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第171行: 第171行:


==== 第二階段:轉移至新名字空間 ====
==== 第二階段:轉移至新名字空間 ====
{{Archive_top|result=公示從2021年1月6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暫停再從2021年1月26日起至1月29日共11天,期內所有異議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故無合理異議,議案通過。--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status=已通過}}
名字空間設立完畢後,將會把所有列於[[:Category:维基专题]]中的頁面及子頁面轉移至新名字空間,預計轉移的頁面及轉移之目標列於此頁[[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暫不包括重新導向),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3日 (日) 19:26 (UTC)
名字空間設立完畢後,將會把所有列於[[:Category:维基专题]]中的頁面及子頁面轉移至新名字空間,預計轉移的頁面及轉移之目標列於此頁[[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暫不包括重新導向),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3日 (日) 19:26 (UTC)
*以下彙整:
*以下彙整:
第208行: 第209行:
**預計先全部移動,再另外處理其餘要移到他處的頁面。—-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8日 (四) 12:32 (UTC)
**預計先全部移動,再另外處理其餘要移到他處的頁面。—-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8日 (四) 12:32 (UTC)
***或者[[User:MilkyDefer|您]]也可以直接編輯轉移表,透過加入註解符號(<code>//</code>或<code>/* ... */</code>)來排除您認為不應轉移到專題空間的頁面,[[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轉移表‎]]、[[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重定向轉移表‎]](上方列出[[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用於公示的wikitable]]僅是視覺化呈現的方式,實際上仍然要用json輸入FLOOD程式)感謝。--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用户/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8日 (四) 13:23 (UTC)
***或者[[User:MilkyDefer|您]]也可以直接編輯轉移表,透過加入註解符號(<code>//</code>或<code>/* ... */</code>)來排除您認為不應轉移到專題空間的頁面,[[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轉移表‎]]、[[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重定向轉移表‎]](上方列出[[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用於公示的wikitable]]僅是視覺化呈現的方式,實際上仍然要用json輸入FLOOD程式)感謝。--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用户/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8日 (四) 13:23 (UTC)
----
{{公示}}通過,即將開始移動--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
{{Archive_bottom}}
*(註:以下討論涉及後續階段的探討,先不關閉)-- [[U:A2569875|ナナチ]][[U:A2569875/C|果物プリン]]<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id:nanachi|🐰]][[水果|🥭]][[布丁|🍮]](宇帆·[[U:A2569875/論|☎️]]</span>·[[U:A2569875/簽|☘️]]) 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
*Just a suggestion,正式全面部署后能不能设置过滤器或者白名单,限制用户创建“WP:XX专题”或“WP:XX维基专题”的页面?--[[User:百战天虫|百战天虫]]([[User talk: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16:32 (UTC)
*Just a suggestion,正式全面部署后能不能设置过滤器或者白名单,限制用户创建“WP:XX专题”或“WP:XX维基专题”的页面?--[[User:百战天虫|百战天虫]]([[User talk: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16:32 (UTC)
*:{{支持}}——[[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sup></sup>([[UT:BlackShadowG|留言]])<small><span class="plainlinks">[http://20.wikipedia.org 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span></small> 2021年1月29日 (五) 00:54 (UTC)
*:{{支持}}——[[U:BlackShadowG|<span style="font-family:Constantia;font-size:17.5px;color:black;text-shadow:grey 2px 4px 4px;">BlackShadowG</span>]]<sup></sup>([[UT:BlackShadowG|留言]])<small><span class="plainlinks">[http://20.wikipedia.org 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span></small> 2021年1月29日 (五) 00:54 (UTC)

2021年1月29日 (五) 13:05的版本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再擬設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92 12 Easterlies 2024-06-05 00:42
2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98 10 Cdip150 2024-06-05 00:17
3 关于国籍的原创研究 24 8 Ericliu1912 2024-05-31 13:54
4 必須防止濫用「防濫用過濾器」 22 16 Ericliu1912 2024-06-02 01:04
5 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 18 5 魔琴 2024-05-30 08:55
6 把会让人产生不适感的图片做一层遮掩与提示怎么样? 13 6 Nostalgiacn 2024-05-28 22:51
7 修改RFA流程相關規定 8 3 Sanmosa 2024-06-04 14:57
8 關於WP:CTOP/BLP方針 9 7 Ericliu1912 2024-05-26 11:35
9 單純羅列名稱的列表要不要刪除 7 7 Nostalgiacn 2024-06-05 00:59
10 提議統一整合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及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 103 7 Cwek 2024-06-05 09:21
1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適用快速刪除準則 10 9 Sanmosa 2024-06-03 21:38
12 就重修破壞方針徵求意見(討論通知) 1 1 LuciferianThomas 2024-06-02 01:50
13 关于列表条目中,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是否符合中立观点 6 2 红渡厨 2024-06-05 10:42
發言更新圖例
  • 最近一小時內
  • 最近一日內
  • 一週內
  • 一個月內
  • 逾一個月
特殊狀態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手動設定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emplate talk:Infobox person § 修改 Infobox person 中 native_name 参数位置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提议:对WP:日常计算做小修改

Wikipedia talk:共识 § 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

Wikipedia talk:破坏 § 重修破壞方針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 § RfC:2024年2月

專題命名空間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1.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
  2.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3.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4.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通過,剩餘細節獨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1日 (一) 11:20 (UTC)[回复]
目前的後續討論須等phab:T271612佈署完畢後才能繼續進行。--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2日 (二) 13:08 (UTC)[回复]

已通過:
公示7日無合理異議,本議案通過。--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07:4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直接將PJ:獨立為新WP:命名空間

(&)建議像日文維基那樣,專題直接變成一個 "真" 名字空間 ja:Help:名前空間#プロジェクト就不會有cwek說的 "假" 名字空間 的 混淆問題了。日維相關討論。 --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1月16日 (一) 06:06 (UTC)[回复]

依據先前討論,專題命名空間的討論已接近達成共識之階段,目前問題包含:

  1. 英文命名部分,其一為Project並取消與Wikipedia空間連動,其二為以WikiProject命名;
  2. 部分使用者認為直接將PJ與Wikipedia連動即可。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 个人以为Project名字空间肯定不能变,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少链接失效。因此名字空间应该命名为“WikiProject”,对应的中文名字空间应该命名为“维基专题”,以便于与“WikiProject”对应。——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6:27 (UTC)[回复]
    • 我認為中文叫做「專題」並無不妥,也無衝突。將「WikiProject:」作為程式系統前綴;「專題」、「維基專題」、「PJ」作為別名。其他中文別名也可以之後再議再補。並依照法維和日維和其他姐妹計劃的統一定義,定為{{ns:102}}(目前顯示為「WikiProject」,空白是因為本地尚未實裝)。—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2月11日 (五) 18:16 (UTC)[回复]
確定英文名稱不會衝突就可以,中文名稱應該沒問題。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34 (UTC)[回复]
支持命名为WikiProject/专题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2月16日 (三) 15:08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專題空間設立流程與細節

參考ja:Special:PermaLink/39099771#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用名前空間の新設以及ja:Wikipedia: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名前空間の新設,本地的處理方式預計會分成5個階段進行:

  1. phab:提交申請設立專題空間;
  2. 將專題頁與討論頁批次移動到專題空間(可能需WP:FLOOD);
  3. 修正指向專題的內部連結(可能需WP:FLOOD);
  4. 調整專題模板;
  5. 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
  6. 其他議題。
以上。以上流程不會立即執行,會在社群對流程沒有異議之後公示後執行。如有其他相關疑問可繼續在下方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07:44 (UTC)[回复]

第一階段:申請

已通過:
已通過公示,亦完成布署(前端 by User:AnYiLin後端 by User:A2569875),專題名字空間已於中文維基百科生效,將立即進行下一階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7日 (三) 04:0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將會提供給phab:的細節如下:
名字空間 討論空間
內部名稱
(前綴)
WikiProject: WikiProject_talk:
ID 102 103
中文名稱
(介面名稱)
維基專題 維基專題討論
別名
  • 專題
  • 专题
  • 維基專題
  • 维基专题
  • PJ
  • WPJ
  • 專題討論
  • 专题讨论
  • 專題對話
  • 专题对话
  • 維基專題討論
  • 维基专题讨论
  • 維基專題對話
  • 维基专题对话
  • PJT
  • WPJT
--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09:41 (UTC)[回复]
转交 转交phab:T271612。--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9日 (六) 08: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第一點五階段:內容事實修訂

由於該命名空間設立完畢,已修正WP:命名空間新增該空間說明。如需補充歡迎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7日 (三) 13:40 (UTC)[回复]

您漏了WP:NS#缩写和别名。--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08:08 (UTC)[回复]

第二階段:轉移至新名字空間

已通過:
公示從2021年1月6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暫停再從2021年1月26日起至1月29日共11天,期內所有異議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故無合理異議,議案通過。--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名字空間設立完畢後,將會把所有列於Category:维基专题中的頁面及子頁面轉移至新名字空間,預計轉移的頁面及轉移之目標列於此頁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暫不包括重新導向),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19:26 (UTC)[回复]

第二階段 之 公示狀態通告
第二階段 之 公示期討論

公示通過,即將開始移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3:0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第三階段:修正指向專題的內部連結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3日 (日) 19:29 (UTC)[回复]

第四階段:調整專題模板

第五階段:(暫不開放)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9日 (五) 12:57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部署完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WP:捷徑指引草案修訂

目前討論狀態:

-- 來人啊,餵宮子吃布丁!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6日 (二) 07:11 (UTC)[回复]

說明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1.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phab:T271612);
  2.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3.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4.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通過,剩餘細節獨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1日 (一) 11:20 (UTC)[回复]

專題命名空間問題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命名空間問題

本案討論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提升問題。目前有三案:

  •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提升為命名空間,英語名稱待定;
  •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成為偽命名空間,縮寫為MOS及LTA;
  • 維持現行方式。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25日 (五) 01:23 (UTC)[回复]

建議立為偽命名空間(方案2)。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07:32 (UTC)[回复]
支持提升為命名空間,因為會違反快速刪除方針的R2準則。 2020年12月28日 (一) 07:06 (UTC)[回复]
如果是偽命名空間通過,就會在下一階段修訂快速刪除、捷徑以及命名空間規範。--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28日 (一) 09:53 (UTC)[回复]
支持成為偽命名空間。命名空间涉及较多技术问题,未来如需求明显,可再议转换。--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13:01 (UTC)[回复]
如需要立為名字空間也並非不可,只是要決定其所使用的數字ID
  • 0-99的命名空間ID要保留給維基媒體系統使用,故需要使用100以上的命名空間ID
    下面整理許多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的命名空間ID使用(主空間是偶數,討論空間是奇數)
命名空間 命名空間ID
/
討論頁ID
維基百科
各語言版本
使用狀況(未窮舉)
本地使用狀況 備註
主題: 100/101 全部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皆有啟用 參考此處整理 本地已使用 Portal:首頁/TODO
專題: 102/103 加泰蘭文世界文法文韓文奧克西坦文日文 公示
附件: 104/105 西班牙文 未使用 類似中文維基辭典的附錄
文獻: 104/105 法文奧克西坦文 未使用 參考User:青子守歌的整理
仲裁: 106/107 俄羅斯文 未使用 (本地未通過相應指引)
WP:仲裁委員會
圖書: 108/109 超過25個語言版本使用。 本地通過的共識為 :
繁簡轉換系統處理完畢後引入,然而P站仍在努力中,因此還是有機會使用此數值
Help:圖書
110/111 未使用
草稿: 118/119 超過25個語言版本使用。 本地已使用 WP:草稿
以上補充。--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0年12月31日 (四) 09:52 (UTC)[回复]
(+)支持為設立偽命名空間,對設為真命名空間(#)有保留。--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8 (UTC)[回复]
我对成立真命名空间(#)有保留,尤其是格式手册。对格式手册而言,因为格式手册同时也是指引,对它成立真命名空间将意味着指引分散两地。 --Milky·Defer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3 (UTC)[回复]

小结1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回复]

我想補充一個意見:我反對MOS及LTA設為真命名空間,僅支持MOS及LTA設為偽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08:17 (UTC)[回复]
支持命名空間,反對偽命名空間。SmallTim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3:56 (UTC)[回复]
(?)疑問@SmallTim有鑑於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能否請您補充一下反對偽命名空間的理由,以便彙整、推進討論?感激不盡。--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5日 (二) 18:25 (UTC)[回复]
这整得跟投票一样,建议各位将(+)支持(-)反对的理由写出来,逐一进行讨论,以此达到共识。毕竟投票不能代替讨论。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5日 (二) 15:50 (UTC)[回复]
我建議直接排除成為真命名空間的可能性,這樣會產生維護問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10 (UTC)[回复]
方針指引宜集中於同一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45 (UTC)[回复]
(!)意見@SanmosaLTA不是方針、指引、態度指引、草案、提議、論述、專題、主題、存檔、書籍、條目、分類、介面...都不是。--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6日 (三) 06:48 (UTC)[回复]
那你當我的建議僅適用於MOS。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51 (UTC)[回复]
(?)疑問:有多少此次提案涉及的LTA?--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1月7日 (四) 05:39 (UTC)[回复]

以上。--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02:01 (UTC)[回复]

把LTA设置成名字空间的一个效果是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包括少数不使用LTA模板的子页),虽然社群要评估一下这么做的价值。--GZWDer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14:42 (UTC)[回复]

小结2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回复]

@A2569875Taiwania Justo其實我覺得上方的總結可能會導致共識的混淆。

表達意見用戶 格式手冊(MOS) 長期破壞者(LTA) 備註
升格命名空間 設偽命名空間
允許R2例外
升格命名空間 設偽命名空間
允許R2例外
Yining Chen 傾向反對 支持 傾向反對 支持
羊羊32521 反對 支持 傾向支持 支持 LTA傾向,意見優先取
Sanmosa 反對 支持 支持
Pseudo Classes 支持 反對 支持 反對 以違反CSD R2為由反對議案是否WP:CCC
YFdyh000 支持 支持
LuciferianThomas 有保留 支持 有保留 支持
Ericliu1912 反對 傾向支持 反對 支持
MilkyDefer 有保留 支持 有保留 支持 早前討論
Super Wang 可開可不開 支持 早前討論
Cwek 反對 反對 早前討論
Lopullinen 傾向反對 傾向反對 早前討論
Sunny00217 支持 支持 早前討論
總計 2 : 4 : 2 7 : 3 : 1 3 : 2 : 3 8 : 3 : 0

