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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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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提议:对WP:日常计算做小修改

Wikipedia talk:共识 § 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

Wikipedia talk:破坏 § 重修破壞方針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 § RfC:2024年2月

建議修改快速刪除方針G13G16A2A5A6準則

因為在編輯或維護時看到部分狀況,建議調部份快速刪除方針:

G13:實務上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故刪除機器翻譯相關內容。

現行條文

G13. 明顯、拙劣的機器翻譯。

提議條文

G13. 明顯、拙劣的機器翻譯。


G16:這是Wikipedia_talk: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修正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提報侵權流程」文字後續討論,當時有提到G16部份。另外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故不要求要掛上此模板。因為看過有編者直接在條目空間以不同名稱或在個人沙盒重建頁面但內容仍然侵權,因此把此兩類頁面也放進「臨時頁面」的定義,加速處理時效。

(~)補充:假如我建立條目「Qweqwe」被提報侵權,後來我建立「Draft:Qweqwe」又放入侵權內容(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現行G16是可以被提報快速刪除的。但如果我另建「Zxczxc」或「User:Poem/Qweqwe」,介紹對象和「Qweqwe」一樣而且也侵權(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照現行流程,這樣不能提報G16而只能走存廢討論(我被駁回過)。這個修訂一方面強調只有提報侵權建立的臨時頁面侵權才適用(提醒編者不要只看到Draft:開頭且侵犯版權的頁面就直接丟G16)減少錯誤操作,一方面定義臨時頁面以加速處理流程。Poem留言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回复]

現行條文

G16. 因為主頁面侵權而建立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

提議條文

G16. 因為主頁面侵權而建立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

「臨時頁面」包含但不限草稿頁面、存在條目空間的頁面,或使用者沙盒,但需介紹相同事物,且要在提報侵權建立。臨時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

A2:訊息框有一定資訊,要擴充成小小作品難度較低;建議排除。另外{{inuse}}模板不會因編輯時間到期自動消失,故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

現行條文

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提議條文

帶有{{inuse}}模板的頁面在編輯持續時間內不適用。
若條目只有訊息框不適用,視訊息框內容掛上{{substub}}模板或移動至草稿。

A5: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在此將刪除理由條文化,讓管理員有理據刪除。另外若內容和現有條目極為相似時也沒有另建條目的必要,故把「內容非常相似」列入準則本文。例如,中文維基已有維基百科條目,但我在中文維基用英文寫介紹「維基百科」的條目,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翻成英文,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管理員可以用A5刪掉我的條目。

現行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 亦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不論外文內容是否翻譯自中文條目。例如,以英文撰寫條目介紹維基百科,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翻譯,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

A6: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同上面在A2時理由)。

現行條文

帶有{{inuse}}和{{translating}}模板的不適用。

提議條文

帶有{{inuse}}(在編輯持續時間內)和{{translating}}模板的不適用。

以上。Poem留言2020年2月2日 (日) 04:35 (UTC)[回复]

“實務上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通常絕大多數情況都是機器翻譯(其實太差的人工翻譯我們都當成“機器翻譯”了,你當成術語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1 (UTC)[回复]
其實我覺得這樣算是收緊了,但我也覺得這樣收緊是好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加回模板(針對草稿空間),不過我個人不反對廢除必須掛{{Draft Copyvio}}模板的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3 (UTC)[回复]
所以我才說「不反對」啊。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A5)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請説一下相關管理員的名字,他們明顯是不清楚快速刪除規則。不過我也理解“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得刪除,我建議另立新的快速刪除規則。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6 (UTC)[回复]
分出來的新規則可以叫A7。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經調整的提議G13修訂方案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看到絕大部分意見都同意針對G13的修訂,我的提議是先把針對G13的修訂公示,餘下的可以繼續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12:56 (UTC)[回复]

不反對。Poem留言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回复]
以下為經調整的提議CSD G13修訂方案:
現行條文

G13. 明顯、拙劣的機器翻譯。

提議條文

G13. 翻譯拙劣

以上,預計日內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4日 (二) 05:03 (UTC)[回复]
un...-- Sunny00217 2020年2月5日 (三) 23:55 (UTC)[回复]
即日起公示經調整的提議G13修訂方案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6日 (四) 10:55 (UTC)[回复]
實質意義不變的話就沒意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8日 (六) 02:39 (UTC)[回复]
這裏只是調整文字,不會影響意思。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8日 (六) 12:06 (UTC)[回复]
G13應已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13日 (四) 09:5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題外話一下

感謝說明。Poem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5:25 (UTC)[回复]

繼續討論

繼續上面的討論:

現在還有這四個提案需要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23 (UTC)[回复]

G16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對於G16,我有一個調整字眼幅度更大的提案:

現行條文

G16. 因為主頁面侵權而建立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

  • 使用模板{{d|G16}}、{{d|temp}},並請與{{copyvio}}一同使用。
提議條文

G16. 頁面與介紹相同事物的原頁面同樣侵權

此條所適用的頁面包括但不限於草稿頁面、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頁面、用戶空間頁面等介紹相同事物,且在原頁面被提報侵權建立的頁面。相關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
提報時需同時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的名稱,除非一眼能看出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
  • 使用模板{{d|G16}}、{{d|temp}},並請與{{copyvio}}一同使用。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30 (UTC)[回复]
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把G16拿出來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9 (UTC)[回复]
現公示快速刪除規則G16款規定調適7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36 (UTC)[回复]
  • G16增加提報者要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名稱,以減少管理員負擔,如下(已加入公示中條文):
「提報時需同時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的名稱,除非一眼能看出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Poem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03:1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Poem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5日 (四) 13:44 (UTC)[回复]

A5+A7

現行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略)

A7. 與既有條目主題重複的非中文條目,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

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不論外文內容是否翻譯自任何維基百科語言版本的條目。
  • 例如以英文撰寫條目介紹維基百科,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的任何維基百科語言版本的條目翻譯,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條目也符合此要求。
  • 使用模板{{d|A7}}。

總覺得以A5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不太好,就分開一下,變成A7。不過A5加入“非常相似”也是好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39 (UTC)[回复]

  • 我以為「在中文維基要用現代漢語編寫條目內容」是常識,也以為把非現代漢語內容放上來沒立即處理並不負責任。如果正在翻譯(或編輯)的頁面被刪除,編者把內容送出後仍會建立頁面,並不會抹煞正在翻譯條目的編者的貢獻。會有問題的是如User:Temp3600君所言,放入非現代漢語內容後過一陣子才回來編輯時,發現頁面不見的情況。但如果管理員刪除條目時確實把附加資訊記錄下來,該編者還是會知道已有重複頁面(並由wp:AR取回內容),仍可到既有條目貢獻。Poem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3:58 (UTC)[回复]
通知使用者條目被提報快速刪除時,在對話頁掛的{{db-notice}}模板在頁面被刪除後會顯示wp:AR連結。如果使用者有照指引操作便會被引導至wp:AR,因此這是使用者有沒有看對話頁的問題,和知不知道wp:AR沒關係(除非提報者用手動提報且不是用{{db-notice}}通知)。Poem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4:58 (UTC)[回复]
至於是否因條目被刪除而離開維基百科十分難以界定。Poem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4:58 (UTC)[回复]
要加一下這個吧(現有名稱也不適合重定向或不符建立非中文重定向的標準)--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40 (UTC)[回复]
「非中文重定向」是「重定向」的子集。原準則提到「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自然就包含非中文重定向。Poem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9:24 (UTC)[回复]
我依照上面兩個意見再調整了A7提案。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單獨把A5拿出來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7 (UTC)[回复]
(!)意見:其實一向A5是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我巡查員時每個月速刪百多個,所以這個我很瞭解,如果非要寫清楚不可,就在A5那裏寫清楚,不用另開一個。--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0:53 (UTC)[回复]
不同意,我能肯定管理員是錯誤執行條文。「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中文和外文明顯是完全不相同的,這即使是沒常識的也能夠分辨。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38 (UTC)[回复]
移到草稿就沒完沒了了。Poem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03:15 (UTC)[回复]
然後不多久就被O7砍了 囧rz……-- Sunny00217 2020年2月29日 (六) 15:55 (UTC)[回复]
CSD O7也要半年無編輯,中間有動到就重新算半年(少數維護型編輯除外),所以會沒完沒了。但「在中文維基要用現代漢語編寫條目內容」應該是常識了,為什麼要暫時接受沒在翻譯中的非現代漢語內容?Poem留言2020年3月1日 (日) 07:20 (UTC)[回复]
上面已經提過,翻譯中條目若在翻譯時被刪除,使用者翻譯完送出後,並不會抹煞其貢獻。而且方針修訂針對把非現代漢語內容貼上來就丟著不管的人,這種貢獻是可忽略的;這樣修並不影響努力翻譯的編者。Poem留言2020年3月1日 (日) 10:02 (UTC)[回复]
還有,為什麼不能要求編者內容放上來就要有現代漢語內容?翻成小小作品難度不高。不過這不在這次的討論範圍就是了。Poem留言2020年3月1日 (日) 10:02 (UTC)[回复]
  • 針對A5(或可能的A7),我的主要目的要不讓管理員能名正言順地把已有對應中文頁面的非漢語頁面刪除,要不禁止這項動作(我傾向刪除,所以才在A5加文字合理化管理員的作為。另外認同Sanmosa君的意見,中文和外文是不同的,因此現行管理員不能這樣刪除)。另外在條文中加上「非常相似」是避免有人來亂,只做微量修改就吵不能速刪。希望各位編者能把討論重心放在這。Poem留言2020年3月1日 (日) 10:02 (UTC)[回复]
A5分部處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A5. 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既然上面對A5沒意見的話,我就把A5送公示7日去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3日 (五) 09:1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PoemA5已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03:38 (UTC)[回复]

