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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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行: 第1,126行:
::: 我又不是在以管理員的身份說話。對於本站來說,他確實不重要,這有什麼問題?他已經「求仁得仁」,我們還需要為他特地多做些什麼嗎?這麼多年來社群種種衝突,能夠建立獨立計畫頁面的也就那寥寥可數幾個的重大案例,而且都可以說是對站內外影響深遠的。很明顯,他的問題根本沒有達到那個標準。站外歸站外,站內歸站內,如果你只能偏偏看到我開玩笑的那一側,那你認識得是還少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10月15日 (日) 09:45 (UTC)
::: 我又不是在以管理員的身份說話。對於本站來說,他確實不重要,這有什麼問題?他已經「求仁得仁」,我們還需要為他特地多做些什麼嗎?這麼多年來社群種種衝突,能夠建立獨立計畫頁面的也就那寥寥可數幾個的重大案例,而且都可以說是對站內外影響深遠的。很明顯,他的問題根本沒有達到那個標準。站外歸站外,站內歸站內,如果你只能偏偏看到我開玩笑的那一側,那你認識得是還少了。——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 Liu]]'''<sub> -{創造}-は生命('''[[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留言]]・[[使用者: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留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學生會]]''')</sub> 2023年10月15日 (日) 09:45 (UTC)
:当初我有多支持他,看了他的这些言行举止我就有多失望。如果WMLO真要返回维基百科,在他取得那些被他嘲讽、辱骂过的编辑谅解之前我一律{{强烈反对}}。——[[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2023年10月15日 (日) 20:40 (UTC)
:当初我有多支持他,看了他的这些言行举止我就有多失望。如果WMLO真要返回维基百科,在他取得那些被他嘲讽、辱骂过的编辑谅解之前我一律{{强烈反对}}。——[[UC Davis|Aggie]] [[U: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002855;">Dewa</span>]][[UT:Dewadipper|<span style="color:#B3A369;">dipper</span>]] 2023年10月15日 (日) 20:40 (UTC)
::{{题外话}}:纵观WMLO事件的导火索,完全是因为一个具有严重[[WP:POV|POV]]倾向的维基人与多名维基人发生多次冲突导致。另外我难以接受对该用户的全域锁定是否恰当,还是有人落井下石打小报告?--[[User:Fumikas Sagisavas|<span style="color: #0066cc;">'''Слава'''</span>]][[User talk:Fumikas Sagisavas|<span style="color: #ffcc00;">'''Україні!'''</span>]] 2023年10月16日 (一) 05:19 (UTC)

於 2023年10月16日 (一) 05:19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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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強烈建議使用WP:RELIST流程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存廢積壓嚴重,積壓的討論中,約有一半最終都因缺乏討論而無共識關閉。因此強烈建議採用{{relist}}方式,一方面促進討論,一方面解決積壓問題。鑑於我們與英文版的不同之處,我建議:

  1. 採用{{relist}}制度,存廢討論已超過五週的提案,如果仍然缺乏共識,可以重新提交到最新一天的存廢討論頁面繼續討論(與現有流程接軌)
  2. 同一個討論最多可以重新提交三次,若三次後仍無共識,則以無共識結案(事不過三)
  3. 每次重新提交時,在原討論處關閉討論並說明已重新提交討論到新的頁面,若有討論內容,則將所有討論內容移動到新的討論處。在新討論的最下方掛上{{relist}}模板
  4. 希望能夠得到WP:TW的支持

此外,鑑於存廢積壓當中另有相當一部分討論是已有共識,但不好處理的,例如合併、遷移到其他計劃、分類頁面需要清空分類才能刪除、模板需要清除嵌入才好刪除等,建議使用{{follow-up}}進行標記,處理完成後就可以結案。這個也希望能夠得到WP:TW的支持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4日 (三) 08:12 (UTC)[回覆]

{{follow-up}}的問題,我已經寫了一個User:Shizhao/follow-up.js,勉強能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4日 (三) 14:04 (UTC)[回覆]
想問一下如果重新列出討論,那原先討論的結果是什麼?在條目討論頁該怎麼表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4日 (三) 15:24 (UTC)[回覆]
沒有結果。使用relist的是沒有關閉,但長期無共識的討論,將其重新列出以獲得社群的更多關注。已經關閉的討論無法relist。--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1:35 (UTC)[回覆]
我不理解。按照Shizhao的描述,重新列出討論實際上相當於結束舊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5日 (四) 08:13 (UTC)[回覆]
原先的討論並未結束,只是換到一個新地方繼續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37 (UTC)[回覆]
會有這種錯覺,可能是因為我們不是一個條目存廢討論開一個頁面的方式造成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38 (UTC)[回覆]
技術上能做到嗎?英維是一個條目存廢討論開一個頁面,並把每個獨立的條目存廢頁面嵌入到各天的討論頁面中;中維這邊是每個條目的存廢討論直接在當天的頁面開章節討論。在中維如果用relist,把原先的討論從原來的天數移動到最新的天數,可能導致反覆移動而造成編輯歷史不完整。我認為在此之前,我們似乎需要先把存廢討論改為每個條目開啟獨立的討論頁面。--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1:32 (UTC)[回覆]
@BlackShadowG技術上是可以做到,不必移動任何討論,例如只要使用語法{{#lsth: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1/11|[[:1910年逝世人物列表]]}}
或語法{{Include|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1/11#[[:美食王國]]}}
都能有類似效果。後者按下編輯紐還會直接跳轉到該天的存廢頁。--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月11日 (三) 03:55 (UTC)[回覆]
重新提交能起到什麼作用呢,不是很理解。follow-up這個模板倒是支持,但建議必定要填寫共識是什麼。--Ghren🐦🕘 2023年1月5日 (四) 01:37 (UTC)[回覆]
  • @Ghren:因為越新的存廢討論更容易獲得關注,重新提交預期可以進一步繼續討論達成共識以結案,而減少無共識結案的問題,同時減少積壓問題。
  • @BlackShadowG 一個條目存廢討論開一個頁面當然是最好,但是工作量比較大,相關的工具都要跟着變才行(當然,不理會那些輔助工具直接改變也不是不行,只是可能會初期的時候提交和處理會不太方便)。如果不改變成一個條目存廢討論開一個頁面的方式,的確存在編輯歷史不完整的問題(還存在許多其他不方便的問題)。這樣的話我有兩個方案,一個是在目前的存廢流程下先儘快啟用relist(積壓太嚴重了),單獨頁面問題之後再說;二是先啟用單獨頁面,再啟用relist,不會造成編輯歷史不完整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5日 (四) 02:27 (UTC)[回覆]
我的觀點是,為了優先解決積壓問題,我可以暫時忍受編輯歷史不完整的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5日 (四) 02:41 (UTC)[回覆]
我也支持先儘快啟用relist處理大量積壓,不過要長期實行的話,啟用單獨頁面的措施也需要儘快提上日程。--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3:41 (UTC)[回覆]
一般長期沒有討論的案件,單純的關注度不足佔大多數,要證明沒有關注度很難,要證明有關注度很簡單,所以沒有關注度的話,其實一般都不會有留言,畢竟「我認為這個條目沒有關注度」並不代表「這個條目真的沒有關注度」。而且一般要合併的條目都是管理員掛上{{Merge}}模板,之後待人處理。然後那些已經吵了很久的討論,不停{{relist}}也不會有結果。--Ghren🐦🕚 2023年1月5日 (四) 03:04 (UTC)[回覆]
relist主要並不是為了處理那些吵了很久的討論,吵了很久都沒共識基本上就是無共識結案。relist主要是為了讓沒人關注的討論更容易獲得關注,沒有關注度的條目也是需要共識結案的,relist的目的正是增加進一步討論達成共識的可能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3:48 (UTC)[回覆]
依過去的習慣,沈默那就是弱共識,這些頁面一樣可以刪除。如果認為這不妥的話,更應該引入的其實是en:Wikipedia:Proposed deletion的方式,沒人討論就當是PROD掉就好啊。掛上Relist之後有多少效果呢,近這幾天也有很多案件沒有人討論不是嘛,為什麼會認為新案件沒有人討論,將舊案翻抄會有人討論呢?--Ghren🐦🕓 2023年1月5日 (四) 08:59 (UTC)[回覆]
enwiki施行relist已經10幾年了,看起來行之有效值得借鑑,也能解決中文版目前面臨的一些問題,那何樂而不為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36 (UTC)[回覆]
此外還有一點,就是變相延長了共識難以達成情況下的討論時間,如果按照我上面的建議流程,最長可以有15周時間討論且有最多3次機會出現在用戶關注最多的當天存廢討論頁面上。
另外關於弱共識,的確以前我沒人討論可能也就刪了,但是這對管理員的知識廣度和認知能力的要求太高了,很容易刪錯頁面;而且有些沒人討論的可能管理員還需要查證一番才能做出判斷,非常花時間,也容易造成獨斷專行問題(畢竟無人討論自己調研決定去留,容易失誤,知識的宇宙太廣袤了,不是一個人的人力所能及)。弱共識在處理存廢討論上,我認為除非是非常明顯的提刪理由,否則最好還是再稍微強一點比較好,方便管理員可以直接根據討論來判斷去留,而不用自己去調查研究一番,管理員也不是一天有25小時的怪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57 (UTC)[回覆]
個人同意這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8日 (日) 21:15 (UTC)[回覆]
討論延長根本無助生成共識啊。一般來說,刪除討論有實際討論的一般都只是頭幾天,過幾天之後就不會有討論了。中維參與存廢討論的人本身就不多。一般留下來的案件都是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案件,又或者在關注度邊緣的案件。要證明沒有關注度畢竟很難;要證明有關注度畢竟很簡單。就像是這些案件,條目內沒有關注度來源,那就刪掉啊。一般的維基人根本很難查證這些條目有沒有當地的紙本來源,就算有線上來源,根本就看不懂。反而證明這些條目有關注度很簡單啊,只需要將參考文獻寫上去就行了。要證明沒有黑天鵝很難,但是要證明有黑天鵝很簡單啊,所以舉證本來就應該在保留方啊。除非有很多人熟悉這個主題,又或者有比較專業的編者,否則根本上很難證明完全沒有關注度。在這樣的情況,我覺得直接刪掉沒有什麼大問題。
英維可以將Relist制度行之有效的原因主要是英維的人數比較多,學術平較高、對方針指引的熟悉度也夠。中維沒有這個底子。討論法語譯名的時候,就只有兩個長篇大論幾萬個KB;討論四字神名的時候,一個歷史學、宗教學或神學的人都沒來,由9月底到1月,一個實際意見都沒。這是我的印象。然後其實當日的存廢討論閱讀量也不是很高,也就百來次左右。--Ghren🐦🕕 2023年1月10日 (二) 10:51 (UTC)[回覆]
條目內沒有關注度來源不能成為刪除的理由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0日 (二) 12:10 (UTC)[回覆]
是啊。但是這是沒有衝突的啊。證明沒有關注度畢竟很難,證明有關注度很簡單啊。--Ghren🐦🕚 2023年1月11日 (三) 03:44 (UTC)[回覆]
英文版w:WP:RFD是每天一個頁面,但是也有relist過程。--GZWDer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04:50 (UTC)[回覆]
這邊提一個建議:提刪的時候把所有編輯過該頁面的已註冊用戶在提刪頁面或是討論頁全部ping一遍。--122.100.88.32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5:12 (UTC)[回覆]
不妥,會造成騷擾,也許是潛在拉票(編輯者沒有提出存廢)。較合理方案是用戶主動訂閱此類通知,機械人通知曾在條目進行足量擴充(較難判斷)或一段時間內有過編輯的用戶。熱衷關注存廢的用戶,通常已監視頁面或存廢討論。--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6:42 (UTC)[回覆]
@YFdyh000 我認為不構成騷擾,編輯過該條目的,顯然對該條目有興趣,興趣至少比只看條目不編輯的用戶高一點。 -- Shyangs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08:34 (UTC)[回覆]
將條目加入關注列表的用戶可以考慮,另外如果允許 ping,還得允許不接受 ping。--Kethyga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10:59 (UTC)[回覆]
離題了。此外即使是目前,提刪者也可以自行手動檢視編輯歷史,向條目的主要編者發通知。沒有必要做強制的規定。--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8日 (日) 12:42 (UTC)[回覆]
已經寫了一個relist腳本在測試wiki上[1],雖然有一些毛病,倒也堪堪能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2日 (四) 07:42 (UTC)[回覆]
WP:RELIST做了一下修訂,期望能夠把這部分提升為指引:
::::存廢討論的目的是尋找應否刪除一篇條目的[[WP:CON|共識]]。

::::但是,如果在最初的七天結束時,討論只有少數參與者(包括提刪人),並且/或者缺乏基於方針的論點,則可能適合重討論,以徵求進一步的討論,確定共識。重的討論可能會在確定共識之後結束,而不必再等待七天。 ::::雖然如此,重討論不應該取代「未達成共識」的結論。如果關閉人認為已有實質性的討論,已有不同基於方針的意見被表達出來,但沒有達成共識,那麼可能會作無共識保留。 ::::我們不建議多次重討論以期獲得充分的參與。一般來說,討論不應重次。用戶在第三次(或更多)重,或者在已經有大量用戶參與而仍然重討論時,應該(除{{[[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之外)簡短地解釋為什麼他們認為是不足夠的。 ::::當重討論時,應該從最初提報的存廢討論頁中刪除,並移至當前日期的存廢討論中繼續討論。重討論的原因可以在{{[[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中指出。

::::
+
::::存廢討論的目的是尋找應否刪除一篇條目的[[WP:CON|共識]]。

::::但是,如果在最初的七天結束時,討論只有少數參與者(包括提刪人),並且/或者缺乏基於方針的論點,則可能適合重討論,以徵求進一步的討論,確定共識。重的討論可能會在確定共識之後結束,而不必再等待七天。 ::::雖然如此,重討論不應該取代「未達成共識」的結論。如果關閉人認為已有實質性的討論,已有不同基於方針的意見被表達出來,但沒有達成共識,那麼可能會作無共識保留。 ::::我們不建議多次重討論以期獲得充分的參與。一般來說,討論不應重次。用戶在第三次(或更多)重,或者在已經有大量用戶參與而仍然重討論時,應該(除{{[[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之外)簡短地解釋為什麼他們認為是不足夠的。 ::::當重討論時,應該從最初提報的存廢討論頁中刪除,並移至當前日期的存廢討論中繼續討論。重討論的原因可以在{{[[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中指出。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2日 (四) 08:03 (UTC)[回覆]
即使有所顧慮,也至少希望能夠試用一段時間看看效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2日 (四) 08:14 (UTC)[回覆]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用,但是不反對您們試試看。但是不認為重新提交三次有什麼實際作用,重新提交一次就夠了。而且我想假如討論真的能夠持續五周的話,重新提交也沒有意思。--Ghren🐦🕕 2023年1月12日 (四) 10:50 (UTC)[回覆]
既然如此,建議2月1日之後開始試行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7日 (二) 06:14 (UTC)[回覆]
(+)支持試行,好的壞的都是在實際運作後才出現的。--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13:45 (UTC)[回覆]
似乎不用等這麼久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18日 (三) 11:50 (UTC)[回覆]
看來大家認為至少可以嘗試。特此公告5日,如無其他的合理反對意見,公告結束後將實行。另,開始實行時,因積壓較多,建議每天不要重新提交太多積壓的存廢討論,每天少於10條為宜?逐漸過渡到正常狀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2:17 (UTC)[回覆]
兩種可能的排版方案,供參考。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月23日 (一) 11:02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RELIST的內容已更新,相應模板和流程暫時參照英文版w:WP:RFD模式實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24日 (二) 07:28 (UTC)[回覆]

本案未在方針區提案且公示不足七天,且共識為試行而非定為正式指引,不宜掛指引模板。本人依據IAR,改掛臨時設計的{{Guideline d'essai}}模板。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月24日 (二) 08:22 (UTC)[回覆]
目前RELIST已經試行一段時間,看起來跟普通提刪沒什麼差別(畢竟看上去就是在最新的日期添加一條新提刪),也跟普通提刪穿插在一起,而普通提刪會通知條目建立者,那麼(?)疑問@ShizhaoRELIST是不是也應通知建立者呢?--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2月2日 (四) 04:41 (UTC)[回覆]
這不是結束之前的討論後再次提交刪除,只是之前討論的延續,之前通知過了沒必要再通知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3日 (五) 03:58 (UTC)[回覆]
@Shizhao由於加入了新的討論結果,可能需要更新Module:Old vfd multi(當前例子可見Talk:大四喜 (足球))。--東風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6:40 (UTC)[回覆]
這看起來是Cewbot的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4日 (六) 12:33 (UTC)[回覆]
@Kanashimi能否協助看一下,感謝。--東風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0:41 (UTC)[回覆]
改了模組:Old vfd multi--Kanashimi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4:00 (UTC)[回覆]
重新提交是之前的討論還在繼續,不應該用Module:Old vfd multi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9日 (四) 03:46 (UTC)[回覆]
好像是這麼回事。改了。--Kanashimi留言2023年2月9日 (四) 05:50 (UTC)[回覆]

