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快速保留: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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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保留'''是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頁面存廢討論]]的討論期限結束前終止存廢討論的過程,但有關討論並不被移除。此項指引適用於快速保留程序,關於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頁面詳見[[Wikipedia:快速刪除|快速刪除]]。
'''快速保留'''是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頁面存廢討論]]的討論期限結束前終止存廢討論的過程,但有關討論並不被移除。此項指引適用於快速保留程序,關於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頁面詳見[[Wikipedia:快速刪除|快速刪除]]。


==應用 ==
== 應用 ==
快速保留的理由包括:
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原提刪者自行撤銷刪除提案,或者提刪的理由在提刪時不成立,也許提案僅僅是出於與刪除、合併無關的理由(移動是否與刪除無關社群還沒有共識),而且並無其他任何維基人建議將該頁面刪除。<ref>「提刪」是指「提出刪除、合併、移動或重定向」。</ref>
# 原提刪者自行撤銷刪除提案,或者提刪的理由在提刪時不成立,也許提案僅僅是出於與刪除、合併無關的理由(移動是否與刪除無關社群還沒有共識),而且並無其他任何維基人建議將該頁面刪除。<ref>「提刪」是指「提出刪除、合併、移動或重定向」。</ref>
*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
# 曾因關注度不足到期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不含暫時保留)或透過[[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再次因關注度不足的原因被提刪
*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的頁面(提刪理由為非關注度)。
#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的頁面(提刪理由為非關注度)。
*提刪者純粹以破壞或擾亂為目的:
#提刪者純粹以破壞或擾亂為目的:
:*毫無意義的提刪,例如針對最近入選的[[Wikipedia:典範條目|典範條目]]。
## 毫無意義的提刪,例如針對最近入選的[[Wikipedia:典範條目|典範條目]]。
:*提刪完全出於擾亂的動機(比如正在參與一場激烈的[[Wikipedia:編輯戰|編輯戰]]的一方的用戶頁被對方提刪,而提刪的動機僅僅是為了騷擾對方。)
## 提刪完全出於擾亂的動機(比如正在參與一場激烈的[[Wikipedia:編輯戰|編輯戰]]的一方的用戶頁被對方提刪,而提刪的動機僅僅是為了騷擾對方。)
:*在存廢討論結束後隨即以相同的理由對已在存廢討論中根據社群共識被保留的頁面再次發起提刪。
## 在存廢討論結束後隨即以相同的理由對已在存廢討論中根據社群共識被保留的頁面再次發起提刪。
:*試圖以結束編輯爭議為目的而發起提刪,此時[[Wikipedia:DR|爭論的解決]]顯然是更為妥善的解決方式。
## 試圖以結束編輯爭議為目的而發起提刪,此時[[Wikipedia:DR|爭論的解決]]顯然是更為妥善的解決方式。
*提刪帶有顯而易見的失誤,顯示出提刪者甚至都沒有閱讀目標頁面,例如將具有合適版權協議的非自由版權圖片標記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侵權]]頁面。
# 提刪帶有顯而易見的失誤,顯示出提刪者甚至都沒有閱讀目標頁面,例如將具有合適版權協議的非自由版權圖片標記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侵權]]頁面。
*被提刪的頁面為正式的方針或指引。
# 被提刪的頁面為正式的方針或指引。
*[[WP:MAIN|首頁]]上有被提刪[[WP:WIAA|條目]]的-{zh-hant:連結; zh-hans:链接}-,此時應等到首頁-{zh-hant:連結; zh-hans:链接}-取消後再行提刪。
# [[WP:MAIN|首頁]]上有被提刪[[WP:WIAA|條目]]的-{zh-hant:連結; zh-hans:链接}-,此時應等到首頁-{zh-hant:連結; zh-hans:链接}-取消後再行提刪。
*條目因內文不足50字或內文中非現代漢語內容過多被提刪,但問題已得到解決時,由一名編者提示問題解決,經另一名自動確認用戶確認後(建議進行該確認步驟,但也可略過),可對條目執行快速保留操作。
# 條目因內文不足50字或內文中非現代漢語內容過多被提刪,但問題已得到解決時,由一名編者提示問題解決,經另一名自動確認用戶確認後(建議進行該確認步驟,但也可略過),可對條目執行快速保留操作。


