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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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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建立條目、這段時間要不要試看看改用草稿呢,有更厲害的前輩們會來審稿,能更精準地指出問題點在哪裡,而不是像我這樣想到啥說啥。審稿通過了,前輩們會幫您移動發布,用這樣的方式能夠更好好地把這個條目寫完整,而不是一個又一個的小作品,等到下次被人想起,不曉得到時候你我都還在不在了。--[[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User talk: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7月19日 (三) 13:32 (UTC)
*:::::::::::::::您想建立條目、這段時間要不要試看看改用草稿呢,有更厲害的前輩們會來審稿,能更精準地指出問題點在哪裡,而不是像我這樣想到啥說啥。審稿通過了,前輩們會幫您移動發布,用這樣的方式能夠更好好地把這個條目寫完整,而不是一個又一個的小作品,等到下次被人想起,不曉得到時候你我都還在不在了。--[[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User talk: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7月19日 (三) 13:32 (UTC)


=== 银色雪莉、Longway22 ===
=== 银色雪莉 ===
* '''{{vandal|1=银色雪莉}}'''
* '''{{vandal|1=银色雪莉}}'''
* '''{{vandal|1=Longway22}}'''
* {{pagelinks|1=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
* {{pagelinks|1=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
* 該提告未有包括案內評級標識之衡常討論。被提告者未有遵循社羣衡常慣例,多次阻止按照社區成員過往先例完整刪去案內抵觸[[WP:TPG]]之[[Special:Diff/77936330|發言記錄]],在清楚解釋抵觸情況為嚴重威脅所有與留言者異議的參與討論者下、堅持保留抵觸者[[Special:Diff/77952529|大部分先導論調和簽名]],保留其大部分主觀演講、誤導引用他人的言論及歪曲其他用戶的留言,未有遵循維基慣例處理,相信被提告者片面而分項地切割發言記錄之完整呈現脈絡,刻意無視社區諸先例之完整刪除抵觸TPG的操作慣例,無視完整發言形成之對所有異見用戶、社區參與共識機制的嚴重攻擊和威脅,有潛在可能一致對議案本身進行[[WP:POINT]]及[[WP:HAR]]等之。懇請機制檢視之。
* 該提告未有包括案內評級標識之衡常討論。被提告者未有遵循社羣衡常慣例,多次阻止按照社區成員過往先例完整刪去案內抵觸[[WP:TPG]]之[[Special:Diff/77936330|發言記錄]],在清楚解釋抵觸情況為嚴重威脅所有與留言者異議的參與討論者下、堅持保留抵觸者[[Special:Diff/77952529|大部分先導論調和簽名]],保留其大部分主觀演講、誤導引用他人的言論及歪曲其他用戶的留言,未有遵循維基慣例處理,相信被提告者片面而分項地切割發言記錄之完整呈現脈絡,刻意無視社區諸先例之完整刪除抵觸TPG的操作慣例,無視完整發言形成之對所有異見用戶、社區參與共識機制的嚴重攻擊和威脅,有潛在可能一致對議案本身進行[[WP:POINT]]及[[WP:HAR]]等之。懇請機制檢視之。

2023年7月20日 (四) 03:26的版本

提報需要管理員關注的用戶不恰當行為
  1. 破壞編輯戰濫用傀儡等用戶不當行為應分別至WP:AIVWP:ANEWWP:SPI提報。
  2. 如果您發現了不当行为,请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用戶
  3.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方针和指引,请點擊「举报不当行为」按鈕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被提报人有何不恰当行为,最新的報告应放在本頁最頂端
  4. 请在举报不当行为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不当行为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並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5.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wikimedia.org,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6. 管理員實施禁制後,請更新禁制紀錄此工具可用以協助查核用戶互動情況。
  7. 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一章節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並以頓號分隔,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

当前的不当行为

Firedoge2023

捍粵者

詳情:該用戶「捍粵者」自己討厭粵拼,曾在粵文維基百科把粵拼罵作是「蠻夷創製嘅文字」,並在多個粵文維基百科條目中刪除粵拼,而遭管理員警告。現在,本人發現他把相同的破壞擴展至中文維基百科這邊,經過回退後,他也多次反回退,甚至在special:diff/78128108的編輯摘要中留下粵語粗口辱罵。希望管理員能夠幫忙,回退其破壞性編輯,並處理其多次破壞及辱罵問題。謝謝!