試行檢討

1/24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4筆;
1/25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2筆;
1/26共提交11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0筆;
1/27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0筆;
1/28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5筆;
1/29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2筆;
1/30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0筆;
1/31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1筆;
1/31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10筆 (其中2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1共提交11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9筆 (其中2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2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8筆 (其中3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3共提交9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3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4共提交12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7筆 (其中1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5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5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6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9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7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4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所以試行結果如何?是否要繼續試行或正式上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4日 (二) 11:06 (UTC)[回覆]
不建議正式上路。--Ghren🐦🕐 2023年4月4日 (二) 17:29 (UTC)[回覆]
這一看就知道討論完全沒有意義,甚至不必參與討論,真可憐。居然連不建議正式上路都出現了,可見這個獨裁社群就是喜歡沒事找事做,最後到頭來一場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顯然都快要成所謂的廢棄物處理場了,但沒有這個廢棄物處理場也不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4月4日 (二) 17:55 (UTC)[回覆]
@Shizhao。——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日 (一) 15:18 (UTC)[回覆]
@Shizhao?如果沒有肯定結論,應該考慮停止試行,避免造成所謂「無限試行」的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2日 (五) 09:26 (UTC)[回覆]
結論是存廢積壓情況要比此前大大減輕,現在基本上除了待處理的討論,積壓不會超過2天(再勤快一些可以做到基本無積壓),無共識保留的情況也比此前大大緩解,以前積壓的討論大約有將近一半最後會無共識保留,現在只是偶爾會有無共識保留。如果停止目前做法,就又回到以前一大堆積壓,最後一半都無共識保留的狀態。當然,如果社群認為積壓無所謂,無共識保留也無所謂;或者寧可積壓,也不要用relist的方式解決積壓問題,那我也無話可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12日 (五) 12:01 (UTC)[回覆]
重新貼一次到目前為止的統計圖[3]--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12日 (五) 12:07 (UTC)[回覆]
所以這代表什麼?首先您這個算法計算的只是計算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討論中顯示的頁面,積壓的條目只是都relist到存廢討論去了。所以數字上看上很亮麗,實際上根本只是通過重新定義「積壓」這一個概念來解決問題。
二者,「無共識保留的情況也比此前大大緩解」的原因是什麼?是討論增加了,增長了共識的形成?如果是,討論增加了多少?討論度增加是relist的功效,還是單純是因為討論出現在一個比較多人瀏覽的頁面?如果只是單純因為出現一個比較多人瀏覽的頁面,我相信有很多其他更合適的方法啊。我又看了一下,發現這三四個月來,存廢討論估計有八成是Shizhao閣下您結案的,有多少的案件,是討論自己已經形成大致的共識,而不是您個人的「獨斷」參與其中,而引致無共識的情形得到緩解?而且,這樣的「試行」很容易形成Shizhao期待relist有用,而您的行為實現了這個預言。這是自證預言
三者,積壓重來都不是問題,在您維的站務中存廢討論本身就不是重要度很優先的。--Ghren🐦🕐 2023年5月12日 (五) 17:24 (UTC)[回覆]
relist的作用就是增加討論的可見度,如果有其他更好的辦法,請不吝賜教。畢竟目前的這種辦法在enwiki也實行了很多年了,看起來卓有成效。無共識緩解的情況當然是明顯因為討論增加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13日 (六) 08:27 (UTC)[回覆]
就算是這樣,假設成效真的只是形成書生認為的結果,不是真的成效(這讓我想到N射線實驗)就算是這樣,就算正式上路也不會造成危害啊,然後積壓天數也確實能夠減少。既然無害,又有點(數據上的)效果,那何嘗不能正式上路?英文維基不是也實行多年了?試行期間也沒啥問題啊,又不是爆炸了要立刻停機?未見有什麼不能正式上路的理由。--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5月21日 (日) 07:43 (UTC)[回覆]
強烈要求停止試行,時昭老爹都把一些明顯沒有異議的東西重複提交了四五次了,能不能快點自己處理,不要等著別人浪費時間投刪除票,管理員自己不會判斷嗎?--🎋🎍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2 (UTC)[回覆]
除非能雪球,不然執行管理員不應避嫌嗎?沒有表態為什麼就代表沒有異議。如果管理員自己有意見,就自己投票、其他管理員處理。--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9:04 (UTC)[回覆]
@YFdyh000問題是你維關注度提刪的風氣一向都是應刪除的不會有什麼人特別去投刪除票,有價值保留的才會有人去提保留證據。結果就造成現在這裏無限relist-某人 2023年6月21日 (三) 17:12 (UTC)[回覆]
那說明沒有明顯的刪除意向與共識,繼續無共識保留吧。總不能弄些機械人留言投石問路[開玩笑的]--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1日 (三) 17:16 (UTC)[回覆]
我認為在重新提交存廢討論數次(具體次數可以討論)後應可預設以無共識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6日 (一) 13:00 (UTC)[回覆]
近期看到關閉討論的判定和結論仍有自由裁量的部分,以及對避嫌、結案理由等要求可能存在不足和模糊之處。期望儘快得出相關共識,但個人不會提出議案。--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7:41 (UTC)[回覆]
顯而易見,證明有關注度容易,證明無關注度難。證明有關注度找到個關注度來源就行;證明無關注度則需要儘可能把所有可能有用的來源都搜尋過一遍,還是沒有關注度來源,才能下結論。--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4:16 (UTC)[回覆]
感覺不必也不是儘可能,只要有共識認為無改善和保留價值就可以了。--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6:49 (UTC)[回覆]
其實是不是可以把RELIST時間和正常結案時間錯開試試,比如RELIST改成一個月之類的,現在7天一到就RELIST,RELIST之後又要等7天,我不覺得以現在的人手有幾個管理員能天天守着存廢討論,這只會造成上面說的書生一個人反覆RELIST。--淺藍雪 2023年8月16日 (三) 06:58 (UTC)[回覆]
@AINHYFdyh000話說我才發現一開始Shizhao君的提案就有提到「同一個討論最多可以重新提交三次,若三次後仍無共識,則以無共識結案」了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3:46 (UTC)[回覆]
(副知@Shizhao)——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9:27 (UTC)[回覆]
relist我操作沒有超過3次的(可能會有一兩個例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7日 (日) 06:38 (UTC)[回覆]
有些「無共識」結案的其實根本就不是無共識,或者即使沒討論按現行標準也是很明顯的刪除或保留,如果只有一兩個管理員RELIST,而且還是7天一到馬上RELIST,說實話還不如積壓着算了。淺藍雪 2023年9月20日 (三) 07:28 (UTC)[回覆]
配合#設立「邀請討論」及「管理員處理決定公示」機制是否就可以解決「按現行標準也是很明顯的刪除或保留」的問題,RELIST之後還是無人討論,管理員就可以隨機邀請別人參與討論。若還是沒人參與或者無共識,管理員就可以作出裁量並公示,如果社群沒有一致反對管理員的裁量結果,管理員就可以執行刪除或保留。--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7:39 (UTC)[回覆]
我感覺問題本質不光是參與人數不足,活躍管理員太少也是原因,更何況RELIST制度本身也有缺陷,拉長RELIST時間(或者根本沒有RELIST)可以讓更多管理員有機會處理,之前沒有RELIST的時候還有幾個其他的管理員來看看,現在7天立刻RELIST,基本就只剩下書生了。依靠一個人運行的體系我不覺得能夠長久且不出問題。--淺藍雪 2023年9月20日 (三) 07:52 (UTC)[回覆]
我不太明白,RELIST並不會阻止管理員處理啊。我不認為其他管理員極少參與和RELIST有什麼關係,在我看來,RELIST其實更方便了管理員的處理工作(為什麼RELIST會減少管理員處理的機會呢?我實在想不明白)。還有,「有些「無共識」結案的其實根本就不是無共識,或者即使沒討論按現行標準也是很明顯的刪除或保留,」能否舉幾個例子?我翻了半天也找不到你說的情況。此外,還存在兩個兩難問題:有些人認為積壓沒什麼問題;另有些人認為積壓是大問題。有些人認為每個VFD都應該充分討論出共識才能結案;有些人認為「很明顯」的就直接保留或刪除就好了(但「很明顯」似乎太主觀了,每個人的「很明顯」可能都不一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1日 (四) 03:17 (UTC)[回覆]
第一點:這個只要翻現在每天的存廢記錄和沒有啟用RELIST之前的存廢記錄我感覺十分明顯,比如今年9月去年9月的記錄。從我的角度來看是因為大部分人不願意每天守着存廢討論(無論是因為情感上還是時間上)。從情感上,我只從我的角度講,七天一到馬上RELIST從某種程度上把存廢討論變成了一個每日要緊盯着的工作,不是很舒服,我也沒有那個時間和興趣,而且誰知道我去看的時候是不是已經被RELIST了。已經RELIST的又不讓處理,如果有個我知道該怎麼處理的,還得等七天搶在被RELIST之前處理,我更沒那個耐心再等七天。別的管理員也許有其他想法,但現實是不RELIST的時候,總會有其他管理員去看的,雖然可能是抽時間。
第二點:「有些「無共識」結案的」是我沒說清楚,我有兩個意思,(1,假設,如果,按「同一個討論最多可以重新提交三次,若三次後仍無共識,則以無共識結案」,將可能導致RELIST的裏面一些條目被「無共識」結案。比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9/20#成都市醫療機構列表(假設重新提交滿三次後,討論仍沒有結束,這時候是放着積壓嗎?還是無共識結案?而且這個其實是還在討論中,只是提刪日期到了七天,不是最後一次討論到了七天,這直接RELIST豈不是相當於浪費了一次。),有些RELIST可能是沒必要的。(2, 舉個實際的例子,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9/09#天牛科的屬,至少這個從我一個經常寫生物學條目的人來看,很明顯就是把這個條目刪了,內容拆到各個亞科裏面就是了,分類一直以來都是這麼操作的,如果是單獨建立「天牛科的屬」(i.e.天牛科的分類),那需要有別的東西,比如分支圖和不同學者的分類辦法,現在這個條目根本就只是單純點列、可以分類取代而已。而且從這個存廢的已有討論來看,發表意見的都是這個意思,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要無共識結案。再比如這個下面的針灸著作列表,這內容雖然有幾句話和一個來源,但實際上根本言之無物,本質上是個純粹點列,要我判斷的話是刪,根本不需要RELIST。結案之後我記得是6個月不能以同樣理由提刪,這种放6個月,說實話我很難受。當然你可以不同意我在這個第二點裏表達的意見,認為這只是不同管理員之間判斷的差異(正如「兩難」問題里指出的),但如果你認為我第一點說的在理的話,第二點問題存在本身(或者說你和我的分歧存在本身)就是源於沒有足夠的其他管理員去看存廢了,而至少我和去年9月的那些人之前是會去看的。當然也可以說,這些我不同意的存廢也可以丟到覆核,但說實話如果不是我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去看,我不會知道關注到這些,而且覆核本身關注度更低,誰知道解決不解決得了。
第二點的關鍵沒有哪個管理員能一個人明確判斷所有條目,即便是有社群投票,仍然可能會出現「「天牛科的屬」是無共識」或者別的什麼不合適的判斷,這個按以前可以留下來給別的人判斷的。
解決辦法我之前也提到了,就不贅述。至於兩難問題,積壓我並不在意,就不予置評了。討論充分不充分,需要不需要充分,我覺得這個交給不同管理員判斷就行了,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本來就人手不夠,想要每個條目都討論充分根本不可能。--淺藍雪 2023年9月21日 (四) 12:43 (UTC)[回覆]
「天牛科的屬」在我看來只能無共識處理。的確共識是要拆成多個亞科條目(此部分有共識),但問題是沒人建立這些亞科條目,也沒人說應該建立哪些亞科條目(此部分無共識),因此只能無共識結案。哪怕有人說應該拆成a、b、c、d亞科,那都可以不用無共識結案了。其他問題我有時間再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2日 (五) 09:57 (UTC)[回覆]
另外,從未有過已經RELIST的不讓處理這麼個規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2日 (五) 09:58 (UTC)[回覆]
我會有這個想法是因為Special:diff/76622681之前我處理RELIST的時候不止一個人說「已違反存廢討論中的存廢討論應該持續至少七日」、「不符合最起碼的程序正義」云云,除了這個應該還有一個但是我想不起來了。因為雖然我也不覺得RELIST就不能處理,實際上由於RELIST導致對應討論又處於一個新的「七天」周期里,這個想法的出現本身我能夠理解。如果不是的話,可能需要方針哪裏澄清一下。--淺藍雪 2023年9月22日 (五) 14:59 (UTC)[回覆]
另一個問題是因為重新提交了,技術上就不算在「積壓討論」裏頭,於是導致這些實際上積壓的討論與新提出的討論全部混雜在一起,說實話看着也有點疲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11:28 (UTC)[回覆]
如果確實RELIST不算正常存廢討論按七天重新計算、可以自由處理的話,其實我的大部分意見也就不存在了(除了「成都市醫療機構列表」例子裏重新計算RELIST時間點這個),但實際上確實很容易引起誤解。--淺藍雪 2023年9月22日 (五) 15:13 (UTC)[回覆]
@Shizhao淺藍雪主要是那些重新提交的討論,我到底是要再預設等一週,還是既然已經超過一週了,能結案就趕快結案?實際上是很混亂的,沒辦法像以前那樣看幾天以前的存廢討論就直接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3日 (六) 14:37 (UTC)[回覆]
是的,我就是這個意思。--淺藍雪 2023年9月23日 (六) 14:48 (UTC)[回覆]
又話說,Old vfd multi模板能不能支援重新提交討論格式了?例如桑德戴爾的存廢討論結果應該是「2023年9月11日送交存廢討論」,「(9月19日)討論結果為保留」,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分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日 (一) 06:15 (UTC)[回覆]
分開加的模板原始碼,應該不能吧。relist為結果的,感覺不加、不顯示Old vfd multi模板就可以了。--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日 (一) 06:30 (UTC)[回覆]
問題是這討論的時間應當收錄第一次提交討論的日期,討論連結及結果則是應該引用最後一次提交的情況。而目前模板似乎不支援此功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日 (一) 09:02 (UTC)[回覆]
「第一次提交討論的日期」應有但似乎意義不大了,那個日期的頁面下沒有效內容了,原始碼中保留但不顯示可以嗎。對於檢查編輯歷史,挺麻煩的,但relist本身也做了割裂。--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日 (一) 09:07 (UTC)[回覆]
在處理完這種技術問題以前,恐怕都不能脫離「試行」階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1日 (三) 06:46 (UTC)[回覆]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試行結果出爐。欲讓機械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高風險主題討論

本條集中在新的高風險主題流程下提出的編輯限制討論。討論結束後請移出此討論串,通過者存檔至主題記錄頁之討論頁(維基百科討論:高風險主題/<主題>),未通過者存檔至維基百科討論:高風險主題/未通過提案高風險主題不適用沉默共識,敬請關注並踴躍參與討論。(高風險主題需獨立分條討論,請勿回覆此訊息。)--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2:20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話說此話題該不會要一直留在互助客棧吧?我是建議若一段時間章節下沒有任何討論就還是存檔,或者是改為個別提出,不要弄成「樓中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5:57 (UTC)[回覆]

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

原標題為:設立中國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為高風險主題

以下討論根據Wikipedia:高風險主題提出: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天安門事件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頁面永久半保護,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
  • 對長期於中國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09:17 (UTC)[回覆]

反對對近期無編輯戰的舊條目施行預先保護。反對施行永久保護,可以是最長一年、視條目歷史延期。--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30日 (三) 10:04 (UTC)[回覆]
與YF君的意見相同。另外注意用詞「中國大陸」。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8月30日 (三) 11:36 (UTC)[回覆]
@YFdyh000那樣的話對於個別條目實施永久半保護是否可行?例如在反修例運動與及元朗襲擊事件實施永久半保護,其他屬於中國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則需要遵守共識要求。--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1:19 (UTC)[回覆]
支持定為高風險主題。至於具體的措施不做評論。--MilkyDefer 2023年8月30日 (三) 10:48 (UTC)[回覆]
能不能把程序都讀清楚再來提案,討論發起一日內應於公告欄張貼通知,還是我幫你補上去的。個人意見如下:
  • 支持定為高風險主題。
  • 同YFdyh,反對當前對無破壞或編輯戰的舊條目施行預先保護。此主題不如在世人物傳記是每一條都不可以出差錯的(方針嚴格要求),沒必要廣域保護。
  • 不反對對個別條目實施不限期半保護,但需先列明並論證保護的需要。
  • 不反對共識要求,但需要更清楚論證必要性。
--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2:44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粗心大意了,感謝協助。--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3:04 (UTC)[回覆]
具有爭議性的條目以及爭議性較大的條目,容易引發編輯戰的應該設立,具體條目具體分析嘛,不要一棒子打死。--Xiumuzidiao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4:30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ASid)移除。2023年8月30日 (三) 13:59 (UTC)[回覆]
支持這個高風險主題。~~Sid~~ 2023年8月30日 (三) 13:49 (UTC)[回覆]

根據共識修改了一下,另外永久半保護一節可以按需求新增其他條目:

原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天安門事件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頁面永久半保護,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
  • 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修改後的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相關限制頁面將會在下一章節列出並論證理由)
  • 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
  • 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由於相關條目一向存在爭議,為了防止條目長時間陷入編輯戰、防止擾亂行為及在和平的情況下解決爭議,有必要設定此限制,但明顯的破壞行為不在此限)
  • 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應當率先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永久半保護: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根據保護日誌記錄,該條目自建立開始至今已經被保護約40次,最近一次是本年8月22日。該運動令到香港社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難免有編者(尤其是新用戶及IP用戶)會把該條目當作個人的情緒宣洩處。為了防止高頻次的破壞,應當設定永久保護。
  • 六四事件—該條目是中國民主運動最重要的事件,至今每年都仍然有人悼念。該條目曾經多次成為單日瀏覽量最多的頁面;六四事件本身爭議不斷,由於部分新加入的編者可能未必完全了解方針及指引,因此可能會錯誤引用或加入一些陰謀論;同時不能確定他們是否受僱於中國政府,加入不符合中立方針的觀點或者內容。鑑於以上疑慮,有必要實施永久半保護。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3:59 (UTC)[回覆]

