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Koala0090/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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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ala0090[编辑]

在此投票 截止時間2022年10月30日 (日) 23:59 (UTC)

  • 申請者:Koala0090讨论 | 貢獻
  • 提問時間:2022年9月22日 (四) 11:12 (UTC)-2022年10月6日 (四) 11:12 (UTC)
  • 投票時間:2022年10月17日 (一) 00:00 (UTC)-2022年10月30日 (日) 23: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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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討論頁

意見[编辑]
問題[编辑]
三個問題的回答[编辑]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 答:主要會聚焦於條目空間的維護,如高風險頁面保護、反破壞、修訂版本刪除等。本人長期協助線下社群活動,也會協助排除線下活動所面對的技術障礙。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答:喜歡書寫一些自己並不如此熟悉的領域,能在書寫的過程中激勵自己深入閱讀該議題。雖然本人的專業在於醫學,但更喜歡一些跟在地文化相關且較少人關注的文史議題。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使用者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答:從十幾歲寫到現在,一定會有許多不成熟的過程,也理所當然會遇到一些前輩的指點,自認應該已有足夠的心理素質面對相關議題。編輯方面的衝突若能溝通以溝通解決為主,若單純溝通無法解決問題且認為該衝突可能危及條目品質,則應提出理據並尋求第三方共同參與討論。

--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09:25 (UTC)[回复]

(補上題目)--SunAfterRain 2022年9月25日 (日) 23:50 (UTC)[回复]
巧克力的小問題[编辑]
  1. 如果今天社群指出,有其他管理員未經告知,駁回閣下的處理方式,並對該管理員的駁回表達不滿,閣下該如何化解衝突與回應社群?
  2. (改寫自藍桌君先前在RFA的提問)閣下若當選管理員後,發現有一管理員漠視社群的意見,執意執法,您認為該管理員濫權的原因是什麼?

以上。--🍫巧克力~✿ 2022年9月23日 (五) 02:26 (UTC)[回复]