A2與A6

這兩個提案之前比較少被討論到,在此繼續討論。條文文字和上面的幾乎一樣,但為了方便討論,這邊也放一份。

A2

A6

(※)注意:方針如果要修改,請先指出現時出現了甚麼問題?因為頻繁地修改方針,朝令夕改,會令社群無所適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07 (UTC)[回复]
  • A2豁免訊息框已經在理據提出,若訊息框資料足夠,要改成小小作品難度不低,甚至訊息框資料量已超過小小作品門檻,故不建議將只有足夠資訊訊息框的條目與掛其他模板的條目一視同仁。Poem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3:24 (UTC)[回复]
  • {{inuse}}部份是因為這個模板在持續編輯時間結束後不會自動消失,因此特別強調即使掛了這個模板,也要在持續編輯時間內才能不被以這兩個理據快速刪除。這個修訂是避免爭議。Poem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3:24 (UTC)[回复]
  • 至少不用一刀切,把有足夠資訊的訊息框條目一起刪除(如果能容易地改成條目)。而且即使不能用這個方針提報刪除,還是可以用其他方針提報。已在提議的修訂條文加入可以其他理據快速刪除。Poem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4:44 (UTC)[回复]
  • 至於A6,其實按常識也能理解掛了inuse有時間的限制,我在想如果現時方針不是出現甚麼大問題,是否必須要改?方針猶如維基法規,現在已經出現隔幾天就有人想改方針,很多都是為改而改,未見為了解決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52 (UTC)[回复]
  • 最主要是減少爭議。另外提案條文最近並無修訂,且這些方針是2月初就提出修訂建議了。如果您認為不該短時間修訂方針,可以提出建議案,限定在特定時間才能提案修訂方針。Poem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4:44 (UTC)[回复]
(-)反对A2“若条目只有讯息框不适用,视讯息框内容挂上{{substub}}模板或移动至草稿。”,偷懒不是借口,写多几只字都懒成这样,还指望能写好条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8日 (日) 04:12 (UTC)[回复]
  • 翻譯訊息框也要時間。以艾芙琳·別列津為例,直接改寫訊息框內容:「艾芙琳·別列津是美國物理學家與電腦工程師。她在紐約大學取得物理學士學位,曾任職於電子電腦公司。她設計第一套電腦文書處理器,並協助設計第一套電腦訂位系統。」因為訊息框資料足夠,簡單改寫就能達到小小作品標準,故若這條目只有訊息框,移到草稿或掛上相關維護模板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刪除條目反而可惜。Poem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4:44 (UTC)[回复]
所以说既然抽出正文,甚至一句超过小小的正文都这么难,是不是因为放个infobox简单、写多几只字就难度提升了所以原编辑就可以偷懒?这是一份态度问题,志愿不代表不负责,所以有权去SD或者去改善,但不代表只有改善一个选项。而且也有恢复机制,也不是有人乐于搞恢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8日 (日) 07:10 (UTC)[回复]
但編訊息框也得找資料,不像其他模板掛了就會有內容;只因沒加上正文就被快速刪除過於嚴格也不合比例原則。另外頁面被刪除後申請回復也要時間。但我也不認為一個只有訊息框的條目是合適的,因此建議暫緩刪除。條文修改成如果訊息框訊息足夠,比照小小作品給予30天改善期;到時沒改善再刪除也不遲。Poem留言2020年3月10日 (二) 04:18 (UTC)[回复]
̈*如果現在方針沒出現甚麼問題,就沒必要改,因為朝令夕改,社羣難於適應。您今天感覺這樣好,然後要改;隔幾天,又有用戶覺得不好,又要改;現在這種頻繁地修改方針的風氣越演越烈,令社羣難於適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0日 (二) 04:35 (UTC)[回复]
我已在上面提過,這幾條最近都沒修訂或被提出討論(至少2019年以來),且這些提案是2月初就提出的。如果您認為方針修訂過於頻繁,也可提出議案,只在特定時間能討論某方針。Poem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01:59 (UTC)[回复]
更准确来说,保留着A2的权利,但适宜为此下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10日 (二) 07:38 (UTC)[回复]
我想目前提出的條文已經限縮到個人認為有很大機會能成為小作品的情況才給予緩刑,而且不是直接豁免。不夠格的只有訊息框的條目仍可用A2刪。30天也許太長,但送存廢又怕原編者覺得受傷害,所以認為採用小小作品流程會是比較好的選擇。Poem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01:59 (UTC)[回复]
「沒壞別修」不會帶來進步,個人認為應該要檢視提案是否合理,且修訂後對維基社群是否帶來助益。Poem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回复]
(!)意見 同意蟲蟲飛的意見,本整體案餘下案應不再續讀,或應開啟檢討是否訂立指引,對集中頻密地同類型修改方針案提交做出適當的規限。——約克客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08:27 (UTC)[回复]
目前沒有限制方針討論修訂時機,因此如此認為不該繼續討論並不適宜。另外若諸君認為該限制方針修訂時機,建議另開話題。希望大家還是把焦點放在建議的修訂上。Poem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回复]
  • 1.方針修訂沒解決實際問題是一方面,2.方針修訂也帶出新問題,單看訊息框,不能能斷言條目符合收錄標準,否則符合a1也會刪去,這只會增加站務困難。3.雖方針沒規限頻繁地修改方針,但客棧提案按鈕按下去,就已經已有提案框架,即首先應說明修訂案想解決甚麼問題,就這個提案看來說來提案並非為解決方針出現的問題,如果只是為改而改,這是沒必要。4.方針是維基法規,應該有個持久穩定的版本,讓社群熟習及謹記,否則朝令夕改,社群難於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07:17 (UTC)[回复]
(~)補充:前些時候修訂的速刪方針,最近我發現社群很多都沒有依從,原因很簡單,方針的版本須保持穩定性,而且要為社群所熟悉及謹記;方針太頻繁地修訂,朝令夕改,令社群很難掌握方針內容,而且中維的方針卷帙浩繁,如果又版本頻繁地修訂,社群根本不會瞭解現時方針具體要求,難於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08:39 (UTC)[回复]
  • A2的問題是指出訊息框和其他模板一視同仁的不合理性,並不是把訊息框掛上去就自動會產生內容,所以不該和其他模板一視同仁。而緩刑(不是直接豁免)也只針對有機會變成有實質內容條目的只有訊息框條目,所以設下「實際內容有50個中文字」的門檻,在此情況下只要簡單擴充就能變成小作品。A2和A6針對{{inuse}}修訂是針對此模板在到期後不會自動被移除的問題,雖然不修也可用常識處理,但明白寫出可以減少爭議,我認為對管理員處理條目時也不會有負面影響。「問題」本來就是很模糊的詞彙,每個人對是否是問題的看法也有不同。如果議案合理就該給討論甚至修訂空間。Poem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06:54 (UTC)[回复]
  • 另外老調重提,如果認為方針不該時常修訂以讓編者適應,最好的方式是另開討論串檢討修訂時機(例如,方針修訂後,實施滿一年才可再對同一條方針提修訂)。Poem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06:54 (UTC)[回复]
  • 這個不是時機的問題,而是用戶頻繁地修改沒問題的方針,朝令夕改,甚至很多修訂改了沒多久,又有新的修訂,結果您看看現在速刪有多少嚴格依從了最近的修訂?方針有壞,當然要改,但沒壞就沒必要改。您的A2的修訂明顯和a1容易造成混淆,即使訊息框夠五十字,寫成段落,也不等於一定免於a1,您這樣修訂是增加了判斷的難處。--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7:07 (UTC)[回复]
訊息框改寫後會不會免於A1沒人能說得準,我上面以艾芙琳·別列津訊息框直接改寫的內容應該是小作品了,只是沒來源而已。只要訊息框內容有足夠資訊而能讓讀者區分其他事物,就不是A1了。已在A2提案中加入「能讓讀者區分其他人事物」限縮,避免成為A1。Poem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4:10 (UTC)[回复]
  • 我覺得即使不修改方針,如果有人想改,也可以直接改,而不提刪,不用寫進方針,而且如果寫進方針,很多用戶寫成a2的條目就走人了,然後又沒人改,每天的新頁面又多,這類沒完成的頁面留着也沒意義。--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4日 (六) 04:24 (UTC)[回复]
(&)建議:與其頻繁地修訂沒問題的方針,不如多提案詮釋方針,這樣可引起更多社群注意及瞭解方針內容,越多人瞭解方針,越多人懂得遵守方針,否則頻繁的方針修訂,社群根本就無法掌握最新的方針。現在您看有些新手連方針也沒看完也走來提案修訂方針,這明顯是受老手頻繁修訂方針所影響。我不是針對這個提案,往後我也會多瞭解方針的修訂有否必要。您是老手,如果也幫忙檢視一下方針修訂的必要性則更好。方針不是不能改,大前提是方針有問題才改,不是為改而改,或者主觀意願感覺想改一下就改。--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7:18 (UTC)[回复]
「問題」需要小心定義。至於檢視方針修訂的必要性,以我的情況是看到自己會關心的修訂才會看。如果要避免為改而改,或是感覺想改,可以要求提案時要同時說明修改後帶來的助益。Poem留言2020年3月13日 (五) 14:10 (UTC)[回复]
這時候我恐怕並不適合“多提案詮釋方針”,只怕部分用戶(未必是管理員)會趁機會曲解了,然後不承認正解。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3日 (五) 09:10 (UTC)[回复]
  • 1.經客棧公開討論形成共識後再公示的討論,即使不寫入方針,也有實際約束力。而詮釋方針的過程能夠一再引起社群的注意。當方針越多人瞭解,越能令社群自覺地依從。2.如果方針寫得好,社群的解讀不會出現太大歧義,如果有歧義,也就是有修正語句的必要,然後才改,才有實際意義。3.方針只有在社群熟悉及謹記,然後大家才會自覺地依從,否則頻繁地改,社群根本很難掌握最新的方針具體內容。尤其是關於站務的方針,有些資深用戶或資深管理員,不一定會不斷重溫方針,方針頻繁地修改的結果,只會變成形同虛設。--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10:46 (UTC)[回复]

更新监督员的标志

維基百科的互助客棧風氣就是把「沒壞就不要修」先拿上來討論了。監管員的標誌既然那麼有爭議,那換標誌真的好嗎?直接以無共識關了吧,有要重啟的請自行重啟討論串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16:1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更新监督员的标志。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荣智浩對話貢獻)於2020年2月13日 (四) 11:12 (UTC)加入。[回复]
已使用Gallery標籤改善排版--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21日 (五) 03:46 (UTC)[回复]