意見如下:
  1. 我認為共識要求沒必要對所有條目一次過實施,遇編輯戰時由管理員按標準編輯限制再實施,或實施其他模式的限制(如回退限制)即可。
  2. 針對個別條目以至整個議題的論證應針對條目是否在維基百科被擾亂編輯影響該運動令到香港社會受到嚴重影響等評論實屬閣下個人觀點,對於此提案無關和不必要,建議自提案移除。
  3. 基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自建立開始至今已經被保護約40次」(經複檢實際只有34次,另有5條是移動保護設定,不是真的重新保護),支持對該條目實施不限期半保護。
  4. 建議分拆本提案的主題範圍,中國大陸民主運動及香港民主運動有八成完全分離。建議提案人重新審視關注主題範圍,並更詳細處理分主題需要關注的條目。
以上。--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4:22 (UTC)[回覆]
建議整理成列表而非段落。保護狀態亦應放在列表中。--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30日 (三) 14:36 (UTC)[回覆]
支持定為高風險主題並將長期高瀏覽量的主要條目(六四事件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等)不限期半保護。——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8月30日 (三) 14:59 (UTC)[回覆]
@暁月凜奈我把您的留言按時序移動了一下。--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5:05 (UTC)[回覆]
大體同意這兩個條目永久半保護。——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30日 (三) 17:44 (UTC)[回覆]
所以基本上現在就是: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相關限制頁面需要在列表列出並論證理由)、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主題禁制)。其餘的:主題範圍、需要進行永久半保護的條目,還需要進一步討論。--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5:12 (UTC)[回覆]
其實你提到的第三條和敏感主題沒什麼關係,不管什麼主題你打編輯戰都該吃主題禁制。——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31日 (四) 00:43 (UTC)[回覆]
那樣的話之後再處理,可能會刪除掉這句。--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03:22 (UTC)[回覆]
還是那句:我認為共識要求沒必要對所有條目一次過實施。--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3:55 (UTC)[回覆]

花了少少時間弄出來第三版本,有比較大的修改:

原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相關頁面永久半保護,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
  • 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修改後的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措施:

  • 編輯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由於相關條目一向存在爭議,為了防止條目長時間陷入編輯戰、防止擾亂行為及在和平的情況下解決爭議,有必要設定此限制,但明顯的破壞行為不在此限
  • 編輯時需遵守兩岸四地用語指引Wikipedia:中立的觀點Wikipedia:文明,管理員應當對無法遵守者實施合理編輯限制
  • 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相關限制頁面需要在列表列出並論證理由),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
  • 對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實施合理編輯限制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04:02 (UTC)[回覆]

未能看到相關所有條目多數存在擾亂性編輯,或有存在如BLP的絕對敏感,故不認同此論點。原先不反對共識要求,現基於缺乏論證「相關條目多數存在擾亂性編輯」依據而改為反對。(仍不反對其他條文,僅反對共識要求一項)--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4:33 (UTC)[回覆]
個人認為部分條目存在擾亂性編輯,比較好的方法應該就是管理員按情況實行共識要求,現在可以得出共識的應該是:遵守上面列出的指引、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對於在本高風險主題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實施合理編輯限制。--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06:27 (UTC)[回覆]
才討論一天,共識什麼?--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7:44 (UTC)[回覆]
你就當是目前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觀點(當然不可以稱之為共識),反正最後的提案需要把眾人的意見炮製成一壺湯。--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4 (UTC)[回覆]
當然我的意思是:部分人的「共識」,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要放兩週管理員才可以結案,需要社群的廣泛討論。--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6 (UTC)[回覆]
(-)反對第一點和最後一點,高風險主題應保障討論的容許性,「對長期於某類條目內打編輯戰的維基人應進行封鎖和禁制」之類的提法很有可能會造成管理員基於有偏向性的立場對持特定觀點的維基人進行不公允的操作(恕我直言,長期打編輯戰的人本來就該封,但授權管理員針對特定話題降低封人門檻完全不可容忍)。--🎋🎍 2023年9月2日 (六) 14:57 (UTC)[回覆]
(為避免誤會,我把自己在上面的兩條不同時間發言手動合為一條,如果給各位造成困擾深表抱歉)
而且就「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台灣政治相關條目遭到破壞和編輯爭議的頻率一點都不會比中國政治相關條目低,而就編輯爭議而言社群對於中國政治話題和香港政治話題從來就沒有產生過像下面提到的兩岸問題一樣壓倒性的共識,在這種地方設立高風險恐怕只會阻礙討論。--🎋🎍 2023年9月2日 (六) 15:11 (UTC)[回覆]
但本人認為對於長期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如果多次勸喻其暫停編輯戰及於其他地方討論並解決爭議不果之後,有必要進行編輯限制,不然的話將嚴重影響其他編者進行正常編輯。--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日 (六) 15:19 (UTC)[回覆]
就我看來針對所有條目的編輯爭議都應該按你說的這樣處理,如果單獨針對被高風險主題的話,我擔心會給管理員和社群造成「在某某話題管理員封人的權力更大」的誤導和錯覺,從而阻礙對於被列高風險的爭議話題的討論。--🎋🎍 2023年9月2日 (六) 15:31 (UTC)[回覆]
那樣的話就真的是需要聽天由命,我不得不承認解決這個問題很難,但個人認為應該要解決管理員對於高風險主題的誤解而不是解決提案本身,造成寒蟬效應的人通常都是當權者(也就是管理員以及更上級的那些人);《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內提及:「人民內部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隻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強制的、壓服的方法去解決。」
題外話:其實我本身一向懷疑2021基金會行動有政治因素考量(伺服器位於美國,會不會被很美麗國的政府施壓,很難說)。--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日 (六) 15:48 (UTC)[回覆]
好了:
  • 直接把第一及四點刪掉
  • 繼續維持第二及第三點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4日 (四) 11:09 (UTC)[回覆]
「中國政治」和「香港民主運動」所涵蓋之範圍都極為寬廣,其中相當一部分東西(尤其是前者)沒有升格為高風險的必要,針對「反修例運動」這種規模的議題設高風險的話可能還差不多。--🎋🎍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1 (UTC)[回覆]
其實就是中國和香港民主運動,包括但不限於:反對動態清零政策運動六四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廣泛一點的話維穩也可以算是一部分。
但當然明白,這樣的話過於廣泛,所以我在考慮將範圍縮減一下,例如剛才閣下提到的「針對反修例運動這種規模的議題設高風險」。--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9 (UTC)[回覆]
@Newbamboo但是維持現有方案有沒有意見?(直接把第一及四點刪掉,繼續維持第二及第三點。而主題範圍只會包括運動事件,例如元朗襲擊事件北京四通橋抗議爆眼少女案,及其的主目條,這樣的話目標會明確許多)--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9日 (二) 11:45 (UTC)[回覆]
「某地的運動事件」實在是太大,如果是「某一場運動」那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2023年9月20日 (三) 14:52 (UTC)[回覆]
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把主題範圍縮小至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所有衍生文化運動過程運動事件運動主條目,詳細可以參考Category: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以及其的子分類),中國大陸民主運動如有需要之後再處理。
這回覆在背後改了很多次,最後還是因為路西法君的那一句「中國大陸民主運動及香港民主運動有八成完全分離」而打動。--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0日 (三) 15:37 (UTC)[回覆]
同時永久保護反修例運動主條目,如有需要之後可以增加。@Newbamboo--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0日 (三) 15:39 (UTC)[回覆]

在世人物傳記

臺灣海峽兩岸關係及政治地位‎‎

習近平

該人的主條目常年霸佔中文維基百科日閱讀榜前25,一年365天基本沒有一天跌出過榜單。該人亦是爭議連連。查閱歷史,其主條目有多次RD2、多次保護,最近一次保護是2020年施行的長達3年的超長保護。關聯頁面如對習近平的爭議等也有反覆保護的情況。因此在此提議將習近平主題定為高風險主題如下:

  • 不限期半保護習近平主條目。與習近平相關的反抗活動,上方的民主運動那裏也有覆蓋到,因此就不重複圈地了。
  • 對主條目與與之相關的條目(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人士、組織、史記、政績、思想、爭議、反抗等)要求嚴格遵守WP:BLPWP:NPOV等相關方針指引,對未能嚴格遵守者可以施行任何合理的編輯限制。
  • 標準措施:管理員可以對擾亂編輯實施任何合理的編輯限制。

--MilkyDefer 2023年8月31日 (四) 03:01 (UTC)[回覆]

看起來確實有這樣做的客觀需要,不反對。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31日 (四) 03:05 (UTC)[回覆]
支持這個高風險主題的設立。--~~Sid~~ 2023年8月31日 (四) 06:31 (UTC)[回覆]
支持設立,人物爭議較大--Xiumuzidiao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4:27 (UTC)[回覆]
有這麼多人天天看熊?那確實風險和爭議挺大,支持。--Liang5276x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04:00 (UTC)[回覆]
(?)疑問:是否和上面「在世人物傳記」重複?--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8日 (一) 19:45 (UTC)[回覆]
同意。至少在世期間可以與在世人物同樣處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9日 (二) 06:29 (UTC)[回覆]
「在世人物傳記」主題即能有效覆蓋。可預見的一段長時間內不需要另外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9日 (二) 11:06 (UTC)[回覆]
我覺得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想要永久半保護而已。 Ghren🐦🕖 2023年9月19日 (二) 11:10 (UTC)[回覆]
不妨直接當作BLP主題的增補提案。不過可以考慮以下:私下跟時昭君討論時我們都覺得BLP不需所有操作都當作高風險主題,只有重複的破壞、惡搞以至編輯戰特別需要強調高風險,VOA的多數不需經CTOP處理。如是者,我覺得個別人物也是可以另設一高風險主題,例如此案中「習相關的思想、政策」未必與在世人物傳記有很大關聯,但很可能需要關注這樣。不知@桐生ここ、@Ericliu1912、@Ghren是否同意。--西 2023年9月19日 (二) 12:16 (UTC)[回覆]
可以考慮設立個高重要度或高關注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外交、民族關係相關條目,影響大、爭議也大。--Kethyga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12:50 (UTC)[回覆]
我其實還想補一個「作品」子類別。就是說,像《習總書記的初心》這種,還有比如說《習大大愛着彭麻麻》這種……--MilkyDefer 2023年9月19日 (二) 16:12 (UTC)[回覆]
習相關的思想、政策等其他的相關條目未必有足夠高的風險。就如上舉例習大大愛着彭麻麻習總書記的初心,從來就沒有保護記錄。而對習近平的爭議應視為在世人物傳記。--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1:57 (UTC)[回覆]
另外為什麼所有WP:生者傳記都很重要,因為:

維基百科的條目會影響到真實人物的生活,我們對此負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責任。傳記類文章必須嚴謹地撰寫,並特別留意需要可供查證、保持中立的觀點、並避免原創研究。

過世人物和物體、概念,比如西瓜數學,並不會去起訴編者。事實上已經有很多在世人物起訴編者,而從來沒有一個物體、概念起訴編者。--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2:18 (UTC)[回覆]

搜尋引擎優化與營銷主題

該主題一直是廣告連結重災區,見數位行銷搜尋引擎最佳化網絡營銷網站分析搜尋引擎行銷每點擊付費社會網絡行銷

  • 建議不限期半保護已經多次保護過的條目。
  • 建議考慮預防性半保護。
  • 由於散發廣告已由正常反破壞流程覆蓋,應不需要更多措施。

-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31日 (四) 14:30 (UTC)[回覆]

確實算是重災區,不反對限制措施。--西 2023年9月1日 (五) 07:55 (UTC)[回覆]
同意。--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9日 (一) 05:06 (UTC)[回覆]

漢族群

該主題長期存在編輯戰,涉及該主題的多個條目:

涉及多次編輯戰的條目包括漢族漢民族主義(見多次AN3提報)、百越。雖多次未被處理,但從提報AN3的次數和跨度就能看出確實存在長期且未停止的編輯戰。由此,提請將「漢族群主題及廣義相關的條目」列為高風險主題,並行以下編輯限制措施:

以上。鑑於不適用沉默共識,通知其他高風險主題討論參與者@ASidSanmosaDewadipperLanwi1Hoben7599YFdyh000魔琴MilkyDefer暁月凜奈關注31日往後提出的高風險主題討論。通過的話請考慮優先發{{CT/UN}}提醒涉相關編輯爭議的用戶JNO1Alfredo ougaowenLab06 N不秋斋主人汩汩銀泉注意編輯行為。--西 2023年9月2日 (六) 10:09 (UTC)[回覆]

個人認為有必要。--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日 (六) 10:17 (UTC)[回覆]
同上。——Aggie Dewadipper 2023年9月2日 (六) 13:56 (UTC)[回覆]
感覺這只是少數幾個編輯的個人矛盾,對於是否要將其升級為高風險我有疑慮。--🎋🎍 2023年9月2日 (六) 17:09 (UTC)[回覆]
確實符合持續遭擾亂編輯(編輯戰)影響的主題,替代方案是管理員直接施加回退不過一限制(按一般禁制方針),唯一考量是較難複審。--西 2023年9月2日 (六) 23:37 (UTC)[回覆]
要怎麼定義類似條目?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3日 (日) 11:25 (UTC)[回覆]
可被視作「Chinese」的人類族群。--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0:01 (UTC)[回覆]
會不會過多,Category:中國古代民族與國家就數百個了。以及編輯戰和編輯爭議的區分,冷門條目上的爭議,設回退限制感覺意義有限。--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4日 (一) 01:06 (UTC)[回覆]
確實可限為現代的中國民族。--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1:53 (UTC)[回覆]
通常就那幾位編者在吵,不需要升格為高風險主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4日 (一) 01:20 (UTC)[回覆]
那管理員要不要給當前的爭議直接處理,那就沒必要用高風險主題了。--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1:53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考慮到下面那種情況,我不認為有幾位管理員敢這麼做。事實上,我覺得以後處理高風險主題討論的管理員都有可能被迫受到下面當事人那種遭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4:34 (UTC)[回覆]
Hi, 針對JNO1的行為,我反映過很多次。他會跟蹤我的編輯,反覆回退,所以很容易有編輯戰。其實我也不曉得怎麼處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4:59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所謂的跟蹤指控莫名其妙,這數個條目被改動頂上來難道別人不能去看改了甚麼?反而Alfredo ougaowen反覆回退編者的修改才導致很容易有編輯戰。上報後管理員又遲遲不保護條目,其實我才不曉得怎麼處理,Alfredo編輯的版本不能易一字?--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時間的留言於2023年9月17日 (日) 03:08 (UTC)加入。[回覆]
順道一提,這我也反映過很多次,JNO1編輯會故意去竄改文字讓它跟引用不同。像這條[4],第一條引用是「於距今4萬至2萬年前間北上至黃河中上游,後再移居至黃河下游」,被改成「北上至黃河上游,後再移居至黃河中下游」,接下來也是不管原來引用內容,把黃河中游下游一路亂改。馬蒂索夫認為是在黃河中游分化,被他改成上游。最後「馬家窯文化,與原始漢族有緊密關係」,馬家窯文化原本是我加上,之後查文獻,這條有爭議,所以刪除,又被他加回去。麻煩管理員說明一下要怎麼處理,如果動手修改回去就會變編輯戰,放着在那邊,看到明知道是有問題的內容又會讓人很心煩,引用都查好了放在那邊還是會被亂寫一通。--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5:30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所引述的黃河中下游中上游之分,後文的大汶口文化明顯是在黃河下游,「看到明知道是有問題的內容又會讓人很心煩」的是敞人才是,改善語句反被Alfredo ougaowen詆毀「亂改」,條目的其他來源都說了在黃河上游,相比起敞人一二字的改動,Alfredo ougaowen在無討論又無寫上編輯摘要下的大幅度改動條目[5]才容易引發編輯戰,順道一提,Alfredo引用的英文來源不是公開的又無原文或譯文,所謂「引用都查好了」需要附上一個問號--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時間的留言於2023年9月17日 (日) 03:27 (UTC)加入。[回覆]
2018年的也算,那自2018年以後至今曾發生編輯戰的條目也算高風險主題,有編者將知乎也視作來源,難道不能回退?實施條目保護較好-‐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時間的留言於2023年9月17日 (日) 05:27 (UTC)加入。[回覆]
@JNO1,引用沒看也可以改得很開心,維基內容差就是這樣來的。--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16:09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自己引用不能核對沒有問題,大幅度不討論強行刪改條目是正常,任意詆毀中傷他人跟蹤是常識,編輯戰就是這樣來的。--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時間的留言於2023年9月19日 (二) 05:24 (UTC)加入。[回覆]

加密貨幣及區塊鏈

該主題是垃圾連結及自我宣傳重災區(見幣安)。亦有審查負面之行為(歐易火幣網)。建議需嚴格遵守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可靠來源。必要時需將外部連結加入MediaWiki:Spam-blacklist。-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27日 (三) 18:55 (UTC)[回覆]

(+)支持。--🎋🎍 2023年10月4日 (三) 11:10 (UTC)[回覆]
(+)支持列為高風險。--西 2023年10月7日 (六) 01:20 (UTC)[回覆]

設立「邀請討論」及「管理員處理決定公示」機制

由於ANM、AN3、存廢討論參與討論的人不足,以至於壓力堆到管理員身上,管理員承擔了法官的職責。

建議:

