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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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马丽[编辑]
李鉴轩[编辑]
九龙巴士213X线[编辑]
来源搜索:“"九龍巴士213X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保留 关注度没有问题,根本是为删除而删除。容易扼杀编辑者完善中文版维基内容的动力,无形之中限缩了中文版维基的发展空间。--Wpcpey(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3:05 (UTC)
- (○)保留 已有足够资料来源例如巴士公司官方网页,故已有足够关注度。-HR1377(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4:21 (UTC)
- (:)回应 官网非合格关注度来源;其他如运输署之通告是否合格可讨论。区议会之研究是建议重组九龙巴士13X线(宝达至尖东),与本线是否同一概念?--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2:27 (UTC)
- (:)回应 运输署在2015-2016年巴士路线发展计划中只建议13X全日不经启业和丽晶花园,与开办九龙巴士213X线没有关系。运输署建议九巴开办九龙巴士213X线系根据安达臣道发展计划中公共运输服务建议安排,并非巴士路线发展计划。以13X支线名义只是避免透过公开招标决定营办公司而影响九龙巴士13X线客量和方便管理。可参考安达臣道发展计划和《安达臣道公共房屋发展计划公共运输服务的建议安排》-HR1377(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6:25 (UTC)
- (○)保留,请不要为删除而删除!--TYC(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2:36 (UTC)
马镇镇[编辑]
GNZone[编辑]
台湾桥头地方法院检察署[编辑]
来源搜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合并,个人认为可以先合并至台湾桥头地方法院,待内容较多后再行拆分。
- (○)保留,院检分立是国家制度,不了解者勿乱提议。--WildCursive(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20:57 (UTC)
- (○)保留,司法独立概念下的制度原则,条目确实不宜合并。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9月25日 (日) 00:55 (UTC)
江户屋一家[编辑]
Jolin的24堂英文日记课[编辑]
来源搜索:“"Jolin的24堂英文日記課"”——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5/18曾经删除,下同。另见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8/19#假面公主·骑士精神之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2:47 (UTC)
- (×)快速删除:未依照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申请或申请被驳回的内容,符合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G5规定(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5/18#Jolin的24堂英文日记课的删除理由为User:Nivekin所提出的来源违反Wikipedia:关注度 (书籍)规定:未有两份以上独立的出版物作为主题介绍、未获得主要的文学奖项或其奖项违反Wikipedia:关注度规定、未改编成在数个商业剧院中播放的电影、于任何国家的电视网路或有线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未成为数个小学、中学、大学或研究所课程中的教科书、未被作为学术研究的课题)--林勇智 2016年9月19日 (一) 08:09 (UTC)
- 快速删除:G5--AT 2016年9月19日 (一) 16:50 (UTC)
Jolin的6场单字派对[编辑]
来源搜索:“"Jolin的6場單字派對"”——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虽然符合对书籍的关注度标准,但内容似乎过少,(&)建议将条目与其他几本同一作者的书籍(±)合并。--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4:29 (UTC)
- (×)快速删除:未依照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申请或申请被驳回的内容,符合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G5规定,User:Leehsiao的{{hangon}}无效,建议User:Leehsiao先依照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规定申请(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5/18#Jolin的6场单字派对的删除理由为User:Nivekin所提出的来源违反Wikipedia:关注度 (书籍)规定:未有两份以上独立的出版物作为主题介绍、未获得主要的文学奖项或其奖项违反Wikipedia:关注度规定、未改编成在数个商业剧院中播放的电影、于任何国家的电视网路或有线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未成为数个小学、中学、大学或研究所课程中的教科书、未被作为学术研究的课题)--林勇智 2016年9月19日 (一) 08:39 (UTC)
- 快速删除:G5--AT 2016年9月19日 (一) 16:50 (UTC)
截半三角柱[编辑]