此總結方式會否更加清晰?--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2:06 (UTC)[回复]

澄清一下,因為現行方針尚未針對此議題修正,實不宜直接設立偽命名空間,我認為修正方針應要在此議題之前完成。道理就像UBER進入到某市場一樣,應在其進入市場前設立相應法規,避免無法與計程車公平競爭、司機有無載客資格和違法現行法規等問題。-- 2021年1月12日 (二) 17:45 (UTC)[回复]
此外,反對偽命名空間的理由是,MOS和LTA既為縮寫,儘管名義上是偽命名空間,但是實際上仍屬於條目命名空間,這樣子與其內容衝突非常奇怪,更何況現存有許多辨識命名空間的模板,身為重度模板使用者,我不希望辨識偽命名空間時,輸出的結果為「條目」。-- 2021年1月12日 (二) 17:57 (UTC)[回复]
  • 在模板裡面放if else不就好了。Module亦然。--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2日 (二) 18:07 (UTC)[回复]
    @A2569875:您應該明白我的重點不在這裡吧。-- 2021年1月17日 (日) 14:20 (UTC)[回复]
    • 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大可以將所有判斷名字空間的模板在判斷前先匹配偽名字空間表再做進一步輸出,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很多語言版本維基都有它自己的「本地特化」。 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當然如可能我還是希望名字空間啦,但基金會那邊不一定會買單,你看編輯審核保護和Book:名字空間工單提那麼久還在「神秘的技術問題擱置」就知道有多難,何況其他語言版本沒有先例)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的立場者來說,當然會提出傾向於去符合對偽名字空間有利的方案去做提議。--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4:38 (UTC)[回复]
      伪名字空间只是一个重定向页,模板所处的页面还是在项目空间上,当然不会输出“条目”,就像这个链接User:羊羊32521/S/VP点进去不会造成Wikipedia:互助客栈变成“用户页”一样。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14 (UTC)[回复]
  • 不認為以上問題是問題,模板模組加個if-else或switch case在本地特化的名字空間便是模板/模組不就好了,況且現在有不少的名字空間判斷都不是直接引用魔術字,是使用中介模板例如{{Namespace_detect}},在裡面補充if-else或switch case不就好了,先前討論早就提議了「建立允許不快速刪除的偽名字空間列表」,難道列表只能列在指引哩,不能寫在程式裡??;關於介面是同理,將是偽名字空間的頁面改掉顯示名稱不就得了?技術上到底是有甚麼障礙,我看不出,有障礙的分明是「你不想」吧,例如下方列舉的程式碼片段:
以上。再來,快速刪除方針,請參閱WP:CCC。 未見系統性問題,謝謝。--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9日 (二) 07:14 (UTC)[回复]
在偽命名空間部分,我是以「有需求」為前提,如果共識認為不需設立或不能設立,那就是維持原案,也就沒有需要修方針的問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3日 (三) 02:58 (UTC)[回复]
而以現時討論而言主流意見為將MOS和LTA設為偽命名空間。--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5:16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影響的範圍較大,即使有主流共識,目前討論的參與者人數並不能代表整個社群。 2021年1月17日 (日) 14:17 (UTC)[回复]
能有多大?,不就條目名字空間裡多幾個幾乎不會發生命名衝突的捷徑而已?怎麼講的好像設立下去維基伺服器會炸掉一樣。--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4:43 (UTC)[回复]
關於主流意見的共識,我認為引用WP:7DAYS並無不妥,你不可能直接讓幾千人一起討論,你這樣說乾脆舉辦維基社群公投算了,BUT: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4:45 (UTC)[回复]
个人认为,如果长期破坏者(LTA)有成为名字空间的潜力的话,应该此时直接升级成为名字空间。不然,如果之后再讨论升级为名字空间,所有带LTA:前缀的页面还要重新移动一遍。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5日 (五) 12:04 (UTC)[回复]
感觉LTA页面及名字空间有违WP:RBI。如果设立名字空间的同时增设页面查看权限(回退员及以上),我会考虑支持。--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2:28 (UTC)[回复]
但似乎普遍意見並不贊同LTA升格真命名空間,即使有潛力但卻缺乏社群共識,也難以行事。--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7:40 (UTC)[回复]

(-)反对设立MOS和LTA名字空间,这与技术问题无关,而是目前MOS和LTA页面的数量和读者关注的程度远远达不到需要设立新名字空间的地步。LTA页面的数量充其量也就一百个左右,MOS页面的数量更是少得可怜,才十几个,远远没有达到维基专题那样的2000多个页面。同时,LTA只有熟悉CU等站务的编者会去查阅,MOS查阅的人数更少,这些也完全比不上熟悉某些特定领域的编者和读者都会关注的维基专题。因此,我反对设立以上两个名字空间,对设立伪名字空间表示(=)中立。——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5日 (五) 13:41 (UTC)[回复]

LTA数量可能少,但shortcut还是蛮多的。而且LTA数量也会增多--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6日 (六) 12:55 (UTC)[回复]
偽命名空間只是for捷徑連結而已,原本的頁面不會被移動。--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13:12 (UTC)[回复]
  • (+)支持偽名字空間。我原本是支持名字空間的,但經歷了上述討論以及主持了專題名字空間的設立,我發現偽名字空間是有許多優點的。先看名字空間,名字空間是需要「安裝」的,本地獲得共識之後要等待工程師安裝,期間從數周到數月不等,且不具備可擴充性,即每新增一個名字空間都要請工程師協助,本地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無能為力,只有基金會工程師可以執行,「真名字空間」可擴充性不佳。我們來看看「偽名字空間」,它「免安裝」耶,隨加即用,涉及命名空間判斷的本地模板與模組本地的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能即時加入,也不必等待工程師安裝,「偽名字空間」可擴充性十分良好。假如今天社群需要一個新的捷徑前綴或字首,真名字空間需要等待工程師安裝,而偽名字空間公示通過後就能隨加即用,是多麼的方便。正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所言:「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且許多問題如模板輸出都可以透過技術手段解決,參見#宇帆於2021年1月19日 (二) 07:14 (UTC)之發言。--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9日 (二) 07:16 (UTC)[回复]

捷徑空间提案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回复]

否決:
設立捷徑專用名字空間無法有效解決本案核心問題。—-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0日 (三) 07:1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小結3

使用者自訂的Common.js測試有關代碼的結果。測試於[[MOS:001]]
(:)回應@LuciferianThomas已測試相關代碼(程式碼片段)在Common.js中的行為,Special:Diff/63843386,以[[MOS:001]]為例,效果見圖File:Pseudo-Namespace MOS UI Test in Chinese Wikipedia.png。如偽名字空間通過設立可以考慮請求介面管理員添加相關代碼於MediaWiki:Common.js。副知@羊羊32521重定向页显示条目已有可行解決辦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1日 (四) 08:32 (UTC)[回复]

再提捷徑空间提案

尝试推动LTA空间

经过上方的讨论,我认为LTA更适宜作为真·名字空间。好处是(上方有人提到)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增设页面查看权限(体现WP:RBI,而且有天邪鬼这种……)。

此外,LTA与Project空间联系性不大,没有维护问题。而且,如果设伪名字空间之后再讨论升级为名字空间,所有带LTA:前缀的页面还要重新移动一遍。(mw:Help:Namespace)

至于LTA页面数量少……我是不知道设立名字空间还有页面数量门槛啊…… 囧rz……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05:20 (UTC)[回复]

如果用户不可查看的名字空间不会显示在Special:搜索,我想名字空间多不是个大问题。赞成“LTA与Project空间联系性不大”。不认为二次移动是个大问题,社群可以先用伪名字空间看看效果。--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2:25 (UTC)[回复]

偽命名空間相關方針及WP:捷徑修正

本討論已近一個月,得到的回饋有:

  1. 主流意見認為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宜設立偽命名空間;
  2. 已有技術手段可分出偽命名空間與主命名空間的差異性;
  3. 設立偽命名空間無重大系統性問題,且部署容易,不牽涉到基金會層面之程式修改。

由此,偽命名空間將會在上段討論開始一個月後進行公示(也沒過幾天),而相關規範也將儘速修正或設立,下列針對快速刪除方針R2進行修正,及將WP:捷徑中的偽命名空間部分做為指引。下列為R2修正提案。

現行條文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條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時遺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提議條文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條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時遺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經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屬於本規則之例外。注意: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捷徑中偽命名空間的規範詳見這裡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0日 (三) 06:53 (UTC)[回复]

同意提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10 (UTC)[回复]
(+)贊成R2修正案,另就WP:捷徑,我看了一遍,似乎要整個重新整理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0:04 (UTC)[回复]
捷徑修正細節是最後一項討論內容,目前先以偽命名空間為討論對象。也歡迎對捷徑規範作重新整理。--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0日 (三) 12:19 (UTC)[回复]
(+)支持WP:CSD修正案與偽名字空間。我原本是支持名字空間的,但經歷了上述討論以及主持了專題名字空間的設立,我發現偽名字空間是有許多優點的。先看名字空間,名字空間是需要「安裝」的,本地獲得共識之後要等待工程師安裝,期間從數周到數月不等,且不具備可擴充性,即每新增一個名字空間都要請工程師協助,本地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無能為力,只有基金會工程師可以執行,「真名字空間」可擴充性不佳。我們來看看「偽名字空間」,它「免安裝」耶,隨加即用,涉及命名空間判斷的本地模板與模組本地的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能即時加入,也不必等待工程師安裝,「偽名字空間」可擴充性十分良好。假如今天社群需要一個新的捷徑前綴或字首,真名字空間需要等待工程師安裝,而偽名字空間公示通過後就能隨加即用,是多麼的方便,然而要實現此需要修正WP:CSD#R2,正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所言:「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參見#宇帆於2021年1月19日 (二) 07:16 (UTC)之發言,未見要修正WP:CSD#R2會出現什麼系統性問題,故此(+)支持WP:CSD修正案。以上-- 來人啊,餵宮子吃布丁!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1日 (四) 08:06 (UTC)[回复]
想向諸位確認一下@A2569875Taiwania Justo此案中已經說明偽命名空間的實施,意即此案通過則偽命名空間同步通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11:32 (UTC)[回复]
順序是上面的MOS、LTA先公示完畢,本案才會接著進行公示。於此期間兩邊同步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2日 (五) 15:05 (UTC)[回复]
我認為兩案必然掛鉤,建議若公示偽命名空間則同步公示R2修訂,沒有分部處理的必要。--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22:06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兩者應當一同公示並通過,否則會有合法性問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8:55 (UTC)[回复]
借問:現在討論似乎已經算超過一個月了(這提案承接上次討論,已經很久了),而已經達到基本社群共識(共識不強求全然同意,但可採取主流意見),理論上可以7DAYS?--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9:25 (UTC)[回复]
那就現在公示吧。--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4日 (日) 02:47 (UTC)[回复]

本討論超過一個月,且偽命名空間之相關技術問題已得到解決,且主流意見認為有設置必要,現就偽命名空間、R2及WP:捷徑內的偽命名空間規範 公示7日,2021年1月31日 (日) 02:51 (UTC) 結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4日 (日) 02:51 (UTC)[回复]

@Taiwania JustoLuciferianThomas啟用偽命名空間能解決什麼問題?我相信這是提案必須討論的重點,我需要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沒辦法解決什麼問題,我認為維持現狀即可,也就是WP足矣。然而,就我查看整個討論,似乎都是討論命名空間真偽的可行性,只有幾個留言有提到這個問題。 2021年1月29日 (五) 04:57 (UTC)[回复]
看來你是沒有看到最初的討論,見本章節頂端討論導航最初的討論,已經是說明了偽命名空間的作用為讓捷徑意義更加清晰且減少可能構成重複的捷徑名稱的情況。現在不是解決問題的情況,而是優化社群討論和表達的問題了。--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5:01 (UTC)[回复]
一直以來捷徑都沒有什麼規範,尤其是格式手冊、維基專題及LTA的頁面重定向,表達不清之餘容易造成混亂,偽命名空間就是讓這些項目的捷徑統一化,方便社群溝通。--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5:04 (UTC)[回复]
例子:MOS:BOLDWP:MOSBOLD簡潔,但連結至格式手冊的捷徑沒有規範導致格式混亂難以維護,有些有WP:MOS字首有些沒有;而LTA更甚,捷徑完全沒有要表達連結目標為LTA頁面的意思。相對於WP:LTA/HBN,使用偽命名空間概念的LTA:HBN更簡潔易明。在解決捷徑的問題的同時順便推動在其他維基項目運行暢順的偽命名空間比較合適。--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5:13 (UTC)[回复]

目前WP:7DAYS似乎仅在客栈中适用,而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且不利于新手理解,故建议做以下修订

現行條文

互助客栈

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互助客栈上留言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順讨论,而不应被视作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在七天內沒有新留言或至少討論達一個月以上的情況下,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七天。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公示期間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

提議條文

互助客栈

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互助客栈上留言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順讨论,而不应被视作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在七天內沒有新留言或至少討論達一個月以上的情況下,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七天。公示期間若无异议,则提案算作通过;若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0年12月25日 (五) 08:47 (UTC)[回复]