  • 設立邀請討論列表,任何延伸確認用戶都可以自願加入。
  • 管理員可以隨機通知4名活躍的「邀請討論列表成員」參與討論,但不要求這些人一定要發表意見。
  • 若討論有共識,管理員按照共識去處理。
  • 如果管理員認為沒有爭議,無需公示直接處理。
  • 如果管理員認為有爭議或缺乏討論無法直接處理的,可通知所有參與討論的用戶和4名「邀請討論列表成員」,將處理決定及理由公示3日,期間內若沒有達成明確共識反駁「管理員處理決定」,則按照「管理員處理決定」去處理。

存廢討論範例:

  1. 一個條目被提刪,但長期沒有任何人參與討論,管理員通知4名活躍的「邀請討論列表成員」參與討論。
  2. 還是沒有任何人參與討論,等待時間已很久(3次RELIST),因此管理員參考提刪人的理由判斷,決定應刪除。
  3. 管理員將刪除的處理決定公示3日,及說明理由。無人回應,或沒有達成明確共識表達反對,管理員執行處理決定。

ANM範例:

  1. 存在爭議管理員認為無法直接處理,除當事人沒有其他人參與討論,管理員通知4名活躍的「邀請討論列表成員」參與討論。
  2. 還是沒有其他人參與討論或仍然有爭議,沒有共識給管理員執行,管理員參考雙方理由做出判斷,決定雙方都封鎖。
  3. 管理員將雙方都封鎖的處理決定公示3日,及說明理由。無討論結果,或沒有達成明確共識表達反對,管理員執行處理決定。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7日 (日) 16:41 (UTC)[回覆]

(※)注意:已提出正式指引條文:Wikipedia:缺乏共識的處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18:03 (UTC)[回覆]

是否能夠保證管理員執行「處理決定」後不會遭到反對決定者後來的刁難?單單存廢討論就能舉出不少管理員被批評的可能案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7:13 (UTC)[回覆]
有爭議送存廢覆核或客棧,二次討論和處理。如果管理員不想或不應決斷,可懸而不決、無共識。--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覆]
比起提供3日公告期讓反對派在期限內想辦法達成共識去反對管理員的處理決定,對爭議案件直接處理更容易受到刁難。--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覆]
這對路人來說有點困難,先不論4名活躍的評議員(路人)是否與當事人利益相關,路人難道會耗費時間查閱相關條目、討論等資料,評斷該條目是否存廢等問題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9月17日 (日) 17:15 (UTC)[回覆]
評議員是有興趣、願意被通知才當的。為的是避免討論看起來沒有任何人知道,管理員「擅自」就決定結果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7日 (日) 17:21 (UTC)[回覆]
對於活躍於存廢等討論的維基人,會的。--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覆]
建議提到「但不要求評議員一定要發表意見」,那不就無法改變沒人響應的問題?除非有辦法強制這些自願者發表意見,不然「管理員「擅自」決定結果」仍會發生。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9月17日 (日) 17:40 (UTC)[回覆]
不要求評議員一定要發表意見是因為維基百科不強迫參與。
管理員釋出處理決定公告時,要通知所有參與討論的用戶,但如果參與討論的用戶只有提刪人,通知評議員至少會有一些人看到這個管理員處理決定的公告,如果所有被通知的人期限內沒有反對管理員的處理決定,就是沒有反對。
相比目前,若只有提刪人參與討論,管理員決定刪除,可能有不少被批評的案例。--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7日 (日) 17:55 (UTC)[回覆]
(+)強烈支持決定公示和附理由機制。「隨機通知」應搭配機械人或某種方式以儘量公正和隨機。稍微擔心活躍人數因數量和壓力而減少。想法:首次允許選擇2~4人,允許管理員/評議員選擇二次邀請更多人。已有爭議的複雜討論,應允許任何人自行ping其他維基人。--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覆]
有線上抽籤的網站可以參考,例如[6],但這要作弊也不是不行,比如抽到自己滿意為止(等等),對應機制要再研議。--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6 (UTC)[回覆]
弄用戶清單和機械人邀請沒太多難度,其他流程有類似機制。手動邀請作為備選項也可以,弄個頁面生成一串Ping語法。--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22:27 (UTC)[回覆]
對於形式主義只能給予(-)反對,不需要再多一個站務精們的遊戲天堂--SunAfterRain 2023年9月18日 (一) 04:07 (UTC)[回覆]
同意。缺乏管理員的問題應該通過選出新的管理員來解決,引入其他用戶來執行管理員操作只是抱薪救火。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19日 (二) 10:30 (UTC)[回覆]
同樓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0日 (三) 02:52 (UTC)[回覆]
此案解決的不是缺乏管理員問題,而是社群缺乏共識以致於管理員無法操作,管理員只能自行裁量而產生爭議被質疑的問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2:58 (UTC)[回覆]
個人對於上方部分用戶的用詞感到些許不舒服,但是單説現在已經有「半永久試行」的RELIST機制的存廢討論,要是再引入評議會機制的話,實在是有些雞肋,而考慮到最近幾個月牽涉到管理員自身的爭議甚多,個人也不太支持在ANM、AN3引入評議會機制。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14:26 (UTC)[回覆]
也可以不設立評議會,單獨採用「管理員處理決定公示機制」:
管理員將處理決定和理由公示3日,如果沒有達成共識反駁此處理決定,管理員就可以執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8日 (一) 18:47 (UTC)[回覆]
沒有權限也不是數票數,看不懂上方反對。RELIST目前實踐有瑕疵,很機械化。管理員佈告板等討論,可能不必或延後此機制,可以自行關注,乃至聲明接受邀請(會有爭議,但難免)。--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20:08 (UTC)[回覆]
HATC有聽過吧?不管有沒有權限他們一樣都能收集。另既然都沒有權限了刻意掛名有何意義?--SunAfterRain 2023年9月19日 (二) 12:01 (UTC)[回覆]
僅相當於訂閱郵件列表、被抄送,談何收集。類似Wikipedia:Growth團隊功能/導師列表,但一次邀請多名。可以不活躍除名。--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20:50 (UTC)[回覆]
同YFdyh000。原有共識產生方法,你今天突然想到去存廢討論看一下,然後看到感興趣的,參與討論一下,但是很多案件沒有人參與討論,管理員只能自行裁量刪除還是保留,然後管理員可能就被質疑。評議員機制相當於訂閱郵件列表被抄送,把案件主動推送到你眼前,存廢討論中某個案件長期無人討論,即使RELIST三次也沒有人參與討論,管理員不想自行裁量,因此管理員通知4個自願被通知的人讓他們參與討論。--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3:11 (UTC)[回覆]
為避免「帽子」的誤解,已將「評議員」修改為「邀請討論列表成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3:56 (UTC)[回覆]
目前管理員處理多數站務工作的情況理論上是先判斷討論有沒有形成共識,如果沒有,那有兩種辦法:一種是自行裁量,另一種則是擱置,等候到有共識為止。前一種方法可能引起「獨裁」爭議,後一種方法則是可能造成站務嚴重積壓。此制度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9日 (二) 05:52 (UTC)[回覆]
此制度就是試圖解決這個問題:
一、沒有人參與討論,管理員可以邀請討論。
二、仍然沒有人參與討論或無法形成共識,管理員將自行裁量的處理決定公示,公示期間社群沒有達成共識反駁管理員的裁量結果,則管理員就可以執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6:44 (UTC)[回覆]
您說得有道理。但是一來所謂「隨機」抽選可能不好實施,二來管理員如果必須屢次主動邀請用戶參與討論,則將造成不小的額外負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0日 (三) 09:01 (UTC)[回覆]
管理員在無人討論而行使裁量權時必須主動邀請用戶參與討論的立意,是希望給管理員裁量的正確性背書,減少裁量的爭議。可以先試行不需要主動邀請討論的管理員裁量公示機制,看看效果。--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15:20 (UTC)[回覆]
工具或者模板配機械人,不會難以實施。不會屢次,比如其中一或兩次relist換成邀請活躍用戶和{{公示}},這比存至最新頁面更明確。如果是逐個ping,可能對被通知人是個負擔,可考慮機械人投遞/ping、用戶定義上限等。--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23:22 (UTC)[回覆]
我要補充說明一下,所謂的「自行裁量」只是一種方便的說法,並不嚴謹。嚴格說來是管理員按照相關的方針指引進行處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1日 (四) 02:45 (UTC)[回覆]
冒昧離題問問,雖然氣氛時機不太對、但今年似乎沒人要發起管理員的投票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19:01 (UTC)[回覆]
時間上,提前發起預提名討論沒有關係。與本提案沒有衝突。——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9日 (二) 22:12 (UTC)[回覆]
(+)強烈支持在沒有共識或沒人參與討論的情況下賦予管理員根據自己的經驗以及條目的具體情況做出裁量的權力。--🎋🎍 2023年9月20日 (三) 15:26 (UTC)[回覆]
認為一個Category:願意與管理員探討站務的維基人即可達到提案預期的效果。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0日 (三) 16:04 (UTC)[回覆]
站務很寬泛。非正式流程會引來公正性問題,雖然執行效率可能更好一些。指引變成操作指引也是可以的。--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21:58 (UTC)[回覆]
(+)支持 提案的目的挺好。讓缺乏討論的議題有人參與, 能使的管理員行使裁量時, 能參考更多人對事件的解讀和分析, 減少出錯的概率。 會減少管理員行使裁量時引起在社群引起大的爭議可能性。 有案例顯示,這種社群大的爭議, 耗費多個管理員行政員和社群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綜合利弊,在下支持決定公示和附理由機制, 支持YFdyh000閣下提出的:「隨機通知」應搭配機械人或某種方式以儘量公正和隨機。--Gluo88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00:19 (UTC)[回覆]

提議設立Wikipedia:缺乏共識的處理指引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管理員處理大多數站務工作的情況理論上是先判斷討論有沒有形成共識,如果沒有則擱置,等候到有共識為止。但由於擱置可能造成站務的嚴重積壓,因此允許管理員在議題長期無人參與而缺乏討論時邀請用戶參與討論;也允許需要管理員處理的議題在缺乏共識時管理員得作出決斷將其公示之後執行。

邀請討論 邀請討論是某些需要管理員處理的議題長期無人參與而缺乏討論時,管理員可以隨機邀請一些較有經驗的人參與討論,以期進行討論並形成共識。這與傳統的共識形成的過程不同,邀請討論是主動將議題推送給用戶,而不是等待用戶去發現再參與討論。

  • 註冊已達90天並編輯已達500次的用戶,未處於封鎖狀態,並且願意被通知哪些議題缺乏討論者,可以自願加入邀請討論列表。
  • 已六個月沒有編輯記錄的用戶或已經被封鎖的用戶,將被移出邀請討論列表。特殊情況經互助客棧討論,亦可依共識將用戶移出邀請討論列表。
  • 在需要管理員處理的議題長期缺乏討論時,管理員可以隨機通知4至8名活躍的[註 1]邀請討論列表的成員參與討論,但不要求受邀用戶一定要參與討論發表意見。

決斷公示

如果一個需要管理員處理的議題形成了共識,管理員應該按照共識去處理;如果管理員認為沒有爭議的管理操作,則無需公示即可直接處理。

而管理員認為可能會有爭議而無法直接處理的議題,可以先作出決斷並公示後執行。此也要求若管理員在自行裁量任何需要共識的議題時,應先作出決斷並公示後執行,議題應至少已討論30日或自首個留言起已達存檔期限日[註 2]

  • 管理員可以通知所有已參與討論的用戶,並將管理員作出的決斷及其理由公示7日,公示期內若社群沒有達成明確共識反對管理員的決斷[註 3],則作出決斷的管理員必須在公示期結束後執行其決斷。
  • 因管理員自行裁量而使用決斷公示的議題,在其執行日起的六個月內,不應再次使用決斷公示,應在社群明確形成共識後處理[註 4]

註解

  1. ^ 活躍:指7日內有編輯記錄者。
  2. ^ 自首個留言起已達存檔期限日:例如管理員佈告板的其他不當行為,早於7日的討論將會存檔,即自該討論首個留言起7日之後。
  3. ^ 即使不反對管理員的觀點,僅明確達成共識要求中止決斷公示程序也可以中止程序。
  4. ^ 此規定不適用封鎖之後申請解除封鎖,但適用對於因同一原因申請解除封鎖被拒絕後再次申請解除封鎖。

已將本案正式提出指引條文,希望可以試行一段時間看看。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18:08 (UTC)[回覆]

過於形式主義了。。。。而且我認為這並不實質解決什麼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1日 (四) 02:50 (UTC)[回覆]
感覺下來,這一套流程裏面,最累的就是管理員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1日 (四) 02:52 (UTC)[回覆]
哈哈哈。--Fire Ice 2023年9月21日 (四) 03:06 (UTC)[回覆]
非管理員向管理員下達「意見」。怪不得管理員這麼少,跟孫子一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21日 (四) 03:51 (UTC)[回覆]
您維方針不是要求WP:管理員是無情的社群共識執行機械人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1日 (四) 05:07 (UTC)[回覆]
所以此指引可能違反管理員的精神,實際上似乎也很難執行(見上),而且會增加管理員負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1日 (四) 16:22 (UTC)[回覆]
未細看上文,但未有共識而自行裁量目前是「事實標準」了吧,加以約束不好麼。--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21:59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要管理員為了能夠正確判斷「共識」而自己嘗試「製造」共識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01:33 (UTC)[回覆]
如果邀請被認為繁瑣,對於需管理員自行判斷的,至少加上公示流程。如果未體現共識,令人懷疑管理員執行的到底是否存在共識。--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01:47 (UTC)[回覆]
因為WP:管理員,所以這條文的流程才那麼複雜,因為我不確定方針指引明確允許自行裁量是否是正確的,但自行裁量已經是事實標準。至於條文細節,確實可能繁瑣加重管理員負擔,因此我希望任何人直接修改Wikipedia:缺乏共識的處理,把它修改成適當的。--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3:04 (UTC)[回覆]
管理員的自行裁量其實並不是現實意義中的自行裁量,而只是按照已有的共識(即現有的方針指引)進行判斷處理(而且目前的討論流程已經極少會出現「自行裁量」的情況了)。而且我不明白為何什麼都要公示,所有的討論和操作都是公開的,這不就已經是公示了?為何還疊床架屋再公示一次?更何況即使操作錯誤也能恢復。最後,能否請諸位給幾個正面和反面的例子,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2日 (五) 06:36 (UTC)[回覆]
所有的討論和操作都是公開的,即使操作錯誤也能恢復,但事後管理員可能會被指責為什麼做錯了。
為什麼要公示呢,就是給社群一段時間集體反駁管理員的決定,如果社群在這個時間內沒有集體反駁,那麼在事後就不應該指責管理員當時所執行的操作。
同時這也賦予了管理員在即使存廢討論沒有任何人參與討論,也可以根據經驗判斷刪除保留的權利,而不再是無共識保留結案。--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9:10 (UTC)[回覆]
舉例來說,MINQI的:

建立條目:《「保護地球靠中國人少吃」論》(被與本人有過衝突的管理員Shizhao以5人支持保留不敵6人支持刪除通過存廢討論刪除)

假設採取這個流程,您宣佈應刪除,理由是XXXX,公示7日,7日內社群沒有一致認為不應刪除,則您可以刪除,MINQI只能事後提起存廢覆核重啟討論,而不能指責管理員操作有問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9:24 (UTC)[回覆]
再舉例Mys封鎖WMLO,Mys根據方針,發現雙方都違反了方針,因此決定都應該封鎖。
假如採取這個流程,Mys宣佈雙方封鎖,理由是XXXX,公示7日,7日內社群一致認為方針有錯誤需要修正因此WMLO不應被封鎖,則WMLO不會被封鎖。
另外一種情況,7日內社群沒有一致認為不應封鎖WMLO,則Mys可以執行封鎖,WMLO只能事後提起封鎖申訴,而不應該質疑Mys。--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9:34 (UTC)[回覆]
這個提案的目的是:一、讓缺乏討論的議題有人參與;二、讓管理員行使裁量時免受爭議。--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9:39 (UTC)[回覆]
提案的目的挺好。 會減少管理員行使裁量時引起在社群引起大的爭議可能性。 這種社群大的爭議, 耗費管理員和社群大量的時間和精力。--Gluo88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00:38 (UTC)[回覆]
共識不顯著一邊倒時基於方針指引下判斷決策,會出現理解偏差,並存在解釋與操縱共識的問題,公示可避免。結論覆核和撤回相當繁瑣並有副作用,參考存廢覆核的用時。--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6:03 (UTC)[回覆]
我以為只是就刪除頁面的問題,原來還包括封鎖。先不說刪除的問題,單說封鎖,真要這麼搞的話,破壞者真是樂開了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5日 (一) 13:02 (UTC)[回覆]
這裏的封鎖不包含WP:VIP這種顯而易見的沒有爭議的。而是WP:ANM執行封鎖時,增強管理員支持度用的。不是要求管理員必須去這麼做,而是允許管理員這麼做。

