉存廢討論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請注意結案者的職責是執行共識。如果共識很明顯的一面倒但結案的管理員不同意其他人給出的理由,那麼他並不應該直接以管理員身分執行與共識相關相反的結果,而是應該以一個普通編者的身份參與討論,並陳述為什麼他認為其他人不符相關的方針指引,留待其他管理員結案。如果有編者對非管理員的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發生過太多次管理員以個人意見罔顧共識關閉存廢討論,這種歪風自蟲蟲飛甚至更早就已經一直存在,應予制止。況且以現在情況「結案人必須未參與提刪或討論」這項規定就淪為無牙老虎:因為如果管理員不同意共識,那麼只要他不參與討論就可以以自己的一己之見結案-某人 2022年4月29日 (五) 18:39 (UTC)[回复]

  • (-)反对。在本站,共识不是数票数,而是要比较争议双方/多方意见的合理性。如果某一方“給出的理由並不符相關的方針指引”,而另一方则符合,那无论票数如何分布,按定义共识都是“一边倒”——只不过是倒向有合法理由的一方,而不是票多的一方,也不存在执行“與共識相關相反的結果”的问题。--Antigng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07 (UTC)[回复]
  • 最近兩次[3][4]-某人 2022年4月30日 (六) 07:00 (UTC)[回复]
    @AINH我這裏參照Antigng“共識不是數票數,而是要比較爭議雙方/多方意見的合理性”的説法,想問一個問題:假設在某頁面的存廢討論中,除了提刪者本人外所有參與者都表達應保留頁面意見,但他們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意見符合相關方針指引,這種頁面能不能以刪除結案?節刪 2022年5月9日 (一) 10:52 (UTC)[回复]
    有具體案例嗎?假設有十幾個人都表達應保留,然後理由全部都是「我喜歡這個主題」那當然應該刪除。但除了傀儡投票之外我還真好像從來沒看過有活躍於AFD的正常用戶這樣投票過--某人 2022年5月9日 (一) 20:11 (UTC)[回复]
    如果“均不符合方针指引”不显著,我建议管理员自行投票,必要时存废复核或转交行政员,而非按自己设想执行,以免自身判断有误;并且有违反避嫌的嫌疑,自身是共识的50%兼执行者。某些条目有潜力出现均同意删除,但删除不符合方针指引。--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58 (UTC)[回复]
我的看法是管理員不能在社群有共識的情況下拿出新理據結案。否則的話,新理據是否成立根本沒有得到社群認可是否成立,是與不是沒有得到充分的討論下,結果就是重新走DRV,廢時失事。即是是資深用戶也好,有時候都未必了解指引,於是就出現將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2年1月#徐哲_(南朝陳)的這樣的問題。但是這樣的問題我認為是否要直接修,以這樣的方式修是有所相榷的。--Ghren🐦🕐 2022年4月30日 (六) 05:47 (UTC)[回复]
首先支持做修订,问题是存在的。但当前草案不理想,“结案管理员的职责”应该是“结案者”的职责。“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并执行共识”本身已经概述了,重复强调感觉意义有限。方针和关闭规则相同内容也感觉怪怪的。“一面倒”的用词和限定也很怪,争执不休时管理员也不一定有权决定,有时应当“无共识”。简而言之“结案应符合讨论所体现的共识。”,且这个“讨论”共识有时是在客栈等地方的后续、统一讨论。--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22:31 (UTC)[回复]
方針抄指引是現在行文已經有的問題,並不在我現在想處理的範圍以內。我現在也沒有雅興把整段方針剷掉重寫--某人 2022年5月11日 (三) 01:02 (UTC)[回复]
@YFdyh000所以你覺得當前草案字眼應該怎樣改?-某人 2022年5月18日 (三) 23:08 (UTC)[回复]
暂时没有兴趣写,因为这虽然应当是共识,但实践中可能不乏违反。--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5:40 (UTC)[回复]

唯一明確反對意見安亭久候未覆,視為無異議,且三星期討論未見其他反對意見,開始七日公示-某人 2022年5月23日 (一) 08:02 (UTC)[回复]

(-)反对,此提案等于架空维基百科的所有方针,今后不论条目有什么问题只要凑出几个同道去AFD投票,就可强行宣称“握有共识”而妨害站务。对结案不满,有DRV程序可走,或者可以去弹劾管理员,此修只是单纯发泄不满,无助社群。->>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11:14 (UTC)[回复]
妨害「刪除」。不過確實嚴格執行提議條文的話,除了沒人投票/全部投刪除票的,其他情況下的條目刪除難度會增加。--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1:38 (UTC)[回复]
emmm.......我覺得相比起這個半吊子提案,彈劾管理員更加是不妥呢 囧rz……--Ghren🐦🕘 2022年5月23日 (一) 13:01 (UTC)[回复]
(-)反对,在已有存廢覆核的情況下,此提案完全是多此一舉,User:AT/存廢討論並非單純的多數決。--AT 2022年5月23日 (一) 12:57 (UTC)[回复]
我能否認為,問題是出自由「方針指引」形成的「大共識」和「存廢討論」形成的「小共識」兩者不對應的情況?--Ghren🐦🕘 2022年5月23日 (一) 13:11 (UTC)[回复]
(=)中立在下支持管理員刪除時不能依自己的想法而不顧共識,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管理員還是可以有一定空間的做出不符共識中的決定。不過在管理員執行不符共識的決定前提下,我認為管理員同一時間應加強對於存廢覆核的處理,不然有刪除爭議的條目將會面臨被刪後具充分合理理由提出覆核,卻因無人處理,而無法復原的處境飛馬🎠🎈 2022年5月23日 (一) 13:23 (UTC)[回复]
问题之一是这种情况下,管理员可能不做解释或特别说明。应该有类似“(非管理员关闭)”那种说明来引导复议。--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9:32 (UTC)[回复]
同意您的想法,我認為管理員未執行共識時應給出理由飛馬🎠🎈 2022年5月24日 (二) 09:48 (UTC)[回复]

关于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

已通過:
公示已達7日,未有新的修訂意見,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通過。--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本身为信息页,但页面中却说自身“具有和指引等同的效力”,那这样为什么不直接把它列为指引,比如纳入格式手册?以前方针是方针,指引是指引,信息页是信息页,清清楚楚。结果现在信息页说有指引的效力,是不是以后要出现什么指引也说有方针的效力?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我觉得注重细节很重要,因此我不觉得这样搞成一团乱有什么好处。--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03:38 (UTC)[回复]

應該是可以考慮列為指引。不過此頁面之原初性質應該是記錄共識,說是資訊頁亦不爲過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日 (二) 07:59 (UTC)[回复]
方针和指引也是记录共识的啊……--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08:27 (UTC)[回复]
@Tranve我覺得可以參考WP:BLUE的情況,那個頁面雖為資訊頁但具備規則的效力。節刪 2022年5月3日 (二) 15:45 (UTC)[回复]
个人认为信息页形式的规则与方针和指引还是有区别的,而且COVID-19这个页面按照其内容似乎很适合放入格式手册。--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15:51 (UTC)[回复]
“规则的力量并不源于一个页面被标记上了“指引”或“方针”,而是反映共同的观点和众多编者的看法与做法”。(Wikipedia:何谓忽略所有规则),而且考虑到以后疫情结束后这些信息就会成为存档,似乎标识并不重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日 (二) 09:17 (UTC)[回复]
难道疫情结束了就不需要写疫情的条目了?这不太对吧。--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11:50 (UTC)[回复]
指引也有方针的效力:MOS:CS4DMOS:COR。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5月4日 (三) 15:57 (UTC)[回复]
參考WP:資料頁,使用{{Guideline section top}}及{{Guideline section}}標記即可。--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7:33 (UTC)[回复]
@TranveEricliu1912Sanmosacwek魔琴請問各位是否同意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頁面頂端加上{{Guideline section top}},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避免全保护章節加上{{Guideline section}}。

若7日後沒有反對意見,我就進行修改。--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04:05 (UTC)[回复]
@CaryCheng我有反建議:直接移除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中“此共識有相等於指引的約束力”的字眼,畢竟包括管理員在内的大家都知道那個是社群共識,我覺得不加那句話也沒關係。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33 (UTC)[回复]
不知所云。Ghren🐦🕘 2022年5月16日 (一) 13:43 (UTC)[回复]

U:Sanmosa的建議,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如下:

現行條文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關條目發生編輯戰,可行情況下管理員應以封禁過濾器處理,避免全保護處理。此共識有相等於指引的約束力。[註 1]

提議條文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關條目發生編輯戰,可行情況下管理員應以封禁過濾器處理,避免全保護處理。[註 2]

註釋

  1. ^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2. ^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過去討論

並通知@SCP-2000。--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2:14 (UTC)[回复]

不反對,共識與方針指引本身不牴觸的話本身就具有相等效力。--西 2022年5月17日 (二) 02:26 (UTC)[回复]
由於我認為相關註釋仍然可以保留,故對草案做出了一點微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7日 (二) 02:35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5月28日 (六) 07:13 (UTC) 結束:已數日無新留言,目前無反對意見,進入公示期。--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7:13 (UTC)[回复]


 通过:公示已達7日,未有新的修訂意見,修改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通過,謝謝所有參與討論的使用者。--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虚构格式手册的改善

上一次讨论,部分人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修改,故此提议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現行條文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按照惯例,这些梗概应该用现在时态(在这里被称为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体验故事的方式。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提議條文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这些梗概应该以现实中的“现在”来编写,而不是以作品中的“现在”、“过去”、“未来”进行编写,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体验故事的方式。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現行條文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整个情节摘要仍应以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提議條文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整个情节摘要仍应以现实中的“现在”来写。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Taeas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2:45 (UTC)[回复]

@Ericliu1912@Nostalgiacn--Taeas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2:48 (UTC)[回复]
直接删掉即可,“应该用现在时态”是专指英文中应该用的时态,例如写剧情应该用“plays”,而不是“playing”或“played”;中文写剧情时不会遇到这种问题,删去即可。--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5日 (四) 14:57 (UTC)[回复]
已经下方提出新版,可以看看还有什么问题。--Taeas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5:07 (UTC)[回复]

第二版

現行條文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按照惯例,这些梗概应该用现在时态(在这里被称为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体验故事的方式。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提議條文

对于虚构的元素,如果读者了解该元素在作品中的作用,创作的细节和其它相关的现实世界的信息会更有帮助。这往往涉及到提供简洁的情节摘要、人物描述或直接引语。在故事的任何一个特定点,都有一个“过去”和一个“未来”,但某件事情是“过去”还是“未来”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改变。将整个描述作为连续的“现在”来叙述是最简单和常规的。

現行條文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整个情节摘要仍应以叙述性的现在时来写。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提議條文

某部作品本身由于其结构可能需要引入虚构世界外现实世界的视角。包含非线性叙事元素的作品,例如闪回(《公民凯恩》)或开门见山(《普通嫌疑犯》叙述方式,或其他叙事技巧如打破第四面墙(《春天不是读书天》)或引入自嘲式幽默(《巨蟒与圣杯》),可能需要使用虚构世界外的语言将其剧情描述给读者或观众。例如,《公民凯恩》的摘要应确定视频的大部分内容是一个延长的倒叙,并以视频中的现在场景为结尾。如果可以改善并浓缩剧情,那么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写的剧情简介无需遵循虚构作品的时间顺序。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个同时发生的、相互变化的故事情节,那么最好先完整地总结一个故事情节,然后再总结第二个故事情节。如果叙事手段是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如电影《记忆碎片》,则应向读者解释这一结构。