  1. 我相信每位管理員的判斷一定存在某些差異。如果確定不是自己疏忽,且對該操作具有疑義,我會先詢問對方是否自己的做法有問題,並討論是否我們當中是否有一方誤解規定,抑或有法條競合的問題。若是規範矛盾或競合,則尋求社群解決此問題。若無競合問題,且溝通無法解決問題,則可能先與其他管理員及行政員討論雙方的作法是否有對錯,尋求第三方協助裁斷。
  2. 溝通仍是第一要件,但如果就像您提問中所說的,溝通後仍漠視社群意見,那麼就是必須要由社群對該管理員的權限進行重新檢視。原因的部分,最常見的是誤解規範。但就我先前看過的案例,也有幾位管理員是因為獲得他人授意,或者私人恩怨而做出不合理的行為,且因為對方知道自己的舉措不合理,因此拒絕向社群解釋。若屬於此類情形,則必須重新審視管理員的適任性,並識別管理員是否遭到脅迫,並在自身能協助的部分解除威脅的來源。---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0:12 (UTC)[回复]
謝謝回應。不過,另外想問閣下是如何看待Wikipedia:編輯禁制紀錄在2021年3月2日所發生的管理戰?--🍫巧克力~✿ 2022年10月2日 (日) 00:58 (UTC)[回复]
由於本案部分人員在後續有基金會介入,因此可能有部分資訊涉及我們所不知道的證據或訊息。由於基金會尚未說明細節,因此我的回答將以現有證據及程序問題進行分析,僅依照維基百科上所持有的證據進行,因此可能會與當時的狀況有所差異。
  • 時間軸
    • 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Walter Grassroot」舉辦中塞編輯松
    • 2021年2月7日:參賽者「Sanmosa」與「Ericliu1912」提交的條目在通過遊魂審閱後,從Fountain消失。從後續的對話中可以推測該操作有高機率由Walter Grassroot所為。
    • 2021年2月26日,管理員「Ch.Andrew」認定Walter Grassroot的操作涉及地域歧視和種族歧視,違反CoC條款,因此判定Walter Grassroot、遊魂、DavidHuai1999 進行「宣傳禁制」,禁止在本站宣傳、推廣三人任一人名下舉行的活動一年。(連結
    • 同日,前管理員「瑞丽江的河水」認定「管理员Ch.Andrew君执行的“宣传”禁制不属于编辑禁制方针所规定的禁制种类」,在未與Ch.Andrew討論的狀況下,駁回其操作(連結
    • 2021年2月27日,Antigng在客棧中發布對宣傳禁制的質疑。(連結
    • 2021年3月1日,行政員「Shizhao」重新發布對Walter Grassroot的宣傳禁制。此次禁制將「宣傳禁制」改為「主題禁制」,並將懲罰對象限縮為Walter Grassroot,撤銷對遊魂及DavidHuai的禁制,並撤銷對WMC集體的指控。該作法基本上肯定Antigng所提出的一、三、四點。
    • 同日,前管理員「霧島聖」在未與社群討論下回退該禁制,在編輯摘要寫下「种族主义是一个很严重的指控,再无事实证据以及规则支持下使用,会为今后的滥权开辟一道口径与先例。」。Shizhao在刪除種族主義 的字樣後,再次發布禁制,霧島聖復在沒有討論的狀況下回退禁制,僅在編輯摘要中寫「我驳回你的操作,要求你避嫌,不要继续车轮战,否则后果自负」。之後Shizhao恢復禁制。
在此案例中確實有涉及管理戰的部分,關於事件本身,Antigng與Ch.Andrew已在站內有相關討論,我這邊僅在程序上進行去分析。
  • 程序問題
    • 站內相關方針中,有提及除例外情況之外,「切勿在明知其他管理員反對的情況下回退其他管理員的管理操作,亦不進行討論直接回退。請透過討論解決行政爭議。」。在此案例中,瑞麗江的河水的第一次駁回,不符合方針內所述之例外狀況,顯然違反此部分的程序問題。
    • 後續Antigng儘管不認同該操作,但其按照方針項客棧內提出理據及討論,此部分完全符合方針。
    • Shizhao在Antigng指出理據後,對一、三、四點的部分進行修改。此禁制由第三位管理員復查,符合方針。
    • 霧島聖兩次駁回未說明操作理據,且第二次甚至進行恐嚇,違反管理戰方針騷擾方針
    • 至於Shizao第二次的駁回是否違反管理戰方針,因站內方針未明確規範,此處殆有疑義。該方針表明在回退其他管理員操作時必須說明,但至於面對對方違反管理戰方針後的處理,未明確說明,究竟是應該退回到原初裁判,待討論完成後再進行複查,還是必須維持回退後的情形等待討論完成,此處應建議後續在互助客棧完成對該方案的增訂。在相關規範完善之前,類似管理戰目前可透過「回退不過三」的原則進行處理。霧島聖在回退兩次操作後停止回退,未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
  • 量刑
    • Ch.Andrew第一次使用的「宣傳禁制」因超出站內所列舉的禁制範疇,因此確實可能受到質疑。至於該次禁制處分是否可以算是一種「主題禁制」,按照編輯禁制方針無法列在其中,因此方針尚無法支持,故確實有討論空間。
    • 中塞編輯松的事件確實涉及站內用戶的不平等待遇,但由於當時CoC的規範對象確實僅強制要求「維基媒體工作人員和董事會成員」,由於WMC並不屬於基金會認可的維基媒體工作人員,且該準則亦未提供違反該指引會有何種處罰,造成相關議題的盲區,因此在當時Ch.Andrew的量刑確有討論空間。目前正在進行討論的UCoC將會將適用對象擴及所有媒體子項目的成員,對於違犯者亦會制定較詳細的規範,應會有所改善。
  • 迴避
    • 在本案中,Ch.Andrew提出要求WMC相關管理員迴避的要求,亦是爭執點之一。在現實中在法律上的迴避原則,當事者可以提出相關理據,聲請管理員迴避。若之後遇到類似的情形,當是管理員認為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我認為可以詢問當事者Sanmosa及Ericliu1912是否有需要聲請迴避,若兩人覺得有需要則建議迴避。只是在迴避相關規範體制化之前,可能僅能為建議性質。
--Koala0090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6:41 (UTC)[回复]
浣熊的问题[编辑]

请问考拉🐨君如何看待中文维基百科中大量存在的原创名称(尤其是一些极不合理的原创名称,不限于生物学与医学类),您认为这一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23日 (五) 03:30 (UTC)[回复]