如果一個需要管理員處理的議題形成了共識,管理員應該按照共識去處理;如果管理員認為沒有爭議的管理操作,則無需公示即可直接處理。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5日 (一) 13:11 (UTC)[回覆]
不僅包括封鎖,還包括任何可能會產生激烈爭吵的管理操作,管理員可以選擇直接處理,也可以選擇先公示。--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5日 (一) 13:17 (UTC)[回覆]
治標不治本,核心問題是OA之後做事的管理員數量不足,同時無法對於部分可能缺乏共識的行為做出有效制衡,解決方法就在下方討論串,再選出幾位管理員,大部分問題就能解決了。--東風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09:58 (UTC)[回覆]
就換個名堂的社群禁制唄。社群禁制我仍然希望能推,但這樣閹割過的就不必了。--西 2023年9月22日 (五) 10:25 (UTC)[回覆]
同意書生君說到的"過於形式主義了。。。。",東風君說到的"治標不治本",另外我認為社群還需要定義什麼叫做"共識",然後管理員的數量是真的不足,現任的管理員也不是很願意處理因為怕起爭議。討論的問題是社群要去想怎麼解決,還要特地讓管理員去找人來討論我覺得很不妥當,這樣會增加管理員的負擔,可能原本想處理的管理員看到這些操作就不想處理了。--~~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9:47 (UTC)[回覆]
有討論才是共識,沒有足夠討論讓管理員自行判斷才是引起爭議、不交由社群解決。不需要不應當「管理員去找人」,只是打個明確標籤呼喚更多參與,且應當允許其他用戶標。--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21:18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找人討論的事情應該是社群來做而不是讓管理員做,沒共識管理員當然不能處理,不是說其他用戶不能標人來討論 (--~~Sid~~ 2023年10月7日 (六) 11:36 (UTC)[回覆]
就是類似relist的流程換成放一個標記模板,然後機械人或其他人喊志願者來,就是要社群做。不是真的叫管理員到處拉人且必須拉到……是否需要更多人來討論,願意着手的管理員比較清楚和應當表明(因此意向公示也很重要),存廢relist作用類似。--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7日 (六) 11:47 (UTC)[回覆]
了解。--~~Sid~~ 2023年10月7日 (六) 12:38 (UTC)[回覆]
所謂讓管理員去找人的原因是為了保持公正性,避免拉票行為,不過,如果可以讓機械人使用隨機大召喚術[開玩笑的]的話,就可以讓任何人去找人來了。設想是放置一個模板,就會把當前頁加入需要更多人討論分類,機械人發現這個頁面就檢查哪裏有模板,隨機選取名單中的活躍用戶,使用Ping替換該模板。--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2日 (一) 01:35 (UTC)[回覆]
機械人倒是讓我有一個想法,可以列一個社群當中有意願且可以被ping去討論事情的名單,這個名單每個人都可以隨時加入或登出,有需要的時候讓機械人以隨機的方式ping這個名單中的人來討論,這個想法您覺得如何呢?--~~Sid~~ 2023年10月7日 (六) 11:39 (UTC)[回覆]
這個想法很好。--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7日 (六) 11:43 (UTC)[回覆]
話說請求評論(RfC)不就類似這一機制嘛?至少可以考慮先將其善用於需要更多社群參與的管理員積壓工作中。本站疊床架屋的制度可太多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8日 (日) 12:43 (UTC)[回覆]
這個不錯,只是似乎沒有在運作。@YFdyh000似乎有一個bot用在RfC。--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8日 (日) 13:26 (UTC)[回覆]
是,但沒有正式運作過。相關討論後來似乎演變成我看不懂的WP:集中討論了。--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1日 (三) 07:04 (UTC)[回覆]
另外@桐生ここ在提議修訂方針與指引時(包含方針區及此處)請使用新增條文之類模板,不要直接使用Talk quote block,以免出現二級及三級章節排版錯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8日 (日) 12:43 (UTC)[回覆]
已用{{比較條文}}。--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8日 (日) 13:29 (UTC)[回覆]

管理人員申請投票

原標題為: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論

預討論

依方針,

一名具有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的用戶可以於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內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發起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論,此後的提名流程即在該討論下進行。

——WP:RFA

現開啟此討論。--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9月20日 (三) 03:28 (UTC)[回覆]

考慮到上面那種情況,現在還有人打算申請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3 (UTC)[回覆]
我認為為了完善選舉制度,還是得有人出來選啊。不嘗試的話,根本不知道選舉制度會不會有問題。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6 (UTC)[回覆]
Ghren有沒有打算參選?我支持你。--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4 (UTC)[回覆]
首先要爲社群綜合考慮人選,先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ASid不配,我自然也不配。本人認爲若論要提名的首要人選,可以參考先前首次提名而高票落選者。@SCP-2000HTinC23卡達經過一年的磨練後,不知現在意下如何?——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8 (UTC)[回覆]
現行規則還是預提名(我不喜歡這個制度)。社群認為這個人好,自然就會過預提名;認為不好,自然就不會通過,不需要閣下為社群「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26 (UTC)[回覆]
您的話是有矛盾的。比如我就認爲您現在並不適合參選管理員(見您與約克客的爭議,拿了陳穀子爛芝麻的事情忽略他的承諾,還將其提報。並非管理員應有之品行。)這時候顯然需要為社群指出其實並不適合參選者——即「社群認為這個人好,自然就會過預提名;認為不好,自然就不會通過」的前提。——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0 (UTC)[回覆]
《論語·子路》說: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您對我的不滿是預期之內的,不要緊。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8 (UTC)[回覆]
@Ghren:如果您是認爲我對您有股莫名的偏見,那我可以說至始至終都沒有這個想法。我只是站在我個人所認爲公理之角度,而非個人。如果您有看完我的用戶頁,應該有知道我提及過一位「曾經對我很友好的用戶」,那位用戶其實就是您。您在我封鎖前就對我很友好,在我封鎖結束的時候對我說「歡迎回來」;在我被@MilkyDefer說「失職」的時候,您爲我説話。我都很感謝您,至今都是。但這是不同的事情,到底難兩全。我也對自己使您不快,而感到遺憾。——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4 (UTC)[回覆]
沒為您的言論感到特別不快,之前也沒有特別對您友好。只是對事不對人而已。一路好走。 Ghren🐦🕚 2023年9月23日 (六) 15:58 (UTC)[回覆]
現在可以申請成為管理員嗎?--Lanwi1Talk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2 (UTC)[回覆]
可以啊。--~~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3 (UTC)[回覆]
可以,但是提名期是10.1開始。--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9月20日 (三) 11:58 (UTC)[回覆]
阿阿阿阿我記錯提名時間段了,抱歉抱歉抱歉。

提名期限為4月1日 00:00—4月8日 00:00或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時間段外做出的提名均無效。

--~~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12:04 (UTC)[回覆]


目前是這樣的情況,社群需要確定有沒有人參選以確認是否開始準備安全投票,否則如果無人參選安全投票的準備就沒有意義了。此外方針對這個規定不明確,只提及了這期間可以開啟預討論,沒有規定內容也沒有預提名這類的東西。--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9月20日 (三) 12:15 (UTC)[回覆]

作為方針的修訂者之一,我個人認為現在這段為期七天的時間原本是為防止大家錯過發起預討論的時間而設計的,所以其用途只有「公示」;確定是否開啟安全投票的時間可以推延至提名結束。然而現在看來,七天有些長,今後或許可以縮短到三天。(( π )題外話:這套流程真的很繁瑣,感覺可操作性有些差 囧rz……)--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9月20日 (三) 15:39 (UTC)[回覆]
我建議是修訂方針為:到選舉期直接由行政員開提名討論章節,然後各位自行提名,7日提名期過後進入7日聯署期,聯署通過後開始安全投票準備程序。--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0日 (三) 19:19 (UTC)[回覆]
我是覺得不用行政員開(因為沒有判斷共識的成分在),自動確認用戶以上應該就夠了?目前這段時間差應該可以刪除,沒什麼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1日 (四) 15:11 (UTC)[回覆]
七天是爲了避免用戶沒看到,WP:7DAYS也是七天,掛著就好了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2日 (五) 07:39 (UTC)[回覆]
又話說,我是覺得可以將提名期延長為十日啦,往前延伸一點也不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4日 (日) 08:32 (UTC)[回覆]
覺得提前似乎也可,9月26日或27日開始呢?不曉得中秋節假期各地有差別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4日 (日) 17:03 (UTC)[回覆]

提名區

前期討論

提名User:Tigerzeng成為行政員。提名User:AT成為監督員。--桐生ここ[討論]於2023年10月01日 00:01 (UTC)開始提名。
如果此提名不符合方針,將重新於規定日期內提名。
以上內容於2023年10月01日 00:01 (UTC)之後顯示,來自:--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4日 (日) 15:53 (UTC)[回覆]

這麼急就開始佔位?不是說要等到10月1號嗎()--秋綏冬禧 ZhaoFJx 2023年9月24日 (日) 16:11 (UTC)[回覆]
所以當初社群可能考慮不周,因為我們實際上並不知道這幾天空窗期要做什麼(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5日 (一) 01:32 (UTC)[回覆]
可以舉出兩點狡辯理由:1,由於此次投票相比於此前的測試投票,需要技術人員進行額外的設定與協調,因此預留出充足的時間非常有必要(現在情況也確實如此);2,按照方針,「發起管理人員提名」這種事情理應公示七天以徵詢社群意見,並在特殊情況下可能至關重要(如由於某些原因,大家一致認為此次提名不應舉行),這段時間剛好可以用來討論相關事宜及進行公示。--Yiningx_Puppet留言|主賬戶2023年9月25日 (一) 15:25 (UTC)[回覆]

Tigerzeng(行政員)

取消: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名User:Tigerzeng成為行政員。之前在群內就發現Tiger對新手友善,而且在導師功能中也樂於幫助他人,我最近翻遍了近期活躍管理員操作日誌,綜合考慮下,我信任Tigerzeng可以擔任行政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02:29 (UTC)[回覆]

提名未被接受 囧rz……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05:56 (UTC)[回覆]
Tiger願意重新考慮一下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4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AT(監督員)

提名User:AT成為監督員,目前社群的監督員僅有兩位有些太少,而安全投票現在需要至少兩位監督員,本地才能參與,所以我研究行政員列表,尋找了近期活躍並有管理員操作、符合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要求的行政員。監督員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我信任AT可以擔任監督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02:29 (UTC)[回覆]

AT簽協議了嗎?meta:Access_to_nonpublic_personal_data_policy/Noticeboard沒有記錄啊。
如果沒有簽,WP:RFA: 「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的情況不在此限」
@AT--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1日 (日) 13:52 (UTC)[回覆]
在簽了,基金會確認可能沒有那麼快。--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0 (UTC)[回覆]
根據方針,請在本頁或RFA頁聲明接受提名。--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43 (UTC)[回覆]
聯署區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1. (+)聯署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05:50 (UTC)[回覆]
  2. (+)聯署。-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08:30 (UTC)[回覆]
  3. (+)聯署。~~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8:40 (UTC)[回覆]
  4. (+)聯署。--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1日 (日) 11:18 (UTC)[回覆]
  5. (+)聯署。--西 2023年10月1日 (日) 11:51 (UTC)[回覆]
  6. (+)聯署。--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1:55 (UTC)[回覆]
  7.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12:41 (UTC)[回覆]
  8. (+)聯署—-😺水餃喵與他的討論頁🤝 2023年10月1日 (日) 13:44 (UTC)[回覆]
  9. (+)聯署--)dt 2023年10月1日 (日) 20:09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待候選人完成非公開個人資料存取政策所定登記程序即可獲得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2日 (一) 12:16 (UTC)[回覆]

@Wong128hk已有更新。--AT 2023年10月3日 (二) 09:14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監督員/AT。--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9 (UTC)[回覆]

Lanwi1(管理員)

提名User:Lanwi1成為管理人員,在本站的維護表現良好,且願意為其他維基人提供協助,因此出於這些優點認為可以讓被提名人有望成為管理員。--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回覆]

接受提名,冷靜、有責任心等我的優點還在,希望通過我的與眾不同的能力處理站務,也希望不要WP:翻舊賬。--Lanwi1Talk 2023年10月1日 (日) 14:09 (UTC)[回覆]
三個問題的回答
聯署區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1. (+)聯署:提名人票。--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回覆]
  2. (+)聯署。去年T&S的工作人員說過,基金會發現不同成員以不同方式參與某個團體;有些人從該團體對RfA的操縱中獲利,但他們本身並不是操縱者。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6 (UTC)[回覆]
  3. (+)聯署。這個時候還願意站出來扛版務的都是勇者,希望大家都能上。--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1:39 (UTC)[回覆]
  4. (+)聯署。支持。希望能盡心處理站務,目前光只靠書生大大處理站務破壞實在是力不從心。--Kenny023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6:32 (UTC)[回覆]
  5. (+)聯署。前任管理員,站務能力值得信賴。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3年10月3日 (二) 17:14 (UTC)[回覆]
  6. (+)聯署支持,不會因其意識形態而背離、破壞中文維基百科的目的與目標的人不可能是敵人。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8:04 (UTC)[回覆]
  7. (+)聯署,開啟投票。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4日 (三) 14:39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結果

卡達(管理員)

提名User:卡達成為管理員。被提名人之站務經驗、條目寫作經驗及幫助新手的經驗均十分豐富,是個適合成為管理員的人選。-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回覆]

三個問題的回答
聯署區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1. (+)聯署。-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回覆]
  2.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12:51 (UTC)[回覆]
  3. (+)聯署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7 (UTC)[回覆]
  4. (+)聯署。--)dt 2023年10月2日 (一) 22:09 (UTC)[回覆]
  5. (+)聯署。--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1:40 (UTC)[回覆]
  6. (+)聯署。--Kenny023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6:26 (UTC)[回覆]
  7.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01:44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30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管理員/卡達/第2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7 (UTC)[回覆]

ASid(管理員)

提名User:ASid成為管理員。被提名人之站務經驗及幫助新手的經驗均十分豐富,是個適合成為管理員的人選。-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回覆]

根據方針,請在本頁或RFA頁聲明接受提名。--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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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11:30 (UTC)[回覆]
  2. (+)聯署 Ghren🐦🕗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回覆]
  3. (+)聯署!--PC 2023年10月1日 (日) 13:45 (UTC)[回覆]
  4. (+)聯署—-😺水餃喵與他的討論頁🤝 2023年10月1日 (日) 13:58 (UTC)[回覆]
  5. (+)聯署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7 (UTC)[回覆]
  6. (+)聯署––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20:20 (UTC)[回覆]
  7. (+)聯署。--西 2023年10月2日 (一) 00:4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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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2日 (一) 12:20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管理員/ASid/第3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6 (UTC)[回覆]

Outlookxp(管理員)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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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U:Outlookxp成為管理員。該用戶經驗極其豐富,各方面貢獻卓越。站務方面,其致力於反破壞工作,成功清理了LTA:QY之一系列偽造內容。我相信此人心系維基百科,如能當選,對本站將大有裨益。——Aggie Dewadipper ※ Beat Tritons! 2023年10月2日 (一) 02:35 (UTC)[回覆]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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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提名人票——Aggie Dewadipper ※ Beat Tritons! 2023年10月2日 (一) 02:3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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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zhao(介面管理員)

S8321414(管理員)

自薦,希望能進一步協助處理部份管理員積壓的事務。--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4: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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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3日 (二) 15:05 (UTC)[回覆]
  2. (+)聯署。--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3年10月3日 (二) 15:30 (UTC)[回覆]
  3. (+)聯署。—-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6:43 (UTC)[回覆]
  4. (+)聯署。--Kenny023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17:11 (UTC)[回覆]
  5.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04:19 (UTC)[回覆]
  6. (+)聯署。-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10:44 (UTC)[回覆]
  7. (+)聯署在導遊擔任管理員,相信其能力。--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10月4日 (三) 10:4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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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1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管理員/S8321414/第2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5 (UTC)[回覆]

ATannedBurger(管理員)

自薦,希望能進一步開始熟悉如ANM、封鎖申訴、DRV等較複雜的站務工作並協助其他管理員處理鴨子測試一望而知的管理積壓。個人通常在UTC-6的時間段活躍,希望能填上一些本地管理員較不活躍的時間。--)dt 2023年10月4日 (三) 01: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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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3年10月4日 (三) 01:57 (UTC)[回覆]
  2.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04:19 (UTC)[回覆]
  3.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05:11 (UTC)[回覆]
  4.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05:25 (UTC)[回覆]
  5. (+)聯署,您再不自薦我就提名您了——Aggie Dewadipper ※ Beat Griz! 2023年10月4日 (三) 06:09 (UTC)[回覆]
  6. (+)聯署--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10月4日 (三) 10:47 (UTC)[回覆]
  7. (+)聯署。--西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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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4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管理員/ATannedBurger。--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4 (UTC)[回覆]

Peacearth(監督員)

考慮到本站監督員整體量能及制衡等因素,我提名Peacearth為監督員。個人相信他足以勝任此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4日 (三) 09:05 (UTC)[回覆]

接受提名。-Peacearth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10: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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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4日 (三) 09:05 (UTC)[回覆]
  2.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09:23 (UTC)[回覆]
  3. (+)聯署。--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3年10月4日 (三) 09:25 (UTC)[回覆]
  4. (+)聯署。--🍫巧克力~✿ 2023年10月4日 (三) 10:25 (UTC)[回覆]
  5.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10:34 (UTC)[回覆]
  6. (+)聯署。--西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回覆]
  7. (+)聯署。--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11:3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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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6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監督員/Peacearth。--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3 (UTC)[回覆]

HTinC23(管理員)

留意到WP:VIPWP:RFPWP:CSDWP:SPI等處,一些事假如在下執起地拖可以協助(例如更及時處理,或者僅僅是分擔工作量),在此冒昧自薦。——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12:02 (UTC)[回覆]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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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12:10 (UTC)[回覆]
  2.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12:45 (UTC)[回覆]
  3. (+)聯署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4日 (三) 14:18 (UTC)[回覆]
  4. (+)聯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4日 (三) 14:29 (UTC)[回覆]
  5.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0月5日 (四) 03:05 (UTC)[回覆]
  6. (+)聯署 Ghren🐦🕑 2023年10月5日 (四) 06:37 (UTC)[回覆]
  7. (+)聯署。--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3年10月5日 (四) 07: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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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8 (UTC)[回覆]

WP:申請成為管理員/HTinC23/第2次。--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31 (UTC)[回覆]