  • 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發音從來沒有說過不應該用粵拼,粵拼也用於中文維基上許多說明粵語項目的條目,說粵拼是「地區中心」只是自己討厭粵拼的「捍粵者」生造出來的說法、罪名。自問絕無違反。相反,在解說粵語的條目中不能使用簡便易明的粵拼,那就正如在解說普通話的條目中不能使用漢語拼音一樣,剝奪讀者透過簡便易明的拼音去明白條目的權利。而且「捍粵者」企圖編輯戰,以及以粗口辱罵,也是有明確紀錄的事實。
  • 另外,「捍粵者」也曾在互助客棧上的發言中,透露出其對粵拼的個人憎厭,謾罵粵拼是「蠻夷番鬼創製的文字」「神化拉字、矮化漢字、崇洋媚外」等。當時User:Sanmosa已直白地指出其發言涉及歧視、極為不適當,卻還遭「捍粵者」訴諸人身罵他是「鞭屍也不給、玻璃心」。目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3年6月#香港繁體變體的標音問題上已移除了他這些問題發言,但足以證明「捍粵者」的破壞並不只是一朝一夕,更不會勸說他幾句就乖乖聽話,有必要請求管理員正視,嚴正處理。Cangjie6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0:21 (UTC)[回复]
    理論中,其實官話拼音(或任何非全球通用之拼音系統)也一樣,只是我非官話者不想理罷;如果真要說的話:學外語為什麼不直接學國際音標而要學這些【閹割】了的拼法?這些拼音又不能解說那音確切怎發(比如京音j q x,如果我不說那些是齦齶噝音/tɕ tɕʰ ɕ/,舌頭應頂着口腔上方發音,初學者/非母語者會懂準確發音?疑母/軟齶鼻音為什麼要用兩字母拼這麼多?粵拼a跟京音a不同、粵拼ung是京音ong這些混亂的對應關係,不用國際音標能用統一的符號表達出來?(你肯定答不出/不想答,那就是將你自豪維護的粵語注音一文記錄之注音系統擴充一下就可造成另一套統一的標音系統,但那就是原創研究,我不在此多說))
    粵拼只有粵人或學粵語者才(被逼)用到,不是小圈子難道是大圈子?你說你認為某些拼音是簡便易明的拼音,那我不也可以說,你用粵拼也剝奪讀者認為國際音標才簡便易明的權利?--——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7月18日 (二) 11:45 (UTC)[回复]
    又,你單憑人對標音系統的好惡就開口閉口說人破壞,也不看看人寫什麼,破壞?你在粵維鳩反不夠,還要來中維繼續鳩反?--——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7月18日 (二) 12:00 (UTC)[回复]
  • 「捍粵者」把人家廣泛常用的拼音刪除,如此客觀的事實,還可以說成不是「破壞」,說「單憑人對標音系統的好惡就開口閉口說人破壞」,完全是強詞奪理。他才是「單憑人對標音系統的好惡」就迫逼讀者和其他編者與他一樣的人。所謂「閹割了的拼法」之類,只是「捍粵者」的個人主觀好惡,本人不予回應,大家也無須理會。
  • 此外,他說「鳩反」,也是粵語的粗口。明顯他堅持其違反操守的行為,根本不肯改過。Cangjie6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4:28 (UTC)[回复]
    粵語某些粗口字兼有非粗口意思,如此處【鳩】是【胡亂】之意,你將這些字不論用處皆打作粗口,好明顯我都可以用你的道理來說你:【充分證明咗你唔識粵語同粵文。噉你有咩資格走嚟編輯(扠禍)粵維?!】--——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7月18日 (二) 14:55 (UTC)[回复]
    還有,破壞是改成對百科無用的內容!你敢說國際音標對百科無用?
    【人家廣泛常用】?在粵維可能是,但此處是中維!
    你見到我提出國際音標優於一些拼音系統的論據也可以覺得我說這些拼音系統是「閹割了的拼法」是主觀好惡,你的閱讀理解能力這麼差還好意思上來吵,簡直是殺了的我腦細胞。--——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7月18日 (二) 15:08 (UTC)[回复]
致管理員:被提報人的不文明行為已持續多時,就算此前已曾因同樣問題而被兩度封鎖仍依然故我,如被提報人不能或拒絕承諾嚴格恪守文明原則,我會建議對其予以長期封鎖,如其於用戶討論頁中仍如此,則同時剝奪其編輯用戶討論頁的權利。致所有認真看這裏的討論的人:請參閲WP: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7月#關於注音的問題中我對於另一位用戶刪除粵拼的看法。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8日 (二) 12:55 (UTC)[回复]
你去粵維城市論壇搜尋【屎】字,看看我和Cangjie6誰先提及此字,並且看看我們爭吵的激烈程度,看你跟他爭吵的話會不會在激死前想爆粗。--——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7月18日 (二) 14:02 (UTC)[回复]
首先「屎」字並不是粗口,而且我要用到指出你「有責任立即抹回你自己的屎」這種強烈褒貶的比喻,是遲至2023年6月25日才說,之所以要動用到這麼強烈的比喻,是因為了解過「捍粵者」在粵文維基所進行的破壞之大、涉及條目之多後,「捍粵者」更執意一意孤行,堅持其破壞,更把自己眾多明顯是破壞的行為全都用各種荒天下之大謬的說法或言詞而狡辯成沒有錯甚至才是正確的行為,才會說了這種比喻。而說了以後,我亦主動向粵文維基的管理員道歉。即使我被氣得說了這比喻是有失禮儀,也絕不代表「捍粵者」可以在這裏說粗口。而User:Sanmosa上方指出「捍粵者」此前已兩度因不文明行為封鎖,翻查其討論頁可見他也曾在6月18日因无礼的行为、人身攻击而被封鎖,這明顯跟我在6月25日才於粵文維基使用的比喻無關。「捍粵者」只是企圖轉移視線燒到我身上,來逃避其責任。Cangjie6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4:28 (UTC)[回复]
我確是說你的比喻太強,不是說屎是粗口;而且@Dr. Greywolf說我不應改人的【錯字】,我也只是提出反對,並無繼續改人的【錯字】,是你繼續窮追猛打說我破壞而已。--——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7月18日 (二) 14:41 (UTC)[回复]

MINQI、Rastinition

  1. 2023年7月17日 (一) 12:33: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警告;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2. 2023年7月17日 (一) 12:32: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3. 2023年7月17日 (一) 12:31: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警告;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4. 2023年7月17日 (一) 12:31: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5. 2023年7月17日 (一) 12:31: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6. 2023年7月17日 (一) 12:30: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警告;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7. 2023年7月17日 (一) 12:29: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8. 2023年7月17日 (一) 12:29: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警告;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9. 2023年7月17日 (一) 12:28: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10. 2023年7月17日 (一) 12:27: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警告;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補充請管理員自行比對[1][2][3]和過濾器觸發的細節與時間,我的權限只能檢視分,不能檢視秒,如果過濾器運作沒有異常,從已知編輯差異和過濾器差異,能確認被提報者多次嘗試重複提報
在本段列出的第三個連結[4]中成功透過編輯測試繞過過濾器重複提報成功--Rastinition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2:59 (UTC)[回复]
(:)回應Rastinition依旧在片面阐述:罔顾 本人2023年7月17日 (一) 12:32编辑为“ 标签:手工回退”,其后在完成对Longway22违反规则举动处置后恢复本人自身举报。--MINQI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3:07 (UTC)[回复]
帳號被提報後又重複數次重複提報的編輯測試,紀錄過濾器紀錄,並列出成功透過編輯測試繞過過濾器的差異連結[5]
  1. 2023年7月17日 (一) 13:02: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2. 2023年7月17日 (一) 13:01: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警告;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3. 2023年7月17日 (一) 12:58:MINQI(留言 | 貢獻)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執行操作「edit」時觸發了過濾器 214。採取的行動:禁止;過濾器描述:阻止重複提报(詳細資料 | 檢查)
提報後帳號多次修改我提報文字內容,包含在回退過程中製造沒有簽名的文字,另外代替我在文字上簽名
另外檢查到帳號被警告後繼續重複相同修改提報文字行為[6]--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astinition討論貢獻)於2023年7月17日 (一) 13:31加入。

(:)回應:其自身编辑带有签名,其之后自己移除(本人排版之时尚未移除),参见:1 2。--MINQI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4:04 (UTC)[回复]

(※)注意Rastinition多次在本人已经回复情况下修改自身发言造成本人回复异样(“我们应该尽量不要更改以前自己的意见,因为其他用户可能已利用编辑差异来引用您的留言(参见上面章节),或可能已就您的言论作出了回应。所以在提交留言前,请先使用“显示预览”来检查自己的留言是否有出错的地方。更改或删除已有回应的留言有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因为该回应文字可能会不再配合您更改后的留言,而删除留言则会使回应文字置在另一留言之下,别人阅读留言时便会有疑惑的地方。”)。本人不得已将回应一一嵌入对应位置、补上其当时签名与时间。--MINQI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4:04 (UTC)[回复]

Longway22

Invictus1995

这个那

另外也請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有人故意找茬,已經試圖多次提醒,想說都在維基百科這麼久的大前輩了,應該不至於到無法溝通的地步,不過顯然對於標點符號似乎還是辨識困難。
這邊補充一個比較容易確認的,此君利用找得到的文獻建立假內容的條目攝青鬼,這是一部電影,裡面的版本一和版本二是百度百科看來的內容,他看不出來百度百科只是在寫這部電影[7],截取部分文字佐以文獻就看來是真的了是從這本書出來的,另外網路上找得到的報導內容是電影問世後的都市傳說[8]。同樣地,這個條目內一樣有標點符號不正確的問題。

