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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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修改似是废除之前讨论所得共识,我认为应该邀请当时讨论的参与者确认,再进行共识。在我的理解中,之前讨论得出的条文为以该可衡量标准用以假定学校是否应有一定的存续性和影响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8月31日 (三) 06:53 (UTC)
:这样修改似是废除之前讨论所得共识,我认为应该邀请当时讨论的参与者确认,再进行共识。在我的理解中,之前讨论得出的条文为以该可衡量标准用以假定学校是否应有一定的存续性和影响力。--[[User:YFdyh000|<span style="color:#0000DD;">YF</span>]][[特殊:用户贡献/YFdyh000|<span style="color:steelblue;">dyh000</span>]]([[User talk:YFdyh000|留言]]) 2022年8月31日 (三) 06:53 (UTC)
:認為該修正案明顯不對稱案題之意向,而且對當時階段議案共識之理解有所欠缺並有抵觸之可能,作為時季參與案事成員之一、在此反對該案付諸程序,要求相關提案人必須清楚重新解釋提案之緣由及目標。--[[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31日 (三) 07:26 (UTC)
:認為該修正案明顯不對稱案題之意向,而且對當時階段議案共識之理解有所欠缺並有抵觸之可能,作為時季參與案事成員之一、在此反對該案付諸程序,要求相關提案人必須清楚重新解釋提案之緣由及目標。--[[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31日 (三) 07:26 (UTC)
::上面也有提到,1.)公立高中被假定為具關注度被非普遍適用狀況,例如說地方志或者媒體會記錄公立高中的人事變動什麼的應該隨了中國大陸外沒多少地方有這情況,2.)初中的校友獲收錄可以被學校繼承關注度的推導有問題,校友在維基百科獲記錄的原因並不一定與其教育背景和學校有關。--——[[Special:RandomPage|<span style="font-family:MadokaRunes;">C933103</span>]]([[User_talk:C933103|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03:30 (UTC)
:反对,未见必要性和理由。--[[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02:49 (UTC)
:反对,未见必要性和理由。--[[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02:49 (UTC)
{{reflist-talk|title=註釋}}
{{reflist-talk|title=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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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為交通車輛條目內容指引,由各專業領域的維基達成的條目編寫共識。相似元素有助於閱讀及編輯維護上的便利性,以及減少特定章節的編輯戰,目的是提供編者符合編輯格式參考指引。果您有想法或疑問,請在討論頁面進行討論。除此之外,您還應該熟悉更優秀條目寫作指南

行文結構 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大綱,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鐵路車輛

  • 導言:簡述車輛所屬的鐵路公司、製造商、服務路線、投入服務日期等,並精要概括正文。
  • 資訊框:一般用用{{鐵路車輛}},亦可使用{{鐵路車輛2}}。模版應照文檔填寫。
  • 概要:介紹車輛引進緣由、役緣由(如已除役之車輛)、基本概述等。
  • 規格與構造:介紹車輛基本構造、機電設備、外觀塗裝、設備規格、編組方式等。
  • 各代車輛:若車輛型號生產不只一代或子型號,依照各代不同之處進行介紹。
  • 重大事故:若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鐵路事故可初步簡述事故經過,並使用{{main}}作主條目導向。
  • 車輛保存:若車輛已退役,並且公開保存,針對保存位置以及緣由進行介紹。
  • 相關條目:與條目相關的車型或車種可於此列出。
  • 參考文獻:請列明來源!報章雜誌、鐵路公司官網的車輛簡介、車輛製造商的車輛簡介與政府出國報告書都是好的來源。切記,不可使用部落格與營運單位的內部文件作為來源。
  • 外部連結:可連接其他維基計畫或是未達可靠來源門檻的百科性資源

客運/公車車輛[註 1]

  • 導言:簡述車輛製造商、車輛類型等,並精要概括正文。
  • 資訊框:一般用{{Infobox Automobile}}。模版應照文檔填寫。
  • 概要:介紹車輛引進緣由、退役緣由(如已除役之車輛)、基本概述等。
  • 規格與構造:介紹車輛基本構造、設備規格等。
  • 各代車輛:若車輛型號生產不只一代,依照各代不同之處進行介紹。
  • 重大事故:若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可初步簡述事故經過,並使用{{main}}作主條目導向。
  • 車輛保存:若車輛已退役,並且公開保存,針對保存位置以及緣由進行介紹。
  • 相關條目:與條目相關的車型或車種可於此列出。
  • 參考文獻:請列明來源!
  • 外部連結:可連接其他維基計畫或是未達可靠來源門檻的百科性資源

條目內容 不合適的內容

  1. 愛好者內容
    • 鐵路車輛:請不要將車輛車次運用、車號機務段分配、改造期程、交車期程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
    • 客運/公車車輛:請勿將領牌車號、行駛路線、停靠站牌等瑣碎資訊加入條目內。
    依據: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說明書
  2. 大量的短條目:通常一個較大的條目能提供對主題更有條理的介紹與背景聯繫。當大條目能做到時,請不要創建大量小條目。理想的條目是既不過大,也不過小。
    依據:維基百科的條目大小指引
  3. 過多的圖片:請勿於條目內放置各車號的照片,於資訊框模板一張代表即可,其他照片則放入共享資源並於底下納入共享資源連結導引。
  4. 原創研究內容:原創研究內容建議寫在維基學院內。
    依據:非原創研究

備註

  1. ^ 此指大客車、巴士,不含小客車、計程車,小型車請參見汽車一節。

因討論被機器人存檔,且尚未完成討論故接續提案,部分內容已依照上次討論提議更新--🚊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0日 (日) 05:24 (UTC)[回复]

似乎沒有通知成功,重新標註一次@owennson心平星辰一片楓葉BIT0865Bus Follower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GhrenghrenSickManWP--🚊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1日 (一) 12:56 (UTC)[回复]
(+)支持,另外建議增加關注度方針。--Nrya ✰沿路看風雨漫漫 2022年2月21日 (一) 13:02 (UTC)[回复]
@Nrya閣下的意思是再額外建立關注度方針、於此方針中加入還是於NT:T中加入?--🚊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1日 (一) 13:26 (UTC)[回复]
“行文结构”的“参考文献”一条,部落格的消息确实不敢保证真实性,但是营运单位的内部文件……抱歉,中国大陆有不少地铁列车都没法不用它,参见武汉地铁DKZ8型电动车组的参考文献。--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1日 (一) 13:32 (UTC)[回复]
@BIT0865噢....若將「檔案」更換成「公文」呢?呢因為臺灣的車輛條目經常出現使用短期且快速更新的內部資料編輯愛好者內容,當初使用檔案一詞是為了阻止此狀況,而這些引用屬公文電報,更改引述應該可行吧0.0--🚊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1日 (一) 14:08 (UTC)[回复]
內部文件關鍵應該是非公開的文件。公開文件是沒問題的,這種文件應該是可以網站找到,或者圖書館可以找到的,而不是那種要愛好者拍一次,再上傳才可以找到的的文獻。「武汉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這種文件雖然是官方的,但是理論上不外傳的吧,這樣的話其實不應該用。--Ghren🐦🕑 2022年2月22日 (二) 06:11 (UTC)[回复]
協助標註@BIT0865--🚊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0:30 (UTC)[回复]
但是如果没有那本说明书的话,那个条目我可以直接提删了——因为没加说明书的内容之前条目里面确实没什么东西——很多地铁列车的小条目都有这样的遗留问题。--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2 (UTC)[回复]
还有就是,“而不是那种要爱好者拍一次,再上传才可以找到的的文献”……那我甚至可以退出维基了,请看这里的“各种 VVVF 铭牌”。--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4 (UTC)[回复]
@BIT0865若逆向搜索能搜索到可靠來源則直接使用新的可靠來源,應該很多東西都是逆向搜索找到正確的參考資料,不一定要以照片為唯一來源--🚊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4:57 (UTC)[回复]
有文献可查的话,能不拍铭牌就尽量不拍,铭牌充其量用作保底,典型的例子是广州地铁A1型广州地铁A5型。但是像DKZ16的情况,① 太平湖车辆段有介绍各种铭牌的小册子,② 车辆段的小站台边上也可以经常拍铭牌;但是不用这两种方法,(在将铭牌照片传到维基共享资源之前)根本搜不到 MAP-184-75VD177,就比较为难了。--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5:29 (UTC)[回复]
甚至于,有时查到的某个型号也不能确定属于哪种车型。比如 MAP-184-75V208 可能属于四种车的一种,MAP-164-15V230 可能属于两种车的一种,这两个型号都是单一来源,不去问员工的话,没有其他来源协助确定,但是问员工却不巧又出现了困难。所以说白了,新车到段之前就把车底下查完真的很重要。--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5:35 (UTC)[回复]
大致(+)支持相關方針改動。很抱歉由於健康問題(右眼失明)本人不太有時間參與相關方針的建設。--SickManWP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2年2月21日 (一) 15:18 (UTC)[回复]
支持。-Mys_721tx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7:36 (UTC)[回复]
(+)支持:支持另建方針。呈上,如果中國大陸境內有此情況,那可能就採取共用大架構,另立小特別款?畢竟台灣這端出現在拿未確定是否可公開外流的台鐵內部行車電報來放此舉應不妥;圖片部分車號是指大的編組,舉例以言之,TEMU1000型全編8輛,放這8輛圖片可,但每一編組(TEMU1001+1002~1015+1016)均放或可議,畢竟適量的放圖片有助於閱讀跟版面配置,其他放共享資源;車輛車次運用、車號機務段分配、改造期程、交車期程等這些就放入學院吧,維基是阻止不了的,那就面對現實導入比較可行的維基學院吧,以上相關資源則在條目內設連結引導。消波塊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1:47 (UTC)[回复]
这里展开说下“中國大陸境內有此情況”:
① 不少爱好者遇见新车(尤其新车)只顾着看外观,没有查证设备的意识,等到新车上线了再去查往往非常困难。
② 中国大陆没有专门介绍地铁或者铁路车辆的报刊杂志,因此情况 ① 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得不求助于员工。
③ 即便是求助于员工也不能保证马上得到反馈,尤其是铁路车辆,一些动车组的裙板非常重,不是所有员工都愿意动不动打开裙板去看里面有什么。
--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2:21 (UTC)[回复]
@BIT0865關於第二點據在下所知有《鐵道知識》期刊,國際標準書號為ISSN 1000-0372,如北京地铁DKZ13型电动车组剛剛在下已協助增加來源。--🚊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3:16 (UTC)[回复]
感谢添加文献,但是《铁道知识》似乎不如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铁路机车概要》详细,里面应该没有记VFI-HR2420E和SVI-H116A(铭牌上有写,但是铭牌太小并且靠近车厢底板,所以站台上看不见,只能问员工)。--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3:30 (UTC)[回复]
@BIT0865若是反向搜索來源應該可以吧...知道型號和廠牌之後去製造商官網找相關資料。--🚊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3日 (三) 14:07 (UTC)[回复]
你想得太天真了:DKZ13的牵引系统,《日立评论》倒是详细介绍了工作原理,但是对型号只字不提,不知何故;《东洋电机技报》里有关 SFM04/04A 和 DKZ32/33/34 的情况亦如是,它们的VVVF型号全是靠格式规律插值推出来的,然后再靠铭牌确认。--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3日 (三) 15:18 (UTC)[回复]
@BIT0865若查無可靠來源算原創研究,可能要改寫到維基學院了。--🚊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07:39 (UTC)[回复]
補充:回復上面,問員工也算原創研究--🚊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2 (UTC)[回复]
情况很严峻啊,我和 @LuisRichmond 很早就燕房线DKZ70型的条目讨论过原创研究的事,结果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也没辙。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6日 (六) 11:06 (UTC)[回复]
还有就是:DKZ4RG6023-A-M06C02VFI-HD1420B我觉得不算原创研究。--BIT0865 · Discussion · 燕房线永远的神! 2022年2月26日 (六) 16:00 (UTC)[回复]
@BIT0865若真的沒辦法符合維基方針的內容就移至維基學院吧…,臺灣近期也是有很多內容移到學院。這種找不到來源的資訊,臺灣條目也有遇過,現在大部分都移到學院了。--🚊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16:53 (UTC)[回复]
現在主要討論的是條目的整體架構,若整個條目或是部分內容都沒有適合的來源,就如上的方法解決吧…0.0
這邊邀請上面同樣有回覆此問題的@Ghrenghren一起討論。--🚊鐵路Railway 2022年2月26日 (六) 17:05 (UTC)[回复]
(+)支持,方针内容全面。--一片🍁枫叶展望未来 2022年2月22日 (二) 09:37 (UTC)[回复]
(+)支持,但應為內容指引級別而非方針級別,關注度同。--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2日 (二) 10:45 (UTC)[回复]
(!)意見 可以引导爱好者将相关内容发布至维基学院。另认为应当为内容指引而不是方针。--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7:19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3月13日 (日) 07:52 (UTC) 結束:贊成者多數,且7日無新留言,進入公示期。--🚊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6日 (日) 07:52 (UTC)[回复]

通知@owennson心平星辰一片楓葉BIT0865Bus FollowerMys_721txNryaLuciferianThomasGhrenghrenSickManWP@Qazwsaedx--🚊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6日 (日) 08:54 (UTC)[回复]
有些部落格的內容其實不錯且有公信力(例如[1]),不能當成來源有點可惜。--Poem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5:15 (UTC)[回复]
🕗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新提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6日 (日) 16:33 (UTC)[回复]
暫時來說比較半吊子,觀望下。--Ghren🐦🕐 2022年3月7日 (一) 05:32 (UTC)[回复]
@Ghrenghren雖然目前尚未很完全,因鐵路條目近期較混亂,在下的想法是將最大宗的共同問題先行初步整頓,預計後面還會再提出其他車輛或細項,希望在台鐵的新車交車前先有個指引約束內容,避免與EMU900EMU3000條目一樣混亂。--🚊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7日 (一) 14:47 (UTC)[回复]
部落格本身就是用戶生成內容,出了引述觀點外幾乎完全不能用。--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8日 (二) 02:46 (UTC)[回复]

且慢。抱歉有點久沒有登入維基百科。重點,本人想針對客運/公車車輛做些修正:
  1. 關於草案上文中的使用「資訊框」部分,若草案真的實行,代表舊有的翻掀式資訊需全部打掉重練。則請問是由何君來實施全臺近百家客運業者的條目整理呢?或是維持現狀?
  2. 再者,本人找到了關於公車客運使用車種的可靠參考來源(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freeway/query ),行政院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公路客運公司列表",應該可行吧?以屏東客運為例,則該客運的使用車種依據為此(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freeway/query?method=queryCarDetailByDisplaytag#anchor ),若此方案可行,本人可協助補充於各客運上。
  3. 移動到維基學院的問題:本人發現@鐵路君最近移動了一些客運的使用車種,但本人看見的是許多紅連,覺得跟維基百科的相互連結有大落差。
最後:可否請@鐵路1延後公示時間? -- Bus Follower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5:42 (UTC)[回复]
Bus Follower君留言連結是公開資料,且來源為政府機關,是可靠來源。Poem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16:09 (UTC)[回复]
@Bus Follower1.翻頁式排版不易閱讀,且不符合維基基礎格式應盡量改善,可參見第三點的存廢討論紀錄。2.雖然閣下提供的參考來源為政府機關之可靠來源,但是車牌號碼實屬瑣碎資訊與愛好者內容,非愛好者並不會想要知道車號,另外在下建立主要是針對Category:巴士型號分類中的條目。3.使用車種在下查了編輯紀錄,在下僅移動豐原客運的內容,豐原客運的鏈結剛才以修整,而使用車種應該要使用表格式而非折疊式列表,且內容過於瑣碎,請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9/05#國光客運使用車種之討討論紀錄。--🚊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7日 (一) 14:37 (UTC)[回复]
了解,本人一看討論就知道大部分用戶對這塊是不怎麽友善的...不過君的意思應該是不要把使用/歷史車種寫在維基百科上,而是改寫至維基學院,對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本人可以接受。也辛苦君對豐客的整理。但是關於什麼改成表格的部分,本人覺得還是先照舊吧...雖然舊的"畸形"式折疊式列表已不建議寫在維基百科上,但還是回到原點,若由君自己更新全台客運業的條目應該有困難吧
順帶一提,有看見君想要整理Category:巴士型號的分類,不過可笑的是,台灣最常見的DAEWOO BS120CN低底盤公車條目竟然被刪除了。本人發現只要有關於「公車」的條目幾乎都被提刪,不知道這種風氣在流行什麼,且刪除的原因都是什麼關注度不足的鬼,但事實上這些公車都滿街跑,怎麼會「關注度不足」?真是感到失望。當然這不是鐵路君的錯,關於其他編者的舊有固執思念,嗯。應該永遠也不會改吧,哈哈... --Bus Follower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13:55 (UTC)[回复]
@Bus Follower在下雖未找到提刪的討論紀錄或日誌,但從鏡像網頁的相關條目所看到的排版除了排版不符合編輯手冊,另外車輛介紹完全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文獻,若被關注度刪除據在下所知另外可能就是查無相關文獻或未提供相關文獻。在下主編的是鐵路相關的條目,公車的條目很不熟悉,也很難幫忙改善0ω0--🚊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10日 (四) 16:18 (UTC)[回复]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7/23#大宇BS120CN。--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6:28 (UTC)[回复]

鐵路1讨论 | 貢獻) :
你好,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才看到這個討論。作為一個大規模刪減香港巴士路線條目的編輯員(詳見九龍巴士1-30號所有路線),看到這篇討論後,發現有超過50%內容可以刪減,包括行車路線、車站、用車限制(因涉及ABc綜合)、車牌,對嗎?
這樣刪減的話還有什麼可以表述?--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04 (UTC)[回复]
鐵路1讨论 | 貢獻):
順帶一提,早前可靠來源佈告版已將一個經常被引用的香港巴士愛好者網站列入防濫用保護器內,限制編輯者引用,不知你會不會提出更多網站供限制?--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17 (UTC)[回复]
在維基百科內找不到公共交通總方針,只找到交通車輛方針,請問這里會不會跟進公共交通總方針(如車站、路線、車型)?--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3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香港巴士的情況與海外有非常大的差別,車型是非常多元化(特別是1990年代至2010年代初),也可以證明路線歷史的變遷。如果要強硬刪除的話,個人認為有關條目失去了應有的意義。感覺中維對“瑣碎資訊與愛好者內容”的定義無限放大,並不是好事。--Wpcpey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1:45 (UTC)[回复]
@Wpcpey路線、車站可參見NT:T指引,用車若車型不多可參見環狀線 (台北捷運)#電聯車的方式,若車型較多可參見橫須賀線#使用車輛,在路線條目中列出車型與簡介,詳細介紹則再另外的主條目進行介紹。另外,此指引主要是針對車輛,路線已有NT:T,在路線的條目中羅列停靠站還算正常,但是再車輛的條目再次出現行駛路線的車站就顯得過於重複,用車可稍微提及行駛路線與路線簡介,但不篇幅不要太長,不然就變成不是介紹車輛而是介紹路線,車牌號碼的部分,除愛好者外,一般民眾不太會去注意,且車牌號碼只要轉讓/轉手可能就又會更換一組號碼,屬不穩定的資訊,原創研究的內容應寫到維基學院,不是百科。--🚊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9日 (三) 05:44 (UTC)[回复]
對於我來說,其實不是有特別多的可靠來源記載一個路線的用車變遷。香港來說其實來來去去都是那幾本巴士書而己,實際使用可以記載車型使用的巴士路線實際上就不多,沒必要加上這條規定。列出簡介應該沒有問題的,只要不將車型過於陳述和原創研究就沒問題了。--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5:04 (UTC)[回复]
@Ghrenghren:但最大的問題是,用戶HK5201314仍然認為“用車變遷”是愛好者內容而刪除。加上目前的環境,會有人花時間查看巴士書再記載車型使用嗎?而那幾本巴士書是在2000年代初出版,之後又有一段空白期。而路線使用的車輛也可以反映人口,地理環境和需求情況。香港的巴士路線用車情況不能夠與其他地方比較的。--Wpcpey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4:09 (UTC)[回复]

🕗 延長公示7日,2022年3月21日 (一) 04:12 (UTC) 結束:經討論後新提議有其他方式可替代,故延長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14日 (一) 04:12 (UTC)[回复]

User:鐵路1,有個小問題,類似香港小巴這種型式的交通會否納入?又,渡輪船隻飛機直升機之類交通可否納入?--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2年3月22日 (二) 06:16 (UTC)[回复]
@Owennson小巴也算是大客車,見[2],只要座位10人以上都算,目前指引名稱是交通車輛,若加入可能要改成交通載具的了--🚊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22日 (二) 06:32 (UTC)[回复]
User:鐵路1,個人對地鐵使用車輛內容直接放入路線條目有異議,畢竟有可能出現幾條地鐵線共用同一個車型。而且搞模板、分類時也十分不便。還是建議一個車型一個條目較好。--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2年3月24日 (四) 00:42 (UTC)[回复]
@owennson 捂脸這根本已經不是維基的格式準則了…。直接修正就好了,另請教有哪些條目?0W0--🚊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24日 (四) 04:02 (UTC)[回复]
那就好,不是範圍內。因為我想幫上海地鐵03A02、04A02型建立條目,這種橫跨兩線的車型是不可能也不應重定向到路線條目的。--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2年3月24日 (四) 05:08 (UTC)[回复]
(!)意見@owennson若命名空間是模板,直接移動不留重定向後將內容更正即可,若是拆分在2個頁面的則直接除內容貼到新條目內吧。--🚊鐵路Railway 2022年3月24日 (四) 05:50 (UTC)[回复]

鐵路1讨论 | 貢獻) :
救命!原來我已有半年沒有參與香港巴士愛好者內容回退事宜,發現有大量ip用戶重新加入愛好者內容,單憑我一人之力無法處理這些內容,請問可否代為申請大規模限制ip或沒有自動確認用戶編輯交通模版及號召編輯員進行刪減?否則只好放棄數以千計的愛好者內容回退。--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08:53 (UTC)[回复]
個人認為“用車變遷”並不是愛好者內容,明顯是巴士路線條目基本的內容吧,根本不應該刪除。--Wpcpey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4:09 (UTC)[回复]
@Wpcpey
當然以為用車變遷不是愛好者內容
只不過現時用車型號、車牌及車廠屬於愛好者內容。
如果單刪減上述三項內容,爭議性應該不大。--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06:59 (UTC)[回复]
個人認為用車型號是不可缺少的內容,特別是在香港的巴士路線,80年代至2010年代中有非常多類型的巴士在同一路線服務。其他地區和國家也沒有香港這樣的情況。--Wpcpey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3:27 (UTC)[回复]
@Wpcpey
來源?這些內容很容易判為愛好者內容,更何況每一款巴士原則上沒有指定行駛哪條路線
舉個例,上年秋季某日西貢鄉郊發生水浸,ITtalk 報導原本派出的雙層巴士全部改為單層巴士,車款五花八門,請問這些每日不同的資料寫入合適嗎?
(&)建議
我在上面講過,不改動用車變遷,畢竟涉及歷史問題
而家IG咁多巴士記錄者,問佢哋攞幾幅相證明曾經使用相關車型咪ok囉(後以gallery形式顯示),當用車變遷就算啦(曾經),用不著寫入data16,因為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使用這款車,而寫得入data16的是該路線指定使用該車款。--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4:20 (UTC)[回复]
你說不改動用車變遷,但是閣下在去年在多條巴士條目已經刪除有關內容了。更甚的是那些巴士記錄者會願意拿出照片到維基證明嗎?特別是80年代至2010年代中那段時期。本人建議用不同年代描述主要車型(差不多5-10年為一個週期)。不需要再將資料細分到每日/每月,這樣就真是愛好者內容。--Wpcpey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4:29 (UTC)[回复]
@Wpcpey
如果有相片會比較合適,使用文字會有紙上談兵的感覺,有作故事的可能,畢竟無法確認真偽。
況且不是有一本書講述80-00年代的用車變遷,引用isbn 應該不是問題。
如果有人在HKItalk以CC By Sa 3.0徵集照片,應該很多人支持,畢竟有推廣的可能,況且最後還要標示相片是來自相關人士的page,變相可協助他們增加page的關注度。--HK520131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14:42 (UTC)[回复]
鐵路條目有規格與構造和重大事故,但是公車條目就沒有?這是按什麼邏輯定的?十分不解。--Opky9407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11:53 (UTC)[回复]
@Opky9407在下是參照目前現有條目格式訂的,參照條目也不多,可能疏漏了,公車條目在下不是很熟悉(• ▽ •;)--~~--🚊鐵路Railway 2022年4月14日 (四) 01:38 (UTC)[回复]
已增加。--🚊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日 (一) 05:11 (UTC)[回复]
建議「行文結構」一章參考电子游戏条目指引,在開頭加上類似的一段話:“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條目不必强制統一格式,畢竟有些條目會有其特殊的地方。--Jhstriver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9:07 (UTC)[回复]
@Jhstriver感謝建議,已增加。--🚊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日 (一) 05:11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5月9日 (一) 05:15 (UTC) 結束:7日無新意見,且主文變動不大,進入最後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日 (一) 05:15 (UTC)[回复]