其他討論

來自Phabricator的資訊

處理本次安全投票相關事務的 Ld. Trust and Safety Specialist Joe Sutherland 希望本次投票能儘量減少投票數目或合併採用一個投票。然而採用合併投票的方式與此前形成的共識不符,也可能帶來一些其他問題(如分離留言可能會十分困難),因此現轉告社群,以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討論。抄送@Ericliu1912魔琴桐生ここHehuaghrenLanwi1ASidStang。--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9月30日 (六) 14:10 (UTC)[回覆]

我是支持合併為同一個投票,因為同時進行多個投票會降低投票意願。留言可以用「候選人A的附言」、「候選人B的附言」一個投票多個留言框,如果技術上可以的話。
所有候選人完成提名和聯署後,同一時間開始候選人分別進行的提問和回答環節,然後合併在同一個SecurePoll。--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30日 (六) 14:49 (UTC)[回覆]
這樣我們能看到個別申請者各有哪一些投票(者)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30日 (六) 15:34 (UTC)[回覆]
恐怕不行,不過似乎enwiki也沒有分別投票(?)--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30日 (六) 15:47 (UTC)[回覆]
要是留言會混在一起的話還是得分開。--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10月1日 (日) 07:17 (UTC)[回覆]
我都可以社群決定就好。--~~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8:21 (UTC)[回覆]
個人覺得可行,其實投票附言亦可不用分開,只要到時候寫附言的時候單獨註明就可以了。--)dt 2023年10月1日 (日) 20:08 (UTC)[回覆]
合併為一個投票之後,如果把所有的候選人排除出可以投票的人員名單,候選人是沒法給其他候選人投票的;權宜之計是允許候選人投票,但是所有候選人必須*給自己*投支持票,在tally的時候減掉自己投的那一票。另外,中立票和不投票普遍被認為是兩個意思,希望有一個「不投票」的選項作為預設選項。投票附言最大大小是10000,應該夠寫的。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2:58 (UTC)[回覆]
  • (title) 2023年10月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
  • (intro) 歡迎來到2023年10月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選舉的投票頁面。
  • (id1) 你是否支持UserA擔任管理員?
  • (id1) [√]支持 [_]中立 [_]反對 [_]棄權
  • (id1) 你對UserA的附言
  • (id1) [ ________ ]
  • (id2) 你是否支持UserB擔任管理員?
  • (id2) [_]支持 [_]中立 [_]反對 [√]棄權
  • (id2) 你對UserB的附言
  • (id2) [ ________ ]
  • (id3) 你是否支持UserC擔任管理員?
  • (id3) [_]支持 [√]中立 [_]反對 [_]棄權
  • (id3) 你對UserC的附言
  • (id3) [ ________ ]

我的構想大概是這樣的,同一個投票介面包含上面的內容,預設選擇棄權,視為沒有投票。--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3日 (二) 04:49 (UTC)[回覆]

(ec)這麼搞是不可能的,框就一個;預設選擇棄權應該可以做到;格式差不多是以下這個樣子(approval vote)
你是否支持以下用戶擔任管理員(或其他權限組,見括號內標註)?
  • userA [√]支持 [ ]中立 [ ]反對 [ ]棄權
  • userB(行政員) [ ]支持 [ ]中立 [ ]反對 [√]棄權
可以提供一種建議的寫附言的格式,但是不應強制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5:01 (UTC)[回覆]
記錯了,以上這種是Range voting (histogram range)的樣子,如果加了棄權票之後就不能這麼幹了,所以外觀就是跟桐生ここ同志寫的那樣,只不過只有一個大的附言框。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5:08 (UTC)[回覆]
  • 2023年10月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
  • 歡迎來到2023年10月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的投票頁面,你是否支持以下用戶擔任管理人員?管理人員類型見用戶名旁的括號內標註。
  • UserA(管理員) [_]支持 [_]中立 [_]反對 [√]棄權
  • UserB(行政員) [_]支持 [√]中立 [_]反對 [_]棄權
  • UserC(監督員) [√]支持 [_]中立 [_]反對 [_]棄權
  • UserD(介面管理員) [√]支持 [_]中立 [_]反對 [_]棄權
  • 附言:[ ________ ]
附言格式:(UserB:測試測試) (UserC:巴拉巴拉) (UserD:啦啦啦啦)
這樣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3日 (二) 05:18 (UTC)[回覆]
之前那個版本(即20231003T04:49Z)是預期的 Stang 2023年10月4日 (三) 21:33 (UTC)[回覆]
我本來就支持合併成一個投票。只是管理員、介面管理員和監督員三者的選舉表單如果合成一個表單的話,會不會容易引起社群的混亂呢?會不會管理員的選舉表單才合在一起,而管理員、介面管理員和監督員三者的表單分開才比較合適呢? Ghren🐦🕐 2023年10月3日 (二) 05:13 (UTC)[回覆]
至少不同類型的管理人員申請是應該分開。雖然當局要求別再一次搞十個安全投票,但不至於兩三種都不允許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日 (二) 06:10 (UTC)[回覆]
@Ericliu1912這點可能還需要請示Phabricator那邊才知道。我就知道當初我將選舉表單合在一起的想法是對的。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8:08 (UTC)[回覆]
可以考慮一個投票頁面針對普通用戶申請管理員,另一個投票頁面針對行政員申請介面管理員和監督員。--東風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04:37 (UTC)[回覆]

由於U4C投票的原因,轉告社群是否接受使用英文的votewiki?--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4日 (三) 15:55 (UTC)[回覆]

應該是沒差?--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0月6日 (五) 09:36 (UTC)[回覆]

提名後期討論

聯署通過之後,需要行政員確認,並建立RFA頁。另外想問,本次投票是否向所有投票權人發送通知?--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日 (日) 15:36 (UTC)[回覆]

@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Wong128hk請行政員確認提名結果,並協助通過聯署之申請者建立申請子頁面;各該正式申請討論延續期間應該劃一。這次應該就不用建立中介頁面了。至於通知嘛,不太確定要不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8日 (日) 12:34 (UTC)[回覆]
建議通知,因為上次通知,這次不通知可能會產生不公平。--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8日 (日) 15:09 (UTC)[回覆]
@桐生ここ那是正式投票時通知,還是討論期就通知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9日 (一) 11:13 (UTC)[回覆]
建議安全投票開始後通知。--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1:26 (UTC)[回覆]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用戶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用戶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應在4月28日及10月28日前準備完成,並於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開始。

依據方針,可能需要儘快建RFA頁。--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3:35 (UTC)[回覆]
已建RFA頁,哪位幫忙更新一下WP:申請成為管理人員/申請區。--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4:05 (UTC)[回覆]
現在能向候選人提問嗎?——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9日 (一) 15:21 (UTC)[回覆]
理論上可以。--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14 (UTC)[回覆]
有一個嚴重的問題。有些候選人的提名通過時間很早,然而卻沒有按照計劃立即建立RFA頁面,導致耽誤了一周的提問時間。建議援引WP:IAR,將提問截止時間統一到10月28日(或其他任何適合的時間)。--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10月9日 (一) 16:05 (UTC)[回覆]
同意。RFA方針顯然不夠妥善,應該重修,不過我已經提出好幾個提案了,懶得提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6:15 (UTC)[回覆]
現在你們知道「空窗期」應該放在什麼時候且拿來做什麼比較適合了吧(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0日 (二) 07:28 (UTC)[回覆]
考慮到相關方針與指引之原初精神,暨促進申請者及社群整體之利益,依據「忽略所有規則」原則,我已將此次全體申請(包含管理員及監督員申請)之提問時間統一延後自最後一個申請子頁面正式建立之2023年10月9日 (一) 14:04 (UTC)起,至2023年10月23日 (一) 14:04 (UTC)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0日 (二) 10:08 (UTC)[回覆]
管理員如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經三日投票,簡單多數支持,則可以取得介面管理員權限。這個是否代表不需要經過RFA的指定日期內的提名規定?如果想提名Jimmy Xu成為介面管理員,是不是現在還可以提出?--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5日 (日) 06:46 (UTC)[回覆]
依據相關討論,其實包括Shizhao及Jimmy Xu在內,都可以直接永久授權,不需要再經過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5日 (日) 09:55 (UTC)[回覆]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投票結束。欲讓機械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RfC:在討論區發表觀點算不算拉票?

我認為這個問題必須弄清楚。不然我在這裏講,我認為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請大家支持我。然後就有人說,大家看到我這句加粗的話時,已經算作「通知」到了你們,並可能讓你們改變立場,而且我在請求各位在「維基社群正在進行的某項討論發表支持特定立場(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的意見」,因此「損害正常共識決策、共識建立的過程」。

向維基百科用戶拉票,是指向其他維基百科用戶不適當地發送通知,請求他們在維基社群正在進行的某項討論發表支持特定立場的意見。拉票留言通常被認為是不適當的。由於拉票損害正常共識決策、共識建立的過程,所以一般被認為是擾亂性行為。

——WP:拉票

所以我在拉票?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0日 (三) 11:22 (UTC)[回覆]

感謝魔琴君代爲發起的討論,如果是我發起的話,怕不是會被定義爲拉票了[開玩笑的]。我必須,在這裏嚴正地(!)抗議路西法人因對我個人的觀感選擇性使用條文,以個人的扭曲理解游戲維基規則、擾亂目前正在進行的管理員投票,並將本人發表的個人觀點定義爲「拉票」後予以屏蔽。這在任何一位對社群規則有正常理解的用戶,都不會接受他的這種藐視方針、將社群規則視如無物的行爲。請管理員與社群予以協助。——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1:29 (UTC)[回覆]
Wikipedia:拉票#不適當的通知(拉票)不適當的通知又被稱作「拉票」,這非但不被接受,且廣泛被認為是擾亂性的行為。拉票通常牽涉到訊息的張貼,但請注意:這項規定也可以涵蓋其他遊說形式;譬如在每次留言張貼署名的同時,以自定義簽名檔自動大量加上推銷訊息。依照該段,有偏向(推銷立場)及針對特定派別(堆積票數)均屬於不適當的通知行為,均構成拉票。--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1 (UTC)[回覆]
頁上所有人都看得到,沒有針對特定派別--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6 (UTC)[回覆]
他特別在並非討論區的「反對」章節發言,明顯是針對預定投反對票者。我自己不會用「拉票」來形容(因為容易招致誤解),或許更像是「推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7 (UTC)[回覆]
發言受眾顯然針對特定界別。--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7 (UTC)[回覆]
(!)意見:「推銷立場」一節方針寫的很含糊,建議得更新一下。此外「堆積票數」的章節名翻譯的頗怪,改成「灌票」似乎好些。--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12:30 (UTC)[回覆]
英文版本來就是這樣寫的。--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2:37 (UTC)[回覆]
你那句話只是事實陳述,不構成拉票指引裏面提到的「嘗試透過使用非中立的語調、措辭、含意或目的的傳達,意圖影響閱讀該訊息的人的態度」。另外,發表言論的具體地點也能一定程度影響其性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4 (UTC)[回覆]
那我例子改一下,改成我認為維基百科很好,請大家支持我,這總是意見,不是事實了吧?這裏的問題在哪?
  • 先說「通知」一詞。WP:拉票一文反覆說「通知」,通知是什麼?有編輯認為我在討論區發表一番話就算通知。但是我們在維基百科語境下的通知自然是通過站內或站外,告知別人某個議題的存在。這形式有很多,有在對方討論頁留言,有發電子郵件,有站外私訊私聊;包括路西法人君舉的「其他遊說形式[,]譬如在每次留言張貼署名的同時,以自訂簽名檔自動大量加上推銷訊息」也符合這一點,因為我在到處留言的時候,我的簽名檔會告知那些未參與討論的維基人該議題的存在。而且,WP:拉票開頭也說,合理的通知,應「為了提升討論的質量而擴大參加討論的人數從而達成更廣泛的共識」。如果我在該議題的討論區發表了適當的評論並要求別人支持,按照這些編輯的說法,好像符合「合理的通知」,但是我有「擴大參加討論的人數」嗎?我始終是在這個議題內部發言。所以我認為,這種發言不算通知,何談拉票。
  • 再說針對特定派別的問題。WMLO君在反對區置頂佔位發表自己支持方的評論,但這說明「發言受眾顯然針對特定界別」嗎?我認為也不合適。這樣的話,我在某投票中,在支持區反駁並闡述反對派觀點,或反之而行,是不是也算是「有偏向」的通知?拉票指引說,「堆積票數牽涉到動員被視為擁有共同觀點的編輯群體,透過通知該群體任何與其相關聯觀點的討論,預期導致數量優勢」。這裏是「相關聯」而不是「相反」,WMLO君很明顯在向與他意見相左的編輯喊話。哦,「堆積票數」還連結到了選票庫這個條目,原來WMLO的選票庫是反對他的人?WMLO最忠實的反對者 假設,WMLO翻討論去找和苗君有衝突的維基人,告訴他快投支持,這才是「違規拉票」。
WMLO君這種做法自然不合適,但是並不能說就是違反拉票指引。WP:拉票是為了防止持有某一觀點的編者,呼朋引伴,在討論人數上佔上風;而不能用在限制說服別人的方式。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0日 (三) 15:56 (UTC)[回覆]
(!)意見:見的有理。或許我聽從您的意見,在之後有人投下反對票,再給他闡明自己的觀點爲佳。只是,我怕有些人聽不進去閣下的見解,因爲當我喝了奶茶,面對這等讓我好笑的指控,我就知道他們必然在內心中判了我不限期封鎖。那您們那麽想讓我認罪,我認錯就是了。諸位,我現在要向中文維基百科社群認罪、懺悔:我唯一的罪,就是我順應天意對Mys 721tx提起解任。而這卻讓我足以被判死刑@Ericliu1912SunAfterRainLuciferianThomasASid爾等聽着,無論你們在ac群,還是其他的什麽地方,因對我的仇恨把我本人當了多少次笑料,都沒關係。因爲已經被提起的解任程序不可能再終止了。我一旦想到這點,就會爲了社群即將實現公理而高興任你們笑去。——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6:52 (UTC)[回覆]
只是有一點,別傷害到其他人。[1]--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7:16 (UTC)[回覆]
呵呵...看看您們的言行舉止,對群員的放肆,對規則的扭曲,對別人的惡意。顯然比WMC高尚不到哪裏去。我記得今年四月份的時候,User:Longway22君在管理員佈告版説過這樣一句話,使當時的管理員Peacearth在群組大呼「威脅」「真的超過了」,那我不妨再「威脅」各位一次:如果繼續下去,恐離諸君見證下一次基金會行動不遠矣。——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8:04 (UTC)[回覆]
另外這是最後一次警告,除非我「要求你回應」,不要再 @ 我了(不管哪個帳號),否則以騷擾論--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23:46 (UTC)[回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對你從來都沒有仇恨,昨天LuciferianThomas找我叫我把你在上面嘲笑我沒當上管理員的行為,造謠說我對你有先入為主的觀念的行為。把你自己留言後頻繁修改舊有留言內容的問題甩鍋到我身上的行為。我都拒絕他了,我跟他說我只想要你的答案,我也一點都不想把你提到ANM去,請你不要屢次造謠。--~~Sid~~ 2023年9月21日 (四) 00:52 (UTC)[回覆]
補充一下WMLO是在我的討論頁嘲笑本人的Special:Diff/78956967/78957202,上面有相關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關於WMLO的發言,這裏沒說清楚,十分抱歉。--~~Sid~~ 2023年9月21日 (四) 00:57 (UTC)[回覆]
懷疑有人刻意在偏袒人,因為實際情況根本不是在討論區,而是「在反對區發表觀點,自己又不投反對票」--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23:43 (UTC)[回覆]
您就說算不算拉票吧。那條留言被移除我沒有任何意見,但原因寫拉票我不能接受。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1日 (四) 05:30 (UTC)[回覆]
我很欣賞WMLO敢於挑戰管理員的氣魄,先前在封鎖申訴時我也聲援過他,但此番言論實在是令我大跌眼鏡。我認為這不算拉票,但這種「如果怎麼樣,就是如何如何的人」的言論比拉票還要惡劣。從我的角度來看,這段話等於是給所有投反對票的用戶扣上一頂「無視站務、助長管理員濫權」的帽子,簡直堪稱脅迫。這與那些動輒稱對方「漢奸」的小粉紅有何區別?——Aggie Dewadipper ※ Beat Eagles2023年9月21日 (四) 04:50 (UTC)[回覆]
@Dewadipper:當事管理員之濫權、刻薄、藐視社群人盡皆知,我倒是很想知道有什麽樣「合理」的反對理由,能夠大過我所指出的這些對社群有嚴重危害之行爲,足夠能使其保留權限。所以我絲毫不認爲我言行有「惡劣」之處。再則,我沒有拿槍逼着那些想投反對票的人必須投支持票,遑論脅迫。如果有人不信服我的理據,自然會給出應有的合理理由駁斥我的理據。維基百科不是文革現場,就算扣了個所謂的「帽子」,只要在社群公開合理討論的平臺下,自然能夠脫下。而非在站外一直被貼標簽,對着某些人的神主牌泄憤。——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7:34 (UTC)[回覆]
我覺得這問題應該跳出RFDA的框架來討論。WP:拉票的條文(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條文)本身就模糊不清,甚至乎當時討論相關條文的程序也有瑕疵,這導致管理員對條文的解釋變得相當自由任意。我認為基於當時討論相關條文的程序存在瑕疵,我們應先立即廢止現行WP:拉票的效力,並經討論從頭重寫WP:拉票以確保其於中文維基百科的適用性。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1日 (四) 09:04 (UTC)[回覆]
@魔琴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1日 (四) 09:06 (UTC)[回覆]
@Sanmosa:只要是在常識範圍內修訂,吾人( ✓ )同意。如有討論必要,則宜開啓討論。不過需注意目前的RFAD仍在進行,如果拉票方針效力廢止,則有擔憂。——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1:59 (UTC)[回覆]
之前Tiouraren的特色圖片評選也有過拉票與否的爭議,看來有必要討論重修拉票內容。—-Aggie Dewadipper ※ Beat Eagles2023年9月21日 (四) 16:48 (UTC)[回覆]