不知道到底要幹嘛,快速關閉--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0:51 (UTC)[回复]
@Sunny00217重開。他的意思是想把WP:监督和{{Oversight topicon}}裏頭的標志更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3 (UTC)[回复]
阁下们好,我是荣智浩,昨天忘记在留言上签名,给大家造成不便,深感歉意。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4 (UTC)[回复]
(:)回應@Ericliu1912根据维基共享资源上的介绍,应该是2017年改的。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1 (UTC) 2020年2月14日 (五) 10:23 (UTC)[回复]
(*)提醒:數小時太短,通常要給幾天時間讓大家討論。--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复]
不过新版本没有了我们语区那一块拼图……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5日 (六) 03:41 (UTC)[回复]
根據圖片全域使用情况,僅有arwp採用新圖片,其餘有使用圖片的維基都仍使用舊圖片。--Xiplus#Talk 2020年2月15日 (六) 03:53 (UTC)[回复]
(-)反对:同xiplus,新圖片只有少數地方使用。再者,新圖片的陰影部分偏向淺色,難以顯示OV與眾不同的抹除。--SCP-2000 2020年2月15日 (六) 04:04 (UTC)[回复]
(*)提醒:留言句首冒號要用小寫才能縮排。--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標誌改不改沒所謂,僅有arwp採用新圖片不代表我們就不能跟arwp的做法,也不代表我們就不能不跟。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6:03 (UTC)[回复]
眼睛不太好可以滴些莎普爱思。之前已经有说过,这个新图标只有一个语区跟进了,其他语区没跟进,所以似乎并没有必须更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9日 (一) 00:39 (UTC)[回复]
谢谢关心,我眼睛好得很。只有一个语言跟进了和中维换不换以及我上文说的坏不坏和修不修的问题并不相关。当然如果你就是想完成每日损人任务的话可以当我没说。--🏊‍I'm the winner🥇you're the loser🥛 2020年3月9日 (一) 01:29 (UTC)[回复]
因為閣下的說法似乎給人一種「大家都換了,而且還是早都換了,偏偏我們卻不換」的感覺。。。--Hjh474留言2020年3月9日 (一) 15:56 (UTC)[回复]
诸位,别换不换和我们换不换是两回事,别人不换和我们换不换也是两回事,虽然这个新图标只有一个语区跟进了,其他语区没跟进,但请不要人云亦云。--👻Cryberghost 2020年3月12日 (四) 00:25 (UTC)[回复]
那我就跟着你的说法,只有一个语区跟进的话,请不要人云亦云。至于损人话的话,建议说话前翻一下之前的内容,免得被人打头了还说子弹还能打得这么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12日 (四) 01:07 (UTC)[回复]
(:)回應:我可没有人云亦云,我没有因一个语区跟进而去更换,我是觉得真的该更新了,如果喜欢旧的标志,那请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回到那旧标志的时代吧!--👻Cryberghost 2020年3月13日 (五) 01:3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Z7504員的標誌?--182.155.43.149留言2020年3月21日 (六) 06:06 (UTC)[回复]

WP:監督用词不当

我认为監督用词不当,像是監督某维基人一样。

我在这里为一部分词语重新定义,希望可以样更多人(特别是新手)明白:

词语 本来定义 新定义
監督 高級刪除方式,用以隱藏侵犯私隱或誹謗內容 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監督和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
數據隱藏 N/A 高級刪除方式,用以隱藏侵犯私隱或誹謗內容
監督員 擁有監督權限 (换成數據隱藏員,而監督員一词失去定义)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0日 (四) 11:16 (UTC)[回复]


“數據隱藏”裏頭的“數據”這個用詞感覺不太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3:55 (UTC)[回复]
@Classy_MelissaSanmosa可以用內容隱藏吗?--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04:18 (UTC)[回复]
@Classy_MelissaSanmosa--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04:23 (UTC)[回复]
這個還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4:25 (UTC)[回复]
感覺刪除的層級比隱藏還高欸……--【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2月21日 (五) 10:11 (UTC)[回复]
@和平至上這個是無法再復原的,刪除還可以undelete,這個不能unsuppression(管他文法正不正確)--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19 (UTC)[回复]
我知道,但我覺得「隱藏」聽起來比較低級……(因為一般隱藏是可以復原,刪除不可以,這就和原意恰恰相反……)--【和平至上】口罩荒下,大量示威者全戴口罩.武漢加油!💬 2020年2月21日 (五) 10:25 (UTC)[回复]
ㄎㄎ(因為刪除是整個頁面,隱藏僅針對單一修訂)--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34 (UTC)[回复]
改為「抹除」或「隱抹」可以嗎?--SCP-2000 2020年2月21日 (五) 10:39 (UTC)[回复]
( ✓ )同意@SCP-2000--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11:38 (UTC)[回复]
簡而言之就是把現有「監督」替換成「數據隱藏」--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10 (UTC)[回复]
题外话,于何在MediaWiki安装并使用監督?--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11:37 (UTC)[回复]
在mediawiki.org和translatewiki部分翻譯為「屏蔽」,另隨便推薦一些詞彙:隱蔽隱沒。--Xiplus#Talk 2020年2月21日 (五) 12:37 (UTC)[回复]
(*)提醒這個討論涉及了所有中文介面的變更,可能需要轉發至其他站點討論(不過只有本地才有設監督員)--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3:16 (UTC)[回复]
既然mediawiki.org和translatewiki翻譯成“屏蔽”,那我也推薦“屏蔽”,原因是避免技術上的麻煩。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3 (UTC)[回复]
@Sanmosa( ✓ )同意( ✓ )同意--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1日 (五) 23:26 (UTC)[回复]
@Sanmosa簡體為屏蔽,繁體為監督,所以不管結果選什麼都還是要改。--Xiplus#Talk 2020年2月22日 (六) 01:41 (UTC)[回复]
本人认为,用抹除比较好--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2日 (六) 09:59 (UTC)[回复]
其實我沒所謂,只要不是“‘數據’隱藏”就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1 (UTC)[回复]
大家好像无共识,与和达成共识?--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4日 (一) 00:26 (UTC)[回复]
「抹除」好像有人支持,這我其實不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02:26 (UTC)[回复]
投票好吗?可以在明天(UTC)开放投票--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4日 (一) 04:00 (UTC)[回复]
@Emojiwiki那請記得放公告版-- Sunny00217 2020年2月24日 (一) 05:19 (UTC)[回复]
@Sunny00217完成--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5日 (二) 00:02 (UTC)[回复]
(*)提醒
  • 只能投三票
  • 在支持的詞語中投下(+)支持,但一人不可以在同一詞語中投多于一票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5日 (二) 00:03 (UTC)[回复]
首先,不見得這裡已經形成初步共識。當然閣下仍可以進行相關意見調查,但不應該有任何約束力。然後,最好首先就要否更改名稱形成共識。
其次,就投票頁所列選項而言,似乎未見任一選項可以取代「監督」一詞。當「監督」是已經眾所熟知時,是否真的需要更改呢?
以上。--J.Wong 2020年2月25日 (二) 00:43 (UTC)[回复]
(!)意見:共識是通過討論達成,投票不能取代討論,因此大家應先達成共識。--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5日 (二) 00:50 (UTC)[回复]
開投票期限只是代勞而已,如果有其他意見可以到Wikipedia:投票/監督用詞不當頁面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2月25日 (二) 02:10 (UTC)[回复]
所以為什麼不能在這裡接續下去?
Emojiwiki/r君有什麼回應嗎?
以上--J.Wong 2020年2月25日 (二) 02:52 (UTC)[回复]
我有感大加未可以以討論達成共識,因此开問卷以辨識共識--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5日 (二) 04:38 (UTC)[回复]
雖然我已經加入了「維持原狀」的選項,但是個人還是覺得不宜用投票代替討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5日 (二) 05:55 (UTC)[回复]
(*)提醒不是代替討論,而是辨識共識--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5日 (二) 11:47 (UTC)[回复]
Emojiwiki/r君,閣下要確保選項之中,有完全可替換取代「監督」之選項,否則「投票」也好,「意見調查」也好,「辨識共識」也好,都會失去意義。
「Suppression」一詞除上面所言,有隱藏之意,亦有查核之意。然而,現在選項均失去「查核」之意。
另外,閣下亦可見英文維基百科就算把工具改為suppression,但頁面依舊用oversight。不是說要奉英文維基百科為圭臬,但也可以見到其實頁面名稱並不一定要更改。
以上。--J.Wong 2020年2月25日 (二) 11:51 (UTC)[回复]
@Wong128hk我们中维的工具是用啥名称的?--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2月26日 (三) 00:03 (UTC)[回复]
(=)妥協:Oversight 其實是歷史遺留用詞,支持更改。但我不支持數據隱藏員这一名称,正如蟲蟲飛♡♡→♡℃留言所述,難聽,也很奇怪!--👻Cryberghost 2020年2月26日 (三) 11:41 (UTC)[回复]
我拿韩语维基的叫法用翻译软件翻译了一下,叫记录保护,大家可以参考一下。--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09:47 (UTC)[回复]
提案人是否对关于名称的讨论有下文?--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6日 (五) 08:32 (UTC)[回复]
(*)提醒:在投票頁面中「屏蔽」獲得最多,共計3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9:24 (UTC)[回复]
3票顯然不足以代表共識,此次投票應無強制效力。——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3月8日 (日) 11:54 (UTC)[回复]
請怪上面有人對此投票有異議而不能擺在Bulletin。--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9日 (一) 09:17 (UTC)[回复]
这个也确实太少了,3票实在是没法视为足以变动的共识。--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14日 (六) 16:31 (UTC)[回复]

当前的意见总结

用户 是否赞同修改 修改意见(仅参考)
@Emojiwiki 抹除
@Classy_Melissa 屏蔽
@Sanmosa 屏蔽/抹除
@SCP-2000 抹除/隱抹
@Sunny00217 屏蔽
@蟲蟲飛 N/A
@Xiplus 屏蔽/監督/隱蔽/隱沒 (供其他人參考,非本人意見)
@Wong128hk N/A
@Cryberghost N/A
流椀希土 屏蔽
@Ericliu1912 N/A

我个人觉得「赞同修改」已经可以上升为共识了。--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8:26 (UTC)[回复]

我覺得再放一會沒壞。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6:32 (UTC)[回复]
可以再讨论一下,但是个人认为原本oversight应该是指检查管理员删除的操作,类似 美国众议院检查改革委员会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Committee on Oversight and Reform有检查美国政府的全部部门权限。所以采用监督员没问题。但是实际上不是监督,而是更加隐蔽的删除。其实监督员常常与监管员乱,虽然监管员也可监督,所以改名无妨,只是没坏不修也合理。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1:22 (UTC)[回复]

