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積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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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編輯]

(×)刪除理據:未見拆分此概念的意義。如果要拆分的話也應該對等拆分,採用平等消歧義;且原條目明顯沒有拆分乾淨,還有大量PRC方面的觀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4月17日 (三) 07:55 (UTC)[回覆]
(×)刪除:我感覺這個拆分本身屬於原創研究。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7日 (三) 10:07 (UTC)[回覆]
請具體提示何處有原創研究,才好繼續討論下去。--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5:10 (UTC)[回覆]
我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對九二共識的見解的不同大至使兩方所理解的九二共識成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3:03 (UTC)[回覆]
請舉例說明。例如,台灣認為可以各表,中國認為不行。一邊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另一邊的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差異請問如何說明是同一個概念?甲說A是植物,乙說A是礦物,可以說兩方有共識嗎?你的意見唯一的立場就是你個人不認同,不代表條目為原創研究,請提出明確證明來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5:54 (UTC)[回覆]
你的類比失當,「九二共識」作為一個概念與作為實物的「植物」、「礦物」有本質上的不同。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5:12 (UTC)[回覆]
(○)保留,1. 原條目內容過長,依照維基常規指引拆分條目。已按照編輯意見修改九二共識原條目,編輯對原條目寫法有意見,應在原條目提修改。2. 條目內容已提供引用,證實非原創研究,也有關注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見解與中華民國方不同,顯示可獨立成條目。以上提刪理由,不符合維基常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17日 (三) 14:55 (UTC)[回覆]
如果覺得過長,可以拆出「九二共識的歷史」「對九二共識的評價」兩個條目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4月17日 (三) 15:24 (UTC)[回覆]
你可以在九二共識條目內自行提出討論,與現在條目討論無關。--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17日 (三) 15:34 (UTC)[回覆]
(!)意見 未經討論的非對等拆分可能違背POV。--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03:33 (UTC)[回覆]
請具體說一下條目內容何處有違反中立觀點,可以看到大部份是引用中國官方資料,很充份引述了中國的觀點。用很含糊不清的理由,無法有良好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5:09 (UTC)[回覆]
見下。目前討論中沒有人支持您的拆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9日 (五) 05:00 (UTC)[回覆]
Re. 維基常規追求共識決定,不是用討論人數來決定。--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5:52 (UTC)[回覆]
(±)合併:沒有必要什麼都分「兩個中國」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9日 (五) 12:16 (UTC)[回覆]
這個意見很明顯有地域觀點,違反POV。--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5:56 (UTC)[回覆]

以上討論,理由缺少依據,沒有集中在維基常規,刪除與合併意見皆與編輯個人的政治立場有關,為POV。希望可以提供比較具體的理由來進行有意義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6:03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8日 (日) 01:04 (UTC)[回覆]
(×)刪除:都是「共識」了就沒有必要分拆來講了--Coddlebean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2 (UTC)[回覆]
(×)刪除:「九二共識」本來就與兩岸都有關,拆出PRC作為另一個定義明顯不當,尤其是這將本來一個術語拆成了類似兩個術語去寫,如果是拆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九二共識的主張」可能還更好,但還是會POV;就條目太大要拆分而言,拆分其他章節是更好的選擇。-- Sun8908 2024年4月28日 (日) 10:11 (UTC)[回覆]
(±)合併九二共識:恐怕是拆分不當,注意到頁頂的模板稱九二共識條目為中華民國政府方面的主張,如果真的刪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的主張(即此條目),那恐怕就會有地域中心或中立性的問題了。就如上面的討論,既然是共識,那就應該寫在同一條目;如果擔心太長,可以拆分其他內容(比如單獨寫歷史等,當然,這都是後話了),而不是拆分不同方面的觀點。--古怪的Wang31討論 | 貢獻2024年5月1日 (三) 01:46 (UTC)[回覆]

5月5日[編輯]