參考資料


管理員Wong128hk已在更新WMLO的封鎖時判定該用戶行為構成拉票。--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15:34 (UTC)[回覆]
對行政員該認定表示遺憾。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5日 (一) 02:33 (UTC)[回覆]
抱歉,但我仍認為有必要重開討論,我認為我的疑慮仍未得到合適的解答。把「拉票」在中文維基百科模糊不清的問題和WMLO的個人言論進行綁定是顯然不妥當的。@LuciferianThomas魔琴Wong128hk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6日 (二) 07:04 (UTC)[回覆]
個人覺得你要說得更清楚一點。例如為什麼閣下覺得哪不是拉票。--J.Wong 2023年9月26日 (二) 07:15 (UTC)[回覆]
@Wong128hk這個問題問得不錯,我要說的第一點就是我們應該問的問題是「甚麼是拉票」而不是「甚麼不是拉票」。其實魔琴在上方已經提到過部分問題了,另外的一些問題在WT:拉票中有關稍來山FPC的討論中我也有提過,但最主要的問題仍然是當時討論相關條文的程序存在瑕疵,說白些,我還懷疑當時的程序中有若干用戶遊戲規則。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6日 (二) 07:28 (UTC)[回覆]
根據<拉票指引>,適當通知,與不適當通知(拉票)相對,必須包含以下全部元素:有限度張貼、中立、不分黨派及公開。缺一不可,稍缺一項已經是「不適當通知」。明顯地,WMLO相關言論有強烈偏向,旨於推銷立場。閣下可能會說那不是大量張貼,所以根本無法構成「拉票」效果。在下請閣下不要忘記WMLO發言之處,正正是反對區,正是挑選潛在反對者作為偏頗論調之推銷對象。解任投票是本站大事,瀏覽量極高。所以該則已經有大量張貼及挑選受眾之客觀效果。其唯一沒有欠缺之元素就是公開亦僅此而已。--J.Wong 2023年9月26日 (二) 10:58 (UTC)[回覆]
或許我說得清楚一些:我們該定義的是「不適當的通知」而不是「適當的通知」。此外,我在上方也有說過『把「拉票」在中文維基百科模糊不清的問題和WMLO的個人言論進行綁定是顯然不妥當的』,WMLO充其量就是讓我下定決心要提請重修拉票指引的人,但我重修拉票指引的想法在很早之前就已經有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7日 (三) 04:53 (UTC)[回覆]
我在反對區說,請大家參與投票和討論。這也符合「發言之處,正正是反對區,正是挑選潛在反對者作為[...]推銷對象。解任投票是本站大事,瀏覽量極高。所以該則已經有大量張貼及挑選受眾之客觀效果」。因為不適當拉票的定義是選言命題,所以即使我中立且公開,我這句話也是拉票。?我在前面對通知下了個定義:「通過站內或站外,告知別人某個議題的存在」,想問下大家認不認同。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9月29日 (五) 17:26 (UTC)[回覆]
Sanmosa君︰「不適當通知」其實已經有定義。當然如果閣下認為定義不妥,要提案修訂,那在下亦沒什麼意見。--J.Wong 2023年10月1日 (日) 23:36 (UTC)[回覆]
有部日本選舉的日劇,裏面有句名言是,選舉既戰場,就選舉來看,言論越激昂越能撩撥群眾情緒,所以才會有選前之夜、造勢晚會、掃街拜票等等等、個人認為該提案人確實用了帶足情緒的語言喊話引導潛在不滿者,似乎忘記這裏是維基百科不用這麼激動,尤其多次喊話強調當事管理員的惡,因為不滿OOO所以管他對錯反對到底,若在此忽略中立的觀點,不斷地地糾結此問題狀況有點詭異,這邊想要提議,懇請另開討論,研議拉票此指引是否有要修正的內容,而不是耗費大把時間糾結過去,且話題還圍繞個已經不在這裏的人又是另個詭異,要記得就事論事啊。
另外,J.Wong閣下也不只一次說了,要和當事管理員對話,若真無法溝通再重新進行,不太明白現在花費時間推翻結論的效益會比展開對話調整方向好嗎?是這個人真的糟糕到要處理掉才能安心睡去嗎?說到這,Mys閣下有回應了,所以有沒有人要去和他聊聊呢?我就先安靜點,怕說太多等等說我是真人傀儡。如果Mys閣下想要開啟對話,但持不同意見人士若無法冷靜沒打算回應或提出交流,這樣又該用什麼情形解釋呢?
順帶一提,被封鎖的提案人,似乎有用另外一個帳號寄站外信給某些用戶,造成另一帳號因此被封鎖,謹此提醒。--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6日 (二) 11:50 (UTC)[回覆]
(!)意見:贊同重新厘定WP:拉票的條文。核心是界定「拉票」概念。
當前的拉票定義為:向維基百科用戶拉票,是指向其他維基百科用戶不適當地發送通知,請求他們在維基社群正在進行的某項討論發表支持特定立場的意見。
此定義可以分解為兩層:
  1. 向用戶發送通知;
  2. 通知目的為請求發表立場。
以上兩層必須同時具備,是為「客觀要件」。兩層又各有一層必要的限定:
  1. 通知的形式或方法必須是「不適當」的;
  2. 請求發表的立場必須是特定的,也即拉票者所希望看到的立場表述。
以上兩層至少具備其一,此為「主觀要件」。(以上妄借法律術語,專業人士一哂可矣。)
此定義的問題在於:
  • 「通知」一詞的內容界定不清。提及到什麼程度算做「請求發表特定意見的通知」?告知議題存在算「通知」嗎,告知己方觀點算「通知」嗎,告知己方觀點依據算「通知」嗎?進而,對於已知議題存在的用戶、已知己方觀點的用戶、已知曉己方觀點依據的用戶給出以上資訊,算這種「通知」嗎?對於已經持有贊同或反對己方意見的用戶的回應呢?這不應一概劃為「拉票」,否則就是拒絕了用戶在討論中改變觀點、社群在討論中達成或改變共識的可能。針對已經加入討論的用戶的觀點回應,不應當判定為拉票。
  • 設定此「拉票」定義的目的沒有釐清,故而界定的標準也雜糅。事實上,原定義的兩個「主觀要件」針對的是不同的擾亂行為:
    • 「不適當的通知方式」如機械人群發消息、打擾明確不接受通知的用戶等,效果是使各個具體用戶收到垃圾資訊,損害的是社群成員的「安寧權」(姑且如此稱之);
    • 而「請求發表特定的立場意見」如挑選特定群體通知甚至直接威逼利誘、使用傀儡等,效果是使社群的各方意見得不到真實反映,損害的是社群整體的「知情權」。
可見兩項限定應對的是本質不同的擾亂行為,二者雖然有時同時出現,卻性質不同。一般來說,現代漢語中「拉票」一詞針對的更多是後一種擾亂:在特定議題上人為製造「以多打少」,歪曲社群對不同意見比例認知的擾亂行為。然而這與現行方針並不完全吻合,容易產生誤解與糾紛。
綜上,建議如下重訂此方針:
  • 將方針的表述範圍明確為「與投票與拉票相關的擾亂」(具體表述可再議),如必要可變更標題,並在總述中指明討論到投票各個階段常見常犯的擾亂類型;
  • 具體的擾亂類型,可由其他已有方針覆蓋的,簡述並給出實例與相關方針連結。這一類行為如:
    • 過度跨頁張貼、使用未經社群許可的機械人通知用戶或大範圍通知不相關或不願收到通知的用戶等:WP:騷擾(第一項是否構成廣義的騷擾尚待商榷)、WP:機械人
    • 私下利誘、串聯控場等:WP:有償編輯WP:傀儡
    • 人身威脅等:WP:人身威脅
以上列表並不完整,社群可以進一步補充;
  • 尚不能由其他相關方針覆蓋的上面分析的狹義拉票擾亂行為,給出較為嚴格的定義或表述(可能的一個草案如下):
    • 向維基百科用戶拉票,是指通過藉由偏見引導通知用戶或僅通知持有特定觀點的用戶加入討論或投票,以意圖操縱社群意見表述或投票結果的行為。換言之,拉票是不為說事搖人的行為,搖人者不為正確而為贏
如此可以達到:
  • 「拉票」一詞的定義與通用概念符合,減少誤解;
  • 剝離出的其他擾亂行為依然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 增強方針嚴謹性和說理能力,便於減少後續不必要的定義或說理爭端。
最後,個人認為,在投票討論區發表觀點不算拉票,因沒有通過挑選對象和偏見引入帶來新的討論者,也沒有使用不正當的方式如威逼利誘試圖改變其他用戶觀點。社群(至少據我所知)也沒有方針在投票開始之後禁止或限制討論的繼續。不能凡有反對意見表達就是「請求發表特定意見的通知」進而就是「拉票」,這會破壞社群的討論和共識達成。
以上,草草不盡,供社群參考。
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30日 (六) 14:29 (UTC)[回覆]
此處討論問題的不是在單純投票區發表觀點,而是在相反意見的投票區(例如支持解任管理員者在反對區)留下煽動留言試圖阻止或影響反對者投票。--西 2023年10月2日 (一) 07:24 (UTC)[回覆]
這個行政員偏幫管理員,也應解任。--陳白腸留言2023年10月8日 (日) 10:18 (UTC)[回覆]

建議變更互聯群的T:ASN

第一版

請求修訂互聯群公告為:

  • 維基百科志願者交流群:IRC頻道Telegram群Discord伺服器QQ群LINE群組,歡迎大家加入。
  • {{AdvancedSiteNotices/item|維基百科志愿者交流群:'''[[WP:IRC|IRC频道]]'''、'''[[WP:TG|Telegram群]]'''、'''[[WP:DISCORD|Discord服务器]]'''、'''[[WP:QQ群|QQ群]]'''及'''[[WP:Line交流群|LINE群组]]''',歡迎大家加入。}}
    

    公平的展示了所有的維基百科有關交流群。

    您群長期對於辱罵不予處理,因此不應代表維基百科一直掛在頂部,不明真相以為是官方群的人加入您群,看到辱罵行為,會對維基百科名聲產生不良影響。

    而且之前,會有人直接加入ASN上面的群連結,造成進入就直接討論離題內容,修改後,會先注意頁面上有這麼多群,選擇後再加入。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9:55 (UTC)[回覆]

    那麼把這個群變成asn展示的頁面下的第一個群組,就撇清了和維基百科的關係了嗎?Fire Ice 2023年9月22日 (五) 11:16 (UTC)[回覆]
    參見我們在模板討論頁的討論;我的意見未變。(註:當時發言的意思是就算要刊登也應分開公告,不是全部合併到同一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11:18 (UTC)[回覆]
    順序最好按英文字母順序為「Discord伺服器、IRC頻道、LINE群組、QQ群及Telegram群」--🎋🎍 2023年9月22日 (五) 11:22 (UTC)[回覆]
    支持--意大利麵就應該拌42號混凝土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11:42 (UTC)[回覆]

    第二版

  • 維基百科交流群:Discord伺服器IRC頻道LINE群組QQ群Telegram群,歡迎大家加入。
  • {{AdvancedSiteNotices/item|維基百科交流群:'''[[WP:DISCORD|Discord服务器]]'''、'''[[WP:IRC|IRC频道]]'''、'''[[WP:Line交流群|LINE群组]]'''、'''[[WP:QQ群|QQ群]]'''及'''[[WP:TG|Telegram群]]''',歡迎大家加入。}}
    

    已改順序。--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12:22 (UTC)[回覆]

    所以說「維基百科志願者交流群」是專有名詞啊(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14:47 (UTC)[回覆]
    已修改。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15:34 (UTC)[回覆]
    我個人是認為請您另外提出,不要全部塞在同一則公告裏面比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3日 (六) 04:53 (UTC)[回覆]

    第三版

  • 維基百科IRC頻道歡迎大家加入。
  • 維基百科Telegram交流群歡迎大家加入。
  • 維基百科Discord伺服器歡迎大家加入。
  • 維基百科QQ交流群歡迎大家加入。
  • 維基百科LINE群組歡迎大家加入。
  • 您是說這樣的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3日 (六) 05:52 (UTC)[回覆]

    「維基百科志願者交流群」(互聯群)涵蓋Discord、IRC(、QQ)及Telegram平臺。除此之外,各平臺還有其他規模較小的群組。我的意思是將兩者分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3日 (六) 06:27 (UTC)[回覆]
    (-)反對:個人認為沒有必要,毫無疑問現在TG群是所有互聯群中最活躍的群組。而且QQ和Line是沒有互聯的,這點應該明確註明。--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9月25日 (一) 14:55 (UTC)[回覆]
    (+)支持維基百科中的不同社群已經在上述平台建立更多不同的群組,因此拆開以平等對待各個群組是有益的,不能以誰大誰小排前後。--🎋🎍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回覆]
    在互聯群公告問題之外,可以單獨考慮先將其他平臺群組併為一則公告列出,做輪展的「兜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5日 (四) 05:06 (UTC)[回覆]
    所以是另外加入第二版這樣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5日 (四) 05:22 (UTC)[回覆]

    另外新增公告

  • 維基百科相關交流群:Discord伺服器IRC頻道LINE群組QQ群Telegram群,歡迎大家加入。
  • 維基百科志願者互聯交流群TelegramDiscordIRC#wikipedia-zh IRC://互聯)歡迎大家加入。
  • 參考Eric liu意見,已提出EP。--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6日 (五) 14:43 (UTC)[回覆]

    👍 --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6日 (五) 15:03 (UTC)[回覆]

    X宣稱Y頁面的格式可以做為典範,Z頁面應該照Y頁面的模式編輯

    不確定可以設定內容在互助客棧的哪個位置,暫時設定在其他。

    在干涉特定頁面,主要是學校、娛樂產業相關內容(部分公司也曾發生),會有帳號宣稱特定條目是這樣寫的,所以應該照着特定條目的格式處理所有性質相同的條目。

    整理印象中學校和娛樂產業相關內容較常見的堅持專案頁面,針對下面提出的點,可能需要設定處理及因應的共識(部分已經歸納在WP: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最近注意到有人想把內容指引化但因不明原因暫時取消),可能可以減少爭議,如果規範足夠嚴謹,可以考慮提出的討論內容被指引化

    • 學校
    1. 設定校友列表,收錄標準不明,收錄對象不一定符合WP:關注度,有時只依照具備新聞而記錄
    2. 設定排名(含詳實記錄或逐年更新歷年各種排名成績,包含但不限於招生狀態、國際排名、小型校際比賽等)
    3. 詳細的學校記事(含校史、跟學校或校友有關的新聞,有時只是新聞有文字大致提及但新聞紀錄對象主體是其他人事物)
    4. 詳細的學校科系
    5. 詳細的學校社團
    6. 詳細的制服樣式
    7. 詳細的學校建築或設施內容(複合大量且詳盡的圖片)
    8. 詳細的姊妹校資訊
    9. 詳細的周邊環境資訊(包含但不限於交通路線或店家資訊)
    • 娛樂產業相關內容
    1. 將所有參與節目(含戲劇)的人名加入內部連結,根據狀況不同,可以A人物在頁面被記錄10次,A人物的內部連結在條目中被使用10次
      • 2023年10月1日23:04(UTC)補充說明(較常見的重覆次數大約是3以上,首段、資訊框、其他位置條目內文)
    2. 將人名、部分情節摘要(含節目內容或戲劇劇情)、職務(含戲劇角色)名稱用粗體呈現
    3. 為了讓2字人名的B人物、3字人名的C人物獲得相同位元的寬度,刻意讓在B人物名稱加入空格,或者是為了其他不明原因的排版需要加入空格
    4. 為了方便快速更新,從非可靠來源處取得資訊(包含因間諜活動而釋放的情報)後更新各種節目資訊,常見直接複製或小幅改寫其他來源處完整原始文字做為條目內容(包含人物簡介、節目簡介、角色簡介),可能資訊是真實正確,但同時可能違反WP:可供查證WP:侵權的要求
    5. 宣稱節目本身是第一手來源,X已經看過節目(含戲劇作品),而X宣稱認定他所看到及認知到的節目(含戲劇作品)是真實可靠的,所以不用附上其他來源佐證,要求其他要求附上來源的帳號自己去看節目(含戲劇作品),也常見用看過節目本身作為依據更新節目(含集數資訊)情節或人物介紹內容
    6. 堅持加入作品列表,通常會導致藝人或團體條目的WP:比重失衡,幾乎由作品列表構成,通常作品列表的資訊沒有付上任何來源,涉及藝人的條目時可能有牴觸WP:生者傳記問題
    7. 堅持加入人員列表(包含客串人員或對節目本身不重要的人員),無論是否是節目中重要的人物,通常會導致節目(含戲劇)條目的WP:比重失衡,通常也複合上面1、2、3、5項的問題
    8. 在部分情形,X宣稱來源會影響排版,嘗試透過不同方式移除來源以達成X理想中的排版,有時複合上面1、2、3、5項的問題,極端情形下可能導致條目少或無來源
    9. 為了避免頁面出現維護模板或被關注度提刪,X經常加入各種來源到條目證明關注度或移除少來源/無來源維護模板,但加入的來源不支持條目的內文(與被引註的段落內容完全無關),極端狀態下,所使用的來源只能證明節目或人物的名稱真實可靠,而隨時間經過,來源的位置前面會更新更多內容,但更新的內容本身與來源完全無關,複合WP:原創研究WP:原創總結(來源未提及,自行統合或總結內容)及上面第5項問題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1日 (日) 16:28 (UTC)[回覆]