這條文修訂應該並沒有改變條文的含義(但另一種解法是原條文的涵蓋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互助客棧)。我請WG立即停止在多處擾亂討論秩序和破壞社羣和諧的行徑,否則我只能到WP:ANM求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05:42 (UTC)[回复]
這個改了跟沒改有什麼區別…--Neinyar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14:00 (UTC)[回复]
根据雪球法则 不能這樣用,而且涉及重大的方針修訂,應經過正式程序,否則日後也會被人質疑提案的有效性。--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2:50 (UTC)[回复]
@蟲蟲飛那你認為這個提案本身可以嗎?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41 (UTC)[回复]
沒差,支持。Nrya留言2021年1月8日 (五) 09:54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1年1月26日 (二) 08:59 (UTC) 結束:七日无新留言且修订细微,故根据WP:7DYAS开始公示。——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19日 (二) 08:59 (UTC)[回复]
  • 这在条文上似乎确立所有讨论应经互助客栈讨论和公示(然后{{save to}}存档),同时原则上停止了原条文所允许的在其他讨论页讨论并公示共识成立。“则提案算作通过”有含糊之处,但想不到更好措辞。Walter Grassroot所称“偷塔”,大概是悄悄“公示”一个讨论不充分、仍有争议的共识并在之后坚称已通过讨论。--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09:23 (UTC)[回复]
    @YFdyh000條文未有「确立所有讨论应经互助客栈讨论和公示」,反而是明確強制公示制度僅適用於互助客栈讨论,其他討論可以(但不強制)對結論進行公示。「则提案算作通过」的意思應該和「则提案(視同)通过」一樣。如同我先前所述,我認為用戶在關注提案以後突然無預警消失,然後又突然無預警回歸會破壞討論秩序,對一直用心回應其他人的意見的提案人並不公道,再者提案不能被無限拖延,這有損於維基百科的日常運作,故我認為WG的意見會為其他有心用戶留有破壞討論秩序的空間(自己聲稱「討論不充分、仍有爭議」,但在討論期間無預警消失、不參與討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2:27 (UTC)[回复]
  • 请保持WP:善意,议案如果没有得到充分讨论就通过,就是不符合共识的议案。而且现有的反对意见已经非常明确了,仍然强行通过,就造成了User:YFdyh000所提到的这种情况。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5:05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SANMOSA SPQR2021年1月25日 (一) 05: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因此如果一個意見本身不具備正當性和合理性(例如在討論期間無預警消失或不參與討論,且已經有其他用戶踴躍參與討論,但仍然作出「討論不充分」的聲稱),那個意見就不可能構成共識的基礎。共識所考量的意見並不取決於意見的明確性,而是取決於意見的正當性和合理性(雖然正當合理的意見如果具備較高的明確性,其正當性和合理性會有所提高;也因為這一點,我非常建議各位在提出意見時最好直接清楚說明你的想法,以便判別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以及社羣意見的分歧程度)。另一點也需要注意的是,「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不存在任何反對意見固然是好事,但未必經常能做到,因此理論上,存有反對意見的提案在反對意見的佔比並非太大的情況下是仍然可以通過的(當然,這要取決於提案人自身的態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5:50 (UTC)[回复]
    注:个人对提案(=)中立。对WG您担心的“偷塔”行为,该提案无论是否通过,似乎都会存在。--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5:12 (UTC)[回复]
    (就後句)同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5:43 (UTC)[回复]
    同上,本提案的目的只是为了将七日公示这一规定限制在互助客栈使用,对于WG您担心的“偷塔”行为,我觉得无法在本次提案中解决。——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7日 (三) 13:03 (UTC)[回复]
  • @Sanmosa七日公示期已经结束,而目前仍有一个反对意见,现在该如何处理为宜呢?——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7日 (三) 13:03 (UTC)[回复]
    雖然方針是有一句“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但我覺得還是你自己決定吧。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3:43 (UTC)[回复]
    延长公示7日:根据WP:CON,共识不要求一致同意,而本提案目前仅两人表示支持,一人表示反对,目前并无法确定本提案获得了“绝大多数的同意”,故延长公示7天以征求更多意见。——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8日 (四) 06:01 (UTC)[回复]

建議立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全文為正式指引,以進一步確保中文維基百科條目行文的中立性及版面讀者友善,及遏止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普遍濫用旗幟的情形。雖然此舉或會牽連甚廣,但長遠仍對中文維基百科有好處,而且或可藉助bot或AWB等完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05:56 (UTC)[回复]

涉及太多领域和条项,缺乏环境基础,如有意建议逐项开启讨论,不可能强行推进。--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7:46 (UTC)[回复]
@YFdyh000個人認為相關條文具不可分割性,故不太可能分部討論。若有可行的分部討論方法,還請明示。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07:58 (UTC)[回复]
可分為涉及資訊框的部分,跟不涉及資訊框的部分兩類討論。關於前者,本地社群和英維的作法有很多不同,若未經過本地化而直接套用外文指引只會徒生爭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57 (UTC)[回复]

調適案A

@Ericliu1912CRHK128我有一個新提案:我仍建議立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全文為正式指引,但WP:INFOBOXFLAG部分會在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中予以隱藏(通過原始碼「<!-- -->」),並因而不被視為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的一部分,亦不在上述「全文」的範圍內(效果等同於WP:INFOBOXFLAG不列入指引)。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12:36 (UTC)[回复]

那樣的話我沒有異議。-- CRHK128  Merry Christmas!🎄🎅 2020年12月27日 (日) 13:30 (UTC)[回复]
看了看,感觉问题不大。@Sanmosa指引全文仍有多处提到信息框。是否新建一个草案页以讨论。--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1:59 (UTC)[回复]
@YFdyh000在排除WP:INFOBOXFLAG後,原有8處提及資訊框的地方:其中兩處涉及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已移除;有一處要求若要在表格或資訊框中重複使用一面旗幟而不帶文字,應確保重複的旗幟先前曾經帶有國名出現,並非直接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我認為屬於合理要求;有3處明確指明特定情況下可在資訊框用旗幟,不可能屬於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的條文;有兩處僅涉及舉資訊框為例,且無其他上下文構成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的含意,也不屬於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的條文。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12:19 (UTC)[回复]
另外想谈两个方面(稍微跑题):目前很多人物信息框的出生地点填写有如大清帝国xx地等,但这类似条文中的“旗帜图案不用于强调国籍目的”“不要用于出生或死亡地点”,部分人物与出生时所处的朝代无明显关联(例如一两岁时朝代更替、非政治人物),信息框的出生/死亡地标注朝代是否冗余、徒增争议(例如满洲国)。英文维基的条目有些有写[4],有些只写到地名[5],中文维基则几乎必写。单纯内链的国家名更显冗余,如欲INFOBOXFLAG通过,此问题应解决。
其次,关于英国、香港等部分人物在序言的姓名后加爵位链接的习惯,是否有相关指引约定,不怎么习惯。类似讨论。--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1:59 (UTC)[回复]
確實是有些離題(1和主題的關係比較大)。(1)現行新版WP:PB有明確說明「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為主」,我認為在這個規定下,只要標註的朝代符合事實論述,可以不用移除。(2)姓名後加爵位名本身沒有問題,但是爵位名再加內部連結我不清楚。我認為如果是一些專有爵位名稱,(或許)可以這樣做,但如果是諸如爵士、公爵之類的通用爵位名稱,就不能(後者明顯屬於過度連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12:19 (UTC)[回复]
1.事实描述可接受,但添加成风就有点别扭。2.名称本身含爵位没意见,主要指那一串缩写(例如伯納德·蒙哥馬利),内链点进去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加在序言,感觉适合在正文或信息框中提供;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的范畴;英文、日文维基倒是都有;发现Wikipedia:格式手册/传记#荣衔提到Wikipedia:投票/人物條目勳銜使用方案投票,激烈争论过……最终是折衷方案。--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2:42 (UTC)[回复]
(1)既然已經加了,那不如就算了,我不太想管那回事。像是部分人,我也不知道為甚麽他們特別喜歡在現代地名前加“中國”,又不讓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改了就回退,後來WP:CS4D通過了就改成移除國名),我也覺得很奇怪。(2)我覺得這問題還是不要亂動為宜,這有可能讓另一個大規模社群衝突重新爆發。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9日 (二) 04:09 (UTC)[回复]
英維指引中關於旗幟不用於出生和死亡地點的規定與本地習慣不符,應考慮不引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8日 (一) 13:53 (UTC)[回复]
@Ericliu1912新的提議條文不是已經排除了那部分嗎?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9日 (二) 04:09 (UTC)[回复]
請再閱讀一遍全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3日 (日) 16:05 (UTC)[回复]
@Ericliu1912眼花,已修正。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0:01 (UTC)[回复]

@Ericliu1912CRHK128YFdyh000循例再ping一次。如果各位對調適案A無異議的話,我會在最後留言的七日後進行公示。如果各位對調適案A有任何異議,請提出,討論空間還是有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3:05 (UTC)[回复]

  1. 文中两次提到不要在出生死亡地使用旗帜,不符合中维目前普遍情况
  2. #潜在的政治性争议一节是否与WP:PB冲突?
  3. 建议WP:两岸用旗一节迁WP:CS4D
以上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9日 (六) 01:23 (UTC)[回复]
@羊羊32521(1)完成隱藏(被隱藏的部分不被視為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的一部分)。(2)「故不要在不合適的內容中使用它們」,並非所有內容皆為「不合適的內容」,不衝突。「中華臺北」有專用旗幟,自然不適用中華民國國旗,中華民國國旗的適用範圍是代表作為政權的中華民國,或代表臺灣等地區。(3)「在國際組織、國際賽事相關條目、模板中,凡中國大陸、臺灣同時參與的,或者其他存在主權爭議的非聯合國會員國參與的,其旗幟模板用法依照下列規定」,其他存在主權爭議的非聯合國會員國也適用相關條文,不宜搬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07 (UTC)[回复]
了解 那么建议CS4D加一个章节链接到两岸用旗--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9日 (六) 11:23 (UTC)[回复]
@羊羊32521完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3:34 (UTC)[回复]
顺便问下类似2021年冲击美国国会大厦事件#国际反应的地方能挂国旗吗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9日 (六) 11:27 (UTC)[回复]
內文和章節標題不當用旗幟,現時的用法不當。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3:34 (UTC)[回复]
但我觉得现时用法看起来更清楚(?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0日 (日) 03:43 (UTC)[回复]
@羊羊32521并不矛盾,那个条目使用旗帜的部分是嵌入列表,可以算作列表的一部分。——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2日 (二) 09:25 (UTC)[回复]
@BlackShadowG但是考慮到該部分的内容其實應該改寫為散文格式,因此該部分其實應該完全改寫。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0 (UTC)[回复]
我看到不少事件類型條目中的「國際反應」一段的寫法都類似上方的例子,而且都有加國旗。如果要改寫及清理相關段落國旗的話,我想需要一定的時間和人手。--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2日 (二) 14:45 (UTC)[回复]
我倒是觉得“国际反应”章节用嵌入列表更好,那个条目的“国际反应”章节对应的英维主条目也是这么用的。--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3日 (三) 08:53 (UTC)[回复]
@Sanmosa問一下,類似Template:主力戰車的模板能掛國旗嗎?--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2日 (二) 13:26 (UTC)[回复]
@CRHK128格式手冊只規範條目,不規範條目以外的内容(也就是不規範模板),因此擬議格式手冊並不能對該導航模板進行任何管制。【如果單純論在導航模板掛國旗的必要性,我是覺得沒有這樣的必要,基本上有的大多數都是濫用國旗,但這可能要另外討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0 (UTC)[回复]
了解。--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2日 (二) 14:37 (UTC)[回复]

旗幟格式手冊公示

現將經調整過後的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全文公示七日。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2:23 (UTC)[回复]

(-)反对,目前格式手册并不符合现行共识和条目需要。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1:51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請明示。如果閣下未能具體指出,由於上面之前已就同樣的事情進行處理,我會視為問題已解決。另請參見已為指引的Wikipedia:格式手冊/文字格式#颜色及内联图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4:57 (UTC)[回复]
本手册涉及太多领域和条项,缺乏具体使用的环境基础。如有意建议逐项开启讨论,不可能强行推进。原有草案中有很多有益的举例,特别是禁止在生卒地进行标识,这些例子都被人抹去。因此我反对在缺乏举例前提下滥推公示。另外,你没有权力去否定任何一个维基人提出的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5:19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我認為你這次說的意見是合理的(甚至乎你和我一開初的意見是相同的,你可以看到我一開始的表態)。你在上面可以看到,你的想法(和我當初的想法)其實和社羣中的另一些用戶的想法完全不同,因此當時我在認為主張不更動現狀者佔多數的情況下,我才依照參與討論的用戶的意見修改提案。現在的情況看來,主張不更動現狀者未必佔多數,因此我認為有需要先進行化解雙方矛盾的程序,也因此這次我同意撤回公示。我剛才請求你解釋的原因是我想分清楚究竟你是在重複已經提出過的問題,還是另外有新的問題要提出。另外,我並沒有「否定任何一個維基人提出的問題」,而是在當時我的思維判別之下,我認為你提出了重複的問題(你可以直接看上面的討論),那個時候我自然可以視為已經解決了問題,既然現在我知道你說的是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5:33 (UTC)[回复]

社群意見諮詢

@YFdyh000Ericliu1912CRHK128BlackShadowG羊羊32521我認為社群對旗幟的使用範圍有一定的分歧,因此先行中止公示,並諮詢各位對旗幟的使用範圍和草案的詳細意見。請將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配合Wikipedia:格式手册 (旗帜)/英文维基百科版本一同閱讀。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5:39 (UTC)[回复]

副知@Walter Grassroot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5:41 (UTC)[回复]
我對旗幟使用範圍的看法跟之前意見一樣:資訊框以外一律禁用旗幟,但資訊框內(如出生地點、死亡地點、國籍等)則應當繼續允許使用旗幟;基於上述看法,我支持目前不對資訊框內旗幟作出限制的草案。--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5日 (一) 07:01 (UTC)[回复]
意見同上。現行草案是符合本地條目實際情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5日 (一) 07:05 (UTC)[回复]
同上,私以为现行草案没有问题,还请Walter Grassroot阁下对您的意见进行解释。——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6日 (二) 01:31 (UTC)[回复]
看了一遍草案,认为大致没有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7日 (三) 01:44 (UTC)[回复]
我會在2月2日前重新檢視一次社群意見諮詢所收集的意見,並依照「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的情況見機行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3:43 (UTC)[回复]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09:44 (UTC)[回复]

如题,我在看中天新闻台条目的时候意外发现这条目属于电视剧专题,但是这条目描述的是一个电视频道,和电视剧没有半毛钱关系,于是我就在VPD提出了这个问题(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中天新闻台为什么属于电视剧专题),然而进一步查阅之后发现电视剧专题在维基数据上对应en:Wikipedia:WikiProject Television(应为电视专题),这两个专题涵盖的内容差的太远,怎么搞的?--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5:27 (UTC)[回复]

