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愍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MJENRY留言 | 贡献2017年9月27日 (三) 00:31 (...修正導言,內容主要是"新唐書"白話,巡察時請先查證內文)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高愍女(776年—781年),名妹妹高彥昭的女兒。[1]唐朝烈女,「愍」。

生平

高彥昭為李正己下屬,。引用错误:没有找到与<ref>对应的</ref>标签[2]

唐德宗知道這件事後很驚嘆,詔令太常諡為愍,許多儒生都爭相為高妹妹寫誄文[3]

髙愍女碑

貞元十三年(797年),李翱汴州,高彥昭當時為潁州刺史,韓愈與李翱說了高妹妹的故事後,於是作《髙愍女碑》。[4]

李翱認為自己所作《髙愍女碑》、《楊烈婦傳》不輸給班固蔡邕[5]

參考資料

  1. ^ 《[[:《新唐書·高妹妹傳》:高湣女名妹妹,父彥昭事李正己。
  2. ^ 新唐書·高妹妹傳》:及納拒命,質其妻子,使守濮陽。建中二年,挈城歸河南都統劉玄佐,納屠其家。時女七歲,母李憐其幼,請免死為婢,許之。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賴而生?」母兄將被刑,遍拜四方。女問故,答曰:「神可祈也。」女曰:「我家以忠義誅,神尚何知而拜之!」問父在所,西向哭,再拜就死。
  3. ^ 新唐書·高妹妹傳》:德宗駭嘆,詔太常謚曰愍。諸儒爭為之誄。
  4. ^ 李文公集·高愍女碑》:貞元十三年翺在汴州,彥昭時為潁州刺史,昌黎韓愈始為余言之余既悲而嘉之,於是作髙愍女碑
  5. ^ 答皇甫湜書》:足下視仆敘高湣女、楊烈婦,豈盡出班孟堅、蔡伯喈之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