(±)合併自閉症譜系。英維已於2022年6月將「孤獨症/自閉症」(autism)合併至「孤獨症譜系/自閉症譜系/自閉症類群」(autism spectrum)(少量內容併入「classic autism」,但中維還無該條目)。目前ICD-11和DSM-5-TR都使用「孤獨症譜系障礙」這一名稱。事實上,2013年出版的DSM-5就已經統稱「孤獨症譜系障礙」,不再區分「孤獨症」「Asperger」等;2020年出版的ICD-11亦是如此,自2022年生效以來已過兩年。兩岸三地的具體診斷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衛健委《精神障礙診療規範》等也都不再使用「孤獨症」而只有「孤獨症譜系障礙」。另外,英文常簡稱「autism spectrum」,但中文似乎不常簡稱「自閉症譜系/孤獨症譜系/自閉症類群」,而總是使用全稱「自閉症譜系障礙/孤獨症譜系障礙/自閉症類群障礙」,個人還傾向於將合併後的條目改為全稱。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8:36 (UTC)[回覆]
我的建議是:將條目【自閉症】更名為【典型孤獨症】(兒童孤獨症),再將之聯結英維條目【Classic autism】,且將其原文內容有關「譜系」的部分,併入已更名的條目【孤獨症譜系障礙】,以免一些前人在本條目建立的重要信息流失。在此譜系中,其他許多「亞型」都可能有必要將之單獨提出來作為條目論述。Yyfroy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4:10 (UTC)[回覆]
感覺classic autism的內容不多……(英維是大約1/3內容分給了classic autism,其餘分給譜系)甚至我對是否要有classic autism這個條目也表示懷疑,因為ICD-11和DSM-5-TR現在都完全搜不到「classic autism」這個詞。已經被兩大標準完全淘汰的亞型,還有必要獨立條目介紹嗎……--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4:30 (UTC)[回覆]
( π )題外話:北京大學出版社上個月剛出版了DSM-5-TR(簡體)中文版,然而價格貴得離譜 囧rz……而且鑑於DSM-5同譯者的拙劣中文翻譯,我暫時還不打算買……--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6:15 (UTC)[回覆]
同樣看過該翻譯版本,不可思議地拙劣。另外台灣精神醫學會也出了DSM-5譯本。不過我沒有細看就是了,所以不能評價翻譯質量。主要是難找。--S叔 2024年5月21日 (二) 12:42 (UTC)[回覆]
(~)補充:ICD-11精神、行為與神經發育障礙去年下半年也由人民衛生出版社出了(簡體)中文翻譯版,翻譯單位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還一直以「翻譯都是經過仔細反覆推敲」作為賣點(前言中占了一半篇幅)。我買了,確實疾病名稱都翻譯得不錯,但內容……也就那樣吧……不知道是不是英文的診斷標準真的很難翻譯成中文、是不是「如果追求完美信達雅會失去精準性」。( π )題外話:ICD-11官方中文版(絕大部分只有疾病名稱和前言部分。另外人衛的ICD-11中文版沒有前言部分)實在是爛到不忍直視,有些內容甚至感覺就是機器翻譯。( π )題外話吐槽:總是有維百用戶在各種疾病條目中將世衛組織定的中文名稱當作大陸地區詞,比如SARS之前長期沒用中國大陸的「嚴重急性呼吸症候群」而用世衛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難道就因為WHO用簡體字嗎……--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5:38 (UTC)[回覆]
根據您的提示:查了 ICD-11:[1]https://icd.who.int/browse/2024-01/mms/en#437815624
▽6A02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6A02.0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without disorder of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and with mild or no impairment of functional language
6A02.1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with disorder of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and with mild or no impairment of functional language
6A02.2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without disorder of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and with impaired functional language
6A02.3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with disorder of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and with impaired functional language
6A02.5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with disorder of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and with absence of functional language
6A02.Y Other specified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6A02.Z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unspecified
但,DSM-5-TR 應該不開放查詢:[2]https://dsm.psychiatryonline.org/doi/full/10.1176/appi.books.9780890425787.x01_Neurodevelopmental_Disorders
不知您可否弄到英文版或中文版的內容?那麼請問此譜系障礙,最常見的亞型(病名)現在公認應稱為什麼?若沒有,那本條目就只好廢了?Yyfroy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4:19 (UTC)[回覆]
@Yyfroy如您需要,我可以提供一份。--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4:29 (UTC)[回覆]
謝謝您!我剛剛竟然找到了:[3]https://www.mredscircleoftrust.com/storage/app/media/DSM%205%20TR.pdf 大家參詳參詳!我看了後,沒任何建議。目前就是如何將條目【自閉症】有價值的內文,看看是否能適當融入條目【孤獨症譜系障礙】中?Yyfroy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5:34 (UTC)[回覆]
DSM-5-TR事實上維基百科圖書館的資料庫有的[事實上就是能自由查看APA網站的DSM-5-TR及一些期刊文章],開放給滿參與條件的編者。不用四處找。--S叔 2024年5月21日 (二) 12:51 (UTC)[回覆]
兄台,感謝你的提示!我也申請進入了!謝謝!Yyfroy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4:01 (UTC)[回覆]
@Yyfroy:ICD-11搜索框裡可以直接輸入想搜索的詞(比如「classic autism」),很多即使被淘汰的詞也是能夠搜到的,比如輸入「simple-type schizophrenia」(本身未列在ICD-11)會自動匹配至「6A20.Z Schizophrenia, episode unspecified」,輸入「Asperger」則跳轉到「6A02.0」(類似維百的「重定向」),但「classic autism」卻連自動匹配也沒有,就是完全沒有在這個資料庫里。說明被淘汰得很徹底()[原創研究?]DSM-5-TR(英文版)我是在z-lib下載的(應該不算廣告吧?),搜索過「classic autism」這個詞,沒有。--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4:45 (UTC)[回覆]
@Yyfroy最常見的亞型(病名)現在公認應稱為什麼?「現在公認」應該是不存在「classic autism」的()在DSM-4-TR(1994)中,有(classic) autism、Asperger、Rett氏障礙和兒童期崩解症四種孤獨症類型(都屬於廣泛性發育障礙PDDs),但DSM-5就沒了。ICD-10(1990)中,有兒童期autism、非典型autism、Rett氏症候群、其他兒童期崩解症、伴有智能不足與重複動作的過動症和Asperger,ICD-11也同樣刪掉了。註:「classic」打括號是因為原文沒有「classic」一詞,是DSM-5和ICD-11將所有autism子類型合併稱「autism spectrum disorder」之後為了區分才將以前的「autism」加上了「classic」。「classic」可能不是「典型」的意思,而是類似「古老」的意思(應該確實是「典型」的意思,因為ICD-10有「非典型孤獨症」),而且我懷疑中文地區可能完全沒有對應概念,非要稱呼的話按中文習慣可能會說成「ICD-10和DSM-4-TR中的孤獨症」或「孤獨症(舊診斷)」之類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5:09 (UTC)[回覆]
@Yyfroy(~)補充:之前沒搜索「childhood autism」。這個詞在ICD-11中直接「重定向」到整個譜系,在DSM-5-TR就在61頁出現了一次(而且也是為了說明其「被淘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5:37 (UTC)[回覆]
根據上面的連結,我找不到 DSM-5-TR 對於 ASD 有分亞型,只有 severity levels 分級?我沒有任何建議了!不知您是建議如何將條目【自閉症】較無損地併入【孤獨症譜系障礙】?Yyfroy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5:38 (UTC)[回覆]
這一條目本身的問題也非常大,大段大段的「無來源」內容……我對合併條目沒有經驗,尤其是這種可靠性都無法保證的內容 囧rz……--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6:03 (UTC)[回覆]
看來英維也在討論,且他們最先提議的是「反向併入」(Autism spectrum → Autism):[spectrum#Requested move 17 May 2024|https://en.wikipedia.org/wiki/Talk:Autism_spectrum#Requested_move_17_May_2024] 。連 Asperger syndrome 也被建議取消而併在一起,不過大多人都反對:[spectrum#Proposal to merge Asperger syndrome here|https://en.wikipedia.org/wiki/Talk:Autism_spectrum#Proposal_to_merge_Asperger_syndrome_here] 。
好亂呀!本來還想慢慢搬,看了後我也不敢動手!Yyfroy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6:26 (UTC)[回覆]
不是最先提議「反向併入」吧?是2022年6月Autism就已經併入了Autism spectrum(少部分分給classic autism),然後2024年5月(怎麼就是最近幾天?!好巧)又有人提議將Autism spectrum移動至Autism(Autism在英維自2022年6月只是一個重定向頁而已)。這一「更名」應該和我們中維的這個「合併」性質有很大區別。另外,Asperger其實我也一直認為應該併入「孤獨症譜系障礙」的!已經被淘汰的過時的診斷就不應該成為獨立條目。反而「抑鬱障礙」(包含眾多疾病的大類)完全應該從「心境障礙」分離出來。但我其實沒怎麼研究(讀)過Asperger條目,所以暫時沒提。--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6:38 (UTC)[回覆]
@Yyfroy:兩年前英維的合併討論:en:Talk:Autism_spectrum/Archive_4#Merger_proposal;_Outdated_terminology/taxonomy--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7:13 (UTC)[回覆]