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Television多处提到“television show”(电视节目),而en:Television show似乎主要指以连续形式播放的戏剧或新闻、综艺等电视节目,所以翻译成“电视剧专题”了吧。建议“电视节目专题”,但网剧是否列入又是个麻烦事。--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7:08 (UTC)[回复]
  • 我認為應正名為「電視專題」。「電視節目專題」次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回复]
    • (+)支持「電視專題」,此詞語涵蓋電視專業領域、電視劇及其他電視節目等等類型的條目。但要留意這樣做就等於大大擴大了這個專題的範圍,加上考慮目前這個專題不太活躍;所以雖然沒有什麼用,但對於現在很多一些電視節目及電視臺條目(但非屬於電視劇專題)就可以給個「電視專題評級」。Kitabc12345 海南 2020年12月29日 (二) 18:15 (UTC)[回复]
目前在下有一個問題:如果叫「電視專題」,那麼電視機屬不屬於這個專題?-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4日 (一) 08:25 (UTC)[回复]
當然算啊,不然人造衛星該移除「天文專題」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4日 (一) 08:35 (UTC)[回复]
好吧,這舉例有點爛,應該說是任天堂遊戲機和「電子遊戲專題」才是。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4日 (一) 08:38 (UTC)[回复]
那這樣液晶電視阴极射线管電漿電視黑白電視....也應該屬於這個專題了?可是我總覺得戲劇與機器是性質差很多的東西。這樣好比把王剛 (演員)和珅納入同一個專題似的,不是絕對不可以,只是覺得或多或少怪怪的。-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4日 (一) 12:26 (UTC)[回复]
所以我也反对“电视专题”。要不要仿照广电,叫“广播电视专题”,序言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网播电视节目(自媒体除外,电视台的融媒体不除外)纳入,无线电等广播技术不含。但通信和制作技术,就不好说了,另设子专题?--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12:37 (UTC)[回复]
我沒有斷然反對「電視專題」。我只是拋出一個前面沒有討論到的範疇讓大家思考一下。另外,還有關於電視訊號的傳播方式: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與有線電視訊號提供業者(比方振道有線電視,如果有條目的話)是否也屬於此專題呢?大家可以想想看,再決定這個專題要叫什麼名稱比較好。-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4日 (一) 14:56 (UTC)[回复]
那么我纠正一下,我的意思是倾向反对、不太赞成。专题参与者可能更有发言权。--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16:52 (UTC)[回复]
按英維劃分,以上條目確實全部屬於「電視專題」。我仍然支持正名,然後若有必要的話,再整理好子專題劃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5日 (二) 06:10 (UTC)[回复]
現按「將電視劇專題改為電視專題」進行公示,為期7日。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6日 (二) 08:20 (UTC)[回复]

有關同時參選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等事宜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1月#兩位管理員候選人違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誤的先前討論,現擬修改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如下,以容許同時參選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者的管理員權限申請及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分開處理: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唯須另開頁面以作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並須在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一日內进行。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以上。@BookwithAnYiLinA256987530000lightyears@Ericliu1912Wong128hk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32 (UTC)[回复]

就改动部分无异见。--安忆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6:36 (UTC)[回复]
@SanmosaRfA模板中顯示出來的文字「被提名人意見:(接受或謝絕,且一併說明是否同時參選介面管理員,並簽名)。」這裡顯然也要改掉,這樣一來才不用再問所有想參選管理員的候選人是否一併參與介面管理員,雖然想參與介面管理員的候選人真的不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7:15 (UTC)[回复]
@Z7504感謝提醒,如果我的提議獲通過的話,會一併移除模板內的該句。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7:17 (UTC)[回复]
(!)意見:「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一日內進行」→「自薦或接受提名後的一日內進行」。--ca-s 留言 2021年1月6日 (三) 07:45 (UTC)[回复]
@AndyAndyAndyAlbert雖然我清楚管理員候選人獲悉提名和接受提名的時間比獲提名的時間較後,但我認為管理員候選人在獲提名的一整日後才獲悉提名並不可能(否則我會認為他的活躍度不足,那樣我直接投反對票好了),而接受提名也應該是獲悉提名後頂多一兩個小時內能決定的事,否則我擔憂會產生無限拖延並製造社群混亂的問題,因此我以獲提名的時間(而非獲悉提名或接受提名的時間)為計算基礎。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回复]
了解一般候選人均會在一天內接受提名的情況,但在現有指引容許三天內表態下,沒有理由(及必要)為此而設限。--ca-s 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16:05 (UTC)[回复]
不太懂限制申请时间的作用,既然不受冷静期限制,三天后、七天后或更久时申请,有什么弊端吗。我的意见是单独申请页面,申请条件是正在参选或已经获选管理员。--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8:11 (UTC)[回复]
可能是考虑到投票和计算的方便性,集中一些。--安忆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8:23 (UTC)[回复]
@YFdyh000AnYiLin的推測沒錯,不然社羣會很混亂。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回复]
既然分成兩頁就是兩個獨立的申請,與兩個人同時申請的情況無異,我不理解有何「投票和計算的方便性」以及為何「社羣會很混亂」。另外這意味著管理員申請結束後的一兩個月也無法申請介面管理員嗎?時隔一兩個月哪裡混亂?--Xiplus#Talk 2021年1月7日 (四) 15:57 (UTC)[回复]
@Xiplus我對現時實際執行情況的理解是即使一個申請通過了以後,也不能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回复]
@Sanmosa:您說的「不能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是方針指引或是非成文(成方針指引)的共識嗎?還是就觀察的結果來說從未發生過,如果是後者,幾乎不會發生的事情不意味著必須立規則禁止它。--Xiplu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13 (UTC)[回复]
是「就觀察的結果來說從未發生過」的情形。(提議)條文本身並無禁止如此(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的效力,但大家一般都會尊重,另一方面如此為之的話很容易產生爭議。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17 (UTC)[回复]
「須在...三日內進行」在我的理解就是「三日以後才申請」是違反規則的,如果您說並無禁止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那麼我會認為候選人只要聲明不是同時申請,無論是在什麼時候申請都可以。--Xiplu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24 (UTC)[回复]
没有意见。--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11:32 (UTC)[回复]
  • 說實在的,下面的調適內容有差別嗎?也不想想現在選介面管理員的用戶一年可能也就1、2個而已(會用維基百科專屬類似CSS這種語法的有多少?),而且多數選管理員的根本也不想選這個職位阿。你們的重點其實只是要將這兩項職位分開頁面填而已,根本沒有問題啊。那為什麼會被一個「90天冷靜期」卡這麼久呢?難道說以前參選管理員而且同時說參選介面並且通過的用戶就都可以不用移除介面一職了嗎?那就是代表以前都選錯了,未來還是有可能會選錯人,從RFA期限是否延長這種討論就都沒有什麼共識來看,真的不意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40 (UTC)[回复]

調適

現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三日內再另開頁面进行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在此期间內進行的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以上。改動的地方在於將提名介面管理員的考慮期改成與接受管理員提名的考慮期看齊。@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回复]

什麼?難道當初設計那些模板不是為了確保投票的順暢嗎?現在居然要修改投票頁的格式來讓模板能順利運作,不就是本末倒置嗎?--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03:45 (UTC)[回复]
@Bookwith現在提議的不是修改投票頁的格式,是將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完全分開。而且,原指引其實損害了用戶僅對候選人申請的其中一個權限表態而不對另一個權限表態的權利。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4 (UTC)[回复]
会不会出现界管过了但管理没过的情况?或者如果@AnYiLin之后要进行rfa,就不需进行这种操作?(这两个问题似乎是废话,我大略同意这种修改方式。)--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2 (UTC)[回复]
本人现在倾向认同上方X+的看法,这是两个互不干扰的位置,本就不应该出现这种谁附加谁的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7 (UTC)[回复]
确实,界管更倾向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私以为能不能要求界管有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模板编辑员工作经验?--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4:40 (UTC)[回复]
个人认为这两个位置没什么关联。从活动内容来看,一个是在前端(HTML、JS、CSS),一个是需要会wikitext(主要)及lua;从实际情况来看,模板编辑员不会对站点安全性造成影响(甚至管理员也不会);就我自己来说,我连模板编辑员的硬性资格都没有达到。这两个位置不应看成谁是谁的“进阶”,也不应要求谁有谁的经验。但为什么界管要进行RfIA而模板编辑员可以被管理员直接授权,我想就是考虑到了前文提到的安全性才这样做的。很多人都和您有一样的看法,认为界管是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究其原因,我想一是界管是个“新兴”位置,大家其实还没有真正明确地了解;二是中维的界管真的就很像模板编辑员的升级版,在其他维基上(以日维举例),界管拥有除封禁与解封、恢复被删除的内容及设置/取消保护外的绝大多数的管理员才有的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5:07 (UTC)[回复]
搞不太清楚这些的区别……是我孤陋寡闻了--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8:53 (UTC)[回复]
界面管理员得负责前端代码的安全和稳定性,所以才要求有管理员级别的信任度、社群认可吧。以前的管理员是可以改界面的,现在拆出来,降低了代码的安全风险。--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05:14 (UTC)[回复]
(&)建議更名“界面管理员”为“界面编辑员”,连同投票流程从RFA中拆分出来放进RFR。--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1年1月10日 (日) 01:53 (UTC)
恐怕不行,这是一个极高风险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02:24 (UTC)[回复]
應該不會獲得權限設立相關方面的批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4 (UTC)[回复]
界面管理员的设计初衷即是因为c站common.js被盗号管理员账号插入恶意挖矿代码,造成恶劣影响,不宜进一步放宽申请门槛。--Antigng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0:24 (UTC)[回复]

調適2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自行另開頁面进行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反之亦然;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以上。改動的地方在於不再綁定管理員與介面管理員之間的主從關係,只設置條文容許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多次調整提案,勞煩到大家,不好意思。@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1日 (一) 10:08 (UTC)[回复]