(!)意見:基於善意原則推定下,請用戶@这个那移步至此說明解釋。薏仁將🍀 2023年7月15日 (六) 23:03 (UTC)[回复]

(:)回應以前我建立条目的时候,就算非维基语法的我打半角也没人说不可以,条目名开头要加粗和给的来源可靠程度需要再查证这个和我提醒也算了。但有些东西也是没给足够来源出处还是也内容需要在补充的某些人不说,感觉有些人是存心故意在针对的。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6日 (日) 03:42 (UTC)[回复]
@这个那君,我個人則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沒有用戶適時的提醒叮嚀,那麼也許您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長久以來的編輯行為是否得當?如果沒提醒,那麼會不會有那一天,您就被其他用戶直接提報而您的編輯權限被進一步限制?那麼屆時吃虧的不就是您了嗎?既然有用戶提醒您,那這不算是壞事,您可以藉此機會好好重新檢視自己的編輯是否適當,還有既然有提到格式手冊可靠來源那麼建議有空時可以重新瞭解相關章節內容描述什麼,也許對您會有幫助;還有順帶一提,我個人不認為@Mafalda4144君或者@kenny023君對您有惡意或者存心找碴,您可以嘗試一下轉換心態,也許會有不同發現,另外維基百科是協作平台,您的編輯資歷比我還要久,每位編者各有不同的個性與屬性,活躍的領域也各有不同,撇除少數一些純粹擾亂和破壞的用戶,基本上大部分的用戶都是良善的,但是礙於時間和人力及現實生活狀況,不太可能一對一慢慢給您指導教學,所以在遇到情況的時候可能會比較心急,所以您也不用想太多,不過提及到的問題點,建議您還是儘量改善避免再犯,希望您能留意理解。薏仁將🍀 2023年7月16日 (日) 05:05 (UTC)[回复]
還是沒有想要改善問題,沒有認真面對提報,剛剛看了還是持續建立待改善條目、依舊不嚴謹地建立條目,羅煞國的部分還是在不清楚的狀況移除重新導向硬是建立條目,問題都要別人只出來才倉促改善,但也沒辦法改好、連自己在寫什麼都不清楚,懇請請管理員考慮審視此君從6月開始新增的100多條條目。--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6日 (日) 09:39 (UTC)[回复]
在2015年3月開始我就請當事人編輯要改善了[9][10],但多年來還是製造一堆慢不經心、格式錯誤、文獻胡寫的條目。如上個月寫的夜叉 (中國),參考寫「東海大學. 中國文化月刊 第283至300期. 東海大學. 2004年: 56.」,這很明顯主編根本沒看過文獻所以才連篇名都不知道,何能加上作參考?前天創的《药崇书》也是「北京圖書館. 文献 第1期.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85年: 174.」,自己都不查了,一直爛建,這是在欺騙。
昨天被提報後,還一點改善的意思都無[11]。 當天稍晚創《草木传》繼續作虛假引用,參考「陝西省戲曲研究院. 戯曲藝術. 《戲曲藝術》編輯部. 1996年: 94.」、「社會科學 第1至6期. 社會科學編輯部. 1987年: 103.」,就知根本沒查。
主編被質疑虛假引用時回「确实有不少资料证明该作品确实有」[12],毫不查裡面所提跟條目內容是否相符?確有此物,而內容亂寫,這跟欺騙有差什麼?還是希望當事人要改善,不要為有而建,要為寫好而建,雖近十年還是這樣,最後要說的:「如果你真心喜歡妖怪題裁,就請好好為他們去圖書館借書或上學術網收集相關文獻來寫,而不是在電腦前只google書籍濫建,導致錯一堆,讓人看笑話。妖怪有靈的話,看見他們的條目是這樣子跟垃圾堆差不多,也會難過吧?」

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16日 (日) 23:14 (UTC)[回复]

只是比較遺憾的是,該用戶似乎把部分責任試圖推諉給他人,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7/15#攝青鬼討論--薏仁將🍀 2023年7月17日 (一) 02:13 (UTC)[回复]
我其實很想說主編並無誠實在編寫,而是胡亂放參考書來稱有關注度與掩蓋原創研究,導致連問他篇名都不知道:如宋定伯提供參考《驚奇與怪異:域外世界怪物志》是假引用,因此書是介紹西洋妖怪,根本沒提此條目,見目錄便知[13]夜叉 (中國)稱「佛教和中國民間傳說中的夜叉形象不盡相同」這是出自《聲色之城:市井江湖稗官野史》,但見該書目錄[14][15],他根本提不到哪篇有寫此文;王薰也是胡亂引用,寫「在水木茂的《中國妖怪事典》,裡面此鬼怪被記作「驢」」,但該書稱為「驢妖」,我想主編沒讀過《中國妖怪事典》;上次7月1日被Shizha以「屢次增加沒有可靠來源的資料」封禁贡献对命名空间条目的编辑5日後,他依然照舊還更離譜,前3天時建《農桑經》所附參考是《__春秋 ___史与__科技》,哪本書叫此名的?總之,建議還是建議對「对命名空间条目」作部份封禁,讓他好好先改善文獻,而不是到處濫建,或先至少趁這空檔去讀《中國妖怪事典》。

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04:48 (UTC)[回复]