嘲讽维基人所在地制度和领导人的行为算不算人身攻击

如题。我记得对维基人的地域(国家)歧视属于Wikipedia:文明里面规定的有关国籍特征的人身攻击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2月22日 (六) 07:30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理論上是人身攻击及不文明行為。--SCP-2000 2020年2月22日 (六) 07:34 (UTC)[回复]
(-)反对樣貌相似且廣為人知就是人身攻擊及不文明行為,照閣下的理論,小熊維尼豈不是成了「原罪」?--D7689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8:43 (UTC)[回复]
雖然有點困難,但希望您假設一個例子?--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7:57 (UTC)[回复]
    • 習近平像小熊維尼被人叫維尼,而且人盡皆知,這有什麼問題?因為樣貌相似被這樣稱呼就是人身攻擊?那小熊維尼本尊豈不是很冤枉?討論頁本身是對話內容不受影響,只要習近平條目寫不是「維尼 (習近平)」即可(重定向條目除外),照閣下的理論,何君堯的「何已完」是鑒於何君堯輸了區議會被香港人這麼叫,那香港人就是人身攻擊不文明了?--D7689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8:39 (UTC)[回复]
收回上方說法,看錯了。--SCP-2000 2020年2月22日 (六) 11:27 (UTC)[回复]
就个人经验来说,攻击大陆或香港的领导人不算,攻击台湾领导人就算。这不是对规则的阐释,而是对维基当前现实的总结。至于原因,众所周知,显而易见。--Cswquz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13:12 (UTC)[回复]
空心蔡的重定向現在好像是存在的。我個人不會特別關注誰把蔡英文叫作“空心蔡”或“Wonky蔡”,也不會特別關注誰把韓國瑜叫“草包”,我只曾關注過媒體對這三個詞語的使用率。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46 (UTC)[回复]
  • 單就標題,對方是「嘲諷维基人所在地制度和领导人的行为」,所以不算維基人,例如習維尼或是開蟑聖母,話說維基上有人因為罵空心菜被檢舉?維基也被蟑螂佔領真是太可怕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2月22日 (六) 14:06 (UTC)[回复]
關於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制度領導人的行為算不算人身攻擊,要分兩部分看:
  1. 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制度:制度不是人,自然不算人身攻擊,人身攻擊的前提是受眾是人
  2. 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領導人:領導人是人,因此這看上去好像符合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例子中“對其他人的不尊重”一點,不過要注意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介紹的是防止向其他用戶進行人身攻擊(此句見方針頁頂部),而其概要(“此頁簡而言之”)的内容是“要針對文章內容發表意見,而非針對文章貢獻者”,由於領導人是文章貢獻者的機會極小,而且至今也沒有人在中文維基百科作出如此的聲稱(英文維基百科好像是出現過這些情況的,不過不至於是國家領導人而已),因此這並不符合《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中對“人身攻擊”的定義。關於在生者條目加入人身攻擊內容,適用的方針是《生者傳記》方針。
  3. (這並不是蘇州想問的,但是蘇州應該想參考)嘲諷一個特定的人(a particular person)的所在地的群體:根據Wikipedia:文明#粗魯無禮:“提述諸如國籍或社會階層等群眾特徵時作出貶損”屬於人身攻擊。如果你把具有特定身份的一個群體(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大陸居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湖北省居民)都給貶損了,那就屬於人身攻擊。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33 (UTC)[回复]
  • (*)提醒習近平像小熊維尼獲得「維尼」的外號,這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就跟「何已完」是鑒於何君堯輸了區議會選舉,加上他本人名聲很差,被香港人這麼叫的性質相似。如果樣貌相似就當作歧視他人,本尊豈不是成了「原罪」?--D7689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3:39 (UTC)[回复]
那如果我對某位臺灣維基人說:「少數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你看這次肺炎事件,造成臺灣乃至於全世界多大的麻煩!你還要認定自己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嗎?」,這算人身攻擊嗎?若是,是對誰或是哪個群體的人身攻擊?-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2月22日 (六) 17:10 (UTC)[回复]
少數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中的「少數」一詞使之不可能對「中國人」此羣體整體進行人身攻擊,但這句在「少數中國人」有被指明是哪部分的「中國人」的前提下仍對該部分的「少數中國人」進行了人身攻擊。假使「少數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被改成「中國人就是trouble maker」,則屬於對「中國人」此羣體整體進行人身攻擊。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07 (UTC)[回复]
離題-- Sunny00217 2020年2月25日 (二) 12:19 (UTC)[回复]
我认为所有言论都应当得到适当的保护,在不违法所在地区法律的基础上。--PeterMiao2016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16:08 (UTC)[回复]
在不违反所在地区法律的基础上这句话非常重要。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3月16日 (一) 03:50 (UTC)[回复]
要是你指的法律適用地是指「美國」,那這句話顯然是正確的。--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16日 (一) 09:09 (UTC)[回复]
應該是美國佛羅里達州。聯邦法律和佛羅里達州法律適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6日 (一) 13:54 (UTC)[回复]

关于维基工作小组有关方针指引起草的意见征集

仅为意见征集,应该不公示或形成有约束力的方针指引

征集前说明:朋友们,众所周知Wikipedia:维基工作小组是允许自由创立的,目的是促进社群成员依据兴趣和意愿,在条目编辑和站务运营的某个需要开展大量协作工作的领域,以集体地、有组织地、甚至是有SOP地行动,以便相关工作更有效率的开展。中文维基百科成立至今已有逾30个具有工作小组或具有工作小组性质的协会、委员会(以下统称“工作小组”)成立。这些工作小组有些作用相互重复,有些长期缺乏成组织的活跃度或不再具有恢复活跃的意义,仅有少部分工作小组保持了活跃并发挥了一定作用。系列提案的最终目的是:

  • 引导新成立的工作小组在筹备时就充分考虑自身功能定位,避免工作小组遍地的情况;
  • 适时梳理既有的工作小组,以适当方式处理功能重复、不再活跃的小组,促进有实际意义和功用的小组恢复活跃。

征集意见内容:

  1. 第1期:拟在开启有关方针指引的讨论(第2期讨论)后暂停允许新的工作小组成立,直至讨论完毕、规则确认施行;
  2. 第2期:拟制定方针指引,要求新成立的工作小组应在互助客栈向社群工作小组成立的目的、计划开展的工作等,并获得共识或符合一定要求;
  3. 第3期:拟通过客栈讨论,对作用重复、组织活跃度非常低进行工作小组整併或解散。

上述三期拟依次进行,恳请社群考虑上述三期方案并发表意见。 --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1日 (日) 13:08 (UTC)[回复]

學生會並沒有主打社交⋯⋯另外,支持重整現有的維基工作小組。——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3月2日 (一) 00:20 (UTC)[回复]
對於將學生會定調為主打社交的組織,本人感到深切遺憾。另,支持訂定相關規定--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18:11 (UTC)[回复]
(!)抗议對於學生會的批評,無理無據!另(+)支持並期待訂定小組相關規定。--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18日 (三) 13:17 (UTC)[回复]
初步大致同意有關提議,我總是覺得分得太散了。我很期待相關的規定提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日 (一) 06:35 (UTC)[回复]

Temp 的意見

首先,要明確目前維基上組織的總類。我自己記得下列幾種:

  1. 维基百科:機械人審核小組、OTRS與權限用戶組:這些用戶組擁有實權,意即他們的成員能夠做的事,其他人未必能做。他們受專門的方針規核。特別的是,BAG雖然稱為「小組」,但不屬普通的工作小組。成員加入須審核。
  2. 站外組織:各QQ群、電報群、分會、用戶組等等。它們通常在站內有一個頁面作介紹,實質的活動和規章則在站外。成員加入有時須審核。
  3. 维基百科:专题及下設的工作組:專註某些條目的編寫。成員來去自由。無約束力。
  4. 维基百科:维基工作小组:為了某些維基上的事務而成立的小組。成員來去自由。無約束力。
  5. 其他:如维基百科:U18协会维基百科:保留派维基人社团用户:爱学习的饭桶/饭桶会:社交型組織,近乎沒有活動。無約束力。
  • 那麼,今次打算規管那一部分的組織呢?可否通過轉換組織的類別來避開規定?--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3日 (二) 11:20 (UTC)[回复]
    Temp君所说的,我是这样考虑的:
    1. 第1类其实严格意义上应称为用户组,一方面已有方针指引规制,另一方面各个组的作用非常有针对性,应无需纳入本次讨论再行归类,而且其他类型的组织也很难转化为这一类组织。
    2. 第2类分为两类,一类是归WP:IRCPOL规制的,不归属IRCPOL规制的自行组织的群组,那也就也不应由维基的方针来管理了;另一类,分会和用户组,这一类有基金会的方针来规制,因此第2类也无需纳入本次讨论。需要成立这两类组织,也需要遵循特定的、已有的规则,如符合规则那么就没有不妥,自然有权利在站内使用Wikipedia名字空间进行介绍。
    3. 第3类上文Rowingbohe君已经提问过,Wikipedia:专题委员会/专题指引/工作组下设在专题下,旨在推动编辑专题下的特定子专题,也不在本次讨论的范畴。只要符合用以编辑某一子专题目的的,按现有专题运作的方式成立工作组也是没有问题的。
    4. 第4、5类如征求意见的说明所述,是一类,即Wikipedia:维基工作小组定义下的组织,但用户:爱学习的饭桶/饭桶会这一例排除在外,用户页下的应视为用户个人自由,不应予以过分规管。但Wikipedia空间下的,有中文维基百科的共同性、共有性,应当适当规管而不能完全任意滋长,故而进行讨论。
    以上。@Temp3600--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3日 (二) 16:28 (UTC)[回复]
  • 話說像維基百科:維基百科蘇維埃共和國這種的呢⋯⋯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3月4日 (三) 03:10 (UTC)[回复]
    卧槽!发现了宝!我认为与方针等密切相关的幽默页面是可以的,比如说“讲反话版方针”系列,这种太具有创新力的感觉还是应该规制一下吧,按我的理解可以移动到作者自己的用户页下。感觉甚至可以制定一个维基百科名字空间运用方针了……但纵使如此,这个毕竟还是个幽默页面,不是社群组织,可能我想还是不会纳入工作小组的规制范围。--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09:19 (UTC)[回复]
  • (:)回應那麼我們集中討論(現時屬)第四及第五類的組織。它們有一項重要的不同:第四類組織至少在成立時是以協助處理維基上的某項事務為目標的,而第五類組織則開宗明義是一個社交組織。它們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處理維基上的事務。有些時候,這些組織更像是一份約章:參與者宣告願意接受某些規則,簽個到,就沒有然後了。U18與Wikipedia:圓桌會都是這個組織的典型例子:它們唯一的會務就是讓新成員簽到。而第四類組織則至少會嘗試處理一些站務,偶然也有組內的活動。
  • 類似的簽名宣言在維基上有其他例子,例如User:胡葡萄/維基和平約章,只不過它不叫自己做協會而已。而且也放在用戶頁下面。
  • 另外,我也想談談第二類的組織。事實上,有不少群組在維基上已有介紹,而且沒有遵守IRCPOL。例如DC16的輔助群、wikipedia-zh-ingress、臺大維基社群、以及不同的QQ群。假設它們不受未來訂下的組織法所限制,那麼任何組織都可以成立一個站外群,從而享有第二類組織設立站內頁面的權利。
  • 綜上,我個人的建議是:組織法只規管第四類組織的成立。如果組織不將自己列入工作小組名單,那麼不應以工作小組的方式進行規管。--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09:37 (UTC)[回复]
    我是赞成的,不自行列入的可以不接受方针规制,但是同时也就不能享受“使用Wikipedia名字空间”这项权利了。@Temp3600--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0:01 (UTC)[回复]
    至于第二类组织,我观察到目前的现况是,只天然享有在WP:IRC页面挂出相关信息的权利。独立拥有页面的,都是地方维基社群,无论是台大维基社还是西南社群、上海社群,都是特定地理范围的维基社群,故而才独立占有一个Wikipedia名字空间下的页面,这也比较明晰了。--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0:16 (UTC)[回复]
    对了还是强调一下,Temp君所说的第二类内,其实存在着性质相当不同的两类。一类仅仅是社交媒体平台的群组,一类是地方维基社群。将第二类的打包整体讨论是会产生很多问题的。--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0:16 (UTC)[回复]
  • (:)回應那麼,U18和圓桌會要怎樣處理?--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0:35 (UTC)[回复]
    U18和圆桌会虽然有会、协会之名,但仍然是维基工作小组,这个目前存在的其他类似会、协会是相同的。但是我想大家在讨论的过程中可能逐渐忘记了,规则制定出来以后只对以后成立的工作小组有效,目前存在的小组在第3阶段决定是否整并、如何整并。--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3:10 (UTC)[回复]
    • 在我而言,自認是工作小組的就是工作小組;U18和圓桌會從一開始就不認為自己是工作小組,自然不應該用工作小組的規定去管理。它們從一開頭就沒有打算承擔工作小組的責任。--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3:27 (UTC)[回复]
    • 而且,第五類還可以分拆出一些不定期發佈刊物的社團:求聞和政策月報都是例子。--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3:31 (UTC)[回复]
      我确实可以理解协会可以自由自我定位、分类,但关键是分类和定位应当在既定框架下,U18/圆桌如果不认为自己是工作小组,也无法归为其他任何一类组织。如果单纯只是说自己“就是个维基组织”,那势必会造成,组织人人都可任意成立,U15、U22、方桌、三角桌(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现在工作小组过剩的情况就是完全没有规管情况下发展后形成的。求闻和政策简报应当是在Category:維基百科新聞之下的,肯定不在本次规管范围,而且维基百科新闻下的刊物运作都挺好的,应当不用特意再花时间进行规管。@Temp3600--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3:51 (UTC)[回复]
  • 個人覺得,這類組織多數而言至少還有想做什麼正經(大概)的事,若比其他各種奇怪的幽默頁面更有用(「正式」?),卻不能用維基百科命名空間未免有些過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3月4日 (三) 11:35 (UTC)[回复]
    @Ericliu1912没有任何要禁止这些工作小组使用维基百科名字空间的意图,无论是以后成立的还是整并后留存的,都很自然能有自己的页面。所要禁止的,大概是现有的几种可以使用维基百科名字空间所允许外的用途。不过话说回来,讨论的重点还是在于规制工作小组。其他横生枝节是顺带一提。--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3:14 (UTC)[回复]
  • 看了看维基百科:维基工作小组内的各种工作组,绝大部分都能/应该转换成维基百科:专题或专题下的工作组,部分不能的也只是不适合成直接转换为专题,而只适合转换为专题下的工作组,但又暂时没有相应专题建立。我记得好几年前整理过一次工作小组,能并到专题的都并过去了,剩下几个的都是暂时没法并到专题的。几年过去了,没想到工作小组又重新开花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3月4日 (三) 12:58 (UTC)[回复]

