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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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運動

社會運動(英語:Social movement)是由個體社會群體鬆散組織為了實現推動、執行、抵制、阻止或撤消社會變革變化,而用體制外的策略,來改變現有體制的一種政治現象行動與集體。社會運動被描述為「組織結構和戰略,這些結構和戰略可能使被壓迫人口能夠提出有效的挑戰,並抵抗更強大和更有優勢的精英」。某些觀點認為,非營利機構非政府組織,有其社會責任存在,單單有著善意,不代表這組織能負起社會責任,而近來對非政府組織的社會責任的關注也在增加。

精選條目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發生於20世紀上半葉,是由新民會發起,向日本帝國議會爭取在臺灣設置自治議會的政治運動;該運動是臺灣對日本統治從武力反抗轉為近代式政治運動的轉捩點,也是日治時期歷時最久、規模最大的政治運動。其起源可追溯至1918年的《六三法》撤廢運動林呈祿認為撤廢《六三法》無異於接受當局的內地延長主義政策,有損於臺灣的特殊性和獨立性。受其主張影響,運動的方向遂由撤廢《六三法》轉為設置臺灣議會的訴求;基於日本立憲政治的精神,應設置臺灣議會,將臺灣總督府的立法權交歸還民眾。

從1921年1月30日第一次向帝國議會提出《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由林獻堂領銜、旅日與在臺民眾178人聯名簽署起,到1934年9月2日決議停止為止,運動共歷時13年,期間提出請願15次。最初的參與者以東京的臺灣留學生為主。至第三次請願運動籌備時,成立了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從而被臺灣總督田健治郎以影響社會治安為由禁止,釀成治警事件。其後,運動得到了日本輿論的支持與臺灣民眾的同情,參與人數邁向高峰。不過在1931年臺灣民眾黨被迫解散後,由於失去支持團體,加上法西斯主義的壓制,運動在1934年正式宣布中止。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除了對臺灣民眾建立法治的觀念和確立對憲政精神的追求,也影響了日本政府在1935年使州、市、街、莊議員半數改由民選,成為臺灣地方自治的開始。

精選傳記

當知項欠(英語:Dhondup Wangchen,1974年10月17日),又譯頓珠旺青藏語དོན་གྲུབ་དབང་ཆེན་威利轉寫don grub dbang chen),是一位藏族製片人,亦是西藏紀錄片《不再恐懼》的拍攝者,在完成該片不久的2008年3月,當知項欠和久美嘉措一同被中國拘捕。2009年12月28日在青海西寧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當知項欠與比丘久美嘉措一起製作《不再恐懼》,而《不再恐懼》的內容主要為普通藏族人對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中國政府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漢族移民的看法。當此錄影帶被送往瑞士後,當知項欠與久美嘉措便於2008年藏區騷亂期間被捕。當知項欠被判處六年監禁後,很多國際人權組織均抗議中國政府的做法,這些組織包括將當知項欠稱為「良心犯」的國際特赦組織。2012年,當知項欠獲頒國際新聞自由獎

精選圖片

伏爾泰琳·克蕾(英語:Voltairine de Cleyre,1866年-1912年),是一位美國無政府主義作家和女權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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