来源搜索:“"截半三角柱"”——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合并到十一面体#截半三角柱:主题关注度不足,应(±)合并到范围更大的母主题。--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03:31 (UTC)
- (~)补充:先前创建本条目是以为法列士多面体不是原创研究,但后来经查证发现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8/19#泰勒多面体一样属于某个人的原创研究还以自己的姓名命名,但是在查证出此事之前以为不是,所以才建立了本条目,因此所有关于法列士立体的相关来源都是不可靠来源,除此之外找无其他来源,但因为截半三角柱确实有此物,即经过截半变换的三角柱,考虑截半三角柱是一种十一面体,而仅是缺乏关注度(研究其的法列士只是一个同名的现代人,缺乏关注度),因此建议合并到十一面体(IRC/Telegram上于一个月前讨论过)。--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04:57 (UTC)
- 删除:有需要请向我索取内容,自行处理。--AT 2016年9月25日 (日) 15:34 (UTC)
陈振业[编辑]
来源搜索:“"陳振業"”——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快速删除,G11。--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4:27 (UTC)
- (×)快速删除,同上-- 晴空·和岩 讨论页·反互煮·协作计划·中秋佳节 2016年9月19日 (一) 12:50 (UTC)
- (&)建议(×)快速删除:广告宣传,可参见创建者的用户页面之自我介绍。--★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43 (UTC)
- 快速删除:G11--A2093064#Tal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41 (UTC)
PowerMew Technology Limited[编辑]
辰翊股份有限公司[编辑]
张雨鑫[编辑]
秀明道公园[编辑]
来源搜索:“"秀明道公園"”——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清理后(○)保留。--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4:26 (UTC)
(○)保留 关注度没有问题,根本是为删除而删除。容易扼杀编辑者完善中文版维基内容的动力,无形之中限缩了中文版维基的发展空间。--Wpcpey(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3:02 (UTC)
- (○)保留:随便一找就一堆报导,不知道当时提删的意义为何---Koala0090(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3:35 (UTC)
- (:)回应 请补充找到的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2:29 (UTC)
- [3]
- (:)回应 意外的事发地点不算是有效介绍吧?--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6:54 (UTC)
- (○)保留,有独立于条目主体的来源以主题介绍[4]。--Thomas.Lu(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7:34 (UTC)
- (○)保留,以小条目来说,内容已足够,当然能扩写就会好一些,但不应为删除而删除!--TYC(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2:35 (UTC)
- (○)保留,独家消息:观塘篮球场长期爆满 散客一场难求--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7:47 (UTC)
(请不要在横线下参与讨论,以免出现错误。)
-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2:43 (UTC)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 曹志鹏、韩影、傅宇昊、梦飞船、徐哲纬、理雅各拼音、九龙巴士6D、6P线、维苑饮食集团有限公司、涞源站、魏嘉贤、广汇汽车、三不管、TRS-80 Model 100、上海软科教育信息谘询公司、春晓吟、古怨、博正资本、蔡鸿鹏、汪定中、皮耶·乌恩、德尼·加尔戈·沙尼。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 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2:45 (UTC)
- (○)暂时保留,先扩充再说。--Shwangtianyuan 中秋快乐 天涯共此时 月圆人团圆 2016年9月19日 (一) 04:17 (UTC)
- (×)删除,过期小小作品。--维基续命师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7:26 (UTC)
- (►)重定向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代表团已经有“水球”、 “篮球”、“足球”--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4:32 (UTC)
- (►)重定向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代表团已经有“水球”、 “篮球”、“足球”--★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19 (UTC)
- 删除:本来就可以A2--AT 2016年9月25日 (日) 15:35 (UTC)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2:46 (UTC)
- (○)暂时保留,先扩充再说。--Shwangtianyuan 中秋快乐 天涯共此时 月圆人团圆 2016年9月19日 (一) 04:17 (UTC)