如果屬實,此人行為簡直和當初的折毛一樣,偽造引用文獻,那這樣的話他完全有可能偽造條目內容。我覺得管理員應該注意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07:32 (UTC)[回复]
同意日期君的观点,鉴于是人之前也曾被警告过,如果其仍不配合 有條件支持indef。--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17日 (一) 09:18 (UTC)[回复]
我不認為像是折毛一樣,因折毛是有意偽裝,但當事人只是敷衍了事,只希望他進步就好。--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1:44 (UTC)[回复]
這位已經13044次编辑了,能否進步令人懷疑。即使是敷衍了事,也是在偽造文獻。--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1:52 (UTC)[回复]
剛剛抽空看了一下,此君被提報後建立的消面虫,當我看到他是將漫畫提到的一段內容,添加各種看來可以豐富此條目的所謂來源,他這麼一搞,這個蟲還是妖怪就真的坐實了,維基百科認正的唷。我忍不住OR,此君是否再利用假定的善意,或是大家看到有來源就讓他過這樣......看完這個條目其實蠻想哭的。此君讓人心寒的是,從他認定我在騷擾他之前,已經多少人提醒他了,連被提報後都還在繼續用他的方式建立條目,我覺得不是漫不經心,是以往都能過,為什麼現在不行是因為有人在找麻煩,所以他根本沒有正視自己造成的問題,他今天如果被封了也頭痛,還要回頭一個個檢查他建立的條目啊。--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6:13 (UTC)[回复]
(!)意見,剛剛想到個,不曉得管理員們能否討論可行度多高,連同下面的Kuliv君似乎可以一併執行,禁止此兩人建立新條目的權限,暫定無限期,到直到他們將自己建立的條目都整理完畢為止呢?至少也是讓他們學著負責任,而社群也能少花點心力在他們身上,可能不用擔心是否新增LTA,這樣。--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6:51 (UTC)[回复]
辦法可行,但怕被封之後,該君就無動作...--薏仁將🍀 2023年7月18日 (二) 02:09 (UTC)[回复]
想法很好,但指望人家去收拾這爛攤子,恕我直言不太可能。--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02:33 (UTC)[回复]
目前已對此用戶實施不限期編輯禁制,禁制期間不得創建條目(避免此用戶的影響繼續擴大)。若此用戶之後沒有進一步的維護,也許可將相關條目回退到舊版本,或是提報刪除--2001:B400:E2AE:6784:85CC:33C4:B964:D99C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02:29 (UTC)[回复]
IP君的提議也許也是一種辦法,針對被提控戶後續若無做為,那麼條目只好批次的做回退至舊版本或報存廢,謝謝意見提供。--薏仁將🍀 2023年7月18日 (二) 08:18 (UTC)[回复]

Kuliv

(!)意見,雖然Kuliv君在客棧承諾會回頭整理自己建立的條目,但似乎未見任何行動?反倒是去了同行評審?不得體的懷疑,是想要低調避風頭嗎?能否說明一下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6:19 (UTC)[回复]
我有明確的施行承諾回頭整理我進一個月的條目(之後會回頭清掃所有創建的條目),並且更改以前所做的方式,你們所有閣下給我的意見我都有採納,改過。有些人可能會說我完全沒改變,但我得我自己是最清楚的,大家可以去看看我近一個月所創建的條目,都有一定的質量,而不是說亂編輯;翻譯腔這個問題我覺得每個人的標準可能都不同,但我探訪很多其他資深編輯的條目,學習,甚至是抄襲他們的文章段落模式,但我其實一直想不透我和他們的區別在哪。
去同行評審是因為為了想要把傑瑞德·巴特勒作品列表那去參選FL,進而在短時間內創建許多條目,目的是消除紅連。說實話我很多條目在我一開始創建都有很多詬病,因為為了在短時間,也因為我懶惰,而沒有用心去建立,但直到大家給我的批評與關注,讓我開始重視條目的品質,而不是丟在一邊。至於低調避風頭我覺得並沒有,者反而是讓我更加的暴露在公眾的視野,此列表幾乎也都是我翻譯出來的,如果我問題很多,我沒有改變,那我沒有理由再把自己放到公眾的視野。
所以想請閣下們,幫我檢查我近期所翻譯的條目是否還有問題(可能會有疏漏的地方),還有傑瑞德·巴特勒作品列表,還請閣下能撥空給我一些建議及幫我檢查,感謝!!--🌗kuliv🌓(*¯︶¯*)🇹🇼·🔥把你的簽名交出來🔥 2023年7月17日 (一) 19:28 (UTC)[回复]
抱歉,是沒有改過、品質無上升我才報不當行為的。--AOE信箱 2023年7月18日 (二) 08:10 (UTC)[回复]

