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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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 Manchiu、UjuiUjuMandan、ASid、ATannedBurger获提名为管理员,AT获提名为监督员,欢迎踊跃参与提问和讨论。
- [公告] 互助客栈正在对于Unblock-zh.org试运行征求意见。
- [公告] 現時已改為只有延伸確認用戶可以使用內容翻譯將頁面釋出到主條目空間,如有疑問及意見,歡迎參與相關討論。
- [公告] 回饋請求系統正在試運作中,誠邀用户訂閱以接收討論通知。用户訂閱有興趣參與的討論議題後,机器人會自動在新討論發起時隨機抽取部分用户發消息通知。
- [公告]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維基物種已經通過。
- [公告] 修改模板:No source、電視條目播放資訊增加收錄準則及規範討論發起步驟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 [討論] 互助客栈方针区正在討論再擬議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栈技术区正在討論ToolsRedirect创建的繁簡重定向問題,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栈其他区正在討論对新闻动态获选标准及ITNR规则的小修订及頁面評級與通用評級行政層面上的統合方案,請踴躍參與討論。
- [廣告] 第二十二次動員令現正徵求主題中,另舉辦時間公示至5月21日、主持人提名期將於5月17日開始,歡迎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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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話題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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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議提高條目評選投票資格門檻 | 1 | 1 | Sanmosa | 2024-05-14 19:00 |
2 | 再擬議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 49 | 10 | Sanmosa | 2024-05-12 22:19 |
3 | 修订删除方针明确允许删除没有来源30日以上的条目 | 54 | 9 | August0422 | 2024-05-09 18:22 |
4 |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 74 | 8 | HK5201314 | 2024-05-13 11:25 |
5 | 提议:允许使用开放代理编辑WP:RFR,并在WP:RFR中加入“注册账号申请” | 1 | 1 | Sanmosa | 2024-05-14 19:01 |
6 | 提议:对WP:日常计算做小修改 | 1 | 1 | Sanmosa | 2024-05-14 23:49 |
7 | 提议对中国大陆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关注度豁免 | 1 | 1 | Sanmosa | 2024-05-14 23:01 |
8 | 附带有限追踪检查的无IP的IPBE | 12 | 7 | 魔琴 | 2024-05-12 22:18 |
9 | 关于国籍的原创研究 | 19 | 7 | Ericliu1912 | 2024-05-14 01:04 |
10 | 关于跨行政区域的实体,是否应该使用多个分类 | 15 | 6 | 克勞棣 | 2024-05-15 01:00 |
發言更新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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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Template talk:Infobox person § 修改 Infobox person 中 native_name 参数位置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5月18日 (六) 02:45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推行RFC後,我發現很多人沒理會非強制性的提示,導致WP:VPD持續過長。我提議調整方針,明確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確保各討論頁獲得善用。--路西法人 2024年4月8日 (一) 09:58 (UTC) |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文化遺產) § 提议对中国大陆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关注度豁免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地理特征) § 建議將地理特徵關注度指引中有關道路的部分改為在交通關注度指引中列出
如題,我一直以來都感覺道路與地理特徵關注度指引中其他的被規範對象的性質比較不同,因此我尋思著應該把道路相關的規定移到交通關注度指引比較好,於是趁著現在有時間提起此事了。具體的做法是WP:關注度 (交通)#道路現有的內容由WP:关注度 (地理特征)#道路現有的內容取代,WP:关注度 (地理特征)#道路全節刪去。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0:25 (UTC) |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提议:对WP:日常计算做小修改
此討論意在修訂既有WP:日常计算的規定。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5:50 (UTC) |
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 § RfC:2024年2月
接續上段,繼續提請討論仲裁委員會的執行細節。目前討論中的範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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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公共轉換組 § 思路:條目預儲公共轉換組中匹配的規則,減少載入時間
近年有些公共轉換組越來越大,導致所嵌入的各條目等頁面(爲便説明下稱「條目」但不限於條目)載入越來越慢,爲人詬病。而若條目預先儲存公共轉換組中與條目中字詞相匹配的轉換規則,並適時更新:— Gohan 2024年3月12日 (二) 05:00 (UTC) |
Template talk:Twitter § Twitter改為X
因應Twitter已改名X一段時間了,因此提請討論是否做相應更改。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4月18日 (四) 04:10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对ITN获选标准及ITNR的小修订
此前的相关讨论: 最近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出了一些问题: 第一,在社群讨论没有得出支持刊登的情况,管理员自行刊登内容,如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4年3月#亚伦·布什内尔自焚事件; 第二,部分内容在刊登之前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刊出之后被质疑关注度或重大性不够,如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4年4月#習馬二會; 第三,涉及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的条目近期在提名时多被社群以不具备突破性为由反对,见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2年6月#神舟十四号、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3年6月#神舟十六号、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3年10月#神舟十七号和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神舟十八号。 针对以上的第一条及第二条问题,提案对现行的ITN获选标准作出如下修订:
针对以上的第三条问题,提案对现行的WP:ITNR作出如下修订:
正如WP:NOTNEWS所说,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新闻动态候选和Portal:新闻动态设立的初衷也不是为了提供新闻报道,“是为了鼓励增订或更新相关的条目,而不是用作新闻报道”。由此可见,社群应该从百科性的角度来提报及衡量新闻动态条目,一些不具备百科性的条目能不提报就不提报,能不刊登就尽量不刊登,毕竟“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所以,新闻动态的标准也尽量严谨。上述的修改意见只不过是抛砖引玉,欢迎社群在此提案的基础上踊跃讨论。--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4月28日 (日) 17:08 (UTC) |
Template talk:Hang on § {{hangon}}
Template:Db-meta的格式在之前的討論中,無法解決标记提速删页面上的速删状态;如果用機器人的方式來處理,是否可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4月30日 (二) 08:33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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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設立WP:IINFO內容改善流程
目前討論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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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出現了許多提刪,稱條目通篇愛好者內容需要刪除,例如這個,但都是直接提刪,完全沒有先給編者一點改善時間,對一些經驗較少的編者往往措手不及。因此建議參考關注度指引:
此條目包含過多愛好者內容。 |
建立一個粉絲愛好者內容通告模板,確保此模板有放在條目足夠的時間,使主編知悉條目的WP:PLOT後再予提刪,同時也可以避免到一些不友善新手的問題。期實施方式可以比照小小作品流程,透過分類追蹤,若30天後仍通篇粉絲內容再提刪,爭議會比較小,也可以減少對於部分維基新手的傷害。 存廢討論頁只需加個批次提刪章節「30天後仍通篇愛好者內容的條目」統一討論這類條目。
因為實在不認為這個過多愛好者內容的條目一出現就秒提刪是一個好的現象,關注度不足都有30天緩衝,目的是讓主編熟知問題,並有充分的改善時間,而愛好者內容亦是,並不是所有目前充滿愛好者內容的條目都無改善空間的。
以上提議。邀請希望解決維基WP:PLOT問題的熱心用戶U:AINH參與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7日 (日) 22:06 (UTC)
違反WP:IINFO的30天清理流程部分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立一個粉絲愛好者內容通告流程,確保此模板有放在條目足夠的時間,使主編知悉條目的WP:PLOT後再予提刪,同時也可以避免到一些不友善新手的問題。期實施方式可以比照小小作品流程,透過分類追蹤,若30天後仍通篇粉絲內容再提刪,爭議會比較小,也可以減少對於部分維基新手的傷害。 存廢討論頁只需加個批次提刪章節「30天後仍通篇愛好者內容的條目」統一討論這類條目。
因為實在不認為這個過多愛好者內容的條目一出現就秒提刪是一個好的現象,關注度不足都有30天緩衝,目的是讓主編熟知問題,並有充分的改善時間,而愛好者內容亦是,並不是所有目前充滿愛好者內容的條目都無改善空間的。
以上提議。邀請希望解決維基WP:PLOT問題的熱心用戶U:AINH參與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7日 (日) 22:06 (UTC)
- 不反對設缓衝期,但重點是需要清理-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02:31 (UTC)
- 鸡肋,见过太多这类没有经过讨论就私下拆分的列表条目,而且经常缺少来源的问题。我觉得使用虚构事物关注度来限制这种情况就足够应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34 (UTC)
- (:)回應@cwek、WQL、AINH: 問題不在來源 也不是關注度,而是「非百科內容」這個存廢討論應避免的刪除理據。 部分符合關注度但過多愛好者篇幅的條目就是像這樣毫無緩衝直接刪除,我仍然認為應給編者改善時間,若無改善再行提刪為佳,參考關注度改善流程,認為30天很適合。 關注度30天 小小作品30天 未翻譯內容14天 而愛好者內容「0秒」這樣完全是欺人太甚,會再氣走多少新手也不知道。 強烈建議提刪過多愛好者篇幅的條目也要有如關注度、小小作品、未翻譯內容一樣,有緩衝期,這時我的觀點和U:AINH的觀點唯一能有共識的機會,否則未來到底該怎麼和平貢獻維基?不希望樹立敵人。--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05:59 (UTC)
- (▲)同上--云间守望 2019年2月18日 (一) 04:31 (UTC)
- @cwek、WQL:关注度不是唯一問題,現在情況是即使在現實世界有關注度條目仍完全沒有提及現實世界影響。而且就算沒有关注度他們仍說刪除太趕太暴力不淮刪呀-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05:03 (UTC)
- 当年SM的想法就是你这种。对于条目内容的话,应该适当修编,如果是分割出来的话,应该相应修编,如果修编后篇幅不长的话,就没必要分割。对于作品条目,我认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或者百科条目都是这个模式,定义+评价,定义对于作品类条目就是剧情描述,人物与设定等是围绕剧情描述服务,而评价就是作品对现实的影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5:21 (UTC)
- 重點就是現在無評價呀。不是少,是無。几千bit完全寫劇情。這些是wikia的內容,不是這裏-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05:44 (UTC)
- 当年SM的想法就是你这种。对于条目内容的话,应该适当修编,如果是分割出来的话,应该相应修编,如果修编后篇幅不长的话,就没必要分割。对于作品条目,我认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或者百科条目都是这个模式,定义+评价,定义对于作品类条目就是剧情描述,人物与设定等是围绕剧情描述服务,而评价就是作品对现实的影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5:21 (UTC)
- @cwek、WQL:关注度不是唯一問題,現在情況是即使在現實世界有關注度條目仍完全沒有提及現實世界影響。而且就算沒有关注度他們仍說刪除太趕太暴力不淮刪呀-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05:03 (UTC)
- 若能召集數位非常熟悉,全面理解該作品的編者,讓他們討論並判斷什麼內容屬於過度細節,相信可以解決問題。如果只看了作品的一部分,編者可能會不肯定某段看似是過度細節的描述,或某個看似微不足道的角色,對後續劇情(該編者沒有看的部分)是否有重要影響。本人的感覺是絕大部分的編者都寧願維持現狀,因為移除內容可能會帶來更多麻煩。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2月18日 (一) 07:59 (UTC)
- 邀請U:Aiueowei參與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09:45 (UTC)
- 我已經在提刪充分表達我的想法了,我只是移植,並非內容撰寫者,移植規範也是參照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登場人物,並無不妥之處。何況類似的角色條目上百條,9成都是來源不足也無現實評價,老實說單純的角色條目去哪裡找來源評價?根本強人所難。目前問題就是以前的規範與U:AINH一直說的什麼方針衝突?然後沒人要管,累積了上百條違規條目?結果之前都沒事,就在我這就鬧出事情來了?我是真的不想捲入這種事情啦(無辜)。叫我一個菜雞來,能管什麼,不如去找是誰想出這種寫法的,叫他來表達意見比較快。反正最後如果被合併或刪除,那日本動漫角色列表的上百條條目也可以移除了,也要辛苦U:AINH去處理上百條違規條目了。--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07 (UTC)
- 為角色條目找來源和評價怎麼會強人所難?君不見我前面列的兩個列表裡放了多少對角色的評價?-KRF(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8 (UTC)
- 我是指中文來源,不然為什麼9成條目都是來源極少?你如果說要去國外找,那如果是不擅外語的呢?等於把編輯難度提高一個層次。--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9 (UTC)
- 中文來源缺稀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現在討論的這些日本動漫遊戲,當然是日文來源為多,英文作為國際語言,也有一定的來源數量,中文圈對於這方面的專業評論才在起步階段,可靠來源本來就會比較少,當然不可避免地要往國外去找。換作是美國人想為原生中文遊戲寫個條目,也必然要接觸不熟悉的語言,要是你覺得太難,那你要麼去學外語、要麼去給原生中文作品立條目。-KRF(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59 (UTC)
- 是,我保證以後絕對不碰角色條目了。--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3:46 (UTC)
- 這是你所希望的結果嗎?不過是一個條目被提刪而已,我覺得你不必如此在意。-KRF(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23:17 (UTC)
- 我沒很在意阿...,明明照規定走,前面的都沒問題、沒意見,到我這卻有問題、有意見,我能說什麼?有爭議那往後我再編輯此區塊不是做白工?我又不是自虐狂,所以不碰為妙。--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07:41 (UTC)
前因
(×)删除理據:非百科條目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07:43 (UTC)
(○)快速保留:故事簡介:「若本章節過於龐大,請檢視並清理不必要的細節。之後將本章節整個以新條目分割,並且明記編輯摘要以符合版權協議。分割出的條目名稱建議設為「○○角色列表」(○○為作品名稱)。分割後原處應該有概要或簡列數名主要角色訊息。獨立列表請參見Category:虛構角色列表。」,很明顯示符合規定的,類似的角色條目有上百個,我有點懷疑該位提案人是不是未經查證,就亂提刪故意搗亂?這不是身為維基人應有的行為,故本人給予快速保留,希望提案人能警惕反省。--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08:02 (UTC)
- MOSACG並未達成共識,內容只供參考
遊戲ACG條目應該著重現實世界的影響,閣下的條目完全是遊戲故事內的角色介紹,參見WP:PLOT,WP:FANCRUFT,WP:REALWORLD- 「類似的角色條目有上百個」:WP:WAX,而且請注意類似的刪除亦不少
- 恕我直言,我可以肯定我對方針的理解絕對足夠處理日常站務,也許在AGF其他人「亂提刪故意搗亂」之前先虛心請教他人其實是不是自己有改進空間-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08:29 (UTC)
(±)暫時合併回盾之勇者成名錄 理據:可靠來源過少,不足以支撐整個列表大部分內容。另外題外話,最近發生了甚麼? 各類列表大舉清除? 新年大掃除? 看來數學列表可能也快要不保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7日 (日) 12:38 (UTC)
- @A2569875:有點想吐槽你耶,你自己的原子簽名連結就沒有付任何來源。沒來源應該是要補來源模塊,而不是合併和刪除。至於列表大清除,誰知道,反正我創的條目都被這位提案者列過提刪,之前的確實有點問題,但這次明明符合規定也被提刪,我是不是被wiki欺凌了阿?--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5:28 (UTC)
- (:)回應:@Aiueowei:如果你原子指的是Mu的話,根據關注度要求,沒有來源不是刪除理由,找不到來源才是,翻閱英文維基en:Muonium,來源多的是,而本條目則沒有找到相關來源,若有,請補上,以符合可供查證方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7日 (日) 15:47 (UTC)
- (○)快速保留顯示符合規定Kitabc12345(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4:25 (UTC)
(○)快速保留理據:根據刪除守則,AFD必須是不能改善的最後手段,不應在其餘維護方式還有辦法實施時進行高爭議性的刪除或合併。--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 2019年2月17日 (日) 16:42 (UTC)- 維基什麼時候可以開一個完全介紹故事情節的頁面了?維基百科一向著重現實世界影響,而這個頁面全文就是故事情節,我會說這就是不能改善的最後手段。你認為有夠救,走去改完再來投保留票,不要常以「可以改善」作為原封不動保留的藉口-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16:58 (UTC)
- 請主編解惑,謝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7日 (日) 17:09 (UTC)
- 所以我一開始給的那個wiki規範是錯誤的?有點震驚,照wiki規範走還會有錯,會不會最後連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都被整個推翻刪除阿?而且該規範好像還是從英文wiki翻譯來的規則,看來也要有人去英文wiki說說囉?--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7:33 (UTC)
- U:AINH的意思應該是Aiueowei一開始給的那個wiki規範因為尚未升格為指引,因此僅供參考。至於U:AINH的動機,為何要一直針對各類列表還請解惑。--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7日 (日) 17:47 (UTC)
- X國人列表我就是支持保留的,我針對的從來都不是列表,而是愛好者內容-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18:03 (UTC)
- 您好我要說,愛好者內容並不僅限在什麼史萊姆 or something like that 之類的動漫領域,數學領域有全部都是,例如這個二十面體對稱的多面體列表,其實也根本是數學形狀愛好者內容,也難以列舉來源,請不要告訴我WP:WAX,並完全不認為愛好者內容就全部一刀切全部不要,這並不正確,有限度地提及是必要的,否則許多內容將會不完整,也無法達到維基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此外,若所有愛好者內容皆不准收錄,則您的理論推導出即使我找到9,999,999千兆條可靠來源來報導該內容皆無法收錄,因為它是愛好者內容,這就不對了,已滿足WP:可供查證、WP:中立的觀點等方針不應刁難,雖然這是針對已經有來源的內容,您也許會說,現在沒來源,好啊,所以呢,你都提刪了,誰還敢去修,反正修了等於白修,『走去改完再來投保留票,不要常以「可以改善」作為原封不動保留的藉口』但是你採取了核彈級炸毀型反制手段,有人有辦法維護嗎?沒有,相信有不少編者和我一樣在意已刪編輯數多寡影響了編輯計數器成果,既然被刪除機率大於0,那已刪編輯數比率變更機率也大於零,對於改善動作則卻步了,那最後條目肯定是被刪除了,因此建議不要是那麼激烈的直接炸掉,維基設有互助客棧及討論頁,可以更和平的討論,而不是整天戰爭來戰爭去。此外,查閱西方媒體,盾之勇者成名錄的相關報導並不少,單論收錄準則,本人認為已免強過門檻,不希望此案演變成長期WP:DRV抗戰,浪費社群資源,也沒有必要。此外,建議採取「可以改善」手段是建議,因為我認為可以改善,事實上也可以改善,但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再加上學業壓力情況下,恕無法完成「七天內 走去改完再來投保留票」。再者,本人無參與此條目任何編輯,也與本條目無任何利益衝突,只是看到您的行為壓迫到了新手,不希望見到每個月氣走一位編者的維基危機生態,不久之前才有一位編者宣布永遠離開維基。再來非百科條目亦是一個「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若您認為「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準則」請不要走「瞬間提刪」這種激烈容易讓人爆炸爆發抗議抗爭引戰(引戰卻說不是您先)高爭議、高傷和氣的手段,對於「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準則」,請建議走關注度流程,這樣編者才有30天充分的時間,否則七天根本是氣走編者的典範作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7日 (日) 20:55 (UTC)
- X國人列表我就是支持保留的,我針對的從來都不是列表,而是愛好者內容-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18:03 (UTC)
- U:AINH你曾經說過頁面去留應由社群決定,目前保留刪除是3:1,很明顯就是個不該刪除的條目,希望你能尊重社群決定,或提出有力明確規定來推翻,而非單純廣義的方針來提刪。且我是照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規範走的,或許還未成為方針,但也有一定的標準,如你對該標準不符合你所說的方針,請到計劃頁面提出異議為佳,而非堅持提刪。--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7:33 (UTC)
- 存廢討論不是投票,到現在仍然沒有任何人回應我的觀點,而且才剛提出,AFD一向都是至少等一星期才結案-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18:06 (UTC)
- U:AINH的意思應該是Aiueowei一開始給的那個wiki規範因為尚未升格為指引,因此僅供參考。至於U:AINH的動機,為何要一直針對各類列表還請解惑。--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7日 (日) 17:47 (UTC)
- 所以我一開始給的那個wiki規範是錯誤的?有點震驚,照wiki規範走還會有錯,會不會最後連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都被整個推翻刪除阿?而且該規範好像還是從英文wiki翻譯來的規則,看來也要有人去英文wiki說說囉?--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7:33 (UTC)
- 請主編解惑,謝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7日 (日) 17:09 (UTC)
- 維基什麼時候可以開一個完全介紹故事情節的頁面了?維基百科一向著重現實世界影響,而這個頁面全文就是故事情節,我會說這就是不能改善的最後手段。你認為有夠救,走去改完再來投保留票,不要常以「可以改善」作為原封不動保留的藉口-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16:58 (UTC)
- (±)合併至盾之勇者成名錄,大量无来源,需要适当清理内容以尽可能用于描述作品剧情。——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24 (UTC)
- (±)合併至盾之勇者成名錄,一個來源都沒有,很難說得過去吧。--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06 (UTC)
- (±)合併至盾之勇者成名錄,應先刪節不必要的細節再考慮拆分,目前就算合併回去也不是太長,其它我想說的前面都有人先說了。-KRF(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24 (UTC)
- (:)回應原來這麼多人覺得該合併喔,6萬原始碼,說內容不長?請問怎樣才算長呢?來源?請問這種看過得人才知道的內容,是要去哪裡找來源?找盜版來源?如果此例最後真的合併或刪除,我只能說事情會變得很嚴重,因為日本動漫角色列表有9成會是不符合以上的各位標準,這上百條角色條目可能都要請上面有意見的人去做合併,希望不要有雙重標準的行為。也不知道當初是誰說角色要獨立出來的,變成上百條不符合某些人標準的違規條目,更好笑的是好幾年都沒人去做提刪動作,到我這就被刁難,這針對性有點強耶,現在維基都這麼黑暗了嗎?(無奈)--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38 (UTC)
- 来源少得可憐,有原创研究可能。建议删掉,省得合并。123.202.19.7(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0:08 (UTC)
- 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把原本位於盾之勇者成名錄的內容 (±)暫時合併回盾之勇者成名錄 ,待清理完愛好者內容檢查篇幅後再決定是否重新分割。(-)反对直接(×)删除。--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8日 (一) 12:19 (UTC)
- 如這條目真要合併的話,日本動漫角色列表記得裡面類似的上百條目也要去合併清理喔,就交給@A2569875:@Temp3600:@cwek:@AINH:@Kerolf666:你們了,這工作量非常龐大,我沒時間去做,加油!--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26 (UTC)
- (:)回應:請避免那某某條目呢?的行為。--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8日 (一) 12:30 (UTC)
- (※)注意:@Aiueowei:這個條目被合併並不意味著所有日本動漫角色列表都要合併,每個皆必須視為個案檢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1 (UTC)
- (:)回應@A2569875:我知道阿,就請你們慢慢去檢查,不去檢查我也不能怎樣,八成這就是所謂的維基欺凌吧(自嘲),反正我自己看下來是9成都會被合併而已。--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5 (UTC)
- (~)補充:除了要注意WP:WAX,也請閣下(※)注意WP:SCORCHEDEARTH,感謝配合。--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6 (UTC)
- (:)回應.......請不要去檢查,我錯了,對不起,我保證以後絕對不會在主動去分離出角色條目出來,可以放過我了吧,謝謝。--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4 (UTC)
- 這就是您希望看到的結果? 說真的,我很想善意推定,但看到這種場面我要怎麼善意推定?望閣下停止此類提刪。--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12:55 (UTC)
- 越來越明白犬風船的感覺了。我又怎樣惡意了?不符合標準的就是應該清理,不然你想我怎樣?跟他一樣直接掛個牌「網絡扶貧就此結束」?清理不合規格條目還要被人說我「惡意搗亂」-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13:01 (UTC)
- 承你貴言,我現在就去弄MOS。--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4:01 (UTC)
- (~)補充:除了要注意WP:WAX,也請閣下(※)注意WP:SCORCHEDEARTH,感謝配合。--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6 (UTC)
- (:)回應@A2569875:我知道阿,就請你們慢慢去檢查,不去檢查我也不能怎樣,八成這就是所謂的維基欺凌吧(自嘲),反正我自己看下來是9成都會被合併而已。--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5 (UTC)
- (※)注意:@Aiueowei:這個條目被合併並不意味著所有日本動漫角色列表都要合併,每個皆必須視為個案檢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12:31 (UTC)
- (:)回應:請避免那某某條目呢?的行為。--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8日 (一) 12:30 (UTC)
- (QAQ)不知所措 不,這不是我樂見的結果,我希望大家和平共處一同商討解決問題的方式,怎麼最後變成雙方(主刪方/主編方)皆生我的氣憤而離去? 我到底做錯了甚麼?QAQ--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18日 (一) 18:31 (UTC)
- 如這條目真要合併的話,日本動漫角色列表記得裡面類似的上百條目也要去合併清理喔,就交給@A2569875:@Temp3600:@cwek:@AINH:@Kerolf666:你們了,這工作量非常龐大,我沒時間去做,加油!--Aiueowei(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2:26 (UTC)
- 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把原本位於盾之勇者成名錄的內容 (±)暫時合併回盾之勇者成名錄 ,待清理完愛好者內容檢查篇幅後再決定是否重新分割。(-)反对直接(×)删除。--宇帆(留言·歡迎簽到,浣熊素合史萊姆素化鈾鉭合氟化鐳RaF·UTaRiA)2019年2月18日 (一) 12:19 (UTC)
(!)意見這只是中文維基百科冰山一角吧。沒來源就刪,應該50%百科內容(整個條目刪與只有一個段落刪)直接消失。在看見太多原創研究、又或者憶測以致錯誤的條目,又或ip用戶將劇情人物亂改,真心不能以WP:AGF分辨因為本來就沒有來源的條目,ip用戶是修正前人錯誤,還是破壞,故此原則上支持刪除。但是大量成果消失,條目維護者大多直接退出維基吧?故此應溝通提出問題、甚至警告。完全沒有WP:第二手來源可以加入的時候,煩請至少加入WP:第一手來源,即第幾卷、第幾集或第幾回發生事件,或人物劇情等。當然太支線的劇情就避免收錄,或自行在wikia.com、Fandom.com 開設ACG同好站。Matthew hk(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4:06 (UTC)- 對於這類被稱為「非百科內容」的內容,我認為我們要協調一下他的收錄界線,而非一刀切都不要
- 不經篩選資訊不是只有動漫類條目有此問題,物理學也是啊,
- 舉個例子,
- 盾之勇者成名錄中收錄的拉芙塔莉雅:『拉芙塔莉雅有著奇怪的直覺,當尚文想到失禮的事,拉芙塔莉雅會馬上問尚文』,跟
- 液態水性質表#物理性質中收錄的水的密度:『攝氏94.87度時水的密度約0.96 g/cm3』
- 皆可以說是不經篩選資訊(或者是愛好該主題的讀者才有機會有興趣去查的資訊),但至少物理學這類列表已於WP:NDATAPAGE給出了判定準則。 所以在這裡想要跟各位想大量掃除不經篩選資訊的維基人協調:「你們能接受的不經篩選資訊最大限度在哪?」。--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5日 (一) 19:11 (UTC)
- 當然『拉芙塔莉雅有著奇怪的直覺....』跟『水在攝氏94.87度時的密度....』都是愛好該主題的讀者才有機會有興趣去查的資訊,但我認為適當地編修是可以達到不用刪除的折衷解決,但是社群接受的不經篩選資訊最大限度必須先協調出來,有個共識。--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5日 (一) 19:25 (UTC)
- 「拉芙塔莉雅...」是虛構事物,「水的密度」是現實中的事物,兩者在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不一,根本就不能比較。提及虛構事物是應該著重於描述它對現實世界的影響,「留下有助於理解其對現實世界的影響力的內容」就是「篩選」。不光是「拉芙塔莉雅...」這一句,該角色列表裡提及現實世界的描述少之甚少,這才是嚴重的問題。-KRF(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03:25 (UTC)
- (!)意見:我講的可能不清楚,但(&)建議您不要斷章取義,誤解我的本意,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閱讀全部內容,以及閱讀Temp3600的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的發言,並善意推定,感謝配合。--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8日 (四) 10:40 (UTC)
- 94.87度時的水根本就不可供查證,「拉芙塔莉雅...」某些內容也不可供查證,不是都不可供查證嗎? 不能比? 強烈建議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討論,不是在這邊起爭議。--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8日 (四) 10:51 (UTC)
- (!)意見:我講的可能不清楚,但(&)建議您不要斷章取義,誤解我的本意,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閱讀全部內容,以及閱讀Temp3600的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的發言,並善意推定,感謝配合。--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8日 (四) 10:40 (UTC)
- 「拉芙塔莉雅...」是虛構事物,「水的密度」是現實中的事物,兩者在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不一,根本就不能比較。提及虛構事物是應該著重於描述它對現實世界的影響,「留下有助於理解其對現實世界的影響力的內容」就是「篩選」。不光是「拉芙塔莉雅...」這一句,該角色列表裡提及現實世界的描述少之甚少,這才是嚴重的問題。-KRF(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03:25 (UTC)
- 舉個例子,
- 不經篩選資訊不是只有動漫類條目有此問題,物理學也是啊,
- (!)意見:來到這裡的人,也可以同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議設立愛好者內容改善流程參與討論,感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5日 (一) 20:23 (UTC)
- 最近又出了一個賢者大叔的異世界生活日記角色列表,內部粉絲向的比重幾乎是一樣的,請不要跟我說WP:WAX,根本是刻意逃避&&針對,附註,本人沒有編輯過這2個條目,不存在利益衝突。
- (※)注意如果這個條目判決為刪除,本人將會提刪賢者大叔的異世界生活日記角色列表。因為粉絲內容30天後才提刪條款沒有通過,所以現在是每秒都可以提刪的狀態。
- 副知User:Nuthrash,請盡速清除賢者大叔的異世界生活日記角色列表的粉絲向內容,例如鉅細靡遺的「初入異世界能力參數」這些不屬於維基收錄範圍,否則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被刪除之時,將會對賢者大叔的異世界生活日記角色列表進行提刪。--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日 (五) 03:16 (UTC)
- (=)中立。抱歉,不是很會用維基百科與討論功能,如果有回錯,請提醒我,在此先道謝。賢者大叔的異世界生活日記角色列表畢竟已經有多人編輯過了,小弟對維基百科的內容程度捏拿不是很正確,如果要逐項討論又曠日費時,能否請比較熟悉的人直接編輯或是刪減內容就好?雖說我創建條目的人,應該不需要直接指名小弟。Nuthrash(留言) 2019年3月1日 (五) 03:40 (UTC)
- 嗯,是我弄錯回覆的方式了嗎?過了快一天也沒啥反應……就個人找尋維基百科的ACG相關規範和上面討論來看,所謂的「粉絲向內容」,其實並沒有很明確的定義,我只有看到籠統的描述以及大家吵來吵去的內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所以要我自己去修改頁面,我想也無法符合大家的期望,尤其是在這個條目的存廢討論中,卻拿別的條目的存廢來威脅的維基百科大老,您說是吧「宇帆」桑!!請您自己動手作給大家看,您心目中所謂的「非粉絲向內容」的條目內容應該長怎麼樣,請您自己親身動手修改給大家看,不要只會給條目貼標籤,也不要說什麼沒時間,明明有時間跟別人討論一堆事情,請您把時間拿來編寫條目,順便最好能將您心目中的「粉絲向內容」定義出相關ACG條目,讓大家清清楚楚知道您的看法!!Nuthrash(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01:25 (UTC)
- 啊,對了,還有另一個粉絲向內容的條目「賢者大叔的異世界生活日記」,您也可以順便一起,看您是要提刪或是參與修改,只要合您意就好,副知User:-Zest、User:FrankD666虾仁饭、User:Cwek。Nuthrash(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01:25 (UTC)
- (!)意見:這整個鍋並不是我先開始的。--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日 (六) 05:29 (UTC)
- 回User:AINH:已經有人知道我的困擾了User:Nuthrash以說出我想說的了,致User:AINH,您心目中所謂的「非粉絲向內容」的條目內容應該長怎麼樣,請您自己親身動手修改給大家看,不要只會給條目貼標籤 我已經問User:AINH千百遍了,都沒回應User:AINH所謂的「非粉絲向內容」之長相,卻口口聲聲強調沒有人回應User:AINH的質疑,這樣最好是取得了共識啦。「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胡扯,我一直在向User:AINH詢問解決方法,隻字未提,跟我說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其他管理員還在WP:TG上揚言封禁/禁言,這樣最好是取得了共識啦。--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日 (六) 05:34 (UTC)
- 你這要ping不ping的是要噁心誰。我在你說的telegram已經說過很多次,「要有現實世界影響內容,見KRF提的例子」「加上評論, 開發過程,etc」「不要幾萬bit完全寫劇情」,是我表達能力過低還是你根本看也沒有看過就來靠北?你不是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你自己在telegram說什麼我一納秒提刪,說我引戰,嘩眾取竉又說什麼要不要發道歉聲明,不久的之前又說我「為了闡述觀點而刪條目」,「擾亂共識」,就在這裏又說其他人斷章取義。也就算了,反正你站ACG條目寫得像坨屎一樣也不是第一二天的事,老子說了三次「別煩了,我不管了,你想要留就留,要刪就刪」,你仍然可以指名道姓叫我出嚟鞭屍,還真是https://tenor.com/0Epq.gif-某人✉ 2019年3月2日 (六) 12:22 (UTC)
- 「在這個條目的存廢討論中,卻拿別的條目的存廢來威脅」一針見血,究竟「引戰」,「為了闡述觀點而刪條目」,「擾亂共識」的是誰,社群自有公論-某人✉ 2019年3月2日 (六) 13:41 (UTC)
- (!)意見:來到這裡的人,也可以同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議設立愛好者內容改善流程參與討論,感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5日 (一) 20:23 (UTC)
- @AINH、张宇帆:两位干什么?这里是维基百科存废讨论的地方,不是吵架的地方。两位想吵架请去TG或私聊的地方,不要在这里吵架。谢谢。--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16:49 (UTC)
- @Nuthrash:ping我干什么?有事就说,不要随便ping别人,谢谢。--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16:49 (UTC)
- @FrankD666虾仁饭:說得好像是我找架嘈一樣,也不看看到底是誰在我已經明言說我不會再管之後仍然搬我上枱批鬥,麻煩分清因果關係-某人✉ 2019年3月2日 (六) 16:55 (UTC)
- @AINH:不管是谁带头吵架,请冷静,我想您应该知道维基百科的规则。请立即马上停止,可以辩论,但请不要吵架,谢谢。--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17:13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3/02#奇天烈大百科道具列表,自己建的條目,總不是威脅了吧?--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日 (六) 17:55 (UTC)
- @FrankD666虾仁饭:嗯,ping您主要是為了通知您有這件事,因為您先前有編輯過相關條目,真抱歉,小弟不是很了解這種回應的禮節,請見諒。Nuthrash(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03:35 (UTC)
- (○)傾向保留。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議設立愛好者內容改善流程没有得到结果前应该暂时予以保留。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中人物角色有点多,如果直接合并会造成排版混乱。但是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需要清理一下内容。--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19:29 (UTC)
- (×)删除改刪除算了。水的數據有第二手來源,甚至大量工程科學、物理學的書記錄。當中原理與應用有整本書介紹。至於ACG,拿不出第二手來源就不好寫。煩請去fandom,參考別人https://dragonball.fandom.com的做法。Matthew hk(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08:38 (UTC)
- (:)回應:你這邏輯成功把我炸出來了,照你的邏輯,那原作漫畫、小說、動畫不就跟你說的工程科學、物理學的書記錄一樣嗎?--Aiueowei(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12:37 (UTC)
- 拿不出第二手來源???沒有來源,無意改善,典型愛好者內容。Matthew hk(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17:55 (UTC)
- 吐槽 關於水的數據我不覺得en:Water_(data_page)#Formulas從負一百鉅細靡遺的列到正三百七十四點一五能不稱作WP:IINFO。--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3日 (日) 18:14 (UTC)
- 一,维基百科:是英文维基说的! (中文維基沒有水的詳細數據,但101.325大氣壓下的密度、三相點、在地球最高山的boiling point, 不下數十甚至數百個特定情況下的數值,有WP:第二手來源並可以引證與生活相關,而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拿不出第二手來源,或第二手來源可能都沒有維基詳細)。二,典型百科中有A所以我的B應該保留的立論。Matthew hk(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19:10 (UTC)
- 先不說维基百科:是英文维基说的!和有A所以B應留了。我突然想通怎麼釐清你們對於原作漫畫、小說、動畫、工程科學、物理學的書記錄的誤解了。 就拿水的詳細研究與盾之勇者成名錄來說,現在我們找四組人馬,他們為全沒有研究過水的性質,也沒有拜讀過盾之勇者成名錄或看過其漫畫或動畫,並且把四組人馬隔離,並不允許其互相聯繫,以及查詢有關水和盾之勇者成名錄的任何資料,告知兩組人馬詳細研究水的性質,以及告知另外兩組人馬盾之勇者成名錄及粗略的故事大綱:「異世界某國召喚了四勇者分別為盾、槍、劍、弓之勇者,並且盾之勇者頻繁被王室陷害,但盾之勇者逐漸成名的故事」,但完全沒提及細節;
- 叫前兩組人馬詳細研究水的性質、後兩組人馬完成盾之勇者成名錄之故事
- 結果會是如下:
- 前兩組人馬發表出的文獻幾乎一致,水不會因被不同人拿到就變成其他物質;
- 後兩組人馬發表出的文獻會有很大差異,可能連拉芙塔莉雅都不存在
- 這顯示了 學術研究的可重現性,和藝術創作的唯一性
- 也就是說藝術創作的問題可能有三
- 造成維基變相幫該作者打廣告
- 觀點全部只能來自一方,即作者那一方,違反WP:中立
- アネコユサギ、メディアファクトリー方版權問題
- 也就是說藝術創作的問題可能有三
- 維基社群對學術知識寬容性較高 (這裡繼續討論會變哲學:何謂知識論。)
- 吐槽 關於水的數據我不覺得en:Water_(data_page)#Formulas從負一百鉅細靡遺的列到正三百七十四點一五能不稱作WP:IINFO。--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3日 (日) 18:14 (UTC)
- 拿不出第二手來源???沒有來源,無意改善,典型愛好者內容。Matthew hk(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17:55 (UTC)
- (:)回應:你這邏輯成功把我炸出來了,照你的邏輯,那原作漫畫、小說、動畫不就跟你說的工程科學、物理學的書記錄一樣嗎?--Aiueowei(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12:37 (UTC)
- (!)意見:來到這裡的人,也可以同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議設立愛好者內容改善流程參與討論,感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5日 (一) 20:23 (UTC)
- (○)暫時保留,長遠而言應精簡與非現實世界相關之內容,並(±)合併至盾之勇者成名錄。另外,(-)反对直接(×)删除。有鑒合併處理工作需時,而不條目不至於在合併前被(×)删除,鄙人(&)建議(○)暫時保留。
(!)意見:題外話,作為學術研究而言,分析後文學作品發表的文獻存有極大差異,並不代表該類內容不可在眾人監督下中立化及提高公信力,因為分析的內容是客觀、可視、不變的文字。類比而言,對於同一歷史事件,不同歷史學家的看法可能出現極大差異。然而,在分析客觀、可視、不變的事件及歷史資料的過程中,可提煉出較具公信力的部分作為條目內容。可見,文學作品分析可能存在的極大差異不能成為拒絕收納入維基百科的理由。另外,藝術創作的唯一性僅存於創作過程,而不存於分析過程。儘管是圖畫,經美學分析訓練者均會以客觀準則分析該類作品,與文學、歷史研究類似,可提取得廣泛認同的部分。 -東方夜.辦公室2019年3月19日 (二) 14:39 (UTC)
- 違反WP:IINFO的條目並不限於,動漫或遊戲或小說或好萊塢電影角色列表,其他領域違反WP:IINFO照樣需要清理,而為了避免瞬間提刪缺乏溝通等爭議,因此提議採用掛模板30天無改善才存廢討論的方式,有人還有異議嗎?