- (×)删除,理由同上。--维基续命师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7:27 (UTC)
- (►)重定向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代表团已经有“水球”、 “篮球”、“足球”--★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20 (UTC)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2:46 (UTC)
- (○)暂时保留,先扩充再说。--Shwangtianyuan 中秋快乐 天涯共此时 月圆人团圆 2016年9月19日 (一) 04:19 (UTC)
- (×)删除,理由同上。--维基续命师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7:27 (UTC)
- (►)重定向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代表团已经有“水球”、 “篮球”、“足球”--★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20 (UTC)
(×)删除理据:WP:RDRNC,连入页面已修改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2093064#Talk 2016年9月19日 (一) 03:36 (UTC)
- (×)删除:重定向违反Wikipedia: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问题规定:非学术名称、非国际性、非日语异体字、非日语假名、非作品、非人名以外的缩写、非时区--林勇智 2016年9月20日 (二) 08:37 (UTC)
- (&)建议(○)保留:已有英文条目(en:Milena Rašić)。--★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26 (UTC)
- 保留:人物原文重定向可接受--AT 2016年9月25日 (日) 15:39 (UTC)
(×)删除理据:借大量无关来源堆砌的原创研究。孙石柱之傀儡。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ys_721tx(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4:04 (UTC)
- (×)删除,理由同上,同时(&)建议管理员查封该用户所属IP段。--RegEdit 2016年9月19日 (一) 04:38 (UTC)
- (!)意见:完全说无关也不至于,大都是擦边。仔细看过后,这设计准则变成物理原理确实奇怪。另外提醒不要用这种方式绕过提删!--Tiger(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9:21 (UTC)
(×)删除已经有条目和该条目类似。参见:流线最短原理和先前的相对应的存废讨论。而且力流是什么?我在英文维基百科中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解释。——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3:57 (UTC)- (○)保留条目已经经过整理,也已经提供了可以证明不是原创研究的可靠来源。——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7:19 (UTC)
To Tiger: 因为你还是个有实事求是精神心态正常讲道理的人,就跟你啰嗦两句。其他人就懒得跟他们废话了。
1)“设计准则”是根据“力流优先走较短路径”这一客观规律或曰物理现象或曰物理原理建立起来的。原论文的题目就是“遵循力学原理的设计准则”(《机械设计》 1995.10).
2) 贴新的词条“力流最短路径准则”是被前面的胡搅蛮缠逼的。词条“流线最短原理”讨论力一周,反对派唯一还站得住脚的理由就是“流线最短原理”这六个字没有一字不差地发表过(尽管同样的意思多次正式发表过),所以,是原创。为此,改为“力流最短路径准则”这八个字是一字不差地正式公开多次发表过的,而且20年来被大量使用,任何人自己谷歌一下就可验证。现在又说这是为了避免词条“流线最短原理”提删。如此循环论证,就是胡搅蛮缠了。
3)感谢你的正常讨论! 顺便把刚才在别处回Artoria2e5的附在后面。FYI。
1)所有科学概念都是“人类为了处理方便捏出来的”,连语言和文字都是“人类为了处理方便捏出来的”。 这个中学生就可以理解了。 2)“力”不仅是“人类为了处理方便捏出来的”概念,而且是多余的概念!对,我说的就是牛顿力学中的力的概念是多余的,只是为了方便-照顾非物理专业的人去理解。这个合格的物理博士就可以理解了。3)力流在某些领域是专业常识,比如土木工程专业。今年年初东南大学土木系刚完成的一篇博士论文就用到了力流法。[1] 幸亏答辩委员会不是维基人,否则,那人博士学位又要泡汤了。
Artoria2e5,以前对维基一点不了解。似乎这里这里基本是些没出校门的人,甚至有的还是中学生。呵呵。武大郎开店,这样的矛盾难免。 孙石柱
To Tiger: 我随手一谷歌就找到了这篇论文(已经加到词条上了): “力流法是指在一受载的机械系统中,力流流动的法则与规律。其内容包括:
(2)“ 力在受载机械系统中的传递路线,遵循传递路径最短的规律。“
“力流法及其在机械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1994年02期 http://www.ysxbcn.com/down/upfile/soft/200991/1994-2-24.pdf
下面的话是针对Tiger以外的其他几位的。 某些人不是很崇拜英文文献嘛。那我告诉你们,这些概念就是来自洋文,在某些西欧国家少用了100年了。那些国家英文确实没有美国卖肯德基的流利,但也不算太差吧,比如曾有近50名诺贝尔奖得主在它的某一所大学里学习或工作过。井底之蛙不是你们的错,年轻人无知无畏也情有可原,无知无畏的井底之蛙凭着一纸美国博士文凭和谷歌搜索就比专家还权威就可笑了。还要来当世界大法官就是像红卫兵一样可怕了。 专家遇到学生娃子和谷歌大拿,真是秀才遇到兵,反动学术权威遇到了红卫兵。当年红卫兵批斗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就是这样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坚决彻底的。没想到这场历史闹剧在中文维基又上演了。