同前面所述,我仍然認為「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句是當初新增介面管理員時設立的不合適規則,「A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B」一句可套用的其他權限組合,因此特別指明管理員與介面管理員申請間的關係不合理,整句應直接移除。--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16 (UTC)[回复]
@Sanmosa有语病,“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提到界面管理员,但又要求管理员候选人“唯须自行另开页面进行界面管理员权限申请”(或许意味着提名管理员/界面管理员时注明,并由当事人自行建立另一页面,但这非常别扭),“反之亦然”难理解。建议停用提名为界面管理员(增加主动性和授权的必要性),要求管理员候选人或现有管理员、行政员建立单独页面自荐为界面管理员,且不受管理员权限申请的90天冷静期限制。及最好明确,行政员是否能在非紧急情况下授权自己为界面管理员做相关操作。--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0:22 (UTC)[回复]
行政员应该是需要的时候就可以自我授权,不用非得紧急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30 (UTC)[回复]
Wikipedia:介面管理員已述行政員自我授權介面管理員的規則,其並不屬於RFA範疇。--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2:32 (UTC)[回复]
因为现在有将界面管理员与管理员分开看倾向,且权限严格化,所以行政员是否也肩负或默认含界面管理员权责,想明确一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3:34 (UTC)[回复]
行政员可以自我授权,只要他们愿意或需要就可以,所以也可以理解成含有吧…--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3:50 (UTC)[回复]
是的,但如果社群想提高稳定性,可以禁止不擅长代码的行政员自我授权去改代码,从而申请条文得加上“行政员”。甚至如果软件支持了禁止自我授权……--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4:37 (UTC)[回复]
好像限制不了,因为技术上行政员权限就是可以这么做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5:48 (UTC)[回复]
只是条文上未雨绸缪,指如果MediaWiki未来开发了功能…即便技术上还不行,方针也可以(虽然对盗号没用)。--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5:56 (UTC)[回复]
就技術上及介面管理員方針兩方面同時考慮,應認定行政員有此權責。--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03:03 (UTC)[回复]
考虑了一下,二者粘连的确是历史遗留问题,莫不如此次干脆一些,改掉算了。故(▲▲)同上上--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27 (UTC)[回复]
@XiplusAnYiLin我是認為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太適宜受90天冷靜期限制,原因是介面管理員的人數較少,我擔憂以後會出現人手不足的情形;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受90天冷靜期限制的措施應該在有足夠的介面管理員人手的情況下才實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5 (UTC)[回复]
我认为人手其实是够用的,英维的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的比例大致是100:1,换算过来的话,我们其实已经非常多了。既然这个规则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是为了应对当时突然的变化而制定的,那么两年过去了,也是时候进行修订了。IA是一个极高风险的权限,本就不该轻易地赋予给管理员。--安忆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4:50 (UTC)[回复]
@Sanmosa:同最前面所述,不同權限間的申請本來就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27 (UTC)[回复]
@Xiplusde jure確是,然而de facto並非。當然這也是方針所述有模糊地帶的衍生影響。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3日 (三) 05:51 (UTC)[回复]
所以才要进行明确地修订,当时临时性的举措应该在现在被更新,不能因为它都“如此”做了就不去改回它本该的样子。--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5:59 (UTC)[回复]
WP:NBC:「90天冷靜期內作出重複申請」,相同權限的申請才是重複申請,不同權限的申請不算重複,故認為90天冷靜期應各權限分別計算。--Xiplus#Talk 2021年1月14日 (四) 01:53 (UTC)[回复]
似乎需要釐清一下是否受限制,方針所述有模糊地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32 (UTC)[回复]
如果界面管理员在积极做事,哪怕只有1人,人手也是充足的,只需及时受理无异议或有共识的编辑请求。当前17人我认为偏多了。与此同时,我不认为界面管理员的申请需要冷静期,除非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另外,界面管理员的不活跃标准是“超过半年无活动”,这值得商榷,虽能保证其人未淡出wiki,但对于全站代码的更迭是否仍有足够的熟悉,“超过半年未动用此权限”值得考虑。--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6:36 (UTC)[回复]
这么多人貌似是因为在当时只要是编辑过js的人就可以被赋权了…也是临时性举措和历史遗留问题。不过我不明白您说的“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是何意,管理员现在无权改动界面,肯定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的。并且我认为申请长期管理权限还是应该有冷静期,我记得有临时界面管理员,那个不知是否有冷静期(应该是没有),实在急用的话申请那个也是可以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7:26 (UTC)[回复]
这要谈“90天冷静期”的由来,现有条文的“不受”应该是厘清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均可能被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的问题,避免无法及时申请界面管理员。而您说的冷静期,似乎更接近避免心血来潮的申请,而这种情况可由拆分申请页面并展现维护成就(如对代码的编辑请求)解决。--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7:55 (UTC)[回复]
这正是要修订的地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如行政员与监督员一样)。有人会误将它们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可能是受固有印象、不清晰的方针及统称“管理人员”的影响。我维持申请长期界面管理员权限应和其他高级权限一样受冷静期限制的观点(同权限之间,而不是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之间),因为冷静期可以减少头脑发热的情况(比如防止因某种原因申请失败而仓促改正后又申请)。至于以不活跃除权还是以不用权除权,我更倾向于前者,一是因为问题的发生概率不可知,可能六个月中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二是哪怕六个月中没做任何与此权限有关的操作,也不会影响到其自身的水平(我想到了本人RfIA的时候被说“因其说不熟悉Wikiplus,故怕其乱改”,我回复的是“不熟悉≠看不懂”,用到这里也一样,我想如果水平足够的话,即使六个月没关注相关更新,也不会影响什么,大不了花一段时间去看过一遍)。不活跃除权是为了安全考虑,但不用权便除权是为了什么呢,只是维持位置上的活跃度数据吗…--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8:22 (UTC)[回复]
那么将界面管理员单独计算一组冷静期就好了,我没说要撤除冷静期。权限使用问题,建议将界面管理员的动权参考模板编辑员制定规范,功能改动或有风险的修订走复验(第二人认可或完成编辑请求)或公示流程较好,比如今天就坏了一次。如果复验流程顺畅,很多技术修改也不需要亲自编辑,相当于同行评审、pull request。目前的赋权仍接近可信则可,但投票的80%好像不能代表什么,很多人不了解别人的技术水平和行事风格,只能根据其他意见看风向。--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9:12 (UTC)[回复]
今天那个不是界面管理员的问题,是由WMF下属职员的直接改动造成的,那位想改的话谁也拦不住。我的意思也是单独计算。权限使用方面,因为大都是修正错误(需要即时性,比如今天那个),故走公示流程不合适;Code review或许可行(现在虽没明确成方针,但某位界面管理员在改动之后也肯定会有其他的界面管理员去看的),但也只能是事后的,不应该在预先作出审核行为(例如向另一位界面管理员提出编辑请求);也不应对比模板编辑员,因为界面管理员本身就是一个极高风险、高信任的位置,一般情况下应认为其改动是可信且没问题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9:26 (UTC)[回复]
我认为没有绝对把握(例如需要测试、讨论或多次编辑或可能被回退)时走代码审核和公示(不一定在客栈和公告栏,可以是编辑请求模式)是个美德。有时会过于自信,以及功能的添加和移除很容易有反对意见,讨论可能带来更好方案。有权限不一定要亲自动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0:31 (UTC)[回复]
是的,我也认同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请他人协助,进行有明显的视觉、功能或其他方面改变的修改之前应先讨论,更高一级的应加以公示。不过,这种有关程度的内容可能难以落实到明确的文字上(和前段时间的有关限制投票理由的讨论一样,有些东西根本写不清),个人认为这比较靠自觉。
说到这里结论已经有两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单独计算申请界面管理员的冷静期。除权方面我还是倾向于各个权限都在用的“超过六个月无活动”。--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1:25 (UTC)[回复]
感觉能落实,参考模板编辑员的规范,在违规导致问题后可议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最近就有一例成功)。不活跃权限解除我是抛砖引玉,没有提案推进的打算,但如果前述规范普及,可能不需要太多的界面管理员,且此权的动用频次很容易统计。--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1:46 (UTC)[回复]
唔…界面管理员应该是不能走申请解除权限的,要走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蕴含之意是它并非“界面编辑员”(可见调适章节我对30000lightyears的回复),而是另一种管理员——经信任投票、具有极高风险权限(所以它才从管理员的权限中分离且不能被管理员授权或撤权)。关于除权的话,其他权限可能很容易就会有一笔操作(即使这样它们也是看的最后活动时间),但界面六个月遇不到问题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为了续命而用权感觉不太合理。综上,我还是维持原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01 (UTC)[回复]
这样啊,那么我很希望将界面管理员变成“界面编辑员”。6个月没编辑界面的界面管理员,我不太期待他在界面“出问题”时及时、妥善的紧急修复,此时编辑请求和联系活跃的界面编辑员或行政员,可靠性也许更高。没感觉有那么多紧急修复场景。--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2:22 (UTC)[回复]
这个可能做不到,当时元维基那边也讨论了很久,那边把安全性看得很重,本地应该是不能自作主张降低标准的。其实这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中维在收到消息之后就以“编辑过js”及其他的一些简单的附加条件任命了一堆IA,又弄了个“管理员候选人表达了意愿”就可以赋权的方针…到现在也该改了。至于超时除权,个人认为要先有问题才会主动修改MediaWiki空间,但有可能这空间在六个月内也没什么问题,故维持在六个月内有任意活动即可(以证此人账号还正常)的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44 (UTC)[回复]
我的观点本质是降低“修改提议”难度、增加比率,同时降低“直接修改”权限的动用。如果有编辑复核(PR)机制就好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03 (UTC)[回复]
或许可以考虑建立个页面以供IA们记录较大的更改及其理由,也供后人查验。--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3:10 (UTC)[回复]
编辑摘要够用。如果指一次完成多个修改,可以在沙盒子页+编辑摘要,或者站外建版本控制库。中央式的记录页面,可能格式凌乱和不方便。--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42 (UTC)[回复]

調適3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在调适2后,共新增两点建议: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单独计算申请界面管理员的冷静期。但对于现行方针而言,想要达到“明确…”及“单独计算…”,只需要删除表达了二者之间或存在某种联系的句子即可,故将“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直接删除。同时也无需特意强调二者的冷静期,因为现行方针已经写明申请“管理人员”均受冷静期限制。至于其他的方面(如除权标准、如何用权)可考虑另开讨论。--安忆Talk 2021年1月15日 (五) 15:19 (UTC)[回复]

大致同意此提案的內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07 (UTC)[回复]
(+)支持此提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25 (UTC)[回复]
支持这个剥离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选举的提案内容。--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1:18 (UTC)[回复]

就调适3进行公示,2021年1月30日 (六) 02:27 (UTC)结束。--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2:27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關注度 (學者)的語句修飾

現行條文
  1. 获选为高度选择性且著名的学术团体或协会成员,或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
提議條文
  1. 获选为高度选择性且著名的学术团体或协会成员,或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

大量(部分學校/學系接近五成)電腦科學、電子工程、電機工程大學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屬於IEEE成員,故IEEE不宜與美国国家科学院皇家学会並列。 --Yangwenbo99 2021年1月13日 (三) 19:16 (UTC)[回复]

IEEE Member本身只需会费以及从业时间,因此不属于高度选择性。方针应当指的是IEEE Fellow/Senior Member,建议进行相对更改。-Mys_721tx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9:27 (UTC)[回复]
另擬--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2:09 (UTC)一案:[回复]
現行條文
  1. 获选为高度选择性且著名的学术团体或协会成员,或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
提議條文
  1. 获选为高度选择性且著名的学术团体或协会成员,或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6日 (六) 01:11 (UTC)[回复]

(?)疑問:為甚麼要把“例如”刪去?世界上的學術團體也不只這幾個吧?--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2:09 (UTC)[回复]
@蟲蟲飛該詞語已經由同義的「包括」取代。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6日 (六) 15:37 (UTC)[回复]
Senior Member 2020年新增211641人,建议仅限制为Fellow。-Mys_721tx留言2021年1月16日 (六) 05:33 (UTC)[回复]
@Mys 721tx完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6日 (六) 15:37 (UTC)[回复]
  • 學術關注度指引是從英維譯過來的,如果希望本站的關注度門檻比英維高是沒問題,但條文要合理,可以禁用特定例子,但不能只限於特定例子,現修訂如下:
現行條文
  1. 获选为高度选择性且著名的学术团体或协会成员,或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
提議條文
  1. 获选为高度选择性且著名的学术团体或协会成员,或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3:05 (UTC)[回复]
应为IEEE Fellow或Fellow,而非Fellow Member。-Mys_721tx留言2021年1月17日 (日) 04:15 (UTC)[回复]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4:19 (UTC)[回复]
IEEE Fellow 已被第三條「於主要的学术机构……會士、或類似的严格选拔最高级别学术职位」所吸收,而毋須在本條中單獨列出。在下原提議中,將 IEEE 在此列出的原因是為「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作例證。Yangwenbo99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7 (UTC)[回复]
@Yangwenbo99根據您意見改了,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4:42 (UTC)[回复]
大家都理解“高度选择性”吗,是我常年不在中国中文没跟上吗?大概是说Highly selective吧,建议改成“竞争激烈且名额有限”。还有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些学会都叫fellow,万一一个学会不叫fellow咋办。--Gqqnb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4:43 (UTC)[回复]
公示蟲蟲飛的版本7日。@Gqqnb現擬議版本未有提述fellow。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6日 (二) 14:42 (UTC)[回复]

“请勿”是不是百科全书的语调?

Wikipedia: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寫作風格对语调有所提及。请看以下用法,“请勿”是不是百科全书的语调?

  • K-近邻算法:本算法与K-平均算法(另一流行的机器学习技术)没有任何关系,请勿与之混淆。
  • 蛋白激酶A:请勿将其与腺苷一磷酸激活性蛋白激酶——尽管也是类似的一类,但效应相反——[1]以及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dks)相混淆。
  • 执行单元:它可能具有自己的内部控制序列单元,但请勿把CPU的主控制单元……相混淆

--Gqqnb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3:56 (UTC)[回复]

不是,{{howto}}。“但不应”好一些,且最好附可靠来源提及混淆情况。“……时人们常将……,但……”的散文写法可能最好。--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4:10 (UTC)[回复]
已修改K-近邻算法执行单元--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4:50 (UTC)[回复]
祈使句是暗含第二人稱的說法,不應被鼓勵,可以直接修正。但是在下認為,偶爾出現的祈使句形式的提示性內容並不構成{{howto}}問題。另外,「没有任何关系」似乎也不是百科全書語調,因為「關係」一詞定義極其模糊。——Yangwenbo99 2021年1月15日 (五) 06:05 (UTC)[回复]

提議

為釋除疑慮,建議對論述维基百科: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進行修改(並順便修改相同段落中的另一表述)。

撰寫條目應該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讀者(受教育程度不同)看懂。條目內容不應該含影射、暗語使用“我”或“你”等非第三人稱代詞,。例如:介紹自己的家鄉不應該使用“本市”或者“我國”,而應該使用“××市”、“該市”、“×國”等。僅在必要的情況下才使用拼音,而嘆號“!”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
撰寫條目應該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讀者(受教育程度不同)看懂。條目內容不應該含影射、暗語使用“我”或“你”等非第三人稱代詞,使使。例如:介紹自己的家鄉不應該使用“本市”或者“我國”,而應該使用“××市”、“該市”、“×國”等。僅在必要的情況下才使用拼音,而嘆號“!”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Yangwenbo99 2021年1月15日 (五) 06:05 (UTC)[回复]

提议2

  • (&)建議
撰寫條目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受教育程度不同。條目內容不影射、暗語不應使用“我”“你”等非第三人稱代詞,介紹使用“本市”“我國”,而使“×דה等。僅在使用拼音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
撰寫條目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受教育程度不同條目內容不含影射、暗語不應使用“我”“你”等非第三人稱代詞,使[[使]]介紹[[WP:|]]使用“本市”“我國”,而“ד××”等。僅在使用拼音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6:35 (UTC)[回复]

(?)疑問:請問提案想解決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3:19 (UTC)[回复]
@蟲蟲飛:簡單來說就是要明定適合百科全書的語調,不應該在非專業內容的條目中出現「請勿」等字眼。-- 2021年1月17日 (日) 14:28 (UTC)[回复]
(-)反对。然而提案内容完全没有提到“请勿”。我反对表面工作,应该->应,读者(受教育程度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的读者,不应该->不可,->一般而言……这些都是表面工作。如果要加“请勿”,直接把“请勿”加上去,其他全都不改,做一个微小的,但又含金量的编辑!--Gqqnb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4:32 (UTC)[回复]
(:)回應:「請勿」等用法已被「祈使句」包含。而我等可以合理預期有其他條目使用其他形式的祈使句(如「請不要」、「請注意」等),而這些句子亦不適合用於維基百科,但不適合直接列出。本段有其他措辭問題,亦可一同修改。Yangwenbo99 2021年1月19日 (二) 16:12 (UTC)[回复]
建议罗列以助理解“祈使句”。“等暗含“我”、“你”的语法。”是否能“非第三人称”代替。--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1:20 (UTC)[回复]

提议3

撰寫條目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受教育程度不同。條目內容不影射、暗語不應使用非第三人稱代詞介紹使用“本市”“我國”使“×דה等。僅在使用拼音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
撰寫條目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受教育程度不同條目內容不含影射、暗語不應使用非第三人稱代詞1使[[使]]2介紹[[WP:|]]使用“本市”“我國”“ד××”等。僅在使用拼音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参考資料

  1. ^ 如「我」、「你」,下同。
  2. ^ 如「請」、「請注意」、「請勿」、「請不要」等,下同。

看到上面的討論,我真的還是直接再提一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6日 (二) 09:46 (UTC)[回复]

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 - 提议增加下面例子

提议在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一节中增加下面例子:

  1.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2.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7日 (日) 14:35 (UTC)[回复]
1. 当我和其它维基人向M君解释某件事时,M君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只是笼统否定等,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2. 当提出疑似侵权判断可能是“误判”时,很快有维基人做了比较和鉴定,认为我的版本和第三网站版本相似部分都是由维基英文翻译的,没侵权。他最初不回应那几位维基人。然后, 反复说是“抄袭”。当其它维基人和我向M君指出“第三网站版本没有版权, 问M君是否认可, 讨论已经延续两个多月了, 他至今没有回应这个关键问题。
3. 当M君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而且由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他是“恶意推断”。 M君一方面不回复某些关键而有理有据的反驳(来自我本人和多名维基人),另一方面相同或不同维基人的新发言中,不断重复他已经被反驳并且没有正面回应的“疑似侵权判断”。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7日 (日) 15:54 (UTC)[回复]
  1.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并且你多天不回应反驳(排除了此情况: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很明显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7日 (日) 15:54 (UTC)[回复]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失礼发生的例子