此條目僅收錄了過多的不經篩選資訊或愛好者內容,或者此主題不適合寫入百科全書。 |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24日 (日) 07:08 (UTC)
- “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如果涉及剧情描述的话并不影响的,只怕这样是自讨苦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07:58 (UTC)
- (?)疑問:如果不溯及既往,而是針對新建立的條目來實施,如何? 也就是巡查新條目時允許掛此模板,30天提刪,如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24日 (日) 08:54 (UTC)
- 如果能有关注度执行的话,就能较好的解决,本来这些就是防止无讨论见长就分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13:27 (UTC)
- 從目前有提刪限期的Case來看(非中文內容14日、無版權檔案5日、小小作品30日、關注度30日)事實上都有有效地防止違規條目的留存(或雖違規但限期改善了,且爭議較直接提刪小),且給予的緩衝期也能讓編者有時間改善,所以認為此案可行。--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24日 (日) 17:04 (UTC)
- 大致支持本案,30天應有足夠時間作出適當清理修繕。但恕不認同就本案設立祖父條款,條目存在時間的多寡,並不代表就可以違反WP:NOT此等基本方針。值得一提,FANCRUFT其實不只是虛構作品條目的問題,以往敝人處理過的公共運輸條目也很容易出現問題。另,從技術角度而言,似乎需要建立相應過濾器,防止模板遭任意摘下。--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2月24日 (日) 18:04 (UTC)
- 没来源本身也是一个问题,而且数量也不少,但都只是挂修葺标记。这些老问题见一个自行修葺一个可以,但是非要订立这种强限制只会适得其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5日 (一) 01:21 (UTC)
- 大致支持本案,30天應有足夠時間作出適當清理修繕。但恕不認同就本案設立祖父條款,條目存在時間的多寡,並不代表就可以違反WP:NOT此等基本方針。值得一提,FANCRUFT其實不只是虛構作品條目的問題,以往敝人處理過的公共運輸條目也很容易出現問題。另,從技術角度而言,似乎需要建立相應過濾器,防止模板遭任意摘下。--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2月24日 (日) 18:04 (UTC)
- 從目前有提刪限期的Case來看(非中文內容14日、無版權檔案5日、小小作品30日、關注度30日)事實上都有有效地防止違規條目的留存(或雖違規但限期改善了,且爭議較直接提刪小),且給予的緩衝期也能讓編者有時間改善,所以認為此案可行。--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24日 (日) 17:04 (UTC)
- 如果能有关注度执行的话,就能较好的解决,本来这些就是防止无讨论见长就分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13:27 (UTC)
- (?)疑問:如果不溯及既往,而是針對新建立的條目來實施,如何? 也就是巡查新條目時允許掛此模板,30天提刪,如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 2019年2月24日 (日) 08:54 (UTC)
- 根據User:Temp3600建議,終於在下面討論,釐清部分領域的過多愛好者定義,現在開始討論處理方法,已記載於WP:資料頁#處理方法,歡迎參與討論,邀請參與者@VulpesVulpes825、Milkypine、Temp3600、Kerolf666:@Ericliu1912、まっすろな未来、cwek、東方夜辦公室:,感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26日 (五) 07:14 (UTC)
- 如果一周後仍然沒有回應,我會視為反對意見已經被回應,並採用動議#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開啟前達成的共識。--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日 (五) 02:03 (UTC)
- 由於將近一周未有進一步回應,因此將準備進入公示階段。--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9日 (四) 07:28 (UTC)
- 由於未有進一步回應,自即日起公示。因此即刻起將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交付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10日13時(東八區時間)到2019年5月17日13時為止(東八區時間),若期內無任何異議則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升為指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10日 (五) 04:48 (UTC)
- 由於將近一周未有進一步回應,因此將準備進入公示階段。--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9日 (四) 07:28 (UTC)
公示期異議
- 不太支持,缺乏明确有效的判断方法,不能应用实际操作。——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0日 (五) 07:31 (UTC)
- 本旨在避免直接提刪,未給有效改進期的情況,用以改善原先被一位不准給我Ping的用戶0秒提刪,避免類似的情況,改為30天改進期。先前已經候覆良久,認為此屬極個別主張。--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10日 (五) 08:01 (UTC)
- 一如既往,不建议设置清理时限,如旧只作修饰标识注意,但不反对提供修订指引的连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0日 (五) 09:25 (UTC)
- 見上方模板樣例,是「可提報存廢討論」,而非「必須」報存廢討論,不認為有影響,只是建議避免了0秒提刪行為罷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10日 (五) 09:56 (UTC)
- “可”就意味有人会去做,实际上依靠关注度判断和部分回归合并就能解决问题。不建议为此设立时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2日 (日) 00:53 (UTC)
- 但仍然需要避免0秒就提刪的行為,真要提刪的話至少也先給改善期。現況是常常出現無預警的提刪,此案目的是避免無預警的提刪。--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12日 (日) 09:25 (UTC)
- 总而言之就是不建议设立限期,只保留修饰标识。而对于这种毫无准备的分割,应该就是先讨论再处理,或者回归合并,提删并不改变恢复的需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3日 (一) 04:17 (UTC)
- 「修飾標識」指{{notability unreferenced}}之类的template?我不反对,其他人看到就会自动当成已巡查,应该不会立刻想到AFD。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3日 (一) 14:35 (UTC)
- (:)回應@cwek:此案的要點和閣下所想恰恰相反,不是「請去提刪WP:IINFO」而是「請避免直接提刪WP:IINFO,若非不得已提刪WP:IINFO請先掛模板」。--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15日 (三) 20:08 (UTC)
- 看来的确想法对不上,我认为某些没妥善讨论就分割的应该要提合并,但是不应该为如何修正内容设置限期,实际上我认为你所提的就是后者。——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6日 (四) 00:21 (UTC)
- 我直接把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節錄過來:
- 也就是参照关注度提报的做法,将爱好者内容做成限时行为?那不就是这意思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7日 (五) 00:15 (UTC)
- 不是,此案的目的就只有「請不要直接提刪」,且並沒有要修改WP:DP,並沒有要加入「諸如WP:DP#REASON第七點之類」的東西,閣下似乎過度聯想。--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1日 (二) 11:11 (UTC)
- 所以不是将WP:IINFO内容做成限时行为,也不是要将WP:IINFO内容做参照关注度提报的做法。@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2日 (三) 13:58 (UTC)
- “若于2019年6月22日(本模板放置30天)后仍未有改善,可提报存废讨论,以取得共识决定是否保留。”,实际上如果是由于没讨论分割产生的条目,我赞成直接合并回去;但现在的设计,容易对过往已建立的独立条目造成影响,这点我认为已经超出了原有的设计想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0:23 (UTC)
- 改成“若真的要提刪請確保過多愛好者內容或過多不經篩選資訊提示模板({{過多愛好者}})已掛上足夠長(至少30日)的時間,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使編者能知悉條目問題。”如何?@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3日 (四) 04:19 (UTC)
- 我认为有{{Fansite}},已经基本足够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5:24 (UTC)
- 如果不管{{過多愛好者}},你對這個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還有異議嗎?@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3日 (四) 07:29 (UTC)
- 如果处理流程能确定为指引的话,可以考虑。另外如果Wikipedia: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和处理方法能确定为指引的话,我会考虑将其作为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关于列表或事项分割的规则依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8:24 (UTC)
- 如果不管{{過多愛好者}},你對這個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還有異議嗎?@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3日 (四) 07:29 (UTC)
- 我认为有{{Fansite}},已经基本足够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5:24 (UTC)
- 改成“若真的要提刪請確保過多愛好者內容或過多不經篩選資訊提示模板({{過多愛好者}})已掛上足夠長(至少30日)的時間,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使編者能知悉條目問題。”如何?@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3日 (四) 04:19 (UTC)
- “若于2019年6月22日(本模板放置30天)后仍未有改善,可提报存废讨论,以取得共识决定是否保留。”,实际上如果是由于没讨论分割产生的条目,我赞成直接合并回去;但现在的设计,容易对过往已建立的独立条目造成影响,这点我认为已经超出了原有的设计想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0:23 (UTC)
- 所以不是将WP:IINFO内容做成限时行为,也不是要将WP:IINFO内容做参照关注度提报的做法。@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2日 (三) 13:58 (UTC)
- 不是,此案的目的就只有「請不要直接提刪」,且並沒有要修改WP:DP,並沒有要加入「諸如WP:DP#REASON第七點之類」的東西,閣下似乎過度聯想。--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1日 (二) 11:11 (UTC)
延長的公示期間內沒有異議,草案通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1日 (五) 08:00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
注意:本段落包含許多{{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begin|talkHF}}<!--不要移除此行-->
及<!--不要移除此行-->{{bot-directive-archiver|no-archive-end|talkHF}}
,請手動存檔時將此區間全部文字移除再存檔--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5日 (六) 12:41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我始終覺得要先搞清楚什麼是"過多愛好者內容",再討論處理手段。--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4日 (日) 19:52 (UTC)
初期討論
- 不經篩選資訊不是只有動漫類條目有此問題,物理學也是啊,
剛才打完上述文字,我想我們可以參考WP:NDATAPAGE,由於物質性質表同為羅列大量只針對該主題愛好者才會有興趣之性質,與腳色列表同為羅列大量只針對該主題愛好者才會有興趣之角色特質,有一定的類似之處,我想我們可以參考WP:NDATAPAGE的共識。WP:NDATAPAGE要求由可靠來源佐證,
- 以水性質表為例:
- 假設可靠來源論文列出0、20、40、60、80、100度時水的密度以及推算公式
- 我們可以收錄0、20、40、60、80、100度時水的密度
- 因為可供查證
- 我們不可以收錄94.87度時水的密度,即使是用論文提出的公式
- 因為可能涉及原創總結
- 我們可以收錄0、20、40、60、80、100度時水的密度
- 同理,假設
- 盾之勇者成名錄官方設定集收錄了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和B特質、無利益衝突的非愛好者第二手網站描述了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和D特質、劇情中可以推敲出C特質
- 我們可以收錄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
- 因為可靠來源同時要求了第二手來源,而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可從第二手來源查證,也可以透過官方設定集確保準確性
- 我們不可以收錄拉芙塔莉雅的B特質、C特質和D特質
- 因為可能涉及原創總結
- 我們可以收錄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
- 假設可靠來源論文列出0、20、40、60、80、100度時水的密度以及推算公式
- 以上,歡迎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5日 (一) 20:04 (UTC)
- 根据可靠来源的论述,对于作品类条目而言,一手来源是直接来源于设定文件或作品本身,二手来源为其他非作品直接的资料,例如报道等,三手来源为总结一二手的资料(例如“我们”或其他百科类),三手惯例不可用,二手为最适合,但一手是谨慎使用并结合二手,而原创研究就是编写者在一二手来源的基础上自行推断出一些没在来源中直接描述的内容。结合上述例子,A、D特质都可以写入、B是单一一手,不太适合但并非不可(后述,因为如果涉及剧情的话)、C就是原创研究根本不适合。
- 不过对于剧情描述需要的话,可能需要读者的自行判断或编写者对作品的理解,有可能上面的特质部分剧情没提及而不适合或因为剧情提及而适合(例如如果B在剧情中提到,即使只有一手)。我认为作品中特质和剧情描述应该是围绕5W1H和Wikipedia:不要倉促編輯(经常发现紧跟剧情更新的情况,另行文凌乱的),描述与评价相对应,独立作品条目应该有作品的描述和评价,独立作品内项目条目应该有该项目的描述与评价。
- 对于项目的列表,由于大部分的现实关注是对于作品或作品内项目的评价,而非对整个条目,我认为应该存在特例,列表条目的关注存在于其作品条目;或至少列表内一个项目具有相应的关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6日 (二) 03:11 (UTC)
- 有一點要先說清楚:現實世界的物品往往比較多關注度來源,而社群對物理/化學條目也比較寛容。--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08:34 (UTC)
- 要不這個樣子:
- 必須有來源證明對應的人物存在(第一方已足夠)
- 人物的介紹必須有來源,禁止原創研究
- 次要角色的劇情介紹每人以三百字為限。有第三方來源的角色評價部分不包括在內。
- 演員/配音等可以加入
- 世界觀列表則要更嚴格:;必須有第一方來源或以上介紹該概念,而且要注意维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的要求。「在概述中应该有对列举主题的简要的介绍,須說明合理的列表收錄準則,即內容的選擇標準或收錄範圍。存在爭議時,須依照可供查證的要求提供來源。」--维基百科:格式手冊/列表#列表的概述
- 順提一提,我喜歡文學少女角色列表中對次要角色的描述方式。--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08:55 (UTC)
- 大致上(+)支持Temp3600的方案。--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2月28日 (四) 10:42 (UTC)
- 基本同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8日 (四) 12:22 (UTC)
- 這個可以。——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3月1日 (五) 09:56 (UTC)
- (&)建議我認為除了ACG類,其他領域也要討論一下,例如程式語言。例如此次提刪WP:AFD/2016/2/13/#include <memory>理由與WP:AFD/2019/2/17#盾之勇者角色列表類似,皆為「非百科內容」,而大量列出C++標頭檔的函式也屬WP:IINFO。(共通點都是,這些都是虛擬世界的東西,無直接涉及現實世界的事物)--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日 (五) 04:00 (UTC)
種類 | 收錄範圍 | 範例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角色列表 |
|
死亡筆記角色列表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設定/事物/世界觀列表 |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二次創作列表 |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系列/集數/冊數/話數列表 |
| |
物理/化學等的WP:IINFO詳細數據 | 依照WP:NDATAPAGE,數字與形狀WP:NUM、WP:GRAPH | 水性質表 |
程式語言語法、函式或關鍵字 |
| |
其餘WP:列表實體 |
|
- 以上,歡迎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日 (五) 13:05 (UTC)
- 宇帆君的用意是很好的。不過我覺得ACG類以外可以先拖一拖;如果ACG類的共識成功通過並執行,我們就可以將這次的經驗推廣到其他範圍的條目上,比如解決程式語言的問題。如果今次成功,我覺得今年5/6月左右會是開展下一部分討論的好時機。--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日 (五) 17:30 (UTC)
- (:)回應好的,那我將之整理成一頁,Wikipedia:資料頁,並避免以「愛好者內容」命名,以免某些編者有異議,請您過目看合不合適@Temp3600、Ericliu1912、cwek:(有化學),以上,歡迎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日 (五) 18:18 (UTC)
- 我觉得没问题。对于化学类的,在性质表关注度中可以加一条,即所引用的数据必须是文章直接提供的,而非是计算的,即便文章给出了计算公式,在公式的基础上计算就会涉及原创研究。--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02:19 (UTC)
綜合討論區
- (+)傾向支持角色列表的限定。但是希望也能够把主要角色的定义给限制住。我觉得如果不限制的话可能会在这个定义上有歧义。我建议主要角色的定义可以是在漫画和轻小说中出现次数超过两卷或者动画中出现超过三集。然后能否将讨论分一下区?否则现在讨论太混乱了。--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22:24 (UTC)
- 沒有細看,不過無第三方來源的角色介紹只能300字,會不會太少了?看了下動漫遊戲的條目,這樣的篇幅好像不太夠。--Wikimycota~receptor 🍄 2019年3月2日 (六) 22:55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釐清WP:IINFO:ACGN段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種類 | 收錄範圍 | 範例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角色列表 |
|
死亡筆記角色列表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設定/事物/世界觀列表 |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二次創作列表 |
|
- (:)回應:@VulpesVulpes825:好的,分開討論,目前ACGN部分草案載於此頁Wikipedia: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歡迎討論@Ericliu1912、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日 (六) 22:56 (UTC)
- (:)回應: 十分感谢。关于游戏的主要人物定义可以是游戏中玩家可以自行操控的人物及其主要宠物和给游戏剧情带来重大推进作用的人物(比如说提供多个主要任务)。文学单个作品,和戏剧歌剧的主要人物定义可以是在多章节(幕)中出现的人物。文学作品多系列的主要人物定义可以是系列丛书中多本书中出现并且给剧情带来重大推进作用的人物。電影的主要人物定义是在电影中出场时间大于1/3。差不多出了这个范围的人物都应该是次要人物了,而且低于这些标准的人物通常可以用300字以内说明清楚了。这样就可以防止有人用定义问题将次要人物定义为主要人物以便超过300字了。我建议如果有人希望次要人物介绍超过300字可以考虑去对应的wikia或者萌娘百科去编辑。--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00:00 (UTC)
- (:)回應:如果「主要角色」是「角色在漫畫和輕小說中出現次數超過兩卷」,那不符合要求的角色可謂相當次要了。次要角色的劇情介紹限於三百字會否太寬鬆?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3月4日 (一) 05:18 (UTC)
- 應該限制,以妖精尾巴 (虛構組織)為例,就是著重於其中的主要人物,而剩下的人哪怕出現篇幅像阿不思·鄧不利多這麼多次仍不算是主要角色,也不用花很大的篇幅介紹,當然探討誰才是主要角色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三百字其實也不會太寬鬆,推特140字,大概就是發兩篇推文介紹一個篇幅比較大的人物,而事實上也不是每個角色都可以塞這麼多,鬥陣特攻角色列表的角色介紹就很有限。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4日 (一) 05:30 (UTC)
- (:)回應:@まっすろな未来:我覺得先爭取300字方案通過,日後如有機會,再看看是否收緊。現在不少條目的角色介紹可以一千字都沒有來源,我們這次優先處理這些。--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4日 (一) 07:41 (UTC)
- 鬥陣特攻角色列表的角色介紹基本上过400+-,300字的话对于中长篇故事作品已经十分有限了。我认为通过字数来限制非主要角色的描述是一条馊主意,更主要的应该是避免剧情跟踪性的描述(例如多少话具体发生了什么,最多只能以一个故事的事件后发生了什么变化为较好的描述点)。如果觉得馊主意是很好的,我觉得可以再略微提升字数限制,500字基本上对于单一事件剧情角色的描述是相当充裕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3月4日 (一) 07:47 (UTC)
- (+)支持300字:如此限定認為可以改善目前許多幾千字愛好者的部分內容。--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4日 (一) 07:58 (UTC)
- @cwek:坦白說鬥陣特攻角色列表不是一個好例子:我懷疑整篇列表有極嚴重的侵權問題。如果你能提出一些「確實要500字來描述」的列表例子,我們可以繼續討論這一點。--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4日 (一) 08:22 (UTC)
- 關於主/次要角色的認定標準,各作品有別,如果以「超過兩卷或者動畫中出現超過三集」一概而論可能會有所疏漏,例如可能會包括某些每集都登場但只出現一兩個格子的龍套。至於收錄標準,首先還是要依照來源,作品書籍前面、或是改編影視的官網上如果角色介紹頁的話,基本上可以依據該頁面的分類作為來源,不過如果是大長篇動畫,例如柯南官網上列了五十多人的話,就要做適度調整。如果沒有官方來源,個人認為應該是看該角色是否與主要故事有關,「如果不寫該角色,對維基百科讀者理解條目的劇情大綱和評價有無影響?」,假設不寫也沒有影響,大可不必多費功夫。如果該次要角色是對其他主要角色有影響,那可以併入該角色底下,不必另開一段。譬如天降之物裡的主角的爺爺櫻井智藏,完全可以收進櫻井智樹的段落裡,對於這種登場不為故事,而是為了其他角色的角色,用「他做了某件事,對這個主角造成某種影響」帶過,並在後面描述「這個影響致使該主角在後續的某個劇情裡做了某樣決定」,我認為比較妥當。同類的角色還有進擊巨人裡艾爾文團長的父親、暗殺教室裡理事長的學生、魯夫的養母。-KRF(留言) 2019年3月4日 (一) 09:39 (UTC)
- 輕小說的「主角群」大約是那些至少對其中一卷的劇情有重大影響,而且在其他卷數也有戲份的角色吧。--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5日 (二) 23:26 (UTC)
- 我在魔彈之王與戰姬角色列表研究了一下,發現刪字數也不容易呀...我多少能體會cwek的難處了。然而,這個問題的主因,是「角色列表應不應該當成角色經歷的流水帳這樣寫?」
- 如果寫流水帳,誰和誰見過面,每一場戰爭這樣寫,500字也可能不夠。
- 如果集中寫角色性格和對故事整體有推進的關鍵事物,那300字就夠了。
- 在展開討論前,我鼓勵大家抓Category:日本動漫角色列表的一兩個段落改改,再分享心得。--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05:27 (UTC)
- 我發現這正是@cwek:所指的「更主要的应该是避免剧情跟踪性的描述(例如多少话具体发生了什么,最多只能以一个故事的事件后发生了什么变化为较好的描述点)」。在此感謝。--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05:31 (UTC)
- 例如魔法禁書目錄角色列表#英國裡面關於神裂火織的介紹,這段「在小說第四集中得知,當初神裂在加入英國清教「必要之惡教會」,基於必要之惡教會的成員太多也是英國人,所以溝通時也只能用英語,但由於自身本來英語也不太能,所以就不斷靠也是日本人但能說流利英及日語的土御門,直到現在,才能靠自己。在小說第七集中得知,當神裂在面對煩惱時,就會以手指玩弄著額頭瀏海。不懂得使用太先進的科技,電話也是十分舊式的,曾經因洗衣機壞了而要使用洗衣板時,剛好蘿拉送來了由學園都市所送來的洗衣機,但洗衣機用不到一天就因神裂等人錯誤使用而壞了。」就不是那麼好。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06:28 (UTC)
參閱Special:Diff/54174554、#回歸釐清ACGNWP:IINFO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26日 (五) 07:0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主角定義問題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又跑去改驚爆危機角色列表,有了些心得:(希望大家看過這部......有什麼作品是我們都看過的呢?有一個共同標準,會比較好溝通)
- 故事的核心主角明顯是小要、宗介、泰莎。
- 其次,故事推進的夥伴是毛、克魯茲。主要敵手是卡力林、雷納德、九龍。
- 校園線中最重要的角色是林水敦信。
- 以上這些人可以算是「主角群」(至少也是多個故事篇章的重要推動配角)。這些人可以豁免字數規制。其他人目前的字數大多不過300字,過了的我也有信心能刪減。
- 希望大家分享處理其他角色列表條目的想法。--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05:55 (UTC)
- (?)疑問您熟下列哪些作品呢?多拉A夢、奇天烈大百科、Star Trek、飛哥與小佛、來自深淵 (漫畫)、關於我轉生變成史萊姆這檔事、異世界魔王與召喚少女的奴隸魔術、NO GAME NO LIFE、盾之勇者成名錄、情色漫畫老師、佐賀偶像是傳奇、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龍王的工作!、搖曳露營△、庫洛魔法使、工作細胞、為美好的世界獻上祝福!--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8日 (五) 06:06 (UTC)
- 每個人的ACG點不同,好歹用比較熱門的,例如三本柱的ONE PIECE角色列表不過這個沒有介紹主要角色就是了...(我覺得主要角色是草帽海賊團啦),一直脫稿的獵人HUNTER×HUNTER角色列表就有主要角色,至於樓上提到的飛哥與小佛角色列表,是我的話會把布佛、巴捷和伊莎貝拉算進去,NO GAME NO LIFE的話就是空白與史蒂芬妮、吉普莉爾,休比這種算單集主角,但是把範圍拉到系列就不太算了。遊戲的話還算簡單,鬥陣特攻角色列表、虹彩六號:圍攻行動幹員列表就是可遊玩角色是主角。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06:23 (UTC)
- (?)疑問您熟下列哪些作品呢?多拉A夢、奇天烈大百科、Star Trek、飛哥與小佛、來自深淵 (漫畫)、關於我轉生變成史萊姆這檔事、異世界魔王與召喚少女的奴隸魔術、NO GAME NO LIFE、盾之勇者成名錄、情色漫畫老師、佐賀偶像是傳奇、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龍王的工作!、搖曳露營△、庫洛魔法使、工作細胞、為美好的世界獻上祝福!--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8日 (五) 06:06 (UTC)
- NGNL反映出近年輕小說角色的常見寫作模式:故事有一對核心男女主角(空白),但在新一卷中(主角到達新的國家),通常就會有一個新的女主角出現。而出現了的女主角就會一起行動,從而在其他篇章零碎地出現。
- 這包括多拉、吉普莉爾、阿茲莉爾、初瀨伊綱、布拉姆。
- 由於故事有數卷講述古代戰爭,該卷的主角是:里克·多拉、休比·多拉
- 故事的重要配角是菲爾·尼爾巴連、克拉米·傑爾、特圖
- 所以大家認同的「主角」是那一種呢?只有空白,還是上面這些都算?