方志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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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预备役军官训练团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已有此条目的情况下(建于2022年4月23日),该用户于2023年7月1日移除全文并在wikidata中链接到自己的新建条目,具体操作见Special:差异/77900424。附1:该用户新建条目命名多存在问题,请巡查员确认条目命名是否符合规定。例如地域中心式命名,如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军人子女教育局林務委員會食物標準局水务监管局戰鬥機中隊第10戰鬥機聯隊等;又例如不准确译法:駱澤喜芝加哥大学罗哲西教授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密蘇里州絕世公園等。附2:其主编条目内容质量和机器翻译相仿。
  • 发现人: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01:33 (UTC)[回复]
    關於美國預備役軍官訓練團,我已經回復原本的全文了,很抱歉這次是我犯的錯,但我已經回復原文了,所以拜託給我一次機會,爾後絕不再犯。--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0:37 (UTC)[回复]
    很抱歉,原本我已經回復原來條目的全文了,但是後來又有其他用戶將原來的全文移除,我想再度回復已經沒有辦法了,不過我敢保證我曾增回復原來的條目原文過。--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6:02 (UTC)[回复]
    很抱歉,原本我已經回復原來條目的全文了,但是後來又有其他使用者將原來的全文移除,我想再度回復已經沒有辦法了,不過我敢保證我曾經回復原來的條目原文過。--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6:02 (UTC)[回复]
    對不起,我承認自己的過錯,爾後絕不再犯。--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8:28 (UTC)[回复]
  • 处理:當事人已承認錯誤,在此先予以提醒。——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1 (UTC)[回复]
    @方志維順帶問一下閣下是否有使用機器翻譯等輔助工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5日 (六) 10:58 (UTC)[回复]
    有,但後來已較少使用。--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1:01 (UTC)[回复]
    (!)意見,個人覺得主要還是用機翻,有時候我會去看新頁面,連到英維的時候會順便看一下Edge或是Google網頁的翻譯,此君建立的頁面感覺上有清理,但和機翻會用的語彙重疊度還是很高,只能說是整理比較多,或者是沒把握的內容沒有確認就刪除,變成小條目。--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7:25 (UTC)[回复]
    @方志維君,您已經知道錯誤問題點也已經數次致歉,我想社群應該不會太過苛責於您,稍微留意一下就好。--薏仁將🍀 2023年7月16日 (日) 08:01 (UTC)[回复]
    (!)意見,那個又來僭越一番,個人認為此君似乎也要請他稍為消停一下以如此的速度機翻條目,持續使用機翻建立條目不是不可,但整裡也認真點,看起來好像有整理但是一比對就原行畢露,隱約記得此君先前建立了一串考證有難度的礦物類型的條目?似乎也沒怎麼整理,且被舉報後僅只改善被提醒的問題,整體來說沒見多少修正行為,還是持續建立條目,用最小限度的小條目翻譯條目,不嚴謹的問題還是在,比如羅斯福拱門斯普林菲爾德花園風河 (懷俄明州),跨的範圍如此大,請問此君真的知道自己在寫甚麼嗎?要不要休息一下?--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8:49 (UTC)[回复]
    @方志維君,您的看法如何呢?請針對@Mafalda4144君目前提出的疑問做出適當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3年7月18日 (二) 08:48 (UTC)[回复]
    我承認我的英語能力不好,因此在邊維基百科的時候不得不依賴機翻,但我為什麼非挑英語條目不寫呢?那是因為在我今年二月初剛成為一位維基人時,我所創建的中文條目十條有九條被刪除,一度使我對繼續編輯維基百科心灰意冷,後來我向其他維基人反映此情況後,有人便建議我翻譯英語維基條目來寫,其對我說這也是創建條墓的一種途徑,但我知道自己英語能力不佳,然而又捨不得放棄對中維的編輯,於是我便想到利用機器翻譯此方法來創建英語維基條目,我從三月二十七日開始每天不斷利用機器翻譯創建條目至今日,至今已累積創建668條條目,而且極少被刪,於是這使我對於這種用機器翻譯創建條目的方式產生了自信,我認為他幫助我成為中文維基百科中的條目創建領先者之一,使我在不如意的生活中看見自己的成就與能力,於是便習慣成自然了,今天有人對我使用機器翻譯有意見,等於是要我放棄創建維基百科的條目,等於要我跟維基百科說再見!--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09:43 (UTC)[回复]
    @方志維君,我會建議您可以先看看相關指引WP:TNGUIDE,每個人擅長領域不同,如果建立條目可能讓您受挫,那麼考慮一下先緩緩,不急著一定非得有建立條目,這總比上面被提報的case因為急於創建想要有一番的成就,反而因未盡查核或者品質不符收錄規範導致被提報甚至被進一步的限縮其編輯權限還好吧…您也可以考慮先從您感興趣的領域做「編修維護」,您也許可以再考慮看看。--薏仁將🍀 2023年7月18日 (二) 10:09 (UTC)[回复]
    @方志維現階段機器翻譯尚不適合廣泛使用,尤其是用來翻譯整篇條目。我希望往後閣下儘量不要使用機器翻譯工具,以確保條目基本品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1 (UTC)[回复]
    謝謝--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3:54 (UTC)[回复]
    @方志維君,今天見閣下還是孜孜不倦地建立新條目。那個想跟閣下說,見閣下應該不是不能溝通的大人,也應該清楚自己的界線在哪裡,我想說的是,厲害的翻譯是,看了原文會讚嘆啊可以這樣翻喔,普通的翻譯是,喔用Google的翻也差不多這樣的遣詞用字。用機翻建立新條目的比比皆是,但那些機翻的小作品,都是侷限在某個範圍,比如說運動選手,生物類型或是歷史系列,他們用了,因為有基礎的概念,自然知道機翻的問題在哪裡而會挑出來。