  1. 你正安静地创建新页面的时候,一个用户来讲话:“如果你非要写一篇毫无价值的东西,起码要注意不要弄得错字连篇。”而冲突的升级发生在,你回答说:关你屁事。
  2. 你创建的内容被回退或提交删除,虽然你有合理理由去保留你所作的编辑,但是就在回退人的对话页或删除请求中发表这样的回应:理由是……,这样的删除/回退真的很霸道。
提議條文

失礼发生的例子

  1. 你正安静地创建新页面的时候,一个用户来讲话:“如果你非要写一篇毫无价值的东西,起码要注意不要弄得错字连篇。”而冲突的升级发生在,你回答说:关你屁事。
  2. 你创建的内容被回退或提交删除,虽然你有合理理由去保留你所作的编辑,但是就在回退人的对话页或删除请求中发表这样的回应:理由是……,这样的删除/回退真的很霸道。
  3.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4.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并且你多天不回应反驳(排除了此情况: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很明显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02:03 (UTC)[回复]

我仍覺得目前的討論, 沒有提到加入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4 (UTC)[回复]
谢谢。“失禮發生的例子”这一节是Wikipedia:文明已经有的,我是在假定该章节以前做过已经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性的讨论,共识和公示等, 才被接受为是和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而收为其中一节。 对于“失禮發生的例子”节, 我觉得好像需要吧日常遇到的失禮發生的例子补充进来就可以了。 当然,这些例子需要是“失禮發生的例子”。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02:51 (UTC)[回复]
  • 并且建议:如有可能, 请将你见到最近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加入到 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小节或Wikipedia:文明其它有关的例子小节,帮助以后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2:26 (UTC)[回复]

  • 谢谢分享看法。 上面确实是根据实际发生过的行为抽象为例子,但表述上已经没有关联了,只是对事不对人。加入后好处是: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不知您觉得加入后会有那些坏处呢? 进一步说, 平衡利弊, 我觉得, 正是由于从实际发生过的行为抽象出来得例子, 更有参考价值。 否者, 如何加入例了更合适呢?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4日 (日) 01:28 (UTC)[回复]

提議將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南升格為指引

此指南曾於2019年2月7日提議升格為指引,惟當時的指南包含許多社群已否決的資訊,因此未能獲得社群共識。時隔近兩年,指南經SmallTim和在下修正內容、調適版面和增加流暢性後,已符合社群現況。由於指南的內容屬於「編輯者應嘗試遵守指引」,因此現提議將修正後的爭議解決指南升格為指引,並將已過時的爭議解決指南關閉和保留歷史,歡迎討論。 2021年1月18日 (一) 08:21 (UTC)[回复]

至於此指南能為社群帶來什麼好處,原因有下列幾項:

  1. 爭議在中文維基百科並非不存在。
  2. 有效的爭議解決在任何地方都很重要。
  3. 無論是使用者或管理員,都會有翻舊帳的習慣。
  4. 多數使用者對論述的在意程度,並沒有像方針和指引那麼高。
  5. 論述沒有強制性,指引有應嘗試遵守的前提存在。

就第一點來說,舉個最近發生的例子,管理員霧島聖Sanmosa的行為從六年前的事件開始追究,根本就是對人不對事,這種態度對社群根本沒有好處,「以儆效尤」一說更是表明了其封鎖行為的目的在於懲罰,與上一行管理員說的話完全矛盾,這時候如果有個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我相信對社群是百益而無一害,更讓善於冠上罪名的使用者無戲可唱。 2021年1月18日 (一) 08:34 (UTC)[回复]

@SmallTimAINHTemp3600Sanmosa邀請先前參與討論者再次參與討論。 2021年1月18日 (一) 08:43 (UTC)[回复]

@Pseudo ClassesX島聖管理員處理手法有問題,其實直接發起解任投票就行了,將他解任了就一乾二淨吧,但前題是要夠票。--45.64.241.57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09:53 (UTC)[回复]
管理員的處理方式存在爭議,我相信各位有目共睹,不過這不在討論範圍內。此外,解任投票是當事人雙方無法和解或達成共識時,才能採取的方式。當然,我不是當事人,如此發起解任投票,勢必會越了當事人的界線。--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8 (UTC)[回复]

(+)支持 新加入的“文明态度”很好。 并且建议:将“ 最近發生的例子”的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放到“文明态度”的三个小节的底部,帮助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3:43 (UTC)[回复]

(▲)同上:必要举例时应隐去具体人物及细节,仅保留大致脉络;如无过多理解上的困难,不举例也可。--安忆Talk 2021年1月18日 (一) 13:16 (UTC)[回复]

(+)支持改為指引, 但反對在「爭議解決指引」中加入不文明行為的舉例, 在維基百科:文明中已有舉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3:49 (UTC)[回复]

@Wolfch:我認為舉例並非都能在文明方針中找到,如僅關注爭議和冷處理兩個章節,不過我對舉例保持中立態度。--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2 (UTC)[回复]

Wolfch 说的有道理。 修改建议如下:

  1. 在“文明态度”章节中各小节中,指向維基百科:文明对应各小节,和有关例子章节。
  2. 将“ 最近發生的例子”的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放到維基百科:文明相应的例子部分, 帮助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保留实践中学来的经验)。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4:33 (UTC)[回复]

爭議解決指引中的文明態度內容和維基百科:文明的章節沒有對應。另外, 在維基百科:文明中加入例子一事, 似乎是其他的討論中在討論的內容, 您在此提出, 我認為已經離題了。--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4:39 (UTC)[回复]
@Gluo88:不好意思,提議的主題是爭議解決指引,如有需要修改文明方針,建議另開一個新的提案,謝謝。此外,我認為不一定都只能在文明方針舉例,如參與者能互相調適意見,在爭議解決指引舉例亦無妨。-- 2021年1月18日 (一) 15:54 (UTC)[回复]
同意, 谢谢。本提案描述的背景例子似乎是一个“恶意推定”并且维反 Wikipedia:假定善意方针的实际例子。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6:37 (UTC)[回复]
不反對升格擬議條文為指引,但是我不見得提案人「就第一點來說」所舉的例子和擬議條文有太大關係,所以我想提案人進一步闡釋該例和擬議條文的關係。(我認為該例更適合於論證提升WP:翻舊帳的地位和加強執行管理員方針與封鎖方針中有關「封鎖的目的並非懲罰用戶」的條文。)@Pseudo Classes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1:50 (UTC)[回复]
@Sanmosa您好,「就第一點來說」中的案例主要是用來論證提議條文中的僅關注事件一節,該案例中的管理員確實是對人不對事,用來加強升格為指引的重要性,我認為並非與提議條文完全無相關,如果您認為不適合作為提議條文的案例,我將會將該案例移除。 2021年1月20日 (三) 02:15 (UTC)[回复]
了解,對於案例存否沒意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4:15 (UTC)[回复]

提案七日內無反對意見,亦無新留言,因此自即刻起公示提案七日(2021年2月3日 (三) 07:51 (UTC)止),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 2021年1月27日 (三) 07:51 (UTC)[回复]

已將User:Pseudo Classes/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引的內容複製至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引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6:08 (UTC)[回复]

@Pseudo Classes想问几个细节上的问题:

  • 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引#指引說明如有使用者被提报有不当行为,管理员可依照本指引提供的方式进行处理,然而这并不代表提报者为争议参与者,这些提报者仅代表社群做出决定 不是管理员进行处理吗?为什么是提报者仅代表社群做出决定
  • 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引#解決爭議请尽量在争议扩及的范围极大或讨论没有共识时才提报到互助客栈,否则请在该页面之讨论页进行讨论:
似乎并不是所有争议都在在讨论页(如Talk:、User_talk、Wikipedia_talk:)里进行的。比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就是在Wikipedia:名字空间里进行的。前几天就有一位用户把内容发到Wikipedia_talk:可靠来源/布告板里面。建议在冒号后面加入:“有关页面存废争议,请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报。有关来源争议,请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发起。--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33 (UTC)[回复]
  • 因為提報者能為社群挺身而出來提報不當行為者,當然是代表社群做出提報的決定,無論提報理由是否屬實。
  • 正因為如此,此句開頭才寫著「盡量」。
@Steven Sun:希望有解答到您的疑問,如果您對我的回答沒有異議,那麼公示將繼續進行。-- 2021年1月28日 (四) 07:45 (UTC)[回复]
谢谢解答。那就继续公示吧。--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57 (UTC)[回复]

改動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地区用词的格式中與社羣一貫做法有差異的規定

範例表格 現行方針要求和社羣一貫做法違背,應當修改以反映社羣一般做法。
問題背景 條文要求「在一个条目中的顯示用词应该保持一致」,惟此要求與「地區性用詞」無直接關係,且與社羣一貫做法相違背。

(1月29日補充)依照現行規定,條目正文中不可同時出現同一概念的全稱和簡稱,

證據 例子
  1. 電腦條目中,若使用香港繁體閱讀,則同時有大量「電腦」和「計算機」的內容出現,使用大陸簡體時亦然。
  2. 轎車的條目中,正文同時使用「轎車」和「房車」
  3. SUV條目中,混用「運動型多用途車」和「SUV」
  4. 手機條目中,大陸簡體同時使用「移动电话」和「手机」,香港繁體同時使用「流動電話」、「手提電話」和「手機」,而台灣正體同時使用「行動電話」、「手提電話」和「手機」。
  5. 条形码條目中,同時使用「条形码」和「条码」。
  6.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條目中,同時使用「联合王国」、「英国」。
我的解決方案 此章節進行刪節及修改。
現行條文

和文章内文一致 尽管维基百科不偏好某个地区用词,在一个条目中的顯示用词应该保持一致[a]可以使用自动地区词处理提供的模板来自动化文字的转换。例外的场合有

  • 引用他人的文章时应忠实于原文
  • 各種專有名詞,例如作家、导演、音乐家的作品名字和公司名稱应忠实于作者
  • 比较各地用词差异时
  1. ^ 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提議條文

用詞應當易於理解 條目顯示用詞,僅因地區詞差異而產生者,應當使用自动地区词处理提供的模板来自动化文字的转换,以達成一致而若條目所論述內容在同一地區有多種常用說法,應當在文首全部列出或使用{{各地中文名}}列出。在滿足前述條件時,不要求條目內用詞統一,惟應保證在使用一種漢語變體時,所出現之名詞皆為該種漢語變體的常用詞。具體而言,

  • 若甲乙二地皆有使用 A,但乙地亦使用 B,則在使用甲地漢語變體時,單向將 B 轉換為 A。
  • 若甲乙二地皆有使用 A,但甲地亦使用 B,乙地亦使用 C,則在使用甲地漢語變體時,單向將 C 轉換為 A 或 B (依照先到先得做法選擇)。
  • 若甲乙二地皆有使用 A 與 B;即使甲地使用 A 較頻繁,而乙地使用 B 較頻繁,亦不轉換。

此外:

  • 引用他人的文章时应忠实于原文
  • 各種專有名詞,例如作家、导演、音乐家的作品名字和公司名稱应忠实于作者
  • 比较各地用词差异时,不轉換
相關討論

本修改請求,由下列討論引出:

--Yangwenbo99 2021年1月20日 (三) 23:13 (UTC)[回复]

(-)強烈反对:中文維基百科的大部分的條目都有遵從條目內用詞(使用地區詞處理至)統一的要求,「現行方針要求和社羣一貫做法違背」為虛假聲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0:49 (UTC)[回复]
@Sanmosa已參考閣下意見修正提案,惟使用地區詞處理至統一,應當限制於「不統一是由於地區用詞差異造成的」這一情形。原條文中,註釋不加限制地允許「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容易使人產生違背地區詞轉換本意的理解。在下已舉出例子,證明對於許多重要條目,中文維基百科並非依照此方針處理。Yangwenbo99 2021年1月22日 (五) 18:27 (UTC)[回复]
仍然不認同。同一條目對同一主體的介紹應盡可能僅使用同一種名稱,僅在說明名稱本身時才需要不轉換並列出多個名稱。你上面舉出的這麼多個例子很明顯是未有遵守相關方針指引的情形,是需要被改正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1:12 (UTC)[回复]
我认为現行條文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某大陆用户知道某个台湾的地区用词,但是不会用繁体打出来,反之,某台湾用户可能知道某个大陆的用词,但是不会用简体打出来。我认为既然已经有了地区词转换技术,没有必要要求可以繁简转换的地区词在整个条目中保持一致写法。我认为保持一致写法的应该是那种不涉及地区词转换的一物多名,为了便于阅读,而保持行文一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7日 (三) 01:55 (UTC)[回复]
@Shizhao我說的「保持一致写法」就是在說「不涉及地区词转换的一物多名」的情形(因為涉及地区词转换時「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這是已有條文)。現擬議條文的意圖是在「不涉及地区词转换的一物多名」的情形下不「保持一致写法」。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59 (UTC)[回复]
此次改動是為解決兩個問題。1. 有編者依照「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誤用地區詞轉換處理「不涉及地区词转换的一物多名」。2. 要求條目統一名稱,與維基百科之條目編輯習慣不符,此現象在有多種「不涉及地区词转换的」常用名時,尤其明顯。--Yangwenbo99 2021年1月29日 (五) 10:40 (UTC)[回复]
(+)贊成--Lantx有事请讲 2021年1月25日 (一) 14:15 (UTC)[回复]

台湾地区”一词可否用于条目中

如题,今天发现hololive production相关争议条目中“台湾”有一部分被替换成了“台湾地区”,查了CS4D,里面并没有提及“台湾地区”一词的用法,因此想讨论一下“台湾地区”这个词的使用范围。个人看法是:在地理相关的领域的条目中不建议使用“台湾地区”一词。--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8:18 (UTC)[回复]

現擬議以下提案:

以上。@Ericliu1912忒有钱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7:01 (UTC)[回复]