(-)反对:到底你是怎樣參照條目的?上面有人給出的公車條目,其實有寫規格和構造,反而沒有重大事故,但是你卻在公車車輛那裡加了重大事故,規格和構造卻沒有,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反過來的操作?感覺改得很隨便,所以只能反對繼續公示,需要再改。--Opky9407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5:26 (UTC)[回复]
@Opky9407感謝指教,已更新。--🚊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9日 (一) 04:10 (UTC)[回复]
其實,鐵路那部分都有問題,像是英國鐵路373型電力動車組都跟提出的架構有很大不同。條文太過以台灣為重心去制定,用在其它國家的車型應該會很容易出問題吧。要是問我怎樣修改,我寧可完全不要直接把行文結構定出來,因為各地和各類車型根本不可能完全共用同一個結構。只規定哪些內容是不能寫應該還要實際。--Maccomcre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05:13 (UTC)[回复]
@Maccomcre在下大部分是參照日本、香港、臺灣、韓國、中國大陸以及少數美國、印尼、越南鐵路車輛條目進行規劃,應該是少數車輛不適合吧...,若就少數車輛不適用可利用「本節介紹了幾類條目的結構,實際條目的分節方式和標題無需完全對應下文。若您的條目有特殊之處,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 」這條應對修改ㄚ。--🚊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9日 (一) 12:52 (UTC)[回复]
(:)回應港鐵中期翻新列車新幹線E2系電力動車組日本國鐵D51型蒸汽機車等香港、日本鐵路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JR東日本車輛形式裡面就有大部分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所以是很多車型都不適合,而不是少數。如果很多車型都要當成有“特殊之處”去調整,那麼定出來的架構完全沒有意義,所以還是(-)反对。--Maccomcre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15:52 (UTC)[回复]
(-)反对:擔心會有其他用戶會用此標準而進行大規模刪除,近年的環境已經趕走了很多人不願更新了。--Wpcpey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12:59 (UTC)[回复]
在下建立初衷是許多新編輯加入不適合維基百科的內容或是格式不統一才提議的。--🚊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9日 (一) 13:56 (UTC)[回复]
問題是“不適合的內容”範圍越來越大,很多過去10多年來可以收錄的東西,由2020年起也不能再收錄。看看電視和鐵路條目就知道了。--Wpcpey留言2022年5月9日 (一) 14:16 (UTC)[回复]
有些是沒人清理就一直加下去,例如臺鐵的列車運用車輛配屬本來就不適合維基百科,是近期才清理到維基學院的。--🚊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10日 (二) 03:42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5月24日 (二) 17:47 (UTC) 結束:7日無新發言,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17日 (二) 17:47 (UTC)[回复]

(+)支持建立相關規範--一個喜歡新興科技的維基人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7:38 (UTC)[回复]
(+)强烈支持。不过可能存在一些因铁路交通工具的本地特殊性而需微调行文架构的问题,大概也应属于可接受范围?--    2022年5月21日 (六) 11:03 (UTC)[回复]
  • 竟然連支持的人都出現了疑問。其實再看開頭的那兩段說話已經很有問題,先是「統一格式將有助於閱讀及編輯維護上的便利性」,然後又說「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明顯前後矛盾的語句,讓人放手調整那麼就不可能是統一了。另外,本來提案人也承認了參考的條目不多,之後提案人對於結構的修改就好像見到什麼就加什麼的,其實每個條目都有很多不同之處,事實上很難舉出所有都用到的章節,與其這樣的大混雜,還不如上面有人說索性不要把結構釘起來,只告訴大家哪些內容是屬於愛好者等不適合百科全書,更來得實際。--Opky9407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4:17 (UTC)
在下是主編鐵路車輛相關條目,對鐵路車輛較了解,大部分鐵路車輛應該都是可適用,公車相關的確是參考比較少--🚊鐵路Railway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2 (UTC)[回复]
引言有稍作修改了。--🚊鐵路Railway 2022年6月1日 (三) 01:07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6月8日 (三) 01:07 (UTC) 結束:7日無新發言,公示。--🚊鐵路Railway 2022年6月1日 (三) 01:07 (UTC)[回复]

Shizhao,早前都沒留意到。放維基學院的條件是具有「研究」成分,不是愛好者內容就拋去學院的。--西 2022年6月8日 (三) 04:03 (UTC)[回复]
已修正原創研究部分,上面格式的部分在下在想幾天一下如何修改。--🚊鐵路Railway 2022年6月11日 (六) 16:53 (UTC)[回复]
@MaccomcreOpky9407ShizhaoLuciferianThomas已進行修正,還請指教。--🚊鐵路Railway 2022年6月21日 (二) 15:04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7月7日 (四) 15:11 (UTC) 結束:超過7日無新意見,公示7日。--🚊鐵路Railway 2022年6月30日 (四) 15:11 (UTC)[回复]

@鐵路1請同時於公告欄進行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日 (五) 16:33 (UTC)[回复]
(:)回應:把「統一格式」改為「同樣格式」又再改為「相同格式」,真的不知道意思有什麼改變,跟「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還是矛盾。還有為什麼鐵路條目加了車輛保存,但是公車條目就沒有加?這下子又出現了之前發生過的問題:這是按什麼邏輯定的?邏輯不明的制定方法那只能(-)反对。--Opky9407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13:02 (UTC)[回复]
@Opky9407
  1. 相同與統一在下認為還是用差異,統一為強制規定,相同則非強制,使用非強制呼應「請放手調整,不必拘泥於本文」是合適的,若閣下有更好的說明方式還請指教。
  2. 保存車輛的部分,鐵路車輛依照過去閱讀與編輯過的條目增加,而公車條目在下參照Category:巴士型號分類內的條目,隨機看了數篇條目沒發現有此介紹章節,故無新增。
  3. 不一定鐵路有的公車就一定也要有阿...這樣一條指引內容就乾脆直接適用所有交通工具。--🚊鐵路Railway 2022年7月7日 (四) 15:34 (UTC)[回复]
補2:觀察約6、70篇左右。--🚊鐵路Railway 2022年7月7日 (四) 15:50 (UTC)[回复]
梅赛德斯-奔驰Vario這款巴士就有車輛保存。相同和統一的意思我覺得一樣,沒有強不強制的差別。還是維持反對定這種架構的想法。--Maccomcre留言2022年7月17日 (日) 07:49 (UTC)[回复]
已更改--🚊鐵路Railway 2022年7月18日 (一) 10:50 (UTC)[回复]
(?)疑問 “信息框:一般用用”这块是不是多了一个“用”。另外为什么铁路和公车的可靠来源说明不一样。--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20日 (三) 13:56 (UTC)[回复]
@Yinyue200感謝提醒,已修正。公車的可靠來源有哪些在下不清楚,因此就沒有舉例。--🚊鐵路Railway 2022年7月20日 (三) 16:36 (UTC)[回复]

公示7日,2022年8月4日 (四) 00:21 (UTC) 結束:超過7日無新意見,公示7日。--🚊鐵路Railway 2022年7月28日 (四) 00:21 (UTC)[回复]

  • 把相同改為相似,事實上沒有解決到我提出的問題,就拿回我之前提到的“港鐵中期翻新列車新幹線E2系電力動車組日本國鐵D51型蒸汽機車等香港、日本鐵路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JR東日本車輛形式裡面就有大部分車型都跟上面的架構有很大不同)”,很大不同其實也意味著不相似,如果又是一大堆條目因為跟條文不相似而當成是有“特殊之處”來處理,那麼定來的架構也是沒有意義,所以繼續(-)反对,維持寧可完全不要直接把行文結構定出來的想法,只規定不能有哪些內容就夠了。--Maccomcre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8:06 (UTC)[回复]
    @Maccomcre就閣下所提與其他條目,在下觀察下來統整,基本上架構不外乎以下大綱:引言、資訊框、概要(概述、簡史)、規格構造(內裝、機電、塗裝、結構、編組…)、各代車輛(子型號、外銷型號…)與一兩小節針對該車特殊小節。如上閣下所提的條目也就是換了不同名稱與架構較分散介紹而已,例如E2系:「型式和車型」、「不同點」與「出國中國」可歸類在各代車輛內,「編組」可併入構造底下,「速度實驗」、「東北新幹線的高速化實施」與「今後計畫」可歸類在歷史內。指引主要是指引出建議大綱,不是要所有細節都要綁死。( π )题外话:此討論已經從元旦討論到現在已經足足8個月了,近期都是一週無人發言公示,然後又在公示結束前才又回覆,這樣時間拉距實在很沒討論效率,雖然可能大家平常時間很忙不常上線,但作為主提議的幾乎每次等到公示結束前才等到回覆感到無奈疲累疲😴,--🚊鐵路Railway 2022年8月4日 (四) 02:49 (UTC)[回复]
    那樣是叫有相似的元素,而不是相似的格式。--Maccomcre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22:00 (UTC)[回复]
    @Maccomcre已修改。--🚊鐵路Railway 2022年8月17日 (三) 00:44 (UTC)[回复]
    既然不是相似格式,那就不是行文結構了。還有把「速度實驗」歸類在歷史?好像不太對。--Maccomcre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2:05 (UTC)[回复]
    @Maccomcre已修正。在下的習慣實驗。會寫在歷史內,因屬於測試實驗過程的歷史介紹--🚊鐵路Railway 2022年8月19日 (五) 14:32 (UTC)[回复]
    不是只改兩個字那麼簡單,而是這樣的所謂的大綱根本容易讓人誤解,至少把速度實驗列入歷史從條文中根本無法理解出來。--Maccomcre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4:05 (UTC)[回复]

公示7日,2022年8月18日 (四) 02:53 (UTC) 結束:超過7日無新意見,公示7日。--🚊鐵路Railway 2022年8月11日 (四) 02:53 (UTC)[回复]

關於接下來的管理員投票

應上一次WP:500Wikipedia:投票/是否在管理員選舉啟用SecurePoll)的共識,社群已經試行了一次安全投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和平奮鬥救地球/第5次),但是接下來社群如何進行投票是沒有充份共識的,引至出現了這種問題。因此,希望大家認真討論一下:

  1. 接下來的「申請成為管理員」,以及是其他管理人員職務是否使用安全投票?
    1. 如果決定不使用,(除了是在原地打轉之外,)如何滿足、解決「阻止拉票和人身威脅」的問題。
    2. 如果決定使用安全投票,如何決定程序,時間,方針對應的調整也是需要考慮的。

希望社群討論。--Ghren🐦🕓 2022年6月5日 (日) 08:11 (UTC)[回复]

@Lanwi11233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Z7504Yining ChenATEricliu1912SanmosaOutlookxp。--Ghren🐦🕓 2022年6月5日 (日) 08:14 (UTC)[回复]
支持2,免得自己支持或反對被人議論紛紛。和平奮鬥救地球的選舉流程應該沒什麼大問題吧,一些人提名+正式投票。--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08:20 (UTC)[回复]
@Ghrenghren(我倒是覺得你先等Steward公佈了正式投票結果以後才開這討論串比較好,但現在開也不要緊)我覺得之後繼續使用安全投票是必然的事情,雖説不可能阻止拉票,但不使用也阻止不了,而且人身威脅問題明顯是基金會與社群極度關注的問題,必須優先處理,而且我也不認為基金會方面會容許社群在人身威脅問題上開倒車。我覺得程序可以比照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和平奮鬥救地球/第5次來擬定,這樣能省卻不少麻煩。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08:28 (UTC)[回复]
問題沒法根除的情況下就選最好的一種解決方案。--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08:44 (UTC)[回复]
(我是本來是這樣打算的,但是有些人比較心急。)--Ghren🐦🕓 2022年6月5日 (日) 08:45 (UTC)[回复]
我個人支持繼續採用安全投票。不過基於安全投票需要籌備的時間相對較長,因此建議集中提名,一次過投,這樣比較有效率,比如可能一年兩次提名期之類的。--AT 2022年6月5日 (日) 08:57 (UTC)[回复]
一年一次應該也夠吧,但我考慮到Steward選舉的情形,也同意集中提名與統一投票期的舉措。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16:06 (UTC)[回复]
就籌備時間的問題來說,一年兩次或一年一次的區別應該不大。但相較後者而言,前者可讓有意申請或提名管理員的用戶不必等那麼久。-Peaceart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20:44 (UTC)[回复]
事實上頻率還可以更高。沒有必要把選管理員搞得像在選監管員一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1日 (六) 13:52 (UTC)[回复]
作為兩次安全投票監票人,覺得有些事情是要提醒社群,在作出上述決定之前是必須考慮︰
是否允許使用Proxy︰以本社群組成部分而言,如果使用安全投票,禁止使用Proxy幾乎等於阻斷相當一部分合資格用戶參與投票,但在投票意向隱藏之下,允許使用Proxy將會大幅度減弱監票效果。
臨界狀況︰因為安全投票與傳統方法差異不少,若出現傳統上臨界狀況,即75至80%時,行政員幾乎無法介入去作出決定。例如使用中立票去判斷候選人是否當選。
以上。--J.Wong 2022年6月5日 (日) 08:59 (UTC)[回复]
禁止使用Proxy幾乎相當於不讓居住在中國大陸境內的人投票,貌似免proxy使用Wikipedia比較繁瑣。--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09:05 (UTC)[回复]
避免(可能的)不正确信息造成误导,折叠。--东风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11:34 (UTC)[回复]
在登錄賬戶的情況下使用proxy投票會有什麼問題嗎?--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09:07 (UTC)[回复]
表现为部分投票用户使用IP相同或相近,有傀儡的可能。--东风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0:50 (UTC)[回复]
過往情況下不是有投票有資格限制嘛,那安全投票可以自動阻止不符合資格的人投票嗎?而且以前投票的時候不也沒有限制proxy。--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1:06 (UTC)[回复]
但過去是明票,投票意向跟編輯紀錄都是一覽無遺……--J.Wong 2022年6月5日 (日) 11:18 (UTC)[回复]
讓監管員把參與投票的人都CU一遍?--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1:22 (UTC)[回复]
不太明白……--J.Wong 2022年6月5日 (日) 11:43 (UTC)[回复]
维基百科:用戶查核,總不見得不讓中國用戶投票吧。--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2:14 (UTC)[回复]
对投票用户全部进行查核理论上可行,因为即使存在相同或相近IP,使用设备存在差异也会生成不相关 不相关,但这无疑给监管员增加了(极大)工作量,我感觉他们的回应可能不会很积极。--东风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2:24 (UTC)[回复]
那正好可以藉著這個機會把查核權要回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2:26 (UTC)[回复]
@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存档7中有説明基金會對於恢復zhwiki用戶查核權的要求:以安全投票進行選舉、用戶查核員任期制(任期為2年)、基金會定除權機制(直接看連結吧,我懶得打出來了)、強制接受基金會培訓、基金會定期稽核。我覺得先處理好管理員選舉問題以後才處理恢復用戶查核權的事情會比較有説服力。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15:54 (UTC)[回复]
真的建議兩位先去了解一下什麼是secure poll,然後再來討論。--J.Wong 2022年6月5日 (日) 12:45 (UTC)[回复]
我对代理这部分的理解是这样的,那可能并不正确。--东风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3:23 (UTC)[回复]
中立票之意見是否會顯示,以協助行政員判斷結果?-Peacearth留言2022年6月5日 (日) 13:22 (UTC)[回复]
幾乎無法辨識留言是否由投中立票之用戶留下。--J.Wong 2022年6月5日 (日) 21:44 (UTC)[回复]
原來如此。這樣的話的確不太能用來協助判斷。-Peacearth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3:21 (UTC)[回复]
安全投票的缺点是禁止使用Proxy的话就几乎等于不让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人投票,行政员也几乎无法介入去作出决定。--Lanwi1(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13:56 (UTC)[回复]
vote.wikimedia.org在中国大陆似乎可以正常访问,但大陆用户可能很难适应在投票前先关闭代理,如要禁用可能很多用户会误操作。此外,这次安全投票也有可选填的投票附言,临界状况下行政员也许可以根据这些意见进行判断?但安全投票似乎很难延长,所以行政员可能只能判当选或落选,而没法延长投票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5日 (日) 15:04 (UTC)[回复]
vote.wikimedia.org在中国大陆不可正常访问,不用Proxy就无法投票。--Lanwi1(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19:49 (UTC)[回复]
只受到IP污染罢了,hosts半直连。--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07:35 (UTC)[回复]
考慮到基金會在此前因為安全理由而要求中國大陸用戶自行請辭重要權限一事(注意當時基金會所提到的“安全理由”沒包括Proxy),我有理由認為基金會並不信任中國大陸用戶。另一方面,基金會一向並不鼓勵使用Proxy。雖然禁止使用Proxy相當於不容許身處中國大陸的人投票,我認為這是唯一保證投票安全性的辦法,而且基金會不會對此有任何意見。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15:47 (UTC)[回复]
我认为这是滑坡谬误。我有理由认为这个“有理由认为”的理由不充分。--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1:58 (UTC)[回复]
還需要決定是否通知選舉人投票事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5日 (日) 10:27 (UTC)[回复]
我觉得默认情况下没有必要,毕竟并不是所有活跃用户都关注人事任免。私以为可以像站内刊物那样制作一个发送名单,让用户自行选择是否订阅。--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6日 (一) 12:20 (UTC)[回复]
同意--0906(回復請Ping我) 2022年6月7日 (二) 14:34 (UTC)[回复]
对一部分前管理员参选不使用安全投票不会有问题吧?--Lanwi1(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14:26 (UTC)[回复]
@Lanwi1如果两种投票方式并行,是否应给予候选人自主选择投票方式的机会,或是由社群整理出一份“强制记名投票候选人名单”?这样看起来会不会有些不公平(无论是对采用SP的候选人或是采用普通流程的候选人)?而且这样做可能意味着社群需要准备两份投票规则。--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5日 (日) 14:48 (UTC)[回复]
不建议让候选人自主选择,这可能导致不愿公开投票倾向(可能出于安全原因)的用户无法参与部分投票。--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5日 (日) 15:07 (UTC)[回复]
支持继续使用安全投票。但继续使用安全投票可能意味着社群需要对RFA方针的全部内容进行讨论并重写。关于Proxy,在以往的投票中也未能有很好的方法来排除傀儡干扰(但在实际投票中,似乎是因为投票要求较高,所以很少见到过滥用傀儡投票),因此反对排除使用Proxy的用户。--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5日 (日) 14:48 (UTC)[回复]
重寫方針是比較簡單的部分;甚至不需要廢除既有之全部內容,只需要能夠反映採用安全投票的現實即可。當然根據相關討論,人事任免資格方針也得修一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5日 (日) 16:29 (UTC)[回复]
我要特別聲明一點:我反對任何容許以舊投票方式進行選舉的方案,並行方案也不行。只有安全投票能保證投票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只能統一使用安全投票。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15:49 (UTC)[回复]
PS提一句,如果Proxy是非公开的话,那是不是容许的范围,因为meta:No open proxies提到“Publicly available proxies (including paid proxies) may be blocked for any period at any time.”,现有的IP的Proxy封锁似乎也是基于怀疑是VPS常用的AS来判断(是否包括Proxy探测不能确定),如果存在Private Proxy(只有一个用户专用的Proxy),那应该不属于meta:No open proxies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6月6日 (一) 02:32 (UTC)[回复]
如果考虑利用CU排查的话,结合安排安全投票的配置和CU工作的效率,可以这样安排:每个两个月集中安排一次投票(CU默认保留3个月的数据,每个月开一次密度可能过高,取一个中间值),投票完毕后由CU进行事后复核,先按用户名查一次,再集合IP信息反向查一次,并且结合IP的whois等信息排除掉普通用户和private proxy类(IP是属于VPS但只有一个用户)的用户,剩下的大量集中特定VPS的可以考虑为明确的Publicly proxy。这些数据也最好记录在cuwiki中作为日后复查。CU将怀疑在Publicly proxy的用户名单交给行政员,再结合投票结果,决定是否排除这些用户的投票,然后再宣布正式的投票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6月6日 (一) 02:32 (UTC)[回复]
除了“让候选人自主选择”之外另一个选项是“让投票人自主选择”。愿意承担风险者可以沿用既有投票方式,但须列明合理理由;不愿承担风险者可以去安全服务器投票。若重复投票,以安全服务器上的投票为准。这样遇到临界情形也有判别共识的依据。--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5:51 (UTC)[回复]
此外避免“社群在人身威脅問題上開倒車”的关键在于要有良好的预防和应对“人身威胁”的站内机制。仅仅在管理人员选举层面各种加码并无助于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就算没有管理人员选举也有条目争议封禁争议等其它类型的争议,没有上述这种机制,样样都可能引发“人身威胁”。--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01 (UTC)[回复]
不行,我覺得受人身威脅者也會被威脅不得到安全伺服器投票,所以不可容許安全伺服器投票以外的任何投票方法。另外,提醒一下大家安全投票機制只會讓大家知道誰已經投了,而沒人知道誰怎麼投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6:03 (UTC)[回复]
既然安全服务器可以看见谁已经投票,那么监票的行政员只要看到该用户投票,就可以自动将站内投票忽略,从而不会引发任何问题。此外,受威胁用户可以假意于站内页面顺应威胁者的意思,但在安全服务器表达真实意见。这样TA既表达了真实意见,也不再会受到威胁者的威胁。因此“以安全服务器上的投票为准”便可解决您所提出的问题。--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25 (UTC)[回复]
@Antigng還有一點,由於選舉期間所有人都能夠看到了誰已經投票,所以進行人身威脅者是會知道受人身威脅者有在安全投票那邊投票的,進行人身威脅者可以威脅受人身威脅者撤回在安全投票那邊投的票。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6:34 (UTC)[回复]
那么可以把这条信息关掉,使之对公众不可见,变成真正的安全投票。事后再让监票行政员汇总出一份结合站内外投票用户的名单,按字符先后顺序排列。--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37 (UTC)[回复]
@Antigng實務上不可行。安全投票是P站那邊負責的,所以那邊在投票結束後會直接給出所有參與安全投票的人的名單,進行人身威脅者還是可以知道受人身威脅者有沒有在安全投票那邊投票(而且還有考慮到被基金會除權的人包括管理員與行政員)。我主張只容許安全投票的原因是進行人身威脅者會失去得悉受人身威脅者是否有投票的誘因。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6:43 (UTC)[回复]
  1. 修改代码能解决的问题实务上并不算是问题;wmf的技术员也是为实现社群需要功能而服务的“打工人”而已。
  2. 此外,单纯“只容許安全投票”并不见得能使“進行人身威脅者”“失去得悉受人身威脅者是否有投票的誘因”。且不论威胁者可能非理性地照威胁不误,TA还完全可能“理性地”要求被威胁者在安全服务器进行投票,并出示投票的截图才放过。采用本人提出的方案,被威胁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简单、假意地在站内投票。毕竟证有(投票)容易,证无(投票)难,威胁者有办法迫使被威胁者出示“在安全服务器进行投票”的证据,却没有办法迫使被威胁者出示“没有私下里去安全服务器投票、改票”的证据的,除非进行监视、非法拘禁等。--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53 (UTC)[回复]
    安全投票是可以改票的,被威胁者即使被要求放出投票的截图也可以重新再投一次,因此进行人身威胁者无法得知受人身威胁者在安全服务器的投票意向,当然监视、非法拘禁是另当别论。--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6日 (一) 09:55 (UTC)[回复]
有理。但至少本人提出的方案相较于“只容許安全投票”不会更利于威胁者对被威胁者展开威胁。
试行的方案,只容许安全投票的场景下:威胁者可以威胁投票人参加安全投票并出示截图等证明,也可以威胁投票人不投票;投票人可以分别采取“事后改票”、“秘密参与安全投票”的方式应对;
本人的方案,容许投票人选择安全与非安全投票的场景下:威胁者可以威胁投票人参加投票并提供证明,也可以威胁投票人不投票;投票人可以分别采取“在站内假意投票,事后去安全服务器表达真实意见”、“秘密参与安全投票”的方式应对;
有安全服务器“托底”,两方案的安全风险应该是相当的。而本人的方案更利于解决Wong128hk提出的临界状况不好判断的情形。--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0:06 (UTC)[回复]
@Antigng本人没能理解您的新方案是如何解决“临界状况不好判断”这一问题的。而且个人认为非安全投票与安全投票同步进行(该方案)很可能为投票增加了原本不存在的风险。--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6日 (一) 10:30 (UTC)[回复]
过去的投票之所以临界情况可以交由行政员裁决是因为投票与理由一一对应,通过理由可以判断哪一方的意见更有力;安全投票无法实现这一点。同时保留安全与非安全投票两个选项的前提下,如果最终出现了临界情况,而通过检验发现安全与非安全投票两个样本没有统计显著的差异,就可以站内非安全投票的样本进行类似的判读,决定投票延长还是直接不通过。--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0:43 (UTC)[回复]
我觉得这会增强点票的难度。此外,由于同时使用两种投票方案需要比对重复票数,使用安全投票的用户的名单需要公开以便核对,这样就使威胁者可以要求被威胁者不投票。如果只使用安全投票,可以不公开投票的用户名单,以确保安全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6日 (一) 12:06 (UTC)[回复]
此外,我觉得即使是安全投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让行政员裁决临界情况:虽然用户的投票意向不会公开,但所有用户的投票附言会打乱顺序后公开,私以为行政员可以依据用户留下的意见来做出判决。--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6日 (一) 12:10 (UTC)[回复]
一是如前述,可以从技术上限制普通帐户对已投票用户列表的访问,而仅允许监票行政员获取所有使用安全投票用户的名单。一旦用户出现在该名单中,站内投票自动作废;选举结束,站内外结果合并给出得票比例,监票行政员只给出站内外投票用户的总名单。这样威胁者就无从查证被威胁者有否使用安全投票进行改票。二是安全投票并不存在真正的讨论,参与者彼此看不见对方的留言,只是各说各话,难以归纳总结。此外,还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以至于无法识别“短期涌入大量支持/反对票”等异常情况。--Antigng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12:22 (UTC)[回复]
那不如在选举页面开启“投票意见”章节,使用户可自愿公布其投票意向和理由,也可回复他人的意见,但最终结果仍以安全投票的结果为准。这样既便于行政员判断临界情况,也降低了计票的难度,安全性也没有问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6日 (一) 12:38 (UTC)[回复]
對於將已投票名單改設置為對公眾不可見的提案表示支持。但對於「投票意見」的部分,個人看法同Shizhao在下面說的,當前投票時已容許用戶發表意見,已足以供大眾及行政員判斷是否合理,而無需知道該意見提出者是否投了支持/反對/中立票、更不需要知道是哪位特定用戶所做出的。-Peaceart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20:40 (UTC)[回复]
這會不會就是共識制?--J.Wong 2022年6月12日 (日) 04:53 (UTC)[回复]
“投票与理由一一对应,通过理由可以判断哪一方的意见更有力”,这点完全没有必要,只要看理由是不是合理,根本不需要知道某个理由是谁说的、是哪方说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8日 (三) 01:58 (UTC)[回复]
好像也是。不過至少「行政員可考慮中立票」的部分可能需要稍加修訂,雖然實質上並無太大區別。-Peacearth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20:32 (UTC)[回复]
1.一切活動應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如果用戶光是上網投個票都不安全,或需承擔各種風險,甚至已經遭受到實質安全威脅,個人認為理當以自身安全為首要考量。若用戶真已感受到任何形式之人身安全脅迫(不論被迫以何種形式如何表態),敝人建議:先暫停維基百科內相關活動,必要時請求當地司法機構協助,在條件許可下向基金會具體陳情以尋求適當協助。在此之前,使用介面和機制之規劃應有所為。
2.投票過程中的已投票用戶名單等動態資訊不應對一般用戶公開
3.投票結果若處於臨界狀態,行政員可綜合考慮用戶投票意見和理由予以裁定
4.安全投票機制若能明確標註顯示「中立票」之附含意見較為理想;若最終安全投票介面仍不具此功能,且社群或具權限之監、驗票人員仍期待便於識別中立票內含之意見,竊以為於投票須知明確規範:「當用戶投下中立票,應於投票意見欄明確表達該票附具之意見或評價為『中立』,以便選舉結果之識別判讀。」即可(如投票用戶應於意見欄寫明:「中立,基於候選人....,但仍.....」;「投下中立票。平日候選人之站務表現已具XXX和OOO,往後可再加強AAA,....」)。
5.若設立選舉投票事宜通知機制,可供用戶自由選擇訂閱
6.其他技術性事項回歸安全投票機制所具功能,具投票資格用戶應皆可合規投票。
7.投票期間若發生異常或灌票現象,竊以為應可由具監、驗票權限之站務人員核查處置
8.現行投票頁面上方已有「意見」區,欲發言、討論、評論之站友應已有適合之區域,可供品評論議;站務人員選舉中「討論交流或評論表達以形成共識」之機制,竊以為此區塊應可具相當之功能,與「實際投票功能或機制」並行不悖。若有其他考量,或可對於「意見」區之規劃再行增補調整。
9.對於中立票之意義或代表性,過往已有相關討論及爭議,似懸而未決。敝人初步考古後認為,所謂中立票實則未必「中立」,觀諸過往中立票之具體意見和內容,所顯露之實質意向往往「偏向反對或不甚支持」(除去先置板凳、卡個位、看風向、只求個參與或真的沒意見等未帶實質意見內容者),亦即當投票用戶對參選人感到不太滿意或至少不夠滿意的情況下,仍希望參與投票並藉此加以評價,以對候選人表達「委婉反對」、「尚待加強」之意見或評價;竊以為講白了,其實幾乎就是偏向「不太支持」。用戶特地至此投下這一票,若對於候選人真毫無個人立場或意見偏好,又何必如此費力呢?個人認為其實就是不太支持參選人,可能基於種種考量,而不直接投下反對票,僅透過參與以表達意見或在投票結果臨界時期待發揮效用。若實行安全投票機制,行政員應仍可依據投票用戶留下的意見做出裁定,而投下中立票之用戶亦應明確其自身投票性質;否則,所謂「中立票」之存在意義甚至可供深入討論了。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6月20日 (一) 06:01 (UTC)[回复]
又没动静了。(+)支持安全投票,并认为现在就可以直接用普通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在以后的选举中采用安全投票。投票结束后,再讨论相关事宜也来得及。--50829!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06:13 (UTC)[回复]
還不是有人不知道普通投票和安全投票的差別嗎?這種討論都可以一直沒動靜,基本上不用玩了,既然完全說服不了人還要考慮選管理員?最後恐怕就是互相投反對、浪費時間而已的奇葩社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5:30 (UTC)[回复]
  • 以上似乎对于使用安全投票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下一步应该讨论投票的举行时间(定期举办或有人提名就举办)和修订相关方针指引了。至于投票流程,个人认为暂行规定的“发表意见”至“执行结果”部分可以继续沿用。--Steven Sun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02:31 (UTC)[回复]