孙石柱
- (○)保留:我投保留,不过是有两个前提的,否则无效,一、流线最短原理该条目必须先删除,如他所承认这是原创;二、文中擅自发明的词汇“流线最短定律”也必须删除,这其实就是前述发明词汇流线最短原理的暗度陈仓。力流,也称力流线,偶尔也见称应力路径,力流最短路径原则则是结构构材设计时的重要设计原则,创建人所提的1898年那段虽然特地弄得很玄但是大体ok,但偷渡的拉普拉斯场到新发明的“流线最短定律”需要引注而且要有力,不然应该删除,这世界上没有这条定律,这是他加的。回看当初他回应我的第一段话的下一段“有意思,通常争抢原创权,这里硬送,不要还不行”,就可以知道,他知道他自己是在原创的,所谓类似概念发表多次,这其实就是他要争冠名权或善意赠送原创。广泛应用的部分正是他要巩固自己的发明的存在,(一)的叙述应该是ok的,其实只是1898那段的重复和另外的话语形象地重新解释而已,虽然当中赘句冗词祈使语气太多。(二)呢,只要去掉“根据流线最短定律而建立的”这一段话,就是很好的首句文。其内文气不顺,参考来源也重复、杂乱不堪,应该要整理。至于各位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设计原则,力流线严格来说并不是力学概念,力并没有在流,只是一个方便想象的东西,整体而言比较类似美学的感觉。诸位之后要小心他一直想办法把他发明的概念偷渡进去。我应该是不会参与该条目的编辑的了,免得他又要生气。这个人一就是可能对何谓规则——概念不清,心里缺乏逻辑组织概念,我想从他和我辩论越辩越不明规则来说,这是有可能的;二呢,如果以他坚持要偷渡概念来说,就是他其实很聪明,存心积虑的,是个要防范的用户,三、他确实很想发表原创但就是弄不懂规矩,所以在贪婪和愚昧间摆荡,这我就没办法了。
- 孙先生我们就事论事,这里有些扎眼词汇我并不是在讽刺或挖苦你,但是这里就是一个要认真讨论的地方,前面的讨论有些不礼貌的地方实在是你这种非要偷渡自己的原创的蛮劲令人不愉快(不过当时我不认为偷渡,我以为大家都知道你原创)。
- 前面的辩论各位可能会觉得理解困难,是因为我知道他原创后,力抓该词汇不存在,从来源不合格并与概念不对称下手,然而他理解力薄弱或混淆力惊人,就是片段理解然后片段解决然后片面发表解决宣言,或许这就是大家不明白我们在谈甚么的缘故。他的第一次回应就是以相关概念曾经在相关半不合格的来源中得证,却偷渡了原理。我回应时是抓著准则和原理不同层级还击的。他没有回应,而是认为该部落格即他的创见的重要支持来源是北大教授同意的,然后误以为发表在《科学网》上(老实说我只能善意推定他是“误以为的”),这里他就开始人身攻击,然后开始伪造马甲,自己支持自己的创意,然而他自己也说这流线最短原理的东西文献上是没有的,接下来就把设计准则和原理两种概念刻意混淆起来。他后来增加了新的来源,其实德文论文也是本条目第一个注是直接抄四篇中其中一篇期刊论文的后面的参考文献,然后他抓著他已混淆而自我等同起来的两种概念,开始说自己有合格来源,我回应很长这个略过,他同意他有更改词汇,他认为“至于叫原理,还是现象,还是理论,还是特性,还是规律,无非是用词的问题”、核心概念是“力流最重要的特征是:力流优先走较短路径。”,但是各位,我从来没有否定该核心概念,不过这里从来没有一个叫做流线最短原理的东西证明存在过。我一直从某原理的存否来辩论,他是从该力流的特征存在来等于,也就是证明原理存在,也即是说他在利用条目来证明该原理存在。写得匆忙,文理或文字有不妥处或稍候再修。Cherjau(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0:55 (UTC)
- (※)注意:二位都请对事不对人,提删跟傀儡什么的也没关系。更不要长篇大论。总之,按照方针写条目,所有内容都要有来源佐证,表述不能曲解或片面理解来源,更不能原创研究,用自己发明的词汇来表述。在这个基础上,我是愿意协助的。如果这条目保留,建议先到Draft:力流最短路径准则写好再搬过去。--Tiger(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3:01 (UTC)
(○)保留感谢Cherjau支持本条目和一些重要的建议!我已按照你的一些重要建议作了较大的修改。请你再看看哪里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有两点我想澄清一下。(1)力流最短路径准则是设计准则。流走最短路径是物理规律。这是两个关系密切但又完全独立的概念。设计准则是在物理规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力流线严格来说并不是力学概念,力并没有在流,只是一个方便想象的东西,整体而言比较类似美学的感觉。“ 你的这一观点似是而非。(A)严格是相对的。按你的逻辑,严格说来”力“还不是物理概念呢。你要改写牛顿定律吗?(B) 按你的逻辑,电也没有在流。电流只是个方便想象的东西。你要改写安培定律吗?(C) 美学概念是相当主观的,力流、电流概念是相当客观的。“ 孙石柱(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8:08 (UTC) ”
(!)意见词条内容已作较大修改。请原来认为是原创者重新阅读仔细查核,实事求是,重新决定你的投票。 孙石柱(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21:29 (UTC)
(×)删除,个人来看,仍属于原创研究,而且“力流最短路径准则”条目,理论上需先说明“力流”这个概念是什么,是应力分布吗?目前条目这方面的说明相当不足--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21日 (三) 09:38 (UTC)
(!)意见 你个人觉得是原创研究,情有可原,因为这里许多内容对你太陌生太冲击了。可是大量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些内容都一字不差地正式发布过,是业内常识。关于力流的概念的说明已经补充上去了。一字不差COPY过来的。 孙石柱(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2:25 (UTC)
- 一字不差COPY?版权上是否过关?——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3:43 (UTC)