- 如果有其他分法,歡迎提出。--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17:24 (UTC)
- BTW,上面混合点列式的讨论写法不太,不及冒号缩进。
- 关于主角的话,我认为可以这样区分:大部分作品都有一组贯穿于整个(包括发展中)故事情节的人物群,这样必然是主角;其次就是一个连载章节(可能故事内一个特定主题的剧情章节,或者可以在现实世界看出的一个连载书籍单位)内贯穿的人物群,或者其之后仍有贯穿剧情的,应该是主角的,或者次要主角;如果只在一个连载章节内一个小情节出现的,或者即使之后也是略微出现,从剧情来看是跑龙套的,明显不是主角。主角可以就剧情表现作为剧情描述而详细描述,跑龙套的可以略微提及则可。另外避免追踪式的剧情描述(明显的,就是“多少话发生了什么”,最好的写法“故事内时间或事件标志后发生了什么”并以相应的话数作为参考注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3月10日 (日) 08:00 (UTC)
- 但是維基大部分的角色列表都是主角一章,其他角色按照所屬的機構、學校、組織等作分配,除此之外還有主條目寫上主角介紹與主角獨立。
- 主條目寫上主角:多拉A夢→哆啦A梦角色列表、飛哥與小佛→飛哥與小佛角色列表、NO GAME NO LIFE→NO GAME NO LIFE 遊戲人生角色列表
- 主角獨立:刀劍神域→刀劍神域角色列表→桐人
- 超複雜組別:ONE_PIECE#登場角色→ONE PIECE海賊列表→蒙其·D·魯夫,而且還按照作品中的人物派系分成海賊角色列表、海軍角色列表、衍生作品角色列表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10日 (日) 08:25 (UTC)
- 而且主角其實可以寫在作品條目裡面,例如NO GAME NO LIFE寫上空白但是劇場版與古代戰爭(如果那本有寫成條目)就可以寫上里克與休比,而如果沒有條目,那麼自然可以在角色列表寫上較多的內容,基本上主角(或是擁有某種程度的關注度)一定可以寫很多,但是內容會很明顯描述該角色在某章節的表現,例如里克與休比甚至是多拉A夢電影版出現的主角。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10日 (日) 08:25 (UTC)
- {{PING|Milkypine}}目前通用原則不鼓勵劇場版電影分拆出獨立作品。刀劍神域這方面比較好處理:就算將直葉、詩乃、有紀、愛麗絲、UGO都算進主角,也只有這幾個人。一來刀劍神域算是不太長的輕小說,二來作者設立主要角色時相當小心,每一個遊戲世界只會集中描寫一個女主角。但比如約會大作戰,每一本都會推出一隻精靈擔任該卷主角,導致這方面的界定變得複雜。
- 一般在「主角」一章只會寫核心主角(NGNL就只寫空白)。所以問題就是「一本書的主角」(多拉、吉普莉爾等)算不算主角。如果算,就要求在來源標示角色在那一卷屬於主角,這樣就方便管理。--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08:15 (UTC)
- @Temp3600:
劇場版電影分拆出獨立作品,哈利波特算不算。 - 如果是這樣,那麼在主條目介紹主角(如NO GAME NO LIFE),而那些有著重要顧是分量的人物可以擁有與主角一樣300字的編寫內容,但是會按照分類分在各自的章節而不是一個主角章節,我覺得這樣也可以,畢竟一個主角章節但是這個卻只有出現一集,這真的很奇怪。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02:55 (UTC)
- 哈利波特每本書也有獨立條目啦...那這些副主角們就這樣決定了。--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00:32 (UTC)
- 所以簡而言之就是依照該篇章或書籍是否有關注度度來決定是否能視為主要角色?--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4日 (四) 06:29 (UTC)
- 是的。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07:19 (UTC)
- 所以例如 遊戲人生零 劇場版 關注度不足以獨立條目,以及No game no life 遊戲人生 第六卷這本書,單看這本書,這本書也缺乏獨立條目的關注度,因此 休比(シュヴィ・ドーラ) 不能以主要角色論,是這樣結論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4日 (四) 07:32 (UTC)
- 每本小說的關注度是一樣的,所以作者給某角色一整本書的內容,他就可以算主角,只是在編寫的時候不用特地開立一個主角章節放下它,畢竟他只有一集並不是貫徹系列的主角。不過用《遊戲人生零 劇場版》當範例也不好,票房五億日幣算很高的關注度[2],而且也不只是在日本上映而已,至少No Game, No Life Zero看下來有關注度(要討論他的關注度還是另外開話題好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07:49 (UTC)
- 所以例如 遊戲人生零 劇場版 關注度不足以獨立條目,以及No game no life 遊戲人生 第六卷這本書,單看這本書,這本書也缺乏獨立條目的關注度,因此 休比(シュヴィ・ドーラ) 不能以主要角色論,是這樣結論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4日 (四) 07:32 (UTC)
- 是的。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07:19 (UTC)
- 所以簡而言之就是依照該篇章或書籍是否有關注度度來決定是否能視為主要角色?--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4日 (四) 06:29 (UTC)
- 哈利波特每本書也有獨立條目啦...那這些副主角們就這樣決定了。--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00:32 (UTC)
- @Temp3600:
- 不是説主角界定的部分「先這樣」,結果我們每個人的「這樣」稍有分歧,想說誰先去Wikipedia:資料頁#人物的列表描述具體,以利繼續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4日 (四) 08:14 (UTC)
- 主要角色的定義為「系列作品中,至少在一本中作為推動劇情的重要人物出現;單一作品中,貫穿全作品出現並對劇情有重大影響的角色」A和C都可以這樣寫,但Game我未想好。--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16:30 (UTC)
- 投降。Game的定義用VulpesVulpes825的「关于游戏的主要人物定义可以是游戏中玩家可以自行操控的人物及其主要宠物和给游戏剧情带来重大推进作用的人物(比如说提供多个主要任务)。」算了。我本來覺得這種設計對RPG遊戲雖然很好,但LOL這類有大量可控角色的遊戲就會失真。要不這個準則先在單機遊戲實行,網絡遊戲再想?--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8日 (一) 08:38 (UTC)
- (?)疑問能否請U:東方夜辦公室對這個Part提供些意見呢?,現在需要凝聚共識,感激不盡。--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9日 (二) 16:45 (UTC)
- (!)意見:鄙人擅認為在討論何為主角前,應先明白不同類型的作品具有不同的本質。輕小說、漫畫、動畫的本質是劇情的展示,而遊戲的本質是遊戲性的提供。既然輕小說、漫畫、動畫條目的登場人物章節可以有否影響劇情走向分辨是否有被收錄的必要,遊戲的角色則應以有否提升遊戲性為標準。除非該遊戲是以展示劇情為提供可玩性的方式(如視覺小說、單機角色扮演遊戲等),否則該遊戲實不應列出與可玩性無關的內容,因為這有違條目應以該遊戲為主題,而非遊戲世界觀為主題的本質。所以,「关于游戏的主要人物定义可以是游戏中玩家可以自行操控的人物及其主要宠物和给游戏剧情带来重大推进作用的人物(比如说提供多个主要任务)。」不一定適用。
- 總的來說,除非該遊戲是以展示劇情為重心,否則遊戲條目不應開啟章節甚至新條目詳細描述任何與遊戲性無關的玩家可操作角色的性格、身高、背景故事、血型等設定。相反,部分條目提供玩家可操作角色可使用技能的描述值得保留,只因技能是遊戲性的重要一環。因此,鄙人擅認為編輯者可轉移重心至闡述技能特點。-東方夜.辦公室 2019年3月19日 (二) 17:28 (UTC)
- 感謝您的意見。不曉得User:Temp3600有什麼進一步的想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9日 (二) 17:44 (UTC)
- 感謝@東方夜辦公室:的見解。「遊戲的本質在於遊戲性」在前面討論未被提及過,確是我們思考的一大盲點。目前的框架以劇情作品基礎編寫,而「可玩性」標準確實更適合遊戲類作品。
- 既然如此,我們可以將ACGL類再分柝出「劇情作品」與「非劇情作品」兩個大類,給予不同的標準。
- 「條目應以該遊戲為主題,而非遊戲世界觀為主題的本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 我亦閱讀了您的草稿:Wikipedia:故事簡介指引。其中「除非有助理解劇情,條目應避免描述血型、星座、生日、身高、體重、喜好等與理解劇情無關的特徵。」一句非常適合今次修訂。至於英雄旅程的理論運用,請您再解釋一下。
- 然而「玩家可操作角色可使用技能」的描述問題始終未能解決,除非我們同意LOL的每隻角色都應在條目中佔一席之地。
- 我希望大家在「LOL類遊戲角色列表」上,發表更多意見。--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0日 (三) 04:05 (UTC)
- @Temp3600、A2569875、東方夜辦公室:我覺得,對於這種有著眾多人可操作人物的遊戲,他們都算是主角,畢竟他們沒有官方認可的誰才是,而我們好像也沒有討論主角到底可以有幾個的問題,既然數量不是問題,那麼「LOL類遊戲角色列表」是可以特別提出來,並說明「遊戲已可操作作為主角的判定」,至少這個是強而有力的目標,各位覺得如何?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14:33 (UTC)
- @Milkypine:這兒的麻煩在於「主角可以豁免常規字數規限。」,也就等於這份草案放棄監管這類條目。我不是說這樣子不行,但如果可以的話,還是希望想出一個針對這類條目的規範出來。--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20:02 (UTC)
- 不過LOL沒有創建角色列表,那麼舉例的時候可能要用到鬥陣特攻角色列表、虹彩六號:圍攻行動幹員列表,這些均為可玩角色。
- 總的來說,除非該遊戲是以展示劇情為重心,否則遊戲條目不應開啟章節甚至新條目詳細描述任何與遊戲性無關的玩家可操作角色的性格、身高、背景故事、血型等設定。相反,部分條目提供玩家可操作角色可使用技能的描述值得保留,只因技能是遊戲性的重要一環。因此,鄙人擅認為編輯者可轉移重心至闡述技能特點。-東方夜.辦公室 2019年3月19日 (二) 17:28 (UTC)
- (?)疑問:(可能題外話)各位覺得是否需要像WP:1729和WP:17-GON一樣,設計專用問卷來協助判定呢?--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3日 (六) 19:23 (UTC)
- 不知道...先決定出規則,輔助文件後補吧。--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20:02 (UTC)
- (!)意見:@Milkypine:在遊戲學上,除非遊戲屬劇情類,否則任何遊戲真正的主角即為玩家自身,而任何可操作角色(縱使擁有完善設定)均只可被視為被操作的傀儡,斷不能視為「主角」。簡單地說,沒有在劇情中自主行動的角色,這些角色只空有設定,但沒有自主的思想,閣下認為沒有自主思想的空殼可以被視為「主角」嗎?通俗地說,他們自身(不計玩家的參與)比遊戲過程中的路人NPC的重要性還要低。
- 回到主題,鄙人認為遊戲中的主角定義為「主導遊戲或對遊戲內發展方向作出重大影響者」,且不論現實中的玩家或虛擬角色,這亦是源自與輕小說、漫畫、動畫等本質上的不同。
- @Temp3600:至於英雄旅程的運用,其實此公式只是「起承轉合」複雜版本。簡單來說,即一般故事中主角如何由平凡生活轉變為不平凡生活(冒險的召喚)、由難以完成目標轉變為得以完成目標(超自然的助力、遇上師傅、外來的救援等)、由本來有望完成目標轉變為難以完成目標(遇上強敵、苦難折磨等)、由漫長努力過程轉變為完成目標後的安逸(帶着萬靈丹歸返、自在的生活等)。這公式不只存在於奇幻類,不同類型的劇情精作品均可發現類似的套路。
- 以下提供詳實例子:運動作品中,主角本來是平凡的學生,在發生某事件(冒險的召喚)後以某賽事的冠軍為目標。起初主角是弱者,但在遇上某教練(遇上師傅)後得到適當的訓練方式。在比賽上,本來充滿自信的主角卻被強大的對手擊倒(遇上強敵),從此進行更艱苦的訓練。經過漫長鍛煉的主角準備再次挑戰強敵時,卻因故受傷(苦難折磨)而不得不休養,使他自暴自棄。在自暴自棄期間,某主角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成功鼓勵主角重新振作(外來的救援),使他再次踏上體壇。最後,主角勝出賽事(帶着萬靈丹歸返),成為體壇矚目的人。
- 愛情作品中,主角本來是平凡的學生,在發生某事件(冒險的召喚)後以成為某人伴侶為目標。起初主角沒有勇氣接近該對象,但在某次遇然的機會(超自然的助力)中得以親近該對象。這時,某位可能是情敵的人卻突然出現(遇上強敵),使她開始放棄這段戀情。但在朋友的幫助(外來的救援)下,該對象了解到主角對自己的感情。但此時的主角非常自卑,刻意避開該對象(苦難折磨),使雙方關係步向終結邊緣。但在有相關經驗者的指導(遇上師傅)下,該對象開始展開對主角的追求。最後,兩人成為戀人(帶着萬靈丹歸返),並在若干年後組織幸福的家庭(自在的生活)。
- 奇幻作品中,主角本來是地球的平凡上班族,在發生某事件(冒險的召喚)後穿越到異世界。起初主角對異世界一無所知,但經其他同樣來自地球的人的講解(遇上師傅)後,他開始踏上回到地球的旅途。旅途中,主角遇上強大的怪物(遇上強敵),被打得快死時,某人卻拯救了他(外來的救援)。在他從昏睡中醒來後,救助他的恩人卻已不見。自此,他的目標轉變為對恩人報恩,踏上找尋恩人的旅途。途中,他卻遇到強大的敵人(遇上強敵),阻礙他的前進。對此,他決定先找較容易找到的某高人鍛練魔法(遇上師傅),從此他的能力得以提升。能力得到提升的他,一一擊倒從前的強敵,並找到恩人。但他卻發現恩人才是異世界最強大的敵人,使他陷入進退兩難的混亂(苦難折磨)。但經過夢境中某些場景(超自然的助力)後,他決意消滅恩人,解放恩人體內純潔的靈魂(帶着萬靈丹歸返),並回到地球(自在的生活)。
(以上例子並非參考某特定作品所作的解說,而是即興創作以便示範英雄旅程的運用方式,請勿侵犯版權)
-東方夜.辦公室 2019年3月24日 (日) 01:03 (UTC)
- 遊戲中的主角定義為「主導遊戲或對遊戲內發展方向作出重大影響者」確實是可行的方向。不知其他人有什麼想法?另感謝對「英雄旅程」的解說。--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20:06 (UTC)
- 套用到Minecraft好像會爆掉,變成苦力怕、玩家、NPC、終界龍都不是主角,主角變成「樹木」、「石頭」、「鐵礦」、「鑽石」,感覺「主導遊戲或對遊戲內發展方向作出重大影響者」好像要加些附加說明來釐清些東西。--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5日 (一) 07:29 (UTC)
- (&)建議不然這樣好了:遊戲的部分,主角定為要同時滿足下列2個條件,邏輯與關係:
- 主導遊戲或對遊戲內發展方向作出重大影響者
- 有自主的思想或背後故事者
- ,不曉得@Temp3600、東方夜辦公室、Milkypine、cwek:各位覺得如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6日 (二) 11:31 (UTC)
- (+)支持這個好,條件列出來也好,不然這樣LOL類遊戲會超多。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特色列表野太邊緣了吧 2019年3月27日 (三) 07:12 (UTC)
- (+)支持--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7日 (三) 07:50 (UTC)
- (+)支持-東方夜.辦公室 2019年4月1日 (一) 10:39 (UTC)
主角定義結論
離最後發言(東方夜.辦公室 2019年4月1日)已經快要一個星期了,未見任何反對意見,代表遊戲的部分已經有了初步共識,可以給整個主角定義下一個結論,已更新到Wikipedia:資料頁#人物的列表:
|
這個部分就先這樣公示,若一周後無異議,則就可以結束此段,重新開放並返回#釐清WP:IINFO:ACGN段的討論,副知參與者@VulpesVulpes825、Milkypine、Temp3600、Kerolf666:@Ericliu1912、まっすろな未来、cwek、東方夜辦公室:,感謝參與討論,祝編安。--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7日 (日) 07:07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回歸釐清ACGNWP:IINFO討論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之前的「主角定義問題」臨時動議已圓滿結束,回歸正題討論,目前的規則暫定如下,且內容同步載於Wikipedia: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中--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14日 (日) 07:37 (UTC)
種類 | 收錄範圍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角色列表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設定/事物/世界觀列表 |
|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二次創作列表 |
|
- 之前的「主角定義問題」臨時動議已圓滿結束,回歸正題討論,目前的規則暫定如上表,邀請參與者@VulpesVulpes825、Milkypine、Temp3600、Kerolf666:@Ericliu1912、まっすろな未来、cwek、東方夜辦公室:繼續討論,感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14日 (日) 07:22 (UTC)
- 繼承#釐清WP:IINFO:數理化段作法,參考先前討論共識:翻閱#釐清WP:IINFO:ACGN段,字數設限的部分有初步共識,而無共識的部分是主角的界定,而主角的界定已於2019年4月14日(日)15:11(UTC+8)取得初步共識,之後又長時間無新的異議,因此視為對此案有初步共識,因此即刻起WP: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交付公示,公示期自2019/04/19(五)15:00(UTC+8)到2019/04/26(五)15:00(UTC+8)為止,若期內無任何異議則WP: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升為指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19日 (五) 06:47 (UTC)
本Part在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26日 (五) 07:00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釐清WP:IINFO:數理化段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數理化WP:IINFO部分草案載於此頁WP:資料頁#數理化的資料頁,歡迎討論@Leiem:--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日 (六) 22:56 (UTC)
- 本段已長時間無人提出異議,待下方#修訂Wikipedia:關注度 (性質表)(已存檔)通過後將進行公示,特此告知。--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7日 (日) 11:44 (UTC)
- 查閱#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中,段落#初期討論,中最後參與討論之發言U:Leiem@ 2019/03/02 (六) 02:19 (UTC)後無任何異議,且相關修訂案#修訂Wikipedia:關注度 (性質表)(已存檔)之公示也於到期2019/03/23 (六) 21:50 (UTC+8)前皆無任何異議,因此即刻起WP:資料頁#數理化的資料頁交付公示,公示期自2019/03/23 (六) 22:07 (UTC+8)到2019/03/30 (六) 22:07 (UTC+8)為止,若期內無任何異議則WP:資料頁#數理化的資料頁升為指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3日 (六) 14:07 (UTC)
- 本段已長時間無人提出異議,待下方#修訂Wikipedia:關注度 (性質表)(已存檔)通過後將進行公示,特此告知。--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17日 (日) 11:44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完成WP:關注度_(性質表)(前段討論已存檔)修訂已完全結束,接著主力就放到虛構事物繼續進行討論、取得共識。--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30日 (六) 15:17 (UTC)
釐清WP:IINFO:其他領域段
其他議題
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
- 先前討論無共識,因此重啟。敘述已足,基本適宜作為指引。--MeritTim(留言-給予警告) 2019年2月16日 (六) 11:23 (UTC)
- (-)反对,直到討論頁的問題全被解決。--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1:12 (UTC)
- @Temp3600:作为现版本起稿人,不知道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调整,或者这个版本有什么执行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7日 (日) 13:52 (UTC)
- 如果cwek君有意討論,當然歡迎。我們不如從虚构事物列表開始?另外,你對英維對應討論頁"Is this TV series even notable?"一節有什麼見解?--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4:06 (UTC)
- 虚构事物列表(包括人物、世界观等),应该先做内容整理,尽量做到都有来源,然后参照篇幅占比并讨论后才考虑独立分割。对于经常有些未经讨论下就分割出去的列表条目,的确是头疼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04 (UTC)
- 哈哈,這個頭痛事就是我們今日的討論重點嘛。這個話題三年前我們交過手,現在再遇,確是幸事。如果按這份指引,應如何處理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沒有任何來源的角色列表,應如何處理?我先開一槍:如果連第一方來源都沒有的頁面,視為廣告內容,可AFD。您有何見解?--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12 (UTC)
- 合并最快,就条目内容而言,合回主条目,最多是另条目质量下降而需要时间改善,独立出来就要考虑关注度作为条目存在门槛的要求。关于分割部分就是放了这么久考虑出来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5 (UTC)
- 請問目前指引出那一條可推導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應合併回主條目」?我覺得目前這部分描述不太清晰。角色列表,世界觀列表是否必須有獨立的關注度?我個人則認為這兩者是關注度可繼承自主條目的特例,所以我上面不要求存在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但是,支持獨立列表的最低來源要求又是什麼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 因为这部分是由主条目分割出来,如果不能被独立保留,为了令作品的剧情描述完整,合并回去或者恢复是较好的方法。法棍预警+常识。现有规则对于列表的独立存在似乎不明确,列表的分割又是这类虚构作品或事物经常出现的情况,而且存在条目间关注度不能相互继承(除非能为此例打破规则),如果我认为的话,还是至少部分项目有来自于作品描述的一手来源(但不限于此),且部分项目存在符合关注度来源要求的对其的评价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1:02 (UTC)
- 角色評價。你認為目前有那些條目擁有符合關注度要求的外部評價呢?如何通過指引,哪些目前存在的獨立角色列表需要被刪除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5:21 (UTC)
- 不讨论个案。另外我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不溯旧,新条目按新做法,对于过往条目的话,非要弄的话还是那个原则:整理,篇幅,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7:08 (UTC)
- 你的意思是否等於「所有目前存在的角色列表都符合指引的規定」?還是有其他安排?--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8:10 (UTC)
- 我的原则上是“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 囧rz……,非要较劲的话,有合适来源或者篇幅不适合合并的话就算了,没有的话能合则合。当然最好就是不要挖旧账,除非能好好地善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9:57 (UTC)
- 我在原則上同意你的見解。為了明文化這一方面,我提議設立一年緩衝期,2020年後方可提刪現存的角色/世界觀等拆分列表。你看如何?--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1日 (四) 11:44 (UTC)
- 设限期就没必要了,大把没来源的都没人管,专门花心思管这个?我觉得管,没问题,但是如果像SM那样洪水般的做法肯定会被抵触,偶然发现一条算一条都不是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1日 (四) 13:24 (UTC)
- 那這個部分先打住。我們回去獨立列表的規則上。--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2日 (五) 16:57 (UTC)
- 设限期就没必要了,大把没来源的都没人管,专门花心思管这个?我觉得管,没问题,但是如果像SM那样洪水般的做法肯定会被抵触,偶然发现一条算一条都不是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1日 (四) 13:24 (UTC)
- 我在原則上同意你的見解。為了明文化這一方面,我提議設立一年緩衝期,2020年後方可提刪現存的角色/世界觀等拆分列表。你看如何?--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1日 (四) 11:44 (UTC)
- 我的原则上是“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 囧rz……,非要较劲的话,有合适来源或者篇幅不适合合并的话就算了,没有的话能合则合。当然最好就是不要挖旧账,除非能好好地善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9:57 (UTC)
- 你的意思是否等於「所有目前存在的角色列表都符合指引的規定」?還是有其他安排?--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8:10 (UTC)
- 不讨论个案。另外我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不溯旧,新条目按新做法,对于过往条目的话,非要弄的话还是那个原则:整理,篇幅,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7:08 (UTC)
- 角色評價。你認為目前有那些條目擁有符合關注度要求的外部評價呢?如何通過指引,哪些目前存在的獨立角色列表需要被刪除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5:21 (UTC)
- 对于"Is this TV series even notable?",应该是指对于来源的使用导致判断关注度的问题?这个条目的确有些问题,过于依赖一手性质的来源(不清晰的本书说明引用,和来源于改编播放组织的评价)。我认为虚构作品及事物,既要有由一手或二手合要求来源描述其本身和剧情描述,更重要的有二手的合要求来源描述其对现实的影响或现实对其的评价(例如说明销量或者因为销量而产生的评价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14 (UTC)
- 如何看待裏面提出的"跨媒體作品,除非各部分有明顯的獨立關注度,否則應由同一條目包括"的原則?--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0:20 (UTC)
- 一个特定作品或系列的改编共在一个条目上是常规做法,只是一般情况下,如果篇幅足够而且某个改编也有自身足够的关注信息的话,才考虑独立分割出去。总而言之,分割的原则是整理内容,篇幅需要,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5 (UTC)
- 那麼我希望這一點能明文表達出來。--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 拆分合并问题,并不影响整个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通过吧?如果仅仅是拆分合并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在指引中把它注明一下就可以了。不应该仅仅为了其中一小部分问题,而把整个指引废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2月19日 (二) 03:58 (UTC)
- 拆分列表是虚构作品类经常出现的问题,而且本来已有的方针指引中对列表的态度仍然不太完善,所以单独在这个系列上做操作完善。不过原则上已经说明应该怎样操作。对于其他部分不知道有没疑问?这玩意16年定初稿,讨论剩下列表部分,已经够长了。 囧rz……——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9日 (二) 08:15 (UTC)
- 拆分列表問題是這類條目的核心問題,繞過它的指引我覺得意義不大。--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 拆分列表是虚构作品类经常出现的问题,而且本来已有的方针指引中对列表的态度仍然不太完善,所以单独在这个系列上做操作完善。不过原则上已经说明应该怎样操作。对于其他部分不知道有没疑问?这玩意16年定初稿,讨论剩下列表部分,已经够长了。 囧rz……——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9日 (二) 08:15 (UTC)
- 兩件事:於「虚构作品」下添「獨立列表」一項,列明每個二級標題下面最少需要一個第一方來源,證明所寫的人物群/設定群確實存在。評價部分未想好如何規範。
- 列明跨媒體作品需得到獨立第三方介紹方可分柝特定媒介的頁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2日 (五) 17:30 (UTC)
- @Temp3600:,后者已补充。对于独立列表,主要要考虑从一个整体将其细项单独分割出来的列表条目是否与其整体条目有相连的关注度要求,如果相连的话,则视列表条目是整体条目的延伸而关注度由整体条目声明。还是前言,本社群对列表条目的存在还是不够明晰,导致了许多类似XX人列表、剧情列表类似的存在而且有容许这些条目的存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08:10 (UTC)
- 這兒先放着。如果下面條目範圍解決掉,這兒的獨立列表問題可以順勢解決。另外我希望多邀請一些編輯來討論關注度問題-始終只有我們兩個不算是很好的共識。--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日 (五) 17:32 (UTC)
- 完成:移動議題到此,待上方討論收束後,此塊繼續,並讓上方存檔,特此告知。--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5日 (一) 09:48 (UTC)
- 引述「@Temp3600:始終只有我們兩個不算是很好的共識」,那麼我現在對此案表示(+)支持,這樣就多一個人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1日 (五) 08:18 (UTC)
將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故事簡介」小節立為指引
- 建議討論動漫條目中那些項目算是支節。可以先列出數個良好條目,用來當標準。--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01 (UTC)
- 我大致上是支持,但看具體如何執行。如果是要滿足「不被提刪」的低標的話,我覺得死亡筆記角色列表、南方公園角色列表應該可以做為範例。-KRF(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18 (UTC)
- 雖然就我個人而言仍略長,但考慮到其他語言百科全書的參考資料甚至比這條更少,我支持以這兩條作為"良好角色列表"的參考。--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4:15 (UTC)
- 想問問@Cwek:對這個方案的看法。--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4:08 (UTC)
- 南方公園角色列表不是日本動漫條目,不能在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中做為範例。應該模仿維基百科:作品列表,另外獨立做一篇維基百科:角色列表指引,如果只將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故事簡介」列為分節形式的指引,會管不到日本以外的角色列表的,所以不支持。但是如果另外成為獨立指引的話,就全世界的角色都能管。--Opky9407(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22:33 (UTC)
- 嗯...這些範例是提供討論起點而已,列不列入最終指引,我覺得沒有關係。只要將內裏的原則提煉出來就行。--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43 (UTC)
- 小圓角色列表的前半部分寫得不錯,就是後半那些只有角色名的段落比較糟糕,寶可夢列表雖然有設計也有評價,但它的格式和一般角色列表差了不少,不然這兩個應該也可以做為參考範例。-KRF(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23:17 (UTC)
- 如果有留意过相关讨论页的话,这个指导我是不太支持的,因为它废除了一些在翻译日文条目时一些简便写法,实际上加大了条目初始建设的难度,也怕有人以此鸡毛当令箭。当然如果有参与GA的话,这个指导有必要参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9日 (二) 01:48 (UTC)
- 我無意討論該指導的其他部分。只不過既然它已有一段關於條目可以包含甚麼的內容,可以試試改造它。--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43 (UTC)
- 的確,該指引的範疇只限於日本動漫還有日本遊戲(?),我要用這個來審視其他好像也沒能用,分類:電子遊戲角色列表這個大概一半都用不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06:08 (UTC)
- @Milkypine:電子遊戲有「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角色列表」指引。-- 源 環 2019年3月1日 (五) 19:09 (UTC)
- 日式ACG角色列表和其他類型的角色列表的內容其實也沒有什麼根本上的不同,不外乎就是「設計理念、劇中表現、評價」三個環節,只是格式上有異而已(例如和歐美劇集角色列表的格式的差異),擴大適用範圍也可以。-KRF(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07:52 (UTC)
- @Milkypine、Temp3600:這樣的話,直接刪去「日本」就好,省事。@Opky9407:立為章節指引或獨立指引其實沒分別,只不過是長短不同而已,直接刪去「日本」的效果和獨立為新指引沒別;本人的意見如何?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5日 (一) 12:05 (UTC)
- @Kerolf666。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5日 (一) 12:06 (UTC)
- 就叫做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叫故事簡介指引不行嗎?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2月25日 (一) 14:28 (UTC)
- "直接刪去「日本」",不能,那個指導有很多專門針對日本語的做法,不是世界通用,直接刪去可能會令日本以外的條目產生問題,所以只可以把世界通用的部分獨立出來,如果故事簡介是通用的,最實際是直接把維基百科:如何編寫故事簡介立為獨立指引。--Opky9407(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03:57 (UTC)
- @Kerolf666、Milkypine、Temp3600、Opky9407:這樣的話,我同意另立(i.e. 重寫為)指引,如果大家希望就這方面詳細討論的話,我建議另外開一個討論串。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6日 (二) 09:25 (UTC)
- 應該以通則為主,如果特定地區的作品和其他作品有很大的差異,再為此另立一些細項吧。-KRF(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09:31 (UTC)
- 所以不是有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了嗎?而且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指引(除了那些超沒有人的專題外),現在就是缺少一個適用於全維基版的故事簡介指引。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14:18 (UTC)
- 應該以通則為主,如果特定地區的作品和其他作品有很大的差異,再為此另立一些細項吧。-KRF(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09:31 (UTC)