投票方式的共识

因为上方讨论过于冗长,因此在此开一个小节进行整理。希望能够推进讨论的进行。目前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两点:

  • 使用安全投票后,无法考虑中立票的意见;
  • 是否应转而使用安全投票与普通投票并行的方式。

但就目前共识而言,似乎并没有出现明确的反对使用安全投票的意见。是否可以认为大家已就“在接下来的投票中继续使用安全投票”这一点达成共识,并可以进行公示?或是需要举行投票来做出决定?另外,就以上两点问题,是否也可以通过举行另一场与此前类似的投票来进行选择?--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23日 (四) 15:10 (UTC)[回复]

  • 為何要並行呢?總之總有人搞不清楚何謂安全投票和普通投票的差別嘛,現在這個獨裁社群連以後要不要實施安全投票都可以無法做決定了,真的無法說服大眾,扯。請問如果要並行,那票是不是可以兩邊投阿?--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6:53 (UTC)[回复]

我认为安全投票的缺点是成本比普通投票高,也就是说安全投票太消耗精力。--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5日 (六) 23:56 (UTC)[回复]

我最担心的是有人利用安全投票来恶意投反对票,最坏的结果是候选人退出维基甚至是轻生,所以对一部分候选人而言,普通投票好一些。--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17:00 (UTC)[回复]

(!)意見:不好意思,敝人不確定候選人輕生是否指特定人士;若然如此,我強烈建議精神狀態不佳的站友敬請審酌衡量自身身心狀態,以個人安全和健康為重,如果的確身心狀態不佳,請立即停止所有維基百科相關活動,並尋求適當心理或醫療協助。況且,若用戶心神狀態確實如此,顯然不適合參與人事選舉等較可能產生火花之社群活動,亦敬請站友多多關心身邊的社群用戶。--Kriz Ju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9:03 (UTC)[回复]
谁想轻生的话我也不知道,大陆用户轻生的可能性比港澳台用户高,因为大陆的言论管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诉求自己的遭遇,所以更要多多关心依赖维基百科的渴望自由的大陆用户。--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0:36 (UTC)[回复]
中國大陸使用者是否輕生率較高敝人不認為可以從這一個簡單的投票介面和主題加以驗證,而仰賴投票介面表達意見自由致影響個人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或產生可能疑慮,我認為顯然亦非健康思維和應有舉措。敝人會建議,請各位站友多多關注生活和人生的美好面向,切勿因投入任何網路相關活動致影響生活平衡。與諸位站友共勉之。--Kriz Ju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4:58 (UTC)[回复]
沒什麼屁用,就算用實體投票一樣也可以惡意投反對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4:08 (UTC)[回复]
实体的话可见,现在中维帮派化太重。--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14:33 (UTC)[回复]
為什麼我覺得恰恰相反?反倒是非安全投票下容易造成心理問題?(如果候選人的確有的話)非安全投票下投票會有壓力。--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4:36 (UTC)[回复]
对易被帮派排挤的候选人的而言,在安全投票下容易造成心理问题。--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14:57 (UTC)[回复]
不,對易被幫派排擠的候選人的而言,在沒有安全投票的情況下才容易造成心理問題。請不要將以前WMCUG干預RFA的情形視而不見。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01:56 (UTC)[回复]
对易被WMC排挤的候选人的而言,不在安全投票下就容易造成心理问题,但我所说的帮派指的是反WMC的。--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9日 (三) 03:17 (UTC)[回复]
我感覺把你說成同時存在的兩個「幫派」比較一下的話,就算這兩個「幫派」都真的同時存在,「反WMC的幫派」所產生的問題明顯不能與「親WMC的幫派」所產生的問題相提並論,至少「反WMC的幫派」不可能像「親WMC的幫派」一樣有羣體策劃的欺凌(包括但不限於網絡上與現實上)。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15:25 (UTC)[回复]
亲WMC的帮派和反WMC的帮派不是同一类型,WMC的目的是获得地位,反WMC的帮派的目的是守住地位并排除WMC,此外还有一部分人的态度太强横,让人难以亲近。这两个帮派的区别是反WMC的帮派的地位比亲WMC的帮派高,我还认为有地位的违规者的危害比没地位的高。--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9日 (三) 16:05 (UTC)[回复]
以前公開投票的時候有相互吵架的,對投反對票冷嘲熱諷的,還有我上面討論提到的有人投了反對票還會被人拉清單,就沒發現公開投票好在哪裡。--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03:08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过去有人事任免时的集体行动,今后也不会完全消失。个人的观察是此类集体行动受胁迫的成分少,人情的成分多。公开投票下,此类集体行动藏不住,谁重人情而眛事实,清清楚楚。倘若前几年WMC活跃时就启用了安全投票,想必只会掩盖而非制止媚世者的不当行为。至于上面说到的身心健康問題,也不止和人事任免相关,维基百科上有各种各样的事情会招致攻击;个人领教过WMC群组内的肆意谩骂,和人事任免无关的亦有很多。仅把RfA换成安全投票,恐怕治标不治本。上面讨论中支持安全投票者多,但本人的意见不同,供诸君参考。--Lt2818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06:16 (UTC)[回复]

对,过去的拉票和在RfA时恶意投反对票基本上以人情的成分居多,例如以看不顺眼为由恶意投反对票。按照中维的现状,安全投票就是治标不治本,一切根源就是心怀不轨的人,WMC拉票的动机也包括对心怀不轨的人感到不满。--Lanwi1(留言) 2022年6月29日 (三) 09:46 (UTC)[回复]
我不支持完全採用安全投票而直接棄過往的投票方式不用,二者各有利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29日 (三) 17:09 (UTC)[回复]
那麼哪些情況下使用安全投票,根據候選人意願嗎?--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15 (UTC)[回复]
(!)意見:竊以為若技術可行,折衷方法或可考慮為「雙軌並行」,兩邊介面重複投票者計屬廢票,且該用戶視為擾亂選舉。若候選人於表態參選時指定選擇個人偏好之特定形式(不論「公開具名」或「安全匿名」形式),於七名用戶投下反對該候選人指定形式之反對票後,亦即相當於同時投下「反對候選人和其指定形式」之反對票(相當於雙重反對),則回歸雙軌並行制。之所以為七名反對者,敝人取自「罷免連署投票」之門檻;而同時反對候選人乃至出具理由反對其偏好形式,可見反對用戶對於參選人之「強烈反對或不信任」,以致其偏好之投票形式皆反對(此時投下之七票反對票為公開投票),此時則回歸雙軌並行。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20:39 (UTC)[回复]
如果无法决定最终“胁迫投票”和“监督拉票”最终应选那个,似乎只能考虑某种双轨并行制。Kriz案二的“双重反对”部分不是很支持。看看其他人的意见。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7月1日 (五) 13:26 (UTC)[回复]
上面就講過了嘛,這社群連看都沒在看,還在雙軌投票並行制?完全說服不了人就說了吧,真是有夠扭捏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5:57 (UTC)[回复]

若有什么人适合普通投票,大概以非被罢免的前管理员以及部分被WMF除权的前管理员居多,这些前管理员没有严重违规行为。--Lanwi1(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04 (UTC)[回复]

 2016-08-20T17:44:49 Lanwi1 讨论 贡献 封禁解封了守望者爱孟 讨论 贡献 (封禁申诉)
--Mys_721tx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3:27 (UTC)[回复]
@Mys 721tx那是过去的我,我从爱孟被禁制后才明白自己的问题。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2018年4月以前的我了,人是有成长的。--Lanwi1(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回复]
所以你覺得自己的問題是?--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3:38 (UTC)[回复]
我当时的问题是擅自解封,现在因为在爱孟事件中吸取教训,所以在Walter Grassroot事件中未犯相同错误。--Lanwi1(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47 (UTC)[回复]
像上面这样的列出过去的问题对现在的我而言已经没有意义了,现在的我早已不想再碰像爱孟这样的封禁,在Walter Grassroot的封禁案我已经做到不想碰了。不明事理者就是不理解正常人犯错后会改进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不会再犯相同错误。--Lanwi1(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8:04 (UTC)[回复]

(+)支持采用安全投票。“无法考虑中立票的意见”称不上是个问题,要想发表意见,可以去相应的RFA页面。“双轨并行”意味着仍要承受部分传统投票的缺点,我觉得没有必要;如果用户愿意,他们也可以在RFA页面表达支持或反对的意见。--CuSO4 2022年7月7日 (四) 04:23 (UTC)[回复]

如果要继续使用安全投票,是因为试验还没结束,需要“Key person”(指有影响力的关键人物)参选才能证明安全投票的效果。--Lanwi1(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1:19 (UTC)[回复]

要不然就再「試行」幾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1日 (一) 13:48 (UTC)[回复]
不知道谁想参选。如果我有方案,那就让包括部分被WMF除权的在内的人集中参选,正好消除对去年的基金会行动的最大不满,即活跃的反破坏管理员被除权。--Lanwi1(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6:18 (UTC)[回复]
看來按這社群速度,要不我們再臨時數次試試看比較好。Ghren🐦🕛 2022年7月12日 (二) 16:25 (UTC)[回复]
我的意见就是再次试验,问题是谁想参选?--Lanwi1(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1:52 (UTC)[回复]
上次试验通过后很快就有人提名。应该不用担心没人参选的问题。如果再次试验可以尝试一下多人同时参选。设立一周左右的提名期,通过提名的候选人集中使用安全投票选举。--Steven Sun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9:22 (UTC)[回复]
多人同时参选最好,我已经想好提名谁了。--Lanwi1(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9:42 (UTC)[回复]
但是再次「試行」安全投票是否需要社群授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5日 (五) 03:19 (UTC)[回复]
跟上一次试验一样,再次试验。--Lanwi1(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0:44 (UTC)[回复]
上次「試行」係經社群投票授權,這次雖然不一定要重新進行表決,但仍應得到社群共識。另外,還要多「試行」幾次,這也需要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5日 (五) 12:00 (UTC)[回复]

(!)意見:可以採用雙軌制,但普通投票只能投帶有意見的中立票,而且不能重複投。這相當於行政員只考慮沒有使用安全投票的使用者的意見。Acetophenone留言2022年7月14日 (四) 18:19 (UTC)[回复]

(+)支持完全使用安全投票,並可在對應的 RFA 頁面發表意見。--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09:24 (UTC)[回复]


看样子要继续使用安全投票了,安全投票暂行规定是否需要修改?--Lanwi1(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10:08 (UTC)[回复]

如果社群就相關議題達成共識,我可以協助調整規定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20日 (三) 13:01 (UTC)[回复]
整理一下上面的討論?--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00:24 (UTC)[回复]
我覺得要討論的議題至少有:安全投票是否與原投票方式並行;以及如何修改安全投票暫行規定以應用於未來之申請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31日 (日) 07:43 (UTC)[回复]
如果此次决定要再次试验,建议在此前试行的基础上放开人数限制,即提名期达到票数要求即可参选。--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7月24日 (日) 01:02 (UTC)[回复]
暂时支持再次试验,意见同Yining。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8月1日 (一) 06:37 (UTC)[回复]
這獨裁社群真的在搞笑,原來過了一個多月的討論了結果還是要用安全投票嘛,都已經故意不想理會了。那請問為何沒有辦法直接6月底、7月初左右的時候就說繼續用安全投票,非要等到8月才能做出決定呢?肯定是因為維基百科已經是一個標準的「Parkinson's Law」了。搞笑的東西,原來要不要用安全投票要猶豫一個多月那麼久?--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7:59 (UTC)[回复]
社群討論流程確實推進地有些慢,不過還輪不到您冷嘲熱諷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6日 (六) 14:15 (UTC)[回复]
中维不重视,所以推进就是慢。--Lanwi1(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03:43 (UTC)[回复]
好了好了,既然都知道推进慢就不要在没意义的讨论中浪费时间了。再次试验大概相比这次试验需要调整哪些内容?--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8日 (一) 10:55 (UTC)[回复]
目前看起來大概就還要不要保留傳統投票吧?但上面的討論看起來似乎比較傾向僅供表達意見,不做投票用。--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8日 (一) 11:47 (UTC)[回复]
安全投票暂行规定看起来不需要修改,只需要多人参选。--Lanwi1(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4:38 (UTC)[回复]
但若需支持多人参选,就需要修改“暂行规定”;而且中维最终还是需要一个“永久”规定。所以不如趁此机会直接制定安全投票指引。 --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2日 (五) 15:19 (UTC)[回复]
建议安全投票暂行规定先继续实行,安全投票指引现在由于社群讨论流程慢而不宜直接制定。--Lanwi1(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42 (UTC)[回复]
根據社群所達成共識之不同,亦有可能只須微調暫行規定以繼續適用於當前之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12日 (五) 15:46 (UTC)[回复]
微调有可能,但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共识。--Lanwi1(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6:48 (UTC)[回复]

调整“安全投票暂行规定”

如果只需要支持多人参选,则可对现“暂行规定”中“预提名”一节进行如下微调:
現行條文

预提名:由于未来一场选举之被提名者以一人为限,应当在互助客栈其他区集中进行预提名作业;愿意接受正式提名并回答前述三个基本问题、最先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用户联署支持,且符合成为管理员之资格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将优先进行选举,并应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另行设置个人选举页面。若最先获得足够联署支持者未能符合前述要求,则应依序递补以决定获正式提名者。

提議條文

预提名:未来一场选举将仿照此前的安全投票选举流程,统一在互助客栈其他区进行预提名。在第一位候选人预提名提出之时,为期七天的预提名程序即开始,在此七天内皆可提名其他候选人。在此七天内,愿意接受正式提名并回答前述三个基本问题、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用户联署支持,且符合成为管理员之资格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并将统一进行选举,应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另行设置个人选举页面。依照社群2022年4月的共识,此次预提名不受前次“检验冷静期”限制。

--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3日 (六) 03:57 (UTC)[回复]
別忘了修正投票資格,上次投票中發現的問題。--Xiplus#Talk 2022年8月13日 (六) 07:01 (UTC)[回复]

(+)支持--Lanwi1(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05:45 (UTC)[回复]

(~)補充:对于上方提到的投票资格,结合上一次投票的实践,建议再向暂行规定中加入如下内容:
提議條文

投票资格 由于技术限制,依照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此次安全投票的投票资格要求与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规定稍有差异。符合以下两项之至少一项条件者有权投票:

  1. 投票预提名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并在预提名开始前90天内至少有1次编辑(不包括任何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2. 编辑至少3000次,或编辑条目至少1500次。

另外,被全站无限期封锁、全域锁定;预提名结束前被封锁、禁制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不得参与投票。