(!)意见 关于力流。“力流是承载的机械系统中真实存在的力学行为,而力流法就是研究力量流动的法则。力流法是对机械系统进行力学行为分析和机械结构设计与分析的一种非常简便而有效的机械分析方法,在机械工程设计上应用极广,已成为机械设计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陈贻伍:《力流法及其在机械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1994年02期,Pg.3 最后一节。http://www.ysxbcn.com/down/upfile/soft/200991/1994-2-24.pdf 孙石柱(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3:25 (UTC)
- (!)意见,我会建议先建立
力流或力流法条目,依这篇论文来看,力流最短路径准则是力流法中的一个法则。--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21日 (三) 09:38 (UTC)
(○)暂时保留,给对方一个学习维基百科编辑和改善条目的机会。另外,有关“力流最短路径准则”本身的问题请到Talk:力流最短路径准则中讨论。维基捣蛋鬼(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2:13 (UTC)
- +1。关于条目主题的学科讨论去条目的讨论页讨论。本页面只是论存废问题进行讨论的,与讨论主题无关的话最好不要出现。—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星耀晨曦(对话|贡献)于2016-09-21T12:20:26加入。
谢谢星耀晨曦提醒! 孙石柱(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6:29 (UTC)
- (○)保留,已经达到条目可保留的最低标准--叶又嘉(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8:12 (UTC)
- 暂时保留。--AT 2016年10月8日 (六) 03:57 (UTC)
(►)移动到维基词典,词汇。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1233C|严禁互煮|T 2016年9月19日 (一) 05:05 (UTC)
- 删除:有需要请向我索取内容,自行处理。--AT 2016年9月25日 (日) 15:36 (UTC)
(±)合并到TVB 马来西亚星光荟萃颁奖典礼。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1233C|严禁互煮|T 2016年9月19日 (一) 05:33 (UTC)
- (○)保留,用意是让读者容易看到有关颁奖礼的历年侯选人得奖及提名纪录。--Kwong20000 2016年9月19日 (一) 13:40 (UTC)
- 暂时保留。--AT 2016年10月8日 (六) 03:57 (UTC)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强烈热带风暴灿都 (2016年)[编辑]
来源搜索:“"強烈熱帶風暴燦都 (2016年)"”——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保留:关注度要求是找不到来源才要删除,日文区ja:平成28年台风第7号条目列出了不少来源。--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09:23 (UTC)
(○)快速保留:互联网有很多资料。aisa ^_^ 2016年9月19日 (一) 11:22 (UTC) User talk:samson2005
- 快速保留。--AT 2016年9月19日 (一) 16:48 (UTC)
情陷百乐门[编辑]
自动语音播报系统[编辑]
来源搜索:“"自動語音播報系統"”——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删除:不知所云--【和平至上】 ➖《💬》《📝》 2016年9月20日 (二) 08:44 (UTC)
- (×)删除:来源违反Wikipedia:关注度规定:来源未能有效介绍--林勇智 2016年9月20日 (二) 09:01 (UTC)
你所不知道的我[编辑]
云林县立大埤国民中学[编辑]
(请不要在横线下参与讨论,以免出现错误。)
-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8:03 (UTC)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 徐正妍、大谷主水 (梦多)、香港陈老二药厂、埤雅。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 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删除理据:疑似广告宣传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iger(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09:13 (UTC)
- (×)删除:广告-- 晴空·和岩 讨论页·反互煮·协作计划·中秋佳节 2016年9月19日 (一) 12:48 (UTC)
- (×)删除:明显自我宣传,包括创建者上传之条目人物图片(证件照)。--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7:35 (UTC)
- (!)意见,关于沈宜璇的内容,很感谢各位的指教,看来不管是维基百科,还是百度百科,都不是一般人能编辑的来的,只是前二天恰巧看到百度百科中,误把沈宜璇的国籍写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明白为何这种与事实不符的资料都可以搞错,去修改也修改不成功,所以,想至少能在维基百科上放上正确的资料。现在看来…有点多管闻事了,就让在某特定领域有点知名度的台湾人都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好了。再次感谢各位的指教和Gzyeah所说“自我宣传”这种“未经查证”的“不实言论”。名洋四海(对话于2016年9月22日 (三) 02:10)