- @Kerolf666、Milkypine、Temp3600、Opky9407:這樣的話,我同意另立(i.e. 重寫為)指引,如果大家希望就這方面詳細討論的話,我建議另外開一個討論串。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6日 (二) 09:25 (UTC)
- @Milkypine、Temp3600:這樣的話,直接刪去「日本」就好,省事。@Opky9407:立為章節指引或獨立指引其實沒分別,只不過是長短不同而已,直接刪去「日本」的效果和獨立為新指引沒別;本人的意見如何?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5日 (一) 12:05 (UTC)
- 要不這樣:我這裏開一個draft(Draft:Wikipedia:動漫遊戲條目內容指引),大家可以在這裏編寫,集思廣益一下(又或是自己另開用戶子頁寫也可)。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7日 (三) 09:14 (UTC)
- 也都應該是Draft:Wikipedia:如何編寫故事簡介吧,我們討論的都只是如何寫故事簡介,而且「動漫遊戲條目內容」又會管不到非動漫類的條目,例如電視劇條目的故事和角色簡介,連下面提到的荷里活電影也是管不到。--Opky9407(留言) 2019年2月27日 (三) 09:32 (UTC)
- Draft:Wikipedia:故事簡介指引。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7日 (三) 10:18 (UTC)
- 直接寫在這裡面是嗎?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2月27日 (三) 10:20 (UTC)
- WP:如何編寫故事簡介,而且這個草稿似乎是重造輪子,但是個人認為該論述的內容有一定的蕪雜成分;我們可以考慮參考該論述,再按現行情況編訂新版。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7日 (三) 10:26 (UTC) 是的。也說一句:雖然我剛才找到了
我更正一下: - 直接寫在這裡面是嗎?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2月27日 (三) 10:20 (UTC)
- Draft:Wikipedia:故事簡介指引。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7日 (三) 10:18 (UTC)
- 也都應該是Draft:Wikipedia:如何編寫故事簡介吧,我們討論的都只是如何寫故事簡介,而且「動漫遊戲條目內容」又會管不到非動漫類的條目,例如電視劇條目的故事和角色簡介,連下面提到的荷里活電影也是管不到。--Opky9407(留言) 2019年2月27日 (三) 09:32 (UTC)
- 那個論述比較少硬性規定。先看看下面討論能否得出結果吧。--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07:43 (UTC)
- ( ✓ )同意可以暫時on hold。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日 (六) 09:12 (UTC)
- (&)建議:鄙人已嘗試在Draft:Wikipedia:故事簡介指引提出登場人物的建議方針。其中,鄙人認為敘事學的英雄旅程公式中劇情轉捩點的標準可應用於分辨此類條目內容是否多餘。-東方夜.辦公室 2019年3月19日 (二) 16:39 (UTC)
- 以目前多數條目「故事簡介兩三行,角色列表和專有名詞一大串」的情況,如果單論愛好者內容,故事簡介的問題,乍看之下是遠比獨立的角色列表和設定列表來得小,畢竟是很少有因為「故事簡介太長」而分拆導致被刪除的狀況,但或許就是因為沒有好的故事大綱指引,才讓一些編者不知道該把故事往哪裡塞,只好把故事拆成「每個角色發生的事」並寫到角色列表內。所有作品類條目的的章節重要程度,我自己認為應該是「基本資料(作者、產地、出版社等)> 評價 > 內容 >設計理念」,基本資料為什麼最重要,我想大家都知道,就不特別說明了;由於維基百科重視關注度,而這個作品受到關注度的程度基本上是都算是對作品的評價,所以評價放在第二順位;基於某些作品的作者已不可考(代筆、佚失等各種理由),所以雖然創作過程是作品之母,但因為作者的設計理念可能不一定找得到,所以我排在最後。而內容一節,我再細分並按照重要排序,分成「設定=劇情大綱>角色列表>獨立角色條目」,這些內容應該要能反映出設計和評價所提及的文句,具體來說,當評價提到「作品中的X情節受到評論家讚揚」,則內容一中就應該描述那X情節,當設計理念提到「作者在設計Y劇情時借鑑了法國歷史」,則劇情大綱就應該提到Y劇情。在劇情大綱寫出故事的骨幹後,把設計和評價提到的部分也適度地放進大綱中,除此之外的細節應該省略。簡言之,如果不寫也不影響讀者理解設計理念和評價,那就不寫。只有劇情大綱裡沒地方可以放的,例如某個小配角引起了迴響或爭議,或作者對於主角的設計概念無法透過劇情大綱來反映,才可以寫進角色列表。這樣的話,可以讓劇情大綱完整且精煉,又能避免角色列表塞一堆細節的現狀。-KRF(留言) 2019年4月14日 (日) 08:17 (UTC)
- 同意。不知中文或日文維基上有沒有劇情大綱寫得不錯的條目可作為例子?對於輕小說類條目,若參照ja:天使の3P!般列出每卷劇情大綱又是否合適?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4月17日 (三) 02:13 (UTC)
- 把角色与设定笼统地压缩成一大块到剧情描述才是会令作品类条目难以阅读。现阶段简明的剧情概述,适当附以描述为剧情概述服务的角色与设定,再加上作品的现实关系(如制作、影响等),才是作品类的适合的写法,也是一贯以来和如en区延续下来的最优写法。不过现阶段主要大问题是角色和设定紧追剧情更新(例如对于连载中作品的“多少话发生了什么”),缺乏现实关系等,才是比较大的问题。也应该就这些方面改善,另如避免紧追剧情,应该在一个故事内事件结束后才扼要总结(往细微写),或者只描述角色通性的特质(往简要写);增加多一些与现实关系的内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4月19日 (五) 07:14 (UTC)
這串的長度真的長到有點不想留言,就像cwek大大的表示,角色与设定是可以分開(我面對過多的內容會再分開章節,如生化危机2 (重制版))。而且劇情是劇情,設定是設定,有意見就把他丟到製作、開發等章節裡面吧。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23日 (二) 16:33 (UTC)
希望中文維基百科能設立正式的把愛好者內容轉移到第三方Wiki的制度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某程度上之所以人們想在維基百科加愛好者內容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地方放,設立制度全部扔到Miraheze不就好了。——C933103(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18:21 (UTC)
- (-)反对,會造成條目內容無法完整講述。我已經說了,適當的收錄是可以的,突然要推翻好不容易2、3個月形成的共識,表示反對。--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25日 (四) 18:38 (UTC)
- 我就不明白,介绍作品内的内容,也就是作品的本身定义,这么不受待见。非要介绍内容。就像刀不应该介绍刀刃,而去讨论历史?(笑)实际更多要做的是避免失控的情景倚重,但并非根除定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4月26日 (五) 07:26 (UTC)
- (※)注意發現寫這個討論的時候忘了加限定詞……這裡特指對於與介紹作品本身關係不大,不符合維基百科內容標準的愛好者內容,特別指例如角色列表或者世界觀設定等條目或章節在其重要度和關注度不足以支持非常詳盡的描寫時但是又在相關條目內被添加上非常詳細的描述時的處理辦法。——C933103(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21:03 (UTC)
- 我认为在于作品类条目重点是介绍作品还是介绍现实评价,如果要介绍作品的话,对作品剧情描述及相关的元素,也就是人物、设定等就不可或缺。当然现阶段一些过度地不依赖来源或者紧追剧情的描述手法是需要纠正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4月28日 (日) 05:51 (UTC)
- 即使是要介紹作品本身,也如閣下所言不能按照現時某些條目的作法那樣把作品的所有詳情全都鉅細無遺地寫進維基百科。這時候是不是把內容刪改到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就好了呢?我覺得還應該把這些對維基百科而言需要刪改的內容給搬遷到其他地方去,因為不符合維基百科的價值不代表哪些內容本身沒有價值,可能還有其他人想看這些內容,直接刪掉會覺得怪可惜的。——C933103(留言) 2019年4月28日 (日) 21:20 (UTC)
- 先討論好愛好者內容的範疇,只講愛好者內容我真的不知道你要說的是那些,畢竟廣義來講,維基百科就是一個愛好者內容= =。
- (!)意見愛好者內容的範疇,依照毎個領域特性不同,基本上是要一個一個領域討論的,而這幾個月只討論了物理、化學以及ACGN,但還有許多領域還沒開始討論,例如電腦程式類的(一大堆C++使用者也在維基堆了不少C++加愛好者內容,維基百科都快要變成C++標頭檔手冊了,亦有不少「非百科內容」的提刪理由,例如WP:AFD/2016/2/13/Memory_(C++标准库)),建議擱置這個討論,直到WP:資料頁下面的空章節都有共識為止。--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4月29日 (一) 04:36 (UTC)
- (-)反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要符合收录标准的即可收录。至于不符合的,如原创研究,可以移动至维基学院。--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23日 (四) 04:2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討論時間過長問題
防存档。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04:49 (UTC)
- (!)意見:@Sanmosa:我認為目前討論已經過於攏長,時間跨度也將邁入第5個月分了(2月、3月、4月、5月、6月),臨時動議也有點多,是不是先讓這串存檔後再根據動議發起新討論,並視情況quote或cite舊討論會比較佳呢?--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1日 (五) 08:45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8:54 (UTC)
- Wikipedia_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像中間段有些應該是Wikipedia_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有些是Wikipedia_talk:資料頁,有些兩者都要,還是我先手動存檔一次?尤其是已經關閉的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1日 (五) 09:00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9:09 (UTC) 將已完成的討論分別地手動存檔吧,這樣確實更好。
我認為是不應全部存檔到
我認為可以讓已經完成的討論分拆出來成為獨立的討論(即視為不屬於此討論串的討論),然後由得機械人存檔,不用這裏整個討論串存檔。 - Wikipedia_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像中間段有些應該是Wikipedia_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有些是Wikipedia_talk:資料頁,有些兩者都要,還是我先手動存檔一次?尤其是已經關閉的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1日 (五) 09:00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8:54 (UTC)
Wikipedia:頁面分類 关于用户页分类和草稿分类 的修改
命名常规方针中的罗马化规则与部分日本人物的条目命名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标题为:急:WP:NAME
此次的爭議簡而言之:タチ和カツヲ翻譯後的中文漫畫皆採用原名,此即為「常用的名稱」,不過卻有編者執意移動至不常用也不常見的羅馬字,此可能使讀者混淆所述人物。 |
然而,光這點就與模板{{NotChineseTitle}}互相牴觸了:羅馬字並非原文,也就是羅馬字不等於日語。
“ | 注意:本條目主題可能尚無中文譯名,因而使用原文作為標題。如果您在可靠來源中找到本主題的中文名稱,請勇於將其移動至中文標題。 | ” |
再者,舉幾個例子:
- 椋木 ななつ(Mukunoki Nanatsu)
- 吉辺 あくろ(Yoshibe Akuro)
- 卯花 つかさ(Unohana Tsukasa)
方針矛盾的地方是,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已有規定若無中文譯名,則應使用常用原名,但是還有編者堅持非原名的羅馬字。
“ | 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標題通常是中文標題;惟若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應使用原文名稱。 | ” |
小的祈求各位大大能關注此項議題。--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09:24 (UTC)
- 「使用常用名稱」中有指「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如果羅馬字並非主體在可靠來源中出現得最多的名稱,羅馬字就不應該被使用,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應該使用日文原文或按日文原文暫作一譯,以後者比較好(根據「使用中文」)。名稱的可供查證性也能夠容易讓社羣判斷名稱是否「易於識別」。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0日 (五) 09:31 (UTC)
- 當然,如果羅馬字是主體在可靠來源中出現得最多的名稱,那時就可以使用羅馬字,因為其可供查證性已使之「易於識別」。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0日 (五) 09:35 (UTC)
- @Sanmosa:就如閣下說的是,由於目前「易於識別」的名稱為日語原名,而該編者執意移動至「較不易辨識」的羅馬字,實在不知如何面對。另外,在下添加了新的內容,閣下可以做為參考。--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09:41 (UTC)
- 當然,如果羅馬字是主體在可靠來源中出現得最多的名稱,那時就可以使用羅馬字,因為其可供查證性已使之「易於識別」。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0日 (五) 09:35 (UTC)
我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源自Talk:カツヲ中关于条目重命名的讨论。考虑到此问题并非个例,所以也在这里提出,希望各位帮助讨论。
一般而言,这个问题是指当条目主题人物(也可能是别的专有名词)的名称包含日文假名且没有正式或常见的中文译名时,是否应当依据方针将条目命名为对应的罗马字。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中可以作为依据的内容,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点:
- “使用中文: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的标题通常是中文标题;惟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则应使用原文名称。”
- “使用常用名称: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
- “使用外文命名时的专门要求:一般而言,条目名称应被翻译成中文。只有当外文词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被广泛使用时,或缺乏中文可靠来源且确实难以翻译时,才应使用外文作为条目名称。如果一个条目需要使用英文等其他语言命名时,在创建页面的时候,需要遵守下面的规则。”
- “罗马化:条目名称应尽可能使用拉丁字母,对于非拉丁字母的语言应使用拉丁字母转写……罗马化时,应使用在社群获取共识的方案;如果社群未对相应语言罗马化方案达成共识,应采用该语言的标准罗马化方案……如有充足的中文来源描述条目主题,应使用这些来源中的写法;即使这种写法不匹配上述关于罗马化的规定,也应采用。”
那么依据方针,我的个人意见是,遇到上面描述的问题,如果不易翻译成中文,则通常可以用原文命名,但同时应当将日文名中的假名转写为罗马字,作为条目名。就我个人熟悉的情况来说,漫画家Namori、Kaduho、kakifly、Hato Popoko、配音员桃河Rika等条目都采用了这种命名方式。“分类:日本漫画家”中凡涉及到类似情况的,大多数也都是这样命名的。此外经我部分查询,在分类:日本艺人的诸多子分类中也可以找到许多以这种方式命名的条目。这些先例的存在,说明中文维基对解决此类问题,应当是有共识的。
但是具体到个别条目,也有不同意见。比如我前面提到的Talk:カツヲ,由于和一位编辑者意见不同,我才到这里提问求助。这位编辑者认为漫画家カツヲ(Katsuwo)若干部作品的中文版,其出版社(台湾角川和尖端)或部分书店使用的作者名都是原文的片假名,因此不同意将条目重新命名为罗马字。这位编辑者新建条目タチ(Tachi)的命名应该也是基于类似理由。而我认为仅根据出版社和部分书店,不应认定“カツヲ”能够符合命名方针中“最常见的名称”和“有充足的中文来源”等要求;而且我也指出前述出版社中的台湾角川在版权信息中使用的是作者名的罗马字,讨论中也有另一位编辑者提供了另一些书店使用作者名罗马字的证据。此外,以我前面提到的Namori、Kaduho、kakifly为例,他们作品中文版的出版社(东立、青文、尖端)也和Katsuwo和Tachi的情况类似,并未将作者名翻译成中文且保留了原名中的假名,但相关条目的创建者和编辑者仍然采用罗马字命名,我认为这3个例子,以及前一段中提到的许多类似条目命名,都可以成为カツヲ和タチ命名的参考对象。--Lucho(留言) 2019年5月9日 (四) 20:59 (UTC)
- 加入{{saveto}}。現邀請User:MeritTim參與討論,亦希望管理員User:AT可在此進一步闡釋相關規定。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5月10日 (五) 09:20 (UTC)
- 以上文字由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移動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章節標題採用 Lucho 版本,使讀者能容易地理解這段討論的主題。如有異議,請告知本人。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5月10日 (五) 09:53 (UTC)
- WP:COMMONNAME屬於「命名原則」部分,「使用外文命名時的專門要求」並不能凌駕於此。另參Hat600「需要羅馬化的情況本身就極為罕見」之語。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0日 (五) 09:57 (UTC)
- 我前面也提到了,中文维基中此前遇到类似情况,比如在分类:日本漫画家和分类:日本艺人之中(但我此前未注意如何正确引用分类页面,因而未曾正常显示在我的意见之中)可以查到的类似情况,大多采用罗马化命名,并不曾考虑一些出版社在出版中文版时不翻译作者名同时保留原名中假名的情况,而您现在就是仅凭出版社使用这一点来认定“常见”的。这说明此前中文维基的共识和您所说的并不一致。我并不认为「使用外文命名時的專門要求」应当凌驾于「命名原則」,但在其适用时也应当充分考虑。--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0:25 (UTC)
- @Lucho:本人已修改閣下留言,以顯示分類連結,希望閣下不要介意。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5月10日 (五) 10:33 (UTC)
- 谢谢帮助修改。--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0:53 (UTC)
- 那應當將閣下提出的條目移動至原文名。再者,在下並非只有舉出出版社的網址,看來閣下是沒有仔細看呢!再下另有指出線上動畫的網址[3][4][5],動畫代理商[6]。--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0:43 (UTC)
- 说明一下,我刚才的回复仅针对这条回复之上Sanmosa引用「命名原則」中的“最常见”,因为Sanmosa依据此原则对我在条目タチ的移动请求作出了判断。请不要误会。----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0:53 (UTC)
- @Sanmosa:在下不知道如何向他解釋,可以請閣下解釋嗎?實在是不好意思。--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0:43 (UTC)
- @Lucho:本人已修改閣下留言,以顯示分類連結,希望閣下不要介意。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5月10日 (五) 10:33 (UTC)
- @Sanmosa: 关于刚才对您的回复,我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命名常规方针似乎也没有规定“命名原则”可以凌驾于“使用外文命名时的专门要求”之上。----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0:57 (UTC)
- 條文排序可以影響凌駕性。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0日 (五) 11:04 (UTC)
- 请教一下“條文排序可以影響凌駕性”的出处,以及对维基中的各方针是否普遍适用,以前从未注意到这一点。--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1:08 (UTC)
- @Lucho:不要混淆視聽,重點並非在此。
根據Wikipedia:命名常规_(人名)#各地漢語差異的時間優先的規則:「我們選擇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採用的命名方式作為條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新導向到這個主要命名上來」,敢問還有什麼要說嗎?カツヲ和タチ的爭議結束,現階段討論方針的矛盾處。--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3:40 (UTC)- 啊?我在所涉及条目的讨论页中已经特意解释过这条方针了,您没有看懂吗?现在只好重复一遍:无论是Wikipedia:命名常规 (人名)#各地汉语差异中的时间优先原则,还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的处理中的“先到先得(时间优先)”,针对的都是“各地汉语差异”,“各地中文用语有所不同”,所涉及条目既然采用日语作为条目名,那这条方针自然不适用。而且我是在询问@Sanmosa:在判定时提到的「命名原則」以及“條文排序可以影響凌駕性”,倒是希望您注意上下文而不要插入无关话题。----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4:08 (UTC)
- @Lucho:換我反問你,為何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不適用?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4:41 (UTC)
- 我已经同意相关条目当前可以使用日语命名,所以为何要问此问题,与我提出的询问有关吗?----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5:13 (UTC)
- @Lucho:換我反問你,為何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不適用?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4:41 (UTC)
- 啊?我在所涉及条目的讨论页中已经特意解释过这条方针了,您没有看懂吗?现在只好重复一遍:无论是Wikipedia:命名常规 (人名)#各地汉语差异中的时间优先原则,还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的处理中的“先到先得(时间优先)”,针对的都是“各地汉语差异”,“各地中文用语有所不同”,所涉及条目既然采用日语作为条目名,那这条方针自然不适用。而且我是在询问@Sanmosa:在判定时提到的「命名原則」以及“條文排序可以影響凌駕性”,倒是希望您注意上下文而不要插入无关话题。----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4:08 (UTC)
- @Lucho:不要混淆視聽,重點並非在此。
- 请教一下“條文排序可以影響凌駕性”的出处,以及对维基中的各方针是否普遍适用,以前从未注意到这一点。--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1:08 (UTC)
- 條文排序可以影響凌駕性。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0日 (五) 11:04 (UTC)
- 罗马字显然比假名好认(对于不认识日语的人来说),例如asuna的辨识度要高于あすな,至少前者能大致读出来。不过如果假名作为标题,可以用罗马字来作重定向。--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4:41 (UTC)
- @Leiem:羅馬字只是好讀,並沒有幫助辨識。若論讀法,可直接在條目內標示。條目標題最重要的不是怎麼唸,而是一眼就能看出標題是指什麼。--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4:59 (UTC)
- 我就是这个意思,可以用罗马字重定向。罗马字除了好读还便于输入。--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6:07 (UTC)
- @Leiem:這樣倒是沒問題。--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6:19 (UTC)
- 我就是这个意思,可以用罗马字重定向。罗马字除了好读还便于输入。--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6:07 (UTC)
- @Leiem:同意您的意见,而且我可以补充一些条目实例说明中文维基社群应当是对此有共识的,例如Esuno Sakae应当比えすのサカエ更有辨识度,再比如Rurutia应当比ルルティア更有辨识度,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反过来的例子则十分少见。另外,我觉得可以认为无论读写,如果能够辨识日文假名,则通常也就能够辨识罗马字,但反过来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了。----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5:13 (UTC)
- 我就是笨啊!我什麼都不懂啊!我會讀日語,我就不會羅馬字啊!再來,日語羅馬字有模稜兩可的音,「チ」就有「chi」和「ti」,「シ」就有「shi」和「si」。羅馬字不能增加作品辨識度,但能輕易讀字是事實,但一看就能知道敘述之主題才是重點,沒有人管什麼好不好唸。標題分別是羅馬字的條目和原文名的條目,我一定會先點原文的條目進去看。--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6:08 (UTC)
- 我举例及解释是为了说明和讨论中文维基社群的共识。至于罗马字可能有不同写法和规则,我同意这是确实存在的情况,但即使在无法确定拼法的情形中,如果依据罗马化规则中“采用该语言的标准罗马化方案”,例如统一使用训令式罗马字或平文式罗马字,就可以避免此问题。同时应当指出,对于符合维基百科关注度的人物条目,往往不会存在此问题,因为往往可以找到其本人或官方代表者倾向于使用的罗马字拼法,比如在许多漫画家作品的单行本封面上可以找到作者名的罗马字拼法。----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7:01 (UTC)
- 你問Sanmosa君的問題是凌駕性對吧?我可以回答你,根據WP:COMMON:「它是一個基本原則,遠超過任何方針」,同理可證明原則勝過任何方針,而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正是該方針的原則,此也是使用常識推論的。至於羅馬字的爭議,我想就到此結束了,我將建立羅馬字標題重定向至原文標題。--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7:20 (UTC)
- 您这个解释不符合Sanmosa这句话的本意。而且应当提醒您,WP:使用常识中这句话完整内容是“为什么‘使用常识’不是正式方针?因为并不需要;它是一个基本原则,远超过任何方针”,也就是说“远超过任何方针”的是作为“基本原则”的“使用常识”,不是别的。至于WP:命名常规中的“命名原则”,其性质已经由本页面的第一句话“命名常规是维基百科关于确定条目标题的指导方针”规定,也就是说“命名原则”也只是“任何方针”中的一条。----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7:59 (UTC)
- 所以應以原則為主,例外為輔。你再留言我也不會理會你了,反正說再多也沒有用。--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8:05 (UTC)
- 您这个解释不符合Sanmosa这句话的本意。而且应当提醒您,WP:使用常识中这句话完整内容是“为什么‘使用常识’不是正式方针?因为并不需要;它是一个基本原则,远超过任何方针”,也就是说“远超过任何方针”的是作为“基本原则”的“使用常识”,不是别的。至于WP:命名常规中的“命名原则”,其性质已经由本页面的第一句话“命名常规是维基百科关于确定条目标题的指导方针”规定,也就是说“命名原则”也只是“任何方针”中的一条。----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7:59 (UTC)
- 你問Sanmosa君的問題是凌駕性對吧?我可以回答你,根據WP:COMMON:「它是一個基本原則,遠超過任何方針」,同理可證明原則勝過任何方針,而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正是該方針的原則,此也是使用常識推論的。至於羅馬字的爭議,我想就到此結束了,我將建立羅馬字標題重定向至原文標題。--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7:20 (UTC)
- 我举例及解释是为了说明和讨论中文维基社群的共识。至于罗马字可能有不同写法和规则,我同意这是确实存在的情况,但即使在无法确定拼法的情形中,如果依据罗马化规则中“采用该语言的标准罗马化方案”,例如统一使用训令式罗马字或平文式罗马字,就可以避免此问题。同时应当指出,对于符合维基百科关注度的人物条目,往往不会存在此问题,因为往往可以找到其本人或官方代表者倾向于使用的罗马字拼法,比如在许多漫画家作品的单行本封面上可以找到作者名的罗马字拼法。----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7:01 (UTC)
- 我就是笨啊!我什麼都不懂啊!我會讀日語,我就不會羅馬字啊!再來,日語羅馬字有模稜兩可的音,「チ」就有「chi」和「ti」,「シ」就有「shi」和「si」。羅馬字不能增加作品辨識度,但能輕易讀字是事實,但一看就能知道敘述之主題才是重點,沒有人管什麼好不好唸。標題分別是羅馬字的條目和原文名的條目,我一定會先點原文的條目進去看。--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6:08 (UTC)
- @Leiem:羅馬字只是好讀,並沒有幫助辨識。若論讀法,可直接在條目內標示。條目標題最重要的不是怎麼唸,而是一眼就能看出標題是指什麼。--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4:59 (UTC)
整合一下:
- 人物傳記的標題應使用常用名稱作為標題,倘若標題並非中文,則使用羅馬字重定向至條目,而非將條目移動至羅馬字標題。
- 命名常規的使用順序是否應以原則為優先,而其延伸例外是否不得凌駕於原則之上,將在下方繼續討論。
此並非最終結果,上述仍會更新。--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6:19 (UTC)
- (※)注意 多年前已有討論並達成共識,請參考:维基百科讨论:命名常规/存档10#日本人物命名--61.239.92.246(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8:05 (UTC)
- 感谢提醒,我之前搜索话题时可能没有选择合适的关键字导致未能搜索到。那么根据讨论记录,应该可以理解为当时的共识就是使用罗马字命名条目,原文名保留重定向。应注意当时的讨论者已经考虑了“能否顺利阅读的辨识能力”等涉及到“常识”的问题。----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8:21 (UTC)
- 我看不到該次討論有什麼結論與共識。--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01:56 (UTC)
- 感谢提醒,我之前搜索话题时可能没有选择合适的关键字导致未能搜索到。那么根据讨论记录,应该可以理解为当时的共识就是使用罗马字命名条目,原文名保留重定向。应注意当时的讨论者已经考虑了“能否顺利阅读的辨识能力”等涉及到“常识”的问题。----Lucho(留言) 2019年5月10日 (五) 18:21 (UTC)
- MeritTim、Lucho和IP都分別存在了一則誤解:
- WP:COMMONNAME≠WP:COMMON;
- WT:命名常规/存档10#日本人物命名中SElephant提及過「之前不是已經討論過有共識了?不只是日文,只要是其他語言無法找到正式或廣用中文譯名的,都應該一律以羅馬拼音方式作為條目名嗎?」經查證,未找到SElephant所謂的先前討論;
- 以上。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1日 (六) 11:11 (UTC)
- 您可能也误解了楼上IP用户的意思,他应当是说维基百科讨论:命名常规/存档10#日本人物命名这次讨论本身形成了共识。--Lucho(留言) 2019年5月11日 (六) 12:23 (UTC)
- 另外关于您提到“之前不是已經討論過有共識了……”这句话,不知道是否可以烦请user:SElephant来就本话题发表一些意见?多有打扰,谢谢了!--Lucho(留言) 2019年5月11日 (六) 12:29 (UTC)
- 請指出該次共識的所在。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6:13 (UTC)
- 另外关于您提到“之前不是已經討論過有共識了……”这句话,不知道是否可以烦请user:SElephant来就本话题发表一些意见?多有打扰,谢谢了!--Lucho(留言) 2019年5月11日 (六) 12:29 (UTC)
- 您可能也误解了楼上IP用户的意思,他应当是说维基百科讨论:命名常规/存档10#日本人物命名这次讨论本身形成了共识。--Lucho(留言) 2019年5月11日 (六) 12:23 (UTC)
- 在维基百科讨论:命名常规/存档10#日本人物命名的讨论中,最初的提问者对许多条目命名中保留假名表达了较强烈的反对意见,认为应当采用音译;此后有几名不同的用户分别表达了“可否考虑使用罗马拼音”、“不只是日文,只要是其他语言无法找到正式或广用中文译名的,都应该一律以罗马拼音方式作为条目名”、“只要有保留日文原名的重定向,应该都没什么大问题”等相互支持的意见,达成了“使用罗马拼音”命名条目的共识,后来又有一名用户在此前提下参与了大小写问题的讨论;没有任何用户认为应当保留假名;另有两名用户虽然对部分条目的音译有意见,但未曾反对使用罗马拼音;还有一名用户可能是对“保留日文原名的重定向”发表了评价“怪怪的”,但影响不大;在其中一名主张“使用罗马拼音”的用户得出结论:“既然已有共识,本人稍后会对百多个非中文标题的条目进行移动”之后,没有人认为该用户说得不对,也没有人反对他的意见和做法,从维基百科相关条目的命名中也可以确认这一次共识。因此,可以认为此次讨论已经达成共识“使用罗马拼音命名条目”。----Lucho(留言) 2019年5月12日 (日) 02:02 (UTC)
- 當時是否有共識其實並非重點,重點是即使當時有共識,我們仍然可以推翻。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2日 (日) 04:58 (UTC)
- 另:「怪怪的」已足以构成反對使用羅馬字的建議,我反对Lucho忽略;我有理由相信該討論在未達成共識以前已被強行存檔。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2日 (日) 05:03 (UTC)
- 更重要的是,命名常規的優次在2018年的修訂後發生了重大變化,原有的共識很可能不適用。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2日 (日) 05:05 (UTC)
- 我也明确反对Sanmosa对当年用户的发言做出不合适的过度理解。当年这句“怪怪的……”没有其他解释,原本不知是在评论哪一条内容,但由于是紧跟在“只要有保留日文原名的重定向,应该都没什么大问题”这一句评论之后,而这一句评论中的实质内容只有“保留日文原名的重定向”,因此与这一句有关的可能性最大,很难认定“怪怪的……”是在评论别的内容。对比发言时间和存档时间,也可以知道并无确凿理由认为“該討論在未達成共識以前已被強行存檔”。您既然认为“现在可以推翻”,那何必要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否认当年明确达成的共识?另外请您解释什么是“修訂後發生了重大變化”,以及为什么“原有的共識很可能不適用”。----Lucho(留言) 2019年5月12日 (日) 09:11 (UTC)
- 过去的共识当然可以推翻,但麻烦各位努力达成共识。以タチ条目为例,我认为条目名称不可以是片假名,需要改成Tachi (漫画家)之类的样子。而所谓常用名称(タチ)可以重定向到Tachi (漫画家),而且我明确不认同タチ是常用名称,请题主给出可靠中文来源证明片假名名字是中文里的常用名称。这是中文维基百科,就连注音符号都是地方中心的字符,不建议放在条目名称里,更何况日文假名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13日 (一) 02:49 (UTC)
- 我认为过去并未存在共识,但共识的需要还是存在的。我认为如果大家同意的话,可以確立罗马化的优先性(例如:只有沒中文名稱而絕大多數可靠中文来源使用假名時方可使用假名,否則必須罗马化)。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3日 (一) 06:26 (UTC)