其余要求请参考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等方针指引。

希望能够就以上两项更改提议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3日 (六) 14:13 (UTC)[回复]
這是技術說明文件,不是指引應有的行文。指引可以規定工具應遵守的程序或功能,但不應規定僅能使用特定工具。--Xiplus#Talk 2022年8月14日 (日) 03:12 (UTC)[回复]
候選人的部分,我之前提供的列表是通用版本,因此不會排除候選人,但只要將這份列表再根據各別RFA進行處理,就可以排除候選人,在指引內寫「由於技術限制」顯然是不對的。--Xiplus#Talk 2022年8月14日 (日) 03:13 (UTC)[回复]
機器人和多重帳號的部分,都是傀儡方針規定無投票權的範圍,但因為機器人帳號是技術上可自動排除的投票權人,所以才在自動列表上直接排除,但這不代表未被排除的就有投票權,一切都還是要看傀儡方針和其他方針的規定,因此在指引內複述是不必要且不正確的。--Xiplus#Talk 2022年8月14日 (日) 03:18 (UTC)[回复]
另外我不懂為何要提到IAR?制定規則的時候就不應該制定一個已經預期會有錯誤的規則,導致之後必須援引IAR。--Xiplus#Talk 2022年8月14日 (日) 03:34 (UTC)[回复]
关于首句“技术限制”及其后所提到的IAR,针对的都是上一次有人质疑的“基准时间问题”。毕竟依照现行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针,所谓“基准时间”必须是“投票正式开始”的时间。所以把“技术限制”和“IAR”写入其中。如果要更改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针,可能需要另开讨论,整体的流程也可能会更加冗长。--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4日 (日) 03:42 (UTC)[回复]
直接繼承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並定義基準時間不就好了?例如「投票:...在預提名開始之時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Xiplus#Talk 2022年8月14日 (日) 03:50 (UTC)[回复]
還有資格為何一個是預提名結束,另一個是開始?--Xiplus#Talk 2022年8月15日 (一) 01:22 (UTC)[回复]
已解决。--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5日 (一) 03:16 (UTC)[回复]
考慮之後重擬一案。另外預提名作業之期限何以定為三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14日 (日) 11:13 (UTC)[回复]
考虑到上一次预提名过程进行的速度,个人认为预提名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候选人的数量超过社群能有效处理的范围,进而产生其他问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4日 (日) 15:00 (UTC)[回复]
在以前也沒有限制同時進行RFA的數量,增加預提名會有什麼問題嗎?--Xiplus#Talk 2022年8月14日 (日) 15:03 (UTC)[回复]
似乎确实无必要,因此参考WP:共识修改为七天。--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4日 (日) 15:49 (UTC)[回复]
目前看起來就這樣了,還有什麼要改的嗎?--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23:31 (UTC)[回复]
@XiplusS8321414Ericliu1912Lanwi1若无进一步意见,是否可以在近几日对此更改进行公示,或是如Ericliu1912所言,由其重拟一案?--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8日 (四) 10:38 (UTC)[回复]
目前修改的條文應該還可以,暫時沒看到重擬一案的必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1:36 (UTC)[回复]
封鎖對投票資格的影響檢查時間點仍然定在通過提名之時沒有問題嗎?例如是否也改成提名開始之時或這段區間都算?--Xiplus#Talk 2022年8月18日 (四) 12:00 (UTC)[回复]
另外打算再次進行實驗的理由是要支持多人參選,但目前規定看起來並沒有針對多人這方面做出規範,例如在多長時間段內通過預提名的候選人可以「合併進行選舉」。--Xiplus#Talk 2022年8月18日 (四) 12:01 (UTC)[回复]
  1. 这个问题似乎与是否采用安全投票无关,不太清楚以前的普通投票实践中是否出现过与封禁期限有关的问题(如在RFA进行期间被解封的用户是否有投票权)?
  2. 依照现在草拟的方案,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候选人在预提名进行的七天内,只要有七名用户投票支持,就算作符合标准。并未再试图设立一个“从预提名到投票数达标”的时间限制。--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8日 (四) 12:54 (UTC)[回复]
    (1). 普通投票中只要能編輯投票頁就有投票權,相反來說,投票期間只要持續被封鎖(含部分封鎖)以致無法編輯投票頁,就等於無投票權,但因為安全投票需要預先設定投票權人名單,極不可能在投票過程中更改,所以才要決定判定被封鎖無投票權的規則,上次安全投票定為提名通過之時,不過與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基準時間為提名開始之時不同,我才在此提出是否要再次考慮定這個時間是否合理。 (2). 我的意思是,在第一個提名通過就會開始準備安全投票,但假設之後又有新的候選人提名通過,理應可以於同一個投票中一併投票(因為安全投票籌備需要不少時間),但若之後持續又有新的提名通過(假設每3天就有新提名通過,即第1、4、7、10、13...天都有新提名通過),那麼究竟哪些候選人能夠趕上同一個投票,哪些候選人就裁定排到下次投票(畢竟不可能無限等候後面的候選人提名通過)。--Xiplus#Talk 2022年8月18日 (四) 13:09 (UTC)[回复]
    (1)问题,我个人认为或可以延续先前做法,但或许需要等待其他意见。(2)问题,上文的表述可能不是很清楚。并不是针对每一个候选人单独开投票,而是所有用户统一在先前计划好的的某七天内进行预提名操作,也就是说,该修正案只对下一次的安全投票选举负责;在整体的投票过程中,只会出现“一个”七天的预提名。--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8日 (四) 14:09 (UTC)[回复]
    (2) 不同的候選人要怎麼在同一個7天內進行預提名?提出預提名的時間本來就會有所不同,如果這個7天預提名進行到第3天,是否可再提名一個候選人?--Xiplus#Talk 2022年8月19日 (五) 01:31 (UTC)[回复]
    (2) 既然已经留出了7天的时间,那么在这七天内的任意一天提名都应当是可以的。毕竟时间相对较充裕,即使是在预提名第二日再提名,与第一日相比效果或许也不会相差很多。--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9日 (五) 02:50 (UTC)[回复]
    那如果第7天才提名另一位候選人呢?另外這個7天期限是單一位候選人的期限,還是這次聯合選舉的提名期限?--Xiplus#Talk 2022年8月19日 (五) 02:55 (UTC)[回复]
    “第七天才提名”,这是提名人自己的选择,即使大概率失败也与他人无关;另外,这个“七天”的期限在整体的投票过程中,只出现“一次”,或许也就是指“联合选举的提名期限”。--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9日 (五) 03:01 (UTC)[回复]
    我理解了,不過在目前提議條文看不出這個意思。我重新整理一下規定:「未來一場選舉將仿照此前的安全投票選舉流程,統一進行預提名。在第一位候選人預提名提出之時,為期七天的預提名程序即開始,在此七天內皆可提名其他候選人,願意接受正式提名並回答前述三個基本問題、在此七天內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使用者聯署支持,且符合成為管理員之資格者,經行政員確認,皆可獲得正式提名,並將一併進行選舉,且應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另行設定個人選舉頁面。」--Xiplus#Talk 2022年8月19日 (五) 03:14 (UTC)[回复]
    感谢。已整理并更新修正草案。--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9日 (五) 03:26 (UTC)[回复]
    在此七天內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使用者聯署支持」應明確說明需在這個七天內的連署才有效。--Xiplus#Talk 2022年8月20日 (六) 05:52 (UTC)[回复]
    已尝试修改文本。--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0日 (六) 10:10 (UTC)[回复]
我认为没有意见也不需要重拟一案。--Lanwi1(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13:04 (UTC)[回复]
我也认为没问题----脳補。◕‿◕。讨论 2022年8月19日 (五) 13:42 (UTC)[回复]
預提名地點「互助客棧其他區」為何被刪掉了?--Xiplus#Talk 2022年8月20日 (六) 05:50 (UTC)[回复]
操作疏忽,现 已解决。--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0日 (六) 10:10 (UTC)[回复]
我個人認為不需要在第二部分修正案內引用「忽略所有規則」,因為特別法本就優先於普通法,而且不必另開章節,直接置於原〈安全投票暫行規定〉一節中即可:
現行條文

(略)

  1. (略)
  2. (略)
  3. 投票過程
    (略)
    • 投票: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週,並應有至少二位管理人員與其他監管員共同協助監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鎖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使用者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選舉之有效票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僅包括上述可投票者所投的支持票及反對票,中立票屬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略)

(略)

提議條文

(略)

  1. (略)
  2. (略)
  3. 投票過程
    (略)
    • 投票: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週,並應有至少二位管理人員與其他監管員共同協助監票。符合以下二項中至少一項條件,且在預提名結束前未被封鎖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使用者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
      1. 投票預提名開始120日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預提名開始前90日內編輯至少1次(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討論頁面);
      2.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選舉之有效票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僅包括上述可投票者所投的支持票及反對票,中立票屬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略)

(略)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1日 (日) 06:23 (UTC)[回复]

建議將差異部份上色,如此會更為清楚。--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03:01 (UTC)[回复]
已經照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2日 (一) 15:56 (UTC)[回复]
也就是說,這次會修正暫行規定的「預提名」與「投票」兩條沒錯吧?--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23:30 (UTC)[回复]
(-)傾向反對将限制条件嵌于流程正文当中。因为或许会使正文重点内容不够突出,格式上个人认为似乎也稍显不协调。--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3日 (二) 14:42 (UTC)[回复]
(!)意見:那麼閣下認為要放在哪裡呢?目前看起來這是必要的修正。--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23:45 (UTC)[回复]
如我在上文所写,另开一节(原暂行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内容当然需要删掉,但上文未写出)。--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4日 (三) 11:00 (UTC)[回复]
我不認為投票資格應該單開章節放置,這樣比重反而不均;將其置於既有之流程中毫無問題,至多以註釋處理也就已經足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4日 (三) 13:10 (UTC)[回复]
另一種方法是直接修訂人事任免資格方針,這樣不僅不會破壞原暫行規定比重,甚至一大部分條文都不用改了(「具人事任免資格者」可以直接沿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5日 (四) 03:24 (UTC)[回复]
但目前该投票流程还只是“暂行规定”,无法确定以后流程是否与现在相同(即该新增规定是否有“通用性”,或是否值得为此修改方针)。因此不应该直接修订人事任免资格方针。--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5日 (四) 10:08 (UTC)[回复]
我前面就說過了,只需要加少少幾個字即可,「投票:...共同協助監票。在預提名開始之時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Xiplus#Talk 2022年8月25日 (四) 10:51 (UTC)[回复]
支持这个表述。--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11:39 (UTC)[回复]
這樣不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5日 (四) 14:54 (UTC)[回复]
(+)支持 --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6日 (五) 02:34 (UTC)[回复]

整理上述提案内容(无关内容已省略):
現行條文
  • 预提名:由于未来一场选举之被提名者以一人为限,应当在互助客栈其他区集中进行预提名作业;愿意接受正式提名并回答前述三个基本问题、最先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用户联署支持,且符合成为管理员之资格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将优先进行选举,并应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另行设置个人选举页面。若最先获得足够联署支持者未能符合前述要求,则应依序递补以决定获正式提名者。
  • 投票過程
    • 投票: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週,並應有至少二位管理人員與其他監管員共同協助監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鎖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使用者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選舉之有效票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僅包括上述可投票者所投的支持票及反對票,中立票屬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提議條文
  • 预提名:未来一场选举将仿照此前的安全投票选举流程,统一在互助客栈其他区进行预提名。在第一位候选人预提名提出之时,为期七天的预提名程序即开始,在此七天内皆可提名其他候选人。在此七天内,愿意接受正式提名并回答前述三个基本问题、得到七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用户联署支持,且符合成为管理员之资格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并将统一进行选举,应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另行设置个人选举页面。依照社群2022年4月的共识,此次预提名不受前次“检验冷静期”限制。
  • 投票過程
    • 投票: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週,並應有至少二位管理人員與其他監管員共同協助監票。预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鎖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使用者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選舉之有效票比照前述之一般流程僅包括上述可投票者所投的支持票及反對票,中立票屬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公示7日,2022年9月5日 (一) 14:45 (UTC) 結束。--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29日 (一) 14:45 (UTC)[回复]
(+)支持--Ghren🐦🕑 2022年8月30日 (二) 18:02 (UTC)[回复]
(+)支持。--Kriz Ju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23:14 (UTC)[回复]
(+)支持--Lanwi1(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03:56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至社群達成共識。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提议在电子游戏条目指引中规范游戏数字发行平台外链

针对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6/11#Template:Steam的讨论结果,结合WP:ELNO的具体条文,现拟议在WP:电子游戏条目指引中加入对游戏在线商店外链的规范:

現行條文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

...

提議條文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对于没有独立官方主页的电子游戏,可采用Steam等数字发行平台的页面作为官方主页,否则不可加入

...

以上。--百战天虫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6:24 (UTC)[回复]

(!)意見 那为什么影视剧就可以加入付费观看的链接呢。--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7:35 (UTC)[回复]
netflex自己的作品不放他的链接要放誰?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7月10日 (日) 08:17 (UTC)[回复]
  • 楼上提出了一个好问题。从情感上我认为适当提供Steam链接是方便且合理的,里面常提供详实的介绍、用户评价,以及方便的购买,但宣传平台的问题确实存在。观察存废讨论和现有指引,我发现之前的讨论可能有瑕疵:
  1. WP:ELYES第二项,有关“其它媒体”的条目,“应该链接到有放置该作品档案的网站”。
  2. WP:ELNO虽然要求避免“主要为贩卖物品或服务的网页”,但其例外的“官方网站”(网址、链接)包括“链接的内容由条目叙述的主题(组织或人物)所控制。”,而Steam页面的“主要内容”(游戏介绍)理所当然由作者(或授权代理)控制,并符合“主要是关于条目主题”。
    1. 该指引注明的粉丝网站、慈善网站,是其他人管理运营再转嫁收益的网页,非作者主导。
    2. 如果将内容框外的其他内容也计入内容,假如作品官网采用某些托管站,作者无法充分控制内容。
  3. 将链接数目减至最少,允许多个官方链接。滥加难以避免,即便删模板、立指引。提议允许“官方主页”不够优良时链接Steam页面以提供充分的介绍,或者允许链接足够热度的Steam页面。
  4. 对于“官方链接”例外,不知道是否有体验很差的官方主页作例,包括难以阅读/加载、广告多、链接难找等。
  5. 题外话:对于“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或许不完全符合WP:ELOFFICIAL的“内容由条目叙述的主题(组织或人物)所控制”,因为代理发行商可能脱离作者改变主页乃至游戏内容。如《我的世界》外链了网易的我的世界中国版,是否可作前者的“官方主页”,或是该算作授权代理商的衍生游戏的主页?
  6. 如果有模板通过一行/区块、多个参数、多个图标/链接展示多个游戏平台上的官方页面,减少行数占用,会更好吗,宣传性会提升还是降低。平台排序可能成争议,但可按字典序。感觉,可能被滥用。如果读Wikidata,可能会不错。--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8:45 (UTC)[回复]
    規則的制定有時代背景,同時也會有一定局限性。在上個世紀和本世紀初,遊戲製作是一件專門專業的內容,也要較大的投入。當時沒有成規模的遊戲社區,Steam這一類遊戲平台方興未艾,上網還靠黃頁。製作官網算是聚攏人氣和粉絲的方法。
    在當代隨著成規模的遊戲社區和遊戲平台的完善,相當一部分的製作人已經放棄自建官網,而是使用成熟的社交平台製作官網,或者直接使用遊戲平台內置的功能就算了。更重要的是遊戲製作門檻變低,有很多獨立遊戲。我就遇過很多遊戲利用Itch.io可以定制網頁的功能,直接當作遊戲的官網。考慮時代變化,支持這部分的修訂。
    第六項是在說{{Authority control}}吧。--Nostalgiacn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10:58 (UTC)[回复]
    对,差不多。以及类似的{{Commons category}}、{{External media}}。或许主要在于是商业性、直接营利的网站,很可能有违WP:SOAP,不然当作电子游戏领域的规范控制来源网站,可能很不错,并且可以标注该版适用于哪些电脑平台,乃至支持的特色(如成就、云存档、线上对战等)。--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3:16 (UTC)[回复]
    有些游戏除了在线商店外,同时通过Amazon或者Gamestop实体贩售;而且在线商店内部Steam vs. Epic也有竞争关系。当然没有官网的游戏估计也不会推出实体版。而且中文维基是个小站,商业公司估计也不会到这找麻烦。但就是怕有什么商业方面的潜在问题。权威控制我是认为vndb等游戏数据库比较中立。--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1日 (一) 15:00 (UTC)[回复]
详实的介绍如果对编写条目有帮助,应该以通过参考引用到条目正文(而且Steam上的游戏介绍百科性很差);用户评价不是收录内容,不应该以这个目的提供链接。维基百科不是为玩家服务的,读者可能根本不打算玩游戏。想买游戏的玩家Google也可以搜索到Steam。所以抛开“方便的购买”的理由不谈,为什么一定要加Steam链接?
如果链接满足WP:ELNO则不适用WP:ELYES(……在不違反#連結上的限制#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的情況下……)。WP:ELNO#4指出“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就说明这类网页优先度不高。WP:ELMIN不反对链接多个页面,但前提“各連結提供不同的內容”。而官方网站一般都有Steam链接,就更没理由重复放商店链接了。
另外英文版指引“Inappropriate external links”下面有这样一条:“Links to storefronts, per WP:ELNO #5 (Steam, Xbox Store, PlayStation Store, Google Play, GOG.com, etc.)”。(英维相关讨论)供本地讨论参考。--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0日 (日) 10:20 (UTC)[回复]

如同存废讨论的意见,我赞同这笔修订。稍有疑虑的就是,同时在多个在线商店在线商店销售(SteamEpicGOG.com等),但又没有官网的该如何处理。--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0日 (日) 11:24 (UTC)[回复]

另外没有官网时,理论上可以用游戏数据库替代。比如巴哈ACG资料库也有丰富的资料,也提供游戏商店的链接。但是巴哈会把跨平台游戏分成好几个页面,也是一堆链接。对于华语游戏,英文圈的{{MobyGames}}又不靠谱。所以有没有什么好点数据库?(不过要说商店链接,Wikidata倒是也有……)--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0日 (日) 10:56 (UTC)[回复]
同Lopullinen。只宣傳單一平台不太好,但都宣傳可能沒有空間?---Temp3600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15:01 (UTC)[回复]
没有要宣传,只是作为官方网站展示,择其一即可。--百战天虫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05:16 (UTC)[回复]
如果没有官网,我倾向选销量高的那个,以及官方且免费的(如果有)。有官网,就不太确定。--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09:58 (UTC)[回复]
当年(?),《9-nine-》被Sekai Project代理出中文版的时候,他们把游戏界面的主页按钮从游戏的日文版官网改成了Steam商店的页面。虽然观感不好,但确实是中文页面。不知你作何想法?--MilkyDefer 2022年7月11日 (一) 14:29 (UTC)[回复]
我不确定“观感不好”的意思。将系列页面视作“官方链接”,有什么利弊。官网加载有点慢,且我怀疑无障碍性不好,我也很难从中找到游戏总体介绍、购买链接等。--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4:46 (UTC)[回复]
这游戏貌似不止PC一个平台……而且觉得维基百科的总体介绍不好,Google不才是最好的选择吗,为什么老是只想着官方网站……--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1日 (一) 15:38 (UTC)[回复]
@YFdyh000:我从来没有说过这游戏的日文版官网就是你贴出来的那个网址哟?看样子我要给你举个例子了:在第一章中,Sekai Project把游戏中的这个官网链接,改成了这个Steam商店链接,二三四章类推。你贴的那个网址是四章之后开发商一波全年龄化搞出来的网站。我的意思是说,条目列出官网,但是官网不是中文。有人说,明明有(代理商认证的)本地化官网为什么要为难我,结果所谓的本地化的官网是Steam商店页面,你打算怎么办?--MilkyDefer 2022年7月12日 (二) 09:41 (UTC)[回复]
不太明白,但只要是官方发布的可读性好的主页链接,我不介意都列,Steam也一样。不过“将链接数目减至最少”可能就不容易做到。以及网站的子页面是否能列,理论上不该,但指引毕竟是指引,如果利大于弊……如果没有官方主页,官方Steam页面又没多少有效内容,这种我反而觉得要斟酌一下,引流将大于介绍作用。--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16:10 (UTC)[回复]
当然我们没有其他的意思,但这会不会被商业公司过度解读?比如跨平台游戏只放//一家的商店链接,或者电脑游戏只放Steam/Epic之一的链接:这样结果被其他公司指摘不够中立?因为WP:VGBOX有「如果游戏在多平台上的封面类似,应对封面图像进行编辑,使用不含任何平台标识的封面以表中立」这样一条,所以我想到了这点。--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1日 (一) 15:17 (UTC)[回复]
(-)反对,都已经2022年了,有兴趣的人自己搜索一下什么都有,维基百科不是网址导航,无须给用户提供指路服务。->>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1:26 (UTC)[回复]
哪里是指路啊,只不过是在没有官方网站的情况下展示平台网站而已。--百战天虫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1:47 (UTC)[回复]
所以为什么要展示?。->>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1:35 (UTC)[回复]
上方U:YFdyh000的论点中,一个重要的谬误是Steam页面的主要内容由作者提供,但最终由Steam控制,而显然Steam(及其他同类)是标准的“主要为贩卖物品或服务的网页”。因此,Steam链接不论如何都不应出现在条目中。同理,其他类似性质的网站,例如kindle电子书、apple music、爱奇艺等等, 也不应将非官方原创内容放入。->>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1:35 (UTC)[回复]
我对此存有疑议。以itch.io作官方主页的游戏,其页面是否也为“itch.io”所控制而不属于官方链接,且该网站也提供销售功能。就爱奇艺而言,如果是独家非自制(网)剧,或许能“不建议”加,但对完全不能加我表示存疑。--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2:01 (UTC)[回复]
从他们的term看不出这个站与steam有什么本质区别,所有内容都在他们的网站上,他们可以完整控制。->>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2:26 (UTC)[回复]
en:WP:ELOFFICIAL "An official link is a link to a website or other Internet service that meets both of the following criteria",我不认为内容托管乃至在线销售服务就不能是官方链接。即便所有人自建网站,云服务商、执法或黑客事件等亦可能在少数情况下完全控制内容,不需要为此过度担心,且担心也没用。另外,人物的博客、微博是官方链接吗,演艺团体的官方微博又是或不是,以及官网网站的互联网档案馆版本又如何。我不解您追求的“控制”需何种程度,有多少价值,以及作者“完全控制”的网站真的最适合读者吗。--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3:13 (UTC)[回复]
因为您提到的WP:ELOFFICIAL明确指出需要由该组织或人物所控制,您以这条来豁免ELNO#4,我认为不合适。扩展开来看,除官网之外的其他SNS平台,作为外部链接也应该谨慎。一个有意义的例子是特朗普的推特,他的发文被疯狂打标签,然后直到封号,那么到底是他在控制还是推特在控制?当然从读者的角度,适合他们的不是官网,也不是steam,是3dm这种从盗版到补丁到修改器到攻略一条龙的网站。
讲点不切实际的,在如今,想找某某人某某物在某平台的账号应该是十分简单的事,维基百科真的有必要把这些一五一十都列进来吗?我们要搞清楚这些链接真的帮助了这篇条目更加完善,或者只是让中立性多一分隐患。--。->>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5:08 (UTC)[回复]
itch-io还在Epic商店上架。另外Steam和Epic是商业竞争关系,就像官方在天猫京东都开官方店。官方自己操控的网站,他放一个商店或几个商店的连接,那是他自己的事情。维基百科只放一个商店,说好一点是编者无意只知其一,说极端一点就成了「维基百科给XX电商公司导流」;全部放上去那就真成导购网站了。
当然对于一些品质很差、没有参考资料的新条目,我承认不放Steam外链,都不知道条目在说哪款游戏。(不过这个外链更适合用作参考)在线商店一般就是作品基本介绍,并摘选一些媒体的溢美之辞;这些内容都是维基百科的玩法和评价章节涵盖的。如果出于让读者「理解基础信息」而加入在线销售商店,那只能说是条目的失败。而且如Vocal&Guitar所言,「有兴趣的人自己搜索一下什么都有」。对比WP:ELMIN的「only one」和「does not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web directory to every official website」,我认重点还是在「only one」。(更何况有编辑还认为在线商店不算官方网站)--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3日 (三) 05:45 (UTC) [修改于2022年7月13日 (三) 06:49 (UTC)][回复]
1980年的游戏没任何主页怎么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7月13日 (三) 02:23 (UTC)[回复]
没有就不要加。->>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2:26 (UTC)[回复]
外部链接不仅仅是主页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7月13日 (三) 03:49 (UTC)[回复]
如果没有Steam一类的店面的话,可以加入到游戏数据库的链接,如IGBD莫比游戏。可以先去wikidata上找标识符。--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7月13日 (三) 09:41 (UTC)[回复]

上面讨论比较乱,重新整理一下:

  1. 关于官方链接的定义。依照WP:VG/EL,官方主页限于「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的;Steam商店网站store.steampowered.com由销售商Valve提供,因此不算官方网站。各位怎么看?
  2. 承上,如果Steam商店链接不算「官方网站」主页,但倾向有条件视其为「合适的外部链接」。那在没有「官方网站」时,Steam链接是按官方网站处理(放在首位且使用{{Official website}}),还是享受官网待遇,放在首位但只能写成[https://store.steampowered.com/app/123456 Steam商店]
  3. 如果倾向算作「不合适的外部链接」,但「不适合」也不是禁止。那有没有什么例外情况,Steam商店可以作为一般外链甚至第一外链加入?
  4. 在多个商店销售的游戏如何处理?比如电脑游戏在Steam、Epic等多家商店销售:对开发商来说,随机选哪个链接都一样;但对Steam、Epic等商业网站而言,这就是天壤之别。中国大陆手游也有类似问题:登陆多个应用商店(包括或不包括Google Play)。

以上。--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3日 (三) 08:05 (UTC)[回复]