- (○)保留:我认为修改后的内容,广告问题已改善很多(另外,“百度百科于一年多前就已收录”这个不是很好的理由,二个百科对条目的标准本来就不一様。)--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21日 (三) 20:00 (UTC)
(×)删除理据:不必要的重定向页,为移动留下的重定向页。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和平至上】 ➖《💬》《📝》 2016年9月19日 (一) 12:03 (UTC)
(×)删除因为移动人不具有管理权限,所以留下了重定向——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2:26 (UTC)
- (×)快速删除O1--【和平至上】 ➖《💬》《📝》 2016年9月19日 (一) 13:20 (UTC)
(±)合并到中国。xx概述,这样可以作为一个条目的名称吗?!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ai8(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2:14 (UTC)
- (!)意见,异议:那么“Outline”类条目怎么办?之前翻译负维空间条目时也有遇到另一个“Outline”类条目的待撰条目。--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12:28 (UTC)
- (!)意见:对于你们这样直接禁止“Outline”类条目,如“语言学概述”en:Outline of linguistics条目存于维基百科本人感到十分遗憾,毕竟他们并没有违反关注度、中立性、可供查证,版权也没问题,似乎只是你们对于其名称看不顺眼。未见任何禁止“Outline”类条目的任何相关方针指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12:35 (UTC)
(►)移动应该移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概述”。此条目本身没有违反五大支柱,但条目有一些问题,但不足以上升到删除的程度——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2:56 (UTC)
(×)删除该条目并为此主题创建一个分类。索引应该出现在分类中,而不是在条目中。——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2:57 (UTC)
- (~)补充“概述”类条目(比如:量子力学入门)可以存在于维基百科中。这些条目可以给篇幅非常长的或者很难懂的条目一个导向作用。但,中国概述里有一些讲的非常详细的内容,和这个条目的性质相矛盾。——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3:02 (UTC)
- (:)回应:“Introduction (入门)”跟“Outline (纲要/概述)”好像又有点不太一样。--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13:12 (UTC)
- (:)回应二者本质应该是一样的。都是简化原条目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易懂等)。——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3:46 (UTC)
- (~)补充:刚才找到了一些同类条目,如医疗卫生科学(en:Outline of health sciences)和数学基础课题列表(en:Outline of mathematics),所以可能易明到“xx科学”或“xx课题列表”会好一点吧。--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13:25 (UTC)
- (:)回应:“Introduction (入门)”跟“Outline (纲要/概述)”好像又有点不太一样。--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9日 (一) 13:12 (UTC)
- (×)删除或考虑移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概述。概述本身没有问题,然而条目似乎很片面地只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信息,中立性差。(英文维基的源条目也是如此)。--Techyan(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4:16 (UTC)
赞同移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概述”。关于中立性,可以修改,还不足以上升到删除的程度。——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4:52 (UTC)
- 这个条目到底要写什么?列一堆相关条目有什么意思?还与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复。这个条目根本没有单独存在的意义啊。--Tai8(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0:10 (UTC)
- (○)保留翻译自英文版,不知道为什么要删除或改名?逢中必反吗?--Fxqf(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3:33 (UTC)
- @Fxqf: 说实话,英文版那个也没有多少存在的意义。好吧,我们不管英文版怎么样,只说中文版。所谓中国概述,既没有概括,叙述也寥寥,就是列出了一堆条目链接而已,条目定位与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叠,有什么单独存在的意义?--Tai8(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4:41 (UTC)
- 一个是主题,一个是条目。当然不一样,你们不能凭个人喜好,对条目滥杀。--Fxqf(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4:45 (UTC)