注意:快速保留的判斷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一旦該請求有自动確認用戶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本身就宣告了該請求'''並非'''多數人可判斷的顯著不合理,應當移去關閉標籤以重啟該討論。這樣的請求可能是由還不熟悉維基政策的新手提出,或者是搗亂者(比如曾發生的[[满洲国]]([[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5月7日#滿洲國 或 頁面1、頁面2、頁面3、頁面4、……|當時的討論]])、[[香港]]條目的刪除請求)。
注意:快速保留的判斷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一旦該請求有自动確認用戶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本身就宣告了該請求'''並非'''多數人可判斷的顯著不合理,應當移去關閉標籤以重啟該討論。這樣的請求可能是由還不熟悉維基政策的新手提出,或者是搗亂者(比如曾發生的[[满洲国]]([[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5月7日#滿洲國 或 頁面1、頁面2、頁面3、頁面4、……|當時的討論]])、[[香港]]條目的刪除請求)。

2020年7月13日 (一) 23:19的版本

快速保留是在頁面存廢討論的討論期限結束前終止存廢討論的過程,但有關討論並不被移除。此項指引適用於快速保留程序,關於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頁面詳見快速刪除

應用

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1. 原提刪者自行撤銷刪除提案,或者提刪的理由在提刪時不成立,也許提案僅僅是出於與刪除、合併無關的理由(移動是否與刪除無關社群還沒有共識),而且並無其他任何維基人建議將該頁面刪除。[1]
  2. 曾因關注度不足到期而提交至存廢討論,但最終獲得保留(不含暫時保留)或透過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再次因關注度不足的原因被提刪。
  3. 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的頁面(提刪理由為非關注度)。
  4. 提刪者純粹以破壞或擾亂為目的:
    1. 毫無意義的提刪,例如針對最近入選的典範條目
    2. 提刪完全出於擾亂的動機(比如正在參與一場激烈的編輯戰的一方的用戶頁被對方提刪,而提刪的動機僅僅是為了騷擾對方。)
    3. 在存廢討論結束後隨即以相同的理由對已在存廢討論中根據社群共識被保留的頁面再次發起提刪。
    4. 試圖以結束編輯爭議為目的而發起提刪,此時爭論的解決顯然是更為妥善的解決方式。
  5. 提刪帶有顯而易見的失誤,顯示出提刪者甚至都沒有閱讀目標頁面,例如將具有合適版權協議的非自由版權圖片標記為侵權頁面。
  6. 被提刪的頁面為正式的方針或指引。
  7. 首頁上有被提刪條目的链接,此時應等到首頁链接取消後再行提刪。
  8. 條目因內文不足50字或內文中非現代漢語內容過多被提刪,但問題已得到解決時,由一名編者提示問題解決,經另一名自動確認用戶確認後(建議進行該確認步驟,但也可略過),可對條目執行快速保留操作。

注意:快速保留的判斷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一旦該請求有自动確認用戶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本身就宣告了該請求並非多數人可判斷的顯著不合理,應當移去關閉標籤以重啟該討論。這樣的請求可能是由還不熟悉維基政策的新手提出,或者是搗亂者(比如曾發生的满洲国當時的討論)、香港條目的刪除請求)。

快速保留不是什麽

雪球法則是一種提早結束存廢討論的有效方式,它並不是且不局限於快速保留的標準。與遵從現行指引相反的是,雪球法則因忽略所有規則维基百科不是官僚机构而合理。正因為如此,雪球法則可能具有一定爭議性,在實際的操作中並不被提倡。兩者看上去相似,但因雪球法則而關閉的存廢討論絕不能被視為快速保留。

對存廢討論提案快速保留時

  • 按照結束存廢討論的標準步驟終止討論。
  • 在頁面相應對話頁放入「{{Old vfd multi|被提報的日期|sk}}」或「{{Vfd-kept|被提報的日期|快速保留}}」模板。

注释

  1. ^ 「提刪」是指「提出刪除、合併、移動或重定向」。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