5月8日[編輯]

來源搜尋:"乔一鱼"」——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來源搜尋:"朱奕萌"」——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0:03 (UTC)[回覆]
或可考慮(±)合併Gen1es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8日 (三) 10:04 (UTC)[回覆]
不反對,下面那個也是。--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23:04 (UTC)[回覆]
整合兩個討論串。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0日 (五) 00:13 (UTC)[回覆]

5月13日[編輯]

來源搜尋:"劉美德"」——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1:08 (UTC)[回覆]

(►)移動草稿理據:未開拍不符合電視劇關注度指引NT:DRAMA,2023年6月後未有進一步消息[4](排序靠前提及「이승국」的新聞為同名節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ercoffee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1:28 (UTC)[回覆]

(►)移動草稿理據:未開拍不符合電視劇關注度指引NT:DRAMA,2021年後無相關製作消息更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ercoffee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1:41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看到您在編輯摘要指該條目非電視劇,看引用來源和提及的「前兩部作品」應該都指明條目主題是電視劇。--Hercoffee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1:50 (UTC)[回覆]

批量提刪[編輯]

KMB 1[編輯]

KMB 1A[編輯]

KMB 1K[編輯]

KMB 2[編輯]

KMB 2A[編輯]

KMB 2B[編輯]

KMB 2C[編輯]


(×)刪除理據:不符合WP:RFAL

提報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ThirdThink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3:06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31 (UTC)[回覆]

來源搜尋:"人工衛星 (音樂組合)"」——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WPCD-DTV 2024年4月21日 (日) 00:00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日 (四) 11:38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31 (UTC)[回覆]

(×)刪除理據:04年就被創建的條目,至今無來源。而且疑似以中國大陸為敘述中心(WP:BIAS)。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4:33 (UTC)[回覆]
有線下來源[5],而且這個詞都不確定中國以外地區有沒有人用,未必是WP:BIAS--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5:45 (UTC)[回覆]
(!)意見,這個定義「在一個行政區劃內,由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對本地文物資源進行較為全面性的調查工作」,放在世界各國基本也不會有太大區別,我看不出有明顯地域中心的問題?--O-ring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41 (UTC)[回覆]
看不出,而且用Google搜這個詞,很多都是簡體字網站,只看到台灣有一個網站講到了文物普查。--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45 (UTC)[回覆]
我上面說的疑似,你覺得不是那就不是,不用過於糾結這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3日 (二) 09:27 (UTC)[回覆]
(×)刪除 詞典。就是官方主管機構組織的大規模非專項文物調查?對於某些例子,可能很難有確切定義,專題文物普查、專項文物普查。--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8:52 (UTC)[回覆]
你舉的「專題文物普查、專項文物普查」只是這些文物普查的範圍或主體不同,不代表文物普查這個定義就不確切,而且在有來源可以證明的前提下不應再說它「難有確切定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8:55 (UTC)[回覆]
「它一方面相對於考古工作的專題調查而言的」,專題文物普查/調查究竟算不算文物普查,感覺難以區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9:25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日 (四) 11:38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32 (UTC)[回覆]