- @Fxqf: 那你打算把这个条目写成什么样子?拥有一堆相关链接的条目不能称为“概述”,改名叫“索引”更合适。--Tai8(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4:48 (UTC)
- 反对改名,命名常规没有禁止直译英文名称,中国概述包含中国地理、历史、文化等内容,故不能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概述。--Fxqf(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4:51 (UTC)
- 考虑到内容涵盖1949年前的中国,条目改成中国相关条目索引也可。最主要的是名称应该与内容相对应,命名常规没有要求中文条目一定要直译英文条目的名称--Tai8(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5:01 (UTC)
- 但,为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目索引。里面的历史指向了1949年前的历史。应该改成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7:05 (UTC)
- 所以,条目的主要问题是,作者根本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只是杂乱的堆砌而已。--Tai8(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2:12 (UTC)
- 这就是维基百科可以让任何人编辑的意义所在。——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3:18 (UTC)
- 所以,条目的主要问题是,作者根本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只是杂乱的堆砌而已。--Tai8(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2:12 (UTC)
- 但,为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目索引。里面的历史指向了1949年前的历史。应该改成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7:05 (UTC)
- 考虑到内容涵盖1949年前的中国,条目改成中国相关条目索引也可。最主要的是名称应该与内容相对应,命名常规没有要求中文条目一定要直译英文条目的名称--Tai8(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5:01 (UTC)
- 命名常规没有禁止直译英文名称,我翻译的名称没有违规,你们随意更改。--Fxqf(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2:04 (UTC)
- 只要不违反Wikipedia:删除方针、Wikipedia:命名常规,就不能凭个人感觉删除、乱改名。反对维基百科中的精英主义。--Fxqf(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02:15 (UTC)
- 不认为改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英文维基永乐这个名字并不代表中文维基也要用;英文维基似乎也改了好几次名字。该条目就目前来看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容为主。因此在下认为就目前来看改名更合适。--Techyan(留言) 2016年9月21日 (三) 14:18 (UTC)
- (○)保留,没有违反方针,无须删除--叶又嘉(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8:20 (UTC)
- (±)合并到中国,非百科性质,没有存在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26日 (一) 02:17 (UTC)
- (-)反对,对于直接扼杀并禁止“Outline”类条目的行为感到遗憾。--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26日 (一) 02:21 (UTC)
- (!)意见:对于你们这样直接禁止“Outline”类条目,如“语言学概述”en:Outline of linguistics条目存于维基百科本人感到十分遗憾,毕竟他们并没有违反关注度、中立性、可供查证,版权也没问题,似乎只是你们对于其名称甚至是内容看不顺眼。未见任何禁止“Outline”类条目的任何相关方针指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26日 (一) 02:22 (UTC)
- (-)反对:非百科内容?难道英文维基百科就不是百科了?先不提中文要不要跟英文区同步,这里只看“是不是百科内容”,英文维基是维基也是百科也是维基百科,很显然你们是针对“Outline”类条目直接扼杀并禁止,维基百科不应有这种“无故扼杀并禁止”的行为,有违维基精神。--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26日 (一) 02:32 (UTC)
- (-)反对,对于直接扼杀并禁止“Outline”类条目的行为感到遗憾。--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26日 (一) 02:21 (UTC)
- (○)保留,没有违反方针,似乎只是部分的人不满于内容,这样删除实在不太好。其馀意见回复于上方支持删除或合并的人下方。--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27日 (二) 01:46 (UTC)
- 个人认为这一类条目更适合维基教科书,或许(►)移动到维基教科书是个不错的选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27日 (二) 03:58 (UTC)
- 反对移动至维基教科书,并不是教学内容。各国概括是以列表形式呈现各国情况,维基百科并未禁止列表。--Fxqf(留言) 2016年9月27日 (二) 16:51 (UTC)