哎,我說得直白一點。如果是對某些組織不滿,那直接發帖正面討論不就很好嘛。--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3:46 (UTC)[回复]

唉,Temp君您别这样啊,这是开针对性讨论之端。本次讨论最核心的目的就是在制定通用性的规则,这也是为什么本次所计划进行的提案会有三阶段,而且将既有组织的讨论放在最晚,即使新规则生效也不对既有组织产生影响,都是考量到防止因为对具体某个组织的考量而影响整体规则的制定。Temp君这样把另一帖有强烈情绪色彩的讨论贴过来我真的很难过。我本人已经尽力促使讨论和提案向“制定通行规则”“非个案针对性”方向发展了。您反向施力,这样真的,至少我觉得不是很好吧。--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3:59 (UTC)[回复]
包括为什么不直接提案,而是就整个提议先类似于办个说明会,并先征集意见而不是直接提案,也是考虑到这个问题的讨论很容易导向针对具体组织上。这样可以在此,先向大家全盘阐述一下想法,避免误解。在提案正式讨论前首先消弭有可能的误会,特别是类似于“新规则会否对既有组织有直接冲击”这种担忧。--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4:10 (UTC)[回复]
不哭不哭。要規管工作小組,比如說,想辦法讓現在的工作小組更有效率,怎樣鼓勵大家參與,甚至可否設立集體獎項,鼓勵優秀勤勞的小組;或者設立組織法,協助工作小組更完善地工作,這些我都支持,也很樂意參與相關的討論。
然而,有很多「組織」本來就沒有想過要成為站務型的工作小組。反之,有一些站務小組(例如上面提及的求聞,政策月報)則沒有登記。我的觀念,是大家應將精力放在改善事物,讓有心做事的人獲得更多支援;至於從一開始就不想做事的,別管它就行了。--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4:13 (UTC)[回复]
抹眼泪,哈哈哈哈哈哈哈“讓現在的工作小組更有效率”我觉得很可,也是本次的一大目的。因为除去功能比较重复的一些,其实现有的小组有相当一部分看标题是不错的,比如说各种“改善小组”“DYK关注小组”立意是不错的,如果能通过这次变动,打破“越不活跃、越没有想干实事的人来参与,越没有人参与、越组织不起活动”的恶性循环,那就非常好。噢,至于没有要处理站务的组织,我觉得至少还是要在现有框架内有一个定位,前面也是这个意思,不能完全没有类别归属。不过我感觉这样的组织也不多就是了,基本上组织要么面向某一话题的条目、要么面向某一类型的维基人(如,新手维基人,或者某一地域范围的维基人)、要么面向某一特定活动(如,关注DYK、关注巡退管的站务处理),都跟站内事务有关系,现在的工作小组已经相当包罗万象了。@Temp3600--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4:26 (UTC)[回复]
整併同類工作小組,統計目前工作小組的活躍度等,我都支持。我唯一反對的,就是借整併工作小組,向其他組織開刀——如果是要開刀,就正面說出來。如果U18是應該解散,那就大大方方說出原因,爭取支持。--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4:36 (UTC)[回复]
现存的组织的存废并立就不适用新规则吧,我在想第三阶段想出个什么方法能逐个讨论个案。直接试图套用规则,会导致规则在制定期就争论很多导致难产,反而让立意好的部分也没法过了。这样一看,反正前面两阶段先看看怎么推,第三阶段肯定棘手,要不要做/如何做都要考量。但至少二阶段推完以后,期待能让整个“维基工作小组/组织”朝有效的方向发展。--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6:12 (UTC)[回复]
诚心恳请大家从这个角度考虑:如果在目前无规定的情况下,工作小组即使有功能重复也能成立,并且无功能小组不断累积起来是否有益。如果无益的话,我们是否能讨论制定一些规则,至少使得将来工作小组的成立不再没有建议引导、方针指引。--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3月4日 (三) 14:05 (UTC)[回复]
其他語言版本有沒有什麼可供我們借鏡的地方?——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3月4日 (三) 14:34 (UTC)[回复]
避免同類的工作小組成立的確是好事。無功能小組方面,「至於從一開始就不想做事的,別管它就行了。」--Temp3600留言2020年3月5日 (四) 09:47 (UTC)[回复]

工作小組 vs 社群組織

感謝大家發起這個討論,今天才知道這兩個頁面:WP:維基工作小組WP:社群組織列表。之前對這方面一無所知,剛開始是在欣賞別人的使用者頁面時,覺得一些{{Topicon}}、{{Encourage}}挺酷的,所以就加入,比如加入反破壞小組也就著手反破壞,以免對不起那個Topicon(哈哈),然而最近發現有些人是不受Topicon鼓勵的,加入歸加入,加入也不做事。言歸正傳。由於WP:社群組織列表明言「維基百科官方並不會承認這些組織的存在,亦無任何地位。」←可見「社群組織」與「工作小組」是不一樣的,後者可能被官方承認也可能有地位。因此:

  1. 一個組織若是「社群組織」就不是「工作小組」,若是「工作小組」就不是「社群組織」。
  2. 「社群組織」若出了問題,通常只對該組織自己有害,對整體社群傷害有限。但為防萬一,是不是可以考慮建立方針,倘若社群認為某組織之存在非但無益並且有害(舉誇張的例子:比如某組織衝票擾亂或試圖操控存廢、客棧、評選或遊走3RR強勢編輯條目或霸凌非組織之編者等等),可授予管理員機制與權限得解散並封存該組織(頁面全保護)。←若現有方針已經可以處理這類問題,則不須再新增方針。
  3. 「工作小組」僅社交功能者,應歸入「社群組織」。

——目前先想到這樣。愚見供略參考。--Hjh474留言2020年3月7日 (六) 14:55 (UTC)[回复]

看完這篇這篇之後,有了新的認識,所以調整發言。

  1. 工作小組是自願加入(與退出)的,「加入工作小組」讓維基人自我標示以告訴社群:「我在維基喜歡做哪方面的工作」,換言之主體是維基人,工作小組只是一個標記。回顧早期成立的工作小組也確實如此運作,工作小組的頁面說明不會有會長、創建人、各階級等說明,工作小組的工作目標簡單明瞭且能顧名思義,比如反破壞、格式審查等等,且工作小組的命名會有「小組」字眼。
  2. 工作小組既然不是主體,它的消長自然也不會傷害維基人心理,成員減少只表示近期的維基人對該方面的工作比較沒興趣而已。相對的,「社群組織」本身具有主體性,如果萎縮不活躍或者被兼併,創建人(或會長等等)可能會心理受傷,其成員可能會抗拒。
  3. 新手會創建人主動表示願與小天使合併,個人覺得很好,(&)建議:會長閣下可直接邀請尚未加入小天使的新手會成員加入小天使,然後著手編輯美化小天使主頁面←這很讓人期待,以新手會的能力,應該可以做得很好。合併完成後,原有的新手會頁面就存檔半保護(或全保護)即可。--Hjh474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3:35 (UTC)[回复]