- 我同意现在应当做的是取得一个当前的共识。我也同意两位发言中的“条目名称不可以是片假名”,没有“可靠中文来源”证明タチ是“中文里的常用名称”,“確立罗马化的优先性”等观点。--Lucho(留言) 2019年5月13日 (一) 12:12 (UTC)
- 我认为过去并未存在共识,但共识的需要还是存在的。我认为如果大家同意的话,可以確立罗马化的优先性(例如:只有沒中文名稱而絕大多數可靠中文来源使用假名時方可使用假名,否則必須罗马化)。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3日 (一) 06:26 (UTC)
- 我的見解是雖然不能完全否定使用假名作為標題的可能性,例如くぁwせdrftgyふじこlp和へのへのもへじ等等,但是這只是屬於相當局部的例子。那是因為如果生硬地換成羅馬字的話,原來的意思會變得難以理解,在中文語境中反而變成不常用。就日本人名來說,中文文獻多有直接複製貼上陋習,尤其是並非所有媒體均精通日語,導致假名類往往直接搬過來的情況更加明顯,因此假名名稱散見各種媒體並不就一定等於常用名稱。就我個人來說,我同樣支持在沒有通譯的情況下,比較建議使用羅馬字作為標題。謝謝。—AT 2019年5月14日 (二) 07:40 (UTC)
- 除了AT君所提的少數特例外,我也認為羅馬拼音化是條目標題的唯一選擇,不管媒體或網站有沒有常常直接複製貼上這些假名字,對於不懂日文的人這些字就是亂碼,連辨識都有困難更不用說要利用他們在維基百科內進行整理。這原則不應只侷限於日文,而是通用所有語言。所以如果那些懂日文的用戶無法理解為何中文維基要這麼嚴格的話,請想想如果今天條目是韓文字母、是西里爾字母或甚至是阿拉伯文或樊文時,您還可以輕鬆看待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19年5月18日 (六) 04:23 (UTC)
- 英文維基都沒有可能用中文命名條目吧!為什麼要在中文維基用日文?此例一開,正如大象所言,泰文、俄文、韓文都可以用來命名條目了。日文愛好者何不直接到日文維基進行編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0.230.179(對話|貢獻)加入。
- 連留言都不知道要簽名,乾脆不要留言比較好。1.200.34.86(留言) 2019年5月18日 (六) 08:51 (UTC)
- 警告请上面这位主张不知道签名不如不留言的匿名用户注意文明。14.0.230.179的意见是具体而有建设性的,怎么会不留言比较好呢?这显然是谬论。新手不知道签名应当友好地告知,而不是恶声恶气地吓阻。如果您坚持这样做,则可能被看作扰乱行为。当然,如果你能证明那位未签名用户确实是故意不签名的,则可以正当化你的言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15 (UTC)
- @UjuiUjuMandan:引用IP的說法:「連留言都不知道事實真相,乾脆不要留言比較好」,是非傀儡都不知道,真是 囧rz……啊!若閣下要警告他人,請先明白事實好嗎?閣下此舉極有可能反過來被警告喔!MeritTim 2019年5月24日 (五) 11:50 (UTC)
- 這IP(14.0.230.179)是WP:SiuMai[7][8],繞過封禁三年以上了[9],以前SiuMai的傀儡User:Iamuis[10][11]也是這樣的[12]。--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21日 (二) 09:06 (UTC)
- 警告请上面这位主张不知道签名不如不留言的匿名用户注意文明。14.0.230.179的意见是具体而有建设性的,怎么会不留言比较好呢?这显然是谬论。新手不知道签名应当友好地告知,而不是恶声恶气地吓阻。如果您坚持这样做,则可能被看作扰乱行为。当然,如果你能证明那位未签名用户确实是故意不签名的,则可以正当化你的言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15 (UTC)
- 連留言都不知道要簽名,乾脆不要留言比較好。1.200.34.86(留言) 2019年5月18日 (六) 08:51 (UTC)
- 支持AT的观点。任何简要的主张当然都非常容易有例外,如同AT举的例子,如果改为罗马字会明显影响传达,则应当保留假名写法。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09 (UTC)
- 根據命名常規首段:「如果條目所屬的專門領域存在具體命名規定,應遵照該規定執行,而不再按照命名慣例的要求確定名稱;但這些條目仍需遵守技術要求一節的規定。」所以大家要不要為此立下專屬規則以便跟隨?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8日 (六) 15:32 (UTC)
- 未见专属规则的必要性。有理由支持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11 (UTC)
- 其實只要達成了討論共識就會有效,所以確實未必須要專屬規則,但如果有明文規定的話,就不會太容易被推翻或不被遵守。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1日 (二) 09:23 (UTC)
- 未见专属规则的必要性。有理由支持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11 (UTC)
- 維基百科負有知識普及的使命,如果用其他語言,大多數用戶看不懂,而且打字也打不出來。「這領域裡大部份的人都這樣用」不足以當作保留原文的理由,否則幾乎所有的學術名詞和比較不有名的外國人名都要改成英文了。就算是在中文地區的學術界,大家也都講 Dobzhansky、Tajima's D 和 inclusive fitness,而不是費奧多西·多布然斯基、田島D檢驗和整體適應度。這裡是中文維基,能翻中文的都應該用中文,連羅馬字都應該盡量避免,只有像 AKB48、hide 或 iPhone 這種因為縮寫、官方立場、或已經成為外來語的,才可以保留羅馬字。タチ要翻「塔及」還是「達」還是「夕千」我不管,交給懂日文翻譯的人決定。 --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2日 (三) 19:26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相關羅馬化議題就此打住,在下已將含有爭議的頁面標題羅馬化了(在下若再不下台到時會很慘),現在該討論的是導言是以羅馬化後的標題做為開頭,還是原文?個人傾向原文,起碼標題羅馬化不至於是某人所述之亂碼,這樣使用原文也能尊重被提及的當事者。
以上,謝謝。MeritTim 2019年5月24日 (五) 15:08 (UTC)
- 我認為可以在內文標示原文,並以腳註方式標示羅馬字,或現時卯花Tsukasa的處理方法也可。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04:32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册#條目定义句中说:“一般来说,条目名称就是第一句的第一个词”。我觉得此处的处理应当和条目命名类似,作为中文维基,在正文中,尤其是作为除标题外最显著位置的导言区,也应当和标题一样尽量使用中文或在使用外文时罗马化。外文中原本的写法,参照Wikipedia:格式手册#條目定义句中的“有关非中文概念、中文无通用译名等条目,可以在提及条目名称后,在括号里加上原文称号”和“如果该名称的来源是外文,请在括号里加上标明语言的外文原名”处理就可以了。--Lucho(留言) 2019年5月25日 (六) 09:41 (UTC)
- 好,那就維持原樣(非一般情況)。MeritTim 2019年5月25日 (六) 12:28 (UTC)
- 所涉及的条目属于一般情况,前述“非中文概念、中文无通用译名”,“如果该名称的来源是外文”等情况都是中文维基中常见的,除标注原文外并无特殊处理。Wikipedia:格式手册#條目定义句中还说:“如果这样做有困难,也请无论如何要在第一段用上条目名称”,而且我看不出来所涉及的条目有何“困难”之处。--Lucho(留言) 2019年5月25日 (六) 13:58 (UTC)
- 所以大家要不要另立處理方式?(不一定要整體修改)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15:14 (UTC)
沒意見。MeritTim 2019年5月26日 (日) 11:30 (UTC)- 按格式手册“条目名称作为此句的主语”处理即可,无需特殊处理。--Lucho(留言) 2019年5月26日 (日) 12:02 (UTC)
- 既然有人覺得直接處理即可,那還是討論另立處理方式好了。MeritTim 2019年5月26日 (日) 18:43 (UTC)
- 所以大家要不要另立處理方式?(不一定要整體修改)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15:14 (UTC)
- 所涉及的条目属于一般情况,前述“非中文概念、中文无通用译名”,“如果该名称的来源是外文”等情况都是中文维基中常见的,除标注原文外并无特殊处理。Wikipedia:格式手册#條目定义句中还说:“如果这样做有困难,也请无论如何要在第一段用上条目名称”,而且我看不出来所涉及的条目有何“困难”之处。--Lucho(留言) 2019年5月25日 (六) 13:58 (UTC)
又莫名其妙吵起來的文字格式#颜色及内联图像問題
難道不能在Wikipedia:格式手冊/文字格式#颜色及内联图像加上案例嗎?說真的。雖然有討論過建議修改文字格式#颜色及内联图像,但我覺得仍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沒錯,就是有人看不懂),雖然我被人說過「方針不是操作指南,亦不是巡查手冊」,但格式手冊沒指南,又寫的很朦朧,還是說這些東西可以寫在Help:列表或者是Help:表格(他們算指南嗎?)。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16日 (四) 15:35 (UTC)
- 能否具體點?是哪句含糊?還是整段?會否有事例?--J.Wong 2019年5月18日 (六) 14:44 (UTC)
- @Milkypine?——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6日 (日) 15:21 (UTC)
- 一望WP:FLC而知。--Rowingbohe♬~Taichow·Sign 2019年5月26日 (日) 15:26 (UTC)
- 我都忘了我有發過這鬼東西...,反正自從FLC之後都沒有甚麼大規模吵架,就當作沒有這回事好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9年5月26日 (日) 15:31 (UTC)
- 一望WP:FLC而知。--Rowingbohe♬~Taichow·Sign 2019年5月26日 (日) 15:26 (UTC)
雖然合併請求和頁面存廢討論已經在1月合併,但是在實務操作上,如果要在AFD提出合併請求,預設的做法是刪除條目,不可以用其他沒那麼帶刺的方法申請合併。最近提出合併請求的時候,首先是機器人不認受{{Mergeto}}的地位,認為{{VFD}}才是有效的提刪模板,然後其他用戶也以「沒有懸掛『有效的提刪模板』」為由,否決我的合併請求。雖然我已經表示反對否決,不過估計以這個情況來看,保留的機會率非常高。
我在這裏就是看,能不能夠做得好一點。有時候僅僅是內容整合,本來的條目不至於刪除,而是可以保留作重定向。看看我們能不能:
--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論功行賞·刻石留名 ) 2019年4月19日 (五) 08:29 (UTC)
- 個人認為頁面存廢討論的應該使用
{{vfd}}
或新建其他模板,ex:Draft:Template:Merge_to-- Sunny00217 2019年4月19日 (五) 14:40 (UTC)- 能否{{VFD}}加一个参数?然后使得其显示为这个模板并且加入分类--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14:55 (UTC)
- 技術上可行,基本上只要在{{vfd}}加入以下參數:“merge|合併|合并=Merge to”,並把Draft:Template:Merge to移動至Template命名空間即可,但還是要Twinkle配合,以及微調機器人設定。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9日 (五) 15:06 (UTC)
- 在此邀請Xiplus參與討論。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9日 (五) 15:06 (UTC)
- 能否{{VFD}}加一个参数?然后使得其显示为这个模板并且加入分类--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14:55 (UTC)
- 其實為什麼要將合併請求提交到存廢討論……這豈不增加存廢討論積壓?如果確實需要社群參與,還不如提案到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J.Wong 2019年4月20日 (六) 05:40 (UTC)
- 因為合併請求已經廢止了。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07:16 (UTC)
- 之前的原因好像是合併請求效率過低,聊勝於無,合併到AFD可以方便處理。--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論功行賞·刻石留名 ) 2019年4月20日 (六) 10:43 (UTC)
- 但存廢討論不是這樣用呀……存廢討論應該專注於討論頁面是否需要刪除。缺人處理不是合併理由……如果情況確實複雜,應該提到條目探討區。--J.Wong 2019年4月20日 (六) 11:11 (UTC)
- 效率低的不是特定页面,而是合并这个动作本身。把合并处理移到PFD不会让合并变得更高效,只会让PFD变得效率低下。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4月20日 (六) 13:09 (UTC)
- 認同達師君,而且合併請求亦不應該過於依賴管理員處理。--J.Wong 2019年4月20日 (六) 13:18 (UTC)
- 但是这样不就需要推翻之前的共识,不妥吧?--Cohaf(talk) 2019年4月20日 (六) 14:24 (UTC)
- 共識會改變,沒什麼不妥。而且之前討論亦不周,沒考慮到效率低之真正原因,只是見到有積壓,然後就想辦法把積壓從這裡掃到另一處。個人不相信這樣就能解決合併積壓。這個合併根本就奇奇怪怪,治標不治本,還有點自欺欺人。--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0:38 (UTC)
- 推翻共识没有不妥,毕竟共识会随着时间改变,但是推翻仅1个月经过投票取得的共识略不妥,以及AFD也处理了1个月而已。现在没人说问题解决了,回应下方,但是只是为了模版问题需要调整其它方针,所以建议做调整,其余就运行多一些时间才调整在我看来没有不妥之处。@Wong128hk:。--Cohaf(talk) 2019年4月21日 (日) 06:12 (UTC)
- 隨隨便便翻一翻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討論都能見到不少合併請求積壓超過一個月。所以問題解決了?--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0:49 (UTC)
- 集中讨论反而能暴露一些问题,就是合并请求没有管理员处理而已。--悔晚齋(臆語) 2019年4月21日 (日) 05:09 (UTC)
- 合併過程中其實甚少需要動用管理員權限,所以說回來是為什麼要管理員處理?所以問題是沒有人關注及處理,而不是沒有管理員處理。--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5:39 (UTC)
- 类似历史合并,移动至有一些编辑数量的重定向(需要G8)等?--Cohaf(talk) 2019年4月21日 (日) 06:15 (UTC)
- 其實歷史合併是移動請求,關於合併歷史的請求,其頁面歷史合併技術上是以時間排序,故如若2頁面時間部相鄰合併起來時間混亂,合併起來就會像是破壞一樣。 Willy101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6:19 (UTC)
- Willy1018君所言甚是。歷史合併完其實比沒合併還差,整個歷史沿革就會斷開,然後就會喪失意義。最後看上去就是messy。--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6:35 (UTC)
- 非常同意。我有见过效果。我这里只是说有可能使用管理员权限的部分,非全部合并都需要历史合并,这个是确定的事情。我也当然了解。--Cohaf(talk) 2019年4月21日 (日) 06:46 (UTC)
- 參閱過討論存檔12號及14號,雖參與者不少,但問題在從沒考慮過效率差是因為合併過程及討論本身就可以非常費時,亦非一鍵解決,當中變數其多,牽涉很多編輯技巧及判斷。有些條目亦需要熟習相關領域的編者才能決定。本站有海量條目掛有模板,標示有問題需要解決,而合併請求與之其實無異。唯一分別就是合併請求有專頁羅列。如此合併只是將積壓由一處掃往另一處,而根本無法根治問題。跟因為見到某問題標示模板有很多鏈入,而決定刪去模板一樣,根本在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如此決定根本思慮不周,亦令資訊不再集中。就算真的有有心人想協助解決合併積壓,亦難以協助,還要花時間於存廢積壓中將請求逐頁逐頁找。如此,問題只會更為嚴重。上述14號討論僅僅維持四日,亦未有明確通知,有否發過公告?有否公示?如此推翻決定,請問會有何不妥之處?--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7:16 (UTC)
- 然後就是如此合併會打亂程序。原本存廢討論應該就是討論頁面應否刪除,偶然會有條目可能其實毋須刪除而轉為以合併解決,但第一目標仍然應該在討論頁面應否刪除。如果合併請求亦提案至存廢討論,如此一來,存廢覆核是否需要去處理這些合併請求覆核?但這些頁面本來就不會經存廢討論合併,不是那種臨界條目。如此一來,不是增加了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負擔麼?存廢覆核亦非覆核編輯決定之所。又,其實合併請求應該承接存廢討論、存廢覆核之條目合併請求。亦應該提供場地供社群行使合併權力,《關注度指引》就明訂就算條目有來源符合段二要求,社群仍可藉討論達成共識以合併條目。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可以決定條目是否有關注度。但既然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已經決定條目是否有關注度。就沒道理又在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繼續打轉,去決定條目是否合併,而應該移師合併請求或者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而且如此合併亦會嚇壞新人或者不諳程序者,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還是應該單純一點,只處理及討論應否刪除條目。其餘編輯判斷,請另覓他處進行討論。--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7:44 (UTC)
- 因為合併請求已經廢止了。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07:16 (UTC)
- 感谢Wong128hk的说明,可以请执行这个编辑的Willy1018解释为何没有公示就改?以及附送说明关闭的Sanmosa,请看看以上并且回应。感激。--Cohaf(talk) 2019年4月21日 (日) 07:48 (UTC)
- 已有進行公示,請見公告欄存檔。 Willy1018(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08:47 (UTC)
- 在下只找到「[公告] 合併請求依據先前討論已經關閉。2019年02月05日, 星期二 (2個月16日前), 12:47 pm (UTC+8)」,是這個麼?但在實行之前,有沒有公告過?在相關討論串表明公示開始?--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09:09 (UTC)
- 是的,請見WT:合併請求#鉴于Wikipedia:合并请求和Wikipedia:移动请求的使用率不高,现发起社群调查、Wikipedia_talk:合并请求#WP:合并请求与存废讨论之{{合并}}、WT:合并请求#合并条目,這三個討論共識均是關閉該計畫。 Willy1018(留言) 2019年4月22日 (一) 13:38 (UTC)
- 多次討論又或者多次計劃不代表思慮周詳,亦不代表已經處理弊端。當中,[[Wikipedia_talk:合并请求#WP:合并请求与存废讨论之(±)合併|二○一七年四月討論]],AT君就曾經說過︰「個人認為結論是合併的話,應以轉介的認識交給合併請求重新處理,就如關注度一樣。」只可惜未有進一步論述。--J.Wong 2019年4月28日 (日) 13:24 (UTC)
- 是的,請見WT:合併請求#鉴于Wikipedia:合并请求和Wikipedia:移动请求的使用率不高,现发起社群调查、Wikipedia_talk:合并请求#WP:合并请求与存废讨论之{{合并}}、WT:合并请求#合并条目,這三個討論共識均是關閉該計畫。 Willy1018(留言) 2019年4月22日 (一) 13:38 (UTC)
- 若要調整合併請求的處理方式,不要在存廢討論中進行,現有存廢討論中的合併請求是否可以仍依舊方式進行?(我在2019年1月在Wikipedia:合并请求/存档/2019年提出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非藥物治療合併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治療,後來改到存廢討論中進行,我因故延至3/4才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3/04提出合併討論,目前尚未通過 囧rz...,若又要更動處理方式,我怕又要再等一段時間了)。--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4:14 (UTC)
- 已發至存廢討論者就繼續在存廢討論處理吧。--J.Wong 2019年4月21日 (日) 16:38 (UTC)
編輯點
- @Wong128hk:那現在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稍後再議? -- Sunny00217 - 2019年4月28日 (日) 12:22 (UTC)
- 打算正式動議,推翻二○一九年二月討論,重啟Wikipedia:合并请求。原打算明日提案,明日才夠七日。--J.Wong 2019年4月28日 (日) 13:24 (UTC)
- 基於社群慣性(Inertia),我不認為再度分立是好事。社群由始至終根本不認為合併請求能做些甚麼,提出合併全是交到AFD,合一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增加效率,而是為了迎合慣性。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1日 (三) 10:28 (UTC)
- 但這個慣性有明顯問題,為什麼不是予以糾正,反而去迎合這個慣性呢?不太合邏輯。所謂「社群慣性」不能解釋「不認為再度分立是好事」,請提供更多理據支持該說法。--J.Wong 2019年5月6日 (一) 13:12 (UTC)
- 既是社羣慣性,則為沉默共識,所以除非有充足、廣泛討論認同應該再度分立,否則不迎合社羣慣性基本上就和違反共識畫上了等號。再者,社羣也因為兩者的合併而為結案提供了更多選擇(例如「ma」參數),社羣慣性所衍生的額外問題已正逐步消除。Σανμοσα五四运动百週年 2019年5月7日 (二) 09:18 (UTC)
- 當初合併亦沒有充分討論,上面問題也沒有思慮過,討論過。現在就在討論這件事呀,請為繼續合併提供足夠理據支持。何況什麼是慣性呢?過往社群並不會將什麼合併請求都拋到存廢討論,現在反而是被迫改變習慣,將所有合併請求都拋到存廢討論。「ma」(允許合併)將整件事弄得更為複雜,什麼是允許合併?什麼狀況下不用合併,而要用允許合併?奇怪。「社羣慣性所衍生的額外問題已正逐步消除」,請為此論述提供數據支持,例如︰衍生了什麼問題,當初合併前是什麼狀況(基線),合併後到現在又是什麼狀況,做一個詳細比較。--J.Wong 2019年5月18日 (六) 15:02 (UTC)
- 見Template talk:TalkendH#Template:TalkendH新增「允許合併」參數,“ma”的定義是管理員委托其他用戶代為手動合并,因為部分管理員在處理已經達成合併共識的AFD時不(多數情況是「未能」)手動合併相關頁面。如果社群的慣性是將合併請求提交到PM的話,我當時就不會創造{{delpmh}}了,但是創造了{{delpmh}}還是收效甚微。現在的情況是多了一些合并提案供社群討論,但有機會頁面適宜合并,但沒有人參與討論(當時的一種做法是“暫時保留:請自行合併”,但只是少數做法),加入了“ma”就可以稍微加快部分的合併請求程序。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8日 (六) 15:22 (UTC)
- 首先,翻查「合併請求」一月份存檔,還是有用戶向該頁提交合併請求,所以請分清楚究竟社群慣性行為是什麼。
- 其次,要創建{{delpmh}}並等於社群想將全部合併請求拋到存廢討論,也可以是個別用戶誤會操作流程。
- 其三,此項討論其實正正反映出存廢討論無力應對/不想處理大部分由刪除請求轉化而成的合併請求,所以才會出現「暫時保留︰請自行合併」,那還將其餘本身與刪除不相關的合併請求往存廢討論推,是什麼玩法?這是警兆呀,沒留意到嗎?由始至終,流程都沒有加快呀。頁面是沒人合併,也是沒人合併,別自欺欺人,好不?要是想有人去裁決是否適合合併,合併請求放到「合併請求」一樣也可以有人去裁決,裁決者不一定要是管理員。
- 請搞清楚問題所在,再行施藥,別藥石亂投。以上。--J.Wong 2019年5月19日 (日) 00:45 (UTC)
- 我根本沒說過整合合併請求和頁面存廢討論能夠增加效率。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9日 (日) 09:19 (UTC)
- 見Template talk:TalkendH#Template:TalkendH新增「允許合併」參數,“ma”的定義是管理員委托其他用戶代為手動合并,因為部分管理員在處理已經達成合併共識的AFD時不(多數情況是「未能」)手動合併相關頁面。如果社群的慣性是將合併請求提交到PM的話,我當時就不會創造{{delpmh}}了,但是創造了{{delpmh}}還是收效甚微。現在的情況是多了一些合并提案供社群討論,但有機會頁面適宜合并,但沒有人參與討論(當時的一種做法是“暫時保留:請自行合併”,但只是少數做法),加入了“ma”就可以稍微加快部分的合併請求程序。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8日 (六) 15:22 (UTC)
- 但這個慣性有明顯問題,為什麼不是予以糾正,反而去迎合這個慣性呢?不太合邏輯。所謂「社群慣性」不能解釋「不認為再度分立是好事」,請提供更多理據支持該說法。--J.Wong 2019年5月6日 (一) 13:12 (UTC)
- 基於社群慣性(Inertia),我不認為再度分立是好事。社群由始至終根本不認為合併請求能做些甚麼,提出合併全是交到AFD,合一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增加效率,而是為了迎合慣性。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1日 (三) 10:28 (UTC)
- 发表些个人意见。我是比较支持合并请求并入存废讨论的(或单立一处,但未见必要),目前合并请求无人处理,就个人想法来说,是因为合并请求的处理流程不清晰,不知道何时、可由谁处理。比如说,有时看到新进提交或已提交一阵子的合并请求无人发表意见/执行合并,我不知道是否能直接完成合并和关闭讨论,希望能有操作流程/指引讲清楚。具体而言:提报多久后可着手合并(如3天或7天且无异议)。合并人能否结案讨论(良性环境下不建议)。有异议或讨论中能否尝试合并(可能唐突,也可能展示、协作出合并成果。后者与问题1有关联)。如何、何时请求管理员协助(如一个标识模板和/或维护分类),移动、合并历史是否要公示等待(因为难撤销)。以及应鼓励发表支持/反对意见。等等。--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19日 (日) 06:16 (UTC)
- 集中處理合併請求的確會比較好,但不是集中到存廢討論。存廢討論應該主要用於處理刪除決定及申請,而合併選項只是為了履行「刪除乃最後手段」原則而存在,即是如果一開始就不認為需要刪除就不應該提交到存廢討論。這點需要重申。所以合併請求由始至終只應該有一處,就是「合併請求」。
- 合併流程的確有欠明確,可以於此討論一併處理。
- 參考英文維基,有將合併請求分為三類︰一、明顯需要及合適,可預期沒人會異議;二、需要就是否合併及如何合併於條目討論頁與其他編者展開討論;三、有爭議或難以合併,故而需要其他第三方編者協助決定是否合併。
- 第一類可以直接進行。第二類也只是掛模板就完事。第三類才需要提交到「合併請求」。第二類,申請人應該要有意願去合併條目。
- 參考英文維基上列標準,第一類,個人認為可以同樣毋須提交申請以至懸掛模板。第二類,懸掛模板,列於「合併請求」七日,如無異議,申請人可以執行。執行後,如遇有異議,歸為第三類,再議。第三類,討論以解決爭議及困難以及達成共識為本,建議討論最長維持八週。如八週仍未能達成共識,則應考慮暫且擱置。時機成熟時再重啟討論。如有困難,可同時提交到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
- 以上。--J.Wong 2019年5月19日 (日) 08:33 (UTC)
- 1及2类無異议(2类方面,其實是否設立一個請求頁面並沒有關係,因為可以使用分類追蹤)。3类方面,如果最終發現被合併的內容原來應該被刪除,而刪除理由並非關注度/小小作品,又如何?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9日 (日) 09:19 (UTC)
- 那不如閣下寫一下為什麼要併兼。
- 這要搞清楚呀,所謂刪除是什麼意思,是單純從頁面移走相關內容,還是要整頁刪去。除關注度以外,基本上是否需要刪去,應該很容易分辨。要刪除,就去存廢討論;要合併,就去合併請求,很困難麼?而且閣下資料也太少,是為什麼會「最終才發現被合併內容原來應該被刪除」……--J.Wong 2019年5月19日 (日) 12:53 (UTC)
- 於目標頁面而言是刪除相關內容。「最終才發現被合併內容原來應該被刪除」的情況通常是侵權和廣告(尤其是前者);AFD參與者普遍上比較眼利,能夠分辨到這些問題。至於可供查證性、中立性等等問題,那些內容可以刪走,也可以掛模板提示。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0:20 (UTC)
- 1及2类無異议(2类方面,其實是否設立一個請求頁面並沒有關係,因為可以使用分類追蹤)。3类方面,如果最終發現被合併的內容原來應該被刪除,而刪除理由並非關注度/小小作品,又如何?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9日 (日) 09:19 (UTC)
- 基本上,这些年来,我对于合并的处理大致也是三种情况(类似上面说的英文版情况),我觉得不少人也应该和我的状况类似:第一种是明显无异议的合并,一般都是同一主题不同名称,比如中国历史与中国的历史合并,看到了自己就动手解决了(在有能力的前提下);第二种就是挂模板,可以再分两种子类,一种是自己感觉应该是要合并的,但不是非常确定,挂上模板后可以在讨论页留言(多半的情况是不确定应该是A合并到B,还是B合并到A),另一种是第一种情况的延伸,明显无异议需要合并,但是自己没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或者对该领域不熟悉,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合并具体的内容,那就先挂上模板,让其他有能力合并的人看到后去合并。第三种相当于英文版第三类情况,我一般都是直接提交到存废讨论,一般都是A要合并到B,或者A的部分内容需要合并到B,然后删除A。这样实作的主要原因是,通过TW我只会两种合并操作。要么挂上合并模板,然后讨论页留言,要么提删。我不知道如何用TW提交到合并请求页面?我认为合并请求还是非常需要的,但如何设计流程让其发挥更大作用可能需要重新思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20日 (一) 02:45 (UTC)
- 另外,不要忘了还有条目拆分这一类,这是合并的反面,这种又如何处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20日 (一) 02:48 (UTC)
- 或許這樣:不如弄個暫行辦法,在{{vfd}}加入以下參數:「merge|合併|合并=Vfd-merge」,並把Draft:Template:Vfd-merge移動至Template命名空間,然後合併請求是否再分立則另議?至於針對上面提及的分拆的問題,我認為可以照板煮碗讓AFD處理分拆請求,並且也照板煮碗設置一個Template,也當作暫行辦法,分立也另議?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2日 (三) 08:53 (UTC)
- 當然,在現時的情況下,如果能夠在AFD頁面中提示編者只有在未能自行合併或合併有爭議的情況下才提交合併請求至AFD,會比較好。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2日 (三) 08:53 (UTC)
- @Wong128hk、Shizhao、春卷柯南、Hat600、@Willy1018、悔晚斋、Cohaf、94rain、Sunny00217。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2日 (三) 08:57 (UTC)
-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2日 (三) 10:30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2日 (三) 12:56 (UTC) 其實只是頁首加一句「只有在未能自行合併或合併有爭議的情況下,才提交合併請求至此,否則應當自行進行合併動作」而已。
可否建草稿好了解一下?(能夠在AFD頁面中提示編者只有在未能自行合併或合併有爭議的情況下才提交合併請求至AFD)-- - 其实我觉得Wong128hk的方式才是正途。毕竟这个是否要删除页面,性质完全不一样。而且合并和拆分经常需要对条目主题有一定了解的才比较好处理。共识是合并了,但是没人知道怎么把具体内容合并起来,那就是长期积压在AFD了,倒不如列在一个专门页面更容易慢慢来做更为稳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22日 (三) 11:39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2日 (三) 12:53 (UTC)
- 上面到底在討論什麼?沒細看還以為是一個月前的討論被拿出來鞭屍 :P ——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2日 (三) 13:18 (UTC)
- 現在整個討論的主題變了重開合併請求與否。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0:24 (UTC)
所以才說是暫行辦法;現在上面的討論有些混亂,整個討論的焦點完全變了。 - 上面到底在討論什麼?沒細看還以為是一個月前的討論被拿出來鞭屍 :P ——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2日 (三) 13:18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2日 (三) 12:53 (UTC)
-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2日 (三) 10:30 (UTC)
- 《刪除方針》︰「如果一個頁面的內容本質上沒有導致刪除的問題,而標題不合乎要求(例如,名稱不符命名常規或其他專題指引的要求,但內容合適的條目;適合一個命名空間的內容被錯誤地放在了另一個命名空間中的情形),可以直接將它移動到合適的標題下,或是提出移動請求(對於無移動權限或有爭議的情形),而不需要將它提交到存廢討論」然後,Draft:Template:Vfd-merge︰「根據維基百科刪除方針,此頁面已被提出請求併入Template:Vfd。」當中似乎有所矛盾。《刪除方針》其實很明確,存廢討論不是處理合併請求之地。個人不認為可以暫行之道。請恪守《刪除方針》,將「合併請求」還原。--J.Wong 2019年5月23日 (四) 09:34 (UTC)
- 如果社群其他人大部分都認同應該可以使用暫行辦法的話,我認為這樣可以凌駕於方針。還有,社群對於是否重開合併請求似乎沒大興趣,我不認為就討論在現階段能夠達成甚麼共識,現在似乎還不是重開的時候,WP:IAR可以適用了。Draft template字句問題已修正。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0:11 (UTC)
- 個人同樣不認為在點出問題後有其他人認為此乃可暫行辦法。不應該以此為由凌駕既定方針。而此舉亦無為本站帶來任何好處,是故亦未見有任何理由可援引《規則忽略方針》。修改模板並無真正根治問題之所有。個人由始至終都未明白是為何故而要將頁面強行合併。分拆歷史遠長於合併,是故支持合併理由準備足夠、充分理據。請勿一直迴避問題之所在,提出足夠理據支持此做法。正如閣下上面回覆,此合併並非為效率。然後,又發現此合併並無法改善積壓問題,只是將積壓由一處掃往另一處。為習慣故?又發現其實過往社群並不會將全部合併請求拋到存廢討論。所以到頭來,究竟此合併為何原故?為方便?那請問有沒有試過要求技術帝幫忙支援合併請求?又有沒有試過改善合併流程?--J.Wong 2019年5月24日 (五) 03:47 (UTC)
- 改善合併流程?基本上,此前有關合併請求的討論的參與率都不大(除了併入AFD那次),可見社群對於改善這方面的流程已經抱持負面態度(我曾經弄過存廢討論轉介合併請求的關閉模板,但最終只用了一會就不用了,也是出於這個理由)。還有,Xiplus版Twinkle似乎只是在近期才開始在老手間熱門,而且中文維基百科的Twinkle正式版本是Jimmy Xu版本,即使Xiplus版Twinkle支援了,也不見得效果有多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4日 (五) 10:53 (UTC)
关于DYK“基本推荐资格”,“重写后长度不得缩短”这一条件的疑问
- 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传颂之物目前因为重写后长度短于重写前,导致被判定为不符合“重写”条件,无法被推荐成为DYK候选。我觉得这个要求显然是有问题的,条目质量被改善后完全可能缩短啊。条文见下:
- 近期:在推薦前7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有超过七日的中断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0日 (一) 09:34 (UTC)
- 近期:在推薦前7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規章顯然有紕漏,重寫不代表條目實際大小會增加。——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0日 (一) 09:49 (UTC)
- 只能说是相当罕见,因为一般认为质量改善意味字节数增加,这个个例是移出了大量关于人物、设定、发行物信息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也没有来源,如果按照重写2/3的话,这部分的确是被重写掉,而且质量相对改善了。只能说这是一次可以作为改善规则的案例,但就现规则来看,的确过不了,遗憾。 囧rz……——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0日 (一) 09:58 (UTC)
- 我提議更改DYK重寫規則,概要如下:
- 不強制要求重寫後長度必須長於原文長度,改為當作創建全新條目論;
- 規定重寫條目的保留原文長度在原文的佔比不可大於某一水平,否則不視為重寫;