(×)刪除理據:1、原創定義。將文物稱為「歷史建築」,違反WP:ORWP:NOT#OR2、模板功能可被其他模板代替。這個模板本來是想改名成文物專用模板的,不過我昨天剛注意到已有{{山東文保}}可代替其功能,所以改名也沒什麼必要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4:33 (UTC)[回覆]
(○)保留,該模板的導航功能價值毋庸置疑且無法被代替,我已經在討論頁說的很明白了。——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02 (UTC)[回覆]
原創定義4個字你是一點沒看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07 (UTC)[回覆]
(○)保留,該模板為青島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及歷史建築的導航模板,乃綜合性模板,具有不可替代性。提刪者所提到的模板不能替代該模板的使用。--K.Y.K.Z.K.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24 (UTC)[回覆]
原創定義4個字閣下也是一點沒看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46 (UTC)[回覆]
我不知道是否有關,但若干年前曾有其他用戶抱怨一些用戶把青島的地位不合理地提高的行為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15:43 (UTC)[回覆]
(►)移動至 青島歷史文化資源索引,模板內容重複的問題是客觀的,可參考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6:34 (UTC)[回覆]
「青島歷史文化資源索引」一名太抽象,沒有明確的範圍,因此不贊同。--———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03:13 (UTC)[回覆]
這不難,對照青島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就可以了,這裡面明確列出了青島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需要保護的內容,減去其中自然的部分,那麼得到的就是三名體系(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街區、傳統村落)、文物古蹟(世界遺產、文物保護單位、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區、水下文物)、歷史建築、特色要素(工業遺產、軍事建(構)築物、革命文物、名人故居)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0:53 (UTC)[回覆]
既然有可靠來源,那我贊同。不過名字可能要改改以契合來源,我暫時沒想好名字怎麼定。以及,由於更改前後已然沒有繼承關係,建議(◇)刪後重建此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11:05 (UTC)[回覆]
換成「青島歷史文化遺產索引」也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是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法定規劃,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公布,顯然可以明確青島歷史文化遺產/資源的具體範圍,不明確範圍還談什麼保護?--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1:08 (UTC)[回覆]
「《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定的保護要素索引」如何?儘量做到不原創研究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覆]
我跟貓貓的日記本閣下已經商量到這個程度了。@K.Y.K.Z.K.、@StefanTsingtauer二位有什麼意見,出來說句話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3日 (二) 03:25 (UTC)[回覆]
(*)提醒Wikipedia:導航模板中沒有原創研究或收錄標準的說明,不認為提刪者的引用的方針適合該系列模板。--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4:40 (UTC)[回覆]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是方針唉大哥,你拿論述來反駁方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04:44 (UTC)[回覆]
請具體給出導航模板en:Template:China topics的收錄標準。為什麼加入了這些?--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5:19 (UTC)[回覆]
維基百科:是英文維基說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05:24 (UTC)[回覆]
請給出中維導航模板Template:美國索引收錄標準。--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覆]
我給不出來,因為我同樣反對該模板的收錄邏輯。也許您接下來要問我為什麼只提刪這些不去提刪{{美國索引}}呢?因為我想提刪什麼、不想提刪什麼是我的自由,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08:13 (UTC)[回覆]
可是您引用的原創觀點並不適用模板,因為模板中的內容都是實際存在的東西,根本就沒有原創什麼概念,即不符合Wikipedia:刪除方針#刪除理由中的規定。--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1:36 (UTC)[回覆]
是嗎?Wikipedia:刪除方針#刪除理由第14條:任何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該條款指向了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而《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則明確指出: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11:41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日 (四) 11: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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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定義。無論是「青島市傳統民族建築」或「青島傳統建築」這兩個名稱,都缺乏具體定義。違反WP:ORWP:NOT#OR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4:33 (UTC)[回覆]
(○)保留,有導航價值,可後續改善。——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05 (UTC)[回覆]
答非所問。我說原創定義,你說有導航價值。--———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08 (UTC)[回覆]
(○)保留,這屬於提刪者理解錯誤,世上也並無「青島傳統建築」,而是青島/傳統建築,其意思為在青島地區的中國傳統建築,即具有中國傳統建築風格樣式的建築,並非原創定義。--K.Y.K.Z.K.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32 (UTC)[回覆]
閣下現在就是在強行給「青島市傳統民族建築」或「青島傳統建築」加上了定義。WP:OR第一句話即明確指出:「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除非你有可靠來源。--———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39 (UTC)[回覆]
那如果加上「中國」二字是否可行,如「青島市境內的中國傳統建築」--K.Y.K.Z.K.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40 (UTC)[回覆]
請用可靠來源告訴我這樣做的必要性。--———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48 (UTC)[回覆]
見上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15:43 (UTC)[回覆]
(!)意見這個模板雜揉了幾個方面的內容,一部分是古建築,通常指清代(含)之前的建築,比如青島天后宮,一部分是近代仿古建築,即近代以來利用現代施工工藝和材料達到古建築外觀效果的建築,比如世界紅卍字會青島分會的中院建築,仿古建築中又有一部分可以被視為近代民族形式建築,指近代以來遵循和採納西方建築原理和方法,同時運用大量傳統裝飾,表現「中國固有特徵」的建築,也可以視為中國式的折衷主義建築,比如青島海濱生物研究所,這幾個都是有明確定義的,但是似乎難以用傳統民族建築予以全部概括,考慮改善,建議只包含古建築,名稱對應移動過去。--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4:39 (UTC)[回覆]
需要可靠來源支撐。--———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3日 (二) 14:57 (UTC)[回覆]
如果移動到古建築,可以看四普對古建築的認定標準:「1840年以前建造的、以及1840-1911年採用傳統建築材料、工藝建造,具有傳統風格的建築」,但是在模板里並不需要放標準,標準是「古建築」這個條目應當解決的(這個條目沒有?這真是個笑話)。
當然,這又會來到論證收錄全不全的環節,但對青島來說近現代是大頭,古建築確實是不多的,地級市全域國省市三級文物保護單位大約有40處左右,級別低的區縣保和一般不可移動文物收錄價值也低,關注度也都可能還是問題,我認為可以不考慮,所以這是可以做到的,而且從分類方式看,它是完全可以與既有模板區分、獨立存在的。--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9:24 (UTC)[回覆]
也可以以狹義的城市(即市區)為收錄範圍,把區保也納進來,這也是提高全面程度的一個方式。--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9:38 (UTC)[回覆]
如果閣下選用的是四普的標準的話,那只能等到四普成果發表之後再對什麼是「古建築」什麼不是「古建築」進行區分了,畢竟中國大陸這邊,不可移動文物的最終認定權只在政府機關。--———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4日 (三) 09:39 (UTC)[回覆]
另外還有就是,該模板列出了一部分已拆除的建築,這部分就沒辦法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4日 (三) 09:4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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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21#Template:青島市傳統民族建築同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7:35 (UTC)[回覆]