個人認為討論的觀點有點倖存者偏差。事實上,獨立遊戲開發者囊中羞澀遊戲發佈的平台當作官網來用是很常見的,因為他們沒有發行商,就是在發行平台上自主發行作品。只是他們大部分作品往往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要求,符合關注度的作品本來大多就有發行商負責宣發,也有餘力架設官網。獨立遊戲很少多平台發行,因為平台上架費其實對也算小貴的。
中國大陸的開發者由於遊戲版號問題,無法對遊戲進行商業操作,回籠資金,只能透過境外發行作品,算是轉空子。而境外擁有大量中文玩家的遊戲平台目前就只有Steam一家。中國大陸特殊的遊戲開發環境造成獨立遊戲集中以Steam為發行平台,也以Steam為官網這種特別的景象,也許是只此一家。
日本的獨立遊戲開發者也有類似的情況,如DLsite的同人開發者只在DLsite發行,還有直接用DLsite內置的博客ci-en作為開發日誌發佈地。
上文提到的網絡指路問題,搜索系統並沒有想像中的智能。特別是中國大陸社交平台局域網化,搜索系統不如想像中中用。
此外發行平台(商店)也可以下場做發行商,他們也會物色作品去承包發行。上文提到的itch.io作為發行平台,也會在Epic商店以發行商身份出現的情況,此外DLsite也在Steam商店以發行商身份發佈作品。
題外話,如果發行平台有為作品「特設網頁」,是否可以視作可以保留的外部連結,如《与奴隶的生活 -Teaching Feeling-》現在的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2年7月14日 (四) 16:29 (UTC)[回复]
所以你们的讨论是没有共识吗?--百战天虫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07:27 (UTC)[回复]
(+)支持(!)意見:個人建議條文修訂為「對於沒有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可採用Steam等數字發行平台的頁面作為具官方性質之介紹主頁,否則不可加入。」大致綜觀以上站友討論,敝人對相關主題不甚熟稔,在有效介紹條目主題、提供讀者實用資訊、豐富條目內容、適度結合外部資源、增進使用者體驗、吸引用戶加入、推廣維基百科平台,且相關規範需配合現實環境與時俱進等考量下,個人對上方站友彙整提問之意見如下:
  • 對於官方平台之核心特質,個人認為關鍵在於條目主題本身對其有效控制之力度、該平台或頁面與條目主體之關係親疏遠近,以及其實質上平台或頁面對於條目主體具備之「專屬性」程度。若以上方提案內容而言,數位發行平台似屬「官方頁面」(作品既無開發商亦無發行商所設的專屬官方網站);然而此類數位發行或下載平台其介面、功能以及同時存在諸多其他同類商品之宣傳推廣和強烈商業性,一眼看去並非條目主體之作品所專屬,個人認為以平台使用介面和頁面實質用途而言,對於一般讀者的常識和主觀認知是否能稱為「官方」(比如:放眼望去處處可見其他作品,亦見其他知名大作同樣上架於此等),爭議頗大。
  • 承上,因此個人認為不適合使用官方網站模板,而依此案欲改善之問題且於使用上明確設限後,加入數位發行平台屬合適連結,可享實質官網待遇,但限以介紹主頁(隨機以《數碼寶貝 絕境求生》為例,收錄形式類似Steam《數碼寶貝 絕境求生》介紹主頁)),或是僅提及平台名稱之形式收錄(如有站友提及的與奴隸的生活 -Teaching Feeling- DLsite(日語))。
  • 若遇複數平台發行者,僅可揀擇頁面內容最完整且具代表性者列出;若連結頁面之內容相仿、雷同甚至相同,則揀取最具代表性之平台收錄(簡單說選擇對條目主題的作品發行而言最大、最紅、賣最好、銷量最高的平台)。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9:44 (UTC)[回复]
  • 非专属平台的链接不适用{{官方网站}}模板,我基本赞成。值得同时探究与参考维基数据、英文维基等讨论和实践。
  • 段落二的举例大致赞成,唯“介绍主页”用词需讨论。第二种似乎较好,但格式(-/,/,/其他)可能尚难统一。
  • 段落三的意见,我个人赞成,但很可能仍存争议,平台代表性、友好度、关系亲疏、宣传性等平衡均可能产生争议。比如游戏在Steam卖的最好、在公司/母公司的网站上有介绍但页面非游戏制作/宣发团队管理、在母公司经营的平台上有销售但销量很低,究竟哪个页面最“具代表性”和官方,又是否随各页面的更新频次、质量而有取舍。
  • WP:ELOFFICIAL之“官方链接”的控制程度争议,我认为仍模糊、共识不足。在某些方面,有时难以辨别官网内容的制作和维护者,可能为自行维护更新,可能为上级或其他宣传部门维护更新或编排内容,还可能交由第三方公司搭建和直接维护(技术支持),条目主体的“控制能力”是否绝对影响页面作为产品/机构的“官方链接”(门面)的身份。

現行條文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

...

提議條文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对于没有独立官方主页的电子游戏,可采用Steam等数字发行平台的页面作为具官方性质之介绍主页,否则不可加入

...

暂时采用Kriz Ju的方案,欢迎继续讨论。--百战天虫留言2022年8月9日 (二) 05:24 (UTC)[回复]
公示7日。--百战天虫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4:33 (UTC)[回复]
(-)反对WP:ELNO#4。->>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03:14 (UTC)[回复]
  • 那么继续讨论。基于反对理由做一些设想,假设抛开电子游戏领域,如果某项有关注度的产品的厂商不设官方网站/介绍页面,但在网购平台设立有官方店铺和产品,提供产品销售页面作外部链接,可能的确有诸多问题:平台广告,产品介绍通常过度行销,销量和评价可能含虚假成分,平台有个性化用户跟踪等不当行为,条目构成引流。
    • 但放在特定的如电子游戏、音乐、影视等领域,很多厂商/出版商不会单独设立官网,而以某些代理发行平台为基础或独家销售,使用有一定公信力的销售兼资讯平台,不一定不可接受。但平台的选取是否得出共识,尚不确定。
  • 怎样的官方网站/链接能得以豁免和值得加入,我认为缺乏明确标准与共识,“主要为贩卖物品或服务的网页”如何判别(条文特地注明是网页而非网站),也稍有模糊。如厂商介绍特定手机型号规格与特色,顺带提供自有/外部销售链接或功能的页面。如购买页面是官方但主要贩卖销售故不合适(但它是“官方”控制,所以难道可“豁免”),规格参数以数据为主不确定是否合适(更适合作参考资料),兼具官方、介绍营销和销售的主页面是否官方和合适作型号条目的外部链接呢。
    对我来说,任何形式的引流都不可接受,鉴于本题的主旨是绕过EL损及中立性,我没有兴趣继续讨论,我也不会修改我的意见。->>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09:41 (UTC)[回复]
    没事,目前回归讨论阶段,我亦欢迎其他人介入这段讨论。如果观点是任何引流皆不可接受,我感觉牵扯Category:外部资源模板中的太多模板。社群对“官方性质网页”、“引流宣传问题与实用性”这两方面,可能欠缺共识。--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0:17 (UTC)[回复]
  • 個人再斗膽嘗試補充提出(!)意見
  • 此類外部連結在《維基百科:外部連結》指引中「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章節開宗明義所言的「除非是關於條目主題官方網站,否則應該要避免」標準觀之,自當考量此前提是否符合,而非逕以該條文第四項「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加以一律禁制,於《維基百科:外部連結之官方連結》章節亦另有「官方連結不受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所限制」;換言之,相關條文皆顯為本平台環繞此議題已具有之豁免性內容。此外,若任何有導引或增加流量之嫌的外部連結皆不妥適,以今日商業或主題性網站之多樣性而言,那大概一大半都不太能放了(笑),比如YouTube、部落格、社群媒體、新聞網站、新聞媒體的影音網站,甚至有些正式的官方網站也會統計訪客人數、瀏覽量等流量數據。
然而,縱使介紹條目主體之官方頁面未偏離主題,加以目前收錄頁面連結類型之爭點(如類似電商平台之介面和形式,顯然幾乎以宣傳銷售為主),雖然目前於相關規範中尚未明確規管甚至字面上符合規範,然而若言之為「合宜的官方網站」,又太挑戰觀者常識認知了,顯然不妥適。因此綜合而言,個人認為至今此命題仍回歸頁面是否具「官方代表性」「主題專屬性和條目主體主導力度」,以及因時代演進如何衡量檢視「具電子商務功能之官方頁面」及其常有的商業宣傳性爭議。此三面向以今日社會之網路和商業多樣性發展,皆具一定程度難以界線分明、一言蔽之、完整含括之爭論,然而本站平台或仍需配合社會發展,嘗試約略理出不悖離常識和時代脈動之定義輪廓,或較有助於平台和社群來日之長期發展。
  • 以站友舉例「華為P50系列」條目而言,相關案例例一之「華為P50系列購買頁面」,充斥行銷、促銷活動和價格,顯非適合收錄選項(大致等同電商平台之介面和形式);例二之「華為P50系列規格參數介紹」或可用於資料來源,個人認為除提供詳盡主題資料,亦未見強烈宣傳行銷廣告等溢美文宣(雖有購買連結之類);例三之「條目主體華為P50系列」官方主頁,所提供內容和訊息之性質、範疇和調性約介於前兩例之間,大致最符合一般人對於所謂「官方主頁」之概念,既為官方主頁,當中自帶有各式宣傳溢美之圖文,而一般讀者常理而言在拜訪閱覽此類頁面前,以現代社會之約定俗成經驗法則亦大概已具相當的心理預期認知。
再以《與奴隸的生活 -Teaching Feeling- DLsite頁面》為例(先說一下敝人沒玩過這款遊戲,也並非對其有何特定偏好(笑)),即便個人不懂日文,也不會第一時間直接認為這根本不算官方網站;換言之,個人認為此類議題通常仍需考量一般讀者常識性判斷,究竟其「主題專屬性和條目主體主導力度」是否達到相當程度,且避免過多離題或其他商品之商業宣傳性,乃不致於挑戰觀者常識,且於現有規範和實務間求取平衡。
  •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關鍵仍在於條目中加入具備何種標準可謂有某種程度「官方代表性」之頁面,是否損及本站所言之「中立性」?若對於加入外部連結之頁面形式仍有疑慮,個人建議或可加入部分限制條款加以規約強化中立性避免衍生過多無謂且顯明商業色彩之爭議,加上前面其他站友談及之各種官網版本問題,試提條文如下:
「對於沒有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若有特定頁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將該頁面視為此遊戲作品具官方性質之介紹主頁,或該作品於公眾領域之專屬頁面,否則不可加入:
1. 未顯明牴觸《維基百科:官方連結》指引規範。
2. 合法授權內容: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顯明經作品設計、生產、製作或發行方授權認可於此頁面公開展示,且相關內容以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原創性訊息或素材為主。
3. 專屬主題與版面: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就其內容、版面、篇幅閱覽,顯明以該作品為主體,符合一般觀者之經驗法則,未有偏離作品主體或致使一般觀者混淆內容或訊息主題之虞。一般而言,此頁面難見其他業者之商品得以共享介紹或宣傳曝光之篇幅、欄位或版面。
4. 增益資訊多樣性與讀者體驗: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明顯包含有益於讀者理解或體驗該作品,惟未必易於取得或適於盡數置入條目,且由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多媒體訊息或素材。
5. 避免過多偏離主題之商業行銷訊息:該頁面應避免提供過多顯益於促成商業交易,卻未必有益於介紹或已悖離條目主題之行銷訊息(同時包括但不限於諸如:促銷贈品、分期付款、消費積分、會員點數、捆綁銷售、交易形式、貨運物流、售後服務等訊息)。
6. 平台知名度和代表性:該頁面所屬平台具獨立關注度
該外部連結僅限以提及平台名稱之形式收錄,此類官方或公開專屬介紹頁面連結應以一個為限。
若同時存有不同官方性質之平台(如因地域差異、作品版本、遊玩媒介多元等因素而產生不同介紹推廣、發行銷售或上架之平台管道),導致編者認知不一,以作品首推、首售、首發之中文版本頁面優先,若無中文版本則以原產地版本為準。
若因時序遷移,導致官方消息、作品版本(如:原版本更新或補充、系列作或續作推出等)、平台定位或代表性、發行或上架管道多元性、官方性質頁面內容或其他項目更新或異動,以致編者認為既有頁面或連結之代表性隨之異動時,可逕行更新異動;若編者間有爭議則應進行討論以達成共識。」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2:13 (UTC)[回复]
长篇大论先射箭后画靶,不就正好论述了您发明的“官方代表性”和“官方网站”是两码事吗?又以世间常识、时代潮流来做后盾,只能体现您难以在方针内做出解释。浪费您时间也浪费我时间,令人遗憾。->>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7日 (三) 05:46 (UTC)[回复]
成文和判断标准稍显复杂,仍需个例讨论判断,但整体而言,我不反对。--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2:15 (UTC)[回复]
(+)支持:Kriz Ju的方案。如果任何形式的导流都不能接受那建议删掉所有YouTube外链。--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3:52 (UTC)[回复]
真巧,这件事我已经做了很久了。->>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7日 (三) 05:46 (UTC)[回复]
那么,IMDB豆瓣网等也是商业性网站呢,网页会引流Hulu[3]、需购买VIP的视频网站等。我认为您的标准过严,与共识及常识不符。如果如此严格执行,参考文献也不能放链接了,绝大多数是商业网站,有“相关文章”、广告等。--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2:12 (UTC)[回复]
我只是在回应Youtube,目前我还不想增加其他工作内容。->>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9日 (五) 00:16 (UTC)[回复]
(!)意見:敝人認為若未明顯牴觸《維基百科:官方連結》之指引,加上有站友提及今日遊戲製作生態變遷及可能的各種地域差異,且當今網站面貌相當多元,難逕以簡單文句理清實務樣態,敝人只得嘗試來個「適當準用之概念,正面表述將通常觀者難以接受、直觀顯明的商業交易平台或頁面加以排除(所以顯非全然兩碼事(笑));而若條文已對相關頁面連結賦予適當規範和標準才得以收錄,個人認為於平台規範上亦已適當規管且訂定收錄門檻。若有站友能以簡易標準理清箇中定義和樣態間之紛雜繁複,也是美事一樁。就我個人而言,嘗試解決或改善問題的努力,皆難以說是浪費時間,如果任何人嘗試努力都是浪費時間,那麼任何討論和行動皆不應進行,包括今日來到此站的活動和客棧功能的存在亦然(笑),更何況此命題本屬至今複雜之議題。還請諸多參與討論之站友,不吝對相關標準和規範逕行增刪補充或精編完彙,感謝。--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8:4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

...

提議條文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
對於不具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若有特定頁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將其視為具官方性質之作品介紹主頁或專屬頁面,否则不可加入
  • 合法授權內容: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顯明經作品設計、生產、製作或發行方授權認可於此公開展示,且相關內容以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原創性訊息或素材為主。
  • 專屬主題與版面: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就其內容、版面、篇幅閱覽,顯明以該作品為主體,符合一般觀者之經驗法則,未有偏離作品主體或致使一般觀者混淆內容或訊息主題之虞。一般而言,此頁面難見其他同行業者之作品得以共享介紹或宣傳曝光之篇幅、欄位或版面。
  • 增益資訊多樣性與讀者體驗: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明顯包含有益於讀者理解或體驗該作品,惟未必易於取得或適於盡數置入條目,且由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多媒體訊息或素材。
  • 避免過多偏離主題之商業行銷訊息:該頁面未大量提供過多顯益於促成商業交易,惟未必有益於介紹或已悖離條目主題之行銷訊息(同時包括但不限於諸如:促銷贈品、分期付款、消費積分、會員點數、捆綁銷售、交易形式、貨運物流、售後服務等訊息)。
  • 平台知名度和代表性:該頁面所屬平台具獨立關注度
  • 此類官方或公開專屬介紹頁面連結應以一個為限。若同時存有不同官方性質之平台(如:因地域差異、作品版本、遊玩媒介多元等因素,而產生不同介紹推廣、發行銷售或上架之平台管道),導致編者認知不一,以作品首推、首售、首發之中文版本頁面優先,若無中文版本則以原產地版本為準。
  • 若因時序遷移,導致官方消息、作品版本(如:原版本更新或補充、系列作或續作推出等)、平台定位或代表性、發行或上架管道多元性、官方性質頁面內容或其他項目更新或異動,以致有編者認為既有頁面或連結之代表性隨之異動時,可逕行更新異動;若編者間有爭議則應進行討論以達成共識。

...

經討論且排除不宜收錄之頁面和內容類型後,敝人嘗試綜合並彙整內容如上。請參閱,感謝。--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8:50 (UTC)[回复]
“仅限以提及平台名称之形式收录”具体形式(如平台名被外链、无链接还是内链)及必要存疑,怎样解决宣传性问题与争议。“以作品首推、首售、首发之中文版本页面优先”建议不作约定,会有太多争议(简中和繁中版本并行之事;假设A地区首发,但B地区热销;假设页面中文但发售版本无中文,或反之;假设发售的是阉割版),标准十分模糊。其他不反对,但已暂时不看好该议题得出共识。--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20:47 (UTC)[回复]
已依意見刪修。--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21:06 (UTC)[回复]
(!)意見 不看好此修訂。第一、條件太多,編輯難以閲讀和執行。第二、正如上面有人提到的,不知道如何處理多種發行平臺的問題。全列出看起來像廣告,不像百科全書。如果只列一個,則難以選擇哪一個。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或可以訪問steam。--Gqqnb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3:18 (UTC)[回复]
感覺的確太繁瑣,能不能回歸"發行平台的頁面,如Steam、PS Store、Xbox Store、Nintendo Store、Google Play、App Store、Epic Store、Origin、Ubisoft Store、GoG、itch.io等"這一行字,到底要放在合適的外部連結、不合適的外部連結、禁止的外部連結這三個區塊的哪一個就好。--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20:21 (UTC)[回复]
(!)意見:相關回應其實已可大致見諸於上方所言,個人簡單彙整如下:
  • 關於「用戶理解」:首先,個人認為用戶能夠透過閱讀大致理解平台相關規範,是理想上具備或提升適當參與編輯或社群相關活動的基本素養或能力之必要能力,說是入門的基本條件亦不為過(事實上此平台本已要求用戶自行大量閱讀編輯規範等相關內容,以便進行編輯等活動);在此前提下,若編者真無法閱讀理解相關內容,亦可和其他站友發問討論,應無大礙;若仍無法理解其他用戶提供的說明,個人建議或可考慮以下做法:直接放棄加入相關連結,或是細細咀嚼文字內容、研究考察一番,直至參透為止(笑)。換言之,若要加入此類外部連結,請先基本理解相關規範再加入,否則姑且暫緩亦無妨。此外個人亦認為,有時適當拉高閱讀理解門檻(若真如此的話),亦等於變相提高收錄門檻,正好符合適當規範收錄標準之宗旨。
  • 關於「多平台問題」:敝人原先的條文內容,個人認為實已適當妥處相關命題。由於考量頁面所使用語言優先性和適切性(此地為中文維基百科),以及《維基百科:外部連結》之「非中文內容」一節中已規範:「如果中文網站存在,且與條目主題足夠相關,請勿僅連結非中文網站(除非用作參考來源)。如果條目主題的官方網站不存在中文版本,它會是可優先考慮連結的非中文網站。」換言之,現有規範本已規定以中文版本頁面為優先選擇。況且(官方)平台版本擇取標準因人而異、各有所好,本難面面俱到、完整概括或一概而論。現將提案原相關條文補回,請參閱。
  • 關於「條文立意宗旨」:回歸此條文之修訂所期許效益仍為適當收錄,並非保證哪家平台必定得以通過判定或符合標準,亦非此後得以全然豁免解套;換言之,編者仍需就欲收錄頁面之內容依條文標準個別研判、逐一過濾,以判斷是否適於收錄。以STEAM等類似的數位發行或上架平台而言,先前敝人略為觀之,當中諸多頁面可能無法符合標準,但個人似乎曾找到可能符合此標準之頁面,並非能夠全然簡單一概而論;符合收錄標準才得以收錄,而非為了收錄而勉強判定或視為符合標準
  • 關於「放在合適的外部連結、不合適的外部連結、禁止的外部連結這三個區塊的哪一個」:請先行詳閱上方討論。
  • 綜觀上方諸多站友討論多時所提出之各式疑難、爭議、歧異或實務變遷等複雜議題,個人已盡可能綜合考量、平衡利弊以適當達成期許效益,若有其他站友提出得以更具增益、完善此議題之相關方案,也是好事,可不吝提出。--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22:15 (UTC)[回复]
  • 綜觀指引完整條文,結合部分實務考量,敝人再嘗試精簡原案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电子游戏条目的外部链接同样应该遵循维基百科外部链接的一般规范。某些链接建议加入电子游戏条目,还有一些则应避免加入。具体而言,外部链接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是排除版权和技术限制後维基百科特色条目的部分内容。限制加入电子游戏条目的链接类型有助于避免该节变成链接大全。此外维基百科不是游戏攻略——详述游戏某方面具体玩法的外部链接也不应该出现。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

...

提議條文

电子游戏条目的外部链接同样应该遵循维基百科外部链接的一般规范。某些链接建议加入电子游戏条目,还有一些则应避免加入。具体而言,外部链接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是排除版权和技术限制後维基百科特色条目的部分内容。限制加入电子游戏条目的链接类型有助于避免该节变成链接大全。此外维基百科不是游戏攻略——详述游戏某方面具体玩法的外部链接也不应该出现。

合适的外部链接-如果存在这些链接,应当在电子游戏条目中列出

  • 电子游戏官方主页(由开发商或发行商提供)。游戏如在中文区发售应优先列出中文版主页。如果是外文游戏,还应列出首发国家的语言版本并注明网站是外语。如果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的网站不同则应一并列出。
對於不具專屬官方網站的電子遊戲,若其於具關注度之遊戲数字发行服务平台擁有符合一般讀者經驗法則認知的專屬主頁(一般而言,此類頁面難見其他同行業者的作品大量占據版面),且不含過多偏離遊戲內容的商業行銷訊息,可適當考慮將其作為該作品具官方性質的介紹主頁。

...