感谢@NostalgiacnBlackShadowG的建议 --Taeas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5:04 (UTC)[回复]

要不您自行提案撤销指引状态让我们好好改改,否则现在是指引状态稍微改善点语句都要在这里大动干戈,很没效率。--MilkyDefer 2022年5月5日 (四) 15:15 (UTC)[回复]
趁这次提案统一进行修改,我想这会是更好的方式。--Taeas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5:19 (UTC)[回复]
即使非要如此,顯然至少也應該在修正期間暫停施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5日 (四) 15:24 (UTC)[回复]
暂时施行我认为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改善比暂停施行先通过,那我认为就没必要暂停施行。--Taeas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5:26 (UTC)[回复]

直接修改

鉴于目前已暂时被撤销指引状态,建议各位编辑直接修改指引有问题的地方。如果对指引的行文有疑问,建议在此进行讨论。待修缮完成后,将会进行公示恢复指引状态。--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1:52 (UTC)[回复]

既然不是正式指引,就直接改了。冒昧一問,雖然大部分內容都不是你翻譯的,底稿是Where was I last night?翻譯的,但是你讀一次就能發現很多翻譯有問題吧,提呈為指引也太心急了。你母語是不是中文?--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3:42 (UTC)[回复]
母语确实是中文,但是由于平时写代码的原因,经常接触到欧化的语法,所以一些内容读起来没有感觉到障碍。--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3:57 (UTC)[回复]
另外 BlackShadowG 有在重新翻译了,User:BlackShadowG/格式手册虚构,之前的原文有问题建议在这里讨论。--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3:59 (UTC)[回复]
当然 Where was I last night? 也只是其中一部分。英维有很多中维的没有的内容,已有内容确实参照了前人的翻译做了略微调整或者没调整。--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4:04 (UTC)[回复]
现行版本的“单个作品的剧情简介”、“分析和解释”的内容几乎全部进行了二次翻译并校对,其它小部分内容也进行了二次翻译,但我记不清了。除了内容外,“语境介绍”及其子标题也进行了二次翻译。以上的“二次翻译”是指本人在第一次翻译后进行的第二次翻译。--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4:10 (UTC)[回复]
大部分内容经过社群的校对,但由于篇幅比较长,难免会有遗漏的地方。--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4:13 (UTC)[回复]
之前确实是心急了,很抱歉给大家带来这么多麻烦。--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4:11 (UTC)[回复]

BlackShadowG重译版本

我将英文版的指引重新翻译并进行了一定的本地化处理,鉴于英文版指引本身就很晦涩难懂,所以我在翻译时没有完全参照英文版的内容,并结合本地的情况删去了一些本地不存在的问题。由于重译版本与现存版本有一定的差别,我将其放在了用户页User:BlackShadowG/格式手册虚构,供各位参考。——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6日 (五) 08:31 (UTC)[回复]

辛苦了!--Taeas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8:37 (UTC)[回复]
重译版本已完成数日,且已在电子游戏专题进一步讨论和完善专题讨论,如无新意见,准备开始公示?@Ericliu1912CwekMilkyDeferNostalgiacnTaeasLopullinen--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2日 (四) 07:17 (UTC)[回复]
老实说,我在想一个涉及了双线叙事的例子,等我想到了加进去之后,我没有进一步的意见。--MilkyDefer 2022年5月12日 (四) 07:20 (UTC)[回复]
(+)支持但如果MilkyDefer进度还算快的情况下,可以等MilkyDefer先完成。--Taeas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7:30 (UTC)[回复]
我实在想不到好例子,放弃了,你们继续吧。--MilkyDefer 2022年5月13日 (五) 05:10 (UTC)[回复]
待阅。——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2日 (四) 07:31 (UTC)[回复]
章節「单个作品的剧情简介」提到的「对其剧情的大致描述可以不提供参考来源」和WP:VG#参考来源的要求「剧情章节也应引用来源」有一些衝突。DYKN經常有這類爭議(如12),就是劇情部分要不要給出來源。希望在DYKN上有討論過劇情是否要有參考資料的相關人士可以發表一下看法:@Hijk910DjhutyNewbambooAT--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07:17 (UTC)[回复]
如果是dykc和gac,我会让过;如果是fac,我不会让过,至少要将一手来源也好标出来。条文也写清楚了,不强求,但为严防原创研究,多多益善。本身以有来源为最高目标,适当许可implicit来源的情况发生。我觉得是最适合的了。--MilkyDefer 2022年5月13日 (五) 08:49 (UTC)[回复]
来源是必须要有。把参考资料全部堆到条目底部也是有来源的。参考作品本身时,在条目底部把作品名字再写一遍也没意思,所以就什么也不写了。
关键还是这个“引用”(约等于脚注)。WP:WIAGA的要求是必要时加脚注,比如涉及直接引语、统计数字、争议内容时。而WP:WIAFA的要求是适用时加脚注。VG方针我的理解是,故事部分和其他内容一样,也是适用内文引用的。
当然实际惯例是另一回事。比如现在条目真按WIAGA要求,只在必要的地方引用,那评选肯定是过不了。维基的剧情概要又不用像粉丝一样考据,写出来的断言相对没有争议。端看条目评选怎么执行了。—洛普利寧 2022年5月13日 (五) 10:41 (UTC)[回复]
我认为剧情没有必要强求来源,毕竟一般剧情的来源就是作品本身。如果一定要引用来源,参考作品本身时,只用{{cite video game}}一类的模板把游戏信息抄一遍也算是引用,然而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除非是剧情十分复杂,或者有易被忽略的重要情节等情况,才可能有必要详细指出这个剧情是来自小说第几卷第几页、动画第几集第几分钟、游戏哪个场景哪个对话之类的,有必要时还可以用“|quote=”提供具体的引文。但所有一般的剧情都需要详细引用显然意义不大,编者也吃不消。--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3日 (五) 11:14 (UTC)[回复]
首先虛構條目,包括作品條目(小說、電視劇、電影、漫畫、遊戲等),虛構事物(角色、組織、武器、世界觀等),前者在引用自身可能認為「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後者未必。特別是「系列作品」篇幅極長,設定繁雜,如中土大陸,對虛構事物的描述資料可能來好自好幾個篇章、衍生作品、跨媒體等。關於作品劇情「争议内容」,其實會對劇情描述提出爭議的,也就是看過作品的讀者或者作品粉絲。粉絲之間的交流要來源,不認識作品的路人與粉絲之間反而不需要來源,個人認為不太合適。
此外,沒有要求詳細到哪一個頁,那句話的程度,畢竟劇情編寫要求簡要,因應部分敘事方式要重構劇情,一句話可能就是代表故事裡面很長的內容,甚至要通篇去看。通常下應該是哪一冊、哪一集、哪一篇章、哪一關卡的程度。--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3:21 (UTC)[回复]
標示輕小說的對應卷數挺好的。這樣也間接地標明了每一卷的實際內容,對讀者有幫助。--Temp3600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5:13 (UTC)[回复]

我说,可以开始公示了吧?普遍共识是认为剧情内容通常implicitly有一手资料来源,特别的断言要特别的来源。这吊在这里我根本不好处理隔壁極速快感:全民公敵的那堆垃圾。 --MilkyDefer 2022年5月19日 (四) 12:59 (UTC)[回复]

让我们开始吧--Taea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3:13 (UTC)[回复]
相关公示

🕗 公示7日,2022年5月26日 (四) 13:24 (UTC) 結束:進入公示期----Taea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3:24 (UTC)[回复]

🕗 延長公示3日,2022年5月28日 (六) 13:54 (UTC) 結束:如问题未解决,则继续延长。--Taea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54 (UTC)[回复]
🕗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爭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Taeas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3:01 (UTC)[回复]
相关公示的讨论
現行條文

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剧情简介的主要来源。因此,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不强求引用来源(脚注)。但为防范原创研究,内文引用多多益善。但倘使涉及作品的直接引文,就必须依WP:可供查证之规定加入内文引用。编者可以引用总结作品的第二手来源。如果未找到合适的二手来源,也可以简短引用作品内容,方便查证关键或复杂的情节点。

提議條文

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剧情简介的主要来源。因此,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不强求引用来源(脚注)。但为防范原创研究,内文引用多多益善。但倘使涉及作品的直接引文,就必须依WP:可供查证之规定加入内文引用。虚构事物类条目的虚构设定资料可能来自作品的多个部分,亦有可能来自于读者很少注意的部分,应尽可能引用来源便于查证;系列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若整合自系列中的多个作品,也应引用来源。编者可以引用总结作品的第二手来源。如果未找到合适的二手来源,也可以简短引用作品内容,方便查证关键或复杂的情节点。

赞同Nostalgiacn的观点,因此我建议在公示前对剧情来源相关规定进行一些修改,加入虚构事物和系列作品类条目应尽可能引用来源。——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9日 (四) 13:47 (UTC)[回复]

(+)支持可以包含在公示范围内--Taeas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4:17 (UTC)[回复]
@BlackShadowGTaeas﹔這段目前沒人喊異議あり,直接加草稿裡吧。反正草稿這幾天改動不小,後面還要重新公示一遍。--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6日 (四) 15:24 (UTC)[回复]
OK,已加入草稿。--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15:31 (UTC)[回复]

为了不让等待成为遗憾,我最后一次提醒 ((曾经参与讨论 || 编辑过重翻译草稿) || 我印象中的ACG+VG专题活跃编者 ) && 没有在公示阶段露面 的编者:User:NostalgiacnUser:CwekUser:LopullinenUser:So47009User:Ericliu1912User:SilverReaperUser:GhrenghrenUser:LuciferianThomasUser:Temp3600User: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User:Kerolf666User:MewaquaUser:A2569875User:Hijk910 --MilkyDefer 2022年5月23日 (一) 13:37 (UTC)[回复]