    閣下的問題在於,將條目包裝得很像是自己懂得這個主題於是寫這樣的內容,在討論頁也很好地放上提醒模板,記得沒錯的話第一次見閣下被提出討論是有關礦物和地質學相關的條目內容,那都是查證有難度且冷門的條目們。我沒有回去翻,但閣下或應該清楚問題有沒有解決。閣下用了機翻,最低限度地看來有整理把條目建立,見字節都是主文在3000字以下,是有限度地挑出看來合宜的文字建立條目。
    這邊冒昧地想提兩個建議,第一個是,請閣下自行暫停建立新條目,期限是兩個月,這段時間自主約數暫不建立新條目,回頭將閣下建立的條目,主文不足3000字的,參閱維基百科:小作品類別列表,把相對應的小作品模板放到條目的最底部,然後對內文沒有信心的機翻程度保留50%以上的,在條目最頂部第一行放上{{subst:Copy edit/auto}},若不確定,我有放過幾個閣下可以參閱。當然最好的是,重新整理自己建立過的條目們。
    不過個人覺得閣下是一天不建新條目不行的那一派,那另外一個提議是,建立的條目請只放上序言的部分,或是包含第一章部份內容,記得附上來源,讓此條目為小作品也沒關係,因為短所以能更仔細校對機翻內容,很多小作品都是這樣的模式,比如万里镜1号,同樣地在條目最底部放上小作品模板提醒,而條目第一行請改放{{Subst:Expand language/auto}},或不放也沒關係,閣下在討論頁放的就是很好的提示了。
    誠心建議閣下,確認條目名後再建立,不確定不要搶快,這邊想再說一次,負責任的大人是會好好面對自己的,閣下有的問題要不要到此為止都在於您。
    閣下被提報後,每天依舊用自己的步調建立新條目,所以難免會想,閣下是真的有在思考大家對閣下的提醒嗎?閣下真的有理解了自己寫的條目嗎?如果在乎自己建立的條目,是會回頭多次修正的吧?雖然我的貢獻大多是改善條目,但我會經常回頭確認,是不是有哪裡能再精進。或者,閣下要不要調整方向,改為一天只建立一個條目,真的讀懂這個內容,再發布呢?以上是我的拙見,望請閣下參考可行性。--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5:09 (UTC)[回复]
    @Ericliu1912閣下,那個斗膽僭越,是否要再稍等一下,@方志維君沒有很明確地提出保證耶,今天看他至少還是機翻了好幾個條目喔......--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5:13 (UTC)[回复]
    在這理直接提出,請問刘易斯河_(怀俄明州),這個譯名的正確度。--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5:17 (UTC)[回复]
    那條河的取名來源不就是一個叫做劉易斯的人嗎?不過條目中確實仍然存在標點符號運用不當的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8日 (二) 15:21 (UTC)[回复]
    @Ericliu1912閣下,抱歉又標註您,請您再審視,希伯根湖斯普林菲爾德花園里奥波德报告菲爾霍爾河,更早的嚴重欺詐案辦公室。此君一邊看似有誠意地回應這裡,但另外一頭還是持續用著機翻。--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17:57 (UTC)[回复]
    @Mafalda4144君,已私下建議用戶暫緩建立或翻譯條目,他個人是收到通知了也回覆了,後續再觀察看看吧…--薏仁將🍀 2023年7月19日 (三) 01:06 (UTC)[回复]
    此用戶在7/20新建立了沃什伯恩山條目--2001:B400:E2AE:6784:85CC:33C4:B964:D99C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4:20 (UTC)[回复]
    很抱歉,今天我又建立了沃什伯恩山這條新條目這條新條目,但是我發誓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絕對不在建立新條目,但是我發誓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絕對不在建立新條目,所以,拜託原諒我這一次的過錯,這次是我錯了,對不起!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保證決不再犯!--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5:00 (UTC)[回复]
    很抱歉,今天我又建立了沃什伯恩山這條新條目這條新條目,但是我發誓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絕對不再建立新條目,所以,拜託原諒我這一次的過錯,這次是我錯了,對不起!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保證決不再犯!--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5:01 (UTC)[回复]
    @Mafalda4144君,您個人有甚麼想法嗎?@方志維君,其實我想您應當知道,社群是有給過您很多機會的,站在善意推定原則的前提下,是願意相信您所言,但是您也不可否認,目前對您提報以及點出您問題的用戶對您的編輯行為和允諾是有疑慮的,您可能要再進一步說明,接下來的計畫為何?以解除部分用戶對您的疑慮,這點還請您說明喔。--薏仁將🍀 2023年7月19日 (三) 05:22 (UTC)[回复]
    我打算暫時停止建立新條目至少一個星期,在這期間好好思考在維基百科的下一步。--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6:05 (UTC)[回复]
    是該好好休息和思考,但願您能記得您的允諾,期待您回來之時再度做出對維基百科有貢獻有意義的編輯行為。--薏仁將🍀 2023年7月19日 (三) 08:1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發現一條我可以建立的英語條目,請問我可以在最近翻譯嗎?--方志維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12:50 (UTC)[回复]
    嗨嗨@方志維君,那個啊您有看到我稍早多事修改您今天建立的沃什伯恩山嗎?我跟您報告修改歷程,當下我腦熱,就先用自己理解的方式挪動了字句,不過後來稍微冷靜後,我跑去亂看了下英維的黃石公園寫了甚麼,為什麼又是山脈又是山峰?(而且我是用網頁翻譯的方是看的ㄛ)啊另外一個完全在境內的山脈是哪個啦?後來搞清楚後,我又重新再編輯。
    我先前沒表達好的,大概是這樣,寫錯搞錯沒關係,搞清楚再修正就好,然後把句子用自己讀得順的方是順過,託您的福經過這樣,我比較認識這座山了,雖然是在機翻的基礎下修改(看起來比較不垃圾),但我有去翻辭典確認我不懂得的字,是用自己的方式理解。
    如果您想釐清方向,在您願意暫緩建立新條目的這段時間,要不要用我今天的修改方式,回去整理一些條目呢?或許能讓您的英文能力大躍進。
    您想建立條目、這段時間要不要試看看改用草稿呢,有更厲害的前輩們會來審稿,能更精準地指出問題點在哪裡,而不是像我這樣想到啥說啥。審稿通過了,前輩們會幫您移動發布,用這樣的方式能夠更好好地把這個條目寫完整,而不是一個又一個的小作品,等到下次被人想起,不曉得到時候你我都還在不在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13:32 (UTC)[回复]