這部分的問題其實應該還是需要社群解決,就我看來問題源自於命名常规中建議使用中文條目名的規範,但顯然在很多時候這樣的規範會導致原創研究的問題。原創譯名這件事對於譯者來說大概無可避免,如果能夠遵循命名規則來翻譯,也許問題還不會這麼大,但若完全曲解該外文名詞或造成歧意,就必須儘速解決。我認為有幾種解決方式:
  1. 重新搜尋該名詞,若有權威官方的譯名則加以取代。
  2. 書寫該領域的命名指引,以避免明顯不合理的譯名因「先到先得」的規範無法代換。
  3. 若社群接受,我個人建議在生物學及藥學等領域,適度接受外文學名作為條目名或是在內文中使用,以避免為了符合中文要求而導致錯譯或是原創研究的問題。
--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0:34 (UTC)[回复]
谢谢,我还有一问,请问您如何看待被中文维基百科的原创译名污染的外部文献?这种情况能否自我洗白,而成为“可供查证的非原创名称”?若否,那么您是否认为中文维基百科应当有义务纠正不良影响?试举两例:
  • 讨论:蒙特塞克山脉(此处我在提出移动请求时还不知道该名称是中维的原创译名)。
  • 璃茉军舰鸟属,此处Limno-为希腊语湖或沼泽的意思,指其生活在内陆湖泊处,英维翻译为"Freshwater frigatebird"意即“淡水军舰鸟”(因现存的军舰鸟均为海鸟),朋友告诉我《鸟类的崛起》一书的中文译本使用了“璃茉军舰鸟”这一名称(我暂未查证)。
--——🦝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23日 (五) 15:12 (UTC)[回复]
  • 原創譯名的狀況其實很常見,未必需要用「汙染」來看待這件事,連學界及權威書籍也時常發生錯譯及學名錯誤拼寫的問題。若狀況沒有導致歧義,有志願者願意給出中文名,其實多少對讀者理解有所幫助。但同時我也認同以維基的影響力,對於譯名的原真性及嚴謹性,應有更審慎的追求。因此應該設計一套指引,讓更優質的譯名出現時能夠即時採用。現行的「先到先得」、「使用常用名稱」規範確實未能正確反映現今所面臨的狀況。舉例我自己的來說,Ornithoptera alexandrae 在早期一向被譯為「亞歷山大鳥翼蝶」,但該學名的辭源與亞歷山大毫無關聯,而是為了紀念英王愛德華七世的妻子亞歷珊卓皇后。因此在2018年,台灣學界剛開始提出正名的前幾周,我和相關學者討論後,便將該條目的中文名更改為「亞歷珊卓皇后鳥翼蝶」。此後該物種在華語相關的文獻也在我們之後漸漸變成「亞歷珊卓皇后鳥翼蝶」。從這個例子看來,這次的更名其實不完全按照維基上的傳統規範,但也可以從此案例看到維基未必是「譯名汙染」的製造者,同時也可以是優質譯名的推廣者。但如果希望我們能逐漸成為後者,我們必須設計一套規範,讓社群在判斷兩個譯名優劣時,能有一套標準可循。
  • 關於您所舉的兩個例子:
  • 第一個例子的狀況比較簡單,雖然在加泰隆尼亞語中念「蒙塞克」,但西班牙語的「t」是有發音的,因此兩譯名在正確性上處於平等地位。在站內規範上,後者符合「使用常用名稱」及「非原創研究」等規範,因此在維基上宜採用後者。
  • Limnofregata」的狀況則比較複雜,也是維基上最常見的狀況,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維基應該適度容許學名作為條目名稱的原因。但在您所擬定的生物命名常規通過之前,可能暫時仍須採取目前的名稱。其實以學名直譯或音譯在過往的學界也多有慣例,雖然說這個譯名不妥,但在更優質的譯名出現之前,尚可留置一段時間,除非我們能對譯名擬定較妥當的規範。這也是為什麼即使我是學名派,我也會在先前的討論之中認為需要擬定譯名規範。因為若無相關規範,當有人像這樣給予不恰當的譯名,同時又沒有人能提供更良好的譯名時,就很難對該譯名進行更動。
--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6:39 (UTC)[回复]
谢谢,我的问题问完了。--——🦝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23日 (五) 22:48 (UTC)[回复]
Eric的小問題[编辑]