(~)補充:所公示的内容包括BlackShadowG的重新翻译版本,以及上方通过分栏方式列出差异的关于虚构事物条目的来源的修订。因此,如果公示得到通过,则
  1. 上述列出的来源修订会被加入BlackShadowG的重新翻译版本;然后
  2. 重新翻译版本将会替代先行暂时被撤销指引地位的条文,并恢复其指引地位。
特此告知。--MilkyDefer 2022年5月23日 (一) 13:56 (UTC)[回复]
  • 「作品相關的出版物(如愛好者雜誌)大多不是合適的關於作品的第二手來源。但是,在關於愛好者出版物本身的條目,這類出版物可能是合適的第一手或第二手來源。」,東亞地區很少聽過有愛好者雜誌這個玩意,而且問題是愛好者雜誌可靠不可靠而不是一手二手的問題?以「作品相關的出版物」一詞判斷一手二手又以此判斷可用不可用的話似乎過於武斷。
  • 「通常由有關原始作品的第二手來源,或有關該作品信息的第一手和第二手來源提供的有用信息有......」,「原始作品」和「原始信息」分別在何處?
  • 「頁面不應只有劇情摘要。」,一兩個月前不是煮得很誇張嗎......這樣修合適嗎?
  • 「但劇透內容只應在提供完整的劇情以達到百科全書式的目的時才被列入。」,此句的表述方式不妥。任何的劇情都應該「達到百科全書式的目的時才被列入」。
  • 「比重得當」一節,既然中立的觀點在上文已經有多次提及,有沒有必要在開一節?--Ghren🐦🕚 2022年5月23日 (一) 15:55 (UTC)[回复]
    此外為什麼「一条经验法则是,从现实世界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多地使用必要有用的第二手来源,」中「必要」和「有用」會被連向「虚构视角问题」和「现实世界视角」一節?不解。--Ghren🐦🕚 2022年5月23日 (一) 15:59 (UTC)[回复]
    所以说煮的是“页面只有剧情摘要也是很好的写法”,还是“页面只有剧情摘要是不好的,但不代表就必须被删除”……毕竟每篇条目都应该列明来源,但很多条目不列来源也只是被挂板而已。--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3日 (一) 16:32 (UTC)[回复]
    我認為是後者,畢竟後邊還有「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這一句。要是字數不太過份,內容是足夠但是只是因為沒有人去擴充事物對於現實世界的影響的話,我會認為刪除理由不足,因為提刪不應該是要編者強行去擴充的行為,要刪就刪,要留就留。--Ghren🐦🕚 2022年5月24日 (二) 03:06 (UTC)[回复]
    “必要”应该是指介绍虚构故事主轴所必需;“有用”应该是指对理解现实部分(制作、评价等)有帮助。不过“第一手来源”“第二手来源”“第一手信息”“第二手信息”放一起我都晕,想说有没有其他说法区分一下╮(╯▽╰)╭--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3日 (一) 16:57 (UTC)[回复]
    谁跟你说东亚没有爱好者杂志的,每年在CM上面卖的,没有官方背景的,不管色不色的,同人本,那不算爱好者杂志算啥呢?--MilkyDefer 2022年5月23日 (一) 16:48 (UTC)[回复]
    (:)回應
    • 上方MilkyDefer君已经回应
    • 通常由有关原始作品的第二手来源,或有关该作品信息的第一手和第二手来源提供的有用信息有......“有关原始作品的第二手来源”,指的是例如对作品剧情的解释、对作品的分析、评价等等;“有关该作品信息的第一手和第二手来源”指的是对该作品作者的访谈(第二手)、作者介绍的该作品的创作背景(第一手)等等,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第二手信息”)
    • 页面不应只有剧情摘要。WP:NOTPLOT(方针)
    • 但剧透内容只应在提供完整的剧情以达到百科全书式的目的时才被列入。,这是在提醒在不是为了提供完整的剧情时不要特地加入剧透内容,例如,在悬疑小说的条目中可以在“剧情”章节完整地写出最后凶手是如何被发现的,但在导言第一句就写“《XXXXX》讲述了AAA被BBB杀害……”是不合理的。
    • 比重得当和中立的观点上文只提到两次左右,我觉得单开一个章节还是比较可取的,也是提醒读者剧情摘要不可过长是有方针作为依据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4日 (二) 00:48 (UTC)[回复]
    • 我問過身邊看動漫的,都說沒有聽過「愛好者雜誌」這個詞語,可能加上同人誌作例比較好?
    • 而且這些「愛好者雜誌」我想是因為是不可靠,沒有經過足夠的內容審核才不可以用?而不是單純因為是第一手或者第二手來源才不可以用?後文的,「但是,在關於愛好者出版物本身的條目,這類出版物可能是合適的第一手或第二手來源。」應該是[Wikipedia:可供查證#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作为其釋出者或本身内容来源]]的問題?
    • 我記得上次已經煮過一次,也不是沒有人質疑這條方針的執行性;
    • 這句可能倒過來說比較清楚:「但不要為了單純為了劇透而加入非百科全書目的內容」。也就是提醒用戶不要像一兩個月前一樣,單純為了劇透而劇透這個意思吧;
    • 我會覺得比重得當在字數前後提一提以作理由就可以了,不過也不是大問題。--Ghren🐦🕚 2022年5月24日 (二) 03:31 (UTC)[回复]
      如果是東方廚的話,就會知道《東方文化學刊》,這個是台灣人搞的考據遊戲內容的愛好者雜誌,更多見:thwiki的评论志同人志--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6:00 (UTC)[回复]
      • 爱好者杂志是有这个条目的,应该是一个术语。同人志在定义上应该也是一种爱好者杂志,但是同人志似乎多指日本作品,爱好者杂志多指西方作品。已加上同人志作为例子。
      • “爱好者杂志”是因为不是第二手来源,所以不能用于提供“第二手信息”。即使经过了严格的民间的内容审核也是如此,仍然只能作为第一手来源,用于提供上文提到的“第一手信息”。
      • 上次讨论的争议点是“能参考其它语言版本改善的纯剧情条目是否需要删除”,没法改善的纯剧情条目仍然是合并或删除(参考存废讨论结果)。此外,“纯剧情条目不一定会被删”不代表“写纯剧情条目是可取的”,就像缺少来源的条目不会被删,但方针要求引用来源。
      • 是这个意思,我在考虑如何修改语句更通顺一些。--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4日 (二) 06:02 (UTC)[回复]
        「愛好者雜誌」不可靠的原因,其實顯而易見,大概就是愛好者的原創研究。例如你怎麼研究《ONE PIECE》的路飛超人系·橡膠果實,也抵不過尾田突然改設定變成人人系·尼卡果實。一切以官方為準。--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6:14 (UTC)[回复]
        我想也是。无论「爱好者雜誌」是不是第一手或者第二手也好,我覺得關鍵也是不可靠的問題。--Ghren🐦🕘 2022年5月25日 (三) 13:11 (UTC)[回复]
        话说作品相關出版物包括口碑较好的出版社出版的游戏攻略吗?我看到“作品相關出版物”第一时间是往这方面想的😂--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5日 (三) 14:17 (UTC)[回复]
        我已經修改了相關描述了。--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2:06 (UTC)[回复]
我是看了一半,有些想到的我是直接在草稿里改了。楼上举出的其中几点我也有同样的疑惑,有些我没想到更合适的处理方式,也就放着没改。--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3日 (一) 16:42 (UTC)[回复]

上面太亂,重開一段。fanzine的翻譯成愛好者雜誌,其實並不夠好,個人認為稱為「愛好者刊物」更為貼切。雖然是fan(愛好者)和magazine(雜誌)的合成詞,直譯真的不太好理解。有找到一篇教授論文提到「Fanzine 在台灣多譯自日本用語『同人誌』(doujinshi),但易與迷二次創作的漫畫同人誌有混淆,因此也有人譯為『愛好者雜誌』」,教授Fanzine 的翻譯是「小誌」,對定義是「業餘愛好者自製刊物;特色是DIY 精神、不為營利、只有小規模流通,常來自特定的次文化社群。」

中維很多內容都是直接翻譯英維,缺乏深入的研究,造成的歧義挺多的,所以內容本地化的角度來說,指引改用「同人誌」「評論誌」,可能更容易理解。

一手信息和二手信息的歸類方式也是翻譯自英維,和原來的一手資料、二手資料意思上重複性很高,誤導性也很高,也許「信息来源」整段根據WP:NOR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分類方式重新歸類重寫更好。--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6:41 (UTC)[回复]

@BlackShadowG@Cwek@Ghrenghren@Lopullinen@MilkyDefer@Nostalgiacn 打扰各位一下,今晚是公示期的最后一个晚上,以上问题如果不能在今晚解决,在问题不大的情况下,或许可以先通过,然后再考虑如果修缮。--Taea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2:49 (UTC)[回复]
可以延期再公示,個人認為沒有迫切性,因為頁面是指引。根據現有方針執行,並不影響相關條目的內容編寫。此外有必要說明的是,這個格式指引對虛構內容條目參與GA評選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可以預見會有相當的影響,必須準確和清晰。--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2:58 (UTC)[回复]
這事不急。--Ghren🐦🕘 2022年5月25日 (三) 13:12 (UTC)[回复]
这公示期内有合理质疑,公示早该停了。不过我个人喜欢弹性处理,什么时候解决什么时候继续,就不重新从7天倒数计时了。--MilkyDefer 2022年5月25日 (三) 13:14 (UTC)[回复]
谢谢各位的参与,那就先延期三天吧。--Taeas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51 (UTC)[回复]
押後覆核時數似乎太短,是否關聯有關專題評審之指標要求等規程?如果僅為加急處理以滿足相關選案工程,建議應再分拆品質化指南作為專門依據,可以以此為契機分散一定之編輯壓力、衡平維基自由參與社區氛圍——另本專題與第一手來源之關聯度較其他科學類型案有所不同,認為除高標準化之要務外、適宜再細定適合本地ACG課題之來源尤一手來源之特殊檢視尺度,不認為適合劃一沿襲學科來源評定方法,應有更靈活之框架覆核有關來源事務。--約克客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09:49 (UTC)[回复]
请问下是回复错了吗,我没看出你说的和提案之间的关系……--Taeas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1:44 (UTC)[回复]
對方質疑的是公示時間太短。就算按照「非方針指引相關提案簡易規定」,也應該是「在取得共識後或首條提出應免去公示程序之留言的3日後」,掛公示牌三天的做法沒有理據。--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2:22 (UTC)[回复]
应该是达成共识后再开始公示,现在还没达成共识,应该是公示中止的状态。--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12:33 (UTC)[回复]
那就暂停公示吧--Taeas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3:00 (UTC)[回复]

我把“第一手信息”改成了“虚构世界信息”,“第二手信息”改成了“现实世界信息”,这样理解上应该不存在问题了。因为根据条文中的例子,作品的“第一手信息”就是有关虚构世界的信息,“第二手信息”是“出自虚构世界外的信息”,也就是跟作品的制作的反响相关的信息,即“现实世界信息”。此外制作了一张思维导图便于理解:
来源
第一手来源第二手来源
关于作品本身
(e.g:同一作品的另一章节)
关于作品创作
(e.g:作者公布的制作过程)
关于作品本身
(e.g:可靠来源对作品内容的介绍)
关于作品创作
(e.g:可靠来源公布的制作过程)
佐证虚构信息佐证现实信息佐证现实/虚构信息佐证现实信息

--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06:09 (UTC)[回复]