(!)意見:「台灣地區」亦屬大陸當局用法,如稱中華民國總統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同時,「臺灣地區」一詞,亦在大陸媒體有所使用。[1][2]故應當當作可以接受的用法。Yangwenbo99 2021年1月22日 (五) 09:04 (UTC)[回复]
大体上(+)傾向支持,不过“台湾地区”这个词大陆一些地方也在用(见上方意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09:23 (UTC)[回复]
@Yangwenbo99忒有钱我認為不應該過分强調「地區」的屬性,其實際屬性應該由讀者自己判斷,所以我的提議條文才會寫成不能用有「地區」的詞語,不然我想不到任何禁用正式的法律術語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9:36 (UTC)[回复]
(+)支持:同意上方現擬條文,敘述性內文宜用「中華民國」、「台灣」、「台澎金馬」等詞表述中華民國實控區。反對以「中國台灣省」、「中國台灣」、「台灣地區」、「中華台北」、「台灣國」等詞代指中華民國實控區,涉及專有名詞、引錄原文除外。是否使用「大陸地區」一詞則尊重中國大陸、港澳維基人的看法,但個人認為兩岸政權對應時,仍宜以「中國大陸」、「台灣」或政權全稱做為對應表述用詞。--Twarrior留言2021年1月22日 (五) 12:04 (UTC)[回复]
台灣民間日常生活幾乎不用,多僅出現於台北政府行政單位的專有名詞。個人感覺此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友善,因為中華民國只實控福建的金馬部分。--Twarrior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4:45 (UTC)[回复]
技術上「臺閩地區」確實單純指臺灣、福建二省,但福建省的部分實際上只有包含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權所及的地區,其範圍等價於「自由地區」,有些時候同時也等價於「臺灣地區」(雖然非常容易令人混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3日 (六) 09:48 (UTC)[回复]

(分節A)

我觉得有必要在格式手册的本节“一些词语之具体用法”及下一节“非官方机构及国际活动”中指出“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一词是类似于“中华台北”一词。--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7日 (三) 14:14 (UTC)[回复]
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貿易資訊暨合作機構、自由貿易協定,都算是國際活動的範圍。現行規定:「在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中,應該使用正式名稱稱呼」,其中也包含「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一詞,只是未一一列舉而已。簡而言之,除「中國台灣(省)」、「中國台北」等詞外,其餘應以正式名稱敘述之。--Twarrior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8:57 (UTC)[回复]
同上,現有條文已涵蓋。臨時拆出分節A,與上方討論視為兩個不同的討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4:47 (UTC)[回复]

参考資料

讨论应该如何理解和判定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

  • (見Wikipedia:管理員#避嫌)“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 网上了解了一下各种例子, 我觉得:本次“封禁”是视乎是由于同一“争持”引发(紧接地管理员对该事件的警告应该看做 “同一事宜”)。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听一听其它维基人“同一事宜”的看法, 类似于某些法院评判靠陪审团的成员,政治论题评判靠民意的多数。我也刚看到这件事, 感有关对方针的理解,权衡利弊, 多讨论一些时间可能更好些, 能让更多人参与使得讨论更充分一些。“同一事宜”的 “争持”中,管理员对该事件的警告带有主观性,甚至是报复性的警告,可能性极大,所以需要避嫌“同一事宜”的处理。--Gluo88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14:46 (UTC)[回复]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长了,却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对封禁或封禁期限不满请去挂T:Unblock,然后等待其他管理员介入”,这是最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安忆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14:23 (UTC)[回复]
    看来我与您在这个问题下的“时间是否足够长”有不同见解。我也刚看到这件事后, 网上做了调研,提出上面的看法。 很想和大家心平气和的理性地讨论。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这也需要听一听其它维基人的观点。--Gluo88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14:32 (UTC)[回复]
    1. 我覺得討論三個月已經夠久了。2.建議不要在其他人留言之後,再重新在留言中加入新的標題,改變其他人留言所在的段落(例如這個),這有可能影響讀者對留言的解讀。--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16:04 (UTC)[回复]
    事件内,此管理员以管理员身份做出警告,却未被回应并被无视,才加以封禁处理;如提封禁申诉,此申诉是由其他的、事件之外的管理员处理的,并非由当事管理员处理。故无嫌可避。--安忆Talk 2021年1月22日 (五) 04:27 (UTC)[回复]
    封禁不是由争执引起,而是作为管理员对于违规行为,经警告无效后的处理措施。--安忆Talk 2021年1月22日 (五) 04:30 (UTC)[回复]
    #Mys 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考虑到此话题为中途插入,与原有讨论的诉求无关联,且“分割章节”的做法或影响他人对原有留言的理解,现将此话题独立出来。--安忆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16:57 (UTC)[回复]
  1. 本条目被从: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 分出来, 专门讨论按Mys_721tx濫權中(Wikipedia:管理員#避嫌)方针 - “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对于“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侧重对方针的理解的讨论。 比如上面讨论中,在这里只是想抽象出一个例子来讨论。
  2.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多听一听维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本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而更像政治论题评判,主要靠充分的讨论, 理解双方论点和理由, 然后靠民意的多数。 比如,充分的讨论后的投票等 (也许可以考虑按维基的 “共识” 和“公示”程序。 )。
  3. 也可考虑将本事件抽象出对以后的判别有参考价值的案例,补充到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一节中。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18:07 (UTC)[回复]

@Mys 721tx @Uranus1781 @AnYiLin @Catowen @Catowen @Ericliu1912 @YFdyh000 @Mewaqua @Sanmosa @周雁棠 @Hjh474(见Wikipedia:管理员#避嫌)“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 网上了解了一下各种例子, 我觉得管理员和用户“争持”引发出该管理员的“警告”和“封号”这三个步骤是应该看做同“一项事宜”。“同一事宜”的 “争持”中,管理员对该事件的警告带有主观性,甚至是报复性的警告,可能性极大,所以需要避嫌“同一事宜”的处理。 是否按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 要求,管理员不应该自已“封号”和自己正在进行争持的用户?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3:43 (UTC)[回复]

  • 此管理员在执行封禁前并没有和用户争执,故您的论据不存在,且搞错了发生顺序。此管理员为应对违规行为以管理员身份施以多次警告,均未被回应且被无视,才加以封禁。争执的内容,即“争执该不该永封”是在封禁后产生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3:56 (UTC)[回复]
  1. 谢谢分享看法。这里讨论的是: 管理员和用户“争持”引发出该管理员的“警告”和“封号”这三个步骤的情况。关于你说的案例,不在这个提案讨论范围。
  2. 关于你说的案例是否属于这种情况的个例(尽管我的观点与你不同), 应该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的讨论范围。
  3. 很想和大家心平气和的理性地讨论。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这也需要听一听其它维基人的观点。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4:28 (UTC)[回复]
如果真的有某管理员和某用户的争执在此管理员对此用户实施封禁前发生,可以警告,因为警告是所有人可以做的。但不可以自行封禁,应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是现行方针的规定。所以您想改善什么呢?--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4:34 (UTC)[回复]
谢谢分享看法。是否下面的解释对应了你上面的说法:
  1. 如果真的发生争执,按“避嫌”原则,只能用其普通用户身份, 所以不可以自行封禁,应求助于其他管理员。
  2. 关于“如果真的发生争执,可以警告,因为警告是所有人可以做的”。 但这时,发警告的身份应该看做是普通用户, 而不是管理员。 可以发多次警告, 但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
  3. 与其说改善我宁愿说是澄清。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5:05 (UTC)[回复]
2有补充,“但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改为“但此管理员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应请求其他管理员介入并由其他管理员进行定夺。”--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5:14 (UTC)[回复]
User:爱学习的饭桶/免死金牌。-Mys_721tx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5:28 (UTC)[回复]
  1. 我认同 U:AnYiLin的进一步补充, 多谢了。
  2. 请问Mys_721tx君是否同意经U:AnYiLin 进一步补充的观点,谢谢。 也谢谢Mys_721tx君分享, User:爱学习的饭桶/免死金牌 开始就说:"本用户页因幽默而保留,请不要当真。"
--Gluo88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2:52 (UTC)[回复]
  • (!)抗议Mys 721tx把到處批評他的User:醍醐的花見永久封禁,也是沒有避嫌。--124.217.188.96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2:32 (UTC)[回复]
    建议去看封禁日志和理由。此用户持续添加侵犯版权内容、散发原创研究及使用傀儡,封禁由短及长,直至永封;后于八月申诉中承诺“再也不做”,结果又犯,再次被永封;在其他管理员实施单页编辑限制后其又去其他页面继续进行违规行为,屡教不改再次招致永封。管理员的做法合规得不得了,有何嫌需避。--安忆Talk 2021年1月24日 (日) 04:04 (UTC)[回复]
    路過,留個言就走,不要期望我作進一步回應。個人認為上述案例某程度上存在問題。從當時站內外的討論,我覺得該用戶只是未能掌握防止侵犯版權以及不發佈原創內容之間的平衡,未見其編輯行為存在破壞性質,最佳做法應該是AGF、勸導並協助用戶改寫內容。封禁乃用作防止破壞而非懲罰用戶,這一點還是有些管理員會偶然越線(案例:Sanmosa君的對上一次封禁),而相反對於某些用戶卻存在過大的包容度,某程度上看見雙重標準的情況。以上只是我對於上述案例及某些管理員行徑的個人意見。--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5日 (一) 08:26 (UTC)[回复]

要求取消WP:MOSNUM的方针地位

我发现现在汉语维基百科的WP:MOSNUM方针按部分人的理解,2500不能写成“2500”,必须写成“2,500”,“两万人”必须写成“2万人”,一千人必须写成“1000人”,甚至“1945至1946年”都有问题,要写成“1945年至1946年”。

我对这种方针感到非常恶心和反感,要求取消方针地位,如果只是建议我没有问题,但无法接受强制。--7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06:30 (UTC)[回复]

(1)這是指引,不是方針。(2)我認為如此強制有必要性,反對取消其指引地位。(3)「兩萬人」和「一千人」應是可行的寫法,「四位撇節法運用『萬』、『億』兩個單位,與阿拉伯數字混用時可輕易理解」,我認為這暗示四位撇節法可用於中文。(4)維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是我對(3)的意見的前提。(5)我認為可以容許四位和五位(容許六位也可)阿拉伯數字不進行分節,我自己寫四位和五位阿拉伯數字時也鮮有進行分節。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09:21 (UTC)[回复]
格式手册首段即有说明“…以下的规则并没有声明不能变动,也不暗示…”。--安忆Talk 2021年1月25日 (一) 09:25 (UTC)[回复]
什么意思,现在方针下,到底是不是2500不能写成“2500”,必须写成“2,500”,“两万人”必须写成“2万人”,一千人必须写成“1000人”,甚至“1945至1946年”都有问题,要写成“1945年至1946年”?--7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0:33 (UTC)[回复]
不是必须的。“风格一致、易于阅读”即可。--安忆Talk 2021年1月25日 (一) 10:35 (UTC)[回复]
廢除、拿掉指引地位更可怕好不好!,代表以後2500可以寫成9C4(十六進制)、2500可以寫成10201(七進制)、两万人可以寫成JH0人(三十二進制)、「1945至1946年」可以寫成「11110011001至11110011010年」(二進制),會變成不知道在說什麼外星話,明顯更慘好不好。--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5日 (一) 10:44 (UTC)[回复]
@A2569875即使沒有此規定,維基人依舊有 common sense。只要大家都認為這是「什麼外星話」,這些行為就依舊不會受到允許。Yangwenbo99 2021年1月29日 (五) 11:03 (UTC)[回复]
我建議關閉這個討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6日 (二) 09:38 (UTC)[回复]
反对取消方针指引地位,但我确实对它要求的逗号用法有顾虑。
  1. 中文文章里一般不使用逗号分节
  2. 一般见到逗号分节是在英文文章,读者会假设是千分位分隔符。如果按照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允许万分位分隔符,读者会混淆,不知道那个逗号是千分位还是万分位,得多看几眼才明白,反而造成不方便。
  3. 不管是千分位分隔符还是万分位分隔符,需要使用英文逗号。在一段文字里混用,,读者不容易辨析,在某些语句中万一把英文逗号看成中文逗号,会造成歧义。

--Gqqnb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3:05 (UTC)[回复]

至少大陆的标准认可千分撇,而且小学应该也教过,即便对于非学术文章,作为标准之一应该没有问题;再或者不用千分撇也可以用千分空万位分节符那个例子的确可以干掉,四位分级时写成「1234万5678」就好。逗号看错问题应该不大。千位分隔符是三位一分,读者看到12,345第一印象是1.2万,看到12,34会觉得哪里不对(分句逗号没换成全角、千分撇打错位置、少敲一位数等等);而且上下文应该能帮助读者做出判断。如果真的碰到两个分句形如「…12,345…」,则应该考虑变换句式,回避这种容易引起误解的写法。(PS:说起来倒是有个把「p。」看成「p0」的哏)—洛普利宁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回复]
部分規定明顯不合理。
  1. 「物理量量值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并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此住宅十二坪/四百呎」、「这十二尊大铜人,均高三丈」違反物理量量值的書寫
  2. 「两万人」要寫作2萬人違反一般量詞前的數值,「十五元」違反金錢單位前的數字
  3. 「一分錢」被金錢單位前的數字禁止,但被整數一至十的書寫允許。
——Yangwenbo99 2021年1月29日 (五) 11:00 (UTC)[回复]

建議為法律聲明頁面增加一個nutshell

先前討論位於Wikipedia talk:法律声明#編輯請求 2021-01-2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10:15 (UTC)[回复]

現建議為法律聲明頁面(Wikipedia:法律声明)增加一個nutshell,原始碼如下:

{{nutshell|维基百科或任何[[维基媒体]]基金會计划不应该被解释为试图提供或给出任何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

效果如下:

以上。請求社群給予意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10:15 (UTC)[回复]

感觉有些拗口。现有页面上居中的“维基百科不提供法律意见”比这更清晰,不必再加“简而言之”。维基百科名字空间下,不应当为其他计划声明。--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5日 (一) 10:31 (UTC)[回复]
@YFdyh000「本頁簡而言之」是{{nutshell}}的既有效果。其餘不表態,我保持中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5日 (一) 14:35 (UTC)[回复]
@Sanmosa我指整个框而非前缀语多余,不必添加。--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6日 (二) 15:40 (UTC)[回复]
現有頁面配置應已足矣,沒有必要疊床架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5日 (一) 14:49 (UTC)[回复]
并无必要,这个页面已经很简洁了,页面最顶端的一行大字“维基百科不提供法律意见”已经能够简明扼要地概括内容了。——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7日 (三) 06:16 (UTC)[回复]

古典音乐条目的定义句探讨

问题 古典音乐条目的定义句如何规范?
问题背景 已知古典音乐的名称由几个部分组成:(i)调性、(ii)编号、(iii)体裁、(iv)作品号、(v)别称。以贝多芬 F 小调第 6 号交响曲为例,在英文中其全称可为“Symphony No. 6 in F Minor, Op. 68, "Pastoral"”。古典音乐拥有一套严谨的体系,则在中文维基中(需不需要,如果需要的话,)如何对应给出一套严谨的命名规范,尤其是按照 WP:MOSBOLD 的规范如何界定粗体的范围?
我的解决方案 有几种方式:
  1. 只以“编号”和“体裁”为定义句中的名称,如“F 小调第 6 号交响曲作品号 68”,是为英维的命名方式;
  2. 包括进“调性”部分,如“F 小调第 6 号交响曲作品号 68”;
  3. 再包括进“作品号”部分,如“F 小调第 6 号交响曲,作品号 68”。

前两种方案视作品号为一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位置可以较为便宜地改动;第三种方案则视作品号为名称刚性的一部分,位置不能任意变动。

对于带有别称的古典音乐作品,也有几种风格:

  1. 别称跟在“体裁”之后,如“F 小调第 6 号交响曲“田园””;
  2. 另起一句介绍别称,如“F 小调第 6 号交响曲,又称《田园交响曲》”。(如果采用这种命名格式,则“作品号”部分放在编号名后面还是别名后面?)

