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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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漢東旼"」——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併BOYNEXTDOOR。關注度到期,個人關註度不獨立於組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0:02 (UTC)[回复]
支持(±)合併--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9:33 (UTC)[回复]

(×)删除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4月1日 (一) 01:46 (UTC)[回复]

来源搜索:"鲍志恒"」——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 独立关注度不足。--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14:17 (UTC)[回复]
(○)保留这个人在梨视频搞短视频创业和他之前对张氏叔侄案,以及马廷新案的报道都有不少的关注。将其并入某个具体事件并不合适。--罗放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19:02 (UTC)[回复]
对事件的关注,疑似没有人物的有效介绍、1E。--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0:57 (UTC)[回复]
此人搞短视频创业,媒体记者生涯,弄第一个防疫竖屏纪录片等等都和张氏叔侄案无关,不应以1E为由删除。--罗放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1:55 (UTC)[回复]
请提供非顺带的有效介绍。抗疫纪录片有可靠来源吗,他在其中的作用是。--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3:28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12日 (五) 02:54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3日 (二) 02:27 (UTC)[回复]
(○)保留 涉及多个不同知名事件。--47.20.208.51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5:26 (UTC)[回复]
“涉及”不够,需要有专门介绍的。--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0:3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4月1日 (一) 01:46 (UTC)[回复]

来源搜索:"蒙青"」——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12日 (五) 02:54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3日 (二) 02: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複檢頁面中無論是哪一個近期由User:Stevensheep2000構成的版本

  • 頁面本身沒有來源證實對應項目存在於特定電視台的播放歷史。
  • 即使降低檢查標準(不考慮來源問題),檢查對應內部連結已創建的條目本身也沒有任何內文提及對應項目。
  • 即使再降低標準參酌收錄在錯誤標題下方的WP:外部連結,外部連結提及的是myTV SUPER也不是頁面主體亞洲劇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日 (一) 09:36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12日 (五) 02:55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3日 (二) 02: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愛好者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黑色怪物 2024年4月12日 (五) 08:31 (UTC)[回复]
這種程度不至於是愛好者內容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4:46 (UTC)[回复]
位置章节不需要。内容如果可供查证,未必不可。--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7:46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3日 (二) 02: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LISTD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effchu2014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11:10 (UTC)[回复]
(×)傾向删除 单纯列表--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7:47 (UTC)[回复]
(×)删除:這是在挑釁LISTD方針嗎?對比香港醫院列表澳門醫院列表的話,這三個列表的情況可謂差得不能再差。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3日 (六) 15:26 (UTC)[回复]
(!)意見,一删了之似乎也不是多么好的选择,既然存在同类的典范列表,说明此类列表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虽然内容质量是不好。如果对比小作品和典范条目,可能很多小作品和此类列表情形差不多。此类列表是否有办法提醒新人去按照特色列表去改善。看了下Wikipedia:独立列表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en:Wikipedia:Stand-alone lists,似乎中维的比较严格。--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06:01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删除方针#删除之外的其他选择,“如果一个页面能透过编辑和讨论得到改善,应当展开讨论,勇于编辑进而改善页面,而不需要将它删除。”对于有一定历史的条目、且有关注度的内容是否需要删除?提删者是否主动做过改善?--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12:42 (UTC)[回复]
这些需要全部查证,补充来源和内容,并可能需要增加信息,但这样类似删后重建了。或者,如果从其他来源拉一份列表下来,会不会比当前条目更有用,又或者该条目是否能写好(不原创总结)。青岛市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搜“医院”有3300余条结果,虽然部分是公司,但上千条医院的“名单”和不规整的结构化信息或者未确定的排版方式,放入一个列表,真的好吗。--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12:53 (UTC)[回复]
大陆的医院列表确实有类似问题,但是限于人手不可能写得像特色列表(香港医院)一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大城市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列表)。上面列出的3300余条包括卫生院、服务站、公司等非传统医院(也并非条目主题希望涵盖的内容)。个人还是建议能够就中国大陆的这些列表能够整理出一个指引,便于希望改善、新手、感兴趣的编辑等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整。另外像英维中en:List of hospitals in China纯粹就是一个WP:LISTD,而且很多都是类似的内容,是否都要去提删。随便再举几个,en:List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in Chongqing,单纯罗列。--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16:38 (UTC)[回复]
(○)傾向保留,列表可以改善,把列表刪了又能做什麼;至少先(►)移动草稿。--☥⚕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4月15日 (一) 06:52 (UTC)[回复]
移动到草稿也可以,但应该会过时草稿自动删除。--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11:39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3日 (二) 02:28 (UTC)[回复]
如果一個「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WP:LISTD)的列表被以「可改善」爲由保留或無共識處理,那麽中維歷史上所有因此(「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被刪除的列表都應翻案恢復,否則屬於雙重標準——任何列表都具有從「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改善到「提供各項名称簡介或各項之間可比較的信息等其他資訊」的潛力。—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报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A1Cafel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3:10 (UTC)[回复]