建议你把这张图写进去,有的人看文字看不懂的。另外建议这张图加入关注度的部分。--MilkyDefer 2022年5月26日 (四) 08:36 (UTC)[回复]
已经加入草案了,不过关注度部分还没想好怎么画。--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12:43 (UTC)[回复]
樹圖分列虛實兩大模塊相信有助研究來源審視之問題,依據(四) 06:09 (UTC)上述呈現,姑論可靠與否,認為基於ACG有關事物特性,並不能僅依據一手或二手而即時指明其優先度,如論及與ACG形成可有互補關係之三手等結合影響度,包括商業偏好和創作宣傳等等之既有屬性,對可靠度之判讀必須是綜合個案之情況研判決定,不能依據靜止指標去理解整個過程。--約克客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0:00 (UTC)[回复]
上图说第一手来源和第二手来源都可以佐证现实和虚构信息。您是从哪里看出上图要求據一手或二手而即時指明其優先度的……--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6日 (四) 10:49 (UTC)[回复]
現在的重譯版本已經有不少與英維格式手冊不同的內容,例如重譯的「關注度」欄目是Lopullinen寫的。
其實虛擬內容大多數是一種文化商品,作為商品,同樣會存在「通稿」(WP:8S#可靠、非独立、非第一手来源),自吹自擂(WP:8S#可靠、非独立、第一手来源)的報道。具體來源可靠性的辨別應該在布告板,或者專題的相關討論中進行。個人認為格式指引不需要就來源可靠性進行太多的說明,因為這不是格式指引的主要內容。--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3:12 (UTC)[回复]
感觉都要把第二手来源说成“非第一手来源”了😂--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6日 (四) 11:03 (UTC)[回复]
不是還有1.5手來源--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2:46 (UTC)[回复]
謝謝Nostalgiacn補充簡述涉及ACG資訊整體來源的特殊情形,這也是本編認為繼續審視本案時關於「信源」方面、需要與一般學科做出區別對待之著眼點,因為關鍵一點是無論如何按照既定之維基編輯標準化方式去為ACG專案制訂系列的採編審查模板,也並不能洗脫ACG專案本身並不當然與其他專業學科般有非常可靠之內容系統
即為一個處於商業化與商業宣傳系統化之影響環境內,其所謂編入維基內而可靠之虛構內容如不計算任何可能存有(偏好)人為影響之因素,相較而言當且僅當為創作者第一手之創成內容(或原稿等),是以照搬學科性三級參考方式硬性指引編輯者應非本案適切之草擬模式,同時應當於本案內更好展示ACG方面與其他專業差別之,如多方(競爭)博弈之狀況和虛構與事實間跨度之迥異等情形,
本案預訂供予外部編輯涉獵之視野,必要是令社區和社羣更加深意識採編有關課題時,信源、大綱和角色等多樣元素,是一個徹底受主觀印象左右之範疇,採編者由受商業審查和受眾(含無論業主或主要消費羣等)等高度左右之ACG虛擬如欲遵循法度抽取客觀可靠度等之成型,重點認為需於本案內體系化專案個案之主流和非主流觀點性來源內容作為關鍵基準之一,突出顯現專案之特殊審視尺度
有關草案修訂之建議暫且如是。--約克客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1:56 (UTC)[回复]
首先,該指引涉及的範圍很廣,不要把內容局限於「ACG」,上文也提到「首先虛構條目,包括作品條目(小說、電視劇、電影、漫畫、遊戲等),虛構事物(角色、組織、武器、世界觀等)」。
其次,該指引的重點是「條目編寫格式」,是格式手册的延展內容。來源可靠性判別真的不是重點,如果想深入討論,建議另開討論。
就你提出的數個疑問,以下作出一些簡單的回應。相關觀點,個人在遊戲專題評級標準有提出過,也許偏向遊戲內容,只能具有參考作用。
  1. 「三級參考方式」並不是學科專屬,是一種普適性的資料分類方法。遊戲專題的指引來源考慮都有對這種分類方法的說明,不同情況也有舉例,這裡不深入展開。
  2. 商業宣傳在既有的來源評級中已經是考量因素,在半可靠有提到「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在評級遊戲媒體時這個標準也適用。PJ:VG/S上整理的來源,也有指出利益相關方的媒體報道「特別的論斷需要使用其他可靠來源」,如騰訊代理的遊戲,騰訊對該遊戲一般資訊報道可用,但是對該遊戲的評價要避免使用。
  3. 主觀及主流和非主流觀點性來源內容的問題,如何處理,在遊戲條目指引的部分有提到
最後,ACG之外的虛擬內容,如電影、電視劇,也有不少是工商宣傳,各大評分網站控評也是常見新聞([5]),甚至是業界常態。還是那句話:「具體來源可靠性的辨別應該在布告板,或者專題的相關討論中進行。」--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2:42 (UTC)[回复]

话说“條目脈絡”第一段(一个早期版本当前版本),说明虚构条目不能缺少剧情简介时,前面逻辑很清楚,最后专门把使用“直接引文”提出来是想强调哪方面?--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6日 (四) 13:28 (UTC)[回复]

我先移除这句话了,感觉有些多余。剧情如果能完全概括的话,也没必要插入直接引文。而且引文过多可能会引发版权问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8 (UTC)[回复]
會引文的,特別是描述虛擬角色的形象和性格時,會直接引用作品中對角色的描述,如黄蓉裡面的一段「書中描述『黃蓉長髮披肩,全身白衣,頭束金帶,白雪一映更是燦然生光,猶如仙女一般,肌膚勝雪,容貌嬌美無匹,容色絕麗,豔如春花,麗若朝霞。』」--Nostalgiacn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4:01 (UTC)[回复]
在想直接引文相关内容放哪。现在在说剧情介绍不可缺少,所以主要强调条目要有角色描述这个方向。引文应该确定方向后具体的写作方式。一方面引文确实介绍效果更好。但另一方面如BlackShadowG所言,引文用太多也不行。(巡查时有见游戏条目故事概要大段贴官方文字)感觉是不是哪能插一段相关说明。--洛普利寧 2022年5月26日 (四) 14:34 (UTC)[回复]

關於WP:RFR/PWP:RFR/R的排版問題

最近我觀察到這兩個RFR的排版有些混亂,導致申請人例子、管理員與非管理員的意見混雜在一起,界限非常模糊,所以我想效仿SPI分爲疑似傀儡區、其他用戶的意見區、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區,將RFR分爲申請人區、其他用戶意見區、管理員意見區,以改善RFR的排版問題:

解决方案
現行條文

User:Example

狀態:   新申請
申請者/獲提名者:Example
XXX--簽名時間
提議條文

User:Example

狀態:   新申請
申請者/獲提名者:Example
理由+巡退例子--簽名時間

其他用戶的意見 其他用戶對於申請人的意見。 管理員的意見 管理員對於申請人的意見。

--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9日 (一) 16:05 (UTC)[回复]

別,沒有必要搞得像傀儡調查那麼複雜or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9日 (一) 16:26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只是爲了調整排版,加以區分而已。--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9日 (一) 16:41 (UTC)[回复]
副知@AT。——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9日 (一) 16:26 (UTC)[回复]
沒有必要。申請權限的理應能過就是能過,不能過就是不能過,沒有什麼討論可言。--Ghren🐦🕛 2022年5月10日 (二) 04:46 (UTC)[回复]
管理員跟申請者的問答,本來就在放在一起,不可能分開。--Xiplus#Talk 2022年5月10日 (二) 13:16 (UTC)[回复]
(+)傾向支持個人感覺原先版面實在太亂飛馬🎠🎈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4:44 (UTC)[回复]

提议引入en:WP:CSD#G5以快速删除被封禁用户滥用傀儡创建的低质条目

G5. Creations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This applies to pages created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in violation of their ban or block, and that have no substantial edits by others. G5 should not be applied to transcluded templates or to categories that may be useful or suitable for merging.

To qualify, the edit or page must have been made while the user was actually banned or blocked. A page created before the ban or block was imposed or after it was lifted will not qualify under this criterion. For topic-banned editors, the page must be a violation of the user's specific ban, and does not include contributions legitimately about some other topic. When a blocked or banned person uses an alternate account (sockpuppet) to avoid a restriction, any pages created via the sock account after the earliest block or ban of any of that person's accounts qualify for G5 (if not substantially edited by others); this is the most common case for applying G5.

G5. 由受编辑禁制或封禁的用户创建

由受限于编辑禁制或封禁的用户绕过禁制或封禁创建的页面,且该页面的主要贡献者仅此用户一人。但不适用于可能有价值或适合被合并的嵌入模板或分类。[請求校對翻譯]

此标准仅适用于创建者在被禁制或封禁期间创建的条目,在其生效之前或移除之后创建的页面则不适用。 对于受限于主题禁制的用户,此标准仅适用于该特定主题的页面,不适用于其它主题的正常贡献。 当受禁制或封禁的用户使用替代账号(傀儡)绕过限制,所有创建于此人任意账号最早封禁生效之后的页面都适用于G5标准(除非期间有其它用户密切参与此页面的编辑)。

这将有助于快速清理有偿编辑者或者出于特定不当意图的被封禁者滥用傀儡大量创建低质量条目。例如,有偿编辑者LTA:123A创建的条目,大都内容质量不佳(只适合重写)、来源低劣、关注度极低(往往不是“百科全书网络的一部分”,根本不会有内链,但也未必满足WP:雪球)。按照标准大多都最终会被删除。但如果按照现有流程,有时需进行关注度提报再等候一月或无价值的提删流程。关注度流程的首要目的是让条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其它编者有足够时间改进条目,但是此种情况下实无必要。社群没有必要为这种条目投入任何多余精力。--虹易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2:36 (UTC)[回复]