银色雪莉

1、Special:Diff/77949221中,Longway22阁下移除了MINQI阁下的留言,附理由称“因为轻蔑讨论共识兼蓄意攻击所有与留言观点不同的社区成员”。在下阅览原有发言后,认为MINQI的留言一方面其中如“欺骗成性”等语未免流于人身攻击,但另一方面其上列举之观点(与人身攻击部分有显然段落分离)除第一点属于对现有共识提出不同意见,而显然未到所谓“輕蔑討論共識”的层面(如果这样的发言就可以戴上轻蔑共识的帽子,那么客栈每天都有人轻蔑共识[開玩笑的])外,其余观点甚至不涉及共识问题;而包含第一点在内的其余观点也并未见涉及可归为“蓄意攻击”之人身攻击或法律威胁。因此在下综上对其全盘删除留言有不同意见(Longway22指称“必须全盘删除留言”为“惯例”,惟此说法未见有效文字指引),因此在Special:Diff/77951669中作出调整,一方面仍删去人身攻击部分的发言,另一部分发言则保留。有关签名是否移除的部分,一方面,既然保留一部分留言,则没有道理不保留签名;更何况,就算全盘删除,也从未见必须要移除签名的“惯例”(随手可得的例子,如Special:Diff/77657051,就已足够否定Longway22所称“惯例”似乎并没有那么“惯”——还是那句话,有关于编辑行为的规范,要么拿出文字讨论,要么拿出方针指引,而不是自己来说一句“惯例”。)。
2、其后,在Special:Diff/77951935的编辑中,Longway22除回退在下的正常编辑外,在摘要中就出现了如下的情况:
(1)指称“慣例刪除之並無留下發言者簽名”——前已述及,这“惯例”不那么“惯”,又无文字对证,恐怕是自由心证。
(2)称MINQI前述留言“為壓制所有異見討論及共識形成而撰寫,形成抵觸WP:TPG之情況”——首先,“压制异见讨论及共识形成”这种指控发生在讨论页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布告板的来源分级上也明明白白写着有一种分级结果叫无共识,说明共识并不必然能够达成,正常的反对意见应当是被容许的——此外,纵观整个讨论过程中也不乏有对此议题的不同意见而不止MINQI一人,而如今如果出言反对阁下的某种观点就成了“压制共识”,这顶大帽子未免太大。至于“压制异见讨论”则更属不当——若如此,则阁下在同一话题甫开端未几即已径行写下的“请诸君无视上述发言”又属于何类别的“压制异见讨论”?至于“抵触WP:TPG”之指控,一方面WP:TPG中“不能接受的行为”一节指出的“不要人身攻击、不要误导别人或歪曲别人的言论、不要宣传”,此经在下调整后的剩余数点留言均已不触及;另一方面,在“编辑意见-别人的意见”中指出可以移除别人的留言情况中,此剩余数点留言也不触及“不允许的资料,例如诽谤和个人资料”“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等需要移除的例外情况。综上,指控WP:TPG未见坚实依据。
据以上,在下对此回退进行了回退,并在摘要中附明理由(Special:Diff/77952529)。
3、再其后,Longway22再度回退在下编辑,并在摘要中及其后的提报中均提出不具善意的自行臆断他人立场的发言。
综上,我完全欢迎社群审视在下在此过程中的操作有何不当之处,也欢迎指正;但是Longway22不具善意的自行臆断他人立场的行为,以及自由心证各类“惯例”以求压制正常编辑行为的行为,实令人感到遗憾,也同样请社群审视其行为及态度。--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13:51 (UTC)[回复]
(:)回應,既然两位争议由本人发言而起那么本人有义务说明:
1.“不是所有针对发言者个人的言论都属诉诸人身谬误。如果当前论题确实与对方有关,那么并不是诉诸人身。”,本人所述内容均为Longway22以及其他者在该讨论中关于该讨论主题的所作所为。我针对的事,提及做该事的人无可厚非——句无主语何成句?主语只有在明确共知情况下可以省略,我想提及诸如欺骗、曲解方针或指引,不会只能(明确地)就是几位。
2.Longway22欺骗行为/欺骗内容:1.声称CNN文中无同义语句与出发点;2.声称《中国新闻网》所发为《中国新闻网》自身CNN文章译文;3.声称只有“银色雪莉阁下”一人提出“不可以偏概全”;4.声称多个有利益冲突嫌疑之媒体以“通常情况下,存在利益冲突部分属 通常不可靠定论”。四点均可众人查证。本人所说“欺骗成性”确有不妥,可能稍过(但至少4次欺骗必不算少,且只是所述该讨论,其他讨论中其亦有欺骗行为,如谎称相同主题先前讨论之共识),遂已修改为“构成欺骗”。
3.若本人发言构成人身攻击、违反WP:TPG,那么“请诸君无视上述发言”又该如何定论?
4.称本人轻蔑共识,敢问一句参与那个讨论者几个注意自身双标?几个注意到WP:COI针对的是维基编者而非来源自身?拿着针对维基编者的条文适用来源,轻无心张冠李戴,重故意滥用与曲解维基规则破坏非建设性目的。更何况,仗着数量抢夺话语权、是共识还是集体独裁之疑问早被多次指出。而且被提出之处往往正是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MINQI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16:46 (UTC)[回复]
就我个人而言仍认为阁下原个别语句有失WP:CIV。另鉴于正常编辑而被提报的是在下,所以在下此后除了仍会就自身编辑被Longway22阁下进行不当处理的部分做出回应外,请恕我不再就其他有关贵双方在此页面可能发生的后续争论做进一步的补充意见。--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17:34 (UTC)[回复]
@Sanmosa個人很能肯定OA2021以來,本地無論社區或管理者等等,均仍然未能滿足社區本地目標之理想要求,缺少責任和守約等候管制,本具體個案過程反映之記錄等而言之,顯而易見之,持續對社羣參與產生系統性威壓,持續重複活躍干預共識正常行程,是以應當繼續嚴正檢視。--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2:47 (UTC)[回复]
雪莉閣下根本甚麼也無法回應,並繼續包庇、無視持續干預社區成員正常討論之記錄,請社區機制嚴正檢視。--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2:49 (UTC)[回复]
我竟然被ping來這裏了(我一開始還以為是客棧那邊又出事了),那我就給一些意見吧:
  1. special:diff/77949221而言,MINQI在2023年7月3日 (一) 23:26 (UTC)的留言確實很大程度上有問題(比如輕率指控“有意针对大陆官方媒体”、“部分群体以人数抢夺话语权”、“真是**之举(原文如此)”、“欺骗成性”(以及後來經調整過後的“構成欺騙”),並無差別攻擊“附和者”)。但這裏有兩點需要特別留意:
    1. MINQI當時的留言的第二點是沒有問題的,因此Longway22不應該移除MINQI當時的留言的第二點。
    2. 银色雪莉局部恢復MINQI當時的留言的時候錯誤地恢復了不適當的內容,因此該恢復操作也是有問題的。
  2. 一般而言,完整地刪除一個留言時通常會同時移除簽名,因此在不考慮Longway22移除留言的範圍是否恰當的前提下,Longway22同時移除MINQI的簽名的操作並無問題。當然,這並不代表我認為special:diff/77657051中LuciferianThomas的做法是不適當的,我覺得這單純屬於個人偏好。
  3. 就MINQI提到的第三點,有鑒於WMF之前處理OA2021的時候有特別提到相關人士是在進行“社群滲透”,我認為Longway22的擔憂不無道理,但是Longway22在special:diff/77680483的反應確實是有些誇張了,這種程度的回應應該是用在客棧裏的重要提案(我在那邊曾經用過一次),而不是用在可靠來源佈告板。
以上。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3:03 (UTC)[回复]
謝謝回覆以持平檢視,認為按照傳統慣例而言,保留簽名及大部分先導發言之情況極為不尋常,並不能切實抵消持續主觀推定本身既已形成一種徹底藐視共議之情況。--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3:15 (UTC)[回复]
@Sanmosa
A.轻率指控不成立
1.所有已列在“争议列表来源”的讨论过来源只有大陆官方来源含有明文“通常情况下,存在利益冲突部分属 通常不可靠”;
2.“部分群体以人数抢夺话语权”,2021年部分讨论中就被提及(之前讨论亦有类似指控),在OA2021后某些群体仗着对方被针对、部分编者甚至寒蝉效应变本加厉进行“集体独裁”;
3.“真是**之举”,事实如此;所用词汇本人想不出被某几位能认可的、非所谓“人身攻击”,索性以*代替(“白纸”苏联笑话)。
4.四点其所述与事实不符,构成欺骗。另请注意其在另一讨论中伪造阁下观点,声称阁下个人查证为“斯诺登未被使用过或不应使用‘exile’、‘流亡’/‘被迫流亡’”。多次采用欺诈手段,不知该使用何词汇概括,还请建议。
5.本人所指附和其欺骗之言者,附和欺骗为帮凶(从犯)。
B.若共识是建立在不当基础上,例如引用对维基编者的条例于来源,那么不应被采纳。此为“以人数抢夺话语权”之例证,明明是违反规则之举却因多位赞同成了正当,这岂不是就是“滥用维基规则”?!(本点针对所谓“主觀推定本身既已形成一種徹底藐視共議之情況”)--MINQI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26 (UTC)[回复]