    我把這些爭議項分類討論一下吧:
    1)完全不能接受甚至違反方針的:學校類的5,非高等教育的2、4、7;娛樂業的1、2、4、5、6、7、8、9
    2)可以理解,除非導致比重失衡沒必要改:學校類的1、3、8、9,高等教育的2、4、5、7
    3)我覺得問題不大:娛樂業3.
    另外學校部分有幾項特殊情況我認為是可以容許某些情況的:
    4:該大學有部分專業非常強勢(如普渡大學
    6:該學校內部有特殊的服裝差異(比如英國諸大學由於學院不同而導致的圍巾差異)
    8:該大學/高中是某教育系統的主校區/旗艦學校,常規語境下提及該系統(XX大學或OO高中)多是指這所院校(比如威斯康辛大學的麥迪遜分校、馬薩諸塞大學的阿莫斯特分校)——Aggie Dewadipper ※ Beat Tritons! 2023年10月1日 (日) 19:25 (UTC)[回覆]
    實際上大部分條目的「模式」都算不上是「好模式」(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日 (一) 03:16 (UTC)[回覆]
    那配音資訊符不符合第五點呢?(兩岸三地播出的部分配音作品有在作品內提供有配音人員名單相關名單是符合一手來源的定義並且有部分愛好者在片內未給出配音資訊的情況下自行猜測配音資訊。)--東驚電力世界黑心-太陽番長 2023年10月2日 (一) 03:27 (UTC)[回覆]
    沒來源理論上就不應該收錄,更遑論「自行猜測」的資訊。--西 2023年10月2日 (一) 03:34 (UTC)[回覆]
    敝人支持「節目本身是第一手來源」的論述,但許多節目不是一兩集,拿這套論述當佐證好歹也該提供節目播映時間、集數。難道編輯哈利波特系列電影時會不講哪集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0月2日 (一) 10:30 (UTC)[回覆]
    有段時間我嘗試推行Template:Cite_episode記錄你提到的資訊,因為原始作用是來源模板,也可以當成來源使用。但願意使用的帳號極少--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日 (一) 11:14 (UTC)[回覆]

    總結目前的意見,如果總結錯誤再麻煩提出,如果總結後沒有其他意見發表,會改設定其他的模板後等候存檔

    1. 學校類目前只有Dewadipper提出見解,這個見解基本可贊同,目前沒有其他反對意見。
    2. 娛樂內容類目前意見較多,主要意見方向是我列出的9點當中只有MOS:SPACE可能有再商議的空間,其他的內容涉及WP:可供查證WP:原創總結而沒有再商議的空間而可以認為娛樂類的1、2、4、5、6、7、8、9項是破壞。如果使用原始節目資訊當第一手來源,Milkypine提出的見解是需要提供節目播映時間、集數,我認同這個觀點並補充說明對應資訊可以用Template:Cite_episode記錄,追加(~)補充因為影片時間很長,具體被引用的時間段被明確列出才方便查證,每次查證都要把整個影片看完,實務上不可行。--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5日 (四) 05:29 (UTC)[回覆]
    個人認為校友列表,學校記事和學校建築或設施內容有一定的重要性,甚麼叫詳細,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擔心日後只會引發更多編輯爭議。另外,坦白說,個人認為中維對娛樂產業相關內容要求比英維更嚴,這樣其實也是讓資訊收錄更少,不便讀者日後翻查。--Wpcpey留言2023年10月6日 (五) 14:05 (UTC)[回覆]
    @Wpcpey要求比英維更嚴[需要解釋],用Cast作例子
    1. 沒有佔用條目異常大量的篇幅(只有小於一個手機或電腦螢幕畫面大小)
    2. 角色的介紹只包含主要角色且簡短
    3. 非主要演員的其他角色不使用表格模板、不列點(使用*或輸入Enter),用陳述性的句子呈現
    4. 沒有任何內容被粗體/斜體/多餘的空白標註
    5. 沒有任何內容顯現無效內部連結(紅色連結),整個條目都沒有
    如果用附上的條目作為典範,en.wikipedia.org要求比zh.wikipedia.org更嚴格--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7日 (六) 01:48 (UTC)[回覆]
    只針對我自己上面的第1及2點,顯示較長內容的反例
    1. 沒有收錄主要角色以外的劇中人物
    2. 顯示的內容較多,相對的,顯示的內容都被WP:列明來源支持
    3. 3非主要演員的其他角色不使用表格模板、不列點(使用*或輸入Enter),用陳述性的句子呈現、4沒有任何內容被粗體/斜體/多餘的空白標註、5# 沒有任何內容顯現無效內部連結(紅色連結),整個條目都沒有的特徵在補充的連結仍保持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7日 (六) 02:10 (UTC)[回覆]

    在中文維基百科逐步棄用結構式討論

    先前討論:Wikipedia_talk:結構式討論/存檔

    首先我根據phab:T332022,總結棄用的必要性:

    1. SD(Structured Discussions,結構式討論)破壞了進階用戶的工作流程,包括自動化工具需要適配兩套討論和一些模板不能正常使用等,具體可見上面存檔中Techyan-2019-07-11T23:50:00.000Z-新手使用Flow討論頁的問題
    2. 維護SD會消耗WMF的資源:代碼巨大、複雜、難以理解,所有與討論頁的交互需要兩套實現…………
    3. 實現不完整,缺少重要功能,有許多bug和安全風險(該工具在2015年暫停開發)
    4. 有的頁面啟用了SD,有的沒有,用戶不得不學習兩種介面的用法,對新手不友好

    另外,已有Discussion Tools可替代SD。


    以下是提案內容。

    第一部分,禁用新的SD。1.通過phab:T248309:新用戶和現在沒有開啟的已有用戶不能開啟SD,開啟的已有用戶可在測試功能中永久關閉SD。2.社群不再建立新的SD頁面。

    第二部分,逐步禁用已有的SD。

    似乎SD包含將SD頁面轉化為普通wikitext頁面的功能(phab:T332103),希望有人調查一下是否可以使用、如何使用,這一功能是無損轉換的關鍵。在結果明確之前,棄用的頁面應該按照現行的方法轉為存檔。如果這一功能可以使用,應該將存檔和新棄用的頁面轉為普通wikitext頁面。如果不可使用,建議通過修改用戶組權限,只允許特定用戶組編輯。(此段內容請在專門章節討論)

    以下是不同種類的棄用方案:

    • 對於活躍用戶,要求在2年內自主決定棄用SD。不活躍用戶,在發通知之後3個月統一棄用SD。(考慮用戶對自己用戶空間的自主權)
    • 對於其他的討論頁面,掛上通知之後一段時間刪除,時間長短由使用頻度多少確定。

    暫時不知道如何統計到底有那些SD頁面,希望有人能調查一下。YFdyh000:5.4萬個SD頁面[7]


    以上。——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2日 (一) 10:23 (UTC)[回覆]

    (+)支持,結構式討論太難用了,如果想看以前的討論,就得不停滾動鼠標滾輪。--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09:29 (UTC)[回覆]
    而且不能搜尋--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09:31 (UTC)[回覆]
    個人同意禁用新的SD,但不同意禁用舊的SD,至少給別人選擇,還有舊的存檔應該怎樣辦。--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日 (一) 10:25 (UTC)[回覆]
    @Hoben7599舊的存檔一樣直接轉換成一般wikitext的討論頁就好,以及給每個人都選擇,偏偏有人硬是留住Flow的話怪bug會越來越多,除非全部新bug您都能處理否則不建議「至少給別人選擇」。--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2日 (一) 11:19 (UTC)[回覆]
    那樣的話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原則上同意棄用。--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日 (一) 11:51 (UTC)[回覆]
    @Hoben7599:舊的存檔處理方法在第二部分的第二段。--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2日 (一) 11:49 (UTC)[回覆]
    贊成停止新建和新開。應暫時允許關閉的用戶重新開啟。轉換為普通頁面和後續關閉,是否編輯歷史會永久丟失,是否會有解決方案。除非技術人員給出時間表,否則不建議本地決定時間表。--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02:32 (UTC)[回覆]
    我沒有找到時間表,相關的task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活動了,希望有人問一問。--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3日 (二) 04:34 (UTC)[回覆]
    基金會正準備相關討論,如無意外相信幾個月後便會展開。個人認為到時再討論如何棄用結構式討論也未晚,現時此討論可先擱置。謝謝。--SCP-0000留言2023年10月7日 (六) 08:57 (UTC)[回覆]
    @SCP-2000
    不出意外的話,應該要出意外--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7日 (六) 09:47 (UTC)[回覆]
    似乎總約5.4萬個SD頁面[8]--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3日 (二) 03:04 (UTC)[回覆]
    第一點理論上可以無害進行(阻止增量),但第二點技術上是否可行(消耗存量)?有點技術性質需要的討論。——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3日 (二) 03:22 (UTC)[回覆]
    總結了部分發言到提案。為了明確討論結構,總結並摺疊了已經得出結論的討論,如果覺得不妥可自行移除。——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3日 (二) 04:09 (UTC)[回覆]
    問:所以用戶子頁的結構式討論頁也將一併廢除?--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10月3日 (二) 12:40 (UTC)[回覆]
    是--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7日 (六) 07:13 (UTC)[回覆]
    同意廢除,這玩意簡直莫名其妙,對手機端用戶超級不友好。——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9日 (一) 07:04 (UTC)[回覆]
    終於有人提到手機端了--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9日 (一) 13:15 (UTC)[回覆]
    (+)支持禁用,垃圾設計,最討厭看到這種討論頁。--陳白腸留言2023年10月8日 (日) 10:22 (UTC)[回覆]
    支持禁用,這功能好像難以RRD?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9日 (一) 13:18 (UTC)[回覆]
    好像甚至無法OS,我之前提過一個OS然後監督員把帖子隱藏了……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5日 (日) 11:29 (UTC)[回覆]
    ( π )題外話我覺得「監督」應該更名為「永久刪除」--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1:33 (UTC)[回覆]
    監督可以恢復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5日 (日) 11:57 (UTC)[回覆]
    Re@魔琴那就叫完全刪除吧--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5:44 (UTC)[回覆]
    (+)支持,--🐟🍵 426677 2023年10月10日 (二) 05:43 (UTC)[回覆]

    技術討論

    本地折騰軟件層面的技術完全沒意義(SNOW)--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4日 (三) 12:20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為了明確討論結構,將SD頁面轉化為普通wikitext頁面的功能(phab:T332103)在此討論。——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3日 (二) 04:09 (UTC)[回覆]

    除了轉化為wikitext,應該也可以截圖保存?--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3年10月3日 (二) 07:36 (UTC)[回覆]
    反對截圖保存。這樣完全丟失了網頁的功能,而且增加了大小。--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3日 (二) 11:11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關注原神主題條目

    WP:DENY,視情況在相關頁面提出封鎖 / 頁面保護 / 過濾器修改請求即可,無需在此額外討論。--SCP-0000留言2023年10月9日 (一) 02:28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1.有愉快犯天天搞破壞,是否可學英維上長期/永久半保護

    最近的破壞: Draft:Talk:原神相關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Talk:原神相關爭議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原神相關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以及: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囧rz……

    2.因此情況,主題:原神是否需要提報為 高風險主題?--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3年10月8日 (日) 12:42 (UTC)[回覆]

    btw,相關頁面的破壞者通常會使用公開代理及跨維基騷擾,建議關注的編輯者在反破壞時留意其全域編輯記錄。——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8日 (日) 12:58 (UTC)[回覆]
    已經開始啦/--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3年10月8日 (日) 13:01 (UTC)[回覆]
    突然感到WG毒舌的好處啦[開玩笑的]--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3年10月8日 (日) 13:06 (UTC)[回覆]
    列入高風險主題未免「大砲打小鳥」,反而同意暁月凜奈的意見。--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8日 (日) 13:07 (UTC)[回覆]
    不清楚全域過濾器怎麼寫的,用戶特徵挺明顯的但過濾器很少命中。——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8日 (日) 13:12 (UTC)[回覆]
    所以個人認為1較好實現,
    2嘛「提議」--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3年10月8日 (日) 13:31 (UTC)[回覆]
    永久半保護就有點難,除非他要打消耗戰,就算這樣的話也要很長時間,而且鬼才知道他會不會成為WP:LTA。--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8日 (日) 13:37 (UTC)[回覆]
    沒必要高風險,保護一年即可,另外刪除太快我具體沒看到發生了什麼,但好像他傾向加入某個圖片,過濾器阻止加該圖片即可。--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8日 (日) 14:31 (UTC)[回覆]
    塔利班ISIS英格蘭警察這三張圖片先阻止掉。--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3年10月8日 (日) 15:17 (UTC)[回覆]
    已提申請。--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8日 (日) 15:22 (UTC)[回覆]
    我先撤回,似乎他要對我們宣戰[9],本人真烏鴉嘴。--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8日 (日) 14:05 (UTC)[回覆]
    相關用戶早已是長期破壞者,不用理會其具體言行。——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8日 (日) 14:16 (UTC)[回覆]
    明白。--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8日 (日) 14:32 (UTC)[回覆]
    建議不觀看維基百科:回退、封鎖、不理會[開玩笑的]--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3年10月8日 (日) 14:59 (UTC)[回覆]
    看了也沒用,因為他一定知道你看了,所以他知道是這篇文章令到你這樣做,所以他才會繼續做由於這個邏輯閉環,建議看過的人全部都拿去槍斃[開玩笑的]--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8日 (日) 15:50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名Shizhao成為介面管理員

    WMLO相關計劃頁面

    鑑於U: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在本站已由管理員Wong128hk  不限期封鎖,也已由監管員AmandaNP  全域鎖定後,從2023年8月開始的相關討論能不能建立其「計劃頁面」?(2022年6月被揭發捏造古羅斯系列條目的U:折毛,建立為「WP:折毛」)--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4日 (六) 01:20 (UTC)[回覆]

    建立計劃頁面的一般是LTA,或者折毛這種類似LTA的,WMLO不是吧?--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4日 (六) 01:25 (UTC)[回覆]
    或者換一種想法,對於維基百科歷史上的重要事件建立計劃頁面。WP:重要事件/WMLO。--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4日 (六) 01:36 (UTC)[回覆]
    和條目沒什麼關係,不認為有必要。——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10月14日 (六) 01:38 (UTC)[回覆]
    感覺未見足夠影響。寫論述自便,但建議放在用戶空間。--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4日 (六) 03:19 (UTC)[回覆]
    不至於,又不是什麼大事。不像折毛直接對維基百科的聲譽造成了打擊的類型。而且又不是全域禁制,完全可以期待對方接受心理教育之後換個身份重新開始,大概。--MilkyDefer 2023年10月14日 (六) 11:15 (UTC)[回覆]
    「完全可以期待對方接受心理教育之後換個身份重新開始」,WP:CLEANSTART的最低要求是CLEAN,您是在接受什麼。--西 2023年10月15日 (日) 02:59 (UTC)[回覆]
    WP:OFFER是否實際在中維有效運作?--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5日 (日) 06:07 (UTC)[回覆]
    我發現一些在中維被封鎖的用戶開始在維基新聞或其他wiki做出有益的貢獻,那麼他們如果保證不再違反方針,是否應該得到原諒?--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5日 (日) 06:12 (UTC)[回覆]
    在其他專案的,不管(類似Makecat)。如果就本專案封鎖事由承認「錯誤」或者和管理員對執讓管理員承認「錯誤」解封的話,那沒問題。至於是否保留LTA記錄的話,可以說明清楚加存檔歷史。——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16日 (一) 00:49 (UTC)[回覆]
    Re@LuciferianThomas參考Walter Grassroot(已在2021年基金會行動中被永久全域封鎖)的知乎回答--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0:19 (UTC)[回覆]
    他又沒那麼重要,替他建碑做什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4日 (六) 12:35 (UTC)[回覆]
    所以新竹君之前才說你輕浮,Milky回的有多認真,你就回的有多不屑。--111.125.132.170留言2023年10月14日 (六) 13:42 (UTC)[回覆]
    不可否認,某管理員的技能方方面面很符合維基百科需求,但擁有管理員身分近一年,人情事故處理人際以及失言等等方面,實在是請加油(是說身為管理員的身分一直要人加油是怎麼回事,如果只能說加油那倒不如不要說)--220.138.127.69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07:01 (UTC)[回覆]
    我又不是在以管理員的身份說話。對於本站來說,他確實不重要,這有什麼問題?他已經「求仁得仁」,我們還需要為他特地多做些什麼嗎?這麼多年來社群種種衝突,能夠建立獨立計劃頁面的也就那寥寥可數幾個的重大案例,而且都可以說是對站內外影響深遠的。很明顯,他的問題根本沒有達到那個標準。站外歸站外,站內歸站內,如果你只能偏偏看到我開玩笑的那一側,那你認識得是還少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5日 (日) 09:45 (UTC)[回覆]
    當初我有多支持他,看了他的這些言行舉止我就有多失望。如果WMLO真要返回維基百科,在他取得那些被他嘲諷、辱罵過的編輯諒解之前我一律(-)強烈反對。——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15日 (日) 20:40 (UTC)[回覆]
    ( π )題外話:縱觀WMLO事件的導火索,完全是因為一個具有嚴重POV傾向的維基人與多名維基人發生多次衝突導致。另外我難以接受對該用戶的全域鎖定是否恰當,還是有人落井下石打小報告?--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10月16日 (一) 05:1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