--Kriz Ju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22:23 (UTC)[回复]

縱覽精簡前後似差別較大,如將原版本闡述具體之條件以附註/附件或更下級章節等形式處理、與章節間行文相隔一定空間或許較為合適。--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3:51 (UTC)[回复]

配置表单来方便用户发邮件申请账户或申请IPBE权限

目前一个用户如果在自己的IP被封禁的情况下希望注册账户,或是第一次申请IPBE权限,其需依照本指引中的要求需要发送邮件至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来申请。目前可以想象的已知问题包括:申请人遗漏了部分信息、申请人发的邮件未遵照模板难以阅读、管管无法验证用户对应的IP地址是否真的被封禁了。为解决这些问题,在此提议在本站安装ContactPage这一扩展,并书写对应的配置文件来定义表单。

这一扩展可以根据配置文件生成表单,其中包括若干必填或选填项,且注册用户和匿名用户均可使用。当提交表单时,扩展会将表单中填写的信息(甚至可以附带上填写人当时的IP地址)以一定的格式发送给某个用户(在本站就可以发给User:Unblock-zh)。比较不好的地方是表单的栏目需要手写配置文件(参考元维基的配置),但也算是一劳永逸。样例可以看这个位于元维基的表单。本扩展已于元维基、Governance Wiki和荷兰语维基百科安装,因此个人认为安装应该不成问题。希望获得社群共识。 -- Stang 2022年7月16日 (六) 17:15 (UTC)[回复]

没有意见。未见说明,但该表单似乎不受IPBE影响。关于填入IP地址,建议为可选而非隐含,以利隐私选择权。--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6日 (六) 18:25 (UTC)[回复]
那啥,两个问题:
  1. IP被封禁能提交得了这个表单么?
  2. 这个扩展有啥防滥用机制么?会不会被利用来大量发送spam?--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7月18日 (一) 02:22 (UTC)[回复]
这个扩展本质是Special:EmailUser套皮。如果使用者被禁止发送邮件,那么他们就用不了这个页面;页面的使用也受到邮件相关的速率控制。--MilkyDefer 2022年7月18日 (一) 14:29 (UTC)[回复]
尴尬,如果被封了是不能发邮件的;有一个可选的captcha。鉴于本提案无法实现,撤回。 Stang 2022年7月18日 (一) 14:55 (UTC)[回复]
@Stang奇怪的是,我在meta上用被封禁的IP(编辑页面,提示已封禁),可以用这个表单啊。之前尝试好像没见到验证码,这次尝试见到验证码。"Your account or IP address has been blocked."、"Email sent"。--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03:48 (UTC)[回复]
我强调一遍,是被撤除了邮件权力的人不能用。Stang作为前行政员在封人的时候不可能没见过“不能发送电子邮件”的选项吧?除非封锁一个IP用户,会导致受其影响的无账号人员不能发出请求代为创建账号的表单。--MilkyDefer 2022年7月19日 (二) 06:44 (UTC)[回复]
很奇怪的是我昨天用了某个不能编辑页面的IP在匿名情况下发现是无法使用这一功能的,但是刚刚我尝试复现的时候似乎又没法重新复现…?话说回来,这个扩展是用$user->isBlockedFromEmailuser()来判断的,那如果封一个匿名用户会干掉sendemail这个权限么,如果没有的话那还有继续讨论的余地。 Stang 2022年7月19日 (二) 11:28 (UTC)[回复]
MilkyDefer已經完整說明了,我很意外前管理員怎麼會不熟悉封鎖的相關設定。--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06:12 (UTC)[回复]
介面可以參考mw:Help:Blocking users/zh的附圖。--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12:36 (UTC)[回复]
从未对匿名用户执行过禁止发送电子邮件的设置,因此完全不了解这一点。 Stang 2022年7月24日 (日) 13:06 (UTC)[回复]
似乎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故公示7天。 Stang 2022年7月31日 (日) 17:46 (UTC)[回复]
表單的欄位是通過後再討論嗎?--Xiplus#Talk 2022年8月1日 (一) 01:00 (UTC)[回复]
可以同时或者之后讨论,我认为把要不要做和怎么做分开是合理的。 Stang 2022年8月1日 (一) 08:11 (UTC)[回复]
公示完之後要做什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10日 (三) 08:00 (UTC)[回复]
@Stang:可以開始討論表單的欄位了?--Xiplus#Talk 2022年8月18日 (四) 08:30 (UTC)[回复]
@Stang。——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7日 (六) 09:51 (UTC)[回复]

提議建立中小學條目指引

學校條目當前遇到了一些問題:

  1. 應涵蓋內容,迄今沒有社群共識標準(請參閱下方「此前的相關討論」一節);
  2. 經常有編者身為校友,基於忠誠、自豪,加入對學校有利宣傳性的敘述;
  3. 或是在學學生不滿,刻意破壞、加入對學校的負面評論。

因此,提議建立Wikipedia:中小學條目指引規範學校條目內容,並參考了WikiProject:學校/條目指引Draft:英文維基百科學校專題編寫建議(上述二者均譯自英文維基百科學校專題論述,分別經過主要編者修改,基本綜合了內容指引與格式指引的性質)與歷來討論,試擬草稿,懇請賜予意見。

不將高等/大專院校納入的原因,是因為中、英文維基百科的學校專題與大學學院專題都是分開的,可見兩者性質略有不同,此處先行就較常被破壞,及條目內容詳盡程度較常有爭議的中小學部分擬定指引。

中小學條目指引是一篇內容指引,旨在規範中學小學相關條目。

資訊框 對於中小學條目適用的資訊框,社群已經在2020年間完成整合,請統一使用{{Infobox school}}。

建議避免填寫項目

  • 聯絡方式:例如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信箱。(維基百科不是電話簿
  • 副職領導人與臨時職位:例如副校長、副主席、代理校長。
  • 尊稱:前綴英语Pre-nominal letters後綴字(CEO、Dr、BA、BSc、MA、PhD等)及性別用語(先生、女士)。例如:不要使用「黨委書記:王大華先生」,只需要寫出「黨委書記:王大華」就好了。

導言 條目定義句應提到該校的官方全銜、常見名稱及歷史上使用過的其他名稱,並描述其類型與位置。如:

維基百科中學,簡稱維百中學,曾稱吉米·威爾士中學,是一所位在美國加州舊金山市私立高級中學
原始碼小學,簡稱源小,是日本的一間公立小學,位在茨城縣潮來市

如果該校校名的原文並非漢語,請加註原文,但如中國大陸和臺灣的絕大多數學校,其原文校名就是漢語者,則不應在第一句提到它的英文校名。

校歌歌詞 校歌歌詞應僅在確認其進入公有領域,或其他可以上傳到維基的前提下,上傳到維基文庫,並於適當處(如學校象徵章節,或末尾外部連結章節)給出連結,因為維基百科不應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如果校歌歌詞非自由版權釋出,允許列出其部分具有特殊意義的詞句(以有文獻專門探討該句歌詞為判定標準),但應說明其意義為何。

人物

家長會等相關組織領導者 歷任家長會長、校友會長、教師會長、學生會長等資訊,均不應列出。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都應該只在人物本身就具備關注度,獨立第三方來源提及這位人士與學校的關係時,才被列入學校條目中。如果滿足獨立列表的要求,可以另以列表收錄(可參閱方針《列表的概述》、指引《以地方劃分的人物列表的收錄標準》,並參考《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列表之內容》以及《維基百科:獨立列表之選擇標準》建立相關列表)。

在學校條目內提及這些人物時,請以敘事散文為主,盡量避免使用表格或列點。

建築與學校設施

各項學校建築與設施,除非是古蹟等特殊建築,或者在可靠來源中具背景介紹或敘述者(不含單純提及建築/設施名稱,或僅具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基本資料者),否則不應單獨列出。

於條目中介紹建築與設施相關背景資料時,應使用百科全書式的語調,撰寫描述性質散文,盡量避免僅以列點形式羅列各項建物的名稱,也請避免除了名稱外,僅寫出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統計資料。

前述「學校建築與設施」泛指校園內之建築物及其內含或附屬之設施(包含但不限於校舍、運動場(含球場)、運動館等建物,以及校舍內的實驗室、專科教室、特別教室、建物旁的庭園等設施)。

交通資訊 請避免在學校條目中列出如何到達該校、校門口設有什麼公車站,停靠有什麼路線等資訊。(互助客棧2019年7月共識參照)

學生的考試成績 有關升學考試成績表現,均不應錄入。例如:不應該提到「某高中有多少比例的學生高考在該省平均前50%」(中國大陸),也不應該提到「某國民中學全體學生均在國中教育會考獲得B以上成績」(臺灣)。

學校特色 撰寫此類文字,務必特別謹慎,以免流於宣傳、廣告。

開設課程 諸如該國語文、數學、科學、歷史這種常見科目,不應該寫出。但是,如果該校有特別的課程(例如臺灣在108課綱中規定各校都應該要有「校訂必修課」),則可以列出。

外部連結

學校條目中,請置放學校官方網站的連結,並使用{{Official Website}}或{{Url}}等模板,以統一格式。盡量使用語言代碼模板(如{{zh-cn}})標註該網站的語言。

不要在學校條目中,加入該校社群網站專頁、影音頻道(如 Facebook, YouTube, 微博, Tiktok)帳號,除非此帳號實際上代替學校官方網站功能,且網際網路上找不到這間學校的官方網站。

參見

Category:維基百科內容指引

至於歷任校長、社團列表等先前較有爭議的部分,等待上述第一階段條文討論完畢後,再行處理。

此前的相關討論,除了已經以內部連結引用在提議條文中者,尚有:

--S099001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04:48 (UTC)[回复]

我認為應當直接寫入學校條目指引,不必再特地另立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31日 (日) 07:38 (UTC)[回复]
如果能有共識而能建立指引會較好,當然若在此處迴響不大,過七天存檔後,便會直接將之納入學校專題的論述中了。--S099001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07:47 (UTC)[回复]
不赞同列为指引。为什么学生在毕业后具备关注度就不能列入呢?列入校友栏目都不可以吗?不是很明白。似乎与现行论述内容不一致。
此外我觉得部分内容如果有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有效介绍的话,应该允许列入。--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3:06 (UTC)[回复]
校舍、設施是學校條目的基本必須內容,亦會經過擴建或重建,甚至搬遷。而且設施標準和種類亦並非所有學校都有,不應刪除。--Wpcpey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3:18 (UTC)[回复]
@Yinyue200「學生」原意僅指在學學生。我想就將學校相關人物統一改成類似標準,或許會好些,再請您看看:
現行條文

教職員與學生

教職員僅限本身具備關注度者,像胡適這樣有名的教師可以列入

學生除非在學時就具備關注度,如丹尼爾·雷德克里夫等,否則不應列入

提議條文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都應該只在人物本身就具備關注度獨立第三方來源提及這位人士與學校的關係時,才被列入學校條目中。

至於您提到「部分內容如果有可靠第三方來源的有效介紹」,還請您說明一下是哪些部分,可以將本指引草稿分成多節來討論,不用一次通過的。--S099001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3:29 (UTC)[回复]
至少我觉得“校舍、设施 ”应当是允许列入的。--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3:32 (UTC)[回复]
@WpcpeyYinyue200謝謝提醒,上述提案的確可再商榷。不過現在中小學條目,偶爾仍會見到將校內所有建築物、設施列出清單。在中小學常見的籃球場、操場、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等,以及整棟大樓都是普通教室的建築,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基於維基百科不是目錄,個人覺得可以不用錄入。
同樣地,參照WP:NOT方針提到避免「詳盡的軟體更新記錄」,個人也認為不需要詳述一棟大樓擴建、重建、搬遷的歷史。當然,像是建國中學紅樓這種具備獨立關注度的建築,是可以被列入的。提案稍後改為:
現行條文

校舍、設施

校舍除非是古蹟等特殊建築,否則不應列出。

運動場館、實驗室這類設施十分普遍,不應列出。

提議條文

建築與學校設施

建築與各項學校設施,除非是古蹟等特殊建築,或者在可靠來源中,有介紹該設施的敘述(單純提及建築/設施名稱,或除了建築/設施名稱外,只有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統計資料者,都不算),否則不應列出。

前述「建築」包含了校舍、運動場(含球場)、運動館等建物,「學校設施」指其附屬設施,例如校舍內的實驗室、專科教室、特別教室,還有建物旁的庭園。

在學校主條目中提到建築與各項學校設施,應當附上介紹,不要只羅列出各項建物的名稱,也不要除了名稱外,僅寫出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統計資料。

--S099001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3:54 (UTC)[回复]
個人認為設施的敘述還是不需要定立這麼嚴格的要求,這些統計資料也是對讀者有參考的價值。--Wpcpey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4:31 (UTC)[回复]
13:54 (UTC) 更改條文的第三段,並不是說統計資料不值得寫出來,而是除了這些基本資料以外,可以增加更多的敘述。主要配合前面第一段「...否則不應列出」已經要求,如果編者列出這些設施,應該也可以找到單純統計資料以外、更多的介紹。--S099001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4:48 (UTC)[回复]
參考Shizhao的意見,我個人不建議設施使用列表介紹,如果值得被紀錄,一定有可以用描述性語句介紹的內容。相關被介紹的內容一定有來自獨立第三方來源(非第一手來源)的網頁或紙本資料WP:可供查證。--Rastinition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4:06 (UTC)[回复]
@Rastinition修正如:
現行條文

建築與各項學校設施,除非是古蹟等特殊建築,或者在可靠來源中,有介紹……,否則不應列出。

提議條文

建築與各項學校設施,除非是古蹟等特殊建築,或者在可靠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中,有介紹……,否則不應列出。

至於描述性語句,大致上如下方 2022年8月1日 (一) 07:22 (UTC) 修改版本,已經增列於草稿中,還請您檢視。--S099001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7:28 (UTC)[回复]
人员和设施应该强调用描述性的百科语句进行介绍,尽量不要用表格或点列的形式展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1日 (一) 03:17 (UTC)[回复]
已修改為:
現行條文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都應該只在人物本身就具備關注度,獨立第三方來源提及這位人士與學校的關係時,才被列入學校條目中。

提議條文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 教職員、學生與校友,都應該只在人物本身就具備關注度,獨立第三方來源提及這位人士與學校的關係時,才被列入學校條目中。

提及這些人物時,請以敘事散文為主,盡量避免使用表格或列點。

現行條文

在學校條目中提到建築與各項學校設施,應當附上介紹不要只羅列出各項建物的名稱,也不要除了名稱外,僅寫出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統計資料。

提議條文

在學校條目中提到建築與各項學校設施,應當附上介紹,並使用百科全書式的語調,撰寫描述性質散文。盡量避免使用列點形式,只羅列出各項建物的名稱,也請避免除了名稱外,僅寫出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統計資料。

--S099001留言2022年8月1日 (一) 07:22 (UTC)[回复]
(+)支持(!)意見:個人綜合考量條目所具備之基本資訊和易讀性、來源可靠性、避免不斷增生之過度細瑣訊息,以及適當促進編者參與,支持相關修訂,同時希望部分更動:
「各項學校建築與設施,除非是古蹟等特殊建築,或者在可靠來源中具背景介紹或敘述者(不含單純提及建築/設施名稱,或僅具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基本資料者),否則不應單獨列出。
於條目中介紹建築與設施相關背景資料時,應使用百科全書式的語調,撰寫描述性質散文,盡量避免僅以列點形式羅列各項建物的名稱。
前述「學校建築與設施」泛指校園內之建築物及其內含或附屬之設施(包含但不限於校舍、運動場(含球場)、運動館等建物,以及校舍內的實驗室、專科教室、特別教室、建物旁的庭園等設施)。」--Kriz Ju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23:40 (UTC)[回复]
( ✓ )同意:有關教職員、學生與校友的提議條文,我確實認為不論是否當時學生亦需要獨立第三方來源提及,因為過去有不少香港藝人或紅人會被加入條目,亦可以避免破壞(因為如果需要加入有關人士,必需要先有來源,這樣較容易查核)。--幻柘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1:21 (UTC)[回复]

謝謝您的建議,「建築與學校設施」已經修改了,但是因為第一段還是提到了「僅具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基本資料者」不應列入條目中,因此還是將第二段「,也請避免除了名稱外,僅寫出建物樓層數、面積、建成日期等統計資料。」一句留住。至於「教職員、學生與校友」部分,獨立列表似乎比條目類列出有更嚴格要求,因此表述為「如果滿足獨立列表的要求,可以另以列表收錄。」具體差異見Special:Diff/73105184--S099001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1:21 (UTC)[回复]


經適當討論調整以此版本條文內容進行公示七日。--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18:22 (UTC)[回复]
(+)支持公示版本。--飛馬閃亮飛月 2022年8月17日 (三) 02:47 (UTC)[回复]
請問現在還可以提意見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17日 (三) 21:25 (UTC)[回复]
克勞棣閣下直接提出,感謝。--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7:23 (UTC)[回复]
        • 原始碼小學,簡稱源小,是日本的一間公立小學,位在茨城縣潮來市。」,請問為什麼簡稱「源小」,而不是「原小」呢?簡稱用字原則上不是應取用全稱裡的用字嗎?還是純粹筆誤?
        • 請問資訊框為什麼不能寫代理校長呢?如果校長下午下班出車禍,當天晚上不治身亡,突發狀況,一個月之內難以合法產生新校長,但校務又不能一個月無人綜理,明明有人實際執掌全校,為什麼寧讓「校長=」留空,而不寫「校長=許黛麗<small>(代理)</small>」呢?我大致認同臨時職位不要寫,但是校長不是學務長、輔導主任或課程組長,他是整所學校的最高領導人,即使是代理的。
        • 以上。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19日 (五) 01:09 (UTC)[回复]
          zh-cn:源代码;zh-tw:原始码 囧rz……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8月19日 (五) 03:13 (UTC)[回复]
          • 那麼我只能說這個例子不當,「擬真性」太差。一所學校的「校名本身」如果本來就是漢字,則實務上其校名本身不應被地區詞轉換。一所臺灣的小學如果被命名為雷射國民小學,被中國大陸用戶瀏覽到,難道不該是雷射国民小学,反倒變成激光国民小学嗎?況且S099001君的原始碼就是源原並用的,因此我仍認為是筆誤。-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19日 (五) 06:55 (UTC)[回复]
            那麼換個例子或許較佳。--S099001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5:24 (UTC)[回复]
(!)意見:個人認為依站友所言,收錄重要教職人員於資訊框似確實合理,亦無甚大礙,且資訊框可動態調整內容,也可供熱心編者持續維護更新。再請教原提案S099001閣下有無其他觀點或考量,或是如何小作更新,感謝。--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5:53 (UTC)[回复]
收錄代理校長應該是合理的,感謝克勞棣君提出。「副職領導人與臨時職位:例如副校長、副主席、代理校長」修改為「副職領導人:例如副校長、副主席。」代理校長是一個不當的舉例疏漏,個人原意暫時職位參考自英文維基百科學校專題論述,「temporary position」指的應該是類似於「任務編組的領導職位」,不過要描述這部分的話,一時想不到恰當條文,還是先移除了。--S099001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5:17 (UTC)[回复]

2022年8月19日,依照上述討論,修正部分條文如下(修正後全文請見Special:固定链接/73308475):

現行條文

原始碼小學,簡稱

副職領導人與臨時職位:例如副校長、副主席、代理校長

提議條文

維基小學,簡稱

副職領導人:例如副校長、副主席。

--S099001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5:2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如果該校校名的原文並非漢語,請加註原文,但如中國大陸和臺灣的絕大多數學校,,其原文校名就是漢語者,則不應在第一句提到它的英文校名

提議條文

如果該校校名的原文並非中文,請加註原文,但原文校名就是中文如中國大陸和臺灣的絕大多數學校,則不應在第一句提到中文校名的其它語言翻譯

導言 條目定義句應提到該校的官方全銜、常見名稱及歷史上使用過的其他名稱,並描述其類型與位置。如:

維基百科中學英文:英語:Wikipedia High School),簡稱維百中學,曾稱吉米·威爾士中學,是一所位在美國加州舊金山市私立高級中學
維基小學日文:日语:ウィキ小学校),簡稱維小,是日本的一間公立小學,位在茨城縣潮來市

是否在條目首句以括號加註中文以外的校名,請依下列原則判斷:

  • 如果該校校名的原文並非中文,請以括號加註原文。
  • 學校所在地區廣泛使用中文,但亦有其它官方語言者,可以加註其它官方語言名稱。例如:澳門新加坡兩地的學校,可以加註葡萄牙文英文校名。
  • 中國大陸少數民族自治區域,也可以加註少數民族語文校名,例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學校,除了中文校名,還可以加註朝鮮語文校名。其它地區有類似情況者,以及臺灣的「原住民重點學校」,依此類推。
  • 除了上述情況,原文校名就是中文者(如中國大陸和臺灣的絕大多數學校),不建議加註中文校名的其它語言翻譯。
(&)建議:將「學校所在地區廣泛使用中文,但亦有其它官方語言者,可以加註其它官方語言名稱。」修改為「學校所在地區廣泛使用中文,但亦有其它官方語言通用語言者,可以加註其它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名稱。」,原因是被很多當地人所使用、可以流利溝通的語言可能並沒有被訂定為官方語言。像臺灣,只有國家語言,而沒有官方語言。-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5日 (四) 18:29 (UTC)[回复]
感謝建議,已新增通用語言部份。--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00:07 (UTC)[回复]
有關行文適宜延伸考慮到特定校門12等類本身名稱具備其它語言版本之名稱,承克勞棣閣下建言、相關條文應一併指出有關加註語文之文,亦採自校方立校校名本身已具雙語之因素——即該校原文校名是屬於雙語命名者,其所有語言版本名稱依原文全銜描述及加註。,建議修訂加上該句。--約克客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3:13 (UTC)[回复]
已參考此句修訂,前後差異如[4]。--S099001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0:58 (UTC)[回复]
(!)意見草稿並無硬性規定不能加入校歌。閣下舉的這些校歌(不只三首歌)有列出歌詞全文者,其歌詞都古老到已進入公有領域,反之,版權未到期者,只是描述其資訊,並無列出歌詞全文。故,草稿與之尚無扞挌之處。-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19日 (五) 17:10 (UTC)[回复]
你再看一次,現草稿要求將歌詞全文放在文庫,僅可留下往文庫的連結。-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8月19日 (五) 17:23 (UTC)[回复]
如此說來,草稿忽略了WP: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的例外情況:版权自由、相对较短的文稿全文则可以在文章中全部引用。考慮到校歌歌詞通常較短(相對於散文、極短篇以上的小說、長篇詩作等),在版權自由的前提下,是否可於條目全文照錄,應重做考量。-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19日 (五) 18:21 (UTC)[回复]
個人目前還是傾向不放入全文,最多引述一些詞句。就算該校校歌具有獨立關注度,而能自成一篇條目,方針WP:NOTLYRICS對於這種情況還是建議「引述歌曲應該保持合理長度,相對於條目其餘部分,且有助於討論或闡述作品風格;全文可以放在維基文庫並在條目建立連結。」像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歌這一章節,幾乎是以歌詞為主體,其他部分相當少。如果引述一些詞句後,讀者真的有瀏覽需求,可以點入維基文庫或學校網站繼續看剩下的歌詞。另外,音樂專題論述維基百科:歌詞和詩句同樣建議「歌曲或詩歌作品應該滿足關注度,才有必要引述詞句內容。」
校歌歌詞應僅在...前提下,上傳到維基文庫,並於適當處...給出連結」硬性規定確實嚴格了些,待想想如何改進,或許可以將「上傳到維基文庫,並於適當處給出連結」改為「建議上傳到維基文庫」?--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0日 (六) 14:03 (UTC)[回复]
建議加一句,「如果校歌本身或特定詞句有特殊意義的話,可以在引用參考來源佐證的前提下,合理引用部分詞句以助說明。」不建議因為長度作調整,短不代表值得收錄--——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04:48 (UTC)[回复]
但是,短也不代表不值得收錄吧?對於全文已進入公有領域的短歌詞,硬性規定不能加入歌詞全文的理由是?-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1日 (日) 08:17 (UTC)[回复]
不是一定不能收錄,而是視乎意義。--——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08:27 (UTC)[回复]
(?)疑問要同時討論是否調整過濾器297?
如果不修改過濾器297,(&)建議原則上禁止,有加入需要時再發起編輯請求由管理員設置相關歌詞內容至條目中。--Rastinition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08:50 (UTC)[回复]
過濾器297似乎僅針對新用戶,另外全文硬性禁止確實過於嚴苛了,提案改為:

校歌歌詞 合乎著作權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條目中加入校歌歌詞。有不少學校的校歌並不滿足這一情況,因此,過濾器會阻止編輯次數少於250次的編者將校歌歌詞加入條目,以避免不小心侵害著作權的情況。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您可以將在討論頁提起編輯請求,將會有熟稔著作權規定的編輯與您討論加入歌詞是否合適。

如果您欲加入歌詞全文,基於方針《維基百科不是歌詞庫》、指引《不要包含原始資料副本》,請您考慮是否改將之寫進維基百科的姊妹計畫維基文庫

如果校歌本身或特定詞句有特殊意義的話,可以在引用參考來源佐證的前提下,引用部分詞句以助說明其意義。注意到:如果歌詞不合乎上述著作權規定,您僅能合理使用

現行提案全文請見Draft:Wikipedia:中小學條目指引,此次更改的差異請見Special:Diff/73354120。--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2:19 (UTC)[回复]

校歌歌詞 …………

如果校歌本身或特定詞句有特殊意義的話,可以在引用參考來源佐證的前提下,引用部分詞句以助說明其意義。

請注意:如果歌詞不合乎上述著作權規定,您僅能合理使用

最後一句很重要,建議換段書寫,以彰其重要性。-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5日 (四) 18:46 (UTC)[回复]
完成。--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00:07 (UTC)[回复]
(:)回應:感謝S099001君費心擬定規範草稿,並願察納建言,在下務必會再逐字逐詞細心地審閱、思考,以不負閣下的信任。-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19日 (五) 16:32 (UTC)[回复]
如果像真光女書院#班级结构那樣,列出課程的目的為反映不同課程在不同班別所採用的教學語言的性質呢?--——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04:44 (UTC)[回复]
另外,對於香港高中的選擇性科目來說,常見與否的定義為何?--——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04:50 (UTC)[回复]
試改為下列條文(修正後全文,見Special:固定链接/73308848):
現行條文

諸如該國語文、數學、科學、歷史這種常見科目,不應該寫出。但是,如果該校有特別的課程(例如臺灣在108課綱中規定各校都應該要有「校訂必修課」),則可以列出。

提議條文

請避免在條目中列出由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統一規定必須教授的課程,諸如該國語文、數學、科學、歷史常見科目,經常屬於這一種課程。但是,如果該校開設獨特的課程(例如臺灣在108課綱中規定各校都應該開設「校訂必修課」),則可以列出。

如果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統一訂定必須教授某些科目,則這些科目就算「常見」,不應寫入。如果是該間學校特有的科目,便具有寫入的價值。真光女書院#班級結構的個案,看起來像是為了解釋「班級結構」而非僅列出「課程列表」,對此個人認為不屬於提案討論中「不應該寫出」的範疇。--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10:22 (UTC)[回复]
在香港,高中只要求設置中文英文數學公民四科,其餘所有科目均為選擇性,包括所有普遍認知的文科和理科科目。而初中階段則只要求中國歷史科獨立設置,其餘所有科目均可由學校自行選擇如何組合。--——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1日 (日) 11:46 (UTC)[回复]
進一步修正(修正後全文見Special:固定链接/73313314):
現行條文

請避免在條目中列出由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統一規定必須教授的課程,諸如該國語文、數學、科學、歷史等常見科目,經常屬於這種課程。