(○)保留: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21#Template:青島市傳統民族建築同理。——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06 (UTC)[回覆]
上方已回復,不重複。--———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09 (UTC)[回覆]
見青島市歷史建築保護名單索引模板提刪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15:57 (UTC)[回覆]
按上面的修改方向,把這個移動至青島古建築,然後把近代仿古建築獨立出來建一個分類就可以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4:4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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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政治顏色。關注度不夠,建議與政治顏色詞條合併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8:24 (UTC)[回覆]
並沒有不夠[6][7]--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08 (UTC)[回覆]
但是其中的內容本質上講的還是政治顏色在德國的表現形式,且德國的政黨代表色的本質與政治顏色相比並無特殊之處。--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27 (UTC)[回覆]
德國政黨代表色其實就是「政治顏色在德國的表現形式」,的確如此。單單看政治顏色條目的話未必能知道德國政黨的代表色是什麼。主題在某個地區的子主題有關注度來源且長度夠的話是可以另建條目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32 (UTC)[回覆]
另外全世界都有政治顏色,但只有德國的政治顏色被中文維基百科的維基人專門設詞條,這亦是不合理的。而且除中文維基外,我尚未查到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專門為某一國家的政治顏色設立詞條。--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31 (UTC)[回覆]
有可靠來源的話就能建,因為其他語言沒有條目不是合適的刪除理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33 (UTC)[回覆]
(!)意見,如果傾向於合併的話,德國政黨列表可能比政治顏色更合適,事實上在德國政黨列表已經有簡短的代表顏色描述。--O-ring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2:53 (UTC)[回覆]
贊同O-ring--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8:5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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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留:可能諸位編輯並不是特別熟悉戰後德國政治。實際上德國政黨顏色相對於其他國家,確有其獨特之處。條目具有關注度。
    • 戰後德國的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其他地方政府時常出現兩黨或多黨聯合政府的情況。幾十年間幾家主要的政黨都比較穩定,代表色也相對固定,在德國國內、對研究德國政黨政治的人們而言非常熟悉。而這種頻繁出現聯合政府、主要政黨穩定存在的情況並不是所有國家都有的。
    • 由於頻繁出現聯合政府,主要黨派和代表顏色也比較固定,德語和德國政治術語中出現了一系列豐富多彩的詞彙,比如「交通燈聯盟」(Ampelkoalition)、「肯亞聯盟」(Kenia-Koalition,或者阿富汗聯盟)、「牙買加聯盟」(Jamaika-Koalition)等等表示不同組合形式的聯合政府的詞。據我所知,這些事情在主要歐美國家裡可能是獨一份的,有其獨特性。「交通燈聯盟」之類用顏色代指不同聯合政府的詞彙也頻繁界於新聞和學術文章中。具備關注度。交通燈聯盟、肯亞聯盟、阿富汗聯盟、牙買加聯盟之類的事情不在這個條目里一起解釋,又該去哪裡解釋呢?
    • 「尚未查到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專門為某一國家的政治顏色設立詞條」並不是提刪的理由。如果這個條目的確應當建立,那麼難道中文維基百科必須要等別的語種建立了之後才能寫嗎?中文語種就不能領先一下嗎?
    • 我認為德國政黨顏色問題具備特殊性和關注度,應保留此條目。--如沐西風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0:45 (UTC)[回覆]
    重點是「代表顏色也比較固定」嗎。美國的紅綠、台灣的藍綠,好像也沒條目,除了紅州與藍州。所以「具備特殊性」在哪裡,關注度又是否足夠來源。非列表的內容(「組合顏色」),條目內很少、來源很少,不認為足夠關注。--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5:41 (UTC)[回覆]
    • 那要不我再重複一遍呢?政黨有顏色這事本身並不獨特,但是形形色色的聯合政府的顏色組合和對應的花哨名詞(例如「牙買加聯盟」)就是特殊性。牙買加聯盟之類詞彙的關注度足夠,搜一搜就知道。
    • 「美國的紅綠、台灣的藍綠,好像也沒條目,除了紅州與藍州。」台灣政治顏色的條目可不是沒有:泛藍泛綠橘營南綠北藍,夠不夠,是不是也要提刪?
    • 如果認為「非列表的內容(「組合顏色」),條目內很少、來源很少,不認為足夠關注」,似乎更該掛上{{Notability Unreferenced}}而不是直接刪除。--如沐西風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2:53 (UTC)[回覆]
      聯合本身受到關注、可能寫條目,但單純的「顏色」不一定。那些是受關注術語包含顏色,而不是寫「藍營與綠營」或更全的列出且只寫顏色。預計很多政黨有代表色,某個國家足夠多或者獨特到單獨條目來講,需要來源證明。想保留不是解決關注度存廢的理由。希望能證明「獨特之處」,我覺得這只是常見顏色代稱的列出,就比如「中國科技企業代表色」寫藍廠綠廠小米橙等等,或者「中國共享單車代表色」——這個或許真可以寫?
      如果是要寫不需顧忌關注度的列表,可能需要更廣共識,可能建立大量的「代表色」條目來引述陳列資料。--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3:43 (UTC)[回覆]
      • 我現在說第三次:德國政壇用顏色組合代指不同政黨搭配的聯合政府,就是這件事情的特色。其他國家和地區很少有「交通燈聯合」之類的詞來代指聯合政府。
      • 條目現在有「結盟組合顏色」一章,這一章的內容很難合併到政治顏色中,合併會使得政治顏色條目比例失衡、過於偏重德國一個國家。
      • 能看懂一點德語的編輯可以參考de:Politische_Farbe#Deutschland(政治顏色:德國。這一節是德語維基條目占比最大的部分)。
      • 另外一種選項是像德語維基一樣寫一個de:Koalitionsregierungen in Deutschland(德國的聯合政府)。那樣的話德國主要政黨的顏色可歸入政治顏色,而顏色組合(阿富汗聯合之類的東西)寫入德國的聯合政府。不過目前沒有這個條目,請暫時保留。
      • 最後附一下談論德國政黨顏色參考資料。其實隨便搜一下就能找到好多:
      • 談論德國政治的文章里經常可以見到交通燈聯合之類的詞。不熟悉德國政治的讀者很難理解。這種用顏色別稱命名聯合政府的現象在其他國家也相當罕見。具備知識性和關注度,應當有條目加以解釋說明。--如沐西風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8:3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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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老街」屬原創定義。(WP:ORWP:NOT#OR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8:25 (UTC)[回覆]
(○)保留,用於收錄、導航青島歷史城區(有明確範圍可查)內的街道條目,保留意義毫無疑問。——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07 (UTC)[回覆]
(○)保留,青島有大量街道位於國家認定的歷史文化街區,且亦有《青島老街》一書,並非原創定義。--K.Y.K.Z.K.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9:35 (UTC)[回覆]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要證明你沒有發表原創研究,你必須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持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1日 (日) 09:41 (UTC)[回覆]
這裏我有一個看法,就是如果《青島老街》一書(或其他可靠來源)能對青島的「老街」作總括定義/介紹,那「老街」確實不算原創研究。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15:46 (UTC)[回覆]
我同意,但上方用戶要把該書具體信息寫在模板里,只有一個書名不合適。--———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03:16 (UTC)[回覆]
再不然(他們)建一個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條目總括介紹「青島老街」也非不可,相信這對他們而言並非難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04:57 (UTC)[回覆]
認同閣下觀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04:59 (UTC)[回覆]
@StefanTsingtauerK.Y.K.Z.K.對此提議有何想法?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05:09 (UTC)[回覆]
如果相對屬於常識,能輕鬆搜到定義,不應該在導航模板中隨便寫書目來源。源碼注釋或討論頁提一下無妨。--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9:34 (UTC)[回覆]
似乎不屬於常識。我找到的「青島老街」基本上僅指中山路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6:06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日 (四) 11:40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33 (UTC)[回覆]
鑑於主留方至今仍未給出《青島老街》這本書的具體信息,認為該模板應(×)刪除。———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5月20日 (一) 04:05 (UTC)[回覆]