閣下六年前曾經申請成為管理員。請問您認為自己相較於六年前有何差別,而能滿足社群對合格管理員之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3日 (五) 08:14 (UTC)[回复]

六年以前,我主要的活動範圍在條目編輯上,較少接觸站務。在上次選舉之後,我較常參與客棧的議題,並對部分規範提出修訂。在巡查及線下活動方面也投入更多關注和心力,且也在自己專精的領域更加專業,相信如今可以協助分攤部分站務。--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0:42 (UTC)[回复]
感謝回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5日 (日) 14:03 (UTC)[回复]
葉又嘉的小問題[编辑]

之前在站外討論過中維關注度某些太嚴格的問題,比如學者專家的部分,那之後處理相關關注度提報,會傾向朝寬鬆的方向解釋以及處理嗎?--葉又嘉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2:33 (UTC)[回复]

這部分還是要看社群的共識,我認為管理員是規範的執行者,可以在執行規範時對不合理的規範提出修正及建議給社群,在規範修改前仍須遵循共識。在實務上,若有模糊判定空間且條目及引用品質如果都符合維基標準可以討論,但如果明確違反關注度規範仍然須照規範處理。--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4:25 (UTC)[回复]
![编辑]

兩條問題,其中一條是從KOKUYO的問題拉過來的(

  1. 您怎麼理解從2013年至2021年間,在中文維基百科(並擴及至原維基、其他群組等處)所發生的社群混亂?在這些年,您認為自己在這裏面扮演了什麼角色,做對了什麼或做錯了什麼?
  2. 您怎麽理解管理員這頂帽子?

1233 T / C 2022年9月24日 (六) 16:07 (UTC)[回复]

  • 這個問題由於基金會尚未公布細節,細節宜待基金會決定公布細節後再作陳述,不過要一個巡查員回答自己「做對或做錯什麼」似乎有些為難,畢竟這整體來說算是高階權限持有者造成的問題,我們社群上的個體也只能在這樣的行政環境下做出相對應的活動。整體來說,這是一次社群自我監察失能所造成的狀況。其實在這段時間的重大違規事件,社群早有相關規範,但管理員及行政員因某些因素拒絕執行社群方針。這也順便回答第二題的問題,管理員是方針的實際執行者和協調者,也是社群自我監察的重要角色,這段時間也證明了方針失能如何造成社群環境劣化。
--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4:45 (UTC)[回复]
Rastinition的確認[编辑]

制式問題如下:

  1. 從投票開始前6個月從事過哪些反破壞工作?可以列舉幾個不同破壞類型的頁面?
  2. 除了反破壞工作外,在投票開始前6個月有從事過其他與站務有關的工作?可以列舉工作項目的類型或頁面?

個人問題如下:

  1. 複製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Koala0090/第1次的問題維基化比較重要,還是用戶最後看見的東西比較重要?延伸詢問,愛好者或利益衝突者常過度詳細記錄內容,會如何處理相關問題?--Rastinition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08:56 (UTC)[回复]
Temp3600的問題[编辑]
桐生ここ的問題[编辑]
  1. 管理員應該是共識的執行者還是法官?現在社群實際處理事務時,比方說處理一個除了舉報者以外沒有其他人參與討論的WP:ANM舉報,管理員更多的像一個共識的執行者還是法官?
  2. 一個提出刪除的存廢討論沒有任何人參與討論,這時候頁面應該刪除還是保留?
  3. 一個經過社群討論的議題,你會:(A)完全按照社群討論的結果處理,即便它嚴重的與自己的判斷相反;(B)參考社群討論的結果,根據自己的判斷處理。
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9月26日 (一) 13:39 (UTC)[回复]
  1. 由於您的問題感覺有點將「共識的執行者」及「法官」視為互斥性質,因此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可能需要先知道您對「法官」的定義及想像,因為在法治國家中,法官也算是「共識的執行者」。在我的想法中,維基中的所有根據共識操作的成員,其實都算是「共識的執行者」,例如說根據格式手冊寫作的編者、協助提報破壞,在語意上應都屬於「共識的執行者」。我假設您對兩者的差異,是在於法官具有「強制執行共識的能力」,那麼我相信管理員多多少少是有這個責任的。
  2. ANM其實不算投票,亦非形成新共識的討論流程,而是成員基於先前的共識,提出有利自己立場的判斷依據,再由管理員判斷何者更接近既成共識,即使只有一人參與的ANM也不會改變此依狀況。如果承繼前面一提我對法官的理解,確實管理員在此一方面具有「強制執行共識的能力」。
  3. 若社群的討論結果與自己的判斷嚴重相反,我會先暫停執行該行動,並將疑慮提交到客棧討論,以確認在當初在討論時是否有考慮到執行層面的問題。若社群能夠釋除我的個人疑慮,我會繼續執行。反之,重回討論才有機會使相關共識得以完善。
--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7:21 (UTC)[回复]
月都的問題[编辑]