提議條文

請避免在條目中列出由當地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必須教授,或②統一規劃,允許各校決定是否教授的課程,諸如該國語文、數學、科學、歷史等常見科目,經常屬於這種課程。

上述修正條文,旨在將「是由教育主管機關規劃其授課大綱或綱要,但是各校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安排的課程」納入「建議避免寫出」範疇。實際以港、臺舉例:香港方面包含但不限於「高中各學習領域的選修科目」(第28頁),臺灣高中以下學校則僅包含「部定課程」(第8-12頁)。--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15:27 (UTC)[回复]
但香港高中選修科也有部份只有幾百甚至幾十人修讀。--——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2日 (一) 16:04 (UTC)[回复]
個人仍是認為,如果是政府規定的課程,就具有共通性,可以寫在香港教育,而不需要寫在各校條目內。--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2:01 (UTC)[回复]
加上應用學習科目就應該過百科了,怕會成為雜項列表--——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0:34 (UTC)[回复]
WP:NOT是方針階級,應當比中小學條目指引更優先適用。如果只是單純列出課名(像這樣),恐怕不管是在香港中學教育還是各校條目裡都會被以WP:NOT刪除。僅就中小學條目指引草案討論,從考試與評核局網站來看,「應用學習科目」應該也是教育局規劃的,個人依然認為不需要單純列出某校的開課清單。--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01:05 (UTC)[回复]
開課清單我是會推薦去觀看中學概覽,而非在學校條目觀看,最主要原因還是開課的課名是每年都有更改,如果每年更改都要加入條目當中,會過度瑣碎。--幻柘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5:06 (UTC)[回复]
怒卑之建議,本人對關注度及杜寫方式的事情有幾個想法,歡迎參考:
1.對於不足100年歷史的古老建築學校,無論是否重建,都不直接符合關注度
2.對於有重大報導的學校,例如貪污事件,校園槍擊災難,孽待兒童等醜聞,如果學校本身可以不參考事件寫出來約200字的內容,在將事件列出來,最好將特地事件單獨開條目。反之如果學校本身在事發前事情不大,可以不設立學校條目,合併事件。
3.對於高一級教育機構的附屬學校,可以合併起來,除非小學報導很多。
4.對於中小學(甚至幼稚園)合併的話,可以當作一個整體,不需依靠中小學拆分多個條目。
5.可以在對维基兒童的方針上,標註學校介紹應該客觀中立,最好做出一個例子出來。
6.學校如果按照規章的情況下寫不到150字節的,不建議建立,可以合併於某地區教育機構列表或鄰近有關注度的學校。
7.對於過度正面或醜化的學校,建議刪除後立即重新建立,或是直接刪減修改問題。
8.對於課程,可以建立「X地區教育」條目,將中小學課程放入,前提是該地區最好為省或直轄或自治地區,州等,對於城市,甚至區域沒有例外就不要單獨開條目,前提是教育內容必須不能雜亂堆積。
9. 對兒童維基人寫自己學校的情況,建議參考關注度,中立,自己學校的條目的一堆先前指引,重新編寫一張。--FK8438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42 (UTC)[回复]
關注度部分,其實此提案是內容指引、格式指引,不涉及關注度討論的。教育機構關注度討論現在倒是正在公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無法理解NT:SCHOOL為何對公立與私立高中區別對待。--S099001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54 (UTC)[回复]

交通資訊

請避免在學校條目中列出如何到達該校、校門口設有什麼公車站,停靠有什麼路線等資訊。(互助客棧2019年7月共識參照)

這個頗為模糊。是「一律避免列交通資訊」,或是「可以列交通資訊,但應盡量簡單扼要,不能太瑣碎」?互助客棧2019年7月共識僅及公車路線,並無限制學校所鄰近或坐落的鐵公路系統吧!?-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7日 (六) 00:48 (UTC)[回复]
這倒是。印象中,之前互助客棧還有「機構條目是否列交通資訊」的相關討論,只是一時還沒找到,我再找來參考一下。--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01:32 (UTC)[回复]
所以閣下是傾向「一律避免列交通資訊」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7日 (六) 02:30 (UTC)[回复]
如果把學校附近的公車站牌全部列出來,個人是覺得沒必要。但像大慶車站設立跟中山醫學院師生通勤有關,或是文華高中站這種因為在學校附近,直接拿學校來命名的捷運車站,應該可以提及。最終仍應以WP:NOTGUIDE等相關方針指引來判斷。--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03:20 (UTC)[回复]
那我舉幾個例,想請教閣下的看法。如果我在「交通資訊」段落寫這樣並且只寫這樣,是否違背WP:NOTGUIDE
-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7日 (六) 23:58 (UTC)[回复]
香山高中、三合國中、新竹高工,如果有可靠來源能證明三姓橋車站、三和國中站、北新竹車站興建、選址與之有關,不反對寫入。--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6:01 (UTC)[回复]
  • 个人理解的非指南,原文或成文至少其一为散文形式,参考来源为二手有效介绍。如果来源为一手来源(地图等),或是二手来源中的罗列(整理的地图、地貌),难以避免不准确与指南之嫌。
  • “通勤有关”应有来源介绍。“直接拿学校来命名”我不建议直接收录,琐碎信息。如北京大学是否要单纯罗列北京大学东门站國立故宮博物院是否值得提故宮站。又如天安门条目里单纯罗列附近有天安门东站(公交、地铁)、天安门西站(同上)、天安门广场东(公交站)等车站,对读者就只有交通指南意义,因为没有进一步信息。如果条目存在且详实,只为参照和引流作用,我建议写成散文或写入“参见”。
  • 克勞棣提出的例子,如果是编者基于一手来源研究,感觉很容易不准确和含糊,如大型校园按中心点还是最近边缘,按直线还是路程,分校区是否计入,“斜对面”、“也是后者的终点”等也易原创总结和出问题。
--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1:00 (UTC)[回复]
這裡的討論一開始就被界定為中小學,可是閣下舉的北京大学國立故宮博物院天安门都不是中小學,後兩者甚至不是學校,故不論它們的實際情形如何,都不適合證明或反證此處的意見,畢竟不同的東西會有不同的性質。-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8日 (日) 03:24 (UTC)[回复]
不好意思忽略了这点。但个人感觉,任何地标条目中单纯罗列周边交通等信息,都会有滥加之嫌。--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1:15 (UTC)[回复]
首段和infobox里都会写学校地址,infobox里还有osm地图,非要画蛇添足写这些玩意到底想干嘛?--。->>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28日 (日) 03:40 (UTC)[回复]
相關條文列明方針依據,並修改行文表述後,修正如下:
現行條文

交通資訊 請避免在學校條目中列出如何到達該校、校門口設有什麼公車站,停靠有什麼路線等資訊。(互助客棧2019年7月共識參照)

提議條文

交通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請避免在學校條目中列出如何到達該校的詳盡交通指南另外,也不要像這樣,把行經學校的公車路線不經篩選地全部列出(互助客棧2019年7月共識參照)。

「校門口設有什麼公車站」可由「如何到達該校」含括,故同時刪除此句。修正後,現行版本請見Draft:Wikipedia:中小學條目指引。--S099001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6:20 (UTC)[回复]
(~)補充:我認為User:Ohtashinichiro君所言有理,因此我大幅改變想法了。對於不是非常偏僻的中小學,只要有學校地址,配合足夠精確、更新及時的線上地圖(如Google map),就可以查到該校附近有什麼火車站、捷運站,或有什麼公路、市區道路經過,完全不必另開「交通資訊」段落再寫一遍(即使是不詳盡的介紹,也不必要)。-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8日 (日) 08:31 (UTC)[回复]
如果有車站或者公共交通路線,或者新設的道路或交流道,或者碼頭和航空班次,是「為此學校而設」的話,我認為可以將相關車站視作學校的附屬設施並引用來源予以介紹。但純粹只是途經和服務該學校的交通路線或車站或道路則無需介紹。因此,我認為條目指引中應該刪除交通資訊章節並告訴編者不要列出。——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8日 (日) 11:25 (UTC)[回复]
已新增「不過,如果有可靠、獨立的第三方來源表明某公共交通路線、班次或車站、道路、交流道等交通設施的設立或建造,與學校密切相關(如規劃時該校師生通勤是重要考量因素),可以在引用來源後,介紹相關部分。」一段。修訂差異--S099001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1:02 (UTC)[回复]

可靠来源方针增加用户生成内容

Wikipedia:可靠来源:

現行條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絕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議條文

由於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因为这些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进行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视频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

Wikipedia:可供查證

現行條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議條文

任何人均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此前的相关讨论: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所有社群媒體的來源是否可靠?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2021年10月#2021年10月#微信公众号的來源是否可靠?。 --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14:22 (UTC)[回复]

“该账号的可靠性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建议改为“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有时某些断言会出现疑虑。其他方面基本支持,虽然修改后可能读者必须理解“用户生成内容”的准确意义。--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22:03 (UTC)[回复]
已修改。--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23:42 (UTC)[回复]
(※)注意:提议条文并没有完全禁止使用用户生成内容。允许给特殊情况留出讨论空间。相反的是,现有条文认为:BBS等...“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8:13 (UTC)[回复]
(!)意見認為該修正案可能反映一定對觀點之審查偏好且更易受濫用,需要限制有關條文之適用條件和範圍。一個方面看使用者發佈內容二元而言也可分門為虛構和非虛構兩類,有關事實查核帳戶認證等條件應當前置、是可更好防止條文被不當任意使用之;另傳統媒介或其他受認證機構等可能發佈特定所謂「用戶生成內容」之,有關若依足WP:PSTSWP:SYN等具認受屬性,相信亦不應受本地既有或擬定條文之制限。建議基於發佈之確鑿個人、團體或代理人等之查核及信譽等綜合水平,作為來源檢視之尺度。--約克客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8:28 (UTC)[回复]
  • (+)支持(!)意見:或可考慮稍作彙整站友意見微調為:
由於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因为这些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进行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视频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後略)」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23:16 (UTC)[回复]
挺好。但不知道最终写哪个版本。--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3:17 (UTC)[回复]
已修改。--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10:10 (UTC)[回复]
(+)支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7:53 (UTC)[回复]
值得留意的是Meta旗下的社群媒體連結均無法存檔,因為Meta已為機器人IP(包括VPN及網際網絡博物館)設下過濾器,相關IP的使用者必須登入方能閱讀帖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7:58 (UTC)[回复]
7日内无新留言。 公示7日,2022年9月3日 (六) 10:10 (UTC) 結束。--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10:10 (UTC)[回复]
我存在异议,并不是因为「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才导致「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这个因果关系并不必然,我看到User:YFdyh000也有提到这一点,结果提案还是在断言这一点。存在用户认证应该是直接可供查证,然后才是可能继承可靠性,这一点下文也有提及,因此删除首段「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文字对提案具体内容没有太大影响。----Cat on the Mars 2022年8月30日 (二) 09:56 (UTC)[回复]
認為現更改版本、未充分吸收本編有關前置限定適用條件之要求,且版本涉及之WP:WIKISRC章節連帶WP:SPS章節,分屬不同指引之下位內容,而若僅單一修改各自表述不考慮連帶疊加影響等衍生效果、恐有生邏輯撕裂之呈現及衍生歧義等情相伴,在此認為擬定之修正案應:
WP:WIKISRC修正案應置於WP:評估可靠性之下位邏輯進行審視及修正草擬,章節條文如採本案理解之修訂、必須前置「在未滿足具備事實查核帳戶認證」等條件之,而列明條文指定不滿足前置條件之特定「用戶生成內容」通常不具可靠性,而且不應以固定偏好列舉包含有關內容之特定載體,應避免行文先入為主而忽略掉在依足WP:PSTSWP:SYN等指明評估下可能合規之特定情況。
WP:SPS於本案現提案所修正之表述,訴諸以「言論」取代之限定指示、可能有任意擴大訴諸之風險,皆因該改動令整個章節述之邏輯涵蓋可遠超單一屬性標的物,依據前述之應具前置限制理論、即使重新修正該章節亦應依據WP:NOTRS置於旗下再行審定相關行文邏輯重置,姑且於章節內前置應列明(章節之限制條件):前置「未滿足具備事實查核帳戶認證」等條件之、單一屬於用戶生成內容或個體原創生成內容之來源載體。
暫有以上補充,同時要求中止相關公示程序、延長審視修正之時間,並建議將實質案內之各自獨立維基指引修正案,重新以獨立修正案形式分別提交程序進行討論、審查和研究,宜評核兼顧各分章節假定付諸之實效條件等慎重審視。——約克客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1:54 (UTC)[回复]
关于WP:SPS的问题,目前条文中的“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已超出了“自创网站”的范畴。使用“网络上发表言论”更符合“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的内容性质。--Steven Sun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4:15 (UTC)[回复]
依上方意见暂停公示。另外我也觉得应该删除首段的“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23 (UTC)[回复]
現提議分開表決、公示及討論
關於WP:可供查證的修正,建議按原先的公示期繼續餘下的公示
@CatOnMars、@Longway22、@Steven Sun,請問對WP:可供查證的修正有沒有問題?因為你們沒有就WP:可供查證的修正提出意見。
WP:可靠來源的修正則有仍未有共識,建議繼續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8:55 (UTC)[回复]
請仔細閱讀既已提出意見所述之WP:SPS問題、即為對修正案連帶問題之一,且該問題會一併與來源問題相關聯相互有影響、斷不能獨立拆分單獨過橋。同時建議再協最下方議案相關進程一併檢視,待先行處理完備GUNREL上級章節之問題,以策萬全。--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03 (UTC)[回复]

Wikipedia:可靠来源:

現行條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絕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議條文

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影片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絕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

Wikipedia:可供查證

現行條文

任何人均可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議條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社群專頁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如果在不更改原因解釋的前提下作適當的擴充,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畢竟新增的media與先前的性質類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16 (UTC)[回复]
依據回案意和關聯案事,即使如簡化下級章節之當前先於上級之修訂案、亦不應排除經首發平台或轉載平台等而可能具備之查核&驗證因素,而英文版有關限制之定義為largely not acceptablegenerally unacceptable,非當前中文呈文之武斷措辭,唯一絕對化限制指示在於不要利用有關內容作為獨立來源採編有關在世人士的內容,修正案應改變絕對限制條件至指定為針對WP:LIVING之來源採用,對其他範圍之定語為「一般不採用」或「大多情況不採用」而更好反映當前相關案事之共議理解等情。--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0:00 (UTC)[回复]

现单独对Wikipedia:可供查證进行修订:

現行條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議條文

任何人均可自费出书,或者在开放性平台中贡献内容。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用户生成内容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Steven Sun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4:23 (UTC)[回复]

提案裁撤案內多餘章節

鑑於審視有關單一針對平台之章節已可用上級WP:GUNREL完全替代處理,適切相關議案之立論、可便利往後梳理審視單一性質之個案問題,特此提案:直接廢除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由上級WP:GUNREL等繼續改進之一併完備有關後續。以上。——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0:12 (UTC)[回复]

同意。此外我觉得Wikipedia:可靠来源#作者自行发表的材料也应一并废除。还有Wikipedia:可靠来源#在关于作者自己的条目中采用他们自行发表的来源也有点多余,似乎可以合并至Wikipedia:利益衝突中。--Steven Sun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3:5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在英文版维基百科,修订版本删除功能适用于管理员和监督员。

提議條文

文维基百科,修订版本删除功能适用于管理员和监督员。

不知道为什么要提英文维基百科--QiuLiming1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19:19 (UTC)[回复]

要不要提WP:行政员--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04:29 (UTC)[回复]
(+)支持小修訂執行。-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20:11 (UTC)[回复]
已修改,这种小修订应该不需要公示吧。--QiuLiming1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21:05 (UTC)[回复]
顯然屬於小修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9日 (一) 18:1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無法理解NT:SCHOOL為何對公立與私立高中區別對待

在閱讀過建立相關關注度時的討論後也找不到相關說明。唯一一個看起來相關的發言是有位編者提出在編寫雲南專題相關條目時,「以前的編寫經驗是一個縣搭配一所公立高中,小學初中和私立高中不寫條目」,但並未說明為什麼作出這樣的區分。無法理解。

經網上搜尋,貌似公立高中比較受重視的可能原因之一為中國大陸的公立高中教學質素一般比民辦為高,但a.)此對比只適用於中國大陸,而不一定適用於世界各地的公立高中、b.)本人認為「教學質素」不應成為決定學校是否符合關注度的條件之一。

因此,本人建議刪除NT:SCHOOL中「公立高中」的「公立」二字。

現行條文

公立高中[1]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提議條文

高中[2]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C933103(留言) 今天, 02:42 pm (UTC+8)

留言格式问题已修正。--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07:04 (UTC)[回复]

对于条文仅限“公立”,个人认为合理。公立机构的设立一般经政府相关机构、机制的审慎评估,并具有长期影响,而私人或商业机构未必经过足够级别的评估,不宜假定具有关注度,可能是假文凭、假学校。如有足够资料,可以为特定地区的民办教学机构设定标准,但更建议用来源证明已具关注度。--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07:10 (UTC)[回复]

条文已纳入“公办民营”。如果进一步放宽,是否意味着未经教育界批准的私立民办“高中”机构,亦具备关注度?仅是名字和机制上类似高中,但教材、文凭等与所在国家认可的高中没有关系,可能只办一两年、招生人数不定。--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07:19 (UTC)[回复]
那只需要寫上,「營辦當地政府批准課程的高中或已獲認可的國際學校」就可以解決這問題了吧,為什麼要限定公立?在日本和美國等等地方,公立高中比私立的也說不上有什麼優勢--——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08:46 (UTC)[回复]
我对各地“批准课程或认可”的执行标准及判断方法不了解,暂存疑虑。相关学校是否可能只开几年,或者只招收少量学生、没有公开信息披露等。如果相关学校有满足通用关注度的来源,完全可以忽略该关注度指引,而如果没有,它可能只是一个一般民办机构(公司)。--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09:52 (UTC)[回复]
例如日本東京都政府有這樣的認可私立學校列表:https://www.seikatubunka.metro.tokyo.lg.jp/shigaku/ninka/0000000140.html,美國加州的認可私立學校列表:https://www.cde.ca.gov/ds/si/ps/index.asp,台灣:中華民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列表等等。對於「相關學校是否可能只開幾年,或者只招收少量學生、沒有公開資訊披露等。」這些關注我並不認為具備普適性。
至於你說「如果相關學校有滿足通用關注度的來源,完全可以忽略該關注度指引,而如果沒有,它可能只是一個一般民辦機構」,那為什麼公立高中可以豁免?--——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0:30 (UTC)[回复]
“公立高中”的豁免我理解为,假定其通常可找到关注度来源(如媒体报道、地方志等),少数特例经讨论“有机会不会收纳”。“私立学校”的排除,历史讨论中挺多、也有争议,可能讨论中没有得出共识,所以最终未列入,适用通用关注度。--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2:14 (UTC)[回复]
有什麼原因導致公立高中比私立的被認為更有可能於報體報導或地方志等找到來源?--——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4:34 (UTC)[回复]
像我最近在看到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條目裡面被人更換校長的時候,想要去確認一下這是破壞還是真的,就從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找到一個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發布的公告—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二次轉任審議結果及校長出缺學校名單當成來源貼進去當參考,雖然因為校長列表落落長,被跟著一起被砍掉就是了。但凡教育局或類似機構有做事,公立學校的一些重大事務都會有相應的公告吧。--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8:11 (UTC)[回复]
這個很視乎具體國家的情況不同吧,而且公立民營也適用相同標準嗎?--——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17日 (三) 22:38 (UTC)[回复]
應該要先從整個條文去看,從整個高等到初階的收錄標準是越變越嚴的。光看高中前後就有差異了,大學全部假定有關注度,初中則要有多名校友有關注度,才會收錄。所以你覺得用公立一刀切的標準不好,那需要討論的是怎樣的標準去切分,才能讓值得被收錄的高中條目透過這個關注度標準被保留,而不是直接刪除收緊的標準(好比說公立)導致直接比照大學全部假定有關注度。--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8:01 (UTC)[回复]
或者比照初等中學的標準也可以呀?--——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17日 (三) 22:36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_talk:关注度_(组织)/存檔一改成这样或许比较合适。
現行條文
  • 公立高中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 初級中學[3]若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維基百科收錄傳記條目,即可收錄。
提議條文
  • 公立高中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此条不修改)
  • 其他类别的中學阶段学校[4]若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維基百科收錄傳記條目,即可收錄。

--GZWDer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6:22 (UTC)[回复]

不反对。--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7:07 (UTC)[回复]
关注度指引多了之后,会不会造成有些人建立条目时怠于添加参考文献,并以指引为由反对删除?是否需要强调一下 “如果没有可靠、第三方的来源,维基百科有机会不会收纳这些条目”? “应予以收录” 和 “即可收录”,是否要统一?--Kethyga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3:41 (UTC)[回复]
个人理解,关注度子指引的假定具有关注度,本来就是给不加关注度来源/可靠来源/任何来源开口子。而“有机会不会收纳”,我的理解是得到存废讨论等共识,决定相应条目无需收录/删除。这种开口子,可能是避免已创建条目的来源不满足可靠性&关注度,但已知主体满足关注度、很可能有关注度来源、信息无明显错误。某些批量创建的条目,所用来源就是不合格,但用关注度或无来源提删对条目内容来说可能是损失,所以开这种口子。--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7:09 (UTC)[回复]
理論上那些校友就是可靠的、第三方的來源,前提是那些校友的條目中關於學歷的部分都有好好的被把關...--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7:20 (UTC)[回复]
問題是維基百科有傳記條目的人,有多少是在中學階段對學校構成知名度的?--——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19日 (五) 11:05 (UTC)[回复]
指引并未要求在学校阶段对学校构成知名度吧?如果“对学校构成知名度”,那不就满足通用关注度了?个人理解,指引中说多名(至少两名)校友条目存在可靠来源说曾在某学校就读,既先行假定认为该学校有一定的作用和历史价值、有可能存在文献。--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3:48 (UTC)[回复]
感覺索性所有中等教育機關都像小學那樣用通用關注度就好了。校友如果是在政商界有成就的話還能算可能和中學有關,但如果有校友是因為成為殺人犯和軍隊將軍而獲得關注度的話,對於他們所曾就讀的中學的維基百科條目而言有多少意義存疑。--——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20日 (六) 09:39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各类学校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如下:

  1. 凡可以以院校自身的名義獨立地發出受院校所在地政府認可的學士學位或更高級別的資歷證書的高等教育機構,於一般而言,皆具有關注度。
  2. 大学[5]均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3. 公立高中[6]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4. 初級中學[7]若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維基百科收錄傳記條目,即可收錄。
  5. 其他类别学校尚无共识,暂时适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提議條文

各类学校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如下:

  1. 凡可以以院校自身的名義獨立地發出受院校所在地政府認可的學士學位或更高級別的資歷證書的高等教育機構,於一般而言,皆具有關注度。
  2. 大学[8]均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3. 其他类别学校适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31日 (三) 05:08 (UTC)[回复]

这样修改似是废除之前讨论所得共识,我认为应该邀请当时讨论的参与者确认,再进行共识。在我的理解中,之前讨论得出的条文为以该可衡量标准用以假定学校是否应有一定的存续性和影响力。--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06:53 (UTC)[回复]
認為該修正案明顯不對稱案題之意向,而且對當時階段議案共識之理解有所欠缺並有抵觸之可能,作為時季參與案事成員之一、在此反對該案付諸程序,要求相關提案人必須清楚重新解釋提案之緣由及目標。--約克客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07:26 (UTC)[回复]
上面也有提到,1.)公立高中被假定為具關注度被非普遍適用狀況,例如說地方志或者媒體會記錄公立高中的人事變動什麼的應該隨了中國大陸外沒多少地方有這情況,2.)初中的校友獲收錄可以被學校繼承關注度的推導有問題,校友在維基百科獲記錄的原因並不一定與其教育背景和學校有關。--——C933103(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03:30 (UTC)[回复]
反对,未见必要性和理由。--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2:49 (UTC)[回复]

註釋

  1. ^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立”包含公办民营,对应中國大陆之公立民营高中、香港之资助中学(不含直接资助中学)、台湾之代用国民中学等。
  2. ^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3. ^ 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4. ^ 包括私立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例如中国大陆的职业高中、中专和技工学校)。
  5. ^ 由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教育部门主管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中國大陆省级及更高級別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和党校(行政学院)同样适用本条。
  6. ^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立”包含公办民营,对应中國大陆之公立民营高中、香港之资助中学(不含直接资助中学)、台湾之代用国民中学等。
  7. ^ 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8. ^ 由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教育部门主管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中國大陆省级及更高級別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和党校(行政学院)同样适用本条。