(×)刪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報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0日 (三) 00:05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重新提交說明:小小作品第二次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35 (UTC)[回覆]

(×)刪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報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0日 (三) 00:05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重新提交說明:小小作品第二次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35 (UTC)[回覆]

(×)刪除理據:沒什麼意義的非常用重定向。如果按這個邏輯,那還可以建更多重定向,比如「武漢政府」「武漢人民政府」等等,其他地方也可以照此法建立,沒完沒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5月13日 (一) 04:16 (UTC)[回覆]
雖然不覺得很需要建立,但也不覺得需要刪除,WP:R#KEEP。--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9:59 (UTC)[回覆]

(×)刪除,現在已經沒有鏈入頁面了,唯一的條目命名空間鏈入頁面首善堂 (漢口)已被我調整。--FradonStar|八閩風雲 2024年5月21日 (二) 21:25 (UTC)[回覆]

(►)移動維基學院,懷疑存在嚴重原創研究問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rz1118留言來人救救金屬學材料科學條目們吧 2024年5月13日 (一) 07:11 (UTC)[回覆]
不是文章,應該不能送到學院。像是同類索引。挺多跨語言版本。--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0:03 (UTC)[回覆]
比起同類索引更像個普通的(低質量)列表,畢竟「改革開放」或者「xx之虎」這種名字和「奇蹟」完全不相似啊。
各語言版本似乎或多或少都有點問題:
  • 可能條目或者文獻中有別名,依舊類似以名稱為準的同類索引。
  • 改革開放屬於「經濟快速發展奇蹟」的重點,很多文章也會稱。之虎的情況不清楚,疑似條目本身沒寫好。
  • 這個稱呼本就是各路聲稱、總結的匯集,沒有特別中性的評判標準,所以只要聲量大,似乎就能寫入?
  • 各語言版本的列表有差異還算合理——可能確實有原創性。時間有差異要看文獻可靠性。
  • 消歧義不能寫參考資料,但改成條目或列表將阻礙跨語言連結。不確定如何改善。
--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3:33 (UTC)[回覆]
事實上「改革開放」是被某位已經全域封禁的韓國宣傳者刪掉的,我正是在追查此人破壞時發現的這個條目。但因為本身就沒有收錄標準,他這個刪除還真不違反任何規則。
這東西想硬搞一個標準應該也可以,按每年生產總值或者工業增加值的增長設一個門檻什麼的。(當然,沒文獻支持的話,這個門檻就會變成更惡劣的原創研究……)
我傾向於認為這東西是列表而非消歧義,好些語言版本也是這麼幹的,所以參考文獻規則上是能加的,就看能不能找到了。
最糟糕的情況下,依照「同類索引條目的實質是列表式條目」一條,按普通的列錶轉發給學院應該也行吧? --Trz1118留言來人救救金屬學材料科學條目們吧 2024年5月13日 (一) 14:28 (UTC)[回覆]
2. 是的。容易形成媒體引用維基百科從而出現文獻,如條目探討-最大政黨列表…… 3. 剛想起同類索引不是消歧義、是列表條目,那麼能加參考資料,但本地沒有同類索引的共識。能找但挺容易摻雜原創。感覺類似航母殺手…… 4. 學院不收這種程度、類似三手文獻的內容吧。--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4:50 (UTC)[回覆]

5月14日[編輯]

來源搜尋:"千年肆"」——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0:16 (UTC)[回覆]
(!)意見,基本內容與千年貳相似。台灣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換過發行商的關係,改過幾個遊戲名字——《千年》、《千年貳》、《千年肆》,但在中國大陸一直都叫《千年》,韓國ActozSoft好像也只有一款遊戲《천년》(千年)。--O-ring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4:09 (UTC)[回覆]
(○)保留,應該給與保留,不同的代理商不同的版本。千年貳已經倒閉,而千年肆與千年貳是不同代理商且仍在運營。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遊戲,建議給予保留。讓更多人來完善可靠資料,而不是去刪除。--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6:58 (UTC)[回覆]
如果你的意思是換一個代理商就寫一個新條目,我的意見是(×)刪除,我認為這是廣告宣傳目的。如果兩者並為一個條目,我保持(=)中立,原則上寫遊戲條目應該是隨遊戲開發商,不是隨不同地區的代理商。--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1:07 (UTC)[回覆]
(○)保留,尊敬的管理員;遊戲南韓原名為『천년』即為千年,臺灣代理後分為千壹、千貳、千肆,遊戲是一個框架但理論上是為不同的遊戲。 即使並為一個建議保留現有的千年肆條目,其實兩者並為一個是不恰當的,(條目完善程度不夠應解鎖讓更多人編輯條目)。它們其中的關系舉例為<中華民國條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之間關系,不同點在於中華民國還在,而千貳已經成為歷史。我的意見條目應給予:(○)保留>--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2:04 (UTC)[回覆]
我覺得你的舉例不是很恰當,它更像Mercedes Benz在台灣叫賓士、香港叫平治、中國大陸見奔馳、新加坡叫馬賽地,它們之間的差異不足以另建新條目。我覺得你所陳述的「千年 (聖教士代理)」、「千年貳 (永世泰代理)」和「千年肆 (華義代理)」是不同遊戲,就像有人說「Mercedes Benz (台灣賓士代理)」、「Mercedes Benz (中華賓士代理)」、「Mercedes Benz (仁孚行代理)」不是相同的汽車,完全不符合道理;純粹就是同一款遊戲,不同代理商換過不同名字,它們之間的內容差異根本不足以另建新條目,所以我還是維持原來的意見,同一款遊戲換個代理商、改個名字要寫個新條目就刪除,合併為一個條目就保持中立。--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9:06 (UTC)[回覆]
遊戲在南韓名稱為「천년(千年)」如果將「千年貳」與「千年肆」合併至新建《千年_遊戲》之條目最為穩妥,如果因為千年肆與「千年貳」之條目相近而刪除「千年肆」保留「千年貳」不穩妥,如果(×)刪除「千年貳」(○)保留「千年肆」也許更穩妥一些。以上意見是以中立的為目的。--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9:34 (UTC)[回覆]
基本上可以同意,但你還要提出WP:可靠來源,解答其他用戶關於WP:關注度的問題,這才是這次存廢討論的重點。另外,我覺得你有必要說明,你的編輯是否涉及WP:有償編輯。--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9:49 (UTC)[回覆]
管理員辛苦了,我的建議是管理員對條目解除保護狀態,讓大家可以共同參與編輯WP:可靠來源WP:關註度的問題,因為我是維基百科的新手編輯者。我也沒有涉及到WP:有償編輯,但卻是這款遊戲的瘋狂熱愛好者。希望管理員能將條目合併至千年肆或者千年遊戲整理更穩妥合理,以能幫助更多的遊戲愛好者。--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0:05 (UTC)[回覆]
我不是管理員。這個條目目前被半保護,如果你想要修改,請在討論頁提出修改提議。建議你用WP:中立的觀點編寫條目,添加WP:不適合維基百科的內容WP:垃圾內容WP:愛好者內容無助於保留條目,反而適得其反。如果你認為這個條目符合關注度,就在這裡貼上WP:獨立第三方來源的外部連結,最好是可靠的新聞媒體或遊戲評測媒體,遊戲信息庫、論壇、博客、內容農場、自媒體等內容大概不被接受為可靠來源。--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4:14 (UTC)[回覆]
謝謝您的幫助,真太複雜了。我為了我的愛好只能走到這裡了。已經盡力提供自己意見了⋯感恩善良的好心人⋯--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7:41 (UTC)[回覆]
細看了兩條條目,千年貳鄙人提侵權了,從2007年建立條目至此無一版本不侵犯版權,官網還以紅字標示「本文的所有權歸本站(http://www.1000y.com.tw)及作者,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於任何媒體。違者必究」。千年肆實也應走版權驗證。--冰融s 🧊 テーマがないのがテーマです 2024年5月15日 (三) 17:01 (UTC)[回覆]
(+)支持贊同您的意見⋯(!)意見但是仍然希望對千年肆條目給予保留並且解除半保護狀態,可以讓大家進行編輯維修--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7:51 (UTC)[回覆]
(◇)刪後重建:「結論」一節明顯帶有廣告意味。來源格式都錯了,條目甚至連遊戲原名都沒有提到보유。有價值的內容極少,建議刪掉重寫。--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12:25 (UTC)[回覆]
無意冒犯,但原名是《천년》並非《보유》,刪了您能建立一個比這個更好的嗎?如果不能還是{{保留}}--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12:59 (UTC)[回覆]
韓文歡迎指正,畢竟我也是用翻譯工具找韓文資料的。
證明條目有保存價值,是由保存方舉證。條目當前本質,不符合規範,修到符合規範,當前內容大概刪掉只有一句話,所以我建議刪掉重建,你要求我重寫略顯無稽。
如果你想保留現在的內容,放到自己用戶草稿頁,或者建立一個fandom百科就行(WP:OUT)。--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03:45 (UTC)[回覆]
感謝您的幫助,我太笨了不太會搞。你們會搞的弄吧。希望管理員不是只有刪條目也要建立條目。--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03:55 (UTC)[回覆]