在管理操作的角度,請問哪些管理員是您的榜樣? --月都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5:55 (UTC)[回复]

我們崇拜地球 (誤)。不過地球確實是咱管理的榜樣,不論在內容撰寫、技術層面,跟成員互動的方面都相當全能,無懈可擊。--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5:25 (UTC)[回复]
🙂 謝謝您的回覆。 --月都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5:56 (UTC)[回复]
A1Cafel之小提問[编辑]

有人認為強硬的手段往往能收穫不錯的效果。您對使用強硬手段打擊破壞者有什麼看法?如果您未來成為管理員,您會使用強硬手段嗎?--A1Cafel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45 (UTC)[回复]

視情況而定。我還是會以善意推定為主,也許是因為我進行過多場線下活動,可能對於一些新手會遇到的狀況比較理解。例如說有些長期被維基視為絕對紅線的情形,像是利益迴避、廣告、不當用戶名、真人傀儡等等,就有很多新手在不了解的狀況下踩到這些紅線。我會先嘗試勸導,如果勸導無效,才會實施處分。
但如果確定是無法善意推定的行為或是長期破壞者,可能就會採取比較強硬的手段。--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5:32 (UTC)[回复]
感謝回應。--A1Cafel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7:24 (UTC)[回复]
白磷的方针探讨[编辑]

以探讨版本删除方针为主,不一定有标准答案。您也可以不答,不影响我的投票倾向。

  1. 有用户认为符合RD2的内容总是符合RD3的纯粹的扰乱性内容,且与百科全书毫无关联,所以这条规则应该被合并进RD3,您有何看法?
  2. RD2小字提到考虑是否在执行普通删除后,该单一历史版本仍能造成恶劣影响。您认为在什么场合下,回退掉某个破坏版本的内容后,该版本还能造成恶劣影响?

因为您提到想帮忙处理修订版本删除,所以希望听到您的观点。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22年9月28日 (三) 15:07 (UTC)[回复]

  1. 儘管維基的規則不是法律,但這邊我想要引入法學上的「法明確性原則」來進行論述,也就是說應該具備有「可理解性、預見可能性、審查可能性」等三個要件。而RD3所使用的「擾亂」一詞,儘管泛用於維基的各種規則中,但其實是一個缺乏明確性的字眼,每個管理員對於「擾亂」一詞的理解可能都有很大的不同,這會導致用戶在遭受處分後,可能很難獲得救濟。因此對我來說,我們其實應該反而將RD3盡可能地分拆和舉例,或是更明確地詮釋「擾亂」的定義(不過相關指引甚至還是草案狀態...)。因此我個人並不支持RD2併入更模糊的RD3之中。
  2. 我會根據監督規則中列舉的事項進行,超出列舉情況以外的則會與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若一致認為該狀況必須監督,且並未包含於列舉事項中,則會建請社群討論新增規範。
--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6:38 (UTC)[回复]
(註:代為移動Koala0090君疑似誤置之回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8日 (三) 18:50 (UTC)[回复]
Luningmeng的提問[编辑]

如果有人认为0.999…小于1,发现该条目荒谬,对该页面提删,参与讨论的全都恍然大悟,才知道是个恶作剧,一致同意删除,管理员应该怎么办?Luningmeng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21:06 (UTC)[回复]