- 「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規則維持不變;
- 以上。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0:15 (UTC)
- 我认为可以保留字节数扩展,但是对于字节数减少的情况,应该为“,若字节数说减少,重写后相同的部分应该不大于1/3”。——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0日 (一) 10:28 (UTC)
- 啊,我的提議並不影響純粹擴寫的規則。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0:45 (UTC)
- 對於原文佔比方面,我個人的建議是一半,三分之一似乎有些苛刻。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0:48 (UTC)
- “扩增”是推荐,但允许缩小。针对这种案例,毕竟很少还会写少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0日 (一) 12:43 (UTC)
- 我认为可以保留字节数扩展,但是对于字节数减少的情况,应该为“,若字节数说减少,重写后相同的部分应该不大于1/3”。——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0日 (一) 10:28 (UTC)
- 如果允许缩小,要允许缩小多少才合适呢?虽然近乎不可能,但10万字节重写到几千字节的情形也不是0(然而这种情形还得分不同情况)。--№.N(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13:10 (UTC)
- 個人認為只要條目質素足夠好,即使只有幾千字節也沒問題,當成全新條目DYK推薦就好。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3:29 (UTC)
- 这种想法也是可以的,不过我还是觉得有必要把对重写条目不设长度限制所引发的部分用户潜在的担忧表达出来,看大家对于这种情形是怎么想的吧。--№.N(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13:36 (UTC)
- 重寫要「品質大幅提升」這一點應該足以擋住所有想鑽漏洞的使用者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0日 (一) 14:08 (UTC)
- 同意,這才是最重要的規則。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4:27 (UTC)
- 这样的回答不错。其他我也没什么意见了,对于这提案我持中立立场。--№.N(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14:57 (UTC)
- 要正式进行条文变更提议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0日 (一) 15:01 (UTC)
- 其實提議早就被正式提出了,就只差公示程序。 不過現時還是有兩個潛在問題:首先,通常公事應該要討論了一定時間後才進行(通常是七日),只討論了一日就直接公示未免過快;其次,重寫條目的保留原文長度在原文的佔比尚未有共識,似乎應該要再討論一下。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23:18 (UTC)
- 无异议。另,关于那个条目的DYKC,我支持其他维基人在条目看似不满足推荐资格的情况下投支持票,但目前因为条目内容原因我无法投支持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1:21 (UTC)
- 另:严肃地说,上边的那个编辑根据过去经验,完全有可能被MCC214断章取义解释成我主张无视规则。他过去就干过类似的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05 (UTC)
- 躺着也中槍……。--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21日 (二) 09:14 (UTC)
- 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1日 (二) 10:08 (UTC)
- 由User_talk:UjuiUjuMandan#提醒而起。--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21日 (二) 10:17 (UTC)
- 這裏開始離題了,大家返回正題討論吧,我需要的是關於正題的意見。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1日 (二) 10:53 (UTC)
- 2018年12月11日MCC214对我的投诉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2月里确实曾经对我互助客栈里的言论断章取义:「你沒看懂我說什麼。我說的是「允許自己強制自己」。你不想被強制就不會被強制。人應該善用工具。」我写那一句话之后噩梦重现了一下,万一又被人把“我支持其他维基人在条目看似不满足推荐资格的情况下投支持票”加黑拿去投诉怎么办?不由得不浑身发冷。下面加一句话防雷结果还是引来雷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13:55 (UTC)
- 這裏開始離題了,大家返回正題討論吧,我需要的是關於正題的意見。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1日 (二) 10:53 (UTC)
一、通常如果我有參與對話的話,他不會這樣做的。二、很遺憾,原來條目還是存在其他的問題,那樣通過的可能性似乎更低了。三、我認為MCC214有必要思考一下為何UjuiUjuMandan他對你有這樣的觀感。 - 由User_talk:UjuiUjuMandan#提醒而起。--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21日 (二) 10:17 (UTC)
- 另:严肃地说,上边的那个编辑根据过去经验,完全有可能被MCC214断章取义解释成我主张无视规则。他过去就干过类似的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3:05 (UTC)
- 无异议。另,关于那个条目的DYKC,我支持其他维基人在条目看似不满足推荐资格的情况下投支持票,但目前因为条目内容原因我无法投支持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1日 (二) 01:21 (UTC)
- 其實提議早就被正式提出了,就只差公示程序。 不過現時還是有兩個潛在問題:首先,通常公事應該要討論了一定時間後才進行(通常是七日),只討論了一日就直接公示未免過快;其次,重寫條目的保留原文長度在原文的佔比尚未有共識,似乎應該要再討論一下。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23:18 (UTC)
- 個人認為只要條目質素足夠好,即使只有幾千字節也沒問題,當成全新條目DYK推薦就好。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0日 (一) 13:29 (UTC)
- 不如我們回到正題討論:大家認為改寫條目中的原文佔原文整體佔比應該有多少?我個人的意見是最多一半,有人則提議最多三分之一,請大家也踴躍發表意見。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2日 (三) 08:44 (UTC)
- 重寫當然有可能是完全重寫,沒有一丁點原文。然而這也不代表這個條目就自動變成創建條目,所以我建議完全刪去條文中跟原文長度有關的字句,只留下「品質大幅提升」一段。我相信我們社群的評審能力能擋住所有想鑽漏洞的人。——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2日 (三) 13:24 (UTC)
- 「三分之一」當標準我覺得可以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22日 (三) 15:08 (UTC)
- 我也認為原文最好不應超過1/3。不過其實無論是1/2還是1/3,目前沒有技術方案可以直接計算,還是跟「品質大幅提升」一樣,依靠投票人目測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2日 (三) 18:10 (UTC)
- 基於大部分討論參與者都傾向原文上限為三分之一,那樣我就跟從社群意見,反正三分之一也在二分之一以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0:13 (UTC)
- 現提案如下:
“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只須條目總長度不少於3000位元組,而被保留的原文長度佔原文全文不超過1/3即可。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 ” |
以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0:19 (UTC)
-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5日 (六) 10:51 (UTC)
- 我想多等至少三日。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13:48 (UTC)
可以直接公示吧。—— - 如果在本月底通过的话,可以考虑在6月1日正式实施。--№.N(留言) 2019年5月26日 (日) 08:37 (UTC)
- 由於此提案并沒有受到任何明顯的反對意見,基於時限特殊性問題,現公示提案至2019年5月31日 12:00 (UTC),届時如無合理異議,新規則將於2019年6月1日 00:00 (UTC)實施。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6 (UTC)
- (-)反对修改。根据之前的强制要求是增加的内容必须达到原文的2/3,即原条目3000字节,修改后的条目必须达到5000字节,这个是为了防止通过单纯洗牌、增加来源格式就能实现的情况。很多年前有过讨论(但我找不到,但仍然可以试验一下),即通过来修改来源通常只能增加2000字节左右。其实对大多数编辑而言,增加2000字节并非难事,除非真的是没有能力去编写,或者限于条目本身很难写到DYK的要求(这回答了为何重写诚然无法本质促使文字增加,而此类重写也无法符合DYK标准)。这些字数要求已经综合考虑了这些因素,单纯使用“撤销字数要求”而强调“主观判断”,即会导致有用户通过凌驾社群、排除异己、加上没有任何客观字数要求,从而实现霸占的目的。🌜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19年5月28日 (二) 06:47 (UTC)
- 可是去除一些愛好者內容、不符格式的文字、區塊染色也是條目優化。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9年5月28日 (二) 06:57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8日 (二) 09:21 (UTC) 首先,這裏討論的是重寫規則,對於非重寫的擴充的規則並沒有影響,請勿混同。其次,重寫規則的要求是大幅改善,我不認為單純修改來源格式或增加來源可以算是「大幅改善」,而且以上意見明顯忽略了諸如剷除愛好者內容等必然會導致字數減少的情況(這樣很明顯是讓條目變得煥然一新的做法,能擔當得起新條目的「新」字,反正現時提出修例的原因是規則有錯,新規則符合DYK本意就好)。再者,新規則設有原文保留篇幅限制(1/3),純粹調換原文次序也並不符合新規則,而我也不認為最多只可保留1/3原文這個限制本身有任何主觀成分。綜上,我認為WG並未有完全清楚閱讀整個討論,所以我也不會視上述反對意見為合理反對。
- (~)補充:現行重寫規則只要求重寫後長度長於重寫前長度,並不跟隨擴充規則的字數最低要求限制(這就是我說WG把規則混同之處)。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8日 (二) 09:42 (UTC)
- 順帶一提,WG也意外忽略了部分規則:原條目3000位元組,修改後的條目必須達到6000(而非5000)位元組,因為非重寫的擴充需要同時符合至少3000位元組擴充和至少有原文2/3擴充(=實際計算上較高字數要求者為準),當時武漢軍山長江大橋若非WG也幫忙擴充了些許(以符合至少3000位元組擴充),否則條目就不合要求而不能通過DYK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8日 (二) 09:49 (UTC)
- (-)反对:DYK是擴充和改善條目並重,重寫如果縮短了,你最多只能叫改善條目,不能叫擴充條目,擴充就是一定要比原文長,比原文短就不叫擴充。重寫規則為什麼要比原文長,明顯是因為要守護DYK的擴充精神。如果原文滿是不適合的內容,那麼應該提出討論刪除有關內容,有共識後由其它人刪除,之後才自己重寫,而不是不經過討論,自己先斬後奏把原文內容刪除後直接重寫。--Opky9407(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02 (UTC)
- 我不認為DYK有所謂擴充精神存在,DYK本質上是為新條目而設的,條目的底蘊只要足夠新即可,我未見DYK和擴充有何直接聯繫。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4:13 (UTC)
- DYK一直都是著重擴充擴寫,初期的規則早就已經包含擴充的精神,一直留存到現在,這一點不能否定。--Opky9407(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0 (UTC)
- 楼上对于Opky9407反对意见的后半句如何解释呢?后半句的意思是说想先删除内容后将删除后内容作为DYK提名的修订前版本。虽然两个反对都有不合理之处,但是其存在本身对于公示期限与新规生效日期也会产生一点点影响,还请楼上注意视情况再次评估是否需要延长公示期限。--№.N(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4:57 (UTC)
- @Liu116:對於Opky9407後半句的解釋,如果有方針指引支持移除動作,由於方針指引屬於大範圍共識,按理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刪除相關内容,未見有必要提出討論是否刪除(參考例子見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分段中管理員AT的留言:“掛維護模板變相只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做法,根本的問題完全沒有得到解決。當然如果有用戶願意出手整理,那當然無任歡迎。可是在不存在的情況下,就應該考慮直接清除。換個角度,這些內容大多已經長期存在於中維,一直缺人整理,難得有人願意出手清除,卻反而受到刁難,站在維護的角度來看,我是覺得非常奇怪。反之,清除這些內容其實是刻不容緩,讓這些內容長期存在於維基,對維基來說反而造成傷害”,裏頭的“這些内容”對應的正是不適合的內容)。由於早已經有合理反駁“提出討論刪除有關內容,有共識後由其它人刪除,之後才自己重寫”論的存在,我不考慮再做任何解釋。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5:16 (UTC)
- 我也請一下AT確認我有沒有錯解他的意思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5:41 (UTC)
- 對於WG的意見,我回應時已經ping了他,他沒回應的話我就當成我有合理解釋反駁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5:24 (UTC)
- 只由一個人判斷原文內容有沒有違反方針,絕對不適當,有方針支持刪除是一件事,但在刪除前有沒有正確判斷方針是一件事,你提出的理據根本沒有對應反駁到,WG說的主觀判斷的問題我十分認同,很容易造成一些用戶為了重寫而過份誇大方針,而肆意刪除本來沒有違反方針的內容。--Opky9407(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0 (UTC)
- 社羣在參與DYKC時有責任查閱修改前和修改後的版本如何,如果他們認為修改前的版本並非不合方針指引,那他們可以投 不合要求票,反之則可投(+)支持票,有4票淨支持則通過;DYKC可不是單純有人提名就能通過的。2位反對者很明顯無視了這一點。還有,我也認為AT將能有效駁斥2位反對者。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
- 只由一個人判斷原文內容有沒有違反方針,絕對不適當,有方針支持刪除是一件事,但在刪除前有沒有正確判斷方針是一件事,你提出的理據根本沒有對應反駁到,WG說的主觀判斷的問題我十分認同,很容易造成一些用戶為了重寫而過份誇大方針,而肆意刪除本來沒有違反方針的內容。--Opky9407(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0 (UTC)
- @Liu116:對於Opky9407後半句的解釋,如果有方針指引支持移除動作,由於方針指引屬於大範圍共識,按理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刪除相關内容,未見有必要提出討論是否刪除(參考例子見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分段中管理員AT的留言:“掛維護模板變相只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做法,根本的問題完全沒有得到解決。當然如果有用戶願意出手整理,那當然無任歡迎。可是在不存在的情況下,就應該考慮直接清除。換個角度,這些內容大多已經長期存在於中維,一直缺人整理,難得有人願意出手清除,卻反而受到刁難,站在維護的角度來看,我是覺得非常奇怪。反之,清除這些內容其實是刻不容緩,讓這些內容長期存在於維基,對維基來說反而造成傷害”,裏頭的“這些内容”對應的正是不適合的內容)。由於早已經有合理反駁“提出討論刪除有關內容,有共識後由其它人刪除,之後才自己重寫”論的存在,我不考慮再做任何解釋。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5:16 (UTC)
- 我不認為DYK有所謂擴充精神存在,DYK本質上是為新條目而設的,條目的底蘊只要足夠新即可,我未見DYK和擴充有何直接聯繫。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4:13 (UTC)
- 雖然我是傾向支持,但現在的情況顯然需要延長討論,敝人不會在6月份完結前執行有關重寫之修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31日 (五) 00:37 (UTC)
- 我也觉得遗憾,因为我就是想着如果能够通过的话可以和支持票免理由一起实施的。--№.N(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0:49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
- 您們討論完好後才好說日期,如果討論仍然持續,莫講話6月15日,7月1日能不能上路都是個很大的問號。為了遷就一個還未知甚麼時候才能結論的方案,而把本身早已經通過的兼與本案無關的方案押後我又不見得合理,新點票規則將如期於6月1日實施,而本案則須待您們討論完成之時再另訂執行日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31日 (五) 03:14 (UTC)
- 我不反對照樣先過新點票規則;至於6月15日是我給自己的一個小期限,大家不用理會。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8:34 (UTC)
我認為規則修訂應該盡量避免分多次進行,如果要押後修訂規則的話,那我要連同支持票免理由一同押後。我的限期是6月15日,我還是不認為n月1日才一定是好記的日子。 - 您們討論完好後才好說日期,如果討論仍然持續,莫講話6月15日,7月1日能不能上路都是個很大的問號。為了遷就一個還未知甚麼時候才能結論的方案,而把本身早已經通過的兼與本案無關的方案押後我又不見得合理,新點票規則將如期於6月1日實施,而本案則須待您們討論完成之時再另訂執行日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31日 (五) 03:14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
- 我也觉得遗憾,因为我就是想着如果能够通过的话可以和支持票免理由一起实施的。--№.N(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0:49 (UTC)
- 继续(-)反对一下。我没有立即回应,不等于我支持或者同意阁下的看法,请不要脑补;恰恰相反,我觉得继续陷入这种低价值讨论,无论是你还是我,都是在浪费彼此时间。
- 通过一项议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客栈弄乱,让这里继续成为沆瀣之地、藏污纳垢之所。继而在一项大的讨论中,采用政治分肥的方式,夹带着把一些议案以“无明显反对意见”,实现通过。这是目前中文维基百科中最有效的议案通过方式。
- 其次才是阁下采用的否定之否定,即把反对者以“了解不足、经验不足、参与不足、贡献不足”等理由,否定反对的资格,强行把议案通过。这种概率相对低,但也可以采取。只是吃相会很难看,条目存废领域因为关注较低所以倒是常见,客栈通常难,但阁下可以尝试闯关。
- 第三回到议题,我认为目前DYK的条目重写问题是在重写后应大幅扩容,即无论你用没有用之前的原文,至少要多出二分之一甚至一倍、两倍的内容,这样才能实现形式和实质的扩充与重写。对原文的使用多少、原文的准确内容有多少,涉及到对条目之前编辑贡献者的主观评估(而且既然是要大幅重写,大概率是有批评的成分)。以前我们条目撰写,都是商量着来的,如果有朋友要大幅重写我的条目,会私下找我,我也会把之前我查到的资料、遇到的一些编辑问题一并交给朋友,偶然也回头补充补充。只是看到目前很多人写,恨不得扒高踩低,写完了还在站外骂上原编辑几天几夜的(甚至和原编辑仅仅有过交情的编辑也容易被牵连躺枪)……虽然我无心阻止客栈互煮的文化扩大化,但是目前重写标准要因为某人某事而降低,我无法赞同。另外说一下,我后续的确无心参与客栈互煮,所以ping不ping我没有回,不代表我的意见更改。🌜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1:54 (UTC)
- 針對3,那就代表WG承認他的主張並不是DYK現行規定,既然其意見並非基於現行規定而作出,那他的正確做法是另開討論研究是否收緊要求(雖然我認為通過的可能性不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2:03 (UTC)
- 有一個好方法:在重寫之前刪掉所有舊內容(位元組會巨額下降),然後就可以肆意擴充了。實測有效——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31日 (五) 04:20 (UTC)
- 但必須要先造成編輯期中斷才可擴充,否則不能算成擴充。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5:38 (UTC)
- (+)支持,重寫後位元組少於以前是很有可能的。例如,本身條目充斥大量雜碎資訊的情況下,重寫後必然地這些資訊會因為經過整頓或清除,而導致位元組可能少於以前,所以我認為重寫後就算位元組變少,選DYK也是沒有問題。如果覺得重寫得不妥當,還可以投反對票,然而持續實行現機制卻是等於叫別人不要去改善條目,顯然地為了避開這個問題,更多人會選擇直接創建新條目或擴充一些沒有問題的條目,從而讓有問題的條目繼續陷入沒人整理的狀態。—AT 2019年5月31日 (五) 04:44 (UTC)
- @Walter Grassroot、Opky9407。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5:38 (UTC)
- 不好意思,鄙人水平比较低。无法理解DYK条目维持标准,是如何能够产生阻碍、防范、抵制他人改善条目的效果?又如何通过保持DYK条目的标准,促使有问题的条目继续陷入无人整理的状态?是不是DYK是一款万灵药,只要降低标准,所有条目就能洗心革面了?还是说,条目的修改通过DYK将会成为未来编辑必须完成的程序?。🌜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6:06 (UTC)
- 不好意思问完之后发现自己对答案并无任何兴趣,所以匿了。🌜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6:15 (UTC)
- 我的意思是有意整理條目的人發現這種做法上不了DYK的話,可能會優先創建或擴充一些沒有問題的條目。當然,不旨在DYK的話要整理重寫也沒有問題,但是考慮到dyk的話,現行機制顯然不夠理想。也就是說如果將dyk看成一種鼓勵機制的話,等於讓用戶只專注於創建或擴充,而忽略了重寫(整理)。—AT 2019年5月31日 (五) 06:28 (UTC)
- 不好意思问完之后发现自己对答案并无任何兴趣,所以匿了。🌜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6:15 (UTC)
- 不好意思,鄙人水平比较低。无法理解DYK条目维持标准,是如何能够产生阻碍、防范、抵制他人改善条目的效果?又如何通过保持DYK条目的标准,促使有问题的条目继续陷入无人整理的状态?是不是DYK是一款万灵药,只要降低标准,所有条目就能洗心革面了?还是说,条目的修改通过DYK将会成为未来编辑必须完成的程序?。🌜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6:06 (UTC)
- @Walter Grassroot、Opky9407。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5:38 (UTC)
提議建立非中文重定向快速刪除標準
^已編輯標題以描述討論內容。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6:09 (UTC)
我希望社羣能發表一下對於是否支持快速刪除違反WP:RDRNC的重定向的意見。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22日 (三) 09:12 (UTC)
- (+)支持--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2日 (三) 10:31 (UTC)
- (+)支持。——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2日 (三) 13:55 (UTC)
- (-)反对,比如說第五項「作品:原文名稱知名度遠大於中文譯名者」,如何證明某重定向符合「知名度遠大於」可能會有潛在爭論,這類刪除應該至少要有存廢討論共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2日 (三) 18:25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0:05 (UTC)
-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3日 (四) 13:20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4:54 (UTC)
- 知名度問題才不是管理員一把口便可以結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5日 (六) 20:18 (UTC)
Cdip150也是管理員欸……
這玩意兒可使要管理員判斷呢......--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4:54 (UTC)
如果條文加入「有爭議者應轉交存廢討論」如何?如果第五款設立例外又如何? -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3日 (四) 13:20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0:05 (UTC)
- 現提案如下:
“ | R8. 非中文重定向問題容許範圍以外的外文重定向。 | ” |
以上,附通過後須加入至模块:Template:Delete/data的模組碼。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04:01 (UTC)
- 修改於2019年5月30日 (四) 12:52 (UTC)。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2:52 (UTC)
- 直接加到沙盒了:Special:Diff/54549482--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5日 (六) 12:17 (UTC)
- (!)意見,那其實第一、二項都會有爭議。第一項:提刪者可能不熟悉某範疇的學術名稱,因為未必容易搜查得到,所以應該透過存廢討論讓人探查某學術名稱的存在性。第二項:與第五項的問題類似——何謂「知名」?這一樣可能會有潛在爭論。其他的我稍後再評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5日 (六) 20:11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6日 (日) 10:06 (UTC)
- 第一項:別想得那麼美好,就算完全按照了您的做法,始終提刪的人未必是熟知該範疇的,他的提刪很可能引起比他更熟悉的人提出更有效的反證(要知道學術文獻十居其九都沒有在線版,就算有在線版的也很多都要付錢看),而且要以一本怎麼樣的字典來斷定去留本身都已可圈可點(就算是牛津字典都有分階的,收錄的範圍也有不同;我看的字典沒有,但他說他看的字典有,已經可以論個翻天了),所以我覺得錯誤速刪的風險還是很高,還是交存廢討論比較穩陣,無論是R8、G3還是G11都不適宜。第二項:有沒有漏並不重要,何謂「知名」?何謂「國際知名」?都會產生爭論。舉個例:Grand Prix Macau是否為國際知名的賽事?外界經常說她是享負盛名,但實際上根據最近一次的對澳門賽車的認知調查,結果非常令人捂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6日 (日) 16:49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05:46 (UTC)
- 第一項:即使如此,當某人說在字典找到,顯然就需要透過存廢討論提供證明讓人核實有關說法,這點無可避免要經過討論,而且如果某人是以一本稀有的字典來提刪某學術重定向的話,我敢寫包單一定引起大量反對而被灌(○)保留票。第二項:不要吃掉後面的「等」字——這表示不限於企业与建築啊!如果衹限企业与建築,Grand Prix Macau馬上10點都不符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7日 (一) 06:39 (UTC)
- 首先,AFD非投票(笑)。針對首項,我認為可以建議提請人在快速刪除模板上提供相關連結或字典頁碼供查證(技術上可行;但通常RDRNC首項都是用來處理諸如Monkey、Apple之類的東西,那時就沒大必要這樣做)。針對次項,我認為須有一定合理數量的外間來源證明該名稱的關注度(例如Grand Prix Macau是否長期在非港澳來源中被提及)。同時針對兩點而言,既然社羣只容許十類外文重定向不被刪除,那就代表社羣對外文重定向有負面的傾向;我認為管理員有足夠能力判斷哪些是毫無疑問可被刪除,哪些應轉交AFD或駁回(例如Sunflower很明顯屬於前者,字典可查且非著名公司之非中文名;Oganesson就很明顯在正常字典不可查,理當駁回),只因少數例子而要讓社羣在大部分個案上浪費時間並不理想。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08:55 (UTC)
- 第一項:就算要按您的做法,仍然不可避免要放在存廢討論,因為如果有關證據放在速刪頁裏,所提供的證據在速刪的同時也會被一起刪掉,往後的人根本不易得知為何會違反第一項。第二項:如果衹是說「一定合理數量」如此抽象的話,那就更應該放在存廢討論,因為如何謂之合理,社群一定會有很多不同見解,情況有如條目陷入Wikipedia:關注度問題被討論一樣。另外,如上開出的刪除條件在我而言其實殊不簡單,對管理員來說明顯是個燙手山芋(至少Sunflower和Oganesson我不覺得一眼就能看得出來很明顯),故不管這兩類情況是多是少,我都不認為這兩類的刪除適合憑管理員一己之力判斷。還有請留意:有負面傾向並未必就一定有免討論快速刪除的傾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7日 (一) 09:49 (UTC)
- 回覆如下:
- Twinkle執行的速刪留下的摘要應會附有相關證據;另外,任何人都可以向管理員查詢當時速刪是否有附加理由。
- 我認為這些討論其實應該是要在DRV(而非AFD)進行的,因為在頁面存廢中,舉證責任在於支持保留方。
- 我不認為管理員沒有使用搜索器簡單搜索字詞的能力。
- 但至少這已説明了社羣傾向刪除如此重定向,而此已構成訂立速刪新例的基礎。這個是在長時間實行共識後很自然產生的一種因果關係。
- 以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14:50 (UTC)
- 我認為這些討論其實應該是要在AFD進行的,誰說頁面存廢的舉證責任衹在於保留方?頁面存廢討論的舉證責任是刪除和保留雙方面都有的,提刪者在寫理由時已經就有責任論證。更重要的是因為Wikipedia:刪除方針:「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就拿回第一和二項為例,顯然地是與現有的速刪條款折然不同——它們需要依靠外部證據來證明,衹要是外部的證據,無論如何都會有潛在議論的機會,那就必須要在刪除前得到釐清和社群認可,而不是反過來立即刪除了之後要求社群舉證原先的速刪理據有問題。這些要討論的事情竟不是在AFD入手而是在DRV,根本違背「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原則。而由於要經過AFD,討論編輯摘要有否附有相關證據和可否向管理員查詢已無意義,因為AFD已留下論證記錄。另外,評估外部證據從來就不衹是搜索幾下那樣簡單,管理員就算懂得搜索,還須判斷搜尋結果是否合用,況且各位管理員使用的搜索方法可能不盡相同,自然就很容易得出不同的去留結論;更不用說如果是由一般用戶們來搜尋的話會出現幾多異見。最後,我認為您濫用了「社群傾向刪除如此重定向」的基礎,社群已有一段長時間刪除了多個某類頁面,與社群已經接受了可以不用討論速刪某類頁面,未必產生直接的因果關係,因為當中還要視乎各次達成刪除的過程如何。如果長時間地每個達至刪除的過程都沒有一次出現過議論的,您才可以說這個有因果關係,否則衹要有一次過程是不同的,這個因果關係足以變得不可說下去。一個「果」可以是由多重的「因」造成,您不能衹拿其中某一個「因」而去推論一個「果」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7日 (一) 18:57 (UTC)
- 我覺得空談「社群」這個字似乎沒意思,不如等待其他社群意見真正出現了再繼續討論。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8日 (二) 09:11 (UTC)
- RDRNC第二項我可以考慮加入例外,但第一項我一定不會考慮(因為Cdip150提出的「潛在議論的可能性」在此點而言是非常低的;Homo sapiens、Oculogryphus chenghoiyanae這些很明顯字典不可查,Monkey、
AppleOrange這些很明顯字典可查,Cdip150提出的假想屬於非常少數的例子,管理員轉交存廢討論即可)。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8日 (二) 09:29 (UTC)- Monkey、Orange都不是學名,不是第一項管的,完全九不搭八。--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9日 (三) 17:58 (UTC)
- Monkey和Orange是用作根據RDRNC第一項可刪除的重定向的例子,我對於Cdip150沒明白我的留言的用意就作出不合理的批評表示遺憾。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09:07 (UTC)
- Monkey、Orange都不是學名,不是第一項管的,完全九不搭八。--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9日 (三) 17:58 (UTC)
- 我認為這些討論其實應該是要在AFD進行的,誰說頁面存廢的舉證責任衹在於保留方?頁面存廢討論的舉證責任是刪除和保留雙方面都有的,提刪者在寫理由時已經就有責任論證。更重要的是因為Wikipedia:刪除方針:「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就拿回第一和二項為例,顯然地是與現有的速刪條款折然不同——它們需要依靠外部證據來證明,衹要是外部的證據,無論如何都會有潛在議論的機會,那就必須要在刪除前得到釐清和社群認可,而不是反過來立即刪除了之後要求社群舉證原先的速刪理據有問題。這些要討論的事情竟不是在AFD入手而是在DRV,根本違背「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原則。而由於要經過AFD,討論編輯摘要有否附有相關證據和可否向管理員查詢已無意義,因為AFD已留下論證記錄。另外,評估外部證據從來就不衹是搜索幾下那樣簡單,管理員就算懂得搜索,還須判斷搜尋結果是否合用,況且各位管理員使用的搜索方法可能不盡相同,自然就很容易得出不同的去留結論;更不用說如果是由一般用戶們來搜尋的話會出現幾多異見。最後,我認為您濫用了「社群傾向刪除如此重定向」的基礎,社群已有一段長時間刪除了多個某類頁面,與社群已經接受了可以不用討論速刪某類頁面,未必產生直接的因果關係,因為當中還要視乎各次達成刪除的過程如何。如果長時間地每個達至刪除的過程都沒有一次出現過議論的,您才可以說這個有因果關係,否則衹要有一次過程是不同的,這個因果關係足以變得不可說下去。一個「果」可以是由多重的「因」造成,您不能衹拿其中某一個「因」而去推論一個「果」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7日 (一) 18:57 (UTC)
- 回覆如下:
- 第一項:就算要按您的做法,仍然不可避免要放在存廢討論,因為如果有關證據放在速刪頁裏,所提供的證據在速刪的同時也會被一起刪掉,往後的人根本不易得知為何會違反第一項。第二項:如果衹是說「一定合理數量」如此抽象的話,那就更應該放在存廢討論,因為如何謂之合理,社群一定會有很多不同見解,情況有如條目陷入Wikipedia:關注度問題被討論一樣。另外,如上開出的刪除條件在我而言其實殊不簡單,對管理員來說明顯是個燙手山芋(至少Sunflower和Oganesson我不覺得一眼就能看得出來很明顯),故不管這兩類情況是多是少,我都不認為這兩類的刪除適合憑管理員一己之力判斷。還有請留意:有負面傾向並未必就一定有免討論快速刪除的傾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7日 (一) 09:49 (UTC)
- 首先,AFD非投票(笑)。針對首項,我認為可以建議提請人在快速刪除模板上提供相關連結或字典頁碼供查證(技術上可行;但通常RDRNC首項都是用來處理諸如Monkey、Apple之類的東西,那時就沒大必要這樣做)。針對次項,我認為須有一定合理數量的外間來源證明該名稱的關注度(例如Grand Prix Macau是否長期在非港澳來源中被提及)。同時針對兩點而言,既然社羣只容許十類外文重定向不被刪除,那就代表社羣對外文重定向有負面的傾向;我認為管理員有足夠能力判斷哪些是毫無疑問可被刪除,哪些應轉交AFD或駁回(例如Sunflower很明顯屬於前者,字典可查且非著名公司之非中文名;Oganesson就很明顯在正常字典不可查,理當駁回),只因少數例子而要讓社羣在大部分個案上浪費時間並不理想。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08:55 (UTC)