(×)刪除理據:指向清朝但無用或不與該條目主題對應的重定向頁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注荼 2024年5月14日 (二) 01:25 (UTC)[回覆]
前兩者可能適合改為(►)重新導向臺灣清治時期,第三個作為顯然原創研究的名稱應該(×)刪除,第四個可能適合改(►)重新導向清朝人口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08:03 (UTC)[回覆]
前兩者除了適用清代台灣,不知道是否可以適用清代西藏清代青海清代新疆清代蒙古。--O-ring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0:35 (UTC)[回覆]
台灣以外的地方,上述用法不常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22:21 (UTC)[回覆]
蒙古不常用。西藏、青海與新疆自清朝起沒有脫離過中國大陸政權的統治,不適用這種描述。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5日 (三) 22:48 (UTC)[回覆]

批量提刪[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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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適合指向金髮女性?--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7:13 (UTC)[回覆]
若重新導向至若干列表,則應可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9日 (一) 08:1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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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不適當的Emoji重新導向

提報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15:48 (UTC)[回覆]

(×)刪除,讓這些東西消失--———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2日 (一) 16:12 (UTC)[回覆]
(○)保留:可參考英維保留Emoji重定向的討論,顯然在中文維基百科也是相同。「第一次聽說」顯然不是合理刪除理由、「不知有何意思」不代表他沒意思、「有點黑」更完全是無關。為什麼沒有任何論證下就直接指是「不適當」?--西 2024年4月22日 (一) 16:59 (UTC)[回覆]
此處討論應視為上方討論的延伸,我想我並無必要重複論證。此外,我印象中社羣之前已經有討論過Emoji重新導向的事情,當時社羣的結論是根據Emoji的正式名稱(如「👨🏻」的正式名稱是「Man: Light Skin Tone」)在合適情況下建立重新導向,也就是說「👨🏻」應該視為和「Man: Light Skin Tone」完全等義,而現在這裏被提刪的20個重新導向的情況就是從「男性:淺膚色」(較狹窄的主題)重新導向至「男性」(較寬泛的主題)。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23:26 (UTC)[回覆]
(!)意見 較窄到較寬的重定向,我覺得需要看情況,比如🔍🔎重定向到放大鏡完全可以,但👩‍🦳要表達女人還是白髮,甚至老年人,再甚至白髮魔女[開玩笑的],就很難說了。又以英文維基來說,en:🍳怎麼是烹飪而不是煎蛋,我覺得值得考慮名稱與內涵問題。--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7:04 (UTC)[回覆]
一方面,維基百科:是英文維基說的!;另一方面,閣下給出的連結本身也是英維的論述。--———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3日 (二) 03:02 (UTC)[回覆]
(×)刪除 維基百科不是emoji詞典。如果非要寫,放在列表。--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7:14 (UTC)[回覆]
應當注意的是英維理據在本站是否適宜,而不是扔出一個〈是英文維基說的!〉卻不說明英維理據在本站是如何不適宜的(否則要表達不同意見只要扔出一個〈是《是英文維基說的!》說的!〉即可)。未見本站以繪文字為重新導向有何不可之處,不過本次提刪的重新導向似乎可同時重新導向至多個目標,如「👨🏻」似乎既可重新導向至男性,又可重新導向至淺膚色紺野夢人 2024年4月23日 (二) 03:33 (UTC)[回覆]
溫馨提醒:以下內容摘自維基百科App在App Store上面的自我介紹。

Find and search - Easily find what you're looking for by searching within articles or using Spotlight. You can even search with your favorite emojis!