知道為什麼有的「社群組織」會出現在WP:維基工作小組了,因為「社群組織」有求生意志,希望壯大,希望有曝光度。WP:維基工作小組應該不是供人打廣告的地方。這部分如果有方針會比較沒有編輯爭議,但沒有方針還是可以編輯的,畢竟WP:維基工作小組頁面自2005年就存在了。--Hjh474留言2020年3月8日 (日) 08:57 (UTC)[回复]

昨天自以為善意的編輯了WP:維基工作小組,希望不會造成大家困擾,也請Temp3600KirkLURowingbohe等前輩巡視看看。Ericliu1912君整理了WP:社群組織列表,將工作小組歸為社群組織的一部份,個人覺得整理得很好。👍 --Hjh474留言2020年3月9日 (一) 01:03 (UTC)[回复]
其實可以考慮緊縮成為維基工作小組社群組織的條件:要建?可以,但要先建在使用者頁面,要到WP:VP發個公告,公告七天無異議方能移到Wikipedia空間內-- Sunny00217 2020年3月15日 (日) 08:46 (UTC)[回复]
先去VP公示七天这个主意不错,简单有效,没有特别缛杂的规定,但绝对够用了。我(+)支持--Techyan留言2020年3月15日 (日) 10:01 (UTC)[回复]

游魂的意见

个人认为,除已经长期(数年)不包含活跃成员的工作小组应予废除之外,不宜对现有结构进行大幅整改合并,也不建议要求小组成立之前需要经过互助客栈商讨。就目前来看,固然部分小组招致了“将维基百科用作社交平台”等非议,但我认为任何人都不应当揣测用户编辑维基百科的动机而后加以评判;除非该动机已经导致维基百科遭受破坏,或者用户对维基百科的实质性损害行为确证与该动机有关。目前诸工作小组尚未产生如此严重的问题,个人建议没坏别修。--

{#(set-global-staff-size 12) a'8. a'16 g'8 a'8 b'8 a'8 r8 e'8 a'8. a'16 g'8 a'8 b'8 a'8 r8 a'8 d''8. c''16 c''8 b'8 b'8 e'8 r8 e'16 g'16 a'8 g'8. r8 e'16 d'16 e'4.. \bar "|."}

2020年3月4日 (三) 12:17 (UTC)

没坏就不要修

我的意见就是任其自然发展。能搞好就搞,搞不好就黄。费心思把工作小组给整顿好,其实没什么意义。--Techyan留言2020年3月4日 (三) 14:57 (UTC)[回复]

如果制定方针是为了针对学生会、新手会或边缘人小组,那么同意Techyan观点。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去管一些只是在个人页面(虽然占用的是项目空间)上自娱自乐、既没有做出贡献也没有造成实质危害的“小组”。--高文海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11:03 (UTC)[回复]
大体来看这个说法没问题,不过什么叫做“搞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3月17日 (二) 01:23 (UTC)[回复]
(香港一早有聲音認為“搞”這個字的使用是有問題的了,這不是我的原創研究)大概是“發展”的意思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8日 (三) 00:44 (UTC)[回复]

Wikipedia:傀儡的可接受範圍

關於修改方針的框架

最近一年,社羣濫於修正方針的風氣越來越嚴重,有些新手甚至連方針還沒讀,就走來提案修改方針,很多都是為改而改,令方針朝令夕改,令社羣難於依從。要明白方針要在社羣普遍熟悉及謹記,而且要多加實踐方針,才能令社群自覺地遵守方針,因此保持方針的穩定性有其必要。如果方針有問題,當然要改,但為改而改,或純粹個人因不滿方針而要改方針,令方針頻繁地修改,結果只會令社羣不瞭解最新的方針具體內容,令方針形同虛設,因此本提案想探討一下如何讓社羣恰當地修改方針。客棧頁面說明有一個按鈕「立即發表新議題」,扭下去就能看到修改方法的提案框架,包括:1. 目前的問題,2. 問題背景'3. 我的解決方案。我覺得這個框架很不錯,可以引導大家明白如何才能恰當地修改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04:46 (UTC)[回复]

  • 為了讓用戶更容易掌握如何修訂方針,我提議在WP:RULES加入一個新章節「修訂方針指引要注意的事情」: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維基方針或指引不是不能改的,而且在實踐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而這問題又可能令社羣難於依從,這個時候修改方針或指引是必須的。修改方針或指引時應先仔細閱讀相關方針或指引,也應看看之前的修訂討論,這樣才能更深入瞭解方針或指引背後的精神。用戶在提案修改方針或指引時,應先清楚說明「現在的問題」、「用戶的解決方案」,讓參與討論的用戶不會有「為改而改」的錯覺。客棧頁面說明有一個按鈕「立即發表新議題」,按下去就能看到修改方針或指引的提案框架,提案人也可以參考那個提案框架。

  • 可以考慮另開一個頁面作為指引,但(-)反对兩點:
  1. 修改方針指引也變成了「正式方針」。但這個頁面又說是「維基百科的程序性方針」到底合不合理,可想而知。以前也提過像是命名常規作為一個「正式方針」是否妥當的問題。
  2. 維基百科現在的互助客棧風氣,都把沒壞就不要修先拿上來討論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互助客棧是不是可以關閉了阿?因為大家都「懶得修」阿。

所以,還是希望給用戶有機會修改方針,不過在提議時總該說點自己想改條文的看法吧。而且呢,共識是可以變的,沒有頁面是不變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07:37 (UTC)[回复]

(:)回應:方針有問題當然要改,但如果根本沒問題,只是為改而改,或者只自我感覺想要改一下,就沒必要頻繁地修改方針,我不是要另外訂立方針,只是先就修改方針的程序訂立一個有效的程序,其中我覺得提案前必須先說明“現行方針出現了甚麼問題”,然後再提出如何改,而不是根本沒問題,但純粹想改一下,看看能否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08:59 (UTC)[回复]
  • 個人認為現在討論,僅是初步談論頻繁修改(頻繁搖擺)的方針政策的情況,草擬具體條文還需相當審慎留待後續。而社群相信也不會接納任何拆維基台的強制案。但問題是這裡需要社群務必確實理解,在現時可以視為屬於極端情況下,有集中大量同類型的反复提請修正案,是有對本地整體打理、編輯採證實際等狀況造成相當的負荷。相信現在一個缺乏協作而分散的情況下,社群(不同編輯)難以有足夠精力經常地接觸大量的修正案變化與實操檢驗,之前本編提出過需要修正案試檢期、各案附上討論記錄與署名等,也是基於近期的實際考慮而提出。
反复大量同類型的修正案,在集中通過和急速施行的現狀看,並不見到是非常有必要,也不見到為社群編輯的打理、採編、協作等有任何良好效果,更見到是在增加耗費各不同專題持續運作的動力。覺得主要說出來這個,也是在向社群明示需要達成一些共識的必要。——約克客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09:21 (UTC)[回复]
其實是沒人看方針吧,一向有人不按方針做事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9日 (四) 09:13 (UTC)[回复]
  • 大家都會看方針,但不會不停重溫方針,通常看過了,記住了就好了;現在社羣頻繁改方針的風氣很嚴重,新修訂的方針還未為大家所熟悉時,又出現新的修訂,很少人會看過方針後,不停重溫方針。方針如果改得太頻密,就很難為社羣所熟悉及謹記,這樣也較難期望社羣自覺地遵守新修訂的方針。這有點像社會的法律,如果沒出現大問題,就不能頻繁地修改,而且朝令夕改,也令社羣無所適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9日 (四) 11:48 (UTC)[回复]
  • (※)聲明嫌太長可以不看,而且現在互助客棧的風氣都已經習慣把「沒壞就不要修」先拿上來討論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互助客棧真的可以關閉,以後都不要再用了。因為大家都「懶得修」,共識也難敲定。還是把那些拿來說:
  1. 如果不提議提案,那真的可以直接說了,原來管理員或者en版說的就直接釘死了其他人提議條文的權利了。其他人如果沒有權利訂條文的話,請問互助客棧有跟沒有有何差別,真的可以關閉互助客棧了阿。
  2. 「大家都覺得很想改一下條文」,本來就是,只是沒有人特別提而已啦,神經。也許這樣罵會認為沒有文明(甚至是批判管理員做事風格或維基百科制度),不過當一個願意進來維基百科的人恐怕真的除了編輯條目要背諸如編輯方針這種的以外,只會要求別人去將更多可能存在bug的方針讀過甚至要盡量了解定義才行(特別是老手可能會因為藉由自己老手而這樣要求別人),管理員擁有的權限至多就是增加部份技術上的而已。
  3. 一個自願進來維基百科做出貢獻的,他會何時知道維基百科有「方針」這東西呢?為什麼要真的認真背完可能存在bug的方針呢?如果要熟悉所有(或絕大多數)方針,請問要多久的時間才有可能熟悉這些可能存在bug的方針呢?