第一項方面,只要有任何一本字典有那個字就不可以建立,現時社群做法如此。還有,第二項只限企业与建築適用。。。 - 第一項:即使如此,當某人說在字典找到,顯然就需要透過存廢討論提供證明讓人核實有關說法,這點無可避免要經過討論,而且如果某人是以一本稀有的字典來提刪某學術重定向的話,我敢寫包單一定引起大量反對而被灌(○)保留票。第二項:不要吃掉後面的「等」字——這表示不限於企业与建築啊!如果衹限企业与建築,Grand Prix Macau馬上10點都不符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7日 (一) 06:39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05:46 (UTC)
RDRNC第一項其實就是允許外文專門用語及動植物的學名重定向,如果看上去是生僻字的話,用戶理當查一查有沒有字典解釋,如果沒有字典解釋,但卻有一大堆學術文獻提及的話,就符合RDRNC第一項;有字典解釋就不符合,可以R8;沒有字典解釋,也沒有學術文獻提及的話,就很可能是虛構或廣告,可以G3或G11。RDRNC第二項,你似乎漏了“國際”,你能舉一些例子針對“國際知名”再説明一下爭論之處?。 - 第一項:別想得那麼美好,就算完全按照了您的做法,始終提刪的人未必是熟知該範疇的,他的提刪很可能引起比他更熟悉的人提出更有效的反證(要知道學術文獻十居其九都沒有在線版,就算有在線版的也很多都要付錢看),而且要以一本怎麼樣的字典來斷定去留本身都已可圈可點(就算是牛津字典都有分階的,收錄的範圍也有不同;我看的字典沒有,但他說他看的字典有,已經可以論個翻天了),所以我覺得錯誤速刪的風險還是很高,還是交存廢討論比較穩陣,無論是R8、G3還是G11都不適宜。第二項:有沒有漏並不重要,何謂「知名」?何謂「國際知名」?都會產生爭論。舉個例:Grand Prix Macau是否為國際知名的賽事?外界經常說她是享負盛名,但實際上根據最近一次的對澳門賽車的認知調查,結果非常令人捂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5月26日 (日) 16:49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6日 (日) 10:06 (UTC)
- (-)反对 已有編者指出,部分外文重定向有參考等鏈入,不宜倉促速刪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6:16 (UTC)
- 我認為即使交到AFD,這也不是決定一個重定向是否保留的因素。外文重定向留否和連入本就完全無關。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09:07 (UTC)
- (:)回應 通過AFD討論有助於社群發現並解決此類問題。如果速刪,連入(包括可能的跨站及站外連入)更有可能被忽略。 --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9:16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2:47 (UTC) 理論上,該等重定向頁的連結(及其連入)和重定向頁本身一樣不應出現,所以我傾向把相關連入當成不存在,而且我們根本不用管跨站及站外連入。連入(及刪除後構成的紅連)本身並不構成問題。
- (:)回應 通過AFD討論有助於社群發現並解決此類問題。如果速刪,連入(包括可能的跨站及站外連入)更有可能被忽略。 --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9:16 (UTC)
- 我認為即使交到AFD,這也不是決定一個重定向是否保留的因素。外文重定向留否和連入本就完全無關。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09:07 (UTC)
- (-)反对 WP:RDRNC本身就没有讲清楚,那十大情形固然可建立,非此十大情形是否允许建立?遑论速删。我最近遇到的情形即为超出那十种范围之外的,也就是西文人名的重定向条目。我主张,对于西文人名,应允许直接使用在行文中,这是很多学术文献的惯例。那么非中文重定向页便必然十分常见。所以你看,实际情况是很复杂的,总有条款规定不到的盲点,以方针形式赋予某些用户速删的权限是鲁莽的。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1:44 (UTC)
- WP:RDRNC只允許建立該十類外文重定向,該十種情形以外是不可建立的,要是你反對該等條文的話,你應該另開新討論提出修改(雖然我認為提案通過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对于西文人名,应允许直接使用在行文中”有違中文維基百科使用中文的大原則,中文維基百科不一定要跟隨其他的所謂“慣例”,還是這句老話,要是你反對如此做法的話,你還是應該另開新討論提出修改(雖然我還是認為提案通過的可能性不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2:47 (UTC)
- @Sanmosa: 这是矫诏。事实是,对于我所提到的这种情形,正反意见陷入僵局,至今未有共识。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6:03 (UTC)
- 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頁面第二次投票,方針現時確實只允許建立該等外文重定向,其他外文重定向“不可以建立,並將相關的重定向及消歧義一一提交刪除”,要推翻的話麻煩另開討論(雖然下面已經有相關討論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6:08 (UTC)
- @Sanmosa:我不想臆断你究竟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只想指出,“未获通过”与“未付诸表决”是两个概念。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6:31 (UTC)
請參見
- 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頁面第二次投票,方針現時確實只允許建立該等外文重定向,其他外文重定向“不可以建立,並將相關的重定向及消歧義一一提交刪除”,要推翻的話麻煩另開討論(雖然下面已經有相關討論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6:08 (UTC)
現行 - @Sanmosa: 这是矫诏。事实是,对于我所提到的这种情形,正反意见陷入僵局,至今未有共识。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6:03 (UTC)
- WP:RDRNC只允許建立該十類外文重定向,該十種情形以外是不可建立的,要是你反對該等條文的話,你應該另開新討論提出修改(雖然我認為提案通過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对于西文人名,应允许直接使用在行文中”有違中文維基百科使用中文的大原則,中文維基百科不一定要跟隨其他的所謂“慣例”,還是這句老話,要是你反對如此做法的話,你還是應該另開新討論提出修改(雖然我還是認為提案通過的可能性不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2:47 (UTC)
- (-)反对:從WP:重定向#何時用重定向?便可以知道,其它語言的重定向原則上都是允許的,只有符合WP:R#DELETE的理由才可以被刪除,而從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頁面第二次投票也可以知道,發起投票的原因是濫提刪,所以制定了WP:RDRNC那些一定不能刪除的情況,嚴格來說它是個快速保留標準,不符合那些標準不等於不允許建立。Cswquz的意見非常好,那個投票所說「若該項目不獲得通過:代表了該類重定向不可以建立,並將相關的重定向及消歧義一一提交刪除」實際只侷限於當時有被提起而沒有通過的項目才被禁止,其它沒有被提起的情況,只能視為未被表決,並不是視為沒有通過而必須禁止,所以「方針現時確實只允許建立該等外文重定向」其實是完全錯誤的講法。--Opky9407(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41 (UTC)
- 你們真的是要當「不可以建立,並將相關的重定向及消歧義一一提交刪除」這句說話不存在的嗎?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48 (UTC)
- 还有,WP:RDRNC以外的WP:R的內容皆非方針指引,並無約束力。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2:35 (UTC)
- (※)注意 投票案原文如下:
若該項目獲得通過:若該項目不獲得通過:代表了該類重定向不可以建立,並將相關的重定向及消歧義一一提交刪除,除非它符合了原先的重定向規則,如果沒有任何一項項目獲得通過,則不需要成立審核小組。
我看確實沒有提及獲提交表決項目以外的重定向。 --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6:50 (UTC)
人物的性別和性向
问题:人物分類在國藉、職業、性別和性向這四個維度上沒有一致的組合方式。有時會進一步區分性別和性向,有時不會,而且不是男異性戀的人特別容易被標出來。Wikipedia:人物分类方法的建議是「國籍+職業」,沒有提到性別和性向,實際上存在的很多分類是「國藉+性別+性向」或「國藉+性別+職業」。
我的觀點:
- 目前的分類方法不一致,需要統一。
- 標示女性和少數性向或許有助於改善維基百科的性別偏誤,但從另一角度來看,男性和異性戀不用特別標,其他的就要特別標出來,這又是一種不平等。
- 一個人的性別和性向在很多時候不那麼重要,也沒有關注度。
建議:
- 方案一:所有人預設為不標性別和性向(我個人偏好這個做法)
- 只有當這個人受關注的原因包括性別或性向,才應該加入有關性別和性向的分類,例如瑪麗·雪萊的性別對女性文學史有重要意義、白先勇寫了重要的同志文學作品、漢武帝的雙性戀在中國文學中是一個重要典故,所以標注為Category:英格蘭女性作家、Category:台灣LGBT作家、Category:中國雙性戀皇帝。
- 其他剛好是這個性別或性向的人都不應該列入,例如J·K·羅琳是Category:英國女性作家、林懷民是Category:台灣男同性戀者,這裡性別和性向並不影響他們的關注度,應刪除,只留「英國作家」和「台灣舞者」。
- 方案二:全部都必須標示
- 所有的分類都同時標上國藉、職業、性別、和性向。J·K·羅琳是Category:英國女異性戀作家、金庸是Category:香港男異性戀作家。
- 缺少任一維度的分類一律只能作為上級分類。
- 所有沒資料佐證的維度一律預設為「不明」,例如蔡英文是Category:台灣女性性向不明政治人物。
- 方案三:預設全部標示,但無佐證資料時允許不標
- 類似方案二,但在沒有資料佐證時可以跳過。
- 缺少維度的分類除了當上級分類,也收錄資訊不明的人,蔡英文歸入Category:台灣女性政治人物。
以前的類似討論:
--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2日 (三) 18:32 (UTC)
- 提案人對分類機制似乎有很大的誤解。首先,分類沒有必要統一。英國女性作家分類出現的原因只不過是英國作家的數目太多,為了避免過多條目使用同一分類才作細分,性別作為簡易的二分法,當然經常用作細分之用。反過來說,如果使用分類的條目數並不多的話,也就沒有必要作出細分。因此,需要考慮到實際情況,而不是武斷地以統一為名,結果卻讓分類變得肢離破碎。其次,只標女性不標男性的說法並不準確,理論上分類應該兩性並列,不過如果考慮到某些分野女性過少或男性過少的話,以其一性別為主軸作分類也不能說是完全無法接受。其三,少數性向正正因為是少數才會標記,那是因為多數根本沒有必要標記,數目過多會導致分類無法發揮作用,所以諸如什麼異性戀云云,在我看來都是多餘。其四,分類與關注度無直接關係。其五,您的分類方法含有大量需要判斷的地方,例如「漢武帝的雙性戀在中國文學中是一個重要典故」,就當您說的是真實,中國文學典故與史實不應混同,那只是漢武帝在文學上的形象,不一定與史實相似,而且年代久遠的情況下,要判斷漢武帝是否雙性戀也有相當的困難,更甚是雙性戀這個觀念在當時根本可能尚未出現,結果就變相成了原創研究,其他諸如「重要意義」、「重要的同志文學」等等,怎樣才算是「重要」?怎樣判斷?由誰判斷?如果有人覺得不重要的話,那您的分類標準也無法成立。最後,分類的建立需要同時考慮到跨維基分類之間是否能夠聯繫起來,您的方案會導致過多分類出現孤立的情況,導致大量條目難以被準確分類。以上,謝謝。—AT 2019年5月23日 (四) 11:55 (UTC)
- 我完全同意條目不多的話就不用再細分,如果要避免孤立的話,我的方案一和方案三可以簡單加入「只有當這樣分類的人大於 X 個,才設定該分類」。但是現有的分類情況,男作家是「作家」,女作家是「女性作家」有兩個問題。第一,在性別(或性向)比例不一致的時候,把少數性別獨立出去並不是最均勻的拆分方式。如果是為了避免分類中有太多條目,應該要被拆出來的是多數方而不是少數方。當你把「女性作家」和「LGBT作家」獨立出來,剩下的「作家」數量會遠多於另兩個分類,反之,如果拆成「作家」和「異性戀男性作家」的話,兩個分類的數量會更接近一半一半。第二,如果只將少數方獨立出來,這種差別待遇會強化不平等,是一種歧視,不是維基百科該做的,恕我不讚同「正因為是少數才會標記,那是因為多數根本沒有必要標記」的說法。至於分類判斷的部份,我用漢武帝當例子只是因為現在條目上有「雙性戀者」的分類,他實際上是不是雙性戀不是我要討論的問題。重不重要確實偏向主觀,但所有的分類本來就都是主觀的。不管是職業、生物物種、語言、國家、大氣現象、天體、學科……。甘蔗、蕃茄和小黃瓜算不算水果?草莓和蓮霧(假果)算不算果實?出來選過一次里長的人算不算政治人物?參加過幾次遊行才算社運者?本來就都是交給多數人或少數權威人士的主觀認定。重不重要可以自由心證,有爭議時再討論就好。 --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2:02 (UTC)
- 又想到一點:如果只是要拆分人物太多,那我們也可以用出生年代、星座、血型、婚姻狀況、宗教、身高、政治立場、族裔、收入等其他方法,其合理程度和用性別或性向來細分是差不多的。--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3:13 (UTC)
- 實際上,現存分類中同時存在Category:男性作家和Category:女性作家,所以您擔心的問題其實並不存在。至於,細分方法我建議參照英維(或是說各維的做法),以免出現孤立的情況。—AT 2019年5月27日 (一) 09:25 (UTC)
- 三个方案都不合适。同上,分类名“+性别”大多是是因为分类下条目过多而被细分,仅男/女被细分也是因此,不是有意产生的“性别偏误”,只是一种省事(减少移动分类)的举动,补上另一分类即可纠正。“+性向”在我看来没有意义,且极易争议或涉在世人物隐私,除非LGBT等主题的分类有特殊需求。条目和信息框中是否声明人物性别,在我看来更值得讨论,很多时候读者看不出人物的性别;性向标识同上。最好的方案是开发出小工具(和提醒调用模板),在分类页面直接依赖维基数据的数据项查询并过滤性别、性向等条件,会更加方便并易于管理(全域共享、数据项格式约束、单个数据项支持多条参考来源),到那时,分类名的“+性别”很可能就多余了。--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2:10 (UTC)
- 性別的部份,這種省事的方法是一種無意識偏見,不宜淡化。補上另一分類也不見得就能糾正,因為會有跨性別或非二元性別的人(在西方國家這佔大約 1% 的人口)。性向的部份我完全同意不放入分類,除非在是活躍於LGBT社群或史上第一個出櫃之類情況。--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3:13 (UTC)
- 这种划分只是为了细分分类,如有無意識偏見也非有意为之,不宜过度认知。少数的特殊性别,完全可以不做细分(留在父/母分类),如果做细分,反而还有过度突出(比重平衡)和认知/划分偏差等问题,而且特殊性别是超过上百种的。“史上第一個……”也无需,除非特殊分类下且有需求,新分类下成员很少,也是不能细分的。过度认知下,特定条目/分类没有被预先创建或平衡摆放,也能扣上“無意識偏見”吧。--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5日 (六) 00:35 (UTC)
- 性別的部份,這種省事的方法是一種無意識偏見,不宜淡化。補上另一分類也不見得就能糾正,因為會有跨性別或非二元性別的人(在西方國家這佔大約 1% 的人口)。性向的部份我完全同意不放入分類,除非在是活躍於LGBT社群或史上第一個出櫃之類情況。--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3:13 (UTC)
关于关注度主题的继承问题
目前WP:N中关于关注度主题继承的描述是关注度既不能向上继承,也不能向下继承。子条目不能继承母条目关注度我认为没有太大问题,但母主题在子主题条目不存在的情况下(或子条目有关注度但一定不会建立)的情况下,例如专辑中某一首歌曲具有独立关注度但本身鲜见报导,或例如WP:DRV#五甲交流道中立交桥中某一道路有关注度但立交桥本身缺乏关注度。根据这样的情况,是否应该适当修改关注度继承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讨论。--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5月24日 (五) 03:24 (UTC)
- 我認為在子條目不存在的情況下可以接受「母繼承子」(例如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心誠中學校內之基督教香港信義會榮光堂被古物古蹟辦事處列為香港三級歷史建築,符合WP:GEOFEAT特例這種尷尬情況)。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4日 (五) 06:37 (UTC)
- 我認為不應修改,若子主題因某些原因比母主題更有關注度,那本來就是子主題其獨特性獲得的關注度,母主題並沒有幫助它獲得關注度。--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9年5月24日 (五) 07:44 (UTC)
- 如果子條目不存在,那就沒有繼承的問題,子主題算是母主題的一部份,關注度當然一起算。可以參考這個情況:微顎動物門底下只有淡水顎蟲一個已知物種,所有關於微顎動物門的資訊都來自淡水顎蟲。處理方式是把微顎綱、顎蟲目、顎蟲科、顎蟲屬、淡水顎蟲全部都重定向到微顎動物門,當作同一個條目。沒有人會爭說微顎動物門的關注度繼承自淡水顎蟲。條目名稱要叫作「淡水顎蟲」還是「微顎動物門」也沒差,反正條目內容是差不多的。--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2:31 (UTC)
- 我不知道生物主題怎麼運作,但看這情況母主題只包含一個子主題,要找的東西也只能從淡水顎蟲找到。但五甲交流道只有一個三國通道嗎?三國通道的關注度怎麼可以等於五甲交流道的關注度?一首歌特別出名,所以包含它的專輯都自然擁有關注度?我是無法贊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9年5月24日 (五) 13:01 (UTC)
- 我是這樣想的:五甲交流道的關注度(A) = 三國通道的關注度(B) + 其地部份的關注度(C) + 五甲交流道這整個集合產生的額外關注度(D)。所謂「不能繼承」,不是說 A ≡ D,而是說關注度只能用在一個地方,如果 B 有了獨立條目,A ≒ C+D。--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3:29 (UTC)
- 我不知道生物主題怎麼運作,但看這情況母主題只包含一個子主題,要找的東西也只能從淡水顎蟲找到。但五甲交流道只有一個三國通道嗎?三國通道的關注度怎麼可以等於五甲交流道的關注度?一首歌特別出名,所以包含它的專輯都自然擁有關注度?我是無法贊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9年5月24日 (五) 13:01 (UTC)
- 如果子條目不存在,那就沒有繼承的問題,子主題算是母主題的一部份,關注度當然一起算。可以參考這個情況:微顎動物門底下只有淡水顎蟲一個已知物種,所有關於微顎動物門的資訊都來自淡水顎蟲。處理方式是把微顎綱、顎蟲目、顎蟲科、顎蟲屬、淡水顎蟲全部都重定向到微顎動物門,當作同一個條目。沒有人會爭說微顎動物門的關注度繼承自淡水顎蟲。條目名稱要叫作「淡水顎蟲」還是「微顎動物門」也沒差,反正條目內容是差不多的。--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2:31 (UTC)
- 在此得向各位說聲抱歉,看來我的覆核理由寫得不夠完整,可能也讓管理員誤會了我的意思,不過這不會改變現在的主要議題(母主題是否能繼承子主題的關注度),但我還是要澄清三國通道與五甲交流道的關聯,免得錯誤愈來愈大:
- 「三國通道」是一條獨立道路,不屬於任何交流道。
- 而我在覆核理由提到的是「五甲交流道銜接三國通道的匝道」,這個「匝道」才是共同屬於五甲交流道與三國通道。也就是說「五甲交流道銜接三國通道的匝道」皆為「五甲交流道」與「三國通道」的子主題。
- 以上,所以冀望各位能將描述的方向修正為「這個『五甲交流道銜接三國通道的匝道』的關注度是否能向上繼承至『五甲交流道』」,至於三國通道本身已有關注度來源可證實關注度,故不探討。--TimChen 與初夏的東港之櫻邂逅 2019年5月24日 (五) 13:33 (UTC)
- 那把我前面說的 B 改成「五甲交流道銜接三國通道的匝道的關注度」就好了,其他部份意見仍一致。換個例子,一張專輯的關注度等於其中每首歌的關注度總和,加上整體的額外關注,除非其中的歌已經有自己的條目。--Yel D'ohan(留言) 2019年5月24日 (五) 13:29 (UTC)
- 不同意。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母主题本身缺乏非一次可靠文献之深入介绍,而子主题有深入介绍,如果要写一个关于母主题的条目,并且严格按照维基的方针指引,会出什么事情?这个条目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因为按照WP:V和WP:NOR,条目应当依赖有非一次可靠文献,这样的文献支持的文字也只能是关于子主题的。要么违反内容方针,要么写出一个符合内容方针但是文不对题的条目。显然这两者都不是我们所期待的。GNG的精神在这里依然是适用的——既然是子主题有可靠文献的深入介绍,那么就应该开一篇介绍子主题的条目,最多顺带提及一下母主题,决不能本末倒置。--Antigng(留言) 2019年5月25日 (六) 02:17 (UTC)
規範簽名可用的HTML/XML Tag
,根據Wikipedia:签名#外部链接与模板規定,我們應該避免會對伺服器資源影響的簽名,和Wikipedia:签名#外观的規定
- 因為以下的原因,請不要在簽名中使用圖片:
- 耗費更多的系統資源;
- 減少可搜尋性,並且使從頁面複製文字更加困難;
- 從實際資訊中潛在地轉移注意;
- 在多數瀏覽器中,圖片不能隨文字縮放,會使該行比其他沒有使用圖片的高。
- 建議對「加入由擴展功能提供的HTML/XML Tag(Help:HTML#解析器扩展标签)的簽名」進行管制。
- 根據Help:HTML#解析器扩展标签和Special:版本,目前中文維基會呼叫到擴展的HTML/XML Tag有:
<gallery></gallery>
、<nowiki></nowiki>
(可能可以容許)、<pre></pre>
、<categorytree></categorytree>
、<charinsert></charinsert>
、<hiero></hiero>
、<imagemap></imagemap>
、<inputbox></inputbox>
、<math></math>
、<ce></ce>
、<chem></chem>
、<poem></poem>
、<score></score>
、<section></section>
、<graph></graph>
、<indicator></indicator>
、<templatedata></templatedata>
、<templatestyles></templatestyles>
(已禁止,指引連結WP:SIG#TLCSS)、<mapframe></mapframe>
、<maplink></maplink>
、<quiz></quiz>
、<ref></ref>
、<references/>
(Self-Closing Tag)、<syntaxhighlight></syntaxhighlight>
、<source></source>
、<timeline></timeline>
- 已禁止的HTML/XML Tag(見Wikipedia:签名#外观的規定):
<big></big>
<br/>
<center></center>
<hr/>
- 建議禁止的其他HTML/XML Tag:
<div></div>
- 以上,建議對「含有由擴展功能提供的HTML/XML Tag的簽名」進行管制。 歡迎討論,副知游魂--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5日 (六) 17:49 (UTC)
- nowiki和div的禁止理由?其他没意见,似乎无需求。以资源为由禁用nowiki,不赞同。--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6日 (日) 02:48 (UTC)
個別HTML/XML Tag 簽名示例
- 沒有使用任何HTML/XML Tag 簽名效果: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gallery></gallery>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nowiki></nowiki>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User:Example]]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pre></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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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code></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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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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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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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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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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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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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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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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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簽名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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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2019年5月26日 (日) 10:45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source></source>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User:Example]]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mapframe></mapframe>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簽名,歡迎來我家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maplink></maplink>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簽名,歡迎來我家我家在這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quiz></quiz>
簽名效果: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ref></ref>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1]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参考資料
- ^ 以上是User:Example的簽名
<references/>
簽名效果:- 有參考文獻的討論blablabla[1]。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
<references/>
的簽名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syntaxhighlight></syntaxhighlight>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for(int i=0; i<10; ++i);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timeline></timeline>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div></div>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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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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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section></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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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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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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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簽名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cite></cite>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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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留言 --
-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ol><li></li></ol>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 簽名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table></table>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簽 名 -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1:00 (UTC)
<dfn></dfn>
簽名效果:- 正常的留言 --正常的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00:00 (UTC)
- 我是留言 --簽名 2019年5月26日 (日) 10: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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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
- 所以我是開放討論啊,因為也不確定哪些該禁止,我建議禁止的是
- 明顯是包含圖像,已有方針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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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map></imagemap>
、<imagemap></imagemap>
- 會產生不明斷行,影響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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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iv>
、<p></p>
- 嚴重影響排版:
<inputbox></inputbox>
、<quiz></quiz>
- 技術原因須禁止:
<indicator></indicator>
(會跑到頁頂)、<ref></ref>
(影響參註運作)、<references/>
(影響參註運作)、<section></section>
(擾亂AFD積壓標記)、<templatedata>
(干擾templatedata運作)、<noinclude></noinclude>
、<includeonly></includeonly>
、<onlyinclude></onlyinclude>
、<section></section>
(干擾部分要將討論嵌入他頁的運作)
- (~)補充,對於
<math></math>
(數學)、<score></score>
(樂譜)、<ce></ce>
、<chem></chem>
(化學)等 可能需要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6日 (日) 10:48 (UTC) - 感谢列明。除了nowiki和div,其他禁止我都不反对,很多有明显副作用或不适用签名区。因为您提到“建议禁止的其他HTML/XML Tag:”,我才疑惑为何禁止某几项。上文提到的需要讨论的几种,如果对版式、分类和数据没有明确影响,从调用资源角度来禁用的证据可能不够充分。--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6日 (日) 10:54 (UTC)
- 明顯是包含圖像,已有方針禁止:
- (+)支持:可討論。MeritTim 2019年5月26日 (日) 18:47 (UTC)
簽名中使用LaTeX
- (!)意見LaTeX 相關 HTML/XMLTags在參數設定上可以設定成沒有圖片的樣式,例如Special:参数设置#mw-prefsection-rendering中有一個「LaTeX 原始碼」選項,因此部分位於WP:簽名#外觀中的部分理據是站不住腳的,因此說「使用了圖片」我覺得不妥,因為那不是「圖片」而是「LaTeX」。此外,我補充一點,直接複製該區域會獲得LaTeX原始碼。--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6日 (日) 19:15 (UTC)
- (:)回應:感谢关注。我对HTML和XML不怎么了解,但决定用这个签名之前肯定也是一句句对过方针指引的。我说一下我稍微懂一点的地方,不懂就不说了。当然说的也很可能错,还望诸位海涵。当然不想涵也可以不涵。
- 系统资源:我在沙盒试的时候,这一个签名差不多一百字节。
- 第二条:不懂,不说。
- 转移注意:其实说实话,要不是之前(应该)没人用过这个,乐谱当签名,这比五颜六色大红大紫的艺术字不显眼多了,为此我还特地采访了我的三位室友,他们对这句实话表示了肯定。
- 会使这行更高:1.5倍行高。换完签名以后我一直用手机做小编辑,感觉没什么大区别。蓝桌型签名似乎也是1.5倍行高,往下翻就有,正下方的话题讨论。实际上这签名在我参数设置里的显示是前后各空一行,就是乐谱自己必须占一行。这肯定不行啊,本来想换的,结果早上起来忘了这事,在dykc投票时候,惊喜地发现在设置外面它是不空行的。天上掉黑猫一样的愉悦。
- 个人态度,(+)支持讨论一个统一标准,(-)反对逼我换签名。在没有明确的方针指引论述讨论共识要求我换签名的时候以明显不符合规范为理由要求我换签名是明显不符合规范的。在大管理员习加同志以明显不符合规范的理由要求我换签名的明显不符合规范的留言底下再复读一遍以明显不符合规范为理由的明显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当然也是明显不符合规范的。 2019年5月27日 (一) 04:43 (UTC)
- 以User:A2569875/個別HTML與XML Tag 簽名示例/擴展Tag為例,在電腦版上,正常的簽名高度為24px(以<dd>元素為準),含有score的簽名是52px,比原本高度的2倍還高,另score的展開結果為圖片,符合Wikipedia:签名#外观中禁止圖片的理由。--Xiplus#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05:05 (UTC)
- 個人認為,
<math></math>
(數學)和<ce></ce>
、<chem></chem>
(化學)最後只出現學術符號,方針也沒有規定,認為可接受。但<score></score>
(樂譜)最後出現樂譜,嚴重影響排版。另在下認為含樂譜的簽名出現圖片,樂譜不完全是圖片,在下對含樂譜的簽名出現圖片表示(=)中立。--KMB-ATENU139 (討論) 2019年5月27日 (一) 09:10 (UTC)
- 就个人观感来说,游魂的签名美观度还好、挺有特色的,高度是稍微高了一点,但没有阶梯状(大大小小)我觉得还行,比花花绿绿好+1。
- “禁止圖片的理由”有讲述原因,“耗费更多的系统资源”可以细分:1. 如果性能和缓存良好、技术人员没有抱怨,我觉得不必太在意。2. 我认为设立的一大本意是,不要为了个人签名用途,上传图片到中文维基/维基共享并调用。3. 对少数流量有限或低端设备用户有影响,不过他们访问其他页面时也很容易遇到图片、长条目,应该自有解决方案。“减少可搜索性,并且使从页面复制文本更加困难;”,我觉得一般般,不确定搜索能否匹配到目标(用户页)。复制比纯图片好一点点,但只是一点点,复制时看不出发言人,只是很多人的签名都有类似问题——与用户名不相关。“潜在地转移注意”有少许,但相比花花绿绿、宣传式,我觉得好很多了。“在多数浏览器中,图片不能随文本缩放,会使该行比其他没有使用图片的高。”,我没看到不能缩放,取决于设备环境。