強烈建議制訂或修訂關於國家/地區體育代表隊的命名規則

諸位好。本人現強烈建議制訂或修訂關於國家/地區體育代表隊的命名規則,將單講男子代表隊的「某某國家隊/某某代表隊」更名為「某某國家男子隊/某某男子代表隊」,以跟上性別平等的時代潮流。

以上。祝編安。📕📙📒📗📘📚📖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8月18日 (四) 05:08 (UTC)[回复]

感覺像是WP:OFFICIALNOT的觀點。個人覺得你要不要考慮去弄個性別平等重導向的分類去專門搞這個。--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7:32 (UTC)[回复]
目前的趋势是各大媒体都是称呼男子/女子XX队,个人建议制定一个命名规则,避免每个条目命名不一致给人造成困惑。----脳補。◕‿◕。讨论 2022年8月19日 (五) 13:45 (UTC)[回复]
个人建议名从主人、基于来源,必要时避免误解,但不要为平等或统一命名法而原创命名。有些国家代表队的官方名称不带性别,en:Category:National_sports_teams可作参考。新西兰国家板球队(另有女子队),Google有三千多条结果,而"新西兰国家男子板球队"是5条结果,极不常用。en:Singapore national cricket team等英维/官方命名同上。以及"肯尼亚田径队"en)3000条、"肯尼亚国家田径队"30条、"肯尼亚国家男子田径队"6条(有多个新闻来源),但重点是似乎并无女子田径队、女子选手似乎被计入该队。所以全面统一命名个人感觉稍欠火候,但这不妨碍有官方来源支持的情况下选用清楚的“男子队”。--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4:15 (UTC)[回复]
(!)意見:應當細分這些隊伍是否拒絕女性參加。當前世界發展主流是允許女性參加傳統上男性參加的賽事及隊伍,開明國度的發展趨勢為演變爲不分性別賽事(隊伍)和女性賽事(隊伍)兩類。如無證據顯示這些隊伍明文拒絕女性參加,則不應添加性別定語。如此,才符合性別平等的實質。--神秘悟饭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2:02 (UTC)[回复]

條文

綜合以上諸位的意見,以下是本人提出的條文: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條目名稱:

  •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男子代表隊,不應命名為「某某國家/地區體育(代表)隊」,而應命名為「某某國家/某某地區男子體育(代表)隊」:
    1. 管轄此男子隊的政治實體有對應的女子隊。
    2. 官方網站或新聞公告等不使用體育名稱默認指代此男子隊,而使用「男子(代表)隊」。
    3. 此男子隊不接收女子運動員,而女子運動員的成績也不算入此男子隊。(某些體育的國家/地區代表隊已經向所有性別開放。例如:加拿大國家腦癱足球隊從去年開始允許女子球員參加選拔。)
  • 若官方使用體育名稱默認指代男子隊,但中文媒體大量使用「男子隊」,也可以使用「某某國家/某某地區男子體育(代表)隊」,或提出改名。
  • 不符合以上條件,則暫時不移動相關條目。
  • 不建議將「某某國家/某某地區男子體育(代表)隊」移動到「某某國家/某某地區體育(代表)隊」,除非此代表隊已經對非男子運動員開放。

條目分類:

  • [[分類:某某國家/地區體育(代表)隊]]應作為母分類,包含[[分類:某某國家/地區男子體育(代表)隊]][[分類:某某國家/地區女子體育(代表)隊]]等子分類。

歡迎拍磚。《條目名稱》和《條目分類》兩部份分別投票,不作捆綁。📕📙📒📗📘📚📖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8月21日 (日) 02:42 (UTC)[回复]

还行。但应明确“此代表队不接收女子运动员,而女子运动员的成绩也不算入此代表队”条件的前提是存在“女子队”。对于代表队仅有男性成员,但官方未明文限制或者不称“男子队”的情况,我仍有顾虑。--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08:56 (UTC)[回复]
@YFdyh000已增加。📕📙📒📗📘📚📖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8月21日 (日) 17:07 (UTC)[回复]
我怎麼覺得這個條文更偏重於用因政治或宣傳等因素製造的第三方宣傳來替代掉官方名稱呢?比如說奧會官方認定的代表隊名稱是中華台北,如果中文媒體大量使用奧運台灣男子代表隊的話,條目就可以申請改名移動去奧運台灣男子代表隊了?感覺這規則有炎上的潛質呢(點訂閱)--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15:53 (UTC)[回复]
@Anghualee此項提議只涉及是否在條目名稱中使用「男子」字眼,不涉及政治實體名稱。📕📙📒📗📘📚📖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8月21日 (日) 17:02 (UTC)[回复]
即便媒体大量使用台湾指称中华台北(这种情况在去年的东京奥运开始明显频繁起来),依然可以根据国际体育组织的称呼,及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之规定维持使用中华台北。--🔨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23:56 (UTC)[回复]
媒体还是算了,建议还是看主人。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8月28日 (日) 13:27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請問「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男子代表隊,……」是說「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男子代表隊,……」,還是「至少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一的男子代表隊,……」?這要寫清楚,否則爭議太大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6日 (五) 14:46 (UTC)[回复]
@克勞棣十分感謝提醒。已更正為「同時符合」。📕📙📒📗📘📚📖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8月26日 (五) 14:55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若官方使用體育名稱默認指代男子隊,但中文媒體大量使用「男子隊」的話”,請刪除「的話」兩字,這是贅詞。-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7日 (六) 12:27 (UTC)[回复]
@克勞棣個人認為刪除不刪除也沒什麼大不了⋯⋯不過還是刪除了。📕📙📒📗📘📚📖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8月29日 (一) 14:48 (UTC)[回复]
我忘了是哪个体育项目,名为男子其实女子也可以参加的....(希望是我记错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29日 (一) 02:24 (UTC)[回复]
1.跨性别运动员。2.围棋?[5] "中国男子围棋队",不过大多数报道是"中国围棋队"。3.据说很多项目是“原则上”允许[6]。--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02:32 (UTC)[回复]
我其实觉得名从主人就可以,中国围棋队是包括男女的集训队,所以既没有男子队也没有女子队,不符合提案条件。----Cat on the Mars 2022年8月30日 (二) 15:17 (UTC)[回复]
还可以,感觉不存在过多的歧义和矛盾。----脳補。◕‿◕。讨论 2022年9月1日 (四) 06:50 (UTC)[回复]
@脳内補完「不存在过多的歧义和矛盾」也就是說還有歧異和矛盾,還請指出。📕📙📒📗📘📚📖強烈抗議維基基金會無理封禁中維管理員 2022年9月2日 (五) 15:01 (UTC)[回复]
1.何謂“體育名稱”,令我等一般讀者及編者不解,應予修正;2.第3條上半句建議改爲“根據已公佈的可靠證據,此男子隊不接收女子運動員(含跨性別女性運動員)”,下半句提及成績用意何爲?是否贅余?3.應訂明該隊如隸屬於通用中文的地方,則以當地官方或當地中文媒體爲準,而非其他地方的中文媒體;4.“/地區”應修正爲“(地區)”,且注明“地區”二字不必要,以免令編者誤以爲“香港XX隊”均需改爲“香港地區XX隊”等。--神秘悟饭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2:23 (UTC)[回复]

提议规定巡查时将页面移动至草稿的规则 (二)

参见先前讨论,我简单翻译了一下en:WP:DRAFTIFY,并做出了一些调整,请社群判断是否合理。

新页面巡查的过程中,如一个未被巡查的页面满足以下所条件,巡查员可将其移动至草稿命名空间

  1. 该页面具有发展成完整条目的潜力
  2. 该条目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标准
  3. 没有证据证明编者正在改善此条目,
  4. 该条目没有侵犯著作权的内容,
  5. 该条目的作者清楚地表明了其有利益冲突

--QiuLiming1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21:20 (UTC)[回复]

建議在這邊寫明排除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頁面,雖然巡查員理應知道這點,不過還是寫進去會更清楚一點。--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02:58 (UTC)[回复]
若按英維原意,並非全部符合速刪的頁面都要排除,例如衹有{{infobox}}的條目,可以WP:A2速刪,但假如主題「具有发展成完整条目的潜力(條件1)」,且符合其他條件,則可以移至草稿,WP:A2是其「质量明显不符合标准(條件2)」的理由。相反,WP:G3惡作劇頁面不具有发展成完整条目的潜力(不滿足條件1),因此不應移至草稿。——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03:08 (UTC)[回复]
“没有证据证明编者正在改善此条目”如何判别(和标注)?既然是新条目,肯定新进创建/编辑,真的能这样断言吗,如果编者正在整理资料/其他事情,创建三五天后再填补呢。需要再清晰化。与{{重写}}等状态的区别和价值。--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13:05 (UTC)[回复]
掛{{重寫}}者應該尚算「可用維護模板而無須刪除」的品質,但移至草稿已相當於自條目空間刪除?然後三五天后再填补的情況,假如編者有說明,應該算是正在改善,若無說明應可移至草稿,編者三五天後回來時見到通知,可往草稿改善(或回退草稿化並改善)。——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7:12 (UTC)[回复]

在下結合QiuLiming1閣下的翻譯、無聊龍閣下主編的2019年草案en:WP:DRAFTIFY細則及諸位編者的意見(排除一些應速刪頁面及澄清"no evidence of active improvement"),擬出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2022年更新草案,敬請指教。——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6:57 (UTC)[回复]

CSD#O7增加豁免用户子页面草稿

为避免废弃草稿占用标题,草稿名字空间中的O7有必要性。其他用户一般不会用户名字空间中的草稿,用户子页面O7的必要性存疑。请社群讨论是否可以豁免用户子页面草稿。-Mys_721tx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04:52 (UTC)[回复]

(!)意見:敝人意見為若此類用戶子頁面草稿之留存不易對其他用戶和平台造成各種形式的干擾或不便,且相關條文極少獲引用,反而不時有用戶申請恢復未完成之草稿頁的話,則或可考慮豁免快速刪除。--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19:50 (UTC)[回复]
顯然應豁免沒錯,但不是自己就能用G10或O1了嗎?為什麼不趕快豁免了呢?到底腦袋都怎麼想的啊?放任草稿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5:56 (UTC)[回复]

WP:GUNREL需要澄清

一、其首段称,“绝大多数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博客等都不是可接受的数据源。不过也有一些特例是可以的,例如知名的专业研究人员在其自身专业领域中的自行发表或是一位显著的专业新闻工作人员所自行发表的资料。这种资料在某些情况下是属于可以使用的自行发表的数据源,例如这些资料已经被可信的第三者发行过以及是以他们的真名发表而不是笔名或假名。”而其下属章节“作为二级来源的作者自行发表的材料”指出“个人网站、个人博客和其他自己发表的,或个人出版以满足虚荣心的材料不能作为二级来源。”这显然有矛盾之处。如果首段的意思是自行发表来源在某些情况下可作为一手来源叙述(作为观点叙述),那应该写明。

二、“评估可靠性”一节不知为何为其下属章节。应与“评估来源”合并。

三、“学术部门的博客不只是个人博客,更被应该视为来源的全部。”根本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Fire Ice 2022年8月28日 (日) 12:17 (UTC)[回复]

第二段稍显含糊,但应可以理解,首段的“已经被可信的第三者发行过”达成既可改变“其他自己发表的”,成为被二手来源引述过的一手来源(事实或观点)。视为来源的全部”是翻译问题,确实离谱,2007年加入后没动过。意思是适时视为来源整体(机构、小组等)而不是单纯的笔者观点。--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2:42 (UTC)[回复]
这个判断颇可怀疑,学术部门的博客帮忙发表个人文章而不为此负责似乎不难想象。Fire Ice 2022年8月28日 (日) 13:07 (UTC)[回复]
重点是适时,指机构的正式博客、官方消息不能因是博客而直接视作用户生成内容或个人观点,微博等SNS同理。暂无更好阐述思路,但应可依常识判断讨论。如果是在学术网站上的个人博客,那么确实是一手来源,应当慎用,除非是当事人条目。署名时评也慎用。--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3:53 (UTC)[回复]
專家博客可能可靠(若合適地定義專家),如此專家在自己博客上寫文獻綜述,自然是可靠二手來源,如en:Wikipedia:Identifying_and_using_self-published_works#"Self-published"_does_not_mean_"primary"_or_"non-independent"給出的例子說明專家博客不一定是第一手來源。又如斤斗雲的例子中,[7]作者自己的意見是一手來源,但其綜合其他來源的部分應屬於二手來源。(當然作者是否屬專家可以商榷。)「個人區域網路站、個人部落格和其他自己發表的,或個人出版以滿足虛榮心的材料不能作為二級來源」一句,現en:WP:RS似乎不見,不確定該句的原意,若不排除專家博客,似乎如Fire-and-Ice閣下所言有矛盾。——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4:26 (UTC)[回复]
仅在专家自己博客上刊登的综述,恐怕是自行出版,未经同行评审,即便专家十分专业,似乎也难算作可靠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5:00 (UTC)[回复]
未经同行评审的材料有很多,例如新聞就是沒有同行評審的。這句話是否容易陷入沒有同行評審=不可靠來源?當然這可以限定領域,比如醫學領域一定要有經過同行評審的二手來源才可作為可靠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5:08 (UTC)[回复]
要看“同行评审”的程度,新闻有编审和其他质量保证机制与责任(虽然假新闻并不少,假论文也有)。如果专家写的就是二手可靠来源,那么专业记者在微博上写个见闻或者事件时间线,是否也为可靠来源。而且博客内容易随时变动,这与可靠来源理念要求的可靠已出版来源是不符的。--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7:14 (UTC)[回复]
自然有同行评审是锦上添花啊,我觉得应该没可能滑坡到无同行评审=不可靠来源的地步。--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8月28日 (日) 19:13 (UTC)[回复]
其实大家要明白的一点是,要求来源可靠,本质上是把查证的大部分责任交给了来源,因为维基百科自身无法担负起查证的职责,所以同行评审的论文,有编审的新闻等就相当于用他们的专业操守已经帮维基百科履行了查证的职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29日 (一) 02:30 (UTC)[回复]
特别知名的专家相当于拿他们的名誉对可靠性背书,我觉得在一些无争议的位置使用也未尝不可。--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2:54 (UTC)[回复]
这好像是一个上古时期的翻译问题,这一段从2007年完成翻译以后就不再有大的变动了。最早翻译应该是在[8][9]。十分明显的翻译问题可以自己修改。--CatOnMars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14:35 (UTC)[回复]
現同一頁面內Steven Sun閣下有關聯本案之修正提案,與本案之上級內容關係密切,如依下述重構相關行文、期協同一併重新審視相關修正提案方向,相信依據本案之進程、關聯下級章節之指定內容表述亦須進一步校驗梳理。--約克客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33 (UTC)[回复]
英语版本

A self-published source is a published source that has not been subject to any form of independent fact-checking, or where no one stands between the writer and the act of publication. It includes personal websites, and books published by vanity presses.

Anyone can create a website or pay to have a book published, and then claim to be an expert in a certain field. For that reason, self-published books, personal websites, and blogs are largely not acceptable as sources.

Exceptions may be when a well-known, professional researcher writing within his field of expertise, or a well-known professional journalist, has produced self-published material. In some cases, these may be acceptable as sources, so long as their work has been previously published by credible, third-party publications, and they are writing under their own names, and not a pseudonym.

However, editors should exercise caution for two reasons: first, if the information on the professional researcher's blog is really worth reporting, someone else will have done so; secondly, because the information has been self-published, which means it has not been subject to any independent form of fact-checking.

中文版本

自行发表的来源未经任何事实核查,并且缺乏第三方检验,其中既有個人網站,也有為了滿足虛榮心所發行的刊物。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建立網站或自费出版,然后自稱某領域的專家,因此絕大多數的自费出版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資料來源。

不過也有一些特例是可以的,例如知名的專業研究人員在其自身專業領域中的自行發表或是一位顯著的專業新聞工作人員所自行發表的資料。這種資料在某些情況下是屬於可以使用的自行發表的資料來源,例如這些資料已經被可信的第三者發行過以及是以他們的真名發表而不是筆名或假名。

然而編輯者還是必須謹慎小心的使用,基於以下兩個理由:第一,如果在該專業研究人員的部落格上的資訊是真的值得發表,那麼有可能已經有人發表過了;第二,因为該資料是自行發表的,所以其內容並未經過任何第三者的驗證。

英语版本

Evaluate the reliability of online sources just as you would print or other more traditional sources. Neither online nor print sources deserve an automatic assumption of reliability by virtue of the medium they are printed in. All reports must be evaluated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es and people that created them.

Reliability is a spectrum, and must be considered on a case by case basis. Typically peer reviewed publications are considered to be the most reliable, with established professional publications next. Government publications are often reliable, but governments vary widely in their level of reliability, and often have their own interests which will explicitly allow for withholding of information, or even out right deception of the public. Below this are sources which, while not tangible, can be providers of reliable information in some cases, for example websites and blogs, particularly those associated with reliable sources of information. For example, the blog of an academic department is not merely a personal blog, but should be looked at in the totality of the source.

  • With any source, multiple independent confirmation is one good guideline to reliability, if several sources have independently checked a fact or assertion, then it is more reliable than one which is not checked.
  • Sources where there are multiple steps to publication, such as fact checking and editorial oversight, are generally more credible, all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than those which are not.
  • Reliable sources also are ones which differentiate within their own information stream between assertions which are backed by observation, those that are theoretical but highly likely, and those which are speculative, conjectural and rumor.
  • Reliable sources have reproducible or verifiable means of gathering information. A fact which could be checked, even if it has not been, is generally more reliable than one which cannot be checked.
  • Reliable sources tend to state explicitly who their sources are. Thus quotes with attribution are more reliable than "anonymous sources," particularly when anonymous sources are speaking towards their own interests.
  • In general it is preferable to cite the original source for an assertion, as well as important confirming sources. It is generally preferable to cite reliable sources over less reliable sources when given a choice.
  • However, while reliability is to some extent fungible, peer reviewed publications make errors, professional publications vary widely in quality and have their own POVs and other sources have to be evaluated based on the particular assertion.
  • While reputable and reliable have considerable overlap, one is not a substitute for the other.
  • A source is more reliable within its area of expertise than out of its area of expertise.
  • A particular source which aims to have credibility beyond a particular POV is generally regarded as more reliable than one whose audience is narrow in terms of its ideology, partisan agenda or point of view.

Note that Wikipedia itself does not currently meet the reliability guidelines; however, nothing in this guideline is meant to contravene the associated guideline: Wikipedia:Build the web. Wikilink freely.

中文版本

當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給予來自網路上的來源與你對傳統書籍來源的相同態度。單憑是印刷書籍並不保證該來源會比來自網路上的好或正確,所以當你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只對其作者及驗證方法來提出懷疑。

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通常同行評審的出版物被認為是最可靠的,其次就是已確立的專業出版物。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著很大的差異,常常為了他們自身利益而明確地容許資訊抑制或者甚至欺詐公眾。一些資料來源,雖然不明確,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可靠資訊的提供者。例如網站、部落格、特別是那些跟可靠資訊來源有聯繫的。例如,学术机构的博客不只是代表个人的博客,更应视作机构整体发表的来源。

  • 多方獨立確認的來源是可靠性的好指引。如果幾個來源都獨立地查證事實或主張,這比沒有查證的更可靠。
  • 需要很多步骤才能出版的文献一般更可信。
  • 可靠来源还包括根据试验观测等方式取得自己信息的文献,而对于仅仅有理论的文献,则更可能是虚假的。
  • 可靠来源具有可重复和可查证性,他人可以查证的信息一般比不可查证的信息更可靠。
  • 可靠来源一般明确说明信息来源,比如通过引用等方式。
  • 一般对于一个理论,最好引用原始文献,如果有两种引用选择,选择更可靠的文献加以引用。
  • 但另一方面,可靠来源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同行评审的刊物也会出现错误,专业出版物也会参差不齐,并含有自己的偏见,因此应该多方面引用。
  • 可靠来源可能重叠,但并不应该使用其中一个代替另一个。
  • 在文献专业领域的信息比其他领域的信息更可靠。
  • 拥有广泛读者的文献一般比小圈子出版物更可靠。

请注意,维基百科本身往往不能达到可靠来源的要求,但本页面的内容同其他相关方针和指引不冲突。请自由地编辑维基百科!

@Fire-and-Ice稍微改了一下译文的措辞。第一段应该只是综合性的描述,在列举什么是可以用的(accpeted)来源,后面才是讨论第一手、第二手以及可靠性,或者说如何使用这些来源。个人认为,最后一句似乎还要考虑机构整体的来源质量,可能更加接近以机构名义发表的文章。--CatOnMars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03:36 (UTC)[回复]
"their work has been previously published by credible, third-party publications"此處應如WP:SPS解成「他們曾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發表研究」,即their work並非等同前述的self-published material(假若「這些資料已經被可信的第三者發行過」,則該些資料已不屬「自行發表的資料來源」,因此條文並非討論此情況)。en:WP:SPS的寫法無此歧義:Self-published expert sources may be considered reliable when produced by an established subject-matter expert, whose work in the relevant field has previously been published by reliable, independent publications.——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00 (UTC)[回复]
我觉得这种情况还是存在的,譬如有人投稿报纸、期刊,然后又在自己的个人网站、微信公众号乃至于微博发出来,后者虽然属于个人出版,但只要内容一致其可靠性其实并不亚于前者。----Cat on the Mars 2022年8月30日 (二) 12:50 (UTC)[回复]
此情況應引用報紙/期刊,另鏈結至作者自行公開的內容(如使用{{cite journal}}之arXiv或url參數),起open access的作用(如en:WP:PREPRINT),而非作為個人出版物引用。此情況亦無須如下文所指的「謹慎小心」使用,因為已發表過,證明值得發表,且同一內容已經期刊審查。可見結合上下文(如en:WP:PREPRINT提及self-publish之可用條件時,與獲期刊發表的情況是完全分開),self-publish段並非處理獲期刊等發表的情況,而是處理專家網誌未經可信的第三者出版的情況:若「專家」滿足某些定義,包括他們曾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發表研究,則未經可信的第三者出版的專家網誌仍可「謹慎小心」地用作可靠來源。——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5:06 (UTC)補充[回复]
增加整段内容对照参考,综合来看似乎早年间有人认为在线来源不太可靠,实际上我觉得现在的在线来源和个人出版物不应该混为一谈。--Cat on the Mars 2022年8月30日 (二) 13:08 (UTC)[回复]
如檢視整頓無其他衍生問題、諸參與人無異議,@CatOnMars重校譯版本應可付諸程序處理相應章節。--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11 (UTC)[回复]
@longway22我觉得现行版本除了措辞之外的逻辑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大改善,尤其是“已经被可信的第三者发行过”这一句,似乎原文认为可以直接引用自行发行的来源,也有用户认为应该引用已经期刊发表的网站并附open access的个人网站。
再来是User:Fire-and-Ice的问题,这个问题在ENWP早在2006年就有人指出,现在版本已经没有「个人网站、个人博客和其他自己发表的,或个人出版以满足虚荣心的材料不能作为二级来源」这种论述,这一段似乎应该重新修饰或者删除。
现在全文多次出现的「虚荣心」鲜见于其它方针、指引、论述中,似乎也是比较缺乏明确定义的东西,在ENWP中Vanity Guideline归并于利益冲突COI,ENWP在en:WP:RS还有一个特别的Sponsored内容,这些应该都属于利益冲突的范畴,是否能够把这一点独立出来也做一个利益冲突。另外还有像是「游击队的网站」这种比较文题不符的内容,在JPWP里叫做「反体制勢力、宗教集団、過激派のウェブサイト」,也是应该修改的内容,本质上也是自我宣传的内容。
最后一个问题,我至少查到ENWP2008年的版本就已经把本段内容拉到可供查证中,按前面User:Steven Sun的修改,或有可能造成未来可供查证或可靠来源相同内容出现分歧,是否应该应该学习ENWP将相关内容归到一边去,仅留一边进行概述。----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1日 (四) 12:58 (UTC)[回复]
“已经被可信的第三者发行过”前提是自行发布本与公开出版版本核对无异,作为文献传递用途。如果有所修改,就不应使用。且最好选用可公开浏览的有公信力的网页版本作url参数。--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7: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