所以別人提方針修訂又不讓別人修、不想讓別人提,但這個頁面就是寫著「互助客棧/方針」,不是發神經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04:22 (UTC)[回复]

(:)回應:1.“沒壞別修”從來沒成為風氣,反而“濫於改方針”才是現在的風氣2.如果沒問題,當然沒有提案的必要,但維基要處理的問題多得很,而且客棧算是最熱鬧的討論平台,每天都有人在提案解決問題。3.提案時清楚地寫明要解決的問題,大家討論也更容易。--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0日 (五) 11:21 (UTC)[回复]
  1. 標題說「濫於修改方針」未免也太過了,修改方針從來都不是件壞事,互助客棧方針板就是用來討論方針的相關事務。如果提案不被接受或不被需要,自然不會通過,實在是沒必要假定惡意說人是「濫於修改方針」。
  2. 既然近期修正方針或指引的頻率有增加趨勢,而此舉造成方針朝令夕「改」,但是方針會「改」難道沒有原因嗎?既然提案能使方針或指引「改」,就代表提案已經通過了;既然提案已經通過了,就代表社群已出現共識了,不是嗎?如果提案有異議,絕對不會有共識,自然不會通過。更何況我們能透過許多管道得知方針或指引的變化(工商:維基百科政策簡報),因此我認為朝令夕「改」並沒有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沒辦法適應的人而已。
  3. 凡事一體多面,你看得到的那一面,他人不見得看得到;相反地,他人看得到的那一面,你也不見得看得到。每個意見絕對沒有誰對誰錯,因為每個人對於對錯的界定不盡相同,此時就是需要透過討論來取得共識。
  4. 至於「如果沒問題,當然沒有提案的必要」和「維基要處理的問題多得很」,都不是能阻止他人提案的理由。就如同我上述說的話,一個提案有沒有必要不是由你決定,取得共識才是上道,若社群的共識傾向沒必要,那麼大不了就隔幾天直接關閉討論,沒必要限制他人提案。
  5. 你身為管理員,言論和措辭的使用要更加謹慎,也切勿憑主見看待整件事情,這樣的行為對你來說沒有益處,因為管理員的行為很容易被放大檢視,時不時都有人在監督著你,我相信你自己也有查覺到。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提醒近期被拒絕提案的使用者,請他們未來在做出提案時要多加思考提案是否符合現時需求,並與他們交流彼此的意見與想法,如此一來就不會產生對立的場面了。當然,我不是你,我可能不明白你的難處,但是我不會否定你的立場。這是我以第三人稱視角看待的想法,也是多虧了存廢討論才讓我學習了這麼多。 2020年3月20日 (五) 17:24 (UTC)[回复]
(:)回應:我覺得您完全誤解了提案,而且提案也不是針對您。請您重新仔細再看一下提案的留言。這個提案從來沒有禁止人提案,只是建議提案前應先說明「當前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1日 (六) 00:31 (UTC)[回复]
(:)回應:我覺得您也完全誤解了提案,請您重新仔細再看一下提案的留言。這個提案從來沒有禁止人提案,只是建議提案前應先說明「當前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1日 (六) 00:31 (UTC)[回复]
那樣這個提案顯得無謂。一般而言,提案人會自己提出提案理據;沒有的話,大家追問即可。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03:30 (UTC)[回复]
(:)回應:現在還在收集意見階段,稍後再訂相關修訂建議,讓大家在修訂方針時有一個較清晰指引,而不是一想到改就改,連現時有甚麼問題也不瞭解,甚至方針還未讀,就走來改方針,浪費大家時間。--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1日 (六) 03:34 (UTC)[回复]
你沒對你的言論做出解釋,何謂「濫用」?此外,無論針對的是不是我,你的提案依然不構成問題,至少我能夠適應朝令夕改,我倒覺得你才是為改而改。如果強制使用者提案時一定要說明當前的問題,那麼我選擇反對;如果沒有強制,那麼這個提案可以關閉了。 2020年3月21日 (六) 09:42 (UTC)[回复]
(:)回應:現在就是缺乏明確的指引去引導用戶修改方針,這個提案沒有禁止用戶改方針,不過想提出改方針的建議框架。--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2日 (日) 07:55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或許有這個問題,不過即使真的有這個問題,解決的方法也不是修改方針。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0:14 (UTC)[回复]
提案已放了多天,已回應了所有意見,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00:27 (UTC)[回复]
(-)反对:以指指月指非月,只怕好心做壞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0:52 (UTC)[回复]
(:)回應:1.請勿為反對而反對,請提出合理理據。2.既然現在缺乏一個修改方針的框架指引,制定一個格式指引或框架,可以讓用戶在修改方針時有更清晰的方向。--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01:52 (UTC)[回复]
“以指指月指非月”這個反對理由非常明確。「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6:30 (UTC)[回复]
你根本就沒用心看我的留言。我的意思是,你寫出這樣一個指引出來,只怕提案人們會更不知所措。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7:35 (UTC)[回复]
(:)回應:有關編輯或格式的指引多的是,況且涉及修改方針指引,事關重大,更應有清晰的指引讓用戶可以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08:47 (UTC)[回复]
那應該將這提案框架寫成指引,或是放在VPP的Header吧。之前我也說過,方針為所有使用者通常應該遵守的標準,建議、指引不應放在方針裡,而應放在其他合適的地方。--SCP-2000 2020年3月23日 (一) 16:26 (UTC)[回复]
(:)回應:與其未瞭解當前問題,又不瞭解方針前,就走來改方針指引,然後才讓大家反對,浪費大家時間,不如訂立一個較清晰的框架指引,這樣大家都能對怎樣修改方針指引有更清晰的瞭解。--蟲蟲飛♡♡→♡℃留言
就算这样,也应该类似手册指点,一大段新手看懂了吗?还有问题真的这样严重吗?社群无法负荷,我看还好吧?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5:16 (UTC)[回复]
  • 太複雜和太長也不行,簡單一小段,有需要時可以引給想改方針的用戶看一下,然後用戶就懂得思考怎樣改方針和改方針要注意甚麼。現在就是有一個現象,用戶看到大家都在改方針,自己也想隨意找一些方針來改一下,看看能否通過。如果明白改方針前要先思考一下當前的問題,而且看一下之前的方針修訂討論,對方針的精神瞭解多了,然後才更懂得如何改,而不是沒想清楚,就直接走來改,試試大家會否反對。當然您可以提出其他建議。我的想法是先不要大改,簡單一段重點就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15:26 (UTC)[回复]
我是这段话不是很资讯性,可以列明清楚什么时候能改,什么时候不应该改比较好。其实小修改方针不妨,有些无需公示,属实性、有些基本合理,我是说现在出了很严重的方针修改问题吗?如果有请举例不对的方针修改,如果是某用户,可以考虑沟通,禁止编辑此页面,除权(如果是管理员)等吧?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5:30 (UTC)[回复]
阁下误解了,我是说很多方针修复其实是属实性或者小修改,这类没有耗费多大的社群时间。所以我认为还好,还请指教您为何认为社群有太多方针修改呢?不明白。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5:48 (UTC)[回复]
  • 您剛回來可能不太瞭解客棧提案。您可以看看方針存檔瞭解一下有多少修訂是因為解決問題呢?很多都是為改而改,有些改得太頻繁,如速刪方針,很多改了後都是白改,因為社群根本沒足夠的時間去熟悉方針內容,而且很多老手讀過方針後也不會不停複習方針,結果新修訂方針形同虛設。甚至我也看過不少用戶建議用戶不滿方針就可以走來改,可以試試能否通過。這種情況主要是現在方針還未提供一個修訂方針的框架讓用戶去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16:00 (UTC)[回复]
解决方案我看还有其他,如果是频繁改快速删除方案,确实不应该,没有看其他维基这样频繁更改快速删除方案,那类直接反对即可(如果是不符合逻辑)。至于社群为何没时间去消化内容,可能是公示不够明显,讨论不够充分,可能可以建议公告栏扩充一下说明。如果用户不满的方针,社群认为可以,我们又能怎样?不是有了共识就应该服从,我们能在讨论里头指出合理异议,如果社群认为异议合理,也应该回应,如果不回应合理异议就算不是共识。但是我们也需要明白,有时候共识(比如RFA)是点人头的。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6:09 (UTC)[回复]
  • 這個提案並沒有反對用戶改方針,只是現在用戶出現一個問題,就是不懂得如何正確地改方針。您看有些方針還未讀完,就走來改方針,因此有一個框架有其必要。類似的格式指引、編輯指引多的是,而方針指引現時仍未有一個框架引導用戶如何去改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00:11 (UTC)[回复]
(~)補充 如果有人不斷在WP:VPP中發起討論(例如是每天一次),而絕大多數的討論皆被社群反對,而他的行為已被多人提醒及警告之情況下,其實理論上可視為濫用程序,及引用WP:GAME封禁之。--SCP-2000 2020年3月23日 (一) 16:22 (UTC)[回复]

關於外部連結之問題

我注意到自己有多次在編輯百科時被提示「觸發了垃圾連結過濾器,請檢查文本」,例如buzzorange報橘,目下便以內容農場之虞處於blacklist之中。然檢索「buzzorange」可以得到數十條結果。我希望能得到澄清,被認定為垃圾連結者,是否已經歸屬不可靠來源,需要一一剔除?另外,查WP:可靠WP:引用均未見到對內容農場的規制,是否有「不教而誅」之嫌疑?若是,建議修訂相對應的規則,增加對內容農場的規範,而非暗默地在水下添加blacklist。--俳柘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06:27 (UTC)[回复]

這好像是中文維基百科一向的做法。@Techyan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03:35 (UTC)[回复]
@Sanmosa请问为什么要ping我?--Techyan留言2020年3月21日 (六) 04:22 (UTC)[回复]
想找個管理員解釋而已,畢竟你最近參與過類似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04:44 (UTC)[回复]
引用内容农场:“内容农场(英语:content farm)是指图谋网络广告等商业利益,以获取网络流量为主要目标,而以各种合法、非法手段大量、快速生产质量不稳定网络文章的网站或企业。”我认为,条目内链接向类似的盗版内容不符合维基百科的基本宗旨,即版权自由(中文维基百科的确没有论述,此处引用en:WP:LINKVIO)。同时,内容农场大量获取其他网站的内容,或生成内容,本身的可查证性也很差,可靠性不高,这是可以用常识判断的。--听风吹过的声音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1:38 (UTC)[回复]
@听风吹过的声音我同意你的观点,内容农场无疑大部分内容可靠性都不高;但如果足以上升到「一概而论」的地步——也就是现行政策,直接在mediawiki中设置黑名单,不再针对具体case由维基编辑者本人做判断,而是统一性地全部封禁,首先,这个举措我认为需要进入方针(例如,在WP:引用中明确声明,凡是垃圾連結過濾器中明确列出的网站,均不得引用);其次,找机器人针对所有前述列表中的网址,做一个集中清理。具体来说,比如报橘的链接,仍有足足四十五条仍保留在维基的引用来源中(我估计应该都是在过滤器生效前或者更新前加入的)。@Techyan@Sanmosa两位觉得何如?--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7:09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第一個沒意見。第二個方面,“須遵循該頁面之規則”能不能解釋一下,不太看得懂。第三個我要仔細研究影響,我覺得有些變調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6:21 (UTC)[回复]
第二第三个其实是个所谓“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版本的Wikipedia:外部链接Wikipedia:列明来源是互不统辖的,这导致我修正第一个条文之后,只能管得到维基百科的「外部链接」章节,却管不到其他方式(最主要的,参考来源章节)引入的外部链接。然而,Wikipedia:外部链接指引中的很多内容都是泛用的。例如,「外部链接数目应保持在最精简的数量」「避免链接到同一个网站内的多个页面,而试着找到该网站中一个适合作为链接的网页」,再如(我这次准备修改的)「链接上的限制」章节,以及「正常情况下应避免的链接」章节,「避免偏重一方观点」章节,「外部链接的有效期限」章节,「维护和检讨」章节。所有这些,对信息框中的外部链接,或是参考来源中的外部链接,都是理当适用的。--俳柘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3:39 (UTC)[回复]
或者再说的通俗一点,如果只改第一条,就相当于只能清理「外部链接」中的报橘,却无法清理也无法禁止「参考来源」中的报橘,这显然不合理。--俳柘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3:40 (UTC)[回复]
那「一般性規範」是說指引的哪個/些部分?其實我個人擔憂的是由於納入的限制不只內容農場,因此有機會造成過份限制。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23:52 (UTC)[回复]