- 就设立而言,赞成“不建议”或“不应”,但以“指引”来一刀切“禁止”,会否过于严格。或者说,我赞成他目前的签名是“不过也可能存在偶发的例外”,但如果社群大多数认为这种签名不值得存在,我也接受。--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7日 (一) 09:29 (UTC)
- (!)意見我覺得這種簽名可以接受。因為它並不會像
<hiero></hiero>
斷到隔壁行,能維持在同一行內,認為在可容忍範圍內(言下之意是提議禁止<hiero></hiero>
形式的古埃及文簽名),有鑑於上面User:YFdyh000所言以“指引”来一刀切“禁止”,会过于严格,我表示認同,對Xi+強制要求User:游魂換簽名一行為表示抗議,並提出(?)異議。--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09:58 (UTC)
- (!)意見我覺得這種簽名可以接受。因為它並不會像
- 图片如果能控制在某一行距之内,我觉得可以接受。--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27日 (一) 14:59 (UTC)
- (:)回應:@Leiem:根據Wikipedia:签名#外部链接与模板的「要點」,我們必須「確保簽名存檔後不會因為其他頁面被改動而造成簽名出現變化」,因此這種形況我認為不能容忍「
[[File:]]
」形式的簽名,因為它事實上是將它頁的content包含進來,當圖片覆蓋、重新上傳後,簽名就會發生變化,而LaTeX則不一樣了,LaTeX不能透過編輯其他條目使其「包含的內容」發生「大幅變更」,或若有人能將<timeline></timeline>
、<graph></graph>
、<mapframe></mapframe>
調整得小於255位元組、沒有外部連結、沒有模板、沒有模組也沒有破壞排版、沒有不明段行,行高也很矮的話,我倒是能(+)支持,但若是引用「[[File:]]
」的圖片,我(-)反对;此外,(+)支持簽名不限制使用LaTeX。--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5:44 (UTC)
- (:)回應:@Leiem:根據Wikipedia:签名#外部链接与模板的「要點」,我們必須「確保簽名存檔後不會因為其他頁面被改動而造成簽名出現變化」,因此這種形況我認為不能容忍「
- 我認為Xiplus在Topic:V0eniuqnlalrne89的解讀完全沒問題,如此的簽名在現行規制下是不可接受的(圖片+在部分browser明顯高於平均行高),游魂在這種情況下確實是理當更改簽名的;不過我也(+)支持在以後開許控制在某一行距內的圖片簽名(開設例外,希望游魂也能看看怎樣把行高fix得全面些)。另外,我(+)支持為HTML/XML Tag作出進一步規範管制。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15:05 (UTC)
- (:)回應:圖片只是LaTeX的一種渲染形式,所謂禁用圖片是禁用指向一個已上傳之圖像的位置,因為圖像可以被重複上傳,會造成已存檔的簽名發生改變,而LaTeX具有Static Data的特性,當然我也可以立刻去phab提一個「將LaTeX渲染到
<canvas></canvas>
」的提案,先不論通過與否,我都完全反對並(!)抗议「LaTeX一概視為圖像」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5:24 (UTC)- (~)補充:當然,行距/行高問題,這點我確實無法反駁,啞口無言。非常抱歉游魂我這點可能幫不了您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5:28 (UTC)
- LaTeX對於非註冊用戶和註冊用戶的預設情況下都是渲染成圖片,不明白為何要無視這個事實,堅持說不是圖片?另外圖片被禁止的理由有4個,屏除掉系統資源的其他三個,LaTeX應該都是通通符合(第二點,確實可以複製,但不能搜尋,這樣就沒辦法在瀏覽情況下根據簽名搜尋留言)。--Xiplus#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15:57 (UTC)
- (:)回應根據U:YFdyh000的言論,有幾點他認為不符合。--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6:04 (UTC)
- (:)回應:@Xiplus:我認為只要「確保簽名存檔後不會因為其他頁面被改動而造成簽名出現變化」、「確保簽名位於同一行」、「不干擾排版」、「行高夠矮」、「別人看了不會不舒服」我們就不應迫害,或禁用。--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6:00 (UTC)
- 我從最一開始就是提出行高問題。--Xiplus#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16:07 (UTC)
- (:)回應:既然這樣,行高的部分LaTeX也不合你的論述。LaTeX是一種排版語言,行高當然也是可以調整的,例如(數理)、(樂理)、(化學)。--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6:21 (UTC)
- 那不就好了嗎?--Xiplus#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16:53 (UTC)
- 關於您提到的「不能搜尋」的部分,我認為可以添加如下規定「如需要在簽名中使用LaTeX,請確保你的簽名有包含非LaTeX的部分,以利在瀏覽情況下根據簽名搜尋留言。」如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7:01 (UTC)
- 就此提议发现,我之前对“减少可搜索性,并且使从页面复制文本更加困难;”的理解是搜索引擎(MediaWiki内置和外置如Google)和页面上复制(Ctrl+C),但你们理解的可搜索性是“Ctrl+F”吗。--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7日 (一) 18:32 (UTC)
- 为什么需要对签名内容进行搜寻,只要能搜到用户名或相应的用户名关键词即可。--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28日 (二) 02:08 (UTC)
- (:)回應:請看示例:
- (:)回應:既然這樣,行高的部分LaTeX也不合你的論述。LaTeX是一種排版語言,行高當然也是可以調整的,例如(數理)、(樂理)、(化學)。--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6:21 (UTC)
- 我從最一開始就是提出行高問題。--Xiplus#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16:07 (UTC)
- LaTeX對於非註冊用戶和註冊用戶的預設情況下都是渲染成圖片,不明白為何要無視這個事實,堅持說不是圖片?另外圖片被禁止的理由有4個,屏除掉系統資源的其他三個,LaTeX應該都是通通符合(第二點,確實可以複製,但不能搜尋,這樣就沒辦法在瀏覽情況下根據簽名搜尋留言)。--Xiplus#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15:57 (UTC)
- (~)補充:當然,行距/行高問題,這點我確實無法反駁,啞口無言。非常抱歉游魂我這點可能幫不了您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7日 (一) 15:28 (UTC)
- (:)回應:圖片只是LaTeX的一種渲染形式,所謂禁用圖片是禁用指向一個已上傳之圖像的位置,因為圖像可以被重複上傳,會造成已存檔的簽名發生改變,而LaTeX具有Static Data的特性,當然我也可以立刻去phab提一個「將LaTeX渲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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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YFdyh000:原文是「they can reduce searchability and make it more difficult to copy text from a page」。--Xiplus#Talk 2019年5月28日 (二) 00:09 (UTC)
- @Leiem:为了找出特定命名空间/页面下的发言,如果MediaWiki搜索引擎能识别和找出链接目标,那么链接文本无用似乎就问题不大。但当前似乎是找不到的,如搜索游魂 prefix:Wikipedia:互助客栈不能找到他的留言,此时签名文本的有效与独特性就很有必要。
- 仍然不懂是Find in page还是Search on site。--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8日 (二) 18: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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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高问题肯定存在,但差距并不明显,我不觉得需要在没有明确危害的前提下依指引严格要求和禁止。且该例并没有扰乱指引举例的“文字”排版(如高低错落或折行),指引也未明确约定行高限制为200%,加之当前此处没有共识。禁用图片的目的上方有讨论过了,渲染结果为图片比较难说符合指引立意之图片(如File:)。@Xiplus:,系统资源层面也是符合的,扩展渲染成图片和网络传输给用户。搜索问题,很多人的签名文本也是很难找到原主人的(尤其是依外观找出本来用户名),这在目前还是一个常见问题,轻微转移注意力同上。缩放问题,暂未见到抱怨,如有应考虑,但也要注意,很多人的签名以及众多页面、模板也并没有良好的网页亲和力,单就此例禁止也许吹毛求疵。如果游魂能将乐谱缩小些(技术是否不支持?)、追加一些文字和链接(哪怕如🎵),应该更为大家所接受。上方宇帆提出的用例很不错,字号12下的“”高度31px,是否好很多。--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7日 (一) 18:32 (UTC)
- 2倍高叫「差距并不明显」?那麼請解釋指引說避免使用font-size:200%的用意?字号12 高度31px,為原本的130%我認為是可接受的;追加一些文字和链接也能增加可搜尋性。--Xiplus#Talk 2019年5月28日 (二) 00:09 (UTC)
- “未明确约定行高限制为200%”,而“指引”禁止例子为200%,且不单纯是字号限定,更多是排版问题,所以我觉得250%以内都可商榷(当然具体看社群和泛滥程度),以及之前大体积或稀奇古怪的签名也不是没有过,似乎没有引起多少反映。--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28日 (二) 18:50 (UTC)
初步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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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歡迎討論@YFdyh000、MeritTim、游魂、SH6188:@Xiplus、Leiem、Sanmosa:--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29日 (三) 19:13 (UTC)
- 没问题,虽然有点长。只是“目前并未禁止在签名中使用LaTeX或其他由扩展标签生成的非文字渲染结果”,让人想尝试其他扩展标签了呢。InputBox、ImageMap等扩展标签,估计也会干扰讨论及用户界面。去除我划线的部分为好,未逐一讨论的标签,用常识/视作无共识。--YFdyh00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0:28 (UTC)
- 没问题。--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1:45 (UTC)
- @YFdyh000:我改成了「使用與LaTeX相關擴展標籤生成的非文字渲染結果」,因為技術上LaTeX本來就無法直接使用,必定是需要透過擴展標籤來實現。--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0日 (四) 07:44 (UTC)
- (:)回應:@YFdyh000:在提議的規範中「必須確保在篇幅允許的情況下簽名能在同一行顯示」就已經能駁回
<inputbox></inputbox>
的使用(由於<quiz></quiz>
和<inputbox></inputbox>
等有輸入框的網頁元素通常都會太高或換行至隔壁行)、提議的規範中「您的簽名不能隱含包含任何來自File:名字空間的內容」亦能駁回<imagemap></imagemap>
的使用。--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0日 (四) 08:06 (UTC)- 這樣(122%)應該是不會太高吧?--Xiplus#Talk 2019年5月30日 (四) 09:05 (UTC)
- (:)回應:@YFdyh000:在提議的規範中「必須確保在篇幅允許的情況下簽名能在同一行顯示」就已經能駁回
- 另外,说一下之前的规范,似乎使用<big></big>并不会超过两倍行高。--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01:47 (UTC)
- 同意,使用單個big(114%)應該是在可接受範圍,三個big為150%。--Xiplus#Talk 2019年5月30日 (四) 01:55 (UTC)
- @YFdyh000:我改成了「使用與LaTeX相關擴展標籤生成的非文字渲染結果」,因為技術上LaTeX本來就無法直接使用,必定是需要透過擴展標籤來實現。--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0日 (四) 07:44 (UTC)
- 除了{{!}}以外的魔術字為何不替換引用來使用?--Xiplus#Talk 2019年5月30日 (四) 01:55 (UTC)
- (:)回應目前沒有人使用,且大部分若使用也可以根據提議的規範中「簽名結果必須是靜態的」來駁回使用,至於是否替換引用認為用常識/視作無共識即可。--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0日 (四) 08:29 (UTC)
- 哪些是靜態的,請舉例幾個?--Xiplus#Talk 2019年5月30日 (四) 09:25 (UTC)
- (:)回應目前沒有人使用,且大部分若使用也可以根據提議的規範中「簽名結果必須是靜態的」來駁回使用,至於是否替換引用認為用常識/視作無共識即可。--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0日 (四) 08:29 (UTC)
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
目前特色列表的评选分为三阶段,每阶段30天,若条目未凑齐8支持票则要进入下一评审期。也就是说FLC最多可达90天,这么长的时间给动员令等多方面都造成了困扰。而现在可见FLC的评选热度也在逐渐上升,很多列表甚至在基础评选期之内就凑足了8支持票。故我建议修改WP:FLC如下(相应地修改Template:FCpages/Preload_F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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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时间等方面有意见可以提出。--Rowingbohe♬Taichow·Sign 2019年5月26日 (日) 08:45 (UTC)
- 個人認為7日評選期過短,比照FA作14日為宜。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6日 (日) 09:21 (UTC)
- 基礎評選期14日為宜,這樣三次期滿差不多一個月,與目前基礎評選期相同。——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6日 (日) 09:48 (UTC)
- 那不如跟随FAC的评审期,2*14天?--Rowingbohe♬Taichow·Sign 2019年5月26日 (日) 10:42 (UTC)
- 个人也认为太长,但是需要考虑到有些条目过多绿链所以被投了大量中立,愿意改票的评论。如果改30天可能无法在期限内完成,重新提名也需要费时间。我基本建议如果14天内有足够票数的可以直接通过,但是没有的可以持续评选至30天,第一投票期间。也就是投票最短可以14,最长可以90天。--Cohaf(talk) 2019年5月26日 (日) 10:35 (UTC)
- 我觉得参照FA的14天基础评审期就行了。达标直接通过,无必要继续投票;14天仍然不达标,再延长就行。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可以超过申请之日起60天,如果说还是可以延长到90天,那这个缩短提案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我建议修改WP:FLC如下(相应地修改Template:FCpages/Preload_F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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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wingbohe:你觉得这样如何呢。这样子就能压缩到60天了。影之诗 2019年5月26日 (日) 12:55 (UTC)
- (+)支持,但是最后延长期要不拿掉,要不干脆30天。如果要凑整的话可以考虑15+15+30。不如票决?--Rowingbohe♬Taichow·Sign 2019年5月26日 (日) 12:58 (UTC)
- 如果说要考虑到不砍条款结构,15+15+30可以实现凑整,你喜欢简单粗暴点的话,做法就是拿掉原条款中间初次延长期,这样也是60天。你拿掉最后延长期,需要修改的表述有点多。影之诗 2019年5月26日 (日) 13:11 (UTC)
- 大致支持影之诗的方案。目前FLC的90天評選期確實有點過長,拖累了其他程序的進行;但一下子砍到7+7+7,我擔心會重現以往符合FL的條目因乏人及時投票而白白落選的老問題。--無聊龍·留言·貢獻香港圖片願望單徵集中 2019年5月26日 (日) 19:41 (UTC)
- 改成7+7+7未免太aggressive了,赞成15+15+30的方案。--おつかれ平成、よろしく令和。by Super Wang. 2019年5月27日 (一) 00:55 (UTC)
- (&)建議先思考一下之前的討論,為何要把14天改成90天這麼久呢? 過了2年了,有增加了多少FL嗎? 反倒是減少餒(164→159)--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5月27日 (一) 02:55 (UTC)
- 其實我有一個更進取的方案:14+14,只延長一次評選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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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除此方案外,我還支持的方案有14+14+14、14+14+28和15+15+30。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7日 (一) 09:08 (UTC)
- (-)反对,朝令夕改。--Antigng(留言) 2019年5月28日 (二) 15:39 (UTC)
- 兩年算短嗎⋯⋯而且兩年前的社群組成絕對不等於現在的社群組成,共識是可能會改變的。 ——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9日 (三) 02:53 (UTC)
- 兩年算長時間了,方針也可以設立一年後就修改,我不明白為何評選規則不可以修改兩年後再修改。只要是最能配合社羣現況的做法,都應該盡可能實施。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9日 (三) 10:07 (UTC)
- 於我而言,一季內對同一部分條文再次提出修訂才屬於朝令夕改。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08:36 (UTC)
- 两年……算朝令夕改……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说法……那这么说的话,那中文维基有某些指引和方针,可不是被社群几年间公决来来回回改好几次了二哈实在有点不能接受。影之诗 2019年5月29日 (三) 14:02 (UTC)
- 非常迫真的朝令夕改。--Rowingbohe♬~欢迎关注近期优良条目评选 Taichow/Sign 2019年5月30日 (四) 22:53 (UTC)
- (!)意見,如果只是配合DC的话,可以仅针对DC采用另一套方案,其余条目维持不变。(无论是列表还是不同条目)--Leiem(签名·留言) 2019年5月29日 (三) 01:48 (UTC)
- 所以大家是支持怎樣的方案?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5:43 (UTC)
- 支持Sanmosa提供的双评选期方案。--Rowingbohe♬~欢迎关注近期优良条目评选 Taichow/Sign 2019年5月30日 (四) 22:53 (UTC)
- 附議。——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31日 (五) 00:13 (UTC)
- 七日後沒反對的話,麻煩有心人幫忙把我的方案公示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8:37 (UTC)
啟用修訂巡查的阻礙
基於現時暫時不能安裝此擴展的因素,修訂巡查極可能不會在6月1日開始試行。現於下面討論解決方法。--1233 (T / C) 2019年5月29日 (三) 09:04 (UTC)
- 基金会不同意在新维基开启这个扩展我们也没有办法。至于下次,我看在客栈讨论这类技术问题前最好是问了基金会技术人员可行性。关于条目被破坏,只好过滤器,机器人禁封等途径。或者一个建议,开启一个保护程度,IP不能编辑,注册用户可以编辑,4/0,这个也不懂可以吗?--Cohaf(talk) 2019年5月29日 (三) 09:12 (UTC)
提議更新WP:RDRNC
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5/29的紀錄,KirkLU根據規範提刪大量外文重定向的條目,唯在檢視及考量實際搜尋體驗時,認為該規範並不能包含所有合理的範疇,且提刪弊大於利,因此提出現行規範的疑慮。過去討論1、2皆已超過10年,在下認為有重新討論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 現行規範對於外文人名及地名的規範缺乏:早年維基百科也許創建的條目皆以名人為主,能夠輕易地搜尋到相對應的中文名。但隨維基百科的規模擴張,中文維基充滿大量原創譯名,大幅提升搜尋上的困難度。因此在下認為有改善搜尋效率的必要,以避免條目重複創建,為了沒有意義的堅持(浪費網路資源?)增加搜尋文章的成本。
因此提議放寬外文重定向的限制,將外文人名(含台灣原住民人名羅馬拼音)、外文地名納入方針的容許範圍之中。---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2:12 (UTC)
提案討論
提案1:修訂「國際性」之規範
鑑於WP:RDRNC目前表述較為模糊,
且該等模糊已經引起爭議,
在下提議以更明確的條文代替WP:RDRNC第2、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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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2:27 (UTC)
- (~)補充 我認為其實第一個條件都可以去除。只要定向正確,不引起歧義,且目標滿足WP:N,我看不到任何理由為何要限制非中文重定向。--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2:37 (UTC)
提案2:在條目名稱譯為譯名的情況下,容許相對應的外文重定向建立
- 我提議只要是「譯名」或「非漢語轉寫」(包含原住民、少數民族)就應該容許外文重定向,且為了符合現狀,若原文為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應該容許拉丁字母的拼寫重定向。---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2: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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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对12,理由參考4個月前的失敗先例以及當中我的反對理由,這很明顯是失敗先例的翻版。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02 (UTC)- 我其實沒有看到任何說服我的理由,我的提議並沒有放寬建立重定向的謹慎程度,任何譯名本來就應該有原文支持。---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08 (UTC)
- 巡查員應該質疑外文名的真確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2 (UTC)
- @Sanmosa:由於閣下似乎沒有認知到譯名建立外文重定向的重要性和意義,我仔細說明一下。任何音譯的結果都具有高度不穩定性,我們同一個原文材料有可能音譯為無限種音譯組合,特別是中文維基百科容許原創譯名的性質,更加深了這個不穩定的因素。因此強烈建議任何譯名都應該擁有對應的原文重定向,以維持譯名穩定性的基礎。另外「巡查員應該質疑外文名的真確性」這點與本次提案完全不衝突---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6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21 (UTC)
- @Sanmosa: 那麼前面加上「在有來源支持下」,然後要求將來源放在討論頁中這樣可以嗎?---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28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32 (UTC) 你錯解我的意思了,看看我下面的舉例,這樣你應該更清楚。
- 舉例:假設塔納通·宗龍倫吉的現行譯名是原創出來的,那他的泰文原名“ธนาธร จึงรุ่งเรืองกิจ”的重定向就可以在我的前設下建立,因此“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作為泰文原名的拉丁化名稱,並有此來源的情況下,也可以在我的前設下建立。然而,由於塔納通·宗龍倫吉的現行譯名是由此來源提供的,那他的泰文原名及其拉丁化的重定向在我的前設下就不可以建立。又如果塔納通·宗龍倫吉的現行譯名是原創出來的,但并無可靠來源提供任何泰文原名的拉丁化名稱,則“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的重定向不可建立。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32 (UTC)
- @Sanmosa:即使是某一來源支持,也不能完全消除譯名的不穩定性,同一個外文人名可能有無限種的來源去支持不同的譯名。與其為無限種中文譯名加上重定向,不如直接加上拉丁文重定向和原文重定向,可以同時兼顧譯名穩定性和搜尋的便利性---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41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4:09 (UTC)
- @Sanmosa:首先,關於這樣的慣例是為了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其實中文維基百科一直都沒有一個合理的論述。回去看討論紀錄,所有反對外文重定向的理由階相當空泛,要不就是「浪費系統資源」,不然就是「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但是前者已經為英文維基百科所駁斥,而後這並沒有包含任何有意義的論述。所以,接下來我不會贊同所有關於「慣例」和「正常作法」的論述,因為這並不是一個有效的理由和論述。我的每一個論點都有提出我希望解決的問題,如果你認為這些問題沒必要解決,或這些問題沒有眾要到應該解決,那麼應該提出關於這些論點的論述,而不是用一句空泛的慣例來回覆。---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4 (UTC)
- 如果重定向的目標是為了要讓等價或相當的項目做一個對應,而這些對應的優點是能夠減少搜尋成本,甚至避免條目的重複創建,那麼外文重定向的價值就會因此彰顯,且並無刪除的理由。---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4 (UTC)
- 怎樣說好呢?一個外國人的名字可能有多種譯法,但他的外文名稱在中文圈內沒太多人用(例如我們根本不會以「Thanathorn」這個字理解「塔納通」,因為華文媒體都是直接用「塔納通」指代本人,那就沒有建立外文重定向的必要性)。外國人的名字的多種譯法,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為地區因素,而這樣標題就會有{{noteTA}}轉換,這時為了避免紅連,就無可避免地需要重定向(可幸的是,「塔納通」暫時只有一種譯法)。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46 (UTC)
- @Sanmosa:,好,你這樣說我就理解了,理由是你跟我的搜尋體驗不同。但包含我在內很多譯者是會讀外文文獻的,且有很多人名在中文文獻中會維持原文,而如果此時中文維基已經有譯者已經選定一個難以搜尋的譯名作為目標,那麼是不是大幅增加搜尋的困難度?例如格拉迪斯·朗茲伯瑞·霍比,這個譯名其實是有來源支持的,但是在網路上面根本搜不到啊,我們書上寫的全部都直接以他的原名Gladys Lounsbury Hobby來書寫,但按現行規定,這個名字就是留不下來。確實,如果不計心力的搜尋,我們仍然有機會搜尋到對應的中文條目,但為什麼需要這樣呢?今天因為你我都是維基人,對於這個介面很熟悉,那麼其它讀者呢?---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1:59 (UTC)
- 怎樣說好呢?一個外國人的名字可能有多種譯法,但他的外文名稱在中文圈內沒太多人用(例如我們根本不會以「Thanathorn」這個字理解「塔納通」,因為華文媒體都是直接用「塔納通」指代本人,那就沒有建立外文重定向的必要性)。外國人的名字的多種譯法,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為地區因素,而這樣標題就會有{{noteTA}}轉換,這時為了避免紅連,就無可避免地需要重定向(可幸的是,「塔納通」暫時只有一種譯法)。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1:46 (UTC)
- 如果重定向的目標是為了要讓等價或相當的項目做一個對應,而這些對應的優點是能夠減少搜尋成本,甚至避免條目的重複創建,那麼外文重定向的價值就會因此彰顯,且並無刪除的理由。---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4 (UTC)
但為無限種中文譯名加上重定向本就是社群正常做法,我認為無必要制止。 - @Sanmosa:首先,關於這樣的慣例是為了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其實中文維基百科一直都沒有一個合理的論述。回去看討論紀錄,所有反對外文重定向的理由階相當空泛,要不就是「浪費系統資源」,不然就是「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但是前者已經為英文維基百科所駁斥,而後這並沒有包含任何有意義的論述。所以,接下來我不會贊同所有關於「慣例」和「正常作法」的論述,因為這並不是一個有效的理由和論述。我的每一個論點都有提出我希望解決的問題,如果你認為這些問題沒必要解決,或這些問題沒有眾要到應該解決,那麼應該提出關於這些論點的論述,而不是用一句空泛的慣例來回覆。---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4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4:09 (UTC)
- @Sanmosa:即使是某一來源支持,也不能完全消除譯名的不穩定性,同一個外文人名可能有無限種的來源去支持不同的譯名。與其為無限種中文譯名加上重定向,不如直接加上拉丁文重定向和原文重定向,可以同時兼顧譯名穩定性和搜尋的便利性---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41 (UTC)
要我支持12也不是不可以,但我要求只限於沒有可靠來源提供中文譯名的情況下才能建立外文重定向,而且拉丁字母以外的語言的拉丁化外文重定向也必須有可靠來源提供如此的拉丁化方可建立。 - @Sanmosa: 那麼前面加上「在有來源支持下」,然後要求將來源放在討論頁中這樣可以嗎?---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28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21 (UTC)
- @Sanmosa:由於閣下似乎沒有認知到譯名建立外文重定向的重要性和意義,我仔細說明一下。任何音譯的結果都具有高度不穩定性,我們同一個原文材料有可能音譯為無限種音譯組合,特別是中文維基百科容許原創譯名的性質,更加深了這個不穩定的因素。因此強烈建議任何譯名都應該擁有對應的原文重定向,以維持譯名穩定性的基礎。另外「巡查員應該質疑外文名的真確性」這點與本次提案完全不衝突---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6 (UTC)
- 巡查員應該質疑外文名的真確性。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2 (UTC)
- 我其實沒有看到任何說服我的理由,我的提議並沒有放寬建立重定向的謹慎程度,任何譯名本來就應該有原文支持。---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3:08 (UTC)
- 針對Vakrieger提出的新版2,我認為該兩項附加要求都是不必要的(前者而言,前10大維基百科語種是可變動的;後者而言,這似乎更應該成為不具有强制性的建議)。另外,我在上面提出的RDRNC速刪提案現在並不包含第2、4、5、6項,這些都應該轉交AFD作深入討論。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3:12 (UTC)
- (+)支持 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主张,也是诸多学术著作的惯例。注意这只是主张用重定向,以便给行文多提供一类选择、一道方便,主条目标题还是要用中文,所以并不违反中文维基的基本原则。
- 语言,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什么好用用什么。很多外文人名,由于书写、读音规则都五花八门,并不适合音译为汉字名,用原文更加方便。至于说要维护中文之类,我想说,要相信汉语的同化能力,而不必从一开始就定一个人为的标准。未来的人们自会发明更高效更通行的叫法。汉语中有大量的外来词,现在都以高频使用,可当初消化它们却经历了长时期的演变。
- 除了相信汉语的同化能力,还要相信维基的自我纠错能力。我注意到,最近主张针对非汉语条目建立更苛刻方针的两位皆为巡查员。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一个人手里如果拿着把榔头,那么在他眼里便到处都是钉子。权力的运用要奉行谦逊原则,尽量谨慎使用。巡查也只是一个人,不可能了解所有领域中的术语使用习惯,其知识水平也不会因被赋予巡查权限而获得明显提升。引发此议题的大量提删事件,事主的知识水平明显不足以评判他所提删的那一百几十条条目的存废(事实上,我怀疑有此能力的人的存在性),其错误正在于没有奉行谦逊原则。那位巡查员的一个论点是“非中文的错误重定向甚至是恶意重定向很难得到纠正”,对此我的看法是,如果一个错误的甚或是恶意的重定向因大部分用户英文不佳而没有获得纠正,那么也就意味着那些重定向词条没有什么取阅数,恶劣影响同样也就不大。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7:23 (UTC)
- @Cswquz:Kirk也只是按照方針行事,這並沒有錯誤,所以不用因為這件事情去傷害他。但既然這個方針執行上有問題,我們就應該一起合力把他修好。--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6 (UTC)
- @Koala0090: 仅从对方针的理解上他也有错误,事实上两位巡查在此犯了同样的错误:方针只说允许十类情况,没有说其它情况不允许。所以现行方针勉强够用。当然,如果能明确一下,允许外文人名重定向,自然更好。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46 (UTC)
- @Cswquz:Kirk也只是按照方針行事,這並沒有錯誤,所以不用因為這件事情去傷害他。但既然這個方針執行上有問題,我們就應該一起合力把他修好。--Koala0090(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8:06 (UTC)
- Vakrieger的提議的限制還是有點定得太死了吧,建議放寬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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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外文並不限定為原文。——C933103(留言) 2019年5月30日 (四) 19:46 (UTC)
(~)補充 我的第一條附加限制是對現有條文「國際知名」和「知名度遠大於」等說法的具體化,以免日後再發生爭議。第二條則是回應@KirkLU:關於外文重定向太多難以巡查和驗證的顧慮。
如果社群有共識,在下相當(+)支持取消這兩則附加限制。--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1:20 (UTC)
提案3:方針未涵蓋之非中文重定向的處理方案
對於正確、可查證、沒有歧義,卻不在WP:RDRNC範圍內之外文重定向,我認為有必要明確如何處理。
在下可以想到三種方案:
- 明確不禁止相關重定向,只是不鼓勵創建
- 原則上禁止該等重定向,但
承認若重定向有用,仍然可根據「忽略一切規則」創建。方針不能被用於提刪的唯一理由。 - 禁止創建任何其他重定向。若有便提刪乃至速刪。
本人傾向2。 --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1:28 (UTC)
- 既然有“忽略一切规则”之最高原则,那么第3条跟第2条就没有区别。Cswquz(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5:39 (UTC)
- (:)回應: 區別就是第二條規定「方針不能用於提刪的唯一理由」,提刪者必須舉證為何這個重定向沒有好處甚至有壞處。第三條則無此限制,舉證責任在創建者 -- Vakrieger♀️(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5: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