(~)補充@SanmosaLongway22已不是首次甚至非近几日才被提醒“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并以顿号分隔,毋须开设新提案。敬请合作。”。若对规则有异议应去“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出而不是在这违反,若以“惯例”即可搪塞那么何必明文?何必加粗提醒?更何况其在被指出后再犯,应被视为故意而为之,多项行为均是在被告知有不当、解释后依然我行我素——不具被假定善意之权利。--MINQI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7:09 (UTC)[回复]
  • (:)回應:有关于@Sanmosa阁下被邀请至此后发表的意见及Longway22阁下此后发表的追加观点,在下的回应如下:
  1. 我留意到Sanmosa阁下有关于认为MINQI阁下言辞中轻率指控无差别攻击的看法,鉴于在下此前已经强调过我认为一方面其中如“欺骗成性”等语未免流于人身攻击的观点,因此我与阁下应该就MINQI阁下言语中存在WP:CIV等处的这一观点不存在分歧,惟其范围至于何处存在着不同意见。自然,我相当认知到就关于言语不文明的程度即便在合理范围内也会存在基于此言论的激烈程度和诱发原因等判断上的个体认知差别,因此我相当乐意接受阁下的意见,即我所恢复的被移除的留言中如果包括了仍可能使不少人感到不适的词句时,则我理当负相应的责任并为此致歉。但是,同时地也基于阁下的观点:
    1. 我留意到阁下指出MINQI当时的留言的第二点是没有问题的,因此Longway22不应该移除MINQI当时的留言的第二点。并结合完整地删除一个留言时通常会同时移除签名...当然,这并不代表我认为...的做法是不适当的,我觉得这单纯属于个人偏好。就此,我首先要指出我上文提到过,我不认为有必须要移除签名的“惯例”(PS:我当时以为这粗体足够表明我的态度了,没想到...好吧我再加一次)的观点中,重点在“必须”,也就是这并非一种必须要遵守的事项——包括阁下也指出了这“单纯属于个人偏好”。何况,不论是基于在下的存在被认为不当的编辑或者是阁下表达的观点,都可能导致部分留言被保留,在这种情况下,保留签名难道是不恰当的事情吗?一个在程序上毫无违规的操作,而Longway22却基于其所谓“惯例”(基于他的语气,他所称的“惯例”几乎等同是他口含天宪的“强制标准”)并将此作为我的一个“违反惯例”的罪状加以控诉,无理据地臆测在下的普通操作是“极为不寻常”,再度恶意臆测他人立场,对这样不当的控诉,我是要坚决驳斥,也请诸位评析的。
    2. 我留意到阁下称Longway22在special:diff/77680483的反应确实是有些夸张了,基于此述,则我相信这样的表述同样地使不少人不安而明显地属于不当表述,而Longway22仅以轻描淡写的“谢谢回复以持平检视”作结,显然此回应反映该用户并未意识到其言辞不当且其回应并不足以释除其不当表述所造成的不安。
  2. 基于Longway22以上的两小点此前业已存在的不当指控和不当发言,在下在回应Longway22夸大事实提报的同时,也根据本页上方使用指引中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并以顿号分隔,毋须开设新提案。敬请合作。依规进行提报,然而在special:diff/78034359中Longway22却径自移除此提报。基于此,在下不得不请社群观察此操作是否合宜,当事者是否可以悄无声息自行移除有关自身的提报(尤其是在第三方意见亦存在对其被提报事项的不同意见时),用户正常的提报权利是否可以在已提交证据的情况下下未经讨论而无理无声无息遭到人为剥夺。在此,我谨再次恢复提报且严重提醒被提报的当事方应谨守规范,也请尤其是包含管理员在内的社群各方检视Longway22这一行为及其后续行为。
  3. 至于有关Longway22阁下在上述讨论中指称在下“根本什么也无法回应”,我只好回复阁下一句,阁下必须提出些什么,我才能回应些什么,如果阁下以剪裁事实和臆测他人观点的方式而纯粹意欲输出情绪与观点,那么我确实不能“回应”阁下想要的东西——因为大体上而论,阁下无非想在下戴上“包庇、无视持续干预社区成员正常讨论”的大帽子,而这个帽子从上方第三方意见来看,在下的脑袋似乎还戴不上阁下这顶尺寸不合的帽子。--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7月12日 (三) 00:25 (UTC)[回复]
幾點回應:
  1. 我前次留言中的第二點有特別説明是“在不考慮Longway22移除留言的範圍是否恰當的前提下”,我認為這裏就Longway22移除留言的操作進行追究的話,該追究的部分是移除了本不應該移除的MINQI當時的留言的第二點,而不是連帶移除了簽名,因為Longway22的問題是無法判別該移除的留言的範圍,而不是在有能力判別該移除的留言的範圍的情況下移除了本不應該移除的留言並連帶移除簽名,所以我認為在這裏抓著他連帶移除簽名的事來説是沒有意義的。
  2. 我不清楚現行規則其實是不是真的容許讓其他人這樣附加提報(雖然之前有很多人都這樣做),但我不建議這種做法,要真提報的話我現在傾向於分開提報。
  3. 我認為銀色雪莉將Longway22的表述形容為“使不少人不安”跟Longway22的表述本身同樣地過分誇張,請大家冷靜處事。
以上。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2日 (三) 01:45 (UTC)[回复]
有劳@Sanmosa阁下回应,我对阁下的基本意见不持反对,惟有几个细节点想与阁下商榷并澄清的:
  1. 事实上我想,从我前述两次回应有关签名相关问题的方式,我的出发点应该是相当清晰的——即我认为移除签名与否是一种可选的操作,我对是否移除签名不持基本立场,惟由于此案中部分留言被保留,因此我认为基于此保留签名也是正常的;而Longway22则把这种普通操作扭曲成一种所谓未有遵循社群衡常惯例的罪状,这一点是在下要厘清的,我要请各位评析的也在于此;我没有兴趣也从未“抓着他连带移除签名的事”。
  2. 有关于提报的做法,我个人从未倾向于分开或附加提报中的任何一种操作方式,而仅是就可见的操作指引进行——当然我对阁下倾向于分开提报这一点没有意见,只是既然操作指引以及过往不少事例(我想这种“惯例”大概比Longway22自行原创的“惯例”要“惯”一点)如此,我也就萧规曹随了。所以这并非在下要强调的——在下要强调并要求各位协助检视的恐怕仍然是Longway22自行移除他人对其自身的具备相关说明的提报而佯装无事发生过的这种行为。
  3. “不安”是一种个体的情绪感受反映但并非直接输出到他人——我相信至少不如“包庇、干预”这种臆测性的情绪输出式指控来得具备针对性而夸张。但我愿意接受阁下的意见冷静处事,不再坚持此类反映个人情绪的言辞——惟我仍以为Longway22的相关表述是不当的。
  4. 至于阁下有关阁下此前“第二点”及Longway22操作的相关观点,我没有意见,惟补充一点,Longway22即便在此讨论期间仍然将第二点打包径行移除special:diff/78034233,而在下自到此讨论以来即本着减少争议的立场就本件涉及页面未进行任何编辑。——我无意评价他的此一行为,不过我相信这对比至少证明在下无意惹事,只是帽子被硬戴到头上,不得不捍卫自己的基本权利罢了。
以上,再次感谢阁下的意见,叨扰处请见谅,如以上个人意见有不当处,也请不吝赐教。--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7月12日 (三) 02:50 (UTC)[回复]
銀雪閣下的做法早已違反社區留言移除傳統慣例,並且也沒有遵照移除約定及聲明相應之異議要求合規申報異議,違反社區常規約定,而直接徑自干涉包括移除記錄、移除效果和附帶擴大移除應可避免的影響效果,並一直冗長化同一種效果影響,應當視作典型之於灰色地帶產生與應按自治約定移除內容具同一影響特徵類型活動。--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1:12 (UTC)[回复]
  1. “惯例”的事情我想上面第三方意见或者在下的回应已经讲得很清楚,对于阁下试图把他人操作中存在的个人偏好无视其前因后果而称为违反阁下自认为带有强制色彩的“惯例”,而又无法提供“惯例”的来源的窘况,我表示谅解。
  2. 又是一个无举例无说明无所据而只有情绪输出的“没有...合规申报异议,违反社区常规约定”。事实上在下在数次的编辑摘要中相信把自己的观点理据说得很清楚,阁下觉得在下的编辑理由有问题,提报在下,这是阁下的权利;在下一直利用编辑摘要进行沟通,撤销操作并未违反回退不过三等任何规程,在阁下缺乏理据的情绪输出式提报后即停止编辑涉事页面并到此进行回应,相信充分展现沟通意图,也同时是在合理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而阁下所谓“没有合规申报,违反社区常规约定”,未见指明事项和所据,使人惊讶。
  3. 阁下已经是第二次撤销他人对阁下的正常提报,在下既见管理员已经加回提报并编辑摘要中提醒阁下,并此也再次善意提醒阁下作为当事者应停止撤销他人对阁下的正常提报,停止这种剥夺用户正常的提报权利的行为。
  4. 我此前说过,我没兴趣惹事。所以后续对于阁下进行的不能提出任何有实据和事实的指控,恕我不再回复;如果阁下或其他朋友有任何基于事实和实据的批评指教,我仍很愿意回复说明。
--银色雪莉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1: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