我想確認一下您的意思,您是指「刪除共識明顯違背現行知識」,還是「有人寫作出一篇違背現行知識的文章,眾人共識刪除」?--Koala0090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14:14 (UTC)[回复]
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的提問[编辑]
  1. 現時,各佈告版的大多數討論也因沒有人討論而以無共識而被機器人存檔,請問你當選Admin後會如何提升佈告版的討論風氣?
  2. 對於討論陷入膠著狀態或沒有編輯者提供看法,會否以管理員的角度提供意見?
  3. 如果大公文匯之輩於現實生活中批鬥中文維基,作為管理員會如何回應相關批鬥?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6:42 (UTC)[回复]

  1. 布告板的討論可能還是需要各社群去帶動,我可能可以在線下帶動我們相關人脈的編者討論,以及加速處理積壓。
  2. 如果是客棧上的討論,我會儘量用一般用戶的角度參與討論。我認為一個健康的社群討論,對話的各方應當是平等的,但可能可以提供相關經驗作為參考,而管理員主要應是在共識形成後的執行。如果說討論真的陷入膠著的原因,是涉及過去的共識定義不清,可能可以尋求釐定相對應的共識。如果定義是清晰的,但參與對話的編者偏離方針原旨,則可以協助提醒或尋求行政員解釋。
  3. 線下的部分可能不一定適合以管理員的身分回應,但可能可以個人身分回應。線下媒體批評的部分其實我有不少處理經驗,此類最常發生的狀況是因為對維基方針不清,導致自己寫作的條目遭到刪除,誤以為維基是因為政治意見不合而題刪他的文章。這種狀況在說明後有部分人是可以理解的。至於如果對方仍然不能理解,其實我也是有透過社群網站回應過相關的事件。不過由於維基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組織,管理員未必有資格對外進行發言,因此即使當選管理員,這些事情我仍會以個人身分進行,提供一個「資深編者」的理解,而不會以管理員身分對外表達立場,以避免威脅維基的中立地位。
--Koala0090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16:04 (UTC)[回复]
3.情境題,請問閣下會以什麼身分及如何回答下列問題。
.
「維基百科的伺服器存放在美國,理應遵守美國法律;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服務,理應同時遵守兩地「國安法」。現時,美國政府支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地政府同時將「一個中國」原則列入國安法,台彭金馬的擁有權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何現時維基百科會有所謂中華民國國旗出現在條目之中?維基百科是不是搞台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4:47 (UTC)[回复]
此非管理員職權,且管理員或個人不能代表社群發表集體性的政治聲明,僅有基金會及基金會代表可以發表集體性的聲明。--Koala0090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1:21 (UTC)[回复]
關注度的提問[编辑]

問曰:東漢末年唐朝末年這兩個條目有沒有關注度?你如何看待正反雙方的理據?Ghren🐦🕗 2022年10月3日 (一) 12:06 (UTC)[回复]

根據「關注度」方針,條目必須至少符合「有效介紹」、「可靠」、「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之特性。此兩篇條目應以符合「有效介紹」及「獨立於主題實體」,但這兩條文章並未提出可靠來源佐證,而在反對刪除的意見中也沒有解決此一問題。然而,在網路搜尋中,可以看到唐末的分期是很可能存在的,若將「晚唐」理解為「唐朝末年」,則可以看到不少書籍和文獻,確實是以黃巢之亂作為分野,因此我會建議更名為更有來源支持的「晚唐時期」,以避免此一爭議。
東漢末年目前的保留方,目前也尚未提供支持該分期的可靠文獻。但在網路搜尋上可以知道該用語確實應用廣泛,且大致上能從這些文獻上知道大約是描述桓帝之後至漢朝滅亡的這段時間。儘管目前尚未符合關注度要求,但基於删除方针將刪除視為最後手段,我個人會選擇無共識保留,並標註{{Notability Unreferenced}}。但如果其他管理員選擇刪除,我也可以理解其操作。--Koala0090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5:34 (UTC)[回复]
ManunChan[编辑]
春卷柯南路過[编辑]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春卷柯南)移除。2022年10月20日 (四) 10:23 (UTC)[回复]
結果[编辑]

此次投票共收82票:

  • (+)支持 共计65票;
  • (-)反对 共计11票;
  • (=)中立 共计6票;
  • (+)支持(-)反对 = 86% : 14%

支持人数大于有效投票的80%,票数经Wong128hk与本人复查,被提名人已当选。所有投票附言已经打乱顺序并于上方列出。--Jimmy Xu 2022年10月31日 (一) 00:5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