可以套用G3来处理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2:59 (UTC)[回复]
(+)支持没有这条则封禁/禁制缺少震慑力,被封后不申诉只是换个帐号重来的大有人在;en:WP:BMB可供参考。“滥用傀儡大量创建低质量条目”的例子还有LTA:Adam Asrul,直接全部删除最好。第一段末句可以翻译成:G5不适用于已被嵌入的模板,以及可能有价值或适合被合并的分类。--Lt2818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3:17 (UTC)[回复]
回顾近几年本地在封禁事务上的种种不合适处置,如在傀儡方面蟲蟲飛案嘉傑案Comezgirl案的颠倒黑白,以及时有冒出的对轻罪重判的投诉,此时引入英维G5可能尚不合适。G5能在傀儡被发现后,将其建立的页面格杀勿论,或将加剧冤假错案造成的伤害。--Lt2818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1:32 (UTC)[回复]
可以强调“低质量”,或是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如14天或30天)。本身被有效编辑过就不适用G5。以及可以存废复核(视同重建)。--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1:44 (UTC)[回复]
“低质量”较为主观,标准难以划定。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挺不错。--Lt2818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02 (UTC)[回复]
(+)傾向支持,但注意本地已經佔用G5代號。@Cwek確實很多情況下G3可以用來套用,但很多時候G3有頗大的灰色地帶,例如LTA建立的非破壞性又非錯誤資訊(G3: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資訊、人身攻擊等),但又無保留可能的條目使用G3又好像有點擦邊。例子如LTA:RF創建的新聞性條目(非破壞且真實資訊)、LTA:AALTA:123A的劣質條目,這些都不是純粹破壞,但又無任何保留價值,用en:G5刪除我覺得還算合理。--西 2022年5月11日 (三) 03:48 (UTC)[回复]
直接搬材料这种完全属于G3。甚至封完之后开Nuke就完事了。如果能被修葺的就不适宜SD。——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5 (UTC)[回复]
G3的主语是“纯属破坏”,“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问题是管理员的speed快还是无聊人的干活速度快。(甚至更遥远时期直接使用标题黑名单限制全部非自动确认用户来临时阻止创建条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7 (UTC)[回复]
@Cwek:您的意思是指“包括但不限於”這一則嗎?--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1 (UTC)[回复]
還有啊,直接搬材料的直接構成G3了?--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3 (UTC)[回复]
如果要对应的话,侵权、没来源的原创研究(本来应该考虑提删的),加上多次出现(只要有管理员之前处理过类似的,作为案例),都可以直接处理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2日 (四) 00:14 (UTC)[回复]
@Cwek其實這一條也不完全是針對LTA吧。如果是說繞過WP:PAID等禁制而建立頁面,頁面未達G11標準(明顯的廣告),也明顯不是破壞或錯誤資訊(不適合套用G3),但又很可能被提刪(不符合關注度或包含軟廣告),則適用這一條。「沒來源的原創研究」也未至於G3。--西 2022年5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期望明确:1.提报或删除时是否要提供清晰理由(G5/LTA创建/某某LTA创建)。2.“substantially edited”(“密切参与”)的程度认知,比如:30%内容被改写/重写(可能是:3句中的一句,3个章节中的1个章节,或者按新增字数等),增加关注度来源,至少其他2人做出内容上的编辑,是否算而不应该G5。substantially可能是大篇幅,也可能是“本质上有”?--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6:59 (UTC)[回复]
1.应该要指明是哪个用户(英维提交格式为{{Db-g5|name of banned user}})。2.en:WP:G7亦有substantial字眼,在本站跟WP:G10同一标准即可。--Lt2818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7:27 (UTC)[回复]
包括用户子页面/草稿页吗?--东风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23:50 (UTC)[回复]
G而非A,自然是包含的。如果不含,创建很多草稿也挺麻烦,走存废还得举证向外界解释、提升LTA曝光度。--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3:14 (UTC)[回复]
标题为“低质条目”,英文原文为“Creations”,我才这么一问。--东风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4:15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LTA擾亂惡意曲解方針,已由Ghren🐦🕙 2022年5月17日 (二) 02:23 (UTC)於{{{time}}}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LTA擾亂惡意曲解方針,已由西2022年5月13日 (五) 13:5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G6. 在被封禁禁制期间,只由被封禁用户或其傀儡创建和编辑的页面。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符合删除方针规定之任意一条删除原因的页面;
  2. 明显没有关注度,或关注度极低的条目;
  3. 低质量条目(包括但不限于没有维基化原创研究、大量引用不可靠来源)。

--12З4567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14:50 (UTC)[回复]

行文怪怪的。建议:“仅由被封禁的用户或其傀儡绕过封禁而创建的低质量页面。”、“违反编辑禁制视作绕过封禁”。以及建议“善意用户对页面内容进行过实质性补充时不适用[1]”。--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15:27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含可推定善意的IP用户、一般用户,不含调整分类或格式、语句润色,含补充可靠来源、新增原本未有可靠信息。
@12З4567:這些感覺都沒有必要,走存廢不好嗎?--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2日 (四) 21:54 (UTC)[回复]
(~)補充:第一則,我認爲快速刪除方針(CSD)旨在加快刪除明顯不合規頁面或文件,若不明顯合規應當走存廢流程就好了,存廢討論本來就是要求上述頁面在有限的時間内積纍一定討論,讓諸位用戶發表意見以達成共識。第二則和第三則同理。--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2日 (四) 23:12 (UTC)[回复]
(-)反对,這與早前才被廢除的WP:CSD#G6實務上有何分別?逐點再看——第一則:刪除方針的理由除第1點外本身都不是可速刪的理由,若僅以一個用戶是否被封禁就能被延伸至CSD,有訴諸人身之嫌,速刪應衹針對內容而不應針對身份。第二和三則:這恐怕會重蹈已被廢除的WP:CSD#A4的覆轍,不久前才說過,明顯沒有關注度等這類速刪理由在以往的經驗裏經常容易引發爭議,才導致有關速刪標準被廢止;而且應該會與WP:NOTCSD所指的「原創研究」和「不合關注度的頁面」不可作為速刪理由發生矛盾。--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16日 (一) 04:03 (UTC)[回复]
我建議限定僅Cross-wiki破壞者適用,畢竟管理員(例如上面那位,但顯然不止上面那位)分辨相關內容是否Cross-wiki spam的能力低下,我真不明白為何普通用戶能極快以極為簡單的方式分辨出Cross-wiki spam,而管理員不能。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9 (UTC)[回复]
(+)支持,有鑑於LTA:R1t5今年建立的臺灣籃球運動員條目跟去年相比,越來越多不具備關注度(R1t5建立當下不具備,或許未來可能具備),且條目質量也是低到不像話,當然如果有人特別有時間、耐心還沒被R1t5磨光,而一直幫R1t5打撈條目的話,我沒什麼意見。附上R1t5近期的帳號供參考條目的質量有多低,Special:日志/4251jygt79dm。-- 2022年5月25日 (三) 05:39 (UTC)[回复]

可靠来源评级指引措辞调整

公示期間無異議,故通過並已經修訂完成。--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4:3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以下評級以通常可靠(原第四級)為最高級,即評為通常可靠的來源為最可靠列入黑名单為最低級,評為應停用列入黑名单的來源

提議條文

以下評級以通常可靠(原第四級)為最高級;列入黑名单為最低級,評為應停用列入黑名单的來源

个人认为不应断言“通常可靠”的来源是“最可靠”的。WP:CONTEXTMATTERS也指出指出:“来源的可靠性取决于特定情境”。因此提议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中移除这部分内容。--Steven Sun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14:03 (UTC)[回复]

同意。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9日 (四) 05:48 (UTC)[回复]
同意。--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這也算維基百科的一種Bug啊,以前就問過這問題了,那措辭顯然...(不講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3:36 (UTC)[回复]
鉴于无反对意见及本修改不影响评级标准,🕗 公示7日,2022年5月27日 (五) 14:17 (UTC) 結束。--Steven Sun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4:17 (UTC)[回复]
確定通常可靠的等級最高只能算是四級而非五級的話,那麼以後封頂的可靠來源等級就該考慮設定四級了而非五級。另,那個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的來源評定標準,說真的也不知道何時有改過了,所以(原第四級)也該改成(第四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04 (UTC)[回复]
详见并请各位使用{{RSNG}},第x级真的很难懂。第五级似乎已经被撤销了。--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11 (UTC)[回复]
這即便有用戶反對也毫無意義嘛,因為本身就是種Bug了。所以「通常可靠」到底要算四級還是五級?根本還是老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19 (UTC)[回复]
通常可靠是第四级,也是目前最高级。非常可靠(第五级)已经取消了。--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6:56 (UTC)[回复]
五級的標準如果廢除了也好,四級的標準或許就夠用了,現在維基百科所定義的「黑名單來源」也都越來越多了,一旦不注意,有時候提交(發布變更)都還會被過濾器擋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7:32 (UTC)[回复]
这个最高级,算学术期刊或者出版物吗?还是说只算新闻媒体?--Kethyga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2:51 (UTC)[回复]
未见限制媒介。--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9: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议废除Wikipedia:小小作品的50字删除规定

个人认为,在目前快速删除中的A1标准调整为内容空泛之后,实际上内容空洞的条目已可以通过A1删除。相比之下,小小作品50字标准设立的初衷是使条目能具有基本的内容。在快速删除A1标准为“内容空泛”的当下,尤其是考虑到部分条目内容可能不满50字,但依然具有基本内容,个人认为小小作品的50字标准已很大程度上弊大于利,可以废除,或者改为柔性规定。希望知道大家的看法。--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5月18日 (三) 16:00 (UTC)[回复]

同意廢除,畢竟就算超過50個字也不一定能做到充分介紹,那以50個字作為紅綫就是不合理的。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9日 (四) 05:48 (UTC)[回复]
這已經是本年第三次提出了,這能有共識嗎?--Ghren🐦🕑 2022年5月19日 (四) 06:35 (UTC)[回复]
(-)強烈反对50字門檻已奇低,就一句的頁面不可能稱之為完整「條目」-某人 2022年5月19日 (四) 06:39 (UTC)[回复]
@Kuon.Haku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20日 (五) 02:16 (UTC)[回复]
找到一例,文多波纳星。这些倒不是不能扩充,只是50字以下确实可能满足基本定义,传统百科全书(非工具书)出于篇幅成本会略写,不过维基百科不是词典、不是传统百科全书。50字门槛至少导致以前机器人批量创建条目时,会将干巴巴的数据写成正文来凑字数,实在无趣。但到底如何平衡利弊,没有更好想法。--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20:22 (UTC)[回复]
基本同意YFdyh000观点,很多50字以下的条目也未必没有基本内容。有的时候为了凑齐字数写到50字也不一定会增加太多内容。--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5月21日 (六) 05:55 (UTC)[回复]
虽然明文数字不一定合理,但“柔性”会带来太多问题,目前不看好废除。--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至少我巡查的时候,遇到过一些刚好超过50个字(可能也就是多十来个的,或者还有infobox等加分项)的条目,但条目整体长度和质量实在很难认为不是小小(也有可能是我的屏幕太大了,以至于看上去太小小了)。我认为如果单纯不加分的情况,能单纯有100~150字的才算基本具有一定规模的小作品条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9日 (四) 08:34 (UTC)[回复]
字数从来不是关键,不是51个字就不是小小作品了,也不是49个字就一定是小小作品。一句话就是一个条目在传统百科里也很常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19日 (四) 08:44 (UTC)[回复]
條目在於能否提供一定的信息量,而字數相對來說比較次要。--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2:20 (UTC)[回复]
主要是,在巡查过程中,见过一些略微超过50字,但还不到100字,也就是一句话构成的新建条目,按照规则就不属于小小条目。但如果和一些超过100字的条目,或者一些已成型的长条目截取导语50字和100字作对比,很难不认为勉强超过50字一句话的新条目不是小小条目,也就是100字左右的一句话,才勉强具有更好的百科性信息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4日 (二) 10:15 (UTC)[回复]
100字太多了,沒必要,就維持現狀吧。沒什麼人關心的地名、人物條目50-60字已經可以大致介紹主要內容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0:24 (UTC)[回复]
(-)傾向反對小小作品中的內容通常都不適合編入維基百科。若某一小小條目具有關注度也有可靠來源,且符合方針指引,建議可以將其合併到某一大條目中的章節中,因為小小作品的字數實在太少,無法做出有效的介紹--飛馬🎠🎈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12:10 (UTC)[回复]
我有點懷疑你是否真的瞭解相關的東西,畢竟你是在幾天前才加入維基百科的。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20日 (五) 02:17 (UTC)[回复]
我之前是用匿名ip編輯條目,條目編久膩了想參與站務,故建立了帳號,所以我對方針有一定程度的認識飛馬🎠🎈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13 (UTC)[回复]
@閃亮飛月好的,那我在那方面沒意見了,抱歉。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4:13 (UTC)[回复]
話說最近小小作品相關刪除或保留之案例有什麼趨勢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9日 (四) 13:31 (UTC)[回复]
越摆越烂。->>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23:58 (UTC)[回复]

一个综合提案

通过之前讨论,大致知道了大家的不同观点。如果不是直接废除50字规定或者改为一个柔性规定,而是在字数减免上作出如下修正呢?