建议

Wikipedia:外部链接#連結上的限制一节,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由於方針規範或技術限制,編輯者不可建立通往以下內容的連結,並無例外

  1. 侵犯版權或違反版權信息中規範的網站。如果該網站的有版權作品容許合理使用,或該網站依照合理使用原則使用有版權作品,則此等外部連結是可以接受的。明知侵犯版權卻仍提供連結可能負上間接侵權責任。如果有理由相信該網站的作品侵權,請勿提供連結。加入侵權的連結會影響維基百科和其編輯者的聲譽。而對於接受公眾提供內容的網站(如影片分享網站)、版權不明的圖片收集網站等,包括ScribdYouTube等,加入這些網站的連結時要格外小心,切勿連結到侵權作品。
  2. 列在垃圾黑名單中的網站。包含其中所列出之網站的頁面都無法儲存。
提議條文

由於方針規範或技術限制,編輯者不可建立通往以下內容的連結,並無例外

  1. 侵犯版權或違反版權信息中規範的網站。如果該網站的有版權作品容許合理使用,或該網站依照合理使用原則使用有版權作品,則此等外部連結是可以接受的。明知侵犯版權卻仍提供連結可能負上間接侵權責任。如果有理由相信該網站的作品侵權,請勿提供連結。加入侵權的連結會影響維基百科和其編輯者的聲譽。而對於接受公眾提供內容的網站(如影片分享網站)、版權不明的圖片收集網站等,包括ScribdYouTube等,加入這些網站的連結時要格外小心,切勿連結到侵權作品。
  2. 列在全域本地垃圾黑名單中的網站。包含其中所列出之網站的頁面都無法儲存。

Wikipedia:列明来源,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条目內容須能由可靠來源驗證,而內容添加者有列明來源的義務。編者最好以內文引用方式列出來源,即在內容後面加入註腳(使用<ref>...</ref>)。條目的底部會出現順序排列的參考引用列表,这样便于读者了解更多的该条目的信息,並能夠自行驗證和判斷條目內容的真確性。

凡是引用前人(包括作者自己过去)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我们建议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条目內容須能由可靠來源驗證,而內容添加者有列明來源的義務。編者最好以內文引用方式列出來源,即在內容後面加入註腳(使用<ref>...</ref>)。條目的底部會出現順序排列的參考引用列表,这样便于读者了解更多的该条目的信息,並能夠自行驗證和判斷條目內容的真確性。

凡是引用前人(包括作者自己过去)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我们建议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如在引用時有必要添加非維基域內之外部链接者,須遵循該頁面之規則。

然後,再由機器人針對兩個黑名單中的網址做一個清理。--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7:20 (UTC)[回复]

此外,於Wikipedia:外部链接#重點須知一節中,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1. 本指引不適用來源和參考,這些來源和參考應放在〈參考〉或〈註釋〉章節。
  2. 應避免在正文中加入外部連結。外部連結應集中放在位於條目尾部的〈外部連結〉章節中,或在信息框的適當位置。
  3. 〈外部連結〉章節中的外部連結數目應保持在最精簡的數量。缺乏外部連結,或外部連結數量很少都不是加入外部連結的理由。
  4. 避免連結到同一個網站內的多個頁面,而試著找到該網站中一個適合作為連結的網頁。
  5. 本指引不適用於跨語言連結;如果想添加、修改或是刪除跨語言鏈接,請參考維基數據使用指南
提議條文
  1. 本指引不適用來源和參考,這些來源和參考應放在〈參考〉或〈註釋〉章節。 但是,來源參考中有必要添加外部連結者,有必要遵循本指引對外部連結之一般性規範。
  2. 應避免在正文中加入外部連結。外部連結應集中放在位於條目尾部的〈外部連結〉章節中,或在信息框的適當位置。
  3. 〈外部連結〉章節中的外部連結數目應保持在最精簡的數量。缺乏外部連結,或外部連結數量很少都不是加入外部連結的理由。
  4. 避免連結到同一個網站內的多個頁面,而試著找到該網站中一個適合作為連結的網頁。
  5. 本指引不適用於跨語言連結;如果想添加、修改或是刪除跨語言鏈接,請參考維基數據使用指南

這是因為維基百科建設當初,應當是沒有想過會在參考來源中出現大量外部連結的;然而現實是何止{{Cite web}}{{Web reference}},連{{Cite book}}都出現了大量的外部連結。--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7:29 (UTC)[回复]

建议增加CSD R8:标题筆誤的重新導向

建议增加CSD R8:标题筆誤的重新導向--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3月21日 (六) 04:13 (UTC)[回复]

@Emojiwiki已經有功能一樣的CSD R3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04:49 (UTC)[回复]
@Jimmy Xu@Xiplus那得在TW(CSD R3)的理由加个:标题筆誤--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3月22日 (日) 03:21 (UTC)[回复]
CSD R3有寫「明顯筆誤的重新導向」,是否能直接採用?Poem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3:27 (UTC)[回复]
本來就是同一個意思。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3:54 (UTC)[回复]
或许应该如此修改:
現行條文
R3. 格式錯誤,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标题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移动侵权页面的临时页后所产生的重定向。
提議條文
R3. 格式錯誤,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但不限于标题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移动侵权页面的临时页后所产生的重定向。

--GZWDer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04:29 (UTC)[回复]

不用吧,“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不就是“標題筆誤”的意思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6:17 (UTC)[回复]
不需要,没坏不修,况且这个是重叠理由。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4:55 (UTC)[回复]

建議作出以下調整:

原因是這屬於1997/9年前的官方用語,以及任何時間的民衆常用語。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10:05 (UTC)[回复]

(!)意見:沒意見。雖然個人並不贊成用大陸或內地作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稱呼,但鑑於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事實上占有對香港和澳門,現時唯有接受。脫支解殖!香港獨立!唯一出路!香港獨立萬歲!留言2020年3月21日 (六) 20:22 (UTC)[回复]
(-)反对:“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对称的说法并不符合WP:NPOV。“……常不自觉地变得以自己所在的地区为中心,看起来好像是客观的文字却可能已经包含了主观的意念,而这正与维基百科中立观点的政策相悖。”如果按照阁下的类似逻辑,则维基百科早就可以把“台湾”和“中国”并列了,WP:PB早就可以不复存在了。--听风吹过的声音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1:30 (UTC)[回复]
難道1997年7月1日前香港獨立了嗎?那時中央政府並無反對港澳用「中國大陸」如此詞語。另外,媒體仍有以香港相對於「中國大陸」的情況。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2:22 (UTC)[回复]
另外,如果可以把「臺灣」和「中國」並列,那樣「香港」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是和「中國」並列(而非「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這個詞語的應用仍可顯示香港在法理上從屬於「中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2:25 (UTC)[回复]
根據WP:NPOV本宗裏頭的WP:YESPOV:「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顧名思義,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在此方針下,消除條目內容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它『POV』不中立了。」在「中國大陸」此詞語實際上廣泛使用的情況下,使用「中國大陸」相對於「香港」是合理的,而且提議修訂並未禁止使用「中國內地」相對於「香港」,因此禁止採用「中國大陸」相對於「香港」此常用的做法實則上構成「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並違反方針(我並未考慮禁止使用「中國內地」相對於「香港」也是考慮到「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這一點,而且我個人也不反對使用「中國內地」相對於「香港」)。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2:29 (UTC)[回复]
(我想先看看反對聲音究竟有多大和多合理,才決定下一步做甚麼。這提案通過了固然好,不通過也於我無大害,反正現在就是如此。)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2:40 (UTC)[回复]

同意加入中國大陸,因爲連百度都是這麽做的,有何不可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9B%BD%E5%A4%A7%E9%99%86/5944925?fr=aladdin

某些人想的:香港公國,台灣共和國和共匪(不是國家) (順便講一個經歷,我當年在某個條目把中國大陸改成中國内地時被回退了)Pigppp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5:15 (UTC)[回复]

(!)意見:原则上同意,但对具体条目文字有疑虑。因据我所知,存在一些人认为香港作为一个行政区坐落于欧亚大陆上,并非完整的离岛,因此与中国大陆并称是不正确的(并非应然性不正确,而是实然性的不正确)。维基百科的指引我认为不应该加入有实然性争议的内容。--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7:52 (UTC)[回复]
那香港與中國內地並稱在實然性上的正確性又如何?(類比:在甲午戰爭後、1945年前,日本自稱「內地」,稱台灣為「外地」正確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2日 (日) 08:13 (UTC)[回复]
这样的称呼,我个人认为实然上是没有问题的(内地指非沿海、沿边地区,日本本土当时外有朝鲜、台湾、满洲、南洋等新征服海外领地,使用「沿边」定义)。最关键的是,无关我个人如何看待(事实上前面那条我也说了,加入「中国大陆」我个人是同意的,只是担忧存在一些人有异议),问题在于会不会有实然性争议。而关于日本这方面的称呼,迄今我没见到有学者对此有所异议。--俳柘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08:35 (UTC)[回复]
日本一早都廢棄了這樣的稱呼,作為歷史名詞,當然沒有人會有異議。至於擔憂有沒有人反對(加入「中國大陸」)的話,不用擔憂了,你發言以前上面已經有了,應該擔憂的是有多少人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0:11 (UTC)[回复]
關於實然性問題,由於維基百科真的不是那麼專業,我覺得習慣法會更優先,反正我並沒有禁用「中國內地」(引入「中國內地」到方針之前,行文上只能夠使用「中國大陸」)。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0:16 (UTC)[回复]
另外,個人認為“中國內地”在實然性上的正確性其實也不大:內地指非沿海、沿邊地區,要爭辯的話,深圳、廣州、珠海、廈門、上海、青島、天津、大連這些沿海地方并非“内地”,而相對這些地方而言,可能要偏到六盤水、攀枝花這樣的地方才叫“内地”。至於為何當年我支持引入「中國內地」到方針,那是因為習慣法優先。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3日 (一) 06:26 (UTC)[回复]
好吧,我承认你对实然性的论证说服了我。我没有其他意见了。--俳柘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3:4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