(±)合併到对应的墓主条目中。首先从来源角度说,目前条目中的来源均为政府公文,应属于一手来源,并且均未直接提到“伏虎山烈士陵园”,只是提到了各个墓葬。在Google上直接搜索“伏虎山烈士陵园”,除了顺带提及的来源(如组织前往该处祭扫一类),剩下的来源似乎只有寻访武汉伏虎山辛亥首义烈士墓精心组织 伏虎山烈士陵园修缮一新伏虎山首义烈士陵园,且几乎没有有效介绍。在读秀上搜索书籍来源,似乎也无直接介绍的来源。“本文按照由外至里的顺序记载这九座墓葬”,没有来源介绍墓葬的位置顺序。 其次该条目的编写方式也有问题,感觉就是写了何时XX墓被认定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 因此,个人认为在有更多来源介绍伏虎山烈士陵园前,首先将这些墓的介绍移动至对应的墓主条目下比较好。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深鸣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4:50 (UTC)[回复]
精心组织 伏虎山烈士陵园修缮一新算是有效介紹,不過來源是政府網站。我去讀秀搜過,結果的確不多,也沒有找到直接介紹該烈士陵園的線下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0:20 (UTC)[回复]
首先感谢阁下提出意见。说来也巧,阁下在提出该存废的时候,我正好也在写这个条目。关于阁下提出的一手来源问题,根据WP:第一手来源的说明,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我认为我现在的使用属维基百科允许范围内。而且吧,文物保护单位这个东西,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属于文物“四有”的基本信息之一,我认为是有必要在条目里提一下的。不过那么一大段复制上去,确实看上去很像在凑字数。关于阁下提到的“没有来源介绍墓葬的位置顺序”,有啊,条目里的第一张图就是。不过吧,我加这段话上去,主要还是因为怕有其他用户因为墓葬的顺序改来改去(我在非中文维基百科遇到过),所以先行把顺序定好。--———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3日 (二) 05:41 (UTC)[回复]
以及,刚才对伏虎山烈士陵园的介绍在条目内做了一些补充。--———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3日 (二) 05:42 (UTC)[回复]
关于来源问题,首先感谢阁下又补充了一定的来源。不过阁下提到的WP:第一手来源里面最开始就提到,「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但是目前条目里面对各个墓的介绍仍然全部使用的是政府官方的来源,可能仍然不符合要求。理想情况下,应该是主要使用第二手来源,并且使用第一手来源填补其中的空白。
对于我所说的「感觉就是写了何时XX墓被认定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不是说不能写这些信息,而是说目前条目里面罗列出这些信息的方式都很格式化,像是数据库一样,感觉用机器人也能生成类似的文本。
最后对于条目行文的问题,个人仍然建议是将各个墓的信息合并到墓主的条目中,然后在这个条目中提及有哪些墓葬即可。因为墓可以看作是对墓主人关注度的延伸,可以避免来源问题。--深鸣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7:34 (UTC)[回复]
新增内容仅对来源进行轻微改写,可能构成侵权,且读起来像新闻稿。--Kcx36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8:24 (UTC)[回复]
确实,并且新增来源是否能够证明主题的关注度,个人认为还有待商榷。1、2都是对伏虎山烈士陵园的修缮,3可以算是陵园的职责分配,4不知道构不构成有效介绍。就目前来看,个人仍建议将各个章节合并到对应的主条目中。--深鸣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9:58 (UTC)[回复]
关于政府文件的问题,由于文物保护工作本身就是由政府主导,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也只能由政府来划定,基本不会有非政府的来源再次提到这个,所以如果阁下非要我拿非政府文件作为来源,说实话我无法做到,我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十全十美地完全按维基要求做到。即使有那么一个两个能够找到二手来源提及,出于统一性的考虑,我想我不会使用。并且,考虑到这个问题并不是本次存废讨论的关键,后续不再对该问题进行回复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3日 (二) 09:17 (UTC)[回复]
阁下还是没看懂我的意思。“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目前各种墓葬的介绍使用的是第一手来源,占比太大了。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建议合并到其他地方。此外,添加的二手来源不一定非要介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例如目前的来源1中就有“(刘公先生)1928年10月公葬于此”。最后,我没有要求阁下“把所有东西都十全十美地完全按维基要求做到”,但是首先应该做到最基础的要求,“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是维基百科三项核心内容方针之一,阁下其实也多次用该方针提删其他页面,所以我觉得阁下应该得做到这个要求。
另外,与该存废讨论无关,建议阁下下次添加来源时,尽量补充来源的其他信息,例如日期、作者等。目前阁下可能是直接添加自动引用,来源的格式比较混乱,包括标题里面添加了一些非标题的信息。--深鸣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9:54 (UTC)[回复]
如果阁下自己想在这种细枝末节上纠结,请便,我不会拦你。但我拒绝在来源格式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我既不评优良也不想评典范。--———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3日 (二) 10:34 (UTC)[回复]
回到本提案的重点。首先“伏虎山烈士陵园”条目,考虑到现在已经有了对于“伏虎山烈士陵园”直接提及的来源,相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至于下方的各个墓葬是否要移动到墓主的条目,我觉得都行,这点我尊重社群的最终决定。不过我觉得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一个张森墓的墓主没有条目,可能没地方移动。如果单留一个张森墓在“伏虎山烈士陵园”条目这边,可能显得有些突兀。--———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3日 (二) 11: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文档写的十分糟糕,机翻痕迹相当明显,我把它改善好会使我非常头痛。如果有人把它改写得好就保留,否则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xkk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3:14 (UTC)[回复]
该模板的创建者是Thisasia,他创建的所有模板因品质很差而均被提出删除请求,参见这里这里的讨论。--Txkk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3: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