現行條文

……
若条目符合以下条件,可减免部分所需字数:

  1. 有图片即可视同正文10个汉字(但为了避免条目成为图片收集处,图片共只限减10个汉字,亦即有图片只需40个汉字)。
  2. 资讯框可以视为正文10个汉字。但除非必要,不得有未翻译外文及程式错误警示,否则不予计入正文。

符合上述两点,单一条目最多可得减免正文10个汉字。
……

提議條文

…… 若条目符合以下条件,可减免部分所需字数:

  1. 有图片即可视同正文10个汉字(但为了避免条目成为图片收集处,图片共只限减10个汉字,亦即有图片只需40个汉字)。
  2. 如果条目具有资讯框,则在条目具有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条目不算作小小作品。

……

因为很多条目其实内容可以在信息框中体现,有时再度陈述信息框内容也不一定是对品质有很大帮助。--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5月24日 (二) 04:11 (UTC)[回复]

@Kuon.Haku您是否考虑过信息框的内容“无用”的情况,如“xxx是一首诗”,信息框“作者:xx”。这样写还不如将信息框非“数据”内容计入正文。目前来说,修改条文不紧迫。--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9:18 (UTC)[回复]
@YFdyh000你説的這點我也不是沒有提議過啊,而且還實行過,結果又反過來被人廢除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4:15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方针(PL507)》条件1的修订

建議設立存廢覆核員

由於近幾個月來存廢覆核的站務積壓非常嚴重,這會使得部分明顯已經符合關注度的條目,一直無法重新建立,故本人希望能設立存廢覆核專員來減輕維基百科站務積壓的問題,讓被刪除但有意義的條目能夠復原重建,希望知道大家的看法。--飛馬🎠🎈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2:09 (UTC)[回复]

但除了管理员以外的用户均无法查看已被删除的页面,所以如要设立存废复核员,可能需要建立一个有deletedtext等相关权限的用户组。--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21日 (六) 03:05 (UTC)[回复]
技术上恐难以实现。如果需要审核存废复核就需要有删除、复原这两项管理员权限,而这两项权限又可以适用于很大范围,甚至可以说有了这两项权限职权基本等同于删除员。--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5月21日 (六) 05:52 (UTC)[回复]
所以说我们需要WP:删除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5月27日 (五) 03:00 (UTC)[回复]
不如允許暫時建立已納入存廢覆核的頁面,同時在頁面上掛上{{Delrev}},同時將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裡面的G5做出相應的修改,比如正在存廢覆核的頁面可以暫時建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6:07 (UTC)[回复]
贊同,但是納入存廢覆核的條目也不能全數重建,例如原先因侵犯版權或純粹惡作劇而遭到刪除的條目,不能因提報至存廢覆核就自行恢復。飛馬🎠🎈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1:02 (UTC)[回复]
私以为不妥——
  1. 实操上其实是变相不执行先前的判断/共识:不妨进行这样的思考,如果进行这样的允许,整个程序实际上是:1快速删除/存废讨论->2删除执行->3提请复核->4暂时重建->5等待存废复核决定最终结果。观察不难得出2、3、4三步其实是删而复建的重复劳动,本质上其实就变成:1快速删除/存废讨论->5等待存废复核。这在相当程度上等同于将“快速删除/存废讨论(如决定删除)”的直接结论搁置,而等待采用存废复核的结论。
  2. 逻辑上矛盾:如果进行这样的允许,既然对于先前的删除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复核程序主张暂时创建,那么对应来说对于先前的保留持有异议者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复核程序主张暂时删除?于是其实回到了前面一点,即先前的判断/共识应得到落实。--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1:41 (UTC)[回复]
存廢討論可以不用暫時恢復,但快速刪除可以,快速刪除本來就沒有經過討論,管理員一時失誤刪除也是有可能的。--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1:50 (UTC)[回复]
个人感觉问题还是出在这里——
  1. 实际上变相鼓励了提请复核,因为只要一经提请即可自行暂时恢复;
  2. 更进一步说实际上是架空了快速删除,一删除、一提请复核、一恢复,仅从逻辑上讲相当于每个快速删除都要得到复核的确认方可执行。--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0 (UTC)[回复]
快速刪除本身就不見得有多正確,架空了也未必不好。--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2:04 (UTC)[回复]
逐案公开仔细复核逻辑上当然是有益于正确率(如果有那么个严格正确的标杆的话),但本案和快速删除的精神都追求的是效率,架空的提案反而是降低了效率。--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6 (UTC)[回复]
故可以增加人手,仔細看,這樣既有效率,又有益於正確性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6 (UTC)[回复]
效率问题后已举巡查的例子进行了回应。如果该逻辑成立,那么理论上应当全盘废除快速删除并大量增加删除员。我觉得这肯定是不成立的。--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5 (UTC)[回复]
如果是講究效率的話何種條目需要盡快刪除?我覺得A1、G11、G13這種容易有爭議的條目就完全不用急著刪,有人願意直接走覆核並暫且保留的話也未必不可。當然最好的情況下還是應該重新寫。--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2:12 (UTC)[回复]
有些條目是原先沒有關注度或可靠來源,但後來有了,故需走存廢覆核流程,採取以新共識做出的決定。此外,若管理員久未處理,那已有關注度的條目就一直無法復原了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3 (UTC)[回复]
如果相同版本暫掛{{Delrev}}不可行的話可以用新來源寫條目並且盡量讓條目與之前的版本不相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下可以用新來源寫條目並且盡量讓條目與之前的版本不相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1:57 (UTC)[回复]
我認為若要改寫的不一樣的話,其實沒有必要,因為有時原先內容本來就是應該進行恢復的,但若要改寫到不一樣有可能會使得條目品質被降低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1 (UTC)[回复]
如果是关注度问题,基本上不可行,具体原因可参考快速删除方针G5准则实施导则(PL402.G5)第7条第2项。--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7 (UTC)[回复]
所以我想在此討論並修改G5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4 (UTC)[回复]
从我个人的经验上来说,推荐另开一个章节。因为长篇讨论到后来,如果两个内容放在同一处,设立存废复核员和修改G5的观点容易混杂。--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1 (UTC)[回复]
第7条第2项感覺是不是有些問題,G5本身強調的是內容相似。說實話一個10年前的條目假如因為關注度被刪,10年後又有人建立了同樣的條目,假如條目內有了更多的能證明關注度的來源,其實根本就沒人管的。--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2:26 (UTC)[回复]
那确实实操上是这样,要是已经充分了其实没有人提报删除,甚至也用不到这个规则。“根本没人管”的情况其实也是构成一种默示共识了。--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35 (UTC)[回复]
這有點治標不治本,若有人提刪了不就被刪了,若你仍想多次重建,還會被以擾亂封禁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45 (UTC)[回复]
私以为我们要对“积压”建立更清晰的认识,未结案较多不必然等于积压。请从以下角度思考:
  1. 人手不足还是个案本身周期较长?——DRV其实始终是活跃度较高的板块,未结案较多私以为不是因为参与处理的管理员严重不足,而是相当数量的复核案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2. 单纯增加人数是否能缩短个案的结案周期?缩短结案周期是否必要?——不少长周期案其实是疑难复核案(目前最典型的即,围绕来源判断展开的赛马系列存废,单案工作量就较大且涉及复杂判断)或需要征求意见的复核案(目前最典型的即,几个需要等待客栈讨论的个案)。只是增加复核人的人数并不能缩短周期,且在很多复核案中追求快速结案实际上无益于问题解决。
个人的理解,存废复核可以优化的点不在于增加复核人的人数,而在于
  1. 现有的复核案有一部分是重复劳动,或者说已有一定先例可参考而忘记的,如果要进行优化,有意参与者应把时间花在,诸如:
  2. 现有存废复核偶有存在,由于一个易处理的案件夹在一系列疑难案中而被忽视的情况。这一点也是可以思考如何优化。
即使抛开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纯粹论存废复核本身,“存废复核员”的提案也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够匹配。以上。--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首先,我希望能將有意義的條目覆核,當然有些條目是否能覆核的確很難判斷,但我們可以先處理較為簡單的。再者,某些案件至今以經過數月仍未處理,若管理員們認為無法太複雜處理,存廢覆核助理的職責就是處理存廢覆核,且他們也是志願想來處理存廢覆核的,所以就算複雜難處理,他們也會盡全力處理,不像管理員要處理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可能因此不想處理這種難處理的案件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3 (UTC)[回复]
我能一定程度理解你的关切。但我认为上述论述本身的基点就不牢固:
  1. 你假设存废复核助理(“尽全力处理”)由于是专责处理这一事务比管理员(“可能因此不想处理”)有更高的处理意愿。实际上,巡查员也是专责处理巡查,但巡查倒是真的非常积压。“专责=高意愿”的假设不是当然成立的。
  2. 且就算成立,一、该花时间等待意见的复核案照样应该寻求充分的意见;二、类似于上述的所提的几个系统性问题(重复劳动等)照样需要解决。
归根结底即,专责不是核心问题、人数不是核心问题。--Kirk # 2022年5月21日 (六) 12:18 (UTC)[回复]
所以之後若能通過設立助理,我就會再進一步的提出助理若多久未處理會被除權。另外,傀儡調查其實也很複雜,有時更是很難判斷,但還是一直有人處理,也設有傀儡調查助理,故我也想讓存廢覆核的模式部分改成相似於傀儡調查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5 (UTC)[回复]
我想巡查有積壓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雖然有巡查看過,但是各條目總是有些少問題所以不能按下巡查按鈕。很多時候積壓的頁面都有增加分類,掛板的動作。--Ghren🐦🕗 2022年5月21日 (六) 12:50 (UTC)[回复]

以下是我對於減輕存廢覆核站務積壓所提出的兩個方案,希望能知道大家的看法。

  1. 設立存廢覆核助理協助判斷條目是否應該恢復重建,若條目的確符合恢復重建條件的話,則由存廢覆核助理呼叫管理員來復原條目,但如果條目原為關注度不足重新導向則不需呼叫管理員,可由存廢覆核助理自行恢復。此外,由於被刪除的條目,一般使用者無法查看到內容,故若採取此方案,則因賦予存廢覆核助理能查詢已被删除页面的內容及歷史。
  2. 修改快速刪除中的G5條文,開放原因關注度不足而遭到重新導向或刪除的頁面能在掛上{{Delrev}}模板後暫時建立
  3. 成立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

--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1:44 (UTC)[回复]

坦白說,目前的存廢覆核的管理員立場都是幾乎只有一種聲音下,最後大部分的結果也是不能還原。有了存废复核助理,個人也不太樂觀很多東西可以還原。--Wpcpey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2:24 (UTC)[回复]
傀儡調查時常也缺乏共識,CU後的結果有時也模擬兩可,但管理員或傀儡調查助理仍會做出最終決定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2:29 (UTC)[回复]

此前多次讨论中,对delete权限的下放争议都很大(可见WP:删除员WP:MTE处此前相关讨论),且目前这些争议仍然存在。因此(-)反对设立新用户权限。--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1日 (六) 13:47 (UTC)[回复]

各位,目前我的想法是存廢覆核的問題是勢必要解決的,所以這7天內我想和諸位維基人討論這個議題,若最終仍無法產生共識,我打算發起投票,以投票出來的結果為準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4:05 (UTC)[回复]