另外,古典音乐几乎都是西方舶来。则其外文名应当包含上述的哪些部分,又当如何布置?

同时,WP:MOSALBUM 规范认为音乐专辑和歌曲名称应当括在书名号内,则是否可以外推得出古典音乐名称也应该括进书名号内的结论?

实际上“编号”部分也有两种风格。其一为维基上已成事实规范的“第 x 号”,其二则为以汉字编号,如“F 小调第六交响曲”者。

Chih-See Hsie 2021年1月27日 (三) 10:50 (UTC)[回复]

嚴格來說要你加書名號的是這個「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书名号還有你的政府,但這只是條目內,你有看過哪個條目名稱用到書名號嗎,這都是內容規範?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27日 (三) 12:22 (UTC)[回复]
@Milkypine在提議中已經提到討論的是條目開頭的定義句而非條目名稱,我知道維基百科在古典音樂的條目名稱上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規範。在上面我確實有表述不清之處,還請見諒。-Chih-See Hsie 2021年1月27日 (三) 13:26 (UTC)[回复]
參酌本地標註原文的習慣,上面那個範例或許應該寫成「F小調第6號交響曲『田園』,作品号68(德語:Sinfonie Nr. 6, F-Dur op. 68 "Pastorale",英語:Symphony No. 6 in F Minor, Op. 68 "Pastoral"),俗稱《田園交響曲》」之類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7日 (三) 13:13 (UTC)[回复]
参见User:Anakharsis/沙盒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3:34 (UTC)[回复]
但个人喜欢把作品号括号起来,并使用Op.--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3:40 (UTC)[回复]
而且觉得现在“对序号是10(不含)以上的作品,‘号’字省略”的规定缺乏一致性……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3:43 (UTC)[回复]
@Anakharsis有没有可能将用户 Anakharsis 的论述加以讨论修改之后通过表决使之成为维基百科的正式格式指引?-Chih-See Hsie 2021年1月27日 (三) 15:27 (UTC)[回复]
鹿角君好久没编辑了QwQ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5:50 (UTC)[回复]
就目前的案例來看,作品號並沒有加上書名號(例如第二号钢琴奏鸣曲 (肖邦)),有名稱才會加上書名號(例如第6号交响曲 (柴可夫斯基))。話說小提琴协奏曲 (西贝柳斯)算甚麼類型?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27日 (三) 13:54 (UTC)[回复]
西小协算没有序号的吧,他就写过一部小提琴协奏曲--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14:10 (UTC)[回复]

提議Wikipedia:关注度中,有30種或以上的語言版本的條目應直接算作有關注度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很多條目都有30種或以上的語言版本但是卻沒有中文版本,這樣似乎不太對,因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是全部語言的第15名(見Wikipedia:维基百科语言列表),所以在此我建議在Wikipedia:关注度中增加這個規則,若該條目有有30種或以上的語言版本,中文維基就應收錄,無視其他關注度的規則,你們說每個語言的維基百科有自己的收錄準則,我也同意,但是我覺得這應該只適用於語言版本不超過20種的條目,既然語言都有30種了,就應該表示具有關注度。--彤蜜妡璃647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3:48 (UTC)[回复]

那些条目没有中文版本不是没有关注度,而是没人写。--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1年1月27日 (三) 17:4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將維基百科:邊緣學説升級為本站指引

本提案根據川普的精神狀態條目存廢討論記錄以及該條目的存廢復核記錄爭議部分提出。前者原審管理員@Antigng 閣下的結案陳詞的其中理由之一認該條目為“边缘学说”,且違反NPOV而予以刪后重定向;而后者復核管理員 @蟲蟲飛 閣下于DRV結案陳詞的其中理由則認爲“套用英文維基站規則不符合本站指引”。

而提案者的立場也認爲在维基百科中,给予这类观点以过大比重显然有失中立;且類似的條目也沒有獨立存在的必要性。儘管它們可能會還是被保留,或許就因爲“我們這裏沒有這個規則”而且“符合GNG”。 由此可見,其實原本的NPOV守則在某些方面可能存有爭議,可能並不是很好的能夠詮釋“邊緣學説”在中文維基的存廢和適度、接受度如何。

因此,我提案將該指引升級為本站指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4:39 (UTC)[回复]

可是这个连翻译都没完成…而且在英维也仅是指引。--安忆Talk 2021年1月27日 (三) 14:51 (UTC)[回复]
謝謝您,我已修改為本站指引。此外,翻譯的工作我已在做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21 (UTC)[回复]
您好!目前該條目的翻譯部分應該已經完成...--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55 (UTC)[回复]
作为主要翻译者之一,我表示反对。主要原因是英文维基对应的指引比现在更完善,现在的该指引明显不能囊括许多本应能囊括的东西。如果按照英文维基百科现有指引扩充完毕那么我会考虑支持。--探机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02 (UTC)[回复]
謝謝您的建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6:34 (UTC)[回复]
內容很符合實踐。-- 2021年1月27日 (三) 16:44 (UTC)[回复]
(-)反对提案違反WP:5P2:我們需要在條目中準確地表達和解釋各方的觀點,並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各個觀點——不可將其中一些觀點演繹為「真理」或「最佳觀點」。--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03:52 (UTC)[回复]
我认为这恰恰符合WP:5P2,正是用平等的態度對待各個觀點。边缘学说自然就应该边缘化才能达到中立。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是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8日 (四) 04:15 (UTC)[回复]
建議以WP:WORLDVIEW結合本地系統性的地域中心等表現,審視有關變動是否可能引發其他問題。--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5:50 (UTC)[回复]
根据吉米·威尔士2003年9月于英语维基百科的邮件列表裡给出的解释:「如果是多数观点,那么提及普遍接受的参考文字便可很容易地证实它;如果是重要少数观点,那么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拥护者;如果是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那么它并不属于维基百科,无论它是否真实,无论你是否能够证明它,除非它出现在一些补充条目中。」任何聲稱Wikipedia:边缘学说違反WP:5P2者均為虛假聲稱,並實際上才是真正違反WP:5P2者。此留言本身並不反對任何人以其他的任何理由反對提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53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和探机有相同的意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53 (UTC)[回复]
(?)異議:您引的留言既不是方針,也不是指引,五大支柱已經寫得很明確,不應標籤及禁制任何觀點。反對任何形式的內容審查,令維基這個知識寶庫進一步收窄。--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8日 (四) 12:23 (UTC)[回复]
@蟲蟲飛 Jimbo先生的留言可為參考和對邊緣學説的解釋;同樣的,邊緣學説升級爲指引并非是用於内容的”審查”,甚至,您如果有意也可以引用該指引作爲參考。且這樣的話,各大方針也可以進一步解釋為包含自我審查的部分,閣下也能去存廢討論區提案刪除...個人認爲維基百科需要在編寫、查證方面保持謹慎和中立的性質,這當然不是内容審查;是爲了維持一個更好的維基百科。五大支柱不是也包含WP:5P5
本人也知道該條目目前可能在對應的擴展方面尚存不足之處...我會認真考慮各位的意見。也希望各位對於該指引提供建議以及協助擴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03 (UTC)[回复]
我的引文摘自WP:NPOV,屬方針的一部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45 (UTC)[回复]
  • (-)反对,同虫虫飞,在来源同样可靠的前提下,区分“边缘学说”和“主流观点”并以此为由打压前者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同时对条文成为某些用户审查观点(尤其是政治相关内容)的借口表示担忧。——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8日 (四) 14:43 (UTC)[回复]
    “为维持中立的观点,并未得到相关学术界广泛支持的观点不应在主流观点的条目中给予不当比重。深入介绍应仅在观点本身的条目进行,且观点本身的条目必须满足知名度条件。另外,在条目主题为少数派观点时,和多数派观点的上下文关系必须明晰”
    生者傳記與中立的方針對人物的編寫方面,爲保持條目高質量有所限制;尤其邊緣學説不應因爲其是”邊緣學説“而得到與主流觀點相持的比重,個人認爲這可能也有誤導性之嫌,且也極易涉嫌違反NPOVWP:NOR,而該升級指引可用於參考。
    “在来源同样可靠的前提下”...此等假設并不穩妥,因爲您並不能在編輯百科時預先假設所有的學説(包括主流學説)的來源來源都是屬於可靠的,這需要進行適當的查證。而邊緣學説當然也可以這麽做,但必須格外謹慎,因爲這種理論有相當的一部分屬於滿足關注度但欠缺可靠的二手來源。因此,我個人認爲更需要該指引升級爲本站的指引,因爲顯然NPOV守則的囊括方面需要進一步的擴充。--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5:28 (UTC)[回复]
@探机、@Sanmosa,目前我已按照英文維基重新進行了適當的排版和翻譯擴充,如果有哪裏尚待完善之處,請務必在下方告知。--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6:59 (UTC)[回复]
原则上支持,翻译细节需要推敲:
  1. "deal with strong, puzzling evidence—which is difficult to explain away—"
    插入语仅修饰证据
  2. "relies on weak evidence such as anecdotal evidence or weak statistical evidence "
    anecdotal evidence:轶事证据
随后进行其余部分校对-Mys_721tx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20:29 (UTC)[回复]
(?)異議
  1. User:Longway22,現行方針已經可以解決問題,而提案其實也增加其他問題。
  2. User:BlackShadowG,「邊緣學說」和「主流觀點」的界定是具爭議性,您說人家的觀點是「邊緣學說」,自己的是「主流觀點」;人家也會說您的觀點是「邊緣學說」,他的觀點是「主流觀點」,可以預期提案會增加了社羣分化,無助解決問題。
  3. 提案違反WP:5P2:我們需要在條目中準確地表達和解釋各方的觀點,並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各個觀點——不可將其中一些觀點演繹為「真理」或「最佳觀點」。
  4. 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更不會禁制觀點
  5. 任何形式的禁制都會令維基這個知識寶庫進一步收窄,對維基有非常壞的影響。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3:41 (UTC)[回复]
如果这样的话,干脆把NPOV也取消算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9日 (五) 07:12 (UTC)[回复]
  • NPOV是通過正面的來源與負面的來源互相平衡,來達成「中立」;或者不同政治觀點的來源去互相平衡來達成「中立」,而不是把某些觀點禁絕,令某些看法消失,令維基只留下一把「聲音」,這不是維基的「中立」。--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9日 (五) 07:55 (UTC)[回复]
要考慮到中維與英維之背景環境是很不一樣的處境,例如對權威知識之壟斷度、參考渠道之多樣可用度、恪守準則和底線等之自律度等等,都是無法徹底有樣板複製而又令本地之實踐完全不同的。而很完備實質非常脆弱的體系,實踐中也很容易在下級條款之不同的追加修訂下、被個別解讀而削弱原本的各種保險。
主流或邊緣本身,於本地之實踐中也不甚有清晰的所謂界線,客觀上也是會一直旋繞打轉:毫不誇張地講,中文圈目前難以有真正穩固的主要觀點,因為之間的對立情勢大概已經非常嚴重。對於部分方面說,是沒有可能確定到主次之地位,根本也是不能隨時保證各自看法對邊緣與否有任何可能的收窄。在中維這樣的背景下,假如真的用指引去確定何為主要、何為邊緣,恐怕在各種機制已岌岌可危的情況下,最後只會徹底背離五大支柱吧--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0:15 (UTC)[回复]
认为边缘学说指引与该案无关。Fire Ice 2021年1月29日 (五) 11:08 (UTC)[回复]

内部发行的资料能不能证明关注度?

我认为内部发行的资料可以佐证关注度,像洛河大桥这个条目。中国的新闻媒体不会说各个地区的公安局、文化局是什么时候成立的,所有的这些都只能在内部发行的资料中找到。--Assifbus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50 (UTC)[回复]

内部发行资料无法查证,而且可能涉及泄密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28日 (四) 07:20 (UTC)[回复]
閣下的擔憂裡面其實涉及兩個不同的範疇:可否查證在如密級已過的情況下、即可能公開而可滿足條件;洩露之判讀,在所謂權威裁斷中也可飄移不定,如最近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查冊如援引「新常態」、公眾即可有墮入法網的風險。當前本地伺服器之司法管轄區應暫可豁免其他司法管轄之實質疑慮,Assifbus閣下如可提供可公開討論之個別參考來源資料,可再甄別有關之實質可操作度。--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19 (UTC)[回复]
@Assifbus南山区 (涿鹿县)#治安及司法的來源10是甚麼東西?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8: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