--MilkyDefer 2024年4月23日 (二) 05:16 (UTC)[回覆]
所以我上面也有說「Emoji不是不能充當重新導向」,但重新導向的目標是否適當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5:05 (UTC)[回覆]
(!)意見,我個人看法認為,這些繪文字是Unicode的政治正確,應該當成是一種派生變化,例如:Man(👨)被重定向男性的話,那麼Man: Light Skin Tone(👨🏻)、Man: Dark Skin Tone(👨🏿)作為Man(👨)的派生,應該也是重定向到男性,而不是淺膚色深膚色英語Dark skin。--O-ring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6:29 (UTC)[回覆]
Unicode的政治正確能不能直接套用到維基百科容我持保留意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2:39 (UTC)[回覆]
全部(○)保留,並(►)重新導向EmojiEmoji列表。有明確且唯一定義者,則可重新導向至各該條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5日 (四) 06:18 (UTC)[回覆]
有機會與WP:R#DELETE第一款相衝突。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37 (UTC)[回覆]
在不會擴充為獨立條目的情況下,顯然比直接刪除好。而且也提到有較明確定義者可逕導向去其他條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9日 (一) 08:18 (UTC)[回覆]
WP:R#DELETE第一款説的是「該重新導向致使用戶通過搜尋引擎尋找相似標題的條目變得不合情理的困難」,要是真的是這種情況的話,重新導向的存在會讓用戶無法找到他們實際要找的條目,我不見得重新導向至EmojiEmoji列表真的「顯然比直接刪除好」。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10:32 (UTC)[回覆]
在Emoji列表中給出Unicode官方對表情之定義,並提供相關內部連結,即可達到導航目的。有準確定義的才重新導向至個別條目,不能者本來就不適合重新導向至個別條目,不理解所謂「無法找到他們實際要找的條目」理由何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3日 (五) 14:00 (UTC)[回覆]
👩👧👨👦這幾個可以存在的話代表可能有用,那就全部(○)保留,重定向不存在是否有政治正確的考慮,只要可能有用即可;不同意重定向至Emoji 之類的條目。-- Sun8908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3日 (五) 08:08 (UTC)[回覆]
(×)刪除() 啥玩意??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8日 (三) 14:57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4日 (二) 03:58 (UTC)[回覆]

(×)刪除理據:機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1:40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4日 (二) 03:58 (UTC)[回覆]

(×)刪除理據:明顯機翻,過於拙劣的翻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elarus101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0:54 (UTC)[回覆]
(○)傾向保留 可以重寫或者小作品化。--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2:24 (UTC)[回覆]
(◇)刪後重建 除了翻譯,內容和來源有大量問題,小作品化可能僅適合留少數民族的定義和官方統計。全篇重寫。--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2:35 (UTC)[回覆]
(○)保留,待改善。條目編寫者有編寫記錄,機翻理由似不成立。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6:38 (UTC)[回覆]
反正多處翻譯有問題,「因此數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這兩個領土排除」,「因為面紗是用來避免呼吸或唾液污染聖火的」。其他很多翻譯腔,「鄰國的情況也是如此」「畢竟是由國家定義和規範的」。Distinguishing nationalities in the PRC的內容,似乎與谷歌翻譯結果相同。--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6:51 (UTC)[回覆]
既然翻譯有問題,且已掛「Rough translation」模板,從維基社區建設性起見,能否移除貌似並不成立的「明顯機翻」的刪除理據?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23:41 (UTC)[回覆]
哪裡不成立,見上,我說了與當前的機翻結果相同。Rough translation包含使用機翻;機翻結果包括拙劣和不拙劣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1:24 (UTC)[回覆]
前面提到,有編寫記錄,且樓上未能提出機翻的確鑿證據。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2:33 (UTC)[回覆]
啊抱歉之前好像忘記點連結。記錄來看,像是機翻小改。條目首個版本還「也可以看看」;很多編輯是加ref、改內鏈格式[8],沒有去認真改翻譯;「開放和改革」加了內鏈也沒改成更通用的改革開放;「居民告訴。」明顯問題,到最終版本也沒改掉;後來其他人改的「漢斯」到「漢族」等。都明顯是機翻未經有效處理,甚至沒有處理只是複製粘貼。去掉理由1也有「過於拙劣的翻譯」,不改變問題。如果非要保留,移動到草稿嗎,但主編不活躍了,草稿空間放半年自動刪我是不反對。--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2:53 (UTC)[回覆]
有關翻譯問題,已掛相關模板;存在建設性改善空間。「明顯是機翻未經有效處理」為個人主觀猜測,不宜作為社區決策的依據。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3:04 (UTC)[回覆]
「機翻」現在不是合理的刪除理由,但「翻譯拙劣」是。我覺得這裏不該執著於是否「機翻」,而應該判斷到底有沒有到「翻譯拙劣」的地步。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6日 (一) 08:08 (UTC)[回覆]
既然不是合適的刪除理由,相應的提刪理由就應該更新。而且針對某些編者所認為的「翻譯拙劣」,刪除條目是否為合適的解決辦法值得商榷。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5:13 (UTC)[回覆]
原理由已經包含了「翻譯拙劣」的元素,沒更動的必要。之前社羣有討論過是否該廢除G13,但顯然沒有共識,因此刪除作為「翻譯拙劣」的頁面的處置方式的恰當性不應存有疑問。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5:09 (UTC)[回覆]
這個可能見仁見智。不過儘量使提刪條目的理由貼切準確,對願意付出時間編寫新條目的其他維基百科編輯者是表現出一種尊重?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39 (UTC)[回覆]
提刪理由算是留言,一般是不改動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41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4日 (二) 03:59 (UTC)[回覆]
(×)刪除 感覺一段時間之前我提到過這種過於空泛的綜述類條目。仔細想了想,這種條目出現在漢語百科還是過於違和。--AdyaTalk 2024年5月18日 (六) 10:57 (UTC)[回覆]
(!)意見 不妨試圖回答下面兩個問題:
  1. 提出刪除這一條目主要理由(機翻)是否成立?
  2. 如果刪除這一條目,是否能使中文維基有所改善?
個人認為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Zhenqinli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23:06 (UTC)[回覆]

(×)刪除理據:過度分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6:04 (UTC)[回覆]
(○)保留意見同安藤忠雄同類分類。--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1:40 (UTC)[回覆]
日語維基百科並無此分類,所有條目在歸入分類前都需一一查證或者在文內列明所歸分類的來源,閣下如支持保留還煩請請閣下進行完善。--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0:04 (UTC)[回覆]

(×)刪除理據:過度分類,孤立分類,沒有wikidata項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6:05 (UTC)[回覆]
(○)保留但要名稱需要修改。不覺得是過度分類,安藤忠雄設計的建築及安藤忠雄設計的車站數量都不少,細分沒問題。沒有wikidata項目可以立即建立,不是理由。似乎可以加些上級分類。--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1:34 (UTC)[回覆]
改名應刪後重建。但是來源是否需要一一查證?此外設計方是否是個人還是公司,個人能否代表公司?過度細分非常容易引起非定義性分類的問題--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23:58 (UTC)[回覆]

(×)刪除理據:special:diff/80641347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5月14日 (二) 09:07 (UTC)[回覆]
掛這個模板並不意味著條目就應該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22:24 (UTC)[回覆]
同上--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4:34 (UTC)[回覆]