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方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21日 (六) 15:15 (UTC)[回复]
我也覺得,這是最壞打算。在7天內,若支持與反對者幾乎一樣多,且雙方皆無法產生共識,我才會發起投票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5:32 (UTC)[回复]
同上。对于新增权限组或改变存废复核流程,可能缺乏基础和共识。如果您认为社群有相关资源,只是复核讨论缺乏关注与组织,建议参考WP:BAGWP:RSN等流程,建立专项小组和流程指引。提升参与度和流程化是个好事,有利于确证共识和降低管理员工作量。关于查看已删除内容,不少页面可通过外部工具或其他方式取得副本供参考,无法取得的或可进行标注以等待处理。--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5:38 (UTC)[回复]
了解,十分感謝您,過段時間我有空且更加熟悉維基方針後,我打算成立一個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飛馬🎠🎈 2022年5月21日 (六) 15:48 (UTC)[回复]
所謂個別使用之外部工具是否全面滿足提案之需要?予社區提升參與,更應進一步簡化輪迴消耗和其他編輯負擔,現有所見有關仍是極度匱乏,函待專門機制支撐系統化地促使這方面有更多協作和改善。--約克客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0:21 (UTC)[回复]
(▲)同上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2日 (日) 11:32 (UTC)[回复]

經過幾天下來的討論,在下發現諸位閣下大多沒有設立助理或修改快速刪除中G5條文,開放原因關注度不足而遭到重新導向或刪除的頁面能在掛上{{Delrev}}模板後暫時建立的意願,故我不會發起投票。此外,我已了解民意所向,故打算撤回設立存廢覆核員的建議飛馬🎠🎈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0 (UTC)[回复]

感謝所有參與討論的人飛馬🎠🎈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1 (UTC)[回复]

另外,歡迎各位維基人參與存廢覆核志願參與協會飛馬🎠🎈 2022年5月22日 (日) 12:14 (UTC)[回复]

@閃亮飛月:我個人認爲在提案設立諸如刪除員、存廢復核員等權限時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在管理員不活躍而導致站務積壓嚴重之時提出,由此一來我們又可以衍生許多權限,包括但不限於刪除員、本次討論的存廢復核員、修訂版本刪除員、封禁員等等,這種做法反而進一步架空了管理員的權限,本末倒置了。既然有了這麽多的權限,管理員的存在又有什麽意義呢?申請管理員權限的要求就如同之前Tiger所説具备对方针的完善理解、足够的自我控制和反省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技能,而存廢復核因爲旨在复核存废讨论、快速删除或修订版本删除,以決定是否推翻原決,相當於存廢討論的更上一級。所以所做的工作比存廢討論更爲苛刻複雜更是需要理解、自控和溝通能力。所以需要改變中維站務積壓嚴重這一現狀,得先從管理員開始説起。--紹💓煦12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22日 (日) 20:40 (UTC)[回复]
好的,十分感謝您--飛馬🎠🎈 2022年5月22日 (日) 23:24 (UTC)[回复]
發起人有這樣的雄心壯志和行動力的話,與其未學行先學跑,不如先參與DRV討論?--AT 2022年5月23日 (一) 12:44 (UTC)[回复]
好的--飛馬🎠🎈 2022年5月23日 (一) 13:25 (UTC)[回复]
存廢覆核积压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缺乏讨论造成的,而不是乏人处理。增设这个东西,并无法解决缺乏充分讨论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3日 (一) 14:33 (UTC)[回复]
好的,謝謝您--飛馬🎠🎈 2022年5月23日 (一) 15:09 (UTC)[回复]

提议明确小小作品的判定是否包含括号内内容和标点符号

如题,目前小小作品的定义里面,并没有直接提到括号内内容和标点符号是否包含进去。意味着实际操作当中,容易因不同用户判定标准的差异而引发一些争议。至少是我的话,我会认定括号内内容仅作为辅助阅读,而标点用来表示停顿、语气及词性,这些都并非有效正文内容所以不算进去,但其他人未必这么想。因此我希望能够明确是否包含括号内内容和标点符号。当然具体是要包含进去还是不要包含进去,视乎讨论的情况,欢迎各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于我来说,无论最终结论是包含还是不包含,只要能够在条文当中明确都行。--🔨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03:36 (UTC)[回复]

标点不算,括号内算,是字就行。单位符号可能引发争议。但,可能没必要严苛地计算,只会逼其他人添一两句赘述。“最好使用常识判断此指引是否合适”--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3:28 (UTC)[回复]
对于你最后一句关于常识的表述我有一定保留。记得以前有一年亚洲月的时候我问过其中一个主持人关于字数判定是否把标点算进去的问题,结果对方回答标点是算进去的,但滥用标点充数就不行,以前写作文也是允许算入标点的,虽然不记得滥用会不会扣分,不过这里的场合如果允许算入标点,视情况而言可能需要明确怎样才算滥用,不然会出问题。--🔨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4:56 (UTC)[回复]
我是参照当前“小小作品”指引定义的“汉字”概念来算,现实中和编辑松等可能另有规则,不能一概而论。最后一句话是说,不建议硬算“指引”制定的字数来判断是否达标,迫使别人把49字的条目写成51字这本身缺乏价值,不过实践中这种事不少。--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5:04 (UTC)[回复]
好吧,原来是说硬算的事情啊,这一部分确实有一定道理,诚然本站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会这样……--🔨留言2022年5月25日 (三) 15:09 (UTC)[回复]
我一直以來都不清楚標點到底算不算,我以嚴謹起見一概不算標點。我是上年亞洲月的主持人之一,這裏給個參考大家。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6:12 (UTC)[回复]
標點是便於理解文字內容(看看中國古代文字,都連在一起,就知道現代標點符號的用處了),但它本身不是內容,所以不應該算。括号内内容肯定算,假如說括號內不算,那很簡單,把括號刪了就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5:58 (UTC)[回复]
敝人覺得括號不算,因為它不屬於正文,若是正文那括號要幹嘛(輔助用)。我巡查的時候一律不算標點符號、括號和括號內的文字。確實有必要明文規定其定義,不過當然不要拘泥於條文那麼嚴苛,40多個字照掛還不如多填幾個字,最好的方法就是幫忙擴充,這樣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然而實際執行不大有可能⋯⋯--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2年5月30日 (一) 05:21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LTA,已由Xiplus#Talk2022年5月27日 (五) 04:3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按你这么说,我大可以直接创建条目后正文啥也不写,直接只放个infobox在上面就完成任务(只要infobox字节数多)。还有,你这提案恐怕会影响到本站现存的大量字节数低于2000,但是正文字数足以对主题进行有效介绍的条目吧……还有,其实本站已经有可以方便数条目内CJK字数的工具了……--🔨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3:56 (UTC)[回复]

问题概述 目前,防滥用过滤器是反破坏的重要工具之一,隐藏过滤器日志和详情管理员和回退员都可见。
問題背景 此前曾出现过某些LTA可有效针对性地绕过防滥用过滤器的情况,尽管进行了快速的调整,但仍能多次被某些LTA破坏群在短时间内迅速绕过。
中文维基的回退员众多,既往任免门槛较低,因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破坏者通过GHBH策略或直接与回退员合作获取隐藏过滤器详情的情况。
我的解決方案 提议收紧可查看私有防滥用过滤器详情的人员,将其限制为管理员,隐藏过滤器日志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
現行條文

用戶可以查看所有公开过滤器的詳情及觸發紀錄,而隐藏过滤器則只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

提議條文

用戶可以查看所有公开过滤器的詳情及觸發紀錄,隐藏过滤器日志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而隐藏过滤器详情只对於管理員开放

此前的類似討論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引入過濾器助理(EFH)權限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进一步讨论“滥用过滤器编辑者”事宜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有關防濫用過濾器

--PAVLOV 2022年5月25日 (三) 13:27 (UTC)[回复]