- (&)建议以变为“分类”的方式处理该条目,如何?——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7日 (二) 17:26 (UTC)
(×)删除理据:疑似错误重定向,查不到这种用法,en:ZRG也不是这个意思。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iger(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4:13 (UTC)
- (×)删除 查无此用法,条目建立者亦无提出来源与说明,或为G3 --Jimmy wiki(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4:38 (UTC)
- (×)删除: 囧rz……,难道是ZhonghuaRenminGongheguo?--【和平至上】 ➖《💬》《📝》 2016年9月20日 (二) 08:35 (UTC)
- (×)删除:ZRG并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法:来源搜索:“"ZRG"”——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林勇智 2016年9月20日 (二) 09:45 (UTC)
- (&)建议(×)删除: 囧rz……,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罗马拼音(ZhonghuaRenminGongheguo)。创建者太有才了,明显原创。--★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30 (UTC)
- (×)删除: 囧rz……,理由同上各位见解。--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5:37 (UTC)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6年9月19日 (一) 16:24 (UTC)
- (○)保留:以google搜寻结果来看,确实有此事,六轻一度曾要在宜兰兴建。--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21日 (三) 19:53 (UTC)
- (○)保留,非原创研究,确有此事。--tajvano(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17:16 (UTC)
- (○)保留,根本不了解台湾的外国人以怪异理由提删才是荒唐之事。这是有远见的陈定南带领宜兰人击退污染源的历史事件,但可再增补陈王电视辩论等内容与来源。--WildCursive(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20:54 (UTC)
- (○)保留,宜兰反六轻运动在GOOGLE上都搜寻得到,这是台湾重大的反工业污染的大事件,若是外国人意见表示删除,恐较无说服力。—Charcarl(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08:23 (UTC)charcarl
- (○)保留,来源足够,关注度多,台湾环保史重大事件。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9月25日 (日) 00:53 (UTC)
(×)删除理据:转交自快速删除,原请求理由:G11 广告宣传。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iger(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2:47 (UTC)
- (○)保留:非广告宣传。--Tiger(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2:48 (UTC)
- (○)保留:40年代上海老歌星,内容与来源之引用皆具备新建条目之标准 --凡所有相 皆是虚妄(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3:31 (UTC)
- (※)注意:根据相关上传图片分析,创建者User:梅楣疑似为梁萍家属或友人,可能存在WP:利益冲突。--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3:26 (UTC)
- (○)保留,不是G11。--Shwangtianyuan 中秋快乐 天涯共此时 月圆人团圆 2016年9月20日 (二) 04:27 (UTC)
- (※)注意:条目内容疑似源自User:梅楣/沙盒。--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0:49 (UTC)
- (&)建议(○)保留:看不见宣传内容的口气,何来速删?--★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9月21日 (三) 09:34 (UTC)
- (※)注意:条目内容基本雷同于User:梅楣/沙盒。--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0:49 (UTC)
- (!)意见:我从沙盒内注意到该user另外创见了梅楣,全无来源。这恐怕比创建其老师梁氏的条目的情况更甚。Cherjau(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5:07 (UTC)
- (~)补充:依据此文可以确定条目人物“梁萍”与创建者“User:梅楣”或相应条目人物“梅楣”为师生关系。--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6:11 (UTC)
- (○)保留条目本身并未违反WP:五大支柱。关于WP:利益冲突,只要遵守方针来编辑即可。——星耀晨曦(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6:28 (UTC)
- 保留:非明显广告。--Lanwi1(留言) 2016年9月25日 (日) 15: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