(-)強烈反对,隱藏過濾器詳情只對於管理員開放會大幅度降低高程度的反破壞,反破壞行動佔多數的非管理員用戶完全不知道過濾器在幹嘛的會很大程度降低透過過濾器監察破壞或找出錯判情況,也使用戶促使管理員更新過濾器以及監察管理員使用過濾器的情況變得完全不可能。至今仍然不少LTA傀儡被過濾器攔截而封禁,硬撞幾次撞出漏洞並不出為奇,不再開放隱藏過濾器詳情予反破壞的回退員而言弊遠遠大於利。--西 2022年5月26日 (四) 02:39 (UTC)[回复]
我不太感覺這種可能性存在。又不是剛執行OA過後,這種情況的出現機會非常小。你如果是7個月前來提案的話,我可能會支持。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6:14 (UTC)[回复]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现在进行有效的重整也不迟。况乎OA有针对回退员的封锁或除权吗?
( π )题外话与主题无关,阁下能否解释一下曾经在删除讨论中,要对我请求基金会行动是基于什么?我只是步骤性提删,我的确不知道我是做了什么需要基金会来介入一下?--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0:48 (UTC)[回复]
其實我認爲解決這一問題,應當對回退員的申請門檻進行改革,過去中維申請回退權限只是申請人提供一些(至少五個)回退實例用於佐證對回退權方針、破壞方針等的熟悉程度。但是回退員也有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兩項權限,在申請時恰恰卻忽略了私密過濾器方面的職業操守。倘若這一提案得到通過,就會出現像路西法人所説之大幅度降低高程度的反破壞等情況,同樣治標不治本。--紹💓煦意見箱 2022年5月26日 (四) 20:00 (UTC)[回复]
反对,舍本逐末。如果只是担心规则暴露且技术上可行,回退员取消查看规则的权限吧,私下请求并由管理员告知(比如经过邮件列表)。--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20:04 (UTC)[回复]
技术非常可行。且这是目前最快的解决涉隐私的滥用过滤器暴露的方法。至于权限改革,或可日后再谈,因涉及权限改革之事往往在中维寸步难行。--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0:44 (UTC)[回复]
回退员的本职工作是批量运用回退功能,该功能的危害性相对不大(如上方用户的意见,TW也有回退,只是慢一些/不能绕过黑名单过滤器的限制等),也正是因为如此申请门槛才低,不涉及隐私问题。对于回退员来说,过滤器的日志记录了被阻挡的编辑的细节(试图添加/删除的内容,时间,用户名,摘要)等,对反破坏确实有益;但过滤器的代码本身对反破坏的贡献不见得非常大。上方有用户提到回退员查阅过滤器代码可协助管理员发现错判漏判的情况,但是:不见得回退员都熟悉正则表达式,以至于需要默认地给回退员这种权限;过滤器的错判漏判理应从结果(某笔适当/不适当的编辑->有/没有挡住)就能看出来。发现错误后除错和改错的任务可以让管理员一并完成,而无需回退员先除错,再交给管理员改错。最后,就算提高回退员门槛也无助于解决既有回退员中可能存在“内鬼”的问题。因此上,我认为“为过滤器查看权限的不当下放去提高回退员的门槛”,才是一种“舍本逐末”而且“治标不治本”的方法。--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5:50 (UTC)[回复]
技术上说,abusefilter-log-private和abusefilter-view-private是两个独立、可单独配置的权限。另外事实上,依过往讨论的存档,当时社群“幾乎所有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回退員)查閱隱密過濾器的日誌,不過只有約一半的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查閱隱密過濾器的詳情,其餘一半則認為只應由管理員查閱”。将非公开过滤器代码的查看权限和日志的查看权限一并给回退员,可能本来就是wmf那边执行社群意见时出错所致。--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5:27 (UTC)[回复]
或者重提“过滤器助理”方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6:05 (UTC)[回复]
本身我想提出这个,但考虑到引入一新权限的提议往往很容易在中文社群流产,而这类的权限调整则相对容易,故此先提出本提议。但阁下的提议非常有用,如阁下有空或可尽快起草。--PAVLOV 2022年5月27日 (五) 06:25 (UTC)[回复]
要是真的搞這個玩意,回退員的核心就只有回退一個功能,而實話和TW回退不是差特別多了。過濾器編輯的積壓已經放了一整年了,也好先搞好過濾器再說?--Ghren🐦🕒 2022年5月27日 (五) 07:10 (UTC)[回复]
本来巡查员/回退员/IPBE/巡查豁免/模板编辑/MMS之类的权限都分别只有一个核心功能。另外过滤器编辑请求积压与否与该提案的关系不大。目前即使回退员能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代码,他们也没有修改权限。无论修改前还是修改后,决速步都在管理员这一边。--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7:21 (UTC)[回复]
我會認為是反破壞的問題並不是在於什麼人能看到過濾器,而是過濾器的更新是否可以貼近破壞者的行為。你上面不是談到「而無需回退員先除錯,再交給管理員改錯」這事嗎?要是回退員能處理了簡單的前期問題,例如問題成立不成立之類的,我相信幫助還是會有的。如果你們真的打算要修的話,我想隱藏過濾器還是要解除掉一部份,例如Special:滥用过滤器/39之類的玩意,畢竟黑名單是公開的。--Ghren🐦🕒 2022年5月27日 (五) 07:44 (UTC)[回复]
我认为去检查过滤器规则的回退员不太多,拆分权限到单独的组或者渠道(如私密邮件列表)、工具(如编写于toolforge)会比较好。--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18:54 (UTC)[回复]
(-)反对:查看过滤器有助于反破坏,意见同路西法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5月27日 (五) 08:53 (UTC)[回复]
查看过滤器“代码”何以有助于反破坏?--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8:55 (UTC)[回复]
@Antigng如某名用户的某笔编辑被96号过滤器或134号过滤器所拦截,此时若不知道过滤器实施细节,对于一般用户来说很难从日志中得到有意义的结论。--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9日 (日) 07:58 (UTC)[回复]
(-)反对:如此前有新手用户创建条目时被某私有过滤器拦截,经其求助后对照过滤器源码,最终找到被拦截的词汇为“垃圾”相关词语,经修改后得以发布。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得知过滤器实施细节,那么想要从一篇文章中找到未知的“敏感词”会变得十分艰难。--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9日 (日) 07:58 (UTC)[回复]
(:)回應第一,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条目质量没问题,帮助新手的普通用户完全可以在确认的前提下直接代新用户发布,同时及时报告给管理员修复错误;如果条目质量有问题,那么应向其指出条目质量的问题和改善方式,“不带金丝雀”并不是解决矿井下有瓦斯问题的方法。无论哪种情况都不需要教导新用户绕过过滤器;“教导新用户绕过过滤器”这一行为本身也存在风险。第二,退一步说,即使存在个别场景“非查看过滤器源码不可”——这里恐怕也没有人否认“查看过滤器源码”的价值。但问题回退员的本职工作是回退、反破坏,其低申请门槛也是围绕这一工作的特性而设计的。下放重要权限给低申请门槛的用户组不是没有利,而是很可能弊大于利,被有心人士利用(本人不止一次从站外渠道获悉有LTA获取过滤器规则的状况)。就好比即使不考虑WMF的限制,我们也不会将“用户查核日志”的查看权限下放给管理员或回退员,供社群监督查核权限的使用状况一样。--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1:10 (UTC)[回复]
首先,AF应该是反破坏过程中十分有用的工具。而与CU不同的是,一般用户接触AF的概率应该要远远高于CU(除某些热衷于傀儡调查的用户及傀儡调查助理外),而且CU可能包含用户隐私信息,因此本人认为将AF与CU混为一谈可能并不妥当。第二点,目前是否有证据表明泄露过滤器信息的人是回退员而不是管理员?根据我的了解,在2020年-2021年期间有不只一名管理员被质疑为LTA提供相关信息(站内似乎曾有过相关讨论)。回退员数量约为管理员人数的3倍。换句话说,把这些回退员的abusefilter-view-private权限剥夺,未必能避免过滤器源码泄露。如果仅仅是因为某几名回退员的一些行为,便要剥夺所有回退员的相关权限,那么这对反破坏工作造成的困扰与过滤器源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相比,很难判断孰优孰劣。以目前的情况,提升回退员门槛或设立AFH/AFM貌似是更佳的选择。( π )题外话:据我所知,代替他人发布文章可能会存在一些版权方面的隐患与问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9日 (日) 12:11 (UTC)[回复]
1. 提案人与本人都不否认“AF应该是反破坏过程中十分有用的工具”,但认为这种有用应该且仅应该体现在“通过过滤器日志查阅疑似滥用者的编辑细节”上。而本提案也无意于剥夺回退员查阅过滤器日志的权限,而是旨在剥夺回退员查阅过滤器代码的权限。然而您以及上方提出反对意见的用户却始终未阐明“剥夺回退员查看过滤器代码”的权限会对“反破坏工作”带来何种“困扰”。也如上方列出的旧讨论存档所示,社群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共识将过滤器“代码”的查看权限下放给回退员。2. 本人过去从未看到有用户发起讨论来质疑管理员向LTA提供过滤器代码(LTA在站外途径提供的信息除外),如您有请列于此处供评估。此外,单纯比较管理员和回退员“人数”的意义并不大,两者的“遴选标准和门槛”均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3. 最后,“设立AFH/AFM”与本提案不是二选一的关系。正如提案人所述,后续提案中可以考虑设立此类职位。--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2:50 (UTC)[回复]
(:)回應对这一提议下的诸多疑问做一个总体的回复。过滤器代码和过滤器日志本身是不同的,看过滤器代码则可导致可看到所有的过滤词汇,看过滤器日志相当于你能看到diff,看到他的编辑是如何的。
如果你能看到他的编辑是如何的,仅仅剥夺了看过滤器代码的权限,这难道也会降低反破坏的效率吗?
本提议与提升回退员门槛、引入AFH等并不矛盾,只是提升门槛、引入AFH等或许可事后再论。--仁爱亲诚PAVLOV 2022年5月29日 (日) 16:24 (UTC)[回复]
提门槛和引入AFH此类提案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很难达成共识。--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2年5月30日 (一) 14:56 (UTC)----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2022年5月30日 (一) 14:56 (UTC)[回复]
提供防滥用过滤器规则(ADM2)的第16条(设置过滤器私有的事由)、第18条(私有过滤器的泄密报告)作参考。--Kirk # 2022年5月31日 (二) 11:17 (UTC)[回复]
在配套措施完善之情形下,我認為可以考慮將權限交還予管理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1日 (二) 15:08 (UTC)[回复]
首先更正本案的“问题背景”。在过往的一些案例中,我(和其他几位管理员)观察到的是,破坏者未被新增的私有过滤器规则拦截而直接绕过了新增的那条规则。这是明确的监视过滤器更改并泄露过滤器规则,而非泄露日志详情的证据。其次,回退员的门槛过低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现在来提高门槛一不能解决现任回退员中有不可信任之人的问题,二涉及回退员这个权限本身的定位,又需要更多讨论。从回退权限本身反破坏的工作范围来说,协助新手编辑也不是回退权限的目的。查看过滤器拦截日志已足以排查有问题的编者并追踪回退。因此(+)支持。--Tiger留言2022年5月31日 (二) 21:55 (UTC)[回复]

再度重提部分有關優特內容評選的提案

這裏再度重提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有關優特內容評選規則計票方式及格式的統一化處理的提案,原因是使評選過程更為謹慎;另外也重新提議明確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關於評選中「30天期限」和「不合要求而撤銷提名」的問題的決議,因為之前其他人不斷意圖推翻或使之無效化,但從來沒有這樣的共識。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04:59 (UTC)[回复]

請閣下總結一下上述提案之內容,公布於此,謝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1日 (二) 07:42 (UTC)[回复]
前者在我給的連結已經顯示具體差異了,不另外給了。後者就是在“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後加上一句“惟上一次評選由提名人於提名後48小時內自行撤回者不受此限”。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09:18 (UTC)[回复]
調整於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回复]

修改音樂命名常規

現行條文

同名條目 當作品名稱和音樂家同名時,應該直接命名並根據其格式加上消歧義。

例:劉鳳瑤首張同名創作專輯應改為劉鳳瑤 (專輯)伊凡塞斯同名專輯應改為伊凡塞斯 (專輯)

當作品擁有多於一個同名作品時,依據狀況加註消歧義。

提議條文

同名條目 當作品名稱和音樂人(根據唱片業協會、唱片公司、發行商與媒體平台等音樂人署名)同名時,其作品命名需根據其格式加上消歧義。當格式不足消歧義,則加上語言、年份等條件。

例:劉鳳瑤首張同名創作專輯應改為劉鳳瑤 (專輯)伊凡塞斯同名專輯應改為伊凡塞斯 (專輯)

當作品擁有多於一個同名作品時,依據狀況加註消歧義。

以上。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07:19 (UTC)[回复]

這算是在某人封禁中的時候偷渡議案嗎?--Ghren🐦🕓 2022年5月31日 (二) 09:48 (UTC)[回复]
@Ghrenghren說得好像WP:CS4D不是“在某人封鎖中的時候偷渡(的)議案”一樣(沒錯,我就是在自黑),但這也確實是我對付傾向性編輯的惟一有效辦法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3:01 (UTC)[回复]
對於標題消歧義放置之處,社群向來容許多種詮釋;例如說「德弗札克第七號交響曲」與「第七號交響曲 (德弗札克)」,或者「泰國國歌」與「國歌 (泰國)」,我覺得都可以。因此,不建議只在提案中寫出一種消歧義格式。至於提案之範圍,是把三種沒有什麼關係的音樂作品湊在一起,涉及「古典音樂、歌劇和國歌」等類型而已,單看內容本身不能說有什麼邏輯,這顯然亦是針對之前的編輯衝突而來。總而言之,我認為此提案不僅難具正當性,內容本身也有些改善空間,故在前述問題得到解決之前,(-)反对修訂命名常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1日 (二) 14:40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如何?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4:55 (UTC)[回复]
我之所以沒再提是因為最近才討論過(Talk:贝多芬第31号钢琴奏鸣曲#再談音樂條目命名問題)。不過當時我提議「當需消歧義的條目名稱(即作品名稱時)包含音樂類型(例如交響曲、奏鳴曲),此時作品格式可省略」,但這段是否實用又是另一回事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5月31日 (二) 15:00 (UTC)[回复]
@Milkypine但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應該沒問題嗎?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5: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